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应急保供方案(热门19篇)

时间:2023-12-17 作者:QJ墨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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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应急保供方案(热门19篇)篇一

第一条粮食市场的稳定,直接关系到居民生活安定和社会稳定。为保证特殊情况下的粮食(含食油,下同)有效供给,形成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确保粮食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以下简预案)。

第二条县粮食应急供给工作实行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县政府要建立粮食应急机制,切实承担起本县应急供给的责任,县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三条县县级储备粮是稳定县市场的重要物质基础。县粮食应急供给以县县级储备粮吞吐等经济调节手段为主,特殊情况下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

第四条市场监测。以县粮食局信息中心为核心,建立覆盖全县78个网点的信息监测网络。监测网络的构成:

(一)10个粮食批发市场。

(二)18个县粮食局(粮办室)。

(三)10个粮油购销企业。

(四)30个城连锁店(或超县)。

(五)10个加入本县粮食购销企业资源库的企业。

建立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正常情况下,每周出一期《粮油信息》,每月出一期《粮油综合信息》,每季度举行一次粮油市场形势分析会。特殊时期,要加大监测力度,建立信息日报制度。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通过全国粮油信息网等其它途径,了解和掌握全国及国际市场信息。

第五条预警。当面粉、大米、食油等主要粮油品种或单一品种,在半个月内市场价格连续上涨,涨幅20%左右,县粮食局要密切关注动态,及时向县政府做出市场价格信息分析的报告,并做好各项应急供给准备工作。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时,县粮食局向县政府报警,请求启动预案:

(一)本县出现居民排队集中购粮,部分监测点出现主要粮食品种脱销断档。

(二)市场粮食供应紧张,主要粮油品种零售价格不正常涨幅达30%一50%。

(三)由于战争、病疫、自然灾害、国际封锁以及其它突发事件,造成本县粮食市场急剧波动,出现粮食供给危机。

第六条经县政府批准,本县进入粮食应急供应状态。

第七条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安定民心。

(一)以县政府或有关部门的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或电视广播讲话,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政策、措施及市场监测的情况,防止信息误传、谣言误导引起社会恐慌。

(二)各县要根据县政府应急安排的精神,通过街道、居委会做好宣传、稳定工作。

第八条加大市场监测力度。启动本预案后,应急指挥网络的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开通。各县要加强对本行政域内粮油市场的监测,建立信息日报制度。加强对重点网点的监测,及时将粮油购销及库存情况报县指挥部。

第九条抛售储备成品粮油调控市场。

(一)全县指定4家粮食批发市场抛售。同时,全面启动承担应急零售供应的连锁企业网络及其配送中心向各零售网点配货,迅速扩大供货面。

(二)县政府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公布政府抛售储备成品粮油的时间、地点、品种、价格和承担抛售任务的企业名称等相关事项。

根据本县的实际情况,在县县级储备粮油中安排成品粮油储备1050万公斤。

第十条增加本县零售企业货源渠道、扩大市场粮油投放量。

(一)动员本县零售企业,利用原有渠道加大粮源采购力度。

(二)县分指挥部及时上报需要安排补充货源的计划,县指挥部从县储备成品粮油中安排调剂货源,并由县分指挥部组织本县承担应急供应的配送中心负责配送到各连锁网点。

(三)县指挥部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可直接通知跨县的大中型连锁企业的商品配送中心(物流中心)到指定地点,拉运储备成品粮油,补充跨县连锁企业的零售粮油货源,扩大市场粮油投放量。

第十一条扩大生产,增加市场粮食可供量。

(一)组织粮油加工企业扩大生产,并将产品及时投放市场,增加市场粮食可供量。本县列入应急范围的面粉加工厂9个,大米加工厂2个。按月开车24天计算,月可加工出成品粮6万吨。

(二)必要时动用原粮储备。采取委托加工的办法,由企业代加工储备粮,产品由政府安排投放市场。

第十二条采取多种方式协调组织外埠成品粮油货源。

(一)发挥县粮食局竞价交易平台和粮油购销企业资源库的作用,在北京粮食网站公布品种、包装规格、价格、送达时间等要求,以网上竞价的方式,集中采购市场急需的小包装粮油品种。

(二)向县政府和国家粮食主管部门报告。请粮食产帮助本县组织成品粮或部分品种的原粮货源。

第十三条加强粮食市场管理,打击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违规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第十四条如采取以上措施,仍不能稳定市场,采取全县统一限价、粮源统一分配,居民定量供应等其它必要的'行政措施和法律措施。

第十五条当粮食市场出现波动,需要启动预案时,县粮食局向县政府提出启动预案、动用县县级储备粮和设立县粮食应急供给指挥部的请示。全县粮食应急工作在县指挥部的领导下进行。县指挥部的组成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

指挥:县政府主管粮食工作的副县长。

成员:县计委、县粮食局、县财政局、县农发行、县工商局、县物价局、县交通委员会、粮食集团、本县两家粮油批发市场、本县两家大型连锁零售企业的主要负责同志。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粮食局局长担任。

(二)职责。

1、根据粮食市场形势判断粮食紧急状态,提请县政府决定实施和终止预案。

2、指挥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应急工作。

4、下达应急供给指令,组织应急供给队伍。

5、全面了解和掌握应急供给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应急供给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6、随时向县政府和国务院及国务院有部门报告事态变化情况,落实县政府下达的指令。

(三)分工。

指挥:负责全县粮食应急供给的全面指挥。下达应急指令、签署应急方案,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衔接。

县计委:协助县领导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县粮食局:负责监测粮食市场信息和组织粮源。

县财政局:负责粮食风险基金调配。

县农发行:负责县应急储备粮油所需贷款的安排。

县工商局:负责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粮食应急保供方案(热门19篇)篇二

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局部地区发生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探索务实管用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关键时期和吃劲阶段,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好“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十分重要且紧迫。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健全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长效机制,更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指导思想。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坚持地方首责,强化市长主体责任,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菜篮子”产品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市场调控、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及时、有效、妥善应对产销不畅、流通受阻、价格异常波动等问题,切实保障市场供应数量充足、种类丰富、价格基本稳定,努力保持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二)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属地负责。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分工明确、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完善党委领导,市、区(县)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各有关部门协同联动的“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体系。

以人为本,快速反应。始终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科学精准防控,迅速及时应对,减少疫情对“菜篮子”产品供应影响,保持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密切关注疫情态势和市场运行情况,加强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结合“菜篮子”产品供需实际,科学分区分类,实施差异化措施,打通堵点卡点,抓好保供稳价工作各环节。

广泛动员,多方参与。建立“菜篮子”产品联动保供机制,充分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加强协同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应对疫情,做好“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

(三)主要目标。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有效落实,“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能力全面加强,全社会协同联动保供体系进一步完善,保供稳价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为服务全国疫情防控大局、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提供有力支撑。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各城市要建立由市政府负责同志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参与的“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统筹协调机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要求,密切关注疫情对“菜篮子”保供影响,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制定调整应急保供方案,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二)明确职能部门任务。在市委市政府和统筹协调机制的领导下,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协同联动,强化信息共享,共同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菜篮子”产品生产、运输、调入、分销、配送及价格监测管理等各项工作。

(三)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城市各区县人民政府承担属地责任,负责辖区内“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委)在从严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全力做好“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保障居民生活需求。

(一)做好日常监测预警。全面摸清在田蔬菜面积、种类、产量和存栏畜产品、存塘水产品种类、产量,准确掌握调入主要“菜篮子”产品种类、规模和运销渠道,分析掌握供需动态变化情况和库存数量,制定货源组织、运输安排等方案,细化采购、运送等措施流程。每日监测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和社区菜店主要“菜篮子”产品供应、销售及价格等信息,科学研判市场形势,及时上报预警信息。

(二)管好用好政府储备。落实国家关于“菜篮子”产品储备各项规定,不断优化产品储备结构,做到规模稳定、轮换及时,确保随时调得动、用得上。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增加“菜篮子”产品储备品种、数量,增强应对能力。结合城市实际,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政府储备任务,按协议储备规定品种、规模和质量的“菜篮子”产品,定期监督检查。

(三)抓好长效对接机制。建立“菜篮子”产品保供联动机制,与北方设施蔬菜、“南菜北运”基地等“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形成稳定的对接关系。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加工企业、物流企业等骨干流通主体与生产基地对接,推广线上交易和“点对点”专车专线配货,提高对接效率。组织商超企业、电商平台、社区门店等商业网点与生产经营主体合作,实现直采直供,保障产品稳定供应。

(四)建好应急保供网络。选择城市及周边地区生产管理规范、防灾能力强、规模化程度高的“菜篮子”产品生产主体作为应急保供生产基地,保障城市应急供应。规划市级临时中转调运场所、区级临时集散地、街道临时集散点(以下简称为“临时交易场所”),布局应急商业网点,选择货源组织快、承运能力强、服务网点多的商超物流企业作为应急保供运销主体,制定应急通行办法、设计应急运输线路等,支撑“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任务。

(一)确保生产人员充足。在符合防疫要求、加强自我防护的基础上,要引导广大农民加强“菜篮子”产品生产,严禁以防疫为由,擅自设卡拦截、随意断路封村,不让农民下地种田、限制农机通行作业。防范区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广大农户,开展“菜篮子”产品生产,合理限定同一时间、空间作业人员数量。管控区要落实闭环管理要求,采取“两点一线”等方式作业,有序组织开展“菜篮子”产品生产。可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近开展互助合作、互换用工,满足生产需求。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要通过组织生产突击队、技术服务队和开展委托服务等应急措施,在采取核酸检测、闭环管理的基础上,保证必要的“菜篮子”产品生产人员和作业机具,确保本地生产稳定、及时收获上市;达到解封标准的,应尽快恢复“菜篮子”产品生产。

(二)确保农资供应充足。要保持农资市场、门店和农用急需物资生产加工企业正常运转,确保农资生产供应、调运下摆有序开展,稳定市场秩序。防范区、管控区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农资生产企业和经销网点、畜禽水产养殖场所、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和饲料兽药生产、屠宰加工企业正常开工生产,实行人员闭环管理,保障生产物资正常供应。引导农民采取在线下单、无接触配送等方式,获得所需农资。封控区和全域封闭的城市,农资生产企业、畜禽水产养殖场所、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和饲料兽药生产、屠宰加工企业采取闭环管理,维持基本生产运营,允许必要的人员轮换和生产物资调入,产品经规范消杀后允许流通,仔畜雏禽、种畜禽、水产苗种、出栏畜禽、畜禽产品等检疫合格后实施“点对点”调运。

(三)有序组织产后处理。积极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分选分级、冷藏保鲜、包装储藏等产后商品化处理,定期对设施设备、作业场所等进行消杀,加强人员防护,严防发生疫情传播,保障“菜篮子”产品流通“最先一公里”畅通。防范区、管控区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可组织其他低风险地区人员赴本地从事产后商品化处理;倡导“菜篮子”产品产后处理各类主体就近开展互助合作、互换用工。优化务工人员管理流程,加强地区间劳务供需对接,解决可能出现的用工难、用工贵问题。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保证必要的人员开展产后商品化处理工作。

(一)着力提升运输效率。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规定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严禁违法断路封路等阻断交通的行为,确保通往蔬菜基地、畜禽水产养殖场、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屠宰加工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关键场所道路畅通。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应开尽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司乘人员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要科学合理设置防疫检查点并及时通报。充分发挥铁路、水路运输优势,保障农业生产资料和“菜篮子”产品运输。

(二)优化防疫通行措施。按照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及饲料、仔畜雏禽、种畜禽、兽药、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纳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范围的要求,优先核发《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实现快申快办、全国互认,做到优先承运、优先装卸、优先查验、优先放行,不得层层加码限制运输。精准实施“菜篮子”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运输车辆司乘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即采即走即追”+“人员闭环管理”要求,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通用,有效期内不需重复检测,对到达目的地时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可采用“核酸检测+抗原检测”方式,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要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车辆通行。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的司乘人员主动报备车辆、行程以及“两证两码”等信息,符合防疫要求的,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防疫检测点要及时放行。及时更新发布“菜篮子”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运输车辆管控措施,便利司乘人员查询和了解。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及时足量发放《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按照“一车一证一线路”方式管理,保证有效期内车辆可多次往返。

(三)做好应急中转调运。疫情严重地区要依托城市周边物流园(枢纽场站、快递园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设立的物资中转调运站、接驳站或分拨场站,做好“菜篮子”产品应急中转调运工作。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尽快启用中转调运场所并公布启用信息,严格按照“一车一消杀、作业不交叉、人员不接触”的原则,解决“菜篮子”产品跨区域运输问题。对司乘人员实行闭环管理,对进出全域封闭的城市中转调运场所的“菜篮子”产品运输车辆和司乘人员,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实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白名单”管理模式,不赋黄码、不贴封条、不就地隔离,返回后能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原则上不需隔离。

(一)发挥保供机制作用。各城市要及时启用已建立的联动保供机制,保障“菜篮子”产品充足供应。加强地产直供,组织“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运销主体直接采购本地“菜篮子”产品,保障市场需求。加大外埠调运,迅速与“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对接,按照“产地直达、全程闭环和无接触接驳”等方式,采购“菜篮子”产品,防止脱销断档。

(二)创新应急对接模式。充分发挥线上应急保供优势,组织电商平台、超市配送等网络销售主体,用好产地仓、中转仓、前置仓、销地仓等仓储物流设施,实现线上高效对接、线下快速流通。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专业优势,搭建应急对接平台,实现供需精准对接,促进“菜篮子”产品快速流通。

(三)主动寻求外部支持。已有渠道不能满足“菜篮子”产品市场需要的,各城市要主动联系其他主产区或通过联防联控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等,组织协调“菜篮子”产品供应,进一步拓宽货源渠道,增强市场供给。

(一)保障分销渠道畅通。各城市要充分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企业、生鲜电商等渠道作用,有序组织市场投放,保证居民日常生活所需“大路菜”供应稳定。实时监测商超企业、社区菜市场等主体销售情况,市、区(县)、街道及时分级补充货源,确保供应充足。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等关停的,要及时启用临时交易场所,满足“菜篮子”产品交易需要。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分区分级分片管理,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建立集采集配、街道领运分拨、居委社区直送到点等多种方式的保供体系,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尽快恢复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等流通节点功能,让“菜篮子”产品流通体系运行起来。

(二)放宽市内通行限制。根据“菜篮子”产品供应形势,放宽运输“菜篮子”产品的货运车辆限行政策,及时足量发放市内临时通行证,除特殊区域外,原则上应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和全域封闭的城市,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允许保供名录内或持有市内临时通行证的运输车辆正常入区、入市开展运输工作。

(三)保持必要工作人员。严禁以防疫为由,限制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以及临时交易场所的工作人员返岗工作,就近就地设置核酸检测、休息用餐等服务场所,做好有关人员服务保障。

(一)科学设置配送站点。防范区、管控区要组织社区设置常态化自提点、无接触配送点等便民设施,允许快递、外卖等在小区周边设立站点,采取居民自提、社区配送等方式,保证终端畅通。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要鼓励以社区为单位,按需设置临时供应点、自提点,通过标准化蔬菜生鲜包、无接触配送等方式,满足居民生活需求。

(二)保障足够配送力量。严禁以防疫为由,限制快递骑手等配送人员开展配送工作。防范区、管控区要允许区内符合防疫要求的快递骑手返岗、尽快恢复社区菜店等主体保供功能,保供名录内或持有市内临时通行证的运输车辆、配送人员按照指定线路入区开展运输和配送工作。组织社区生活服务中心、生鲜超市、社区菜店等零售网点,为社区居民提供配送服务。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加强社区配送保障,结合实际组织快递骑手、志愿者等配送“菜篮子”产品,提供必要的核酸检测、洗漱休息、用餐服务等场所,打通供应“最后一百米”。特别要加强对孤寡老人、残障人士、儿童福利院、养老院等特殊群体、场所的物资配送。特殊情况下,允许无货车通行证的市内配送车辆凭临时通行证开展配送工作。

(三)创新社区配送方式。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鼓励“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创新销售方式,采取“便民菜摊”“社区驿站”“移动售卖车”等形式,方便居民购买。管控区、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可通过增加“菜篮子”直通车频次等方式向有需求的社区供应产品;鼓励社区灵活采取集中配送、统一配送等方式,积极推广线上购买、社区自提模式。支持配送企业推广使用无人车、机器人等新型投递设备,保障终端配送服务质量和效率。

(一)加强基础保障。各城市要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把统筹疫情防控和“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的人力物资备足备齐,做好应对准备。对信用等级高、承担“菜篮子”产品生产、运输任务较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输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地要在现行政策下结合实际给予融资支持或适当补助。

(二)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坚决打击不实或过度炒作、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行为,确保“菜篮子”产品市场平稳有序。

(三)加强宣传引导。保障“菜篮子”产品供求信息收集、传递和发布渠道畅通,适时通报有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应将“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受突发疫情等影响情况及时报送“菜篮子”食品管理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每年12月20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农业农村部。

粮食应急保供方案(热门19篇)篇三

为积极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蔬菜有效供给,确保疫情期间有序组织各地蔬菜生产,保证市场供应稳定,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疫情期间,部分达到商品成熟的蔬菜来不及运输,如结球甘蓝、白菜、青菜、莴笋等露地蔬菜,采取适当控水控肥延期采收;部分地区规模种植青蒜的,合理追施钾肥,促进鳞茎生长,由收青蒜向收蒜头转变;低热河谷区域生产的瓜类蔬菜,可以疏掉部分弱果、弱瓜,设施种植的番茄,加强通风和温度管理,控制长势。

加强与重要城市、重点地区和疫区的沟通协调,根据市场需求,及时组织货源、协调调运、保障供应。

对有条件组织销售的基地,结球甘蓝、大白菜、萝卜、花菜、胡萝卜、莴苣、青花菜、菜心等达到商品成熟的在田蔬菜,及时采收,整理、分级和包装,及时上市,增加供应。

贵州冬季大部分地区土壤和空气的湿度较大,蔬菜存储损腐率较高,在冷链条件较为完善的基地,根据贮藏能力,对达到采收期的蔬菜,应选择晴天或阴天下午集中采收,采收时适当多留外叶,蔬菜采收后,及时进行分拣包装,入库贮藏,减少搬运次数,减少机械损伤,提高蔬菜商品率。

防止凝冻、阴雨、雨雪或倒春寒等灾害性天气的影响,及时剪去受冻的枯枝,提前增施磷钾肥,或叶面喷施0.2%的磷酸二氢钾溶液1-2次,提高植株抗寒能力;中耕培土,疏松土壤,覆盖稻草或秸秆,提高地温;已定植的早春果菜还应搭建小拱棚,将要定植的蔬菜可采用深窝栽培法,结合地膜加小拱棚栽培。

在田在土的正直生长期的豌豆、蒜、葱、芫荽、菠菜莴笋等蔬菜,及时中耕、松土、除草,追施肥水,合理增施磷钾肥,增强植株抗逆性;对于长势弱的植株,追腐殖酸、黄腐酸、聚天门氨酸等可溶性有机肥料,或鱼蛋白、生物菌肥,沼液等,促进根系生长,恢复植株长势。

部分区域采用越冬大棚生产果菜类蔬菜的,注意密闭大棚,提高棚温,防止冻害冷害发生;采用全地膜覆盖降低棚内湿度,减轻病害发生;晴天中午适当通风,根据生育期合理配合磷钾肥施用,增强植株抗性,防止徒长。

重点加强软腐病、霜霉病、病毒病、根肿病等病害的防治,虫害防治菜青虫、蚜虫、黄曲跳甲等。

及时清理老叶、病叶、病株、病果;采用土壤调理、免疫诱抗,灯光诱控,性诱剂诱控;必要时选用高效低毒农药进行防治,如软腐病选用噻霉酮、氯溴异氰尿酸等;霜霉病选用银法利、普力克、丙森锌等;病毒病选用香菇多糖、宁南霉素、氯溴异氰尿酸等;根肿病发病初期用碧净+碧护+安融乐灌根或喷淋茎基部;菜青虫等鳞翅目害虫选用甘蓝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短稳杆菌等;药剂喷防宜在晴天上午进行,注意安全间隔期,避免农残超标。

不误农时,抓紧利用现代化温室、塑料大棚为春夏季蔬菜储备优质壮苗。

做好育苗设施维护管理,检查育苗大棚的密闭性,及时对受损的棚膜进行补修,必要时搭建小拱棚,增加棚温,加强保温防寒。

尽量用嫁接育苗、基质育苗、精量播种等先进的育苗技术,苗床温度保持白天20~25℃,夜间12~16℃;苗床湿度干见湿为宜,通风在中午前后气温较高时进行;可通过补光、控水、施用阿速勃钙镁600倍液+磷酸二氢钾300倍液等方式,有效调控植株生长,抑制秧苗徒长,培育壮苗。

做好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适当扩种速生蔬菜面积,包括芹菜、生菜、菠菜、菜心等种类,丰富疫区和当地急需蔬菜品种和类型,满足市场需求,保障蔬菜均衡供应。

加大蔬菜产品检测力度,重点将蔬菜生产企业、合作社和生产大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对运往疫区和本地的蔬菜,鼓励企业、合作社和生产大户自检,结合农业农村部门抽查式,对基地蔬菜进行检测。

坚持检打联动,发现不合格蔬菜产品的,一律通报并立案查处。

实行产地准出制度,产品合格后上市。

疫情防控期间鼓励运用网络平台对农户进行“冬季充电”,如“智汇三农”农业专业知识服务平台、微信视频等现代信息手段;鼓励技术专家利用腾讯会议等客户端开展线上技术指导和答疑;编制实用技术明白卡以电子档形式发送给农户,科技服务到人。

蔬菜生产者要增强防护意识,分时段安排务工人员,体温检测后,分时段、分散式进行田间作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全程正确佩戴口罩,生产工具专人专用,定时消毒,勤于洗手,蔬菜交易时佩戴口罩和护目镜,转账收费,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如有发现疑似病例,不能带病工作。

粮食应急保供方案(热门19篇)篇四

鉴于国内当前疫情形势,为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策略,坚决阻断并消除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扎实做好疫情期间粮油应急保供工作,确保粮油市场平稳运行,各涉粮区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业在落实我委下发《关于做好当前粮食行业疫苗接种加强疫情防控的通知》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做好粮食行业疫情防控及疫情期间粮油应急保供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结经验、把握市场规律,做好粮油供应。

各涉粮区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此轮疫情的严峻形势,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在总结去年以来应对疫情的粮油保供稳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提前谋划布局,因地制宜制订工作预案,稳妥实施粮油应急保供工作,确保粮油供应不脱销断档,保证人民群众生活不受影响。各级军粮供应站要提供送货上门等优质服务,有效解决部队粮油供应后顾之忧。

(二)加强监测预警,适时启动应急响应。

各涉粮区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粮油市场的监测力度和频率,及时掌握疫情发展对粮油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变化的影响。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跟踪监测,将价格异常的'品种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动态了解成品粮油政府储备和大型商超、批发市场库存等,按要求保证一定的可保障天数。强化形势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按规定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科学处置、及时报告,确保消灭在萌芽状态。落实好地方成品粮油储备各项规定,用好用活现有成品粮储备,确保在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动、用得上。充分发挥现有应急供应网点城乡全面覆盖、辐射乡村和社区的作用,畅通粮油产品供应“最后一公里”。

(三)强化预期管理,维护粮油市场秩序。

各涉粮区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粮油市场舆情跟踪,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发声正面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释放粮油市场供给充足、运行平稳等信号,果断处置负面舆情,正面引导社会预期,增强信心。高度重视疫情期间可能出现的“集中抢购、脱销断档”等情况,加大备货量,避免出现临时空架现象,防止紧张情绪传导蔓延。配合相关部门,结合全国粮食流通“亮剑”专项执法行动,做好粮油加工、批发、零售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一)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各涉粮区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业要按照《下半年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要求,倒排时间表,压实各自责任,确保如期实现适龄无禁忌人群“应接尽接”,加强国产疫苗安全性、有效性正面宣传引导,及时解疑释惑,提高企业职工及家属接种意愿。各企业要做好接种人群的统计工作,建立疫苗接种人员统计表,将接种情况精准化。

(二)强化离连及来(返)连粮食行业从业人员管理。

1、非必要不离连。我市已出台防疫政策,建议市民非必要不出市,粮食行业从业人员如确需出市,应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并准备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备查。在旅途中和到达目的地后,要保持高度个人防护意识,尤其要规范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不建议离连,如无禁忌症应尽快完成全程疫苗接种,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如确需出省的,要提前向社区(村)、单位报告行程。

2、强化粮食行业从业人员来(返)连管理。严格遵照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相关疫情防控通知要求开展粮食行业从业人员来(返)连人员管理,请相关人员及时关注微信公众号:新闻大连、大连发布,报纸、新闻等媒体,及时了解疫情防控等最新资讯。

3、来(返)连粮食行业从业人员做好主动报备。通过航空、陆路、水路公共交通工具或乘私家车等各种交通工具来(返)连粮食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从国外回国员工及家属,均要在机场、车站、码头或立即至目的地社区、单位、登记个人相关信息,并配合进行信息排查、个人健康监测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4、加强人员排查登记。各涉粮区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业要切实担负起各自的防疫责任,掌握所属人员来(返)连信息,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健康状况、旅居史等信息登记,重点排查有无国外入境、出国旅游、留学归国等从国外归国的记录,落实查验、核酸检测、日常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三)严格落实戴口罩等措施。

粮食行业从业人员要严格落实规范佩戴口罩、入口测温、卡码双验、通风消毒、一米线等防控措施。重点做好公共卫生间、电梯间、人员通道、购物工具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清洁消毒。加强工作人员管理和每日健康监测。

(四)严格限流防控举措。

秋粮收购工作已经临近,对从事粮食收购、运输、销售、储备等经营活动的企业,要严格控制企业内人员流量,在容易出现人员聚集的区域配专人加强疏导,避免人员聚集。秋粮收购期间要做好粮食运输途中交通运输工具的防疫工作,对企业高风险岗位人员要定时开展核酸检测,其余一线工作人员可根据防控要求适时开展核酸检测。

(五)严格入境粮食管控。

加大对进口粮食的管控,规范操作流程,严格分区管理,切实做好高风险货物防控工作。各涉粮区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对使用进口粮食生产经营企业的消毒处理证明和记录的抽查力度。

(六)严格控制大型活动。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减少或取消100人以上大型会议,最大程度避免聚集性活动,同时提醒相关从业人员及家属非必要不参加展览展销、文艺演出、婚礼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如需举办会议等相关人员聚焦活动,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严格审批,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规范佩戴口罩、入口测温、卡码双验、通风消毒、一米线等防控措施。

(七)坚决履行疫情防控四方责任。

各涉粮区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业要切实履行各自疫情防控责任,加强督导检查指导,从严从细从实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要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肉痛、腹泻等症状,不要自行用药,也不要到村卫生室或小诊所打退烧针、买退烧药,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医,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截至目前接种疫苗还是最有效防控手段,每个人都应积极主动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粮食应急保供方案(热门19篇)篇五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支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确保农产品稳产保供任务完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以保疫期民心稳定、保疫区民生供给、保防疫全局安定为已任,把农产品稳产保供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全力抓好2022年农产品生产,统筹抓好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时期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南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加强市场供给保障工作,抓好粮食、蔬菜、水果、食用菌、生猪、特色畜禽等主要农产品生产,保障粮食、果蔬、食用菌、肉蛋等农产品市场供应,保障人民群众应对疫情的生活需要,确保农产品生产稳定、数量充足,农产品市场价格稳定、供应有序。

(一)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着力稳面积、提单产、优品质,积极发展大豆、甘薯、马铃薯、玉米等旱粮,努力实现全年粮食面积、单产、总产“三增长”,为完成全年生产目标粮食播种总面积38.72万亩、总产量15.39万吨、大豆播种面积0.187万亩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切实抓好蔬菜保供。做好蔬菜种子供应工作,科学应对高温干旱等不良天气影响,强化水肥管理和病虫防控,确保蔬菜生产稳定。加强现有在田蔬菜管理,稳定质量,提高产量。强化大棚蔬菜生产,充分挖掘我市设施蔬菜生产产能,大力发展茄果类、瓜类等优势蔬菜生产,指导农民加强日常管理,提高设施蔬菜产量和质量。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引导洪濑、丰州、水头等乡镇蔬菜基地扩种叶菜,适当增加叶菜和速生蔬菜生产,丰富品种类型,及时采收及时上市,满足市场需求,力争全年蔬菜面积12万亩、总产量13万吨,实现周年均衡有效供给。

(三)巩固提升生猪产能。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闽政办〔2021〕3号),落实用地、环评、金融等扶持政策落地,推进规模养猪场稳产保供工作;多措并举,提升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生猪2022年底存栏达到30.7万头。

(四)推进特色畜禽发展。按照《泉州市发改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家禽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发改〔2020〕381号),着力建基地、扩规模、提品质,大力支持设施蛋鸡、肉禽和特色畜禽产业做优做强,扩大优质牛羊兔草食动物生产,实现肉蛋奶生产保持稳定增长。

(五)优化食用菌产业。加强服务指导,组织实施生产设施化提升行动,落实食用菌政策性保险,推进食用菌产业绿色发展。做好海鲜菇、鹿茸菇等大宗食用菌技术指导,扩大常规栽培品种规模化生产,力争日产食用菌15吨以上,实现食用菌稳定供给。

(六)抓好水产品生产供给。加强水产养殖病害防控及养殖生产技术指导工作,密切监测我市渔业主要养殖品种常规疫病,做好突发疫病应对,加强健康养殖、用药的宣传指导。做好技术指导服务,确保水产养殖、渔业生产有序进行。稳定鲢鱼、草鱼、对虾等主要经济养殖品种的产量,保障市场供给。

(七)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质量监测,制定下发2022年监测工作方案,加强源头快检筛查、风险监测排查、重点监督抽查,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强化监管执法,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风险隐患,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大力推进“五查”,推动产品上市赋码出证、凭证销售。

(八)做好农业防灾减灾。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落实强制免疫、监测流调、检疫监管等措施,严防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加强农作物病虫监测,及时印发病虫情报,科学防治农作物病虫害,确保粮食和主要经济作物重大病虫害不大面积暴发成灾。积极应对灾害性天气,加强监测预警,备足救灾物资,最大程度降低农业灾害损失。加强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防止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九)积极配合商务等部门,加强重点地区活禽市场监测排查,加强对活禽市场休市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的技术指导。配合商务部门对生猪生产和调运保供任务纳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考核。

为督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落实年度农产品生产目标任务和责任,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和办事机构,及时进行保障任务调整,随时应对疫期的供需要求,市农业农村局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局办公室:负责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落实,做好疫情防控物资调配,做好宣传引导和信息报送,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局产发科:制定全市粮食生产目标分解到各乡镇(街道),负责加强农产品市场动态监测;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指导工作;配合商务等部门建立联保联供机制,配合商务等部门做好市内市外“菜篮子”产品调度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政策法规科:负责配合市疫情防控车辆通行保障专班做好农业生产物资、农产品供应等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市种植业管理站(农技):负责收集报送粮食稳产保供情况,指导全市粮食生产目标落实,并负责撂荒地复耕工作,保障粮食生产;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市种植业管理站(经作):负责收集报送蔬菜、水果、食用菌产品稳产保供情况,制定全市蔬菜、食用菌生产计划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并指导落实,保障蔬菜、食用菌产品供应;统筹安排农产品稳产保供计划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6、市种植业管理站(土肥):负责组织开展土壤改良、科学施肥等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及培训,做好山垅田复耕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7、市种子站:负责组织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新良种和种子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8、市植保站:负责组织做好农业植物病虫监测和防治;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9、市畜牧站:负责收集报送猪牛羊鸡等畜禽产品稳产保供情况,指导全市畜禽生产目标落实,保障肉类产品供应;填报畜禽产品基地信息、生猪恢复生产和产业指导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动物疫病防控;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市水技站:负责收集报送水产品稳产保供情况,并负责全市水产品生产目标指导落实,保障水产品供应;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市经管站:负责指导合作社、家庭农场做好稳产保供工作,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3、市检测中心: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果蔬产品质量抽检,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4、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开展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做好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应急启动。

在出现农产品生产不正常,产量低于正常产量10%以上,市场供应明显短缺的情况时,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同意后,启动应急预案。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生产和市场动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市人民政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农村生产服务小组和泉州市农业农村局报告。

(二)应急处置。

1.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分析情况,研究部署应急措施。

2.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分解下达工作任务,组织各成员单位落实;经管站、畜牧站、水技站、种植业管理站根据工作任务组织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和农户以市场为导向,调整品种结构,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产品采收和出栏;市农业农村局产发科对接商务和供销社等部门做好产品投放计划,配合做好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其它成员单位按照分工职责落实。

农产品产量及市场供应异常情况排除,恢复正常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领导小组批准。

应急响应终止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农产品产量及市场供应异常情况的影响、损失、应急处置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报领导小组。

(一)本预案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在疫情结束后终止。

文档为doc格式。

粮食应急保供方案(热门19篇)篇六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xx市新xx全面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在切实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采取“五强化五确保”做好蔬菜稳产保供,实现疫情期间蔬菜供应总量充足、价格平稳、质量安全。

通过发放资料、宣传标语、电话沟通、微信qq等方式,积极向农民群众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告知疫情情况,使种植户对疫情有清醒的认识,做好自身及职工防护,每天对生产用具及场所进行消毒,在生产、销售蔬菜过程中正确佩戴口罩、勤于洗手,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组织人员深入各大蔬菜生产基地,对蔬菜供应能力、上市品种进行调查摸底,安排专人负责xx每周蔬菜在田面积、上市量等生产情况信息统计。

经调查,目前全区在田蔬菜面积3.5万亩,已收获面积1.5万亩,近期新播种0.5万亩,预计未来一周可收获面积1.8万亩、1万吨,主要品种是莴笋、花菜、白菜、西兰花、甘蓝、萝卜等,全区蔬菜供应量总体均衡。

利用镇街农业工作qq群、蔬菜种植大户微信群、拨打电话等方式,及时指导蔬菜田间管理工作重点和技术措施,指导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分散或错时开展田间管理,发布《xx应对今冬低温阴雨气候的生产意见》,指导农户加强设施蔬菜保温及科学施肥、浇水,提高单产水平和复种指数,增强蔬菜供给能力。

同时,区农业农村局还制定了《xx农作物低温受冻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指导内部各相关科室做好农作物低温受冻自然灾害的.预防、处置灾后恢复工作等。

积极组织蔬菜基地、种植大户加大在田蔬菜采收力度,并动员群众提前做好钢架大棚、增肥、覆膜等定植前准备工作。

同时,区农业农村局指导农彩种苗、现代农人等本地蔬菜种苗供应企业做好蔬菜育苗,及时向农户提供所需应季蔬菜种苗,督促农资经营店做好蔬菜育苗、移栽、轮茬所需农资供应,积极向农户推行蔬菜收获后及时播种下茬蔬菜、扩种速生蔬菜、增加花色品种等缓解蔬菜供应压力的措施。

组织技术人员深入蔬菜生产基地、设施农业园、农业企业等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加大对即将上市的蔬菜日常巡查力度,加强科学用药指导服务,要求农户严禁使用未取得农药登记及高毒、高残留和禁用农药等投入品,督促种植户严格执行蔬菜成熟期休药期要求科学开展收获,确保xx上市蔬菜农产品质量安全。

粮食应急保供方案(热门19篇)篇七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提高供销系统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能力和水平,保障蔬菜食盐生活必需品安全稳定供应,推动本部门防疫经理责任制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细落实,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严防疫情风险输入扩散八条措施》《落实公共场所防疫经理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承德市2022年国庆假期及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具体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要求,切实把疫情防控和保障蔬菜食盐供应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从严从紧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方针,落细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能,科学精准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筑牢疫情防控防线,确保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地落实。

按照供销合作社职能,健全防疫组织,完善应急预案,制定防疫保供方案,落实防疫经理职责,从严从紧从细从实贯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供销系统疫情稳定,保障蔬菜食盐供应。对发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整改到位,确保不留隐患,对问题发生的原因一查到底,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一)严格供销系统人员疫情风险防控。强化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消毒;加强健康监测管理,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必要时增加核酸检测频次;不举办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离开所在地,返承人员必须“三天两检”结果阴性后方可返岗;对排查出的重点人群及其亲密接触者及时上报,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

(二)加强对市场内商户的防疫监管和健康管理。及时掌握商户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进行健康监测,每日两次测温并做好登记,确保商户人员健康上岗和规范作业。

(三)严格落实来市场、商业网点交易人员防疫要求。要在市场入口和每个商户门口显著位置张贴场所码,安排专人查验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监督扫场所码,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提醒顾客全程佩戴口罩,避免扎堆聚集,合理控制客流量,做好人员分流。

(四)做好市场商品、车辆消杀工作。严格查验相关商品证明,无检验证明、无核酸检测报告、无消毒证明、无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一律不进场、不储存、不销售,同时要严格落实分区管理。禁止商户从疫区调拨蔬菜、水果等商品进入市场。添置消杀用具设备、药品,对货运及进场车辆全部进行预防性洗消。做好入场车辆、货物的核酸检测报告、消杀记录、检验检疫证明等记录。

(五)加强市场、商业网点环境消杀。定期开展全面预防性消毒和环境采样检测,重点加强门把手、电梯按钮等部位消毒工作,保持市场内、商业网点通风良好,做到垃圾分类收集,日产日清。

(六)进一步发挥供销系统保供稳价功能作用。各县(市、区)供销社、承德供销集团要切实担负起疫情期间蔬菜、食盐保供稳价政治责任,督促所属企业做好蔬菜、食盐等储备应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充分发挥农产品流通主渠道功能作用,积极组织货源、建立常态化的紧急调运机制,确保特殊时期能购得到,运得来;在积极组织货源和紧急调运货源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市场的储存能力,扎实做好应急时期蔬菜、食盐储备工作,保证蔬菜水果等运得来、储得下;全力做好蔬菜水果等生活必需品的购、运、储、散等应急保供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风险意识,结合供销合作社工作实际成立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职责制定相应防疫、保供工作方案,切实把疫情防控和保障蔬菜食盐供应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二)加强应急值守。全系统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压实值班值守责任,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规范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程序,坚决防止迟报、漏报、误报、瞒报。

(三)实行报告制度。疫情工作要实行紧急报告和正常情况下的零报告制度。发现有发烧病状、疫区输入人员等情况,应迅速实施隔离,实行紧急报告制度,确保在第一时间内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同时将情况如实报送所在区域防控办。

(四)加强督导检查。疫情防控保供期间要建立工作台账,各县(市、区)供销社、承德供销集团要加强对所属企业的督导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盐业公司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督导检查,从严从紧从细从实贯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保供工作顺利完成。对发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整改到位,确保不留隐患,对问题发生的原因一查到底,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五)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积极通过微信群、电子屏、公告栏等方式,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科学防疫方法,提醒工作人员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勤消毒,不聚集,做好自身防护,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粮食应急保供方案(热门19篇)篇八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近期我市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为做好“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强化技术服务指导,注重解决堵点困难,稳定“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做到生产不能停、供应不能断,同时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开展“菜篮子”重要产品调运工作,为我市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尽责任、作贡献。

1.精准掌握生产底数。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统计监测,每日监测蔬菜产量、在田面积、平均价格,生猪存出栏量、屠宰企业猪肉产品产量、猪肉价格,鸡蛋产量、鸡蛋价格,水产品在塘存量。

准确掌握“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情况,重点掌握品类、日产量、一周之内预计供应量。

准确掌握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能够为大型商超、重点区域直供“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的企业情况,重点掌握品类、日产量、日直供量。

2.分析研判生产形势。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日监测和生产供应情况,及时分析生产形势。

对市场供应紧张、价格波动较大的农产品,及时进行专项分析,研究制定稳产保供措施,加大生产调运力度,保证产品供给。

3.科学指导农业生产。

积极引导生产经营主体稳定生产,在现有生产规模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条件及时扩大生产。

积极引导种植业生产主体根据季节特点,抢种速生叶菜和产量较大的蔬菜。

根据市场监测形势,指导生猪屠宰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增加我市肉蛋奶供给。

服务指导养殖企业提前储备饲料、兽(鱼)药等生产投入品,保证生产资料充足、生产不断档。

4.深入开展技术服务。

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开展全方位“菜单式”服务,对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实行“点对点”技术服务。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条件下和当前冬春季生产特点,组织专家利用各种方式,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指导和答疑。

指导科学安排种植茬口,指导做好棚室防寒保温和病虫害防治,保障蔬菜品种均衡上市,推动新建设施尽早投入使用,尽可能扩大种植面积。

指导畜禽养殖企业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抓好冬春季畜牧生产,指导畜禽养殖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加大生产规模,提升供给能力。

指导在产的水产养殖企业稳定水产品的生产和供给,引导海洋渔业加大捕捞力度,提高保障能力。

5.持续狠抓质量安全。

全面加强对我市大宗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管,督促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和农产品产地追溯管理要求,全力防止使用禁用药物以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发生。

督促指导生产主体认真开展产品自检,切实把好自我检测关。

严格落实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切实组织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要充分发挥乡镇基层检测点和各放心农产品基地快检室作用,加大速测比例。

对于检测发现的问题,要随查随报,认真查找问题原因、迅速彻底整改。

要按照网格化智慧监管要求,指导推动各乡镇农产品监管公共服务机构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应用“国家平台”监管app系统,加强日常巡查检查。

6.严密防范动物疫情。

严格落实动物防疫属地责任,深入推进防控责任到人,措施到村、到场、到户“四到位”责任制落实,强化养殖、运输、屠宰等关键环节防控措施落实,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严防重大动物疫情与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影响。

一旦发生动物疫情,按照“早、快、严、小”原则进行处置。

7.全面做好应急准备。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日调度机制,掌握应急保供主体的种养规模、生产点位、产量、上市档期等动态生产情况,做好为重点防控区域直供农产品的准备,必要时引导畜禽重点生产基地或规模畜禽养殖场户畜禽提前出栏,并给予适当补助。

要积极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外埠生产基地建立密切联系,适时做好应急调运供应。

各涉农区要切实保障好“点对点”调运屠宰企业生猪跨省调运工作,加强动物防疫和质量安全监管,及时协调解决运输受阻等问题,全力保障我市供应。

8.协调畅通运输环节。

及时协调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解决农业生产物资和产品运输受阻问题,为生产企业快速开具《民生保供企业资质证明》,作为疫情期间运输车辆的临时运输凭证。

在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好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提高农资的运输通行效率,确保种植、养殖主体及农资企业正常生产和农产品稳产保供。

1.强化责任落实。

市农业农村委、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负责抓好工作统筹,沟通协调,指导推动等工作。

市农科院、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各涉农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政策宣传、技术服务等工作。

各级农业执法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动物防疫、质量安全检查等工作。

2.强化生产保障。

积极协调电力、石油等企业为“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企业提供用电、用油及清洁煤保障。

要加强农资供应情况调度,及时掌握“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企业面临的农资、原料、上下游产品的短缺情况,协调属地政府稳定相关农资、原料、上下游产品的生产和保障,畅通运输渠道,制定应急配送机制,及时满足“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需要。

3.强化气象服务。

市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与气象、应急等部门沟通会商,分析研判灾害性天气对农业生产活动的影响,提前制定应对预案,及时将气象信息和应对措施通知到生产主体,充分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工作,提早安排应急蔬菜生产,备足抢险和生产物资。

4.强化政策调控。

积极协调市财政部门,争取出台抢种速生叶菜补贴政策。

落实好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充分利用我市100余个国家级和市级产能调控基地,合理调控生猪产能,保证畜牧业生产稳定。

落实好对我市远洋渔业企业按照远洋自捕水产品回运数量和比例,给予补助的政策,提高我市水产品供给能力。

5.强化信息报送。

要指定专人负责“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供应、价格等方面的信息统计、报送、数据分析、监测预警等工作,确保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全面掌握“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的生产形势,及时发现困难和问题,合理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做好稳产保供工作。

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各级及时掌握情况、信息一致。

6.强化沟通协作。

加强财政、商务、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的联系沟通,根据“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形势,及时出台相关生产扶持政策,协调做好产品调运供给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抑“菜篮子”重要农产品价格,协调菜肉蛋奶、活畜禽、相关农资产品、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运输保障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把关、掌握情况。

要指定分管负责同志,统筹抓好各项具体工作。

要结合季节特点和生产现状,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对工作过程中因履责不到位、玩忽职守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加强应急值守。

要强化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确实在岗尽责,确保政令畅通。

面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服从安排、快速响应、及时报告、果断处置,坚决防止事态扩散和蔓延。

3.加强宣传报道。

要及时公布“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直供企业名单,及时发布生产形势,积极宣扬责任企业和典型事迹,消除百姓恐慌心理。

要加强生产、供应、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舆情监测,及时掌控负面报道,对各种谣言、恶意炒作或不实报道,要主动发声、加强科普、妥善处理,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近期我市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和农业生产实际,经研究制定如下指导意见,请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

粮食应急保供方案(热门19篇)篇九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对社会生活秩序、稳定市场供给提出重大挑战。

为全力保障我省“菜篮子”产品供给,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一手抓防疫,一手抓生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指导,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蔬菜生产和有效供给保障,稳定产品价格,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刻认识保障蔬菜有效供给对疫情防控、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把“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抓好抓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切实履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摸清辖区内在田蔬菜种类、面积、产量,准确掌握本地需求、外调能力和购入需求,积极引导蔬菜种植户、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稳定市场预期;要深入调研肥料、种子等农资储备情况,保障蔬菜生产;积极协调商务、交通、公安等部门提供蔬菜流通运输“绿色通道”,组织农贸批发市场贩运和流通企业主体,保障蔬菜货源、流通、销售渠道的畅通,确保蔬菜产品有效供给,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应有贡献。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迅速开展调研,深入田间地头和生产一线,指导种植户合理安排好蔬菜品种结构和生产布局,全力提供技术服务,着力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一要丰富蔬菜品种类型,适当扩种。

根据市场需求适当增加叶菜和速生蔬菜生产,保障蔬菜均衡供应,指导蔬菜生产企业抓好再生产和扩种,确保下一阶段蔬菜种植面积稳定和充足供应。

二要抓好种子、化肥等农资的调运和储备。

统筹推进种子、肥料、农药、农机等农资的管理部署和质量监督,及时做好预判和应急调运、调拨方案,确保农资产品在关键农时的供应。

三要加强田间管理指导服务。

指导农民因时因地加强田间管理,运用高效栽培技术,缩短种植周期,提高产量。

四要统筹解决蔬菜生产存在的实际问题。

积极组织本地或返乡劳动力投入蔬菜生产,采取措施优先保障生产企业工作人员防疫安全;统筹解决蔬菜生产企业产品库藏不足的问题,确保收获蔬菜产品在外调运输前入库贮藏,减少损失。

五要加强蔬菜采收管理。

对成熟蔬菜要及时采收,及时上市,保障供应。

六要加强蔬菜质量监管。

疫情当前,蔬菜质量安全绝不能放松。

要高度重视蔬菜质量监管,加强对上市蔬菜产品的抽查检测,保障蔬菜质量安全。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密切关注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及时发布预警预测信息,建立种植户、流通领域、市场领域的有效衔接机制。

要全面统筹蔬菜供应策略,加强冬种北运蔬菜的调度,合理安排外销和内调,在保障全省市场供应的前提下,扩大省外外销,增加种植户收入。

要全力保障蔬菜运输渠道畅通,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行为,在保障检查质量的前提下,实现快速检测通行,减少车辆排队和拥堵,确保蔬菜从田头到市场的顺利运输。

粮食应急保供方案(热门19篇)篇十

为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与社会组织间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常备不懈的全区燃气保供应急管理体系,做到紧急情况下高效、有序和迅速地启动应急气源,及时、有效地处置全区燃气供应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满足居民生活、工商业及交通供气基本需要,把不良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天然气利用政策》、《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关于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供气供煤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电〔20xx〕10号)、《全省城镇燃气迎峰度冬保供应急总体预案》(苏建函城〔20xx〕27号)、《关于做好20xx年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xx〕1813号)、《江苏省今冬明春天然气保供应急总体预案》(苏发改能源发〔20xx〕1597号)等要求编制。

1.3编制原则。

1.3.1.先安全后生产、先民用后工用、先重点后一般。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气,最大限度地减少燃气供应减量或中断造成的各行业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建立健全燃气供应保障的应急机制。

1.3.2.民生用气优先原则。

全力保障居民生活、医院、学校、福利机构、公交出租等民生用气,出现供气缺口时必须优先满足民生用气。

1.3.3城市重点区域和重大活动用气优先原则。

在满足全区民生用气优先的情况下,考虑省运会、省园艺博览会、春节、两会以及其他重大活动或节庆优先保障;考虑城市重点区域优先保障。

1.3.4社会效益和经济发展优先原则。

分级管理保障工业企业用气,把有限资源向符合民生、有效益、有市场、管理好的企业倾斜,优先满足重点增长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连续性生产作业和中断供气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企业用气需求,通过安排轮休、错峰生产、压减用量等方式,平抑用气高峰,平衡供需缺口。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上游因素可能或已经造成江都区行政区域内城市天然气供需失衡的防范和应对工作,不适用于电厂天然气供应。

2.1现状。

20xx年底,全区共有二十一家燃气经营企业,其中三家管道燃气经营公司(扬州万安燃气有限公司、江苏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扬州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十三家液化石油气充装场站、七家汽车加气站。其中,天然气用量截止20xx年底合计13801.3万立方米。

2.2上游合同量情况。

我区城镇管道天然气气源来源主要是西气东输二线,20xx年我区3家城镇管道燃气企业与上游气源企业(中石油)签订全年合同供应量共计12008万立方米,其中扬州万安燃气有限公司3256万立方米、江苏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4209万立方米、扬州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4543万立方米。

2.3应急储备设施建设情况。

2.3.1扬州万安燃气有限公司在其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范围内南端拟建设两只2000mlng储罐的燃气应急储备调峰站,同时在公司所在地块内,建设一座lng释放站。

lng储罐),并铺设一条约30公里的高压燃气管道(门站—丁伙—丁沟—小纪),以带动周边乡镇的用气;同时,在其天然气门站周边建设一座占地约20亩的lng应急储备调峰站(建设内容为6×200m。

3

lng储罐),实现双气源保障供气体系。

2.3.3扬州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在其接收站内进行技改,增设40m。

3

lng储罐1只;在西气东输主管道r02#放散阀室敷设一条约24公里的高压燃气管道,与扬州中油综合调压站对接,并在郭村镇范围内建设一座占地17亩的高压调压站;在沿江经济开发区东园路与沿江高等级公路交叉处的加油加气站范围内建设占地4亩的2×120m。

3

lng储罐;同时在其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区域内s336省道附近建立一座占地60亩的lng应急储备调峰站(建设内容为12×120m。

3

lng储罐)。

2.4用气结构情况。

根据20xx年我区城市天然气供应数据分析,全区范围内居民生活、医院、学校、福利机构、公交出租等民生用气占比23.94%,工商业用气占比76.06%,其中除城区及沿江经济开发区以外的江都区行政区域(江苏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用气结构为工业68%、商业22%、居民及公服10%;沿江经济开发区(扬州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用气结构为工业98.12%、商业0.7%、居民及公服1.18%;但城区(扬州万安燃气有限公司)民生用气占比突出,工业用气占比小,用气结构为工业21.71%、商业17.65%、居民及公服60.64%,因此全区的民生用气保障将面临严峻形势。

2.5供气缺口情况。

结合20xx年全区三家管道燃气公司天然气供应数据分析,在上游气源能够按照合同量供应的情况下,预测20xx年下半年及采暖季我区管道天然气供应量缺口将进一步增大,缺口主要集中在11月份、12月份、20xx年1月份,其中城区天然气供应量缺口1620万方(扬州万安燃气有限公司)、沿江经济开发区天然气供应量缺口达450万方(扬州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除城区及沿江经济开发区以外的江都区行政区域天然气供应缺口达900万方(江苏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合计2970万方;预测今冬明春用气最大日缺口城区18万方、沿江经济开发区5万方、除城区及沿江经济开发区以外的江都区行政区域10万方,共计33万方。同时根据20xx年冬季供应情况预测和目前上游供应量已开始压减的实际情况,在今年冬季和春节来临时,结合我区居民使用天然气壁挂炉采暖用气会大幅增加、部分商业综合体采用天然气供暖,预计今年冬季我区城市天然气供气缺口还将继续拉大,供需紧张局势极为严峻。

3.1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副区长杨晓荣。

副组长:区城建局局长佘纲、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闵家新。

成员:区城建局、经信委、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局、物价局、交通局、气象局、扬州广电传媒集团江都频道、江都新闻信息中心、扬州万安燃气有限公司、江苏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扬州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成员,人员如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发生变化,由对应岗位新任人员接替担任。

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建局,由区城建局副局长李云方兼任办公室主任。

3.2工作职责。

1、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职责。在区政府和区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实施江都区城市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研究解决城市天然气迎峰度冬期间供应保障问题;加强与中石油等资源企业的沟通与协调,积极争取气源,统一协调调度全区天然气可用资源;决定本预案应急方案的启动和终止,督促和指导应急方案的实施;根据国家、省、市要求,结合天然气供需情况变化,适时对应急方案进行调整;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任务。

启动本预案时抄报区委、区政府。区委、区政府可根据情况接管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工作,按区突发事件统一管理。

2、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区城建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会同成员单位研究提出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讨论事项,督促落实应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决定事项,负责沟通协调有关工作,负责城市天然气供需数据监测,收集汇总供需信息和上报材料,提出启动和终止本预案应急方案建议,指导城市天然气供应工作。督促和指导城市燃气企业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编制和实施工作。

3、区经信委。统筹指导落实调峰压减的工业用户及其他终端用户,协调可中断工业用户使用其他能源替代。

4、区发改委。负责衔接争取上游天然气供应计划指标,负责与省内资源供应企业联系和协调,协调调度全区天然气可用资源。

5、区财政局。负责为城市天然气调控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6、区公安局。负责城市天然气调控期间天然气运输道路交通保障工作,以及可能因天然气供应问题所引发的社会维稳工作。

7、区物价局。负责研究城市天然气调控期间价格机制及价格协调、价格监测工作。

8、区交通局。负责能源可替代的公交出租等汽车用气调控工作。

9、区气象局。负责气象服务保障工作,提供天气预报并加强对极端天气和相关自然灾害的监测和预警。根据预防和应对燃气供应突发事件的需要,提供燃气供应突发事件区域附近地区的监测预警服务。

10、扬州广电传媒集团江都频道、江都新闻信息中心。负责把握城市天然气突发事件的正确舆论导向,做好城市天然气应急供应有关宣传报道,引导公众节约用气。

11、各管道燃气公司。建立稳固的燃气供应渠道,做好日常燃气气源储备;加强燃气供需情况统计分析和上报,及时预警短缺情况;在区经信委和城建局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状态下停、减供气的用户顺序,并服从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对燃气资源的统一调配。

4.1分级。

结合20xx年冬季全区城市天然气供需实际情况,根据20xx年我区天然气供需形势分析,将响应等级划分为三级:

第一级:城区天然气日供应量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3万方(含),或沿江经济开发区天然气日供应量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3万方(含),或除城区及沿江经济开发区以外的江都区行政区域天然气日供应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5万方(含);。

第三级:城区天然气日供应量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10-18万方(含),或沿江经济开发区天然气日供应量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4.5-5万方(含),或除城区及沿江经济开发区以外的江都区行政区域天然气日供应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8-10万方(含)。

4.2分级保障顺序。

1、居民生活、医院、学校、福利机构用气;

2、机关事业、重点单位用气;

3、能源非可替代公交出租加气;

4、商业用户用气;

5、重点工业用户用气;

6、一般工业用户用气;

7、可中断用户或能源可替代用户用气;

8、调峰用户用气。

在上述保障顺序基础上,省会会、省园艺博览会、春节、两会及其他重大活动或节庆优先保障;省市重点区域优先保障。

5.1响应条件。

各成员单位应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将燃气安全保供的预防工作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运行、发展等各个环节,统筹兼顾和综合运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提升城市燃气供应保障能力;同时在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优势,搜集、分析各种对燃气供应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并相互传递与研究分析,一旦出现或预测到将要出现天然气供应的紧急状态时,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向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1)一级预警响应条件。

预计将要发生一般燃气应急保供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2)二级预警响应条件。

预计将要发生较大燃气应急保供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3)三级预警响应条件。

预计将要发生重大燃气应急保供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当达到上述预警条件时,各相关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分级上报,启动相应预案;管道燃气公司启动各自公司预案。

5.2响应程序。

根据供气缺口大小,第一级缺口由各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启动企业预案;第二级缺口由各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报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启动本预案;第三级缺口由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区政府启动本预案。

5.3响应职责及处置措施。

5.3.1各级应急响应启动时,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专业处置”的要求,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组织有园区、相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应急保供专家参与事件处置;

2、协调有关园区、相关部门(单位)提供人力、物资、装备、技术、通信等应急保障;

5、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区委、区政府、区应急办有关决定事项和区领导批示和指示。

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参与应急保供处置工作,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区委、区政府、区应急办有关决定事项和区领导批示和指示。

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按本预案工作职责开展各自应急保障工作。

5.3.2处置措施。

5.3.2.1一级响应处置方案。

当日城区天然气供应量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3万方(含),或当日沿江经济开发区天然气供应量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3万方(含),或除城区及沿江经济开发区以外的江都区行政区域当日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5万方(含),启动一级响应方案,具体如下:

(1)采购lng、cng等气源向管网补充。

(2)8类用户可停减供;不压减保障顺序1-7类用户用气。

(3)不新发展工业用户。

(4)向6、7类用户发出预警信息。

5.3.2.2二级响应处置方案。

当日城区天然气供应量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3-10万方(含),或当日沿江经济开发区天然气日供应量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3-4.5万方(含),或除城区及沿江经济开发区以外的江都区行政区域当日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5-8万方(含),启动二级响应方案,具体如下:

(1)采购lng、cng等气源向管网补充。

(2)8类用户停供、7类用户可停减供、4、5、6类用户可减供;不压减1-3类用户用气。

(3)不新发展工业用户和商业用户。

(4)cng加气母站停止对外市企业槽车加气。

(5)向4类用户(用气量大的游泳馆、温泉会所等)、5、6、7类用户发出预警信息。

具体压减顺序单位及企业见压减方案表1。

5.3.2.3三级响应处置方案。

当日城区天然气供应量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10-18万方(含),或当日沿江经济开发区天然气日供应量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4.5-5万方(含),或除城区及沿江经济开发区以外的江都区行政区域当日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8-10万方(含),启动三级响应方案,具体如下:

(1)采购lng、cng等气源向管网补充。

(2)7、8类用户停供、6类用户可停减供、5类用户可减供、4类用户(用气量大的游泳馆、温泉会所等)可限供;不压减1、2、3类用户用气。

(3)不新发展工业、商业用户,停止办理民用采暖用户增容业务。

(4)cng加气母站停止对外市企业槽车加气。

如供应量缺口持续增大,必须保障1类用户用气;在采取上述措施后仍无法保障1类用户用气的情况下,可以对2、3类用户限时供,限制居民采暖用气。

各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天然气保障供应应急预案应明确停供、减供、限供用户顺序目录及用气量。

具体停供、压减单位及企业见压减方案表2。

5.4响应原则。

1、快速响应。各级应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发现天然气供应异常或接到任何区域内天然气出现紧张状态,特别是可能影响民生用气报告后,立即组织调查核实,指导有关方面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分析判断供气紧张状态下的影响及危害程度,研究提出应急级别、运转模式和具体措施的建议,及时向政府报告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启动应急预案。

2、分级通报。预案启动后,出现可能影响民生用气或压减可能影响安全的情况,要立即分级上报,各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是问题发现责任主体,首先上报区城建局;不能解决的由区城建局上报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重大问题可直接上报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

3、坚决执行。预案一经启动,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与各管道天然气供应企业随时保持联系,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应急状态下的工作指令顺利执行。

4、加强监测。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监测应急措施的实施效果,及时纠正和调整影响民生保障的压减措施,并向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整理汇总有关信息,并向区政府报告,当启动三级响应时应实行日报、专报。

5、舆论引导。新闻部门加强舆论引导,加强节约用气宣传,引导居民和企事业单位节约用气,鼓励采取风能、电能、太阳能等传统能源之外的新能源作为替代能源。新闻媒体本着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对燃气供应短缺事件进行报道,坚持新闻真实性,防止不实报道和炒作。

6、提前告知。方案启动前,各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对列入应急预案的压减用户,至少提前一周发放停减气预告;方案启动后,应提前24小时发放正式压减气通知,有序压减用气,避免造成设备损毁、管网超低压运行等情况发生,把对用户的影响降到最低。

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监测到天然气供需平衡后,应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区委、区政府和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宣布应急预案停止实施。预案终止后,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按照供气优先顺序逐步恢复供气至正常状态,并积极消除燃气保供应急突发事件产生的影响,妥善处理受影响的工业企业,保障社会安定。

7.1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提高对今冬明春做好天然气保障供应工作的认识,统筹做好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保障民生用气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履行职责、优化资源、加强调度,做好天然气保障工作。

7.2积极争取天然气资源。

加快推进城市燃气储气调峰设施能力建设,协调城镇燃气经营企业采购lng等气源补充库存,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提前谋划,积极与多家lng供应企业建立联系,签订lng保障供应协议,提前落实lng气源。出现供气紧张状况时,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加强与中石油等资源供应企业的沟通,积极组织气源供应。

7.3经费保障。

与燃气保供应急处置有关的各项费用,各燃气经营单位按规定程序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应当优先保障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

7.4储备保障。

各燃气经营企业和相关职能部门应统筹规划建设全区燃气供应应急储备设施,不断提高燃气供应应急保障能力。

7.5交通运输保障。

各燃气经营企业及有关职能部门应保障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安全畅通。

7.6通信和信息保障。

各燃气经营企业及有关职能部门应建立健全应急保供通信,完善相关信息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保供通信系统,确保应急保供处置通信畅通。

7.7气象服务保障。

各燃气经营企业及有关职能部门应在特殊时期,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并加强对极端天气和相关自然灾害的监测和预警。

7.8强化运行调度。

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预测监控,居民生活、公服商业、公交出租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用气要无条件保障,对限停可能危及生产运行安全的企业,要保障其安保用气。出现可能影响民生用气保障或影响安全生产的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不得隐瞒或擅自处理。

7.9严格执行应急预案。

当出现供气缺口时,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并按缺口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有序供气。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至少要提前一天通知用户,并做好解释工作;在预案终止恢复供气时,要严格执行操作流程,确保用户用气安全。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9.1名词术语、缩写语的说明。

1、燃气:本预案指城镇管道天然气。

2、城市供应量:本预案指居民用户、公建及商业用户、工业用户的燃气供应量。

3、燃气企业:本预案指获得江都区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且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4、上游气源单位:本预案指为本区城市管道天燃气提供气源的单位。

9.2预案的修订。

区城乡建设局负责建立应急预案评估制度,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修订。

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当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储备设施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应急保供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9.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扬州市江都区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粮食应急保供方案(热门19篇)篇十一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为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分配和使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医用防护用品。

包括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防护口罩(n95口罩、kn95口罩)、乳胶检查手套、护目镜、防护面罩(防护面屏)、隔离衣、防护服等。

(二)消毒用品。

包括速干手消毒剂、75%和95%酒精、酒精棉花、84消毒液、泡腾片、消毒粉、含氯消毒剂等。

(三)体温检测仪(含额温枪、体温计)。

(一)村、社区(经联社)卡点。

通用物资:

体温检测仪、75%(95%)酒精、84消毒液、含氯消毒剂、疫情防控宣传资料。

(二)转送人员。

疑似病例接送人员。

n95口罩、防护服、乳胶检查手套、速干手消毒剂、护目镜、75%(95%)酒精、含氯消毒剂。

发热观察病人转送人员。

一次性外科手术口罩、kn95口罩、乳胶检查手套、防护服、75%(95%)酒精、含氯消毒剂。

(三)街道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

医护人员:乳胶检查手套、速干手消毒剂、kn95口罩、隔离衣(防护服)。

看护、管理、备餐人员:体温检测仪、一次性医用口罩、75%(95%)酒精、84消毒液。

环境消毒:75%(95%)酒精、泡腾片、含氯消毒剂、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四)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六人小组成员。

一次性医用口罩、75%(95%)酒精、乳胶手套。

(五)返黄来黄人员居家隔离六人小组成员。

一次性医用口罩、75%(95%)酒精、检查手套。

(一)妥善安全保管。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必须专门场所专人管理,存放地方防尘、防潮、防火、防盗。

防止遗失、损失,严禁挪用,确保安全。

(二)合理节约使用。

应当严格按照产品、物资使用说明操作,避免因佩戴、使用不当,影响防护效果,或者导致误食、中毒、火情火灾等发生。

重点物资保重点,要坚持确有必要、精准使用,把紧缺有限的.物资用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既达到防护防控要求,又高效节约节省。

(三)完善台账资料。

重点物资务必建立健全出入库管理制度,领取单位、个人实行签字,做到入库及时真实,发放精准到人,来去路径清晰,出入账物相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及防护物资保障工作相关要求,切实保障辖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口罩等必要的防护物资供给,现结合我办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粮食应急保供方案(热门19篇)篇十二

4月20日,颍上县通报盛堂乡李店村确诊新冠肺炎本土病例,确定盛堂乡李店村前刘庄、盛堂农商行等13处区域为封控区、盛堂乡为管控区,区域内货物和人员流动受阻,为及时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居民生活必需品物资供应通畅,做到不断档、不脱销,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盛堂乡疫情防控生活物资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武亚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马成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价格监测组、供给保障组、综合协调组,负责物资保供各项工作的开展。乡党委副书记姜之友任综合协调办公室主任,乡党委委员卞政为副主任,李刚、汪慧为成员;乡人大主席杨文武任价格监测组组长,乡市场监管所所长刘涛为副组长,冯秀林为成员;乡党委副书记刘秋亚任供给保障组组长,乡人大副主席石家春为副组长,徐如强、刘保华为成员。各部门团结协作,全力做好盛堂乡疫情防控期间辖区内生活物资应急供应保障。

严格履职尽责。生活物资保障领导小组在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督促保供商超、药店做好粮油、肉、蔬菜、药品等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的实时监测和需求预测,科学调度市场供给,各保供商超在管控期间每天需上报商品库存情况,确保生活必需品库存及供应量在7天以上。

坚持分类施策。封控区采取清单配送制度,每日由封控区内社区工作人员开具生活必需品清单,隔日由乡生活必需品保供人员采购后送到指定接收地址。管控区由各村工作人员统一到乡保供超市进行采购,每日各村专人负责统计群众生活物资需求,隔日由各村专人统一到乡保供超市采购后分发到户。

统计站:统筹协调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承担生活物资组日常工作;牵头落实乡党委政府关于生活物资保障的指示要求;对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运行进行日常监测;根据市场供给情况,组织、协调、指导乡内超市复工,督促商超提高补货、补架频次,避免出现空柜、空架情况;协调推动商贸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对接,建立稳定可靠的产销合作关系,拓宽货源渠道,提升供给能力;协调推动商超与农产品生产基地等加强对接联系,加大对蔬菜等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商品采购力度,加强货源组织,稳定市场供应。(负责人:石家春)。

畜牧站: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动物疫病防控;尽量降低疫情防控对畜禽养殖的负面影响,协调对接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提供检疫服务,帮助解决养殖场户屠宰、销售困难问题;摸排、填报全乡肉、菜生产者情况。(负责人:牛方军)。

物资保障队:实时掌握粮油、肉蛋奶、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物流运输企业相关情况;指导协调生活物资运输工作,将重要生活物资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为配送、调运创造条件,确保运输畅通;提高查验效率,保障绿色通道。(负责人:赵毅)。

财政所:做好生活必需品保障相关的财政资金保障。(负责人:姜庆莲)。

民政所:做好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生活必需品需求调查,及时进行基本生活救助。(负责人:朱睿)。

供电所:做好全乡供电保障。(负责人:姜庆莲)。

水利站:做好全乡供水保障。(负责人:牛方军)。

根据我乡现实情况和保障能力,确定全乡每日优鲜超市、金满田合作社、汪士奎养鸡场等为本乡疫情防控市场保供经营主体(名单附后)。八家经营主体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人员进出扫码、环境消杀、体温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商超每2小时对商超员工进行一次测温,对商超区域进行一次消毒,所有保供商超员工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我乡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全乡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及时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切实保障群众主要生活需求。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要在乡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主动与乡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8个村(社区)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自4月21日起,启动生活必需品农村市场运行监测日报机制。市监所对本辖区内商超、企业进行统计,对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动、市场供应情况,对生活必需品的库存及需求情况等进行统计,并于当日15:00前将有关统计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粮食应急保供方案(热门19篇)篇十三

__乡20__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实现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按照全国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现就20__年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20__年,牢固树立“红线”、“底线”意识,以全面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单位主体责任为目标,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基层执法力量,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总体目标。

全乡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力争实现零死亡,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大事故期数、经济损失同比下降。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大执法监管、考核问责力度。

1、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度。进一步细化规范村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例会制度,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责任目标监控制度,行政问责制度。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建立健全与企业信誉、项目核准、用地审批、投资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相挂钩的安全生产约束机制。

2.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工地、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企业实施重点监控,督促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增加安全投入,改善工作条件,开展职业健康评价工作。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

1.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强化源头管理。深化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化工生产企业、储存企业完善监控措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区域联控工作,有效防范爆炸、泄露、中毒等事故的发生。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门店)的经营行为,降低安全标准,不再具备安全条件,存在事故隐患的要停产,停业整顿,不具备安全条件和无证经营的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2.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批发零售企业(门店)要按照批准的地点、品种经营,严禁超范围经营,超数量储存。销售旺季和重大节日期间,按照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机制的要求,持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保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稳定。

车安全法规和标准,依法强化校车安全监管。

4.进一步深化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深化建筑施工安全整治,重点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非法行为。坚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确保持证上岗,培训到位。神华消防安全整治,重点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网格化管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改,甚至关闭、取缔。加强燃气行业和受限空间的安全检查,严防燃气爆炸、人员中毒窒息等事故。深化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力争做到应检尽检,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行为和非法充装行为。

(三)提高事故预防能力。

1.强化事故预防。按照县政府办要求,认真落实定期排查事故隐患制度,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摸清企业底数和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制定科学严谨的隐患排查标准,建立清晰明确的责任制度,形成全过程、动态化、重预防的考核激励机制。

2.健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组织、部门联动机制,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督察督办、责任追究等措施,增强执法合力,着力解决一些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四)强化应急处置,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体系。督促企业修订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形成覆盖各村、各生产单位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指导督促高危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中小学校等,定期开展预案演练,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的能力。组织开展高危行业企业应急预案的评审备案工作。

(五)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涉安人员安全生产素质。

1.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等系列活动。大力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教育和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广泛普及安全知识。

2.切实抓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三级培训”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进行创建若干安全文化示范企业。

(六)推进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强化职业危害防治能力。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深入落实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督促企业开展职业危害项目安全评价,切实抓好粉尘、热害、高毒物质等职业危害防范治理。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严格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提供与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的,一律不得批准建设;对职业病危害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其实做好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治疗,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七)全面推进“安全创建”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粮食应急保供方案(热门19篇)篇十四

(略)。

为有效监测和控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它原因引起的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含食用油,下同)市场供应,保持全县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邢台市粮食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全县粮食应急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各乡镇(工业园区)和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行动,局部服从整体。

2

科学监测反应及时的原则。

县商务和粮食局应当建立粮食监测和预警系统,随时掌握粮食市场变化情况,在粮食市场出现异常波动时,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各乡镇(工业园区)和有关部门应当对粮食应急预警信号作出及时反应,迅速启动应急工作程序。

3

职责明确处置合法的原则。

各乡镇(工业园区)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组织实施粮食应急工作。

:

1

紧张状态。

全县超过一半的市场粮食供应较为紧张,群众争购粮食并出现情绪不稳定,粮食价格在一周内上涨

30%。

以上。

2

紧急状态。

紧张状态持续

10。

天或粮食价格在一周内上涨。

50%。

以上,市场粮食供应紧张,群众抢购粮食并出现恐慌。

3

特急状态。

紧急状态持续

15。

天或粮食价格在一周内上涨。

100%。

以上,市场粮食供应极度紧张,群众十分恐慌,抢购现象严重,出现粮食脱销。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粮食应急情况下的相关工作。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市的粮食专项应急预案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县政府成立粮食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办公室主管副主任、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商务和粮食局局长担任。县财政局、工商局、发改局(物价)、交通局、农业局、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统计局、审计局、监察局、县公安局、农业发展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商务和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商务和粮食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发展改革局、商务和粮食局、财政局、农业发展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人员组成。

根据粮食市场形势,判断粮食紧急情况级别,提请县政府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措施;指挥各乡镇(工业园区)和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应急工作,并对应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按照规定程序向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报告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等事态变化情况,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及时协调解决粮食应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掌握全县粮食市场动态,向指挥部提出应急行动意见;按照县政府或指挥部指示,召集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工作;调查、汇总粮食应急工作情况,草拟有关文件和简报;协助有关部门核定实施本预案应急行动的各项费用开支,提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完成县政府和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1

县商务和粮食局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县有关粮食供求形势的预测,分析市场行情,及时做出预警分析,并向县政府和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意见;负责组织实施应急粮食采购加工调运和销售;适时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负责县级储备粮动用计划的实施。

2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实施粮食应急预案所需的相关经费,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3

县发展和改革局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电力和运力的调度,优先保证应急粮食加工和运输的需要。

4

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负责粮食价格监督检查,及时掌握粮食市场价格动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销售最高限价或采取其他价格干预措施,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5

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粮食市场以及流通环节粮油食品安全的监管,依法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6

县卫生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粮食质量,防止假冒伪劣有毒有害粮食趁机流入市场。

7

县统计局负责统计监测与应急工作相关的粮食生产和消费。

8

县审计局负责应急经费支出情况的审计工作。

9

县农业部门负责组织恢复粮食生产,确定生产规模和品种。

10。

县监察局负责查处粮食应急状态下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和违纪行为。

11。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粮食应急状态下的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12。

县广电台商务和粮食局负责组织相关新闻报道,正确引导舆论。

13。

县农业发展银行按有关信贷政策规定,负责安排落实应急粮食采购加工调拨供应所需的资金贷款。

14。

其他有关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各乡镇(工业园区)应根据需要,比照内丘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应急工作指挥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本辖区粮食应急工作,建立完善粮食应急防范处理责任制,及时如实上报信息,安排必要的经费,保证粮食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商务和粮食局应当建立全县粮食市场行情、供求形势的监测系统和信息网络系统,对县内外主要粮食品种的生产、库存、流通、消费、价格、质量进行实时监测和信息分析,对本县粮食市场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测,并及时向县政府提出相应的建议。

建立全县市场监测和粮食市场应急报告制度,并按照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市场监测情况,特别要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其它突发公共事件的跟踪监测,发现粮食应急情况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时,县发展和改革部门、商务和粮食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县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

接到粮食应急情况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报告后,必须按县粮食应急预案的规定,准确分警,确定应急处置主管部门。同时,有关部门要立即派人核实报告(预警)信息,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先期应急处置措施。认为应当进入预警或应急状态时,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报县粮食应急指挥部或县政府决定。

5

天的应急成品粮(面粉)储备,确保在应急情况下掌握必要的调节物资。

1

建立粮食应急加工系统。

县商务和粮食部门要选择一些靠近粮源、交通便利、设施较好且具备加工能力的大中型粮油加工企业作为应急加工指定企业。在应急预案启动后,指定加工企业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确保应急粮食加工任务的完成。

2

建立粮食应急供应网络。

县商务和粮食部门要根据驻军、城镇居民及城乡救济的需要,按照城镇每

1

万人一个供应网点的标准确定粮食应急销售或发放网点,委托一些信誉好的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零售网点以及连锁超市、商场等承担应急粮食供应任务。

3

建立粮食应急储运系统。

县商务和粮食部门根据粮食储备、加工设施、供应网点的布局,科学规划、利用和整合社会资源,建立粮食应急储运系统,提前确定运输线路、临时存放点、运输工具,确保应急条件下的粮食运输。进行粮食应急状态后,对应急粮食要优先安排计划、优先运输,各乡镇(工业园区)和有关部门要确保应急粮食运输畅通。

4

县商务和粮食部门应当与应急指定加工和供应企业签定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并随时掌握这些企业的动态。

应急加工和供应的企业名单,要报指挥部备案。

粮食市场出现应急情况时,各乡镇(工业园区)和有关部门根据应急情况的程度,启动粮食应急预案。

1

当出现紧张状态时,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

“先部队、后地方”的原则,确保当地驻军及城镇居民、农村缺粮群众的粮食供应。

组织粮食采购和调配。组织粮食企业进行粮食采购,制定粮食调配计划,安排好运输线路和工具。

加强粮食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粮价和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粮食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加强对粮食市场动态的实时监测,分析、预测粮食市场的走向。

及时指导有关新闻单位进行宣传报道,尽快消除社会不实传闻和消费者恐慌心理。

2

出现紧急状态时,除采取上述规定的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申请动用储备粮供应市场。县粮食应急指挥部根据市场动态及有关要求,按照全县统筹、合理安排的原则,提出县级储备粮应急动用计划,报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预计粮食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将很快出现断供时,应及时申请动用县级储备粮供应市场。如县级储备粮不足,则由县政府申请动用上级储备粮。

3

出现特急状况时,除采取上述。

1

2

规定的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县物价部门会同粮食、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价格干预措施,确定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粮食品种和范围。

根据事态发展和粮源状况,确定居民定量供应的标准和范围。城镇居民凭户籍管理凭证到政府指定的粮食供应网点购买,供应价格执行销售最高限价。粮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居民定量供应。

由县政府下令临时停止所有粮食交易,并采取临时市场管制办法,对全县粮食货源统一分配供应。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采取综合性政策措施,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

1

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和办公室的应急响应工作程序。

24。

小时值班,接到紧急报告和求援后,应立即做出准确的判断,并迅速部署应急行动,及时向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工业园区)通报情况;同时,指导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

2

县指挥成员单位接到指挥部通报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位,按照本单位职责迅速落实应急措施。

3

各乡镇(工业园区)接到指挥部通报后,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迅速执行县粮食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配合做好各项应急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1

各乡镇(工业园区)和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总结粮食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对应急预案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机制。

2

县商务和粮食财政等部门应当在半年时间内,按原计划规模,及时安排补充已动用的县级储备粮。

3

县审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实施预案的各项支出,及时进行审计。

4

县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经审计核定的支出及时兑付和结算。

5

对农民因恢复粮食生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县政府按事权责任负担补偿。

6

对参加应急工作的人员,应给予适当的通信加班等补助。对出色完成应急任务对应急工作提出重要建议,实施效果显著和及时提供应急粮食或节约经费开支,成绩显著等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7

对不按照本预案规定和县粮食应急指挥部要求采取应急措施拒不执行粮食应急指令,在粮食销售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和有特定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对粮食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行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一)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和本辖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本单位粮食应急预案。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粮食应急保供方案(热门19篇)篇十五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公司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发生在本公司涉及有可能由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人为恶意破坏引发的隐含重大食品安全风险等因素,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启用本预案。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总经理是本公司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组织实施分级监控、分级管理。

(三)依靠科学,加强协作依靠科学妥善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在及时上报上级部门的同时,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公司特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当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公司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事件应急协调处理;组长由郭斌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张安总经理助理担任,组员各部门负责人组成。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加食品安全事故的排险减害工作,根据现场情况,研究处置、具体做出排险减害(救助)方案,并立即派专人到事发地保护好现场、疏散员工、维持好秩序并设立临时警示标志,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的调查工作,确保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迅速有效开展,减少人员伤亡,避免事故扩大,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组织实施。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并对事故的性质和危害作出适当认定:

1、凡属轻微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救助处理,及时清查事故根源;

2、凡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除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外,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或即将造成职工身体健康影响或即将受到严重危害,可能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时,实施本应急预案。其做法如下:

1、接到事发报告后,立即组织小组成员或相关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对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作出初步判断,同时报告市应急办。贯彻市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精神,统一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2、事故第一时间内向市应急办如实报告(事发时间、地点、类型和主要食品中毒物及危害程度、简要经过、波及范围、中毒人数、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面临问题等),积极配合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在依法报告的同时,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应于2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应急办和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对重大食物中毒食用染疫动植物及其产品或可能引发重大食源性疾患,食用被污染食品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的传染病暴发与流行,食品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过程中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加工、包装、储存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防患于未然。

6、对发生有毒物质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或消毁,做好防范工作。

7、查明原因后,尽快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及当事人商讨,如何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措施。

8、消除或减轻危害方案、措施确定后,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9、对于中毒危害的人员,应积极组织,协调医疗机构抓紧实施抢救工作。

10、危害食品物排除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完毕后,召集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发生,并通报全公司。

11、对可疑投毒事件,除向辖区公安部门报警外,本公司保安及时控制可疑人员外逃,协助公安部门调查。

以上仅供参考!

粮食应急保供方案(热门19篇)篇十六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供应工作安排,坚持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把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底线思维,做最坏打算、最好准备,围绕重点任务,强化机制建设,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采取更坚决果断、更有力有序、更科学周密的举措,主动作为、遇事不慌、多请示多汇报,争取特事特办,全面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一)加强市场监测。根据企业自身需求积极与国内养殖饲料、添加剂经销商联系,尽量避开从疫区发货,主要从非疫区作为重点联系企业进货保障养殖场养殖需要。挑选一批有实力、有影响力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建立直通渠道,加强养殖必需品市场监测。通过深入调查摸排,全面及时准确掌握生活必需品和非医药防护用品市场供求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执行市场供应情况报告制度,加强趋势预测。确保储备物资数量充足、质量完好。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一旦出现市场特别波动,应急组织生活必需品投放市场,保障市场供应。

(二)及时备货补货。在各级政府的积极引导、组织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做到存货在店、存货在架,避免出现空柜、空架,引发心理恐慌,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

(三)做好销售预警。在疫情持续期间,组织足够人手,每天查销售、查库存、查缺货。明示库存情况和补货时间。如遇集中抢购、脱销断档等特别情况,要快速发现、快速上报、快速反应、快速处置。

(四)畅通绿色通道。建议市区两级政府建立生活所需运送“绿色通道”,为必要车辆在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上通行提供便利,解决好物流配送车辆进城问题。保证生活必需品顺利调入,严禁封道堵路和断运。加强对社区、农村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保证大众正常出入购物。

(五)确保消费安全。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加强疫情监测,制定缜密方案,做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的消毒通风、测温工作,通过广播和大屏等宣传防控知识,确保购物场所安全。及时关注跟踪舆情,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客观准确报道市场供求情况和保供稳价成效,稳定社会预期,增强民众信心,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完善监管措施。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力度,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要求企业切实负起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稳定商品价格,在经营过程中维持以往正常加价率和利润,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跟风涨价、借机牟取暴利,不得利用虚假方式和不正当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的,一经查实严厉处罚并公开曝光。

(七)联系重点企业。从全市选出代表性强、覆盖面广、销售额大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商场、超市作为重点联系单位。聚焦上述企业生产经营、市场供应、疫情防控中难点热点问题,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加强政策引导,帮助其解决困难、扩大销售、提高效益,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商品服务,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市场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董事长总经理、场长都要亲自抓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保供和防控工作方案,做到人员、准备、协调配合“三到位”。

(二)加强舆论宣传。及时关注市场供应舆情,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正面宣传,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合理消费,营造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情况报告。建立疫情防控期间监测报告制度,生活必需品进销存情况进行日监测报告,每月10日20日30日上午09:00前报送有关情况。要认真完成市场情况日报、供求情况周报等信息报送任务,严格执行市场供应特别情况每日报告制度。做到事前所需定时定量申报。

粮食应急保供方案(热门19篇)篇十七

小春粮油生产稳定发展,种植结构优化,种植效益提高。20xx年完成小春粮油种植面积万亩,比上年增加万亩,产量预计万吨,比上年持平。小麦万亩,比去年减少,产量预计万吨,比去年持平。豆类万亩,产量1117吨,与去年持平。油菜面积万亩,产量1000吨,比去年增长8%。洋芋万亩,比去年,产量万吨,增长。

(二)大春生产。

全区农业生产稳定发展,预计下半年在加强病虫防治和管理的基础上,能实现今年大春粮食生产稳中有增。全区大春粮食播种面积完成万亩,比上年增加,其中水稻万亩,红苕万亩,玉米1万亩,与上年基本持平。高粱完成万亩,比去年增加万亩,完成了市上下达目标,高粱生产继续快速发展。

(三)项目进展。

1、高粱基地建设项目。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今年是继续实施新农村建设金胡示范片高粱产业成片推进项目和省高粱高产创建项目,在金龙乡、胡市镇、双加镇、长安乡、石洞镇等实施酿酒高粱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半年来,全区种植规模稳定发展。金胡示范片完成万亩,比去年增加万亩。龙溪河示范片种植面积达到万亩,比去年增加万亩。石洞镇郎酒高粱基地完成高粱种植面积3200亩,增加了2200亩。目前,由于今年雨水好,高粱育苗素质好,长势好于往年,后期管理跟上,增产大有希望。

2、水稻高产创建项目。

今年我区继续实施省水稻高产创建项目,实施2个万亩优质稻高产创建示范片,总面积万亩,重点在等乡镇,在示范区进一步推广良种、旱地育秧、三围栽培、再生稻等高产栽培技术,实现水稻万亩示范片超高产强化栽培覆盖率达到50%,创建目标亩产达到600公斤,较上年增产5%,示范片再生稻单产目标175公斤,比大面积增产20%以上。在特兴、长安等开展有机罗沙稻生产2000亩。

(一)加强有机高粱中后期生产技术推广落实、管理,保障高产创建取得成功,保障产品质量。在7-8月开展产量验收。

(二)继续加大抗旱、优势产业技术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基地干部群众科技意识、生产技术水平,强化干群对农产品安全质量意识,全面贯彻落实高粱标准化生产技术。

(三)加快完善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园区建设水平,包括等园区的生产便道、排灌设施、农机设施等,努力建设高标准、高技术、高质量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四)搞好晚秋生产安排部署,为明年高粱生产打下基础。

(五)调查研究,做好总结考核、下年工作计划。

(六)配合搞好收储工作,保障农户利益。

(七)搞好良种补贴工作。

(八)完成农业保险工作。

粮食应急保供方案(热门19篇)篇十八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确保粮油供应不脱销、不断档,能源生产供应稳定安全。2020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55万亩、总产量36亿斤;粮油年加工能力达373万吨以上;新增12万亩高标准农田;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91%以上;新增高标准粮食仓库万吨以上,全社会完好仓容达到万吨以上。天然气应急储气能力达25万方以上。

(一)千方百计稳粮食生产。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落实粮食补贴政策,挖掘土地资源潜力,提高复种指数,恢复双季稻种植。推动粮食生产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确保种满种足。落实20万亩优质专用小麦订单生产和50万亩优质水稻生产,实行单种、单收、单贮、单运,实现优质优价。

(二)加强重点水利设施建设。加快设施在建治淮工程建设。全力推进淮河行蓄洪区居民迁建工程,年底前满足搬迁入住条件;淮干临王段一般堤防加固工程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抓紧推进淠河治理项目剩余资金使用。加快设施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项目建设,推进列入2020年计划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汛前完成8座小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汛后开工建设14座小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完成2019年续建的.1条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年底前完成单位工程验收。

(三)提升综合生产能力。探索创新“高标准农田+n”实施路径,新建12万亩高标准农田,完成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治理万亩,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耕地占补平衡、农村宅基地复垦等有机融合。推进农机农艺农信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单产水平和可持续发展。合理调整农作物区域布局,变对抗性种植为适应性种植。加强农业科技集成创新,统筹抓好草地贪夜蛾、小麦赤霉病和“两迁”等重大病虫害防控,科学指导防灾减灾工作,促进粮食生产节本增效和增产增收。全面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建立分类清单,实施分类管理。

(四)强化农业基础性服务。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突出抓好粮食生产关键技术集成推广,加快“卡脖子”技术联合攻关,解决生产技术难题。推进烘干、脱粒、耕种现代化,实现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率80%以上,大力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强化“四情”监测,推广应用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打造一批粮食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区。全面实施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制度,深入实施科技_制度,建设一支350人左右的科技_队伍。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工作,全县益农信息社覆盖率达到80%。

(五)加快粮食仓储物流建设。加大粮食仓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做好2020年度中央预算内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建设督查工作,开工建设霍邱县基层仓储实施改扩建(长集粮库)项目。加大项目的谋划和储备工作,瞄准国家政策、发展前沿、短板弱项精准谋划项目布局,重点围绕实施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实施专项、统筹布局粮食物流园区等内容,谋划一批打基础、利长远、补短板、强弱项的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国有粮食企业争取仓储设施改扩建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六)推进仓储规范化管理。推广应用绿色储粮技术,开展“星级粮库”创建活动,规范管理行为,提升仓储设施功能,美化库区环境,促进仓储管理规范化、科技化、信息化。组织粮油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风险。加强政策性粮食收储和销售出库监管。

(七)强化地方储备粮管理。按照“原粮和食用油产区保持三个月销量、销区保持六个月销量,核定和充实地方储备粮规模”的要求,增加县级粮油储备规模,健全管理轮换制度,优化储备品种结构,完善科学运行机制,确保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存安全,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完善粮食流通市场,充分发挥政策性粮食收购托底作用,推动以政策性粮食收购为主向政府引导下的市场化收购为主转化。加快国企改革,培育新型多元市场化主题,建立健全粮食收购市场化融资支持担保机制,优化营商环境。鼓励支持区域内交易批发市场建设,促进粮食市场流通。

粮食应急保供方案(热门19篇)篇十九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建立健全市生活物资市场保供应急机制,做好应急调控准备,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物资消费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全市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以下简称“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领导和指挥。生活物资保障组由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对本县(市)区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的统筹安排和协调处置。

(二)职责分工。

1.市场保供组。由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组织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负责收集、汇总报送市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及时向市领导请示、报告有关情况。传达市指挥部指示要求,调度、通报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工作情况。保障粮食、蔬菜、食品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确保不脱销、不断档。建立信息发布机制,稳定市场预期。

2.储备调拨组。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等部门组成。负责监测生活必需品价格,储备调拨粮油、猪肉、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接受社会捐赠并发放,根据市场供需情况确保调得出、用得上。

3.农业生产供应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全市粮食、蔬菜、畜禽等农副产品生产加工,提供产量、产能等相关情况,提高我市自给能力。组织我市农副产品外调支持疫区生产生活。

4.食品生产供应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全市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提供产量、产能等相关情况,提高我市自给能力。组织我市食品等生活必需品外调支持疫区生产生活。

5.市场监管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行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6.运输保障组。由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营口铁路、港口、机场等部门组成。负责有序恢复交通运输保障,科学配置运力,做好生活必需品及农药、化肥、食品原材料等运输保障工作。建立农副产品绿色通道,确保农副产品高效、低成本运输。

7.特殊生活物资保供小组。安排专人解决特殊人群对小众生活物资的需求问题,对确实需要的物资采取直取直达的方式进行配送。

8.资金保障组。由市财政局负责保障购买生活必需品的资金,当疫情发生时,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进行拨付。

(一)货源准备。

1.完善政府储备。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粮食、“菜篮子”产品等生活物资储备制度和配送体系,保障当地居民7至10天消费量。加强储备安全管理,完善储存设施设备,保证储备商品数量充足、质量完好,确保紧急情况下调得动、运得出、用得上。

2.增加商业库存。与全市应急保供企业和生活物资储备企业保持紧密联系,督促企业及时更新生产、库存情况,做好应急调运准备。鼓励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增加经营性库存,落实后续货源,明确投放网络,构建多方参与、多元供给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使企业库存成为政府储备的有效补充。各县(市)区方便食品和饮用水商业库存应保证3天以上供应量。

3.加强产销衔接。各县(市)区要督促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进一步密切产销衔接,多渠道组织货源,完善供应链采购,加快催拨调运,保障市场供应。重点发挥骨干企业网络渠道广、集散功能强的优势,做好对疫情严重地区的应急供应、配送、补货等工作,视情况需要,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各市紧急调运商品或商请省级生活保障组进行商品调运。

(二)监测预警。

依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1年第4号),将我市市场异常波动按照影响范围大小,分为二级:二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发生在一个县内的市场异常波动;一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发生在一个设区的市较大范围的市场异常波动。

各县(市)区商务、发改、农业农村、工信部门要根据预警级别,做好市场供应保障监测工作。密切监测生活物资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和批发、仓储、零售等流通领域货源、库存、销售、价格,以及消费需求变化情况,及时做好预测预警,对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应及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提出应对建议。

(一)分级响应。

发生一级市场异常波动时,由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对全市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同时报市防疫指挥部批准后启动本应急预案;发生其他级别市场异常波动时,由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组织实施,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信息报告。

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如出现抢购生活物资,导致价格在较大范围内猛涨或商品断档脱销,影响社会稳定,企业负责人应当在1小时内向所在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报告;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报告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及时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相关数据,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报告,市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市场异常波动情况,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各县(市)区报告信息时,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建议,急需的生活物资货源种类、数量等内容。

(三)指挥协调。

启动应急响应后,市、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及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根据市场异常波动级别,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检查应急处置任务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所明确的分工,履行生活物资应急保障职责,需要时,生活物资保障组组长带领相关工作人员要赶赴现场,指导、组织生活物资应急处置行动。

(四)建立保供企业、设施、人员“白名单”制度,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场地设施规划。

疫情发生后,市、县(市)区两级要优先解封重点保供企业人员、车辆、物资、场点等,采取“专人、专车、专线、转管”或“绿色闭环”等管理措施。一旦发现1例及以上感染者,即启动生活物资保障机制,直至感染者清零。按“就地保障、临近调配、全市集并、请求支援”的顺序,进行生活物资紧急调运。健全各县(市)区生活物资联保联供机制,确保在24小时内运抵目的地。市、县(市)区两级要提前规划设置一批封控、管控情况下的生活物资临时供应点和物资接驳设施,必要时,通过流动售货车、临时售货亭等形式保障供应。

(五)优化封闭社区(小区)终端配送。

各县(市)要制定完善封闭社区(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指南,落实末端配送“四个一”工作机制,即“一人一楼,一楼一群,一天一问,一接一送”。在社区(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生鲜企业等与社区对接,根据需要做好相关生活物资供应。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派送等配送方式。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小区信息群等进行线上购物,发挥电商平台和快递骑手作用。在配送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可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工作量。

(六)打通生活物资供应最后一公里。

指导物资保供单位,大力配合社区,对行动不便、不会网上采购的居民,安排楼长、网格员等专人,做好需求收集、帮助购买、配送到户等工作,切实保障特殊人群的生活物资需求。

(一)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市、县(市)区两级预防网作用,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要切实担负起属地领导责任,坚持预防为主,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和必要的政府储备,稳定市场供应。加强各成员单位间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经费保障。对于按照各级政府指令组织调运、投放应急物资发生的各项额外费用,分别由各级财政合理补助。

(三)交通运输保障。积极协调交通、铁路部门调配运力,建立应急商品铁路、公路、水路运输“绿色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四)治安保障。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谋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五)县(市)区级预案。由各县(市)区政府组成县(市)区保障组,负责统计疫情期间辖区内需要供应物资的总量,负责分发相关物资,商请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给予相关物资支持,并做好接受物资相关事项。各县(市)区政府比照本预案制定本级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详细谋划管控区、防控区等的物资配送体系,承接本预案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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