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党员积分管理办法心得体会(通用17篇)

时间:2023-10-27 作者:GZ才子优秀党员积分管理办法心得体会(通用17篇)

党员心得体会是党员对党的工作和社会实践的体验和感悟,通过文字表达自己对于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思考与总结。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党员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欣赏和借鉴。

优秀党员积分管理办法心得体会(通用17篇)篇一

党员进京管理办法是指对党员进京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进京活动是党员参加工作、学习和交流的重要方式,也是党员履行党员义务的体现。因此,制定和执行党员进京管理办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影响。切实加强党员进京管理,不仅可以提高党员的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更可以维护党的形象和利益,促进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

党员进京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个人自觉申报、部门审核备案、中央统一管理、行为规范等几个方面。个人自觉申报意味着党员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申报进京活动的目的、时间和行程等情况;部门审核备案则是要求党员所在单位对党员的进京活动进行审核和备案;中央统一管理指的是党员进京活动应当纳入中央组织部门统一管理,以便及时掌握党员的动态和变化;行为规范则是要求党员在进京活动中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各类管理规定,不得利用进京活动谋取私利或从事违规行为。

自2017年以来,党员进京管理办法已经得到全面实施。通过实践证明,这一管理办法的实施效果显著。一方面,党员参加进京活动的自觉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党员们更加注重守纪律、讲规矩,不再出现利用进京活动谋取私欲的现象。另一方面,党员进京活动的信息透明度得到了明显的提升。各级组织部门可以及时了解党员的进京信息,通过审核和备案过程发现和纠正可能存在的问题。综上所述,党员进京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加强党员管理、提高党员素质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尽管党员进京管理办法的实施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仍然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首先,目前的进京管理办法只是明确了党员进京活动的基本规定,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还相对不明确。因此,未来需要进一步明确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和相应的处罚措施,以提高党员对进京管理的自觉性和遵守性。其次,进京管理办法中的部门审核备案环节虽然重要,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的问题。有的单位审核不严格、不认真,导致部分党员违规进京。因此,需要加强对审核部门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审核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最后,进京管理办法需要进一步与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加强电子化管理,进一步提升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

作为一名党员,我深切感受到党员进京管理办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过去的几年中,我多次前往北京参加培训和交流活动,通过遵守党员进京管理办法,我不仅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党员义务,也能够更好地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进京管理办法的实施,不仅使我自己的思想受到了政治纪律的约束,也使我对党组织的管理能力和决策水平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因此,我认为党员进京管理办法是党内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位党员都应当自觉遵守,做到心知肚明、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申报和备案,以党员的榜样作用,引领和带动更多的党员遵守党纪国法,展现党员的先进形象和作风。

优秀党员积分管理办法心得体会(通用17篇)篇二

 为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深化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将《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全体党员的行为准则,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根据《中共赫章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支部实际,制定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如下:

   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为基本原则,以推动征补办各项业务工作开展、加强征补办党支部基层组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全体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红线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征补办党支部全体党员。

   党员年度积分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年度评议积分”、“贡献积分”等三部分构成。其中,“日常行为积分”与“年度评议积分”按照3:1的权重构成100分,“贡献积分”为加分项目。

       (一)日常行为积分(75分)。主要根据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推动工作开展等表现情况,给予相应积分。主要内容包括:

   1.带头学习提高(15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提高洞察力和辨别力;带头参加各种主题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定期过党的组织生活,带头执行党组织决议,落实工作部署,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会,深刻自我剖析,虚心听取意见,制定整改措施。

2.带头争创佳绩(15分)。认真学习岗位知识,刻苦钻研专业技能,成为业务工作的“明白人”和“行家里手”;结合岗位特点,制定承诺并认真进行践诺;爱岗敬业,踏实肯干,任劳任怨,不讲条件;主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为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出谋划策,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愉快接受并认真做好党支部分配的工作任务,尤其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能够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发挥带头作用。

3.带头服务群众(15分)。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群众立场,自觉践行群众路线;认真思考新形势下房屋征收工作,提高调查研究、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做好被征收户工作的本领;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服务活动,带头参加志愿者服务、义务劳动等社会公益性活动,积极与联系村困难党员群众“结对帮扶”。

4.带头遵纪守法(15分)。带头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本单位规章制度,增强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带头遵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做到以身作则;根据党费收缴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带头抵制法轮功等非法组织,协助党支部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带头弘扬正气(15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反对封建迷信等不正之风,敢于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党性原则强,工作作风严谨,遵守职业操守,杜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行为;清正廉洁,克勤克俭,情趣健康,反对铺张浪费、奢靡享乐,保持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带头弘扬社会传统美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年度评议积分(25分)。年度评议结合党员年终总结或民主评议进行。原则上评议积分掌握在25分。评议为“优秀”等次的,得23-25分;“合格”等次的,得15-22分;“基本合格”等次的,得14分以下;“不合格”等次的不得分。

     (三)贡献积分(最高不超过10分)。

  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因工作表现突出受到住建局党组、住建局机关党委表彰的加1分,受到县级表彰的加2分,受到市级表彰的加3分,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加5—10分。其他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由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议讨论确定,报住建局机关党委批准,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

   党员积分管理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与“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同步实施,由征补办党支部书记负总责,支委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1.每年第一季度要制定完善党员积分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党员积分管理记录员。

   2.按季度开展日常积分考核。由支委会专门负责量化积分考核评议工作。主要是对党员“五带头”等日常行为进行跟踪考核记录,全面准确地掌握党员参加“三会一课”、交纳党费、开展党性实践锻炼、作用发挥、完成任务等方面情况,赋予相应分值;日常积分考核工作一般在季度末进行,适时在党员大会上公开,并通过一定形式对外公布。党员对积分情况有异议的,向支委会提出,对支委会答复不满意的,可向住建局机关党委进行复议。

   3.按年度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积分一年一次,根据党员评议情况,赋予相应分值。根据每一名党员日常行为积分和民主评议积分分值,计算党员年度总得分,与党员年度考核挂钩,并通过一定形式对外公布。

支委会制定“征补办支部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管理记录薄”跟踪记录。党员加分实行申报制度,由党员个人向支部申报,由支部核实后进行积分。

(一)加强组织领导。

支部书记作为支部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党员档案,明确党员积分管理具体责任人,迅速展开动员和培训工作,确保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得到顺利推进。

(二)严格考核奖惩。

  支部要将党员积分制管理列为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到位,发挥作用明显的党员,要及时给予通报表彰,并作为典型进行推广、交流、学习;对工作落实不力、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的党员,要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优秀党员积分管理办法心得体会(通用17篇)篇三

公司成立的五年以来,企业经营规模持续扩大,改革步伐不断加快,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社会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大幅提升。

——发展成效显著。五年来,企业从无到有,营业额增长4.2倍;取得了行业最高的xxx资质;经营范围从5项增加到11项;年投资收益率最低15%,最高达36.3%;职均年收入翻了一番。平均利润率高出同行业1-3个百分点;实现利税达xxx万元。

——体制机制完善。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议事规则,优化了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区域化经营,提高资源集中度,积极推进“三项制度”改革,统筹规划“经营模式、产业结构、薪酬制度、股权”改革,加快企业体制创新、机制转换,推行单位工程目标成本稽核制,推进精细化管理,为实现“三大转变”激发企业活力奠定了基础。

——管理水平提升。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兵”字号工程等管理主题活动,探索经营新模式、优化管理流程,狠抓安全质量、加强成本控制,推行全面预算、完善内控体系,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公司先后获得“中国aaa信用企业”,“首批aaa级政府放心用户满意优秀基础工程企业”、“xxx最具成长力三十强企业”、“xxx行业优秀品牌奖”等荣誉。

——专业优势凸显。以重点工程为依托,全面提升电力、铁路、轨道交通、特大桥、长隧道、机场建设等关键领域的施工技术和装备实力,优质高效地完成了xx第二双线、湖北xxx大桥、甘肃xxx高速公路等重难点工程建设任务。正在参与市政、地铁、xx最大桥梁工程的施工,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1个,省部级平安、优质工程奖项6个;获得国家级工法、技术专利各3项;省部级工法5项;qc课题获省部级奖项7个。

——发展稳定和谐。组织全员xxx,强化xxx的意识。做到“坚持六个到哪里”,发挥了xxxx企业“xxxxxx”作用。xxxx年轨道项目被xxxx评委“xxx先进单位”。

落实“强企富民”的发展理念,不断完善职工薪酬增长机制,2021年职工人均收入达到15万元,是2016年的1.78倍;五险一金缴纳从2016年的xxx万元,增长到2021年的xxxx万元。五年共用于健身房、职工书屋建设、帮困送温暖、员工慰问等资金756万元,员工培训费432万余元。为青年员工团购住房,履行社会责任,开展各类微公益和募捐救助活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公司发展稳定和谐。

五年来,公司两级党组织紧密围绕生产经营中心,紧扣企业发展主题,把握企业发展方向,全面加强和改进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思想、组织保证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一)理论先导作用突显。坚持把加强理论武装、推动改革发展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班子学习“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企业的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外学标杆、内补短板”,解决管理粗放的问题,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召开后,总支组织开展中央全会精神、第三次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学习,增强了公司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工作自觉性,为企业在“一带一路”中寻求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干部队伍能力提升。深化“四好班子”创建活动,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扎实开展了“两学一做”及党史学习教育等专题活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五年来,我们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通过重点工程、艰苦环境、关键岗位锻炼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提拔使用中层领导干部43人,平均年龄32岁;建立了“公开选拔、群众认可、动态管理、统一调配”的后备干部管理机制,制定了干部管理、考核、轮岗等多项制度,调整交流30人次,对4人进行免职降薪处理,形成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氛围。

(三)政治核心作用明显。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及总支议事规则,坚持党政领导“一岗双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的群团组织建设,每年坚持召开职代会,签订《集体合同》和《女职工专项合同》,保障了员工切身利益。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6名。五年来,公司党总支连续4年获得集团公司“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xxx轨道交通xxx标,获xxxx级“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及“先进基层党组织”示范点,涌现出集团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15人,优秀党群工作者3人。

(四)企化宣传竿头日上。围绕建筑市场变化、经济下行、企业转型升级和改革重组等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开展形势任务宣传教育。创办了《xxxx》公司内刊,制作企业宣传片2部,画册更新2次。经常举办趣味运动会、中秋联谊晚会、拓展训练、知识竞赛等各类健康积极的文体活动。获集团公司xxxx知识竞赛二等奖;“安康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第一名;2020年被集团评新闻报道先进单位。

(五)党风廉政全面加强。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先后开展了“树清廉风尚”、“清风礼赞”、“家庭助廉”等主题活动,开展“廉洁文化进项目”、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小金库”专项治理等活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增强了公司两级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自觉性。xxx项目部被上级评为“廉洁文化进工地先进项目部”,员工创作的廉政作品2次获地市级荣誉。

(六)群团工作充满生机。坚持“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支持和指导工会、共青团组织独立自主地开展民主管理、劳动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青年突击队、创新创效、qc小组等活动,充分发挥了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共青团组织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2020年对公司团总支进行了改选换届,同年获省、xxxx两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xxx标项目先后被xxxx、xxxx评为“工人先锋号”。雷xx、xxx市外环快速扩改、xx标qc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分别获xxxx二、三等奖。

五年来,企业维稳信访、保密、综治等工作,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有六个方面的基本经验:

——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好政治核心作用。是必须坚持的重大政治原则,也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证明,只有把充分发挥政治优势作为根本保证,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把党建工作融入生产经营,落实到工程项目建设,才能把党的组织资源转换为发展资源,把政治优势转化为改革发展优势。这一根本保证,任何时候都必须加强。

——必须始终把推进企业改革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是企业党建工作的根本任务。实践证明,只有把推进企业改革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才能获得最坚实的落脚点、拥有最广泛的群众基础,最大程度地体现党对企业的政治领导,保证企业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这个第一要务,任何时候都必须牢记。

——必须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企业的兴衰成败,关键在于干部队伍,因此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是党组织的重要责任。实践证明,只有坚定不移地建设一个政治坚定、作风过硬、求真务实、团结和谐的领导班子,培养一支忠于党的事业、致力于企业发展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才能引领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这一重大责任,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守。

——必须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马克思说过,历史常自行重演。习近平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立足解决党执政面对的现实问题,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根本遵循。实践证明,做强做优做大企业,最根本的是要在深化改革中加强党的领导。只有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根本遵循,加强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建设,依法依规依纪治企,才能引领企业在经济新常态下应对考验,化解风险。这一根本遵循,任何时候都必须加强。

——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依靠职工群众发展做大企业。把落实党的“依靠”方针作为基本原则。广大员工是企业的发展之本、力量之源,是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最为宝贵的动力资源。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发展为了员工,发展依靠员工,发展成果由员工共享,才能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不竭动力。这一基本原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

——必须始终坚持建设先进的企业文化。实践证明,只有把建设先进企业文化作为重要途径,构建正确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才能激发广大员工的活力和创造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这一重要途径,任何时候都必须重视。

在全面总结五年来各项工作成绩和经验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主要是: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企业发展体制机制不健全;“三项制度”改革还需持续深入;企业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亟待增强;一些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政工干部后继乏人问题依然存在。同时还有资源整合能力与企业转型升级之间;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与各级领导班子驾驭创新能力之间;经营规模扩大与基础管理薄弱之间;新时代企业发展需求与个别领导干部能力不足之间;产业链延伸与工程任务、资质紧缺之间;企业科学发展定位、方向与职工思想转变、高端人才缺乏之间,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主要矛盾,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优秀党员积分管理办法心得体会(通用17篇)篇四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党员管理模式,调动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比贡献、创先争优促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探索党员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行党员积分管理,建立个人积分档案,作为党员履职履责、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本单位的所有在册党员(含流动党员)。

第四条 对于公司借调、退休及长期生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可不列入积分管理范围。

第五条 党群工作部负责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的制定及修订,对单位全体党员积分进行考核、统计、分析,定期对积分情况进行公示,管理党员积分系统。

第六条 纪检监察审计部负责对党员违反党的纪律情况进行统计。

第七条 安全环保部负责党员不安全行为扣分情况统计。

第八条 其他业务部门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内的积分事项统计。

第九条 各党支部、党小组负责管辖党员的积分上报、公示。

第十条 党员积分以年度为考核周期,进行月度考评,基准分100分,次年重新统计。党员积分包括扣分、加分各五类。

第十一条 扣分项包括标准扣分、重复扣分、加重扣分、连带扣分及其他扣分。

(一)标准扣分。从党的纪律、党员义务、岗位建功、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及其他6个维度进行考核扣分(详见附件1)。

(二)重复扣分。再次违反同一扣分标准,在原扣分分值基础上浮20%扣除。

(三)加重扣分。有党内及行政职务的党员违反扣分标准,上浮10%扣除。

(四)连带扣分。党员个人积分扣除3分及以上时,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10%。扣分大于5分及以上时,根据“一岗双责”制度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20%,联系点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10%。

(五)其他扣分。党员违反公司、单位相关规定,扣分大于5分时,根据实际情况议定扣分。

第十二条 加分项包括合理化建议、岗位建功、获得荣誉、新闻宣传等(详见附表2)。

(一) 合理化建议加分。合理化建议、党员创新管理等亮点,被采纳使用的。

(二) 岗位建功加分。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有突出贡献的党员。

(三) 获得荣誉加分。获得单位党委、两级公司党组织、地方党委及全国性荣誉的党员、集体。

(四) 新闻宣传加分。在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网站、省市媒体和国家级媒体发表新闻报道。

优秀党员积分管理办法心得体会(通用17篇)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党员管理模式,调动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比贡献、创先争优促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探索党员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实行党员积分管理,建立个人积分档案,作为党员履职履责、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本单位的所有在册党员(含流动党员)。

对于公司借调、退休及长期生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可不列入积分管理范围。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党群工作部负责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的制定及修订,对单位全体党员积分进行考核、统计、分析,定期对积分情况进行公示,管理党员积分系统。

纪检监察审计部负责对党员违反党的纪律情况进行统计。

安全环保部负责党员不安全行为扣分情况统计。

其他业务部门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内的积分事项统计。

各党支部、党小组负责管辖党员的积分上报、公示。

第三章日常管理。

党员积分以年度为考核周期,进行月度考评,基准分100分,次年重新统计。党员积分包括扣分、加分各五类。

扣分项包括标准扣分、重复扣分、加重扣分、连带扣分及其他扣分。

(一)标准扣分。从党的纪律、党员义务、岗位建功、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及其他6个维度进行考核扣分(详见附件1)。

(二)重复扣分。再次违反同一扣分标准,在原扣分分值基础上浮20%扣除。

(三)加重扣分。有党内及行政职务的党员违反扣分标准,上浮10%扣除。

(四)连带扣分。党员个人积分扣除3分及以上时,党支部。

书记。

(党小组长)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10%。扣分大于5分及以上时,根据“一岗双责”制度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20%,联系点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10%。

(五)其他扣分。党员违反公司、单位相关规定,扣分大于5分时,根据实际情况议定扣分。

加分项包括合理化建议、岗位建功、获得荣誉、新闻宣传等(详见附表2)。

合理化建议加分。合理化建议、党员创新管理等亮点,被采纳使用的。

岗位建功加分。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有突出贡献的党员。

获得荣誉加分。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获得单位党委、两级公司党组织、地方党委及全国性荣誉的党员、集体。

新闻宣传加分。在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网站、省市媒体和国家级媒体发表新闻报道。

加、减分实行审批制,每月5日前各部门及支部将党员积分审批表(附件3)报党群工作部,报表必须由履行“一岗双责”的领导审批,并报备联系党支部领导。3分(含)以内的由党委书记审批,大于3分的情况经党委会议定。

第四章结果应用。

低于基准分时,分别予以书面检查、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培训教育、预备党员延长转正期处置。

低于100分的党员不得参与评先树优、月度。

党建。

考核奖金分配活动。

积分低于98分(不含)时,增加手写检查,并利用主题党日活动进行警示教育,要将检查材料在本支部宣传栏公示。

积分低于96分(不含)时,增加支部书记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1次提醒谈话。

教育。

培训1天。

积分低于92分(不含)时,增加党委书记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提醒谈话,学习教育培训2天。

积分低于90分(含)时,增加党委与扣分党员进行1次诫勉谈话;学习教育培训3天;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半年到一年。

党员积分在100分及以上时,优先推荐评为先进、安排外出培训,

先进奖励200元/人。

第五章附则。

本办法由党群。

工作。

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优秀党员积分管理办法心得体会(通用17篇)篇六

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层层推进,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的基本原则,以推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切实增强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县工信局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

(一)党员积分方式和分类标准。

1.积分设置。党员积分按年度100分计算,基础分20分,任务分70分,奖励分10分。2015年党员基础分为20分,之后每年基础分数为上年度党员个人分数的20%。

2.积分构成。(1)基础分数(20分):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以政治素质、服务大众、遵守法律、道德示范、组织生活、廉洁奉公为中心得分。基础分采取扣分的办法,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考核扣分,扣完为止。(2)任务得分(70分):局机关党员任务得分,按党员个人职务和承诺事项得分,明确和细分党员年度职场目标任务,每月得分5~6分。根据评估的情况、履行的情况,计算任务点。(3)奖励分数(10分):党员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有重大贡献,见义勇为或获得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的表扬、表扬情况,适当加分。

对于获得县级以上(包括县级)表彰、通报表扬的另行加分(不占奖励分值),按照党员申请、党支部申报、党委初审、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的程序进行。有加分项目的党员必须提供证明资料。

3.积分方式。党员积分的计算方式是党员积分=基础分值任务分值奖励分。

党员年度积分=全年累计积分×评议折算比例(具体折算比例按党员民主评议办法执行,附1)。

格党员;60分以下的党员可评为不合格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1)侵占集体资产或挪用集体资金的党员;(2)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期间的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期间的的党员;(3)参与“”等邪教组织、非法组织的党员;(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党员;(5)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党员;(6)工作上有重大失误,经媒体曝光,在全县造成重大影响的党员。

5.不参与积分党员。年老体弱、长期病卧、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及因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根据本人意愿,填写不参加积分管理党员审批表,并经党支部、党委填注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后,可不参与积分活动。

(二)认真做好积分管理。

1.制定考评细则。党员实行分类管理,制定考评细则,科学合理设置积分项目,细化评分办法进行赋分。

2.严格积分登记。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局党委统一制定的党员积分管理记录表(附件4-3),指派专人负责,根据考核积分细则进行登记填写。基础分在年初一次性计入积分登记表,并按月汇总积分。支部每月10日前将汇总情况报局党委备案,经局党委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3.搞好民主评议。党支部严格按照局党委党员民主评议办法,组织开展评议,并及时上报评议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员每年12月底积分经民主评议按比例折算后,为该党员本年度积分。

积分制工作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展,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实施,基础分为20分。主要操作流程分为11个步骤。

1.制定积分细则。党支部结合行业特点、党员岗位工作制定考核细则,明确党员任务分(70分)、赋分标准、评分办法以及奖励分(10分)加分办法。积分评定细则应该与本单位绩效考核制度相结合。

2.确定记录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推选记录员,记录员由综合素质高、思想品德好,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的党员担任,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随意调整。记录员主要负责党员日常考勤考核、工作情况收集、台账填写、积分公示、上报等日常工作。

3.党员申请。党员月底填写党员积分申请表(附件4-4),汇报本月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由分管领导签注意见(是否完成、完成质量)后交送记录员汇总。

4.考核登记。记录员每月收集登记党员日常考核考勤、履行义务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填写党员积分台账(党员月积分明细登记表,附件4-5)。

5.支委会初评。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依据个人申报情况、分管领导审核意见、记录员考核结果,提出每名党员上月积分初步意见。

6.党员大会评定。每月第一个星期五,党支部向党员通报支委会提出的党员上月积分初步意见,由党员评议通过。对有异议的,进行复议。

7.公示登记。记录员将党员上月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群众及服务对象的监督。若有异议的,要重新进行审定。无异议的,记录员将积分情况在积分台账(党员积分管理记录表)上进行登记。

8.上报备案。记录员将党员上月积分情况(党员积分情况一览表,附件4-6),在每月10日前上报局党委备案,接受审核。

9.年底评议。每年年底,由局党委组织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党员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分别按100%、90%、85%、80%的比例对党员年终积分(加入全年奖励分后)进行折算,折算后的结果即为党员年度积分。记录员登记年度党员积分登记表(附件5-7)。

10.评定格次。支部依据党员年度积分确定党员年度定级格次。对年度积分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的可评为优秀党员,80-89分(含80分)的可评为合格党员,60-79分(含60分)的可评为基本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可评为不合格党员。

11.积分核查。支部按要求建好台帐,接受局党委的积分核查。

1.对优秀共产党员,建立“英模库”进行登记,优先推荐参加市级以上各类评先树优活动。

2.对合格党员和当年晋升两个等次的党员,推荐参加县级评先树优活动。

3.对基本合格的党员,取消参加评先树优资格。

4.对不合格党员,取消一切参加评先树优资格,列入帮扶教育对象,由局党委指派人员进行“一对一”帮扶教育。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是一项党员管理的创新举措,通过制定评分细则和打分,将党员的考核工作纳入日常化,便于党员自我约束,自我检查,自我提高,使党员明确自己应尽义务和工作职责,化宏观为具体,能使党员测评工作更具操作性。

2、加强领导,搞好组织。为了切实搞好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工信局支部成立了工作机构,支部书记为组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3、紧扣考评,严格程序。积分制工作坚持与单位各类目标任务考核有机结合,凸显工作实绩,对成效明显的党员充分肯定,同时也为后进党员树立标杆。优秀党员要继续巩固先进,发挥样板作用,增强示范效应;合格党员要对标找差,制定提升措施,着力补强“短板”;基本合格党员要制定转化措施比学赶超。

4、加强考核,建好台帐。评分细则是考核党员日常工作的优劣的标准。必须制定的较为具体明确,记录员及时对有关登记表进行记录,建好台帐,使此项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

优秀党员积分管理办法心得体会(通用17篇)篇七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从严管理与有效激励相结合,根据xxx精神,针对区的实际情况,将党员义务明晰化、先锋评价公开化、考核管理痕迹化,运用日常工作积分制、工作突出加分制、工作失误减分制、关键工作“一票否决”制的动态管理办法进行百分量化考评,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具体管理评定办法如下:

全局所属在职在岗党员和预备党员。(除年老体弱、长期生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支部大会通过,并经机关工委批准后,可以不参加“党员积分管理”)。

党员年度积分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年度评议积分”、“贡献积分”等三部分构成。其中,“日常行为积分”与“年度评议积分”按照4:1的权重构成100分,“贡献积分”为加分项目。

(一)积分办法。

1、日常行为积分(80分)。主要根据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推动工作开展等表现情况,给予相应积分。主要内容包括:带头学习提高(15分),带头争创佳绩(15分),带头服务群众(15),带头遵纪守法(20分),带头弘杨正气(15分)。

2.民主评议积分(20分)。

民主测评在年终党员大会上进行,测评党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分为“好”、“一般”、“差”三个等次。测评分值按百分制计算,并将测评分按所占比例20%计入党员积分。计算方法为:民主测评得分=(“好”的票数×1+“一般”的票数×0.8+“差”的票数×0.6)÷总票数×100。

(二)奖、扣分办法。

1.奖分。

(1)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每篇奖2分;在区级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每篇奖1分(同一项内容累计计分不能超过3分)。

(2)年内个人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加5分、区级表彰加4分、所在党工委表彰加3分、所在党支部表彰加2分(同一项目不同级别表彰的不能累计加分,一般以最高级别表彰计分)。

(3)在工作中有所创新,成效显著的,每项奖3分,特别突出的,每项奖5分。

(4)党员承诺之外的事项,按奉献大小,经支部会议研究酌情奖分(同一项内容累计计分不能超过2分)。

2.扣分。

(1)个人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影响单位形象的,或在上级检查、暗访中受到处理的,每例扣3分。

(2)坚持原则,遵章守纪,不参加黄、赌、毒和一切迷信活动以及违规上访行为,每违反一项扣3分。

(3)受到群众有效投诉,对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出现一次扣3分。

(4)发生其他事件,经所属党支部研究,酌情扣分(每项扣分不超过3分)。

3.一票否决。

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党员积分制管理以年终民主评议党员为界,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党支部要结合单位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等制定《积分管理评定细则》。

(一)党员据实申报。党员如实填写《党员积分申请表》,及时向所在党支部申请积分,党支部安排专人做好记录,其他党员群众也可向支部反映党员积分事项。

(二)支委进行初评。党支部每季度召开支委会,根据支部掌握的党员履行义务、完成工作、承诺践诺等情况,按照支部确定的积分事项、积分标准、扣分办法、加分条件,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季度积分。

(三)半年审核汇总。原则上,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申报、支委初评的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评议通过,确定党员季度积分,并由专人负责填写《党员年度积分管理登记表》。

(四)公示季度积分。半年审核汇总后,党支部及时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向党员通报。

(五)年终综合评定。结合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计算出党员年度综合积分,计算方法为:党员年度综合积分=(基础分+年度累计履职分+年度累计奖分-年度累计扣分)+民主测评分×20%。

年度综合积分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年老体弱、长期病卧、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支部核实、报上级党(工)委审批同意可不纳入积分制管理,由所在党组织根据平时表现评定年度综合得分,但原则上不参加评先评优。单位派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第一书记)原则上参加所驻村积分管理,积分情况由村按季度反馈派出单位,考核结果共用,但只能参加一边评先评优。年度综合积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党员,按一定比例评为“优秀”等次,优先作为各级表彰的推荐对象。年度综合积分在60-80分的党员,评为“合格”等次。年度综合积分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党员,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由党组织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优秀党员积分管理办法心得体会(通用17篇)篇八

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推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抓好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工作,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激发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从严管理落实年”活动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深入实施党员积分制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以科学发展和群众路线为指导,以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为主线,以“一三五七”规范提升工程为载体,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打造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切实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本办法适用于镇党委直管的全体党员。

党员积分制管理考评,以分类为基础,量化为依据,加分和扣分相结合,并以周期内累计得分作为考评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管理制度,遵循“分类积分、量化考核;标杆引导、底线管理;奖优罚劣、激励奉献”三项基本原则。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积分累积考评。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原分值予以消除,积分结果作为第二年评先选优的基本依据。

党员积分制管理主要包括党员分类、分值设置、党员积分管理应用三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一)党员分类。

根据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将党员划分为a、b、c、d四个类别进行积分制管理,即支部委员为a类;无职党员(无党内职务)为b类;流动党员为c类;年龄较大(60岁以上)、长期生病或行动不便,需要他人照料的特殊党员为d类。

(二)分值设置。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分值分为基础积分(40分)和年度积分(60分)两部分。

1、基础积分40分。为各类党员都适用的项目,依据党的“十八大”修改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内容为履行党员基本义务情况和党员发挥模范作用情况。划分为按时参加支部活动(10分)、服从组织安排(10分)、党员先锋作用(10分)、热心公益奉献等(10分)。此项积分由每个村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员的表现进行集体评分,结果需在村党支部大会进行通报,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由联村干部和支部书记双签字后方可作为党员测评积分。

2、年度积分。前仓镇红色党校积分卡上的积分累积,

优秀党员积分管理办法心得体会(通用17篇)篇九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根据上级党组织精神,结合光荣院实际,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切实增强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办法。

所有党员适用积分制管理范围。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推行积分考察制,纳入积分管理范围,但不参与评定等次。

党员年度基准积分为80分。每个年度从“0”开始,具体由记分项、扣分项和“一票否决”事项组成。

(一)讲政治,积极学习理论知识(30分)。

(1)红星云app或学习强国在线学习每500积分积1分。

(2)参加集中学习一次积1分。

(3)自学笔记、学习心得每篇积0.5分。

(4)努力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每月2分)。

(二)讲规矩,有纪律(20分)。

(1)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廉洁自律积5分。(大操大办红白喜事,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2)按时参加党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按时上交思想汇报积5分。

(3)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积5分。

(4)自觉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积5分。

(5)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每次积1分。

(三)讲道德,有品行(10)。

(1)发扬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4分)。

(2)孝敬父母、爱护子女、邻里友善、互助和谐,群众口碑好。不尽赡养老人或抚养子女义务的,该项不得分。(4分)。

(3)生活健康、生活积极向上,远离赌博、迷信、邪教等。搞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2分)。

(四)讲奉献,有作为(20)。

(1)年度考核“称职”记10分,优秀的记20分。

(2)认真负责,工作中无错漏、无失误、无事故、无违章等记5分。

(4)带头开展党员承诺,积极落实承诺事项积3分。(5)加分:当年度在工作、生活、学习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退伍军人事务局以上表彰的,按表彰给予适当加分。(同一项目以最高级表彰积分,不累计。)。

(五)负面扣分。

(1)未经同意,缺席应参加活动的,每次扣1分。

(2)不按时足额交党费,每次扣2分。

(3)受留党察看以下处分的扣10分,留党察看以上的,全年记0分。

(4)受养员投诉,查证属实的,每次扣5分。

(六)一票否决。

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照执行。

(一)年初制订标准。20xx年度按以上积分标准,新的一年如需调整,按调整执行。

(二)月末自主申报。每月末,党员对照积分考核标准备,如实向支部申报积分。支部明确记分员,建立台帐。

(三)公开公示。党支部每个季度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

(四)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基础分+履职得分-累计扣分),党支部审核备案。

(一)党员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向党员公布积分情况。

党员年度积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可评定为“好”等次;年度积分在79分-70分(含70分)的,原则上评定为“一般”等次;年度积分在69分-60分(含60分)且排名靠后的,原则上评定为“差”等次;年度积分低于60分的,可列为不合格党员。

预备党员年度积分未达到70分的,可延长预备期。

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每次积1分。年度积分分值与评定等次的对应关系,由党支部根据本支部设定的基础分、履职分具体确定。

(二)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三)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重点帮教,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对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做出处置。

优秀党员积分管理办法心得体会(通用17篇)篇十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党员管理模式,调动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比贡献、创先争优促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探索党员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党员积分管理,建立个人积分档案,作为党员履职履责、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本单位的所有在册党员(含流动党员)。

第四条对于公司借调、退休及长期生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可不列入积分管理范围。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党群工作部负责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的制定及修订,对单位全体党员积分进行考核、统计、分析,定期对积分情况进行公示,管理党员积分系统。

第六条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党员违反党的纪律情况进行统计。

第七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党员不安全行为扣分情况统计。

第八条其他业务部门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内的积分事项统计。

第九条各党支部、党小组负责管辖党员的积分上报、公示。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十条党员积分以年度为考核周期,进行月度考评,基准分100分,次年重新统计。党员积分包括扣分、加分各五类。

第十一条扣分项包括标准扣分、重复扣分、加重扣分、连带扣分及其他扣分。

(一)标准扣分。从党的纪律、党员义务、岗位建功、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及其他6个维度进行考核扣分(详见附件1)。

(二)重复扣分。再次违反同一扣分标准,在原扣分分值基础上浮20%扣除。

(三)加重扣分。有党内及行政职务的党员违反扣分标准,上浮10%扣除。

(四)连带扣分。党员个人积分扣除3分及以上时,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10%。扣分大于5分及以上时,根据“一岗双责”制度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20%,联系点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10%。

(五)其他扣分。党员违反公司、单位相关规定,扣分大于5分时,根据实际情况议定扣分。

第十二条加分项包括合理化建议、岗位建功、获得荣誉、新闻宣传等(详见附表2)。

(一)合理化建议加分。合理化建议、党员创新管理等亮点,被采纳使用的。

(二)岗位建功加分。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有突出贡献的党员。

(三)获得荣誉加分。获得单位党委、两级公司党组织、地方党委及全国性荣誉的党员、集体。

(四)新闻宣传加分。在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网站、省市媒体和国家级媒体发表新闻报道。

加、减分实行审批制,每月5日前各部门及支部将党员积分审批表(附件3)报党群工作部,报表必须由履行“一岗双责”的领导审批,并报备联系党支部领导。3分(含)以内的由党委书记审批,大于3分的情况经党委会议定。

第四章结果应用。

第十三条低于基准分时,分别予以书面检查、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培训教育、预备党员延长转正期处置。

第十四条低于100分的党员不得参与评先树优、月度党建考核奖金分配活动。

第十五条积分低于98分(不含)时,增加手写检查,并利用主题党日活动进行警示教育,要将检查材料在本支部宣传栏公示。

第十六条积分低于96分(不含)时,增加支部书记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1次提醒谈话。

第十七条积分低于94分(不含)时,增加“一岗双责”领导、联系点领导要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提醒谈话,学习教育培训1天。

第十八条积分低于92分(不含)时,增加党委书记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提醒谈话,学习教育培训2天。

第十九条积分低于90分(含)时,增加党委与扣分党员进行1次诫勉谈话;学习教育培训3天;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半年到一年。

第二十条党员积分在100分及以上时,优先推荐评为先进、安排外出培训,月度先进奖励200元/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优秀党员积分管理办法心得体会(通用17篇)篇十一

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实施党员积分量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沂组通〔2017〕〕57号文件要求,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机制,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有效解决党员自身存在的问题,树立和维护党员形象,结合街道实际情况,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办法,实施党员积分量化管理。

实施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全面贯彻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范化、制度化,通过细化四讲四有和四合格的标准要求,量化党员日常行为的现实表现,建立健全党员日常评价激励机制,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着力解决党员日常管理难、发挥难、认定难等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实施农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本办法适用于我街党员(含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对于因年龄大、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的党员,我可以申请,经党支部批准,党员大会表决通过,不能纳入实施范围。

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党员积分量化管理。

对党员实行积分制管理,对流动党员实行年审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对每个党员进行考核管理。积分由基本积分、民主评价积分和贡献加分三部分组成。基本积分80分,民主评价分20分,贡献加分没有上限。

(1)基础积分(80分)。

重点关注党员参与组织生活、履行义务、服务群众、发挥作用等四个方面,细化量化党员的实际表现。

1.参加组织生活(40分).积极参加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活动,年内满勤记30分。请假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旷会一次扣5分。

2.缴纳党费(10分).年内按时。

标准缴纳党费的记10分.每有一个月未按时交纳扣1分,不按标准缴纳的扣5分.连续3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本项不得分,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党章》规定处理.

3.联系服务群众(20分).结合结亲连心党员网格化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按时联系走访群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年中,每月均按要求完成走访工作的记20分,每月每有一户未联系走访的群众扣2分.在县结亲连心工作抽查中,每有一户群众对党员的联系走访工作不满意扣5分.

4.发挥作用情况(10分).充分发挥党员作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执行组织决议,带头遵守村规民约及各项规章制度,带头搞好承诺并切实兑现,做好党支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带头弘扬社会正气,发挥正能量的记10分.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殡葬改革及其它工作中,不支持支部开展工作甚至妨碍工作开展的扣10分.存有违法建设现象的每发现一起扣10分.

(二)民主评议。

党支部每年组织支部班子成员、全体党员对党员的学习、工作、作用发挥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根据所得平均分折算积分.

(三)贡献加分。

1.志愿服务.积极参加帮贫扶困等奉献爱心活动的,每次记1分,最高记10分;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义务劳动的,每次记1分,最高记10分;积极参加街道和党支部组织的急难险重任务的,每次记5分;在党组织统一组织外,自觉开展各类服务群众活动的,每次记2分,最高记10分.

2.参与经济建设.在助推经济发展和重大事项决策中,积极发挥作用,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被党支部采纳的,一次记5分;提供有价值招商引资信息的,一次记5分;成功引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的,一次记20分;带头发展高产高效农业,示范带动作用较好的或积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带头致富的,记5分.

3.参与重点工作.积极参与或协助支部开展工作,每次记1分,最高记10分.

4.参与精准扶贫活动.积极参与精准扶贫活动,年内帮扶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每户记10分.

5.参与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公益事业建设,为公益事业捐钱捐物捐工,价值累计达1000元以上的记5分,10000元以上的记10分.

6.表彰奖励.受到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记10分,受到街道党工委表彰奖励的记5分.

(四)一票否决.

有下列情形的,执行一票否决:。

1.对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持怀疑态度,发表不当言论,信仰宗教、搞封建迷信或参加“***”等邪教组织的党员;。

2.服务意识淡薄,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的党员;。

3.不执行党的决定、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党员;。

4.越级上访或组织、煽动集体上访的党员;。

5.违反党的廉洁自律规定、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参与“黄赌毒”的党员;。

6.存在违法违纪问题、被有关执法执纪部门处置处理的党员;。

7.其他经上级党组织认定属于重大问题的党员.

(一)在家党员积分评定。

开展承诺践诺,组织党员结合自身特长和能力做出具体承诺,通过公开栏进行公示,敦促党员履行承诺.党员积分制管理每年为1个周期,具体程序为:。

1、个人申报.结合“支部主题党日”党员每月向党支部申报上月积分情况,也可随时申报.党支部对党员申报事项以及群众反映情况要及时进行核实,认真做好记录.统一组织的各类活动,由党支部及时进行登记.

2、组织审核.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对每名党员的上月积分情况逐一审核确认,并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上进行表决通过,并反馈给党员本人.支部对党员积分情况通过公开栏每季度公示一次.党员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反馈,无异议后报党工委备案.

3、积分汇总.每年党员民主评议结束前,党支部将每名党员每季度的基础积分、民主评议积分、贡献加分进行汇总,确定党员年度积分结果.年度积分结果要通过公开栏进行公示,并反馈给党员本人,无异议后报街道党工委备案.

(二)流动党员年审流程。

对组织关系在我街道的流动党员,采取年审制管理的方式.

1、流动党员界定.组织关系在我街道,但长期不在我街道工作又长期不在我街道居住的党员要将党组织关系转到其工作、居住地党组织,组织关系转接确实存在困难的标记为流动党员;短期出国或去港澳的(包括出国留学),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党支部;出国或去港澳定居的,在他们出境之后,要停止党籍,标记为出国党员;若出国或去港澳定居者为预备党员,不再办理转正手续,其预备党员资格也不再保留.

2、定期汇报思想.流动党员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由党组织负责同志与流动党员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其半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连续2次不向所属党组织报到进行年审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根据党员年度积分结果和一贯表现,评定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基本合格党员和不合格党员.总得分在100分以上(含)的,评议为“优秀”等次.总得分60-99分的评议为“合格”等次;总得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评议为“不合格”等次.其中,被一票否决的党员,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党员确定等次情况要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员不合格情况要及时上报街道党工委审核备案.

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街道党工委年底将大力表扬奖励,并优先进行评先树优.

对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街道党工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到街道集中教育转化党支部,确定联系人进行思想教育.下一积分周期党员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在集中教育转化党支部进行,由集中教育转化党支部进行日常记实;在集中教育转化党支部年度积分达到合格以上的,组织关系转回原党组织;年度积分再次不合格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给予除名.

对预备党员表现较好、积分较高的,按照有关程序按期转正,年内积分达不到80分的,延期转正.对入党积极分子表现较好、积分较高的,按照有关规定优先接收为党员发展对象,积分较低的予以谈话诫勉、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管理的有效抓手,街道党工委将党员积分制管理作为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在下步工作中各党支部将严格执行相关程序、方法、步骤,全面做好党员积分制的考评,真正通过积分制管理激发党员活力,发挥每名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对在积分制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应付的党支部、党员和个人,一经发现,从严追责.

优秀党员积分管理办法心得体会(通用17篇)篇十二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引导党员践行“四讲四有”合格标准,不断提升党员日常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现就规范党员积分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1.分类定标。对照《党章》和“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根据不同类型党员,确定积分管理对象和制定积分标准,确保实事求是。

2.分时考评。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按月对党员执行标准情况进行考评积分,周期末进行累计积分,积分情况在党务公开栏及时公示,确保公开透明。

3.分层积分。根据党员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等方面的情况,分层次设置积分项目,量化党员日常行为表现,确保严格科学。

4.分级定等。强化积分结果运用,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把党员年度累计积分作为评定等次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确保客观公正。

实行积分管理的对象为全校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以党支部开展。

积分内容围绕合格党员标准进行设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政治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分清是非,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定理想信念,不听信和传播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不信仰宗教,不参与非法邪教组织;是否树牢宗旨观念,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等。

执行纪律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坚决抵制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山头主义,切实维护集体利益;是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要求,自觉遵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支持不参与上访闹事和群体性事件;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等。

品德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核心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尊老爱幼、睦邻友好、勤俭持家;是否讲文明树新风,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婚丧喜庆不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个人爱好、生活情趣健康向上等。

发挥作用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积极参加承诺践诺、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是否积极支持和参与各项中心工作,参与民主管理,做好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及时化解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是否敢于担当、无私无畏,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在公益事业中主动作为、积极奉献等。具体考核中,要各有侧重制定积分标准,如带头参加各类教学比赛,主动承担各项展示活动;为学生、家长提供各项优质服务、参与和谐校园建设。

积分项目一般由基础项目、测评项目、加分项目和“一票否决”项目组成,采取百分制,分值设定要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充分体现奖优罚劣。每年初,党支部按照积分项目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在职党员结合个人岗位职责,无职党员结合设岗定责事项,老党员和流动党员适当简化。

1.基础项目。对党员践行“四讲四有”合格标准等情况设置基础分,党员未按要求完成的给予扣分。

2.测评项目。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作为党员测评积分的重要依据。

3.加分项目。党员带头示范、评先评优等情况实行加分。

4.“一票否决”项目。如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分配的工作;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因不当言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具有《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长组通〔2016〕6号)中其他不合格党员情形,等等,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评为不合格党员,积分清零。

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支部党员人数多的可分党小组进行,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支委成员或者党小组长具体负责日常积分,也可由党支部或党小组推选产生,并建立积分台账。

在时间安排、具体操作上与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等工作统筹衔接,采取“三评两审一公开”方式进行。

1.“三评”。党员自评,党员每月末进行自评,如实向党支部或党小组申报积分事项;组织考评,党支部或党小组每月一次考评积分,每季度或者每半年一次汇总积分,一年一次累计积分、综合评定;民主测评,党支部每年组织一次党员群众民主测评,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

2.“两审”。积分结果须经支委会研究审议,基层党委审定。接受党员对得分情况和积分结果进行申辩与问询,及时核实反馈。

3.“一公开”。积分结果要向党员群众公开,每年要在党员大会上公布,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党员积分考核结果一般为年度民主评议结果,各地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科学确定不同等次的分值区间,根据累计积分,一般评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基层党组织要把党员积分管理与星级管理、民主评议党员有机结合,作为评先评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作为评先评优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关怀帮扶等方面给予激励。对积分排名靠后、存在突出问题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谈话,符合相关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有关规定做出组织处置。

优秀党员积分管理办法心得体会(通用17篇)篇十三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农村全面推行“一核心三组织五基本”治理模式,现就在全镇农村党支部试行党员管理积分制提出如下意见: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为目标,以党员做到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为重点,通过对党员日常履行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量化积分,构建起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作风优良、素质过硬、执行力强的党员队伍。

党员管理积分制适用于全镇农村的直管党员、双重管理党员及流动党员等归属于乡镇党委管理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村党组织审批,报镇党委审核,可不参加积分制管理,由村党组织根据平时表现情况进行评价)。结合农村党员实际,依据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以村党组织为单位,将党员划分为a、b、c、d四个类别进行积分制管理,即村“两委”干部中的党员、党小组长为a类;在本村辖区内工作生活,具有履职能力的党员为b类;组织关系在支部,但工作生活超过半年以上长期在外的流动党员为c类;年龄较大(60岁以上)、长期生病、行动不变或丧失部分能力的党员,需要他人照料的特殊党员为d类。

党员管理积分制实行分类量化积分,采取加分和扣分相结合的办法,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按照周期初设定该周期基础分、周期内实行加分和扣分、周期末进行累计积分确定考评等次的方式进行。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原分值予以消除。积分结果做为当年评先评优的基本依据。

党员积分主要包括基础积分、扣分、贡献积分三大类,总得分不能超过120分。

(一)基础积分。体现党员履行基本义务的情况,实行百分值计分制,包括平时表现积分和年度民主评议积分两部分,平时表现积分与民主评议积分按7:3的比例加权确定。

1.平时表现积分(70分)。主要包括,带头学习提高,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方针政策路线;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村里工作,完成组织分工;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及时缴纳党费;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带头弘扬正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等党员履行基本义务的情况。

2.年度评议积分(30分)。基层党组织年终开展民主评议确定的党员得分。民主评议设“好”、“一般”、“差”三个等次,按照“好”100分、“一般”80分、“差”20分的标准计算党员测评分〔计算公式为:(“好票数”×100+“一般票数”×80+“差票数”×20)÷参加测评人数)〕,并将测评分按所占比例30%记入党员基础积分。

(二)扣分项目。

3.侵占集体资产或贪污、挪用集体资金,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

4.拖欠国家、集体、他人资金,有偿还能力而不偿还的,以及拖欠或抗缴国家税费的;

5.组织或参与赌博、吸毒、买码、封建迷信等活动,情节后果轻微不构成纪律处分的;

有下列情形的,一次性清除全年所有积分。

1.本年度受劳动教养、行政拘留或以上处分的;

2.本年度有犯罪行为的;

3.本年度受到党政纪律处分的;

4.六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的;

5.参加邪教组织或活动的;

6.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三)贡献积分。体现党员为推动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的贡献和努力,实行累计加分制,最高不能超过20分。主要包括:

1.工作业绩。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受到各级表彰肯定等方面的情况。

2.扶贫帮困。结对帮扶困难群众,积极带领群众致富,关爱留守儿童或留守老人等方面的情况。

3.实事好事。积极参与文明监督和环境卫生治理,主动参与制止和化解各类矛盾,抵制歪风邪气,积极见义勇为,参与平安建设等工作,在防火、抗洪、救灾、抗旱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能够挺身而出、冲锋在前、发挥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

4.公益事业。积极投身公益事业、慈善事业等方面的情况。

5.推动发展。积极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带头创办实体、发展实业,积极为家乡招商引资,照章缴纳税费等方面的情况。

6.其它需要激励加分的事项。

(一)党员申报。村党组织每年11月份向党员发放积分卡,基础积分由党员对照积分的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查,报所属党组织认定;党员贡献积分实行申报制度,向基层党组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党组织审议。村党组织每年12月份召开党员大会和群众代表会,对党员的积分内容进行讨论,根据记录、资料和群众的反映,逐项认定,并予以公示。党员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所属党组织反映,党组织应及时调查并说明原因。

(三)上报积分。各村党组织年底根据党员积分卡记录情况,将党员基础积分、扣分、贡献积分,在乡镇驻村干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汇总计分,经由支部委员会议讨论通过,报镇党委备案,并在村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后,方可定为党员积分。公示期不少于7天,党员和群众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村党组织反映,村党组织应及时调查核实,情况明确的作好解释,记分有误的及时纠正。镇党委在本积分周期结束7日内将我镇党员积分制管理台帐报县委组织部备查。

(一)积分等次确定。村党组织每年度12月份,召开党员大会,根据党员个人年度积分情况,分别按“好”、“一般”、“差”三个等次确定,并报乡镇(街道)党(工)委备案。年度积分在69分(含69分)以下的为“差”,年度积分在70-89分(含89分)的为“一般”,90分以上的为“好”。

(二)积分等次作为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凡被推荐为县区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的,该党员本年度等次必须为“好”。各县区评选表彰的优秀村干部中的党员,本年度等次必须为“好”。推选为“两代表一委员”的党员代表,本年度等次必须为“好”。

(三)对积分较低的党员要进行约谈和处置。对“差”等次党员,村党组织书记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是预备党员的,要延长预备期。其中当年积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是正式党员的要启动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进行处置;是预备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其中低于50分(含50分)的可按组织程序给予除名。当年积分低于60分的党员,不可以享受走访、慰问、补助等各项党内关怀帮扶。

(四)对a类党员,积分等次与年终绩效报酬发放挂钩,具体发放比例由镇党委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确定。同时与干部管理任用挂钩,对评为“差”等次的要及时调整、暂停“两委”班子职务或免职,对积分在80分以下的,镇党委要进行约谈,安排专人跟踪指导,如不能限期改进,也要及时调整。

(五)对c类党员,评定结果要体现在《流动党员证》上,方便流入地党组织如实掌握该党员的情况,安排其参加适当的组织活动。

(一)落实领导责任。实行党员管理积分制是对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创新性工作,也是巩固教育实践活动、健全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乡镇党委书记、镇组织委员、村党组织书记是推行农村党员管理积分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加强规范管理。全镇实行党员管理积分备案制度,建立健全党员管理积分台帐档案。由镇组织部统一制作《党员积分卡》和《党员管理积分制台帐》。《党员积分卡》党员人手一卡,每年记录一次,年终统一保存,一年一换。《党员积分卡》主要包括党员信息、年度综合评价等内容。

(三)强化督导检查。将党员管理积分制列为年终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镇组织部每年年底对落实党员管理积分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列入考核党建项目计分。对工作落实到位,发挥作用明显的,及时给予通报表彰,并作为典型进行推广、交流、学习;对思想不重视、行动迟缓、工作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在全市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评先评优资格。

优秀党员积分管理办法心得体会(通用17篇)篇十四

为进一步规范对党员的日常管理,提高党员的党性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根据武都区教育党工委《关于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所有党员适用积分制管理范围。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推行积分考察制,纳入积分管理范围,但不参与评定等次。

(一)基础分(80分)。

1.讲政治,有信念(20分)。

(1)保持政治本色,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存在信仰缺失、有发布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有损党的形象言论的,该项不得分。(5分)。

(2)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入党积极分子党章考试不合格的,该项不得分。(5分)。

(3)努力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教育教学业务知识(5分)。

(4)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5分)。

2.讲规矩,有纪律(20分)。

(1)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廉洁自律。(4分)。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4分)。

(3)依法执教,触碰教育教学体罚或变相体罚等高压线,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4分)。

(4)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超过半年补缴或不缴纳党费的,该项不得分。(4分)。

(5)自觉遵守、尊重校规校纪。(4分)。

3.讲道德,有品行(20分)。

(1)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7分)。

(2)孝敬父母、爱护子女、邻里友善、互助和谐,群众口碑好。不尽赡养老人或抚养子女义务的,该项不得分。(7分)。

(3)情趣健康、生活积极向上,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远离毒品、赌博、迷信、邪教等。搞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6分)。

4讲奉献、有作为(20分)。

积极支持和参与教育教学等各项中心工作,参与民主管理。(5分)。

(2)做好师生的教育引导工作,帮助调解师生矛盾纠纷,及时化解不稳定、不和谐因素(5分)。

(3)敢于担当、无私无畏,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在公益事业中主动作为、积极奉献等。(5分)。

(4)积极参加承诺践诺、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5分)。

(二)奖励加分。

1.当在教育教学或党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校级、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的,分别加0.5分、2分、4分、6分、8分。(同一项目以最高级表彰积分,不累计。)。

2.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每次2分;(上级党委组织的双倍加分)。

3.结对帮扶学困生,且效果比较明显的加2分。

4.积极撰写优秀党建文章、党建活动简报及宣传稿件被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党刊党报采用的分别加8分、6分、4分、2分。

5.工作中形成的经验类材料、典型案例解析等在各类报刊杂志发表的,加3分。

6.其他未尽加分事宜,由党支部研究根据具体贡献大小适当加分。

(三)扣分。

1.不按时参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活动,不及时记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每次扣1分。

2.工作期间不按要求正确佩戴党徽,每次扣1分。

3.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不按时上交思想汇报等入党材料,每次扣1分。

4.对党组织交办的工作推诿扯皮,不能按时完成,造成工作延误或失误的每次扣1分。

5.教育教学中出现失误或受到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

6.其他未尽扣分事宜,由党支部研究根据具体影响大小扣分。

(四)一票否决。

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党员积分由党支部按具体组织实施。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照执行。

(一)党员大会评定。

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党总支初评的党员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积分。

(二)公示积分。

党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及时向党员反馈,并在下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

(三)计算积分。

年末,党支部计算党员积分(积分=基础分+奖励分-累计扣分),党支部审核备案。

(一)党员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

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向党员公布积分情况。

党员积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可评定为“好”等次;积分在79分-70分(含70分)的,原则上评定为“一般”等次;积分在69分-60分(含60分)且排名靠后的,原则上评定为“差”等次;积分低于60分的,可列为不合格党员。

预备党员积分未达到70分的,延长预备期,介绍人须找其谈心谈话,分析原因,党支部须落实帮教措施;无正当理由积分未达到60分或出现一票否决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3年内不得发展。

入党积极分子积分达到90分及以上,同时有加分项目的优先考虑列为发展对象;积分未达到70分的,介绍人须找其谈心谈话,分析原因,党支部支部须落实帮教措施;无正当理由积分未达到60分,或连续两年积分未达到70分,或出现一票否决的,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3年内不得发展。

积分分值与评定等次的对应关系,由党支部根据设定的基础分、奖励分具体确定。

(二)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学习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三)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重点帮教,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对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做出处置。

优秀党员积分管理办法心得体会(通用17篇)篇十五

党员积分分为基础分和激励分两部分。基础分作为每名党员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在赋分的基础上只作扣减,每项扣完为止。激励分根据党员发挥作用情况,给予适当加分奖励。基础分和激励分相加为党员本年度总积分,积分作为党员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基础分共五项:

1、带头履行义务。按时参加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按时上党课、参加党员学习,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基础分为10分。每有一次不按时参加会议或不及时足额缴纳党费扣1分,每次迟到、早退扣0.5分。

2、带头落实政策。积极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党的政策和上级有关精神,带头宣传和落实计划生育、参加新农合、低保等惠农政策。基础分为10分。每有一次不按组织要求积极主动落实上级政策扣1分。

3、带头参加劳动。按时参加村党支部组织的义务劳动。基础分为10分。每有一次不参加扣2分。

4、带头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无违法乱纪行为。基础分为10分。每有一次违法违纪或违反村规民约扣5分。

5、带头弘扬正气。不参加邪教并坚决抵制和劝阻身边人参加邪教,抵制封建迷信和赌博,不铺张浪费。基础分为10分。参加或不抵制邪教扣10分,参与迷信和赌博一次扣5分,有一次红白事铺张浪费等行为的扣5分。

激励分共五项:

1、争做道德模范。模范践行社会主义道德,孝顺父母,家庭邻里和睦,评为好媳妇、好婆婆等“四德模范”的每次加5分。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好人好事每次加5分。

2、争做文明个人。坚持讲文明、讲卫生,被评为五星级文明户或精神文明先进的每次加5分。

3、争做为民先锋。主动帮助困难群众,化解邻里矛盾纠纷,解决群众实际生产生活困难等。每次加2分。

4、争做建言标兵。向村党支部及时反映群众需求,并提出合理建议。每次加2分。

5、争做平安卫士。以维护村内平安为己任,坚持参加治安巡逻、维护村内稳定。根据每年完成任务情况分别加3—5分。

1、制作公开栏。村党支部将全体党员照片公开在支部公开栏,照片下方存放“党员积分卡”。

2、定期统计积分。村党支部每月5日召开例会,按照个人提报、大家商议的方式,让每个党员把上月参加活动情况、联系服务群众情况和办实事情况对党员会进行汇报,然后由支部统筹考虑,统计汇总。对个别不明确的加减分情况交党员会集体研究,量化考核后,记录到积分卡上。

3、开展民主评议。每年“七一”前夕,村党支部对所有党员积分进行统计汇总。在此基础上,召开由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会议,先通报每位党员得分情况,再通过书面划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评出优秀共产党员。

1、评为优秀党员的,发放荣誉证书,并通过广播、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公开表彰。

2、特别优秀的,推荐到上级进行表彰,优先考虑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

3、得分居于末位的5名党员,要向党员大会作检讨,讲清原因和下步打算。

优秀党员积分管理办法心得体会(通用17篇)篇十六

农村党员是党组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破解“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力军。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城镇化建设的日益推进,白杨河乡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深入,但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仍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给农村党员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和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白杨河乡党委结合实际,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领导干部访谈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制定出台白杨河乡农村党员分层积分管理办法。

根据我们的调查,全乡各村党(总)支部普遍存在党员“没抓手”、“难管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开展组织生活难。党支部是党员之家,家庭成员理应经常相聚交流感情,这个家才有家的感觉。但目前部分农村党支部一年难得过上几次组织生活,究其原因主要有:村集体经济薄弱,开展组织生活经费不足;党员外出务工,流动过多,参加组织生活的人数得不到保证;少数党员党性观念淡薄,把参加组织生活当成是来享受,没有好处就不来。

二是按月收缴党费难。按月交党费不在于钱多钱少,而在于提醒党员记住自己的党员身份,坚持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但有相当一部分农村党员特别是年老体弱者和流动党员,认为月月交党费实在麻烦,为了方便省事,村党支部遂改为一次性收足全年党费。由于不能每月收缴党费,加之组织生活少,党组织未能及时掌握党员动态,容易造成管理脱节现象,并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党员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积极性,导致有的党员对党的感情淡化,对党员身份不再看重。

三是集中教育培训难。我乡农牧民党员居住分散,平时各忙各的,难得聚在一块。而那些具有一定文化的青壮年越来越多地选择外出打工或经商,使农村党员发展后备力量严重不足;党员平均年龄偏大,以中老年人居多;文化程度偏低,学习新技术、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和兴致较差;党员的数量和质量都不尽理想等。这些差别导致对党员难以统一管理和集中培训,即使以支部为单位也难使教育培训计划满足所有党员个体的需要,所以党员的参与率往往不高。

针对上述难题,我们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积极探索农村党员管理的新途径,确保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党的方针政策和工作任务能够真正落实到农村。

一、实行分类管理。要切实加强农村党员的管理,必须创新管理方式和方法,对不同层面、不同领域的党员进行分类,引导其发挥作用。一是对无职党员进行设岗定责管理。根据各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亟待解决的问题,设置让党员发挥作用的具体岗位,如党务村务顾问、财务监督、计划生育监督、环境卫生监督、社会治安维护、民事纠纷调解等,并规定相应的职责,采取一人一岗、一岗多人或一人多岗等形式,由支部把能够胜任某些岗位且符合条件的党员推荐上岗。上岗后,支部要及时进行督查。对出现问题的要认真分析研究,及时改进,有效地加强管理;二是对外出务工党员进行跟踪管理。各支部要对外出务工党员进行登记造册,并落实好联系人,及时向外出务工党员传递支部的信息,并要求他们每月主动向支部或党小组作一次思想汇报,支部认真总结外出务工党员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反馈给党员本人,促其落实整改,保持管理的连续性,使之学习不断档、思想不掉队。三是对老弱病残党员进行集中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将老弱病残党员编入同一个党小组进行统一管理,从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给予关怀和照顾,让他们过好组织生活,当好支部的坚强后盾。

二、加强目标管理。确定每位党员的管理目标,每月对照标准结合个人表现予以评分,并每月进行公布。年终把累计得分作为党员民主评议、表彰先进、处置后进的主要依据。(1)划分层次。以村党支部为单位,根据农村党员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将全体党员划分为四个层次。即第一层次为党员的村两委干部;第二层次为年龄在59周岁以下的在家无职党员;第三层次为外出务工、经商的流动党员;第四层次为年龄60岁以上的无职或体弱多病的党员。(2)设定基分。根据四个不同层次党员的特点,按20~50不同分值确定相应的基准分。第一层次基础分20分,第二层次基础分30分,第三层次基础分40分,第四层次基础分50分。(3)明确指标。以监督制约和发挥作用并重,确定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支部各项决定;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外出党员思想工作汇报;参加“三会一课”;党费缴纳;联系党务村务;协助调解民事纠纷;勤劳致富及扶贫帮困;提供经济发展项目;参加公益事业等32项指标。根据细化后的考核指标,每一项都明确规定具体得分和倒扣分值。(4)记录分数。每位党员人手一本《党员管理积分手册》,每完成一项指标及时记录在自己的积分手册中。个人独自完成的工作,要及时报告党支部,经支部讨论认可,按相应分值计分,扣分的统一由党支部讨论决定。各支部要确定一名支委为记录员,具体负责支部积分工作。党支部在每月召开的党员会议上通报各党员的得分情况,并与党员个人登记的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进行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监督。(5)积分运用。把积分等次作为年终表彰奖励和民主评议的主要依据。按照党员全年累计积分进行划分累计达100分以上的为优秀等次、70~90分的为合格等次、51~69分的为基本合格等次、5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等次。凡被评为优秀的,要及时在党员大会进行表彰;凡被评为基本合格的,要对其提醒和警告;凡被评为不合格的,给予三个月或六个月整改期,并确定两名合格党员对其进行帮助引导,督促其积极改正缺点。

一是建立党支部会议预告制度。要求各支部在召开党员大会的前三天以电话或书面的形式向乡党建办报告召开的时间及内容,提前两天通知乡联系点领导领导和全体党员,让他们做好工作安排。会议召开后,由乡党建办随机抽查几名党员加以核实,以此督促支部按要求开好党员大会。要求各村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大会预告制度,开好支委会、支部扩大会议和党员大会,上好党课,并认真做好记录,确保有案可查,活动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二是建立与外出党员联系制度。为加强对外出党员的管理,各村支部要建立与党员定期联系的机制,以党小组为单位,落实一名责任心强的党员组长或副组长为联系人;制作本小组的通讯录,包括党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内容;联系人要每月与党员联系一次,了解其思想、工作、作风情况等,经每月汇总后向支部汇报,让支部能即时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切实做好对外出党员的管理。农村党员管理是一项长期二艰巨的任务,我们将加强制度管理,采取党员分层管理积分考核办法,激发广大农村党员建设新农村的热情,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农村各项目标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优秀党员积分管理办法心得体会(通用17篇)篇十七

积分制管理是指用积分制来管理人,用积分来衡量人的自我价值,反映和评价人的综合表现,然后将各种物质待遇和福利与积分挂钩,并向高分群体倾斜,激发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党员管理模式,调动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比贡献、创先争优促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探索党员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党员积分管理,建立个人积分档案,作为党员履职履责、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本单位的所有在册党员(含流动党员)。

第四条对于公司借调、退休及长期生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可不列入积分管理范围。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党群工作部负责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的制定及修订,对单位全体党员积分进行考核、统计、分析,定期对积分情况进行公示,管理党员积分系统。

第六条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党员违反党的纪律情况进行统计。

第七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党员不安全行为扣分情况统计。

第八条其他业务部门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内的积分事项统计。

第九条各党支部、党小组负责管辖党员的积分上报、公示。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十条党员积分以年度为考核周期,进行月度考评,基准分100分,次年重新统计。党员积分包括扣分、加分各五类。

第十一条扣分项包括标准扣分、重复扣分、加重扣分、连带扣分及其他扣分。

(一)标准扣分。从党的纪律、党员义务、岗位建功、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及其他6个维度进行考核扣分(详见附件1)。

(二)重复扣分。再次违反同一扣分标准,在原扣分分值基础上浮20%扣除。

(三)加重扣分。有党内及行政职务的党员违反扣分标准,上浮10%扣除。

(四)连带扣分。党员个人积分扣除3分及以上时,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10%。扣分大于5分及以上时,根据“一岗双责”制度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20%,联系点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10%。

(五)其他扣分。党员违反公司、单位相关规定,扣分大于5分时,根据实际情况议定扣分。

第十二条加分项包括合理化建议、岗位建功、获得荣誉、新闻宣传等(详见附表2)。

(一)合理化建议加分。合理化建议、党员创新管理等亮点,被采纳使用的。

(二)岗位建功加分。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有突出贡献的党员。

(三)获得荣誉加分。获得单位党委、两级公司党组织、地方党委及全国性荣誉的党员、集体。

(四)新闻宣传加分。在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网站、省市媒体和国家级媒体发表新闻报道。

加、减分实行审批制,每月5日前各部门及支部将党员积分审批表(附件3)报党群工作部,报表必须由履行“一岗双责”的领导审批,并报备联系党支部领导。3分(含)以内的由党委书记审批,大于3分的情况经党委会议定。

第四章结果应用。

第十三条低于基准分时,分别予以书面检查、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培训教育、预备党员延长转正期处置。

第十四条低于100分的党员不得参与评先树优、月度党建考核奖金分配活动。

第十五条积分低于98分(不含)时,增加手写检查,并利用主题党日活动进行警示教育,要将检查材料在本支部宣传栏公示。

第十六条积分低于96分(不含)时,增加支部书记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1次提醒谈话。

第十七条积分低于94分(不含)时,增加“一岗双责”领导、联系点领导要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提醒谈话,学习教育培训1天。

第十八条积分低于92分(不含)时,增加党委书记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提醒谈话,学习教育培训2天。

第十九条积分低于90分(含)时,增加党委与扣分党员进行1次诫勉谈话;学习教育培训3天;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半年到一年。

第二十条党员积分在100分及以上时,优先推荐评为先进、安排外出培训,月度先进奖励200元/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深化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夯实全县中小学校党组织基础,推动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共毕节市委教育工委《毕节市中小学党建工作规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便遵照执行。

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的原则,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基础教育跨越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四讲四有”,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红线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全县中小学校党组织在职党员。

因长期生病等特殊情况不在岗的党员,经党支部审批后,可不参与积分管理、借调人员根据党组织手续转接归属地考核。

(一)严格“三会一课”制度。

党员每月“三会一课”的资料实行程序管理上报,请在当月20日前将记录上传到支部《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委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材料收交统计表》程序之中,20日县委教育工委将进行全县通报,不参加“三会一课”1次记积分负3分,所在党总支和县直学校书记电话通知本人作情况说明;不参加2次记积分负6分,县委教育工委约谈所在党总支(支部)书记和党员;连续3次不参加“三会一课”记积分负10分,作为不合格党员,由支部报县委教育工委会议研究,取消党员资格,作除名处理。

(二)严格支部每月统计考核。

党员积分包括基础积分、履职积分、奖励积分三方面内容。基础积分60分,其中讲政治、有信念15分,讲规矩、有纪律30分,讲道德、有品行15分;履职积分40分,即讲奉献、有作为40分;另外设置奖励积分和惩罚负分,加分上限20分,负分不限。基础积分、履职积分、奖励、惩罚积分合计为年度党员最终积分。

各中小学校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细化积分评定细则,并向党员公布。

党员积分按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支部做好日常记录。“三会一课”按照平时记录和参照《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委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材料收交统计表》程序管理记录积分;支部指定专人平时负责做好党员基础积分和履职积分累计记录,每月底向支部汇报党员积分情况,由支部评定党员每月得分。

(二)党员申报加分。党员每月底如实向党组织申报加分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支部评定加分分值。

(三)党员大会通报负分情况。支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上月党支部评定的党员积分情况。

(四)公示积分。党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

(五)计算年度积分。每年12月20日前,党支部根据积分公示情况,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每月基础积分+每月履职积分)/12+奖励加分+不完成工作负分)。

五、积分运用。

(一)星级评定。党员年度积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评定为无星级党员,60-70分为一星级党员,71-79分为二星级党员,80-85分为三星级党员,85—90分为四星级党员,91分以上为五星级党员。

(二)党员星级评定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运用结果。被通报1次以上的党员,当年不能评为“优秀党员”;被县委教育工委作除名党员,当年不能晋级、尽职。对星级评定为一星级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进行约谈,督促其提高,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预备党员被评定为一星级及以下的,延长预备期直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连续2年评为一星级党员的纳入后进党员进行帮扶;无星级党员直接纳入不合格党员甄别处置范围。

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深化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夯实全县中小学校党组织基础,推动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共毕节市委教育工委《毕节市中小学党建工作规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便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的原则,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基础教育跨越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四讲四有”,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红线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党组织在职党员。

因长期生病等特殊情况不在岗的党员,经党支部审批后,可不参与积分管理、借调人员根据党组织手续转接归属地考核。

三、积分考核。

(一)严格“三会一课”制度。

党员每月“三会一课”的资料实行程序管理上报,请在当月20日前将记录上传到支部《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委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材料收交统计表》程序之中,20日县委教育工委将进行全县通报,不参加“三会一课”1次记积分负3分,所在党总支和县直学校书记电话通知本人作情况说明;不参加2次记积分负6分,县委教育工委约谈所在党总支(支部)书记和党员;连续3次不参加“三会一课”记积分负10分,作为不合格党员,由支部报县委教育工委会议研究,取消党员资格,作除名处理。

(二)严格支部每月统计考核。

党员积分包括基础积分、履职积分、奖励积分三方面内容。基础积分60分,其中讲政治、有信念15分,讲规矩、有纪律30分,讲道德、有品行15分;履职积分40分,即讲奉献、有作为40分;另外设置奖励积分和惩罚负分,加分上限20分,负分不限。基础积分、履职积分、奖励、惩罚积分合计为年度党员最终积分。

各中小学校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细化积分评定细则,并向党员公布。

四、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按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支部做好日常记录。“三会一课”按照平时记录和参照《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委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材料收交统计表》程序管理记录积分;支部指定专人平时负责做好党员基础积分和履职积分累计记录,每月底向支部汇报党员积分情况,由支部评定党员每月得分。

(二)党员申报加分。党员每月底如实向党组织申报加分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支部评定加分分值。

(三)党员大会通报负分情况。支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上月党支部评定的党员积分情况。

(四)公示积分。党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

(五)计算年度积分。每年12月20日前,党支部根据积分公示情况,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每月基础积分+每月履职积分)/12+奖励加分+不完成工作负分)。

五、积分运用。

(一)星级评定。党员年度积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评定为无星级党员,60-70分为一星级党员,71-79分为二星级党员,80-85分为三星级党员,85—90分为四星级党员,91分以上为五星级党员。

(二)党员星级评定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运用结果。被通报1次以上的党员,当年不能评为“优秀党员”;被县委教育工委作除名党员,当年不能晋级、尽职。对星级评定为一星级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进行约谈,督促其提高,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预备党员被评定为一星级及以下的,延长预备期直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连续2年评为一星级党员的纳入后进党员进行帮扶;无星级党员直接纳入不合格党员甄别处置范围。

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为进一步强化远程教育学用成效,发挥远程教育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的载体作用,推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参学范围。

农村社区(居)所辖范围内的所有党员。

二、学习时间。

1、每月5日、15日、25日为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日;

2、每月10日、20日为党员个人自学日;

3、每月参加一次集中辅导或专题培训。

三、学习培训形式及内容。

学习培训以农村社区(居)为单位,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集中辅导与专题培训相结合的方法,按时组织党员搞好集中学习,定期邀请有关专家对党员进行集中培训或辅导,不断提高党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致富带富能力,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党员群众积极利用“齐鲁先锋”平台及各类涉农信息网站,学习实用技术和致富技能,不断增强科技致富能力,加快致富奔小康步伐。

学习培训内容以省“齐鲁先锋”平台集中学习频道、学习资源库栏目为主,结合社区产业实际及党员群众需求,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类专题培训和辅导。

四、积分办法。

学用积分由党员所属党支部具体负责,年底对每名党员的学用情况打分并作出评估,社区党委(党总支)填写意见,评分标准:

1、集中学习日,签到并达到学时要求,一次计5分;

2、个人自学每次计2分;

3、参加社区组织的集中辅导或培训,每次计5分;

5、在政策法规和专题业务知识考试中,每合格一次计10分。

以上各项分值,社区(居)党组织成员每年度达到400学分,其他党员达到300学分。

五、结果使用。

社区(居)党组织要建立党员学用档案,全面反映党员学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综合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没有完成当年学习任务的党员干部年终不能评先树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党员管理模式,调动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比贡献、创先争优促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探索党员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党员积分管理,建立个人积分档案,作为党员履职履责、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本单位的所有在册党员(含流动党员)。

第四条对于公司借调、退休及长期生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可不列入积分管理范围。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党群工作部负责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的制定及修订,对单位全体党员积分进行考核、统计、分析,定期对积分情况进行公示,管理党员积分系统。

第六条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党员违反党的纪律情况进行统计。

第七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党员不安全行为扣分情况统计。

第八条其他业务部门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内的积分事项统计。

第九条各党支部、党小组负责管辖党员的积分上报、公示。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十条党员积分以年度为考核周期,进行月度考评,基准分100分,次年重新统计。党员积分包括扣分、加分各五类。

第十一条扣分项包括标准扣分、重复扣分、加重扣分、连带扣分及其他扣分。

(一)标准扣分。从党的纪律、党员义务、岗位建功、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及其他6个维度进行考核扣分(详见附件1)。

(二)重复扣分。再次违反同一扣分标准,在原扣分分值基础上浮20%扣除。

(三)加重扣分。有党内及行政职务的党员违反扣分标准,上浮10%扣除。

(四)连带扣分。党员个人积分扣除3分及以上时,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10%。扣分大于5分及以上时,根据“一岗双责”制度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20%,联系点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10%。

(五)其他扣分。党员违反公司、单位相关规定,扣分大于5分时,根据实际情况议定扣分。

第十二条加分项包括合理化建议、岗位建功、获得荣誉、新闻宣传等(详见附表2)。

(一)合理化建议加分。合理化建议、党员创新管理等亮点,被采纳使用的。

(二)岗位建功加分。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有突出贡献的党员。

(三)获得荣誉加分。获得单位党委、两级公司党组织、地方党委及全国性荣誉的党员、集体。

(四)新闻宣传加分。在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网站、省市媒体和国家级媒体发表新闻报道。

加、减分实行审批制,每月5日前各部门及支部将党员积分审批表(附件3)报党群工作部,报表必须由履行“一岗双责”的领导审批,并报备联系党支部领导。3分(含)以内的由党委书记审批,大于3分的情况经党委会议定。

第四章结果应用。

第十三条低于基准分时,分别予以书面检查、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培训教育、预备党员延长转正期处置。

第十四条低于100分的党员不得参与评先树优、月度党建考核奖金分配活动。

第十五条积分低于98分(不含)时,增加手写检查,并利用主题党日活动进行警示教育,要将检查材料在本支部宣传栏公示。

第十六条积分低于96分(不含)时,增加支部书记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1次提醒谈话。

第十七条积分低于94分(不含)时,增加“一岗双责”领导、联系点领导要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提醒谈话,学习教育培训1天。

第十八条积分低于92分(不含)时,增加党委书记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提醒谈话,学习教育培训2天。

第十九条积分低于90分(含)时,增加党委与扣分党员进行1次诫勉谈话;学习教育培训3天;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半年到一年。

第二十条党员积分在100分及以上时,优先推荐评为先进、安排外出培训,月度先进奖励200元/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根据上级党组织精神,结合光荣院实际,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切实增强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制度范围。

所有党员适用积分制管理范围。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推行积分考察制,纳入积分管理范围,但不参与评定等次。

二、积分内容及办法。

党员年度基准积分为80分。每个年度从“0”开始,具体由记分项、扣分项和“一票否决”事项组成。

(一)讲政治,积极学习理论知识(30分)。

(1)红星云app或学习强国在线学习每500积分积1分。

(2)参加集中学习一次积1分。

(3)自学笔记、学习心得每篇积0.5分。

(4)努力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每月2分)。

(二)讲规矩,有纪律(20分)。

(1)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廉洁自律积5分。(大操大办红白喜事,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2)按时参加党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按时上交思想汇报积5分。

(3)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积5分。

(4)自觉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积5分。

(5)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每次积1分。

(三)讲道德,有品行(10)。

(1)发扬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4分)。

(2)孝敬父母、爱护子女、邻里友善、互助和谐,群众口碑好。不尽赡养老人或抚养子女义务的,该项不得分。(4分)。

(3)生活健康、生活积极向上,远离赌博、迷信、邪教等。搞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2分)。

(四)讲奉献,有作为(20)。

(1)年度考核“称职”记10分,优秀的记20分。

(2)认真负责,工作中无错漏、无失误、无事故、无违章等记5分。

(4)带头开展党员承诺,积极落实承诺事项积3分。(5)加分:当年度在工作、生活、学习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退伍军人事务局以上表彰的,按表彰给予适当加分。(同一项目以最高级表彰积分,不累计。)。

(五)负面扣分。

(1)未经同意,缺席应参加活动的,每次扣1分。

(2)不按时足额交党费,每次扣2分。

(3)受留党察看以下处分的扣10分,留党察看以上的,全年记0分。

(4)受养员投诉,查证属实的,每次扣5分。

(六)一票否决。

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三、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照执行。

(一)年初制订标准。2020年度按以上积分标准,新的一年如需调整,按调整执行。

(二)月末自主申报。每月末,党员对照积分考核标准备,如实向支部申报积分。支部明确记分员,建立台帐。

(三)公开公示。党支部每个季度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

(四)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基础分+履职得分-累计扣分),党支部审核备案。

四、积分运用。

(一)党员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向党员公布积分情况。

党员年度积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可评定为“好”等次;年度积分在79分-70分(含70分)的,原则上评定为“一般”等次;年度积分在69分-60分(含60分)且排名靠后的,原则上评定为“差”等次;年度积分低于60分的,可列为不合格党员。

预备党员年度积分未达到70分的,可延长预备期。

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每次积1分。年度积分分值与评定等次的对应关系,由党支部根据本支部设定的基础分、履职分具体确定。

(二)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三)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重点帮教,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对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做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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