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纳税筹划论文题目(模板5篇)

时间:2023-09-28 作者:翰墨最新纳税筹划论文题目(模板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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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论文题目篇一

摘要:自5月1日起,我国全面的营改增业已全部完成,金融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也纳入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包括生活服务业下细分的餐饮业。“营改增”对餐饮业有何影响,餐饮业该做出什么决策成为了理论界与实践中的重要课题。本文以h公司为研究对象,分析企业实施“营改增”后税负变化情况以及“营改增”政策实施后餐饮企业面临的问题,最后对餐饮业如何适应新的政策提出了解决方案。

关键词:营改增;餐饮业;税负影响

205月1日全面“营改增”政策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征收营业税的行业全部改为征收增值税。营改增是国家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通过降低企业税负来降低企业成本。“营改增”的实行使税务的征收更为科学合理,同时也可以减少重复缴税,为企业减低负税。营改增的实行将会影响企业的经营策略和运行模式。

一、“营改增”对餐饮企业税负的影响分析

(一)h公司“营改增”前后营业税与增值税税负比较分析

在“营改增”前,餐饮业在购入直接材料时实际负担了材料的增值税以及支付房租等各种费用,虽然在支付上一轮增值税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不能进行抵扣。与此同时,又要缴纳营业税,这之间就存在了较大的重复纳税。餐饮行业“营改增”前后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和税率都有改变。首先要看税率,营改增前后对餐饮业而言税率有所变化,没有进行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前,h公司等餐饮业都是根据营业额的5%缴纳营业税额。全面施行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餐饮类企业的税率分成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两种税率,餐饮行业小规模纳税人缴纳3%的增值税,餐饮行业一般纳税人的税率6%。对餐饮行业小规模纳税人而言,营改增之前使用5%的税率计算营业税,营改增之后适用3%的简易征收率,增值税简易征收办法与营业税计税方式非常相似。“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应纳增值税明显要低于“营改增”之前应缴纳的。本次调查了南京h公司旗下几家餐饮企业,发现大多数的小规模纳税人表示由于税率的下降后税负有所减轻。对一般纳税人而言,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前企业按照销售收入5%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适用6%的增值税,如果仅仅从税率上来看,并不能像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直接判断对其税负是否降低,还要看具体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之前餐饮业的外卖活动属于销售行为,需要按照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但是“营改增”后规定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外卖产品只需按照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而且增值税具有起征点,对于月销售额小于3万元的餐饮企业,还可以获得免征增值税。对于不同种类的商品的买进其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所适用的税率也是不同的,比如物料及低值易耗品的扣除率为16%,农产品的扣除率为10%,税率的不同取决于购进商品的种类以及上游企业纳税人的身份,小规模纳税人或是一般纳税人。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进行税收筹划,来查看能否在这个政策中受益。根据调查发现一般纳税人是因为水电房租等硬件设施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税负减少了。税负变化基本没有变化或者有所增加主要有两点原因:第一是人力成本过高。第二是没有原材料的增值税发票。据调查,h餐饮企业工作人员福利待遇很好,占了大约企业获得利润的三成,但这些支出是必要的。而企业可以抵扣的成本比重不高,再加上水电装修费的一些不可多抵扣的金额,企业实际承担的税负自然会相应增加。因此,对餐饮企业而言,营业税改增值税是否能降低企业税收负担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二)“营改增”对h公司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影响分析

h公司的地理位置位于主城区,企业按照7%的税率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教育费附加,按照2%的征收率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在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前,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都是以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为计税基础来计征的。“营改增”后,餐饮企业不再缴纳营业税,因而餐饮企业需要以增值税为计税基础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总体税负下降,三项税费也会随之下降。

二、餐饮业“营改增”所面临的问题

(一)无法取得进项税票餐饮业进行了营改增之后,由于受到农业的影响,从规范性的角度看,上游农业涉及范围大,在短时间内,税负会有一定程度的提升;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基本上无法提供增值税发票,从而导致不仅无法抵扣进项,反而使税负有所增加。无法取得进项税票是餐饮企业“营改增”后不得不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除了上述企业难以取得增值税的专用发票问题以外,有时餐饮企业即便取得了发票,也有可能有部分发票不正规,而这些不正规的发票也能导致增值税进项税额无法抵扣以及部分征税项目存在重复征收。

(二)增值税抵扣项目不足

餐饮企业“营改增”后,消除了重复征税的现象,同时也相应降低了企业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对于餐饮企业而言,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对其税负影响的决定性因素在于进项税额抵扣方面,企业能够取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越多对企业越为有利。但通过具体的实地考察以及搜集的信息反馈来看,部分实行“营改增”的企业,甚至出现了税负增加的情况。采购成本占了餐饮业主要成本的很大部分,而且在经营过程中,临时采购情况较多,导致了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难度也随之加大,增值税抵扣项目不足也成为了“营改增”以后餐饮业所面临的一大问题。

(三)餐饮业“营改增”后虚开发票现象增大

不仅虚开发票现象增大,更重要的是,由于税率的差异,企业的筹划空间比较大,与税务监管发生冲突的现象也随之加大,导致了税收征管难度增加。有些企业为了规避风险,虚开发票的现象数见不鲜,这也成为了餐饮业“营改增”后所面临的众多棘手问题之一。

(四)企业人工成本较高

餐饮企业属于服务行业,使用大量的人力资源,餐饮业的大部分支出是人工成本,人工成本在餐饮业的支出中占有比重非常高,就拿员工的工资来说,这一项就是无法进行税额扣除的,这一点对于降低企业税负是比较不利的。这也进一步的在无形之中加重了餐饮企业的纳税义务;餐饮企业的员工成本过高已经成为餐饮业“营改增”以后面临的无法避免的一大问题。

(五)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

“营改增”以后,餐饮企业除了面对无法取得进项税票、取得扣税凭证难度大和工作人员成本过高这几个严峻的问题之外,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也存在着弊端。在未进行“营改增”之前,餐饮业是实行营业税税制的,而在营业税税制下,会计核算是非常简便的,大部分餐饮业就是根据企业的营业收入乘以营业税的税率5%计算营业税。政策实施后,对于会计核算制度有了更加严格的要求。显而易见,简单的会计核算是不适应现状的,企业必须要实行严格正规的会计核算,绝大多数企业目前并没有大规模的严格的会计核算制度。

三、h餐饮公司应对“营改增”的措施

(一)增加可抵扣的进项税票

餐饮企业进行“营改增”后,统一的去购买原材料,选择信誉好,实力大的供应商进行合作,可以签订长期合作条约,并且后期不能加价来开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也可选择网络购物,通过多方面多层次的来比较不同商家的设备、产品以及物资等,选择性价比高的电商。如果与小规模纳税人类的供应商进行合作,也要尽可能获取由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从商贸公司去原材料成本高,所以h餐饮业可以从农业批发市场购买原材料。但农业生产者大部分没有提供发票的。经税务局审核,确认无误后,便可以开到发票,也就可以用农产品收购发票来抵税。“营改增”实施后,餐饮企业可以选择升级硬件设备,也可以购入自动化洗碗机等机械化的设备。更新这些硬件设施能在降低人力成本的同时带来增值税抵扣。

(二)改善内部运作模式

在“营改增”之前,企业如果将内部服务外包出去需要缴纳营业税,会导致税负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产业的分工化。实行“营改增”后,餐饮企业更加的专业化。h公司可以将洗碗,维修设备一系列业务外包,例如企业的卫生保洁类、洗涤作业类、水电安装维修类和安保类业务将以上四类业务进行外包,企业不仅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扣进项税额,还能够提高h企业的整体生产效率,降低餐饮企业的成本。h公司将洗碗,维修设备一系列业务外包,使得服务业趋向于专业化和流程化,这样规模化的业务流程,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还可以体验到增值抵扣税带来的优惠。“营改增”实施后,餐饮企业可以选择升级硬件设备,也可以购入自动化洗碗机等机械化的设备。更新这些硬件设施能在降低人力成本的同时带来增值税抵扣。而且一台机器可以使用很多年,这样减少了大量的人力成本。

(三)调整内部结构,降低人工成本

餐饮业“营改增”之后,对降低企业税负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因此餐饮业可以利用这个优势,对市场定位进行局部调整,从而去发掘一些新兴市场,加大对市场的开发;这样一方面可以贯彻绿色食品的理念,进行经营策略的调整,企业从中建立起属于自己的绿色菜园,顾客可以自采自摘,企业只收取部分的加工费,其他人工费,场地费全部免费;另一方面还可以利用新媒体网络等资源,加入一些外卖平台,从而扩大销售渠道,降低人工成本,增加企业的收入。

(四)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并完善会计核算制度

“营改增”后,餐饮业小规模纳税人由原来缴纳营业税改成征收3%的增值税,对企业而言税负肯定会有所降低。但是很多小餐馆的财务制度不健全,核算也不是非常完善,许多餐饮业的个体工商户没有正规的会计核算以及正规的财务账目,会计制度不够成熟,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需要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完善会计核算制度。原先简单的会计核算已经不满足企业的财务要求了,所以需要提高对财务人员的要求。增值税本身就比较复杂性,因此财务人员必须要学会区分不同的增值税应税项目,然后对不同的应税项目,要学会选择不同的税率进行计算。充分利用此次“营改增”为酒店带来的红利。大部分餐饮业财务人员理论知识等方面都相对缺乏,所以要加强相关知识的培训,企业相关的业务人员也要学习比如如何向供应商索要发票,辨别发票真假的方法等相关知识。餐饮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向大型正规的餐饮企业进行学习与经验交流,加强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

参考文献:

[2]宁宏茹,白俊雅.“营改增”后餐饮企业税务筹划相关问题探讨[j].财会通讯,(7).

[3]卢辉明.浅谈营改增对餐饮企业的影响及其税务筹划建议[j].财经界,(3).

纳税筹划论文题目篇二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高校教师也应该在得到薪资福利之后缴纳必要的税款。但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地进行纳税筹划,使高校教师个人所承担的税负降到最低,应该是每个高校教师所享有的权利,也应该得到实际的履行。

一、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必要性与现状

(一)个人所得税概述

个人所得税己进入千家万户,成为了国家财政收入及社会监管的重要手段。我们知道,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1799年英国首先提出并应用此类税项之后,在发达国家得到了广泛地推广,我国在1980年开始实施此类税项,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数量从自实行新税制开始到2014年,从74亿元增加到12723亿元,增长了171倍,这项数据表明个人所得税的主体税地位已在我国逐步的确立,成为了与人民息息相关的重要税种。

(二)我国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纳税现状

在我们所调查的数据中,我们发现:高校教师的对于个人所得税方面长期存在着两个问题一直感到困惑不解。一种是同薪不同税,许多教师在同一地区,统一的监管下,同时收入水平也相同,但是会出现不同税额,更有甚者会出现相差甚远的个人所得税税额。第二种情况是,同一所高校的教师,因职称地位的差异,工资与奖金收入略比其他教师高,但是在扣除所得税后,出现了令人啼笑皆非的结果。即其得到的实际工资比其他收入低者的教师还要低。造成教师教学积极性偏低,对教育事业的发展也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三)改变现状的必要性

我们了解到,产生上述现象的原因纷繁复杂,其中一项最为重要的原因就是学校对于教师薪资的发放及高校开展的教师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是否科学,有利于教师减轻缴税负担。所谓的税务筹划我们一般所指的是纳税人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经济政策,不违背法律许可以及宗旨的前提下,为维护自身的权益,运用科学的规划方法,通过对个人经营、经济投资、个人理财等相关经济事项提前筹划与安排,选择纳税方案,不断地进行优化选择最终节省减轻纳税人税额的方法。高校教师由于工作原因,在纳税方面没有专门的时间去计算以及了解最新最近的纳税制度,导致在其缴纳税款的时候,多缴纳了很多税额。我们也知道,教师的`工资以及福利并不是很高,因此,如果没有一个很高效的纳税方法,会造成教师实际所得减少,造成其生活状况迟迟不能提高。所以,高校教师的个人所得税筹划势在必行,不仅仅在改善教师的可支配收入,提高高校教师的生活条件与水平。同时对于国家振兴教育,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也有着极大的意义。

二、纳税税种及筹划方法

(一)高校个人所得税主要涉税内容及计算

1.薪资。高校教师的工资薪金是高校教师因任职或者受雇在平时的教学活动中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还包括年终的加薪、以及各种与其教育活动相关的津贴、补贴及其他所得。根据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具体的税额在3%~45%之间计算方法为,每月教师的总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所剩下的余额,实行累进税率。

2.劳务报酬。高校教师的劳务报酬指的是高校教职工独立从事教育活动之外的、非受雇于学校及教育机构的其他事项。一般包括与社会的方方面面,如为企业实施计划,个人的咨询,单位的设计,法务等多项业务。依据法律规定。其他劳务取得,高校教师每次劳务报酬税额计算方法为:

不超过4000元的的收入,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的总额收入,扣除20%的费用,即800之后,其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过高,法律实行加成征税率,加成征税部分按应纳税额加征五成,数额畸高,超过了50000元的部分,理应按应纳税额加征十成。3.特许权使用费。高校教师的特许权使用费是高校教师个人所提供专利权、著作权以及非专利技术的其他特许权收入。包含内容广泛,计算方法大体劳务报酬的计算方法类似,在此不作赘述。

(二)筹划方法

1.发放课时费均衡化。由于各个高校在假期,上课时间,毕业安排等问题上有不同的安排。每一位高校教师工资水平也会有差异,假期与上课期间薪资差比更是相距甚远。如果就按照每月的工资实际发出,会造成某些教师在一年中某一个月或几个月的工资畸高。这样便会造成教师纳税额偏高。同时,有些高校一次性的发放教师一年的讲课费,造成教师一个月的收入畸高,这种方法更不可取,教师的缴税的额度起点大幅度提高,最终所缴税额高于每月财政与税务发放,所以发放课时费均衡化是解决此问题的合理方法,通过均衡费用,分摊了总共的税额,使各个纳税期内的所缴纳的税额尽量均衡,避免加大教师的税收负担。在具体均衡教师的薪资福利举措上,可以制定相对应的计划,将教师全年预期收入制定结算表,按照12个月平均分摊,避免一次性发放,实际遇到的薪资金额与预期不符,采取多退少补,或分摊于福利之中。这样可以避免因部分月份收入过高,纳税起点高。同时也能有效地遏制因有些月份高校教师收入较低,无法完全享受税收抵扣优惠的缺陷。实施这一计划,需要各部门的统一配合,作出合理的预算,财务与人事部门要及时的跟进教师的薪资变化,在有科研项目补助,其他教育经费发放时,可是适当先采取收取,最后平均发放的措施。

2.工资薪金福利化。高校通过将把教职工应付的工资支付改换形式,以福利的形式发放给教师。此类措施采取的意义便在于可以很大程度地减少教师的实际所得工资额度,降低缴税起点,将每个月的教师工资转化形式。例如:提供免费的交通费用及食住费用,配备工作所需的教学器具。避免教师在工作过程中自己买配器具,既花了钱,同时也没有在纳税方面得到福利。这样寓工资于福利,为其建立放松的教育环境,也将薪资转化为具体可见的福利,避免了重复缴税。实为一举两得。

3.科学利用税率临界点。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法律强制性规定对于工资、薪金采用的是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在每一级的分级上都有相对应的起征点,因此,我们合理的找到临界点,运用临界点以下的税额征收税率,可以很大程度的减轻税额负担。从而达到收益的最大化。例如:张教授年终奖以及工资福利共计18000元,则张教授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8000x3%=540元,但是,在增加极少的工资金额之后,如果张教授的年终奖以及工资福利为18005元,则张教授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8005x10%一105=1695.5元。通过对于两组数据的比较,我们可以直观的看出来,张教授年终奖仅仅在原来的薪资福利的基础上多了五元,但是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金额上,多缴纳了1695.5-540=1155.5元。这便是纳税临界点的应用,我们只需要在合理合法的范围类,运用一些措施,如工资福利化,发放金额均衡化。教师的纳税金额便会有很大程度地减少。因此我们在发放工资薪金时,应该有专门的计算人才,将最近的最新的税法及纳税计算方法熟练掌握,并制定出教师薪资发放的合理计划,注意临界点的使用,必然会造福于教师。

三、结语

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法在实践中有很多,通过上文的探讨,我们看出了教师缴纳税款的不科学现状,然后通过对纳税制度的解读,高校教师可以在实际的缴税过程中予以借鉴。每一所高校在高校设计薪酬发放方案的过程中,都应该有自己的分配方案,需要结合实际,咨询教师的个人喜好,然后建立合理的福利体系,将薪资隐形化,寓于福利之中,随时的跟随国家的税收政策。制定科学的设计缴税计划,既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与宗旨,也能够提高高校教师的可支配收入,改善高校教师的生活条件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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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论文题目篇三

正确开展企业纳税筹划对于深入贯彻国家立法宗旨,维护企业正当利益都具有极其积极的意义。

纳税筹划的观念近年来正不断为越来越多的企业所接受和理解,并逐步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渗透到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领域和环节,成为影响企业各级领导决策的一个重要因素。

在我国当前的纳税政策环境下,纳税筹划存在一定的空间,但不是无限区,有时违法与不违法仅有一步之遥。纳税筹划作为纳税人的一种理财手段,可以为企业节约纳税,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但也存在筹划不当违法偷税的风险。因此,纳税人只有正确掌握和熟练运用纳税筹划的方法,遵循科学的纳税筹划原则,才能真正取得纳税筹划的成功,为企业创造出经济效益。

纳税筹划具体方法

纳税筹划的具体方法繁多,在财务工作实践中主要运用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围绕税种进行研究,筹划的结果最终体现在税种上;二是围绕经营方式进行研究,筹划的最终结果体现在适应纳税优惠政策上。为实现企业整体经济效益最大化,企业在进行具体筹划时应结合自身的实际状况,综合权衡,可将以上两种方法结合起来,将会取得更理想的效果。在我国目前的会计实务处理中,一般通行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企业的纳税筹划:

1、缩小课税基础。指纳税人通过缩小计税基数的方式来减轻纳税义务和规避纳税负担的行为。缩小税基一般都要借助于财务会计的手段,一种比较常用的做法是使各项计纳税入最小化,尽量取得不被税法认定为是应税所得的经济收入。如我国税法规定,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税所得额,因此企业在进行金融投资时,当国债利率高于重点建设债券和金融债券的税后实际利率时,应当购买国债,取得纳税利益。

另一种常用的做法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和限额内,尽可能使各项成本费用最大化,如对已发生的成本费用及时核销入账,已发生的坏账、资产盘亏毁损的合理部分及时列做费用等。笔者所在企业是70年代成立的大型国有企业,近年来通过深化改革企业效益逐步提高,但多年沉积的坏账也比较多,其中最大的一笔是与一个关联企业近万元的应收账款,该关联企业已经停业多年,但由于不符合税法规定一直无法处理。12月当地政府根据国家有关精神出台了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办法,根据这一规定,关联方的坏账经中介机构出具鉴定意见,并取得税务部门关于企业已经停业不具备还款能力的证明后即可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损失,经批准后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利用这一政策,企业积极开展工作,很快就按规定提交了税法规定的全部材料,获得了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损失的批复,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近2000万元,减少企业所得税支出660余万元,为企业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2、适用较低税率。指纳税人通过降低适用税率的方式来降低纳税负担的行为,一般可采用低税率和转移定价法。低税率法是纳税人通过合法的途径,选择不同的地区、行业、所有制等,使自己直接适用较低的税率。如我国税法规定,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贫困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三年;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征收所得税;投资于第三产业,可按产业政策在一定时期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等等。笔者所在企业近年来对外投资业务较多,在投资可行性论证时就充分考虑了新投资企业的适用税率问题,并成功运用这一方法成立合资企业一家,水产养殖企业一家,新办旅游企业、国贸企业两家,主辅分离改制企业一家等,充分享受了低税率和减免所得税的优惠,降低了企业的整体税负。转移定价法是在母公司与子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以及有经济利益联系的其他公司之间,为共同获得更多的利润而在经营活动中进行的合理的价格转让。如母公司适用的税率较高而子公司适用的税率较低,母公司就可以通过转移定价法,以低于市场正常交易但仍比较公允的价格将货物转移给子公司,从而实现成本和利润的转移,取得少缴税款的优惠。还有在购销活动中利用地区性税负差别在低税区设立分支机构,将货物调到分支机构销售,就可以通过转移定价,减轻企业税负等。从实践来看,企业的规模越大,成员越多,经营范围和区域越广,利用转移定价法筹划的空间和成功的几率也就越大。

3、延缓纳税期限。资金有时间价值,延缓纳税期限,可享受无息贷款的利益。一般而言,应纳税款期限越长,所获得的利益越大。如将折旧由直线折旧法改为加速折旧法,可以把前期的利润推迟到以后期间,就推迟了纳税的时间,即可获得延缓缴税的利益。另外,对能够合理预计发生额的成本费用,采用预提方式及时入账;以及尽可能地缩短成本的摊销期限等方法,都可收到合法延迟纳税的效果。笔者所在的企业是一个国有大型水力发电企业,由于受上游来水影响,全年发电十分不均衡,大部分的发电量和收入均集中在上半年实现,汛期和汛后发电量和收入只占全年的30%左右,而成本费用又集中在下半年发生,造成企业上半年盈利巨大而下半年又亏损严重的局面。如果按照税法规定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话,上半年需要预缴企业所得税近3000万元,这些预缴的所得税只有在下一年度实现利润时才能抵缴,将会长期大量占用企业生产经营资金,严重影响企业正常运转。经认真研究国家税法,仔细筹划后,企业与当地税务主管部门充分沟通协商一致,针对水电企业生产经营的特殊情况,税务部门同意企业按照近三年的实际收入及成本费用发生情况,采用配比的方法在对全年预计发生的成本费用每月进行预提计入成本,均衡了全年的利润实现与预缴所得税金额,为企业争取了巨大的资金时间价值。

4、合理归属所得年度。所得年度的合理归属可以通过收入、成本、损益等项目的增减或分摊而达到。如企业销售货物有不同的结算方式,结算方式不同,其收入确认的时间也不同,收入归属所得的年度也就不同,因此,企业通过销售方式的选择,可以控制销售收入确认的时间,合理归属所得年度。另外,期末存货计价的高低,对当期的利润影响很大,不同的存货发出计价方法,会得出不同的期末存货成本,出现不同的企业利润,进而影响企业所得税的数额。比如当物价水平持续上涨时,发出的存货采用后进先出法计价,可以多计本期发出的存货成本,相应地少计期末库存存货的成本,这样就会产生较低的期末存货,较少的税前收益,从而减少当期应交所得税;反之,若物价水平持续走低时,采用先进先出法比别的计算方法计算出来的期末存货低,从而加大了当期成本,减少当期应税所得额。但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变更存货计价方法时,应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变更的相关内容要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从而实现合法筹划。

5、适用优惠政策。指纳税人充分利用可享受的优惠政策直接减少应纳税额,来减轻或免除纳税义务的行为。国家为了鼓励某些特定地区、特种行业、特别企业、新特产品和特殊业务的发展,照顾某些特定纳税人的实际困难,制定了大量纳税优惠政策,纳税人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依靠纳税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每一项纳税优惠政策就是一个避税地,企业只要挂上一个避税地,就能够充分利用纳税优惠政策享受纳税优惠,这是目前企业最主要的纳税筹划措施。如笔者所在企业近年来发电机组等设备更新改造业务较多,为充分享受国家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在每次设备改造前都要进行缜密的研究筹划,制订切实可行的纳税筹划方案,尽量在改造过程中选用符合国家政策的国产设备,按照要求取得有关各方面的审批文件,并与当地税务主管部门密切保持沟通和联系,及时得到最新的纳税政策咨询,成功地进行了多次筹划,仅此一项就为企业节约企业所得税1000多万元。

纳税筹划论文题目篇四

综上所述,纳税筹划的具体方法数不胜数,成功的纳税筹划案例也不胜枚举,但一个企业的纳税筹划要想真正取得成功,除了掌握正确的'纳税筹划方法外,还必须切实遵循以下纳税筹划的原则,以规避税收风险:

1、合法性原则。合法性是纳税筹划的根本原则。由于纳税筹划不是偷税、骗税,更不是钻政策的空子,或打政策的擦边球,纳税人只有深刻理解、准确掌握税法,并具有对纳税政策深层次的加工能力,纳税筹划才有可能成功,否则纳税筹划可能成为变相的偷税,只能是“节税”越多,处罚越重。

2、前瞻性原则。纳税筹划作为一种高层次、高智力型的财务管理活动,是企业运用税法的导向作用,通过事先对生产经营、投资活动等进行全面的统筹规划与安排,达到减少或降低税负的目的。因此开展纳税筹划必须着眼于生产经营全过程,注重于事先筹划,如果经济业务已经发生,纳税项目、计税依据和税率已成定局,就无法事后补救。

3、时机性原则。纳税筹划的成功概率取决于各种相关因素的综合作用,而种种因素都处于变化之中,许多纳税优惠政策也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因此,企业只有讲求时效,抓住机会,选准纳税筹划的切入点,才能不失先机,取得成功。

4、协调性原则。由于税法强制性和不完备性的特点,决定了税务机关在企业纳税筹划有效性中的关键作用。在实务中,只要是税法没有明确的行为,税务机关都有权根据自身的判断认定是否为应纳税行为,因此,纳税筹划人员应与税务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和沟通,多做协调工作,在某些模糊或新生事物的处理上得到其认可,以增加纳税筹划成功的几率,这一点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尤其重要。

5、基础性原则。纳税筹划是综合性非常强的一种理财活动,而会计核算规范、账证完整是纳税筹划最重要、最基本的要求,因为纳税筹划是否合法,首先必须要通过纳税检查,如果企业会计核算不规范,不能依法取得并保全会计凭证,或会计记录不健全,则纳税筹划的结果可能无效或大打折扣。

6、目的性原则。纳税筹划的最终目的是企业整体效益最大化,而不单纯是企业税负最小。如某一方案虽然可以使企业税负降低,但可能使企业在此领域丧失优势,结果总体利润减少,则是不可取的。

7、全局性原则。根据目的性原则,纳税筹划不能只注重个别税种税负的降低,或某一纳税期限内少缴或不缴税款,而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减轻。也不能仅仅着眼于税法的选择,而要着眼于企业总体的管理决策,并与企业的发展战略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实现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8、经济性原则。只有在纳税筹划成本低于筹划收益时,纳税筹划才是可行的,否则,应当放弃筹划。

9、可操作性原则。企业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应当全面权衡利弊得失,充分考虑节税方法的可行性,保证不能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10、长期性原则。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来讲,纳税筹划不仅仅是一种短期性的权宜之计,更是一种值得不断总结、提高的理财手段,应该作为企业的长期行为长抓不懈。

总之,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纳税法制化进程的加快,纳税筹划将逐步成为每一个企业的自觉行为,成为企业走向成熟、理性的标志。只要政府及新闻媒介正确宣传、引导,我国企业的纳税筹划意识将会更加强烈,企业和国家都将从中受益。

纳税筹划论文题目篇五

进入21世纪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迅速,传统的纳税模式已经逐渐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纳税改革势在必行。营改增政策的推广,改变了以往一些行业营业税和增值税并行的纳税模式,将实行营改增政策的行业,在进行纳税时,将缴纳营业税的应税科目改为缴纳增值税,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重复纳税的现象。在物业管理企业实行营改增政策,在短期来看企业的税负有增无减,但是从长期来看,有利于提高该企业的工作效率,促进物业管理企业的长远发展。

一、营改增政策与企业纳税筹划

(一)营改增政策

营业增政策即营业税改增值税,指将缴纳营业税的应税科目改为缴纳增值税,可以有效的避免重复纳税,有利于企业减少税负。20我国财务部和国家税务局联合下发营改增试点方案,于2012年开始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进行试点,营改增试点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年8月将营改增范围推广到全国,5月我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在推行营改增政策以前,很多行业的营业税和增值税并行,造成了重复纳税,加重了纳税人的负担,影响了企业的长远发展。营改增的征收范围为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将营业税的价内税改为增值税的价外税,形成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的抵扣关系,减少了重复征税,有利于促进企业的转型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

(二)企业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又称为合理避税,企业进行纳税筹划主要是指,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通过对企业的各项投资理财和经营活动进行事先的筹划和安排,尽可能的减少企业的纳税负担,增加企业的流动资金,进而投资更多的项目。纳税筹划的目标是使得纳税人的税收利益最大化,纳税筹划活动发生在企业的各项投资理财和经营活动之前。纳税筹划的内容主要包括避税筹划、节税筹划、转嫁筹划和实现涉税零风险,一般通过选择低税负方案和滞延纳税时间两种途径来实现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因此税务筹划具有合法性、事前筹划性和明确的目的性等特点。合理的进行纳税筹划有利于使企业有效率的选择经济行为,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充分发挥税收杠杆的作用,增加国家的收入。

二、营改增对物业管理企业纳税筹划的影响

通过对上述营改增政策和企业纳税筹划的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营改增政策的推行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纳税筹划具有一定的影响,总的来说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从短期来看物业管理企业的税负有增无减,二是,从长远看,营改增政策有利于促进物业管理企业的发展。下面分别进行论述:

(一)物业管理企业的税负从短期来看有增无减

在推行营改增政策之前,我国的增值税存在两种税率,分别为17%和13%,在推行营改增政策以后,又增加了两个税率,为11%和6%。从税率上来看,进行营改增以后,企业税负具有了明显减少。但是物业管理企业由于其自身的特征,具有较高并且不能抵扣的成本费用,例如人工费等,这使得物业管理企业的税负并没有明显的降低。如果对物业房和商品房按照营改增后的税率3%和6%进行征收,并包括减免政策和国家补贴,可以有效的减少物业管理企业的税负。

(二)从长远看,有利于促进物业管理企业的发展

我国在部分服务业中推行营改增政策以后,可以与第三产业进行进一步的融合,使得企业的内部管理得到有效的优化,进一步的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使企业的经济结构得到优化。就目前而言,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税负较重,物业管理的收费问题也没有得到明显的改善,且税率较高。推行营改增政策以后,物业管理企业的市场规模得到进一步的扩大,对企业的抵扣范围以及征税税率进行了一定的调整,有效的解决了重复征税的问题,有利于物业管理企业的转型和升级。因此,从长远来看,推行营改增政策可以使企业的可抵扣税额增加,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的税负,有利于促进物业管理企业的发展。

三、营改增政策下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策略

(一)对非居住物业和居住物业实行区别征税

在物业管理企业推行营改增政策以后,对非居住物业和居住物业实行区别征税,两者可以按照不同的税率进行征税。实际情况表明,非居住物业的征税并没有发生亏损的情况,还出现少许的盈利,而居住物业的亏损较大。因此,在进行征税时,非居住物业可以按照营改增以后增加的税率6%来进行征税,对非居住物业和居住物业实行区别征税。

(二)尽量争取税收优惠

在实行营改增政策以后,当企业出现税负增加的情况时,可以通过对相关的`税收政策进行进一步的剖析和理解,从而选择更加合理有效并且可以促使企业税收利益最大化的方案进行纳税。且应该更加重视对抵扣环节的核算,通过适当增加可抵扣项目的方式来降低企业的税负。例如,使商业性房产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例如通过增加的可抵扣项目,作为支付公司进行绿化和保洁的费用,不断的改善企业人工费用较高的现象。

(三)减免保障性住房税收

保障性住房由于其带有保障性质,因此,在其进行物业管理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其进行征税时,应该对其进行税收减免或者税收降低。因此,相关部门在进行征税时需要针对保障性住房出台相应的住房优惠政策。应该减免经营性住房出租所得的费用,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因此,推行营改增政策以后,物业管理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应该将减免保障性住房税收作为基础条件,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

(四)保留补贴税收优惠

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宗旨是服务社会,利润不高,因此税务机关对物业企业进行税款的征收时往往有一定的税收优惠,通过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来提高物业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例如,对售后公房等利用企业代收煤气费等费用的部分,不收取增值税,将物业管理企业收取的物业费用扣除设备耗能后的余额作为物业管理企业的计税基础。通过保留公房的租金免征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减免部分税收,尽可能的减少物业管理企业的税收负担。

(五)适当增加简易征收的应用范围

在一些行业推行了营改增政策以后,出现了税负增加的问题,这个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负担,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促进企业的发展,应该进一步扩大简易征收的应用范围,对简易征收的计税方式加以设计。目前我国存在数量较多的小企业,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小企业,年收入低于500万,在进行缴纳税款时,往往使用简易征收的方式进行计税,即以3%的税率进行增值税的缴纳。例如,某一小规模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缴纳时,用企业全部收入减掉人工费用支出,利用简易征收的方式进行缴税。因此,适当增加简易征收的应用范围,可以有效的减少企业的税负。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营改增政策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经过较长时间的实施,取得了较为良好的效果。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物业管理企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因此,物业管理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应该明确营改增政策对企业纳税筹划的影响,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不断优化营改增政策下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策略,通过对非居住物业和居住物业实行区别征税,尽量争取税收优惠,减免保障性住房税收和保留补贴税收优惠以及适当增加简易征收的应用范围等方式,提高企业的纳税筹划策略,实现物业管理企业税收利益最大化,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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