监督员的安全生产实践(汇总23篇)

时间:2024-05-03 作者:文轩

生产是指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和组织方式将原材料加工转化为产品的经济活动,它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增长和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我们每天都在接触和使用各种产品,也每天都在享受着生产带来的便利和惠益,我们不禁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生产的知识。以下是一些成功企业的生产管理经验分享,值得借鉴和学习。

监督员的安全生产实践(汇总23篇)篇一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 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和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社会活动的单位与个人均需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本地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地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同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具体负责实施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工会等组织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群众监督。

第二章安全生产措施与保障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与开发、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供必要的条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布置、督促和检查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责令责任人落实措施、限期整改,发现重大、特大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

第六条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满足本单位生产、经营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增加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劳动条件。要把安全生产纳入企业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当由企业工会参加,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记录在案。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对有爆炸、中毒、高处坠落等危险因素的工作场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工作场所划分危险等级,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在班组和岗位推行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办法,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具备管理安全生产和处理事故的能力。

特种操作人员必须参加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与其职业相关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劳动者应当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技术培训。

第八条劳动者有权拒绝执行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作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纠正意见和改进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企业行政方面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做出处理决定。

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工程项目),应当进行安全预评价,并具有相应的安全设施。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应当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环保等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参加,初步设计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施工,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产。对应当进行预评价而未进行预评价的建设工程项目,没有竣工的应当立即进行预评价,已经竣工投产的,必须对其安全现状进行综合评价,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必须限期整改。

第十条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

劳动防护用品的设计、生产、检验、销售、使用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标准和技术规范。

交通安全设施以及社会公用事业、公共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通道、安全标志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并按规定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安全防护效果,确保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第十一条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以及建筑安装、矿山等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安全资格认可,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生产、经营。

矿山、化工、冶炼、建筑等行业和生产、贮存、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条件的评价。

放射性同位素的贮存、运输、使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推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认证制度,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咨询、认证工作,引导、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科学管理,逐步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从事工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检测检验、安全培训、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活动的社会中介组织必须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资格认可后,方可开展相应业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实行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制度。按工伤保险规定提取的部分风险储备金,可用于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奖励等。具体办法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其所属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执行安全生产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依法进入有关部门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作业场所与事故现场,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询问有关当事人员,但不得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监督检查人员发现危及劳动者生命安全的紧急险情时,有权中止危险作业。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有效证件,并由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共同进行,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并保守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监督举报电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由有管辖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立案处理。

第四章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不报。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迅速组织救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指挥、调度,配合救助,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十八条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后,应当立即逐级上报。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必须立即上报至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监察、工会等部门和单位。

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消防、煤炭、铁路、航空等部门在按隶属关系和有关规定上报事故的同时,应当同时报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由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其它事故和事件,事故处理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告知有关部门。

第十九条企业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铁路、航空等发生一次死亡6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发生其它性质恶劣、影响特别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省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派员赶赴现场指导事故抢救和善后处理。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到死亡、重伤事故报告后,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企业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监察、工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其它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成,但必须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参加。

事故调查组应当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一条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按照下列规定组织调查处理:

(一)轻伤事故,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调查处理;

(五)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铁路、航空等其它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按照下列规定组织调查处理:

(一)各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负责事故处理、直接责任认定、损害赔偿、调解等工作。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行政责任进行调查与认定。

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的调查与认定实行分级管理:一次死亡6人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一般由设区的市、县(市、区)有关部门或授权单位组织调查认定;一次死亡6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由省有关部门或授权单位组织调查认定;性质恶劣、影响特别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由省有关部门或授权单位组织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事故调查结束后,调查组应当提出《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报有关部门批复结案。重伤事故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结案,死亡事故应在发生之日起6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20日。

第二十四条企业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可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工伤认定证明,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符合工伤保险规定的,由工伤职工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部门应当按规定建立事故统计报告制度,定期分析伤亡事故发生的情况,并按月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应当对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伤亡事故情况,并按月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定期向社会公布本地区伤亡事故情况。

第五章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

第二十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本地区重大火灾、交通、建筑、爆炸物品、化学危险品、煤矿、矿山、设备、设施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发生,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的追究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中小学校违反前款规定的,按照学校隶属关系,对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教育行政部门正职负责人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小学校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对校长给予撤职的行政处分,对直接组织者给予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规定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或者未按照本规定确定的职责和程序履行,本地区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对政府主要领导人以及相关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九条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性质特别严重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以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或者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对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部门正职负责人以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降级的行政处分。

第三十条依法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负责行政审批(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竣工验收等)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批准、勾结串通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取得批准的,除必须立即撤销原批准外,对当事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违反前款规定的,对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的正职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以及相关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与当事人勾结串通的,开除公职。

第三十一条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处罚、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其他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机关和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徇私舞弊、贪污受贿、谋取私利的。

第三十三条监察机关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实施监察。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视情节轻重处罚款。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罚款不超过1000元;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罚款不超过10000元。

(一)未按规定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而分配劳动者上岗作业的;

(二)安排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上岗从事特种作业的;

(三)未按规定提取或使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

(四)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未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五)未按规定为劳动者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

(六)未按规定及时报告伤亡事故的;

(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进行检查时隐瞒重大事故隐患,不如实反映情况的。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九条规定,安全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未按期整改的,可视情节轻重处1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造成职工重伤的.,按每伤1人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二)造成职工死亡的,按每死亡1人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涉外安全生产事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2001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于建筑安全生产所实施的行业监督管理。

第三条 凡从事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和构配件生产活动的单位及个人,都必须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行业监督管理,并依法接受国-家-安-全监察。

第四条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推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控制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统计全国建筑职工因工伤亡人数,掌握并发布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动态;

(七)组织全国建筑安全生产检查,总结交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并表彰先进; 

(八)检查和督促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或者参与工程建设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

第六条 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建筑企业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职责由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十)领导和管理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工作。

第八条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依据有关的法规、标准,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第九条 建筑企业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施工或者构配件生产,并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厂矿企业防尘防毒工作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保证职工在施工或者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一)在建筑安全生产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三)防止重大事故发生或者在重大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据本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限期不准承包工程或者停产整顿、降低企业资质等级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落实或者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

(四)连续发生同类伤亡事故或者伤亡事故连年超标,或者发生重大死亡事故的;

(五)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抢救不力,致使伤亡人数增多的; 

(六)对于伤亡事故隐匿不报或者故意拖延不报的。

第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监督员的安全生产实践(汇总23篇)篇二

安全是一种态度。态度影响安全,态度促进安全,有的人对安全态度不端正,心存侥幸,忽视安全制度,认为没有那么严重,事故不会发生,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整改要求,态度消极,阳奉阴违,能拖则拖,能敷衍则敷衍。要明白,一个小小的差错就是巨大的隐患,一个小小的疏忽,就能中断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一个小小的闪失,就能让生命处于险境。所以,我们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严、勤、细、实,严格按安全规程办事,对安全生产的每一个环节都检查到位,不漏过一个疑点,不放过一个死角,不疏忽一个细节,就能够消除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

安全是一种职责。我们工作就承担职责,对自我负责,对家庭负责,对企业负责,对他人负责。这种职责源自于父母不厌其烦的唠叨,源自于妻儿深情的期盼,源自于领导再三的叮嘱,源自于同事友情的提醒,源自于企业的发展与兴旺。有了这个职责才能认真地做好每一项工作,才能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我,不被他人伤害,才能真正的理解职责重于泰山的深刻内涵。

居安思危。我们每个人不妨扪心自问,安全行为规范吗?安全观念牢固吗?安全态度坚决吗?安全职责心强吗?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人漠视安全。无论是透过宣传挂图,还是新闻媒体,或者是现场目击,但相信大家对血淋淋的事实仍心有余悸,对失事者家人悲痛欲绝,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喊仍会痛心疾首。是啊,失去的不只是生理上的残缺、生命的缺失,更是心灵上的剧痛。生命是宝贵的,人们热爱生命,所以生活会变得更加完美;生命又是脆弱的。一场遭灾难降临,生命就会转眼即逝,生活从此黯然失色。一个个生命消逝了,使我们感悟到生命的可贵,感悟到安全的重要。感恩安全吧!一幕幕杯具在我们心灵深处引起强烈的震撼:安全,警钟长鸣!

痛定思痛。不必说交通事故我们没有,不必说矿难事故离我们遥远,不必说空难事故不会存在。我们就应切切牢记的是,任何一个事故的发生都有一个共性,或者是不起眼的隐患,或者是工作上的疏忽,或者是思想上的麻痹而引起的。血的教训,足以让我们警醒:职责重于泰山!

虽然世上没有后悔药,可是预防安全生产有良方。不是吗,制度就是“感康”,加强学习,严格遵守就可抵制细菌侵扰,抵御“安全感冒”;安全规程就是“活络丸”,帮忙打通脉络,舒筋活血、化淤;“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职责重于泰山”等安全警句就是钙片,能够强身壮骨,阻止“钙”流失。

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安全是电力企业发展永恒的主题。有了安全,我们的家庭才能幸福安康、温馨欢乐;有了安全,我们的企业才能多创效益、扩大规模;有了安全,我们才能构建和谐电力,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所以,对于安全问题决不能掉以轻心,敷衍了事。坚决杜绝违规、违章、违反操作程序,不能一纸行文摆在桌上,一纸制度挂在墙上,成为“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安全隐患像幽灵,看不见,摸不着,随时都隐藏在我们身边,这就要求我们时时刻刻提高警惕,牢把安全关,紧绷安全弦,人人事事讲安全,才能防患于未然,创造安全新天地。

监督员的安全生产实践(汇总23篇)篇三

光阴如水,我们又将接触新的知识,学习新的技能,积累新的经验,是时候开始写工作计划了。但是要怎么样才能避免自嗨型工作计划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计划,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切实加大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力度,为充分调动和发挥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扎实有序推进xx年公司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理清了思路、明确了方向,也为实现项目安全生产筑牢了安全屏障。

一是注重培训,有序推进。xx年工作会上,公司工会主席明确提出把加强办班培训做为群众安全员提高自身素质的主要途径,同时工会制定了科学合理系统的'办班培训计划,将同人力资源部、安质部对四川云鼎、四川江油车站、深圳污水处理厂等新成立单位的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重点培训。

二是完善机制、拾遗补缺。针对xx年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运行以来取得的良好效果,公司工会及时吸取了成功的经验,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方法,对优秀的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了评比表彰,对不称职的安全生产监督员予以调整和清理,同时根据施工现场需要对相关单位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了增补,确保人员满足现场安全管理需要。

三是加强考核,注重培养。公司工会要求各项目部要对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严格考核,每月考核由项目书记或工会主席召集项目安全总监、安质部长主持召开考评会议,严格按照公司文件精神执行,不走过场,切实让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发挥实效。同时要求所有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配备和考核情况报公司安质部备案,安质部将从优秀的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中选拔网一批作为项目部安全员的后备人选。

四是严格抽查通报,确保制度落实。公司工会将会同人力资源部、安质部对重点工程项目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抽查,严格按照“三列入、三统一”制度,对安全生产监督员八本台帐记录情况认真检查,并作为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监督员的安全生产实践(汇总23篇)篇四

本人自20___年x月以“安全员监督员”工作以来,一直以“做一名合格的安全员”做为现行本职工作的追求目标。自肩负这个重任后,我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勤勤恳恳、踏踏实实的态度来对待我的工作,在现行岗位上任职来,严格按照部里制定的安全工作目标,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在领导的信任与支持下,我非常珍惜这个安全角色,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到工作当中,这份工作我感到非常充实。现将个人近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如下:

1、以“做一名合格的安全员”作为自己工作的动力,思想上围绕爱国爱党,行动上处处想着指挥部的利益积极上进,协助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法规宣传及传达,扎实做好安全培训工作,坚定地履行《安全目标责任书》承诺,确保顺利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在管理中敬业爱岗,严谨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对安全意识淡薄、经验不足、怕麻烦、惰性思想作祟的施工队,通过安全活动进行分析并扼杀在萌芽状态。共同学习安全方面技能知识,吸取分析事故案例,总结事故教训,不断增进业务水平的提高。

2、在领导的正确引领下,认真对各施工队的设备和人员进行安全职能监督,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生产工作中,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坚决狠抓无证作业,坚决惩治其他安全违规行为,使自己能够掌握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与薄弱环节。

3、通过每日安全巡视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天天能到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每月分四次对各施工队所有辖区进行全面检查,组织相关人员对车辆设备进行检查,落实督促相关部门进行维修和保养,使所有设备能健康稳定运行。

4、积极主动做好“安全性评价工作”,做好安全大检查活动,做好每年的安全月活动等,在这些活动中以严、细、实的要求认真扎实开展,取得良好的效果。

5、认真履行职责,在落实“安评”工作中严把安全关,组织施工队相关人员切实做好查评工作,不徇私情、严格执行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安全管理水平。

6、安全工作围绕“安全标准化”这一管理体系,主要从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三大方面开展。刚开始从事安全工作时,工作经验还不是很丰富,在工作中总是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我会通过各种渠道学习安全知识来充实自己,并通过“安全标准化”工作锻炼自己逐渐称为一名合格的安全员。

7、多多扎根工作一线,广泛吸取各方经验。只有真正扎根于工作一线,才能对于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有更深入地了解,促进我更好的工作;与生产一线的职工多多沟通,广泛吸取各方经验,才能及时发现问题,拓展我的工作思路,真正实现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8、正确处理好人际关系。在日常的工作中,同上级、同事、队员的交流比较多,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就有可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难免出现摩擦。这就要求我摆正态度,积极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9、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在全国“安全生产月”到来时,开展各项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施工队进行相关安全知识等专项培训。不断对各工种进行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真正使其从“我要安全”向“我能安全”转变。

10、做好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每天对各种设备巡视一遍,我们要确保车辆设备完好规范。

11、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切实做到安全事务心中有数。并认真开展隐患排查登记工作,切实对治理过程进行监控和指导。

12、积极参与应急预案演练,在演练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确保真正时刻来临时,能够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13、不断学习充实自己,完成更进一层的扎实蜕变。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安全知识的海洋也是浩瀚无边的。我在工作之余,也在不断对自己进行充电。熟读相关安全生产法规、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多多查阅相关安全技术知识,真正做一个合格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由于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加上各级领导各部门各班组的共同努力,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也清醒地认识到安全生产治理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第一点是少数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安全生产观念还比较淡薄,存有侥幸心理;第二点是极少数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并呈动态变数,一般小事故偶有发生;第三点是存在无证上岗问题;第四点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需要持久深入开展;这些问题的存在,要求我不能盲目乐观,务必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工作中不能麻痹大意,要尽最大力量,争取有效措施,提高监管和综合治理水平。我将在总结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寻找差距、寻找薄弱点、理清努力方向,力争把我的安全工作推上更高水平。

监督员的安全生产实践(汇总23篇)篇五

本中心质量体系建立运行__个月以来,按照质量手册中有关质量监督员的职责,质量监督员对中心的五个检测部门进行了监督,现将质量监督方面的.工作如下小结并上报管理评审:

1、理化检测室监督情况。

理化检测室质量监督员分别对水分、灰分、蛋白质、脲酶、脂肪、总黄酮等监测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并按照要求填写“质量监督记录表”,监督总体情况为:检测人员对检测工作程序比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过程顺利,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仪器设备均经过检定,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样品准备符合规范要求,监测方法正确,监测记录基本规范,符合有关标准、方法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2、仪器检测室监督情况。

仪器检测室质量监督员分别对仪器准确度、损坏情况、仪器使用情况等监测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并按照要求填写“质量监督记录表”,监督总体情况为:检测人员对检测工作程序比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过程顺利,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仪器设备均经过自校验,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样品准备符合规范要求,监测方法正确,监测记录基本规范,符合有关标准、方法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3、微生物检测室监督情况。

微生物检测室质量监督员对微生物检测中菌落总数、霉菌及酵母计数、致病菌等项目进行了监督,并按照要求填写“质量监督记录表”,监督总体情况为:检测人员对检测工作程序比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过程顺利,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仪器设备均经过检定,工作环境符合要求,监测方法正确,监测记录基本规范,符合有关标准、方法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4、现场监测室监督情况。

现场监测室质量监督员分别对废水采集、区域环境噪声、烟气监测等监测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并按照要求填写“质量监督记录表”,监督总体情况为:检测人员对检测工作程序比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过程顺利,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仪器设备均经过检定,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样品准备符合规范要求,监测方法正确,监测记录较完整,符合有关规范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5、办公室监督情况。

办公室质量监督员主要对试验用水制备过程、制备质量和办公环境进行监督,并按照要求填写“质量监督记录表”,监督总体情况为:检测人员对检测工作程序比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过程顺利,分析人员持证上岗,仪器设备经过检定,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样品准备符合规范要求,监测方法正确,监测记录较完整,符合有关规范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以上为质量监督员在质量体系运行以来,参与的监督活动和履行的职责。

质量监督员:

__年__月__日。

监督员的安全生产实践(汇总23篇)篇六

为切实加大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力度,为充分调动和发挥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扎实有序推进20xx年公司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理清了思路、明确了方向,也为实现项目安全生产筑牢了安全屏障。

一是注重培训,有序推进。20xx年工作会上,公司工会主席明确提出把加强办班培训做为群众安全员提高自身素质的主要途径,同时工会制定了科学合理系统的办班培训计划,将同人力资源部、安质部对四川云鼎、四川江油车站、深圳污水处理厂等新成立单位的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重点培训。

二是完善机制、拾遗补缺。针对20xx年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运行以来取得的良好效果,公司工会及时吸取了成功的经验,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方法,对优秀的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了评比表彰,对不称职的安全生产监督员予以调整和清理,同时根据施工现场需要对相关单位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了增补,确保人员满足现场安全管理需要。

三是加强考核,注重培养。公司工会要求各项目部要对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严格考核,每月考核由项目书记或工会主席召集项目安全总监、安质部长主持召开考评会议,严格按照公司文件精神执行,不走过场,切实让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发挥实效。同时要求所有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配备和考核情况报公司安质部备案,安质部将从优秀的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中选拔网一批作为项目部安全员的后备人选。

四是严格抽查通报,确保制度落实。公司工会将会同人力资源部、安质部对重点工程项目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抽查,严格按照“三列入、三统一“制度,对安全生产监督员八本台帐记录情况认真检查,并作为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监督员的安全生产实践(汇总23篇)篇七

今年以来,在区经信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绩效管理,通过创建工贸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复审,全面实现了20__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一、工作回顾。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安全管理责任。

1、制定公司20__。

年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到车间和科室,制订新的安全绩效月度考核方案,每月奖罚兑现,全年用于安全奖励的费用近2万元。

2、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从公司管理层,到生产一线岗位,共制定出30个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单位和人员安全责任。

3、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公司主要负责人与公司5个部门,3个生产车间,3个主要职能科室签订了20__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和“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各车间、科室主要负责人与所属班组长签订了“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班组长与员工签订了“员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年终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考评并与车间、部门绩效考核工资挂钩。

4、与5家常驻外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和“安全责任承诺书”。

(二)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

1、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着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对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中的__。

项一级要素和42项二级要素,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作业行为和设备设施管理,在现场管理上下功夫,使生产过程中的“人、机、环、管”处于良性状态。

2、增加安全投入,提高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度。全年在安全设施方面共投入15.87万元,主要项目有:

1)一车间供电系统增加了一组新型断路器,更换了16组电流互感器;

2)成型件车间辅助班组2台行车增加防碰撞装置;

3)一车间消防报警控制柜更新2只主板,增加防雷装置;

4)机械传动、切削刀具、输送毯辊等危险部位增加防护罩和防护栏4处;

5)增加生产现场消防安全标志和应急照明装置6套。

3、开展危险源辨识,对重要危险源(点)和危险作业进行有效监控和管制。

1)对重要设施和场所进行危险因素辨识和jsa分析评估。对大型压机、配汽房、配电房、空压机房、_光机房、危险化学品仓库、点胶纸生产线、特高压试验室、模具吊装等10个重要设备设施和危险作业场所制定专门的管理方案和应急措施,形成作业人员点检、班组日查、车间周查、安全部门月查,公司季查的管控方法。

2)严格危险作业审批手续,认真落实高处、动火、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严禁无证作业。

3)继续推行“1+3”安全监控体系,按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因素,共列出10个监控点,分成“a、b、c”三个等级,用“红、橙、黄”色加以标识,落实监控措施和监控人。

4、抓好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1)每月至少组织1次安全检查,全年共检查出各类不符合项38项,其中:厂房建筑9项、机械设备12项、电器设备5项,消防7项、管理缺陷5项,整改完成率100%。

2)安全月期间,组织各车间、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活动,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职业健康、消防安全、木浆堆放、生产环境等进行排查,共排查隐患18项,经评估后最终确认12项,整改完成率100%。

3、开展反“三违”专项活动。以车间、科室为单位进行组织动员,强化人人参与意识,积极营造反“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舆论氛围,建立专项活动记录,着力整治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未经许可从事危险作业、违章吸烟、违反劳动纪律等。

(三)抓好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1、新进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合格率100%,全年共培训16人次。

2、提高车间兼职安全员管理水平,选派5名兼职安全员参加区局安全培训并。

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举办“班组长安全管理培训班”,共有38名生产班组长参加培训。

5、组织现场安全讲座8次,培训人数达250人,培训合格率100%。

二、差距和不足。

一是部分设备设施陈旧老化,需要投入大量资金逐步更新淘汰。

二是安全管理工作不够细致,发生的事件往往出乎意料,事故的预防和控。

制能力不足。

三是部分员工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危险因素辩识和防范能力。

三、20__年主要工作。

1、开展安全意识教育,更新安全观念。

1)树立“一切事故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安全理念,纠正习惯性违章;

2)开展岗位危险因素辨识,提高员工防范风险能力。

2、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签订20__。

年度“安全(消防)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安全绩效考核指标。

3、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

1)每月组织1次专业性安全检查;

2)每季组织1次综合性安全检查;

3)每半年对10个监控区域设备设施进行一次风险辨识和评价。

4、抓好现场管理。

1)继续推行“5s”管理,持续做好整理、整顿;

2)开展反“三违”专项活动。

5、抓好职业卫生管理,减少职业危害。

1)按标准配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督促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

2)完成年度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危害岗位人员体检;

3)做好防尘、防毒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护。

5、抓好消防安全管理。

1)落实消防报警系统维保单位,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做好电器设备、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

3)开展消防培训和灭火演练。

监督员的安全生产实践(汇总23篇)篇八

在所领导和科长的指导帮助下,在同志们的团结协作下,我顺利完成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在工作、学习和思想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和提高,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本年度的思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治思想。

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严于律己,做好人民公仆。作为一名卫生监督员,我树立了正确的职业观念,端正职业态度,遵守职业纪律,强化职业作风,严守职业道德,做到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国家干部行为规范》、《省干部八条禁令》、《卫生监督员十不准》等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认真参与“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虚心接受意见建议,广泛听取民意。

二、能力方面:

在所内开展“做一个合格的干部”活动中,通过采取集体组织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信访条例》、《国家干部法》等,提高了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了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通过自学《卫生法规与监督学》和参加由卫生局举办的“全州卫生行政执法培训班”,掌握了基本卫生监督知识、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及卫生监督综合执法知识,掌握了常用卫生监督执法文书的写作规范。通过配合其他科室以及其他部门完成工作任务,进一步增强了沟通协调能力,通过日常工作的锻炼和应用,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

三、勤奋敬业方面:

严格遵守所内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团结同志,勤奋工作,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严格遵守时间制度,不迟到、早退,不串岗、溜岗,不无故请假;节假日加班、值班无怨言。端正工作态度,工作中无脸难看事难办,顶着不办、拖着不办现象。有较强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

四、工作方面:

服从领导分工安排,工作积极主动,认真参与完成了学校卫生、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及放射卫生的预防性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参与完成预防性卫生监督的现场审查、验收工作94户次;参与“20___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卫生安全保障行动、学校周边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苏丹红辣椒制品、餐饮业食品卫生大检查、国际旅游节分会场、儿童食品、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情况抽检、国庆中秋食品安全保障、学校食品卫生整治”等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并完成上报工作总结10余篇。参与完成重大活动和重要贵宾接待卫生监督任务10次共26个工作日。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抽检任务、现场检测和采样任务,参与完成餐具采样159件;参与对辖区内的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的8家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采集空气粉尘样品150份,采集生产性噪音样品156份。参与完成了州级直管10家医疗单位和县医院放射工作场所的现场监督检测,共完成检测点145个。另外,配合工商、药监进行市场联合检查行动;配合农牧局进行“国庆节”期间畜产品市场卫生安全检查;配合完成州、市畜牧站组织的“病奶牛”的扑杀行动。参与“禽流感”期间餐饮业卫生专项检查行动,并到县进行为期2天的人感染禽流感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对县级卫生监督所进行业务指导,参与下乡指导工作8次4个县。积极参加食品卫生、行政许可法等相关知识的宣传活动,参加了“食品安全周”启动仪式,参加了州法制局组织的以“推行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行政复议法宣传活动。

五、廉洁自律方面。

保持廉洁自律的优良作风,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自觉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自警、自省、自励;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做好人民公仆。自觉接受监督,坚持按“干部八条禁令”和“卫生执法人员十不准”严格要求自己,执法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营私舞弊,不弄虚作假;工作中无吃拿卡要现象,更无收受红包、礼金、礼品的情况发生,无公款吃喝、消费的现象。积极参加献爱心活动,积极向“印度洋地区灾民”、“贫困孕产妇”、“寒窗助学”、“春蕾计划”捐资捐款。

监督员的安全生产实践(汇总23篇)篇九

我项目部工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以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群众安全工作,充分发挥广大监督员安全检查职能,切实维护了工人安全合法权益,为项目部安全生产做出了积极贡献。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加强群众安全生产监督组织、队伍和制度建设,完善群众安全工作机制。

项目部依据公司文件中的实施方案,结合各项目部实际,建立了“群众安全生产监督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担任,在各专业选拔了10名群众基础好、责任心强、敢于大胆管理的群众安全监督员,由项目部直接组织领导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负责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做到了每个作业地点都有监督员在现场监督安全生产,形成了群策群力、群防群管,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抓安全的格局。

二是规范管理,制度建设到位。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没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安全生产就没有保证。我们结合实际,编制了项目部的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群众安全工作一系列制度如:群众安全生产监督例会制度;重大隐患排查制度;现场监督检查制度;违章作业人员帮教制度等。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划分了监督员安全责任区,安全监督责任落实到每名群众监督员身上,做到了人人身上有压力、有动力,使群众安全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群众安全员负责广泛收集职工中的安全建议,对于利于安全生产的好人好事,事故防止现象,要及时记录,写成请奖报告的形式上报项目安质部。

四是克服困难,及时上报安全记录。以书面的形式将工作记录上报安质部,再由安质部进行信息的整合,进行整改。

五是严格考核。由项目对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百分制评分,划分为四档进行,即100至95分的支付200元;94至90分的支付150元;89至85分的支付100元,84分以下的不予支付。每个月取前三名,张榜表扬其群众安全监督工作,给予一定的额外奖励。对于连续两个月在84分以下的群众安全员,撤销其群众安全生产监督资格,从新拟定候选人员。 六是我们还有不足之处。由于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属于兼职安全员,除了安全监督之外,还要负责大量的本职工作,因此两者无法兼顾,对于违章违纪现象和好的安全建议无法做到全部记录,工作上存在一定的漏洞。

七是强化培训,素质建设到位。安全理念是安全行为的源头,安全意识是安全生产的保障。我们着力强化广大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采取以会代训、自学和业余培训相结合、理论知识与现场实际相结合的方式,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 则,以《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教材为重点,对广大群众监督员进行了专项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总共培训课时每个月不少于20课时,规范了群众监督员的职责和现场安全管理的方式方法。增强了群众监督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了群众监督员安全监督检查水平,广大监督员的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八是实行分级负责与闭环管理,强化了责任落实。从增强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责任心入手,本着“高效运行、及时反馈、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部的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管理制度,严把检查——填写手册——处理和通知——整改和反馈——复查确认等各个环节。具体做法是:群众安全生产义务监督员在每天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严把本作业班组、工序的.安全生产关,做到班前检查、过程监控、发现隐患及时制止、如实上报通知群众安全生产监督领导小组和作业班组负责人。现场处理纠正不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填写检查手册,在现场复查核实确认,对未按照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隐患,重新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形成隐患登记、反馈、处理、复查“四落实”的闭环管理。

九是坚持现场检查不断线,强化了现场治理。针对高空作业、架体拆除、施工用电、机械设备操作等作业场所,进行不定期、不定地点、不定路线的巡回动态检查,彻底排查重大隐患。组织项目部工会委员和专职安监人员,开展群众性安全互查互检活动,重点对现场工人防护措施落实情况、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精心细致的监督检查,同时围绕阶段性安全工作的特点,不断加大现场监督检查的力度,有效地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据统计,今年以来,项目部群众安全查出隐患问题320条,督促整改320条。达到了要害场所零距离、关键环节零死角、督促整改零遗憾,确保了项目的安全生产。综上所述,我们虽然在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上级领导的要求以及与兄弟单位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时刻牢记上级工会的指示精神、充分借鉴兄弟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把群众安全工作抓实抓好,推动项目部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巩固公司安全生产的大好形势、推动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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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项目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以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群众安全工作,充分发挥广大监督员安全检查职能,切实维护了工人安全合法权益,为项目部安全生产做出了积极贡献。

我们长沙项目部在群众安全监督工作中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加强群众安全生产监督组织、队伍和制度建设,完善群众安全工作机制。项目部依据公司文件中的实施方案,结合各项目部实际,建立了“群众安全生产监督领导小组”,对预上岗的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专项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对于培训考试合格的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项目部直接发放兼职安全员证件,由项目部直接组织领导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负责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做到了每个作业地点都有监督员在现场监督安全生产,形成了群策群力、群防群管,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抓安全的格局。

二是规范管理,制度建设到位。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没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安全生产就没有保证。我们结合实际,编制了项目部的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群众安全工作一系列制度如:群众安全生产监督例会制度;重大隐患排查制度;现场监督检查制度;违章作业人员帮教制度等。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划分了监督员安全责任区,安全监督责任落实到每名群众监督员身上,做到了人人身上有压力、有动力,使群众安全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群众安全员负责广泛收集职工中的安全建议,对于利于安全生产的好人好事,事故防止现象,要及时记录,写成请奖报告的形式上报项目安质部。 四是克服困难,及时上报安全记录。以书面的形式将工作记录上报安质部,再由安质部进行信息的整合,进行整改。

五是我们还有不足之处。由于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属于兼职安全员,除了安全监督之外,还要负责大量的本职工作,因此两者无法兼顾,对于违章违纪现象和好的安全建议无法做到全部记录,工作上存在一定的漏洞。

六是强化培训,素质建设到位。安全理念是安全行为的源头,安全意识是安全生产的保障。我们着力强化广大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采取以会代训、自学和业余培训相结合、理论知识与现场实际相结合的方式,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 则,以《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教材为重点,对广大群众监督员进行了专项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规范了群众监督员的职责和现场安全管理的方式方法。增强了群众监督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了群众监督员安全监督检查水平,广大监督员的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组和作业班组负责人。现场处理纠正不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在现场复查核实确认,形成隐患登记、反馈、处理、复查的闭环管理。

八是坚持现场检查不断线,强化了现场治理。针对高空作业、架体拆除、施工用电、机械设备操作等作业场所,进行不定期、不定地点、不定路线的巡回动态检查,彻底排查重大隐患。组织项目部专职安监人员,开展群众性安全互查互检活动,重点对现场工人防护措施落实情况、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精心细致的监督检查,同时围绕阶段性安全工作的特点,不断加大现场监督检查的力度,有效地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据统计,今年以来,项目部群众安全查出隐患问题50条,督促整改50条。达到了要害场所零距离、关键环节零死角、督促整改零遗憾,确保了项目的安全生产。

综上所述,我们虽然在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时刻牢记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充分借鉴兄弟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把群众安全工作抓实抓好,推动项目部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巩固公司安全生产的大好形势、推动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2年6月13日

监督员的安全生产实践(汇总23篇)篇十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迎接我们的将是新的生活,新的挑战,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工作计划了。那么如何做出一份高质量的工作计划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计划,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切实加大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力度,为充分调动和发挥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扎实有序推进xx年公司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理清了思路、明确了方向,也为实现项目安全生产筑牢了安全屏障。

一是注重培训,有序推进。xx年工作会上,公司工会主席明确提出把加强办班培训做为群众安全员提高自身素质的`主要途径,同时工会制定了科学合理系统的办班培训计划,将同人力资源部、安质部对四川云鼎、四川江油车站、深圳污水处理厂等新成立单位的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重点培训。

二是完善机制、拾遗补缺。针对xx年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运行以来取得的良好效果,公司工会及时吸取了成功的经验,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方法,对优秀的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了评比表彰,对不称职的安全生产监督员予以调整和清理,同时根据施工现场需要对相关单位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了增补,确保人员满足现场安全管理需要。

三是加强考核,注重培养。公司工会要求各项目部要对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严格考核,每月考核由项目书记或工会主席召集项目安全总监、安质部长主持召开考评会议,严格按照公司文件精神执行,不走过场,切实让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发挥实效。同时要求所有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配备和考核情况报公司安质部备案,安质部将从优秀的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中选拔网一批作为项目部安全员的后备人选。

四是严格抽查通报,确保制度落实。公司工会将会同人力资源部、安质部对重点工程项目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抽查,严格按照“三列入、三统一”制度,对安全生产监督员八本台帐记录情况认真检查,并作为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监督员的安全生产实践(汇总23篇)篇十一

我项目部工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以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群众安全工作,充分发挥广大监督员安全检查职能,切实维护了工人安全合法权益,为项目部安全生产做出了积极贡献。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加强群众安全生产监督组织、队伍和制度建设,完善群众安全工作机制。

项目部依据公司文件中的实施方案,结合各项目部实际,建立了“群众安全生产监督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担任,在各专业选拔了10名群众基础好、责任心强、敢于大胆管理的群众安全监督员,由项目部直接组织领导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负责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做到了每个作业地点都有监督员在现场监督安全生产,形成了群策群力、群防群管,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抓安全的格局。

上,做到了人人身上有压力、有动力,使群众安全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群众安全员负责广泛收集职工中的安全建议,对于利于安全生产的好人好事,事故防止现象,要及时记录,写成请奖报告的形式上报项目安质部。

四是克服困难,及时上报安全记录。以书面的形式将工作记录上报安质部,再由安质部进行信息的整合,进行整改。

五是严格考核。由项目对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百分制评分,划分为四档进行,即100至95分的支付200元;94至90分的支付150元;89至85分的支付100元,84分以下的不予支付。每个月取前三名,张榜表扬其群众安全监督工作,给予一定的额外奖励。对于连续两个月在84分以下的群众安全员,撤销其群众安全生产监督资格,从新拟定候选人员。

六是我们还有不足之处。由于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属于兼职安全员,除了安全监督之外,还要负责大量的本职工作,因此两者无法兼顾,对于违章违纪现象和好的安全建议无法做到全部记录,工作上存在一定的漏洞。

管理的方式方法。增强了群众监督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了群众监督员安全监督检查水平,广大监督员的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八是实行分级负责与闭环管理,强化了责任落实。从增强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责任心入手,本着“高效运行、及时反馈、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部的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管理制度,严把检查——填写手册——处理和通知——整改和反馈——复查确认等各个环节。具体做法是:群众安全生产义务监督员在每天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严把本作业班组、工序的安全生产关,做到班前检查、过程监控、发现隐患及时制止、如实上报通知群众安全生产监督领导小组和作业班组负责人。现场处理纠正不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填写检查手册,在现场复查核实确认,对未按照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隐患,重新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形成隐患登记、反馈、处理、复查“四落实”的闭环管理。

九是坚持现场检查不断线,强化了现场治理。针对高空作业、架体拆除、施工用电、机械设备操作等作业场所,进行不定期、不定地点、不定路线的巡回动态检查,彻底排查重大隐患。组织项目部工会委员和专职安监人员,开展群众性安全互查互检活动,重点对现场工人防护措施落实情况、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精心细致的监督检查,同时围绕阶段性安全工作的特点,不断加大现场监督检查的力度,有效地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据统计,今年以来,项目部群众安全查出隐患问题320条,督促整改320条。达到了要害场所零距离、关键环节零死角、督促整改零遗憾,确保了项目的安全生产。

综上所述,我们虽然在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上级领导的要求以及与兄弟单位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时刻牢记上级工会的指示精神、充分借鉴兄弟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把群众安全工作抓实抓好,推动项目部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巩固公司安全生产的大好形势、推动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自担任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以来,本人秉着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本人今年的监督工作总结如下:

一、注重对新学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今年运输队新分配的学员很多,有学调车员的、有学乘务员的、扳道员的,对于他们来说一个刚毕业的'学生或是退伍军人,也许从未接触过工地施工作业环境,该如何面对施工中的各种安全注意事项?我作为基地的一名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有责任组织学员参加安全教育会议,引导他们在工作中做到正确防护。在工地施工作业中,我认真提醒他们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等,提醒他们在调装作业时的正确站位,行车过程中的规范操作。确保他们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二、排查工地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

我积极参与经理部、队部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贯彻工作会议精神,配合轨排队,组织安全防护人员对施工现场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8月12日,我对基地临接线路、存轨场地基进行检查时,发现少数地段有冲沟下沉现象,在大雨后出现路基下沉裂纹,我及时报告队部,并组织安全防护人员进行及时处理,确保了临接线运输安全,避免了事故的发生。在平日的工作过程中,我还定期对工地设备、设施、大型机械作业施工环境进行认真排查整改,对线路养护、铺轨架桥、长轨焊接、机车运输、轨排存放、配电房、油库管理的重点设施认真进行安全生产监督,将安全监督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做好机车保养工作,防范行车事故

我在本职工作中,以身作则,给同事树立榜样。作为一名机车乘务员,我带领机车乘务组往返于基地—薛店—基地的途中,我首先想到的是顺顺利利出去,平平安安回来,安全问题是头等大事。我严格要求机车乘务人员按标准化作业,尤其,在机车停车防溜、拧手制动、打铁鞋等工作上要做到宁可晚回家一刻也不放过任何一个安全隐患。在9月26日对机车全面检查时,我发现机车制动机降压风缸漏泄,造成机车不能制动,经临时处理后,并汇报领导,于9月28日与检修车间人员共同修复,经试验后,机车可正常使用,确保了机车在运输中行车安全。

未来工作展望,虽然我在群众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工作还存在不足之处,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克服缺点,以务实的作风、积极的态度,继续认真地做好群众安全监督工作,为石武铺架工程建设添砖加瓦。

监督员的安全生产实践(汇总23篇)篇十二

20__。

年,我们在南通英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通州区安监站的领导(指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安生生产的法律、法规,把“安全、质量”贯穿项目工程的全过程,年度6个项目部全面开工,建筑面积约28万平方米,没有发生我方负主要责任的事故,获市文明找地1个,区文明工地5个,竣工工程一房一验,合格率达100%,以上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公司总部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安监站、质检站的指导,得益于分公司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

回顾一年来,我们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做的工作,概况起来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完善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

年初,我们完善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立了以成铁纲为组长,俞荣为副组长,吴汉忠、吴均、孙锦明、赵国锋、顾宗信、吴有辉、谢雨梅为成员的9人领导小组;各项目部组建了以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消防、应急预案等安全网络体系;项目部与分项工程的负责人以及各班组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合同,并按要求配备了专职安全员,在明确了各自的责任义务的同时,强调各类人员应具备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坚持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与岗位责任考核和经济利益挂钩,确保安全生产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一个人员和相关责任人,从而促进其它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增强安全意识,教育培训先行。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安全生产三大基本措施之一,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我们注重行业主管部门、安监站和所在地建校举办的“三类”人员安全教育,安全救护等方面的培训:一是项目管理人员和安全员接受年度再教育培训率达100%;二是随着承接工程量的扩大,正视现有专职安全员不足的现状,及时选派责任心强且有一定实践经验的同志参加培训,先后有6名(英雄集团)获得省住房建设厅颁发的安全员资质证书。他们在一线施工现场严于责守,起到了他人不可替代的作用;三是认真做三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新进人员和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各项目部均能较好地进行安全教育;各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如遇深基坑、高大支模或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前,都能及时召开管理人员、班组和一线工人会议,严格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在实际操作中建立了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为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起到促进作用。

三、履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负责人组织专职安全员每天深入施工现场,并以深基坑、支模、塔吊(机械)、临时用电、生活区防火、工地食堂卫生为重点查找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各项目部利用标语、横幅、七牌一图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职业技能等常识,提高民工自防自救能力;此外,我们还认真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分公司与承包负责人以人为本及时发放毛巾、人丹、清凉油、风油精等防暑降温用品。

一年来,我们在抓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方面做了一些应尽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金乐c二标段“9.18”上午28#一名民工在脚手架采空致使胁骨骨折;“9.28”36#因浇筑五层混凝土一民工脊椎骨骨裂入院;双福工地21#楼12月11日下午浇筑屋面摔倒露台上致使一民工轻伤入院。这三例轻伤事故,虽已治愈了结,其负面效益不容忽视,教训是深刻的。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安全组织网络体系;认真落实五大制度,三大基本举措,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和奖惩措施,对责任心不强,且有前科的承包人拒之门外,把各类事故率控制在公司总部的要求之内,多创精品工程,为英雄集团和我们自身的生存发展增光添彩。

监督员的安全生产实践(汇总23篇)篇十三

建设工程是指为人类生活、生产提供物质技术基础的各类建筑物和工程设施的统称。

建设工程是人类有组织、有目的、大规模的经济活动。是固定资产再生产过程中形成综合生产能力或发挥工程效益的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是指建造新的或改造原有的固定资产。

建设工程按照自然属性可分为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和机电工程三类。涵盖房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工程、煤炭矿山工程、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民航工程、商业与物质工程、农业工程、林业工程、粮食工程、石油天然气工程、海洋石油工程、火电工程、水电工程、核工业工程、建材工程、冶金工程、有色金属工程、石化工程、化工工程、医药工程、机械工程、航天与航空工程、兵器与船舶工程、轻工工程、纺织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和广播电影电视工程等。

监督员的安全生产实践(汇总23篇)篇十四

1.《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 )。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b.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c.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通过,什么时间起施行?( )

a 2014年8月31日施行 b 2014年12月1日施行

c 2015年9月1日施行 d 2014年6月1日施行

3. 3.《安全生产法》规定,谁是安全生产的主体。( )

a、生产经营单位 b、安全监管单位 c、企(事)业单位

4.《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

a、安全宣传标语 b、安全宣教挂图 c、安全警示标志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 ( ) 。

a 工会 b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

c 地方政府安全管理部门 d 本单位负责人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对 b 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a 增加劳动强度 b 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c 连续加班 d 未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7.施工单位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

8.调换工作岗位和离岗后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必须( ),才允许上岗工作。

a.登记手续 b.经过领导同意 c.重新经过安全生产教育

9.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的时间。( )

a 2013年1月1日施行 b 2014年1月1日施行

c 2011年12月1日施行 d 2012年9月1日施行

10、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 )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a、技术 b、技能 c、安全 d、职业卫生

11、我国法定职业病工( )种

12、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 )。

a、劳动保护用品 b、安全防护用品 c、劳动防护用品 d、职业病防护用品

13、粉尘作业时的要求是什么( )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场所和 ( )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

a 文化娱乐场所 b 厂区每个路口

c 每个办公室 d 员工宿舍

15、尘肺病人的临床表现主要有( )症状,此外一些病人可有喘息、咯血以及某些全身症状。

a、咳嗽、咯痰、胸痛 b、咳嗽、咯痰、胃痛、呼吸困难

c、咳嗽、咯痰、头痛、呼吸困难 d、咳嗽、咯痰、胸痛、呼吸困难

16.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通常所说的“三违”现象是指( )

b.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c.违反规定建设、违反规定生产、违反规定销售

17.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 )

a.专业培训 b.操作规程培训 c.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 ( ) ,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a 劳动竞赛 b 提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

c 岗位练兵 d 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19.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违反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包括违反工艺技术、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均属于( )。

a.违反劳动纪律 b.违章操作 c.违反法律法规

20.《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已由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5月21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公布,自是什么施行。 ( )

a 2016年7月1日 b 2016年6月1日

c 2016年9月1日 d 2016年10月1日

1.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规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是: ( ) 。

a 安全第一。 b 预防为主。 c 群防群治。 d 防治结合。

2.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规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代表工会组织可行使下列哪些职权: ( ) 。

a 参与劳动安全卫生重大决策、措施的制定。

b 监督所在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

c 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d 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规定,下列 ( ) 属于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的职权。

a 协助班组长落实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单位规章制度,创建安全生产合格班组。

b 参与安全生产故事调查和职工责任处理。

c 查询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和单位相应的防范措施。

d 对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工作环境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督促解决。

4.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是( )。

a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

b 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c 工会领导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

d 工会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检查员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 ( ) 等职责。

a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b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c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d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新修订的“三个条例”关于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委员会的设立是如何规定: ( )

a 企事业工会设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

b 所属分厂、车间(科室)工会设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

c 分厂、车间(科室)工会设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

7.《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 ( ) 。

a 配置医疗救助设备; b 设置报警装置;

c 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

d 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8.《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工会组织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 ) 。

a 要求纠正;

c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d 发现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向用人单位建议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用人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处理。

9.《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 ( ) 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10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制应坚持什么原则。( )

a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b 谁主管、谁负责

c 谁审批、谁负责

d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1、劳动保护的对象是从事生产活动的劳动者。( )

2、劳动保护是一门保护生产力的综合科学。( )

3、群众监督是劳动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

4、女职工生育还可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和生育生活津贴。( )

5、劳动保护检查员由工会小组长任命产生,在工会小组长领导下工作。( )

6、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监督检查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

7、我国现行的标准工时制度是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八小时。( )

8、安全技术主要是指预防职业伤害事故,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 )

9、劳动保护的指导思想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防治结合”。( )

10、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

1、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的在监督检查时,如发现有企事业单位违反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时,应如何处置。

2、企业安全生产教育有几种类型。

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哪些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监督员的安全生产实践(汇总23篇)篇十五

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作为施工现场的各有关单位都有各自的责任以及需要做的重点工作。作为工程监理方,要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需要从两方面着手,一个是“打铁还需自身硬”,监理单位必须加强自己内部管理,不断提高监理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另一方面,因为工程监理毕竟只是管理方,所有的任务落实还是需要施工方来完成。所以工程监理必须要对施工单位进行严格管理、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及技术措施落实到位,从而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1.1安全生产管理对监理自身的要求。

首先,从事工程监理的各级监理从业人员必须从思想上正确认识工程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理的工作是密不可分的,是自己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好多监理人员都认为安全工作是施工单位的事,安全责任也是施工单位来承担,而与自己是没有关系的,自己只要做好工程现场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及协调工作就可以了,这显然是不对的。虽然在一般的工程监理书籍上,甚至是专业教材上,讲到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时都说到“三控两管一协调”,但是除了“三控两管一协调”,工程监理单位还要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这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已经有了明确规定,所以监理人员必须要知道自己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的职责要求。

其次,监理要实行安全生产的制度化管理,要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监理机构应建立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包括监理人员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安全监理检查制度、安全生产监理例会制度、安全学习培训制度、安全生产监理资料归档制度等等。同时,监理公司应建立以监理单位负责人为总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明确企业各部门、各岗位的具体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统一协调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监理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责任人,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为主体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安全责任要明确到位,强化落实,建立考核机制,严格责任追究,确保监理单位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任务落到实处。

然后,监理人员要加强地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管理能力。工程监理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要加强学习,吃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充分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以及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熟悉安全施工的操作步骤,对不同的施工阶段、部位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能提早进行分析预控,掌握其发生的规律以及预防、控制的手段和方法,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素养。

最后,工程监理要实施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工程开工前,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条文,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找出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点,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并将其明确在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中。在工程进行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多走、多看、多说,深入每一个工作面,时刻留意施工现场可能存在安全问题的部位,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进行了安全方案的编制以及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有效,就各项安全预防措施及注意事项向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交代、检查,同时做好每天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监理日志。施工结束后,要将所有的有关安全资料整理归档,做好总结,以便为以后工作积累经验。

监督员的安全生产实践(汇总23篇)篇十六

连绵的阴雨刚刚停下,我们面对这刚刚放晴的天迫不及待地展开了今天的活动。7月21日上午,中国矿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邯郸小分队一行11人来到陶二煤矿参观学习,矿上的优秀团干部热情地接待了我们。在领导的带领下,我们参观了矿上的洗煤厂,并且细心地向我们介绍了每个部分的作用以及在工作中的`重要性。

由于今天是周末,洗煤厂的工人没有上班,所以由刘师傅带我们参观并向我们介绍洗煤厂的各个部分,及其作用以及在工作中的重要性。

穿过黑黑的甬道,我们看到了原煤仓,据刘师傅说这个原煤仓是很容易堵的,所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这里还有回转壁式防堵物料仓,回转壁式防堵物料仓的工作原理及优点是当锥形仓体的易堵段发生物料堵塞时,断料信号发出,自动控制系统启动旋转仓体做回转运动。然后安装在旋转仓体内的破拱清堵装置和回转运动的旋转仓体之间就构成了一个破拱防堵体系。在防堵体系的运动过程中,物料在内仓壁附近无法与仓壁之间形成稳定的拱,堵塞的基础被瓦解,堵塞也就不会再发生。最后在这种相对运动过程中,破拱清堵装置对旋转仓体内壁上板结的物料可进行有效的清理,时刻保持旋转仓体内壁清洁不受黏性物料的沾污,最大程度地降低物料在这个部位的堵塞几率。接着,又向我们介绍了主洗车间、斗式提升机、跳汰机这些车间重要部分。

整个上午就在这轻松愉快的气氛下和刘师傅一起参观了陶二煤矿的洗煤厂通过本次活动,我们了解了洗煤厂生产工作的大致流程,机械化生产使该矿的产量突飞猛进,为我国煤炭事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监督员的安全生产实践(汇总23篇)篇十七

为加强全区安监队伍建设,加大我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治,控制一般事故,杜绝重大以上事故发生,昆明市官渡区需招考安全生产协助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

符合本公告招考条件的人员。

二、招考办法。

此次招考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按照总成绩、体检结果、组织考察情况确定录用人员。

三、招考岗位。

2、招聘人数:84人(详见附件一招聘计划表)。

3、工作职责:协助监督、管理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贯彻。

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程和行业标准,协助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负责所在科室的日常工作;协助参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岗位性质:劳务派遣制,由劳务中介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再由用人单位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工资待遇:4000元/月(岗位工资+岗位补贴+绩效工资+五险),福利待遇等严格按照统一标准执行。

四、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热爱安全生产工作,具有一定的吃苦耐劳精神和公文写作基础、组织和协调能力;。

3.截止2018年2月2日,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具有昆明市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5、现役军人;。

6、在校学生;。

7、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8年1月26日至2月2日9:00至17:00(周未及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

各报名点(具体地点详见招聘计划表)。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或其他方式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

(2)报名时需提交《官渡区安全生产协助执法监督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附件2),请考生自行下载或者到各报名点领取,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考试和聘用资格。

(3)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须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原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加盖公章。

(4)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报考者对自己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二)领取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各报名点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笔试。

(1)对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进行笔试。笔试重点考察竞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总分为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笔试范围为: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础知识以及党政机关公文写作基础知识。

(2)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1)对象: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岗位招聘计划数考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的,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放弃面试的考生应提前三天将书面申请交到各报名单位。

(2)方式: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3)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用人单位通知。

(4)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体检、考察和政审人选的确定。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

(2)依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考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和政审人选。因体检、考察和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如果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者总成绩相同时,同等条件下安全生产(工程)、化学工程、物流管理(工程)、法律专业以及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4.考试注意事项。

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持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开考前15分钟提前进入考场,本人必须“两证”齐全,证件不全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禁止入场参加考试。

(四)体检。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考察和政审。

考察和政审由各用人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未就业人员需持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已就业的报考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社会监督。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岗位人数共计84名,经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时,另行制定招聘方案后组织实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三)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五)本招考公告批准后如与上级新规定、新政策不一致或相冲突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八、监督电话。

监督员的安全生产实践(汇总23篇)篇十八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第三章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五条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第十六条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第十七条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第十八条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九条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二十五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第三十三条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三十七条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将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有关资料的主要内容抄送同级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

第四十二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时,不得收取费用。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第四十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四十五条国家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对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第六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四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四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五十条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第五十一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第五十二条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颁发资质证书的;。

(二)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设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三)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

(二)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第五十八条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价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出租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

(二)未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的;。

(三)未出具自检合格证明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

(四)未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移交手续的。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有前款规定的第(一)项、第(三)项行为,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

(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

(三)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四)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五)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

施工单位有前款规定第(四)项、第(五)项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作业人员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第六十七条施工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整改仍未达到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八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由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处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九条抢险救灾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安全生产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七十条军事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一条本条例自2月1日起施行。

监督员的安全生产实践(汇总23篇)篇十九

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最终是靠施工单位来完成,所以,要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理单位一定对施工单位加强管理,保证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人员要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专职安全人员、安全设施的足够配备,按规定办理安全监督手续,为职工办理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要求施工单位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制定出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完成对施工现场大型施工机械的检测验收备案工作;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施工阶段,监理人员要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施工单位的违规作业,督促施工单位安全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做好施工单位内部的安全自检工作,检查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安全设施的使用情况等。(本文来自于《科技创业家》杂志。《科技创业家》杂志简介详见.)。

二、结束语。

工程监理人员要真正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但要从思想上重视、制度上保证、行动上监管,充分发挥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预控作用,还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真正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消除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隐患,实现工程监理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

监督员的安全生产实践(汇总23篇)篇二十

转眼间大学生四年就快要结束就还剩下一年了,即将踏上社会的我而很懵懂,不知道社会的酸甜苦辣,之前一直是学生,也没有到社会上去实践工作过,这很是不好。终于在即将踏入社会之前有了一次社会实习的机会,我当然不能放过,兴高采烈的去参加实践去了。希望在毕业生之前能够了解工作生活的艰辛,在毕业生以后踏上社会也不至于无所依赖。

在实践结束以后我感觉这个暑假过得异常的丰富,其中最大的收获就是第一次真正的接触了与中药学专业有关的社会部门,进行了短期的社会实践活动。这次活动让我亲身经历了本专业的工作流程,仿佛是一次模拟的职场人生,受益匪浅。

我们来到了位于xx区南塔附近的xxx大药房南塔店。作为连锁药店中的一家,该点坐落在居民聚居区域,并南临南塔鞋城等商业街区,北临省医院,东面与颐玛特超市相对。沈河区作为市中心,人口相对集中,交通便利,居民生活水平相对水平相对较高,因此南塔店在选址上具备了充足的客源,一定的顾客够买力,便利的交通以方便顾客的前来购买和配送中心送货运输。南塔店的入口设计为封闭型入口,面向大街一面。进入店内,左面为非处方药专柜,右面为处方药专柜。紧贴店内侧的是中药饮片专柜,旁边还设立了一个医疗器械专柜,作为经营的'副业以增加销售量。为了充分利用营业面积,在店中央设立了药岛,将柜台销售与货架销售有机结合。药岛和周围的柜台在整个店内形成口字型通道方便顾客从身边两册同时浏览选购药品,缩短了行程。在店中环顾浏览时感觉到南塔店虽然营业面积不大,但经营药品的品种很齐全。每个柜台都分为几层摆满了各种不同的药品,让顾客有更大的选择空间再与营业员的交流中,营业员具备了基本的医务能力和营业素质。对常见病、所售药品的药理常识掌握很牢固,能依据顾客的口述迅速判断疾病,帮助顾客选准药品。对治疗同种疾病的不同药品之间的差别、副作用等都能详细具体的解释。处方药的销售须严格持医师处方销售。

xxx大药房南塔店之行,让我有如下三个方面的收获:

1、就是销售人员自身。销售人员要有一定的医务能力、识别顾客的能力、销售技巧和良好的心理素质,给顾客带去高质量的药学服务,以体现药店的核心功能。这也正是目前我们在校大学生生在即将踏入社会成为一名医药销售者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能力和素质。

2、从经营者的角度考虑,药品销售是以盈利为核心。最初的药店选址应综合考虑客流量、购买力、交通、现有市场和潜在市场等多方面因素,已保障药品有畅通的销售渠道。其次是店面营业场所的设计,一个好的营业场所能够促进药品销售、培养顾客忠诚度并提高工作效率。在设计过程中,应根据行业特点和顾客需求及周边环境等因素,结合各种布局、橱窗、货架的优缺点综合设计,扬长避短,以做到有利于顾客、服务于大众、突出特色、善于经营、提高效率、增长效益。在xxx大药房南塔店的药品陈设中,让我不足之处在于药品的摆设有些混乱。儿童药品与成人、中老年人药品交错摆设,不便顾客寻找。同时,柜台分层摆设尽管充分利用了柜台空间,但却没有充分考虑群体特点。儿童药品摆在上层,而成人、中老年人相当一部分药品却摆在了下层,往往需要俯下身去才能看清药品。儿童正处于生长期,而中年人特别是老年人视力减退、行动不便,在正常视觉范围内很都会造成一定困难。最后,就是经营策略的选择上。xxx促销策略是会员积分制。当顾客的积分达到一定不同程度时,增予不同的奖品以刺激顾客的再消费。同时在点内粘贴pop广告以唤起顾客注意,渲染气氛。经营者应根据本店自身特点兼消费者的特点选择合适的促销模式增加需求、扩大销售。

3、从经营的范围来看。销售的是药品,具有特殊性的商品,关系到人的健康与生命问题。经营者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正常营业,不能为了谋取暴力而销售伪药、劣药,也不能强卖顾客实际并不需要的药品。由于药品的特殊性,经营者在经营前要持有相关的法律文件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gsp认证等。

我们又来到了实习的第二站位于铁西区的xx第一制药厂。接待员在会议室向我们介绍了药厂的大体概况。xx第一制药厂建于1949年,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药厂之一。该厂先总共有4种剂型的生产线。其中主要的整肠生胶囊剂销量曾位于全国首位。通过幻灯片,接待员向我们介绍了主要生产线的流水过程,并介绍了其中一些关键的生产设备和近年来厂里引进的新技术与新设备。随后,我们参观了整肠生和青霉素的生产线。药品生产对环境的要求非常高,所以只能隔着玻璃观看里面的工人操作。生产线的机械化水平很高,工人的操作也很熟练。

从xx第一制药厂的整个参观过程中,最大的感受就是我国的医药产业正在朝着更好、更高的方向积极发展,争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我们将来投身药学事业增添动力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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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员的安全生产实践(汇总23篇)篇二十一

xxxx前身为xxxxxxxx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22日,于2007年11月15日一次性股权交割,2009年6月1日正式更名为“xxxx”,现为xxxxytl集团全资拥有的一家外商独资企业。

公司占地375亩,总投资5.5亿人民币,现有员工400余人,技术力量雄厚,生产工艺先进,检测设备齐全。采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有目前国内先进新型干法5000t/d熟料生产线一条,年产200万吨的水泥粉磨系统,采用集散式计算机控制系统管理,生产优质水泥。

我公司自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以来,首先是领导高度重视,厂部先后两次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动员会议,公司安委会召开一次班组动员会议,在会上讲清道理、要害、明理是非,企业应负哪些主体责任?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会给企业造成怎样的损失,例如:企业停产整顿3个月;企业三废资源综合利用退税就不能享受等等。变过去的被动应付为自身积极主动地去执行和落实。

安委会协调有关车间、部门制订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这些工作严格来讲都是表面文章,容易做到做好。关键是如何把表面文章内容在日常工作、个人行为上具体地体现出来。这也是全厂干部员工如何面对和实行的问题。所以我们狠抓了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具体如下:

1、公司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名,兼职安全员20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车间、部门,各车间、部门落实到班组,班组落实到每位员工。

2、规定一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天在公司范围内检查违章、违规作业行为,罚款单随身携带,发现一个处罚一个,并要求违章违规人员在处罚单上签字确认,视情节轻重给予20-10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5月份处罚32名,6月份处罚16名,7月份处罚3名。违章违规人员逐渐减少,证明员工的安全意识在不断增强。目前全厂的干部员工工作时都能自觉地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及劳保鞋,合理使用电焊口罩,劳动防护手套、防尘口罩、防噪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3、专职安全员会同兼职安全员一起负责检查各车间是否存在事故隐患,重点是安全护栏、楼梯、传动部位防护网罩,井盖、过桥等是否规范安全,各车间高空、危险作业要求有人监护,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对违章、违规指挥、操作人员当场作出经济处罚。在2010年安全月活动中(5—7月为公司安全生产活动月),累计处罚违规、违章人员51人次,奖励安全生产积极分子126人次。

4、对新进员工一律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然后进行试卷考试。对岗位调换人员也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外协施工人员同样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而且外协施工人员要办理安全生产准入证,方可进入厂区进行施工作业,准入证内容包括:外协单位营业执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安管员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进厂施工人员参加保险及保险费发票,以上条件都符合后方可与公司签订安全协议。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纳入公司员工管理范畴,发现违章、违规行为也要进行经济处罚,由违章、违规人员在处罚单上签字确认。罚款费用在结算工程款时扣除。

5、每周三下午1:30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生产副总主持,各车间、部门经理参加,着重总结上一周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布置落实本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整改事项等。第二天将会议内容印发给各车间、部门。遇特殊情况安全生产例会将顺延召开。

各车间每天上午8:10召开车间安全生产早会,由车间主任或者副主任主持,班组长参加,检查总结前一天车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布置当天的安全生产工作。

6、消防器材每月检查一次,消防器材是否处于良好状态,位置放置是否科学合理,过期的灭火器材料及损坏的零部件均及时更换,始终保持消防器材可随时使用。

7、公司安委会每季度组织进行一次安全卫生大检查,由各车间主任、部门经理参加,根据检查结果及时作出总结报告,不足之处责令相关车间、部门及时作出整改,第二天张贴在公司宣传栏。

监督员的安全生产实践(汇总23篇)篇二十二

西霞院工程环境监理借鉴小浪底工程环境监理的经验,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行工程环境监理机制,充分发挥了环境监理的作用,实现了工程环境管理的目标.实践表明:工程环境监理机制是环境管理的有效方法,业主的`信任和支持是环境监理有效开展的前提,有效的工作方法和完善的工作制度是环境监理工作的保证.

作者:肖金凤杨治国田育寅作者单位:小浪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郑州,450000刊名:人民黄河pku英文刊名:yellowriver年,卷(期):200628(9)分类号:x506关键词:环境监理工程监理环境保护西霞院工程

监督员的安全生产实践(汇总23篇)篇二十三

今天我们就借一位著名气象学家提出的理论来谈谈生产安全的重要性,那就是“蝴蝶效应”。

在上世纪七十年代,荷兰的著名气象学家洛伦兹的“蝴蝶效应”之说不胫而走,名声远扬。在西方流传的一首民谣也对此作了形象的说明,这首民谣是这样说的:

丢失一个钉子,坏了一只蹄铁;。

坏了一只蹄铁,折了一匹战马;。

折了一匹战马,伤了一位骑士;。

伤了一位骑士,输了一场战斗;。

输了一场战斗,亡了一个帝国。

也许很多人会觉得这很不可思议,也许会说它只是气象学当中的一个学说而已,但是在我看到这个学说的时候,我不禁地联想到这“蝴蝶效应”与铁路倡导“抓小防大”的安全理念是有着多么异曲同工之处。马蹄铁上的一个钉子是否会丢失,本是初始条件十分微小的变化,但其“长期”效应却是一个帝国存与亡的根本差别,而安全生产中一件看似无关紧要的违章违纪的发生,如不及时加以制止,它的“长期”效应就是所有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这看似有点夸大其词,但是有谁能够说每一件事故的发生不是因为在安全生产中的小漏洞没有得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日积月累,由量变发展到质变而最终酿成恶果造成的呢?这样,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安全与否,决定着铁路的生存与发展。如果说“蝴蝶效应”这个词对于我们来说还比较陌生,但“防患于未然”这个词听来却并不新鲜,我们常将它挂在嘴边,用在日常的安全工作当中。

“防患于未然”这个词的意义,它让我明白了师傅们的循循教导都是多年来总结出来的经验,并不是什么小题大做,而我们平时习以为常的工作方式,也许就是最危险的工作方式,因为习惯了的事情很难改变,而当你觉醒时,往往已是回天乏术了。我们习惯了在下雨的时候才想起雨伞,因为怕被雨淋湿,我们也习惯了在事故发生后才想起安全,因为害怕受到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失,事故发生了,才后悔自己没有注意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下雨的时候,虽然伞下的感觉不是很自然,但最起码我们不用淋雨;落实各项标准化作业,虽然程序有点复杂,但是却能保证我们的工作和身心安全不受侵害。大雨不会因为现在是晴空万里而不降临,事故更不会因为现在的平安无事而暂停发生。其实我们仔细想一想,不难发现:安全就是一把伞,一把捍卫我们生命和生产的大伞。

假如你是一名真的水手,请亮出你年轻的旗,劈波斩浪、一往无前,将青春奉献给铁路。让我们将青春的激情尽情挥洒,立足岗位做贡献,铭记安全在心头,为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尽好自己的一份力量,为建设我局和职工美好家园,营造健康、和谐、安全的环境。

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了安全才有家,安全紧系你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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