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实用15篇)

时间:2023-12-12 作者:琴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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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实用15篇)篇一

近年来,我市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安全形势严峻。今年上半年,全市县乡村道路共发生伤亡道路交通事故63起,死亡30人,受伤85人,财产损失20310元,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34.04%、15.38%、34.92%、2.01%,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同时,农村群众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伤致残导致返贫现象比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影响全市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要因素之一。为进一步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自20xx年8月15日至11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以下简称“综合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全面建立县区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主责主抓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实现“一落实三提升五到位一减少”的目标(简称“1351”),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的意见》(甘政办发〔20xx〕169号)、《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甘交委发〔20xx〕8号)、《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陇政办发〔20xx〕63号)和《陇南市委办公室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陇办发〔20xx〕78号)精神;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能力,提升农村机动车及驾驶人纳管率,提升农村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县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乡镇交管站、行政村交管室、交通安全劝导站、乡镇交警中队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减少死亡事故,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彻底扭转农村道路失控漏管和交通事故频发的被动局面。

成立由副市长、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主任薛小勇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副主任韩东武同志、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赵志刚同志任副组长,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赵志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督办等事宜。

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城乡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

(一)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建设。一是全面完成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建设工作任务。综合整治工作期间,要按标准全面完成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建设任务,具体是:武都区171个、宕昌县84个、文县76个、康县87个、成县61个、徽县53个、两当县30个、西和县96个、礼县142个。其中建成固定式标准化劝导站390个:武都区72个、宕昌县50个、文县40个、康县42个、成县34个、徽县30个、两当县24个、西和县40个、礼县58个。综合整治工作结束后,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将统一组织验收。二是切实落实工作经费保障。按照一类乡镇不低于15万元,二类乡镇不低于10万元,三类乡镇不低于7万元的标准,纳入县区财政预算,年底前分期分批全部落实到位(武都区288万元、宕昌县187万元、文县161万元、康县153万元、成县139万元、徽县123万元、两当县84万元、西和县179万元、礼县241万元)。三是健全乡镇交警中队。按照一个乡镇设置一个交警中队的要求,建立健全乡镇公安交警机构(武都区36个、宕昌县25个、文县20个、康县21个、成县17个、徽县15个、两当县12个、西和县20个、礼县29个)。四是强化管理人员培训。综合整治工作期间,县区政府负责举办交通管理员、交通协管员、交通安全劝导员培训,全面提高到位率、管事率。五是落实行政村村口视频监控。农村道路30%以上的行政村出村口至少安装1处视频监控(武都区205处、宕昌县100处、文县91处、康县105处、成县73处、徽县63处、两当县35处、西和县115处、礼县170处)实现乡镇党委政府远程视频监控。六是建立健全基础工作台账。乡镇交管站要明确专人汇总核实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人、车、路等基础信息,按照“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基础台帐,并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县区推广率达100%,乡镇交管站使用率达100%。

(二)部门协调联动深入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各县区政府要组织公安、运管、路政、公路、农机等部门,针对重点节点、时段、路段,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督导检查乡镇交管站、行政村交管室、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工作情况,督促整改存在问题,落实工作措施。公安机关要组织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深入农村地区严查无牌无证、农用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摩托车不戴头盔、客货车辆超速、酒驾等违法行为,对查获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报废,对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法律上限处罚,通过综合整治,推动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三)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县区政府要把排查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列入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重要内容,周密安排部署,加大排查力度,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消除安全隐患。一是强化源头安全隐患治理。截止7月底,全市逾期未检验的农村面包车976辆。(武都区282辆、宕昌县60辆、文县185辆、康县60辆、成县157辆、徽县98辆、两当县11辆、西和县52辆、礼县71辆;逾期未报废的364辆(武都区59辆、宕昌县16辆、文县104辆、康县37辆、成县73辆、徽县34辆、两当县1辆、西和县17辆、礼县23辆)。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隐患不除事故难防”的理念,用足手段,实行“以人找车”、“以车找人”、“一车一策”的方法,采取媒体曝光、路面检查、约谈等有效措施强制检验、报废,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强化道路隐患治理。严格排查农村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等路段安全隐患,特别是对县、乡道路事故多发路段、通行客运车辆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全面排查,按照“一路一档”的要求逐条建立台账,逐个路段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重点是改造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视距不良及长下坡路段的安全设施,增加让行、减速标志标线以及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等禁令标志,加装反光镜、减速带、防护栏、防护桩、防护墙等安全防护设施,在事故多发路段增设电子监控装备,实施全程、实时重点监控,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各县区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度,定期组织教育、司法、公安、文广新、农牧(农机)等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市、县区广播、电视台要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目,每周定时播出;县区、乡镇、村社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微信入群率要达到100%,在行政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六个一”活动(“大喇叭”每天播一次常识;村口有一块警示、提示标牌;村里有一处宣传栏;学校和幼儿园有一处宣传板报;学校和幼儿园每周上一次安全课;学校和幼儿园签订一份责任书)。要针对本地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规律和特点,结合典型案例,制作并播放贴近农民生活的交通安全宣传片、张贴宣传挂图。要指导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完善乡村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提示牌、墙体标语等安全宣传设施,并及时更新宣传内容;要利用农村广播、有线电视,广泛传播交通安全常识,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一)县区政府: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提供必要的经费、装备、设施,构建乡镇、村、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网络;加大农村交通安全投入,集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完善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抓好安全设施的管理养护;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鼓励、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发展。

(二)乡镇政府:承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主体责任,制定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交通安全管理站、交通安全管理室和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的组织领导,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整治等工作;完善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组织开展农村道路管理和养护工作。要明确村委会负责人对本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职责,将履行职责情况纳入村级年度考核内容,切实履行教育群众、管理群众的责任。

(三)公安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牵头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指导乡镇交管站、行政村交管室和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开展工作;做好交通管理员、交通协管员和交通安全劝导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宣传教育和农村机动车驾驶员教育管理工作。

(四)交通运输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运输企业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动态监管主体责任,严格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整治农村地区面包车非法营运违法行为;排查农村道路危险路段和治理安全隐患,抓好公路“生命防护工程”任务、措施、质量、进度、监督、验收等工作的落实。

(五)农牧部门: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和安全技术检验,严格执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报废、淘汰规定,确保运行安全;加大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交通法规、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的安全培训,落实驾驶人考试、发证有关规定;协助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参与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协助公安部门查处农机驾驶违法行为。

(六)教育部门: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做好农村校车安全监管工作,严禁学校使用报废车、农用车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

(七)财政部门: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投入,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八)扶贫部门:与同级交通部门共同摸清贫困地区村社道路尚未硬化道路底数,制定发展规划,确保道路建设到位和安全畅通;与同级交通部门联合下达贫困地区村社道路项目计划;在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中,增加安全驾驶技术培训。

(九)人社部门:加大安全培训工作力度,突出对本籍外出务工人员和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知识,特别是交通安全常识、安全防范技能的教育培训;强化对季节工、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

(十)文广新部门: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作为社会宣传的重要内容,指导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十一)安监部门:督促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职责,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排查整治农村道路危险点(段)安全隐患,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

(一)认真安排部署。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实行县区政府领导包乡镇、乡镇政府领导包行政村的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

(二)加强督导考核。市综合整治办公室将对县区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结果纳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各县区要加大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综合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三)严肃责任追究。依据省、市有关规定,将严查严处不作为、慢作为、玩忽职守和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未按要求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的,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责令整改;发生一般、较大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并确定一名联络员于8月15日前报送市综合整治办公室,每月15日前报送工作小结,11月16日上报综合整治工作总结。

交通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实用15篇)篇二

为加强城市交通治理,整治交通违法,完善交通设施,提升管理水平,优化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财产安全,策应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交警支队决定在中心城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支队成立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支队长梁长根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委伍先庆任副组长,支队其他党委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为确保实效,中心城区分为涟钢、城中、城南、城北、城东、城西、交通设施维护、宣传、红绿灯维护、督查、后勤保障共十一个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7月23日至9月21日。

(一)严查违法停车,确保违法停车率低于2辆/5公里,且无占用盲道停车现象。

(二)严查机动车违法行为,确保无显见交通违法行为,主干道机动车守法率达98%以上。

(三)严查行人交通违法,确保行人守法率达80%以上,无闯红灯、翻越护栏现象。

(四)及时维护交通标志、护栏,确保标志无倾倒、缺损现象,护栏无破损、扭曲现象,达到创文验收要求。

(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四)无证驾驶或驾驶无牌机动车辆的;

(五)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伞具、随意穿梭、不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的;

(六)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不走斑马线的;

(七)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的,驾驶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车辆的;

(八)六类重点车辆(客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面包车、渣土车)的'重点违法行为(酒驾、醉驾、毒驾、涉牌涉证、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

(一)强化宣传教育。警媒联动,借助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大造舆论声势,增强公民遵守和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的自觉性。组织宣传车队上街巡回宣传。对严重违反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行为,及时予以公开曝光。把舆论宣传工作贯穿整治活动始终,为提高整治成效,促进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的根本好转提供有力支持。

(二)整治通行秩序。按照市委、政府的要求,采取各项行之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道路巡查力度,科学安排警力,按照“民警要上路,上路要管事,管事要得法”的要求,全面落实“定人、定岗、定责”的路段承包责任制,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在街头路面,加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逻,指挥车辆、行人各行其道,及时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努力营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三)依法从严管理。切实提高管事率,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拘留、罚款、记分、拖曳违停车等措施多管齐下,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交通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实用15篇)篇三

为进一步落实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稳定工作职责,强化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管理规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顺市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府办函〔20xx〕7号)、《西秀区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西府办函〔20xx〕79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对本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成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道交办,任武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银芳同志兼任副主任,成员由相关成员部门抽调组成,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本次道路交通专项检查相关事宜。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对全省连续发生几起安全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以客运车辆、农村道路及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落实情况为重点,严厉查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整治路面行车秩序,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隐患,事故高发区、危险路(点),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事故预防源头管理等情况。

(一)各村(居)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利用广播、宣传栏等方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建立群众性交通安全组织,开展驾驶人员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加大占道经营的管理和机动车辆信息台账的建立。

(二)宁谷交警中队要加强驾驶行为和车辆安全监管,落实对客运车辆“六必查”及交通违法抄告等措施,集中整治酒后驾驶、超速、超员、低速货车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镇安监站要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综合监管职责,会同镇交管站、镇派出所、宁谷交警中队、镇农服中心等部门加强全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消除隐患。

(四)镇科宣中心要加大对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开展创建“交通安全学校”等为主题的活动,加强全镇校园交通安全及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环境治理、幼儿园校车风险隐患管控及学生交通安全护行管理。

(五)镇农服中心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本镇农机号牌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坚决取缔“黑车非驾”和拖拉机违法载人,加强拖拉机驾驶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对辖区农机安全车辆进行摸底、排查、登记和专项治理。

(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此次专项检查。

(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重大情况需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严重交通安全隐患,要立即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落实整改。

(三)道路交通专项检查结束后,各相关部门要将开展专项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交镇道交办汇总报区人民政府。

交通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实用15篇)篇四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排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明显消除红旗地区重点交通安全隐患,减少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确保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大力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各社区要持续对辖区内车辆通行主街道、主支巷道进行排查,每月至少排查两次,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路段,临水临崖和易结冰易塌方路段,交通标志线和交通安全设施严重缺乏的路段,并根据排查结果填写《红旗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及时将统计表上报办事处安监站。安监站要汇总各社区上报的《红旗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积极向区级相关单位上报排查处的安全隐患。

(二)大力营造排查整治工作氛围。各社区要充分利用辖区内资源,通过电子屏、微信公众平台及入户宣传等方式开展此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内容和措施,引导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认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为确保红旗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力实施,取得实效,红旗办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办安监站办公室,街道办安监站站长关正宏同志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要清醒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认真开展宣传、排查和上报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克服麻痹思想,全力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工作,做到“工作实,情况明,资料全”。

(二)强化督导,落实责任。按照省、市、区相关部门部署要求,街道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各社区要深入一线,做好工作落实和资料留存。

(三)加强值班,灵通信息。各社区,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领导带班,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有事情,能够第一时间上报,杜绝瞒报、漏报,确保红旗地区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交通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实用15篇)篇五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巩固2021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全力防范化解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根据《贵州省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毕节市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在2022年持续深入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推动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实现“两个确保、四个下降”的目标,即:确保2022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持续下降、道路运输事故占比持续下降(在全县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占比降至77%以下)、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持续下降,为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成立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县道路交通环境平稳向好。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实行集中办公,莫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罗克俊、袁野、李清林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翟培松、王明忠、谭昭龙、吴杰、罗淑琴、宋诗韬、彭杰、周杰同志组成专班,承办日常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和常态化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完成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全县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和各成员单位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定期向市整治专班、县政府报送工作情况,向各乡(镇、街道)及县有关部门通报工作情况,确保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全力防范和化解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实现“两个确保、四个下降”的工作目标。

1.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是属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毕节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强化调度督查和责任落实,着力解决机制不畅、管理力量配置不到位、经费无保障、工作不落地等现实问题。乡、村两级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纳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全面实行社区、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工作机制建设。各乡(镇、街道)要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制度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按照每个行政村配置1名专职交通安全协管员、2名交通安全劝导员,辖区常住人口每人匹配1元交通安全管理经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要素保障。(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严格农村交通安全风险源头治理。乡(镇、街道)要制定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动态监管、长效治理工作机制,每月分析研判辖区交通安全风险,在节假日、赶集赶场、红白喜事等重要节点组织乡(镇、街道)干部、驻村干部、村(社区)人员、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协管员、劝导员等开展现场劝导管控,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农村交通违法劝导和政策宣传等工作制度,将工作开展情况录入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4.推动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出行不安全等问题。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农业农村、公安、教科等部门调研农村群众出行现状,制定适应新形势的农村群众出行运输服务体系,规范客运市场管理,加强农村学校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服务保障。教科局要深入调研专用校车、定制公交、网约车、营运客车等缓解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难问题措施的实效性,提出意见和建议,提请县人民政府决策。(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教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

5.严格监管运输企业。行业主管部门要对重点客货运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管控”,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定期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

6.严格监管货运安全。交通运输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货运监管联动机制,定期开展联合行动,依法查处取缔“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税务局牵头建立健全源头治超监管系统,推动源头装载规范化管理,对源头企业违规放行超载车辆,依法进行责任倒查;依法从严处罚违法上路的严重超限超载货车,并抄告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制度。(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税务局、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五支队二大队)。

7.严格监管低速货车安全。行业主管部门要健全低速货车及变型拖拉机动态监管工作机制,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无牌无证、拼装改装、货箱载人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

8.严格监管检验机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对不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大方分局)。

(三)全面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9.加大重点道路隐患整治力度。各乡(镇、街道)、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段、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全面排查辖区道路隐患(包括事故多发路段和未正式交付但已开放通行的道路),一是陡坡、弯急、连续下坡、视距不良、临水临崖、路侧险要等路段;二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缺失以及渠沟设计不合理的道路平交路口;三是县、乡、村道平交路口指示、让行标志、减速设施,弯、坡及通村过镇等人口聚集区路段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四是农村道路特别是乡、村道路线形未与路面同步改造、安全设施缺失以及事故多发点段。要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按季度更新隐患排查台账。(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交通运输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0.推进重点事故隐患全面整改。对一次死亡2人以上平交路口,临水、临崖、临坎等危险路段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要举一反三,推动类似问题隐患全面排查整改,2022年4月底前完成分级挂牌督办并及时组织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确保隐患消除率达100%。(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1.开展公路安全设施提升行动。加大“一灯一带”和“三必上”“五必上”建设力度,各乡(镇、街道)年内至少完成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减速带5处、交通运输局年内至少完成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减速带20处、公路管理段年内至少完成农村公路平交路口或校园周边增设震荡带20处、综合行政执法局年内至少完成农村公路平交路口标识标牌安装10处,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或路段,全部完成“三必上”或“五必上”改造措施。(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交通运输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2.提升公路安防能力。公路管理段和交通运输局要强化公路桥梁监管,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公路危桥进行改造。加大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局年内至少完成30公里、公路管理段至少完成2公里、综合行政执法局至少完成2公里、各乡镇至少完成2公里公路防护设施建设或提级改造。(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交通运输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全面深化交通违法整治。

13.严格全程执法监管。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对“三超一疲劳”、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易导致较大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在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加强对“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的核查,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在城市快速路、城郊结合部常态化整治超速、酒驾醉驾、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临时执勤点、出入口、服务区等安全区域,开展“安全带-生命带”集中整治活动。紧盯“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严格查纠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应急管理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

14.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以及交通事故中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失职渎职罪的,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牵头部门: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

(五)全面深化非法营运整治。

15.严格摸排查处。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完善“非法营运”信息情报共享机制,交通运输局牵头建立“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五支队二大队,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16.严格依法惩戒。对非法营运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非法营运肇事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组织非法营运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打击非法营运中徇私舞弊、不作为、乱作为的,一律从严追责问责。(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五支队二大队、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六)全面深化摩托车安全隐患整治。

17.严防摩托车交通事故。公安局、各乡(镇、街道)“两站两员”要提升上路率、管事率,定期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大整治,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查处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不戴头盔、搭乘多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头盔佩戴率,减少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18.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事故。教科局要牵头构建学校、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社区)基层治理责任,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对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牵头单位:县教科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七)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19.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气象局等部门要及时共享气象变化和突发事件信息,依托互联网地图导航适时发布团雾、雨雪凝冻、交通事故、占道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预警信息,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线路、自觉安全驾驶,防范化解行车风险。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并引导分流。(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20.健全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应急救援、交通疏导等工作机制。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严防二次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气象局、县交通运输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21.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卫健、公安部门要完善警医联动救援救治机制,健全完善交通事故救援救治网络,探索“空地一体化”救援模式,提升快速反应、及时救援、高效救治能力,降低事故死亡率。(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22.提升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救助保障能力。各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健全机制、优化程序、提升救助效率。(牵头部门:市银保监分局大方监管组、县公安局,责任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方支公司、各乡镇、街道)。

(八)全面提升智能交通安防水平。

23.加快推进我县国省道科技化投入建设,促进资源共享、共治能力提升。在国省道连续长下坡路段、桥梁、团雾路段、易凝冻路段、县际交界路段,增设一批led显示屏、可变限速标志、防雾灯、和自发光线形诱导设施,新建一批能见度监测仪、气象监测仪、高清视频监控、自动预警设备,并完善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推送预警机制。(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4.推动交通运输、公路、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整合天网、雪亮工程等视频监控资源,形成情报信息“一张网”。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年内完成1条国省道科技化设备投入建设,实现事故多发点(段)区间测速全覆盖。(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九)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25.深化交通安全巡回宣讲。以“守法知礼让·美丽乡村行”为主题,依托交通安全宣传车、宣讲团等开展系列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通过村民大会、集中宣传教育、观看事故案例展板、文艺演出、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视频等形式,宣讲交通安全常识,着力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常态化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加强高速公路沿线周边村寨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严防行人上高速行走。(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明办、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26.突出重点群体宣传教育。常态化对“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和网约车、快递物流、代驾等重点职业驾驶人进行安全告诫,每季度开展一次以上交通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和警示教育等宣教工作。(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文明办、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27.强化宣传诱导提示。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强化重要节假日、恶劣天气等时段交通安全警示提示。各级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台加强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宣传。推进建立县、乡两级分管安全责任人交通安全微信群,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牵头单位:县融媒体中心,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五支队二大队、各乡镇、街道)。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要比照县级模式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推进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县级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协作和对各乡(镇、街道)的业务指导和上层设计,帮助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不畅,制度缺失等实际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贵州省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毕节市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毕节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紧紧围绕“人、车、路、企、政”,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链条。

(三)强化督导问责。各乡(镇、街道)、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平安大方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考核内容。加强跟踪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对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挂牌督办并约谈事故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倒查溯源、追责问责,凡是查处不严格或问责不到位的一律重新调查处理。

交通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实用15篇)篇六

为深刻汲取全区去年“1.26”“3.28”两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今年江油“1.0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深入推进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迅速扭转道路交通安全严峻形势,区政府决定开展为期一年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深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全面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道路交通安全党政领导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应急综合监管责任,切实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实现全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到位,道路交通高、中风险隐患动态清零,路面交通秩序有效管控,交通安全意识普遍提升,综合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确保全年不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大幅压减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平安、畅通、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开展安全发展思想大提升行动。

1.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学习贯彻。通过区政府常务会、专题会和宣讲、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深刻认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坚决打赢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攻坚战。

2.开展交通安全事故反思警醒。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全面梳理近三年较大事故情况,查摆事故原因,深入剖析每起事故暴露的深层次问题,总结事故教训,研究制定整治措施。全区各级各相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以去年我区“1.26”“3.28”两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江油市“1.0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为反面典型,举一反三,大力开展案例剖析、警示反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时刻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把安全发展思想深入人心、贯彻于行。

3.加强道路货运源头治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道安办等部门四川省道路货运源头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函〔2016〕168号)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落实“地方政府主导,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交通运输、公安部门、综合执法部门联合巡查”的“1+x+3”货运源头治理机制,定期开展货运源头单位监管检查和联合巡查,督促货运源头单位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装载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责令、督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安装启用计重设备,严格实行货物运输单据制,杜绝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厂(站、场);严格按照“一超四罚”规定,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倒查货物装载源头,严肃追究源头单位及管理人员责任,依法处罚或抄送相关主管部门处罚。

4.加强重点车辆动态监管。督促道路运输重点车辆(“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动态监管平台,督促客货运输企业加强车辆和驾驶员实时动态监管;定期监督考核企业动态监管工作,纳入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内容,作为运输企业班线招标和年度审验重要依据;将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交通违法信息纳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违法处罚范围。

5.加强客货运输企业源头监管。引导货运企业规模化发展,支持互联网货运服务平台参与货运运营;探索“企保合作”运输安全监管模式,支持企业推进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建设;探索重点企业和高风险企业驻点督导制,督促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和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及培训教育制度;联合开展全区客货运企业全覆盖检查,严查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限期整改风险隐患;全面清查货运企业车辆违规挂靠“挂而不管”等突出问题,对违规挂靠责令解除挂靠合同;对货运源头单位集中的区域实行限量出场(厂)管控措施,严格实施货物运输单据制,逐步实行货物运输电子单据制;共享行业基础数据和监管信息,整体提升全区交通运输安全保障服务水平。

6.实行异地货运运营报备制。对异地货运企业、货运车辆在我区从事货物运输的,本区相关货运源头企业应向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报备,并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按要求报备或未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相关部门应采取措施加强监督管理。我区货运企业、货运车辆在异地营运的,遵守所在地相关安全监管规定。

7.加强涉校车辆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区制式校车安全专项清查,加强制式校车内部安全监管,严查制式校车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严格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管,查处非法包(租)车接送学生。

8.扎实开展农村面包车管理。全面摸排农村面包车分布、使用等情况,对新增的农村面包车,督促录入农村交管信息平台;对逾期未检未审的车辆和驾驶人通过发送短信等方式提示;依法查处非法营运、违法载人、酒驾醉驾、逾期未检未审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农村面包车安全行驶。

9.推进变型拖拉机清零。加快变型拖拉机清零进度,加大已注销未解体报废变型拖拉机去向跟踪和监督报废力度,查处变型拖拉机超载、违法载人、假牌假证、已达到报废年限、已公告注销仍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实行变型拖拉机区域禁行管理,确保按进度完成清零任务。

10.深化电动车辆源头整治。组织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源头清查整顿专项行动,每月开展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整治。

11.全覆盖排查整治道路交通隐患。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区级部门要统筹组织开展道路交通隐患全覆盖排查,各地各部门排查出的道路隐患,报区道安办,由区道安办统一转送区交通运输局进行核查甄别,核查甄别结果反馈给区道安办,属于道路隐患的,由区道安办按属地、属事负责原则,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采取工程措施、临时安全处置措施等予以整治;不属于道路隐患的其他道路风险问题,由区道安办按属地、属事负责原则,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采取日常管养措施、管理措施等消除风险问题。

12.实行风险隐患整治闭环管理。严格执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制+清单制”要求,按照“排查—报告—挂牌—整治—验收—销号”的程序实行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管理,确保风险隐患全面及时彻底整治。

13.持续推进公路安防工程建设。实行农村公路全覆盖“路长制”,落实公路养护职责,督促道路交通隐患治理按进度推进;深入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严格执行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在竣(交)工验收时要吸收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人员参加,按规定开展安全评价,交通安全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车运行;推动国省道路按规范增设必要的中央隔离带设施,整治路侧违规开口过多、标志标线缺失或不规范等问题。

14.扎实开展在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梳理和掌握未验收已通车的道路情况,针对实际情况进行整治。对已完工未验收的新建道路,交通运输、住建等主管部门要督促业主单位迅速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标牌、红绿灯、减速带、路侧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道路交通工程进行评估、验收,验收合格后迅速予以开通;对未完工、未验收合格的新建道路,一律实行交通管制予以封闭,禁止社会车辆通行;边建边施工的原路提升改造、大中修等工程,要完善交通管制措施和设施,确保施工和通行安全。

(四)开展路面交通秩序大管控行动。

15.优化路面管控工作机制。实行“三重三见”“交巡融合”“交所合一”勤务机制,探索建立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警长制,提升交通违法查处力度和管控效能;加强重点货运通道管控,对全区货运车辆日均流量较大的道路科学进行交通组织规划,严格实施分流、限行、禁行等交通管制措施;在国省干线和危险复杂路段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严控车辆超速。

16.加强路面执勤执法力量。公安部门警力要最大限度下沉路面,确保“白天见警察,晚上见警灯”,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和查处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要强化超限检测站执法力量,加强部门联动,全面开展联合执法、流动执法,确保重点客货运输车辆管控查处到位;农村“两站两员”等五支力量,要在辖区交警中队、派出所民警的带领下,全员上路开展交通违法劝导纠正,确保农村道路不脱管失控。

17.严查路面重点交通违法。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严查严处重点车辆交通违法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持续深化货车“百吨王”查处、运渣车、商砼车超限超载治理,加大货车非法改拼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持续开展农村“马路市场”清理整治、“千灯万带”示范工程等工作。

18.开展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加大对各类公路客流集散地、客运场站、高速公路出入口,旅游线路及景点等周边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违法经营及各类客运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19.探索实行重点交通违法有奖举报。探索建立道路交通运输违法违规及重点车辆路面交通违法有奖举报机制。

20.强化道路交通违法缉查布控。依托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安州区出入卡口系统“防控圈”,将跨区域运行“两客一危一货”纳入重点管控;加强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缉查布控系统和执法站协同联动,加大视频监控网上巡逻频次,对重点车辆、重点违法实施精准锁定、精确查处。

21.丰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形式。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行业配合、全民参与的原则,以文明创建、乡村振兴等为契机,将安全教育与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等评比相结合。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传统媒介、有线电视等多种载体,大力传播交通安全知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深入村(社区),以展板、传单、乡村大喇叭、文艺演出等丰富多彩形式,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各企事业单位要针对性开展安全风险教育、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交通安全意识,形成人人重安全、个个守交规的良好氛围。

22.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加强部门联动,突出行业特点,构建社会化宣传大格局。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和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积极传播文明交通正能量;加强客货运输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教育和职业素养培训,提高专业驾驶员文明交通素质,对违章违法驾驶人员必须边查处、边警示;以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为载体,开办“交通安全大课堂”;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学生群体从小养成安全意识和规则意识。

(六)开展综合治理体系大完善行动。

23.健全完善大安全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坚持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加强区安办、区道安办工作协作,构建协同共治大安全工作格局。

24.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建立道安委及成员单位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清单,健全完善“挂帮包”责任机制,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四方责任”。

25.健全道安办工作运行机制。保障区道安办机构、人员、经费,优化日常工作运行规范,健全完善各项机制、制度,为持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供坚实保障。

26.夯实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基础。按规定设置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机构和配置人员,足额保障工作经费和人员补贴;整合基层五支力量,建立农村交管工作队伍,切实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

27.强化集中整治督导考核。实行“月督导、季排名、年考核”制度。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开展明查暗访和专项督导,并运用多种督办措施,保证整治工作落地见效。同时,每季度开展排名通报,年底开展年终考评,并增加政务目标相关项目考核权重,将督导、排名、考评结果和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并逗硬奖惩。

28.严格集中整治追责问责。实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红黄牌”机制。对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同比上升较大的予以通报、约谈;对发生一次死亡2人道路交通事故的属地乡镇和所涉部门,视情况予以黄牌警告和挂红牌,分别责令检讨、全区通报、追责问责、约谈属地领导、启动专项督导或专项巡察等,确保集中整治顺利推进,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全区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在区道安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尽其责、协同共治。各项整治任务(见附件)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履行政府领导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区级各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迅速制定本乡镇本部门所负责整治任务的专项整治方案,分解细化整治任务、整治目标、时间进度,明确责任领导(部门主要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业务科室负责人),将各项整治工作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落实到岗到人,确保终端落地见效。

(二)畅通信息,协同配合。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要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报送,确定1名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联络人,具体负责工作信息报送和日常工作联络,联络人单位、姓名、电话于1月30日前报区道安办;集中整治期间,每周五上午10时前报送工作周报,每月19日前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工作小结(包括工作措施、工作成效、问题困难等),3月19日上报集中整治攻坚阶段工作总结,12月15日前报送年度集中整治工作总结。

交通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实用15篇)篇七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巩固20xx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全力防范化解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根据《贵州省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毕节市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在20xx年持续深入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推动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实现“两个确保、四个下降”的目标,即:确保20xx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持续下降、道路运输事故占比持续下降(在全县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占比降至77%以下)、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持续下降,为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成立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县道路交通环境平稳向好。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实行集中办公,莫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罗克俊、袁野、李清林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翟培松、王明忠、谭昭龙、吴杰、罗淑琴、宋诗韬、彭杰、周杰同志组成专班,承办日常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和常态化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完成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全县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和各成员单位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定期向市整治专班、县政府报送工作情况,向各乡(镇、街道)及县有关部门通报工作情况,确保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全力防范和化解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实现“两个确保、四个下降”的工作目标。

1.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是属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毕节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强化调度督查和责任落实,着力解决机制不畅、管理力量配置不到位、经费无保障、工作不落地等现实问题。乡、村两级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纳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全面实行社区、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工作机制建设。各乡(镇、街道)要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制度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按照每个行政村配置1名专职交通安全协管员、2名交通安全劝导员,辖区常住人口每人匹配1元交通安全管理经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要素保障。(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严格农村交通安全风险源头治理。乡(镇、街道)要制定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动态监管、长效治理工作机制,每月分析研判辖区交通安全风险,在节假日、赶集赶场、红白喜事等重要节点组织乡(镇、街道)干部、驻村干部、村(社区)人员、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协管员、劝导员等开展现场劝导管控,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农村交通违法劝导和政策宣传等工作制度,将工作开展情况录入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4.推动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出行不安全等问题。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农业农村、公安、教科等部门调研农村群众出行现状,制定适应新形势的农村群众出行运输服务体系,规范客运市场管理,加强农村学校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服务保障。教科局要深入调研专用校车、定制公交、网约车、营运客车等缓解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难问题措施的实效性,提出意见和建议,提请县人民政府决策。(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教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

5.严格监管运输企业。行业主管部门要对重点客货运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管控”,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定期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

6.严格监管货运安全。交通运输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货运监管联动机制,定期开展联合行动,依法查处取缔“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税务局牵头建立健全源头治超监管系统,推动源头装载规范化管理,对源头企业违规放行超载车辆,依法进行责任倒查;依法从严处罚违法上路的严重超限超载货车,并抄告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制度。(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税务局、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五支队二大队)。

7.严格监管低速货车安全。行业主管部门要健全低速货车及变型拖拉机动态监管工作机制,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无牌无证、拼装改装、货箱载人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

8.严格监管检验机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对不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大方分局)。

(三)全面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9.加大重点道路隐患整治力度。各乡(镇、街道)、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段、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全面排查辖区道路隐患(包括事故多发路段和未正式交付但已开放通行的道路),一是陡坡、弯急、连续下坡、视距不良、临水临崖、路侧险要等路段;二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缺失以及渠沟设计不合理的道路平交路口;三是县、乡、村道平交路口指示、让行标志、减速设施,弯、坡及通村过镇等人口聚集区路段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四是农村道路特别是乡、村道路线形未与路面同步改造、安全设施缺失以及事故多发点段。要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按季度更新隐患排查台账。(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交通运输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0.推进重点事故隐患全面整改。对一次死亡2人以上平交路口,临水、临崖、临坎等危险路段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要举一反三,推动类似问题隐患全面排查整改,20xx年4月底前完成分级挂牌督办并及时组织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确保隐患消除率达100%。(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1.开展公路安全设施提升行动。加大“一灯一带”和“三必上”“五必上”建设力度,各乡(镇、街道)年内至少完成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减速带5处、交通运输局年内至少完成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减速带20处、公路管理段年内至少完成农村公路平交路口或校园周边增设震荡带20处、综合行政执法局年内至少完成农村公路平交路口标识标牌安装10处,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或路段,全部完成“三必上”或“五必上”改造措施。(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交通运输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2.提升公路安防能力。公路管理段和交通运输局要强化公路桥梁监管,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公路危桥进行改造。加大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局年内至少完成30公里、公路管理段至少完成2公里、综合行政执法局至少完成2公里、各乡镇至少完成2公里公路防护设施建设或提级改造。(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交通运输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全面深化交通违法整治。

13.严格全程执法监管。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对“三超一疲劳”、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易导致较大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在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加强对“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的核查,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在城市快速路、城郊结合部常态化整治超速、酒驾醉驾、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临时执勤点、出入口、服务区等安全区域,开展“安全带-生命带”集中整治活动。紧盯“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严格查纠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应急管理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

14.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以及交通事故中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失职渎职罪的,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牵头部门: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

(五)全面深化非法营运整治。

15.严格摸排查处。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完善“非法营运”信息情报共享机制,交通运输局牵头建立“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五支队二大队,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16.严格依法惩戒。对非法营运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非法营运肇事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组织非法营运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打击非法营运中徇私舞弊、不作为、乱作为的,一律从严追责问责。(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五支队二大队、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六)全面深化摩托车安全隐患整治。

17.严防摩托车交通事故。公安局、各乡(镇、街道)“两站两员”要提升上路率、管事率,定期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大整治,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查处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不戴头盔、搭乘多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头盔佩戴率,减少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18.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事故。教科局要牵头构建学校、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社区)基层治理责任,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对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牵头单位:县教科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七)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19.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气象局等部门要及时共享气象变化和突发事件信息,依托互联网地图导航适时发布团雾、雨雪凝冻、交通事故、占道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预警信息,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线路、自觉安全驾驶,防范化解行车风险。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并引导分流。(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20.健全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应急救援、交通疏导等工作机制。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严防二次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气象局、县交通运输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21.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卫健、公安部门要完善警医联动救援救治机制,健全完善交通事故救援救治网络,探索“空地一体化”救援模式,提升快速反应、及时救援、高效救治能力,降低事故死亡率。(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22.提升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救助保障能力。各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健全机制、优化程序、提升救助效率。(牵头部门:市银保监分局大方监管组、县公安局,责任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方支公司、各乡镇、街道)。

(八)全面提升智能交通安防水平。

23.加快推进我县国省道科技化投入建设,促进资源共享、共治能力提升。在国省道连续长下坡路段、桥梁、团雾路段、易凝冻路段、县际交界路段,增设一批led显示屏、可变限速标志、防雾灯、和自发光线形诱导设施,新建一批能见度监测仪、气象监测仪、高清视频监控、自动预警设备,并完善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推送预警机制。(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4.推动交通运输、公路、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整合天网、雪亮工程等视频监控资源,形成情报信息“一张网”。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年内完成1条国省道科技化设备投入建设,实现事故多发点(段)区间测速全覆盖。(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九)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25.深化交通安全巡回宣讲。以“守法知礼让·美丽乡村行”为主题,依托交通安全宣传车、宣讲团等开展系列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通过村民大会、集中宣传教育、观看事故案例展板、文艺演出、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视频等形式,宣讲交通安全常识,着力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常态化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加强高速公路沿线周边村寨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严防行人上高速行走。(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明办、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26.突出重点群体宣传教育。常态化对“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和网约车、快递物流、代驾等重点职业驾驶人进行安全告诫,每季度开展一次以上交通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和警示教育等宣教工作。(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文明办、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27.强化宣传诱导提示。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强化重要节假日、恶劣天气等时段交通安全警示提示。各级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台加强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宣传。推进建立县、乡两级分管安全责任人交通安全微信群,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牵头单位:县融媒体中心,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五支队二大队、各乡镇、街道)。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要比照县级模式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推进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县级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协作和对各乡(镇、街道)的业务指导和上层设计,帮助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不畅,制度缺失等实际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贵州省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毕节市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毕节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紧紧围绕“人、车、路、企、政”,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链条。

(三)强化督导问责。各乡(镇、街道)、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平安大方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考核内容。加强跟踪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对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挂牌督办并约谈事故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倒查溯源、追责问责,凡是查处不严格或问责不到位的一律重新调查处理。

交通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实用15篇)篇八

坚持“人民至上”理念,贯彻落实全市第三季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会议精神、尤其是姜建军市长在会上的“八点"工作要求,按照“大刀阔斧、绣花功夫”的管理思路,聚焦影响我镇交通安全和城市交通拥堵等突出问题,拿实招、求实效,治乱象、理秩序、防事故,进一步形成党政主导,道安办牵头、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大交通”安全管理新格局,进一步提升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高湛江城市文明度和美誉度,为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过全面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有效震慑交通违法、有效压减交通事故、规范交通运输秩序、补齐农村安全短板、深化摩电整治、推进校园交通管理、提升宣传教育效果,进一步提高交通见警率、管事率,进一步塑造交通管理队伍的良好形象。确保实现“三个上升”(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量同比上升30%。摩托车超员等容易引发较大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量同比上升40%、摩托车上牌考证总量同比上升50%)、“三个下降”(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0%、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涉摩电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0%)。“三个不发生”(“水体治理工程”路段不出现长时间、大范围拥堵,不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负面影响较大的执法舆情事件)。

为集中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同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机制,形成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格局,全面提升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镇政府决定成立白沙镇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指挥部,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一)整治由市区“水体治理工程”引起的部分道路交通拥堵问题。(我镇辖区部分)。

(二)整治十大交通乱象:1.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不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超载、不按车道行驶;2.农村地区无牌无证摩托车非法上路、超员、不戴安全头盔;3.大货车超载、超限、闯禁行;4.渣土车闯红灯、逆行、非法加高挡板、闯禁行;5.危化品运输车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不按规定路线行驶;6.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机动车“飙车竞速”;7.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营运,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违反规定进入市区行驶以及水果三轮车非法占用道路乱摆卖;8.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违法停车;9.农用车、拖拉机非法上路行驶,无牌无证驾驶;10.道路中央开口过多。

(三)整治重点地段:白沙中学路段、白沙中心小学路段、白沙二中路段、官茂志山坡路段(新村红绿灯)。

从20xx年9月20日起至10月30日,不分阶段,边动员、边整治、边完善、边固化,全方位推进。

在镇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村委会各主要职能部门按照方案分工,坚持属地管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全面认真组织开展整治工作。

各村委会:按照工作部署,加强综合治理。通过广播、微信等方式,做好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輿论氛围;适时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劝导本辖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配戴安全头盔方可上路行驶。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整治非法营运(包括残疾人三轮车、摩托车),加强出租车等营运车辆管理,有效治理车辆超载;组织开展货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全面排查企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牵头组织对公路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开展治理。

教育部门:加强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打造平安校园;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一盔一带”“警家校”等安全守护和教育活动。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在“水体治理工程”施工期间,整治施工路段沿线违法占道、车辆乱停放现象;加强道路养护,及时恢复道路通行能力。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经销户、车行进行清理整顿和规范监管,严格禁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进入市区销售;督促企业、商家落实无牌无证机动车的“断油”“断修”措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牵头开展渣土车野蛮驾驶、遗漏飘洒等违法行为的整治。督促各小区物业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应急管理部门: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一)压实行政村和职能部门责任。

1.各村委会要成立本次交通秩序整治的专门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责任,组织开展本辖区的交通秩序整治。

2.各村委会要针对本辖区实际情况,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整治计划,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问责措施。

3.各村委会要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机制建设,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力度。

4.各牵头职能部门要负起牵头整治责任。

(二)宣传开路大造整治氛围。

5.各村委会及宣传部门,要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发动攻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6.各村委会及宣传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定时曝光我镇道路交通乱象,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宣传道路交通法规,宣讲文明交通要求,提高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交通秩序整治,形成全民共治交通的局面。

7.小区、学校、机关、企业、商场、医院、市场、村口都应因地制宜设置交通安全劝导员,广而告之目前正在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同时劝导不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不得上路行驶。

(三)疏堵保畅提升通行能力。

8.公安交警部门采取定人、定岗、定责等办法,建立“凡堵必有警”的指挥疏导和24小时交警铁骑队机动巡逻勤务模式,把警力投入到拥堵路段和时段上,提高拥堵及交通事故处置效率,确保整治期间市区拥堵情况明显好转。

9.宣传、公安部门要充分利用交通电台、交通信息引导提示、施工围栏及新媒体等,加强安全驾驶提示,科学引导绕道行驶。

10.城综执法部门要整治施工路段沿线违法占道、乱停乱摆乱卖现象,加强道路养护,及时恢复道路通行能力。

11.公安、交通部门要对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重型货车重点车辆管理,强化对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重点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未处理的源头清理。

12.公安部门要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整治无牌车上路、无证驾驶、闯红灯、超员、不按车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及非法改装机动车“飙车竞速”违法行为,压减涉摩托车涉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

13.公安部门要推出摩托车登记上牌便民措施,提高摩托车登记上牌率、驾驶人考证率。要加大力度推进《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尽快启动全镇违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14.公安部门在城区重点突出查处涉酒驾驶机动车、车辆乱停放、不礼让斑马线;在农村地区重点突出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超员搭乘,拖拉机(含变形拖拉机)违规上国道、省道及车载人。

15.公安部门要加强对行人、非机动车教育管理,严查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跨越隔离护栏等,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行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五)严格规范管理运输秩序。

16.交通、公安部门进一步开展清理违规挂靠经营、不进站营运“野鸡车”、动态监控平台监控不落实等客运整治,强化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及安全隐患排查。

17.交通、公安、住建部门开展对货运车辆(含渣土车)超载超限、违规加高车厢栏板,货物飘散,特别是“百吨王”严重超载超限货车的查处,追溯超载超限源头,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

18.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加大对货运行业乱象问题专项整治,以货车非法超限超载治理、货车非法改装、买卖“路牌收取保护费、黑油站”非法贩油等货运乱象问题为重点,查清问题,全面整改,斩断非法利益输送链条,有效遏止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和非法改装问题,彻底取缔黑加油点,有效恢复货运市场秩序。

19.交通部门要组织开展重点客、货运企业源头单位安全排查,加大对客货运站场、企业的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经营的,通过约谈、整顿、处罚,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六)整治拖拉机农机行驶秩序。

20.农业农村部门要联合公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拖拉机(含变形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强化拖拉机登记、年检、报废等源头管理;农业农村、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道路执法检查,每月开展联合统一执法行动不少于2次,重点查处拖拉机假套牌、超载、拼装改装、报废车上路等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七)排查治理道路安全隐患。

21.交通及公路事务、公安部门认真开展全镇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公路、城市道路、农村公路集中排查,查找事故多发以及高风险隐患点段,及时封闭不必要的道路中央开口。全面排查和整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缺失。不规范,以及破损、遮挡视线安全隐患。

(八)强化学校师生交通安全管理。

22.教育部门要联合公安部门,重点排查各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地区交通安全隐患,加强校园交通安全宣教与管理,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发展壮大家长志愿者队伍力量,共同参与维持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要组织学校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航动,督促教师、家长骑乘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不超员搭乘;禁止中小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来校上学。公安部门对于整治行动期间查处的`在校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以及不戴头盔、超员拱乘行为的,一律抄报当地教育部门和所在学校。

(九)落实“停售”“断油”“断修”措施。

23.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公安部门严管违标二、三轮电动自行车的违法售卖源头,限令商家停售违标车辆;督促企业、商家落实无牌无证机动车的“断油”“断修”措施。联合城综部门严管电动三轮车非法占用道路乱摆卖及非机动车道乱停车行为。

(十)落实经费保障措施。

24.市财政部门要保障市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经费的落实。

(十一)落实各项问责措施。

25.建立对公务车辆、公职人员、教师学生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通报抄告和多次违法的当事者向市整治指挥部书面检讨的制度。

26.对整治期间仍发生较大交通事故的村委会,进行挂牌整治或者延长挂牌时间。对存在失管失职的单位或个人,提请启动问贵机制,取消年内评优评先资格,降低绩效工资等次,对问责干部两年内不予提拔使用。

27.对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请市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对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由相关职能部门和纪委监委共同介入进行深度调查。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村委会及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起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主体责任,做实交通安全管理各项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谋划、亲自协调,及时推动工作落到实处。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支持和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共同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并在应急措施、人员和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

(二)坚持齐抓共管。各村委会各单位要坚持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按照统一实施、分工协作、上下联动、左右联合要求,搭建好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指挥部“四梁八柱”架构,既要充分发挥县、镇两级道安办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职能作用,也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作用、合力作用。

(三)突出问题导向。要深入分析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紧紧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明确整治工作目标、列出整治权责清单、制定整治措施步骤、压实整治工作责任,迅速部署开展整治工作,力争通过这次整治形成一批可推广经验和常治长效机制。

(四)严格规范执法。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要坚持严格执法、严肃处理,严禁任何人说情,坚决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要依法依规开展整治工作,杜绝因工作方法不对、执法态度恶劣、执法不规范引发群众对立情绪。

(五)强化监督问责。对整治工作不力、不履职不尽责的单位和个人要实施刚性问责,倒逼工作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建立公职人员和公车交通违法抄报制度,在专项行动期间,凡是涉及交通违法的公职人员以及公车一律抄报所在单位,一个单位发生多人多次交通违法或同一公车涉及多次交通违法的,单位领导要向市、镇指挥部作检讨,并对违法行为人给予纪律处分。

交通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实用15篇)篇九

为确保我镇人民群众出行的安全,进一步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打击道路交通各类违法行为,促进下司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健康有序的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整治,加强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车辆管理责任,加强道路交通危险路段的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超员、超载、违章驾驶、非法营运的不良行为。现结合本辖区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目标,积极深入辖区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工作,以解决好道路交通薄弱环节的管理为重点,加强驾驶员和乘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积极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的不良行为,有效地遏制各类事故,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特成立下司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站,卢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华华同志、邱臣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袁家明、杨波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一)重点道路。下司镇辖区内国道、省道、县乡道,以及通村通组道路。

(二)重点路段。存在翻坠事故风险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重大隐患路段;易发生正面碰撞交通事故的双向私车道路段;存在安全提示标志不明显路段;国道、省道、县乡道及农村其他重要交通干道沿线摆摊设点或“赶集”的各类“马路市场”路段;进出镇等周边道路。

(三)重点区域。“十三五”期间农村事故、摩托车事故、夜间事故、无证驾驶肇事、酒后驾驶肇事,道路交通事故较多的路段。

(五)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占道行驶,报废车辆、非法拼装改装车辆上路行驶;机动三轮车、拖拉机、各类摩托车无证上路、非法营运等;镇区机动车闯信号、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争道抢行、野蛮驾驶、危险驾驶等;非法营运车辆非法载人、非法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营运以及非法从事客运和出租车运输等。

(一)从严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

1.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1)明确镇干部、村两委、各有关部门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职责。

(2)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平安独山建设、乡村振兴重要工作内容,纳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

(3)保障工作开展经费。

(4)镇交管站设在镇应急办,杨波为专职交管员。

(5)6月上旬前,根据辖区内各行政村自然寨及道路分布出行情况,在各村寨适当位置科学设立劝导点,每个行政村明确至少2人为本村劝导员,由镇交管站统一管理。

(6)成立由镇派出所、应急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司分局、村委会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负责赶场、红白喜事、重大节庆活动、学校集中上学放学等重要时段的监管工作。

(7)6月中旬起,要全面运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云平台(交安云app),落实交管站工作员、交通劝导员通过“交安云app”开展基础人、车、路工作数据采集,实现“节点有人守、隐患有人查、赶场有人跟、乱象有人管”。

(8)明确村支两委职责,在农村婚丧嫁娶、赶集赶场、重要节假日等重要时段,常态开展巡查、打招呼等工作,及时发现消除风险隐患。

(9)镇应急办、各村建立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乡村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

2.进一步压实农村交通安全工作责任。

(1)镇分管安全领导每月不少于1次组织上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整治。

(2)镇分管安全领导每月召开不少于1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本辖区交通安全问题。

(3)6月底前,对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全面风险研判,梳理剖析近三年交通事故原因,建立人、车、路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限期治理、对账销号。

(4)7月起,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长效治理机制。

3.推动农村交通安全协作自治。

(1)利用(交安云app)应用为载体,组织村干部、学校教师等人员在节假日、赶集赶场、红白喜事、学校集中上学放学等重要节点,落实好常态的农村交通安全宣传、红白喜事打招呼、跟场管理等措施。

(2)各村将农村交通安全规范纳入“村规民约”中。

(二)从严整治道路运输安全风险。

全面加强重点车辆风险隐患排查。对本辖区内的农村面包车逾期未检情况进行100%告知。

(三)从严整治道路风险隐患。

1.全面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相关部门推送反馈的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问题以及排查出来的隐患,及时建立台账,开展治理工作,对属于其他部门管养的路段及时反馈给管养部门进行治理。

2.全面完善公路标识标牌标线。6月底前,对安全隐患路段进行摸排,完善相关标识标牌。

3.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安全措施。配合县交通运输局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4.强化“马路市场”的综合治理。

(1)6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马路市场”的排查,将情况报县道交办。

(2)制定治理方案,研究治理办法,明确治理时限,组织涉及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确保尽快消除安全隐患。对难以整治到位的“马路市场”,通过临时规划场地、设置提示警示标志、建立临时管理措施、专人巡查等工作机制,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提示:9月底前,县道交办牵头对“马路市场”治理情况进行复查)。

(四)严管严治交通违法,净化道路通行秩序。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严重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力度。加强联合执法力度,组织交警、派出所、运政、综治等力量重点治理非法营运、酒醉驾、无牌无证、逾期未检车上路、客车及面包车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和非机动车骑乘多人、非法加装雨棚、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违规行为。

2.加强非法营运打击力度。配合县交通运输局做好非法营运摸排、明察暗访工作,积极提供相关信息。

3.严防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配合县公安局开展摩托车、电动车违法大整治工作,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无证驾驶、不戴头盔、超载、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

4.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事故。配合县教育局构建学校、村、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基层治理责任,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

5.严防农村老年人驾驶摩托车(三轮货车、电动车)事故。落实好网格员责任,进组入户,开展摸底排查、劝导和告诫工作,禁止老年人驾驶摩托车(三轮货车、电动车)上路行驶。

(五)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1.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由村委会与各户村民签订县公安局制作的《交通安全承诺书》。

(2)以村民大会、村小组会等为载体,组织村支两委、驻村干部深入村寨开展不少于1次“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拒绝酒驾、佩戴安全头盔、不骑“带病车”的宣讲活动,重点针对公路沿线村寨老年人、儿童群体开展不少于1次“安全过马路”的交通安全常识宣传。

2.强化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

(1)每个村在公路沿线至少设立1处交通安全宣传栏,张贴交通安全宣传常识内容(内容由县道交办制定并下发参考)。

(2)在每个自然寨至少刷制1条交通安全提示标语。

3.开展交通安全常态化警示提示。镇、村、网格员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微信群,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安全风险警示提示。

(六)强化调度和跟踪问责问效。

1.定期调度,落实督导措施。结合每月召开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题会议调度工作落实情况,督促工作及时推进。

2.强化执纪问责。专项行动期间,对公职人员、党员酒驾醉驾,将严肃问责。

3.强化工作落实。辖区内一旦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县相关部门将会进行责任倒查,各村各部门务必按要求认真推进各项工作,做好材料收集,做到尽职免责。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10日前)。开展动员部署,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全面排查和整治阶段(20xx年6月至10月15日)。全面开展辖区内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制定时间表、路线图,落实好“三个清单”,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

(三)检查验收和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按要求全面收集相关材料,迎接县政府检查验收。

(一)强化组织领导。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全面统筹好各项工作,形成治理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强化信息收集和上报。各村各部门要及时收集相关信息。镇应急办负责全面收集工作信息,每周上报一次工作推进情况和下步工作措施,报到县安委办,20xx年10月30日前认真书写工作总结报县安委办。

交通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实用15篇)篇十

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部署,铁矿乡决定自**年7月1日起至**年10月30日,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大我乡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力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交通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和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交通和安全的领导为副组长,成员为乡交管站人员和各村支部书记及交通劝导员。

二、工作目标按照市政府的部署,结合我乡实际,依法依规加大路面执法力度。通过开展重点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和消除一批交通安全隐患,使辖区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渣土、砂石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载客违法行为;

(四)整治酒后和醉酒驾车违法行为;

(五)整治两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七)治理货车超限超载,与公路、交通部门开展联合行动;

(八)其他事项。

四、整治措施(一)加强客运秩序管理。会同安监、交通、运政等部门重点加强对客运车辆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交巡警的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区政府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部署,强化源头管理,消除客运安全隐患。

1、严格禁止未获得从业资格的驾驶人驾驶客运车辆。在路面管控中一旦发现未获得从业资格的驾驶人驾驶客运车辆,应立即落实措施,报交通管理大队抄告运管部门和客车所属单位,责成相关部门加强管理,同时抄送安监局备案。

2、全面排查营运客车和驾驶人。一是对营运客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一年内两次超员20%以上或一次超员50%以上的,责令客运企业将其调离驾驶岗位或予以解聘,客运企业两年内不得再聘用,禁止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人从事客运。二是对客运企业一年内发生三次超员20%以上或两次超员50%以上的,一律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并依法对客运车辆所在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严格处罚。三是对驾驶营运车辆发生的超速、超员、无证驾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超车、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客运企业进行公开曝光,落实抄告制度。

(二)严查机动车超速行驶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公路监控系统、车载摄像、巡逻车喊话等现有科技装备和手段,加强对超速的整治。对异地车辆驾驶人超速违法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转递一起,严禁只罚款不转递。

(三)严查渣土、砂石运输车辆交通违法。一是对工程运输车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的交通安全宣传,通过召集相关业主,驾驶员学习有关交通法规。二是防止石料、沙土的遗漏,从源头上控制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三是对渣土、砂石运输车进行一次检验,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一律停运,禁止上路从事运输,对驾驶人进行一次审验,对有严重超速记录和记满12分的驾驶人,不得驾驶渣土、砂石运输车辆。

(四)严查酒后驾车违法行为。认真分析本辖区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发生规律以及事故特点,科学部署饭店、餐馆、酒吧、娱乐场所周边道路警力,集中开展统一行动。注重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会同新闻媒体,邀请记者随警作战,现场采访,及时报道整治行动,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报道,加大震慑力度。要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做好取证工作。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要依法拘留。

(五)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整治1、重点整治摩托车套牌、假牌、故意遮挡号牌、乱停车、闯红灯和摩托车加装斗篷(遮阳伞)、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载多人、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2、在强化日常查纠和整顿的同时,每月25日组织开展一次统一整治行动;

对于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的依法严处,对于报废摩托车一律予以查扣并强制报废。

3、以村和居委会为单位,依托“义务交通安全宣传员”制度,建立摩托车管理台帐,督促摩托车车主做好车辆注册上牌、到期年检和报废、驾驶证培训。

4、大力查处两轮摩托车非法营运,要积极配合交通运管、城市执法等相关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营造严查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路面管控。要科学调配警力,对辖区内的重点区域、路段、时段、重点车辆、驾驶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等进行重点防控,严格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二)科学安排勤务。根据辖区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发生规律,科学调整勤务。

(三)加强交通宣传。针对夏季夜间事故、疲劳驾驶和爆胎事故多发的特点,深入客、货运企业,向司乘人员宣讲交通安全知识,通报辖区近期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剖析客运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并组织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的测验。各社区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每周例会、代表大会等场所,大力宣传交通法规和安全意识。各社区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舆论支持,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力量,共同做好交通管理工作。

(四)加强应急处置。针对夏季台风多发季节,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提高预警能力;

针对路基坍塌、山体滑坡等险情要按照《信阳市地质灾害和恶劣气候条件下道路交通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提高处置应对能力。

(篇二)。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有效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射洪县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射安办【**】86号文件精神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既日起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平安和谐文升为总体要求,树立“以人为本”与“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依法严管,标本兼治,把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关口,全面提升我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我乡道路交通安全形式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目标继续抓好“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通过强化源头管理,严格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排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通过此次整治,使全乡机动车超速、客运车超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摩托车超员与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晓遏制,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三、整治内容(一)严格路面监控管理。乡交管办、派出所要牵头组织查处路面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查车辆超载、超速、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非法运营和二轮摩托车超员与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各村(社区)的包片领导、驻村干部及村(社区)两委干部,要继续深化本辖区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本辖区内的县乡道路及村道路事故多发段,要结合“安保工程”实施,根据各自责任,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及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三)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充分发挥各交通劝导员的职能职责,严格实行村级属地管理,要全面清理路障,保持村道路畅通,对村道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村两委相关负责同志要及时界入,切实负起责任,妥善处理,确保稳定。

(四)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完善本辖区内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牌等设施设备,要有效改善农村道路交通通行条件,确保事故多发路段得到要效治理。

四、方法步骤(一)组织准备阶段(即日起至**年12月15日)。

(二)整治实施阶段(**年12月16日至**年2月20日)。

为确保今年“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确定**年12月至**年2月为集中整治月。集中整治期间,由交警大队文升中队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采取固定设点和随机设点等结合的灵活机动的办法,对各种违法车辆进行综合执法,对超载、超速、酒后驾车、非法运营、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和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除开展集中整治外,其它时间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实际,坚持部门认真履职,依法制止和有效打击各种违法车辆,必要时,可随时集中联合行动,做到集中打击与部门日常执法管理有机结合,确保全乡道路保持安全畅通有序。各职能部门要注重节假日的安全监管,加强执法,保证节假时间的安全。

(三)巩固提高阶段(2107年2月20日至2月28日)。

各村(社区)及各相关部门要认真。

总结。

整治经验、提出整治工作中的措施和建议,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切实负起责任,使我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达到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交通畅通有序、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交通事故减少,使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现质的飞跃。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社区)及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做好此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与“平安发展”的理念,切实加强领导,负起责任,突出重点,认真谋划,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为全面做好此次专项整治,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乡长为副组长、乡党政办、派出所、安办、交管办、集镇办、农业服务中心、农机站、文化服务中心、文升中学、文升小学、永安学校、文升卫生院等部门及单位的负责人和各村(社区)两委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部门协作,形成合力。乡领导小组要认真做好人员召集和执法过程中的协调工作,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单位太要紧密配合,明确职责。

交警大队文升中队:牵头负责对路面的巡查,对各种违法车辆的查处、负责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负责道路交通安全警示设施排查、负责对学生接送车辆的监管、负责施工工地车辆的监管、负责有关的道路客、货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审查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条件、运营车辆技术状况,运营驾驶员从业资格,负责客运、货运(场)的安全监管工作。

乡安办、交管办:负责对本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指导、协调、检查工作,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乡集镇办:负责集镇内的摆摊设点治理和集镇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配合交警大队文升中队做好车辆有序停靠的管理及查处建筑施工工地的违法车辆。

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牵头对道路外农用拖拉机的整治,配合交警大队文升中队对上路农用拖拉机的巡查和执法。

文升中学、文升小学、永安学校:负责对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纳入教育计划,培养学生从小遵守交通规则。负责配合交警大队文升中队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安全监管。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指导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的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开展交通综合整治宣传,加强舆论宣传、正面引导、典型警示,为我乡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整治氛围。

各村(社区)的包片领导、驻村干部及各村两委负责人要牵头组织人员对本辖区的村道路进行交通路障清理,对辖区内所有村道路面及路沿外2米范围内的路障(含沙、土、石杂物等)进行一次彻底清理,达到路面清洁畅通安全。

(三)加强督查,确保工作到位。在此次专项整治中,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各村(社区)及各相关部门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出现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篇三)。

窗体顶端按照全省防范和遏制冬季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县工作安排部署,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的总体要求,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目标,切实增强辖区群众道路交通安全守法意识,提高政府的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达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工作目标,辖区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无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为有效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成立王村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开展。

三、整治内容(一)重点路段:全镇乡村公路,集镇、村口等车辆出行频繁路段,尤其是通行条件差、临崖、临水、沟坡路段,各交叉路口等。

(二)重点车辆:两三轮摩托车、三四轮电动车、农用车、面包车等。

(三)重点整治违法行为:1、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超员。2、农用车载人、超载。3、面包车等车辆超员、超速。4、车辆安全性能不达标等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5、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

四、工作内容(一)建立部门联动定期巡查长效机制。

由镇交管站牵头,王村派出所、治理办、中小学幼儿园、村(社区)通力配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对各自工作领域负责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对象开展执法检查,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二)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镇交管站、王村派出所、各村(社区)、学校要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利用各类会议、led显示屏、法律七进等广泛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三)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辖区内物流公司每月至少对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驾驶教育培训,并作好相关记录和影像资料。镇道路交通安全联组要适时组织辖区内驾驶人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全面提升辖区驾驶人员安全意识。学校要结合主题班会活动和家长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学生和家长安全意识,促进小手牵大手活动开展。

(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由镇交管站制定检查安排表,定人定责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配合单位:安监办、治理办、社区)。

配合单位:安监办、各物流企业、各村、社区)。

配合单位:王村派出所、各村、社区)。

配合单位:社区)。

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四、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村(社区)、镇辖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监管中,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留下检查记录和图片资料备查。各村(社区)、镇辖相关部门每季度末3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和《王村镇道路交通安全劝导记录》书面加盖印章报镇交管站。各村(社区)**年12月7日前将《王村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表》交镇交管站汇总。

(二)严厉打击,确保实效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上报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对严重违法行为及时上报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三)纳入考核,强化问责镇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对村(社区)、镇辖相关部门目标考核。镇纪委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督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对工作开展不力,敷衍了事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篇四)。

为进一步改善交通环境,遏制交通事故高发势头,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为全乡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实现“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通行能力明显提高,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道路交通环境明显改善”的总体目标,确保不发生死亡事故。

二、工作措施1、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各行政村交通安全工作管理网络,发挥村级组织在交通安全工作中的作用,定期召开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分析研究辖区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类问题。要认真落实好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决议,与各职能部门之间加强信息反馈交流,主动争取部门支持。各职能部门也要对各乡乡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加强指导,尽力帮助解决相关矛盾和困难。

2、强化源头监管。交警六中队要会同交通运管、学区、安监等部门定期开展校车交通安全检查,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客车和驾驶人从事校车活动。清理登记拖拉机、摩托车、低速汽车等“五小”车辆。对“五小”车辆驾驶员,要把好考试审核关,加强培训,严格教育,严格管理。派出所、农机部门要严格把好办牌办证关,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要坚决查禁,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要强制报废。

3、严查严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六中队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对重点路段、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要会同交通、农村等部门联合行动,严厉查处报废车辆、无牌车辆上路、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整治,违法行为明显减少。要坚持违法行为得不到处罚不放过,当事人得不到教育不放过,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过,安全隐患不整改不放过的原则,查禁一批违法行为,公开处理一批违法者,达到教育一批群众的目的。

4、加强乡区交通秩序整治。要以解决大洲集镇交通秩序混乱为重点,交警六中队、建管站、城建办要集中力量整改和规范大洲乡集镇及新城区秩序,重点解决占道经营、停车管理力度。

5、加强校车监督管理。派出、交警、校车运输公司、学区要坚决执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审报制度、安全督查制度、驾驶员资质审查制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好接送学生车辆,并认真进行检测检验,严禁各种不合格车辆上路接送学生。对车况不好的有证营运车辆,要责令检修,检测合格后方可上路。对使用农用车、电瓶车或其它改装车辆接送的,坚决予以取缔。要进一步加强对驾乘人员的教育培训,对广大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从源头彻底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全年实现:不发生无证照车辆接送学生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不发生接送学生车辆因超载、超速引发交通事故,不发生因学生违章引发交通事故,不发生车况、路况等问题引发交通事故的“四不”目标。学校也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配合交警队,增设上放学学生疏散进出口,维持好上放学交通秩序。

6、大力整治道路安全隐患。公路管理站、派出、交警、安监、运管对全乡道路,特别是主干公路、乡村道路的主要干线每月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事故频发、易发路段,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要严格按照“谁建筑、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经费渠道,明确养护责任。加强巡查管理,对长期占道堆物、摆摊设点,影响通行安全的,要坚决取缔。对沿河、陡坡、急弯等危险路段,要迅速采取必要的工程改造措施。

7、大力推进交通安全“五进”活动。要继续把交通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活动贯穿于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始终,做到宣传工作有网络、有目标、有场所、有资料。派出所要制定宣传方案,明确每个时段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工作目标,要按照《交通安全示范村(社区)、学校、企业、道路创建规范》的要求,继续开展交通安全示范村、学校、企业、道路创建活动,完善“乡—村—厂—学校”四级管理网络,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和台帐资料,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对一切漠视他人生命安全,肆意违法、故意违法、严重违法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在全社会形成珍爱生命、文明交通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公路管理站、派出所、交警六中队、运管所、学区、综治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办。

2、严格落实责任。各村“一把手”是本辖区交通秩序整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是抓好交通秩序整治活动的直接责任人。各村、相关部门要把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安全责任制层层分解到村委会,落实到基层各单位。

交通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实用15篇)篇十一

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要求,扎实做好以“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督”为原则的整治行动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交通事故的思想意识,优化、提升城市交通环境,为雁塔区建设成为实力最强、环境最美、特色最鲜明、人们最向往的城市新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通过开展多角度、深层次、大范围的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力量在全办辖区内迅速掀起整治行动的宣传高潮,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交通整治的良好氛围,创建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了解、关心和支持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我办辖区内的交通秩序。

(一)宣传时间:x月8日至x月19日。

(三)宣传形式:组织人力在丈八南路、太白南路、各村村委会及驻地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装备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扩大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知晓率;在人群较为密集的城中村村口设立宣传站、宣传栏,摆放展板,每个村至少悬挂2条标语、横幅,把《关于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发放到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交通综合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对辖区内参与非法营运的车主和从业人员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并对调查情况进行制表登记,将宣传资料分发到每个从业人员,确保每份宣传资料均有回执单,切实增强整治行动的知晓率。

(一)各科室、各村要立即动手,根据宣传方案要求,集中宣传不少于3次。

(二)各科室必须按照区整治办公室所发放的表格要求,认真开展摸底调查登记工作,将从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车辆情况、知晓整治工作程度等详细情况填写清楚,于x月11日前上报整治办,并且面对面地进行宣传教育工作。

交通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实用15篇)篇十二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将联合开展以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开展以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安监管字[20xx]180号)的要求,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减少一般交通事故为目标,以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强化企业对营运客车动态监控为重点,坚持源头管理与路面监管并重,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预防交通事故各项工作,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公司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吕一伙。

副组长:吴元林。

成员;徐时军、邹金林、程金花、刘晓梅、高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徐时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整治工作。

1、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工作人员,保证安全必要的生产投入,加强对安全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2、严格驾驶员的聘用和管理。定期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学习和培训,及时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及时对违法驾驶员进行教育和处理。

3、加强对公司所属车辆技术管理。建立和完善车辆日常安全检查、维护制度,落实专人负责车辆安全工作,对车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二级维护,并记入车辆技术档案。

1、所有客运车辆必须要进行车辆例检工作,杜绝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以及营运证件不全,车况不好,不具备合法手续的营运车辆。

2、凡是车辆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非法加装座位一律禁止营运,公安交警和运管部门要对其扣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按交通安全法和新道条进行处罚。

3、所有车辆必须实行户籍化管理,其中包括车辆号码,车辆型号、行驶年限、驾驶员姓名以及电话号码、登记在册,完善一车一档。

4、坚决杜绝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的现象发生。

5、强化落实车辆安全检测制度,对发班前的转向、制动、行驶、照明信号做好检查。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

大力加强驾乘人员的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倡导文明服务,礼貌待客,要保持车容车貌和候车场所的干净整洁,为旅客提高良好的服务环境,严禁发生乱涨价,乱收费,甩客的发生。各位驾乘人员认真落实方案各项条款、自觉遵守,努力提高自身的安全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责任感,杜绝一切大小行车事故发生。

交通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实用15篇)篇十三

通过开展为期12个月的整治行动,切实推动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发生省道交通事故比例同比下降,涉摩电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两客一危”、重型货车和面包车交通责任事故同比下降;运输企业备案注册率达到100%,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头盔率达85%以上;交警中队每月人均查处现场交通违法行为不低于20起,面包车超员、客车超员、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载人,拖拉机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6类违法行为查处量同比上升;提升道路安全防护水平,提升各村(社区)交通安全劝导站实体化运作水平。

(一)全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根据省、市、县道安办文件精神,蓝塘镇人民政府是实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整治工作的主体,镇长曾水清担任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全面统筹推动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压实各村(社区)对交通管理的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议事协调工作机制,推动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构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新格局。镇道安办设在镇应急办,要全面落实实体化运作,对发现的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提请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商议,并跟踪掌握治理进度,实行过程问责和结果问责。(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圩镇各单位)。

(二)全力提升道路安全防护水平。

1.完善隐患路段排查机制。建立健全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由镇道安办牵头,组织交管站、交警中队、交通执法、派出所、应急办等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断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尤其是突出抓好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事故多发点段的治理工作。把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作为民生工程来抓,合理安排财政预算,保障隐患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2.完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持续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高效配置安全改善资金,完成本年度安全隐患路段治理任务。针对国省道照明设施缺失、标志标线不清晰等问题开展一轮全面排查,定期开展复查,对需要设置路侧防护栏的路段做到应设尽设,有条件的纳入生命防护工程同步实施。对符合公路行业标准的双向四车道以上路段要完善中央隔离设施,对开口过密和弯道、坡底等不适宜设置开口的要严格治理、封闭开口。(责任单位:交管站、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全力加强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源头治理。

1.强化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隐患清理。运用大数据平台“滴灌行动”,定期分析汇总辖区内“两客一危”、校车、货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存量隐患,严格落实“三级预警”机制,通过推送短信、电话、邮寄信函、上门告知等方式,分别提前三个月、两个月、一个月向相关重点车辆所有人及重点驾驶人推送提示、提醒、警示信息,持续强力清除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多次违法未处理以及重点驾驶人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满分未学习等源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实施网上网下精准打击,利用科技手段实现实时预警和车辆轨迹分析,精准打击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系统已注销上路行驶隐患重点车辆。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及相关监督检查工作,严把车辆检验关。(责任单位:派出所、交管站、市场监督管理所)。

2.强化重点车辆动态监管。要梳理外地籍货车等重点车辆交通事故和安全隐患情况,对长期在本地行驶的车辆建立管理档案。完善重点车辆预警系统预警,签收、反馈机制,大力推广应用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责任单位:派出所、交管站、市场监督管理所)。

3.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月度报告制度,落实举报奖励举措,对安全管理不到位、重大隐患问题整改不落实、事故和违章违法行为高发的企业,一律纳入重点监管名单,通过新闻媒体集中曝光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交管站、交通执法所、派出所、安监站要对辖区运输客货运企业(含汽车租赁企业)和各类站场安全制度建设开展全面检查,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体系,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交管站要督促客货运企业每月开展1次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重点检查从业驾驶人职业健康、安全培训、车辆保养维护等管理情况,采取明察暗访方式突击检查出站前安全例检落实情况。(责任单位:派出所、交管站、应急办、规划建设办、安监站)。

4.加强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和责任倒查。对一次死亡1-2人(含)及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一律开展深度调查,对符合条件的一次死亡1-2人(含)及以上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开展责任倒查,倒查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职能部门监管、村(居)委会管理等问题。定期将外地籍营运车辆交通事故和违法情况通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严肃追究企业责任。(责任单位:派出所、交管站、应急办)。

(四)全力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

1.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登记使用管理。组织力量摸查辖区摩电及其驾驶人底数,实行在用摩电户籍化管理。各村(社区)充分依托网格化管理实施摩电户籍化、实名制监管,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对无牌无证人员要全部落实一次上门劝导,限期办理办证告知。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解决农村地区无牌无证突出问题,所在村(社区)协助,扩大“带牌销售”和“送考下乡”等便民措施的覆盖面,进一步简化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手续,大力推进摩托车驾考、审验“下乡进村”。规范摩电销售商店带牌销售,严禁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严格落实加油站不给无牌无证车辆加油的措施并坚决执行。督促全镇各加油站在显眼位置悬挂、摆放对无牌无证机动车“拒绝加油”的横幅或告示牌,对发生涉摩涉电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倒查“两站两员”建设、劝导站实体化运作情况,严肃追究相关部门责任。(责任单位:派出所、交管站、安监站)。

2.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交通秩序整治。要根据我镇交通秩序现状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组织多种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集中清理整治行动,特别是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多部门联动机制,组织派出所、交警、交管站、交通执法等警种及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每周五定为全镇摩电整治统一行动日,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整治摩电交通安全通行秩序统一整治行动,严查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载客、不戴头盔,摩电逆向行驶、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强违法违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清理,全面清查假牌套牌等违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整顿快递、外卖等城市配送行业用车,按照有牌证的基本要求,引导企业使用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责任单位: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

(五)全力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

1.提升农村交通管理能力水平。压实各村(社区)属地管理责任,推动警保合作农村劝导站的实体化运作,严格落实上级下拨的劝导站工作经费和劝导员工作补贴等相关工作经费。持续推进警保合作“两站两员”建设应用,创新运行模式,规范管理,探索建立“劝导+服务+快处快赔”新模式。要发动各村(社区)劝导员上路劝导、入户宣传,及时劝导,查纠面包车超员、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等高危违法行为。推进农村“派出所+交警中队”警务改革,推动“一村一辅警”机制在交通安全方面发挥作用,增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派出所每月现场查处交通违法不少于40宗,参与民警不少于2人,提高农村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要积极配合上级做好扩大农村地区客运班车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客车通达深度,切实解决农民出行困难的问题,特别是解决农村地区小孩上下学接送的实际困难。各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校车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抓好校车及运载学生车辆的源头管理,督促车辆卫星定位行驶记录仪规范安装工作。农业农村办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管理,严格登记管理和驾驶人考试,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监管信息共享机制。(责任单位:财政结算中心、各学校及幼儿园、派出所、道安办、农业农村办)。

2.集中整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由交警中队、交管站、交通执法、农业农村办等单位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重点整治交通秩序乱、事故多的路段和中心镇的交通秩序,对农村地区红白喜事、赶集赶圩、周五中小学生放学回家、周日返校和民俗节日等重点时段,严查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非法营运、超限超载、人货混装、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不戴头盔、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面包车超员,客车超员,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载人,拖拉机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6类违法行为查处量同比上升20%以上,其中查处货车违法载人、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同比分别上升30%以上。(责任单位:交警中队、交管站、交通执法、农业农村办)。

3.强化农村公路治理。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信号灯、减速带,推动清理整顿“马路市场”“占道摆擁”。配合上级做好在县、镇、村三级农村公路建立“双路长”制度,即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公安部门在所有交通安全劝导站设立路长,由交警中队或派出所1名民警兼任,负责站点的监督管理,同时履行对辖区内农村道路的巡查职责;道路建设管养方面,设立镇级、村级农村公路设立路长,原则上由镇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责任单位:交警中队、交管站、交通执法)。

(六)全力加强货车超限超载综合治理。

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站和交通执法要加强协作,积极开展货运源头单位、公路超限检测站、高速公路入口、流动治超路段“四大阵地”攻坚战,严格治超联合执法作业流程,落实拦截、称重、卸载、处罚措施,严查严处逃避检测及超限超载车辆,严厉打击冲卡、堵路等违法犯罪行为;查获货车严重超限超载的,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对货车因超限超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开展事故深度调查。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站和交通执法要全面共享治理货车超限超载相关视频和数据资源,为路面精准打击提供情报指引。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联勤联动联合执法,形成合力,交警中队、交管站、交通执法、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定期对辖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定期开展网上网下巡查和驻点检查,规范进出场货运车辆合法装载、配载,检查装载货物监管情况,依法对违规情况采取措施进行整顿。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对企业安装的称重设备依法监督管理,并对纳入《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称重设备实行强制检定,督促企业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台账,加强日常管理。加快高速公路“入口治超”软硬件建设,建立完善业主、交通、交警“三方”警情通报和协作机制,第一时间发现超载、劝返超载、就地拦截查处超载货车,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清理整治。整治期间全镇货运车辆超载现场查处量同比上升10%以上、“百吨王”查处量同比上升,涉及货运车辆超载交通事故同比下降。(责任单位: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站、交通执法、应急管理办、市场监督管理所、自然资源办、农林水服务中心)。

(七)全力提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开展公职人员带头遵规守法活动。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村(社区)“两委”干部要带头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参与文明交通行动,自觉做到文明出行,并带动家人、亲友、同事和周边群众遵守交通法规。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提醒工作人员不无证驾驶、不驾驶无牌车、报废车、不酒后驾驶、不乘坐超员车辆等。要落实交通违法抄告约谈制度,对体制内公职人员严重违法的,党委主要领导约谈相关人员,分管领导要对交通违法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列入年度考核参考。对各村(社区)人员严重违法的,由镇纪委约谈,各村(社区)支部书记要对交通违法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任单位:各线办、圩镇各单位、各村、社区)。

2.开展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各村(社区)发动劝导员以及村(社区)工作人员逐村逐户登门拜访,开展点对点“敲门行动”入户交通安全教育。要关注农村“一老一小”,利用农村“大喇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引导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正确使用安全带。要以摩托车“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为内容,组织开展“摩托车安全文明驾驶示范村”创建活动,至少培育1个示范村。针对学生群体,各学校以及幼儿园要牵头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全部学校、幼儿园要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每学期开设不少于2次交通安全课,重点宣传道路交通事故的危害和相关法律规定,警醒学生群体遵纪守法,组织值班老师、校领导上、放学在校门口纠正家长、学生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责任单位:宣传办、道安办、交警中队、交管站、交通执法、各学校以及幼儿园)。

3.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和广度。围绕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夯实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尤其要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20xx年底前,圩镇设置一处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各村(社区)至少设置一处墙体标语板报,各村口至少设置一处警示提示标牌。(责任单位:宣传办、道安办、交警中队、交管站、交通执法、各学校以及幼儿园)。

(八)全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机制建设。

建立派出所、交警、医院、应急等单位参与的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机制,建立交通事故救援快速反应人员工作微信群;打通应急救治“绿色通道”,把交通事故伤亡损失降至最低。(责任单位:道安办、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站、交通执法、县第二人民医院)。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蓝塘镇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整治行动是稳定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升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相关线办、圩镇各单位、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落实政策、资金、人员保障,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稳步推进我镇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强化协调配合。镇道安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确定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有条不紊地推进整治行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对多个单位负责的综合治理任务,要定期协商,联合推进。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加大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形成强大执法合力。

(三)强化考核推进。镇道安办要结合实际,制定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考核通报办法,要定期通报各村,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以通报考核为指引推动整行动的开展。整治行动结束后,未能按工作目标完成任务的地方,镇纪委将约谈有关单位部门、村(社区)负责同志。

(四)强化信息报送。有关单位部门以及各村(社区)要加强与镇道安办的沟通关系,每季度通报整治行动进展情况。镇道安办汇总后报送县道安办。

交通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实用15篇)篇十四

坚持“生命至上、安全至上”,以减少事故总量,严防亡人事故,杜绝较大事故为目标,以党政引领推进多元共治为主线,以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为导向,以协调发展、持续发展、创新发展为驱动,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充实管理力量,提升治理能力,整顿顽症痼疾,提高安全、文明意识,着力除隐患、防风险、补短板、强弱项,筑牢防护网,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助推平安城固建设。

减少事故总量,坚决防止亡人事故,取得整治大成效;规范交通标志标牌,肃清道路顽疾,保障道路大畅通;紧盯重点时段路段,严查重点违法,开展秩序大整治;综合施策共治,完善道路防护设施,推进隐患大治理;创新宣传技战法,延伸覆盖面,促进安全意识大提升;全面实施路长制,共建共治共享,健全管理大体系;形成“党政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局面。

为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夯实各项工作措施落实,镇上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各村(社区)支书、镇安监站成员、镇公路所成员、各村道路交通安全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公路管理所,张喆兼任办公室主任,镇公路管理所具体结合日常事务,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

(一)重点路段。事故多发易发路段及长下坡、桥梁、平交路口、桥涵隧洞、临水路段,事故多发点段、施工路段,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旅游景区周边道路等。

(二)重点时段。重大活动安保、重要敏感节点,农村集市、婚丧嫁娶、民俗节日、学生上放学等集中出行时段。

(三)重点违法。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第一阶段(2月2日至2月1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安排部署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通过出动宣传车、悬挂标语横幅、张贴整治通告等形式及时发布专项整治目的、意义、措施、进展和成效,为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2月11日至6月20日)为整治实施阶段。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各村(社区)协调配合,主动作为,统筹规划,综合施策,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全面整治道路安全隐患,严查交通违法,肃清交通顽疾,完善交通设施,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为巩固提高阶段。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动、齐抓共治的`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处置工作机制。对整治期间交通事故情况、道路通行环境、交通违法查处、安防设施建设车辆隐患治理、安全意识提升和管理体系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一)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针对我镇农村道路线长面广、事故多发现状,深入开展调研,分析事故原因,找准问题症结,集中整治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对近年来事故发生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发生过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点段,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进行常态化管控。三是集中整治事故多发点段、道路安全隐患以及平交路口、“马路市场”“占道摆摊”“占道停车”等道路安全隐患。四是全面排查整改农村无牌机动车,逐一上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告知,认真研究隐患问题,分类制定整改措施,5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成。(镇公路所负责,派出所、市场监管所配合,各村落实)。

(二)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一是加大路检路查密度和力度,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控,严查严处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是突出节假日、民俗活动和周末等重点时段,在公路交叉路口、村镇集市周边等重点部位设置临时执勤卡点,开展突击行动,严肃查处严重违法行为。三是全面启动农村交通劝导站,按照“七必上”工作要求开展宣传劝导,严把出村、出镇关口,做到违法必究。(派出所负责,各村落实)。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推动各相关部门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责任义务,落实文明交通公益宣传、志愿服务等各项措施,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文明交通工作机制。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和宣传阵地,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范围。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突出重点群体宣传教育,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镇宣教办负责,各村落实)。

(四)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一是各村(社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推进“路长制”建设,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考核,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明确职责任务。二是加强各村(社区)协作,紧盯重点路段、重点节点、重点车辆,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三是全面摸清辖区车辆底数,分类建立管理台账,要在农用车、三轮车两侧喷涂“严禁载人”标识。(镇公路所负责,派出所、镇农业综合服务站配合,各村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组织部署,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员,压实责任,狠抓重点难点,解决突出问题和漏洞短板,坚决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研究推进措施。各村(社区)要根据《方案》重点工作安排,加强综合分析研判,找准漏洞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治计划,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要迅速开展整治行动,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整治、重点群体宣传,分类指导、综合施策、科学管理、精准防控,切实减少事故发生。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村(社区)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责任。镇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建立问责机制,对未按时完成治理任务或不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并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兑现奖惩。

交通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实用15篇)篇十五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特大交通事故,确保镇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坚持以以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农村客运车辆、面包车非法载客、无牌无证违法违规等问题,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通行条件明显改善,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镇政府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大主任任组长,庙中队长任副组长,各行政村支部书记为小组成员。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工作要求,全力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镇人民政府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层机构,各行政村设立道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2—3名村干部组成,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道农村道路安全。

(二)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各行政村要积极配合交警队、派出所、镇安办、镇交管办、镇农机站,组织开展对“三车”(客运车、载客面包车、两、三轮摩托车)使用情况的清查,相关单位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对存在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政策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三)加强农村安全道路建设。在新建乡村道路的设计、建设中,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度,严格把好设计审查关、工程质量关和竣工验收关,确保新建道路不留下新的安全隐患;大力整治道路隐患,各村要对辖区内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排查整治,查看各类标志、标牌、标线设置情况,及时进行设置完善。

(四)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上安全课、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组织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地区客运车、两、三轮摩托车、非客运载客车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危害、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非客运车辆载客等交通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落实警示教育,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1、增强责任意识。增强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工作相对较弱,同时农村道路也是交通事故最容易出现的发多、反复的地区。各村、各有关单位思想上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切实按照省、市、县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投入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2、加强组织领导。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各村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进一步明确分工,分解任务,细化方案,制订和落实工作计划。在交通安全会议框架下,整体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会议的建立和健全,规范交通安全会议的运作,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合力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3、迅速部署安排。结合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措施、进度安排,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协调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扎实做好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严格进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坚决追究失职渎职的责任。

4、强化自身检查,及时解决整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高整治工作的效率。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自身检查,杜绝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偏差。要全程、全面、全力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强力落实各项管理工作,确保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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