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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高温中暑应急预案防高温中暑应急演练篇一
因身体过度受热,使体温调节功能发生障碍而引起的一种急性疾病、
3、加强个人防护、根据作业环境特点,采用适当的防护用品和防护措施、
4、适当饮用含盐清凉饮料,以补充氯化纳和水分、
5、如果在阳光下作业,可适当避开中午强烈的日光、
5、对病情较重者,应迅速转送医院作进一步的治疗、
防高温中暑应急预案防高温中暑应急演练篇二
夏季施工气候炎热,建筑工人普遍在露天和高处作业,劳动强度大,时间长,随时都有发生中暑事故的可能。因此,加强夏季的防暑降温工作是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保证完成生产任务的一项重要措施。
1 预防中暑事故基本安全要求
采取综合的措施,切实预防中暑事故的发生,从技术、保健、组织等多方面去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1.1 组织措施
加强防暑降温工作的领导,在入暑以前,制订防暑降温计划和落实具体措施。
1.1.1 要加强对全体职工防暑降温知识教育,增加自防中暑和工伤事故的能力。注意保持充足的睡眠时间。
1.1.2 应根据本地气温情况,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利用早晨、傍晚气温较低时工作,延长休息时间等办法,减少阳光辐射热,以防中暑。还可根据施工工艺合理调整劳动组织,缩短一次性作业时间,增加施工过程中的轮换休息。
1.1.3 贯彻《劳动法》,控制加班加点,加强工人集体宿舍管理;切实做到劳逸结合,保证工人吃好、睡好、休息好。
1.2 技术措施
1.2.1 进行技术革新,改革工艺和设备,尽量采用机械化、自动化,减轻建筑业劳动强度。
1.2.2 在工人较集中的露天作业施工现场中设置休息室,室内通风良好,室温不超过30℃;工地露天作业较为固定时,也可采用活动幕布或凉棚,减少阳光辐射。
1.2.3 在车间内操作时,应尽量利用自然通风天窗排气,侧窗进气,也可采用机械通风措施,向高温作业点输送凉风,或抽走热风,降低车间气温。
1.3 卫生保健措施
1.3.1 入暑前组织医务人员对从事高温和高处作业的人员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持久性高血压、贫血、肺气肿、肾脏病、心血管系统和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一般不宜从事高温和高处作业工作。
1.3.2 对露天和高温作业者,应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料;供给含盐浓度0.1~0.3%的清凉饮料。暑期还可供约工人绿豆汤、茶水,但切忌暴饮,每次最好不超过300毫升。
1.3.3 加强个人防护。一般宜选用浅蓝色或灰色的工作服,颜色越浅阻率越大。对辐射强度大的工种应供给白色工作服,并根据作业需要配戴好各种防护用具。露天作业应戴白色安全帽,防止阳光曝晒。
2 发生中暑的表现及其应急预案
2.1 中暑症状的表现
2.1.1 先兆中暑。其症状为:在高温环境中劳动一段时间后,出现大量流汗、口渴、身感到无力、注意力不能集中,动作不能协调等症状,一般情况此时体温正常或略有升高,但不会超过37.5°。
2.1.2 轻症中暑。其症状为:除有先兆中暑外,还可能出现头晕乏力、面色潮红、胸闷气短、皮肤灼热而干燥,还有可能出现呼吸循环系统衰竭的早期症状,如面色苍白、恶心、呕吐、血压下降、脉搏细弱而快、体温上升至38.5°以上。此时如不及时救护,就会发生热晕厥或热虚脱。
2.1.3 重症中暑。一般是因为未及时适当处理出现的轻症中暑(病人),导致病情继续严重恶化,随着出现昏迷、痉挛或手脚抽搐。稍作观察会发现,此时中暑病人皮肤往往干燥无汗,体温升至40°以上,若不赶紧抢救,很可能危及生命安全。
2.2 发生中暑事故的应急预案
2.2.2 对重症中暑者,除按上述条件施救外,还应对病人进行严密观察,并动用工地的交通工具或拦截出租车及时将病人送往就近有条件的医院进行治疗。
防高温中暑应急预案防高温中暑应急演练篇三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由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中暑事件(以下简称高温中暑事件),指导和规范高温中暑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由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中暑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其他以高温气象条件为直接诱因,并直接导致社会公众身体健康明显受损,甚至危及社会公众生命安全的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可参照本预案组织实施相关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1.4事件分级
依据气象条件、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情况及其发展趋势,将高温中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发生高温中暑事件,达不到ⅳ级标准的,原则上不列入突发公共事件范畴。
1.4.1特别重大高温中暑事件(ⅰ级),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b.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1.4.2重大高温中暑事件(ⅱ级),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b.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1.4.3较大高温中暑事件(ⅲ级),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b.地市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1.4.4一般高温中暑事件(ⅳ级),指符合下列情形的:
24小时内,1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30人至99人。
1.5工作原则
1.5.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增强防范高温中暑事件的意识,切实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储备工作,积极开展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和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预测和预警,认真落实各项预防和医疗救治等卫生应急措施。
1.5.2部门联动,分级响应。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建立联合预报和预警机制,一旦发现高温中暑气象条件或高温中暑事件的苗头,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高温气象条件预报或高温中暑事件预警信息,并向当地提出防控工作建议。根据高温中暑事件的预警级别,各级卫生、气象部门在本级的统一领导下,协同相关部门,迅速响应,做好辖区内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预警、医疗救治和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1.5.3加强管理,规范有序。各级卫生、气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根据本地的实际工作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高温中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高温中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加强相关培训等工作,确保及时、规范、有序地处置高温中暑事件。
1.5.4依靠科技,依靠群众。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鼓励开展相关领域内的科学研究,提高高温中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健康知识宣传,强化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提高社会公众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2.1高温中暑气象等级
根据温度、湿度等气象因子,结合地区气候背景资料,以及高温持续时间,划分为可能发生中暑、较易发生中暑、易发生中暑、极易发生中暑四个等级。具体分级办法参见中国气象局与卫生部联合发布的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实施方案。
2.2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的发布
各级气象部门根据监测预报确定的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适时开展预报工作,并向社会公众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防范提示。
3、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预测、预警
3.1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和报告
3.1.1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单位
a.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b.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c.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d.其他有关单位,主要包括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单位、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密切相关的单位。
3.1.2高温中暑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的相关工作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报告人。
3.1.3高温中暑事件的报告时限和程序
高温中暑事件报告实行卫生行政部门分级审核、分级确认的事件报告管理制度。每年6月1日,各地卫生部门启动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每年9月30日终止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各地卫生部门可根据本地区高温气象条件的实际,适当提前本地区高温中暑事件监测、报告的启动时间,或推迟事件监测、报告的终止时间。
医疗卫生机构发现高温中暑病例后填写《高温中暑病例报告卡》,于当日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络直报系统报告。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在当日以最快方式将《高温中暑病例报告卡》报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非医疗卫生机构发现高温中暑病例,由高温中暑事件的报告单位在当日报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后者进行网络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日12:00时汇总辖区内前24小时报告的高温中暑病例总数,对照高温中暑事件分级标准,对符合高温中暑事件的,要立即通过网络直报系统以归并的方式作为高温中暑事件上报,同时通知同级气象业务单位,并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收到报告后要立即对高温中暑事件进行确认,并通报同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必要时,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缩短高温中暑事件的报告时限。
3.2高温中暑事件的预测、预警
建立高温中暑事件预测、预警机制。各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高温中暑事件的预测分析,结合高温气象条件、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情况及其发展趋势,确定预警发布的级别,经报本级同意后发布。
省级(含省级)以下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发布预警,必须报送上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及时分析汇总下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预警,并报送上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3.2.1一级预警(红色预警)
高温中暑事件级别达到ⅰ级,且高温中暑气象预报级别达“极易发生中暑”,高温天气还有持续或加重趋势的。
3.2.2二级预警(橙色预警)
高温中暑事件级别达到ⅱ级,且高温中暑气象预报级别达“易发生中暑”以上,高温天气还有持续或加重趋势的。
3.2.3三级预警(黄色预警)
高温中暑事件级别达到ⅲ级,且高温中暑气象预报级别达“较易发生中暑”以上,高温天气还有持续或加重趋势的`。
3.2.4四级预警(蓝色预警)
高温中暑事件级别达到ⅳ级,且高温中暑气象预报级别达“可能发生中暑”以上,高温天气还有持续或加重趋势的。
3.3高温中暑事件的预警信息发布
各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联合通过有关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预警信息,相应提出防御措施。
4.1应急响应启动
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后,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预警的各级卫生、气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科学分析判断,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程序。
4.2应急响应措施
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预警的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合作联动,向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地提出事件的防控建议,指导、督促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地的卫生、气象部门积极开展相关应急工作。
4.2.1一级预警响应措施
d.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劳动保障、安全生产、工会等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开展防暑降温工作专项监督检查。
4.2.2二级预警响应措施
d.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积极会同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等部门,对高温环境作业人群的用人单位,开展联合防暑降温工作专项监督检查。
4.2.3三级预警响应措施
a.加强对高温中暑病例的监测、报告,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收治;
d.根据有关部门、单位的要求,对高温环境作业人群开展防暑降温咨询,并指导用人单位向高温环境作业人群提供预防性给药。
4.2.4四级预警响应措施
a.开展高温中暑病例的监测、报告,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收治;
c.开展防暑降温知识宣传,增强高温环境下作业人群的自我保护意识。
4.3应急响应终止
应急响应终止由发布预警的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确定。应急响应终止主要参考依据为: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地的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持续3天低于预警所需等级以下,并预测在短期内预报级别不会明显上升,且大部分中暑病人得到有效救治,新发中暑病例数明显下降。
省级(含省级)以下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发布应急响应终止,必须报送上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及时分析汇总下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应急响应终止,并报送上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5.1组织保障
卫生、气象部门与民政、劳动保障、教育、通讯与信息保障等部门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在本级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积极做好高温中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事件发生后快速响应、科学处置,共同应对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高温中暑事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成立应对高温中暑事件专家组,向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提出发布高温中暑事件的预警建议,拟定相关防控工作建议内容,负责开展针对高温中暑事件的研究,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等。
5.2物资保障
各级卫生部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高温中暑防控药品等物资的储备工作。
5.3技术保障
各级卫生、气象部门为高温中暑的防治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加强科研和技术创新,不断完善监测预警和评估系统。
5.4通讯与信息保障
各级卫生、气象部门结合本部门应急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国家公用通信基础设施和现有资源,建立健全国家、省、地市、县四级应急信息通信保障体系和医疗救治信息网络,保障和维护信息通讯的通畅,保证事件应急响应的信息能够及时上通下达。
5.5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各级卫生、气象等部门在本级的统一领导下,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宣传防暑降温知识,增强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
6.1名词术语
中暑:在本预案中,中暑是指由高温气象条件直接引起人员出现轻症中暑或重症中暑的临床症状,并能排除普通感冒、急性胃肠炎等疾病引起的相关症状,可以考虑诊断。
轻症中暑,临床表现为头昏、头痛、面色潮红、口渴、大量出汗、全身疲乏、心悸、脉搏快速、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升高至38.5℃以上。
重症中暑,包括热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三种类型,也可出现混合型。其中:热射病(包括日射病)亦称中暑性高热,其特点是在高温环境中突然发病,体温高达40℃以上,疾病早期大量出汗,继之"无汗",可伴有皮肤干热及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等。
热痉挛主要表现为明显的肌痉挛,伴有收缩痛。好发于活动较多的四肢肌肉及腹肌等,尤以腓肠肌为著。常呈对称性。时而发作,时而缓解。患者意识清,体温一般正常。
热衰竭起病迅速,主要表现为头昏、头痛、多汗、口渴、恶心、呕吐,继而皮肤湿冷、血压下降、心律紊乱、轻度脱水,体温稍高或正常。
6.2预案管理和更新
本预案由卫生部和中国气象局联合制定,并共同负责解释。卫生部和中国气象局根据预案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6.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填卡说明:
1.初次报告为病人诊断后的首次报告;订正报告指初次报告后患者被治愈,或出现死亡时的报告。
2.患者居住地址以现状为准。
3.中暑诊断标准:
轻症中暑,临床表现为头昏、头痛、面色潮红、口渴、大量出汗、全身疲乏、心悸、脉搏快速、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升高至38.5℃以上。
热射病(包括日射病)亦称中暑性高热,其特点是在高温环境中突然发病,体温高达40℃以上,疾病早期大量出汗,继之"无汗",可伴有皮肤干热及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等。
热痉挛主要表现为明显的肌痉挛,伴有收缩痛。好发于活动较多的四肢肌肉及腹肌等,尤以腓肠肌为著。常呈对称性。时而发作,时而缓解。患者意识清,体温一般正常。
热衰竭起病迅速,主要表现为头昏、头痛、多汗、口渴、恶心、呕吐,继而皮肤湿冷、血压下降、心律紊乱、轻度脱水,体温稍高或正常。
防高温中暑应急预案防高温中暑应急演练篇四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由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中暑事件(以下简称高温中暑事件),指导和规范高温中暑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由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中暑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其他以高温气象条件为直接诱因,并直接导致社会公众身体健康明显受损,甚至危及社会公众生命安全的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可参照本预案组织实施相关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1.4事件分级
依据气象条件、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情况及其发展趋势,将高温中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发生高温中暑事件,达不到ⅳ级标准的,原则上不列入突发公共事件范畴。
1.4.1特别重大高温中暑事件(ⅰ级),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b.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1.4.2重大高温中暑事件(ⅱ级),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b.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1.4.3较大高温中暑事件(ⅲ级),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b.地市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1.4.4一般高温中暑事件(ⅳ级),指符合下列情形的:
24小时内,1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30人至99人。
1.5工作原则
1.5.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增强防范高温中暑事件的意识,切实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储备工作,积极开展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和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预测和预警,认真落实各项预防和医疗救治等卫生应急措施。
1.5.2部门联动,分级响应。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建立联合预报和预警机制,一旦发现高温中暑气象条件或高温中暑事件的苗头,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高温气象条件预报或高温中暑事件预警信息,并向当地提出防控工作建议。根据高温中暑事件的预警级别,各级卫生、气象部门在本级的统一领导下,协同相关部门,迅速响应,做好辖区内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预警、医疗救治和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1.5.3加强管理,规范有序。各级卫生、气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根据本地的实际工作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高温中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高温中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加强相关培训等工作,确保及时、规范、有序地处置高温中暑事件。
1.5.4依靠科技,依靠群众。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鼓励开展相关领域内的科学研究,提高高温中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健康知识宣传,强化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提高社会公众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2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
2.1高温中暑气象等级
根据温度、湿度等气象因子,结合地区气候背景资料,以及高温持续时间,划分为可能发生中暑、较易发生中暑、易发生中暑、极易发生中暑四个等级。具体分级办法参见中国气象局与卫生部联合发布的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实施方案。
2.2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的发布
各级气象部门根据监测预报确定的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适时开展预报工作,并向社会公众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防范提示。
3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预测、预警
3.1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和报告
3.1.1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单位
a.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b.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c.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d.其他有关单位,主要包括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单位、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密切相关的单位。
3.1.2高温中暑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的相关工作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报告人。
3.1.3高温中暑事件的报告时限和程序
高温中暑事件报告实行卫生行政部门分级审核、分级确认的事件报告管理制度。每年6月1日,各地卫生部门启动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每年9月30日终止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各地卫生部门可根据本地区高温气象条件的实际,适当提前本地区高温中暑事件监测、报告的启动时间,或推迟事件监测、报告的终止时间。
医疗卫生机构发现高温中暑病例后填写(高温中暑病例报告卡),于当日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络直报系统报告。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在当日以最快方式将(高温中暑病例报告卡)报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非医疗卫生机构发现高温中暑病例,由高温中暑事件的报告单位在当日报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后者进行网络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日12:00时汇总辖区内前24小时报告的高温中暑病例总数,对照高温中暑事件分级标准,对符合高温中暑事件的,要立即通过网络直报系统以归并的方式作为高温中暑事件上报,同时通知同级气象业务单位,并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收到报告后要立即对高温中暑事件进行确认,并通报同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必要时,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缩短高温中暑事件的报告时限。
3.2高温中暑事件的预测、预警
建立高温中暑事件预测、预警机制。各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高温中暑事件的预测分析,结合高温气象条件、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情况及其发展趋势,确定预警发布的级别,经报本级同意后发布。
省级(含省级)以下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发布预警,必须报送上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及时分析汇总下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预警,并报送上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3.2.1一级预警(红色预警)
高温中暑事件级别达到ⅰ级,且高温中暑气象预报级别达“极易发生中暑”,高温天气还有持续或加重趋势的。
3.2.2二级预警(橙色预警)
高温中暑事件级别达到ⅱ级,且高温中暑气象预报级别达“易发生中暑”以上,高温天气还有持续或加重趋势的。
3.2.3三级预警(黄色预警)
高温中暑事件级别达到ⅲ级,且高温中暑气象预报级别达“较易发生中暑”以上,高温天气还有持续或加重趋势的。
3.2.4四级预警(蓝色预警)
高温中暑事件级别达到ⅳ级,且高温中暑气象预报级别达“可能发生中暑”以上,高温天气还有持续或加重趋势的。
3.3高温中暑事件的预警信息发布
各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联合通过有关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预警信息,相应提出防御措施。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启动
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后,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预警的各级卫生、气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科学分析判断,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程序。
4.2应急响应措施
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预警的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合作联动,向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地提出事件的防控建议,指导、督促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地的卫生、气象部门积极开展相关应急工作。
4.2.1一级预警响应措施
d.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劳动保障、安全生产、工会等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开展防暑降温工作专项监督检查。
4.2.2二级预警响应措施
d.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积极会同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等部门,对高温环境作业人群的用人单位,开展联合防暑降温工作专项监督检查。
4.2.3三级预警响应措施
a.加强对高温中暑病例的监测、报告,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收治;
d.根据有关部门、单位的要求,对高温环境作业人群开展防暑降温咨询,并指导用人单位向高温环境作业人群提供预防性给药。
4.2.4四级预警响应措施
a.开展高温中暑病例的监测、报告,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收治;
c.开展防暑降温知识宣传,增强高温环境下作业人群的自我保护意识。
4.3应急响应终止
应急响应终止由发布预警的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确定。应急响应终止主要参考依据为: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地的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持续3天低于预警所需等级以下,并预测在短期内预报级别不会明显上升,且大部分中暑病人得到有效救治,新发中暑病例数明显下降。
省级(含省级)以下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发布应急响应终止,必须报送上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及时分析汇总下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应急响应终止,并报送上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5保障措施
5.1组织保障
卫生、气象部门与民政、劳动保障、教育、通讯与信息保障等部门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在本级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积极做好高温中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事件发生后快速响应、科学处置,共同应对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高温中暑事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成立应对高温中暑事件专家组,向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提出发布高温中暑事件的预警建议,拟定相关防控工作建议内容,负责开展针对高温中暑事件的研究,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等。
5.2物资保障
各级卫生部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高温中暑防控药品等物资的储备工作。
5.3技术保障
各级卫生、气象部门为高温中暑的防治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加强科研和技术创新,不断完善监测预警和评估系统。
5.4通讯与信息保障
各级卫生、气象部门结合本部门应急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国家公用通信基础设施和现有资源,建立健全国家、盛地市、县四级应急信息通信保障体系和医疗救治信息网络,保障和维护信息通讯的通畅,保证事件应急响应的信息能够及时上通下达。
5.5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各级卫生、气象等部门在本级的统一领导下,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宣传防暑降温知识,增强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
6附则
6.1名词术语
中暑:在本预案中,中暑是指由高温气象条件直接引起人员出现轻症中暑或重症中暑的临床症状,并能排除普通感冒、急性胃肠炎等疾病引起的相关症状,可以考虑诊断。
轻症中暑,临床表现为头昏、头痛、面色潮红、口渴、大量出汗、全身疲乏、心悸、脉搏快速、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升高至38.5℃以上。
重症中暑,包括热射并热痉挛和热衰竭三种类型,也可出现混合型。其中:
热射病(包括日射病)亦称中暑性高热,其特点是在高温环境中突然发病,体温高达40℃以上,疾病早期大量出汗,继之“无汗”,可伴有皮肤干热及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等。
热痉挛主要表现为明显的肌痉挛,伴有收缩痛。好发于活动较多的四肢肌肉及腹肌等,尤以腓肠肌为著。常呈对称性。时而发作,时而缓解。患者意识清,体温一般正常。
热衰竭起病迅速,主要表现为头昏、头痛、多汗、口渴、恶心、呕吐,继而皮肤湿冷、血压下降、心律紊乱、轻度脱水,体温稍高或正常。
6.2预案管理和更新
本预案由卫生部和中国气象局联合制定,并共同负责解释。卫生部和中国气象局根据预案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6.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防高温中暑应急预案防高温中暑应急演练篇五
1.1为及时、有效、迅速地处理由于高温及工作场所通风条件差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中暑而引起的人身伤亡事件,避免和减轻因中暑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常备不懈,快速响应”的原则增强风险意识,坚持预防、预警、应急救援与处置相结合,完善工作机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机制,确保各专业应急力量相互配合、有机联动。现场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提高应对和处置高温中暑事故能力。
1.2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
1.2.2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493号)。
1.2.3国务院《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006年)。
1.2.5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2004年电监会4号令)。
1.2.6中国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海林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国电力新能源海林公司。
1.4工作原则
1.4.1本着及时、快速的判断病情、处理病情,保证高温中暑人员生命安全为基本原则。各级应急救援人员在未危及到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坚守岗位,正确履行应急预案所赋的职责和执行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下达的指令。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中国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海林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的应急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救援机构的作用,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4.3广泛宣传中暑的防治知识,使职工掌握防暑降温的基本常识。
1.4.4夏季前做好各生产场所、值班室、通风设备的维护,确保职工良好的工作环境。
1.4.5在夏季高温作业中,做好职工防暑降温工作,调整作业时间,防暑降温药品发放要及时到位,生产现场的饮用水应供应充足,保证职工身体健康。
1.4.6对有心血管器质性疾病、高血压、中枢神经器质性疾病、明显的呼吸、消化或内分泌系统疾病和肝、肾疾病患者应列为高温作业禁忌症。
1.4.7在夏季高温期间管理人员定期到生产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发现有关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和处理。
1.4.8对从事风机检修等高温环境内作业的人员,首先要确保设备的温度尽可能降低,在安排工作时要考虑其身体的健康状况,发现有不适合从事高温作业的人员,应及时予以调换,同时在作业过程中,要实行定时轮岗制,对进入风机塔筒作业的工作人员进行定时轮换,确保检修人员得到充分的休息。
1.5应急预案的启动
1.5.1当在高温条件下,现场的工作人员如果发现有人出现先兆中暑或轻度中暑症状时应迅速处理,立即采取急救,同时联系医护人员,并汇报高温中暑人身伤亡应急预案指挥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组织处理事故,由总指挥宣布启动a级应急预案。
1.5.2如出现重度中暑、中暑人数较多或病情较重时,现场人员应迅速处理,同时联系医护人员,并汇报高温中暑人身伤亡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小组成员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宣布启动b级应急预案。
1.6高温中暑事件处理
1.6.1a级应急预案
1.6.1.3病人呼吸困难时,应进行人工口对口呼吸;
1.6.1.4医护人员到达后,施救工作由医护人员接手;
1.6.1.6危急状态消除,由场长宣布a级应急行动结束;
1.6.1.7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宣布现场工作是否继续。
1.6.2b级应急预案
1.6.2.7危急状态消除,由总指挥宣布应急行动结束;
1.6.2.8认真做好事故后的善后工作。
1.7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1.7.1现场作业人员应配合医疗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工作。
1.7.2现场的事故处理工作完毕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属正常工作范围。
1.8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工程师
成员:综合部经理,生产运营部经理,hse(安健环)部主任,
下设应急办公室和抢险救援队
应急办公室主任由生产运营部经理兼任,日常管理挂靠生产运营部,电话:xxx。
抢险救援队队长由风电场各班长担任,日常管理挂靠风电场,电话:xxxx。
1.9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1.9.1发生中暑事故时,应立即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现场指挥部指挥由现场最高负责人担任。
1.9.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1)全面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协调各专业小组进行事故应急救援。
(3)接受应急指挥中心的指导,及时向中电新能源汇报事故信息和对外信息发布。
1.9.3生产运营部的主要职责
(1)协调、联络各级应急机构和部门。
(2)负责本预案的培训、演练、完善工作。
(3)为中暑事故应急工作提出建议。
(4)指挥、协调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工作。
(5)组织本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1.9.4海林中电红旗(海浪)风电场的主要职责
(1)发生冬季暴雪应急响应时,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指挥冬季暴雪应急救援。
(2)做好发生冬季暴雪灾害的准备,人员、物资疏散安置工作。
(3)配合生产运营部协调应急物资。
1.9.5hse(安健环)部的主要职责
(1)监督、组织本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2)监督、管理本应急体系的建设和运转。
2.1术语和定义
本预案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2.2应急预案备案
本应急预案在批准后十日内报hse(安健环)部备案。
2.3应急预案维护和更新
2.3.1中国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海林公司中暑事故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符合性审核,三年组织一次改版修订。
2.3.2因以下原因,应在二个月内完成应急预案的相应调整:
2.3.2.1新法律法规、标准的颁布实施。
2.3.2.2预案演练和应急处置中发现不符合项。
2.3.2.3其他原因
2.4应急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应急预案由海林公司生产运营部制定与解释。
防高温中暑应急预案防高温中暑应急演练篇六
为了确保营运车辆的安全,保障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根据各个行业情况的特点,按照各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安全生产的文件,特定高温、雷暴雨天气安全营运的应急预案。
二、切勿疲劳驾驶,保持充足睡眠和良好心态;
三、防止爆胎;
四、选择茶色太阳镜;
五、必须注意避免紧急制动或制动过猛;
六、慎过积水区;
八、对供电线路和关键部位进行红外和紫外测温,防止线路过载过流;
十、最好在路中行驶,选择路基高而坚实路面行驶,防止电器部件受潮。
防高温中暑应急预案防高温中暑应急演练篇七
为了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为切实做好夏季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不断地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其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规划本方案。
二、使用范围
双福生产厂所有人员及实习生
三、名词定义
1)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为一般高温天气;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为中度高温天气;
3)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为强度高温天气;
4)持续高温指连续5天以上“高温日”
5)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
四、实施时间
20__年7月~20__年10月(如室外温度持续36℃以上,实施日期适当顺延)
五、相关要求
1)法规要求:渝府办发〔20__〕166号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抢险救灾、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天作业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应当切实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制定并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确保防暑降温设备、器材正常运行。
规定执行,并暂停12―16时高温时段室外露天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在高温时段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合理调整作息时间,并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整作息时间,并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2)现场现状:
六、费用预算:
58,981元
(一)防暑用品预算:¥15,400元
(二)清凉饮料预算:¥18,300元
(三)降温设备预算:¥25,281元
1)夏季高温作业时间调整
备注:
1、绿豆汤:绿豆30斤/天
2、白糖10斤/天
3、解暑茶水:1斤/天
防高温中暑应急预案防高温中暑应急演练篇八
1.1为及时、有效、迅速地处理由于高温及工作场所通风条件差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中暑而引起的人身伤亡事件,避免和减轻因中暑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根据《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制定《发电厂高温中暑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1.2本预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为原则,以国家有关高温中暑有关规定为指导,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1.3严重的高温中暑人身伤亡应急处理,需要动员企业的力量乃至社会力量,企业员工都有参与危急事件处理的义务。
2概况
2.1高温中暑的分型及人身伤亡应急预案分级
2.1.3重度中暑:
(2)热痉挛:是由于失水、失盐引起肌肉痉挛;
2.2在室内通风差和室外设备的安装和维修及露天施工作业时,以及在电机房、煤仓、锅炉、汽机房及输煤皮带等高温场所工作时易造成高温中暑等事故,威胁人身安全。
3应急预案内容
3.1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本预案日常管理机构为厂工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3.1.2指挥部职责:
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有关部室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3.1.3按集团公司及上级部门对工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要求,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严格按《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劳动法》,不断治理、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定期召开应急指挥部成员会议,分析防暑降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安排治理和整改措施,落实资金,决策有关事项,切实改善作业场所劳动条件。下设三个专业工作小组,按职责范围分工负责有关方面工作。
3.1.4劳动保护工作组职责(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按法规制定有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含女职工);做好工业卫生及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自我劳动保护意识;负责高温岗位职工统计上报等管理工作。
3.1.5防治工作组职责(由厂工会负责):年初负责申报所购防暑降温用品所需的费用预算,购置防暑降温用品。定期到现场巡视,宣传防暑降温的有关常识,发放防暑降温药品。发现问题及时向本预案应急指挥部汇报。
3.1.6现场测试工作组职责(由生产技术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对生产现场劳动条件分级;按高温测试点,定期对生产作业现场进行检测,对超标点及时上报本预案应急指挥部;按上级要求上报日常检查及定期演练情况;加强监测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验工作。在高温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立警示标识。
3.1.7在发生高温中暑等威胁人身安全事件后,根据事故报告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程序,组织力量对现场进行事故处理,必要时向安阳市政府汇报。
3.1.8负责向集团公司和河南分公司报告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3.1.9负责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安排人员顶替中暑人员的工作,保障生产的连续性;组织和提供在抢救中暑人员过程中及善后工作的物资和车辆供应。
3.1.10应急状态消除,宣告应急行动结束。
3.1.11厂工会是本预案的主管部门,安全监察部负责对此项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办公室设在职工医院。
3.1.13组织对本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在每年高温到来前应组织一次演练。
3.1.14发生事故(原因、处理经过、人员伤亡情况及经济损失情况)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3.1.15应急通讯
总指挥电话:
副总指挥电话:
日常管理办公室电话:
医院门诊
市医急诊
厂总机
小车班值班
厂生产值班:
3.2危急事件的预防
3.2.1广泛宣传中暑的防治知识,使职工掌握防暑降温的基本常识。
3.2.2夏季前做好各生产场所、值班室、办公室空调、通风设备的维护,确保职工良好的工作环境。
3.2.3在夏季高温作业中,做好职工防暑降温工作,调整作业时间,提供含盐0.3%清凉饮料、防暑降温药品发放要及时到位,保证职工身体健康。
3.2.4对有心血管器质性疾病、高血压、中枢神经器质性疾病、明显的呼吸、消化或内分泌系统疾病和肝、肾疾病患者应列为高温作业禁忌症。
3.2.5在夏季高温期间医务人员定期到生产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发现有关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和处理。
3.3应急预案的启动
3.3.1当在高温条件下,现场的工作人员如果发现某工人出现先兆中暑或轻度中暑症状时应迅速处理,立即采取急救,同时汇报高温中暑人身伤亡应急预案日常管理办公室,日常管理办公室人员接到通知后,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组织处理事故,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宣布启动a级应急预案。
3.3.2如出现重度中暑、中暑人数较多或病情较重时,现场人员应迅速处理,同时汇报高温中暑人身伤亡应急预案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宣布启动b级应急预案。
3.4危急事件的应对
3.4.1必要设施及物资准备
在高温作业场所应在醒目位置设立警示标识。
在夏季高温来临前应及时购置和发放含盐0.3%清凉饮料、防暑降温药品等物资。在夏季高温作业中,做好对各有关工作场所通风降温设施的配置和完善。
3.4.2a级应急预案
(1)迅速将中暑者移至阴凉、通风的地方,同时垫高头部,解开衣裤,以利呼吸和散热。
(2)用湿毛巾敷头部或用冰袋置于中暑者头部、腋窝、大腿根部等处。若病人能饮水时,可给病人大量饮水,水内加少量食盐。
(3)病人呼吸困难时,应进行人工口对口呼吸。
(4)暂时停止现场作业,对工作场所的通风降温设施等进行检查,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工作环境温度。
(5)危急状态消除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宣布a级应急行动结束。
(6)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宣布现场工作是否继续。
3.4.3b级应急预案
(1)将所有中暑人员立即抬离工作现场,移至阴凉、通风的地方,并联系厂医护人员立即到达现场进行施救工作。
(2)通知信息中心,确保应急电话畅通。
(3)暂时停止现场作业,对工作场所的通风降温设施等进行检查,找出中暑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工作环境温度,确保设备机组安全运行。
(4)负责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安排人员顶替中暑人员的工作,保障生产的连续性。
(5)病情严重者立即联系车辆,并由医护人员边抢救边护送至医院。必要时可并拔打120急救。
(6)日常管理办公室根据现场事态发展,决定是否组织对该工作场所的人员进行疏散。
(7)必要时指挥部总指挥,汇报安阳市政府要求进行协助处理。
(8)危急状态消除,由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宣布应急行动结束。
(9)认真做好事故后的善后工作。
3.5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3.5.1现场作业人员应配合医疗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工作,安监部门人员应做好现场的保护、拍照、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3.5.2现场的事故处理工作完毕后,应急行动也宣告结束。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属正常工作范围。
防高温中暑应急预案防高温中暑应急演练篇九
现正值夏季高温及台汛期时期,高温天气期间,由于工人体质不同,容易造成中暑、晕倒等事故,以及台汛期到来,经常会遇到大风、强降雨等强对流天气,将可能对施工现场的防洪排水情况、施工用电、大型起重机械的施工和外架防护造成安全事故,为了防止以上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农民的身体健康、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特制订本安全生产预案。
日最高气温大于或等于35摄氏度为“高温日”,连续5天以上“高温日”称作“持续高温”。气温过高,人的胃肠功能因受暑热刺激,其功能就会相对减弱,容易发生头重倦怠、胸脘郁闷、食欲不振等不适,甚至引起中暑,伤害健康。
针对高温、潮湿、闷热的天气,为保障现场施工工人的人身健康,特编制本防暑降温办法,保证工程能够安全顺利的施工。
本项目部各级人员要把夏季(防暑降温)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当前工作的重要内容。增强职工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职工安全健康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1)、高温作业工人应进行就业前(包括新工人、临时工)和入暑前的健康检查登记。凡有心、肺、血管器质性疾病、持久性高血压、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活动性肺结核、肝脏疾病、肾脏病、肥胖病、贫血及急性的传染病后身体衰弱、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者,均不宜从事高温作业。
2)、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a、当最高气温达到35°时,停止当日12:00—15:00段露天作业(注:在没有降温设施的履带吊、挖掘机等的驾驶室内作业视同露天作业),且12:00—15:00工人露天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采取换班轮休等方法,缩短工人连续作业时间,并不得安排加班。
b、当劳动场所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时,停止作业。
3)、保证现场饮水供应充足
现场应供给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饮用水、饮料、茶及各种汤类等,有效地防暑降温,避免发生中暑事件。
4)、落实防暑降温药品
要切实关心在高温天气下坚持施工的广大一线施工人员,加强对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要求施工人员随身携带防暑药物,如:人丹、十滴水、清凉油、风油精等,落实每一位工人的防暑降温药品。
5)、切实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落实卫生保健措施,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1)对露天、高温和高处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体检,在入暑前完成这项工作,凡有心血管系统器质性病、持续性高血压、严重消化性溃疡病、活动性肺结核、严重肝、肾病、贫血、甲状腺功能亢进、糖尿病、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重病后恢复期的职工均不宜从事高温及高空作业,应及时调离高温或高处作业岗位,另行分配适当工作。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国家标准《高温作业分级》的有关要求,对高温作业环境进行分级评价,并做好作业岗位的监测结果警示牌挂牌公示。施工现场应设置休息场所,场所应能降低热辐射影响,内设有座椅、风扇等设施。
(3)施工现场应视高温情况向作业人员免费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含盐清凉饮料,饮料种类包括盐汽水、凉茶和各种汤类等。做好清凉饮料、茶水和凉茶的供应工作。露天作业的地方要保证全天充足供应茶水。
(4)健全中暑、各类流感等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机制。各单位要加强对高温天气作业人员的防暑和中暑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施工现场应配备常用的防暑药品,有相应的兼职中暑急救员,一旦中暑人员病情严重应立刻送医院治疗。各项目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上报公司、行业安全生产主管和监督管理部门、当地工会和卫生防疫机构,不得瞒报。
1)、中暑症状表现
先兆中暑其症状为:在高温环境中劳动一段时间后,出现大量流汗、口渴、身感无力、注意力不能集中,动作不能协调等症状,一般情况下,此时的体温正常或略有升高,但不会超过37.5℃。
轻度中暑其症状为:除有先兆中暑症状外,还可能出现头晕乏力、面色潮红、胸闷气短、皮肤灼热而干燥,还有可能出现呼吸循环系统衰竭的早期症状,如面色苍白、恶心、呕吐、血压下降、脉搏细弱而快、体温上升37.5度以上。此时如不及时救护,就会发生热晕厥或热虚脱。
重症中暑:一般是因未及时和未适当处理出现的轻症中暑(病人),导致病情继续严重恶化,随着出现昏迷、痉挛或手脚抽搐。稍作观察会发现,此时中暑病人皮肤往往干燥无汗,体温升至40度以上,若不赶紧急救,很可能危及生命安全。
2)、施救方法
先兆和轻度中暑:
(1)立即离开高温环境,到阴凉通风处安静休息,并解开衣扣以助身体降温,适当给予清凉含盐饮料。
(2)先用人丹、十滴水、解暑片(1-4片),霍香正气丸或涂清凉油,也可用刮痧疗法。
(3)体温高者可用冷敷或冷水、冰水擦身以助散热。
重症中暑:
(1)物理降温:用冷水(冰水或水中加少量酒精)迅速敷擦全身,使皮肤发红并加风扇降温,头部、颈侧、腋下及腹股沟部放水袋或冰袋,头部如能放置冰帽更好。
(2)立即送医院进行治疗。
急救中心:120
火警中心:119
报警中心:110
交通事故急救:122
防高温中暑应急预案防高温中暑应急演练篇十
为进一步做好高温季节、强降雨防洪、雨雪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防止给医院工作人员及在院患者的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特制定此应急预案。
统一在医院总务处后勤监管委员会领导下成立极端天气应急工作组,下设应急抢修队。
(一)极端天气应急工作组:
职责:做好日常巡查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极端天气(高温、强降雨及城市内涝、雨雪)带来的影响;一旦发生极端天气(高温、强降雨及城市内涝、雨雪)导致大面积停电等事故时,及时做好相关应急工作,尽快恢复供电等;根据极端天气(高温、强降雨及城市内涝、雨雪)带来的影响,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并向社会公布;必须要时请求外部支援;综合保障部是履行本预案规定的主要部门,综合保障部全体成员应在组长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力合作,做好极端气候的防范工作。
(二)极端天气应急抢险队
联系电话:63289556
队长:
队员:
职责:平时加强配电房、消防系统、消防控制室、地下车库、电梯等的安全检查;发生极端天气(高温、强降雨及城市内涝、雨雪)时,同时引发灾情,组织人员实施救援行动;及时向后勤保障领导小组汇报极端天气(高温、强降雨及城市内涝、雨雪)产生的后果(上班时间通知总务部,电话63869414;非上班时间通知行政总值班人员电话63869631);及时总结应急处置的工作经验;一旦发生极端天气(高温、强降雨防洪、雨雪)导致人员伤亡时,由组长立即汇报医疗救护领导小组,及时组织相关人员,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高效的医疗救治。
1、高温天气的应急程序
加强夏季用电管理,严禁超负荷用电,认真开展电路安全检查及节约用电举措,减少用电量,避免用电安全事故发生。
对在高温环境下从事一线作业的人员、准备必要的防暑降温药品,开展相应的防暑降温基本常识宣传。
对工作环境恶劣的工种(外围、制氧站值班房等),一般采取勤换班的方法缩短一次连续工作时间,适当增加轮休次数。另外,必要时安排轮班时间间隔宜早晚多,中午少。
2、强降雨及城市内涝的应急程序
(1)强降雨前的应急程序:
a.对接到强降雨的通知后,受理服务中心及时通知医院重点区域(供应室、配电房、空调机房、食堂、电梯维保单位等)及众安康各部门负责人,做好应急准备。
b.众安康各部门加强现场巡视(保安部对外围、地下室、车棚等区域的巡视,机电部对排污泵/机房的运行情况及院内的排水系统检查;医辅部对电梯的巡视)。
c.通知负一层易内涝部位加强值班巡查(供应室、食堂、配电房、太平房、污水处理站、车库),及时汇报情况。
(2)强降雨后导致内涝的应急程序:
a.当发生严重的暴雨、导致医院出现内涝,必要时应在南、东、西门附近筑起第一道拦水沙袋,在三个汽车坡道入口筑起第二道拦水沙袋,如遇水量过大应保医院重点部位(电梯、配电房、供应室、地下放疗室),在上述区域筑起第三道拦水沙袋,将剩余漫进院内洪水通过负一楼排水坑或机动水泵排至室外。
b.因暴雨导致供应室、商业街、负一楼电梯等区域进水,应急抢修队队长接到指令后,迅速组织人员开展防洪。
c.众安康机电部:
②安排人员到负一楼查看排污泵是否自动排水,如不能自动排水,则进行手动强排,在水量大的地方增加潜水泵,把水引到室外。
③通知电梯维保单位现场人员将电梯升到1层,防止轿厢进水,同时协助电梯维保厂家对电梯井道进水的组织清理。
众安康保安、保洁部:
②保安部同时人员加强对其它可能存在暴雨造成漏点的检查;
地下室污水站:暴雨时,检查管网的畅通情况,做好抢水自救工作。
食堂:
①对落地物资及时转移及地下排水沟污物清理确保畅通
②确保洪水后的物资供给。
商业街:暴雨时,防止雨水漫延至室外步行梯处。
车库:加强对车辆的巡视,出入口排水畅通。
3、雨雪(冰雹)天气的应急程序
(4)储备清雪的物资(铲、扫把、纱手套、雨鞋、盐等);
1.总务部人员加强对分管部位的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2.电工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手机保持24小时开通。
3.临床科室常规备有应急灯、电筒等照明用物,定期检查,保持完好状况。
4.急诊科加强日常管理,绿色通道保持畅通,配备足够的救治药品。
5.总务部部要组织进行极端天气(高温、强降雨防洪、雨雪)应急处置演练,每年至少1次,通过演练,使大家熟悉掌握极端天气(高温、强降雨防洪、雨雪)的应急程序,确保医院内所有人员的生命及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