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方案(汇总15篇)

时间:2023-10-26 作者:曼珠最热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方案(汇总15篇)

一个全面的工作方案应该包括详细的实施步骤和预期达成的成果。在参考这些工作方案范例时,可以从中学习到一些制定工作方案的方法和技巧。

最热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方案(汇总15篇)篇一

认真贯彻中央、省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总体部署,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梯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统筹规划定位、整村推进、建设管护,突出生活污水治理、垃圾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庄清洁行动等四个重点,积极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2019年,力争实现行政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基本全覆盖:基本完成规划布点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推进非规划布点村污水收集处理工作;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00个示范村建设,当年建成示范村40个以上,展现南京农村干净整洁优美新形象。

(一)优化完善村庄规划。坚持开门规划,强化村民主体地位,让村民充分参与,让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参与决策。各涉农区城乡规划委员会要切实加强对乡村规划编制的工作指导和成果审查。优化完善村庄布局规划,在对原镇村布局规划实施评估的基础上,按照重点集聚、城郊融合、特色保护、一般提升等四个类别,年底前完成村庄科学分类。科学编制村庄规划,2019年完成100个以上行政村(社区)的村庄规划,明年做到全覆盖。对于看不准的村庄,可暂不做分类,留出足够的观察和论证时间。探索建立乡村责任规划师制度,搭建乡村规划综合服务平台,支持优秀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下乡服务,切实提高乡村规划建设水平。加强农民建房许可管理,引导选用《南京市农民住房户型指导性设计方案图集》,逐步建成一批地域特色明显、乡土气息浓厚、具有时代特征的金陵特色民居。(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建委;第一个为牵头单位,各涉农区及江北新区均为实施主体,下同)。

(二)示范引领系统推进。选择100个左右行政村(社区),整村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基本实现“五化”(垃圾减量化、污水资源化、厕所无害化、村庄绿色化、配套标准化),做到行政村(社区)内所有自然村实现村容村貌整体有效提升,垃圾分类收运全面覆盖,户厕及公厕基本改造完毕,规划布点村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到位、非规划布点村污水应收尽收或采用生态化处理,实现污水处理全覆盖,村庄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到位。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分类推进、全域覆盖,将所有自然村分为三个档次:5年内可能拆并或居住过于分散的自然村,大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实现村容村貌干净整洁;5年内不拆并的自然村,强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实现人居环境全面提升;有条件的规划布点村,全面建成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城管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委、规划资源局)。

(三)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全面启动村庄清洁行动,重点做好村庄内“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要抓住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关键时点,对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积极推进治乱整破,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不乱泼乱倒,粪污无明显暴露,村内无私搭乱建,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大力推动村民参与美丽庭院建设,按照“合理设计布局美、整齐摆放清洁美、栽花种树绿色美、孝老爱亲家和美”标准,创建“四美”示范庭院。各涉农区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强化组织落实,定期通报进展,扎实推进村庄清洁行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城管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妇联)。

(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分类处理体系,年内开展垃圾分类的行政村(社区)达100%。每个行政村(社区)按照不低于村人口3‰的比例配备环卫保洁员,深入开展村庄垃圾分类宣传、指导、检查。有效推动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完善农村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0%以上。积极探索养殖黑水虻处理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垃圾、秸秆等易腐烂垃圾的资源化处理新方式。年底前全面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配套分类收集容器、转运车辆、压缩中转站,实行密闭收运、分类收运。10月底前,每个镇街完成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站和垃圾分类收集分拣站建设。(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商务局)。

(五)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摸清农村污水治理现状,加快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规划。对于临近城镇且条件允许的村庄,可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基本完成规划布点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序推进非规划布点村污水收集处理。对规模较大、短期内不撤并以及水源保护区、生态涵养区附近的村庄,要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其他村也要采取生态化粪池收集等措施处理污水。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对房前屋后河塘、排水沟等重点沟渠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全年完成农村河道轮浚土方2000万方。(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生态环境局)。

(六)推进“厕所革命”。扎实开展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以区为单位,4月底前,摸清农村公共厕所和旅游厕所的数量、布点、模式等信息。立足实际、注重实用,做好改厕和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加强农村公厕使用维护服务和粪污无害化处理。完成新改建农村公厕570座,支持鼓励整村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示范建设,提高农村公厕的整体建设水平。积极推广简单实用、成本适中、农民群众接受的卫生改厕模式、技术和产品。举办专题培训班,提升施工人员技能,确保改厕质量。年内完成无害化户厕改造1.6万座以上,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9%以上。(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城管局、文旅局)。

(七)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持续推进“夏季机械还田、秋季综合利用”的秸秆利用模式,完善考评机制,实现秸秆开发利用良性循环。积极推广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促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开展农业节肥节药行动,努力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深化测土配方施肥,推进新肥料新技术应用,有序开展轮作休耕,降低化肥使用强度。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强化重大病虫害防控服务指导,实现农药减量使用。做好废旧农膜、农业投入品包装物等田间废弃物回收试点工作。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化肥施用总量较2015年削减4%以上,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6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

(八)加快美丽乡村提档扩面。统筹推进美丽乡村、特色田园乡村、田园综合体建设,突出点线面结合、差异化建设,强化公共配套、文化挖掘、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功能、提升内涵、彰显特色。培育10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高质量做好80个示范村、100个宜居村建设,累计建成美丽乡村860个左右。突出彩色化、珍贵化、效益化,加快农村绿化美化,建设绿美乡村40个、水美乡村10个、乡村林荫大道650公里。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基本实现建制村通硬化路,全年完成农路提档升级450公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建委、绿化园林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

(九)提升传统村落保护水平。加强重要古镇、古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规划工作,建立分级分类保护名录,加大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历史遗存的修缮和保护利用。加快推进14个省级传统村落规划落地实施,完成8个省级传统村落规划编制;开展传统建筑组群调研,完成13个传统建筑组群保护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合理挖掘和利用各类文化遗存,发展村落经济,促进传统村落复兴。(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建委、文旅局、农业农村局)。

(十)完善村庄长效管护机制。健全完善镇街综合管护、村级自行管护、专业化第三方管护互为补充的长效管护机制。市级财政切实保障用于村庄长效管护的农村公共服务专项资金,每个行政村(社区)不低于10万元(其中经济薄弱村、欠发达村不低于12万元),落实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察的“五有”要求。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良好格局。鼓励第三方专业公司参与污水处理运维、垃圾分类处理等,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工作,大力开展文明户、最美家庭、星级保洁员评比,设置荣誉榜,引导农民主动参与。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探索规范农民文明行为新方法、新途径、新理念,促进农民形成自觉参与、自主管理的意识。(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发改委、水务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文明办、妇联)。

(一)完善推进机制。健全党政主导、各方协同、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建立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参与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推进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统筹协调、督促推进。各涉农区党委、政府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要直接抓,要细化目标、压实责任、全力推进。镇街作为实施主体,要责任到人、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硬任务。行政村(社区)作为管护主体,要组织发动乡贤、村民积极参与,共建美丽家园。

(二)优化资源要素。积极鼓励支持各类社会资本、民营资本和村级组织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统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各类专项资金,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对建成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综合奖补,对高淳、六合区适当倾斜。简化和规范农村整治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农村工匠和村级组织参与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建设、植树造林等涉农工程项目。

(三)强化考核监督。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高质量发展重要内容,作为市对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达标率考核硬指标。完善月报进度、季度通报、半年督查、年底考评的考核评价机制。区镇两级要摸清底数、定期更新、上报动态。各涉农区和市有关部门要根据中央和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统一安排,突出重点任务、把握关键节点、完善工作台账,做好相关迎查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任务,努力走在全省前列。

最热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方案(汇总15篇)篇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市、县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紧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目标任务,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扎实推进自治区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创建工作,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以干净整洁优美的乡村面貌迎接党的二十大,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庭院美、村庄美、田园美、环境美、乡风美“五美乡村”建设,以更高的站位、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决心,动员组织各方面力量,大干快干、苦干实干,坚决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攻坚战,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由基础整治迈向品质提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生态美丽宜居乡村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加强示范引领,深入推进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创建工作。

二、重点工作。

(一)开展“脏乱差”专项整治攻坚行动。

1.开展村庄清洁攻坚行动。聚焦村庄环境“脏乱差”,立足“五清一绿一改”,以**高速及**国道、**省道、县城四大出口为重点整治区域,在沿线两侧区域、城乡结合部、乡村交界处、农村集贸市场、沟渠湖面、村庄巷道等重点地段,对积存垃圾、卫生死角、残垣断壁、废旧棚房、草垛杂物、粪污粪堆、沟渠垃圾等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坚决治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泼乱倒等突出问题,实现道路清洁、集镇清洁、村庄清洁、沟渠清洁“四洁”目标。

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畜牧站、各村。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后持续巩固提升。

2.开展庭院清洁攻坚行动。组织动员农户按照房前屋后干净、院内干净、屋内干净、厨房干净、厕所干净和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其他杂物摆放整齐“五净三整齐”标准,全面清理庭院各种垃圾杂物,鼓励畜禽养殖出户进园,实现柴草进棚、煤堆进院、粪堆进田、人畜分离、生活垃圾装袋入桶、庭院内外整洁有序。选树县级“美丽庭院”示范户**户。

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镇妇联、各村。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3.开展农业生产废弃物整治攻坚行动。大力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整县推进项目,实现集中养殖区、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以上。完善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制度,加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引导鼓励农药生产经营者、农户回收农膜、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农用残膜回收率达到**%以上。采取青贮、秸秆打捆、深翻还田、草编等方式回收利用水稻、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秸秆,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以上。

(二)夯实美丽乡村建设基础。

4.抓好“中心村”建设。坚持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整合山水林田湖草沙、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农业产业化、乡村旅游示范等项目资金,按照“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要素集约、功能集成”总体要求,突出生产方便、生活宜居、生态良好,持续推进**村、**村2个生态宜居美丽中心村建设,争取**村、**村创建自治区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加大资金投入,打造**村、**村、**村、**村、**村5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其他村每个村打造1-2个示范队。

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

5.抓好“空心村”整治。稳步推进空心村庄整治退出工作,按照分类施策、以用为先、群众自愿的思路,将“空心村”整治与“中心村”建设相结合,建立农村闲置房地退出整治利用机制,用好用活农村宅基地改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指标交易等政策,有序推进零星散居、空心化率超过60%的村庄拆迁退出,整治“空心村”闲置房地。

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各村。

6.实施村容村貌提升工程。各村抓好危旧房屋和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建设。争取北方农村清洁取暖项目,实施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完成**户取暖改造。**村谋划并争取年内实施美丽村庄项目1个,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镇创建工作,争取创建自治区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个、示范队**个。每个村要完成*个队的改造提升,将其打造成为人居环境整治示范队,实现村庄干净整洁有序。

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各村。

7.高质量完成农村户厕建设任务。以城郊村、中心村和规划保留村为重点,同步推进污水管网和户厕建设,主推接入管网的室内水冲式厕所,新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座,全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以上。

(三)开展乡村绿化攻坚行动。

8.实施村庄绿化美化。坚持景观效益和生产效益相结合、主导产业培育和乡村旅游发展相结合,以乡村公路沿线村庄为重点,持续推进村庄“四旁”植树绿化。利用春季植树时节,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国土绿化行动,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分区域开展环村林带、道路沟渠沿线、公共场所、房前屋后、庭院等绿化美化,组织农户庭院栽植以桃树、李子树、苹果等花果树,道路两旁栽植垂柳、杨树等高大乔木,村庄大块空闲地段种植波斯菊、万寿菊等草花,提高村庄绿化覆盖率,实现村庄整洁美观,村容村貌得到整体提升。

责任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

(四)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

9.健全垃圾治理体系。强化垃圾设施设备配套和保洁运维保障措施,巩固提升“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收运处置模式,全面提升垃圾清运能力和处置效率。抓好农村生活垃圾第三方购买服务县场化运营模式,坚定推进垃圾专业化治理、市场化运营,实现全镇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的村庄达到100%。

10.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行“两次六分、四级联动”垃圾分类治理模式,巩固已创建自治区级农村垃圾分类示范乡镇成果,开展可回收垃圾、有机垃圾等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新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点5个(**村、**村、**村、**村、**村),辐射全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村庄达到**%以上。

11.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年至2021年,我镇**个村农村改厕***户,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加强改厕后期运行维护,及时清运粪污,定期对已改造户厕开展“回头看”,对存在问题的户厕及时整改,确保建成能用、建成好用、群众满意。

12.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抓好**村、**村2个村的水体治理,实行动态管理,通过采用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和内源治理措施,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五)建立健全常治长效管理机制。

镇财经中心负责筹措运维资金,保障运行管护经费的落实到位。各村是农村人居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主体,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清单,建立公示制度,明确管护对象和标准,确保已建设施长期稳定有效运行。

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镇财经中心、各村。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14.完善市场化管理机制。以村为责任主体,在全面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市场化、社会化运作模式的基础上,强化监督制度,完善服务标准,严格奖惩机制,合理布局服务队伍和设施设备,促进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上档次、服务出效率。

完成时限:2022年5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15.建立村民参与引导机制。全面推广积分制管理,落实门前“三包”、“红黑榜”公示、“最美庭院”评选等检查评比、晾晒管理制度,实行积分兑换奖励,激励引导村民投资投劳,主动参与环境整治和后续管护。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的文明教化功能,提高村民文明健康意识,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行动,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充分认识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列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村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好工作人员,紧紧围绕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任务量,明确时间节点,夯实工作责任,推动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切实落实。加强镇村协调联动,各办公室、中心分工协作,紧密配合,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共同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各村要充分整合资源,明确任务分工,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好属地责任,将工作责任压实到村、队,强力推动,做到环境整治全方位、无死角。

(二)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多元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农村保洁人员工资、农村垃圾治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改厕资金。统筹农业农村、住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资金,集中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推动村庄清洁、运维管护市场化。同时,农民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的受益者和主体,要引导农村群众自主投工投劳,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三)强化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导、调度、督查、考评,通过联合督查、定期督查、随机督查等方式,有计划、有重点开展阶段性督查,推动整治工作落实,确保村庄环境管理长效化,清洁常态化。各村适时开展全面自查自纠。镇党委、政府将加大明查暗访、日常考核力度与年度考核。对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村通报表扬,对行动慢、力度小、重视不够的村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同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乡村振兴考核。

最热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方案(汇总15篇)篇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提升全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按照中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2年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xx镇启动美丽宜居精品乡村建设,6镇(街道)各建设提升1个美丽庭院示范村落、各探索1条经验做法在区级以上推广、各完成1篇市级以上媒体的宣传报道,我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智能管护平台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全区美丽宜居乡村占比达90%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建设,2022年全区新配备户用生活垃圾分类桶200个、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车5辆,新改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10处、农村大件垃圾处置设施2处。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日常监管,重点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承包人不及时清运、收集点周边脏乱差、焚烧减量等问题,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运行管理水平。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提高村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和能力,源头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加强村规民约执行,对建筑垃圾乱倒、生活垃圾乱丢、废弃秸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秆乱扔等破坏农村人居环境行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和约束管理。强化村庄保洁员配备,按照行政村和村民小组保洁员配备全覆盖的要求,借鉴xx县村庄保洁员及经费筹集办法,建立健全本地村庄保洁员配备机制和村庄保洁制度,对村庄保洁员配备不到位的及时进行调剂增补,重点针对公益性岗位合理安排保洁频次时长、范围内容等,约束公益性岗位充分发挥作用。

(二)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资源化利用、可持续治理为导向,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切实落实运行管护责任,加强镇街道、村组、农户技术宣传和帮扶,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常态运行。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宣传力度,引导农户采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处理技术,防止房前屋后生活污水滞留发黑发臭。向村级延伸河湖长制,重点防范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形成较大面积的、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

(三)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完成xx街道xx村、xx街道毛店社区、xx社区、xx街道岐山村xx街道xx村、xx村、xx镇xx村、xx场社区等8村(社)、2855户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目标任务。同步建立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实现设施设备坏了有人修、粪污满了有人抽、抽走之后有利用的目标。我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智能管护平台探索取得明显成效,在全市推广经验做法。认真对照***、省、市、区通报各类改厕问题,持续摸排整改,对摸排数据不准、整改措施不力,发现问题多的镇村进行通报、约谈。扎实开展脱贫户改厕情况摸排,实现2019年以来各村社中脱贫户愿改尽改。

(四)开展村容村貌提升。有序开展镇街道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规划编制。全面推广“拆收改栽画”五字工作法,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在xx镇启动美丽宜居精品乡村建设。加强村庄风貌引导,引导鼓励农户开展庭院因地制宜建设小果园、小菜园、小花园、小游园。分批推进村容村貌提升,2022年重点对成昆铁路、成乐高速、工业大道、岷东大道、103线等铁路、国道、省道、县道两旁开展绿化美化和庭院整治,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围等。常态开展“三清一改”(清理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村庄清洁行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区制度,各村组制作并张贴“门前三包”责任牌,广泛开展“最美庭院”“红黑榜”和“积分制管理”评比,促使村庄清洁行动由面上向庭院屋内拓展,引导农民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五)深化乡风文明提升。扎实推进新时代文明乡风建设十大行动。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常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乡风民风、人居环境、文化生活建设等创建活动,着力提升创建质量。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开展文明家庭和“最美家庭”“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传承良好家风家训。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引导约束作用,推动“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规范化运行,广泛开展先进典型选树和陈规陋习治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完善乡风文明专栏设置,利用多种载体或形式加大文明新风传播力度。推进文明乡风示范建设,到2022年底,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示范点和文明乡风建设示范点1个以上。

(六)推进农村路灯照明工程。2022年1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分配,2月底前锁定路灯安装点位及方案制定,3月进入建设阶段,9月底前完成800组路灯安装,10月底前完成各级验收。积极争取社会资金通过捐赠、赞助等方式建设农村路灯照明工程。根据路灯维护责任,督促相关责任单位(企业)对现有农村路灯进行维护,确保基座稳固、灯杆端直、照明正常,无藤蔓攀附、蜘蛛网、拉扯广告等现象。

(七)启动美丽庭院示范村落建设。各镇(街道)按照村落美、庭院美、居室美、厨厕美、家风美“五美”标准,各建设美丽庭院示范村落1个,每个村落建设美丽庭院不少于50户。2022年3月底前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美丽庭院示范村落建设参考标准(试行),4月底前各镇(街道)确定建设地点,并完成建设内容摸排、工程预算、方案制定等,5月启动建设,11月进行项目验收并评选市级最美庭院。

三、保障措施

(一)宣传贯彻《条例》。广泛开展《xx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宣传贯彻,在条例施行1周年(2022年9月1日)之际,取得一定成效。区级有关部门要将条例相关规定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纵向指导基层扎实开展相关工作。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推进乡村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横向联动同级有关部门将条例宣传贯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条例相关规定和政策措施落地落实。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条例宣传贯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举措,有学习贯彻、有安排部署、有组织推进。村党组织要激活“神经末梢”功能,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把条例宣传贯彻融入到具体工作中、实际行动中,加快推进辖区内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全年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坝坝会等形式组织学习4次以上,同时将学习贯彻情况在媒体进行宣传报道。2022年8月30日前,区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将本单位条例宣传贯彻情况,报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局)。

(二)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区领导随机抽取镇(街道),每2月召开一次由6镇(街道)轮流主办的农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现场推进会。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区级部门调研不少于10个村(社),随机走防农户50户以上,编发工作简报及时将调研情况反馈给镇(街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曝光负面典型,帮助村组发现并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遇到的问题;每月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月调研情况。进一步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核评价机制和奖惩激励措施,结合每月调研、项目推进、经验推广、宣传报道等情况,通过奖扣资金、项目安排等方式对6镇(街道)进行奖惩。

(三)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以镇(街道)为主体,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有”长效管护机制。6镇(街道)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重点攻克1个专项问题,如农户庭院乱象整治、道路绿化美化、农村厕所管护、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收运、农户门前三包、保洁员配备和保洁机制建立、村容村貌监管等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操作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并报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广。宣传使用“xx农村人居环境大家拍”小程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监督,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有效运行。

(四)抓实宣传引导。区级部门、镇(街道)、村(社)要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宣传力度,通过积分兑换、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等活动,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鼓励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从庭院环境卫生做起,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总结宣传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各镇(街道)须完成1篇在xx日报或更高媒体上的宣传报道目标任务。

(五)强化监督考核。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逐级开展考核评价,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区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季度评价机制,进一步严格考核标准,较真评价过程,逗硬奖惩措施,严格执行考核结果与农业农村资金和项目挂钩,确保镇村始终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成效上。

最热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方案(汇总15篇)篇四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环保意识。

充分利用宣传教育阵地,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治理农村环境污染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引导广大农民摒弃陈规陋习,培养他们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强化他们的环保意识。

二是完善监管体系,强化落实目标责任。

环保部门应不断深入农村,检查督促环保法规的落实情况以及环境监测、监察情况,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执法监督,建立环境报告制度,促进有关部门真正把环境管理和生产管理有机结合;在乡、村、组三级建立乡(镇)长、村主任、组长负责的农村环保责任机制,细化任务,加强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严格落实问责制,促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走上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是加大综合治理,全面开展环境整治。

重点抓好水污染治理、饮用水源保护、固体废弃物治理、人畜粪便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对污染和破坏农村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全面落实农村环保“以奖促治”政策措施,率先针对重点流域、区域和问题突出地区开展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如:清理积存垃圾和其他有碍观瞻的杂物以及污水,重点治理农村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倒乱流、乱种乱养、乱贴乱画等“十乱”现象。

四是设立环治基金,建立环保长效机制。

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的资金投入,并建议设立专项基金,重点解决所辖地区污水和生活垃圾的处理。有条件的乡镇应该征收垃圾处理费,设专(兼)职乡村环卫人员,担负一定范围的保洁和环境卫生监督职责。同时,成立专门的农村基层环保管理机构,建立农村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处理好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保护饮用水水源。

最热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方案(汇总15篇)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逐级开展考核评价,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区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季度评价机制,进一步严格考核标准,较真评价过程,逗硬奖惩措施,严格执行考核结果与农业农村资金和项目挂钩,确保镇村始终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成效上。

最热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方案(汇总15篇)篇六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怀化市农村人居环境“五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怀办〔2021〕27号)《关于印发〈怀化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六无一全”标准〉的通知》(怀农居办〔2021〕4号)文件和麻办〔2022〕12号文件要求,推进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一拆二改三清四化”为总抓手,聚焦“六无一全”标准,持续开展“五治”(治垃圾、治水、治厕、治房、治风)专项整治行动,着力建设“净、绿、美”生态宜居美丽乡村。2022年以1个省派驻村工作队联系村、1个市派驻村工作队联系村及县领导联点帮扶村、1个县级乡村振兴示范村、1个镇级乡村振兴示范村、1个镇级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为重点,开展美丽乡镇、美丽村庄、美丽庭院示范创建,确保2022年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进入全县上游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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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推动“十大”专项行动,实现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

提升,力争打造“麻阳样板”。

1.实施规划编制专项行动。统筹谋划村庄定位、主导产。

业发展、用地布局、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工作,分类指导,体。

现特色。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坚持先规划后建设,

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优化村庄布局,体现乡村特色,

符合农村实际,满足农民需要,突出实用功能,不搞大拆大建,留住乡村特色风貌。今年6月底前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以村为单位编制《行政村村庄规划》。坚持“多规合一”实用性原则,年底前完成6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2023年完成21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实现所有行政村规划编制全覆盖。对县域内行政村按照“整治村、提升村、示范村”进行分类,以村为单位编制《村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规划》。今年4月底前完成纳入第一批实施的行政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规划编制,明确目标任务、项目重点、资金来源、建设时序等。

2. 实施农村旱厕治理行动。把农民认同、农民参与、农民满意作为农村厕所革命的根本要求。今年6月底前完成露天粪坑、简易棚厕动态清零任务,10月底前完成县下达的旱厕改造任务(暂定,省里任务未定),鼓励支持各地开展整村整乡整县农村旱厕清零攻坚行动,到2023年基本消除农村旱厕,到2025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以上。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推进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逐步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农消纳、综合利用。

3.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广泛开展清沟渠、清塘坝、清溪河、改建小型人工湿地“三清一改”活动,常态化清理水上垃圾,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以村为单位在6月底前摸清全县农村黑臭水体底数及拟实施小型人工湿地项目底数,建立台账。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重点区域生活污水问题,统筹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因地制宜实施小型人工湿地项目。推进水系连通及农村小微水体综合整治试点,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

4.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及资源化利用行动。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总体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收运处置体系。优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可回收垃圾进行利用或出售、有机垃圾就地沤肥、有毒有害垃圾规范处置、其他垃圾进入收运处置体系。常态化开展村庄卫生保洁,确保村庄内无一处乱堆垃圾。推广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探索农村生活垃圾付费试点。以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区域性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易腐烂垃圾、厕所粪污和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同步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5.实施农村废弃杂屋拆除行动。以村为单位开展农村废弃房屋、危破房屋、残垣断壁、废弃猪圈牛栏、破损遮阳(雨)棚、乱搭乱建以及违规建筑物普查。3月底前以村为单位建立台账资料,6月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有序推进村庄空心房、遗弃宅基地治理,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对于自愿拆除破旧老屋的,颁发明确四至的农村宅基地权证。认真落实《怀化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加强古村落、古建筑、古树木等传统文化保护,统筹推进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与利用,杜绝大拆大建和破坏历史文化。

6.实施裸露泥土治理复绿行动。逐村开展裸露泥土地块(主要指人为在山地林地开挖导致或人为造成较大面积露天堆积,不包括田土等耕地上待耕或建设用地在建工地上的土地裸露)调查,建立治理台账。突出整治待建工地、闲置地块、待开发裸地、临时土堆等裸露地块,全力减存量控增量。因地制宜采取撒草籽、栽树、种花草等复绿措施,确保能绿化的地方全绿化。实行“门前三包”,农户房前屋后的裸露土地由农户负责,公共区域、无明确责任主体的裸露土地由辖区村、组负责复绿。

7.实施畜禽圈养行动。积极稳妥解决农村“人畜混住”“家禽散养”突出问题,实施畜禽养殖“归圈”整村推进试点,从农户居住集中区开始逐步推开,引导农户搭建畜禽养殖围栏、场棚,规范农村畜禽养殖,实现农户家养畜禽由“散养”向“圈养”转变。加强畜禽养殖源头管控,普及节水减排、臭气减控技术,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8.实施乡风文明提升行动。组织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党员干部、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等各方力量,开展大清扫大整洁活动,做到屋里屋外“八整洁”(客厅收拾整洁、灶屋清理整洁、厕所清洗整洁、床铺折叠整洁、鞋子摆放整洁、衣物晾晒整洁、院子清扫整洁、杂物堆放整洁)。规范广告发布、张贴,全面整治农村非法广告和“牛皮癣”。深入推进移风易俗,简办红事白事,发挥村规民约引导作用和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社会监督作用,重点破除天价彩礼、大操大办、盲目攀比等陈规陋习。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发挥共青团、妇联、志愿者协会和乡贤能人、“五老”队伍等作用,大力开展“习语连心”“微宣讲、大振兴”“村居公益人”等文明新风培育实践活动,组织一批“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家庭”“美家美妇”“最美公益人”“清洁卫生户”等先进典型评选,营造“讲文明、树新风、美环境”的浓厚氛围。

9.实施“补短板增颜值”行动。不断满足农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乡村基础设施补短板、乡村基本服务补短板和乡村“颜值”补短板行动。开展乡村基础设施补短板,着力抓好农村水、电、路、气、讯、广电、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乡村基本服务补短板,着力抓好乡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社会保障、养老、留守儿童等公共服务。开展乡村“颜值”补短板,按照“适度拆、精致改、全面美”的原则,突出村口、路边、屋边、水边、园边、田边、山边等节点区域,因地制宜对农村道路、沟渠、墙垛、栅栏及其他空间进行改造,布局建设一批小广场、小公园、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小池塘、小码头、小墙绘等微景观。“补短板”项目点选择和建设优先序,要尊重群众意愿。提倡节约建设成本,坚持就地就近取材,充分利用本地竹木、土砖、鹅卵石等乡土材料,严防贪大求洋、大拆大建、破坏历史文化,保持乡土风貌,留住乡愁。

10.实施“示范村、示范院落”示范创建行动。突出重点示范、以点带面、全域推进、整体提升,广泛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从2022年起,各村每年创建1-2个示范院落、50个以上美丽庭院。被评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的奖励2万元,被评为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的奖励1万元,被评为县级美丽乡村示范的奖励5000元。

1.构建“一把手工程”一抓到底机制。坚持书记亲自抓,带头研究部署、带头督促落实,分管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上。组建由分管领导挂帅的工作专班,抽调精干力量,实行集中办公。各村也要组建工作专班。结合党员干部“五个到户”行动、“敲门行动”、“院落会议”,坚持“党建+微网格”,落实微网格“一长两员”(党员网格长、卫生保洁员、卫生监督员)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职责。

3.构建项目库“清单化”管理机制。以镇、村为单位,因地制宜编制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库。项目选定和项目建设优先序坚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考虑群众积极性以及财力可承受能力,对于村级班子强、工作基础好、群众积极性高、村级集体经济实力足、外部支持力度大的村庄,可优先实施;对于群众积极性不高或一时难以发动的,可延缓实施。严格规范项目管理,对于村组小型建设项目坚持“四自两会三公开”模式组织实施,限额以上的按规定实施公开招投标,严格工程监理。加强成本控制和质量管理,杜绝铺张浪费和“豆腐渣”工程。坚持建管并重,强化项目维护管理及运营。

4.构建“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按照“群众筹集、财政奖补、社会捐助、联村后盾单位帮扶、村级集体经济安排”的思路,以及创新群众自己的事情自己办、群众家门口的事情自己办、群众投工投劳投料、以工代赈等办法,建立健全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做好资金整合文章,实行“各炒一盘菜、共办一席酒”,各记其功、形成合力。2022年,县财政通过挤、省、筹,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每个村10万(不含示范点),保障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再上新的台阶。各村对资金安排既要尽力而为,更要量力而行,决不能造成村级债务,决不能加重农民负担。

5.坚持“最严格”督查考核机制。开展常态化督查督导,组织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实行“一单四制”(问题清单、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发现美、你来拍;你来拍、我来改”随手拍活动。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核纳入综合绩效、基层党建、平安建设、乡村振兴、驻村帮扶考核、河长制、林长制和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成效显著的地方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和提拔使用;对推进不力、排名靠后、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约谈警示、批评通报、挂牌督办,直至组织处理。

最热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方案(汇总15篇)篇七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市、县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紧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目标任务,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扎实推进自治区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创建工作,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以干净整洁优美的乡村面貌迎接党的二十大,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庭院美、村庄美、田园美、环境美、乡风美“五美乡村”建设,以更高的站位、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决心,动员组织各方面力量,大干快干、苦干实干,坚决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攻坚战,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由基础整治迈向品质提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生态美丽宜居乡村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对标对表自治区、***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美丽庭院创建和村容村貌改造提升,着力引导农民群众养成“收拾屋子、打扫院子、整治村子”的良好生活习惯。力争到2022年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以上,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的村庄达到100%,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以上,加快完善农村人居环境管护运维长效机制,积极教育引导农民群众不断提高文明卫生意识;

二、重点工作。

(一)开展“脏乱差”专项整治攻坚行动。

1.开展村庄清洁攻坚行动。聚焦村庄环境“脏乱差”,立足“五清一绿一改”,以**高速及**国道、**省道、县城四大出口为重点整治区域,在沿线两侧区域、城乡结合部、乡村交界处、农村集贸市场、沟渠湖面、村庄巷道等重点地段,对积存垃圾、卫生死角、残垣断壁、废旧棚房、草垛杂物、粪污粪堆、沟渠垃圾等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坚决治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泼乱倒等突出问题,实现道路清洁、集镇清洁、村庄清洁、沟渠清洁“四洁”目标。

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畜牧站、各村。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后持续巩固提升。

2.开展庭院清洁攻坚行动。组织动员农户按照房前屋后干净、院内干净、屋内干净、厨房干净、厕所干净和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其他杂物摆放整齐“五净三整齐”标准,全面清理庭院各种垃圾杂物,鼓励畜禽养殖出户进园,实现柴草进棚、煤堆进院、粪堆进田、人畜分离、生活垃圾装袋入桶、庭院内外整洁有序。选树县级“美丽庭院”示范户**户。

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镇妇联、各村。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3.开展农业生产废弃物整治攻坚行动。大力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整县推进项目,实现集中养殖区、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以上。完善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制度,加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引导鼓励农药生产经营者、农户回收农膜、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农用残膜回收率达到**%以上。采取青贮、秸秆打捆、深翻还田、草编等方式回收利用水稻、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秸秆,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以上。

(二)夯实美丽乡村建设基础。

4.抓好“中心村”建设。坚持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整合山水林田湖草沙、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农业产业化、乡村旅游示范等项目资金,按照“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要素集约、功能集成”总体要求,突出生产方便、生活宜居、生态良好,持续推进**村、**村2个生态宜居美丽中心村建设,争取**村、**村创建自治区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加大资金投入,打造**村、**村、**村、**村、**村5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其他村每个村打造1-2个示范队。

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

5.抓好“空心村”整治。稳步推进空心村庄整治退出工作,按照分类施策、以用为先、群众自愿的思路,将“空心村”整治与“中心村”建设相结合,建立农村闲置房地退出整治利用机制,用好用活农村宅基地改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指标交易等政策,有序推进零星散居、空心化率超过60%的村庄拆迁退出,整治“空心村”闲置房地。

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各村。

6.实施村容村貌提升工程。各村抓好危旧房屋和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建设。争取北方农村清洁取暖项目,实施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完成**户取暖改造。**村谋划并争取年内实施美丽村庄项目1个,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镇创建工作,争取创建自治区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个、示范队**个。每个村要完成*个队的改造提升,将其打造成为人居环境整治示范队,实现村庄干净整洁有序。

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各村。

7.高质量完成农村户厕建设任务。以城郊村、中心村和规划保留村为重点,同步推进污水管网和户厕建设,主推接入管网的室内水冲式厕所,新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座,全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以上。

(三)开展乡村绿化攻坚行动。

8.实施村庄绿化美化。坚持景观效益和生产效益相结合、主导产业培育和乡村旅游发展相结合,以乡村公路沿线村庄为重点,持续推进村庄“四旁”植树绿化。利用春季植树时节,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国土绿化行动,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分区域开展环村林带、道路沟渠沿线、公共场所、房前屋后、庭院等绿化美化,组织农户庭院栽植以桃树、李子树、苹果等花果树,道路两旁栽植垂柳、杨树等高大乔木,村庄大块空闲地段种植波斯菊、万寿菊等草花,提高村庄绿化覆盖率,实现村庄整洁美观,村容村貌得到整体提升。

责任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

(四)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

9.健全垃圾治理体系。强化垃圾设施设备配套和保洁运维保障措施,巩固提升“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收运处置模式,全面提升垃圾清运能力和处置效率。抓好农村生活垃圾第三方购买服务县场化运营模式,坚定推进垃圾专业化治理、市场化运营,实现全镇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的村庄达到100%。

10.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行“两次六分、四级联动”垃圾分类治理模式,巩固已创建自治区级农村垃圾分类示范乡镇成果,开展可回收垃圾、有机垃圾等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新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点5个(**村、**村、**村、**村、**村),辐射全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村庄达到**%以上。

11.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年至2021年,我镇**个村农村改厕***户,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加强改厕后期运行维护,及时清运粪污,定期对已改造户厕开展“回头看”,对存在问题的户厕及时整改,确保建成能用、建成好用、群众满意。

12.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抓好**村、**村2个村的水体治理,实行动态管理,通过采用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和内源治理措施,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五)建立健全常治长效管理机制。

13.建立管护责任制度。各村要根据各自职责,建立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牵头制定农村厕所管理机制并抓好工作落实,负责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管理制度并抓好工作落实,负责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理制定并抓好工作落实;

镇财经中心负责筹措运维资金,保障运行管护经费的落实到位。各村是农村人居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主体,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清单,建立公示制度,明确管护对象和标准,确保已建设施长期稳定有效运行。

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镇财经中心、各村。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14.完善市场化管理机制。以村为责任主体,在全面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市场化、社会化运作模式的基础上,强化监督制度,完善服务标准,严格奖惩机制,合理布局服务队伍和设施设备,促进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上档次、服务出效率。

完成时限:2022年5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15.建立村民参与引导机制。全面推广积分制管理,落实门前“三包”、“红黑榜”公示、“最美庭院”评选等检查评比、晾晒管理制度,实行积分兑换奖励,激励引导村民投资投劳,主动参与环境整治和后续管护。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的文明教化功能,提高村民文明健康意识,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行动,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充分认识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列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村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好工作人员,紧紧围绕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任务量,明确时间节点,夯实工作责任,推动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切实落实。加强镇村协调联动,各办公室、中心分工协作,紧密配合,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共同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各村要充分整合资源,明确任务分工,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好属地责任,将工作责任压实到村、队,强力推动,做到环境整治全方位、无死角。

(二)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多元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农村保洁人员工资、农村垃圾治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改厕资金。统筹农业农村、住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资金,集中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推动村庄清洁、运维管护市场化。同时,农民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的受益者和主体,要引导农村群众自主投工投劳,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三)强化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导、调度、督查、考评,通过联合督查、定期督查、随机督查等方式,有计划、有重点开展阶段性督查,推动整治工作落实,确保村庄环境管理长效化,清洁常态化。各村适时开展全面自查自纠。镇党委、政府将加大明查暗访、日常考核力度与年度考核。对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村通报表扬,对行动慢、力度小、重视不够的村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同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乡村振兴考核。

最热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方案(汇总15篇)篇八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民群众健康,事关美丽中国建设。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扭转了农村长期以来存在的脏乱差局面,村庄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农民群众环境卫生观念发生可喜变化、生活质量普遍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是,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总体质量水平不高,还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基本生活设施不完善、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与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和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差距。为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分类施策。同区域气候条件和地形地貌相匹配,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相适应,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实事求是、自下而上、分类确定治理标准和目标任务,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坚持规划先行,突出统筹推进。树立系统观念,先规划后建设,以县域为单位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项重点任务,重点突破和综合整治、示范带动和整体推进相结合,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与公共基础设施改善、乡村产业发展、乡风文明进步等互促互进。

——坚持立足农村,突出乡土特色。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体现乡村特点,注重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住田园乡愁。坚持农业农村联动、生产生活生态融合,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

——坚持问需于民,突出农民主体。充分体现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尊重村民意愿,激发内生动力,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地方为主,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政府、市场主体、村集体、村民等多方共建共管格局。

——坚持持续推进,突出健全机制。注重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相衔接,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成。建管用并重,着力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

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断提升,乱倒乱排得到管控;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并推动分类处理试点示范,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

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农村户用厕所愿改尽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有效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水平有新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

(四)逐步普及农村卫生厕所。新改户用厕所基本入院,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推动厕所入室,新建农房应配套设计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重点推动中西部地区农村户厕改造。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公共厕所,加快建设乡村景区旅游厕所,落实公共厕所管护责任,强化日常卫生保洁。

(五)切实提高改厕质量。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宜水则水、宜旱则旱。技术模式应至少经过一个周期试点试验,成熟后再逐步推开。严格执行标准,把标准贯穿于农村改厕全过程。在水冲式厕所改造中积极推广节水型、少水型水冲设施。加快研发干旱和寒冷地区卫生厕所适用技术和产品。加强生产流通领域农村改厕产品质量监管,把好农村改厕产品采购质量关,强化施工质量监管。

(六)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加强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动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暂时无法同步建设的应为后期建设预留空间。积极推进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统筹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逐步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农消纳、综合利用。

(七)分区分类推进治理。优先治理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黄河流域及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等区域,重点整治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开展平原、山地、丘陵、缺水、高寒和生态环境敏感等典型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以资源化利用、可持续治理为导向,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优先推广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治理技术,鼓励居住分散地区探索采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处理技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

(八)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摸清全国农村黑臭水体底数,建立治理台账,明确治理优先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综合治理,基本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鼓励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建立健全促进水质改善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

(九)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根据当地实际,统筹县乡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和模式,因地制宜采用小型化、分散化的无害化处理方式,降低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构建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督,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有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农村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易腐烂垃圾和煤渣灰土就地就近消纳、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和处置、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探索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路径。扩大供销合作社等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积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协同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积极探索农村建筑垃圾等就地就近消纳方式,鼓励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等建设。

(十一)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通过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等方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科学管控农村生产生活用火,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有条件的地方推动线路违规搭挂治理。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安全通道。整治农村户外广告,规范发布内容和设置行为。关注特殊人群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

(十二)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突出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等,因地制宜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加强农田(牧场)防护林建设和修复。引导鼓励村民通过栽植果蔬、花木等开展庭院绿化,通过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荒地、废弃地、边角地等开展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建设。支持条件适宜地区开展森林乡村建设,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

(十三)加强乡村风貌引导。大力推进村庄整治和庭院整治,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加强村庄风貌引导,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不搞千村一面,不搞大拆大建。弘扬优秀农耕文化,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积极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十四)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大力实施以“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突出清理死角盲区,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引导农民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结合风俗习惯、重要节日等组织村民清洁村庄环境,通过“门前三包”等制度明确村民责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村庄清洁日等,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十五)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明确地方政府和职责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利用好公益性岗位,合理设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队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建立健全设施建设管护标准规范等制度,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依法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以及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合理确定农户付费分担比例。

(十六)强化基层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群团组织作用,组织动员村民自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充分运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全程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实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项目公示制度。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引导农民或农民合作组织依法成立各类农村环保组织或企业,吸纳农民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后续管护工作。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十七)普及文明健康理念。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群众动员优势,加大健康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卫生健康和疾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民健康素养。把转变农民思想观念、推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使用卫生厕所、做好垃圾分类、养成文明习惯等纳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各级农民教育培训内容。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卫生创建,大力推进健康村镇建设。

(十八)完善村规民约。鼓励将村庄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对破坏人居环境行为加强批评教育和约束管理,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倡导各地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社区噪声控制规约。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活动,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

(十九)加强财政投入保障。完善地方为主、中央适当奖补的政府投入机制,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按计划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保障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投入。地方各级政府要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鼓励各地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县级可按规定统筹整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资金和项目,逐村集中建设。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

(二十)创新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做好与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政策衔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等政策。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用地,优先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信贷支持。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鼓励村级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小型工程项目,降低准入门槛,具备条件的可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

(二十一)推进制度规章与标准体系建设。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地方立法,健全村庄清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村卫生厕所管理等制度。加快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相关领域设施设备、建设验收、运行管护、监测评估、管理服务等标准,抓紧制定修订相关标准。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标准,提高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增强政府部门、企业等依据标准开展工作的主动性。依法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新监管机制,适时开展抽检,严守质量安全底线。

(二十二)加强科技和人才支撑。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技术研究创新列入国家科技计划重点任务。加大科技研发、联合攻关、集成示范、推广应用等力度,鼓励支持科研机构、企业等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强化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节能节水降耗、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产品研发推广。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领域国际合作交流。举办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管护技术产品展览展示。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职业教育,强化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技能培训。继续选派规划、建筑、园艺、环境等行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推动全国农村人居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国农村人居环境监测,定期发布监测。

报告。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结合乡村振兴整体工作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协调资金、资源、人才支持政策,督促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省级党委和政府要定期研究本地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抓好重点任务分工、重大项目实施、重要资源配置等工作。市级党委和政府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县级党委和政府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当好一线指挥,选优配强一线干部队伍。将国有和乡镇农(林)场居住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统筹考虑、同步推进。

(二十四)加强分类指导。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优化村庄布局,强化规划引领,合理确定村庄分类,科学划定整治范围,统筹考虑主导产业、人居环境、生态保护等村庄发展。集聚提升类村庄重在完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与产业发展互促互进,提升建设管护水平,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城郊融合类村庄重在加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特色保护类村庄重在保护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生活习惯,加快改善人居环境。“空心村”、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不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对一时难以确定类别的村庄,可暂不作分类。

(二十五)完善推进机制。完善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在县域范围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美丽宜居村庄创建推介,示范带动整体提升。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统筹谋划、统一管护运营。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各方积极参与,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充分考虑基层财力可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整治提升重点,防止加重村级债务。

(二十六)强化考核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相关督查检查计划,检查结果向党中央、国务院。

报告。

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成效明显的地方持续实施督查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继续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突出问题监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加强督促检查并制定验收标准和办法到2025年年底以县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与相关支持政策直接挂钩。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

(二十七)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总结宣传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创新利用新媒体平台,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编制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增强社会公众认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最热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方案(汇总15篇)篇九

为加快广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精神,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按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以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 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聚焦农村人居环境公共基础设施“补短板”,突出工程设施持续有效运行管护“建机制”,立足各方共建共管共享“聚合力”,统筹源头整治、系统整治、综合整治,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努力将农村建设成为生活舒适的乐园、道德示范的家园、生态良好的田园、乡愁记忆的故园,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 感,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分类施策。同区域气候条件和地形地貌相匹配,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相适应,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体现山水相融、桂风壮韵。实事求是、自下而上、分类确定治理标准和目标任务,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齐步走、一刀切。

———坚持规划先行,突出统筹推进。树立系统观念,先规划后建设。“四位一体”(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总体抓,不搞“单打一”,反对形式主义,不搞“形象工程”。以县域为单位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项重点任务,重点突破和综合整治、示范带动和整体推进相结合,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实现互促互进。

———坚持立足农村,突出乡土特色。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体现乡村特点,注重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住田园乡愁,注重保护名村名镇和传统村落,不搞大拆大建。坚持农业农村联动、生产生活生态融合,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

———坚持问需于民,突出农民主体。充分体现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尊重村民意愿,激发内生动力,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政府、市场主体、村集体、村民等多方共建共管格局。

———坚持持续推进,突出健全机制。注重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相衔接,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建管用并重,着力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

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全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以上,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乱倒乱排得到管控,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力争达到2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村庄绿化覆盖率超过40%,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基本完善,农民环境保护意识和卫生健康意识明显增强。

有基础、有条件的城市近郊区,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并推动分类处理试点示范,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

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方,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农村户厕愿改尽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有效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的地方,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逐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得到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水平有新提升,村容村貌和公共卫生状况持续改善,长效管护机制初步建立。

(四)实施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工程。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改造和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实现农村厕所愿改尽改、能改尽改,新建农房实现无害化卫生厕所基本覆盖。开展农村户厕改造提升,逐步将2017年以前建造的黑水灰水混合收集的农村户厕,改造升级为黑水灰水分开收集、分质处理的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实行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逐步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农消纳和综合利用。盘活用好农村户用沼气池,在具备条件的地方推动农村户用沼气以全托管方式恢复使用。在行政村所在自然村或集中连片300户以上的自然村、易地搬迁安置点和乡村旅游景点景区,以及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所在村庄等,开展乡村公厕、中小学校公厕、乡村旅游景区公厕等改造和建设。

(五)提高农村改厕和后期管护质量。加大对农村户厕建设技术规范、运行维护规范等的宣传贯彻、技术培训和推广应用力度,加强对改厕施工质量和产品质量的监管。安排适当资金支持改厕后期运维管护,落实乡村公共厕所管护主体责任,强化日常卫生保洁,巩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成果,持续分类推进问题厕所整改。到2025年,实现全区农村厕所使用率、管护率、无害化处理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六)推进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统筹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实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优先布局在乡镇人民政府驻地、中心村、人口超过500人的自然村、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旅游风景区、重点流域沿岸、农村黑臭水体集中区域。鼓励整县整乡连片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城镇或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创建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流域、示范带。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创新技术试点,总结推广农村黑灰污水处理典型经验,逐步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标准、技术体系、建设和运维模式。积极推广“三个两(黑水灰水两污同治、户用化粪池和集中式化粪池+人工湿地两次处理、实现无害化资源化两化目标)、无动力、低成本”的农村黑灰污水处理利用模式。

(七)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摸清全区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情况,建立治理台账,明确治理时序。综合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到2025年,全区基本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其中列入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100%。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加强河道清淤、生态护岸建设和污染源治理。整乡整村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治理,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地。

(八)提升镇级污水治理能力。继续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消除镇区管网空白区,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加快推进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扩容建设,优先对南流江、九洲江、漓江等水敏感地区的镇级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进一步加强对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营企业的监督管理,积极推动供 排水一体化,降低运营维护成本。

(九)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优化县、乡、村三级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设施布局体系,合理选择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加快补齐乡村垃圾处理(中转)设施短板,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日常监管和运营维护体系,保持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对行政村的覆盖率达到95%以上。继续抓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

(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利用。推广适合农村实际的垃圾分类处理方式,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2022年,开展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2023—2025年,扩大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源头减量试点范围,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转运率、无害化处理率、资源化利用率,到2025年,全区实行分类处理的行政村达到25%。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运输补贴制度,统筹建设可回收物集散场地和分拣处理中心,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协作融合,建设一批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有机肥料厂,创建一批自治区级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区)。扩大供销社等农村生活垃圾和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协同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积极探索农村建筑垃圾等就地就近消纳方式,鼓励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等建设。

(十一)加强村容村貌引导。积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引导和支持设计下乡,不断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推进村庄整治和庭院整治,全面清理私搭乱盖、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整治农村户外广告,大力实施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改善乡村生态环境。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有条件的地方推动线路违规搭挂治理。加强村庄风貌引导,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以农房为主体,利用古树、池塘等自然景观和牌坊、古祠等人文景观,营造和整治提升具有桂风壮韵特色的村容村貌,不搞千村一面、大拆大建。在集中连片居住的水库移民村屯,实施人居环境整村提升工程。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安全通道。进一步加强屯级道路、通户道路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

(十二)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提升行动,突出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等,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海湿地系统治理。引导鼓励村民通过栽植果蔬、花木等开展庭院绿化。因地制宜采取微田园、微菜园、微果园、微茶园、微花园,以及绿廊、种植攀墙藤蔓植物、屋顶绿化等方式加强乡村绿化,在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推进村庄绿化,打造一批绿色乡村。加强古树名木科学保护,破除和预防古树名木树基地面过度硬化。支持有条件地区开展森林乡村建设,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

(十三)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以推进活态传承、加强风貌管控、培育特色产业、提升设施水平、健全保护机制为重点,加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古建筑的保护发展工作,实现自治区级以上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全覆盖。开展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基本完成自治区级以上传统村落挂牌保护,推进部分传统民居挂牌保护。落实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奖补政策。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积极推动潇贺、湘桂等古道沿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发展,打造历史文化保护发展示范带。

(十四)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巩固拓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成果,保持村庄清洁整洁。大力实施村庄清洁行动,突出清理死角盲区,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通过“门前三包”等制度明确村民责任,引导农民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推动村庄清洁行 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十五)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制度化。深入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明确地方政府和职责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运维、有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建立“乡镇+行政村+自然屯(村)”的多层次管护机制、“发现、上报、解决”机制和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完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标准和规范。鼓励设立村庄清洁日和公益性管护岗位。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依法探索建立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对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建制镇,推动按照国家最低标准调整污水处理费,加快实现乡镇一级污水处理费的实质性征收。

(十六)强化基层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群团组织作用,动员村民自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充分运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全程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优先支持有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承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和后续管护工作。

(十七)普及文明健康理念。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加大健康宣传力度,普及卫生健康和疾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民健康素养。把转变思想观念、推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使用卫生厕所、做好垃圾分类、养成文明习惯等纳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农民教育培训内容。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卫生创建,大力推进健康村镇建设。积极推进移风易俗,探索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引导集中安葬,有效治理散埋乱葬现象。

(十八)完善村规民约。指导做好村规民约的制修订工作,发挥村规民约在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等村务管理中的引导和约束作用。推动各地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社区噪声控制规约。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活动,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

(十九)加强财政投入保障。完善市县为主、中央和自治区适当奖补的政府投入机制,健全各级财政投入管理制度,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财政投入力度。自治区、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鼓励通过发 行政府债券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县级可按规定统筹整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资金和项目,整乡、逐村集中建设。

(二十)创新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做好同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政策衔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等政策。在严守耕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用地,优先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完善政府投入引导、金融资金扶持、社会资本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增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资金保障能力。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鼓励村级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小型工程项目,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具备条件的小型工程项目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建设。

(二十一)推进制度规章与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结合实际开展相关地方立法,健全村庄清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村卫生厕所管理等制度。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相关领域设施设备、建设验收、运行管护、监测评估、管理服务等标准,提高全区标准化意识。依法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新监管机制,加强抽检,确保质量安全。

(二十二)加强科技和人才支撑。建立由企业牵头,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等各方力量参与的科研工作机制,根据全区实际研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加强农村人居环境 领域职业教育,强化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技能培训。继续选派规划、建筑、园艺、环境等行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推动全区农村人居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区农村人居环境监测,定期发布监测报告。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人民政府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局,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健全自治区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统筹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协调资金、资源、人才支持政策,督促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设区市党委和人民政府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县级党委、人民政府是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一线指挥,选优配强一线干部队伍,抓好组织实施工作。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和县级主管业务部门负责做好具体实施工作。村党组织要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组织动员村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积极参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将农垦国有农场居住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统筹规划、同步推进。

(二十四)加强分类指导。统筹考虑主导产业、人居环境、生态保护等村庄发展,合理确定村庄分类,科学划定整治范围。集聚提升类村庄重在完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与产业发展互促互进,提升建设管护水平,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城郊融合类村庄重在加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特色保护类村庄重在保护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生活习惯,加快改善人居环境。“空心村”、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不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重在保持干净整洁,确保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对一时难以确定类别的村庄,可暂不作分类。

(二十五)完善推进机制。完善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统筹谋划、统一管护运营。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各方积极参与,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充分考虑基层财力可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整治提升重点,防止加重村级债务。各级 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提出具体措施,明确推进时序、完成时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形成责任清单,实行台账管理、挂号销账。

(二十六)强化考核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年度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督查计划,纳入年度市县及区直相关部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暗访事项。自治区制定验收标准和办法,到2025年年底前以县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与相关支持政策直接挂钩。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的地方予以通报表扬。落实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财政部印发的《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激励措施实施办法(试行)》以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措施实施办法(试行)》精神,对工作突出的市县予以激励,对工作滞后的进行约谈,对履职不力的严肃问责。

(二十七)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总结宣传一批农村人居环境 改善的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创新利用新媒体平台,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编制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增强社会公众认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最热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方案(汇总15篇)篇十

今年以来,在区农业农村局的精心指导下,街道坚持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根本出发点,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以先进的指导理念,高起点的`规划定位,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打造“美丽光明”。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今年以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多次召开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切实加强阴村美丽乡村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及时成立以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为组长,包村科级干部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对全面开阴村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工作进行了细致、周密的安排和部署。

二是严格评审论证。多次邀请专家、领导对项目规划进行汇报评审和现场视察论证,并广泛征求村内老党员、村民代表的意见,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了《阴村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设计方案》,拟定了一个符合村情民意的整体规划和年度目标。

三是统筹项目资金。光明路街道统筹使用好各类项目资金,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全面推行市场化运作,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模式,通过招商引资,引入社会资本助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一是抓基础设施建设。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与杭州汉潮集团签约,并聘请浙江华清集团规划设计东山阴美丽乡村,率先在全区实现了“雨污”分流。阴村垒砌花池11个,栽植女贞33颗,小叶黄桃苗4000棵,硬化路面2800多平方米,安装路灯32盏、旱厕改水厕300多户,铺设花砖300多平方。

二是抓村域环境治理。美丽乡村建设以来,突出工作重点,实施村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以提升村容村貌为抓手,重点围绕村周边主要道路、村内小巷、河沟、田间地头等区域,彻底清除“三堆五垛”、裸露垃圾和卫生死角。

三是抓文明建设提升。阴村通过特色党建助推文明养成,完善“好商量”办法,加强社会治理,推行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开展党工委书记讲党课、美丽乡村建设宣讲,树立典型榜样,以家风带村风、以村风带乡风,让村民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

为构建长效保洁机制,街道财政投入200余万元,新建垃圾处理点12个,配备保洁员80名,为每村购置必要的保洁工具,对辖区缺损绿化树木进行补种,对东山阴、雷村两个示范村进行绿化、美化。同时按照“一个标准、一查到底”的要求,规范建立了每周一抽查,每月一普查的分级分期考核制度,并加强结果运用,严格奖惩。对辖区东南部进行铺设管道、道路建设、修建公厕等基础设施建设;对西北部部进行拆除,整合土地资源,进行新农村改造,提升人居环境水平。

最热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方案(汇总15篇)篇十一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同时,我国农村人居环境状况很不平衡,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还比较突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和农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本地区整治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持续推进,不搞一刀切。确定实施易地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等可不列入整治范围。

示范先行、有序推进。学习借鉴浙江等先行地区经验,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不断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注重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注重乡土味道,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村民主体、激发动力。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序和标准。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和建设管护机制创新,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明确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地方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到20xx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

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二)开展厕所粪污治理。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推进厕所革命。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以及其他环境容量较小地区村庄,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其他地区要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

(四)提升村容村貌。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卫生县城、卫生乡镇等卫生创建工作。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全面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与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鼓励推行多规合一。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应纳入村规民约。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三、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一)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将农村环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评议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深化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主要由农民投工投劳解决,鼓励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

(三)提高农村文明健康意识。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组织作用,鼓励群众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内在自觉要求。

四、强化政策支持。

(一)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地方各级政府要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中央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发行政府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通过发放抵押补充贷款等方式,引导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鼓励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商业银行扩大贷款投放,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建设农村人居环境设施。

(三)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组织高等学校、科研单位、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研发。分类分级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编制村容村貌提升技术导则,开展典型设计,优化技术方案。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选派规划设计等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组织开展企业与县、乡、村对接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和装备需求。

五、扎实有序推进。

(一)编制实施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抓紧编制或修订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省级实施方案要明确本地区目标任务、责任部门、资金筹措方案、农民群众参与机制、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等内容。特别是要对照本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和六大重点任务,以县(市、区、旗)为单位,从实际出发,对具体目标和重点任务作出规划。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前期准备,做好引导群众、建立机制、筹措资金等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要在20xx年3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或修订工作,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核。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并将实施方案中的工作目标、建设任务、体制机制创新等作为督导评估和安排中央投资的重要依据。

(二)开展典型示范。各地区要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践深入开展试点示范,总结并提炼出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的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引导各地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建成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区、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市、区、旗),加强经验总结交流,推动整体提升。

(三)稳步推进整治任务。根据典型示范地区整治进展情况,集中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中央有关部门要适时开展检查、评估和督导,确保整治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在方法技术可行、体制机制完善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财力和工作实际,扩展治理领域,加快整治进度,提升治理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中央部署、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要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监督考核。要强化县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市地级党委和政府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在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项目时,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考虑、同步推进。

(二)加强考核验收督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以本地区实施方案为依据,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以县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相关市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级实施方案及明确的目标任务,定期组织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通报省级政府,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将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中央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强化激励机制,评估督察结果要与中央支持政策直接挂钩。

(三)健全治理标准和法治保障。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技术、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等标准规范。各地区要区分排水方式、排放去向等,分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标准。研究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立法工作,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基本要求、政府责任和村民义务。鼓励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农村垃圾治理条例、乡村清洁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最热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方案(汇总15篇)篇十二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上级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决胜之战的工作要求,构建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常治长效机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是村民主体,社会参与。坚持村民主体地位,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和知名乡友、乡贤共同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形成多方共建、共管、共享的工作机制。

二是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在实现“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清清爽爽”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然条件、经济水平、民风民俗等实际,实行分类指导,对基础条件好、群众积极性高、内生动力强的村组,提高标准,增加建设内容,不搞“一刀切”、不搞“高大上”,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特色亮点村组、屋场。

三是教育引导,培养习惯。采取召开会议、上门劝导、印发宣传手册、制作宣传栏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根治陈规陋习;推行垃圾分类,倡导文明新风,让爱护环境、保护环境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

总体目标:2022年在临湘市考核中保持领先地位,确保万峰村创建湖南省“美丽乡村”成功。

1.推行垃圾分类。按照“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集中、市处理”的管理模式,在3月20日前,羊定线、源定线主干道沿线垃圾池全部拆除,4月10日前各村(社区)主干道沿线垃圾池全部拆除,4月底前全镇所有垃圾池全部拆除,每户安装分类垃圾桶,实行上门收集,2022年所有村(社区)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基本达到全覆盖,将餐饮(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等分类交付处置,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知度和参与率;推广“环境整治奖品超市”模式,实现垃圾回收奖励机制全覆盖。

2.推进厕所革命。一是整改到位:对2019年10月前已埋化粪池逐一登记到位、整改到位,无法整改到位的必须重新安装。二是新建安装:确保2022年市分配的改厕任务如质如期完成。三是公厕建设:在万峰村、韩桥村新建农村公厕,鼓励其他村在人口聚集场所、发展乡村旅游地点等新建农村公厕。

3.加强水源治理。各村(社区)开展黄盖湖、中山湖、定子湖等重要水源保护,以镇域内的河、湖、塘、坝、库、沟、渠等水域为重点,继续清理水域漂浮物,做到无丢弃的病死畜禽、无农业生产废弃物,水质清澈,合理控制水域浮生植物;清理堤岸杂草杂物、生产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等;整治人畜粪污、工业废水向周边水域直排;疏通村组道路两边沟渠,做到无淤泥污水;清理水塘黑臭淤泥、沉底垃圾等,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黑臭水体;天然水域人放天养率达到100%;农户庭院畜禽养殖圈养率达100%。

4.杂乱整理有序。农具、建材、柴草、杂物等摆放整齐,堆放有序;集中治理集镇村各类“蜘蛛网”(网线、电线、光纤等),无私拉乱接等现象;户外广告规范,集中清理全域范围内破旧污损的标语、横幅、广告等,无乱贴乱画;农户衣物晾晒有固定设施,无乱挂乱晒;修缮改造损毁老旧门店标牌,规范统一;整治出店和占道经营现象。

5.绿化美化村庄。对村组主干道、村部、学校、广场等公共区域和庭院等部位进行绿化美化,并种植格桑花或其他花种,形成一道道绿化带和花带,无杂草灌木丛生,因地制宜建设“小三园”(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100人以上的屋场必须建设1处以上公共休闲绿地。美化村容村貌,整治公共空间,不搞大拆大建。有条件的屋场从实际出发,对重点区域、部分屋场实施“穿衣戴帽”,功能提质、形象提升,围栏维护更新;村庄主道硬化、亮化。

6.筹措保洁费用。各村(社区)环境卫生理事会要加强履职,按人平不低于30元/年的标准收取卫生费;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的企业制定“差别化”制定付费标准;同时,各村(社区)要积极自筹资金,广泛发动村民筹资筹劳和乡友乡贤捐资捐助,做到专款专用,定期公布收支情况。

7.抓好规范建房。实施村庄规划全覆盖,将规划执行纳入村规民约。推进“湖湘农民新居工程”,确保农村散户按图建房率达100%。坚持建新拆旧,坚持村民建房适度集中居住原则,严控新开基散户建房。严格坚持村民建房选址标准,遵循建房“四禁止”要求:禁止一户多宅、禁止未批先建、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建房、禁止在山洪地质灾害易发点和影响水工程运行地段建房,执行村民建房“五有、三到场”规定,鼓励群众进行举报,举报一例违规建房,奖励500元。

8.推进移风易俗。继续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制度,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各村(社区)实行红白喜事报告制度,严禁搭台唱戏;完善村级公墓山建设,禁止新增沿路坟墓,深入整治乱埋乱葬,建“活人墓”、“豪华墓”等突出问题,提倡火葬、生态安葬,普通村民(无企业、机关养老保险)主动采取火葬,奖励2000元;按照临办〔2016〕56号文件精神,坚决落实全域禁炮禁塑等“九禁”规定,对于违规销售鞭炮和燃放鞭炮,坚决打击处罚。

9.创建美丽村庄。2022年,力争万峰村省级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创建成功,力争1个村获岳阳市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授牌”,创建1至2个临湘市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

1.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由何卫华任政委,陈云虎任指挥长,王新星任常务副指挥长,权志奎、杨宏军、沈佳琦、黎勇、孟建云等任副指挥长,镇党建办、人居办、农技站、新农办、自然资源所、城建站、财政所、交管站、水管站、民政办、林业站、党政办等单位负责人及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周勇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新农办主任潘炜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办点领导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组长包户责任机制。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担任本辖区内“人居环境整治”指挥长。

2.资金保障。镇财政按照“缩减基数、扩大奖励、加大处罚,不搞普惠制,不搞平均分配”的原则,按人平30元的标准(20元保底分配到村,其余作浮动奖励资金),统筹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工作经费并预算到村。

3.宣传造势。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提升群众卫生意识,更新制作宣传栏、宣传窗、评比栏,及时总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经验。

4.完善机制。健全村级卫生协会管理制度,落实农户“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制度,加强保洁员队伍建设管理,按总人口千分之二比例配备,做到时时保洁,日日清运,实行镇村双重管理考核,所有保洁员选聘要办点领导审核把关,再签订聘用合同,并备份交镇人居办存档。在市、镇明查暗访中,发现1个问题分别扣除该片区保洁员100元、50元工资,对于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及时解聘该保洁员,罚款交由镇财政入账。

5.严格考核。一是考核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全镇综合绩效考评内容,成立镇专项督查考核小组,由王新星任组长,权志奎、杨宏军、黎勇、孟建云任副组长,周勇、王力、潘炜、周佳、甘意修、陈勇、陈子龙、各村(社区)分管环境整治干部为成员,采取“明查暗访、平时督查、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中旬暗访1次,下旬交叉检查,暗访与交叉检查分别按30%和70%比例计入月成绩上榜公示;每月成绩×30%汇总作为季度考核依据;一、二季度得分合成半年度成绩考核,每季度成绩×25%汇总作全年成绩。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实行“月通报、月打分、季排名、季讲评”,在全镇推行“镇评村、村评组、组评户”的三级考评机制。二是奖惩方案。对各村(社区)每季度排前一、二、三名的,分别奖励1万元、8000元、6000元,同时设立一至两名进步奖,每个进步奖相比于上季度要进步3个名次以上,每名奖励4000元。每季度倒数一、二名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要在讲评会上作表态发言,并罚款2000元、1000元;对连续两个季度排名倒数第一的村(社区),镇纪委启动工作问责。对村(社区)实行半年考核制度,在市排名前10名的村(社区),市财政对每个村奖励5万元。三是一岗双责。办点领导干部与各村(社区)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一同考核,每季排名前一、二、三名村(社区)的办点干部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获得进步奖的村(社区)办点干部奖励200元,在讲评会上兑现。半年度成绩排名倒数一、二名村(社区)的办点领导罚款300元、200元,办点干部罚款200元、100元,罚款在工资中扣除,交财政入账。村(社区)全年成绩作为办点领导干部的年终目标管理评优评先依据之一。四是创建奖励。继续实行美丽乡村创建奖励制度,成功创建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创建村”,市财政每个奖励50万元;成功创建岳阳市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创建村”,市财政每个奖励40万元;岳阳市“美丽屋场”授牌4个,市财政每个奖励5万元;临湘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市财政每个奖励20万元;年终评选临湘市级“美丽屋场”30个,市财政每个奖励2万元。已获临湘市级以上奖励的村(社区),不再参与季度奖评,奖励名额依次递进。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要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的安排部署,为深入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全面提升我镇农村村容村貌和卫生环境水平,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全镇33个行政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成立专班、多方参与。坚持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成立以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专班,分管领导为“一线总指挥”,各服务区主力配合,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村为单位、农民主体。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立足本地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科学确定重点任务、治理模式和技术,合理设定行动目标,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特殊贫困村和规划拆迁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稳扎稳打、渐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整治环境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创新机制、长效运行。结合各村实际,创新环境整治工作方式方法,将环境卫生整治纳入村规民约,学习借鉴菏泽市单县刘土城村“三位一体”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等外地经验做法,推动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清洁行动长效机制。

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切、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以“三清一改”为重点,全面清理村内生活垃圾、塘沟、私搭乱建、残垣断壁、畜禽养殖粪污、秸秆农业生产废弃物等影响村容村貌的问题。

(一)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

(二)清理村内塘沟。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三)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村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

(四)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

各村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中,要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进展不平衡、内生动力激发不够、长效机制尚未形成、资金投入缺口较大、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等实际开展“自选动作”,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实施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美化,科学利用农村闲置房屋等其他相关工作,推动村庄清洁行动与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集中力量从面上提升全镇农村卫生环境水平。

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保持村居卫生环境更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各村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主动入位、主动对标,因地制宜借鉴吸收成功经验做法,制定任务书,落实路线图,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实施。

(一)广泛宣传。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广泛宣传、群策群力,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热潮。上下联动、扩大声势,推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不断改进的良好氛围。编印群众喜闻乐见、特色鲜明的宣传标语,让村庄清洁行动深入人心。

(二)明确标准。根据村庄现状实际,明确村庄清洁行动目标任务和整治标准。主要通过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等形式解决脏乱差问题,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标准。各镇街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内容更为丰富的整治活动,达到环境改善、美丽宜居等标准。

(三)集中整治。坚持问题导向,镇专班要对辖区内卫生环境状况进行全面排查,找清影响村容村貌的各类问题,列出问题清单。一是对排查的各类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指定专人靠上集中清理整改。对于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清理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清理整改的,要制定下步整改计划,力争尽快整改到位。二是要抓住春节、五一、十一等关键时间节点,以“三清一改”为重点,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节战役、春季战役、夏季战役、秋冬季战役,对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四)持续推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提升村容村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既是当前工作,也是长期性任务,要针对突出问题,结合当地实际和民俗特点,由易到难,有序安排,扎实推动,促进村庄清洁工作常态化。鼓励对推进工作较好、完成质量较高的村庄,给予适当奖励。

(五)示范带动。以开展“清洁村庄”创建为抓手,挖掘树立一批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先进典型,创建一批省级、市级、县级“清洁村庄”示范村,按照评估细则全面整治,以点带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就是抓发展、抓经济的观念,充分认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是群众的民心工程,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创新机制、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按照要求,集中进行城乡环境改造,容貌整治和村庄、庭院美化等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治理“五乱”,即: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垃圾乱扔、广告乱贴、农房乱建的现象,落实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基本达到“八好”,即:垃圾解决好、污水处理好、环境美化好、广告管理好、车辆停放好、占道经营整治好、门前三包落实好、卫生习惯培养好。农村达到“四好”,即:垃圾解决好、污水处理好、环境美化好、卫生习惯培养好的标准。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的建设,提升城乡居民素质,营造城乡环境优美、生态良好、风貌协调、庭院美化、村容整洁、民风文明的新气象。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以统筹城乡发展、造福农村居民为出发点,以全乡9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和长效治理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模式,为全面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奠定基础。

(一)、突出示范村示范点建设。

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活动,抓好规范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形象,加强清扫保洁、设施设备以及日常管理,全面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农村文明素质和道德修养。达到农村环境“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形成农村容貌整洁、人居环境改善、农村管理有序、农村品质提升、发展环境优化、村民素质提高的良好局面。同时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指导沼气建设,进行农村改厨、改厕、改水、改圈工作,搞好庭院美化建设工程,加强农村畜禽圈舍改造和畜禽粪便的无害处理。实现农产品质量无公害化,田园清洁化的目标。达到农村环境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农村人居环境和容貌明显改善。

(二)、居民行为规范工程:大力加强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各种主题活动,着力使广大城乡居民法制意识、公德意识、环保意识、卫生意识进一步得到增强。

(三)建设秩序规范工程:对违背规则和土地法律法规的城乡建设行为进行排查、清理。建立集乡规划、新村建设规划和建设监督管理机制,使集乡、村庄建设秩序明显规范。

(四)长效机制建设。

1、稳定保洁队伍。

20xx年我乡各村组建乡保洁队伍,主要负责对全村垃圾清运工作等。20xx年我乡将对保洁队伍进行集中培训,引入现代的管理机制,同时在能力范围内考虑一定的福利待遇,做到留的住人,保持保洁队伍的稳定。

2、美化村庄庭院。

一是在农村,结合新农村建设的相关要求,重点抓好“四清”中的“清污水、清污泥、清垃圾、清畜粪”工作。二是开展农村建筑风貌特色美化,重点抓好配套的“改水、改厕、改厨、改灶、改圈”工作。三是庭院美化绿化,重点治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四是抓好居民改变成规陋习的宣传,重点以治理“床上被子乱、脏衣脏裤成堆、屋内堆尿灰、床下放夜壶、臭气熏天”现象,改变不良陋习。五是提升全民素质,广泛开展养成良好公共行为的教育和实践活动,营造个人讲卫生、人人参与环境治理的氛围,在全民中形成“讲卫生、懂礼仪、有修养”的良好风尚。六是广泛开展“文明卫生家庭”、“文明卫生单位”、“文明卫生村组”、“文明卫生院坝”的创建活动。七是积极开展舆论监督,对违背文明卫生和公民道德的错误言行和丑陋现象进行批评和引。

(一)组织保障:一是建立和完善乡、村、组三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环境综合治理的社会作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二是实行领导包段、包片,干部包组包户的工作责任。三是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从我做起,带动一片,党员干部齐动手,影响推进全面。

(二)经费投入保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所需资金主要靠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投入及补助资金和乡财政统适当解决。

最热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方案(汇总15篇)篇十三

为更好提高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创造美丽宜居生活环境,切实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汶上县扎实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为保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镇街迅速行动,召开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县会议精神,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安排部署。

大力开展村内外路域环境及散落秸秆整治清理活动,充分发挥保洁员与公益岗人员作用,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成立4个派驻帮扶指导组,采取“村村到”的方式深入到各镇村,对农村户厕问题、“四大堆”、路域环境问题、卫生死角、乱贴乱画、管护缺位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确保问题发现一处、整治一处。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只有全民参与、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才能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意识普遍增强”的`目标,才能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共同建设美好舒适的幸福家园。

最热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方案(汇总15篇)篇十四

按照省委“精准脱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确定我县2017年全面脱贫的要求,7月15日第16次县委常委会明确决定:把扶贫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县中心工作,作为总抓手来推动其它各项工作。围绕实施“1347”扶贫攻坚战略,从7月15日以后全县扶贫攻坚工作紧锣密鼓地开展,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成立了扶贫攻坚工作机构和工作专班。成立了团风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成立团风县扶贫攻坚指挥部,下设指挥部办公室,由副书记蔡伟兼任办公室主任,副县长段文俊等兼任副主任。下设产业扶贫、搬迁扶贫、政策兜底扶贫、社会扶贫四个工作专班和综合协调、宣传报道、业务指导、督查组、考核组五个工作组,同时要求各乡镇相应成立扶贫攻坚指挥部,成立扶贫攻坚工作机构和工作专班,设立乡镇扶贫办,工作人员增加到3名,专职专干。

二是制订了全县扶贫攻坚计划。围绕2017年全面“脱贫摘帽”的奋斗目标,科学制订全县三年脱贫工作规划,细化路线图,明确时间表,县里脱贫规划为“1347”工程,即横下一条心、利用3年时间、通过四个一批方法,完成7万人脱贫。计划20xx年脱贫10个贫困村、28174名贫困人口,20xx年脱贫33个贫困村、21234名贫困人口,2017年脱贫29个贫困村、21243名贫困人口。现已将贫困村脱贫计划落实到村,贫困户脱贫计划已下达到乡镇村,村级正在落实到贫困户。

三是选派了驻村帮扶工作队。7月31日,我们按照“硬抽人、抽硬人”的要求,精心选派了292个驻村扶贫工作队和98个重点村、后进村、难点村第一书记,并动员45家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村企共建,做到了“五个全覆盖”,即全县所有村扶贫工作队全覆盖,贫困村、后进村和难点村派驻第一书记全覆盖,县领导联系乡镇包重点村全覆盖,县直单位参与精准扶贫全覆盖,重点民营企业联系重点村全覆盖。该项工作得到了省委办公厅的肯定,见《督办通报》第25期。7月31日上午,县委召开了千人动员大会进行动员,并举办了业务培训。当天下午,800余名工作队员全部进村入户开展工作。目前,工作队基本完成贫困户识别、复核、确认工作。

四是进行了扶贫工作现场推进和督办。8月24日,县委书记刘应文在马曹庙镇主持召开了全县精准扶贫现场推进会,会议参观了马曹庙精准扶贫工作现场,传达了全市精准扶贫现场会精神,各乡镇党委书记分别就各自的精准扶贫工作进行了表态发言。会后,各乡镇分别召开了县直机关、各村支部书记、县驻村第一书记、县驻村工作队队长、联络组长参加的精准扶贫动员大会,围绕“四个一批”及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个时间节点进行了具体安排。9月2日,攻坚办再次组织5个督查组对全县驻村工作队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办。

五是召开了县委县政府高规格会议。8月21日和8月26日分别召开2次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精准扶贫相关工作。8月28日召开了县委四届九次(扩大)会议,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会上县委县政府与乡镇党委、政府签订了脱贫攻坚任务军令状,县扶贫攻坚办公室与扶贫工作队签订了“驻村帮扶责任书”。这次会议从思想上进行了誓师动员,从工作上进行了督促落实,引导和推动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坚定信心和决心,强化责任和担当,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扶贫攻坚上,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开展精准扶贫上,把干部精力集中到帮助群众脱贫上。

六是拟定了相关政策支撑文件。除了出台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之外,拟定了《关于推进产业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团风县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团风县精准识别贫困人口工作方案》、《团风县精准扶贫时间表和路线图》等相关政策文件,还有几个文件正在积极拟办修订之中,准备近期出台。

七是创办了小额信贷扶贫试点。县扶贫办与县农商行联合创办扶贫小额信贷试点,通过市场手段运作扶贫开发,利用有限的扶贫资金撬动信贷资金,拉动社会资金,解决贫困户借款难的问题,创新了市场主体帮带贫困户利益联接机制。7月23日全市扶贫小额信贷创新工作现场会在我县召开,肯定了我县扶贫小额信贷“12345”扶贫模式(即搭建“一个信贷平台”,突出贫困人口和市场主体“两个主体”,严格评级授信、项目推荐、贷款发放“三个步骤”,确保指标落实、项目直扶、帮扶带动、验收考核“四个到户”,打造瞄准特困群体、落实特惠政策、形成扶贫合力、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壮大特色产业等“五项特色”)。目前这项媒体宣传的“金融扶贫团风样板”工程,已向282户发放贷款3220万元,落实帮扶贫困户315户、1812人。

八是开展了扶贫攻坚的密集调研。县“四大家”领导分别带队到各自的扶贫联系点开展精准扶贫调研,通过走访座谈、解剖典型等方式,认真听取群众脱贫的愿望和想法,总结探索精准扶贫新模式,进一步摸清贫困底数、理清扶贫思路、完善脱贫举措。同时,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县卫计局、民政局、扶贫办等部门分别对因病致贫人口、农村低保(五保)人口、扶贫移民搬迁对象等进行专题调研,为制定完善精准扶贫规划和政策体系提供有益参考。同时认真准备接待,圆满完成了省市各级领导对我县精准扶贫工作的调研任务,其中省委领导傅德辉常委对我县精准扶贫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九是正在开展各种精准扶贫示范点建设。1、扶贫搬迁示范点城投公司率先已争取到6.3亿元农发贷款,计划县级办6个示范点,每个乡镇办1-2个示范点,然后全面推开;2、办产业扶贫示范点和市场主体帮带贫困户示范点;3、培训转移贫困户劳动力示范点;4、电商扶贫示范点。各示范点创建工作由指挥部下设工作专班和牵头单位以及各乡镇具体负责落实。

前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各乡镇各部门之间相比,有的乡镇和部门领导认识高、动作快、效果好,有的重视程度不够,有的工作专班和牵头单位没有进入工作状态,没有尽到工作职责和牵头之责,导致工作被动滞后。二是工作推进速度不快。相比兄弟县市罗田来说,我们工作总体推进速度稍缓,没有掀起扶贫攻坚的高潮态势,没有真正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三是工作成效不明显。相比上级领导的要求和贫困群众的需求,工作成效不很明显,工作特色不突出。

一是落实干部职工结对帮扶贫困户。全县贫困户重新精准识别完成后,要落实全县各级干部职工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并实行包保责任制。在分类锁定贫困对象后,要依据贫困户家庭情况、资源禀赋、身体状况、技能条件,按照“一户一法”的办法因户施策,制定“六个一”精准脱贫计划:一户一个脱贫计划,一户一个发展项目,一户一种致富技能,一户一个包扶干部,一户一个脱贫时间,一户一个帮扶措施,建立精准帮扶台账。

二是落实市场主体帮扶机制。目前正在调查摸底全县市场主体的情况,落实市场主体帮扶机制,积极推动产业扶贫,方式主要为以下五种:一是龙头企业+贫困户,二是专业合作社+贫困户,三是家庭农场+贫困户,四是专业大户+贫困户,五是电商平台+贫困户。

三是层层落实减贫计划。各乡镇的减贫计划要到村到户到人到年度。工作要做到落实“三化”:1、落实信息化。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联网贫困信息大数据平台,逐户分析致贫原因,逐条录入指标信息,逐类制定帮扶方案,全方位帮扶,全过程监督。2、落实清单化。逐村逐户制定脱贫计划,建立脱贫“任务清单”,制定帮扶“责任清单”,形成核查“进展清单”,明确“问题清单”,实行跟踪销号管理。3、落实图表化。制作精准扶贫工作手册,乡镇、村绘制精准扶贫路线图和产业发展规划图及时间表。

四是建立八个方面的政策支撑体系。由各牵头单位负责制定七个政策支撑文件,一是产业扶贫方案(县农业局),二是搬迁扶贫方案(县住建局),三是医疗救助扶贫方案(县卫计局),四是教育助学扶贫方案(县教育局),五是培训就业扶贫方案(县人社局),六是民政兜底扶贫方案(县民政局),七是整合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县财政局)。另外承担村级道路、安全饮水、危房改造、电力保障等十项重点工作的部门要分别制定各自的行业精准扶贫工作方案。

五是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按照四个一批的措施,加大扶贫工作推进力度。一要尽快制定政策支撑体系,通过政策的引导来推进工作;二要继续办点示范,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典型引路的作用,要培育和建立一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工作。三要全面推开,重点突出推进产业扶贫和搬迁扶贫两项重点工作。

六是加大资金整合力度。以精准扶贫为引领,彻底打破“撒胡椒面”和“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的困局,化零钱为整钱,集中财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用精准扶贫规划为引导,以重点项目为主导,制定明晰统筹资金的来源渠道、使用平台、资金额度、内容进度、责任单位等,做到内容明确具体、资金流向清楚、责任分工明确。建立“以县为主体、省级支持配合,以财政资金为主体、引导金融和社会资金参与”的资金整合机制,合力推动精准脱贫。

七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对下加强氛围营造,对上加强联络沟通。充分发挥新闻宣传部门,牢牢把握精准扶贫舆论导向,全方位、多层次、广角度地宣传报道我县精准扶贫政策、先进典型等方面情况,激发和调动全社会参与精准扶贫的热情和积极性。积极引导社会扶贫,探索老板捐资扶贫、能人带动扶贫、大户帮助扶贫、招商引资扶贫、部门结对扶贫、合作组织服务扶贫等“六大”社会扶贫模式,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参与的大扶贫格局。

最热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方案(汇总15篇)篇十五

为全面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攻坚战”、“持久战”,近日,碁山镇按照“以点带面、以点串线、连线成片”的原则,统筹党员、群众、志愿者等各方力量,围绕三堆清理、危建拆除、提质增绿等重点方面,认真夯实举措、细化措施,用三个“坚持”抓紧、抓牢、抓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断刷新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颜值”。

坚持干群联动,树立整治攻坚“一盘棋”思想。先后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题党委(扩大)会议、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动员大会,研究制定《清理全域三大堆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在全镇广大干部群众中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推动党建引领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度融合,做到支部领着干、党员争着干、村民跟着干,形成环境治理争优创先的良好氛围。活动期间,全镇共出动机械500余台次,上阵人力6000余人,清理“三大堆”和房前屋后卫生死角2600余处,拆除残垣断壁、私搭乱建、危房建筑88处,清理小广告3000余处。

坚持提质增绿,打造美丽乡村“一片绿”格局。面对地域广村庄多、基础条件差的难题,镇党委、政府结合污水处理、库区移民等项目工程,不断整合资源,撬动社会资金注入,全力提升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60万元,硬化村内破损道路3000平米,沥青罩面村内道路10公里;投入资金200余万元,因村制宜对全镇86个村实行绿化全覆盖;投资320万元,完成4个村污水管网建设及22个村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对8个村实施文化墙面改造,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坚持督促检查,建立长效管护“一张网”机制。建立由村三职干部、党员、公益岗、保洁员组成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小组,逐村划分整治网格,通过“网格管理、定人定责、区域到人、层层落实”的.模式,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同时,充分发挥镇纪委、村镇办监督职能,对开展情况进行周通报日调度,利用“周一点兵”会、每月乡村振兴“擂台赛”契机,让先进村上台谈经验、谈做法,让开展不利的村上台谈不足、谈打算,通过看现场、听汇报、做点评、找差距的形式,持续抓好问题整改,以点带面推动全镇整治效果。

下一步,碁山镇将继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走深走实,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进整治常态化、长效化,切实让人居环境由“一时美”变为“时时美”,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为村民营造一个文明、和谐、温馨、整洁的人居生活环境,彰显新农村人居环境的“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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