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未签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通知篇一
申请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________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________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________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________元,护理费________;住院伙食费________元;返还押金________元,合计人民币________元。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申请人聘请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工作,从事快递员的工作,工资加提成约_______元/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时左右申请人驾驶粤__________号货车从广州至高州路段经_______市,往_______县_______镇方向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认定为工伤,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九级伤残。
第一次医疗终结时间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止,第二次医疗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所有的医疗费都是由被申请人支付了,但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直至现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没有给申请人支付工资,每次找被申请人要求支付工资时,被申请人却要求申请人写借条借钱用于平时的生活开支,现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由于被申请人没有给申请人缴纳工伤保险费,所以被申请人还要支付申请人工伤保险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________元(________元/月×____个月);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________元(________元/月×____个月);申请人住院、治疗10个月都是由申请人老婆进行护理,应该支付护理费________元(________元/月×____个月);申请人住院共计80天应该支付住院伙食费________元(________元/月×____个月),被申请人还应该返还押金________元;合计人民币________元。
现具申请,请求仲裁院依法仲裁。
此致
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未签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通知篇二
3、如果单位扣押你工资、押金、年终奖等,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可以一起申请;
主要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未签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通知篇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这个两倍工资规定一出,广大劳动者欢欣鼓舞。要知道,在中国很多地方,不签订劳动合同用工的情况相当普遍。如果公司真的没有跟自己签订劳动合同,都能拿到双倍的工资,岂不是很开心。可是,有些人抱着这样的想法实践下来发现,这两倍工资并不好拿,这是为什么呢?阿克来给大家分析一下对于两倍工资的常见误区,让大家明白,两倍工资该怎么算怎么拿。
误区一:向用人单位额外要两倍工资
有些劳动者一听两倍工资,以为是除了工资以外再额外给两倍工资。这是错误的。在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两倍工资时,不能把已经正常支付的那一倍工资排除在外。所以,如果没有拖欠工资的情况,向用人单位要求两倍工资时,应该以之前已发的工资为计算依据,乘以一倍的倍率来索取。至于计算时该以应发工资还是实得工资为依据,坊间争论很大,在此不展开。
误区二:两倍工资可以一直拿下去
由于《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一旦未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双方就已经默认拥有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再视作无合同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也明确,只有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
月不满一年的`期间,需要支付两倍工资。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工首月即使不签订劳动合同,也不需要支付两倍工资。这样掐指一算,两倍工资最多也只能拿十一个月,不可能一直拿下去。
误区三:两倍工资永远跑不掉
劳动者应当有的权利不一定都能得到国家机器的保障,这就是公平与效率的问题。任何法律纠纷的解决都有时效,超过这一时效,国家机关便不再受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支付,这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一次性支付的性质完全不同。同时,两倍工资是针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惩罚,与离职也没有关系。至于现在为什么都在离职时支付,是因为在职时很少有劳动者提出劳动仲裁的缘故,不能因此将其与离职补偿混为一谈。因此,两倍工资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如果希望抓住自己的权利,在发放第十二个月的工资后,劳动者就可以抓紧向仲裁机关请求支付两倍工资。如果觉得仲裁时机未到,也可以向用人单位直接要求,并保留证据,这样可以构成时效的中断。中断的时效可以重新计算。比如第十二个月时员工向公司寄送挂号信要求支付两倍工资,此时一年的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在第二十四个月前仍然可以得到国家机关保障,时间就宽裕多了。
未签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通知篇四
本人于08年04月份进入一家民营企业担任生产经理职务,起初年薪:9万/年(入职时即执行),但同年因经济危机所以同意将原有的9万/年下调至6万/年(于08年的12月份起执行)。到目前为止工作:2年整。该司一直未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亦未交任何保险。现在面临离职,请问我可以向公司要求索赔多少?急,急,急,谢谢!
[未签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未签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通知篇五
1、未签合同容易引起纠纷
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或经济行为时往往要与对方协商,并且对某些问题会有约定,但这些问题仅仅靠口头约定是不够的。
如果能把双方的约定内容固定下来,形成书面文字,这样就会使约定明确而不容易发生纠纷。
2、未签合同,对双方没有约束力
没有合同,不利于双方按照事先的约定来履行约定的内容。在具体的实践中,遇到了困难或某种利益上的冲突时,就不愿意按照事先双方约定来履行自己的承诺。
在此情况下,即使对方违反当初的约定,守约方由于没有合同,也将不那个约束对方的行为。
3、发生纠纷后,不容易辨清是非 为正确解决纠纷带来了困难。
合同不仅是双方履行约定义务的依据,而且是事后发生纠纷判断是非的证据。
没有合同,即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侵害,也会因为没有相关证据证明争议事实的存在,从而得不到法院等司法机关的支持。
1、未签合同容易引起纠纷
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或经济行为时往往要与对方协商,并且对某些问题会有约定,但这些问题仅仅靠口头约定是不够的。
如果能把双方的约定内容固定下来,形成书面文字,这样就会使约定明确而不容易发生纠纷。
2、未签合同,对双方没有约束力
没有合同,不利于双方按照事先的约定来履行约定的内容。在具体的实践中,遇到了困难或某种利益上的冲突时,就不愿意按照事先双方约定来履行自己的承诺。
在此情况下,即使对方违反当初的约定,守约方由于没有合同,也将不那个约束对方的行为。
3、发生纠纷后,不容易辨清是非 为正确解决纠纷带来了困难。
合同不仅是双方履行约定义务的依据,而且是事后发生纠纷判断是非的证据。
没有合同,即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侵害,也会因为没有相关证据证明争议事实的存在,从而得不到法院等司法机关的支持。
未签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通知篇六
劳
动
合同
1(合同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员工)
名称:深圳市维也纳酒店有限公司姓名:
地址:深圳福田区福强路绿景花园首层身份证号码:
签约代表:现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及试用期
(一)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壹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贰年 , 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前 贰个月为试用期。
2、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工作)完成止。
二、工作内容和地点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岗位从事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见《岗位说明书》。
(二)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1、乙方的态度、行为或绩效达不到岗位要求,不能胜任该岗位的工作。
2、乙方满足甲方相关人事制度中关于岗位调整的规定条件。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的。
(三)一般情况下,乙方工作地点在深圳,需要出差或外派的时候,工作地点在国内或国外的其它城市。
三、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8小时, 每周工作40小时。
甲方可根据需要在周六、周日安排乙方正常上班,(经过协商一致,乙方认同公司约定的报酬中已经包含周六、周日正常上班的加班费)。
四、工作条件与职业危害
为了保护乙方的人身安全,甲方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告知作业规章,乙方须按相应的作业规章和防护措施进行作业,否则,造成的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己负责。
五、休息休假与社会保险
休息休假与社会保险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六、工资待遇
(一)甲方采用浮动工资制,乙方每月的工资构成为:
月工资总额 = 岗位工资(含保密工资)+ 奖金–其他各项应扣款项
其中,奖金与公司绩效、部门绩效和员工个人绩效挂钩。
(二)乙方试用期的标准工资为rmb元/月,试用期满标准工资为rmb元/月,实际工资数额根据公司绩效、部门绩效和员工个人绩效以标准工资为基础上下浮动。
(四)甲方可以根据经营状况、乙方的工作表现和业绩、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方法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七、劳动纪律
(一)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当中的相关规定。
(二)严格按甲方制定的作业流程开展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三)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保证安全生产。
(四)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并达到相应的标准。
(五)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六)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
2、乙方在绩效考核中,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的。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存在虚假的,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照片、入职登记表中提供的信息及其它由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
4、乙方入职前患有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或其它影响工作的疾病但在入职时未声明的。
5、乙方入职前曾受到其它单位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在入职时未声明的。
6、乙方入职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入职时未声明的。
7、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员工手册》当中的禁令)的。
8、内累计旷工达到3天的。
9、乙方在同行业或关联行业公司兼职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之规定或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或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擅自离职,或者离职时未按规定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2)按乙方最近三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额的3倍赔偿甲方。
2、乙方拖欠甲方的任何款项,或者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中相应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3、乙方在离职时未按规定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的,视同乙方主动放弃在甲方的任何权益。自乙方未在甲方工作之日起,乙方的一切行为均与甲方无关。
十、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 应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 ,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附件内容与本合同有冲突,以附件约定内容为准:
(一)《培训协议》(如未签订,不受此项约束)
(二)其它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三)经双方协商的补充约定: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双方签订合同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