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心得(优秀21篇)

时间:2023-12-20 作者:文锋

5.读后感是一种文学评论,可以展示我们的阅读理解能力和思考能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感参考,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心得(优秀21篇)篇一

深夜了,一壶清茶一本好书,反思自己沉浸心灵。

朱自清——现代著名散文家、诗人、学者、民主战士。从这文章中可以看出作者追求美好生活的渴望,对黑暗的现实想“超然”又想“挣扎”的心迹。

文章一开头就点出全文的“文眼”:“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他想借游荷塘排解苦闷,于是作者从一开始就以独处的心境创造出孤寂的氛围,流露出淡淡的哀愁。

“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读着读着我也似乎走进了这清华大学的幽僻角落,同作者一起欣赏美丽令人陶醉的荷塘月色。

从中我感到了作者内心的不宁静、彷徨,我的心情也随之而波动起来。

朱自清在先诉说了自己的不宁心境后,描写了一个宁静的与现实不同的环境——荷塘月色,通过对传统的“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和高寒孤洁的明月的描绘,象征性地抒发了自己的洁身自好和向往美好新生活的心情。他为排遣心中的郁闷,夜深独享月色下的荷塘美景,一个人,静静地看,悄悄地行,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他觉得自己是个自由的人,这一切都是自己的,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以不理。并深情地发出了内心的声音:“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

我“看”着作者走进了屋子,文章也看完了,而我却未合上书本,这文章使我意犹未尽,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荷塘月色的美丽可以令人暂时忘记忧愁,可见它的美丽,使我感到了作者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可是在文中我更能深刻的感受到作者对现实生活的厌恶、憎恨。作者在这样的恶劣的环境下,不被“白色恐怖”所屈服,与“白色恐怖”作斗争,令我万分佩服。而我生活在这么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中,更应该要去努力学习,去好好的珍惜现在的生活。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心得(优秀21篇)篇二

《乡土中国》描绘出了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支配着生活各个方面的体系。因为是初次阅读,我对于书中的内容真正理解的不太多,某些观点也是让我觉得似懂非懂。但本书描绘的体系解答了我对中国一些社会现象的困惑,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中过于西方的那些文化社会差异在我看来也更容易理解了。

中国的人情社会有时也会令人感到苦恼。走出社会靠人脉,办事注重人情关系,这些现象时常让我对将来走出社会参与社会竞争感到一丝压力,光靠个人的奋斗还不足以使自己在社会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有时也会感叹中国人为什么无法像西方人那样公平地靠个人实力竞争。《乡土中国》的《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两文中,作者费孝通先生论述了中西社会格局的差异,并从这差异出发解释了中国人与西方人对待他人的不同道德观念。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人与他人发生关系,是以自己为中心,如波纹般一圈一圈向外层推出,不同的人处于不同的圈子内,与中心的关系密切程度当然不同。因而,中国人无法对与自己关系密切程度处于不同圈子的人一视同仁。而西方人的观念中,个人是依托自己属于的团体而与这个团体内的人发生相互联系的。同时他们信奉“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因而他们认为对每个人一视同仁是理所当然的。相比之下,中国人对待他人时更注重关系的亲疏程度,所以就会对于自己关系更密切的人给予更多关照。

人情社会有时令人伤脑筋,但不得不承认从另一方面来说它又是合理的。“亲亲相隐”和“大义灭亲”这两种行为相比,大多数人更认同“亲亲相隐”且实际行为也偏向于此。我认为“大义灭亲”是残酷的,人的私心使人在感情上很难做到真正的平等对待亲人与陌生人。法律中有专门的回避制度,当被审判的人与自己有着亲密关系使,审判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必须回避,从而保证公平也保证司法人员免受“法理亲情冲突”的困扰。

由于我学习的是法学专业,《乡土中国》里的《无诉》一文令我印象深刻。学习法律后,有了法律信仰,便相信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好规范。读《无诉》一文,文章的第一句“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诉师’,大家就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便令我意外。一直把法律的发展看做是社会进步的发展,却不知传统社会中自有一套约束人们行为的“礼”。不同于今天的掌握法律需要专门的训练,乡土社会中的“礼”是每个人都熟习的一种道德。克己复礼,人们靠内在的良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而法律依靠的更多的是国家强制力。由此看来,“礼”在乡土社会具有相当的合理性。

虽然乡土社会的“礼”具有合理性,但它对于现代社会来说是不适合的。从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表达的一些观点中可以知道,传统的社会以一个个小乡村为单位组成的。乡村的流动性很小,人们彼此熟识,因而变动性也小,人们之间靠经验形成相处的规则也为彼此熟识。这套规则世世代代稳定地流传下来且被认同。因此,年纪越大的人由于有更丰富的经验,所以对于这套规则更熟悉。当有冲突发生时,往往年纪大,有威望的人当起仲裁者,给冲突双方评理。由于人们对规则的认同与对年长者的信任,这些裁决往往足以另他们信服,从而他们可以不采取“法”来解决问题。

现代社会是一个具有高度流动性的社会,我们每天都将接触各种不同的人,用费孝通先生的话说,“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于是乡土社会的“礼”起着越来越小的作用,取而代之的是更加复杂的法律。打官司如今是很常见的事情。法律是适应这个时代发展产物。在我看来,当今社会的普通人一般很难做到像乡土社会的人们信仰“礼”一样信仰法律。因为“礼”在乡土社会的人们看来是被实践检验过的适合社会的规则,也是时代相传的人们理应熟记的规则。而在当今中国,法治的发展历史还太过短暂,法律暂时还不能做到像“礼”一样深入人心,为人所信仰。但我也相信,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发展、健全,法治取得良好成果并获得人们的认同时,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断为人所认知时,法律信仰将在社会树立,整个社会变得更加有序。

虽然对于这本书,我还有许多不太理解的地方。90后的我没有经历中国传统社会,对于中国的一些独特现象往往熟悉却不知其因。《乡土中国》帮助我了解到一些未曾体验过的传统,总的来说让我对传统中国社会的内在体系有了一定的了解。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心得(优秀21篇)篇三

有人说历史是不断进步的,后来的总比先前的人有知识有见解,不过这句话是很不正确的,至少在我看来现在很多人对中国社会的了解还远远不如费孝通先生的著作里面的见解。牛顿说他是站在巨人的肩上所以看的更远,深层含义其实是牛顿要比巨人的脑袋要高。而我们大多数人却比不上巨人的脑袋,并且我们是站在巨人的脚丫下倒着看的。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那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我倒是觉得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下面就讲到他的很重要的一个理论“差序格局”。什么是差序格局?很简单就如同一颗石子砸到水上荡起的一圈圈水纹,最中心的哪一点是自己,其余就是按远近程度来划分。对于中国人自私,没有公德心的论调很多,但是先生在里面把这个问题做了一个梳理,他发现我们之所以和西方不一样,就在于群己,人我划分的基础不一样。西方人是什么样子呢?是团体。团体内外的人很清楚,他就从最基本的家庭这个概念分析的。在中国就不一样。他的伸缩性非常大,你得势的时候可以宾客三千,亲戚多的是,假如你不得势,也许一个人都不认识你。可以说我们的网络是以自己为中心,结果就造成了没有一个人和你的网络一样的。这样我们和西方的不同就出来了,西方要的是权利,而我们攀得是交情,我们讲究是等差。西方是讲团体,先有一个团体的概念,当然团体不能抹杀个人的,只能是契约平等,而我们却是自我主义,一切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存在。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心得(优秀21篇)篇四

《乡土中国》是费老先生根据其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村社会学”一课的教学内容而编辑成的一本小册子。之所以说是小册子,是因为这本书很薄,由14篇文章组成,但是每篇文章之间又有逻辑联系。

《乡土中国》一书探讨了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乡村有别于城市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乡村是一个“熟人社会”,与此相对应的就是“陌生人社会”。也正是从这本书开始“熟人社会”这个概念开始流行起来,特别是用在解释乡村社会的一些特性的时候。本书围绕乡村社会的特点分析介绍了“熟人社会”形成的原因、乡村的社会结构以及社会秩序等问题。

一、“熟人社会”

乡村就是一个“熟人社会”,即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形成这种社会的原因与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性是分不开的,所谓的“乡土性”就是指生活在乡村的人世世代代都与“土”脱不了干系,土地是他们最普遍的谋生办法。从我们的历史上看,我们的祖先也是通过种地延续下来的,所以说我们的民族也是和泥土分不开的。

土地的一大特点就是不可移动性,而乡下人又是靠土地生活,所以他们祖祖辈辈都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代代相传,生于斯,死于斯。那么一个村子里“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会很特殊,大家都是知根知底的,互相都很熟悉,也就产生了信任,社会关系就是靠这种信赖维持的,而不是法律。乡下人间这种特殊的信任关系导致了今天的法律在乡村不能适用,在城市里是“良法”,在那里似乎成为了“恶法”,有点“水土不服”。而且由于土地的因素,社会的流动性很小,社会变迁速度也很慢,与城市的变化速度形成了天壤之别,所以才形成了“二元城乡结构”,与这“土”也是有一定关系的。

二、语言和文字。

城里人眼里的乡下人是“愚”的,这里所说的愚不是智力问题,而是说乡下人不识字,是文盲。这就叫“愚”吗?这个标准似乎不合理了吧。按费先生的说法应该是指“乡下人在城市生活所需的知识上是不及城市里人多”,否则就不能自圆其说了。

乡村里很多人都是“白字先生”,即使识字的也识得不多,但是这与“熟人社会”是分不开的。所以就要考虑文字在乡村的用途,“我们是不是因之可说向下多文盲是因为向下本来无需文字眼睛呢?”也就是说乡村里是否有文字的需求。

在这种熟人社会,也就是“面对面的社群”,人们的交流用得更多的是语言,亦或通过足声、声音、气味就能辨别对方,亦或一个表情、一个手势就能表达想表达的东西。这是人与人交流最基本的方式,也是最原始的方式,这些在乡村里还是很常见,这种环境下文字似乎显得是那么地不必要。而且文字本身也不是完美的,“文字是间接的说话,而且是个不太完善的工具”。但是在城市却恰恰相反,文字就是生活必不可少的交流媒介,工作、生活甚至娱乐都离不开文字,因为有这种需要所以才要识字。

更进一步说,“在‘面对面的社群’里,连语言本身都是不得已而采取的工具。语言本事用声音来表达的象征体系。”“我们绝不能有个人的语言,只能有社会的语言。”“在亲密社群中可用来作象征体系的原料比较多。表情、动作,因为在面对面的情境中,有时比声音更容易传情达意。”(《文字下乡》)。

乡村社会流动性小,社会变迁慢,生活经验、技巧都是长者口口相传的,不会有遗漏晚辈都是按照老人所说生活处事,根本不需要文字记载。“在一个每代的生活等于开映同一影片的社会中,历史也是多余的,有的只是‘传奇’。”乡村社会生活本来就很简单,关系也不复杂,用这个圈子的“特殊语言”就能很好的维持社会秩序,所以文字也就没有存在的空间。

所以说,“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只有认清了文字存在的前提和基础,才能使乡村真正接受文字,否则都是削足适履。只有当这种熟人社会被打破之后,才会渐渐有使用文字的需求。

三、社会结构。

简单地说,“团体格局”中存在一个超越个体的“实在”,它是无形的,但是它却将每个个体联系在一起,对待每个个体都是平等的,“人人生而平等”。“差序格局”中就不存在这种没有差别的兼爱,它是以“己”为中心,不断地往外推形成了一个网,就像把石头丢向水面形成的一圈圈波纹,每个人都是一个网的中心,也就是没有让人与人牢牢结合在一起的力量。每个个体似乎都是独立的,他在自己的.圈子里就是“老大”。

“这里所谓‘私’德问题就是个群己、人我的界限怎样划分的问题”。团体格局中个人与群体界限分明,西洋社会里的国家这个团体就是一个明显的也是唯一特出的群己界限,维系着团体秩序就是国家的宪法、法律等等。差序格局中的这种界限却是模糊不清的,可以凭借自己的意志伸缩,所以“在差序格局中里,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没有明确的公私之分,社会结构式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维持这种社会秩序的就是私人之间的道德。

差序格局这种社会结构在乡村还是普遍存在的,乡村社会秩序就是靠着道德维持的。在这里国家的观念很薄弱,乡村就是国家权力的边缘地带,在这里法律似乎是维持社会秩序的辅助工具。社会稳定的维持就是靠私人之间的道德,而这种没有明确界定的道德是没有标准的,根据对象不同而不同。所以“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这种团体道德的缺失导致人人都以把自己私人间的道德放在首位,而国家的法律规则次之,不承认个人平等主义,这就是乡村社会的差序格局,也是法律在这里“不适应”的原因之一。

乡土社会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它是以“小家族”为单位组成的血缘团体,这里的“家”和西洋社会里的“家”含义就不同了。西洋社会家的主要功能是生儿育女,它的的界限是固定的,而乡土社会的“家”则可有大有小,可以自由伸缩,它是一个事业组织,有点类似于团体格局中的团体,但是又有不同。在家族这种社群中,主轴是纵向的,各人之间有一定的亲属关系和差别,这种差别决定了个人在家族中的地位,“孝道”对维持家族内部关系起着重要的作用,一家之长的地位是最高的,团体格局中人人是平等的,受到一个统一的规则约束。所以这就是差序格局存在的原因和私人道德重要性的体现。

四、社会秩序的维持。

乡土社会所求的是稳定,而要维持固有的社会关系,就得避免感情的激动,激动地情感具有破坏和创造的作用,这也就必然要打破乡土社会的稳定。然而在这个熟人社会里,人们共同生活在有限的空间里,都知根知底,互相了解。这个社会是他们所熟知的,只要按着现有的秩序生活就可以了,不需要去摸索和探险。乡土社会之所以没有“浮士德式”的激情,还因为它是一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就是“认定男女间不必求同,在生活上加以隔离”,“他们不向对方希望心理上的契合”。这个原则遏制了乡土社会唯一产生感情激动地因素,乡土社会就完全是一个互相了解熟人社会,不存在差异或隔阂。所以说“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乡土社会的熟知维持社会的稳定。

乡土社会可以说是“无法”的社会,但是不能说它是一个“无需规律”的社会。一个没有法律的社会是怎么维持社会秩序的呢?依法而治的社会维持秩序所用的力量是国家公权力,法律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制定的行为规范,乡土社会是国家权力的边缘地带,这里不需要法律来规制行为。乡土社会自身的特点——安土重迁,不问时代更替,只管季节变换,有点世外桃源的味道——决定了社会变迁很慢,社会变化很小,依靠祖祖辈辈积累传授下来的经验就足以应对生活中的种.种问题,这种社会我们称之为“礼治”社会。“礼是社会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维持礼的力量就是传统,乡土社会具备“礼治”的各种社会条件,所以无需国家公权力的干涉。乡土社会的社会秩序依靠传统的力量来来维持的,没有成文的规章制度,而是时间积累起来的文化、经验。如果乡土社会变迁很快的话,传统文化就不能解决所有问题,这个时候礼治秩序就会动摇,就会逐渐被法治秩序所取代,如今的乡村就在经历这个过程,但是会很漫长。

“无法”的社会里亦“无讼”,传统式维持社会秩序的力量,所以调解纠纷的过程可以说是说教的过程,而没有任何程序可言,没有任何成文规范可依。乡村里的人也信服这种说教方式,所以它能起到解决问题的作用,法律也就没有用武之地了。人们甚至不喜欢诉讼,打官司的人都是不道德亦或没教养的人,这是一种羞辱。礼治秩序的维持就在于自身的修养,注重克己。

但是随着法律渐渐走进乡土生活,必然会引起法律规范与传统道德的冲突,该如何处理呢?甚至适用法律和按传统办事的结果是截然相反的,若按法律办案必然引起人们的不满,甚至更剧烈的矛盾。所以在乡土社会构建法治秩序的进程中,不是仅仅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更应该注重怎样才能使法治秩序与乡土生活想融通在一起?怎样才能避免或者减少打破礼治秩序引起的弊病?否则司法机构在乡下人的眼里真成了庇护作恶的机构。“送法下乡”“科技下乡”“文化下乡”“医疗下乡”这些都是为改变乡村的社会结构做的准备,所以构建法治秩序之路漫漫,现今的乡土社会仍是以熟人为主的社会,传统的效力相较更大。

五、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

乡土社会中存在四种权力,“一是从社会冲突中所发生的横暴权力,二是从社会活动中所发生得同意权力,三是从社会继替中所发生得长老权力,”四是从社会变迁中发生得时势权力。这四种性质不同的权力在乡土社会中可以说是同时存在的,扮演不同的角色,相互制约,相互协作,共同维持乡土社会秩序的稳定,同时推动着乡土社会的变化。

在自给自足的乡村经济中,横暴权力受到限制。横暴权力直接追求的目的就是经济利益,乡村中人们只需满足自己家庭的生活所需,而不需追求过剩的物质积累,这种自然经济下不会诱使其他的群体来征服它们。所以横暴权力受到了经济条件的约束,也就给同意权力流下了活动空间。

但是同意权力同样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同意权力是社会分工的产物,社会分工出现了个人权利与义务的概念。分工体系越发达,这种权利才会随着扩大,才会愈发显现出这种权力的的作用。乡村经济是以小农经济为主,以家庭为一个生产单位,分工是在一个家庭内部进行的,而且还是闭门自给型的,出了家门人与人之间没有所谓的权利义务,所以同意权力也不能很好的施展。按费先生的话说是“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的是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虽则名义上可以说是‘专制’、‘独裁’,但是除了自己不想持续的末代皇帝外,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与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

乡土社会普遍存在这长老权力,他是维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长老权力是不同于前两者的,它产生的基础不是横暴,也不是契约,但是它又是强制的,是不得不服从的。长老权力是教化式的权力,或者说是爸爸式的,是社会成员新陈代谢过程中产生的,目的是将文化性的社会生活规律传授下一代,为的是这个社会的稳定,因为乡土社会认得行为时手传统的礼管束,礼是通过长老权力强制灌输给新成员,保持着社会的安稳。

在历史的进程中,社会不可避免的要发生变动,即使在乡土社会,只是它相对而言变化得速度很慢。社会结构变化得原因是它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乡土社会产生时势权力的原因是长老权力的教化已经不能够有效解决生活中出现的新问题,即社会变迁的速率大于世代交替的速率,这时就需要“英雄”式的人物来带领人们解决问题。长老权力与时势权力的关系式此消彼长,乡土社会变动少,在很长时期内长老权力都处于主导地位,这样的社会里不允许反对,只有容忍接受。但是随着社会的复杂化,教化权力远远不能应对社会的变动,这时时势权力逐渐居于主导。所以在乡土社会中尽管两种权力是相对立的,但是它是同时存在的,相互配合在稳定中推进乡土社会的变迁。

六、社会变迁。

乡土社会说是静止的,只是相较现代社会而言,变化得很慢,但是时间的积累乡土社会还是悄悄地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之所以说是“悄悄地”,因为它变化的前提还是乡土社会的稳定,没有引起社会动荡,没有经历翻天覆地的大变革。暮然回首发现乡土社会已不再是那个自给自足的熟人社会,不知不觉中增调了很多新的社会元素。

“在社会变迁中,习惯是适应得阻碍,经验等于顽固和落伍。”“在社会变迁的过程中,人并不能考经验做指导。”所以在社会变迁的过程中,传统经验也受到冲击,对传统文化的依赖也有所减少,不再注重那些亲疏远近关系,不再局限于在村子里过完一生等。这些都是必然发生得,只是乡土社会的变迁是很缓慢的,对这种变化不易察觉。

从血缘结合转变为地缘结合,出现了商业,即乡村的集市,集市上即使是很亲近的同乡人也是以“无情”的身份出现进行交易。集市上的交易打破了熟人社会的亲密关系,乡与乡之间的村民可以通过集市产生了交集,乡村生活也更多元化,人们不再满足于自给自足的现状。商业是在血缘之外发展的,地缘又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所以乡村野不再局限于血缘的结合。社会关系的多元化和复杂化,使得传统道德已经不能完全解决所有纠纷,礼已经不能维持社会的和谐和稳定,随之法律就会渐渐介入乡土生活。

乡土社会靠的是经验,是不需要计划的,“在乡土社会中欲望经了文化的陶冶可以作为行为的指导,结果是应和与生存的条件”。乡土生活可以靠着欲望去行事,而结果往往是与生存法则是相符的,这种微妙的关系有点儿像是一种本能,其实是相当长时期的盲目地经过错误和试验积累形成的一套传统的生活方案。现代社会人们依据已知的手段和目的关系趋计划他的行为,是根据自己的“需要”求生存,而不是单纯的欲望,这样的需要使人们以较少的劳力获得更多的利益。乡土社会也不再单单依靠欲望生活,渐渐学会了依靠需要谋生,这样使得以体力为主的乡土生活变得轻松一些,与城市生活渐渐产生了关联,乡土社会不再是一个封闭的世外桃源。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对农村建设的不断重视,乡土社会原有的礼治秩序逐步被打破,熟人社会里多了很多陌生的面孔,人与人之间不再是知根知底的亲密关系。乡土社会里融入了更多城市生活得元素——工厂、医疗、社保、科学技术,乡土社会渐渐现代化了。虽然城乡差距还是很大,而且有些乡村还很封闭,很落后,但是乡村已经迈出了历史的一步,最终会实现城乡一体化,只是路还很漫长,很艰辛。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心得(优秀21篇)篇五

《隋唐演义》是一部描写隋朝年间至唐朝初期这段奸雄四起,战火纷纷的长篇历史小说。隋朝时期六短之君杨广昏庸无能,天下大乱。其中,以程咬金为首的瓦岗寨势力较大,组织十八路联军在扬州劫杀杨广,后瓦岗寨又大破一字长蛇阵与铜旗阵,夺得金镶玉玺。李渊派来的李元霸与李世民强逼瓦岗寨交出金镶玉玺,最后以李渊登上王位,统一天下告终。

书中塑造了众多的人物形象,如:为朋友宁可两肋插刀的秦琼、混世魔王程咬金、神机妙算的徐茂公等,他们身上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秦琼的行侠仗义让我赞叹。他为了保护程咬金与尤俊达的安全,冒名顶替程咬金去见杨林,程咬金与尤俊达深受感动。这让我想起了东汉时期的荀巨伯冒死探友、北宋时期的宋江不顾自身安危向晁盖透露县中秘密、三国时期的关羽宁可不在阵前做大将也要与刘备相聚。这正应了那句俗语“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冤家多堵墙”。

程咬金有三大优点。第一,胆子大,与尤俊达劫王杠、在刚刚占领瓦岗寨的时候他只身一人探地穴,就像当年的徐霞客,不被迷信所吓倒,勇敢的举起火把考察麻叶洞,并顺利出洞;第二,热心肠,只要别人向他苦求,即使再无理的要求他也会答应;第三,脸皮厚,在唐朝统一全国后,他靠一张厚脸皮当上了鲁国公,并得了一把砍王斧、获得了七十二张免死牌,真是“脸皮厚,吃个够”啊!

徐茂公在战争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十八路反王在扬州劫杀杨广的时候,他智激裴元庆,第三杰反打第二杰;在大唐朝争夺土地时他又智激程咬金,两次劫尉迟恭押送的粮草,后又生摛尉迟恭;在大破一字长蛇阵与铜旗阵时徐茂公起着指挥作用,安排周密,致使这两个大阵被瓦岗军轻而易举的攻破了,屡屡立功。他的足智多谋令人敬佩。

《隋唐演义》这部书不仅告诉了我为人处事的道理,也为我上演了一节生动的历史课,让我体会到了中国古典文学的特色,它在我的人生道路中增添了一盏指路灯。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心得(优秀21篇)篇六

这是一个西藏已经开放为全世界的旅游胜地却依旧守口如瓶的秘密。多年之后身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藏獒专家卓木强巴突然收到一个陌生人送来的信封,信封里装着两张照片,照片上惊现的远古神兽,促使卓木强巴及导师、世界犬类学专家方新教授亲赴西藏。他们在调查过程中震惊地发现,照片上的动物竟然和帕巴拉神庙有关……不久之后,一支由特种兵、考古学家、生物学家、密修高手等各色人物组成的神秘科考队,悄悄从西藏出发,开始了一场穿越全球生死禁地的探险之旅,他们要追寻藏传佛教千年隐秘历史的真相……西藏,到底向我们隐瞒了什么?!

带着这一系列疑问,我开始《藏地密码》的阅读之旅,从此便被这部书深深迷住了。小说的故事很简单,用作者自己的话说,就是一个人找一条狗的故事。故事从一张照片说起,引发出一串串神奇的故事:紫麒麟传说、巴桑的回忆、横穿可可西里、史前冰川惊魂记、笔记之谜、帕巴拉神庙是否存在?当我看完最后一章,合上书本的刹那,心头怅然若失,为了这个不是结束的结束。

小说给我感触最深的,有2个方面,一是对“情”这个人世间最美好的字眼的叙述。尤其让人动容落泪的是岳阳、张立这两个生死之交的兄弟情。张立中蛊毒快要不行了的时候,是岳阳在旁边艰难地用口中唯一的一点唾沫帮张立降温。当所有人都放弃了希望,连一向不服输的卓木强巴也表示无能为力时,是岳阳在一旁坚持着:“强巴少爷,不要放弃张立啊……”还有什么能比得上这同生共死的兄弟情?连强巴最后也忍不住哽咽道:“我卓木强巴,不会放弃任何一个人的……”“家人,就是指,没有任何人会被放弃,没有任何人会被忘记……”好一个不抛弃,不放弃!

卓木强巴与灰狼三兄弟之间生死相依的情谊读来也让人感慨不已,尽管有点神话意味,

另一个感触比较深的,是关于生命的意义,关于追求,关于信仰的思考。生命因何而存在?人类因何而存在?这是卓木强巴对自己的疑问,也是我们对自身的疑问。带着这个疑问,卓木强巴毅然放弃了如日中天的事业,执着地去追寻自己的理想,去找寻传说中的紫麒麟。他是多么富有激情,多么自信!在追梦的过程中,他犹豫过,彷徨过,失败过,但却从未放弃过!没有什么能挡住为梦想而拼搏的脚步,即使是失败,也是值得的。人的一生不能甘于平庸,要做那敢于搏击海浪的海燕,在乌云和大海之间高傲地飞翔!为了每个人心目中的信仰。

“虽然我们诞生在永恒的黑暗中,光明只是短暂的一瞬间,但正是这短暂一瞬的光芒,诞生了生命和希望。因此,虽然我们都自黑暗中来,却注定了要用此生追随光明。”这或许就是人存在的原因。我们的祖先一生追随生命和希望,从此,地球上到处都是人类,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生命是因何存在?人类因何存在?做为一个人,又为什么活着?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心得(优秀21篇)篇七

在上世纪四十年代的云南乡村中,有一所聚集了全中国最优秀的知识分子的学府,名曰西南联大。在联大里教书的,都是各个科目的顶尖专家。费孝通先生就是其中之一,他教授乡村社会学。十四讲的乡村社会学讲义结成册,就成了我手中这本《乡土中国》。

不得不说,这本书的语言并不算是极佳的典范,逻辑性也有待商榷,可是其中蕴含的许多思想,经过了七十年的沧桑变迁,仍然历久弥新。

作者首先提到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性,他说中国的基层是乡土性的,而这一说法,即便是经历了改革开放、生产劳动力向城市显著迁移的当今,仍是正确的。新闻联播里总提到“走基层”,领导人走的便是农村农户小作坊小工厂,可见中国的基层便是乡土社会。城市里的人,多半也都是由农村迁移而来,他们的思维模式也具乡土性,总想去寻找土地。譬如说我的父母亲,他们便来自湖南的小村庄里,此刻在北京享受着城市的各种便利,却总想去整一块地种,喜欢去近郊的田野山区,最爱的大概是回老家吧。作者提到中国人具有以土地为根基的文化思想,一点不错,我认为这是因为土地给人安全感。此刻许多人期望在城市里买一套自我的房,明明只是租一套房能够省下更多钱、甚至有更好的居住环境,人们还是乐意住在一套完全属于自我的五十平米的小屋里,这便是因为安全感。这种对安全感的渴望,来自于农耕民族的文化根基。若是天天东奔西跑,住在蒙古包里的游牧民族,恐怕也不会这么地对“房子”有追求。鄂尔多斯能成为鬼城,除去规划的不合理外,游牧民族的文化也是重要的因素。蒙古族的人往往爱花大价钱买越野车,恐怕也是祖上遗留的文化基因吧。

作者也提到了乡土社会是长老社会,也一点不错。在我的老家,人去世后,葬礼是异常重要的。乡下人办丧事,有很多习俗要遵循。有的人,儿孙都到城市去了,西去之后还能按规矩办事,便是靠着村里“长老”们的帮忙。该请多少桌,做什么菜,进行什么仪式,长老们都谙熟于心,他们是乡土文化的传承者。

可是,国家发展到此刻,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早已不再是几亿人生活的唯一依靠,没有多少人面朝黄土背朝天地生活,农村里的年轻人大多外出打工,也就诞生了“农民工”一词。领导走基层,见到的多数是留在村子里的老人和小孩,青壮年很少。农业工业化,农村人口城市化,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因素,而未来的逆城市化,则是我国步入发达国家的重要一步。所以说,乡土中国面临着消失的局面。当农业不再需要很多人拿着锄头牵着黄牛的时候,乡土社会也便消失了。

如若费先生在此,必会哀叹传统的消失,而我却不这么认为。一方面,人类的文化是随环境、生产力而产生变化的。另一方面,人类的发展的方向是多元、高效,也即物理中的熵增焓减论。两相结合,不难看出乡土社会的慢慢消失是一种自然。就如同北京的城墙,当年梁思成先生竭力主张不要拆除,却还是被国家拆掉了。这其实很正常,我们的社会由君主专制转向民主集中,从封建主义变为社会主义,安能保留那象征封闭的城墙?政府最终留下紫禁城作为文化单位,选择在旁侧的中南海办公,与明人焚毁元朝宫殿相比,好得太多。

有人曾表达过自我对乡土社会的向往:“我想闻一闻村口的垃圾,听一听村头老汉的争吵,我相信那必须是真实的”不错得很,村口的垃圾真的很脏很臭,裹同着牛羊鸡豚的粪便味,变质腐烂的猪饲料味,真实的无可附加。村头老汉的争吵也真的无聊至极,无非就是昨日你打牌少给了我两块钱这类事情罢了。乡土社会,绝不是什么梦想。两千多年前的老子愿小国寡民,但那时没有工厂,没有汽车,没有计算机,没有互联网,没有核弹头,也没有高效的农业技术,两千多年以后拥有这些的我们,自然对这个世界应当有不一样的期许。但不管怎样发展,乡土社会“无争”的思想,都会为世人所铭记,老子渴求的和平,也永远不会被人忘却。因为世界上,最宝贵的永远是和平。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心得(优秀21篇)篇八

《乡土中国》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系不稳定的特点,可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因为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系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可以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直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起,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可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现在真正的了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了“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文明带来的结果。

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天和很多人在一起却觉得自己没有朋友。现在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的人们想着一辈子老死故乡,现在的人们想着出去闯荡闯荡。我们的社会在改变,而且还会有更深层次更潜在的改变。这种改变是先进的文明征服了落后的文明,也是中华文化吸收新的元素,是冲击是更新也是考验。

这样的转型,说不清楚是城市里气氛更浓烈还是农村。无疑城市的不确定性更大。但城市中“生于斯,死于斯”大有人在,也有一家老小四世同堂共居一室。农村中的青少年“走出去”的愿望说不定更强烈。我想这样的社会转型,是整体的,是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改变。原本不管是中国的乡村还是城市,都是典型的乡土中国。

三、法治外表下的礼治社会。

法治那是人家的东西。可是中国现在也说自己是法治国家了。不过中国的“法治”还是得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这种“以德治国”反映的是什么?就是“礼治”。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以内,真正人人平等的观念还是无法在中国人当中树立起来。现阶段的中国,像个怪物,批着老虎的皮,想象自己真的是老虎。

我们可不可以从我们乡土社会出发,思考乡土社会进步的道路?这只是一种设想。

如果说法治代替礼治是一种必然,我们要用势不可挡的经济发展来轰炸我们的社会文化吗?在社会的中心片面强调经济的时候,其他社会矛盾必然无法缓解。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并不能解决问题,也许带来了更多其他方面的恐惧。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心得(优秀21篇)篇九

经朋友介绍,拜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代表作《乡土中国》一书,感触颇深。在阅读过程当中,一度是感到相当困惑的,找了一些别人写的有关乡土中国的分析和书评,看完了以后,再去阅读原书,这才有一点自己的感悟与理解。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主要收集了40年代后期先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任教时所讲的关于“乡土社会学”的14篇文章。一开始阅读是有点晦涩难懂的,里面涉及到很多理论方面的东西。但细细品读,竟另有一番收获。

第一篇《乡土本色》中有两句话,一句是“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摩擦里陶练出来的结果。”另一句是“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从俗即是从心。换一句话说,社会和个人在这里通了家。”它们凝练而充满意蕴,引发了我的深思。这两句话说明了什么呢?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讲,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黏着在土地上的,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是变态。在中国,农民长久以来聚村而居,因此乡土社会人口的流动率相当小,社区间的往来也十分稀疏,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为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也具备了微妙的特点:每一个孩子都是被长辈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的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了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在熟悉的乡土社会里,乡民之间在生产、生活等各个方面频繁地、长时期地接触,天长日久生出亲密的感觉,并且,这份亲密的感觉会使人和人之间获得天然的信任。在熟悉的乡土社会,彼此间无条件的信任来得似乎没有根据,但却是最可靠的,它已经成为了深入乡民骨髓的规矩。比如,我们今天依然常常在农村听到这样的话:“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还用得着多说么?”万一多说甚至像现代社会一样怕口说无凭,必须得签个字、画个押,那乡民恐怕就要说:“这不是见外了么?”

熟悉尔后亲密、信任,这和“自由”有什么关系?这就要提到费孝通先生《男女有别》一文中的观点:“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所谓了解,是指接受着同一的意义体系。同样的刺激会引起同样的反应。”“亲密感觉和激动性的感情不相同的。它是契洽,发生持续作用;它是无言的,不像感情奔放时铿然有声,歌哭哀号是激动时不缺的配合。”这两句话说明——了解是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亲密感觉是一种“了解”,熟悉也是一种“了解”。乡土社会中,各个人之间有着高度的了解,知根知底了,熟悉的、亲密的、信任感觉便产生了,人与人之间形成一种稳定的社会联系,并且,这种社会联系到某种程度会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即乡民之间无条件的信任已经内化为乡土社会的礼俗之一,成为乡民自然而然的行为了。

礼是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而传统正是维持礼的这种规范。《礼治秩序》有言:“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行为规范的目的是在配合人们的行为,想到这里,乡土社会中“熟悉-亲密-信任-自由”的发展规律已然明晰,但是我们不妨进一步思考此种社会学规律和当代社会的关系。我思考的结果是——乡土社会中“熟悉-亲密-信任-自由”的发展规律与“学而时习之”的古训有共通之处。《论语·学而》有言:“学而时习之,不亦说(悦)乎?”在这里,“学”是学习,“时”指的是时间,“习”即温习、实习,“说(悦)”就是内心高兴、喜悦的意思。与上文所讲的社会学的理论相对应,“学”是和陌生事物的最初接触,“时习”是经常性的、无数次的陶练,“说(悦)”是熟悉之后的亲密感觉。

作为当代社会的组成人员,我们在最初学习了知识之后也应该按照一定的时间常常去温习它、实习它,让原本陌生的知识在脑海里和我们的思想经历一遍一遍的摩擦之后熟悉起来,产生一种亲密的感觉,尔后与我们的思想融会贯通,构成稳定的知识结构。这时,我们对脑海中的知识是充分信任的,它们已经从书本上融入到了我们的记忆、思想和性格里。经历过如此学习过程的人必是锦心绣口、清词丽句脱口而出的,丝毫不受书本的束缚,这就达到学习层面的一种自由。此外,书本是文化的载体之一,通过对书本知识的学习,我们接触、理解传统的教化,并在不断熟悉的过程中对传统的教化进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筛选,自觉地将精华部分内化为个人修养的一部分,从而不自觉地指导自身的行为。这时,面对“尊师重道、孝敬父母、刻苦学习”等基本的社会道德,我们也能获得“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自由了。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心得(优秀21篇)篇十

中国是一个拥有五千年历史的农耕大国,在这五千年的风雨变迁中,中国底层社会却以一种独特而又引人深思的方式传承、延续并不断发展。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便从诸多方面分析了乡土社会的存在方式并推广到现代社会,探寻社会发展的规律。

乡土社会的根本在于土地,从某种意义上说,土地便是人民的根。有了土地人们才免于奔波,在临近土地上耕作的人们才聚集成村落,进而形成一个社会。由于土地的缘故,这个社会缺乏流动性,于是“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还乡。…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缺乏流动性的乡土社会,每个人从出生便被嵌入了熟人社会的网络。而乡土社会的许多特性便是由其熟人社会的特点而展开。

首先便是“乡下多愚”的误区,在乡土社会中,耕种是解决生存问题的第一要务,因此乡下人的知识结构与城里人有很大区别。耕种的技巧由父辈手把手的经验习来,而且熟人社会下运用“特殊语言”比文字间接表意更有效,面对面能解决的事不必诉诸文字。“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而且在乡土社会中,社会发展较慢,不会轻易发生颠覆性变化,因而后辈可以沿着前人的经验行事,“当一个人碰着生活上的问题时,他必然能在一个比他年长的人那里问得到解决这问题的有效办法,因为大家在同一环境里,走同一道路,他先走,你后走;后走的所踏的是先走的人的脚印,口口相传,不会有遗漏。哪里用得着文字?时间里没有阻隔,拉得十分紧,全部文化可以在亲子之间传授无缺。”

再就是极为重要的“差序格局”概念,不同于西方“团体格局”中一切都是公平的,“差序格局”突出的是“私”,即对一件事情的评判会受到当事人与评判者私人关系的影响,并且这影响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评判。

凡事都要讲人情冷暖,都要讲交情,讲小团体。这一特点直接的弊病便是个人利己主义突出,甚至出现贪赃枉法的情况。我曾经偏执地认为治理一个国家不应该让道德参与,因为缺乏实际的惩罚措施,并且可以被道德约束的人是会遵守道德的,遵守道德反而会使其吃不遵守道德的人的亏。读完此文我有些明了,并非德治不起作用,而是如今社会并没有一个完全通用的,适用于任何人的公平的道德。中国没有平等爱人的宗教文化,只有以自我为中心的有等级差序的爱,难有统一的公共道德标准,道德依附在私人关系上。“不但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没有一个那种“爱”的观念—不分差序的兼爱;而且我们也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在西洋团体格局的社会中,公务,履行义务,是一个清楚明白的行为规范。而这在中国传统中是没有的。”在现代社会,我们更应该讲求的是法律。以法律来界定自身行为的正确性。再将目光转回乡村,真正支配乡村的权力既非横暴权力,也非同意权力,而是教化权力。以乡村独有的价值观来判断是非。而这种权力的来源大多来自乡村中的长老,他们拥有着更多的经验与威望,也承担着独有的教化责任。

乡土社会是一种阿波罗式的追求稳定的社会,任何激荡都可能会威胁到它的稳定。而男女之间的爱情便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为了不发生激动的感情,男女之间的关系需要进行强制的安排,这也便是“男女有别”的根本原因。而在现代社会,这是一种浮士德式的充满挑战与激荡的社会,再遵循这些规矩不免显得迂腐。

当新的时代来临时,当长老们的经验不再适用时,时势权力便占据主要地位,而时势权力的来源便是知识。这也适应于如今变化多端的现代社会,当时代的变革来临时,知识即是力量,只有拥有知识才能把握时代浪潮,引领时代发展。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心得(优秀21篇)篇十一

费孝通先生在此书开篇第一句就言明:“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先生正是希望通过《乡土中国》一书来探讨回答:“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法国社会学家孔德曾经说过:“凡在上级的必然以下级为基础,因此也可以用下级来解释上级。”农村是整个中国的基层,中国现存与新兴的很多阶层都是从农村分化出去的,因此研究乡村问题对于我国现在以及未来的发展都十分重要。

什么是“乡土”,这是费孝通先生在全书开篇就着重讨论的问题,在费孝通先生看来“泥土”是与我们中华民族的民族性格分不开的,正是土地塑造了中国几千年的荣光,但也是土地束缚了我们向上飞的翅膀。在乡土社会里,“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是生活的常态,一块能用脚步丈量其长短的土地,可能就黏着一个家庭几代人的一生。固定的生活模式、熟悉的生活人群、不流动的生存空间、在各自孤立的社会圈子中形成了的“熟人社会”,是一种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乡土社会中的每一个人从长大到死亡都是在一个熟悉的圈子里,人们从熟悉得到信任和安全感,契约与法律在乡土社会中反而成了多余之物,因为维系着乡土间信任关系的是一种由熟悉而带来的可靠性,但这种“约定俗成”却往往格格不入于当下这个由陌生人所组成的社会。

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之中,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则是变态,哪怕是被迫离家迁徙,乡土社会的“根”还是不变的,他们就像被风吹出去的种子一样,在落地生根以后,仍然会在新的村落中延续旧的习惯。

在乡土社会之中,文字也是多余的,但这并不意味这乡土社会没有文化,更不意味着乡下人是“愚”的。在乡土社会的人们更加重视文字的有用性。我们对文字的定义是:记录思想,交流思想,承载语言的图像与符号。但是乡土社会是一种“面对面社群”。相对狭窄的人际交流结构与封闭式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得乡土文化只需要横向之间或者纵向几代人之间经验上的传习,而文字却是因为人们在传情达意的过程中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阻隔的限制而产生的,归根到底,中国的文字并不是在基层中发生的。乡土社会是一种近乎于“重复”的社会,在这种社会中单凭语言已经足够传递世代的经验。词不一定要文,中国古代的劳动者并不是缺乏创造力的,以《诗经》为例,《诗经》的风部集合了各地民歌,其中就包括最脍炙人口的《蒹葭》、《关雎》、《桃夭》等等,这些民歌在乡间口口相传,但若无尹吉甫采集、孔子编订,可能这些名篇就难以传世。在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中,文字的实用性会大打折扣,因此在我们初步推行文字下乡的过程中会遇到困难也就成为能够预料的事情了。

在费孝通先生看来,中国人“私”的毛病也是有章可循的。费孝通先生运用社会结构分析法,提出了差序格局的概念。在差序格局中,每个人都是以“己”为中心来结成社会关系网络的,但是这个网络的大小并不是固定的,而是具有伸缩能力的,《增广贤文》里曾言:“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正体现了这个社会圈子会因为中心势力的变化而变化的特点。书中以《红楼梦》中的贾府为例子:在贾府鼎盛之时,只要沾亲带故之人都可以包容进这个圈子,但到了风雨飘摇之时,便树倒猢狲散,缩成一团了。圈子的大小与“血缘”、“地缘”、“经济水平”、“政治地位”、“知识文化”水平都休戚相关,在这种由一个个社会圈子所组成的社会之中,群己的界限就模糊了,公私的范围也就有了相对性,“克己”也就成了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德行。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心得(优秀21篇)篇十二

《乡土中国》是社会学家费孝通的.代表作,现在是作为高中生整本书阅读的必备书目,也是我们教学中的重要内容。然而,如果仅仅以高中生的阅读来看待它,显然是低估了它的社会价值和时代价值。全书共14张,从乡土中国的社会结构到权力结构,从中西方文化的对比等多个角度着眼,探讨了中国文化形成的基本形态。

作为一个从泥土里摸爬滚打长大的泥娃娃,乡土带与我的,是清新的芳草味与幽幽的炊烟香;但除却那些自然的馈赠,乡里人与乡土的陋习则带给了我无尽的反感。

乡里人不识字,也没见识。明明没读过几份报,没看过几本书,却要装成高深莫测的样子聚在一起聊民生谈天下。

乡里人斤斤计较,睚眦必报。今天这家的鸭子闯进了自家的田,明天就必须把自家的鹅赶到他家的地里去;明明是鸡犬相闻的邻居,偏偏结了八辈子的仇;妇人们没事就爱串门,对别家新嫁过来的媳妇品头论足,又说说自家的婆婆的坏话,咒这家笑那家,乐此不疲。

乡里人迂腐讲究,忌讳多。作为坚信科学的二十一世纪唯物主义者,倒不是我不尊重祖宗的规矩,只是有些太过离谱,损人不利己的东西,早早抛弃才好。乡里人不仅要求自家人遵守,还要别人认同,遭到了否定还摆一副臭脸色。

难怪城里人会嫌弃乡下来的,没见识、自私、胆小懦弱、迂腐落后。书中讲的有道理。没见识是因为不识字,不识字是因为没必要识字;自私是常态,是为了更小的“公”而自私;陈腐规矩是老祖宗传下来的,那些讲究如同印度妻子殉葬,缅甸成年礼杀人一样,是传统。这些能成为乡土社会不适应新格局的原因,也能当做乡土社会几千年沉淀的结果,但绝不能成为乡土社会就此止步不前的理由。

“从土里长出过的光荣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乡土的落后已是现存的事实,如要正本清源,须得下一番狠功夫。面对泥沙俱下的乡土社会,在好的改革也会出现漏网之鱼。我爱这一方乡土,也希望它能改头换面。而都市在前领跑,乡土却止步不前。乡土改革进行得热火朝天,重点放在了发家致富上,但私以为,思想的改革着实是刻不容缓呀!

正如艾青所说“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我依然深爱那片田地。那片让我驰骋其中的,留下烂漫笑声的天地。

如今,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了新阶段,城市化进程有条不紊逐步推进。但是,我们的文化却长久地承袭于乡土中国。研究乡土文化,就是研究我们国家和我们自己。我们从何处来,所以将向何处去。

我生于田垄,长于稻泥;我愿环住一湾秋水,拥紧一簇稻花;我在烈日之下奔跑,于长空之间遨游;我躺在雨后的泥土上,嗅着新雨的清香;我与跳水的鲫鱼作伴,我以偷食的斑鸠为友;我同乖巧的家犬嬉戏,我随回程的水鸭同归。我守在这一方泥土上,传诉着浓厚的乡情,所以,乡土呀,怎可抛弃得下!(杨晓康)。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心得(优秀21篇)篇十三

《乡土中国》是社会学大师费孝通先生的巨擘作品,描写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农村社会风貌。农村作为中国基层传统社会之一,在当时是大多数中国人生活的区域。即使经过几十年的历史变迁和城镇化进程,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仍占中国总人口的36.11%(2021年5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数据)。

读懂这本书,我们便能更多地了解我们脚下的这片土地,让我们知道中国人为什么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行为习惯;中国和西方社会究竟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本质上的不同。以下是我的三点主要分享:

分享一:书名中的“土”字用得极好。

“土”首先指的是泥土,因为中国人是离不开土的。农村人以土为生,根据不同地域,土里农作物一年一熟/两熟/三熟,他们取资于土,即使是城镇化进程中的新城市人,也会想方设法在自家房屋里种点葱蒜之类的东西。

若是家中有远行人,老一辈人肯定会拿一点故乡的土希望你能冲着喝来防止水土不服,这个就是所谓的“故土难离”。费老当年留学的时候,他的祖母就是这样做的;我来上海读大学的时候,我奶奶也是这样做的。年少不懂这种感情,还说是一种迷信,现在看来这是一种深入骨子的习惯,是我们用携带土壤来缓解乡愁的一种方法。

说到与“土”的感情,离不开每个人的人生大事:莫不希望自己百年之后,能入土为安。就拿我爷爷为例,他一辈子与土为生,在世时就开始物色自己走后的“居住地”。等他去世的时候,我爸和大伯谨尊遗愿安葬了爷爷。对爷爷一辈的人来说,这是他们的情怀,此生足矣。

分享二:生活在土地上的农民聚村而居,形成一个“熟人社会”。

有别于西方机械团别的社会结构,在一个熟悉的社会里,中国社会是一种有机团结的社会结构。什么叫有机的团结?像中国的土壤上慢慢地长出来这么一家人,变成两家人,又一家人迁徙过来,然后逐渐地在这个地方繁衍生息……这叫作有机的团结。有机的团结就是它自然而然长出来的.,每个人从出生便被嵌入到了熟人社会的网络中,遵循着乡土社会的生存法则。

这种状况之下形成的社会特别容易变成“礼俗社会”。在早先的传统社会,也就是大家按照之前的规矩办,大家有什么东西请教老人,老人家怎么说咱们就怎么做,比如每年的农作物种植,什么节气该做些什么,这些都是老人家留下来的经验。但目前随着社会变迁,在对待一些问题上,年轻一代不再仅仅依赖于经验,也开始有了一些自己的思考和实践,这是时代进步的结果。

于我而言,高中以前生活在“熟人社会”;高中之后渐渐远离,再到今年的短暂回归,我生活的那片土地带给我不一样的温暖和体验:在驾校学习时,与大家初次见面时不会有城市社会的陌生感和界限感,聊天中知道对方是哪个村的人,家长叫什么名字等信息,然后回家向父母叙述一遍,基本上就能知道是谁家的谁谁谁在学车了;而且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学车的人“为求”教练能多教教自己,总是能和教练“扯上亲戚”(即使是五服之外的亲戚),然后就着这种称谓,大家也喊得很甜。总之,熟人社会有好有坏。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若有亲戚照料,日子总不会过得太难;但若是在这里不被待见,那可能会遭受到整片区域的人或多或少的排斥。

对于农村的新一代年轻人,不管生活在哪里,如何生活,积极的生活态度和为人处世的方式还是要像熟人社会中学习的。

分享三:差序格局。

“差序格局”是费老最核心的一个学术贡献,这是与西方的“团体格局”有着本质的区别。

什么是团体格局?书中提到“就好像你看农村田野里边捆柴,这一堆柴捆一捆,那一堆柴捆一捆,然后把这十几捆柴放在一起做成一担,把这几担放到车上做成一车,这就是西方的格局。你属于这一捆,这一捆属于这一担,这一担属于这一车,每一个人在社会上都有一个自己的位置。当然人跟柴不一样,所以人可能在不同的捆里边也会出现,但总之你是在一个框架结构之下的,你像是树形图当中的一个位置而已。所以西方人特别重视的是位置,是权利。”

什么是差序格局?书中说“就是你把一个石头扔到湖面上去,它会荡起一串涟漪。这个荡起涟漪的过程,就是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我”就是中间的那块石头,也就是说每一个人都是中间的那一块石头。这块石头荡开了以后,最核心的部分是你和父母,孩子,妻子;然后兄弟,表亲,亲家;再往后是朋友,同学,战友等等……一层一层地荡开,这就是中国人的关系网。”

所以从这两段描述中,我们能够看到中西方的显著不同:中国人讲究亲疏的关系,你西方人讲究资格和权利。也就是说:中国人讲的是攀关系,讲交情。因为中国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构成的网络。我们每一个人都在这个差序格局当中,人和人之间都有着联系。这个巨大的私人网络,这才是中国的社会的本色。但西方不同,它不在乎你是谁家的三姑,你跟谁的关系好,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在不在那个位置上。你只要是在这个位置上,你就有资格,有权利。

这种中西方的差别,也体现在我国小城市和大城市间的差别上。我一个朋友交大医学院毕业后,回到老家所在城市最好的医院实习,但没待多久就发现了小地方的关系浓厚,自己“身家清白”可能奋斗多年都无法竞争,后又投历应聘上了杭州某三甲医院。

不得不说,小地方关系多好办事,但对于有过大城市或国外生活体验的人来说,这点一时半会可能适应不了。深深体悟“差序格局”这个概念,也就懂了朋友的选择。

中国地大物博,费老的这边书随着时代发展对于我们理解中国社会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只要你有阅读习惯,还是强烈推荐这本书的。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心得(优秀21篇)篇十四

我觉得我是一个异常幸运的人,本来是以戏谑的心理拿起这本《乡土中国》,想着我在湘潭看这本书真的是十分应景。可是没想到这是一本异常专业严肃认真的书,我断断续续地看了一个月,很多地方都还是不是很懂,可是还是感觉受益颇多。

这本书年代久远,作者是从上个世纪20年代开始研究中国的乡村社会学,经过了十多年的研究才定稿出版。总之在那个年代,有一个学者专心致志地去做这样的一个研究,是一件让我异常感动钦佩的事情。

乡土社会是相对静止,稳定的,所以它的发展进程就相比较较缓慢,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很多突然迅速涌入的东西无法用乡土社会的根生于土地的习俗来应对,所以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词汇,乡再也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并且我觉得作者说的很对,不一样的社会环境不能用同一种标准去衡量,什么是愚什么是聪明,这是一种相对的关系。并且愚是一种智力缺陷,这样去描述乡村孩子是十分侮辱的。如果同样是连学习和理解教育的机会都没有,那这种嘲笑才显得相对公正,可是并不见得绝对的知识是衡量的标准,还有身体素质和动手本事。

农村与土地的关系密切相关,溶于骨子里,血缘决定地缘,地缘就有排斥性,人口不流动,所以新客想要融入一个村子是十分难的事情,除非他有土地,可是土地又是氏族的受着保护。

作者对于乡土社会的不成文的秩序异常推崇,他认为这是一种出乎与道德上的礼制,现代社会的法律会破坏会误解,是一种被动和强制。可是我觉得传统固然可贵,稳定的社会结构不代表不发展,在剧烈的时代大冲击上看,新问题的涌出会加剧,那么按照原有的进程,相关秩序的出现是会落后的,法治是必然的趋势和进程,这是需要协调和认可的。

他过于否认农村中夫妇两性之间的作用,乡土社会固然是一个大的团体,可是也是以一个个男耕女织的小家庭组成,我觉得这种两性之间的联系不是淡漠的,而是牢固的,以这种联系作为轴才能促进宗族和谐。

总之社会学社会现象是十分深奥的东西,是一种综合的学科。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心得(优秀21篇)篇十五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的确,作为一个从古至今都依赖着农业发展到今天的国家,农民的比重很高,农民也对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也是从农村走出来的孩子,以前对中国的农村和乡土似乎没有太多的感想,但读完乡土中国后,却感觉中国的乡土社会都是与书里讲的大同小异的。

农民的命根子是土地,正是世世代代的农耕生活养活着在这片乡土上生活着的农民,所以中国对土地的依赖,造就了这样的乡土社会,现在的“土”是贬义词,似乎带有点蔑视的味道,但我却觉得不然,土字就是代表着泥土,“土”就是乡下人的命脉。从前的农村生活,家家户户春播秋收,挖土豆、插秧、割麦、剥包谷都是我所经历过的。土地是神奇的,你对他有一份付出,就会得到一分收获。乡下生活好像也不用怎么花钱,记得以前家家户户都有井,春天在鸟语花香中播种,到了秋天便收获,家家有几颗枣树、核桃树、桃树。柴火上山坎几颗青?木,玉米棒棒也可以拿来烧,逢年过节买点糖果,添件新衣便是了。可见,“土”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是有一定道理的。

费孝通先生分析:中国农民聚村而居原因大概有:一是每家的耕地较少,所以聚在一起住宅和耕地距离不会太远。二是水利灌溉需要,聚在一起,合作方便。三是为了安全,聚在一起为了保卫。四是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平分了家里的土地,一代一代的在一个地方增长人口。正是土地的不可移动性,导致了人被固定在那里。在时代洪潮的席卷下,从乡土时代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乡土时代的生活方式处处体现出了弊端,陌生人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对的,于是“土气”便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以往那样每逢农忙时节,约定俗成的家与家联合在一起收获,今天在张三家割麦,明天在李四家打瓜,没有报酬,就是在一起吃口饭的生活方式一去不复返了。现如今的乡土文化在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过程中,逐渐也在更新,摈弃了传统的一些不适用的、不好的,遗留下一些人情的温度。

学者将中西方文化作比较,西方社会,在美国,农场主都是一个人掌管着方圆几百上千亩的土地,一家人孤独的生活,是因为处于初期,本就地广人稀,所以西方强调的是独立意识,负责意识,西方社会争得是权力,而我们的社会讲的却是交情,中国人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就是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看中团体,公私分明。但中国则不然。

乡土社会在时间中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成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就像费孝通先生所说,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不必计划,所以时间自然会给我们选择出最适合的生活方案,我们每个人也正如作者所说,教师不应当只是传授已有的知识,而是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领域进军。所以,找到自己在社会中的真实定位,为社会的推进与变化积极助推便是。作为一名检察工作者,我们更有温度的执法,站在乡土社会的实际中,处理每一个案件,以化解矛盾为出发点,那么社会矛盾将更少,社会将更加和谐,群众的获得感将更加强烈!

在这也希望,我们的乡村依旧美丽,人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心得(优秀21篇)篇十六

近日,因为旁听课程的要求,又重读了《乡土中国》一书。本书是费孝通先生对于理解中国基层社会的基本性质所作的一个尝试,由14篇短文所组成,文章篇幅不长但蕴含着对传统中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诸多方面的探索与思考,语言简洁,通俗易懂,归根结底,是费孝通先生在书中所阐释的基本观点与中国社会的诸多方面是十分贴切、适宜的。

费先生在开篇即提出“这里所说的乡土社会,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传统基层社会所特具的一种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它并不排斥其它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那些影响同样可以在中国的社会里发生作用”,可见,“乡土社会“是费先生所提出的一个理想概念,即韦伯所说的理想类型。但概念源自于实际经验的归纳与总结,通过”乡土社会“这样一个理想类型型的概念,可以看到许多中国基层社会所具有的特性。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先生在开篇提出即提出中国传统基层社会的属性,“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在乡土社会中,人与人、人与环境都是熟悉相通的,就如作者所说“游牧的人可以逐水草而居,飘忽无定;做工业的人可以择地而居,迁移无碍;做庄稼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进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的关系上来说的,从人和人的空间排列上说就是孤立和隔膜。孤立和隔膜不是以个人为单位的,而是以住在一块的集团为单位的”。作者也分析了乡土社会以村落为集团的四个原因:每家所耕种的土地的有限性;水利等需要合作的需求;安全保护的需求;多子家庭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可以看出,在乡土社会中,以村落为集团的社会是完全可行的了。“靠着土地生活,自然也受到土的束缚”,不过随着乡土性的逝去,“在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以文字下乡为例,在推崇文字下乡的人看来,乡下人是“愚”不可及的,但实际上在乡土社会这样一个面对面的熟人社会,文字不是必需的,甚至是多余的。文字也好、语言也罢,不过是伴随着人类社会发展需要记忆的东西增多而出现的象征体系,它们的使用需要人们共知这些符号所代表的意义,在乡土社会,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年轻一代都是大人们看着长大的,在乡土社会中所生活的人,每个人的生活经历大抵是一致的,所不同的不过是经历的前后区别,在他们之中,同样会产生一套他们所熟知的符号,相比文字,在乡土社会这样一个熟人社会中,语言,表情,动作等无疑是更为直接形象的,因为文字是一个间接的象征体系,文字的用语讲究文法、排列等,实际上在两个不同的情境中理解相同的文字往往是会产生偏差的,因之,乡土社会中文字是多余的,倘若强行推进文字下乡可能好处未得,坏处却已显现,这与在后文提及的法律下乡是一致的。

在分析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性后,费先生在之后分析了乡土社会的社会结构和人际关系。他以“差序格局”这一概念来指代乡土社会的社会结构,以区别于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我们的社会,不像是西方社会那样大家建立在同一个平面上,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扔到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一圈推出去的波纹,被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完全相同的”,“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像水面上泛开的涟漪一般,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这个圈子是富于伸缩的,圈子的大小要根据中心势力的厚薄而定,也因之中国人对世态炎凉特别有感触”。在差序格局中,一圈圈波纹的差序称为人伦,对于乡土社会中的人来说,每个人都是以己为中心,也因之而产生了公私不分的问题,这个人向内可以说是“公”,向外则是私了,维系着私人的道德也因之是以己来展开了,在书中,费先生引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关系很好的阐释了这一点。乡土社会是个偏重父子、婆媳纵轴的单系原则的社会,因此用家族来称谓每个家会更为恰当,实际上最简单的家族就是家庭,但家族比家庭更显示出结构的复杂,也涵盖了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在偏重父系原则的乡土社会中,实则除了生育外,政治、宗教甚至经济等是以家族为核心的,因而男女之间也仅是因生育和必要的社会分工而相联系的,但乡土社会是个自给自足、分工不发达的社会,这样说来,生育事业可谓男女之间唯一需要联系的了。因而乡土社会是男女有别的社会,是阿波罗式的社会,是生于斯、长于斯、终老于斯,安土重迁的社会,这和西方浮士德式的社会是截然不同的。

在乡土社会中,维持社会秩序的是礼治,是对传统的恪守,对文化的传承。文化源于经验上的积累,在乡土社会这样一个比较稳定不太变动的社会来说,前人的经验对后人是有益的,后人只需搬动前人经验积累下来的文化常识,便足以应付社会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了,这样一代一代积累下来,接受这样一种教化,克己以复礼,乡土社会的秩序也便维持了。在乡土社会,诉讼是可耻的,法律是靠外在的权力执行的,道德则是教化而来的,是由内向外的,在这样一个社会里,是无讼的,如文字下乡一样,现代化过程中,法律知识的下乡是必要的,但若不考虑实际社会的道德观念、思想意识等,强行推行,难免会使某些略知一些法律而道德低下的人在面对不知法律的实诚的乡下人时钻了空间。

随后,费先生在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两篇文章中分析了乡土社会的政治结构与政治权力,分别是与社会合作、社会冲突、社会继替、社会变迁角度所对应的同意权力、横暴权力、长老权力和时势权力。社会合作的角度看,社会分工使得每个人有合作的需求,由此产生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每个人也由此有了对应的权利和所需要承担的义务,可以说同意权力是一种妥协性的权力;与之相对,横暴权力则是占有优势的一方对相对弱势一方的压制,是一种强制性的权力。乡土社会是一个不富有抵抗性的社会,容易成为皇权的发祥地,但分工体系不发达的乡土社会又难以为皇权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与之对应的必要的经济基础,传统社会的统治者为了维持皇权的维持,对在“天高皇帝远”的乡土社会里,采取了“无为统治”的统治方法。乡土社会对外,是无为社会;在其内部,实际是长老统治,与之对应便是长老权力。如前文所述,乡土社会的乡土性、稳定性使得年老一代对年轻一代有了更多的经验积累,因之对年轻一代在诠释传统、教化晚辈方面具有无可非议的权力与资格。德高望重的年长者们,就是礼的象征,是正确的行为范式,是道德标准。乡土社会注重礼治,注重传统,相对稳定,变迁不快,这也为长老权力的存在与发展提供条件。乡土社会虽变迁得慢,但还是有的,与之对应便是时势权力,但也因为乡土社会变迁的缓慢而相对较弱。乡土社会的社会变迁是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变迁,伴随着变迁,“挟天子以令诸侯的结果,位与权,名与实,言与行,话与事,理论与现实,全趋向于分离了”。

在“学缘和地缘”与“从欲望到需要”两篇短文中,费先生以此来指代从身份社会到契约社会,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社会性质的转变。乡土社会中,血缘和地缘的分离,是相当难的,作者在书中以“客边”、“新客”为例进行了说明。

无疑,《乡土中国》一书中所提出的“差序格局”、“无为政治”、“长老统治”等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学概念,有助于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品质的社会学理论体系与话语体系。本书以“文字下乡”、“法律下乡”等为例,给予中国的现代化之路以某些启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与现代因素铆合的、后发赶超性的超大社会里,怎样渐进式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让改革的红利惠及更多人无疑是值得思考的。《乡土中国》是常读常新的,在14篇短文中,费孝通先生对传统基层中国社会的性质做了思考,其蕴含着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方面面值得深究的问题。

此外,本书中能感受到费孝通先生的大同思想,特别是第一次读“文字下乡”部分时作者对乡下人“愚”的解读,可以说是这本书把我领进了社会学的大门。在面对当今文化各异的社会中,如何在这个世界上实现多元文化的共存与发展,彼此汲取进步的一面、摒弃落后的一面,是需要全世界人们共同努力的。我想用费孝通先生曾说到“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是在恰当不过了,这与今天中国所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本质是一致的,希望有朝一日能有天下大同的一天。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心得(优秀21篇)篇十七

费老先生的《乡土中国》在中国社会学上的地位是不容忽视的。要了解日本文化很多人会去读本尼迪克特的《菊与刀》,而要了解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则离不开这本《乡土中国》。《乡土中国》是费老在上个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他于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的“乡村社会学”课内容整理出来的书,37年后的1984年由三联书店重刊。主要依据当时乡土社会的人际生存现状、社会结构、交往方式等,运用定性研究的方法完成。该书中的乡土中国,其实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通过理解中国乡土社会的各种元素,再看三十年改革开放之后的中国,可以发现费老的很多说法如今仍然拥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文中开篇就指明了乡土社会中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基本特征,乡土性,这也是整篇文章的基础。正是在乡土性的基础之上,作者延伸开来得出了很多结论。乡村社会的乡土性导致了不流动性,从而产生了一系列乡土社会的特性:礼俗社会,文字的相对不重要性,差序格局,无讼无政,家族的基本结构,血缘社会等等。整篇文章是一种横向思维的视野,将乡土社会不同部分的不同特性以此剖析。

我比较感兴趣的是费老笔下的乡土社会差序格局,他认为中国传统社会中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而这个圈子具有伸缩能力,往往根据自己的需要能放就放,能伸能缩。这是自我主义产生的源泉,也是中国小农意识、自私自利产生的另一种诠释方式。中国人在国际友人眼中永远顶着“自私”的帽子,没有集体、国家意识,永远想着自己及小家的利益。因此他们只扫自家房前雪,他们为一己之利损害大家的利益,他们目光短促、心胸狭隘,他们不顾天下苍生只顾自己安乐。

这让我想起了鲁迅笔下的看客,这些看客在鲁迅作品中都以群像出现,是一批生活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落后的群众,居处在偏僻、闭塞、愚昧、落后的中国乡村,长期以来的封建意识的毒化和侵蚀,已积淀在他们的精神骨髓中,并在他们思想、心理、性格、言行中自然而非自觉地表现出来,于是他们愚昧、麻木、无聊、庸俗,于是他们集中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国民的劣根性,以及我们民族精神中的严重痼疾甚至于人类某些弱点,即安于命运,麻木顺从,既受人愚弄,又愚弄他人的性格特征。

不仅以前的文人在批判国民的劣根性,当下也有很多人在反思。昨天和同学看完了姜文的《让子弹飞》,这是一部很多人期待已久的影片。姜文一改以前怀旧、缓慢、意识流的风格,在这部新片中注入了很多反讽、黑色幽默的东西,使得商业大片的背后也有很多让人反思的东西。其中之一,就是国民愚昧自私的劣根性。费老先生在开篇就意识到,已经有一种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逐渐产生,在这里可以称之为城市社会。如今中国城市化进程发展的如火如荼,乡土社会确实在逐渐土崩瓦解。可尽管如此,乡土社会中的很多特性却残留了下来,并在城市化中畸形发展,这使得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无论是统治者还是基层民众都面临了很多困惑。最近“黄山门”事件愈演愈烈,复旦大学面临着严重的公关危机。事情可能不像网络舆论中所说的这么简单,但归根结底,广大网民还是在指责国民自私自利的劣根性。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在费老先生笔下属于乡土社会的特性,在中国一流大学的学子们(所谓的知识阶层)身上出现。中国经济的崛起大家有目共睹,于是很多人开始称中国为“大国”,但大国绝对不能只是经济上的腾飞(中国在这方面也还需要继续努力),国家软实力、国民文化素质也是很重要的一块。大国就应该有大国的风范和气派,而如今中国依旧充斥着小农意识和小市民意识,整个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乡下人进城穿了套西装,脚下却依旧是双解放鞋,显得不伦不类。

《乡土中国》后半部分主要剖析了皇权、官僚、绅士的关系。皇权拥有至上的权力,是天下的拥有者;官僚并非天子的家门,并不和皇上分享政权,他们不过是臣仆、是行政机构;而绅士是退任的官员或官员的亲戚,他们没有权力但是有势力,他们在官僚机构的庇佑下虎虎生威。绅士是士,官僚是大夫。士大夫联成了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中一个重要的层次,就是到现在还是如此。只不过名称有变而已,“士”变成了政府官员,“绅士”则变成了“官二代们”。官二代文化或许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以人情、礼俗而非法治为基础的传统也为官二代文化提供了滋生的温床。这几年公务员考试异常火爆,这是个很值得人们反思的现象。首先参加公务员考试人员的心态已经发生了变化。没有多少人是真正秉着为人民服务,做人民的好公仆的目的从政的,大多数的人是为了混一口饭吃,为了在得到官僚体制的特殊庇佑。当然每个人都是要生存的,有一定程度上追求物质无可厚非。但官员是特殊的职位,他有一定的权威,在一定程度上是整个社会进步的间接领导者。当一个社会上的官员都没有了责任心而沦为物质的奴隶时,这个世界是可怕的。其次,相比公务员固定的收入外,大家更加看重整个官僚体制的庇护作用。这是社会另一种形式的沦落。如今官员与官员之间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相互保护的体系,各种有需求保护自己的势力都在向官员靠拢,商人表现的尤其明显。于是出现了,出现了。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心得(优秀21篇)篇十八

《乡土中国》整本书阅读从20xx年1月23日开始,历时十多天终于在2月9日下午成功结束,我们圆满完成任务。《乡土中国》这部著作,思想超凡,字句严谨,具有极大的极珍贵的探索精神,让我感受到作者费孝通先生不折不扣的学术品格并为之折服。在阅读这部著作的过程中,我收获了语言、思维,审美,文化的滋养,更是对乡土社会有了更深刻的了解,让我感受颇深。

初得到这本书时,别人都说他苦涩难懂,我略翻开几页,满是文字,让我更是全无阅读兴趣。从小看惯了故事性的书籍,以至于对叙述性文章情有独钟。直到这次。在需完成任务的前提下,我尝试着去阅读,这一路上从未放弃。

记得阅读第一篇文章时,在老师的鼓励下克服了畏难情绪,我慢慢地在每一字上扫下目光,在读的同时去深入思考,在旁边写下自己的理解。第一次难免思考不够深刻,但我也并不气馁,而且还很高兴。渐渐地,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透过现象去深入思考其本质,有了自己独到的见解。越来越觉得自己已经置身于这部书中了。在阅读的过程中早已不是为了完成任务,而是一个享受的过程,同时在费先生严谨思维的熏陶下,我的思维能力和见解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不得不说,这部著作在我的阅读生涯中起了非同小可的作用,让我的阅读有了质的飞跃。不仅如此,我对乡土社会有了清晰的认识,让我看清了他的本质,看清了历史。

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其最大的特点是稳定,乡土社会是农业社会,乡下人依土而生,土地是他们生存的必要条件,而土地是固定的,因而乡土社会是不流动的,他们世代生活在一处“生于斯,死于斯”,每个人都是从小生活在一起就熟悉得很,其实这在我们现在的乡村中也有体现。例如一个村子里要细论起亲属是极多的。

乡土社会的特点即是此,故也是“熟悉的社会”,人们眉目传情,用声气辨,连语言都用处不多,就更不用说文字了,这也是为什么文字下乡成效不大的原因。可见,“改革”并不是易事,要等到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文字才能下乡。

围绕着乡土社会的特点,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就诞生了。每个人的亲属关系如丢石头所形成的同心圆波纹的性质又如同蜘蛛网般错综复杂,在此道德层面,乡土社会的伸缩性也使得公私之辨模糊不清,家庭层面上加的职能是生育,家是绵续的。感情在社会关系上就有创造作用,而乡土社会并不允许有较大变化,因此男女分工维持着家的稳定。“男女有别”,使他们在生活上加以隔离,男女有别的界限致使了中国感情向变态方向的发展,也许这并不是什么好方向吧。

乡土社会也是“礼治”的,法律在这里并不需要,“长幼原则,教化作用”才是首要。

乡土社会的变化速率相对于现代社会可以说是禁止的,但社会终究是变迁的,但长老权力在形式上不容违逆,于是有了“名与实”的分离。乡土社会的传统不变,经验可以解决一切困难,但现代社会适应变化的他们需依着生存的条件去计划。

乡土社会的不流动性,使其变化十分缓慢,不难想象其变革为发展的现代社会是多么不易。前辈们说,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做出的努力不容忽视,我们理应牢记,同时传承前辈的优秀品格、实现人生的价值是我们的目标。我相信在我们的努力下,现代社会会愈加繁荣。

《乡土中国》给了我极大的帮助,希望有时间我能再次阅读,感谢《乡土中国》,让我在文学和能力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心得(优秀21篇)篇十九

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中,主要看到两条线索,一是定位中华本土文化,二是看待外来文化。在世界全球化的今天,《乡土中国》无疑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既要反对崇洋媚外,又要反对盲目排外,立足本土文化,正确看待外来文化的影响,之所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我为本,为我所用”。此书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私人关系的道德、家族、礼制等方面,由表至里,浅至深层层剖析中国乡土社会。此书的精华所在,及影响我最深的,无疑是一个“土”字。中国社会未完全意义上摆脱自己的乡土性,本人也觉得无需改变,乡土一次或许与中国现代化的道路些许有些相悖,但是“乡土”,是我国如此本色。全书有目录十一,我选下对我影响深刻的内容做出自己的见解,详如下:

“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这样说来,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了。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中国是农业大国,大河文明的滋养下,中国的农业很早以前便领先于世界。而农业的根基在于土,中国人离不开土,就像孩子离不开母亲的道理一样,正是这片神州大地,孕育着代代炎黄子孙。家立于土之上,国也立于土之上,土为我们所居,是一个大概念的家,由此而生“生于斯,死于斯”中国自古有“落叶归根”一说,人死后,总要把尸骨带回出生地安葬,“一生取给于这块泥土,死了,骨肉还得回入这块泥土。”此观念一直影响着我们,当代,四面八方的农民放下锄头,来到东南沿海发达地区谋生,成为农民工,赚的钱不是为了在城市买套房子安居在此,更多的是吧钱寄回老家建房子,就算在城里有什么不测,家人也要千方百计把在外打工的人送回老家。

我在上文所说的孤立、隔膜是以村与村之间的关系而说的。”出于农业原因,乡下有大大小小的聚居地,说也奇怪,中国习于聚居,但是孤立和隔阂是明显存在的,大家在同一个村子里,生活在彼此熟悉的环境中,把信任和深度交往局限在自己的生活圈子里,放眼到都市中这样的生活圈子由一村缩小到一家,在高楼大厦中,门对门的两户家庭可以说是几乎“老死不相往来的”。再者,中国虽然地大,但是人口都集中在个发达地区,形成人口的过于集中,人就不得不聚而居了,此情况多为都市所有。而美国乡下则很少出现聚居现象,美国人少地多,个人家庭自成单位,独来独往。我想美国等西方国家国民的冒险,个别负责精神也是由此而来的吧。

“土”也成了骂人的名词。乡里人到了城市不会看红路灯和城里人到乡下分辨不出包谷和麦子的道理是一样的,是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国家处于各种原因,人为性的把人们划分为“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除了户口上的区别,农民和城市人世无差别的。只是因为硬件软件上的差异导致农村人接受知识的机会比城里人弱,导致他们知识不及人。习惯性地把乡下人称为“文盲”,不能是“愚”的表现,而是乡土社会的本质。乡土社会不用文字,“用另一句话来说,他们生活上互相合作的人都是天天见面的。在社会学上我们称之作facetofacegroup,直译起来是面对面的社群。”于是他们不习惯用“间接地说话—文字”。就算如此理解,乡人还是被戴上愚的帽子。,乡下人和城里人总会受到不同的待遇,前者总充当弱势群体角色,如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责任事故发生后政府“全力调查”后找出相关“责任人员”—8名无牌烧焊的农民工!因为所谓的“愚”,没有足够的维权意识,这八名农民工被“光荣”推上负责人的位置,成为民符其实的代罪羔羊。而相关的工程负责人,那些批准无牌作业的领导班子,责任人在?他们当然是聪明的,把责任推卸地一干二净,但这聪明明显是道德败坏恶心的产物。在孩子身上,这种不公平也是明显存在的,有些城里,政府会建立农民工子女学校,此做法有利也有弊。特意建立的农民工子女学校,可以方便管理,也有利于孩子的安全问题,这是对待留守儿童问题的较好做法。由于城乡孩子受教育的起点不同,分开学校有利于安排学习进度,但是这人为地分割会使孩子从小形成“我很城里人不同”的思维。其实大家都是平等的,认为乡里孩子“愚”学习能力不如城里孩子,人为地分割在某种程度来说,是一种危害。

在中国这个乡土社会里,教化总是取代折狱,打官司在村人眼里是一件不光彩的事,除非非不得已,否则都不会对簿公堂。中国传统崇尚“礼制”非“法制”,以礼为先,法制传播受传统中国社会的文化影响。像在张艺谋的《秋菊打官司》中,秋菊为“讨个说法”把村长告上市的法院,在村里人看来,秋菊是可鄙的,根本无人理解秋菊的做法,最后秋菊赢得了官司,却输掉了中国千百年来形成的人情世故文化。中国传统文法与现代法制形成的矛盾,非一日之时可以解决。“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的建立起法治秩序。乡间认为坏的行为却正可以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中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由此可见,要让法制深入人心,并非要盲目照搬国外法律条文,而要结合中国的传统文化,人情世故,灵活变通,“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让法律被人们所服膺。通过对《乡土中国》的阅读,让我了解到中国乡土社会的方方面面,更好地认识到我们所处的位置,定位于中国本土趋势,更好地展视未来。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心得(优秀21篇)篇二十

导语:《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读完《乡土中国》,你有什么感想?欢迎阅读《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

保持者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很同意,因为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传统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先生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了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可以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里要有家法,夫妇间要相敬如宾,妻子要三从四德。在乡下,通常都是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这是性别和年龄造成的距离。中国人在感情上的矜持和保留,也是在这种社会格局中养成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

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在中国传统社会里,礼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是主动的,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相比之下,法律是强行限制人的行为的,而道德是整个社会所支持、默认的。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有些还没有严重到会受法律的制裁,却必定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即我们俗话说的良心的谴责。

费孝通先生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了农业社会不能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村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在乡村中国,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的很强的“教化权力”,该种权力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费孝通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血缘关系决定了社会地位。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因血缘和地缘而形成了一个个关系紧密的社会群体。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了商业的发展。

最后,作者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只不过乡土社会的变化极为缓慢。缓慢的变化缓冲了变化可能带来的冲突,因此乡土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少见思想激荡。缓慢的变化在名实分离的教化过程中得以实现——面对教化保持面子上的遵从,具体执行之中则遵循事实上的变化。这一过程中,恐怕也形成了国人心口不一、阳奉阴违的一些陋习。

费孝通先生已经仙逝,作为一个既没有乡村生活经历,也没有文科教育背景的人,对大师的理论做了一些揣测,请费先生原谅这种无知无畏。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心得(优秀21篇)篇二十一

本书收集的是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后期,费孝通先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的十四篇文章。此书略薄,正所谓浓缩的精华,先生用通俗易懂、高度概括、简洁明快的语言,为我们透彻地讲解了“乡村社会学”的内容。通览全书,可以感受到一股浓浓的、亲和力极强的“乡土气息”。跟随作者的脚步,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事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对现代社会仍然具有珍贵的价值,值得我们去学习借鉴。

在本书中,费孝通先生围绕“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的问题展开,将中国作为一个整体与西方现代社会进行对比,叙述中国乡土社会的特点。费老说:“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究竟什么是乡土社会?它是中国基层社会中“一种特具的体系”,这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生活的方方面面。费老在文中并没有没有明确指出乡土社会的概念,但是我们可以推测出,“生于斯、死于斯”,“终老是乡”的一种固定的“熟人”社会,并且具有强调血缘关系和伦理观念的特征就是乡土社会。费老讲了乡土社会的特征,其核心特征可以归纳为两点,潜在规则的礼治原则和作为外在形态的差序格局。这是中西方基层社会的最大区别。

在《乡土本色》中,费孝通先生开篇提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由此可见,“乡土性”是针对中国社会而言的,不单指乡村社会,还应包括中国传统的城镇。费老首先从人地关系的角度,把传统基层社会的“乡土本色”概括为“乡土性”。何为乡土性?乡土就是中国传统农业社会。土的本意是泥土,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因为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长期以往,增大了人对土地的粘附性。由于受到土地的束缚,人们安土重迁,过着生于斯,长与斯,死于斯的社会生活。接着作者指出人地关系决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就是人与人在空间排序关系上的“孤立和隔膜”以及在时间上的“熟悉”,而人与人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缔结的生存状态,又直接构成了中国基层社会独特的习俗和生活方式的规定性。随着社会的发展,近百年来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的交流方式、交往方式也发生了巨变。但是乡土社会的特征没有完全褪去,而是将“乡土性”的特点适应性的保留了下来。

《文字下乡》中主要讲在交流方式上,受西方社会影响下的现代社会和乡土社会的不同之处。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而这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能传的情、能达的意是有限的。比如说“眉目传情”、“指石相证”,就抛开了比较间接的象征原料,而追求直接的会意。中国社会基层,有语言而无文字。在一个乡土社会中生活的人所需要记忆的范围和生活在现在都市的人是不同的。乡土社会的特点就是“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落叶归根”就可以解释乡土社会中生于斯死于斯的世代黏着性。不论在空间和时间得到格局上,这种乡土社会,在面对面的亲密接触中,在反复地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生活的人们,并不是愚到字都不认得,而是没有用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中生活的需要。乡土社会是一个面对面的社会,有些话可以当面说明白,并不需要借助于文字,但并意味着不必推行文字下乡。在现代化的过程中,作为现代化工具的文字使得我们开始逐渐远离乡土社会。费孝通先生认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也必须下乡。

费孝通先生的这一观点,可以拓展至文字下乡背后的乡村教育。时至今日,尽管乡村教育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教育资源不均衡的城乡空间分布,形塑起来的社会格局深刻影响着现代化进程中的乡村社会。而作为交流媒介的语言、文字,在信息技术的深刻影响下,业已引起社会交往的巨大变迁。这一变迁对城乡的影响深度存在何种差异?这一差异又将如何影响城乡间的社会结构?费孝通先生健在的话,也许也会思考这一问题。

《差序格局》讲的是中西方社会关系、社会结构的不同之处。费老以西方现代社会为参照,把中国传统社会与西方社会在基本结构及各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比较,提出的“差序格局”这一本土概念。西方现代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可以被归纳为一种“团体格局”,就像“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在中国传统社会,“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关于差序格局和团体格局中费老所用的两个比喻,揭示出中国传统社会特点是一种规范特殊性、公私界限不明、社会关系等级化的伦理型交往。在西方现代社会中,每个人的人格是独立的、平等的、互惠的。团体格局中讲契约、法理,以契约信用和法律来判断行为的正当性,以法理保护社会公平公正。社会格局的差别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念,在“团体格局”中,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

而差序格局中的道德体系出发点是以自己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网络,从己外推以构成的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每一根绳子都被一种道德要素维持着。中国的法律和道德,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在现代社会中,差序格局依然存在,但也或多或少发生了变化。血缘、地缘关系弱化了,体现的更多是业缘关系。人们为了生计,一部分年轻人不得不背井离乡,加大了人口流动性,固定的“熟人”社会由于交流、联系的减少渐渐疏远。从乡村向大城市发展,造成了中国乡村的“空心化”,弱化了血缘和地缘的联系,业缘成为影响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重要因素,整个社会呈现一种松散的状态。

《礼法秩序》讲的是中、西方管理方式的区别。人们总是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是“人治”,而西方社会是“法治”。其实不然,中国传统的社会并不是“无法无天”的,乡土社会是一种“礼治”的社会。费老说:“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西方社会的“法治”并不是指法律本身能统治,能维持秩序,而是说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是根据法律来维持的。法律还得靠人来执行,法治其实是“人依法而治”,并非没有人的因素。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是依靠国家的权利来推行的。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

礼不同于“从外限制人”的法律,也不同于以舆论话语限制人的道德,而是一种由主动服膺于传统的行为构成的秩序;礼从内作用,但同时是外在于个体的社会秩序,也作为社会秩序从外作用于人,目的在于“克己”;礼治秩序在规模较小的乡土社会里可以满足人们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的需要,但现在社会要求规模更大的团体合作,此时,“礼治秩序”要过渡到“法治”。现代社会中,由于“熟人”社会渐渐过渡到“陌生人”社会,人们交往范围的扩大,交往复杂程度增大,导致人们之间的信任感弱化,必须依靠社会契约来作为和交往、合作的保障,所以法律制度也凸显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尊法、守法成为人们交往的准则,对人们也产生必不可少的制约。随着“依法治国”观念的深入,人们的法律意识也逐渐提高,“法治”社会将更有利于现代社会的发展。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距今已是70多年了,当今的社会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政治制度、意识形态等都与费老那个年代大相径庭。重拾费老的《乡土中国》,深刻理解中国传统社会本质,才能更好地应对当今社会的变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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