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污水的方案(专业16篇)

时间:2023-12-11 作者:琉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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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污水的方案(专业16篇)篇一

工作目标: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整改、重实效”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全力保障xx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全力保障设施设备运行安全。

工作重点:重点围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特点对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开展检查和整治,特别是要全力确保重点设备和关键设备运行、有限空间作业和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

成立xx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如下: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运营部。办公室负责与相关部门、污水处理厂(站)联系,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

(一)检查范围。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障安全投入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施设备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由公司负责运行管理的xx县污水处理厂,以及微型污水处理站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厂(站)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组织落实,层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并深入操作一线逐点排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收到实效,不流于形式。

(二)做好查出问题的整改。

各厂(站)要根据主要内容认真对照检查。坚持“查出即改”的工作原则,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分析产生原因并及时消除,对查出的问题要尽快整改。对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缺陷或隐患,要立即解决。对暂时不能消除的要制定控制措施,落实责任人并制定整改计划,确保可控在控。不能确保生产安全的,按要求及时上报公司协调解决,坚决杜绝发生季节性事故。

(三)全面做好设施设备异常的应对工作。

各厂(站)要继续做好汛期应对措施的落实工作。要结污水处理行业的实际抓住重点,做好高低压供用电柜、生化处理系统、潜污泵、风机等重点部位出现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置工作,完善应急预案,保证应急物资的完备,保证应急队员的通讯畅通,提高管理人员及运行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

(四)坚持标本兼职,构建长效机制。

对检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要把安全生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工作相结合,标本兼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治理污水的方案(专业16篇)篇二

定西城区河道主要由祖厉河水系关川河及其一级支流西河和东河组成,城区内河道总长17.4公里,其中东河河道长6公里、西河河道长7公里。西河、东河在城区西北气象桥北侧汇入关川河,至王家窝窝河道长4.4公里。

定西城区河道内共有污水排放口130个,其中企业排污口18个、生活排污口112个;垃圾倾倒点23处,其中生活垃圾倾倒点11处、建筑垃圾倾倒点12处。

(一)企业排污口。共18个(东河12个、西河6个),其中接入工业污水管网的10个,分别为薯乡淀粉公司、市政料场、宏煊淀粉公司(南川厂区)、金龙路口、陇海乳品公司、超兴淀粉公司、马家岔沟口、宏煊淀粉公司、陇朊乳品公司、清源污水处理厂各1个;未接入管网的8个,分别为陇海乳品公司3个、超兴淀粉公司1个、张家湾王岗养殖场1个、原锌厂隔壁3家小型塑料编织袋回收加工点3个。已接入工业污水管网,需要整改的是宏煊淀粉公司排污口。

(二)生活排污口。共112个(东河50个、西河62个),其中接入生活污水管网的39个(水冲式公厕2个、其他生活污水排污口37个),未接入管网的73个(旱厕27个、水冲式公厕1个、其他生活污水排污口45个)。

1.旱厕。沿河共有旱厕27处(东河14处、西河13处),分别为南川市政料场后1处,凤翔镇派出所楼西1处,超兴淀粉公司所属院内临河2处,南山新村4处,东中后临河1处,木材市场临河1处,永定桥附近1处,祥龙小区后2处,丁老四洗车行附近1处,友谊村所属清水桥侧和老西河桥侧2处,人行家属楼对面4处,公园桥移动公司附近6处,江夏名城对面1处。

2.水冲式公共厕所。共有3处(其中进入管网的2处、未进入管网的1处)。永定市场公厕为免费公厕,中华桥头西侧公厕为收费公厕,两处公厕均已接入生活污水管网。区园林局所属玉湖公园公厕未接入管网。

3.其他生活排污口。共有82个(其中接入生活污水管网的37个、未接入管网的45个,涉及500多户20xx多人)。未接入管网且河道污染比较严重的有:凤翔镇居民所属10个,主要分布于西川园区机电学校至公园桥沿河居民居住区;永定路街道居民所属29个,主要分布于南山新村至永定桥沿河居民居住区;中华路街道居民所属6个,主要分布于解放桥至中华桥沿河居民居住区。另外气象桥两侧居民及餐饮业随意将污水泼入河道现象比较严重。

(三)垃圾倾倒点。共有23处,其中生活垃圾11处、建筑垃圾12处。

1.生活垃圾倾倒点分布情况。共有11处。东河生活垃圾倾倒点共5处,分别是南山新村塑料厂后面、南山新村旧环卫站后面一直到鬃毛厂、市电信局对面、祥龙小区后面和中华桥头东端各1处,垃圾主要是由附近居民乱倒造成的。西河生活垃圾倾倒点共6处,分别是84514部队附近、西川园区附近、机电学校附近、玉湖公园隔壁、安居工程河道对面和东河水管所右边各1处,垃圾主要是由附近居民乱倒造成的。

2.建筑垃圾倾倒点分布情况。共有12处。东河建筑垃圾倾倒点共4处,分别是马铃薯综合交易中心后面、金龙路口、南山新村附近和飞天路口靠河边一直到驾校考训场各1处,垃圾主要是由威远路业修路、附近居民搞建筑造成的。西河建筑垃圾倾倒点共8处,分别是西川园区对面,西川园区内,西川园区河道,西川园区东端,84514部队对面,西水湾南侧,友谊七队、八队河道附近和气象新村附近河道各1处;垃圾主要是由园区内部、附近住户搞建筑造成的。

定西城区河道污染治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和归口管理相结合以及“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市环保局和安定区政府负责牵头抓总,制定实施方案,搞好宏观监管和协调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市、区住建、工信、水务、发改等职能部门及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各类污染治理措施的落实工作。

由安定区政府牵头,市、区环保、工信、住建等部门配合,相关企业实施。

1.要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管,特别是把马铃薯淀粉生产企业作为监管重点,提前部署,及早安排,加强巡查,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力争做到达标排放。原则上,企业废水必须要做到三级沉淀。对达不到沉淀标准的企业,要督促企业在8月底前建成治污设施;对没有治污设施或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的企业,一律不准开工生产。对偷排工业废水的企业,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关停。

2.对未进入工业污水管网的6户企业,实行责任包干,由市区有关部门督促限期将污水接入工业管网。区工信局负责督促陇海乳品公司在5月底前接入工业污水管网,督促宏煊淀粉公司对自由街南侧入网支管进行改造,确保污水全部进入工业污水管网。区畜牧局、凤翔镇政府负责督促张家湾王岗养殖厂在5月底前接入污水管网。区环保局负责原众星锌业公司隔壁的3家小型塑料袋回收加工点在4月底前完成治理。坚决杜绝工业企业生产污水向河道直排现象。

3.安定区政府要责成有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已接入工业污水管网的管线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对网管接口不符合标准的,要指导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技术改造,防止由于接口管径过小出现跑冒滴漏等问题;疏通管网,确保工业污水管网的畅通。

4.市工信委和安定区政府要严格按照《定西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在“十二五”期间有计划地将原分散于城区各处的污水排放企业逐步迁入工业园区,做到工业废水集中处置和达标排放。

5.安定区政府牵头,尽快启动实施工业污水收集处理二期工程,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管网向北延伸,对定西城区到口沿线的企业污水逐步统一收集到工业管网集中处理排放。

1.由市住建局牵头,在制定生活污水治理方案的基础上,督促责任单位将有条件进入管网而尚未接入管网的生活污水,尽可能在年底前全部接入生活污水管网或工业污水管网集中进行处理,将城区河道内生活污水排放量降到最低程度。

2.由市住建局负责,尽快启动实施清源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结合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进一步扩大污水管网覆盖面,实行雨污分流,解决居民小区生活污水污染河道的问题。特别是对南山新村、气象新村、公园桥沿河等几个平房散住片带,居民生活污水要收集到生活污水管网或工业污水管网进行处理,严禁直排。要配合安定区政府搞好马家岔沟口和自由街南侧两个排污口现有集排洪、排污一体的管道改造,保障污水接纳能力。

3.由安定区政府牵头,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区环卫站配合,制定治理沿街小餐馆向街道乱倒污水的具体管理办法。要求沿街小餐馆、食品摊贩对餐厨废弃物的处理,与环保部门认可的垃圾回收单位签订责任书,由回收单位统一回收处理;对泔水统一进行收集处理,不得随意乱泼乱倒,拒不改正者,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严防小餐馆直接将泔水等废水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造成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口化学需氧量居高不下。

由安定区政府结合城区发展规划,责成相关部门在3月底前提出关于旱厕的治理方案,市、区两级财政筹措经费,适当给予补助,8月底前全面完成沿河旱厕的拆迁和改造。

(四)沿河垃圾整治。

安定区政府负责协调和组织凤翔镇政府、中华路街道办、永定路街道办和区直有关部门,全面落实环境卫生片区承包责任制和各类垃圾处置办法,确保各类垃圾全部运往垃圾处理厂填埋;加强对沿河居民、单位的河道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宣传,依法制止居民向河道内乱倒乱扔垃圾等违法行为。

(五)河道综合管理。

区水务局负责进一步规范河道管理,严厉打击向河道内乱倒垃圾、乱采滥挖、影响行洪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在河道采砂管理中,督促和确保企业在采砂后负责填平遗留的沙坑,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和沿河居民的安全;增加开闸次数,防止污水聚集和污染;积极实施城区河道堤防工程。市水务局负责拟定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的文件,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下发执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环保局、市住建局主要领导和安定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河道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安定区政府和各牵头部门要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3月底前报市政府,并负责抓好落实。

(二)严格执法,强化监管。依法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大现场执法力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于不正常使用水污染处理设施,或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处理设施的,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严惩。同时要杜绝其他乱倒污水、乱扔垃圾和乱采滥挖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区河道污染问题。

(三)齐抓共管,联合作战。切实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各单位、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既各负其责,又互相配合,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体系,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四)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各相关部门必须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河道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及时完成各项整治任务。整治工作小组的督查、验收工作要全面、彻底,不遗漏任何一个对水质产生影响的问题。对限期治理、整改的企业,必须拿出具体时间表,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一律依法严惩。**年城区河道综合整治的各项措施,各实施单位要确保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后,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环保局和安定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参加,组成联合检查验收组,9月初对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结果书面报市政府进行通报。

(五)立足长远,防止反弹。综合治理工作必须深入、细致,坚决防止“反弹”现象的发生。一方面,坚持高标准、快节奏,把每项工作做实做好,确保全方位无缝隙覆盖,不留死角和盲区,确保城区河道污染治理在短期内取得显著成效。另一方面,必须着眼长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一整套城区河道污染整治的长效机制,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和人居环境。

(六)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按照市政府河道污染治理联席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和治理措施,在广播电视或报纸上对城区河道整治方案进行公告。在综合整治阶段,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发放宣传资料,宣传保护河道的重要性。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使群众主动参与到城区河道的治理活动中。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宣传和深入报道,做到家喻户晓,努力形成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定西城区河道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已以文件形式印发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现予公告。

治理污水的方案(专业16篇)篇三

本方案所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xx镇境内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所有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达到设计排放标准。

以“属地为主、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和谁建设、谁运营、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责任体系。由于xx镇辖区的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维护管理没有统一纳入第三方运维,目前维护管理的主体是建设施工方和镇村两级。集镇xx、xx村污水处理厂由拓兴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其他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由相应行政村作为运维管理责任主体。各级主体层层负责,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一)集镇xx村污水处理厂、xx村入河排污口2个,该两村由区住建局拓兴公司运营管理,达标排放,镇级环保部门负责监督。

(二)其他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含xx村、xx两个污水处理厂)由村级维护管理,镇级环保部门负责监督。

1、xx村、xx两个微动力污水处理站,由所在行政村负责运营管理,要保证水泵及配电设施运行良好,无漏电、跳闸、异常等现象发生,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要对池内应做到无板结、无垃圾、无杂草,保持场地的整洁美观,乡镇和环保部门督促落实尾水正常达标排放。

2、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运营管护,管护过程所产生的费用由第三方支付,并确保尾水达标排放,乡镇和环保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三)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由各行政村作为运维责任主体。

1、除xx村、xx村污水处理站采用微动力外的其他村污水设施由各相应村负责运行管理,xx、xx村由各村指定专人定期加强维护管理。

2、各行政村负责把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加强宣传教育,组织村民自觉维护治污设施不受人为破坏。

(一)成立xx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三个环保网格员任副组长,各村主任任成员。每个网格员挂钩一个片区,形成分管领导组织牵头,网格员监督指导,村主任具体负责的日常运维管理的工作格局。

(二)按要求对污水处理站所有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按要求对管网进行巡查,对管网出现的漏、堵、坏、溢等异常现象,尽快处理和修复。

(四)环保部门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定期对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出水水质进行监测,确保设施出水正常达标排放。

治理污水的方案(专业16篇)篇四

为认真落实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20xx年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计划》和抚州市生态环境局《20xx年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计划》部署要求,确保完成20xx年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为“十四五”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至20xx年全县共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56个(含六家桥乡七分村车上村稳定塘1只),涉及32个行政村,日处理规模1980吨,其中:采用无动力厌氧生物处理技术+人工湿地工艺的52个、采用电动装置处理工艺3个、采用稳定塘工艺1个。但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使用效果不佳,主要原因是没有后期管护费用,县财政要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护费用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确保有管护主体和管护资金。至目前为止,我县还有119个行政村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所需资金巨大,治理任务艰巨。

因村制宜,分类梯次推进污水治理工作,选择集中式污水处理系统,利用高低错落的地形特征,污水处理管网及终端设备设计于各村最低处,便于污水自然流动。根据污水量和污水来源,路线规划遵循“能落地、重力流、全收集、全覆盖”的原则,选择合适污水管网,实行雨污分流。创新推广“无动力+人工湿地”法,大力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作,20xx年度计划完成新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3个,分别是郭圩乡程家村、礼陂镇下斜村和河上镇元家村,整治标准为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黑臭水体整治率达到8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完成率达到80%,村庄环境干净整洁。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2%,全县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80%以上。

(一)强化政治站位。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抓好农村环境整治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牢牢把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正确方向和重点工作,做到抓常态、抓细致、抓深入,从解决农民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问题入手,充分发挥各级基层组织的组织动员优势,压实村组责任,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结合爱国卫生月、卫生城镇创建、全民清扫等活动,集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全面洁净美化乡村环境,努力提升农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牢基础。

(二)强化舆论宣传。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发挥群众运动优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各种媒体媒介,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和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农村环境整治的宣传报道,积极引导农民群众树立健康卫生理念,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要总结提炼典型经验,收集图文素材,深入挖掘、宣传和推广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作用,以点带面、以点促面,带领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主动投身到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中来,努力营造全社会“人人讲卫生、人人搞卫生、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统筹开展好本乡(镇)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各部门要加大对乡镇、村级的督促指导。县生态环境局要积极发挥牵头抓总职能作用,不定期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今年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督导和技术帮扶,对工作滞后乡(镇)明确整改要求,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如期完成年度农村环境整治任务。

治理污水的方案(专业16篇)篇五

医院建立污水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领导小组由xx、xx、xx等同志组成,xx任组长,工作班子由xx、xx、xx等同志组成,xx负责日常污水处理事务。

医院排放废水的主要部门:诊疗室、化验室、病房、洗衣房、手术室污水。医院污水的主要污染物其一是病原性微生物;其二是有毒、有害的物理化学污染物。

负责医院污水处理的同志要掌握污水处理的技术操作规程,掌握设备运转性能。医院污水处理原则上每周处理两次,每次处理排放结束后,即时做好设备运转情况、污水数量、加放食盐数量、排放数量及消毒处理后污水余氯测定情况等,即时做好登记和记录。

每次消毒剂配制后,要准确地与污水1小时进入贮存池,混匀二小时后排放,严禁边消毒边排放,更不得出现不消毒即排放。

每次完成消毒剂电解和污水排放后,要及时用清水冲洗消毒剂池,防止次氯酸钠残留腐蚀设备,做到防渗漏、防冻、防腐蚀。及时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一点出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及时维修,确保处理设备正常运转。

医院污水处理领导小组采用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对污水处理设备及污水处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污水处理工作不负责任的同志实行奖罚分明,设备损害不汇报扣维修费用的10%,污水未消毒即发放的扣当月奖金的40%,工作记录不及时扣当月奖金的20%,对因技术不精、责任心不强造成的损失,其技术事故和责任事故视损失大小,当事人承担损失总额的20%。

治理污水的方案(专业16篇)篇六

根据省、市“五水共治”专项行动的整体部署有关精神,为全面推进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切实改善农村水环境和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前提,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强市名城为目标,以“村点覆盖全面、群众受益广泛、设施运行常态、治污效果良好”为标准,坚持全面治理与扩面改造并重,全面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标准低、自然村覆盖率低、农户受益率低、运行负荷低和设施正常运行机制不健全等“四低一不健全”问题,实现农村村庄的环境优美和生态和谐。

目标任务按“三年三步走”分解落实。xx14年为全面启动年,要完成所有未开展治理行政村的管网与终端设施规划设计,并开工建设,要求完成治理任务的60%,使行政村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自然村覆盖率提高到65%以上,农户覆盖率提高到55%以上;xx15年,完成治理任务的xx%,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提高到95%以上,自然村覆盖率提高到75%以上,农户覆盖率提高到65%以上;xx16年,完成治理任务的xx%,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100%,自然村覆盖率100%,农户覆盖率提高到70%。

通过3年(xx14-xx16年)的努力,全面完成未开展治理村的污水治理任务,改造提升已开展治理村的污水治理管网与设施,全面改造农厕和化粪池,使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象得到彻底改变,全面实现卫生整洁、环境优美、生态和谐的新农村。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包括污水接入、管网建设和终端设施建设等三个部分。各村要对辖区内污水处理方式作一次全面系统的摸底检查,因村制宜,各行政村根据建设规划、经济发展现状和污水排放量,制定切实可行治理方案。镇政府将制订集镇总污管网走向图和村庄示意图,对于区位条件允许的村庄,将生活污水进厂处理。对不能进厂处理的村庄,要综合考虑村庄人口分布密度、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选择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就地自建集中型、区域型、单户型等生态化污水治理设施。人口集聚和有条件区域,鼓励建设无动力或微动力厌氧池治理模式,确保xx16年底前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达到“可监测、可核查、可报告”的要求。

(一)新建一批,提高美化水平。各村要按照工作目标中的时间节点完成治理任务,加强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规范操作。靠近且满足集镇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的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优先纳入集镇污水管网收集系统,集中处理。对人口规模较大、集聚程度较高的村庄,应通过铺设污水管道集中收集,采用生态处理、常规生物处理等无动力或微动力处理技术进行处理,对人口规模较小、居住较为分散,地形地貘复杂的村庄,宜就地就近分散处理,建设人工湿地或稳定塘,也可以选用无动力厌氧处理模式。污水处理池建设和管网配套应符合规范,雨污分流,出口水质达标排放。污水处理池建成后,做到污水净化、村庄绿化,人工湿地种植亲水性植物,对池面进行覆土、绿化,美化环境。

(二)整改一批,提高处理效果。(1)加快污水管网建设。镇政府负责集镇临江总管网建设和集镇污水处理厂的完善和整改工作,各行政村和自然村要制定辖区内管网建设规划并按期实施;(2)修复原有处理设施。对原有处理设施存在管网破损、污水池内无水或水量较少、处理效果较差的,要完成管网修复、窨井防渗、配套管网建设等,纳管率达到60%以上,并达标排放。(3)提高标准整治一批。对于各方面条件较好的精品村,应在xx14年度整改完善,提高纳管率,尽早成为污水治理全覆盖村。(4)按照上级要求,对于污水管网终端已建有三格式污水处理设施的村,目前污水处理效果不是太理想的、应当整改设施,做好无动力或微动力厌氧处理加人工湿地模式,提高处理效果。

(三)维护一批,落实长效管理。(1)完善集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各村要建立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管护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加强对农户户厕的规范化改造,针对农村化粪池构造不合理、建造不达标的情况,要做好政策处理,动员村民弃旧建新,建造防渗化粪池。以提高污水处理效果。(3)要求各村将已建的排污管道、窨井进行清掏沉淀物和杂物清理,对缺损的人工湿地亲水性植物进行补种、修枝等养护,保持人工湿地不堵塞,保障治理设施完好、正常运行。(4)将农村门口塘治理、农村河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通盘谋划实施,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治理一片,水清一片。

全镇30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都有任务,安排在xx14年度的13个行政村、39个自然村,其中新增治理行政村10个、24个自然村,提升治理行政村3个、15个自然村,分三个阶段来完成。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规划在xx14年度实施的共13个行政村。安排第一批次3个行政村(作为示范村),第二批次6个行政村,第三批次4个行政村。在xx14年3月初至4月底,要求13个行政村全部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改造提升和新建设施的设计、规划、预算等工作。第一批次的行政村在xx14年3月底前,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到xx14年4月初,第二批次行政村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到xx14年4月底,第三批次行政村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

到xx14年12月底,13个行政村完成工程验收、文本制作、项目申报等各项收尾工作,各行政村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理机制。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十分显著的民心工程。镇政府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和自然村是作为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全面负责实施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要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要求各村建立相应工作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做好调查摸底,编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年度计划,做好项目建设、长效管理等各项工作。各个工作片,每月10日前向镇农办上报建设进度,由镇农办统一汇总,报市农办。

严格按照财政补助相关政策,对项目资金补助进行申报。各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专项资金申请材料报镇政府,审核后报市财政局进行补助。

补助标准为市级财政补助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总投资额的80%,村自筹xx%。

到xx16年行政村生活污水纳管率达到60%的,按标准进行补助;纳管率未达到60%的,不予补助。

治理污水的方案(专业16篇)篇七

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领域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xx〕4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xx〕827号)、《江西省推动长江经济带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实施方案》(赣长江办〔20xx〕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谋划,近远结合;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建管并重,创新机制;政府主导,共治共享”的原则,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为导向,抓住我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主要矛盾和薄弱环节集中攻坚,重点补齐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等短板,为实现生活污水处理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1.中心城区。

到20xx年底,中心城区(含赣县区、南康区)生活污水处理总规模达到63.5万吨/日,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5%,进水cod浓度达200mg/l以上,进水bod浓度力争达到100mg/l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

主城区(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赣州蓉江新区)推进实施污水治理厂网一体化项目,新增污水处理规模19.5万吨/日。其中:新建白塔四期、水东、沙河污水处理厂,规模11.5万吨/日;实施白塔二、三期扩容工程,规模8万吨/日。蓉江新区因地制宜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扩建章江南岸截污干管提升泵站,新建污水管网261公里。

南康区、赣县区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万吨/日,新建污水管网113公里。实施南康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赣县区城北污水处理厂等扩容工程,在唐江镇等人口集中的城市建成区建设一批分散式污水处理厂。

2.各县(市)。

到20xx年底,各县(市)污水处理规模达到42.5万吨/日,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55%,进水cod浓度达160mg/l以上,进水bod浓度力争达到100mg/l以上或较20xx年底提升20mg/l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

新(扩)建10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万吨/日。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现象,鼓励污水处理后再生利用,推行污泥协同焚烧处置。

(三)年度目标。

20xx年底,中心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42%以上,平均进水bod浓度达80mg/l以上,完成白塔污水处理厂四期建设及二、三期扩容建设,新建污水管网65公里;各县(市)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进水cod浓度达132mg/l以上,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35%,完成瑞金(2万吨/日)、安远(1万吨/日)、石城(0.75万吨/日)、大余(0.5万吨/日)、崇义(1.5万吨/日)、定南(0.7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建设(扩容),新改建污水管网115公里。

20xx年底,中心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50%以上,平均进水bod浓度达85mg/l以上,完成水东、沙河污水处理厂建设,新建污水管网65公里;各县(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40%,进水cod浓度达140mg/l以上,完成信丰(1.5万吨/日)、龙南(1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建设(扩容),新改建污水管网110公里。

20xx年底,中心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65%以上,平均进水bod浓度达95mg/l以上,完成赣县区、南康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建设,新建污水管网70公里;各县(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50%,进水cod浓度达150mg/l以上,完成全南(1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建设,新改建污水管网100公里。

20xx年底,中心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5%以上,平均进水bod浓度达100mg/l以上,新建污水管网61公里;各县(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55%,进水cod浓度达160mg/l以上,完成于都(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建设,新改建污水管网100公里。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举措、全力抓好相关工作落实。建立市级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从市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抓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各地要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同步建立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结合各地生活污水收集率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目标等工作,明确每年度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的建设及改造工程量,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有序推进。

(二)理顺机构职能,强化协调配合。各地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主管部门要理顺本部门职责、积极牵头抓总,住建、生态环境、发改等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指定专人协助做好有关工作。市城管局要强化全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综合协调、政策制定、项目推进、督促检查的综合指导,各地要营造主体责任明确、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加大资金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各地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并将已安排的污水管网建设资金同行动目标相衔接,确保资金投入与行动任务相匹配。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提供融资支持,研究探索规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质押融资担保。要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鼓励采用专项债或ppp模式,强化项目管理,提升项目建设运营效率效益。

(四)加强跟踪问效,强化督促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重点推进工作,强化督促检查,紧盯问题整改,加强动态管理,推动具体任务落实、落细。自20xx年起,各县(市、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牵头部门每年12月15日前向市级牵头部门报送本年度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实施进展情况。

(五)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公众参与。借助网站、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提升居民、企业节水意识,引导公众自觉维护雨水、污水管网等设施,不向水体、雨水口排污,不私搭乱接管网,鼓励公众监督治理成效,及时发现并反馈问题,营造全民治水兴水新格局。

治理污水的方案(专业16篇)篇八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加强我市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国家《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环办水体函﹝20xx﹞488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xx﹞2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在巩固提升前期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成效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和工业园区污染物限值限量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加强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防范,推进工业园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整治对象:经批准设立的省级及以上各类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园区等(名单见附件1)。工业园区内含有生活小区、公共建筑、商贸等其他区块的,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统筹推进,分类验收。

整治范围:规划环评通过审查、规划通过审批的工业园区,以通过审查审批范围作为整治范围;其它工业园区以实际开发建设边界作为整治范围。原则上,整治范围与污染物限值限量管理范围保持一致。

通过整治,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质量和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明显提升,污水实现应收尽收,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xx年底前、20xx年底前,国家级工业园区和省级工业园区分别完成整治目标。其中化工园区于20xx年底前完成整治目标。

(一)持续推进园区水环境问题排查整治。

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应组织专业力量,围绕以下方面开展系统排查。

1、开展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查。重点排查处理工业园区污水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污水种类、处理规模、实际执行的排放标准是否符合并落实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是否存在进水浓度异常、出水超标、超负荷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监测结果,进出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是否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在线监测数据是否存在异常(缺失、恒值、零值、负值)。(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和园林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参与,各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各项任务均须各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2、开展污水管网排查。重点排查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是否符合并落实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排查污水与雨水管网、泵站建设和园内涉水企业纳管情况,更新雨水、污水管网图。针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水浓度长期偏低或汛期处理水量明显大于日常进水量的,应排查污水管网是否破损、错混接、漏接和河水倒灌等现象。(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和园林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参与)。

3、开展涉水工业企业排查。重点排查涉水工业企业内部雨污分流是否到位,是否存在生产废水未按规定收集处理、偷排、超标排放等违法排污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和园林局、商务局参与)。

4、开展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排查。重点排查园区环境风险管控是否符合并落实规划环评要求,并对园区雨水排口、污水排放纳污水体的特征因子开展排查监测,园区内有涉重片区的要严格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体系建设的通知》(苏环办【20xx】45号)等要求提升环境风险管控能力,规范建设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5、开展初期雨水污染防治情况。重点排查工业园区内石油化工、石油炼制企业是否按规定收集初期雨水,化工园区是否按规定做好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和园林局、商务局参与)。

(二)提升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各工业园区管理机。

构要根据排查出的'问题,开展梳理分析,制订补短板工程建设计划,分类实施整治工作。要针对园区产业特点、生产废水特征等,积极推进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加快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能力建设,如园区内有涉重片区(集中区)的要单独建设涉重废水收集处理系统,原则上20xx年底前各工业园区应配套专业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其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应在20xx年底前建成。要针对排查发现的污水管网功能性和结构性缺陷,积极推进更新与修复改造,园区要严格管材质量和检查井质量管控,落实养护要求,确保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和园林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参与)。

(三)加强涉水工业企业整治。建立更新有生产废水排放的企业清单。督促涉水工业企业履行治污主体责任,围绕管网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以及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应急处置设施建设、污水处理达标排放、排污许可和排水许可落实等,开展综合整治,绘制清晰的雨水、污水和清下水管网布局走向图,明确各排口类型和位置,在主要出入口上墙公示。推动重点工业企业雨水、清下水排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组织涉水工业企业通过与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签订委托处理合同等方式,依法明确排放标准,明晰各方责任。组织生产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工业企业开展评估,制定工业企业排查评估和清退机制,经评估认定不能接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要限期退出,可继续接入的工业企业应取得排水许可。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工业企业,数据应与污水处理厂实时共享。(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和园林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参与)。

(四)实施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沿江、沿海工业园区在入河(海)排污口排查的基础上,率先开展整治工作。其他工业园区应于20xx年7月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加快溯源整治,形成入河排污口管理清单。国家级工业园区和省级工业园区分别于20xx年底、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入河(海)排污口整治工作,并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名录。(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和园林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市商务局参与)。

(五)推行工业园区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落实《江苏省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工作方案(试行)》要求,根据水环境质量现状与改善目标,明确主要水污染物允许排放总量;加快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在园区废水主排口所在水体的上、下游至少各布设1个水质监测站点,推进排污单位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提升非现场核查核算能力;积极开展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实施节水减排清洁生产技术,鼓励污水深度处理和中水回用,进一步减少排入水体污染负荷。(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一)全面排查问题。围绕整治范围和任务要求,各园区要抓紧组织系统排查,发现的问题要登记造册,于20xx年4月25日前建立问题清单并报送园区所在地县(市、区)生态环境局汇总审核后,于4月30日前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日常管理要求,对问题清单进行动态更新。

(二)抓好问题整改。各县(市、区)应组织存在问题的园区,拉条挂账,制定整治方案,实行“一园一策”,并明确整治任务、责任主体,责任人和时限要求。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治的园区,应督促其明确分阶段整治任务。各工业园区整治方案于20xx年6月10日前由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汇总,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后,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和园林局、商务局备案。

(三)实行验收销号。按照“园区申请、地市核查、省级验收”要求,从20xx年起,对上报已完成整治任务的工业园区,向市生态环境局提出申请,设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机构开展整改情况现场核查,提出销号意见。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相关部门统筹开展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销号。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作为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作为提升工业园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定期开展会商,组织联合行动,加强执法监管。要加强工作统筹,做好与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园区循环化改造、化工污染防治、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等工作衔接,确保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二)落实各方责任。各工业园区管理机构要落实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的主体责任,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做好问题自查、方案制订和整改落实等工作。生态环境部门牵头抓总,负责指导监督涉水工作企业污水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监管工作,同时针对一些技术力量薄弱、专业能力不足的园区,做好指导帮扶。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工业园区企业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商务部门负责及时更新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名单,配合督促做好水污染整治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市政和园林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工业园区内生活、公共建筑、商贸等区块污水收集处理工作。

(三)实行信息公开。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要主动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工作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市生态环境局将通过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定期发布专项行动进展,从正反两方面加强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问题。

(四)加强工作调度。从20xx年4月起,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要定期调度辖内工业园区水污染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更新问题清单,按季度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并抄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和园林局;年底前报送当年度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市相关部门将通过强化监督等方式,对园区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检查,不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将发现的重大问题纳入突出环境问题,通过公开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予以推进。

治理污水的方案(专业16篇)篇九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全面乡村振兴。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xx〕285号)和《梅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xx-2025年)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九大攻坚”行动的部署,结合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际情况,提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策略,坚持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设施有效运行率和农村居民满意率为目标,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同时加强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水收集处理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规范建立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机制。

(二)基本原则。

1.科学全面,实用可行。

内容全面、科学合理,攻坚行动与村庄规划、城乡供排水、水环境功能区划、黑臭水体治理等相衔接,制定建立全面覆盖、重点突出、因地制宜、科学规范的攻坚路径。

2.因地制宜,分类治理。

按照省、市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设施有效运行率和农村居民满意率为目标,结合我县经济发展水平、村庄聚集情况和周边自然情况等,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纳入已建县、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已建设施修复改造、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模式开展治理。

3.突出重点,梯次推进。

遵循“突出重点,循序渐进,久久为功”的原则,做到“可实施、可落地”。在全面摸清治理底数的基础上,明确治理模式。按照省、市重点村庄识别要求,明确重点村庄,梯次推进治理工作。

4.建管并重,长效运行。

在确保治理设施高质量建设和提升改造的同时加大对已建设施的运营维护,抓好运维管理机制建设。鼓励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和运行管理。有条件的乡镇,逐步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受益农户付费制度和多元化的运行保障机制,确保治理长效。

5.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强化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涉农资金统筹作用,用好相关金融政策,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建立健全地方负担、企业投资、省级资金、镇村自筹和社会支持的多元投入机制。同时可引导农民以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三)工作目标。

从20xx年起,在摸清全县已建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现状的基础上,结合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摸排时地表水水质监测情况,开展农村生活治理攻坚行动。通过4年努力,到20xx年,完成152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其中应优先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问题整改任务,确保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以上。制定清单式实名制储备库,确保有序推进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详见附件3:丰顺县20xx-2025年拟完成治理自然村“一村一策”储备库)。

具体治理任务安排如下:

4.20xx年年底前,完成新增38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到60%以上,治理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0%以上,村民满意率达到80%以上,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监督考核管理,全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护机制。

(一)因地制宜,分类推进设施建设。

1.资源化利用。

对于居住较分散,常住人口较小或密度小的自然村,在周边无黑臭水体且水环境良好的前提下,优先选用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技术路线。充分利用既有水沟、水塘和洼地,规划建设污水管网及配套存储池、厌氧池、生化塘等,并可通过房前屋后“四小园”浇施等就近就地进行资源化利用。实施资源化利用的自然村应定期开展自然村内主要水体监测和治理成效评估,未达到要求的需结合原因加强整改和管护。当受纳体消纳能力不足时,周边有黑臭水体或水质保护压力大,应及时调整治理模式,不得继续采用资源化利用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对于自然生态环境优势明显、农用水灌溉需求大的镇,积极探索符合当地特色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模式,优先采用资源化利用开展治理。

2.纳入县、镇、村污水处理设施。

充分调研,推动未满负荷的县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向周边自然村延伸,将邻近圩镇、城乡结合区域内自然村和设施周边自然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就近纳入县、镇、村污水管网统一收集处理,做到能接尽接,管网收集率应达到60%以上。

3.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管网收集率应达到60%以上。

4.推进已建设施提升改造与管网修复。

在科学确定治理模式的基础上,对自然村生活污水实施资源化利用的,由镇村对照治理措施开展整治;农村生活污水纳入县、镇、村污水处理设施的由原建设单位(业主单位)负责整治;实施已建设施修复改造和管网完善与修复的,由原建设单位(业主单位)和管理单位(镇政府、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整治。

(1)已建设施提升改造。对照全县摸排问题清单及省反馈问题清单,各镇应制定问题设施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按攻坚任务清单按时完成整改。对处于建设状态且停滞施工时间较长、主体设施存在质量问题、功能单元缺失导致闲置的设施开展修复;对于已建、设计规模不符合实际需求等的设施进行整改,对普遍存在雨污分流不彻底,生活污水收集率不足,出水不稳定等问题,加快实施老旧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的升级改造。

(2)管网完善与修复。对于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率低的处理设施,利用现有管网,延伸主、支管覆盖范围;对于无配套收集管网或收集管网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原高程设计不合理等,应全面综合评价,重新调整规划设计,完善管网或改用分散治理方式,针对管网与设施未接通或衔接不畅,化粪池老旧或建设不规范,管网局部污水滴漏或外水渗入等问题,进行收集管网修复增效。

(二)开展成效评估。

县有关部门及时跟进指导各镇(场)治理工作,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牵头对照储备库开展治理情况月度调度和通报。各镇(场)按照“完成一个、报送一个、评估一个”的原则,从储备库中抽取不少于办理任务数的自然村报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应优先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问题整改任务)。评估需以工程建设质量、治理综合成效为主,结合基础资料、运维管理以及村民满意度等情况开展成效评估。同时,结合评估情况组织甄选优秀治理案例,适时向社会公开宣传。采用不同治理模式应满足以下要求,方可认定为完成治理:

1.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的村庄,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村庄污水收集主管与城镇污水管网连接并通水;(2)接入的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

2.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设施整改提升的村庄,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设施正常运转;(2)设施出水执行我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44/2208-20xx)且排放口水质检测达标;(3)有明确的运维主体、责任要求及稳定的运维资金保障。

3.采用污水资源化利用(或自然生态消纳)的村庄,在满足农田灌溉、施肥等资源化利用相关标准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1)有农田、水塘或房前屋后小菜园、小果园等明确的污水资源化利用受纳体;(2)已配套污水暂存设施及输送至利用场地的设施设备或管网暗渠,建立了明确的资源化利用(或自然生态消纳)途径;(3)污水排放不超过资源化利用受纳体的环境容量,受纳体及周边不形成黑臭水体,不造成环境污染,污水资源化整体能够保持良性生态循环;(4)河涌、水网等快速流动水体不作为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受纳体,污水原则上不直接排入。

(三)建管并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明确运维管理责任主体。

建立以县政府为责任主体、镇政府为落实主体、村级组织为参与主体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维管理体系。各镇(场)要牵头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落实运维经费保障,明确运维管护经费使用细则,合理确定设施运维主体和模式。县政府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制订奖惩制度,以奖代补,确保各镇(场)村级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效果。(指导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负责)。

2.明确运维管理模式。

对处理工艺相对复杂且运维要求高的设施,可通过统一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等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能力的运维单位进行运维;对规模较小、工艺简易、运行维护技术要求较低的设施及资源化利用的自然村,鼓励乡镇(街道)委托村(居)民委员会进行运行维护,可聘用村民参与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有偿服务工作。乡镇(场)负责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应遵守有关规定,明确专职人员,监督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做好运行记录,定期开展运行维护培训,督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农户做好相关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行维护相关工作,引导农户主动检查自家厕所水、厨房水、洗涤水等接入状况,做好化类池、接户管、户用检查井渗漏、堵塞和破损等的维修更换,自觉管理房前屋后污水管网、清扫井及周边环境卫生等。非居民产生的污水应由经营主体负责处理。

运维单位应以自然村为单元建立治理台账,台账内容包括村庄概况、污水输送路径、管网情况、污水暂存或预处理设施情况、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受纳体基本信息、管护人员安排、受纳体巡查及监测记录等内容。各镇(场)应定期组织开展治理成效评估,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应及时排查原因,实施整改并加强管护。当受纳体消纳能力不足时,应及时调整治理模式。(指导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负责)。

3.严格水质监测。

各镇(场)要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监测的要求,督促运维单位定期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水质进行监测,摸清摸实已建设施环境效益发挥情况,建立数据台账。生态环境部门按上级要求开展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对于发现设施运行不正常、出水水质不达标等问题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逾期未整改到位的,通报或约谈相关负责部门和负责人。(指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负责)。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场)要充分认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应加强系统谋划和统筹协调,成立攻坚领导小组。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的重点工作任务,推动解决规划、建设、运维中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农村生活污水与农村卫生厕改造、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政府办督办室等相关部门按职责要求加强对各镇(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

(二)加强资金筹措。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的筹措,由县财政统筹,积极争取中央、省涉农资金支持。对已建设施进行完善管网、修复、改造的,整改完成后按原资金渠道和程序进行验收结算和拨付。原ppp、新农村等实施项目,由建设单位(业主)按终止合同进行核实结算。修复改造完成后,按原资金渠道进行验收结算。对新建设施项目,按建设项目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维。

(三)严格监督考核。严格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高质量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等考核内容。将治理设施日常巡查等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督促整改。

(四)加强技术支撑。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智慧监管的探索,定期组织开展技术帮扶,组织运维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人才队伍建设。

(五)加强宣传教育。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宣传教育,借助手机、电视、广播等媒介宣传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知识,培育提升村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逐步规范村民生活排水行为;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参与治理工程建设和运维工作;要引导村民参与项目前期涉及、过程建设和后期监督,建立共谋、共建、共管、共享机制,提高村民在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的参与感和满意感。

治理污水的方案(专业16篇)篇十

医院污水处理方法和工艺流程是根据处理对象而确定的,其处理对象有悬浮物、飘浮物、有机物、放射性同位素、病菌、病毒、酸碱等。其中危害较大的是病原体,兹分述如后。

(1)悬浮物及飘浮物。

一般均在病房出口处设置化粪池。污水进入化粪池后,其中比重较大的污染物在池中沉淀分离,发酵消化。在沉降过程中也夹杂一些病毒病菌随之沉降,故污泥也应作相应处理。化粪池出水仍会携带一部分漂浮物和机械杂质进入消毒池,这将影响消毒剂的杀菌效果,因此,污水进入消毒池前应得到充分沉淀和简单的过滤。

(2)有机污染物。

医院污水的有机物一般小于城市污水,b0d5多在100毫克/升左右。可以利用水体本身的自净能力将其消化。但如果直接排入要求较高的地表水体、风景区等时,则对其有机物要进行处理,一般多采用生物处理法。

(3)放射性同位素。

由于原子核自发蜕变产生射线,它的存在使污水具有放射性污染,无法人为的改变污水中放射性物质的强度和性能。因此只有用稀释或浓缩的办法来降低或避免其危害。对于这种污水可根据放射性物质的种类、半衰期长短来决定其处理方法。对于半衰期短的元素,采用储存的方法或用稀释方法进行处理;对于半衰期长的放射性物质可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法处理,将其先从污水中分离出来。根据调查,目前一般医院中使用的放射性同位素均系半衰期较短者,而且污水量较少,故通常采用储存法处理。

(4)寄生虫。

寄生虫卵来源于粪便中,其比重大于粪便污水(约1.02—1.04),故可通过沉淀将其从污水中分离。一般用蛔虫卵作为寄生虫的死亡标准,即当蛔虫卵死亡时,便认为其它虫卵均已死亡。蛔虫卵在外界可活1—5年,但在发酵环境中,生命期则大大缩短。在堆积的粪便中,夏天能活7天,冬天能活21天。常采用的化粪池,污泥清掏周期在三个月以上,寄生虫卵完全可以在池中沉淀,在发酵环境中杀灭。

(5)病毒。

病毒是一种远比细菌小的物体,他们没有完整的细胞结构,必须在一定的活细胞中才能生存繁殖。在人类的传染病中80%是由病毒引起的。病毒一般来说耐冷不耐热(但肝炎病毒对热、干燥和冰冻均有一定抵抗力,如甲型肝炎耐热56℃,1小时以上;乙型耐热60℃,4小时以上),不过所有病毒对高温煮沸和强氧化剂都很敏感,因此可投一定浓度的氯使其灭活。

(6)传染病菌。

传染病菌的种类很多,但其活动规律则大同小异,一般在ph值5—9.6范围内生存,当ph值超出此范围病菌即死亡。在清水中能活一个多月,但在粪便污水中生活时间较短。这是因为:

a、粪便污水中含有自身分解生成的氨,可起杀菌作用;

b、大便分解还能产生某些灭菌素使细菌灭活。另外大部分病菌(除破伤风为厌氧菌外)都是好氧的。

利用这一特性,如将水池加盖密封,一方面由于有机物分解消耗大量氧,另一方面因池子密封补氧困难,导致污水中溶解氧减少,致使好氧病菌在缺氧下自行消灭。

此外,在化验室、检验室中还有铬、汞等重金属存在,可用化学方法去除。

综上所述,医院污水是一种极其复杂的体系,因此,采用常规处理方法很难达到满意的效果。

近来发展起来的臭氧水处理技术,在医院污水处理工程上被广泛应用,收到了极好的效果,这是因为臭氧比氯、二氧化氯具有更强的氧化能力,可以比氯快600—3000倍的速度杀死包括氯不能彻底杀死的所有细菌、病毒等;可将某些重金属离子pb、hg等氧化沉淀达到分离的目的;另外臭氧还可降低生化耗氧量(b0d)和化学耗氧量(c0d)、去除亚硝酸盐和脱色、除臭等。经此处理的医院污水,可大大提高排放标准,甚至可返回作为非饮用水使用。

治理污水的方案(专业16篇)篇十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和《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环土壤〔2022〕8号),巩固“十三五”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加快推进“十四五”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咬定“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为导向,立足我省农村实际和发展需求,统筹衔接卫生改厕、水系连通、黑臭水体治理和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健全政策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协同、村民参与的共治共享体系,不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实现乡村生态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重点突出、梯次推进。根据村庄发展和群众期盼,制定差别化治理目标和成效要求,优先治理环境敏感和人口集中的村庄。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由政府主导,统筹整合有关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引导群众参与。

坚持因地制宜、科学施策。充分考虑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度、污水产生规模等,选择科学适宜的治理模式,不搞“一刀切”。

坚持建管并重、长效管护。坚持以用为本,充分考虑后期运行维护,做到设施、管网与管护机制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落实,保障设施长期有效运行。

(三)主要目标。

到20xx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和保障能力有效提升,管理制度和政策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农村环境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新增完成350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以上,力争达到40%左右,乱倒乱排得到有效管控。完成280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基本消除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

(一)梯次推进,分类实施。结合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以保护和改善五河干流、鄱阳湖及重点湖库水质,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为重点目标,以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集中村庄为重点区域,分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鼓励其他有条件的村庄开展治理。各县(市、区)年度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清单应于每年3月底前,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报送设区市生态环境局,设区市生态环境局经筛选、汇总后上报省生态环境厅。(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二)系统推进,协同治理。结合农村户厕改造,推进厕所粪污与污水协同处理,对已建污水治理设施的村庄,强化设施运行管护和覆盖面延伸,厕所粪污做到应纳尽纳;对计划建设污水治理设施的村庄,一体化推进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集中治理。结合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建设,通过连通河道池塘、整治断头河等措施,连通邻近宜连河湖水体,逐步恢复河湖、塘坝、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和水生态功能。结合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治理,科学实施截污控源、生态修复、清淤疏浚和水系连通等工程,基本消除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所在区域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实现水体有效治理和管护,防止“返黑返臭”。(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水利厅)对新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及时纳入监管清单,加强动态管理。对已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开展整治过程和效果评估。对国家监管清单中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省级有关部门组织监测透明度、溶解氧和氨氮3项指标,原则上每年至少监测1次。(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三)规范推进,专业管理。按照《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南(试行)》《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试行)》《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与竣工验收技术指南(试行)》《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指南(试行)》等地方标准要求,引导规范污水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坚持建管一体化,鼓励以市、县(区)为单位,将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设施建设和运维整体打包委托,优选专业公司统一负责。户内污水收集设施原则上由农户负责日常维护,户外收集及污水治理设施由运维实施主体负责运行维护。对居住人口少或居住分散的村庄,优先采取资源化利用模式治理生活污水。对节假日人口潮汐现象明显的地区,合理设计调节池规模,采用并联处理等方式满足处理要求。(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发展改革委)。

(四)稳步推进,改造提升。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现有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类制定改造提升计划,落实资金来源、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完成集中式(日处理规模20吨以上)设施改造,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现有设施改造。依照《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集中式污水设施监督性监测和自行监测,有效提升设施正常运行率。(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无法提升改造拟报废的设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明确报废流程,依法依规办理,并由县级相关业务部门书面报送市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存档。(指导单位: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五)创新推进,试点示范。鼓励各地在优化治理模式、拓展资金渠道、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开展试点示范。树立一批典型,总结推广经验,以点带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申报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的项目,原则上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申报,专项资金优先分配用于项目法人明确且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的项目。(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产权及经营权归属,探索试点、总结经验、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资产整合,逐步实现统一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产权及经营权属于集体或国有的,通过无偿使用、租赁、作价入股、委托代管、兼并收购等方式整合;对其他情形的,鼓励通过作价入股、兼并收购等方式进行资产回购,或待特许经营期限到期后实施整合。(指导单位: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等)。

(一)强化组织领导。地方人民政府是组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责任主体,各地要将农村环境整治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中统筹推进,进一步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工作专班,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工作调度,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省生态环境厅牵头主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负责相关技术标准制定和执法监管,督促指导项目推进,开展工作考核等,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派驻县(市、区)的机构协助县级政府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各地抓好建制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等工作,因地制宜支持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向周边人口密集村庄延伸覆盖。省乡村振兴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指导无需纳管处理的户厕三格化粪池尾水开展资源化利用。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推进实施,协同推进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治理。省水利厅负责农村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要加大政策、资金、要素保障,落实用电用地支持政策。

(二)加大资金投入。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资金保障,统筹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基建投资资金、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资金,用好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补平衡和土地增减挂钩收入等相关政策以及全省流域生态补偿资金等,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维管护的投入力度。(指导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鼓励采用政府直接投资和注入投资项目资本金相结合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申报范围,支持符合规范管理要求的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项目,拓展筹资渠道。积极探索实践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城镇污水处理、城乡供水、资源产业开发、乡村旅游、现代农业等关联项目或产业一体实施、统筹推进。(指导单位: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文化和旅游厅)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用电用地政策。在20xx年底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污水治理企业用电免收基本电费,优先纳入用电安排。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时,预留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用地,并符合《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江西省河道(湖泊)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等规划及有关河湖管理保护的政策法规要求,开辟用地审批绿色通道。鼓励有条件地区依法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户付费制度。(指导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

(三)严格评估考核。每年对上一年度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进行评估,20xx年开展总结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并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对各年度任务开展调度、督导和技术帮扶,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治理污水的方案(专业16篇)篇十二

以问题为导向,以三年治理为时限,至20xx年底实现“三个消除,两个提高”。

1.“三个消除”:一是消除修文龙场、扎佐城区污水管网建设空白区,新建城市污水收集管网,确保我县建成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稳定达到75%以上;二是消除污水管网及设施行业管理空白区,建立“政府主导、部门管理、企业运维、权责明晰、分级管理、协同高效”和“县级统筹、分级负责”的城镇污水设施建设管理体系,形成“覆盖全面、技术先进、管理精细”的城镇污水设施运行管理机制;三是消除雨污管网的错接、混接、乱接问题,对现有排水大沟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2.“两个提高”:一是提高我县建成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逐步实现bod达到140mg/l),降低城区汛期污水溢流风险;二是提高我县污水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精细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三年内建成全套污水管网专业化管理体系。

本方案治理范围为龙场、阳明洞、扎佐和景阳4个街道建成区域内的生活污水,修文经开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工业企业污水系统治理工作,久长街道和剩余7个乡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按照《中共贵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农村“五治”工作系列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农领通〔20xx〕6号)的子方案《贵阳贵安农村“治水”工作实施方案》及“修文县整县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升工程”相关工作要求进行安排部署。

20xx-2024年,扩建贵阳市修文县城镇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成县城污水处理厂三期(1万吨/日)及县城规划城区生活污水管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万吨/日以上。建设改造污水管网26.3公里。

20xx年完成新增污水处理厂1座(县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日均处理能力1万吨,4个街道污水管网普查及规划,新建改造污水管网7公里。

20xx年新建改造污水管网5.16公里。

20xx年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4.16公里。

(一)摸清底数。

开展管网普查,摸清现有建成区污水管网(沟)长度、管径等底数,查找现有管网存在的错接、混接、渗漏等问题,结合城市空间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统一制定修文县污水管网建设规划,实现“一张图、一个网”管理。(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县交通运输局、经开区管委会、县城投集团、县工投集团、龙场街道办、阳明洞街道办、扎佐街道办、景阳街道办;完成时间:20xx年11月30日前)。

(二)制定改造方案。

根据排查情况,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围绕攻坚目标制定三年建设改造方案,逐年开展建设。(责任单位:经开区管委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投集团、县工投集团和龙场街道办、阳明洞街道办、扎佐街道办、景阳街道办;完成时间:20xx年11月30日前)。

(三)开展管网治理。

整治现有污水管网错接、混接、乱接以及存在河水倒灌、渗漏等问题,结合污水浓度提质增效工作,重点从污水管网污水浓度低的区域排查整改。已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污水管网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治理,未移交污水管网由项目实施单位整改完成后移交县综合执法局进行管理养护。对于投入使用年限较长但又未办理移交手续的污水管网,按照“一事一议”原则进行商议解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有物业公司的小区做好五级(居住区)污水管网治理,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属地街道督促做好治理。(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县交通运输局、经开区管委会、县城投集团、县工投集团、龙场街道办、阳明洞街道办、扎佐街道办、景阳街道办;完成时间:20xx年-20xx年)。

(四)厂网建设。

依据修文县污水管网规划和三年建设方案时序,结合“三改”工作开展,实施污水管网建设,实施排水大沟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填补建成区污水管网空白区。结合城市发展和地块开发,新增(扩建)污水处理厂2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日。(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县城投集团、县工投集团、龙场街道办、阳明洞街道办、扎佐街道办、景阳街道办;完成时间:20xx年-20xx年)。

(五)专业运维。

一是建立“政府付费、专业运维”的运行维护机制。将污水管网运行维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龙场街道办、阳明洞街道办、扎佐街道办、景阳街道办;完成时间:20xx年-20xx年,并长期坚持)。

二是积极推进专业化管养队伍的建设。引进管网运维企业,建立组织健全、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运营维护队伍,建立专业化污水管网运行、维护管理体系,提升运维质量和综合管理效率。(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县水务局、龙场街道办、阳明洞街道办、扎佐街道办、景阳街道办;完成时间:20xx年-20xx年,并长期坚持)。

三是深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机制。合理确定具有相应能力的第三方专业机构作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单位,签订运维服务合同。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行监管、汛期调度力度,完善污水处理收费管理,强化厂网协同,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多措并举保障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规范、科学、高效。(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龙场街道办、阳明洞街道办、扎佐街道办、景阳街道办;完成时间:20xx年-20xx年,并长期坚持)。

(六)移交管理。

管网运维企业确定后,由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修文县市政污水管网设施移交办法》,牵头移交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有物业公司的小区做好五级(居住区)污水管网的维护管理工作,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属地街道督促做好维护管理工作。

污水管网按照“先治理、后移交;先验收、后移交”的原则和“治理一条、新建验收合格一条移交一条”的要求,将全县治理或新、改扩建后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污水管网移交运营管护单位进行管养。(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县交通运输局、经开区管委会、县城投集团、县工投集团、龙场街道办、阳明洞街道办、扎佐街道办、景阳街道办;完成时间:20xx年11月30日前)。

(七)监督考核。

按照“统一标准、谁付费、谁考核”的原则,由县级行业部门制定污水管网相关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按管理权限分级考核付费。运营维护单位接受县行业部门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结果作为管养经费支付和扣罚的依据。县水务局负责污水处理厂的管理考核,污水处理厂的付费和考核在运维服务合同中明确并依照执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已移交的一、二、三、四、五(背街小巷)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的管理考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有物业公司的小区做好五级(居住区)污水设施的运营维护管理考核,属地街道负责无物业管理的小区污水设施的维护管理考核。(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场街道办、阳明洞街道办、扎佐街道办、景阳街道办;完成时间:完成时间:20xx年-20xx年并长期坚持)。

(八)资金保障。

污水设施建设和改造资金采取多种渠道筹措。一是严格保障相关部门争取上专资金的使用;二是县级财政负责在财力允许范围内保障管网建设和改造资金;三是将隧道路建设的污水管网费用纳入道路建设项目总投资解决;四是将管网建设、改造项目申报专项债并积极向上级争取补助资金;五是加强与大型国有企业合作,通过市场化方式筹措项目建设资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经费按照管理权限、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场街道办、阳明洞街道办、扎佐街道办、景阳街道办;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九)构建供排一体化“智慧水务”平台。

参照市“智慧水务”平台建设方向,积极引进有资金、有资质、经验丰富的社会企业,逐步建立“智慧污水系统”平台,接入污水设施和污水管网建设数据,加强供排系统对接和平台信息共享,实现供排一体化和污水设施信息数据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加强污水管网全流程管理,切实提高全县污水系统管理的水平和效率。(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县财政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经开区管委会、龙场街道办、阳明洞街道办、扎佐街道办、景阳街道办;完成时间:20xx年-20xx年并长期坚持)。

进一步优化建成区污水管网及设施管理机制,强化各部门职责。消除污水管网及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空白区,实现行业主管各部门职责明确,规划、建设、移交、许可、管护环环相扣的管理机制。有牵头单位的,由牵头单位组织实施;没有牵头单位的,由各责任单位自行编制方案,并完成实施。

(一)县水务局:按照修文县污水治理攻坚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开展日常调度管理工作;做好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主管网(县城污水处理厂至上河城段沿河污水主管)运行的管理;对本单位未完成移交的污水管网项目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并实现移交;积极向上争取污水管网改造建设资金。负责按管理权限将污水处置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予以保障。

(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于20xx年10月30日前制定《新建市政道路、老旧小区污水管网三年建设改造方案》并牵头督促实施。协调配合做好项目施工设计审查,强化对建设项目污水管网接驳市政污水管网位置的施工图审查;强化污水管网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监督建设单位组织五方责任主体进行竣工验收;负责督促有物业公司的小区做好五级(居住区)污水管网的维护管理工作。对本单位未完成移交的污水管网项目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并逐步实现移交;积极向上争取污水管网改造建设资金。

(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开展管网普查,建立污水管网档案。20xx年9月30日前针对已移交污水管网编制《建成区污水管网三年治理方案》并根据移交情况做同步更新。制定《修文县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修文县市政污水管网设施管理养护标准、经费标准和考核办法》,10月30日前编制《修文县市政污水管网设施移交办法》等;开展好全县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审批及批后监管工作,依法强化排水户排水许可管理,强化排水户源头监管,对排水户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对调查发现应办未办“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单位,限期办理;对限期内未完成申报办理或拒不申报办理的单位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对存在的错接乱接、雨污混流等问题限期进行整改;积极向上争取污水管网改造建设资金;负责按管理权限将污水管网治理改造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予以保障。

(四)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排污许可证及入河排污口设置“三合一”行政审批改革试点要求,协调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项目环评审批,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从严查处工业企业等污染源单位私设入河排污口、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五)县自然资源局:加强修文县污水管网规划与修文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充分衔接,并监督污水规划实施情况。将建设项目污水管网规划(包括建设项目污水管网接驳市政污水管网位置)纳入项目总图审查内容,与施工图审查环节相扣,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时发送相关部门并联审查,并将审批成果推送至住建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涉及新增污水处理项目,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时,发送至水务行业主管部门并联审查,将审批成果推送至水务行业主管部门。

(六)县发改局:把市政污水设施改造纳入年度计划,做好市政污水设施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工作。

(七)县财政局:负责制定《修文县市政污水管网设施管理养护付费办法》,严格保障相关部门争取的上专资金使用,在县级财政负责在财力允许范围内保障管网建设和改造资金,落实县级承担管网普查资金,保障县级管理项目运维管理经费。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副县长任副组长的修文县污水治理攻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务局,统筹协调污水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相关工作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

县直有关部门、经开区管委会、龙场街道办、阳明洞街道办、扎佐街道办、景阳街道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做好普查、规划、建设、验收、移交、许可、管护等工作。行业主管部门严格实施污水设施项目建设的监管。按管理权限及建设计划,在项目建设、改造完成后严格按照建设管理要求及时组织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后及时移交管理。

(三)强化联合执法。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从信息管理上做到及时共享,为实现污水全过程管理提供支撑。从规划建设、竣工验收、运维管理各阶段梳理执法、监管范围和流程,做到对各级排水管网管理的无缝对接,彻底解决接驳“错、混、乱”问题;严厉打击查处污水超标排放、私接乱排、破坏排水设施等违法行为。

(四)强化监督考核问责。

县污水专班要强化调度统筹,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各涉及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指导服务职责,加强过程督促。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滞后的单位由县督办督查局进行督办、通报,提出处理建议。

(五)强化信息报送。

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明确负责人及联络员,于每月23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报修文县污水治理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杨邦平;联系电话:18885132281)。修文县污水治理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协调调度相关工作,重大事项及时上报。

治理污水的方案(专业16篇)篇十三

为深入实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补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短板,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办〔20xx〕2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xx〕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积极探索具有雅安特点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环境质量,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

(二)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有序实施。坚持以城带乡、城乡并进,加快城市(县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带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实施环境质量要求高的区域以及232个新村聚居点、15户或50人以上农村居民聚居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抓好农家乐、旅游民宿、景区宾馆等场所生活污水治理,有序解决农村治污能力不足问题。

因地制宜、分类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人口聚居程度、污水产生类型规模,因地制宜采取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理,做到农村生活污水应集尽集、应治尽治、达标排放。

经济实用、维护简便。综合考虑地方社会水平、财政状况、污水规模和农民需求,按照低成本、达标准、利维护的要求,合理选择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和设施设备。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县(区)主体责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引导农民以投工投劳方式参与设施建设和巡查维修;推进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参与污水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三)总体目标。

从20xx年起,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不断加强,处理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改善。通过5年努力,到20xx年,实现全市994个行政村、40个农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推进阶段(20xx-20xx年):推进城市(县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完成232个新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其他农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农村分散污水治理工作。到20xx年底,全市50%以上的行政村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攻坚阶段(20xx-20xx年):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全面推动乡(镇)、农村聚居点和农村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xx年底,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巩固阶段(20xx年):巩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升设施服务水平,建立持续稳定的农村生活污水建设运行管理机制。到20xx年底,确保全市994个行政村、40个农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四)强化规划引领。20xx年底前,以县(区)为单位编制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细则,明确工作目标和时序、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确保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五)加快设施建设。推进实施《雅安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优选资信好、投融资能力强、处理技术专业的企业实施污水处理ppp项目,以县(区)为单位统筹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尽快形成污水处理能力。因地制宜推进设施建设,有条件的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向农村延伸,将农村生活污水纳入污水管网统一收集进行处理;远离城镇的农村居民聚居点,配套完善管网设施、合理选择污水处理技术进行集中处理;居住相对分散、污水难以统一收集的地区,就地就近采用无动力、微动力或生态处理技术进行分散处理。支持县(区)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积极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治理模式。(责任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六)推进厕所革命。推进实施《雅安市“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xx—20xx年)》,结合幸福美丽新村、扶贫新村、旅游景区等建设,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加快推进农村户用厕所、乡村公共厕所建设和改造,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有效衔接厕所革命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责任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发展委、市扶贫移民局)。

(七)开展水环境治理。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加大河流、塘库、渠道、小溪沟等入河排污口监管力度。采取综合措施恢复农村水生态,加快实施幸福美丽新村水库和塘堰“清水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水利风景区建设。加强生态河塘、生态渠道、生态河道治理,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责任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八)强化技术支撑。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日常环境监督机制,加强排放水质监测。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源减排核查政策和技术研究,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研发和集约化处理设施推广应用。鼓励采用运行状态远程实时监控系统,综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建立数字化服务网络系统和平台,重点对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受益农户100户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

(九)完善支持政策。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扶持力度,落实用地、用电、设备折旧等支持政策。健全价格调整机制,对于收费不足以维持设施正常运营的,可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补贴。鼓励银行为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应收账款、收费权贷款等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雅安中心支行、国网雅安电力(集团)公司)。

(十)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县(区)为主的政府投入体系,合理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统筹好中央、省、市、县(区)各级专项资金,打好政策资金“组合拳”,支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十一)落实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是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压实责任、分解任务,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五年工作目标。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要负责牵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定期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问题,加强监管考核。市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积极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禽畜散养环境卫生治理、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保障等相关工作,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落地见效。

(十二)强化管理。各县(区)、经开区要抓紧制定专项规划和实施细则,明确牵头和配合部门,细化职责分工,落实政策措施,建立治理项目实效检测评价和情况通报制度,严格目标管理。推进“放管服”工作,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所涉及的统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事项,尽量简化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服务质量。

(十三)加强宣传。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强化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农民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动员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

治理污水的方案(专业16篇)篇十四

持续加强全镇污水治理,做到应治尽治。完成6个行政村中心村寨设施覆盖,达到行政村中心村寨设施覆盖率100%,确保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的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完成污水治理率达40%以上;持续推进已建成设施正常运营,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持续达80%以上。持续加大对全镇黑臭水体的排查整改,确保全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100%。

1.摸清底数,立行整改。20xx年3月20日前,完成全镇生活污水排放、处理情况摸底调查,详细了解我镇建设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我镇污水处理厂运维情况、治理效果,建立运营管护制度,明确运营管护人员,建立运营管护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及时组织整改。

2.因地施策,多效治理。根据排查结果,按照实事求是原则,鼓励就地消纳利用,根据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以就近就地利用为主,实现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同时结合农村改厕工作,将厕所粪污进行资源化利用,优先采取分散治理模式,通过独户或连户的分散式处理模式,在庭院内消纳利用或就近自然生态消纳。

3.源头减量,分质处理。合理巩固农村厕所革命成果,厕所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就地就近还田,推动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将农田建设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结合,统一规划、一体设计,在确保农业用水安全的前提下,减少农村生活污水排放。

4.提质改造,确保运行。按照“提升一批、改造一批、完善一批”的思路,对进水不足的设施增加管网建设,扩大收水范围,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对设备、管网损坏的进行修复,设备老旧的进行更换;对排放标准不达标的进行提标改造。20xx年完成桃源村不正常运行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持续达80%以上。

5.综合统筹,梯次推进。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统筹推进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确保六屯镇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全面得到有效管控,结合污水资源化利用,污水治理率达40%以上。

点面结合,消除黑臭。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确保治理后的黑臭水体村民满意度、水体无异味、颜色无异常、无污水直排、无明显黑臭淤泥,岸边无垃圾、水质达标。

(一)组织保障。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为组长,分管生态的领导为副组长,镇经发办、镇文化中心、镇农业中心、镇村建所、镇生态中心、镇水利站的负责人及各村支书为成员的农村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生态中心,于良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胡春燕负责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六屯镇农村污水治理工作。

(二)压实责任。农村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污水治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按照乡村振兴的`要求,把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作为重点任务优先安排。镇党委政府是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要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维护管理等工作。

(三)资金保障。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控,确保水污染治理资金合理使用,向上积极争取资金,加大对农村污水治理的投入。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污水治理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广播、微信群、大喇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灌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和黑臭水体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动员广大村民积极支持和参与,引导村民利用村规民约等自治办法提高环境卫生意识,加强村组环境管理,提升健康文明环保生活水平,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

治理污水的方案(专业16篇)篇十五

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xx〕285号)工作部署,在全市1335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覆盖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十四五”时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巩固提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三农”领域“九大攻坚”的行动部署,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核心,紧密结合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持续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设施有效运行率和农村居民满意率为目标,查漏补缺、巩固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解决突出问题;以构建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为重点,实施全市污水管网“一张网”系统化管理,加快建设符合东莞地方特色、可持续、可借鉴、可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为我市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改善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重点突出,分区推进。坚持问题导向,梯次推进,优先完成国考断面周边、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黑臭水体集中区域、旅游风景区、乡村振兴示范带等重点区域和巷道窄的老、旧村庄内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作。

因地制宜,一村一策。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建立与各村自然条件、经济发展和治理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生活污水系统治理模式,鼓励根据污水收集方式合理选择小型化、生态化、分散化的处理工艺,适当采用就地就近、生态循环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模式。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在确保治理设施高质量建设的同时,着力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鼓励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和运行管理,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受益农户付费制度和多元化的运行保障机制,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突出“市级统筹、镇级负责、村级落实、市场运作、社会服务、农民受益”。构建政府、市场主体、村集体、村民等多方共建共管格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运维管理。

20xx年我市已完成了列入广东省民生实事中50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在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初步摸查基础上,建立问题清单,形成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计划(20xx-20xx年)(详见附件1),并制定以下目标。

20xx年,完成全市1335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全面摸排,制定“一村一策”巩固提升方案;完成民生实事办理任务中20条农村黑臭水体的治理;基本完成列入巩固提升计划中的250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任务(包括重点区域内56个自然村);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有效运行率达90%以上。

20xx年,累计完成列入巩固提升计划中的339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任务;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有效运行率达92%以上。

20xx年,全面完成列入巩固提升计划中的555个自然村全部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任务;全市412个行政村基本建成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长效运维管理体系;基本消除全市农村黑臭水体;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有效运行率达95%以上,村民满意率达80%以上。

(一)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任务。

由市级统筹,按照镇-行政村-自然村三级联动,开展全市生活污水治理现状摸排,建立“一村一策”巩固提升台账,并以属地镇为单位制定巩固提升方案,分期分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巩固提升工作。

1.全面摸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在省市初步摸排反馈问题(详见附件4)的基础上,对全市1335个自然村开展深入摸排,各属地镇负责全面摸清自然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状况,梳理各自然村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覆盖情况(含管网病害、错混接、空白区等)、设施站点(老旧破损、超负荷运行、运行不正常等)、公共厕所(未建、建设不规范、未有效运行、粪污及出水去向不合理等)、污水排放沟渠和污水治理模式及治理标准、农村污水治理运维管理制度等情况,于20xx年6月底前以自然村为单位形成总问题清单。

2.细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实施方案。根据各自然村总问题清单,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工作要求,各属地镇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评估各自然村巩固提升工作量,细化各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年度任务,明确巩固提升模式(包括:建设污水管网填补空白区、农村排水户污水接户管布设、污水排放明渠管道化改造、新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标准建设等),建立“一村一策”巩固提升台账,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供水、改厕、黑臭水体整治、农房建设、道路建设、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态景观等有效衔接、整体谋划,形成科学合理、经济实用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方案。各属地镇须于20xx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本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方案(20xx-20xx年),报镇政府审定同意后,分报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备案。

3.分期分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优先推进重点区域和老旧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巩固提升任务,其余村庄结合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及配套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分批开展,依次推进。20xx年年底前完成涉及旗岭国考断面、沙田泗盛国考断面、华阳湖国家湿地公园旅游风景区、水源保护区、乡村振兴示范带、中心村所在地的56个自然村巩固提升任务(详见附表3)以及全市老、旧村庄污水沟(渠)管道化改造工作,20xx年年底前完成列入巩固提升计划的555个自然村全部巩固提升任务。

(以上由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职责负责,各属地镇政府落实)。

(二)分类精准施策,全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

继续巩固采用纳厂模式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深入抓好农村污水管网覆盖不到位、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污水接驳条件不具备、污水直排沟(渠)和黑臭水体等问题整改,努力实现全市农村生活污水的全收集、全处理和提质增效。

1.完善污水管网系统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加快推进农村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对于已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或距离城镇污水管网较近的自然村,结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工作,加快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和次支管网向住户延伸工程,实现污水收集管网周边农村排水户污水应接尽接;对于采用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的自然村,同步做好汇水单元内的雨污分流改造和管网接户工作;对于不能有效实施雨污分流且存在污水沟(渠)的老、旧村庄,要实施污水排放渠道改造或建设专门管道收集农户排水户污水,确保黑灰水全部接入公共污水管网接驳井,杜绝污水直排明沟(明渠)排放污水行为。20xx年年底前所有老旧村落要基本完成化粪池、排水户污水与市政管网的连接,20xx年年底前完成所有农村排水地块雨污分流改造和接户管建设,新建管网长度约1237公里(详见附表4)。

推动低效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升级改造。对于存在错混接、漏接、渗漏、坍塌、淤积等病害现象的老旧管网,通过“修复、改造、重建”等方式,有序恢复污水收集管网的效能;对于未设置化粪池或设计不满足实际需求的老旧化粪池,按《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和设备指引》要求新建或修复,并对粪渣定期清理、及时清运处理或资源化利用,避免堵塞管道。20xx年6月底前形成老旧管网和化粪池新建或修复工程清单,20xx年年底前完成未设置或设计不规范化粪池的新建与修复工程,20xx年年底前完成约1057公里老旧管网的修复与改造工程(详见附表4)。

2.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缺口解决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各属地镇根据前期评估的污水处理能力缺口,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求,按需新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切实提升全市污水处理能力;对于城镇污水处理系统未覆盖的自然村,鼓励因地制宜新建日处理规模在5万吨以内的永久型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打破污水输送管网距离长、过河制约收集污水效果差的局面。20xx年年底前完成全市13项城镇污水处理厂新扩建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4.5万吨/日;有建设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需求的镇,加快项目立项、可研和纳库工作。

3.利用污水资源化模式优化局部区域污水治理。对于人口少、居住分散、周边环境受纳体多且消纳能力强的自然村,按照《广东省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积极探索污水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的处理工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以种养结合、以用促治为主要方式,持续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逐步实现渔业养殖尾水循环利用。20xx年年底前,完成7个满足资源化要求自然村的污水资源化利用预处理设施建设以及受纳水体的生态化改造步优化采用资源化模式(详见附表5)。

4.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提升群众满意度。加强农村黑臭水体和小微水体综合治理,统筹农村水产养殖污染、农业种植业面源污染、厕所尾水污染等防治工作;加强排污口水质监测和溯源、分类整治,落实暗渠内部摸查、清淤治理,优先解决农村黑臭水体汇水范围内的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加强河面、堤岸控制线范围内垃圾清理,规范垃圾暂存点、中转站设置,及时清理清运垃圾,防治垃圾和渗出液污染;加强黑臭水体和小微水体清淤疏浚,鼓励通过生态净化消除黑臭水体;因地制宜推进水体水系连通,增强渠道、河道、池塘等水体流动性及自净能力,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20xx年年底前,完成民生实事办理任务中20条农村黑臭水体的治理;20xx年年底前,基本消除全市农村黑臭水体。

(以上由市生态环境局、市水污染治理现场指挥部、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负责,各属地镇政府落实)。

(三)健全管理机制,持续保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效能。

1.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坚持以用为本、建管并重,建立市级统筹指导、镇级政府为责任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运维管理制度体系,加快建立全市污水管网“一张网”系统化管理,按计划完成已建管网设施验收移交,建立定期检修和维护制度;加强各级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护、监督考核;建立健全农村黑灰水排放巡查监管和化粪池及户内沉砂井的定期维护制度,形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融合的长效机制,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高效有序稳定运行。

2.落实镇级运维主体责任。属地镇负责区域内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运维监督管理,制定本级运维监督管理制度,建立绩效考核机制,落实主管部门和设施运维主体责任,保障运维经费。落实每月巡检责任,加强处理规模20t/d以上治理设施的进出水监测,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3.强化行政村运维管理责任。村(居)委应在镇的监督指导下,履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日常运维管理责任,明确专职人员,配合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行维护相关工作,落实日常巡检和问题整改,引导村民做好接户井以内收集处理设施的建造和维修养护。

4.加快智慧水务、数字环保智能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建立电子台账实时监管,开展数据信息的分析预警;完善基于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基础信息数字化、巡查养护移动化、问题处置便捷化、辅助决策智能化,为水环境治理保护科学决策、高效监管和调度提供支撑和保障。

(以上由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集团等按职责负责,各属地镇政府落实)。

(四)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把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质量。

1.简化项目审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由市级统筹、镇村或自然村为建设主体,在确保工程质量前提下,要快审快批,开通绿色通道,精简项目申报、审批、验收等流程,确保项目充分的建设时间,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建设项目。各级各有关单位应简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标程序,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用电用地支持政策。

2.规范项目建设。各属地镇统筹推进辖区内项目建设,严格审核各行政村上报项目的合规性、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优先选择有项目运营能力及相关经验的企业作为项目承接单位,并督促该单位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对设计、招标、工程施工等阶段论证审核;新增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原则由镇统筹,并按规定上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加强建设质量管控,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建设标准规范、技术指南等要求,严把设计关、材料关、施工关、验收关。

3.优化项目推进模式。各属地镇综合分析现有推进模式优缺点,参照省内治理先进区域的经验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标准》等文件或同类已建成项目,梳理工程清单、实施模式和运维模式,结合各镇实际情况,科学估算需配置的建设运维资金,以镇为单位建立镇村共同出资、美丽乡村建设、epc+o、建管一体化、供排一体化等的实施模式;项目实施阶段鼓励结合各自然村实际采用实用、普惠、体现村庄共建的实施模式,积极推行由村级组织和农民工匠带头人承接的村民自建方式组织实施。

(以上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集团等按职责负责,各属地镇政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省级指导、市级统筹、乡镇落实、村级参与”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机制,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水污染防治攻坚、乡村振兴战略,作为重点任务优先安排。设立市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攻坚领导小组,加强系统谋划和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建立联动督导、信息互通机制,推动解决规划、建设、运维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引进第三方技术支撑单位,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问题和难点提供技术咨询和现场排查等服务。

(二)严格监督考核。

1.建立完善跟踪督办制度。强化污水治理进展和设施运行的日常检查、调度,完善监测体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以不落实之事倒查不落实之人,对工作不力、进展滞后、问题仍然突出的进行重点督办。将治理和运行情况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生态环境责任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并作为评优依据。

2.建立群众和社会监督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的知情权,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开展实地调查、分析原因、督促整改。探索以整村为单元的考核奖惩机制,严惩将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周边坑塘或水环境的行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设施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将建设管护主体和使用者履约情况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营造诚实守信的农村污水治理市场环境。

(三)加强技术支撑。

鼓励各镇与高校、研究机构、央企或国企及有创新技术的专业公司合作。聘请相关领域专业人员担任专家,支撑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做好顶层设计,围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的问题、解决策略、工程实施等重大事项进行全过程技术支持。打造一批经济技术合理、适合东莞地区的治理样板,总结推广典型模式和成功案例。

(四)保障设施用地。

各镇依据镇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方案,将有关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布局内容纳入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优先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用地。

(五)保障资金来源。

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维护测算总投资约68.32亿元。其中,新建工程投资约25.50亿元,提升改造工程投资约11.65亿元,运行维护资金约30.12亿元。(详见附表6)。

(1)截污主干、次支管网工程建设的资金由市与镇按5:5比例分担;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资金由市与镇按5:5比例分担,以采购服务方式建设的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服务期内市财政按50%且不超过1.5元/吨的单价给予补助。

(2)各镇在20xx年和20xx年年底前完成验收并移交通水的城中村(出租屋)和农村道路埋地雨污分流改造的污水管网由市财政分别给予200元/米和100元/米补助,雨水管网由市财政分别给予100元/米和50元/米补助,并在规定期限完成资金申请,逾期不补。

(3)明渠改造等工程的投入由镇财政负责,资源化治理由镇村负责。

2.多渠道筹措资金。

(1)市生态环境局要牵头会同市有关单位、有关镇积极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库储备工作,申报中央和省专项资金。

(2)各镇在严控地方政府新增隐性债务前提下,科学评估通过增发政府专项债券、申请国开行等政策性银行中长期低息贷款等方式扩展资金筹措渠道。

(3)各镇梳通ppp等项目参与渠道,引导工商企业、新乡贤支持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捐助、认建等形式,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

(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各镇要加强宣传指导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宣传教育,借助手机客户端、电视、广播等媒介,宣传普及村规民约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知识,培育提升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逐步规范农村群众、居民生活用水、排水行为,形成健康文明绿色的生活方式。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强化环境卫生意识,引导群众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立共谋、共建、共管、共享的机制,提高群众对生活污水治理的参与感和满意度。

治理污水的方案(专业16篇)篇十六

(闽政办〔xxxx〕xxx号),结合我县实际,我县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全面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特制定本方案。

围绕水污染有效处理,按照“村点覆盖全面、群众受益广泛、设施运行长效、治污效果良好”要求,全面推进我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整治我县农村普遍存在的生活污水污染问题,促进我县水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全面提升宜居环境质量,加快建设“厦漳泉生态型核心区”。

(一)敷设完善雨污分流管网。

对收集入厂处理的xx个村已建管网,进行雨污分流改造;计划新收集纳入相关污水厂进行处理的x个村,敷设完善雨污分流管网、支管及农户接户管。

(二)新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根据《长泰县“全民综合治水、共建美丽长泰”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全县需要新建污水设施的总计xx个村,各行政村(居委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设集中式或分散式处理设施(人工湿地),其中龙津溪沿岸x公里范围内所有行政村及自然村应作为建设重点。

(三)提升改造已建污水处理设施。

目前,已建的xx个污水处理设施大部分存在缺乏有效管理、污水收集率低、处理设施无进出水、设施渗漏及管道破坏严重等问题,应根据其各自存在问题加以改造提升。

(一)计划实施目标。

xxxx年底前实现全县所有行政村及龙津溪沿岸x公里范围内所有自然村(包括县域范围内旅游农家乐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计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约xxx处(含提升改造已建设施xx处),同时建设收集及接户管网约xxx公里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计划分年度如下(详见附件):

(1)xxxx年计划:建设xx处。

(2)xxxx年计划:建设xxx处。

(3)xxxx年计划:建设xx处。

(二)污水设施处理工艺要求。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根据区位条件,因地制宜,选取建设模式。

1、区位条件方面。区位条件允许的村庄,生活污水应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不能进厂处理的村庄,应就地自建集中型、区域型、联户型或单户型生态化污水治理设施处理。鼓励人口集聚程度高或有条件的区域建设有动力或微动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2、工艺选型方面。根据村庄聚集程度和污水产生规模,选择不同的污水处理工艺。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分散型农户,规模不大于xx吨/日的,宜选择三格化粪池和人工湿地(含水田地或农地)工艺;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连片村庄,规模不大于xx吨/日的,宜选择厌氧池+兼氧滤池等组合处理工艺;拥有自然池塘或闲置沟渠且规模适中的村庄,规模不大于xxx吨/日的,宜选择厌氧池+氧化塘+人工湿地等组合处理工艺;对于土地资源紧张、人口集聚程度高、经济条件较好有乡村旅游产业基础的村庄,宜采取地埋式微动力污水处理工艺。人口聚集程度高且氮磷去除有较高要求的村庄,处理规模达到xxxx吨/日的,宜采用活性污泥法处理工艺。

按照三年建设计划,xxxx年—xxxx年拟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约xxx处,计划总投资约x亿元。针对目前我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存在的资金短缺、运营管理维护不善等问题,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财政部《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财金[xxxx]xx号)文件要求,探索性地采用ppp模式进行建设,具体内容如下:

1、操作模式参照ppp模式常规做法,结合我县基本情况,由县政府作为项目业主,将全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捆绑打包成x个ppp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资金实力强且有污水ppp投资经验的社会投资者进行全额投资建设。项目建成后由中标单位成立专门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整体运营与管护工作,县政府根据招标约定价格按月支付污水处理费用,以及按规定年限(十年期以上)分期向投资商支付建设费用及适当投资回报,并在达到合同签订年限后将污水设施及其所有权、运营权移交县政府。

2、资金来源资金来源由ppp投资商投入,还款资金来源由县财政纳入年度预算全额承担。

1、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既定目标任务,制订工作计划,细化量化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务求工作实效。县城建局作为项目牵头实施单位要依法依规,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各乡镇(场、区、办事处)作为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落实好选址、征地等各项工作。

2、加强配合,保障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密切配合,合理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项目各项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县城建局、发改局、财政局、环保局、农业局要按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多渠道积极向上争取相关补助资金,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3、加强管护,确保效益各乡镇(场、区、办事处)要加强辖区内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管理,对已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落实管理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维护、管理工作,确保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充分发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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