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济南泉水的散文(大全3篇)

时间:2023-08-02 作者:储xy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写济南的小说篇一

1.梦见小说,要结交新朋友。  

2.梦见读小说,生意和事业都会很顺利。  

3.梦见借小说,要结交新人。  

4.梦见写小说,是个好梦,做人会富有。  

5.梦见和别人谈论小说,自己会变的聪明能干。  

6.女人梦见向自己的恋人送小说,是好兆头,能得到他的爱。  

7.学生梦见读小说或买小说,考试成绩不理想。  

8.工作人员梦见利用工作时间写小说,会有增薪。

女人梦见读书,丈夫会更加疼爱自己。  

学生梦见读书,考试能获得优异的成绩。  

梦见读报,会声誉鹃起。  

女人梦见读报,会为丈夫增光。  

商人梦见读报,生意能成功。  

梦见读欢迎词,会名声大噪。  

梦见对听众宣读自己的发言稿,一切努力都会落空。  

梦见读写在地上的字,是不祥之兆,会有人搞阴谋反对自己。  

梦见读石头上刻写的文章,会智力超人,远近闻名。  

梦见妻子读书,不久会有好消息。  

案例:从上学的时候开始,我就特别喜欢看小说,我鼻子上的那副眼镜,就是看小说而得的后遗症。我梦见自己买了一套配乐小说,只要想听,把磁带放入录音机中,便可以听小说了,我真是太高兴了。

写济南的小说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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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胡菊人原名胡秉文, 1933年出生于广东顺德,在香港当过校工和教堂杂工,入珠海书院半工半读,曾在友联出版社资料室工作。先后担任过《大学杂志》总编辑、《中国学生周报》社长等职;上世纪70年代任《明报月刊》主编,成为香港最著名的专栏作家和文学评论家之一;1981年合作创办《百姓》半月刊,任主编。胡菊人关于小说写作技巧的文论和“红学”研究,蜚声世界华语文坛。近期,江西教育出版社出版有《胡菊人作品集》(《小说红楼》《小说金庸》《小说水浒》)。本刊特选载《小说红楼》部分文章,以飨读者。

后四十回的用字

近日偶有小恙,偷闲重读《红楼梦》,略有所得,倒是要有大闲心,在静敛心情下,才能读出味道来的。记得第一次读《红楼梦》是少年时代,只会追情节;第二次读,是着心去找书中意旨;第三次读,才领略到笔意用字。

欣赏《红楼梦》最便捷的方法,是将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互相比照一下,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相差极大,大部分非曹雪芹原作。有些人认为,后四十回根本不能读。

这段文字,有经验的读者一看,便知劣笔。若与前八十回曹雪芹所写黛玉自伤身世的话来比较,优劣立现。这段文字不能使读者有共感。不像前边,例如第六十七回,宝钗送了她哥哥带回来的小礼物给黛玉,黛玉看见家乡之物,反自触物伤情,“想起‘父母双亡,又无兄弟,寄居亲戚家中,那里有人也给我带些土物来?想到这里,不觉的又伤起心来了。”仅三两笔,便使我们觉得黛玉之伤怀,合于情理。

听旁人说起家乡的话,有所感触,是黛玉的本性,因此上引续貂之坏,完全是文字带来,文字破坏了黛玉形象。这段文字赘累、庸俗。用的“四字成语”又是馊文腐词。春花秋月,水秀山明,二十四桥,六朝遗迹,像“顺口溜”,黛玉不会念这些字眼,一个人伤感时亦不会这样文绉绉地念陈腐诗句。什么“香车画舫,红杏青帘,惟我独尊”,又岂是黛玉随口说得的话!

“刺心”“跺足”“跌脚”

《红楼梦》后四十回,有个明切的现象,那就是作者“词穷”。他的词汇似乎有时不够用,就像是一个积蓄不多的人,无法再置新东西,只好一味用旧货。

这实在让人扫兴,那位作者,如果是高鹗的话,他常常用同一样的词儿,去描写同类型的动作和感想。似乎是没有心思,去想另一个更好字眼。我们读来,便了无意兴了。

例如,他颇喜用“刺心”一词。

八十一回宝玉“看见曹孟德‘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一首,不觉刺心”。

八十二回代儒老师叫宝玉读“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一章書,“宝玉觉得这一章却有些刺心”。

同一回黛玉回房,“不禁想起日间老婆子的一番混话,甚是刺心”。

如果我们把标准降低,这也不见得就是大疵。但是,拿着来与曹雪芹前八十回的相比,就显赘累。这几个情节,所遇所受的事情不尽相同,感觉亦不必一样,却统统以“刺心”来形容。

一百一十五回王夫人因为惜春决意出家,告诉贾政,“贾政叹气跺脚”。

这些“跺脚”“跺足”的描写,是不算太适合的。偶用还可以,常用就显得突兀不自然。一般来说,情急、发怒或惶乱之时,“跺脚”叹怨的,是小姐、太太们的动作,不大会是大男人的常有反应。但高鹗却无论哪个男人,都是这样“跺脚”,宝玉、贾芸“跺脚”还说得过去,贾琏、贾政是不应有那“女儿态”的,贾政这一家之主,一直就道貌岸然。

笔者没有全部核对,曹雪芹形容男人急困之时,用过此词没有。但在六十二回,香菱弄污了裙子,宝玉为她又困又急,曹雪芹却是用“跌脚”——“宝玉跌脚叹道”。这个“跌”字适合用来形容男性的姿态。“跌”字不像“跺”字有那么的娇态。

认真说来,曹雪芹用“跺脚”“跌脚”这些字眼时,是相当小心的。在女性身上,只用“跺脚”,不用“跌脚”。在男性身上,则要看情形,一般而言,“跌脚”是用于男性的。

三十九回宝玉听刘姥姥说一个叫若玉的女儿家病死了,“跌足叹息”。

六十九回贾琏知道他偷娶的尤二姐,已被凤姐赚到府里,不由得(在马上) “只在镫中跌足”。

同一回宝玉知道迎春许与孙家,又听说要陪四个丫头过去,“更又跌足自叹道:从今后这世上又少了五个真清净人了”。

以上描写男性的例子都用“跌”字,只有一次形容宝玉因为烧坏了“孔雀裘”,“进门就嗐声顿脚”,是用了“顿”字。但是也有一些特例。

第九回在家学里,大家打架,“贾蔷遂一跺靴子”,这是“暗号”,不是写心情。二十四回贾芸在茗烟身后把脚一跺,这是要吓他,也不是形容情急。另一次则是贾母说笑话,“孙行者把脚一跺”,亦不属于我们讨论的范围。

真与我们的讨论相关的,是第十九回及八十回,用了“跺脚”来形容男性。前者是描写宝玉发现茗烟与小丫鬟偷情。但那时候宝玉还是十二三岁小孩,用“跺脚”还适当。后者则是写大男人薛蟠,他老婆小妾大哭大闹,并且和他母亲骂吵,“薛蟠急得跺脚”,怕街坊邻里知道,不敢声张,此情此状之下,用“跺”字来形容这位专闹同性恋、为人放荡不检的薛蟠,亦不显得突兀。除此之外,曹雪芹就断断不用了。

后四十回随意滥用,不管与其人其情其态是否相匹。尤其用在贾政身上,把他稳重严肃的个性破坏了。曹雪芹对这位五十多六十的严冷的家长,无论如何发怒心躁,也不用到这种字眼。但续书人一律不管,全用“跺脚”,词与情态便相失了。

誓不作雷同语

高鹗笔下的后四十回,毛病之多不可尽数。有些读者可能看出来,却心存忠厚,不予指出,现在笔者似乎有意揭人之短,但是我们的目的,不在与高鹗(?)为难,而是借此显示曹雪芹的长处。

要详细全部点出后四十回,哪些字眼用错、哪些段落有遗漏、哪些对话不贴切、哪些描写有问题,太琐碎、太啰唆了。因而,我们只能总论式地,尝试把这些缺点归为十五个字,就是“欠词藻、缺形象、乏颜色、少动态、无肌理”。

“欠词藻”我们在上面已经略为说过,举出“刺心”“跺脚”的例子。我们知道前者不是曹雪芹乐用的字眼,但凡有什么“刺心、碍眼、逆耳”之事,他总是会用多一点笔墨,说得透一点,且往往会归到心理描写上去;尤以在林黛玉身上,我们可以找到许多特例,因为她是有一丁点的不顺意之言,都会心内翻腾,思前想后,看到一片落叶,也会引得五内俱灰、心冷意沉的,曹雪芹不会只以“刺心”两字带过。至于“跺脚”,我们已举出了曹雪芹用的时候,极有分寸的例子。

曹雪芹在詞藻上的丰富,很多人已经写过文章;也一定有什么红学专家,把他书里的特用名词字汇、俗话口语,编过一字不遗的字汇表格了。笔者既非“专家”,不胜此大任,仅举出些我觉得特异的来。

第六十五回借小厮兴儿,赞林黛玉、薛宝钗是“两位姑娘,天下少有”;六十六回贾琏对柳湘莲赞尤三姐,“是古今有一无二的了”;四十三回焙茗对宝玉说“受祭的阴魂……自然是那人间有一、天上无双”的一个女子;四十九回宝玉想现在的几个人是“有一无二”的了,哪知还有薛宝琴这样绝色女子。

这几种不同字句,可见曹雪芹活用文字,“天下少有”“古今有一无二”“有一无二”“人间有一、天上无双”,每处都换了一个说法。高鹗笔下九十七回称黛玉“寡二少双”,亦是脱自《汉书·吾丘寿王传》内有“天下少双、海内寡二”句,自是好的,只是比起曹雪芹,他在词藻上缺乏才能。我们发现,一个很普通的成语滥句,经曹雪芹增删改易一二字,就有了生命。

“猴”“蝎”及其他

喜读《红楼梦》的人,都特别欣赏其中用的“猴”字。这似乎是专用来形容贾宝玉的,当他爬到凤姐或其他女人身上撒娇时,就用“猴”,第十四回“宝玉听说,便猴向凤姐身上……凤姐道:‘我乏的身上生疼,还搁的住你这么揉搓”,竟是把这两人当时情态,写得活现眼前。难得的是作者不说“猴”到身上的动作,“揉搓”是借凤姐嘴里说出来的。在凤姐身上是如此,在别的女性身上又有不同,第二十四回宝玉见鸳鸯,把脸凑到她的脖项上,闻那香气,不住用手摩挲,其白腻不在袭人以下,“便猴上身来,涎着脸笑道:‘好姐姐,把你嘴上的胭脂赏我吃了罢!一面说,一面扭股糖似的粘在身上。”这次不是“揉搓”而像“扭股糖”,紧紧地“粘”住,一副急色儿的样子。

第十五回送秦可卿的殡,凤姐叫宝玉坐到她的车里,说“你是尊贵人”“别学他们猴在马上”,可见这个“猴”字,在曹雪芹笔下,是双手抱住紧缠不放,还游目四顾的样子。宝玉“猴”到王夫人或凤姐身上,其神态也一定如此,眼珠溜溜地盼顾着他的众姊妹。这个字同时也是坐不牢、伏不稳的意思。

可以注意的是,这个“猴”字用在宝玉身上,是限于他少时十二三岁的光景,到他长大了以后,就不再用了。因为年纪大了些,神态、动作自然也得稍庄重些,不可能再这样爬到女人身上。

这是把一个名词,转用为动词和形容词,发生了意想不到的效果,有动作,有神态。把名词活用,使有形象性——把白净青嫩的女人称为“水葱儿”。有动态性——把急躁快利的晴雯称为“透出嫩箭的兰花”,像这些例子多的是。尤以后者“嫩箭”是形容兰花开始盛放,象其青春勃发,又可表其性急,希望向上爬;更喻她貌美,这“透、嫩、箭、兰”四字,竟把晴雯外在内在都活脱脱地画出来了。

赵姨娘是书里最坏的女人,六十七回她因为宝钗送了东西给贾环,便到王夫人那边卖好,形容她“蝎蝎螫螫的,拿着东西,走至王夫人房中”。“蝎”是毒虫,“螫”是虫咬人,拿来写这女人走路姿态,实是一绝。这四个字也用来形容老婆子说话大惊小怪,阴阳怪气,如五十一回晴雯说宝玉“偏惯会这么蝎蝎螫螫老婆子的样儿”。但在后四十回续书者竟拿这四个字来斥史湘云,恐有逆原著者敬爱女子之意。

用字之主奴关系

所以古人说“必去陈言”,曹雪芹是牢牢握住这个原则的。但是并非为了新创,就离开了大多数人读来顺畅、听来通达的范围。前几年有位年轻台湾小说家,写了一部新小说,一意改易人们习惯的用语和句法;新了,奈何拗口难读,又没有理由非要这样改不可,便是做作了。

曹雪芹谓黛玉“孤高自许,目无下尘”,显有新意,“孤芳自赏”就俗了。晴雯带病补毕孔雀裘,已是“力尽神危”,说“心疲力竭”就滥了。五儿偷偷拿了茯苓霜送芳官,不愿让人知道,走路样子是“花遮柳隐”,不说“躲躲藏藏”,而极写物态。

“千部一腔、千人一面”,正是曹氏最厌恶者,所以别出心思。形容火势蔓延愈烧愈多,是“接二连三、牵五挂四”;形容一堆人闹哄哄地聚赌玩乐,是“称三赞四,耍笑之音虽多,又兼着恨五骂六,忿怒之声亦不少”,这三四五六几个数字,一配到这句子里去,竟像有数十人在那里嬉笑喝骂似的。曹雪芹善于利用数字,于此可见。更有描写许多彩灯连在一起的是“联三聚五”;若是玉盆上的簇簇小花,则说是“攒三聚五栽着一盆单瓣水仙”,这“攒”字有动态。至于拖着大大小小一家去找人,则是“一窝一拖”。

我们在后四十回,极难读到新句妙词,当与续书者的文字修养有关。很多人认为后四十回根本读不下去,想必这也是原因之一。另外的原因当然还有许多。我们从上述例子,知道文字虽然约定俗成,但自己是主人,随我们怎样用,反主为奴,则给陈俗文字束缚了。

怎样做主人呢?

中文像一颗颗珠儿,用一条线可以串起来,随意结成各式各样的花儿、鸟儿种种样样形状。甚至不用线就可排成千变万化的图样。这是单音单字而缀字联句的中文的特点。

英文像一套套的积木,也可以砌成各种形象和图案,但是它自有模型,砌的形状必须按照原定的模型才行。

中文和英文都有文法,但中文文法只可说是一条线,英文文法却非常严谨,每字放于什么地方,那个字应连什么字,先后次序都有个大致规定。形容词、名词、动词、副词、介词、冠词等等各有身份和应处地位,不能越分,所以我们说英文文法就是像积木图样的固定模型。

但凡伟大的作家,都会打破文法的固有限制,而另创新的文句缀造法。在英文作家里不乏这样的人。但是,无论如何,英文所享受到的自由缀造的限度,没有中文来得宽裕。因为不能太过违背读者久受训练的文法习惯。

中文文法因为太自由了,对于庸手,可能写文章确是难事。不像英文只要了解了大致文法就可写相当通顺的文章。不过中文对于高手可就是像鱼儿出了大洋、鸟儿飞上天空,正是天地无限,可以纵横上下的任意浮游。

曹雪芹正是这样一位千古难逢的高手。

《红楼梦》第十四回说到秦可卿之丧,临尾处有这样的一句话:“一时只见宁府大殡浩浩荡荡,压地银山一般从北而至。”这“压地银山”四字,可说是利用中文之自由组合的特性,到了极妙极绝的境界了。

就单字而言,“压”是动词,“地”是名词,“银”是形容词(或名词),“山”是名词,但是我们不能这样划分。因为“压地”连在一起马上从它们原来的身份变成另外的身份了,从动词一变而为形容词和动词双重性格——一方面描写了大殡行列贴着地面的情景,同时又写出它滚滚缓缓而来的动态。

至于“银山”连在一起,照字面是“银白色的山”,银是形容“山”这个名词的。那么,它们便是形容词和名词的组合。可是,“银山”本身又成了另一个“新组合”,正像我们说“乌云”“蓝天”“绿波”“春花”“玄衣”等等一样亦是名词。更难得的是,從这新组成的名词本身,又包含了形容词和名词的两重身份,表达了一种词外之象,即富宦之家出殡时素衣白马的盛大森穆的态势。

照现代用法,我们大可写成“像一座座银白色的山丘贴着地面”浩浩荡荡而来,仍觉不及原文的有力。正因为压、地、银、山四字连在一起又成为一新组合。只有这样连在一起才能表现四种状貌——“压”是力、“地”是重、“银”是色、“山”是势,这力、重、色、势四意一组合,就是一幅极为完整统一的图画。

论形象

清道光画家姚燮著有《读〈红楼梦〉纲领》,其中提到两种意思,值得在这里引述。他把这部小说的主要人物,都一一加上自题的绰号,诸如“情哥哥”(宝玉)、“冷郎君”(湘莲)、“幽淑女”(黛玉)、“浪荡子”(贾琏)、“苦尤娘”(二姐),以及什么俊袭人、俏平儿、勇晴雯、贤宝钗、憨湘云、酸凤姐,共列了十多二十个范例,以状每个人的特出性格。

这位姚燮先生有这一番意见,因为他读《红楼梦》,像天下任何人读的一样,书中每一位人物,都在他心中印下了明晰的影儿,这些人物活在他脑子里,一下便道出了各个人物主要个性和情态。曹雪芹塑造人物之成功,此是一证。另有一证是他描画场景。这位姚燮先生,又提出第二种意思,认为大观园写景韵事,有许多可以画下来的。如黛玉葬花、梨香院隔墙听曲、晴雯撕扇、众姊妹看菊吃蟹、湘云醉后卧芍、怡红院夜宴行令唱曲、凹晶馆倚阑联句……列的虽过半百之数,却都是在前八十回里的。后四十回只有一二,如“潇湘馆听琴”。他说将这些情景人事“摘拾如右,以备画本”。

其实《红楼梦》里,能入画的景色和事情,何止五六十项这么少,几乎每章回都有几段落深饶韵趣的图画,有一二百之数。不过重要的是,我们读《红楼梦》,亦像这位姚先生一样,会有身在图画之感,每一样事、任一景色,已经成了形,有了颜色,有了布景、人物和意态,比画在画布上的图形还真切、还生动似的。

迎、探、惜三姊妹

繪画讲究所谓烘托、渲染、位置等等,画家若利用笔墨,在一张白纸上,勾勒出轮廓来,再一层层地涂彩,由淡而浓,把无形的变成有形的,无色的成为有色的,是为渲染。小说家若写人物,亦是将原来毫无影像的成为有影像,最先是淡薄而模糊,往后愈写愈多,愈多愈浓,人物的形象便在书里有了生命,在读者心中活了起来。

《红楼梦》里的人物,有人数过,男子有二百三十五人,女子二百十三人,其中百分之九十几都在前八十回里出现,后四十回出现的新人,不过是甄应嘉、甄宝玉、包勇、李十儿、夏三等等,都不是重要角色。把几百人一一勾勒、烘托、渲染,自是非凡的大才。

这三人地位特殊,都属于十二钗。就小说内容言,她们不是主角,不像黛玉、宝钗、宝玉有那样的重要性。她们是在家闺秀,不似王熙凤、平儿出来管事。她们是后辈,没有贾母、王夫人的威望。要经营这几位小姐的形象、个性,实在很费功夫。因为很多事情她们不必插手,主要情节与她们无关。

但是这样的描写,不过淡淡几笔,并无印象。以后一直下来,二玉一钗的故事开展,无暇去写她们。要等到三十七回,探春得了机会出场,由她来建诗社;惜春是到四十二回,才借画大观园冒出一下;迎春在这些篇幅中是间中陪着写诗吟词。这三人还未成形,但终于有个事情,在七十三回以后使她们都活了。

《红楼梦》七十四回,是极重要、极出色的一章,不仅写得精彩,而且是大观园完结的预兆。搜查大观园,起因是邢夫人从傻大姐手上检获了“绣春囊”,夏志清先生将这件物事在大观园之出现,比作《圣经》上伊甸园出现了蛇,实在有真见。

此一章是直承七十一回司棋与她表弟偷会而来,但是我们细心读去,发现曹雪芹为了写这一章,远在四十回就有了伏笔:大家赏雪景吃鹿肉,平儿的一个镯子丢了,大观园有了“贼”。以后又发生了五儿涉嫌“偷”玫瑰露、茯苓霜的事情。这都是作者的经营手法,加强了大观园必须一搜的理由。

在这几章当中,司棋出现次数多了,也是为了加深读者印象,因为七十四回大观园的大灾大难,与她直接相关。在描写大搜查之前,在前一回作者还特别安排了一段迎春与司棋的对话,又接着写探春去访迎春,见到了司棋。表面上看,这对话及探访,与情节无大相干,可有可无,为什么作者如此安排?是顾虑到读者可能忘记了司棋是迎春的丫鬟,而她们的关系对以后情节十分重要,是以不着痕迹地再加点明。

等这一切布置都做好,气氛都够了,作者就全力来写这七十四回搜园一幕,字字都活,第一好笔。曹雪芹趁此良机,便将探、迎、惜三人性格完成了。

在此之前,三姊妹的个性描写,以探春较用笔墨,建诗社以后,又给她一个机会理家,因凤姐小产得了一症——与秦可卿之症相反。不过,形象仍未十分深刻,迎、惜两人更是模糊。现在经过此事,我们才真正认识了她们。

在日常生活里,我们理解一个人的个性,是从他的行事做人来看的。有时候对同一件事情,各人所表现的反应不同,便显出每人不同的个性。此外,便是从别人口中对该人的评论来了解其性格。搜查大观园这个事件,在七十四回里先把探春、惜春两个人的反应写了,及至迎春,则是隔了两日,到七十七回才作交代。她们三人对下人来搜,对这件事的处理,对自己丫鬟的态度各有强弱,也就是各有个性相异之分了。自此以后,别人对她们的评论,例如七十四回尤氏评惜春,就顺于情理了。

曹雪芹在第二第三回,只写出贾家三姊妹的淡笔,要一直到七十四回以后,才见各人本色。这样的处理,除了上面说的原因之外,也是因为顺着时光推移,这三姊妹渐长,才显个性之故。我们前后这样一对比、一追溯,就更能与作者会心,更赏识他的匠心与才能,自己读来也就感到更高兴。

颜色之源

你观察过从秋天到冬天树叶的变幻?注意过仲夏的山头,一色深绿,忽然之间,都泛了红、染了褐,又再匆匆换上了嫩紫与深黄?那秃枝衰草,又如何一夜春雨都抽出了青芽、长上了斑点彩花,然后,一阵温风,山山野野,竟都是花花绿绿,层层染灿了。在这无尽的原野山头,你试划出了方丈地,细数那里面的显色,拿着一部颜料百科词典,也无法分类出所有的色泽来。

那么颜色感就是花草树木?此外还有的!深蓝我们归于大海和苍穹,晶光银辉我们仰视太阳和月亮;玄黑,当然是午夜的山穴;纯白,是冷日的积雪;灰湛,是阴沉的雨后黄昏。总之千变万化,不外自然万物。我们说桃之红、柳之绿、橙之黄,金澄澄是稻穗,赤耀耀是沙漠,没有自然万物,人类不会有颜色。

决定颜色的,仍是光与阴的时序推移,自然气温的变化,不单使青草绿树换装添衣,山园河湖移旧换新,就是人类也是随气候而转换不同的衣料和色泽。画家说,冷色暖色,亦非自己独创的,而是学于自然。

曹雪芹是画家,对颜色当有独特的敏感。那应该也是他的意见,他说一个冷夜,宝玉“没好生得睡,天亮了,就爬起来掀起帐子一看,虽然门窗尚掩,只见窗上光辉夺目,心内早踌躇起来,埋怨定是晴了,日光已出。一面忙起来揭起窗屉,从玻璃窗内往外一看,原来不是日光,竟是一夜的雪,下的将有一尺厚,天上仍是搓绵扯絮一般”。这是描写冬雪的色泽和景象。“搓绵扯絮”真亏他想出来,难得一个不用“白”字,却是极白极亮的了。

为什么不用白,因为雪与光才是白之真源。

这就是具体的例子,自然、气候、万物、人类的色泽都一体相关。季节变了,颜色就变,不在人为。

物形彩气

自少生长南方,从未见过雪。一九六九年在北美,第一次站在积雪盈尺的野地上,远处,是一弯弧形青松翠柏,数十里望之不尽,先是乐得在雪上打滚,北欧来的友人都笑了。未见过雪,岂非天下奇闻!我把雪掏起来,要想嗅嗅它是什么味儿,一股晶亮剔透的银光逼眼而来,从此知道,人们为什么都只是说“白得像雪”,而从不曾说是“雪很像白”的。现在就体味曹雪芹何以不用白来形容它。公孙龙是很狡辩的人,他说“白马非马”,固然有他的道理。但是白马身上的白,可以与马分出来,而移到鹅或鸡的身上,白马、白鹅、白鸡,便是不同的东西。可是,白雪就不然了,你不能把雪与白分开,无雪便无白,不白便非雪,那是它的形色合一。所以公孙龙怎样善言,也不敢说“白雪非雪”。

这原是浅显的道理,却可以说明曹雪芹形容颜色的特点。他总是以物喻色,很少以色描物。因为一切颜色,本来是从物象抽离出来的抽象名词,红黄蓝白黑紫绿和所有的色泽,正如前面所说,都是大自然各物自有。所以自古以来,人们日常的谈话,作家描写事物,颜色多是拿物来比喻。形容女的羞涩,就说是“脸带桃花”;皮肤白洁,不外“欺霜胜雪”;殷红的口唇,就必然是“樱桃小嘴”。这些都是用得残旧的形容词,再不发生力量了。但是,这些词语所以流行千年,亦证明了我们这里所说的道理,桃花、霜雪、樱桃,有形有色,原是物,本是“实”字,而“红”“白”“粉赤”等等,基本上可属“虚”字——只是基本上,与实物比较而言——所以就逊色乏力。前面被引的滥俗形容词,最先用的人是很值得佩服的。

不用“喷”字,何以状它风中的动态,不用“火”字,怎样见它的色泽?剔去“蒸”字不能写出火红中的润气,舍了“霞”字,它在火辣辣、红阵阵之中的“氤氲”之象,就无法表现出来。但这些杏花的形容词,有一个颜色的字没有?都是“物”和“动”的实字。

“应物象形随类传彩”,在曹雪芹是物、形、彩、气同时乍现。

又应注意,大观园之建成,并未说明何月,但由杏花喷火,蒸霞的盛开,已知是在早春的二月。可见时间也是由实物之变显而易见。

颜色的脾性

这八十二字的小段,可以讨论的很多,现在先谈其中的颜色。林黛玉只见一色,就是那张被。史湘云呢,发是“青丝”被是“桃红”,更有“雪白膀子”配了“金镯子”,一共四色。这四种颜色配起来,自是好看煞人。为什么这二人的颜色有此不同?是因为曹雪芹明知颜色是有个性的。

多色是“外放活泼”之色,一色是“纯简内收”之泽,正表现了两人个性的分别。黛玉若戴金镯不可想象。(这段文还以睡态显个性,以下论动作时及之。又有“不见”“只见”四字,涉及小说肌理问题,亦暂不论。)

读者中如有细心的,当会指正上面引文,各本不同。俞平伯校正本,就没有湘云的“桃红绫被”,《〈红楼梦〉稿》据说是高鹗手订,也是缺了的。通行印本却有,足见《〈红楼梦〉稿》不是最后定本。本人认为有才合理,因为两人分盖不同的被,就更明白了。不过,即使早本没有,读者也不能凭此,就指以颜色描性格的评论为不当。

这也不是什么新见,颜色装扮不同显出个性不同,原是日常生活人人可见。只是有些小说家不懂运用,没有色彩敏感,便牺牲了一个很有用的个性描写技法。倒是几乎给曹雪芹用尽了。我们记得雪景的描写,人人换了装扮,都是一色大红猩猩毡与羽毛缎斗篷,独有李纨不是大紅猩猩(这是以颜色表身份,她是寡妇)。岫烟是家常旧衣(这是以色泽装扮表经济状态,她很穷)。对黛玉、宝钗、湘云的华衣丽裘,各有写法,都与个性相匹。

明于此理,我们就了解到早在十七回,贾政初游大观园,各处景色有雅有丽,有贵有素,事实上已是作了伏笔。后来各姊妹住了进去,都与各处颜色配合,试想黛玉住到怡红院如何像话!以后通八十回,写各屋内不同的人就有不同配色,段落极多又极妙,刘姥姥所见,只是其中一显例。颜色还可状人物健康、年龄、性别,悲欢喜乐的心理,及各种场合的气氛。颜色对于小说,作用大矣哉!

心之颜  彩之感

现代学术昌明,新派学问不穷出现,一定已有一门新的学问,叫作什么“色彩心理学”了。有也好无也好,说个笑话,即或真的有了,我们也不必出洋镀金镶银,只要在家里精读《红楼梦》,就可得这门学问的大要。

颜色与感觉有密切的关系,我们见人,第一感就是他的颜色,很多时候,劈头一句总是:“今天为什么穿得这样鲜艳?”到一个地方,首遇的感觉,也多半是色泽。你要让人兴奋一些,不妨就把客厅的颜色改动改动。你要年轻几岁,也可以把衣服换换颜色。

正因如此,有时候在小说里,轻抹一彩,就把人的心理状态表尽。曹雪芹写贾母与刘姥姥游大观园,丫鬟捧来一个翡翠盘子,上面养了各种颜色的折枝菊花,“贾母便拣了一朵大红的簪在鬓上”。我们要知道曹雪芹此写,重点不在戴花这件事,而是借此表示,像贾母这样年岁和庄重的人,那天居然要戴大红菊花,可知她当天的心情。

低能的小说家,就会直说“贾母原爱热闹,那天心情特别好,倒像年轻了几岁”,此类的描写读者不太会受感染,至少不会像上面所写那样,有这样深刻的印象。套用脂砚斋的说法:这样一描,“不知省却多少笔墨”。

又如大家都说妙玉这个角色,本来就不是真的石心铁肠、断尘绝俗的,是跨于槛外槛内之间的“两栖动物”。对于此点,曹雪芹又怎样烘托?在许多写法之中,其一是颜色,各种颜色之中,最焦点的是:她在宝玉生日的时候,送去一张贺笺,其色泽竟是“粉红”。这就把她素心、净屋、尼冠、玄服,一片冷色之下的那点“春心”,画龙点睛了。(这又可与写李纨之性格比较,她在“膏粱锦绣”之中,心如“槁木死灰”。)

同于此理,第六十五回分别描写尤二姐、尤三姐身上的色泽装扮,曹雪芹当然不是在搞时装展览或新装示范,而是着重写出贾琏、贾珍这两人的急色动情。那样的服色(可与六十三回芳官之色对看)、肌泽、打扮,用个俗话,就是“性感”的颜色。

第三回黛宝互看、第八回钗宝互看,二十八回宝玉如何为宝钗肌肤之色动念,二十六回宝玉见黛玉之颜怎样心荡,都借颜色而写心理。

动之静与静之动

《红楼梦》有些动态性的字眼,若在其他作家笔下,断乎不敢用。如果一个人醉了,睡着了,已经是昏昏沉沉、人事不知,就多半会说“他睡得如死猪一样”“一动不动地睡着”“静静地睡着”,一般人对醉后睡态的形容,不外如此。可是,第四十一回刘姥姥醉睡在怡红院,“袭人进了房门……一瞧,只见刘姥姥扎手舞脚的仰卧在床上”。这“扎手舞脚”四字是奇笔、是险字,原不合理,但一经用上,却是再适当不过。

那是“主观描法”,不必斤斤于客观的现象是否如此。原是静的我们在感觉上见它在动,原是动的,我们见它在静,在现实生活中亦常有此经验。二十一回写黛玉、湘云的睡态,用的那些字眼,湘云睡了仍是在动:“一把青丝拖于枕畔……一弯雪白膀子掠于被外”,这“掠”字和“拖”字,都是动词,而且都是“现在进行式”。下笔时只要稍“老实稳重”,就没胆使用的。

小說里的动作,除了开展情节、渲染场面气氛之外,形容人物性格最是关要。湘云醒时睡时都最富动态。六十二回醉卧芍药裀的刻画,也是动的睡态,无论是移之于雕刻、图画、电影,都不及读原书这短短百来字,那样有动感、有韵味。(二十一回黛玉严严紧紧地睡着,动与静的对比,正是两人性格有别。)

刘姥姥饮宴大观园的一幕,曹雪芹是用了精心设计的,读者有否注意到连桌子的摆设都改变了?是每人面前摆一小几,分散而坐,这就腾出了许多空间,四边的人可以集中注意刘姥姥的“表演”,是有晚会节目的场面,以前吃饭都不是这样。刘姥姥的表演在四十回:众人都动,她一人静,四十一回是众人都静,她一个人竟跳起舞来。她在两回中都是主角,最活跃的角色,以她的动静为中心。她跳过舞以后一直到她醉倒宝玉床上,在众人眼中都是手舞足蹈,这个印象如此深刻,以致她醉睡了,仍是扎手舞脚。这就是主观感觉笔法。

静中动、动中静,原是曹雪芹笔墨的特色之一。二十九回贾府到清虚观打醮,车辆纷纷人马簇簇,黑压压地站了一街的车,然后一片锦绣香烟,遮天压地而来,却是鸦雀无声,只有车轮马蹄之声。

中国人向来动静并称,有动必有静,有静必有动,原是事态之必然。若说小说是静态的,舞台是动态的,那不合曹雪芹的艺术观。他把这两种传播媒介的长处都集于一身。所以读小说就比看戏还有动感。

文法语非实生活

自“五四”以来,有“新文学”及“白话文”运动,中国文学语言有了重大的改革,这自然是有积极的贡献和意义。但是由于盲目西化的结果,对低能的中国作家写中文创作,也带来若干坏的影响。

大量翻译小说的出现,使不少中国作家,学习了西方的语法。所写的文句亦仿照了西方的形式。若以小说中的对话来看,描写说话时的神态,有个特别显著的现象,是纷纷用上了“地”字。这“地”字大量使用,尽管已成习惯,为读者所接受,但五六十年来,至今仍可以说,不是中国文学语言的本色。

“他忧郁地说”“她勇敢地说”“她尴尬地说”“他阴森地说”“他愤怒地说”“他悲哀地说”“他军事性地说”……凡是说了一句话,就加上这么一条尾巴,什么“地”什么“地”的通篇散见。有时两个人物对话,连续许多句,竟然都是如此“地、地、地”地下去。是不是太懒闲了一点,板滞了一点?在读者看来,这些什么什么“地”,诚然是要写说话时的表情神貌,毕竟无法感受人物或悲伤或愤恨或害羞或阴险的话音和动静。

这个“地”字,我们在现实生活里见不到,在中国如此,在外国亦然。这个“地”字,在英文是从“ly”的语尾而来,它不是“生活的语言”,而是“文法的语言”。这是一些烦琐的文法学家、语言专家综合和设计出来的。据其理由是,无论“名词”或“形容词”或其他词类,只要加上这么一个字尾,就成了“副词”,副词可用来规范形态、动作或其他样貌,反过来就不行。

中国的文字结构,根本与英文不同,我们是单字单音。“五四”以后有许多译者,就想出了一个办法,用“地”字来表示“ly”,什么什么“地”就如此这般地产生了。

中文在过去可以根本不用这个“地”字,亦并无什么表达上的欠缺,因为这原非实生活的语言。我们说“他全然屈服了”,大家就都明白,若照英文文法,“屈服”是动词,这动词的后面之“全然”(entire),必须是副词,所以得加上“ly”,中文就成为“他全然地屈服了”。

中文原来可用“的”字或可根本不用。笔者读旧小说,用“地”字的万不一见,只在《水浒传》(经金圣叹删改过的)第六十一回,有“娘子便漾漾地走进去”一句,也只见这一句而已。在《红楼梦》里曹雪芹写对话的特点,如果这人说话时羞涩,他不会写“羞涩地说”或“娇羞地说”,毋宁写她低了头脸上泛红,这才是现实生活里的“羞”相。不是什么什么“地”。他直接写动作与神貌,比新文学的“地”字高明。

二四例见一三流

几个人说话,在话与话当中,要有一些形容,这是写小说不得不注意的。现在抄几段《红楼梦》上的对话,为省篇幅,所说的话不引,只引话与话之间的字眼。

“袭人道”“宝玉道”“袭人道”“宝玉道”“袭人道”“宝玉道”“麝月接着道”“袭人道”“因又问”“袭人道”“宝玉道”“袭人答应了”。这是a例。

“宝玉道”“黛玉道”“宝玉道”“黛玉笑了一笑,道”“宝玉道”“黛玉道”“宝玉道”“黛玉道”“宝玉道”“黛玉道”“宝玉道”“黛玉道”。这是b例。

“袭人听了这话,又是恼,又是愧,待要说几句,又见宝玉已经气得黄了脸,少不得自己忍了性子,推晴雯道”“晴雯听他说‘我们两个字,自然是他和宝玉了,不觉又添了酸意,冷笑几声道”“袭人羞得脸紫胀起来,想一想原是自己把话说错了”“宝玉一面说”“袭人忙拉了宝玉的手”“晴雯冷笑道”“袭人听说道”。这是c例。

“宝玉道”“再洗了两把,便要手巾。翠缕道”“宝玉也不理,忙忙地要过青盐擦了牙,漱了口,完毕。见湘云已梳完了头,便走过来,笑道”“湘云道”“宝玉笑道”“湘云道”“宝玉道”“说着,又千妹妹万妹妹地央告。湘云只得扶他的头过来,一一梳篦……湘云一面编着,一面说道”“宝玉道”“湘云道”“黛玉在旁盥手,冷笑道”。这是d例。

我们上引的四个例子,倒像是看电影时,一下声带坏了,听不到说什么。因为我们把话都删去,只留话与话之间的形容。即使如此,大家是不是觉得,c、d两例,虽然不知所说的是什么,却也见到他们的动作神态。而a、b两例,只是单调死板的谁谁“道”,就像是看电影时,声带坏了,声音听不到,却跟着什么也看不见,银幕上一片漆黑,因为无动作、欠神态、无心理、没反应。

四例都出于《红楼梦》。a例见于第八十九回,b例出于九十一回。c例在三十一回,d例在二十一回。也就是说a、b两者是高鹗或另一些人的手笔,c、d则是曹雪芹的手笔,竟有这样重大的区别。所以后四十回乏动作。

这四段话字数差不多,都是四百字左右,显而易见,曹雪芹用很多字,来写讲话时的样貌神采、心理反应、动作对应、脸上颜色、语音状态。而续书者却是,对话就是对话,完全忽略人类在彼此对答时必有的动态。

这就是第一流与第三流小说家的分别。那续书者的对话,比录音机都不如,因为录音机还可听见声音高低。

听其言  观其眸

曹雪芹认识到,在实际人生中,说话时的神态和语音,有时候比所说的话更重要,更能表示所说的话的真义。所谓“话里有因”“言外之意”,说同样的话,背后可能带有完全相反的意思。因此,写小说的对话,如果不寓讲话时的动作、神情、声音,就有不足。

同样是说“呵!谢谢你了!”,如果是咬牙顿声、一字一字吐出,就可能表示极大的愤怒;如果是别过脸去、作冷笑状地说出,就可能话里有怨恨、有讽刺;如果眼神闪烁、声音又低又弱,则恐怕不是真心而是带有疑惧;如果一面说一面紧紧握着对方的手,双眼凝望着对方,便一定有深刻的诚意。

我的朋友阅世很深,也写文章,一眼就看出来,谁的话真诚,谁的话敷衍,谁的话有酸味,谁的话竟有怨音,尽管说的都是同样的话。有些人把个别字拖得长长,说時又不庄重,笑皮不笑肉的,就表达了反意。

这也给写小说的人一个启示,光是写对话而不及其他,表现力绝对不够。《红楼梦》上有句话,引起红学家的兴趣和争论。六十八回凤姐指着贾蓉说:“‘今日我才知道你了!说着,把脸却一红,眼圈儿也红了,似有多少委屈的光景。”有些红学家就因此指凤姐与贾蓉有败行,有些人却反驳说不是,因为它本没有这段描写,这原是高鹗的《〈红楼梦〉稿》上加的。不管怎样,引起争论的不是这句话,而是说这句话时凤姐的神态。可见,说话的动静和神态,比话的本身包含更多的意思、更大的想象。同于此理,六十七回凤姐说“好,旺儿,很好,去罢!外头有人提一个字儿,全在你的身上”。如果没有话前“凤姐把眼直瞪瞪的瞅了两三句话的工夫”,又怎知说这句话时实带多少盘算和恼恨?又三十八回鸳鸯对凤姐道:“好没脸!吃我们的东西!”凤姐骂平儿:“死娼妇!吃离了眼了,混抹你娘!”如果不写动作神貌,竟以为是打架而不是玩笑了。

两千多年前孟子说,光听人讲话不够,还要看他眼神,才能知他善恶。(“听其言也,观其眸子,人焉廋哉。”)也就是这个意思。只是现在有些写小说的,惯于一句接一句话,据说是学海明威,但海明威全无动静神态么?真是东施扪心了。

动作 个性 阶级

语言和动作不仅因人而异,亦因“阶级”而不同。最现成的例子,我们在香港大排档就可见到,同是在街头吃一元五角的鱼蛋面,蓝领阶级的坐姿、吃相,以及叫伙计的用语,与白领阶级有极显著的分别,后者绝不会把鞋脱掉,腿儿高高地竖在凳子上。

亦正因此,《红楼梦》里有些话,只可以由刘姥姥来说,有些动作,只有她可以做出来。什么“瘦死的骆驼比马还大”“拔根寒毛比咱们的腰还壮”,说不上来的时候就连忙念佛,她说话如此,使她成了书里极可爱的角色。书里描写过许多吃饭的场面,唯有她在的那一次,最是热闹的。也只有她吃完了饭,还在“舔唇咂嘴”,这四个字,用于刘姥姥的动作,实在生动之极。在贾府的人,即使是丫鬟小厮,无论山珍海错,也不稀罕的,绝不会饭后仍留有余香地“舔唇咂嘴”。

动作又与个性密切相关,像凤姐,可以“在门前站着,蹬着门槛子,拿耳挖子剔牙”,别人就断断使不来。把脚蹬在门槛,黛玉虽亦有一次,但情景大不相同,她“嘴里咬着绢子笑”,便与凤姐形象大别。那一次,她见宝玉为宝钗“雪白的胳膊”发怔,心里又气又笑,才有这样反常的动作。

第四十回刘姥姥表演的一幕,大家读过便永远记得。写刘姥姥高声说出“老刘,老刘,食量大如牛,吃个老母猪不抬头!”,然后,鼓着腮帮子,两眼直视,一声不语。众人先怔住,然后一齐大笑起来。我们想想那场面,那动与静之对比,刘姥姥一人立着,像老树挺枝一样,其余的人却都花枝招展、叶飞草舞了,一动一静之间,那份描写的笔力比活动电影还强。这个场面最值得注意的是各人的笑态。这是与每个人的个性、身份、年岁丝毫不差的。湘云最先忍不住,喷了一口茶。为什么不写最先笑的是林黛玉?黛玉也同样大笑,为什么却是伏着桌子只叫“嗳哟”;而宝玉则滚到贾母怀里,贾母是笑得搂着叫“心肝”;王夫人的笑,是用手指着凤姐却说不出话……年少的惜春拉着奶母叫“揉揉肠子”……就这一段,要写得活泼生动,不知难倒中外古今多少第一流小说家。这些不同的笑态,甲的移到乙的,乙的移到丙的身上,就完全与个性不相合。

相反,后四十回的作者,将动作随便安在任何人身上。对贾政用“跺脚”已不相称,在一〇六回形容他说话,竟用“嗔”字。又跺脚、又娇嗔,是把贾政变为“老母妖”了。动作、身份全然如此抵牾,又怎能对后四十回的作者称赏得来呢!

不定的和固定的

说话时的动态,在小说写作上很不容易处理,能力稍差就写不来,所以《红楼梦》后四十回的对话,有不少段落完全没有动作。其中虽有若干是说话与动作能配合的,不能一概而论,不过整个的说来,与前八十回比较,有时候倒像木偶配了发话机一样。

后四十回接连以“谁谁道”来写讲话,与现代一些小说家只会用“地”字,都得来一样結果,就是不生动。何以不生动?因与现实生活违背。讲话的人,彼此没有反应,张口没动作,心里无感情,脸上缺颜色,这种对话是要不得的。须知人类一讲话就有动作,即或四肢、头脸、眉目都毫无动静,但一旦发音,舌尖、嘴唇、牙齿、喉颚都开始了运动,音从喉部发出,发话时这些器官之状,在高能小说家笔下,也能借之表表讲话的情态。

对于伟大的小说家,我们不能不佩服,他们的成就得自于他们独有的努力和才能。小说家之养成,往往比科学家、学者、画家更为艰难。我们若以描写人类讲话来看,便是一切学问和艺术之中,最困难的事情之一。其中的变化因素之多,实比科学家在显微镜下,所研究和对付的具体事物要复杂。

倘较多人在一起,若有凤姐在座,如何?贾母王夫人在座,又如何?只是怡红院里面的人物,又如何?倘喜庆的事饮宴,当哀痛的事吊丧,倘众姊妹有雅集……她的态度和谈话,也要因场合不同而有不同表现。更难的是,她对任何别人的千句话、万件事,她的反应和她的看法,都要在各不相同的言谈及动静上,与她的个性相合。

《红楼梦》有那么多人物,光举一次要人物的谈话及状貌,就已经这样繁杂,那是我们读小说时想象不来的。

因此许多人写小说,在对话及动态上就无法落笔,而采谁谁说、怎怎地的偷懒办法。说话动态虽千变万化,却完全是现实生活本就如此。伟大的小说家,观察人生、体验生活,面对的是不定而多变的人情,所以比科学家研究固定的具体事物为难。

肌理 进步 革命

你问,前面听说的,就是《红楼梦》最大的优点了?我说,不!最了不起的地方还没说它。

你问:《红楼梦》最了不起的地方又是什么?我会说:是肌理。

若论人物刻画,《三国演义》《水浒传》就很不错,即或没有《红楼梦》那么细致,但还不是一样论十论百的个个活泼生动?数百年下来同样活在人们心中的人物,诸葛亮、关羽、武松、鲁智深诸多面貌,又何下于金陵十二钗的黛玉、宝钗、湘云?至于气氛之渲染、形象之经营、动作语言之合契、颜色之描绘,何尝不是有数不尽令人拍掌赞叹的地方?一出“空城计”或“借东风”,或是“武松打虎”“阮三小诸盗智取生辰纲”,读过又岂能不留下难忘印象?论到奇趣横生、神思怪想,我们又岂可一下就说《西游记》输于《红楼梦》呢?你只可套个俗语说:各有千秋!但有一样你不能说千秋各具的,就是“肌理”!曹雪芹在这点上超越了一切前人。

你问,与西洋小说比较又如何?我说,在曹雪芹那个时代,西方小说还在起步的阶段,在各方面来说,自是无一能比。我们实在不懂这位曹雪芹,为什么走得这样快。至于往后来数,以英国来说,约在半个世纪之后,出现了一些大小说家,其中最为特出的如珍·奥丝丁(《傲慢与偏见》)、狄更斯(《双城记》),他们就写下不少不错的小说。但就全面技巧说,比曹雪芹仍是大逊。就肌理来说,奥丝丁并不差,可能优于狄更斯,然与曹雪芹比较,仍得再多借鉴学习。

若问:全面比较又如何?你是说,把曹雪芹置于中西自古至今的大小说家之林,他的地位之高低?我说,能与他相比的,数不出十个或者五个。这是纯就技巧来论,而不及于题旨,因为内容是难说得很。但技巧是实实在在的,无法在大口号上取巧。在技巧上我们可以说自清末至“五四”直至今天,在中国言,无人能与曹雪芹并肩。他的技巧,尤其在肌理上,细心研究,令人惊骇,以为是神鬼写下的文墨。

又问:在小说史上,无论中外,最重大的进步是什么?现今的进步是否超越了曹雪芹?这是一个值得我们研究的问题。不过这个题目太难太复杂。如果要避难就易,大题小讲,挑最概括最重心的一点,无疑就是在“肌理”方面,肌理是现代小说的进步关键,是“现代”与“传统”最大的分界之处。

因为小说技巧最重要的一次革命,其实根本就是“肌理”问题。

推窗才可望月

什么是“肌理”?牵涉到多方面。肌理本来可以称为“布局”,或叫“情节”,但都不及“肌理”二字,来得恰当。因为:布局或情节,只是“肌理”的一部分,并非全部。肌理——是全面的表现方式问题。在本世纪初,西方小说的大革命,主要是反对传统的“布局”,布局虽可反,“肌理”却不可反。任何小说,都得有“肌理”,不管那是自然主义、写实主义、浪漫主义、古典主义,或超现实主义、象征主义、反小说主义,无论什么主义——这原是西方的叫法,但都不能没有“肌理”。

这段话,就发生了“肌理”上的毛病。两夫妇既在楼上,有人叩门铃,当然可以听得到,但绝不会见到他是穿了黑衣服,除非是有千里眼,能看穿墙壁。除非他们凭窗外望或在骑楼上,或仆人来说有个黑衣人求见,才可以这样讲。照文句却全非如此,他们是在仆人和黑衣人来到楼上以后,才“见到这个人”。

当然也可以为狄更斯辩解,这番话是复述,是老医生在地下室被囚,偷偷忙忙写成那晚事情的经过,写时已见过这个人,那是一篇记录,忙急中可以这样写。不过,照那篇记录的全文来看,狄更斯是要顺着整个事件程序的发展来写,所以仍可以说,是狄更斯一时的疏忽。是狄更斯脑海中有“黑衣人”,写时想着那人穿了黑衣,下笔时一下忘记,这“穿黑衣服的”数字,其实应该放到“我们见到这个人”一句当中,才合事理的实情。

从这一例,我们可欣赏在狄更斯一百年前的曹雪芹,绝不会犯这样的毛病。我们前面引过宝玉去看黛玉,见到黛玉、湘云睡态的一段,一开始是“不见紫鹃翠缕二人,只见他姊妹两个尚卧在衾内”。这“不见”“只见”四字很重要。“不见”是全景,先看到全屋。“只见”是“近景”,在床上。程序应该如此。正像电影先用全景再用特写,若一下就用特写镜头,就会误会宝玉原来整晚都在那里。

推窗才可以望月。而狄更斯是:房内漆黑无窗,竟见了月。

无针如何引线?

《水浒传》第十回开头:“话说当日林冲正闲走间,忽然背后人叫,回头看时,却认得是酒生儿李小二。”这段话是介绍一个新人物的出场,李小二原是未出现过的,因为有“却认得”三字,便可以道出他的姓名,他们原是舊相识,乃觉合情合理。

这夏三是刚出场的人物,彼此并非相识,他的名字谁知道呢?读者一见这名字,自然打一突,此名何来?他与薛姨妈谈话,薛姨妈叫他舅爷,却不知他叫什么名字。知他名字的只有一个金桂,和他自己,他自己未报姓名,金桂又未介绍,那是作者(高鹗?)硬生生走进他们之中,给读者说出他的名字。这是写小说的大败笔。其实两三个字就可交代,那金桂道:“夏三哥,来,见过太太。”或向薛姨妈道:“他叫夏三,我的过继兄弟。”那就顺了。

外国小说当然也发生同样的问题,我大学一年级时极喜《咆哮山庄》(现译为《呼啸山庄》)。小说一开头,以“我”的第一人称来写。(按:全书用旁观观点。)

不避吹毛求疵之讥,我要说这也是颇有问题。

我们不禁要问:你怎一眼就知道他是赫斯克莱佛?既无任何交代,当第一次见面,在人们日常生活里,我们未经介绍的新朋友,也最多只能说“我要见×××!”或则“你就是×××先生吗?”之类来开头。怎能劈头就叫名字?因为他可能只是他家的客人,或另有其人。除非作者先交代了一见就知的原因,否则这样没头没脑的出场,显然是不合情理的。

曹雪芹早于将近一百年,就能以极佳手法处理这个问题:

第一回贾雨村见有一个丫鬟回头看他,不知是谁,到第二回才说她叫娇杏,就是此理。

第七回周瑞家的到薛姨妈那里,“见王夫人的丫鬟金钏儿和一个才留了头的小女孩”,不说是谁。到后来薛姨妈叫唤香菱,才知那小女孩原来就是她。

若说写小说如缝衣,那么介绍人物出场就是第一步:先要穿针引线。那夏三及赫斯克莱佛的出场都是无针引线。曹雪芹带人出场,大都通过书里人物,有纹有理。在小说史上这是肌理的第二点大进步。

论小红之出场

以上的一段可以见出曹雪芹极现代、极非凡的手法。怎样让读者知道这是小红,其实可以在一开头就说明,如“宝玉旁边无丫鬟,只有一个叫小红的,她是……”就可以交代过去了,为什么曹雪芹要花这么转折的笔墨,为什么一定不

写济南的小说篇三

教 学时间(日期、课时)   2课时

教材分析

苏教版语文九年级(上)第四单元的教学目标是:阅读要有独特的感受。怎样才能拥有细腻的阅读体验,说出独到的见解?重要的是学会鉴赏文学作品的方法。《小说家谈小说》一课由评论《简单的故事精致的情节》和小说《百合花》组成。设想分三步走:第一步,解读文本,理解《百合花》用细节描写的安排情节和塑造人物的艺术特色;第二步,提示策略,明确细节描写对刻划人物性格、丰满人物形象、连接故事情节有着重要的作用,也是鉴赏小说的一个角度;第三步,培养能力,试通过传神的细节来探究人物的内心世界。我设想将整个认知活动置于交互活动中,调动学生的主体参与,结合交流,研讨和教师的点拨启发,掌握这种鉴赏小说的方法。

教学目标

1 、阅读文章感悟作者的评论观点。

2 、阅读 《 百合花 》 ,简述故事的情节。

和感受。

教学准备

集体备课意见和主要参考资料

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

一、如何阅读小说:

读小说,有很多相似之处,但同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和发掘人物形象的思想意义。

放在分析情节的发展和高潮部分。

写作特点,也可以单独抽出环境描写来分析,但那要在 分析了思想内容以后再进行。

(如阅读目的、时间、水平等),可以有所侧重。

二、学习 《 百合花 》 :

(一)整体感知,掌握小说的的故事情节和主题:

通讯员在救人时牺牲了,新媳妇毫不犹豫地把百合花被子献给这位年轻的战士。

2 、本文的主题:

命队伍行列中的人”。

第二课时 

小说“人物的形象是由人 迎面而来,愈近愈看的清他的外形,也看到了他的内心”。

2 、新媳妇的形象:

展通讯员和新媳妇的形象越来越鲜明,越来越有光彩。

(三)探究文章是如何使用细节描写的。

大量生动的细节描写 , 使人物形象血肉丰满 , 栩栩如生。

节描写,尤其是前后呼应的细节刻画,在全篇中就有这么几处:通讯员枪筒插的树枝和野菊花“我”两个馒头,通讯员衣服上撕破的大洞,新媳妇的枣底百合花新被,特别是通讯员被门钩撕破衣服这一细节描写,前后用了四次抱被子时因慌张而挂破上衣;第二次是通讯员要给“我”开饭是我看到的;第三次“我”看见他安详的合着眼,军装的肩头块布还挂在那里”;最后一次新媳妇缝那个破洞。通过这前后呼应的细节描写,一方面表现通讯员不顾个人安危,把生的希望留质。另一方面表现新媳妇对通讯员的关心、痛惜。再如馒头这一细节,出现两次;第一次通讯员要去时给“我”留下的两个饭,这是他对同志的关心、体贴;而第二次是当通讯员牺牲后,“我”无意中摸到他给“我”开的 饭,两个干硬的馒头。抚通讯员的音容笑貌历历在目,如今,物存人亡,怎不让人痛心疾首。另外,百合花被子,新媳妇的五次笑,步枪筒里的树枝和野菊花等也是本文典型的细节。有些细节描写不但深刻地刻画了人物性格,而且对于表现主题也非常重要。例如:小说结尾对那条百合花被子的描写,它不用 ,说明新媳妇对解放军的真挚情感,而且巧妙地点了小说的主题:我们的战士是高尚的,他得到人民的热爱是当之无愧的人民对战士的赤诚感情,犹如百合花那样纯洁、美好,又如通讯员枪筒里的树枝和野菊花,这一细节,不仅直接表现通讯员加战斗的乐观情绪,而且说明他对大自然、对生活中美好事物的热爱。

第三课时

一、继续探讨小说 《 百合花 》 :

(四)探讨小说中的景物描写的作用。小说中的景物描写,也起着刻画主题的作用。比如“早上下过一阵小雨 …… 空气里也带有一股新鲜温润 的香味”。这一景物描在我们面前的是一派生机勃勃的和平景象。在一次残酷的战斗之前,我所在看到的却是这样的景象,这就巧妙地烘托了人物的心情命战士,不仅临危不惧,而且洋溢着乐观主义精神。还有天黑了,天边涌现一轮满月 …… 那一轮皎洁的月亮,我也憎恶起来发展故事情节,烘托人物心情,起着重要作用。由于整个战场被皎洁的月光朗照着,所以战斗才会那样激烈,那样残酷,付出的代价才大,通讯员就是在白夜的攻击中壮烈牺牲的。

(五)本文的写作特色:对比手法富有诗意。第一处是通讯员出场时他的枪筒里插着几根树枝作伪装,在他离开我时,枪筒里又插上了一枝野菊花。枪是战争工具,战争能射出杀人子弹的枪筒里插着象征自然 与和平的树枝与菊花,这本身就是一个鲜明的对比,是一个战地寓言,让我们在无言中感受剧烈冲突。第二处对比是通讯员牺牲后新媳妇与医生、“我”的态度之不同。医生听了听通讯员的心脏后,默默起身说:“不用打针了的角度来作出这一决定的;对于通讯员衣服上的破洞,“我”劝道:“不用缝了。”这是从理智出发而言;而新媳妇却拿着缝着那个破洞”,此时,她一定想起了通讯员借被子时的腼腆与局促,临走时的狼狈模样宛在眼前,舍身救人的英勇无畏宛在眼前什么也没想,只是这样一针一线地缝着,只求内心一片安宁。这是情感与理智的鲜明对比,是情感对死亡的战胜。第三处对比发生在小说结尾。在把通讯员的尸体放进棺材前,卫生员要揭掉他身上的被子,新媳妇却“劈手夺过被子”,将这条洒满“象征着纯洁与感情”的白色百合花的被子盖在通讯员身上,似乎在她眼里,通讯员只是睡着了。在这样的对比中,通讯员、新媳妇的形象更加完美也划上了诗意的句号。

二、在了解了小说 《 百合花 》 的基础上,阅读茅盾的这篇评论。

文章第一段先概括情节,然后概括作品“清新、俊逸”的风格。

第二段明确评论的重点:怎样展开故事和塑造人物的。

第三段说明作品通过发展的细节,描写人物的精神风貌和精神世界。

第四段说明作品通过细节表现人物的思想感情。

第五段说明作品通过细节描写使情节一气贯通。

第六段概括写阅读作品的感受,并概括作品的特点。

三、完成课后的练习题:

1 、小说的结尾,描写新媳妇为牺牲的战士细细密密地缝着衣服上的破洞,并盖上她惟一的嫁妆 —— 全新的百合花被子,这让文有关的细节:新媳妇起初舍不得借被子,小战士刮破了衣服却死活不让新媳妇缝补,战士给我两个馒头开饭,新媳妇在包扎所的忸怩的惭 愧羞涩……借助这些前后呼应的细节描写,我们不难读出少妇平静外表下内心翻腾的情感波澜:对起初不借被子的懊恼,对先前忸怩的精神的崇敬 …… 这个极富艺术张力的细节描写折射出少妇纯洁而又美好的心灵,这种人性美对读者的心灵也造成了强烈的冲上的共鸣。

2 、通讯员步枪筒里原来插着树枝,在完成护送任务后,枪筒里“又多了一支野菊花”,从一个侧面写出了青年的情趣。“两次出现,第一次是通讯员把它送给我,表现出对战友的关心;第二次出现是在通讯员牺牲后,我无意间触到了它,引发读者军衣上的破洞是通讯员在女性面前“慌慌张张”造成的,表现了人物的性格,也推动了情节的发展,有了这个破洞,新媳妇中认出了他,也才有为牺牲了的他缝军衣的感人场面。百合花被子是小说的情节的纽带:有了它,就有办法把两位人物联系到一起所,表现出新媳妇的觉悟,因为她只有这一条被子;把他盖在烈士身上,表现出新媳妇对牺牲者的崇敬和爱戴。

板书设计

传神的细节 → 内心世界 精神风貌

(小)           (大)

细节:是细微而具体的,有特殊作用的物件、表情、

动作、语言、心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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