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精选5篇)

时间:2023-10-07 作者:雨中梧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精选5篇)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我们应该重视方案的制定和执行,不断提升方案制定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和机遇。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篇一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农村生活垃圾废弃物管理指南(一)为深入推进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水平,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运行和监管工作,进一步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农村生活垃圾废弃物管理指南(一)

为深入推进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水平,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运行和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改善民生,保护环境原则。围绕改善和提高我镇城乡人居生活环境质量、削减生活垃圾污染、保护环境,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的收运和处理工作,努力构建和谐农村;城乡统筹、技术合理、能力充足、环保达标;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二)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原则。各村(社区)垃圾处理处置设施由镇治理办结合人口聚集程度、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生活垃圾成分和性质,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地建设具有污染防治措施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要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逐步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和垃圾资源再利用。

二、分类

农村生活垃圾分四类进行处理:一是厨余垃圾、泥土尘灰、植物枝叶等可堆肥垃圾,如:剩菜、剩饭、菜叶、果皮、蛋壳、茶渣、骨、餐巾纸、面巾纸、尘土灰、植物枝叶采用生物堆肥的方式集中处理;二是金属、塑料、玻璃、废纸等可回收垃圾,如废铁、废铜、废有色金属、饮料瓶、碎玻璃、废报纸、纸箱、废纸、废旧家电等可进入废品回收环节,作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三是建筑垃圾,如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砖头、渣土、弃土、弃料、淤泥等废弃物,送至指定地方填埋处理;四是废旧织物等不可回收、不能堆肥的垃圾,如废旧衣物、尼龙织物、皮革、废电池、农药瓶、塑料袋等进入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

1/5三、处理方式

(一)交通便利通水泥路、油路的村(社区),生活垃圾采用;户定点、组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方式进行处理。

1、户定点;户粗分;户初次处理。村民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对生活垃圾进行粗分类,将堆肥垃圾进行生物堆肥或生态循环处理,将建筑垃圾进行就近填埋处理,将可回收垃圾收集变卖,将不可回收垃圾送至垃圾收集池集中处理。

2、组细分;组收集。组上保洁员将定点垃圾收集池的垃圾转运至垃圾生态处理池进行细分类,生态化处理,再次减量,可回收垃圾变卖收入作为保洁员额外报酬收入,并负责组上的日常保洁工作。

3、村收集;运镇上。各行政村保洁员将组上垃圾生态处理池无法生态处理的垃圾收集转运至镇上的垃圾中转站。

4、镇转运。镇对垃圾中转站内生活垃圾转运至垃圾填埋场按无害化,规范集中填埋处理

5、县处理。县上实行统一、统一要求、统一监管,确保垃圾按无害化,规范化填埋处理。

(二)交通不便、位置偏远的村组的生活垃圾采用;户定点、组分类、村处理、镇监管、县检查;的方式进行处理。

1、户定点;户粗;户初次处理。村民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对生活垃圾进行粗分类,将堆肥垃圾进行生物堆肥或生态循环处理,将建筑垃圾进行就近填埋处理,将可回收垃圾收集变卖,将不可回收垃圾送至垃圾收集池集中处理。

2、组细分;组收集。组上保洁员将定点垃圾收集池的垃圾转运至垃圾生态处理池进行细分类,生态化处理,再次减量,可回收垃圾变卖收入作为保洁员额外报酬收入。

2/53、村处理。以村组为单位,因地制宜,在不污染饮用水源、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的地方建设简易垃圾填埋坑,对村保洁人员收集转运的垃圾进行集中填埋处理。

4、镇监管。镇负责监管自行处理的村庄是否结合堆肥、生态循环处理等方式对生活垃圾进行减量处理,同时加强对村上垃圾填埋工作的指导,确保生活垃圾按无害化处理的要求进行填埋处理。

5、县检查。县环保局、县城管办不定期对自行处理的村庄开展检查,确保生活垃圾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填埋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根据;布局合理、方便群众、便于转运;的原则,建设分类、收集、处理的垃圾设施。

1、垃圾收集池建设。5-10户农户集中居住区域修建垃圾收集池,原则上每个集中居住区域或院落建设1个垃圾收集池,要求方便群众、坚固耐用。

2、垃圾生态处理池建设。在交通方便的地方修建封闭的垃圾生态处理池,原则上1个村民小组建设1个垃圾生态处理池,要求布局合理,转运方便,垃圾能分类堆放,同时防止因堆肥产生的气味影响周边居民。

3、垃圾中转站建设。将生活垃圾转运至县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的乡镇要建设1个垃圾中转站,要求布局合理、方便转运,同时考虑卫生防护距离和污水排放的问题。

4、已建垃圾池(库)。镇负责对已修建的垃圾池(库)进行改造,以达到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功能;对公路沿线已修建有破损的垃圾池(库)进行维修加固处理;对主要交通干线的垃圾池(库)进行贴砖美化。

(二)健全环卫队伍

根据垃圾收集、分类、处理方式,作业时间等因素,配置相应人员和运载工具,有序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和生态处置工作,3/51、组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队伍。镇治理办主要负责全镇环境卫生检查,监督相关人员落实保洁工作。

2、配齐村组保洁人员。充分遵循村民自治原则,由村民小组聘请保洁员,支付劳动报酬(可优先考虑村、社长和农村低保人员,补助为每人每月150元/月)。原则上1个组设置1名保洁人员,将垃圾收集池垃圾转运到组上垃圾生态处理池分类处理,每月清运5次以上。同时负责村、组道路沿线和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扫保洁工作。原则上1个村设2名保洁员,村保洁员负责将组上垃圾生态处理池的不可回收垃圾转运到镇的垃圾中转站。镇对村、组保洁人员实行月督查、月考核制度。

(三)经费保障

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卫人员经费实行;乡镇投入一点,县财政补助一点、村民自筹一点,企业赞助一点,社会捐赠一点;的方式多方筹措。鼓励村民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常住人口每人每月1元钱筹集(五保户、低保户免收),充分调动农村居民参与环境治理、保护环境的意识,筹集资金由村上统一管理,镇监管,定期公布资金使用明细。

充分发挥优势,创新宣传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宣传平台,开展新公民文明素质培训,宣传教育群众学习文化礼仪知识,改变生活陋习,提升公民综合素质;强化公民的环境意识培训,改变垃圾乱倒乱扔乱堆、杂物乱放的不良习惯,提高自觉参与改善自身环境卫生意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行动的各项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人。

(二)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能彻底改变我镇垃圾乱倒、乱扔、乱堆的现象,同时也能减少因生活垃圾带来的环境污染,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是一项造福百姓的;民心工程;,要想发挥好生活垃圾处理的作用,首先就需要群众的4/5广泛参与,要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导向作用,营造出强大的舆论声势,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并在参与中不断提高文明卫生素质,让群众真正体会到;我参与、我支持、我受益。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是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由镇牵头,镇机关各部门密切配合,要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时整改并跟踪整改结果。同时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行动中组织有力、措施得当、成效显著的村(社区)、部门予以表彰,对行动迟缓,效率低下,整改不力的村(社区)、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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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篇二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全力做好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总体要求,以统筹城乡发展、造福农民群众为出发点,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长效治理为目标,加大投入、健全机制、发动群众、科学施策,形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提升乡村文明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建设清洁卫生的宜居环境和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一是政府主导,依靠群众。各乡(镇)、街要切实承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职责,做好规划编制、资金投入、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工作。发挥群众主动性,尊重群众意愿,明确村民责任和义务,共同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美好家园。二是因地制宜,科学治理。各乡(镇)、街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和自然条件,科学确定不同区域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和处理模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三是全面治理,注重长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要全面推进,不留死角,坚决防止搞形象工程、做表面文章。要一抓到底,逐步建立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治理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三)目标任务

全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回收利用,按照“一年全面铺开、两年提前验收、四年完善巩固”的工作步骤,20xx年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加快建设镇、村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构建农村环卫队伍,建立和完善镇村环卫一体化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力争用两年时间,到20xx年末,全市村庄的生活垃圾基本得到有效处理,特别是公路、铁路、江河沿线,集镇街区,村庄路旁,河边桥头,坑塘沟渠等重点区域,要实现垃圾治理全覆盖。到20xx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得到全面有效治理,实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的“五有目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

各乡(镇)、街要科学编制镇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及年度工作方案。专项规划要符合镇域村镇体系规划,要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村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处理、美丽乡村建设等规划相协调。重点是确定垃圾处理目标及技术路线,选择合适的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和处理工艺,科学确定各类设施设备的布局、用地、规模和数量;明确各阶段治理工作重点,分年度确定各项建设内容,测算建设运行经费,落实责任和保障措施。

(二)建立村镇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

按照管干分离原则,实现市级环卫管理职能向乡(镇)级延伸,尽快建立由乡(镇)统一管理的村镇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和保洁队伍。每个乡(镇)、街要安排专人负责区域内生活垃圾治理的操作指导及督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可按服务人口3‰左右的标准配备保洁人员,工资及经费由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优先从低收入农户和低保户中聘用责任心强、有劳动能力的人员,为村庄配备环卫协管员或者保洁员,组建稳定的农村保洁队伍。原则上每个自然屯应至少配备1名保洁员,并明确其在垃圾收集、村庄保洁、资源回收、宣传监督等方面的职责。同时可通过修订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推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处理

农村生活垃圾根据成分和处理方式的不同,实行分类后就地减量处理。厨余、果皮、植物枝叶等可降解的有机垃圾,应就近堆肥,或利用农村沼气设施与畜禽粪便以及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合并处理,发展生物质能源;灰土、建筑废弃物等无机垃圾,应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废纸、塑料、玻璃、金属、破布等可再生利用垃圾,应尽可能回收;易对环境造成污染、不可降解的毒性垃圾,应单独收集,送德佳垃圾生活发电厂或按有关规定处理。重点引导农户参与干湿分类,让易降解的厨余垃圾堆肥返田,一般垃圾进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建筑垃圾和毒性垃圾不得进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

(四)科学确定收运模式和处理方式

根据垃圾处理设施的服务范围以及村庄分布、道路交通、社会经济等因素,科学选择并努力探索适宜本地的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模式和工艺。优先利用镇区设施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必要时可就地就近跨越行政区运送、处理。镇区周边的村庄可统一纳入镇区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处理;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村庄,可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方式处理;居住分散且交通不便的村庄,尽量就近减量、无害处理,避免二次污染,不具备处理条件的应妥善储存、定期外运处理;偏远地区或转运距离较远的乡(镇),可以通过采取符合环保要求的填埋、焚烧等方式在乡(镇)就地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五)加快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重点抓好村屯垃圾收集点、乡(镇)垃圾转运站、城镇现有处理设施以及农村废旧物品回收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原则上平均每10户应配备1组容积不低于30升的便于分类的垃圾箱,所有行政村、自然屯都应建设至少一处占地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的密闭式垃圾收集点,并配备收运车辆。每个乡(镇)、街都应按50㎡/万人的规模建设至少1处垃圾转运站,在满足清运要求的前提下,相邻乡(镇)、街可共建共享。各乡(镇)、街应抓紧对超出处理能力和没有达到处理标准的垃圾处理厂进行改造升级,确保达到处理标准和要求。逐步提高转运设施及环卫机具的卫生水平,普及密闭运输车辆,有条件的应配置压缩式运输车,解决垃圾收运过程中的脏、臭、漏、洒等问题。健全农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快废旧物品回收站建设和产业化发展,方便农村回收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再生资源。

(六)开展专题整治行动

以乡(镇)、街为单位,每年春、秋两季,在所有村屯开展大规模的环境卫生专题整治行动,彻底清理存量生活垃圾,清除卫生死角。道路两侧、排水沟渠、饮用水源地等区域的存量生活垃圾要彻底清理并转运到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清理后的区域要及时绿化并配备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巩固工作成果。同时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禁止镇域垃圾向村屯转移。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篇三

20xx年,扩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能力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100%,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依靠群众。落实办事处主体责任,切实承担农村垃圾治理的职责,做好规划编制、资金投入、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工作。发挥群众主动性,尊重群众意愿,明确村民责任和义务,共同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美好家园。

(二)齐抓共管,统筹推进。形成分工明确、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协同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各项工作,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投入。

(三)因地制宜,科学治理。结合乡村规划,编制布局合理的环卫设施建设规划,纳入街道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成果,科学选择适合本地特点的经济适用、简便易行分类处理模式,有效处置农村生活垃圾,推进农村有机易腐垃圾就地生态处理。

三、主要内容

(一)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标准

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农户源头按湿垃圾(易腐垃圾、厨余垃圾)和干垃圾(其它垃圾)“两分法”进行分类。村街道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易腐垃圾、厨余垃圾)、干垃圾(其它垃圾)和炉渣建筑垃圾“4+1”分类法进行分类。

1、可回收物

主要包括废纸类、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和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可回收物投入蓝色垃圾桶。

2、有害垃圾

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有害垃圾投入红色垃圾收集箱(桶)。

3、湿垃圾

即易腐垃圾、厨余垃圾,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包括食物残渣、菜根、菜叶,动物蹄、角、瓜皮、果屑、蛋壳、鱼鳞、蛋壳、毛发、植物枝干、树叶、杂草、动物尸体、牲畜粪便等废弃物。湿垃圾(易腐垃圾、厨余垃圾)投入绿色垃圾桶。

4、干垃圾

即其它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包括卫生纸、纸巾、烟头、海鲜贝壳类等废弃物。干垃圾(其它垃圾)投入灰色垃圾桶。

炉渣、陶瓷及渣土、砖瓦等建筑垃圾。不能投入干垃圾(其他垃圾)桶,要单独投放至村委指定的集中堆放点。集中堆放点要设置标识。

(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基本要求

1、农户先按“两分法”即“湿垃圾(易腐垃圾、厨余垃圾)和干垃圾(其它垃圾)”进行源头分类,炉渣、陶瓷及渣土、砖瓦等建筑垃圾单独投放。

2、农户自行将垃圾分类投放至村分类收集点(分类收集房),其中可回收物投入蓝色垃圾桶,湿垃圾(易腐垃圾、厨余垃圾)投入绿色垃圾桶,干垃圾(其它垃圾)投入灰色垃圾桶,有害垃圾投入红色垃圾收集箱(桶);或者由村保洁员(或分拣员)负责将垃圾分类收运至村分拣站(分类收集房)。

(三)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方式

1、可回收物处置。可由农户自主分拣交售,也可以村或社区集中处理点为单位,与废旧品回收公司合作,及时回收处置。

2、有害垃圾处置。村设立有害垃圾收集箱(点),单独收集存放,集中收运进行统一处置。

3、湿垃圾(易腐垃圾、厨余垃圾)处置。采取机器制肥、太阳能沤肥房、微生物发酵和低温热解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就地处理,或运到指定地点进行焚烧、填埋等无害化处理。

4、干垃圾(其它垃圾)处置。按原有垃圾处理体系和模式,进行焚烧、填埋或资源化处理。

5、沙发、床垫、家具等大件垃圾。实行分流收集,拆解、破碎、分类处理。

6、炉渣、陶瓷及渣土、砖瓦等建筑垃圾。以村为单位就地集中处置或进行资源化利用。

(四)设施配备

垃圾分类收集车。统一配置压缩式垃圾收运车,每个垃圾分类收集车放置2-4个240升的垃圾桶,分别用于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的收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的党建引领,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考核内容,制定实施计划、工作措施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相关村社区、站所室参与、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的工作机制。

(二)保障资金投入。建立专项资金保障机制,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费用纳入财政预算。通过“一事一议”收取各村垃圾处理费。同时鼓励社会帮扶、捐资助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三)动员群众参与。大力开展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垃圾分类的要求、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激发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强化考核督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镇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列入村社区年终考核。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篇四

为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根据省、市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切实提高农村环境卫生质量,加快我镇生态镇建设步伐。

(一)源头减少、资源化利用的原则。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的产生,减低垃圾处理压力,实现垃圾资源再利用。

(二)政府主导、村民主体、社会参与原则。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减量应坚持政府整体规划指导, 农户自行分类为主, 农村保洁员分类收集为辅, 鼓励市场参与的原则。

(三)统一规划, 因地制宜原则。村社负责指导实施本区域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统一管理工作。结合人口 聚集程度、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生活垃圾成分、 性质与情况,因地制宜组织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具体实施工作。

(四)突出重点、逐步推进的原则。选择一批环境综合

整治示范村和优秀村作为试点,积极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减量和处理利用,逐步探索和推广符合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利用的工作模式。

按照“一年试点启动、两年成熟运作、三年全面推开”的目标和思路,逐步在全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促进全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不断提升村民参与垃圾分类和减少垃圾排放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完善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设施设备,从源头减少垃圾量的产生,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建立完善的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及处理的长效管理机制,最终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全面落实。

(一)到 2018年10月底,制定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实施方案,明确今后三年工作任务和目标,并选取试点村进行垃圾分类减量工作。

(二)到 2018年11月底,建成有示范作用的农村垃圾分类试点行政村1个。

(三)到2019年底,完善试点村分类减量设施建设,

初步构建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及管理机制。

(四)到 2020 年底,垃圾分类处理试点行政村不少于4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40%。不断加大农村分类减量设施设备投入,分类收集体系进一步完善,相关产业配套网络及资源回收网络初步建成,节能环保技术得到进一步推广。

(五)到2020年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50%。

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健康成熟运作。

全镇农村范围内的农村生活垃圾(主要指农户),均实行分类减量投放收集处置管理。

(一)分类标准

1.可沤肥垃圾。指厨余垃圾(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及瓜皮果壳、农作物秸秆、枯枝落叶、畜禽粪便等。

2.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含纸箱、纸盒等)、金属(铁、铜、铝及制品等)、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废弃家用电器等再生利用价值较高, 能进入废品回收渠道的垃圾。

3.不可回收垃圾。指废弃衣物旧鞋、卫生间垃圾、白色垃圾(一次性餐具、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泡沫板)等垃圾。

4.有害垃圾。指废电池、萤光灯管、灯泡、过期药品、农药瓶等对人体健康有害及对环境有危害的垃圾。

5.惰性垃圾。指不定量产生的废弃陶瓷品、建筑垃圾和泥沙砖块碎石土渣等无机惰性垃圾。

(二)分类设施

根据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处理需求,完善分类垃圾收集处置过程中的设施配套建设。

1.农户垃圾分类设施。按每户村民配备一组(两桶)的标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按“可沤肥、不可回收垃圾”标识,分别用于存放“可沤肥”和“不可回收垃圾”;“惰性垃圾”由农户自行操作直接用于铺路或在村庄附近的沟壑、废旧水塘等地方填埋;“可回收垃圾”由村民自行分类、存放、出售。农户配置的“两桶”及公共场所有毒有害垃圾收集桶,实行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采购、统一发放。

2.公共场所垃圾分类处理设施。村小组垃圾收集点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区分“可沤肥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投放,并有遮雨棚,收集点的容量应能满足服务区域垃圾投放需要;垃圾房中应配置有毒有害垃圾收集桶1个,有毒有害垃圾由村民直接投放到集中点的相应容器中。负责垃圾收集点收运的保洁员相应配备1台垃圾收集手推车,用于垃圾分类的收集和运输。

3.生态堆肥池配套。每个自然村建设一个生态堆肥池

(场),用于就地消纳处理“可沤肥垃圾”及部分垃圾灰土,

沤制成农家肥还田。生态处理池宜设置在离村民住宅300米以上的村头地边,并宜按三格设置,按满足20天以上的垃圾填充量要求确定每格的容量,依次填满沤肥,循环使用。鼓励将厨余垃圾(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及瓜皮果壳与秸杆、稻草等农业废物混合进行静态堆肥处理,或与畜禽粪便、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及沼渣等混合堆肥,亦可混入畜禽粪便, 进入沼气池厌氧发酵。生态堆肥池要求布局合理,不污染水源,并具有挡雨功能。纳入城市垃圾分类的区域可以无需建设生态堆肥池。

(三)分类处理

按地域特点、产业结构、运输成本等特点,实行差异化收运处理模式。我镇交通运输道路平坦,生活垃圾应在就地实施分类减量的基础上,以集中处理为主,纳入镇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运处理体系。

(四)分类收运

农村生活垃圾采用户分类,保洁员收集细分(消纳),

行政村收集运输、处理。

1.农户定点分类。村民按照垃圾分类标准将生活垃圾进行准确分类。

2.农户定点投放。农户按照垃圾分类处理的方法将垃圾定点投放到垃圾分类收集点。其中“可沤肥垃圾”可实行分散处理(喂养家禽家畜等)或统一收集投放到生态堆肥池或就地消化处理,对少量不能分散处理和堆肥还田的,自行投放至村收集点。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篇五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0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70号),进一步推进我市美丽乡村和新农村建设,全面治理农村(含行政村和自然村,下同)生活垃圾,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市委四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统筹城乡发展、造福农民群众为出发点,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全面长效治理为目标,以切实改善和提高农村生态环境水平为导向,深化落实建村〔2015〕170号文件和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完善工作措施,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治理,加快形成人居环境与乡风文明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建设整洁卫生、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美丽乡村。

1.源头减量、集中处理。按照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的总体要求,探索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着力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集中处理目标。

2.政府引导、居民自治。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政策法规、专项规划、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引导村、社及农村居民参与治理,形成农村生活垃圾齐抓共管、联合治理的良好局面。

3.因地制宜、分步推进。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五大功能区域建设,结合自然条件,先易后难,因地制宜,分步实施。

4.整体推进、局部优先。全面推进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的同时,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优先在贫困村实施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

按照搭建一个工作班子、制定一个实施方案、建立一套运行机制、完善一套工作制度、健全一套保障机制的“五个一”要求,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充足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完成农村存量生活垃圾治理,确保全市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集中处理。

――2016年1月底前,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确保2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涪陵区、潼南区全面完成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16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存量垃圾清理,所有通村道路沿线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确保5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万州区、黔江区、南川区、丰都县、武隆县、忠县、秀山县全面完成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17年年底前,所有农村居民集聚点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确保7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城口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酉阳县、彭水县全面完成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18年年底前,除少数偏远散居农户外,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全覆盖,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全市1919个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得到巩固。

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按照“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区域处理”模式,建立“五有”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即:有稳定的村社保洁队伍、有专业的乡镇垃圾收运队伍、有达标的村级垃圾收集容器、有完善的垃圾转运设施设备、有规范的垃圾处理设施。引导农村居民进行居住院落、田间地头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并投放到指定收集地点;行政村建立、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相关村规民约,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队伍建设及运行管理,指导村民实行源头分类投放;乡镇配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转运设施设备,并将垃圾转运到相应转运站;区县(自治县)建设、运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并集中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同时负责完善农村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

综合治理农村存量生活垃圾

按照全面清理、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的原则,重点治理居民聚居点、风景名胜区周边及国道、省道、县道等主要道路沿线存量生活垃圾。治理时综合考虑存量垃圾多少、成分构成、污染状况、所处位置、风险等级等因素,采取就地简易封场、规范封场、搬迁处理以及垃圾综合利用等方式,消除农村存量生活垃圾带来的环境影响。

完善政策法规、规划和技术标准

推进《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推动出台《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结合“十三五”相关规划编制,研究编制重庆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规划。针对重庆五大功能区域划分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出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技术指南,逐步形成我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农村居民增强环保意识、文明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开展“整洁庭院”等评比活动,提高村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积极性。推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筹备启动阶段(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

2015年12月底前,理顺全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体制,明确管理机构和职责。2016年1月底前,各区县(自治县)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案编制并报市市政委备案,完成宣传动员工作,同时启动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2月至2018年6月)

各区县(自治县)基本建成本行政区域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包括收运队伍建设、收运设施建设、资金配套保障、责任体系建立等,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面完成存量垃圾清理。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政策法规规章,完成相关规划、治理技术指南等编制工作。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逐年完成治理目标任务。

总结评估阶段(2018年7―12月)

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总结工作经验,完善相应机制,提出下一阶段工作目标和计划,形成农村生活垃圾长效管理机制。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协调组,不定期研究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推进中的有关问题。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机制,明确牵头部门,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明确部门职责

市市政委负责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考核及其他日常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设备建设项目规划、国家有关资金的争取和安排,并会同市市政委统筹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安排。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全市涉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资金投入安排,落实财政专项补贴,督促各区县(自治县)落实财政性资金配套;会同市市政委及其他相关部门对区县(自治县)资金投入、资金使用效率进行监督管理。

市环保局负责结合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积极支持配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关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指导、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规划选址工作。

市国土房管局负责指导、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用地。

市城乡建委负责指导农村生活垃圾项目建设,在农村建设、改造等项目中落实、完善垃圾收运设施,在小城镇建设资金中列出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项目配套。

市农委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新农村建设中涉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的实施和资金补助。

市商委负责农村可利用物资回收管理和回收网络建立完善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市爱卫办)负责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推进卫生镇(村)建设,并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作为卫生区县(镇街、村社)评审的决定性指标。

市移民局负责争取国家有关政策及项目资金,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配置和运行经费纳入三峡移民后续资金补助范围。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会同市市政委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宣传引导。

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市政委开展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督查督办。

加强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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