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债务化解方案(实用5篇)

时间:2024-09-21 作者:翰墨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乡镇债务化解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做好撤并学校债权债务核实和清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此方案。

为做好本次清理工作,成立县中小学校债权债务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拟订债权债务清理工作方案;核实与统计债权债务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全面清查撤并学校债权债务,核实往来科目明细,理清每笔债权债务的形成原因、审批程序、期限和现状。

办公室要如实上报债权债务底数,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和建议。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债权债务清理的意见。

按照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清理意见,认真抓好落实。对手续不完备的债权债务,要补充、完善好手续;对有偿还条件的债权债务要尽可能还清;对确实无偿还条件的债权债务,要积极予以消化,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通过本次清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债权债务管理相关的.制度和办法,切实加强债权债务的管理,压缩债权债务数额,防范财政资金风险。

乡镇债务化解方案篇二

为深入推进风险防范排查化解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医疗卫生领域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连政办传〔20xx〕50号)文件精神,制定我县医疗卫生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实施方案。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正确看待和评估当前医疗卫生领域风险防范形势,充分认清做好医疗卫生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的极端重要性,时刻绷紧安全稳定这根弦,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抓紧抓好医疗卫生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各有关单位要树立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强烈的“答卷”意识,努力将各类风险隐患防范于未然、化解于无形。

医疗质量安全是诊疗活动的主线,是保证患者安全的底线,是依法执业的红线。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量大,医护人员负担重,极易发生医疗质量安全事故。特别是医院感染管理、医疗废物管理、血液相关安全管理,环节多、隐患多。要健全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医院感染预防控制和血液采集、运输、保存、使用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要全面落实好疫苗监管责任和制度措施,加强预防接种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三查七对”等规章制度,确保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可控。要严控各类传染病,一旦发生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血液传播类传染病、人畜共患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等群体性暴发疫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病例救治和隔离、检测、感染控制、疫情处置等工作。要强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全面掌握本地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彻底排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企业的职业病危害现状,督促用工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控制度、完善防控设施设备,防止发生职业病危害群体的事件。

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力抓好医疗卫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结合夏季高温、用电高峰等特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消除各类火灾隐患。要加强对医院建筑、车辆、电梯等重点设施和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物品的管理,严防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事件发生。要切实加强后勤管理,保障食堂食品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要高度重视健康信息数据安全,按照“谁收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信息数据安全保障工作。要积极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突出抓好“失独家庭”人群,落细落实各项扶助政策,防止发生集体赴省进京上访等事件。要加强医疗纠纷预防,依法处置医疗纠纷,保持对涉医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对伤医、闹医、辱医行为快速处置。要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防止发生收受回扣等贿赂案件。要抓好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医疗机构编外人员管理等工作,保障医疗卫生秩序稳定。

围绕上述医疗、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重点,对医疗卫生行业的各个领域、各个科室、各个流程和各个岗位,全面深入开展拉网式排查,查实查准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每个医疗卫生单位都要制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方案,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排出整改时间表。

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切实加大整改力度,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分类整改。对能马上整改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间进度,确保今年8月底前,各项整改工作全部落实到位。要严防死守,彻底杜绝发生各类重大责任事故。

对全县医疗卫生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性材料上报市政府。同时,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构建科学的制度体系,堵住监管漏洞。着力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包括风险研判、风险评估、横向协同、纵向联动、防控责任落实等各个方面,不断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医疗卫生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工作,要以对党的事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打好主动仗,坚决守住全县医疗卫生领域的安全稳定底线。

要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县政府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县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医疗卫生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医疗卫生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县卫健部门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好工作职责。

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不定期地组织对全县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风险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覆盖式督导,做到无死角、无遗漏,确保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到位。对官僚主义不作为、形式主义走过场的将在全县通报,对未按规定开展排查和整改导致责任事件发生的,依法依规从严追究责任。

要切实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和引导处置网络舆情能力,一旦发生责任事故,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边处置、边汇报,以便县委、县政府及时了解情况、加强指导,并适时发出正面声音、权威声音,防止个别事件通过自媒体持续放大。要完善应急预案,尽最大努力把事态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乡镇债务化解方案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化解村级债务工作部署,按照“摸清旧债、严控新债、落实责任、分类处置、逐步化解”思路,坚持依法依规、依靠群众、因村制宜、规范管理,将化解村级债务与加强乡村治理、发展集体经济、规范“三资”管理相结合,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治本之策,做到化存量与控增量两手抓、两手硬,减负、增能、提效并举,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经济基础。

以20xx年底村级债务(不含经营性债务)为基数,负债10万元以下的村,20xx年底实现债务清零;负债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内的村;20xx年底前实现全乡债务清零。

(一)全面清理核实。结合年度资产清查工作,对全乡农村集体“三资”和村级债务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按照债务形成的时间、金额、利率、原因、用途、物限、经手人,审批人,分门别类、登记造册。清查结果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逐笔核对、审查、确认后,以村为单位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已确认的村级债务,利用“全国村级债务摸底调查管理系统”,锁定债务数额,精准确定化债范围,精准制定化债方案,报乡化解村级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二)剥离经营性债务。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甄别经营性债务,逐村建立台账,乡级统一管理。对有明确来源和化解途径的经营性债务,村级组织要制定还款计划,乡化解村级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动态监管,督促及时还款。对未履行民主程序擅自举债、形成不良经营性债务的,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借钱、谁偿还”的原则,落实化债责任,明确偿还期限,确保按期化解。

(三)依法清收债权。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清收债权用于还债。对农户税改前的应缴税费欠款,可采取先挂账的办法,待承受力明显增强后再作处理。对农户既有债权又有债务的,可采取对冲方式处理。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干部职工的欠款,采取法律和行政手段限期归还。对企业欠款,按合同协议据实清收,确有困难的,可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对债务单位撤销、债务人死亡等原因形成的虚(空)账债权,依法予以核销。

(四)落实减免政策。对村级公益性事业负债,按照有关政策依法依规给予政策臧免和资金支持。对税改前村集体欠微税费形成的债务予以豁免,对村集体拖欠上级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形成的债务,确实无力偿还的,积极与相关单位协商减免;金融机构应制定优惠政策,对税改前的村级贷款,相应机构从未主张过债权、且符合《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呆账核销条件的,按程序予以核销;一直主张债权的,可依法予以减息免息。对在村级债务化解过程中发生的特殊情况,报乡政府一事一议集体研究决策。

(五)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鼓励村级组织依托集体土地、山林、水面、厂房等资源,以入股、租赁等方式,与相关市场主体实现共建共享;支持村级组织依托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建立资产登记制度,全面掌握资产使用情况,有效保障农村集体资产安全;指导村级组织依法用好村级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开发利用政策,多渠道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所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依法依规用于偿还债务。

(六)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充分利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清产核资中依法收回的.资产、资源,经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竞价承包,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已经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村,集体股收益按一定比例用于偿还债务,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可用分红收益冲抵所欠债务。

(七)坚决制止新增债务。加强农村集休“三资”监管,健全监管制度,规范收支行为,从源头防控新增债务。建立举债审批和责任追究制度,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化解债务存量、严控债务增量。村级组织抓发展、搞建设,必须量入为出,不得超越自身实力。对违规举债造成不良债务的,坚决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八)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按照“谁举债、谁负责”原则,村集体是化解村级债务的责任主体,必须主动想办法偿还债务,不能“新官不理旧账”。乡镇是化解村级债务的实施主体,针对各村债务产生的不同情况,逐项制定债务化解方案,实行“一村一方案”。县政府设立化解村级债务专项奖补资金,对按时保质完成化债任务的乡镇予以奖补。

(九)鼓励企业“结对帮扶”。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国有和民营企业以及其他市场主体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结对帮扶”,支持村集体化解债务。充分调动和发挥“千企帮千村”示范引领作用,帮助村集体把资产、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以高质量“输血”提高集体经济文“造血”功能。

(一)宣传动员,业务培训(3月28日-4月10日)

积极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村级债务清理化解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同时,对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的重大意义、工作目标、方法措施、工作流程等组织专题培训。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4月11日-4月15日)

根据全乡村级债务化解工作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债务化解的目标和时间表,按照时间节点全力推进。

(三)清理核实,锁定债务(4月16日一6月10日)

乡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专班对每笔村级债务的形成时间、金额、利率、原因、用途、期限、经手人、审批人进行清理核实,填写《大悟县村级债务情况自查明细表》、《大悟县村级经营性债务自查明细表》,由村主要负责人、驻村干部签字上报乡化解村级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四)积极稳妥,化解债务(6月11日-11月30日)

针对每笔村级债务制定化解方案,明确化解责任人、化解时限、化解资金来源,确保化债效果。填写《大悟县村级债务化债登记表》,由村主要负责人、驻村干部签字上报化解村级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五)总结验收,建章立制(12月1日-12月31日)

建立化债责任制、举债责任迫究制等相关制度,指导各村总结阶段性的化债成果和经验,乡化解村级债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各村化债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上报县化债办,做好迎接省、市检查验收准备。

(一)严格责任落实。这次村级债务清理化解工作,既是省政府今年提出的三项硬伙硬结的工作之一,也是省纪委严格跟踪督办的事项,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党,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务实高效的作风,扎实做好村级债务清理化解工作。在坚持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积极寻求化解村级债务的新思路、新方法,把稳节奏,防止急躁冒进,要制定应急预案,坚决防止因群众诉求久拖不决、草率处置而激化矛盾,引发群体性的事件或严重事件。为积极稳妥推进村级债务的化解,党委书记亲自挂帅,分管负责人钱进同志要专抓此项工作。同时抽调专门力量,组成工作组,由乡班子成员带队,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深入村组帮助开展工作。

(二)严格操作程序。为确保这次村级债务清理核实工作数据真实准确,要严格按照宣传动员、培训骨干、调查研究、制定方案、清查核实、统计汇总、逐级审核、考核验收的程序进行。具体工作中要做到“五统一”,即统一政策规定、统一培训骨干、统一时限要求、统一表册格式,统一验收标准。

(三)严格工作纪律。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依法依规核实债务,彻底挤干“水分”,坚持消除“人情债”、“糊涂债”,严禁弄虚作假,虚报、高报、瞒报债务。这次债务清理核实,以村为单位上报,以乡镇为单位汇总。一旦查实有弄虚作假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严格督查验收。工作专班要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每个阶段结束后,要组织人员进行抽查验收,确保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的质量和进度。对检查当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明确处理办法。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结束后,县级领导小组将组织专班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村,要重新进行清理化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乡镇债务化解方案篇四

根据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结合全市非金融企业债务风险初步排查情况,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分别就市属国有企业债务风险、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排查防范作出安排部署的基础上,重点就全市民营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要求,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起决定性作用基础上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积极化解民营企业债务风险,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压实责任、持续摸排、密切监测、分类处置”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分层次分类型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指导帮扶和债务风险处置化解,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风险及重大社会风险。

(一)建立工作机制

发挥现有的安康市防范金融风险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作用,统筹全市民营企业债务风险排查化解工作,指导各县区制定债务排查化解方案,综合运用各类支持政策,协作会商跨区域风险问题以及排查化解工作的督查考核和政策协调等。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将民营企业债务风险排查防范工作列入本级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的工作计划,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承担辖区内民营企业债务风险排查防范和处置化解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建立各级领导包抓制度,重点帮扶全市各县区重点企业债务风险的化解。要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平稳有序处置辖内企业突发债务风险,严防负面舆情事件出现。

(二)持续排查监测

各县区要结合区域特点和辖内民营企业债务特点,制定民营企业债务风险动态排查方案,加强风险监测,切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早发现、早介入”。安康银保监分局和各县级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配合向各县区政府提供民营企业信贷风险相关情况。县区政府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大型骨干、行业龙头、就业大户等民营企业进行摸排,确保应排尽排、重点突出。通过实地调研、包抓走访等现场方式和企业三表、税务征缴、信用信息等非现场方式,摸清企业资产现金、负债担保、投融资等真实底数,夯实基础工作。要根据排查掌握的风险数据,“一企一档”建立名单,实行清单式,表格化管理,原则上“一季度一汇总一分析一上报”。各县区每季度将逾期贷款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逾期时间在90天以上的企业列入存在潜在债务风险名营企业名单,并将债务风险情况报送市防范金融风险联席会议办公室。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银行安康中支、安康银保监分局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全市民营企业债务风险排查防范工作,按季度向市防范金融风险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送。

(三)分类处置化解

各县区要聚焦辖区内民营企业、分层次分类型加强指导帮扶和风险处置化解,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有关政策,结合不同企业债务情况、行业特点综合施策。对遭遇流动性风险的民营企业要及时救助,对关系社会稳定的就业大户要重点关注,对限制性行业的僵尸企业要在做好债务处置和就业安置的前提下果断出清。对列入存在潜在债务风险名单中的民营企业,各县区每季度要将分类处置化解情况于下一季度首月10日前报市防范金融风险联席会议办公室。

(一)组织资金帮助民企纾困。在处置化解民营企业风险过程中,企业要担负主体责任,要“以我为主”充分挖掘自救潜力,积极处量低效资产,理性投资,回归主业,严禁逃废债务。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帮助企业纾困。一是积极对接引入银行、券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发起设立市场化纾困基金,对遇到流动性问题、有市场前景、信用良好的大中型骨干民营企业实施财务救助,支持其通过股权、债权投入等方式化解债务风险。二是针对中小民营企业资金需求“短、频、急”特点,市金融办、人行安康中支和安康银保监分局要共同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有针对性解决当下中小民企普遍存在的短贷长用、期限错配问题,帮助民企缓解流动性压力,维护企业信用。(各县区政府牵头,市工信局、财政局、金融办,人行安康中支、安康银保监分局配合)

(二)发挥银行债委会作用。要强化债委会机制的指导作用,推动金融机构加强会商,开展联合授信,按照“最大行牵头,成员行配合,协会组织,监管推动,信息共享,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每季度更新债委会信息,动态掌握情况;“一企一策”研究稳贷、续贷方案,不简单停贷、断贷;组织银团贷款支持有市场前景的企业,按照稳预期、稳信贷、稳支持的“三稳”原则支持暂时性经营困难的企业;加强金融机构联合授信管理,防止多头授信、交叉授信导致企业出现融资过度、杠杆率过高现象。(安康银保监分局牵头,市金融办、工信局配合)

(三)支持民营发债企业稳健运行。督导民营企业债券发行人规范运作,稳健经营,妥善化解债务兑付、股票质押风险。加强与股票挂牌交易、债券发行市场联系,及时研判辖区发债民营企业风险情况,支持民营企业在各类股票交易市场挂牌。(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财政局、金融办、人行安康中支、安康银保监分局配合)

(四)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要按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总体安排,对市属财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设立县区分支机构,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能力,加强对民营企业进行担保的绩效考核,切实发挥担保的增信分险的撬动作用。要积极引导担保机构创新反担保方式,拓宽抵押品范围,探索以企业品牌、专利、订单等作为抵押品的科学评估和抵押方式,拆解辖内民营企业互保的担保链问题,定点清除融资梗阻,破解融资困境。(市财政局牵头,市工信局、金融办配合)

(五)推进银企信息充分共享。把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小微企业信贷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建设作为工作重点,一方面实现对市场主体的信用建档,另一方面为小微企业查找符合自身需求的银行信贷产品提供全方位、便利化的服务。推行第三方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制度,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创新信用服务产品,为银行机构识别信用风险、甄选客户、贷后管理等提供全流程、专业化的信用管理服务,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市发改委、人行安康中支牵头,市电子政务办、工信局、金融办配合)

(六)强化司法保障。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好出险企业案件受理审判执行过程中涉及的债务处理、职工安置、税收优惠等问题,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规范涉案财产的处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落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财产权的各项政策措施。(各县区政府协调本级人民法院落实)

(一)加强统筹,夯实责任。切实强化安康市金融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对民营企业债务风险排查化解工作的统筹和政策协调,有效指导各项工作开展。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增强政治担当意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增强防范化解民营企业债务风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尽快建立完善工作机制,配备精干人员,启动辖内民营企业债务风险排查化解工作。本项工作的实施时间初定为2年(2019-2020年),之后视全市民营企业债务风险状况另行统筹安排。

(二)紧密配合,强化协作。民营企业的债务风险成因复杂,排查化解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企业多工作量大,处置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及时沟通,有效协作,坚持分类施策,综合运用经济、金融、法律等各项政策措施排查处置好企业债务风险,债务摸排、监测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三)强化督导,加强考核。市金融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定期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通报情况作为市政府对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相关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排查过程中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机制不健全,排查过程流于形式,应急处置不当等问题,要视问题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或提请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进行行政问责和相应组织处理。

乡镇债务化解方案篇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工作要求,指导地方国资委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企业重大债务风险,坚决守住不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现提出以下意见:

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是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地区经济平稳运行的客观需要;是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动国有企业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地方国资委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的重要性、紧迫性,督促指导地方国有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依法合规开展债务融资和风险处置,严格遵守资本市场规则和监管要求,按期做好债务资金兑付,不得恶意逃废债,努力维护国有企业良好市场信誉和金融市场稳定。

各地方国资委要加快建立健全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完善重点债务风险指标监测台账,逐月跟踪分析,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各级企业债务风险的动态监测,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应对。可参照中央企业债务风险量化评估体系,结合地方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量化评估机制,综合债务水平、负债结构、盈利能力、现金保障、资产质量和隐性债务等,对企业债务风险进行精准识别,将债务风险突出的企业纳入重点管控范围,采取特别管控措施,督促企业“一企一策”制定债务风险处置工作方案,确保稳妥化解债务风险。

各地方国资委可参照中央企业资产负债率行业警戒线和管控线进行分类管控,对高负债企业实施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约束,“一企一策”确定管控目标,指导企业通过控投资、压负债、增积累、引战投、债转股等方式多措并举降杠杆减负债,推动高负债企业资产负债率尽快回归合理水平。督促指导企业转变过度依赖举债投资做大规模的发展理念,根据财务承受能力科学确定投资规模,从源头上防范债务风险。加强对企业隐性债务的管控,严控资产出表、表外融资等行为,指导企业合理使用权益类融资工具,对永续债券、永续保险、永续信托等权益类永续债和并表基金产品余额占净资产的比例进行限制,严格对外担保管理,对有产权关系的企业按股比提供担保,原则上不对无产权关系的企业提供担保,严控企业相互担保等捆绑式融资行为,防止债务风险交叉传导。规范平台公司重大项目的投融资管理,严控缺乏交易实质的变相融资行为。

各地方国资委要把防范地方国有企业债券违约,作为债务风险管控的重中之重。探索实施债券发行年度计划管理,严格审核纳入债务风险重点管控范围企业的发行方案,严禁欺诈发行债券、虚假披露信息、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地方国有企业严格限定所属子企业债券发行条件。可参照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有关规定,对纳入债务风险重点管控范围的企业实行比例限制,引导企业做好融资结构与资金安全的平衡、偿债时间与现金流量的匹配。将企业发债品种、规模、期限、用途、还款等关键信息纳入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并实施滚动监测,重点关注信用评级低、集中到期债券规模大、现金流紧张、经营严重亏损企业的债券违约风险,督促指导企业提前做好兑付资金接续安排。对于按期兑付确有困难的,各地方国资委要指导企业提前与债券持有人沟通确定处置方案,通过债券展期、置换等方式主动化解风险,也可借鉴央企信用保障基金模式,按照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妥善化解风险。

对于已经发生债券违约的,各地方国资委要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属地责任,指导违约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妥善做好风险处置,通过盘活土地、出售股权等方式补充资金,积极主动与各方债权人沟通协调,努力达成和解方案,同时要努力挽回市场信心,防止发生风险踩踏和外溢。对于已无力化解风险、确需破产的,要督促企业依法合规履行破产程序,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及时、准确披露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资产划转、新增大额债务等重大事项,保障债权人、投资人合法利益。

各地方国资委要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融资资金用途管控,督促企业将筹集的资金及时高效投放到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原则上要确保投资项目的回报率高于资金成本,切实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作用。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金融监管政策,按照融资协议约定的用途安排资金,突出主业、聚焦实业,严禁过度融资形成资金无效淤积,严禁资金空转、脱实向虚,严禁挪用资金、违规套利。探索对企业重大资金支出开展动态监控,有效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各地方国资委要坚决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立足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长效机制建设,督促指导企业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破解风险难题。通过加强“两金”管控、亏损企业治理、低效无效资产处置、非主业非优势企业(业务)剥离等措施,提高企业资产质量和运行效率。严控低毛利贸易、金融衍生、ppp等高风险业务,严禁融资性贸易和“空转”“走单”等虚假贸易业务,管住生产经营重大风险点。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加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市场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各地方国资委要把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从投资规划、财务监管、考核分配、资本预算、产权管理、内控管理、监督追责和干部任免等国资监管的各个环节综合施策,完善监管体系,发挥监管合力,筑牢风险底线。加强与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证监局等部门的合作,推动债务风险信息共享,共同预警防范企业重大债务风险。国务院国资委将按照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的要求,督促指导地方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加快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日常监测机制、风险评估指导机制和重大风险报告机制。

各省级国资委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督促指导地市和区县级国资监管机构做好监管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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