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扶贫攻坚实施方案大全(12篇)

时间:2023-12-12 作者:文轩

实施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各个环节和可能的风险,确保整个过程的顺利进行。在实施方案中,我们可以利用技术手段和工具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水利扶贫攻坚实施方案大全(12篇)篇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赣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省委、政府精准扶贫工作部署,加大信贷支持精准扶贫力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市财政筹集10亿元设立风险缓释基金,撬动80亿元银行资金发放“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用于发展蔬菜、刺葡萄、茶叶、白莲、烟叶、生态鱼、甜叶菊、芳香苗木等地域特色明显、见效快、可持续的种养殖业及其他扶贫效果好的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赣州农信社(农商行)、农业银行赣州分行、邮储银行赣州分行、赣州银行、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作为“产业扶贫信贷通”的试点银行。鼓励其他商业银行同步参与,对试点银行实行“试点—淘汰—递补”的动态管理机制。

(一)列入全市2019年以后(含2019年)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符合银行贷款基本准入条件,年满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人口,贷款以户为单位,必须用于产业发展。

(二)农业企业(一产、二产、三产)、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19年起新吸收贫困户以债权或股权形式投入的;。

2.2019年起新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

3.2019年起与贫困户新签订1年以上种苗供应、技术指导、回购协议的。

四、条件设置。

各试点银行要结合自身实际和所支持产业的发展特点,开发出具体的“产业扶贫信贷通”产品。

(一)贷款额度。试点银行对贫困户个人的贷款总额不得低于“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总额的50%。每户贫困户申请的信用贷款总额不超过5万元;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信用贷款金额,不超过吸纳贫困户以债权或股权形式投入总额的两倍;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吸纳贫困户就业或与贫困户签订种苗供应、技术指导、回购协议的,其贷款总额不超过吸纳贫困户就业户数或与贫困户签订协议户数相应贷款总额的两倍。

(二)贷款期限。项目贷款期限为3-5年,贷款期内可以只付息不还本,到期还本。

(三)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贷款按季结息。

(一)给予风险补偿。风险缓释基金根据实际发放扶贫贷款总额的12.5%进行折算金额,按季存入专户。风险缓释基金对试点银行因发放精准扶贫贷款而产生的本息损失进行等额代偿,政府以风险缓释金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按当年实际发生贷款损失金额进行代偿,直至风险缓释基金扣完为止。银行从贷款贫困户及处置完抵质押物或向保证人追债后,所追讨回的资金全额归还风险缓释基金专户。对“产业扶贫信贷通”实际发生的代偿损失,市、县两级按5:5比例承担。

(二)开展小额信贷保证保险试点。在全市试点开展“产业扶贫信贷通”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由人保财险赣州分公司等保险机构作为承接保险机构,试点县(市、区)政府协同各贷款银行共同提供风险保障,按照一定比例分摊贷款本金损失,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三)支持贫困户联合成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鼓励贷款贫困户以债权或股权形式投入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四)贴息扶持。县(市、区)对贫困户贷款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00%给予贴息,对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带动贫困户的贷款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为3年。对贫困户的贷款贴息每季度结算一次,对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贷款贴息每年结算一次。

(一)对象申请。贷款申请对象对照“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条件准备好向意向试点银行申请贷款需要提交的资料,由当地村委会、市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和乡镇驻村干部对项目进行论证签署意见后,统一做好贷款申请材料的收集上报工作。

(二)贷款发放。试点银行依据信贷业务要求,及时安排人员开展实地调查,根据贷款申请对象的借款用途、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情况,确定是否提供信贷及具体额度。试点银行发放贷款后,于每季度结束后次月10日前将贷款发放情况汇总表报市、县两级扶贫和财政部门。当地村委会、市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和乡镇驻村干部要做好项目的跟踪与服务。

(三)风险缓释金缴存。市扶贫和移民办根据试点银行贷款发放情况提出风险缓释金额度计划,市财政据实将风险缓释金拨付至县(市、区)财政,再由县(市、区)财政拨付给试点银行。市财政按照试点银行扶贫信贷指导任务预拨一定比例的风险缓释金。

(四)贷款回收。贷款到期前30天,试点银行在7日内将还款催收通知书送至借款对象。对象接到还款通知后,要严格履行贷款合同并按时归还借款。

(五)贴息支付。贷款期内应付利息由贷款对象自行结清后,试点银行以县为单位,于每季最后一个月26号前,按批次将利息补贴名单和金额报县(市、区)扶贫和移民办审批,县(市、区)财政局在5个工作日内按比例据实审核拨付贴息资金。

市扶贫和移民办:负责向银行提供贫困户名单,安排管理风险缓释基金,提出风险缓释基金额度计划。

市委农工部:负责指导县(市、区)构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市财政局:负责风险缓释基金的拨付、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价。

市农业和粮食局、市林业局和市果业局:负责指导贫困户发展相关产业。

市金融工作局:负责“产业扶贫信贷通”工作的协调调度,与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赣州银监分局协调银行相关工作,协调保险机构试点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牵头对参与试点银行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

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积极向上沟通汇报,争取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等精准扶贫货币信贷政策倾斜,支持试点银行加大“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发放力度;共同做好对试点银行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

赣州银监分局:负责协助试点银行争取信贷规模,在“产业扶贫信贷通”产品开发等方面进行业务指导,共同做好对试点银行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

成立赣州市金融扶贫工作协调小组,市金融工作局、市扶贫和移民办、市委农工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和粮食局、市林业局、市果业局、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赣州银监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工作局,由蓝应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县、乡两级要成立相应协调小组,负责扶贫信贷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实施,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当地村委会、市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和乡镇驻村干部负责扶贫信贷工作的配合、协调和指导。

一是纳入全市精准扶贫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二是对信贷工作滞后,造成财政资金沉淀严重的给予问责。

水利扶贫攻坚实施方案大全(12篇)篇二

为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会议和水利部定点扶贫暨对口支援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快推进重庆市巫溪县脱贫攻坚工作,围绕巫溪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目标,近日,水利部印发了《水利部对口帮扶重庆市巫溪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巫溪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2019年底前实现全县128个贫困村整村脱贫“销号”、6万贫困人口脱贫“超线”、整县“摘帽”;2019-2020年解决局部、个别特殊困难贫困户的脱贫问题,巩固扶贫脱贫成果,确保全县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不返贫,切实提高脱贫的质量和效果。

《方案》明确了水利对口帮扶巫溪县实施“八大工程”的年度任务及工作要求。

一是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9年完成100个贫困村、37833人建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目标任务。2019年完成28个贫困村、7289人建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目标任务。

二是千塘万亩特色产业支撑工程。2019年,完成85口山坪塘整治和10口山坪塘新建,发展灌溉面积1000亩,帮扶贫困户1030户。

三是小型水库水源保障工程。2019-2019年新建7座小型水库工程,解决12个乡镇工程性缺水问题。其中2019年开工建设金鱼、羊耳、孝子溪3座水库工程。

四是贫困户产业帮扶工程。2019-2020年实施农村水电扶贫,建成水电站17座,装机容量10.72万千瓦,受益人口125475人,其中贫困人口59665万人。2019-2020年以小额贷款贴息或担保以及适当的股权方式支持资金600万元,帮助贫困户1710户脱贫致富,受益贫困人口6320人。

五是贫困户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程。2019-2019年,贫困户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程涉及250个贫困户。三年分别培训100、100、50个贫困户,确保250个贫困户的就业技能明显提高,通过转移就业家庭收入大幅增加。

六是贫困学生勤工俭学帮扶工程。为250名在校大专院校贫困学生提供寒暑假期间勤工俭学条件。其中:2019年帮扶150名、2019年帮扶100名。2019-2020年,每年捐助10万元,资助100名贫困家庭中小学生。

七是水利建设技术帮扶工程。由南京水科院、黄河勘测设计公司、灌排中心等组建工作组,开展巫溪水利建设技术帮扶工作,加快巫溪县水利工程建设,提高水利行业综合技术能力和涉水事务管理水平。其中,2019年指导帮助巫溪县完善《“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完成山坪塘、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4座小型水库前期工作,帮助巫溪县水务局完善自动化办公系统建设,指导巫溪水利项目建设;2019年指导帮助巫溪县完成3座小型水库前期工作和水利项目建设。

八是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工程。2019-2020年,通过集中培训、专家巡讲等多种方式,为巫溪培训水利技术人员250人次,提高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资金保障、强化“八大工程”管理、选派干部挂职交流、加强宣传与考核等方面,明确了水利对口帮扶巫溪县脱贫攻坚的各项保障措施。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x市发〔201x〕x号)和《关于开展结对帮扶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x市办发〔201x〕x号)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全市水利扶贫工作,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的统一部署,发挥水利行业优势,以改善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目标,加强贫困地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逐步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增加贫困户收入,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目标任务。

在已经解决规划内农村饮水安全的基础上,实施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提高供水保证率;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设施,以贫困地区、贫困户为基本单元,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力开展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提高贫困地区的农田的有效灌溉面积,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5;进一步加大中小河流治理、山洪治理等防洪设施建设,增强贫困地区抗御水旱灾害的能力。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把改善民生作为水利扶贫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贫困对象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饮水、防洪、农田水利等民生水利问题,改善生活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提高贫困地区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

(二)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统筹考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水利扶贫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近远结合,以解决制约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反应强烈的饮水问题为重点,同时兼顾其他水利事业发展。

(三)坚持点面结合、因地制宜。根据贫困地区的资源环境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水利设施情况,因地制宜确定水利工程项目,加强技术指导,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四)坚持多措并举、注重实效。结合对口帮扶,采取资金、项目、人才、科技等多种扶贫措施,举全行业之力,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支持,促进脱贫致富的步伐。

(五)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把加强贫困地区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放在优先位置,加大倾斜和扶持力度。同时,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吸引社会各界力量与贫困地区群众参与水利建设。

四、扶持措施。

(一)建立扶贫项目储备机制。以全市1419个贫困村为基本单元,并延伸到非贫困村贫困户,实施农村饮水提质增效、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农田水利建设、新(扩)建中小型水库、山塘整治、新出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乡镇防洪工程、山洪沟治理、发展水利经济实体等九类水利项目,建立水利扶贫项目库。项目库要与《全国水利扶贫规划》、《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9-2020年)》、以及正在编制的全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等专项规划衔接。各县(市、区)要尽快组织干部和技术人员,开展调研,摸清当地贫困地区水利实际情况,确定水利扶贫具体项目。项目库要以已经批复的当地水利发展规划、扶贫攻坚规划、水利工程各类专项规划等为依据。入库项目应具有一定前期工作基础,根据国家现有投资渠道和投资可能,实行5年滚动管理。项目入库后,要扎实组织,尽快完成各项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

(二)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投资倾斜力度。从2019年起,每年安排不少于2.7亿元水利资金用于贫困地区水利设施建设。建立水利扶贫投资计划协调机制,切实落实好水利扶贫资金,在编报年度投资建议计划时,要优先确保已入库的水利扶贫项目列入年度计划,尽早实现项目落地、资金落地。

(三)全力推进贫困地区民生水利建设。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资金,启动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通过提高供水保证率、扩大供水覆盖范围、完善水处理工艺设施,进一步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实现“人人有水喝,喝水安全有保障”的目标。着力解决贫困地区农田灌溉问题,每年安排不少于7000万元水利资金,倾斜安排贫困地区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其中:3000万元用于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力争三到五年内贫困地区农田水利设施有较大改善,并建成一批节水灌溉项目,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为贫困地区脱贫创造条件。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资金用于水利经济、水利风景和水利旅游项目,倡导和鼓励社会和个人到贫困地区创新发展水利经济实体,为水利经济实体提供政策、技术支持。

(四)提高贫困地区抵御洪旱灾害能力。每年安排不少于7000万元资金,加快完成涉及贫困地区的主要支流、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建设任务,提高农村居住环境的水安全度。每年安排不少于7000万元资金,加强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新(扩)建一批蓄水工程,提高贫困地区的水量调蓄能力和抗旱能力。每年安排不少于2019万元资金,加快完成涉及贫困地区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完善贫困地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员机制,保障农村小型水库安全运行。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资金,大力开展山塘整治,发挥山塘的蓄水抗旱效益。

(五)加强贫困地区水生态系统修复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开展水环境整治,科学调整并划定贫困地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加强贫困地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和保护,对贫困地区各类水库开展水环境整治。结合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建设,加大河道的水生态修复和治理,改善贫困地区河流水生态环境。结合水利风景项目建设,打造具有水利特色的水生态旅游项目,构建山川秀美的水生态环境。

(六)深化贫困地区农村水利改革。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明晰产权关系,落实经营主体,探索产权转让,有效盘活农村水利集体资产。鼓励社会和个人参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和扩大投入,对水利设施进行更新、改造、配套,提高小型水利工程效益。建立和完善农村水利发展的长效机制,引导小型水利工程受益农民组建用水户协会,制定合理水价,实行有偿用水。建立以农民用水户管护为主、基层水利服务组织指导为辅的工程管护机制,保障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护良性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各项责任;要把水利扶贫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倾斜力度,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推动全市水利扶贫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二)倾斜项目,加大投入。全市水利扶贫主要涉及九类水利项目,每年约需水利扶贫资金2.7亿元,五年共需13.5亿元。各县(市、区)要突出民生水利建设,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增效、规划建设大中小型水库、开展中小河流治理以及山洪沟治理、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以及“五小”水利工程建设等方面,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资金投入,真正让贫困地区老百姓得到了实惠。

(三)加大宣传,注重实效。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水利扶贫工作的意义,充分调动和发挥群众在水利扶贫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突出示范,加强引导,以点带面,切实把水利扶贫工作抓好抓实,推动水利扶贫工作的持续发展。

水利扶贫攻坚实施方案大全(12篇)篇三

乡扶贫攻坚实施方案,贫困的解决不能一蹴而就,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乡扶贫攻坚实施方案,欢迎参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我镇的第一要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坚持精准扶贫与精准脱贫相结合,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动员全镇人民决胜脱贫攻坚战。

二、 总体要求

坚持“因村制宜、分类指导、精准识别、精准管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原则,从2016年起,各村要因村施策、想方设法,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 目标任务

2019年实现全镇脱贫摘帽。

2017年元圩村出列,2018年共同村出列,集体收入达到5万元。

2019年底前,基本解决全镇整体贫困问题。

2015年全镇五保324人,低保618户1112人,一般贫困户386户1004人。

计划“十三五”期间,产业发展358户916人,教育扶贫28户88人,政策扶持942户1436人。

2016年脱贫500人,2017年脱贫300人,2018年脱贫300人,2019年脱贫200人。

四、 建档立卡、精准管理

做到动态管理,每年依照贫困线为标准(2015年人均纯收入2800元为贫困线)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开展一次调查评估,对上年度脱贫和返贫的贫困户按照程序核定,做到“两公告一公示”,逐级报批为准,落实动态管理。

五、 实施精准扶贫

1、产业推动。

我镇是农业大镇,种养业有一定的基础。

麻黄鸡、皖西白鹅、山羊、生猪等饲养量都有一定规模。

经过高标准农田整治农业基础优势更加明显,推动整体脱贫拥有独特的条件。

元圩、共同要充分利用扶贫养殖补贴项目,动员贫困户广泛参与增收脱贫。

共同、天堂壮大龙虾养殖规模尽快形成产业。

积极支持金沙湾发展观光旅游业,介绍贫困户入股创业。

积极向上争取各村养殖扶贫项目。

各村要发挥自身优势,不等不靠,因村因户施策,想方设法使大多数贫困户通过发展种养业稳步增加收入脱贫。

2、项目推动。

积极向上争取农业开发、农电整治、土地治理、美丽乡村建设、一事一议、扶贫等项目工程。

用项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民组和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在项目施工中,各村要积极推荐有劳力的贫困户参与工程建设,以增加收入,同时建筑公司也有义务帮扶贫困户以回报社会。

2018年全镇实现组组通水泥路,2019年电力设施基本改造完毕。

3、合作社带动。

我镇已发展多家种、养业合作社和协会。

合作社有资金、有技术、有品牌、有市场,各村要充分利用,挖掘潜能,双向带动使贫困户增收脱贫。

有条件的村也应发展专业合作社或成立社会扶贫协会,募集资金发展生产帮助贫困户脱贫。

4、政策扶持。

对因病、因残、无劳动能力、因学致贫的,因户而异,积极向上争取大病医保、残疾人就业、雨露计划等政策进行扶助。

帮助他们脱贫摘帽齐奔小康,对“三无”人员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使其不愁吃穿、病有医、居有所。

5、政府支持。

提供技术培训,每村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贫困户种养殖的技术培训。

优先推荐贫困户学习驾驶等生活技能的职业培训,使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都有一技生活之能。

提供劳务输出服务,贫困户外出务工各村应在土地流转、子女上学等需求方面提供应尽的服务和帮助,使他们安心务工。

提供金融帮助,对有劳力想发展生产也缺资金的贫困户,协调当地农商行按评级授信给予资金扶持。

扶贫先扶志,对那些有劳动能力而不愿吃苦劳动脱贫的人,要批评教育帮助,强力推动使其转化;对那些老弱而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贫困人员,村支两委要主动上门做好子女的教育工作,对以上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可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取消当事人贫困户资格。

6、继续实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

全镇广大干部职工要动真情、真扶贫、力所能及的为贫困户提供帮助,使他们共同迈进小康社会。

六、加强组织领导

1、强化脱贫攻坚领导责任。

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点长、村书记、村主任、包村扶贫单位一把手是直接责任人。

各村要成立相应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方案报镇备案,镇、村、包村单位、贫困户层层签定脱贫攻坚责任状或责任书,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完成。

2、强化队伍建设。

镇成立扶贫工作站,指导脱贫业务工作。

各村确定村主任为扶贫专干,专抓脱贫工作。

3、强化脱贫攻坚考核。

十三五期间每年对各村脱贫工作进行考核,完成年度脱贫任务的村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村给予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处罚资金交财政用于扶持全镇发展产业的贫困户补贴。

20xx年,全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以下简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已全面有序铺开。

宜章县被省扶贫办定为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县,经争取,我镇香花、高枧两个村纳入试点村。

为切实搞好这项工作,根据县扶贫办的安排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思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关于深入推进“1236”扶贫攻坚行动的意见》、《关于编制扶贫攻坚实施意见及方案的紧急通知》要求,坚持“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大扶贫”工作思路,按照“三年攻坚、一年完善”的总体部署,结合《宁县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xx-20xx年)》,根据宁县电网实际现状,制定《宁县农村电力扶贫攻坚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以保障农村生产生活用电为总目标,消除农村电网低电压、网架供电瓶颈、配变过载运行等问题,改变村组单电源、提高主网架结构建设标准,打破乡域供电界限,缩短农网供电半径,提高供电能力和电压质量。

按照交通、水利、产业建设规划,积极争取电力设施配套项目。

规划建设长庆桥330千伏变电站一座,新建宁县县城110千伏变电站一座,新建宁县35千伏湘乐输变电工程,新建宁县35千伏南义输变电工程,新建宁县35千伏政平输变电工程,新建盘克至金村35千伏线路22千米。

按照政府需求计划逐年解决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的用电问题,到20xx年实现三相动力电到所有贫困村,到20xx年实现三相动力电到所有村组,到20xx年彻底解决农村低电压问题。

三、项目规划随着长庆桥工业园区的建设,为解决园区配网需求,预计20xx-20xx年规划建设330千伏长庆桥变电站一座,建设规模2×240兆伏安主变。

新建330千伏丰乐变—长庆桥变送电线路34千米,配套建设110千伏线路29千米。

按照庆阳市电网滚动规划方案,预计20xx-20xx年在宁县新建110千伏变电站一座。

110千伏宁县县城送变电工程,建设规模为主变两台2×20000千伏安,新建丰乐变至宁县县城线路16千米,导线型号为lgj-300。

新建宁县35千伏湘乐输变电工程:新建35千伏湘乐变电站一座,主变容量2×10000千伏安。

新建盘克至湘乐35千伏线路15千米,导线采用lgj-240型钢芯铝绞线。

新建宁县35千伏南义输变电工程:新建35千伏南义变电站一座,主变容量2×10000千伏安。

新建宁县至南义35千伏线路20千米,导线采用lgj-150型钢芯铝绞线。

新建宁县35千伏政平输变电工程:新建35千伏政平变电站一座,主变容量2×10000千伏安。

新建中村至政平35千伏线路12千米,导线采用lgj-240型钢芯铝绞线。

新建35千伏盘克至金村35千伏线路19千米,导线采用lgj-240型钢芯铝绞线。

解决金村变电源单一现状,实现环网供电,提高供电质量。

按照项目逐年推进计划,预计20xx-20xx年共投资9259.88万元。

新建10千伏线路294.83千米,0.4千伏线路134.38千米,配变190台,户表改造7048户。

其中:解决三相动力用户3186户,累计涉及60个自然村;解决低电压用户3862户,累计涉及59个自然村。

20xx年规划在焦村、湘乐、春荣等乡镇新建10千伏线路82.83千米,0.4千伏线路134.38千米,新建配变60台,农户2638户。

解决偏远山区至今未改造的农村电网和农户,并为这些乡镇的新农村建设、扶贫搬迁提供电力配套。

解决三相动力用户897户,涉及17个自然村;解决低电压用户1741户,涉及29个自然村。

20xx年规划在盘克、和盛、九岘等乡镇新建10千伏线路84千米,0.4千伏线路120千米,新建配变50台,农户1800户。

解决偏远山区至今未改造的农村电网和农户,并为这些乡镇的新农村建设、扶贫搬迁提供电力配套。

解决三相动力用户901户,涉及12个自然村;解决低电压用户899户,涉及14个自然村。

20xx年规划在米桥、早胜、焦村等乡镇新建10千伏线路78千米,0.4千伏线路85千米,新建配变50台;户表工程1600户。

解决偏远山区至今未改造的农村电网和农户,并为这些乡镇的新农村建设、扶贫搬迁提供电力配套。

解决三相动力用户865户,涉及13个自然村;解决低电压用户735户,涉及9个自然村。

20xx年规划在新宁、南义、瓦斜等乡镇新建10千伏线路50千米,0.4千伏线路46千米,新建配变30台,户表工程1010户。

解决偏远山区至今未改造的农村电网和农户,提高部分村组低电压,同时为该区域农户的种植、养殖提供充足的电力保障,并为这些乡镇的新农村建设、扶贫搬迁提供电力配套。

解决三相动力用户523户,涉及17个自然村,解决低电压用户487户,涉及8个自然村。

四、规划布局与建设标准1、导线选用10千伏导线采用jklgyj-10/70、jklgyj-10/95型交联架空绝缘铝线,0.4千伏导线采用jklgyj-1/50、jklgyj-10/70型交联架空绝缘铝线。

(导线参数详见下表)2、配电线路的档距导线的适用档距是指导线可以使用到的最大档距,其适用档距不超过80米。

导线的适用档距,安全系数及允许最大直线转角角度(见下表)。

10千伏线路导线采用三角排列,特殊地形的档距采用水平排列。

0.4千伏及以下配电线路的导线采用水平排列。

零线应靠近电杆和靠近建筑物侧。

同一回路的零线,不应高于相线。

3、配电线路线间距离的确定配电线路导线的线间距离参见下表所列数值:(m)五、投资估算330千伏变电站造价1400万元/座,110千伏变电站造价1200万元/座,35千伏变电站造价600万元/座,330千伏线路造价70万元/千米,110千伏线路造价50万元/千米,35千伏线路造价30万元/千米。

共计投资9592万元。

其中20xx年计划投资702万元;20xx年计划投资5680万元;20xx年计划投资960万元;20xx年计划投资2250万元。

10千伏线路造价12万元/千米,0.4千伏线路造价12万元/千米,配变造价6万元/台。

共计投资9259.88万元。

其中:20xx年计划投资3312.88万元;20xx年计划投资3136万元;20xx年计划投资1767万元;20xx年计划投资1044万元。

六、技术经济评价

该工程实施后,将使这些乡镇、村组供电设施进一步改善,供电能力、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进一步提高,损耗进一步下降,彻底解决“低电压”、“卡脖子”及村组三相动力用电问题,完成宁县农村电力扶贫攻坚目标,全面保障养殖小区和养殖大户的生产用电,预计每年可节约电量29.8万度,为农民减负15.18万元,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

1、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

农村电网改善,供电得到保障,必将促进农副产品加工、乡镇饮食、娱乐、大棚蔬菜种植、农村禽畜养殖以及旅游业、服务业等富民措施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加快农民致富奔小康的步伐,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2、促进农村消费,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电费负担减轻,供电质量保证,电能方便清洁安全的优点,加上家用电器的普及,可改变农民生活习惯,使农民生活质量提高,同时改变消费观念,逐步养成使用电能习惯,节约社会能源。

3、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速度。

配合政府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工程,建成一批新农村电气化村,必将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促进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步伐。

4、提高供电企业运营效益,使企业社会均从中受益。

配电网络完善和设备技术水平提高,使电网运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提高,加上售电量增长,使供电企业运营效益改善,经济实力增强,管理服务能力提升,企业、社会都将从中受益。

根据省、市、县“1+17”、“2+19” 、“2+20”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我乡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结合乡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部署要求,深化拓展“1236”扶贫攻坚行动,坚持将精准扶贫与双联行动紧密结合,因地制宜、精准发力,积极推行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包片责任制,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因村制宜、因户施策,为贫困村和贫困户制定具体可行的帮扶目标和帮扶措施,让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到2016年实现基本脱贫,2020年与全国、全省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基本情况

龙门乡位于灵台最西部,与崇信、陇县相僻邻,是一个山、川、塬兼备的乡镇,流域面积142.8平方公里,海拔1450米。

全乡耕地30236.5亩,其中川地2511亩,旱塬地3418亩,山地24307.5亩,人均7.4亩。

全乡造林总面积53875亩,其中荒山造林25628亩,退耕还林28247亩,森林覆盖率达43%,完成林权制度改革面积35819亩。

全乡幼龄果园总面积4476亩,人均1.1亩,基本实现塬区苹果全覆盖。

全乡辖9个行政村,57个村民小组,1123户4059人,其中贫困人口328户1176人,贫困人口数量较大,贫困面较广,基础设施历史欠账较多,经济基础薄弱。

三、工作目标

通过结对帮扶、产业扶持、教育培训、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整村推进、生态移民、基础设施等到村到户项目实施,确保2014年龙门乡减少贫困人口146 户 601人,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生态环境和村容村貌明显改善,素质技能和村风文明程度明显提升,群众发展信心明显增强。

三、工作任务

1.规范建档立卡。

在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暨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具体要按照以下“五步”进行精准识别和开展动态管理。

一是农户申请,社内评议。

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由农户自愿提出书面贫困户申请,然后以社为单位,组成15人以上的民主评议小组采取逐户排队、顺排倒取的方式,综合考虑每一户群众的具体情况,全面摸底排序,提出贫困户和脱贫户备选名单。

二是村民复议,入户调查。

对社内提出的贫困户和脱贫户备选名单,由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复议,确定贫困户、脱贫户拟选名单,再由乡村干部和帮扶工作队员,采取“一问一看一算账”的办法,即:问收入状况、看家庭情况,算账分析,进一步核查。

三是村级议决,乡镇审核。

对拟选的`贫困户、脱贫户,村两委会把好四关,即是否有漏选错选、是否符合政策界限、是否有家族势力干扰、是否有干部优亲厚友,再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议决后形成初选名单,第一次公示后报乡政府审核。

四是两次公示,一次公告。

对选出的贫困户、脱贫户名单,先在村社公示,每社不少于一处,再由乡镇公示,两次公示时间均不少于5天,公示后报县精准扶贫指挥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最终确定后报省、市备案。

五是实名建档,动态管理。

对确定的贫困户和脱贫户进行建档立卡,认真填写贫困户基本信息卡和精准扶贫计划表,经乡镇、村、社、帮扶工作队、户“五级签字”确认后,录入贫困户信息管理系统,实名制管理。

对经过精准扶贫脱贫的,按照“有进有出、动态管理”的原则,实行“脱贫销号、返贫挂号”,实现扶贫对象科学化动态管理。

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步骤开展工作,并且要完整保存各种档案资料,在返贫人口管理方面农户申请、入户调查、摸底核算都必须把农户签字认可的原始资料完整地保存,村民会议要有所有参加人员签字的原始记录,要有议决的《决议》。

公示公告在保存原件的基础上,还必须有标注日期的照片,退出管理方面除以上资料外,特别要保存好民主评选原始记录和入户调查核实的原始资料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返贫户、脱贫户识别要做到“两公示一公告”,接受社会监督,防止“被脱贫”现象发生。

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严禁拆户、分户和空挂户,杜绝平均分配。

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要认真做好数据纠错和资料归档,建立“三簿一册一墙表”。

“三簿”即:贫困人口簿、减贫人口簿、返贫人口簿,由乡镇、村委会各执一套;“一册(表)”即:《扶贫手册》、《贫困农户登记表》由村委会、贫困户各执一套;“一墙表”即:《贫困村登记表》由贫困村制作上墙。

同时在乡、村各建立一套扶贫对象电子台帐,以高家山、英武,枣子川、代家庄、王家山、官庄沟6个贫困村为主战场,兼顾民乐、牛宅、崾岘3个非贫困村扶贫对象进行精准扶贫,对建档立卡的328户1176个贫困对象进行统一识别标准、统一数据口径,动态掌握基本信息,做到底数清、问题清、任务清、对策清、责任清,数据准确、管理规范。

2.列出需求清单。

坚持问题导向,依据建档立卡确定的扶贫对象,区分因灾、因病、因学、缺资金、缺劳力、缺技术等不同致贫原因,找准制约贫困村户发展的瓶颈问题,准确掌握贫困村、贫困户的实际需求。

精准制定减贫计划,提出精准扶贫专项方案和年度计划。

建立乡、村扶贫作业图,标清贫困村基本情况,明确脱贫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把帮扶信息精准到一家一户,做到对号入座、逐年销号。

3.明确脱贫措施。

从贫困群众最期盼、获得感最强、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入手,因村施策、因户施法,坚持项目资金、帮扶力量和监测评估到村到户,明确进度、倒排工期,精准制导,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滴灌”。

四、紧盯目标,抓好落实

1.明确阶段目标。

从2015年到2020年,按照省、市、县的安排部署,前两年集中攻坚、后四年巩固提高,紧紧抓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这个核心,确保扶贫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同步推进扶贫开发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

集中攻坚阶段,2015年减少贫困人口601万人,2016年减少291万人,2015年全乡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008元,2016年达到5859元,其中扶贫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100元以上,贫困面下降到8%以内,实现整乡基本脱贫。

巩固提高阶段,围绕全面建成小康要求,补齐短板,强化弱项,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7年达到6855元,2018年达到8020元,2019年达到9384元,2020年达到10000元以上,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消除绝对贫困。

2.确定脱贫时序。

综合考虑各村的扶贫攻坚任务、工作难度、扶贫成本、资金投入等因素制定减贫计划,明确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时序。

全乡2013年底6个贫困村(高家山、英武、代家庄、枣子川、王家山、官庄沟)及3个非贫困村(民乐、牛宅、崾岘)共有贫困人口407户1445人。

计划2014年减贫2个村(高家山、英武)269人,2015年减贫2个村(代家庄、枣子川)601人,2016年减贫2个村(王家山、官庄沟)291人届时全乡贫困面控制在8%以下。

四、措施到位,内容精准

1.完善基础设施

(1)村道硬化。

2015年实施崾岘村至英武村通畅工程1条7.1公里,年底实现村村通硬化路的目标。

硬化社道5条11.5公里,2016年硬化社道路12条23公里,2017年硬化社道路6条12.9公里,2018年硬化村社道路6条7公里,到2017年全乡村组道路硬化(砂化)比例达到70%以上,实现全乡所有村社道路水泥硬化路全覆盖的目标。

2018年起,用3年时间实施农村路网改善工程,加快推进断头路、瓶颈路、年久失修路改造,完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支持产业基地田间道路建设。

(2)梯田建设。

2015年在代家庄新修梯田500亩,崾岘新修梯田1000亩。

(3)饮水安全。

提高水质达标率和自来水入户率。

2015年完成自来水入户41户,2016年完成自来水入户58户,到2017年全乡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5%以上,健全完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保障体系。

(4)危房改造。

进一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2015实施危房改造60户,采取社会力量帮扶、整合项目资金、双联单位帮扶等措施,为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众建成最基本的保障安置房。

到2016年全乡有安全稳固住房贫困户比重达到100%,基本消除全乡农村贫困户危房。

完善贫困村住房建设规划,改造后的住房面积须达到贫困户危房改造标准、基本功能齐全、符合抗震设防要求。

(5)农电保障。

加快农网升级改造,科学制定农村低压配网建设改造标准,合理提高三相四线制供电方式覆盖面,满足农村经济发展需要。

2016年解决6个贫困村三相动力电问题,全乡三相动力电覆盖率达到95%以上。

(6)信息网络。

加快贫困乡村宽带网络建设步伐,到2016年底实现贫困村宽带信息网络全覆盖,农村通信普及率达到95%,为提供优质信息服务打好基础。

(7)易地搬迁。

完善我乡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及后续管理,统筹保障性安置房项目建设,采取整村推进,易地搬迁,插花安置,改善条件等多种方式,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步伐。

(8)生态环境建设。

认真落实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自然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倾斜扶持政策。

支持具备条件的贫困村发展特色优质林果产业和林下经济,每年新建规模不等的标准化特色优质林果示范基地1个以上,鼓励发展林下种植、养殖、林产品加工。

大力开展国土综合治理,加强农田水利和梯田建设,采取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整治、生态修复等措施,有效防止水土流失。

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建设,有效预防地质灾害,2017年完成规划80%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和搬迁避让工程。

(9)村容村貌整治。

2015年在代家庄村实施“五改三建”40户,彻底改变改变人居环境;2016年进一步完善辖区村庄建设规划,实施环境整洁村建设,开展以脏乱差治理、人畜分离、垃圾污水处理、村庄绿化为重点的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加强卫生厕所普及工作,推进改厕、改圈(舍)、改灶、改院、治污、治理乱搭乱建,创建干净整洁的农村人居环境。

制定村规民约,健全完善群众自我管护村内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机制。

加强舆论宣传,增强群众卫生意识,改变群众生活习惯,提高贫困群众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创建整洁有序、生态宜居的农村人居环境。

2.壮大富民产业

(1)重点发展农村主导产业。

坚持“塬区抓果树、川区抓养牛”的产业发展思路,大力发展多元富民产业,全力推广全膜双垄沟播技术,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2015年在代家庄村扶持贫困户购买良种基础母牛42头,配套修建温棚牛舍,逐步扩大牛饲养量,实施科学饲养,加速育肥出栏。

2016年在高家山、代家庄新植早食核桃1500亩,使面积累计达到3000亩以上,妥善解决高龄贫困群众丧失劳动力后增收无门路的问题,真正使核桃树成为群众的“致富树”。

实施“一村一品”产业培育,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向贫困村覆盖,把双联帮扶的重点转移到联村联产业、联户促增收上,落实帮助贫困户多栽一亩果、多养一头牛、多输转一名劳力、多措办一件实事、多掌握一门技术等措施,持续稳定提高贫困群众收入水平。

(2)重视发展劳务经济。

抓住五举煤矿开发建设的大好机遇,引导群众积极发展餐饮、汽配、运输等服务业,千方百计增加群众收入。

鼓励能人带动务工,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整合培训资源,开展订单、定向、菜单式培训,推进培训、输转一体化,免费对贫困劳动力开展精准培训,对在岗务工人员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开展创业培训,加强对创业和技能带头人的示范培训。

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和政策扶持机制,每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0人。

到2020年实现技能提升培训全覆盖。

(4)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加快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商业服务网点、农畜产品交易市场等项目建设。

在贫困村大力发展农超对接、直供直销等新兴流通业服务,加强农产品营销组织队伍建设。

积极推进电商扶贫,拓展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渠道。

推动农产品进城。

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在贫困村设立服务网点,到2020年物流、快递服务基本覆盖全乡9个行政村。

(5)积极发展新型经营主体。

完善贫困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对带动贫困户增收效果好的经营主体给予扶持帮助、信贷支持。

积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增强生产标准制定、种畜种苗统供、疫病统防统治、农业机械使用、技术信息服务等与贫困户结对帮扶的功能,提高贫困群众生产组织化程度。

到2016年每个贫困村至少建立1个产业合作组织和1个资金互助协会,每个具有劳动力的贫困户至少加入1个合作组织。

3.发展社会事业

(1)教育扶贫。

大力发展贫困乡村学前教育,改善贫困乡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2015年配合县教育局完成龙门中心小学教学楼建设任务。

2016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0%以上,贫困乡村学校教室、桌椅、图书、运动场地等教学设施设备满足基本教学需求,宿舍、厕所、饮水等基本满足生活需要。

(2)卫生扶贫。

加强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在官庄沟、代家庄两村修建标准化村卫生所2个,到 2016年实现全乡贫困村标准化卫生室全覆盖。

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通过返聘、招聘和培训等方式,2016年实现村村有村医,所有村医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资格。

从2016年起,对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每月200元增加到每月400元。

2016年村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5%以上。

对农村五保和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扩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和救助对象范围,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对救助对象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其它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无力承担且符合规定的剩余费用,衔接民政医疗救助给予补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

全面落实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失独计生家庭补助等计划生育优惠政策。

(3)文化扶贫。

按照国家构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标准要求,加大贫困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力度,推进贫困村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体育健身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2016年建成民乐、英武2村文化广场,实现全乡村村有文化广场的目标,健全贫困村文化体育设施,适时更新图书等文化产品,支持贫困乡村发展民间文化艺术发展。

(4)科技扶贫。

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综合服务机构建设。

促进科技资源配置与扶贫开发直接挂钩, 2015年至2016年每个贫困村每年培育10个以上农业科技示范户,全乡建成2个以上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建立科技扶贫网络、建设“农业科技网络书屋”,加强“12316”“三农”服务热线建设,免费为贫困群众提供信息咨询、富民政策和科技服务。

(5)社会救助保障。

推行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完善农村低保补差发放办法,一、二类低保户保障水平达到贫困线以上,对持有残疾证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农村五保户,按最低缴费标准。

2016年底实现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全覆盖。

五、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正向激励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

乡村要牢固树立把实现全面小康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抓好精准扶贫作为扶贫开发的重中之重的思想,聚焦重点,全力攻坚,做到组织领导、时间安排、决策部署、脱贫效果体现精准扶贫要求。

乡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乡扶贫工作站要认真履行协调、沟通和服务职责,有针对性地指导工作开展,成立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站长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站,每个贫困村都要成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室。

2.逐级靠实责任。

严格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主体责任,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3.强化督查考核。

严格考核评价,对抓精准扶贫成绩突出的干部,优先推荐提拔,对完不成阶段性工作任务的干部,严肃问责处理。

4.强化人才支撑。

积极引导各类人才到贫困村服务,建立选派农业、教育、科技、卫生等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到贫困乡村对口帮扶常态化机制。

积极引进金融和科技人才到贫困乡村服务,加大对贫困村专业技术、经营管理、党政干部等各类人才的培养交流力度。

5.夯实基础,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如期实现。

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堡垒核心作用,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工作落实年”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乡村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常思贫困之苦,常议脱贫之策,常问扶贫之效,扑下身子抓落实、促增收,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如期实现。

水利扶贫攻坚实施方案大全(12篇)篇四

省扶贫攻坚实施方案,如何精准扶贫呢?一起看看省扶贫攻坚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有效推动全镇脱贫攻坚战略的顺利实施,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14年全镇扶贫开发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农村首要政治任务,以新一届中央领导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战略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镇的产业发展现状,牢牢抓住国家、省、市、县新一轮扶贫开发战略机遇,坚持以连片开发为抓手,以整村推进为载体,积极整合人力、财力、物力,凝聚社会各方力量,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加大扶贫资金争取力度,精心组织实施产业项目,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

确保农民收入稳步提高,贫困人口不断减少,脱贫攻坚主导产业逐步形成。

二、工作任务

2014年,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1、着力抓好整村推进项目。

要紧紧围绕贫困村的产业基础,瞄准当地群众的传统生产生活习惯与产业结构调整的最佳结合点,集中力量,分类施策,整体推进。

重点抓好花园村、门前村中药材、茶叶、养羊、养鱼等产业的发展壮大,以求带动多数农民脱贫致富。

2、着力抓好贫困户的干部结对帮扶。

根据全镇人口的现状,结合我镇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要求,我镇今年必须约470户2050人脱贫致富。

在县水利局和发改委牵头等单位扶贫花园、曹畈村的同时,集中全镇所有干部对贫困户进行结对帮扶,重点是帮助其发展产业,增加收入。

对干部结对帮扶建立扶贫卡片,年终检查评比,对没有发展产业及脱贫的农户,明年干部继续结对,直至脱贫。

3、着力抓好产业扶贫项目。

要统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整合各类自然和社会资源,紧紧围绕“村村有产业、户户有项目、人人能增收”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扶贫互助资金的作用,积极协调争取各级信贷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行政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群众发展有特色、有市场的种养业等短平快产业项目,着力摸索光伏产业项目的实施,全面推动脱贫攻坚战略的顺利实施。

4、着务摸清贫困人口家底,明晰扶贫思路。

加大力度对贫困人口的监测,对低保户、返贫户、贫困人口摸清摸准,这是今年扶贫工作的关键所在,对来年的结对帮扶早作准备、早定措施,确保完成每年脱贫任务。

5、完成200名劳动力转移培训、200名贫困劳动力农业技术培训和40名贫困家庭子女的助学。

通过努力,争取2014年全镇扶贫开发工作进入全县先进行列!

三、主要措施

1、加强扶贫开发的组织领导。

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组织领导是关键。

要把扶贫开发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领导包片、机关干部包村的工作机制,实行党政领导包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责任制。

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解决扶贫开发过程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在全镇上下形成齐心协力、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2、加强扶贫资金的争取力度,推进行业和社会扶贫。

资金支持是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基础。

要积极动员广大镇村两级干部主动走出去,多渠道争取扶贫资金支持,借力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全镇产业发展思路、各级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动员在外务工和在家务农、且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农民群众,投入到特色产业发展中来,通过组织筹措大量民间资本,增强自我脱贫致富能力。

3、加强扶贫项目的管理服务。

使每一个扶贫项目尽快发挥更大更好的经济效益,是扶贫开发工作的根本所在。

要建立健全项目领导组及其组织机构,做到“一个项目、一套人马”,全程跟踪服务,加强项目前、中、后期管理,不定期分析项目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

确保项目良性发展,创出成效。

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新时期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部署,落实《广东省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考评办法》(粤贫[20xx]1号)和《关于我市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的实施意见》(江办发〔20xx〕19号)精神,确保市委市政府提出扶贫开发“双到”工作“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目标任务的完成,切实做好韶关乐昌市云岩镇长塘村对口帮扶工作,根据该村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切实增加贫困农户的收入和改善贫困村发展环境为目的,充分调动各帮扶成员单位的'力量和资源,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长塘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贫困人口的基本素质,强化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长塘村及其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圆满完成帮扶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xx年底,通过积极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责任制,确保被帮扶的贫困户基本实现稳定脱贫,力争使帮扶的176户贫困户基本都能达到人均年收入2500元以上;使长塘村有廉洁高效的领导班子,有科学的发展规划,有整洁的村容村貌,有民主的管理制度,有文明的社会风尚,基本改变落后面貌,村集体年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解决贫困农户脱贫。

1、依靠现有的合作社,以发放化肥补贴形式,继续鼓励贫困户种植优质蔬菜,并进一步扩大种植反季节蔬菜的规模。

2、新增扶持发展雪莲果连片种植示范基地项目,引导村民集中连片试种雪莲果(约70户村民种植,面积约150亩,其中贫困户有39户,约70亩),力争在 20xx年开始向全村推广。

雪莲果产量多,价值高,而且不占用水田,亩产在6000斤以上,最高能产10000斤以上,产值在4000元/亩以上。

除了产雪莲果,还能产雪莲果种子300斤/亩,20xx年的种植目标在四百亩以上。

企业推荐具备一定的职业技能的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条件成熟可组织部分企业到村委会召开现场招聘会,增加农户收益。

(二)以依靠扶贫资金为主,适当给予经济补助的方式,积极帮助危房住户进行危房改造,完成对13户列入危房改造计划中未完成改造的10户贫困农户危房进行重建、修复或翻修,主要是老旧泥屋的修葺维修工程,尽快对墙体变形、存在危险性的住房进行加固,对裸露的泥砖墙体进行批荡处理,不断改善居住条件,增强农户抵御灾害的能力,保障农户生命安全。

(三)逐一核实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家庭是否已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确保100%纳入。

对于确无劳动能力的特别贫困农户,在最低生活保障的基础上,通过组织捐款、节日慰问等倾斜性直接资助方式,尽量保证其维持基本生活的能力,脱离贫困境地。

(四)逐一核实贫困户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率是否达100%,是否有发生因贫困被动辍学的,考上高中和高等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是否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对存在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家庭,发动捐款,帮助大学生解决部分学费,鼓励有条件学生申请助学贷款。

密切留意在读的初三、高三学生,注意消除其影响升学的贫困原因,保证全部在读大学生顺利毕业,初三、高三学生不因贫困影响升学。

(五)对没有考上高等院校的高中毕业生和未能升高中的初中毕业贫困家庭子女,经本人同意,98%能入技(职)校培训。

(六)逐一核对贫困户家庭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是否达到100%。

对于确实因为贫困没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户,考虑继续以直接资助的形式,帮助其参加合作医疗。

对于因为个人思想原因没有参加的,积极动员,做好国家政策的宣传,全面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农户提供基本保障。

(七)力争使长塘村村民用上安全卫生饮用水达95%。

妥善解决下陂村群众饮用水工程,下陂村饮用水源缺乏、不达标,每年旱季缺水严重,拟在长塘村建设涵洞和引水管道,把山泉水引入下陂村,解决整村安全引水问题。

引水涵洞及其配套工程建设拟于20xx年12月前完成。

(八)实现镇到村公路硬底化,自然村通机耕路,其中300人以上大自然村实现硬底化。

1、长塘新村机耕路(进行中)、魏家村小组机耕路建设。

两自然村连片500亩水田、400亩旱地没有通机耕路,种植效率过低,急需改善。

拟于20xx年11底前完成约2.8公里机耕路工程。

2、半斤塘村公路硬化工程约1.6公里,在争取省财政资

金的基础上,挂扶单位筹资解决部分,不足部分由村民集资完成,拟于20xx年12月前完成硬化工程。

(九)水浸洞三面光工程。

水浸洞的大水路水圳大范围破损,失去大部分灌溉功能,严重影响种植效果,急需改善。

拟于20xx年11底前完成约500米水圳的修复和重建三面光工程,受益面积达200多亩。

(十)组织新班子成员到江门市先进村学习交流,开阔视野,提高致富能力,为贫困村培训一支永不撤退的扶贫队伍。

拟于20xx年7月底前完成。

(十一)积极协助长塘村党支部顺利完成长塘村第五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使两委班子交叉任职100%。

协助长塘村新“两委”班子搞好团结,强化村党支部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完善支部活动,形成支部学习的自觉性,打造群众拥护、作风民主、廉洁高效的村领导班子。

协助村委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村宣传公示栏建设,不断提高农民法制观念和思想道德水平,营造文明乡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保障措施

标情况等均完善公示制度,及时收集村民反馈意见,会同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做好全程专项资金的监控。

协助村两委班子完善村各项管理制度,推进村民主管理,每自然村建立公开栏,抓好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工作。

五、对照完善帮扶任务。

1、根据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以省扶贫办下达的扶贫任务为标准,查漏补缺,继续落实各项帮扶任务。

2、做好迎接考评工作准备。

按照省扶贫领导小组和省委组织部制定的考评办法,及时做好总结工作,全面评价扶贫项目的实施效果,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加强纵向横向的学习比较,不足之处尽快改正,按照要求做好整体验收工作。

为有效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实施精准扶贫工作,加快全县农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统战职能和社会力量资源优势,将统战工作目标与做好农村精准扶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调动广大统战力量参与社会扶贫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计划,做到“三个一批”(重点发展一批特色产业,解决一批贫困户劳动就业,落实一批公益捐赠项目)、“四个精准”(帮扶对象精准、帮扶内容精准、帮扶方式精准、帮扶成效精准)。

通过广泛动员非公经济市场主体参与产业精准帮扶工作,深入开展爱心公益捐赠和助医助学活动,大力实施“同心温暖工程”、“思源教育移民班”、“大别山教育移民班”、“红十字会义诊”等一批民生项目,促进全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整体脱贫。

二、帮扶模式

(一)实施产业精准帮扶工程。

动员一批非公经济市场主体参与我县五大产业精准扶贫工作,以民营企业为帮扶方、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为帮扶对象,大力推进产业精准帮扶工程,发展壮大一批特色产业,促进一批贫困户劳动力就业。

大力实施“同心温暖”培训工程,组织农村贫困对象开展实用技能培训,推动特色产业发展,达到以产业发展提高生产技术、带动贫困农民增收的目的。

到2017年,帮助78个贫困村加快脱贫进程,完成全县贫困劳动力培训3000人次。

(二)开展公益捐赠活动。

广泛宣传动员,引导非公经济人士、企业家、民主党派等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捐赠,捐助款项注入县政府设立的医疗救助基金,主要用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大病医疗救助。

建立统战成员爱心帮扶制度,开展统战成员爱心帮扶活动,实行“一对一”联系贫困户帮扶计划。

(三)广泛开展助医活动。

争取各级民主党派、工商联资源支持,广泛开展助医活动,并投入一批对口帮扶资金,加强农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

到2017年,帮建贫困村标准化卫生室6个,投入帮扶资金30万元,开展大型医疗义诊活动3场次,免费问诊赠药2000人次。

(四)大力实施助学工程。

通过实施“思源教育移民”、“大别山教育移民班”等项目,资助一批农村贫困大学生,解决贫困户子女就学的后顾之忧,达到以知识改变命运、以促进就业带动家庭脱贫的目的。

到2017年,资助贫困大学生不少于1000人,每人不少于2000元。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

结合统战职能,加大对精准扶贫工作的宣传力度。

加强与中华职教社、民主党派、工商联、非公经济企业家等统战成员的沟通联系,争取关注和支持,积极引导参与精准扶贫工作。

(二)帮扶对接。

通过座谈走访、实地调查,确定帮扶项目和帮扶主体。

由县委统战部牵头,县工商联参与,动员非公经济人士、企业家、民主党派等社会力量开展资金捐赠、参与“一对一”结对帮扶。

(三)组织实施。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启动实施相关项目,加强业务培训、督促指导和全程服务工作,实现帮扶扶贫对象脱贫致富目标。

(四)检查验收。

由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牵头,制定考核评估细则,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对帮扶项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组织考评结账。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扶贫攻坚指挥部成立社会扶贫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委统战部,由常务副部长任办公室主任,县工商联主席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社会扶贫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乡镇要把社会扶贫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社会扶贫工作卓有成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民营企业、中华职教社等统战成员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

各相关参与单位要切实履行精准扶贫职责,强化责任分解,实行责任上肩、任务到人,做到宣传发动、安排部署、精准服务和督促检查“四到位”。

(三)严格督办考核。

将社会扶贫工作考评纳入全县精准扶贫考核体系,由县扶贫攻坚指挥部统一组织实施,日常考评和检查督办由县社会扶贫工作专班具体负责。

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可依据本方案制定年度具体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本项工作。

水利扶贫攻坚实施方案大全(12篇)篇五

扶持贫困地区尽快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贯方针。以下是由本站pq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出来的县扶贫攻坚实施方案,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根据《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25号),《山东省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

工作方案。

》(鲁扶贫管理字【2019】7号)和《平邑县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实施方案》(平办发【2019】24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精神,不断完善贫困群体精准识别工作,努力做到扶真贫、真扶贫,探索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为今后精准扶贫奠定坚实的基础,全面提升我镇农村扶贫工作水平。

全面调查,分级负责,民主公开,客观公正。

全镇所有行政村提出申请的贫困农户家庭,重点调查双河村、南庞庄、碌碌泉村、周庄村、石棚村、曹家庄村、黄金庄村、五块石村、前马槽村、桃沟村“”期间确定的省级和市级贫困村10个。

(一)工作方法。

1、标准:按照山东省农村扶贫标准3000元(2019年不变价,相当于20xx年现价3322元)的标准进行识别。

2、规模:对10个重点贫困村内的贫困人口按贫困发生率平均50%的比例进行识别,非重点贫困村内的贫困人口按贫困发生率平均5%的比例进行识别。

3、做法: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采取“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贫困户识别。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组织培训(5月13日—5月22日)。制定《临涧镇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业务指导组、督导检查组、抽调人员成立入户调查组(每个村2-5人,1000人以上的村不少于3人)。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农户申请(5月23日—5月26日)。各社区、村通过广播、入户走访、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强化政策宣传,发动群众自愿填写《贫困户。

申请书。

》。

第三阶段:入户调查(5月27日—6月2日)。对提出申请的农户由镇工作人员会同村委会开展入户调查,核实相关信息,剔除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户,筛选出贫困户初选名单。

第四阶段:民主评议(6月3日—6月4日)。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贫困户初选名单进行民主评议(1000人以下的村不少于20人,1000人以上的村不少于30人),确定贫困户入选名单。

第五阶段:公式公告(6月5日—6月25日).将贫困户入选名单在村内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镇。镇汇总审核确定全镇贫困户名单并在各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进行公告(公告时间5天)。

第六阶段:建档立卡(6月26日—6月30日)。各村对农户调查登记表进行分类统计、装订后报镇政府,镇汇总后报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备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抽调人员认真开展工作,确保按时准确完成任务。

(二)强化宣传发动。各社区、村通过广播、入户走访、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强化,把精准识别的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农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程序和步骤开展工作。要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表不漏项、项不出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走过场等行为,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靠、合理。要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农户信息对外公布、提供或泄露。

(四)确保时间和质量。各社区、村要严格工作程序,严格标准,做到符合标准的一户不漏,不符合标准的一户不能入,确保精准识别工作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要集中人力、物力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

(五)强化督导检查。对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力、工作被动落后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凡是验收不合格的,将责令进行重新识别。并在年底千分考核中给予倒扣10—20分的处罚。

为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有效推动全镇脱贫攻坚战略的顺利实施,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19年全镇扶贫开发。

工作计划。

认真贯彻xx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农村首要政治任务,以新一届中央领导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战略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镇的产业发展现状,牢牢抓住国家、省、市、县新一轮扶贫开发战略机遇,坚持以连片开发为抓手,以整村推进为载体,积极整合人力、财力、物力,凝聚社会各方力量,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加大扶贫资金争取力度,精心组织实施产业项目,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农民收入稳步提高,贫困人口不断减少,脱贫攻坚主导产业逐步形成。

2019年,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1、着力抓好整村推进项目。要紧紧围绕贫困村的产业基础,瞄准当地群众的传统生产生活习惯与产业结构调整的最佳结合点,集中力量,分类施策,整体推进。重点抓好花园村、门前村中药材、茶叶、养羊、养鱼等产业的发展壮大,以求带动多数农民脱贫致富。

2、着力抓好贫困户的干部结对帮扶。根据全镇人口的现状,结合我镇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要求,我镇今年必须约470户2050人脱贫致富。在县水利局和发改委牵头等单位扶贫花园、曹畈村的同时,集中全镇所有干部对贫困户进行结对帮扶,重点是帮助其发展产业,增加收入。对干部结对帮扶建立扶贫卡片,年终检查评比,对没有发展产业及脱贫的农户,明年干部继续结对,直至脱贫。

3、着力抓好产业扶贫项目。要统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整合各类自然和社会资源,紧紧围绕“村村有产业、户户有项目、人人能增收”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扶贫互助资金的作用,积极协调争取各级信贷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行政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群众发展有特色、有市场的种养业等短平快产业项目,着力摸索光伏产业项目的实施,全面推动脱贫攻坚战略的顺利实施。

4、着务摸清贫困人口家底,明晰扶贫思路。加大力度对贫困人口的监测,对低保户、返贫户、贫困人口摸清摸准,这是今年扶贫工作的关键所在,对来年的结对帮扶早作准备、早定措施,确保完成每年脱贫任务。

5、完成200名劳动力转移培训、200名贫困劳动力农业技术培训和40名贫困家庭子女的助学。

通过努力,争取2019年全镇扶贫开发工作进入全县先进行列!

1、加强扶贫开发的组织领导。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组织领导是关键。要把扶贫开发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领导包片、机关干部包村的工作机制,实行党政领导包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责任制。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解决扶贫开发过程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在全镇上下形成齐心协力、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2、加强扶贫资金的争取力度,推进行业和社会扶贫。资金支持是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基础。要积极动员广大镇村两级干部主动走出去,多渠道争取扶贫资金支持,借力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全镇产业发展思路、各级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动员在外务工和在家务农、且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农民群众,投入到特色产业发展中来,通过组织筹措大量民间资本,增强自我脱贫致富能力。

3、加强扶贫项目的管理服务。使每一个扶贫项目尽快发挥更大更好的经济效益,是扶贫开发工作的根本所在。要建立健全项目领导组及其组织机构,做到“一个项目、一套人马”,全程跟踪服务,加强项目前、中、后期管理,不定期分析项目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确保项目良性发展,创出成效。

水利扶贫攻坚实施方案大全(12篇)篇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及《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实着力加强教育扶贫的重大任务,进一步提高我省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更好发挥教育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补助标准。学前一年达到每生每年1300元标准,免除保教费和补助公用经费;按照每生每年750元标准,对贫困家庭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进行资助。对中班和小班按照每生每年4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二)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机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到2019年,全面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贫困家庭寄宿生按照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贫困地区不足100人的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三)稳步实施高中阶段免费教育。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免除学费,对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每生每年发放25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对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贫困家庭学生每生每年发放2019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对贫困家庭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在校生,除享受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外,每人再一次性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免除学费。

(四)统筹实施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资助政策,完善财政资助资金分配方式,通过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奖学金等实现学费、生活费、住宿费补助全覆盖。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每生每年发放60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学费、住宿费高出国家助学贷款限额部分,以及助学金生活补助超出国家助学金标准部分由所在高校从资助专项基金中全额补助。精准发力,精准帮扶,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引导和鼓励学生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

(五)依据《陕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扩大贫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按照有利于利用富余校舍和师资、有利于幼儿方便就近入园、有利于乡镇分级管理、有利于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原则,结合需求实际,加快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幼儿园项目建设,满足贫困家庭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十三五”期间,力争全省每个乡镇均有1所公办幼儿园,人口密集的县城至少有2所公办幼儿园,全省公办幼儿园数量达到幼儿园总数的50%,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达到在园幼儿总数的50%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

水利扶贫攻坚实施方案大全(12篇)篇七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发挥保险行业体制机制优势,创新保险助推脱贫攻坚的思路和途径,推进在贵州建设“保险助推脱贫攻坚”示范区,助力贵州“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扶贫开发目标如期实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在坚持“定向、精准、特惠、创新”原则做好保险助推脱贫攻坚基础上,结合贵州扶贫开发工作实际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十项行动”,创设更具针对性的保险扶贫政策,给予更大倾斜的具体支持措施,创新更富活力的扶贫体制机制,通过保险机制筑牢防止因病、因灾致贫返贫的防线,为贵州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保险支撑,为其他地区保险助推脱贫攻坚提供经验和借鉴。

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贵州脱贫攻坚战相适应的保险服务体制机制,形成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等不同模式协作配合、共同参与的保险扶贫工作格局,“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的保险扶贫产品不断丰富,“设立法人、覆盖县域、辐射乡镇、服务到村”的多层次保险服务网络不断完善,保险资金支持贫困地区建设取得突破,贫困地区保险深度、保险密度接近全省平均水平,贫困人口重大民生保险实现“愿保尽保”,生产生活得到现代保险全方位的保障。

(一)实行保险产品特惠政策。

1.保险公司开发的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农业保险、涉农保险产品和针对可带动农户脱贫、吸纳贫困农户就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保险产品,在贵州执行的费率可在全国普惠水平上再下调10%-20%。

2.鼓励并支持贵州扶贫保险产品开发,对于保险机构按照“费率要低、责任要宽、保额要高”的原则,开发的符合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保障需求保险产品,优先予以审批或备案。

(二)完善保险扶贫组织体系。

1.支持贵州设立本土保险法人机构。

支持贵州保险法人机构设立后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农业保险、大病保险等与扶贫开发密切相关的业务经营资质。

2.对全国性保险公司到贵州设立省级分支机构、贵州保险法人机构到外省设立省级分支机构,优先予以审批。

3.2018年前,在黔保险中心支公司高管人员的任职条件,学历要求放宽至大学专科;对贵州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保险支公司、营业部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4.健全乡、村两级保险服务网点网络建设,努力实现保险网点乡镇全覆盖和服务行政村全覆盖。

严格控制贵州贫困地区现有保险机构网点撤并。

(三)加大保险资金扶贫投放力度。

1.所募资金投向贫困地区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积极支持其审批或备案、注册。

2.鼓励在中国保险业产业扶贫投资基金中列出一定比例,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专项用于贵州贫困地区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等。

3.中国保险业扶贫公益基金优先支持贵州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

4.实施保险业扶贫贵州志愿者行动计划。

(四)精准对接脱贫攻坚多元化保险需求。

1.结合贵州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推广茶叶、中药材等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积极开发推广目标价格保险、天气指数保险、设施农业保险等产品,支持“农业保险+保险资金支农融资”业务在贵州优先试点,帮助贫困农户就地发展生产增收。

面向能带动贫困人口发展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发多档次、高保障农业保险产品和组合型农业保险产品,提供专属保险服务及防灾防损等增值服务。

2.不断改进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服务水平,配合政府部门降低贫困人口起付标准或提高报销比例,提高保障程度,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配合地方政府探索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和社会慈善等衔接,提高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

3.加快推广“保险+银行+政府”的多方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发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农村电商、外出务工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提供融资增信支持,拓宽贫困户融资增信渠道。

引导保险机构探索开展产值综合保险保单质押、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保证保险、农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保证保险等业务,低成本盘活农户资产。

4.支持贵州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开展巨灾保险试点,贯彻落实保监会、财政部《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动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业务开展,推动实现从以财政为主的经济补偿模式向以财政、保险赔付、巨灾基金共同支撑的多元化补偿模式转变。

5.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积极开发推广贫困户主要劳动力的扶贫小额人身保险产品,对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开辟异地理赔绿色通道构建扶贫保险民生保障网。

(五)整合资源打造保险扶贫示范县。

1.在贵州省选择2-3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区设立“保险业精准扶贫示范县”,实施“保险资金优先安排、需求产品优先开发、新型险种优先试点、分支机构优先批设、定点扶贫优先考虑”政策。

2.引导保险机构在示范县包村包户,实施定点扶贫,加大对口帮扶力度,对贫困农户生产生活实现风险全覆盖。

3.引导保险机构选派“三农”风险管理、健康与养老管理、保险资金运用等专业技术人才到示范县对应机构挂职,在查勘理赔所需的技术手段、专业设备等方面给予支持。

(一)建立保险业服务扶贫攻坚工作机制。

1.保监会在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下专设贵州扶贫工作组,牵头组织各项特惠政策的落实,搭建保险行业与贵州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对接平台,促进保险服务贵州脱贫攻坚工作有序开展、有效落实。

2.对在贵州设有分支机构的法人公司开展窗口指导,引导其给予贵州扶贫业务资源、技术、资金、人才等全方位支持和倾斜,对在黔省级分支机构的扶贫业务取消利润指标考核,对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农产品价格剧烈波动等导致的经营亏损不纳入绩效考核指标。

3.推进保险信息系统主动对接贵州“扶贫云”,实现保险信息与建档立卡信息无缝衔接,确保保险服务对象精准、措施精准、服务精准、成效精准。

加强各保险机构脱贫攻坚保险服务工作进展情况统计监测,为政策实施效果评估提供支撑。

4.为贵州扶贫干部免费提供保险知识培训项目及师资等智力支持,提高各级干部运用保险机制扶贫开发的能力和水平。

鼓励保险机构向贫困地区基层干部和贫困农户提供农业技术、风险管理以及现代保险知识培训,提高运用保险发展经济的意识和能力。

5.建立脱贫攻坚保险服务专项评估制度,保监会定期对各保险机构支持贵州扶贫攻坚保险服务工作进展及成效进行评估考核。

评估结果将进行通报,并作为市场准入、高管资格和差异化监管的重要依据,以增强脱贫攻坚保险政策的实施效果。

(二)完善各级政府部门保险扶贫支持政策。

1.贵州政府成立保险扶贫工作推动组,加强与保监会贵州扶贫工作组的对接协调,各地、各部门比照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按照“省级推动、部门支持、市级协调、县抓落实”的原则,统筹推进保险扶贫各项支持政策的出台和落实。

2.将保险纳入扶贫规划及政策体系,在政策指导、资金安排、工作协调、数据共享等方面支持保险机构开展工作。

鼓励各地整合扶贫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农业保险、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小额人身保险、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等保险扶贫业务给予保费补贴或提高补贴比例。

出台扶贫资金承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业保险保费的资金拨付等实施细则。

建立健全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贷款保证保险及各类扶贫经济组织贷款保证保险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

3.建立运用保险机制开展扶贫工作的考核激励机制,贵州政府将保险扶贫支持政策出台及落实等情况纳入各级目标管理体系进行管理。

对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

4.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有关农业保险、农房保险、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保险扶贫业务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鼓励地方政府对服务扶贫开发成效显著的保险机构予以奖励。

水利扶贫攻坚实施方案大全(12篇)篇八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实施大规模扶贫开发,使7亿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历史上的辉煌篇章。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实施精准扶贫,不断丰富和拓展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不断开创扶贫开发事业新局面。

我国扶贫开发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

中西部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贫困人口规模依然较大,剩下的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较深,减贫成本更高,脱贫难度更大。

实现到2020年让7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的既定目标,时间十分紧迫、任务相当繁重。

必须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创新扶贫开发思路和办法,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

扶贫开发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我国国际形象。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标志,也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扩大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解决好思想认识不到位、体制机制不健全、工作措施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不辱使命、勇于担当,只争朝夕、真抓实干,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这块突出短板,决不让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掉队,实现《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确定的脱贫攻坚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同志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坚持精准帮扶与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发紧密结合,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坚持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咬定青山不放松,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过硬办法,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夯实组织基础。

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

切实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其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政府主导,增强社会合力。

强化政府责任,引领市场、社会协同发力,鼓励先富帮后富,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

——坚持精准扶贫,提高扶贫成效。

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必须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切实提高扶贫成果可持续性,让贫困人口有更多的获得感。

——坚持保护生态,实现绿色发展。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扶贫开发不能以牺牲生态为代价,探索生态脱贫新路子,让贫困人口从生态建设与修复中得到更多实惠。

——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

继续推进开发式扶贫,处理好国家、社会帮扶和自身努力的关系,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精神,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注重扶贫先扶智,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坚持因地制宜,创新体制机制。

突出问题导向,创新扶贫开发路径,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创新扶贫资源使用方式,由多头分散向统筹集中转变;创新扶贫开发模式,由偏重“输血”向注重“造血”转变;创新扶贫考评体系,由侧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向主要考核脱贫成效转变。

(四)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

抓好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这个关键环节,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打好基础,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造条件。

按照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要求,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5000万人左右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易地搬迁、教育支持、医疗救助等措施实现脱贫,其余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行社保政策兜底脱贫。

对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定期进行全面核查,建立精准扶贫台账,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

根据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对贫困人口实行分类扶持。

建立贫困户脱贫认定机制,对已经脱贫的农户,在一定时期内让其继续享受扶贫相关政策,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切实做到应进则进、应扶则扶。

抓紧制定严格、规范、透明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退出标准、程序、核查办法。

重点县退出,由县提出申请,市(地)初审,省级审定,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重点县退出后,在攻坚期内国家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抓紧制定攻坚期后国家帮扶政策。

加强对扶贫工作绩效的社会监督,开展贫困地区群众扶贫满意度调查,建立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和扶贫成效的第三方评估机制。

评价精准扶贫成效,既要看减贫数量,更要看脱贫质量,不提不切实际的指标,对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发展特色产业脱贫。

制定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规划。

出台专项政策,统筹使用涉农资金,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种养业和传统手工业等。

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扶持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基地。

加强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培育,发挥其对贫困人口的组织和带动作用,强化其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贫困户更多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

加大对贫困地区农产品品牌推介营销支持力度。

依托贫困地区特有的自然人文资源,深入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

科学合理有序开发贫困地区水电、煤炭、油气等资源,调整完善资源开发收益分配政策。

探索水电利益共享机制,将从发电中提取的资金优先用于水库移民和库区后续发展。

引导中央企业、民营企业分别设立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主要用于吸引企业到贫困地区从事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等。

(六)引导劳务输出脱贫。

加大劳务输出培训投入,统筹使用各类培训资源,以就业为导向,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加大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贫困户教育培训工程实施力度,引导企业扶贫与职业教育相结合,鼓励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招收贫困家庭子女,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实现靠技能脱贫。

进一步加大就业专项资金向贫困地区转移支付力度。

支持贫困地区建设县乡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用人企业在贫困地区建立劳务培训基地,开展好订单定向培训,建立和完善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

鼓励地方对跨省务工的农村贫困人口给予交通补助。

大力支持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服务等产业发展,拓展贫困地区劳动力外出就业空间。

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扶持力度。

对在城镇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农村贫困人口,输入地政府要承担相应的帮扶责任,并优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

(七)实施易地搬迁脱贫。

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加快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因地制宜选择搬迁安置方式,合理确定住房建设标准,完善搬迁后续扶持政策,确保搬迁对象有业可就、稳定脱贫,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要紧密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编制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依托小城镇、工业园区安置搬迁群众,帮助其尽快实现转移就业,享有与当地群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各级政府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提高补助标准。

积极整合交通建设、农田水利、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林业生态等支农资金和社会资金,支持安置区配套公共设施建设和迁出区生态修复。

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

为符合条件的搬迁户提供建房、生产、创业贴息贷款支持。

支持搬迁安置点发展物业经济,增加搬迁户财产性收入。

探索利用农民进城落户后自愿有偿退出的农村空置房屋和土地安置易地搬迁农户。

(八)结合生态保护脱贫。

国家实施的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石漠化治理、防沙治沙、湿地保护与恢复、坡耕地综合整治、退牧还草、水生态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受益水平。

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结合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创新生态资金使用方式,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

合理调整贫困地区基本农田保有指标,加大贫困地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力度。

开展贫困地区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健全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

(九)着力加强教育脱贫。

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国家教育经费向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倾斜。

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

稳步推进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加大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向贫困地区基层倾斜,为贫困地区乡村学校定向培养留得下、稳得住的一专多能教师,制定符合基层实际的教师招聘引进办法,建立省级统筹乡村教师补充机制,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援。

全面落实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

合理布局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加快标准化建设,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加强有专业特色并适应市场需求的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努力办好贫困地区特殊教育和远程教育。

建立保障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加大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的救助力度。

对贫困家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支持。

实施教育扶贫结对帮扶行动计划。

(十)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

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门诊统筹率先覆盖所有贫困地区,降低贫困人口大病费用实际支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使贫困人口大病医治得到有效保障。

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扩大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

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

对贫困人口大病实行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

建立全国三级医院(含军队和武警部队医院)与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医院稳定持续的一对一帮扶关系。

完成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积极促进远程医疗诊治和保健咨询服务向贫困地区延伸。

为贫困地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类本专科学生,支持贫困地区实施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制定符合基层实际的人才招聘引进办法。

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贫困地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等防治工作。

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加强贫困地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

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

加大农村低保省级统筹力度,低保标准较低的地区要逐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

尽快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

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加大临时救助制度在贫困地区落实力度。

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水平,改善供养条件。

抓紧建立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的数据互通、资源共享信息平台,实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机制有效衔接。

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引导农村贫困人口积极参保续保,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有条件、有需求地区可以实施“以粮济贫”。

(十二)探索资产收益扶贫。

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

资产可由村集体、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统一经营。

要强化监督管理,明确资产运营方对财政资金形成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确保资产收益及时回馈持股贫困户。

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

贫困地区水电、矿产等资源开发,赋予土地被占用的村集体股权,让贫困人口分享资源开发收益。

(十三)健全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对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信息管理系统。

加强儿童福利院、救助保护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社区儿童之家等服务设施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建立家庭、学校、基层组织、政府和社会力量相衔接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网络。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

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残等困境儿童的福利保障体系。

健全发现报告、应急处置、帮扶干预机制,帮助特殊贫困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加大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托养服务实施力度。

针对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水平,确保基本生活。

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工作。

(十四)加快交通、水利、电力建设。

推动国家铁路网、国家高速公路网连接贫困地区的重大交通项目建设,提高国道省道技术标准,构建贫困地区外通内联的交通运输通道。

大幅度增加中央投资投入中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的铁路、公路建设,继续实施车购税对农村公路建设的专项转移政策,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加快完成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的建设任务,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和危桥改造,推动一定人口规模的自然村通公路。

加强贫困地区重大水利工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水利项目建设。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小型农田水利、“五小水利”工程等建设向贫困村倾斜。

对贫困地区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管理养护给予支持。

加大对贫困地区抗旱水源建设、中小河流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

加强山洪和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大力扶持贫困地区农村水电开发。

加强贫困地区农村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和灾害防御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制定贫困村通动力电规划,提升贫困地区电力普遍服务水平。

增加贫困地区年度发电指标。

提高贫困地区水电工程留存电量比例。

加快推进光伏扶贫工程,支持光伏发电设施接入电网运行,发展光伏农业。

(十五)加大“互联网+”扶贫力度。

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加快推进宽带网络覆盖贫困村。

实施电商扶贫工程。

加快贫困地区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支持邮政、供销合作等系统在贫困乡村建立服务网点。

支持电商企业拓展农村业务,加强贫困地区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建设。

加强贫困地区农村电商人才培训。

对贫困家庭开设网店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小额信贷等支持。

开展互联网为农便民服务,提升贫困地区农村互联网金融服务水平,扩大信息进村入户覆盖面。

(十六)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和人居环境整治。

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统筹开展农房抗震改造,把建档立卡贫困户放在优先位置,提高补助标准,探索采用贷款贴息、建设集体公租房等多种方式,切实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

加大贫困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改厕和村庄绿化美化力度。

加大贫困地区传统村落保护力度。

继续推进贫困地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加大贫困地区以工代赈投入力度,支持农村山水田林路建设和小流域综合治理。

财政支持的微小型建设项目,涉及贫困村的,允许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管。

以整村推进为平台,加快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扎实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十七)重点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连片特困地区脱贫攻坚。

出台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指导意见,加快实施重点贫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扩大革命老区财政转移支付规模。

加快推进民族地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实施少数民族特困地区和特困群体综合扶贫工程,出台人口较少民族整体脱贫的特殊政策措施。

改善边疆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基本办学条件,建立健全双语教学体系,加大教育对口支援力度,积极发展符合民族地区实际的职业教育,加强民族地区师资培训。

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

大力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加大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力度,完善边民补贴机制,充分考虑边境地区特殊需要,集中改善边民生产生活条件,扶持发展边境贸易和特色经济,使边民能够安心生产生活、安心守边固边。

完善片区联系协调机制,加快实施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规划。

加大中央投入力度,采取特殊扶持政策,推进西藏、四省藏区和新疆南疆四地州脱贫攻坚。

(十八)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

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积极开辟扶贫开发新的资金渠道,确保政府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

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实现较大幅度增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

加大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对扶贫的支持力度。

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涉农资金要明确一定比例用于贫困村。

各部门安排的各项惠民政策、项目和工程,要最大限度地向贫困地区、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本地脱贫攻坚需要,积极调整省级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扶贫资金投入。

从2016年起通过扩大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规模,增加对贫困地区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投入。

建立健全脱贫攻坚多规划衔接、多部门协调长效机制,整合目标相近、方向类同的涉农资金。

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支持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围绕本县突出问题,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把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捆绑集中使用。

严格落实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和西部连片特困地区地市级配套资金的政策,并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投资补助比重。

在扶贫开发中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

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稽查等工作,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

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腐挪用、挥霍浪费等违法违规问题,坚决从严惩处。

推进扶贫开发领域反腐倡廉建设,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

贫困地区要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强化社会监督,保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十九)加大金融扶贫力度。

鼓励和引导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

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向金融机构提供长期、低成本的资金,用于支持扶贫开发。

设立扶贫再贷款,实行比支农再贷款更优惠的利率,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和贫困人口就业创业。

运用适当的政策安排,动用财政贴息资金及部分金融机构的富余资金,对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的资金需求,拓宽扶贫资金来源渠道。

由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行政策性金融债,按照微利或保本的原则发放长期贷款,中央财政给予90%的贷款贴息,专项用于易地扶贫搬迁。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别设立“扶贫金融事业部”,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中国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要延伸服务网络,创新金融产品,增加贫困地区信贷投放。

对有稳定还款来源的扶贫项目,允许采用过桥贷款方式,撬动信贷资金投入。

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省级扶贫开发投融资主体。

支持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贫困户提供免抵押、免担保扶贫小额信贷,由财政按基础利率贴息。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妇女小额贷款、康复扶贫贷款实施力度。

优先支持在贫困地区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

支持贫困地区培育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

支持贫困地区设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

支持贫困地区设立政府出资的融资担保机构,重点开展扶贫担保业务。

积极发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对贫困户保证保险保费予以补助。

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通过中央财政以奖代补等支持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

加强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支持贫困地区开展特色农产品价格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一定保费补贴。

有效拓展贫困地区抵押物担保范围。

(二十)完善扶贫开发用地政策。

支持贫困地区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最新年度变更调查成果,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扶贫开发用地需要,专项安排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中央和省级在安排土地整治工程和项目、分配下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和补助资金时,要向贫困地区倾斜。

在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允许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在省域范围内使用。

在有条件的贫困地区,优先安排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支持开展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

(二十一)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

加大科技扶贫力度,解决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中的关键技术问题。

加大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对科技扶贫的支持,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在贫困地区的转化。

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创业式扶贫服务。

强化贫困地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加大政策激励力度,鼓励各类人才扎根贫困地区基层建功立业,对表现优秀的人员在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倾斜。

大力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贫困地区本土人才培养计划。

积极推进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

(二十二)健全东西部扶贫协作机制。

加大东西部扶贫协作力度,建立精准对接机制,使帮扶资金主要用于贫困村、贫困户。

东部地区要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步增加对口帮扶财政投入,并列入年度预算。

强化以企业合作为载体的扶贫协作,鼓励东西部按照当地主体功能定位共建产业园区,推动东部人才、资金、技术向贫困地区流动。

启动实施经济强县(市)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携手奔小康”行动,东部各省(直辖市)在努力做好本区域内扶贫开发工作的同时,更多发挥县(市)作用,与扶贫协作省份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开展结对帮扶。

建立东西部扶贫协作考核评价机制。

(二十三)健全定点扶贫机制。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定点扶贫工作,建立考核评价机制,确保各单位落实扶贫责任。

深入推进中央企业定点帮扶贫困革命老区县“百县万村”活动。

完善定点扶贫牵头联系机制,各牵头部门要按照分工督促指导各单位做好定点扶贫工作。

(二十四)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

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精准扶贫有效对接。

引导社会扶贫重心下移,自愿包村包户,做到贫困户都有党员干部或爱心人士结对帮扶。

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的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职业培训补贴等就业支持政策。

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人才和智力扶贫上的优势和作用。

工商联系统组织民营企业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开展到村到户精准扶贫。

完善扶贫龙头企业认定制度,增强企业辐射带动贫困户增收的能力。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扶贫公益基金和开展扶贫公益信托。

发挥好“10·17”全国扶贫日社会动员作用。

实施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贫困地区计划。

着力打造扶贫公益品牌,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

构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网络,探索发展公益众筹扶贫。

(二十五)创新中国特色扶贫开发理论。

深刻领会国家主席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的重要战略思想,系统总结我们党和政府领导亿万人民摆脱贫困的历史经验,提炼升华精准扶贫的实践成果,不断丰富完善中国特色扶贫开发理论,为脱贫攻坚注入强大思想动力。

(二十六)加强贫困地区乡风文明建设。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自强不息、扶贫济困传统美德,振奋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精神,坚定改变贫困落后面貌的信心和决心,凝聚全党全社会扶贫开发强大合力。

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改变落后风俗习惯,善于发挥乡规民约在扶贫济困中的积极作用,激发贫困群众奋发脱贫的热情。

推动文化投入向贫困地区倾斜,集中实施一批文化惠民扶贫项目,普遍建立村级文化中心。

深化贫困地区文明村镇和文明家庭创建。

推动贫困地区县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

支持贫困地区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红色、民族、民间文化资源。

鼓励文化单位、文艺工作者和其他社会力量为贫困地区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

(二十七)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宣传工作。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全面宣传我国扶贫事业取得的重大成就,准确解读党和政府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政策举措,生动报道各地区各部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丰富实践和先进典型。

建立国家扶贫荣誉制度,表彰对扶贫开发作出杰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加强对外宣传,讲好减贫的中国故事,传播好减贫的中国声音,阐述好减贫的中国理念。

(二十八)加强国际减贫领域交流合作。

通过对外援助、项目合作、技术扩散、智库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发展中国家和国际机构在减贫领域的交流合作。

积极借鉴国际先进减贫理念与经验。

履行减贫国际责任,积极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对全球减贫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二十九)强化脱贫攻坚领导责任制。

实行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片区为重点、精准到村到户。

党中央、国务院主要负责统筹制定扶贫开发大政方针,出台重大政策举措,规划重大工程项目。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对扶贫开发工作负总责,抓好目标确定、项目下达、资金投放、组织动员、监督考核等工作。

市(地)党委和政府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把精力集中在贫困县如期摘帽上。

县级党委和政府承担主体责任,书记和县长是第一责任人,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

要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扶贫开发任务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主要领导要向中央签署脱贫责任书,每年要向中央作扶贫脱贫进展情况的报告。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向市(地)、县(市)、乡镇提出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制。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落实扶贫开发责任,实现部门专项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有效衔接,充分运用行业资源做好扶贫开发工作。

军队和武警部队要发挥优势,积极参与地方扶贫开发。

改进县级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优秀干部,选好配强扶贫任务重的县党政主要领导,把扶贫开发工作实绩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脱贫攻坚期内贫困县县级领导班子要保持稳定,对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可以就地提级。

加大选派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后备干部到贫困地区工作的力度,有计划地安排省部级后备干部到贫困县挂职任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也要选派厅局级后备干部到贫困县挂职任职。

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转变作风,把严的要求、实的作风贯穿于脱贫攻坚始终。

(三十)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加强贫困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有针对性地选配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担任贫困乡镇党政主要领导。

抓好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提高贫困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

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突出抓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将村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作为保障重点。

注重选派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的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地区驻村,选聘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工作。

根据贫困村的实际需求,精准选配第一书记,精准选派驻村工作队,提高县以上机关派出干部比例。

加大驻村干部考核力度,不稳定脱贫不撤队伍。

对在基层一线干出成绩、群众欢迎的驻村干部,要重点培养使用。

加快推进贫困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继续落实好“四议两公开”、村务联席会等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

在有实际需要的地区,探索在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开展村民自治,通过议事协商,组织群众自觉广泛参与扶贫开发。

(三十一)严格扶贫考核督查问责。

抓紧出台中央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

建立年度扶贫开发工作逐级督查制度,选择重点部门、重点地区进行联合督查,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地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并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对未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的省份要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加快出台对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办法,大幅度提高减贫指标在贫困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指标中的权重,建立扶贫工作责任清单。

加快落实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贫困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的要求。

落实贫困县约束机制,严禁铺张浪费,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坚决刹住穷县“富衙”、“戴帽”炫富之风,杜绝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

建立重大涉贫事件的处置、反馈机制,在处置典型事件中发现问题,不断提高扶贫工作水平。

加强农村贫困统计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监测能力和数据质量,实现数据共享。

(三十二)加强扶贫开发队伍建设。

稳定和强化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扶贫开发任务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强化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检查考核的职能。

加强与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相适应的扶贫开发队伍和机构建设,完善各级扶贫开发机构的设置和职能,充实配强各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

扶贫任务重的乡镇要有专门干部负责扶贫开发工作。

加强贫困地区县级领导干部和扶贫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扶贫干部队伍能力水平。

(三十三)推进扶贫开发法治建设。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履行责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

强化贫困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基层执法队伍建设。

健全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制度,切实保障贫困人口合法权益。

完善扶贫开发法律法规,抓紧制定扶贫开发条例。

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国家主席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凝心聚力,精准发力,苦干实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水利扶贫攻坚实施方案大全(12篇)篇九

按照市、镇的总体要求,结合井溪河村实际,本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因地制宜,全面规划,突出重点,贫困优先,整体规划,分段实施的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井溪河村由原井溪河与龙头寨村合并而成,距市区27公里。辖11个村民小组,354户,957人。其中:贫困户65户,148人。全村耕地面积944亩,幅员面积4.3平方公里。1974年至1979年修建村社土路11.2公里,2014年争取乡友捐资近100万元修建2公里水泥路。现还有9.2公里土路晴雨无法通车。全村有山坪塘11口,其中8口无法蓄水,有小二型水库1座,经市主管部门鉴定为病害水利,无法正常蓄水。

二、精准扶贫户的情况。

(一)致贫原因。

从全镇人均收入看,该村明显低于其它村,全村有低保户63户,五保户8户,残疾人11人,贫困人口一直居高不下,返贫率高;村所在位置山高沟深,坡地较多,土地贫脊;基础设施薄弱,交通不便;在全村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和年老体弱者占90%以上,并且无有效脱贫致富措施,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

(二)脱贫目标。

2015年脱贫3户,8人;2016年脱贫10户,26人;2017年脱贫25户,72人;2018年脱贫22户,42人。

(三)脱贫办法。

1、基础设施和技能培训。

(1)已建水泥路2.6公里,投资100万;。

(2)投资256万元修建李正松至滩子沟连村道路,宽3.5米,长4.46公里水泥路,2015年底完工。

(3)投资100万元修建龙头寺至龙头寨、西门湾至蒲家梁社道,宽3.5米,长2.32公里水泥路,2015年底完工。

(4)投资34万元完成20个贫困农户的危房改造,2015年底完成。

(4)投资40万元维修整治病害山坪塘3口;新建蓄水池2口,2015年底完成。

(5)投资8万元新建垃圾池6口;垃圾填埋场1处。

(5)投资10万元,开展200人次的农民技能培训。

2、产业发展。

(1)种植业:经全村走访逐户核实,充分争取民意,2015年投资40万元在全村种植优质核桃450亩。并在11月底前组建井溪河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采取“统一购苗、统一栽植、统一管护、统一经营,统一销售”的方式为农户服务,由专合社组织作业队伍打窝、栽植、刷杆、治虫、施肥等,三年后挂果交由社员(贫困户)自行管理。专合社培养经纪人负责销售,同时专合社解决贫困户在本社优先务工,挣取报酬。目前,2.3万株苗木已采购,正在组织放线打窝,本月底前开始全面栽植。

(2)养殖业:投资40万元实施山羊养殖,已发放第一批肉羊263只,共计55户。即将建成专合社养殖场,可存栏150只,无能力饲养的贫困户由专合社实行“代养”,采取“投资入股,保底分红,务工报酬”的方式带动脱贫。同时,专合社为全村所有贫困户提供无偿服务:一是采取“统一技术培训、统一消杀防疫、统一购买羊崽、统一联系市场”;二是为本村贫困户提供半价羊崽(市场价);三是对无能力饲养的10个贫困户按入股10%的金额进行年度保底分红;四是吸收无能力养殖户入社务工,支付劳动报酬;五是待贫困户脱贫或有能力饲养退出专合社时,全额退还入股本金。

三、发展模式。

(一)以村主要干部为法人代表成立核桃、山羊种养殖专业合社或家庭农场,大力发展核桃与肉羊产业。将核桃产业与畜禽养殖培育成井溪河村的主要经济增长点,变“输血”为“造血”。

(二)由市、镇相关单位和部门提供资金、种养殖技术服务以及产业扶贫中所需各项支持,特别是针对商品销路和后续服务制定具体办法。增强对贫困户的“造血“功能,确保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资金来源。

所需资金以精准扶贫资金和上级部门帮扶资金为主。群众自筹资金用于解决畜牧产业资金不足部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为确保井溪河村2015年精准扶贫工程进展顺利,完成扶贫工程各项目标任务,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并指派小组工作成员协助市委党校“第一书记”驻村具体负责项目实施,镇干部对口联系该村65户贫困户,确保148人真正脱贫。

(二)深入发动,加强宣传。村委会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会议宣传精准扶贫项目内容及优惠政策,以“第一书记”为主的扶贫工作小组成员进村入户,让群众对精准扶贫建设的意义,政策要求,时间等内容进行全面地了解,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目标管理,奖惩兑现。为确保特困村扶贫工程的顺利完成,经研究把精准扶贫工程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并根据整个工程的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情况,实行奖惩。

六、效益分析。

(一)通过项目实施,井溪河村的贫困现状得以改变,贫困户摆脱贫困面貌,农户增加收益,预计人均纯收入增加1000元以上。

(二)通过项目实施,该村基础设施将进一步完善,群众的居住环境得以改变,出行更加方便,生产生活条件得以改善,将为井溪河村的经济发展和村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奠定坚实基础。

(三)促进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快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真正缩小城乡差别。方便群众交流与沟通,方便群众教育管理,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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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扶贫攻坚实施方案大全(12篇)篇十

局扶贫攻坚实施方案,扶贫一直是国家关注的事情,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局扶贫攻坚实施方案,欢迎阅读!

我村结合《xx县农村扶贫开发纲要(xx—xx年)》,实现贫困人口每年递减10%,xx年达到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的目标,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帮助贫困对象找到新的产业转型思路,并积极采取新的应对举措,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是我村扶贫攻坚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为更好的帮助贫困农户尽快脱贫致富,特制定了xx年扶贫攻坚行动计划。

xx村把“一升一降”目标作为扶贫攻坚方向,通过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提升扶贫攻坚的工作成效。

一、工作目标

我村结合村情民情实际情况,做到扶贫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要精准扶贫,切忌喊口号,也不要定好高骛远的目标,瞄准贫困人口建立“一户一策”的帮扶机制。在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上,集中力量和资金解决深层次贫困问题,发挥扶贫资金效益和辐射功能。做到“扶真贫”、“真扶贫”,通过综合采取特色产业帮扶、技能培训帮扶、基础设施帮扶、互助资金帮扶、合作社带动帮扶、保障帮扶等帮扶措施,确保到xx年末,农村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增长水平。确实让扶贫政策改变贫困户的贫困现状。

二、基本任务

对全村xx户xx人贫困人口进行建档立卡,通过“一户一策、一户一帮扶单位、一户一帮扶联系人”等措施,重点对因灾因病等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意愿、有产业项目、经过扶持当年能脱贫的贫困对象进行帮扶,力争xx年内成立一个果业专业合作社、一个生猪合作社带动村民进行产业转型,实现年内xx人脱贫致富。

三、帮扶措施

(一)大力培育发展农村主导产业

(1)经济果园:组织贫困户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技术培训班或向有关部门申请组织技术人员上门实地指导樱嘴桃种植技术,利用现有果园,进行产业转型,引导部分有条件村民连片先行试种,实现脱贫致富。

(2)蔬菜种植:举办蔬菜种植相关技术培训班,引导部分有条件的群众进行蔬菜种植,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

(3)劳务输出:积极联系当地企业或与周边县市企业加强联系,帮助贫困户均输出劳动力。

(4)养殖业帮扶:利用我村现有几个养殖厂为基础,建立帮扶措施,从技术上,资金上,政策扶持上给予帮助,真正让村民从养殖业走向致富路。

(5)技能培训帮扶:以农民知识化工程和劳务输出岗前培训为载体,以提高农民应用果业生产先进技术水平、提高农民谋生手段为主要内容,整合劳动力转移培训、“雨露计划”、职业教育等培训资源,为贫困户帮扶对象提供免费技能培训,使每户扶贫对象至少掌握1项就业技能或实用技术,促进稳定就业、增收脱贫。

(二)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对对贫困人口比较集中,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条件严重滞后的地方,重点帮助改善通路、通电、通水条件,改善农田水利设施和信息基础设施,改善村容村貌。结合危旧土坯房改造集中建设点,打造一批整村推进扶贫示范村,解决产业难发展、路难通、水难饮问题。

(三)积极提供互助资金帮扶

创新扶贫模式,对重点贫困户的贫困人口给予资金信贷扶持,有效缓解贫困村、贫困农户生产发展资金短缺问题,引导贫困户发展产业,培育新型农民合作社和新型农民,提高贫困农户自我管理、自我组织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大力推动合作社带动帮扶

通过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贫困户以土地、山林、草地、水域、劳动力等资源入股或流转的方式,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对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争取一定的贷款贴息或产业资金扶持。通过示范带动,使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五)有力确保保障帮扶

实施精准扶贫,关键在于突出扶持重点,划定贫困群体、制订具体帮扶措施,目的在于提高扶持效果。我们当务之急是要按照“识别到人、帮扶到户、落实到位”的'要求,抓好三个工作环节:

一是把扶贫对象弄准确。首先是由各村小组召开户主会会议,按上级文件要求,重新评定贫困人口。其次是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和步骤,把各地扶贫对象户和农村低保户平稳、准确地识别出来。然后将识别出来的扶贫对象户和低保户,建立规范的档案。

二是把扶持措施搞对路。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逐个分析致贫原因,号准“脉”,找准症结,选好“药方”。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要求,逐户制定帮扶计划,明确挂牌帮扶责任人,确定具体的帮扶任务、标准、措施和时间节点,做到“一家一户调研摸底、一家一户一本台帐、一家一户一个扶贫计划、一家一户结对帮扶、一家一户回头跟踪扶贫效果”,提高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把帮扶责任落到位。以“三送”平台为载体,实现对贫困户帮扶全覆盖,为每户帮扶对象指定一名党员干部作为帮扶责任人,并将帮扶情况和帮扶成效作为明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帮扶责任人和帮扶实施情况建立电子档案,以便随时查询。参与帮扶工作的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高标准要求、高效率工作、高质量服务。同时建立和完善考评考核机制,定期督查通报情况,对在帮扶工作中有实招、干实事、见实效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帮扶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水利扶贫攻坚实施方案大全(12篇)篇十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某某扶贫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定西市安定区某某扶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确保全镇到实现整体脱贫的奋斗目标,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某某扶贫攻坚行动的战略部署,按照“认识抓强化、产业抓提升、转型抓项目、城建抓完善、和谐抓民生、作风抓班子”的要求和调结构、促转型,夯基础、重统筹,增收入、惠民生,抓党建、强保障的总体思路,瞄准最贫困的乡村、最困难的群体、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以精准扶贫为抓手,以改善贫困村基础条件、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主要任务,坚持整区域连片推进与到村到户相结合,坚持连片开发与重点推进相结合,坚持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相结合,坚持增加财政投入与发挥市场作用、引入社会力量相结合,确保全镇20实现整体脱贫目标。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年,全镇减少贫困人口5856人,贫困面。

下降到8%以下,实现整体脱贫。

(二)具体目标。

1.一个核心(持续增加收入)。全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幅达到18%以上,扶贫对象年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镇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到2020年,全镇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000元以上,扶贫对象人均纯收入达到4095元。

2.两个不愁(不愁吃、不愁穿)。无论丰年灾年,全镇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都有可靠保障,吃穿条件有明显改善,稳定实现家里有余粮,手头有余钱。

3.三个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

义务教育:到2020年,全镇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达到91%以上。

基本医疗:到2020年,建制村标准化卫生室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住房:到2020年,贫困户危旧房改造达到80%以上。三、重点举措。

体公开、公正、有序、规范流转。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经营,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农业,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保障金融机构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创新和完善农业农村抵押担保体系。完善农业保险制度。

(二)创新扶贫开发模式,增强扶贫开发实效。实施统筹式扶贫,坚持扶贫开发与区域发展、“双联”行动、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协调联动、整体推进;实施合作式扶贫,积极发展参股经营、龙头带动、科技依托、结对帮扶等合作方式,探索企业、合作社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形式,加大对贫困户的带动力度;实施精准式扶贫,因村施策、因户施法,精准化配置扶贫资源,精准性扶持贫困农户;实施开放式扶贫,更多运用市场手段安排扶贫项目和资金,促进各类资源要素向贫困村流动;实施“造血”式扶贫,在加强改善基础条件中不断增强发展后劲,在加快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和劳动力培训中不断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村发展条件。紧抓国。

家开发银行甘肃分行为我省投放500亿元扶贫贷款的机遇,为我镇积极论证和争取实施一批路、房、水、电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努力实现“走水泥路、住砖瓦房、吃自来水、用动力电”的目标。

——走水泥路。抢抓中央把中西部地区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摆到突出位置的重大机遇,力争每年实施农村公路通畅工程10公里,并建成村级停靠站4个。到2020年,建制村通畅率达到80%以上,通班车率达到100%。

——住砖瓦房。按照特困户、易地搬迁和灾害多发区“三优先”的原则,加快危旧房改造步伐。到2020年,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1905户。

——吃自来水。加快引洮一期农村供水入户工程建设,力争全部解决贫困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到2020年,每个行政村农村供水入户率达到100%,每个自然村农村供水入户率达到100%,全镇农村供水入户率达到100%。

——用动力电。加大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力度,着力解决涉及全镇13个村34个社的“低电压”问题。到20,力争实现动力电覆盖所有贫困村社。

(四)着力培育富民产业,不断拓宽农民增收门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立足资源禀赋特色,推动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营销,做大做强畜草、马铃薯等特色优势产业,不断提高家庭经营性收入。

——加快发展畜草产业。按照“户均十只羊、轻松奔小康’,的要求,落实政府主抓、干部引领、大户助推、群众行动的推进机制,强化资金、技术、督查三项保障,大力推进千家万户养殖,鼓励支持规模养殖,积极培育养殖专业村,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推进生产、加工、销售全面协调发展。到2020年,全镇基础母羊存栏量达到30000多只,畜牧业增加值达到3百万元以上。

——巩固提升马铃薯产业。健全完善良种推广机制,推进标准化种植,不断提高加工转化能力,全面提升马铃薯产业开发水平。确保年种植面积稳定在6万亩以上,总产量稳定在6.6万吨以上。

——积极发展蔬菜产业。抢抓引洮供水一期工程建成通水的有利机遇,在我镇沿川的村社大力发展日光温室、蔬菜大棚等现代高效农业,重点发展高品质、高附加值和反季节蔬菜。

旅游业,拓宽农村贫困人口增收渠道,形成特色鲜明的富民多元产业格局。

(五)积极推进易地搬迁,加快改善农户居住条件。坚持政策引导,尊重群众意愿,按照城镇化、产业化、园区化的原则依托城镇和中心村、工业园区、重大工程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引导贫困人口向县城、小城镇、中心村集中。在我镇选择交通便利、环境容量许可、水土资源平衡、符合生态和避险要求、有产业基础的区域统一规划、统一建安置区。在城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示范区,对有一技之长、已在城镇经商务工居住的贫困户统一安置。统筹推进安置区基础设施、产业开发和基本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实现年搬迁600人以上。到年,对有搬迁条件和意愿的500户、2400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

调发展的新型城镇体系。力争到2020年城镇化率提高到45%以上。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深化城镇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城镇配套改革,有序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减少农民、富裕农民。

(七)完善城乡市场体系,搞活商贸流通。加快农产品市场建设步伐,优化流通服务环境,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促进贫困群众实现增收。到2020年,改造提升我镇农村集贸市场,努力实现商品交易市场覆盖到重点村社。大力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到2020年,改造和建设标准化村级综合服务社150个,力争覆盖全镇100%的行政村,农村消费环境和便利化程度得到明显改善。

(八)推进人力资源开发,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力度,促进技能培训、就业中介、技能鉴定、就业服务“四位一体化”,到2020年,培训农村劳动力1900人(次)。突出抓好“两后生”、“雨露计划”等培训项目的争取和实施,每年完成培训140人以上,完成劳动力技能鉴定190人,贫困群众年均劳务收入增长15%以上。采取政策支持、创业扶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措施,使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

(九)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加大金融扶贫力度。支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延伸服务网点、加大信贷投放、强化金融服务。

支持农村信用社增设村级金融便民服务站15家,确保农民在5公里半径之内享受到金融服务。引进域内外各银行机构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扶贫资金互助社,到2020年,贫困村互助资金全覆盖。加快推进牛羊双联惠农贷款、蔬菜产业贷款、妇女小额信贷、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建房贷款等工作,并根据农户需求,延长贷款期限。

(十)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健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着力发展教育事业。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薄弱学校、特殊群体倾斜,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重视支持特殊教育,做大做强职业教育,实现城乡教育布局结构、资源配置、政策措施和水平提升一体化。力争到2020年,全面消除中小学d级危房,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达到91%以上,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6%以上。积极争取国家助学资金和社会各界捐助,到2020年,将普通高中学生资助面扩大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80%以上。

医疗机构进行为期3个月的进修学习,每年对全镇乡村医生进行一次短期培训。加强“两后生”中医推拿按摩技能培训,配合做好医学类大学毕业生、执业医师到我镇卫生院工作,力争到2020年实现镇卫生院有全科医生。整合各类资源,完善农村贫困家庭医疗优惠政策,逐年提高新农合报销范围、比例和补助水平,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7%以上。镇设立卫生专干,实行团队医生组团签约服务,全面实施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少生快富工程,加快对计划生育贫困户的政策资金扶持,全面落实各类奖励和优惠政策。

——着力推动公共文化工程。坚持公共文化资源向贫困村倾斜,把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扩大公共文化覆盖面。加强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使镇综合文化站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加大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到2020年,实现建制村文化室全覆盖。实施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工程,全区有线电视未通达地区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和“户户通”工程全覆盖。加快农村固定放映点、“乡村舞台”和“百姓舞台”工程建设步伐,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送文化下乡、文化志愿服务、文化对口帮扶等活动。

——着力加强科技扶贫。强化科技支撑,围绕畜草、马铃薯、旱作农业和蔬菜等特色优势产业,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推动科技资源与扶贫项目直接挂钩。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100%,农业实用技术普及率达到95%以上。

水利扶贫攻坚实施方案大全(12篇)篇十二

扶贫攻坚战实施方案,2会仍然提起扶贫攻坚,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扶贫攻坚战实施方案,欢迎阅读!

为确保到2018年全市整体脱贫,按照中省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部署要求,结合汉中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全省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并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11个县区为主战场,以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为主攻对象,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举全市之力,强力推进“五大脱贫攻坚行动”、“1+19配套支持计划”,打赢脱贫攻坚“三大战役”,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确保到2020年实现同步小康目标。

(二)主攻目标。

2016年至2018年,重点打好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决胜战和贫困县脱贫摘帽总体战,通过扶持产业就业及生态补偿30.8万人、易地搬迁17.5万人、教育支持8万人、医疗救助5万人、兜底保障15.1万人(各类贫困人口有交叉),实现1188个贫困村、53.8万贫困人口的脱贫目标。

其中:2016年,佛坪县率先实现整体脱贫摘帽;2017年,汉台区实现整体脱贫、留坝县实现整体脱贫摘帽;2018年,其余8个县全部脱贫摘帽。

2019年至2020年,重点打好脱贫成果保卫战,脱贫摘帽后的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户,继续享受扶持政策,巩固提高脱贫成果。

二、筑牢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基础

(三)扎实做好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

由扶贫、民政、移民、残联等部门联合行动,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低保户进行一次拉网式摸底识别和核查,核查结果由镇和县区党政一把手签字确认后逐级上报,对差错率高的县、镇进行问责。

建立健全市、县、镇、村四级精准扶贫数据库和信息服务平台,规范贫困人口信息采集、整理、反馈工作,通过网络监管系统对贫困户和扶贫项目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实现基础数据和需求信息互联互通。

在全市1188个贫困村统一建立“五牌六档一簿一手册”基础资料,对外公示公开,实行动态化管理、挂图式作战。

加强扶贫绩效社会评价监督,开展扶贫满意度调查,建立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和扶贫成效第三方评估机制。

制定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认定标准和退出办法,对照时间表实行脱贫对象目标化管理。

三、强力推进五大脱贫攻坚行动

(四)产业就业脱贫行动

1.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认真实施《秦巴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汉中市产业扶贫规划(2011-2020年)》,加快发展猪、茶、药、乡村旅游等扶贫支柱产业和优质粮油、蔬菜魔芋、干鲜果、食用菌等主导和特色产业,不断培育壮大特色经济林、特色养殖、苗木花卉、蚕桑等贫困户增收项目。

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加强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广泛吸纳贫困户土地经营权入股,强化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

加大农产品品牌推介营销支持力度,大力培训职业经理人,积极推进旅游扶贫、观光农业、光伏扶贫、电商扶贫等项目。

利用水电利益共享机制,将国家用于水电发展的补助资金和部分发电收益用于扶贫。

制定汉中市国有、民营企业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和到贫困地区投资办厂的鼓励政策。

2.打造劳务输出和就业平台。

加大劳务输出培训力度,支持建立就业和社保服务平台,引导企业建立劳务培训基地,开展订单定向培训。

建立和完善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

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实施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工程。

对在城镇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贫困人口,输入地政府要承担相应的帮扶责任。

对贫困家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加强就业援助,落实就业见习和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政策。

3.探索资产收益脱贫。

抓好西乡、洋县现代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试点及推广工作。

探索将财政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资产可由村集体、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统一经营,贫困户享受收益。

明确资产运营方对财政扶贫资金的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确保资产收益及时回馈持股贫困户。

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

科学合理有序开发水电、煤炭、油气等资源,赋予土地被占用的村集体股权,让贫困人口分享收益。

(五)易地搬迁脱贫行动。

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积极稳妥、保障基本的原则,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脱贫为重点,结合陕南移民搬迁、土坯房及危旧房改造,以改善群众生活条件为突破口,遵循靠城镇、靠园区、靠中心村安置原则,紧密结合城镇建设、美丽乡村、全域旅游和农业产业化等工作,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加大投入,分步实施,整体推进。

抓好安置点公共配套、产业发展和后续管理,严格执行易地搬迁的各项政策规定,继续落实特困户、危困户搬迁“交钥匙工程”,确保2018年前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任务。

(六)教育脱贫行动。

从2016年起,全面落实对免费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前一年在园幼儿每年给予750元生活补贴,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按照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等政策;对贫困家庭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免除学杂费,每生每年发放2000元补助;对贫困家庭的中高职在校生,除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外,每人一次性再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对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实行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全覆盖,仍有困难的,再由高校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建立资助专项基金给予补助。

积极争取中省增加我市“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教育经费继续向贫困地区倾斜,“三支一扶(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从教计划、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向贫困地区倾斜。

制定符合基层实际的教师招聘引进办法,建立统筹乡村教师补充机制,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援,全面落实贫困地区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实行优质学校同贫困地区学校结对等帮扶措施。

(七)社会保障兜底脱贫行动

1.分类落实社会保障政策。

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引导农村贫困人口积极参保续保。

从2016年开始实行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的“两线合一”,对确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差额按照脱贫标准补齐。

实行渐退低保帮扶,对当年超过低保标准但收入尚不稳定的农村家庭,延续12个月低保政策,其中残疾人家庭可再适度延长救助时限。

加大临时救助制度的落实力度,帮助农村贫困群众应对突发性、紧迫性和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加快敬老院、幸福院、光荣院等养老设施建设力度,最大限度实现对孤、残等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

2.开展医疗救助脱贫。

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由政府全额出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

门诊统筹率要先覆盖所有贫困县,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对贫困人口大病实行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制度。

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重特大疾病救助等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贫困户,再进行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

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扩大纳入基本医疗范围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

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建立三级医院(含部队二级医院)与贫困县县级医院稳定持续的一对一对口帮扶关系,实行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镇卫生院全覆盖,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

为县镇医疗卫生机构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类本专科生,支持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

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建立健全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对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信息管理系统。

加强儿童福利院、救助保护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社区儿童之家等服务设施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建立家庭、学校、基层组织、政府和社会力量相衔接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网络,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残等困境儿童的福利保障体系。

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按照低保标准的比例增发补助金。

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工作。

(八)生态保护脱贫行动。

生态扶贫要与汉江水质保护和秦岭、巴山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用好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并列出一定比例用于脱贫攻坚。

创新生态资金使用方式,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生态保护人员。

对贫困县25°以上坡耕地全部纳入退耕还林范围,积极申报调整贫困县基本农田保有指标。

积极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制定公益林补偿办法。

充分利用当地生态资源,大力发展生态旅游。

实行生态环境审计。

四、加快破除发展瓶颈制约

(九)加大镇村道路建设力度。

积极承接车购税对农村公路建设的专项转移政策,多方争取农村公路建设补助项目资金。

集中各类涉及农村道路建设的项目补助资金,重点投向贫困村桥梁道路建设,有计划有目标地解决贫困村 “行路难”问题,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危桥改造等完善提高工程建设,加快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村通硬化路的建设任务,大幅提升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行能力。

(十)加大水利建设力度。

向贫困县、贫困村优先安排重大水利工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水利项目建设,小型农田水利、“五小水利”、抗旱水源建设、中小河流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工程建设要向贫困村倾斜,加强农村气象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到2018年自来水普及率超过90%,供水保证率超过95%。

(十一)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力度。

支持发展水电和利用太阳能、风能、地热、生物质能发电,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积极争取增加我市年度发电指标,提高水电工程留存电量比例。

(十二)加大文化体育事业建设力度。

增加文化投入,普遍建立村级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对贫困户有线电视进行财政补贴。

加快县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使其达到国家标准。

支持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红色、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发展文化产业。

(十三)加大“互联网+”扶贫推进力度。

加大贫困镇村网络与通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实现贫困村宽带网络全覆盖。

支持电商企业拓展农村业务,对贫困家庭开设网店给予资费补助、小额信贷支持。

开展互联网为农便民服务,提升农村互联网金融服务水平,扩大信息进村入户覆盖面。

支持邮政、供销等系统在贫困镇村建立服务网点,加快实现建制镇超市全覆盖。

到2017年,建设1000个电商乡村服务点,基本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

(十四)加大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力度。

加快实施《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积极争取中省加大对革命老区财政转移支付规模和项目支持力度,促进革命老区县加快发展。

五、完善政策保障体系

(十五)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

对照脱贫任务列出脱贫预算,以脱贫任务倒逼各类资金投入到位,促进形成扶贫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积极争取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和彩票公益金扶贫项目;市、县区每年按照不低于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的比例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并确保每年增长不低于20%,压缩的“三公”经费主要用于脱贫攻坚上;从2016年起通过扩大地方支出规模,增加对贫困村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投入;中省在贫困县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配套;对中省市下达的各项专款,县区可以整合用于脱贫攻坚项目;财政支持的微小型建设项目,涉及贫困村的,允许按“一事一议”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管。

加强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和审计、稽查工作,规范使用流程,完善监管制度,保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十六)加大金融扶贫力度。

发挥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作用,建立贫困县区发展基金和农产品信用担保公司,搭建融资平台。

逐年增加县区精准扶贫财政担保基金和风险补偿基金,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向有产业发展意愿和条件的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和免抵押、财政资金全额贴息的小额贷款。

同时,支持向承担扶贫任务的小微企业提供产业发展贷款,由财政资金按规定给予贴息,促进小微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用足扶贫再贷款规模和利率优惠政策,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发展;支持国开行、农发行在我市设立“扶贫金融事业部”,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支持涉农金融机构延伸服务网络,到2018年实现金融机构镇全覆盖和金融业务行政村全覆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妇女小额贷款、康复扶贫贷款实施力度,贫困镇村优先设立村镇银行等机构;支持培育发展互助资金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增加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发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增加特色农产品保险险种和价格保险,将其纳入保费补贴;规范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探索开展农产品存货质押、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试点,推广以设施大棚所有权、大中型农机具、农产品订单以及农业知识产权等为标的'新型抵押担保方式。

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信贷投放,确保每年涉农和扶贫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全市金融机构贷款增速平均水平。

(十七)完善脱贫开发用地政策。

实施“双退”方案,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最新年度变更调查成果,调整完善土地利用和林业规划,将宜林地中的宜耕地从林业规划中退出。

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贫困县,并专项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在安排土地整治工程和项目、分配下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和补助资金时,向最贫困地区倾斜。

对贫困县实行节约用地指标市域范围内挂钩流转,增加挂钩收益用于易地移民搬迁;在贫困县优先建立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十八)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持。

加大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市级产业资金对科技扶贫的支持,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建设一批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园区。

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创业式扶贫服务,依托大学、院所、企业建设青年农民创新创业的“星创天地”;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鼓励各类人才扎根贫困地区建功立业,在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倾斜;鼓励普通高校设立扶贫特色产业班、党校和行政学院开设脱贫攻坚班;大力实施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和本土人才定向培养计划;加大对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合作组织经营管理人员等致富带头人培训。

六、做实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

(十九)完善“1+19”配套计划。

由19个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在2016年3月底前,制定出台全市脱贫攻坚行业部门配套支持计划实施方案(见附件),作为对行业部门扶贫目标责任考核的主要依据。

各配套方案要重点从目标任务、主要措施、责任分工、完成时限、检查验收等方面逐一进行量化、细化,运用部门职能和行业资源做好项目安排、资金保障,聚合行业部门力量,着力破解贫困村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教育培训、小额信贷、易地搬迁、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瓶颈制约。

(二十)夯实驻村帮扶措施。

实行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全覆盖,将各级农技人员纳入驻村扶贫工作队,今后招聘的大学生村官有计划地向贫困村安排,确保每个贫困村驻村工作队有一名农技人员或大学生村官;制定《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管理办法》,确保工作队驻村时间全年不少于220天;市、县区财政每年从预算中分别给同级每个驻村工作队安排7000元工作经费,并在三年帮扶期间给予包扶村8万元产业发展资金支持;积极配合中省单位赴汉开展定点扶贫和“两联一包”扶贫工作,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双联双包”、“531干部连心连亲结对帮扶”活动,优先帮扶有劳动能力和有脱贫意愿的贫困户,确保使每一个贫困村都有一个帮扶单位,每一个贫困户都有一个帮扶责任人。

强化驻村联户扶贫跟踪管理,做到不稳定脱贫不撤队伍。

(二十一)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

持续推进“千企千村扶助行动”,强化苏陕对口协作交流,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脱贫攻坚,搭建爱心平台,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精准脱贫有效对接。

发挥好“10.17”扶贫日社会动员作用,实施扶贫志愿者行动,组织社会捐赠活动,构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网络,探索发展公益众筹扶贫。

积极争取外资扶贫项目,加强扶贫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七、营造脱贫攻坚氛围

(二十二)做好脱贫攻坚政策宣传。

积极开展“千村万户”精准脱贫示范带动活动,以“双联双包”联系点为依托,市、县区领导带头包抓,通过人、财、物、技综合投入,带动面上脱贫攻坚。

加大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力度,各县区要在国省道路、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置精准脱贫政策宣传标牌;市、县区各主流媒体要开辟专栏,广泛宣传、系列报道精准脱贫先进事迹,营造加快推进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

(二十三)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为载体,倡导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坚持扶贫先扶志,引导贫困户转变等、靠、要观念,树立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正确导向,坚定贫困群众依靠自身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

着力发挥贫困群众主体作用,坚持参与式扶贫, 抓好“一事一议”、村民自建、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政策落实,不断增强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发挥乡规民约、村监委会作用,强化群众监督和群众评价,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四)实行脱贫攻坚领导责任制。

市、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改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第一组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

成立汉中市脱贫攻坚指挥部,由xx、市长任总指挥,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总指挥,其他市委常委和副市长任副总指挥,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书记、副市长分别兼任办公室主任、常务副主任,内设综合协调组、扶贫指导组、搬迁指导组、督查组、宣传组和考核组等6个工作组,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专人,集中办公,主要承担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导落实、检查考核、宣传引导等工作任务。

同时,将全市11个县区划分为11个独立攻坚作战区,由各副总指挥任扶贫包联县区(战区)总督导,并对所分管的行业部门扶贫任务落实情况实行责任督导。

脱贫攻坚工作,县级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和县长是第一责任人,主要做好精准识别、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脱贫攻坚期内各县区领导班子要保持稳定。

市、县区要有计划地选派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后备干部到基层挂职任职,选好配强贫困村领导班子和“第一书记”,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

稳定和加强扶贫机构,成立市、县区脱贫统计监测中心,专门负责建档立卡系统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脱贫动态监测、行业社会扶贫信息反馈等工作,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精准依据。

脱贫任务重的镇要成立脱贫攻坚工作站,镇党委书记任站长,重点抓好脱贫政策任务落实。

创新干部用人导向,使用和提拔干部向扶贫一线倾斜,制定“逢提必下”或“先下后提”的用人制度。

(二十五)严格考核问责。

加大扶贫绩效考核,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落实贫困县约束机制。

将脱贫攻坚年度工作任务纳入县区和部门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提高减贫指标权重,实行脱贫攻坚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制”。

制定《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和《脱贫攻坚工作督查问责办法》,建立扶贫工作责任清单、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制和考核督查制度,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落实不力的县区和部门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向同级党委、政府报告并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对未完成年度脱贫任务的要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按照省委、x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赣发〔2015〕10号)的部署安排,进一步落实就业扶贫工作目标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xx总书记关于加强扶贫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提升扶贫对象就业创业能力、实现稳定就业为首要工作任务,按照“摸清底数、区分类型、找准问题、分类施策”的思路,以建立扶贫对象台帐为基础,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工作平台,以就业援助、就业培训、产业促进、创业带动为手段,努力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二、实施范围

凡本省行政区域内,符合农村贫困人口条件、有就业能力且有就业或创业愿望的适龄劳动者,均属本方案的扶贫对象。

三、工作目标

到2018年,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全部建档,实行实名登记并录入就业扶贫信息系统;每个扶贫对象每年至少获得一次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等“一对一”免费就业服务,就业创业能力得到普遍提升;扶贫对象中有求学愿望的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均可免费就读技工院校;贫困家庭劳动力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新生代劳动力具备转移就业基本职业素质,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四、政策措施

(一)建立动态台账,实现就业精准扶贫

1.建立扶贫对象就业、培训、创业普查台帐。

以扶贫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对本地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为基础,按照“准确、清楚、动态”的要求,依托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对登记建档的贫困户逐一进行普查,进一步了解贫困群体的人员结构和就业创业需求,掌握本地贫困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学历、技能、就业创业状况等)、就业愿望(包括就业地点、就业岗位、薪酬福利等)、培训愿望等,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在江西省就业信息管理系统中增加“就业扶贫”模块,录入就业扶贫对象实名信息,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措施,实现就业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

2.建立扶贫对象就读技工院校台账。

充分利用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建技工院校招生毕业信息员队伍,向扶贫对象宣传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本省本地区各类技工院校专业特色、优秀技工院校毕业生等,让每一位贫困生可以结合自己爱好免费学习一技之长。

各类技工院校要对扶贫对象单独建立学生名册,给予更多的人文关怀和帮助,切实解决求学过程中的困难,在教学安排、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中给予更多的理论和实践指导,学生毕业时优先推荐就业。

(二)实施就业援助,引导就地就近就业

3.加强就业信息的宣传对接。

各地要结合每年开展的“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扶贫对象搭建用工对接平台。

加强岗位信息收集整理,对本地企业缺工岗位进行统计分类,筛选出适合扶贫对象就业的工作岗位,通过村组宣传栏、新媒体、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将岗位信息送至贫困户家中,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扶贫对象与企业取得联系,促进其上岗就业,实现就业援助的常态化。

4.鼓励创建乡镇(村)就业扶贫车间。

鼓励外出人员回乡在人口聚集度高的乡镇建设农民创业园和创业一条街,吸纳周边扶贫对象在园内就业创业,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实现就业。

引导本地服装纺织、电子、农产品加工等企业,在有条件的乡镇(村)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加工点),为扶贫对象在家门口就业创造条件。

对入驻就业扶贫车间企业、个人三年内所涉及的场地租金、水电费,给予60%的补助。

5.促进扶贫对象在家里就业。

结合本地产业特色,鼓励和支持适合分散式、家庭作坊式生产的产业发展。

对分散式生产和家庭作坊式生产的企业,可以进行再就业基地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认定,享受税费减免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广泛搭建分散式就业和家庭作坊式就业供求信息对接平台,将扶贫对象纳入供求信息监测平台,实现“点对点”对接。

6.鼓励中介机构介绍扶贫对象就业。

对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成功介绍扶贫对象与当地企业或其他实体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职业中介机构,每介绍1人给予150-200元补贴,每名扶贫对象每年可享受1次职业介绍补贴。

(三)开展就业培训,提升扶贫对象就业能力

7.统筹开展扶贫对象各类培训工作。

各地要根据扶贫对象意愿和当地企业用工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含工业园区定向培训)和岗前技能提升培训,提升贫困家庭成员就业能力。

加强劳动预备制培训,对未继续升学的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并按培训时间,给予每人每天不超过15元的生活费补贴。

对于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具体标准按国家和省规定的鉴定收费标准的70%给予补助,但最低不少于300元/人。

争取到2018年,有技能的扶贫对象占贫困人口的比例,由2015年的0.54%提高到30%。

8.鼓励院校和企业开展扶贫性就业培训。

引导职业(技工)院校采取顶岗实习或校企合作等方式,对扶贫对象开展培训并介绍到当地企业上岗就业,根据培训专业、培训成本和培训期限等情况,按规定给予院校300-1000元/人的培训补贴。

鼓励园区企业优先招用扶贫对象,对园区企业与新招聘的扶贫对象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在6个月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300元/人的培训补贴。

(四)依托产业发展,扩大扶贫对象就业

9.大力推进贫困村“一村一品”特色扶贫产业体系建设。

引进新品种新技术,以发展“一村一品”特色产业为平台,通过建立“一村一品”产业带头人培训基地,举办分类、分专题培训班,为贫困农村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经营、能带领农户脱贫致富的带头人。

聘请国内外专家到贫困地区,对“一村一品”产业发展进行现场指导,传授先进实用的农业技术,帮助解决遇到的技术问题,提高致富能力。

同时,向贫困地区大力推广国内外新品种、新技术。

10.引导扶贫对象转向家庭服务业就业。

组织引导扶贫对象就近参加家庭服务业培训,掌握家庭服务业上岗基本技能。

加大对家庭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发展和培育一批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对吸纳扶贫对象就业的家庭服务业企业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

11.鼓励企业吸纳扶贫对象就业。

对于吸纳安置了贫困人员的园区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

(五)鼓励创业带动扶贫对象就业

12.鼓励扶贫对象自主创业。

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扶贫对象,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等政策扶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个人创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 万元,合伙和组织起来创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 万元。

上述贷款期限两年,并予全额贴息。

13.加强对扶贫对象的创业服务。

对有创业能力且有创业愿望的,组织开展电子商务、syb等创业培训(实训),创业培训补贴1000元-1600元/人。

为创业培训合格的贫困人员,提供开业指导、项目推介、政策咨询等免费服务。

对工商新注册登记的贫困人员,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认真研究分析就业扶贫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量化、细化指标,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就业扶贫工作有效开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

就业扶贫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人员多,持续时间长,各地、各部门要统筹安排,保障就业扶贫工作所需资金筹措到位,用实、用足、用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落实部门责任。

要抓好就业扶贫重点工作任务的责任落实,人社部门牵头负责就业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政策落实;扶贫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雨露计划”,指导各县(市、区)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账;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措和监督。

(四)加强政策宣传。

就业扶贫工作涉及的政策范围广,新政策较多,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运用多种渠道进行宣传,确保就业扶贫政策及时、有效、准确的落实。

遵义市关于打好扶贫攻坚战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自“八七”扶贫攻坚以来,通过历届市委、市政府的不懈努力,扶贫开发取得了明显成效,到2014年底,实现习水、正安、务川3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85个贫困乡镇“减贫摘帽”,减少农村贫困人口89.5万人。

但扶贫攻坚任务依然十分繁重,目前还有道真县和31个贫困乡镇未摘帽,仍有贫困村871个、贫困户19.44万户、贫困人口54.57万人(不含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两无”人员10.13万户18.41万人)。

为进一步加快贫困地区发展、集中力量决战决胜扶贫攻坚,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5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m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4〕23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m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3366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黔党办发〔2015〕13号)精神,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见实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进精准扶贫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xx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扶贫开发的系列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贵州省“3366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坚持扶贫攻坚与全面小康创建统筹推进,以“三业”(产业、就业、创业)为重点,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以创新扶贫开发机制为动力,以开放促开发,以“三化”兴“三农”,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扶贫开发的生命线,持续巩固“减贫摘帽”成果,大力实施扶贫攻坚“三步走”发展战略和“35669”行动计划,抓好产业发展主线、基础设施关键、素质提升根本,全面落实扶贫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四到县”和“六个到村到户”工作机制,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1. 精准识别。

对全市31个未摘帽贫困乡镇、871个贫困村、19.44万贫困户、54.57万贫困人口进行再调查、再摸底、再精准,逐乡逐村逐户深入分析贫困原因,建成精准扶贫分类建档立卡信息库。

2. 精准帮扶。

用好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成果,分类制定帮扶计划,采取结对帮扶、产业扶持、教育培训、农村危房改造、扶贫生态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六个到村到户”措施,实现精准扶持扶贫对象。

3. 精准管理。

对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资源进行精准配置,对社会扶贫和市场资源进行有效引导,对扶贫对象进行全过程监测,实现建档立卡对象动态管理,形成“市级统筹、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持到户”的工作机制。

4. 精准考核。

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进行量化考核,保证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重点考核精准扶贫工作成效,把精准扶贫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确保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点放在精准扶贫上。

(三)总体目标

围绕扶贫攻坚“三步走”发展战略和“35669”行动计划,用三年时间减少50万以上贫困人口,实施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完成基础设施“六个小康建设”任务,到2017年贫困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000元以上。

第一步,到2016年,全面实现习水、正安、务川、道真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116个贫困乡镇“减贫摘帽”,全市减少贫困人口40万人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控制在10万人左右。

第二步,到2017年,全市减少贫困人口54.57万人,基本消除建档立卡绝对贫困人口,贫困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000元以上,实现871个贫困村全部出列。

第三步,到2020年,补齐脱贫指标和小康指标的差距,全市建档立卡脱贫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超过西部平均水平,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二、精准目标,精准帮扶,加快实施精准扶贫工程

(一)精准实施“六个到村到户”工程

1. 结对帮扶到村到户。

健全完善精准扶贫结对帮扶与同步小康驻村帮扶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市四家班子分别挂点联系4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市领导挂帮31个未摘帽乡镇,县领导联系乡镇挂帮1个贫困村,省市干部驻村、县级部门帮村、县乡干部联户,每年选派驻村人员5000名以上,组建小康驻村工作队,开展同步小康驻村帮扶,保证871个贫困村、19.44万户贫困户结对帮扶全覆盖,充分发挥驻村干部帮扶作用,因地制宜发展贫困地区特色经济,确保挂帮重点县和贫困乡镇不摘帽不脱钩、贫困村和贫困户不脱贫不脱钩。

持续开展市直部门“集团帮扶”,广泛开展“干群结亲”活动、“党群直通车”服务行动,持续抓好“千个支部结对”、“万名干群结亲”及“帮一带一”工程,认真组织开展“10.17”扶贫日系列活动。

全面落实上海市对口帮扶遵义市工作规划,加强对口帮扶项目建设、产业园区共建、引企入遵、职业教育、人才交流、文化旅游等重点工作,不断提升对口帮扶成效。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2. 产业扶持到村到户。

坚持现代山地高效农业发展道路,坚定不移实施“1234”战略和“8531”工程,加快推进45个省级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

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休闲农庄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

加大新型农民培育力度,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水平,加快培育一批集体经济收入达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以上的示范村。

通过增加投入、调整结构、设施配套和科技应用,将土地亩产值和户均畜牧渔业效益梯次分别提高到3万元、2万元、1万元,不断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大幅提高经营性和转移性收入比例。

根据精准扶贫建档立卡19.44万户贫困户的主观意愿和客观实际,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因户择业,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类施策,实行产业扶贫规划到村、项目到户、增收到人。

重点针对缺资金致贫的6.78万户贫困户,把扶持资金落实到每村每户经论证可行的产业项目,大力发展中药材、干鲜果、草地畜牧业、茶叶、商品蔬菜等优势扶贫产业,努力形成一批特色优势产业村、种养殖大户。

加大扶贫专项、以工代赈、民族发展等项目投入,重点扶持每个县发展2—3个扶贫主导产业,确保支柱产业覆盖50%的贫困乡镇、70%的贫困村和80%的贫困人口。

到2017年,全市农业龙头企业达600家,扶贫龙头企业达400家,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000元以上、贫困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000元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当年脱贫标准线。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改委、市民宗委,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3. 教育培训到村到户。

把发展教育作为摆脱贫困的治本之策,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让贫困地区每一个孩子享受公平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大力实施“扶穷志·农民夜校”工程,对全市贫困对象进行普及性教育培训,提升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脱贫意识和综合素质,增强决战决胜贫困的信心和勇气。

在全市871个贫困村开办新型农民夜校,2015年完成缺技术致贫的6.3万贫困户的集中轮训,三年内完成19.44万贫困户、54.57万贫困人口中的劳动力人口集中轮训,从政策法规、农业技术、文化体育、卫生健康、公民道德等方面,培育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每年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0万人以上。

深入实施“雨露计划·1户1人1技能”工程,在三年内实现建档立卡19.44万贫困户培训全覆盖,确保每户至少有1人接受中职及以上学历教育、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后转移就业、接受农业产业化技能培训挂靠1个龙头企业(合作社),到2017年基本消除全市农村贫困家庭,实现“职教培训1人、就业1人、脱贫1户”。

针对自身发展力不足、因病因残、因灾因学等贫困户,组织开展贫困地区科技二传手、青年致富带头人、妇女创业能手、残疾人就业扶助等专项培训,实现转移就业。

全面推进学前三年到高中阶段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深入实施教育“9+3”计划,在三年内新建和改扩建农村公办幼儿园590所以上,新建和改扩建农村中小学450所以上,建成“千校达标”工程标准化小学750所以上、标准化初中250所以上,建立健全以“产业园区+标准厂房+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模式为重点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到2017年,实现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和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贫困地区教育发展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片区县学前三年入园率、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均达到85%以上,中职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

到2020年,贫困地区办学质量有较大提升,乡村教师队伍更加稳定,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教育培训就业衔接更加紧密,教育质量和水平持续提高。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4. 危房改造到村到户。

加快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优先解决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农户的基本安全住房问题,确保改造任务落实到户、施工技术指导到户、补助资金拨付到户、竣工验收具体到户,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居住环境。

积极向省农危改办争取农村危房改造指标计划,力争到2017年,完成18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到2020年,完成27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基本消除农村危房。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5. 生态移民到村到户。

坚持尊重群众意愿、科学规划选点,集中安置生态环境脆弱、生产生活条件恶劣、石漠化严重、交通不便深山区、石山区的贫困农户。

精准确定移民搬迁对象,把移民安置与园区建设、集镇商贸、旅游发展、特色产业培育统筹起来,积极落实移民土地、产业、就业、户籍和社会保障政策,加强移民创业培训,引导转移安置就业,确保贫困群众“搬得出、留得住、能就业、有保障”。

对条件恶劣地区实行整组、整村搬迁,修复生态环境。

加大就业安置力度,确保移民稳得住、能致富。

到2017年,完成扶贫生态移民搬迁3.01万户13.33万人。

到2020年,完成扶贫生态移民搬迁6.35万户26.65万人,全面完成移民新村水、电、路、讯、绿化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市移民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6. 社会保障到村到户。

把保障改善民生与推动经济发展统筹起来,突出资源整合和共建共享,重点解决贫困地区服务群众和扶贫攻坚“最后一公里”问题,优化民生社会领域发展环境,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1)卫生计生建设。

加快贫困地区乡镇中心卫生院建设,健全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卫生计生服务网络。

稳定计划生育政策,加大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力度,积极实施“少生快富”扶贫工程。

到2017年,实现200所乡镇卫生院和3000个村级卫生计生服务室标准化建设,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3‰以内。

到2020年,贫困地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建设达到全面小康标准,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逐步实现人口均衡发展。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2)文化体育建设。

加强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每县完成1个标准体育运动场和室内体育运动馆、游泳馆、图书馆、文化馆等4个馆建设,实现“一场四馆”建设工程全覆盖,全面提高农村文化体育服务整体水平。

加快实施行政村数字广播电视延伸覆盖工程,每年新增发展农村数字电视用户8.64万户。

到2017年,实现“一场四馆”建设向乡镇延伸,贫困乡镇综合文化站和贫困村文体广场实现全覆盖并免费开放,农村数字广播电视用户达18.1万户。

到2020年,贫困地区公共文体设施设备标准化和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建设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和“农家书屋”覆盖所有贫困村,基本实现农村数字广播电视实现“户户通”。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3)救助体系建设。

加快贫困地区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等设施建设,推进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农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提升社会保障服务能力。

到2017年,实现城镇医保参保率90%、新农合参保率9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96%,使城乡低保每年提标增幅10%以上。

到2020年,构建形成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实现社保对象动态精确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最大限度减少因病致贫和返贫问题。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二)精准实施“六个小康建设”工程

全面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6+1”行动计划,加快小康路、小康水、小康房、小康电、小康讯、小康寨建设步伐,把资金和项目优先安排到贫困县、贫困乡镇和贫困村,加快改善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环境。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1. 小康路。

围绕建成功能完善、安全便捷的“小康路”,加快推进交通建设三年会战,加大对贫困乡镇、贫困村公路建设的支持力度,实施县乡道改造700公里、乡道泥路改沥青路(水泥路)300公里,建成通村沥青路(水泥路)5200公里,新建通组(寨)公路11000公里、人行步道9000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1500公里,新建乡镇等级客运站40个、行政村客运招呼站2000个。

到2017年,实现行政村100%通油路(水泥路)、100%通客运。

到2020年,全面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和抗灾能力,全面实现“村村通油路(水泥路)、村村通客运、组组通公路、村寨路面硬化”目标。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2. 小康水。

围绕建设安全有效、保障有力的“小康水”,大力推进水利建设三大会战,优先安排贫困乡镇、贫困村和贫困户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新打机井120眼,新建改建微型水库120口,小水池700口,新增耕地灌溉面积30万亩。

到2017年,全面完成52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任务,基本解决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和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

到2020年,全市新增供水量10.15亿立方米,达到29.75亿立方米。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3. 小康房。

围绕功能完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按《遵义市黔北民居2013版图集》、《遵义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升级工程小康房建设图集》要求,打造符合节地、节水、节材、节能、环保要求和蕴含历史文化传统的农村小康房,其内涵可延伸为房前屋后靓丽整洁、屋内屋外生态环保、楼上楼下安全卫生、设施设备经济实用、生产生活便利舒适,切实改善农村群众居住环境。

加强小康房建设与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结合,引导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危改户按小康房标准建设,在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条件基础上提高农民居住质量。

到2017年,全面完成省住建厅下达的0.5万户小康房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4. 小康电。

围绕建设安全可靠、智能绿色的“小康电”,加快推进贫困乡镇、贫困村电网改造升级,结合遵义市“十三五”配电网规划,2015年—2020年,全市新建扩建110千伏变电站36座、线路629公里,新增变电容量172万千伏安;新建扩建35千伏变电站74座、线路756公里,新增变电容量50万千伏安;新建改造10千伏配变4522台、线路5071公里,新增容量66.71万千伏安。

其中,到2017年,新建改造“一户一表”73.55万户,农村“一户一表”率达99.79 %;到2020年,农村居民电压合格率达98%,城乡居民半小时缴费圈覆盖90%以上。

责任单位:遵义供电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5. 小康讯。

围绕建设宽带融合、普遍服务的“小康讯”,加快推进贫困村接通符合国家标准的互联网,努力消除“数字鸿沟”带来的差距。

完成63个空白乡镇邮政所补建工作,对15处农村危旧邮政网点实施改造和设备更新。

到2017年,全面实现通电自然村“村村通电话”和行政村“村村通宽带”,农村宽带接入能力12m用户覆盖比例达到30%;在50个乡镇开办快递服务网点,在120个行政村设置村级邮件接收场所。

到2020年,基本实现同步小康创建活动“电话户户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邮政业。

6. 小康寨。

围绕建设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小康寨”,坚持人口集中优先的原则,重点向贫困乡镇、贫困村倾斜,打造一批示范村寨,既让贫困地区农民身有所栖,更要留住美丽乡愁。

2015年,加快推进6.56万户“三改三治”及庭院硬化,完善55个乡镇垃圾收集处理、16个行政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812个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86个行政村公共厕所、农家书屋、村务宣传栏等便民设施,安装12888盏太阳能照明设施,建成399个行政村文体活动场所。

到2017年,完成7764个自然寨建设任务,重点打造466个示范村寨。

到2020年,累计完成18625个自然寨建设任务,累计打造793个示范村寨,实现集中居住村寨“小康寨”建设全覆盖。

7. 生态文明建设。

围绕扶贫开发与生态建设,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把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作为基本方针,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作为基本途径,走出一条“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特色发展之路。

认真落实“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月月造林”活动,加快封山育林、退耕还林、植树造林,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到2016年,全面完成“四大区域”及高速公路、旅游通道沿线重点森林景观62个规划景观点(引爆点)的建设,建成景观绿化面积117500亩,完成营造林10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67万公顷。

到2020年,完成石漠化综合治理1.35万公顷,森林面积扩大到1.64万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58%以上。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取得阶段性成果,力争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要求,基本形成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三、精准领导,精准责任,确保精准扶贫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行各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部门主要领导是行业扶贫第一责任人的精准扶贫工作责任制。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扶贫开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发扬“滴水穿石”精神和树立“弱鸟先飞”意识,以“四下基层”、“马上就办”和“钉钉子”作风,科学确定发展规划和项目,一张蓝图干到底。

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帮扶职责,做到敢于担当,强化执行力,把工作重点放在精准扶贫上,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

重点县、贫困乡镇和贫困村领导班子要层层立下军令状,确保限期完成“减贫摘帽”目标任务。

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总牵头、总联系、总协调的职能作用,统筹推进扶贫开发机制创新,加强工作指导和绩效评价。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和精准扶贫到村到户工程的实施要求,围绕扶贫开发“三步走”目标任务,认真编制“三步走”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在2015年6月底前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后实施,确保各项扶贫攻坚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作配合。

坚持“市负总责、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正确处理片区攻坚与精准扶贫的关系,加大政策统筹、资源整合力度。

市直各部门要加强行业统筹、分类指导,以贫困乡镇、贫困村和贫困户为主攻方向,突出强化对片区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力布局、经济协作等事项的督促、衔接和协调,公共投资要向连片特困地区倾斜,并加强协同配合、信息互通、政策对接,共同汇聚扶贫攻坚强大合力,努力形成行业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良好态势。

(三)加强扶贫投入。

市级财政加大非片区县的插花式扶贫投入,从2016年起每年安排一定的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非片区县贫困地区急需的基础设施及产业示范带建设。

各县(市、区)投入扶贫开发的专项资金应不少于地方公共预算收入的2%。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整合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集中解决突出贫困问题,确保提高扶贫的整体效果和精准率。

(四)加强队伍建设。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完成精准扶贫任务的实际需要出发,切实加强扶贫机构和队伍建设,选好配强扶贫部门领导班子,调整充实工作力量,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市委组织部定期对31个未摘帽贫困乡镇、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定期对未摘帽的871个贫困村班子开展运转考察,配齐配强领导班子,调整贫困乡镇领导班子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批,调整贫困村领导班子必须报县级组织部门审批。

建立完善乡镇(村)扶贫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扶贫工作。

各级扶贫部门要定期加强扶贫业务培训,确保适应精准扶贫工作需要。

(五)加强考核奖惩。

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本方案落实情况的精准督导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按时完成精准扶贫各项目标任务。

突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考核导向,把改善贫困地区面貌、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主要考核指标,提高考核指标分值权重。

把市直各部门落实减贫目标责任情况纳入市直机关目标考核。

将各县(市、区)和新蒲新区精准扶贫工作绩效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把精准扶贫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考核等次确定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各县(市、区)和新蒲新区要把扶贫开发工作成效纳入各部门、各乡镇年度综合考核目标,对在扶贫开发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优先提拔重用,对未按期完成减贫脱贫目标任务的实行问责。

(六)加强宣传引导。

大力加强精准扶贫效果的总结宣传,重点宣传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自强不息、战胜贫困的典型经验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广泛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精准扶贫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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