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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法律服务合同非诉讼(通用16篇)篇一
聘请单位(甲方):
受聘单位(乙方):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派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办理甲方的.法律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聘请单位(甲方):
受聘单位(乙方):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非诉讼(通用16篇)篇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派_____________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办理甲方的法律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受聘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非诉讼(通用16篇)篇三
委托人:
住所地: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受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因办理事宜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律师的代理服务范围如下:
第二条:乙方接受委托并应甲方的要求,指派律师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
乙方指派的承办律师为二人时,至少有一名律师亲自出庭。承办律师可以将部分事务性工作交由律师助理办理,律师助理对承办律师负责。
第三条:乙方承办律师应当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委托的事项合法并将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
第五条: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对乙方的询问、了解作客观的陈述。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证据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真实的证据,并对虚假陈述作真实澄清。甲方拒绝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第六条: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
第三方表明乙方与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协助,如签署有关协议、法律文书、证实委托关等。
第七条:乙方应遵守诚信原则,在授权委托范围内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故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甲方可终止委托。
第八条: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负责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第九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背景资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接触、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条:甲方随时可向乙方了解委托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确有必要的,乙方应应甲方要求出具阶段进展报告。
第十一条:交通费、行政收费、通讯费、传真费以及文件邮寄费用的处理:
乙方办理委托事务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行政机关收取的有关费用、通讯费、传真费以及文件邮寄费用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甲方预付人民币元,乙方按实际支出和有效凭证核销,多退少补。
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实行包干制,不退不补,乙方亦毋须出具差旅费票据作为报销凭据。
亦包括在律师服务费中。
第十二条:律师服务费的支付按以下方式处理:
1、律师服务费人民币共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日付清,如甲方需委托乙方处理本合同。
第一条约定之外的其他事务,将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另行支付。
2、律师收取律师费,应出具本合同项下的法定结算凭证发票。
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代理;但如果委托事项违法或违背律师职业道德,或者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无法定事由不得中途解约,若甲方中途解约,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乙方不予退还;若乙方中途解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乙方所在地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第十七条:关于本合同的变更,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律师:
日期: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非诉讼(通用16篇)篇四
乙方:_________。
甲方因房地产项目经营开发需要,特聘请乙方为其整个项目经营开发提供全过程的专业法律服务,要求指派熟知房地产行业又熟知工程建设行业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法律规定的律师担任甲方的经济、法律顾问,以维护甲方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行为的合法性及其合法权益。经协商,双方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要求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特邀经济、法律顾问。乙方同意甲方的要求,指派该律师担任甲方的特邀经济、法律顾问,并配之以其他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二、双方约定:受聘律师须为甲方提供如下非诉讼法律事务服务:
1.根据项目开发进展,完善甲方参与的三方合资合同、章程;
2.参与本工程建设的前期动迁及市政配套合同的完善、修改;
5.如甲方需要,为甲方代办工程承包合同公证或见证;
7.如甲方需要,为甲方代办工程分包合同公证或见证;
8.督促、检查甲方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及履约资料的积累、保管工作;
11.参加甲方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协助甲方确定工程最终造价;
12.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部分或全部楼宇出售、出租(境内外)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2)协助甲方办理楼宇外销批准手续;
(4)协助甲方办理境内外购房银行按揭手续,起草与此有关的法律文件;
(5)代理甲方向购房业主出具工程进度、质量等符合预收楼款条件的法律意见书;
(6)如甲方需要,代为监管预售楼宇价款,使购房业主增强信心,减少风险;
(7)如甲方需要,代办购房业主的楼宇预、销售公证;
(8)如甲方需要,代理购房业主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9)协助甲方组织预、销售展示、交易活动,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2.支付方式;律师服务报酬以人民币支付,支付期限为:
(1)第一次:本合同签约后10天内,支付20%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4)第四次: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10天内,支付剩余的20%,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五、乙方及受聘律师可根据法律服务工作项目及有关要求,安排有关律师或工作人员办理具体事务,具体工作人员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应确保服务质量,确保所有合同和法律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确保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甲方要求、乙方承诺的期限内完成。
七、如因乙方的工作疏忽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额不超过律师服务_____的10倍即人民币_________元。具体赔偿办法按乙方提供的《律师承办非诉讼专项法律事务过错责任有限赔偿试行办法》执行。该试行办法为本合同的附件。
八、甲方须按期支付律师报酬,如支付逾期,以应付款千分之一/每天支付逾期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停止工作直至中止合同。
九、甲方应按规定提供各种有关书面材料,如实向律师阐明情况,如因甲方提供材料虚假不实或有重大错误,乙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所有法律服务时失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非诉讼(通用16篇)篇五
甲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乙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接受委托。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根据项目的需要,乙方可增加或安排乙方其他律师协助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法律服务。
第二条委托事项。
双方约定,乙方为项目提供的法律服务范围包括:
1、为项目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2、对项目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3、参与与项目相关的讨论和谈判;。
4、草拟、审查、修改有关项目的的协议、章程等有关文件;。
5、协助甲方制定与项目相关的办理方案;。
6、协助甲方与有关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沟通、协调;。
7、协助甲方协调资产评估、财务审计等中介机构的工作;。
8、协助或代理甲方申办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批准、许可和确认;。
9、代为办理股权转让引发的各类(工商、税务、海关、房地产等)变更登记;。
9、办理甲方委托的有关项目的其他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甲方义务:
3、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第四条乙方义务:
1、认真、勤勉地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范围内的服务,依法切实维护甲方的利益;。
第五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就乙方提供的本协议第二条所列的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元,分期支付。其中元于本协议生效后日内支付,元于时支付,余额于所委托法律事务办理完毕之日付清。
第六条违约责任:
第七条有效期间。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所委托法律事务办理完毕之日止。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
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第九条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非诉讼(通用16篇)篇六
丙方:________________鉴于:_________________乙方和丙方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签定《关于共同组建_____________相关事宜的协议书》(下简称“组建协议”),约定甲方在成立后分两期购买乙方的部分资产。其中第一期资产在甲方成立后___________个月内接收;第二期资产暂交甲方无偿使用,在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后分两批由甲方接收。
甲方已依法设立、并完成了对乙方上述第一期资产的收购,甲方愿意继续收购乙方的上述第二期资产。各方经过友好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资产收购。
1.1资产收购:甲方同意依本协议条款和条件收购上述乙方的第二期资产(详见本协议附件一:资产清单)(下简称“转让资产”),乙方同意依本协议条款和条件向甲方出售转让该等资产。
(1)_____________房产应在本协议生效日交付给甲方;。
(2)其他资产应在甲方根据本协议第二条支付第二期收购价款后_____________日内交付给甲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非诉讼(通用16篇)篇七
甲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乙方:xxxx律师事务所。
地址:xxxxxxx邮编:xxxx。
电话:xxxx传真:xxxx。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项目(下称“项目”)中有关法律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根据项目的需要,乙方可增加或安排乙方其他律师协助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法律服务。
双方约定,乙方为项目提供的法律服务范围包括:
1、为项目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2、对项目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3、参与与项目相关的讨论和谈判;。
4、草拟、审查、修改有关项目的的协议、章程等有关文件;。
5、协助甲方制定与项目相关的办理方案;。
6、协助甲方与有关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沟通、协调;。
7、协助甲方协调资产评估、财务审计等中介机构的工作;。
8、协助或代理甲方申办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批准、许可和确认;。
9、代为办理股权转让引发的各类(工商、税务、海关、房地产等)变更登记;。
9、办理甲方委托的有关项目的其他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服务范围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3、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1、认真、勤勉地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范围内的服务,依法切实维护甲方的利益;。
3、对因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委托事项而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公开或者为其它目的使用。
1、甲、乙双方约定,就乙方提供的本协议第二条所列的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元,分期支付。其中元于本协议生效后日内支付,元于时支付,余额于所委托法律事务办理完毕之日付清。
2、乙方因办理甲方委托事项而发生必要及合理的资料、复印、交通、通讯、差旅、政府收费等的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由甲方支付。
1、如果甲方无故逾期不支付有关费用,乙方有权中止或解除本协议,乙方不承担因此而对甲方产生的损失。
2、如果由于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项目提前终止,乙方已收的费用不退还,乙方应收的费用由双方根据乙方的工作量协商确定。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所委托法律事务办理完毕之日止。
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非诉讼(通用16篇)篇八
甲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接受委托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根据项目的需要,乙方可增加或安排乙方其他律师协助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法律服务。
第二条委托事项
双方约定,乙方为项目提供的法律服务范围包括:
1、为项目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2、对项目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3、参与与项目相关的讨论和谈判;
4、草拟、审查、修改有关项目的的协议、章程等有关文件;
5、协助甲方制定与项目相关的办理方案;
6、协助甲方与有关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沟通、协调;
7、协助甲方协调资产评估、财务审计等中介机构的工作;
8、协助或代理甲方申办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批准、许可和确认;
9、代为办理股权转让引发的各类(工商、税务、海关、房地产等)变更登记;
9、办理甲方委托的有关项目的其他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甲方义务:
3、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第四条乙方义务:
1、认真、勤勉地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范围内的服务,依法切实维护甲方的利益;
第五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就乙方提供的`本协议第二条所列的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元,分期支付。其中元于本协议生效后日内支付,元于时支付,余额于所委托法律事务办理完毕之日付清。
第六条违约责任:
第七条有效期间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所委托法律事务办理完毕之日止。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
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第九条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非诉讼(通用16篇)篇九
签订地点: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律师非。
诉讼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以并购为目的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事宜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与指定。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指定律师作为主办律师组建团队完成委托事项。未经甲方要求或同意,不得更换主办律师。甲方同意乙方上述指定。甲方指定作为甲方联系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委托事项相关事宜。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下列事项:
(一)在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期限内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三)提交尽职调查报告,分析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收购程序的影响,可能面临或者存在的法律、监管等方面的问题和风险,给出适当解决方案。依据调查报告制作摘要,供甲方决策参考。
(四)按照甲方提出的合理需求对尽职调查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报告的最终文本需经过甲方验收同意。
三、委托期限。
乙方应在下列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现场调查部分:年月日至年月日。正式尽职调查报告最终出具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四、服务费数额及支付;。
本项目服务费(含差旅费)共计人民币整,分两期支付:第一期人民币万元,于本合同签订时支付;第二期余款人民币于乙方完成尽职调查,提交经甲方验收同意的尽职调查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如甲方因乙方不胜任委托事项为由解除本合同,则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并按照如下方式处理;甲方支付的第一期费用乙方无需退还,甲方不需支付第二期费用。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就委托事项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
2.甲方有权在委托期间变更对乙方的授权范围;。
3.以书面形式解除对乙方的授权;。
4.甲方有权在委托期间要求乙方变更主办律师。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材料和情况;。
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甲方应承担乙方实施委托事项的法律后果。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按合同第四条约定取得服务费,并在甲方拒付费用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合伙人、律师„„,共7人作为向甲方提供本项目法律服务的承办律师。律师为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律师工作团队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3.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4.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律师对项目资料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以备查,在尽职调查结束后向甲方提供相关档案资料,对涉及甲方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6.甲方对乙方承办律师的服务不满意并投诉的,乙方应当及时更换承办律师。
七、合同解除及违约条款。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法律服务的,不能完成尽职调查工作,或提供法律服务时由于过错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以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务费为限。
2.尽职调查期间,甲方发现乙方有本条第一款所述情形的,有权立即解除对乙方的委托,乙方应当在已收取服务费用的限额内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服务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以支付未付的法律服务费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为限。
八、保密。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保密承诺函中规定义务,对在参与项目过程中获知的本案件的信息和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严格保密。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适用《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北京市律师协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
十、其他。
1、双方确认,文首所载地址为双方的送达地址。如果一方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该方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页:本页无正文,供双方签字盖章使用。)。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非诉讼(通用16篇)篇十
非诉讼法律服务,是律师房地产业务的一个主要方面。你知道非诉讼法律服务。
合同。
是怎样的吗?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非诉讼法律服务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事件委托乙方律师为本事件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各条,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提供第五条第项的非诉讼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履行律师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根据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律师服务计件收费标准》及《江苏省律师服务协商收费指导标准(试行)》,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元,该款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付清。
四、如因乙方过错终止履行合同,办案费全部退还,非乙方过错原因终止履行合同的,办案费用不退回。
五、甲方为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内容:
1、代为申诉、举报、控告;。
2、代为申请行政复议,参与听证;。
3、代为申请(委托)鉴定、审计,重新鉴定、审计认定;。
4、参与调节、签订重大经济、民事合同的谈判;。
5、协助收购企业股份、参与股份收购的谈判、确立股份收购的策略;。
6、协助查清事实,提供证据或证据线索;。
7、代为起草、审议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书;。
8、草拟、修改公司章程;。
9、代为发表法律声明,出具律师意见书、律师见证书;。
10、协助规范企业内部。
规章制度。
六、乙方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时,所需的差旅费、审计(评估)费、鉴定费、翻译费、复印费、查档费及其它必须开支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委托事项完成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乙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接受委托。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根据项目的需要,乙方可增加或安排乙方其他律师协助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法律服务。
第二条委托事项。
双方约定,乙方为项目提供的法律服务范围包括:
1、为项目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2、对项目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
调查报告。
3、参与与项目相关的讨论和谈判;。
4、草拟、审查、修改有关项目的的协议、章程等有关文件;。
5、协助甲方制定与项目相关的办理方案;。
6、协助甲方与有关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沟通、协调;。
7、协助甲方协调资产评估、财务审计等中介机构的工作;。
8、协助或代理甲方申办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批准、许可和确认;。
9、代为办理股权转让引发的各类(工商、税务、海关、房地产等)变更登记;。
9、办理甲方委托的有关项目的其他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甲方义务:
3、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第四条乙方义务:
1、认真、勤勉地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范围内的服务,依法切实维护甲方的利益;。
第五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就乙方提供的本协议第二条所列的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元,分期支付。其中元于本协议生效后日内支付,元于时支付,余额于所委托法律事务办理完毕之日付清。
第六条违约责任:
第七条有效期间。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所委托法律事务办理完毕之日止。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
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第九条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简称乙方):
甲方因法律事务委托乙方的律师代理,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孙春宁律师为甲方处理与山东宏程建设有限公司法律事务。
具体工作范围包括:
逾期交房违约金、房屋交付、物业费处理等。
2.受委托人的权限为:
代为主张权利逾期交房违约金(通过调解诉讼等途径)。
代为办理房屋交房手续及物业费处理等全部事项。
代为办理上述事项有关的调查取证。
3.收取律师费方式:
a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及标准,甲方应交付乙方律师代理费人民币元,该费用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如甲方不按期支付律师费,按日1%支付滞纳金。
b双方商定的分期付费方式:按照甲方实际获得赔偿金额的百分之支付律师费,于甲方实际收到赔偿款之日付清。
4.受委托人的权限始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止于本法律事务结束之日。
5.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陈述案件事实,提供相应的证据,不得对乙方编造、隐瞒事实真相,否则,乙方将终止法律服务,并不退还已收的律师费,如由此而致乙方对第三者承担责任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6.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期限支付律师费的,需支付律师费总额10%的违约金,经乙方催告十日内仍不支付的,乙方将终止法律服务,并不承担由此而可能导致甲方发生损失的责任。
7.乙方律师应依法执业、文明执业,在法律服务范围内,尽职尽责、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8.其他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非诉讼(通用16篇)篇十一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因与 纠纷一案,特聘请乙方律师胡文林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现经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与互助原则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二条: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特别授权代理,即代为接收法律文书,代为出具律师函,代为和解,参加调解,代为提出、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上诉等。
第三条:甲方义务
2、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代理律师进行尽职调查以及处理代理事项的各项工作;
4、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第四条:乙方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7、乙方律师应当为甲方代理事项单独建立文书档案,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甲方索要时应当及时归还甲方。
第五条: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应只限于与甲方以独立法人名义发生的活动相关。乙方指派律师没有合同义务为甲方职工、甲方参与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联合组织提供上述服务。
第六条:双方商定,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酬金 万元人民币,如果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了乙方指派律师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所必需的差旅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甲方应根据自己的财务制度规定予以实报实销。
第七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如果需要补充、变更或者终止,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第八条:合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代理律师;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
3、因乙方律师违反执业禁止规定、保密或者保管规定导致损害甲方利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或者指示、要求违反法律、违反律师执业规范;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案件事实等情形;
3、甲方逾期十日,经催缴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律师代理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违反执业禁止规定、保密或者保管规定,具有代理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一经有权机关确认,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用或者无故终止本合同,乙方已收律师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用。
第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成时终止。
第十一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非诉讼(通用16篇)篇十二
甲方拟对××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收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该收购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包括:
1、对与收购方案有关的法律事项进行核查并提出法律意见;
2、对与收购方案有关的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并提出法律意见;
3、对收购方案内容与实施程序的合法性提出法律意见;
4、协助企业参与收购谈判,起草或拟定收购合同,提供收购法律意见或咨询;
5、提示收购法律风险和实际运作风险并提出法律意见;
6、有关协调工作。
1、乙方应为有能力从事此专项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3、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4、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9、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根据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规定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5、甲方有权利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基于商业考虑或者未根据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总额为 元人民币,支付方式为:
(一)一次性支付。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后 日内支付。
(二)分期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支付 元人民币;
2、本合同生效 日内或完成 工作任务支付 元人民币;
3、项目有关法律文书完成后 日内支付 元人民币;
4、项目法律事务完成之日 内支付 元人民币。
(三)按实际工作小时计时收费。每工作小时收费 元,每 日内结算一次。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项目未能实现或成立时,甲方不得拒绝支付前款第项收费,或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前款总顾问费的 %。
乙方户名:开户行:账号:
法律顾问费以到达上述账号为收讫,且乙方对所有收费均提供正式发票。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6-9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的;
3、甲方逾期 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乙方违约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6-9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职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因甲方、其他中介机构或者证券主管部门等原因造成乙方律师工作不能按期完成,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导致乙方律师出具的法律文件出现错误或者遗漏,并导致乙方或者乙方律师受到处罚或者导致第三人向乙方追偿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壹份存卷,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年 月 日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项目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
二o 年 月 日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非诉讼(通用16篇)篇十三
(以下简称甲方)因一事,委托湖北枫园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助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向律师提供真实的证据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范围及权限:
六、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及时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港币/美金元。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所支出的办案费用,包括差旅费、出差补贴、交通费、鉴定费、翻译费、资料费、复印费、通讯费及其他必要开支 的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七、双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发生争议,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法律事务完成时止。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 乙方: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非诉讼(通用16篇)篇十四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因与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前进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龙怡苑合作建房。
合同。
纠纷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田武、李凤仪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_________________向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前进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发律师函。
三、甲方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应积极履行职责,根据法律和事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甲方同意于签约后就上述委托事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共人民币一百五十元。
上述费用不包含乙方到广州外办理上述委托事务的差旅费和有关杂费。乙方在甲方支付费用后开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委托,应支付双方约定的律师费,并不得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律师费。
六、乙方无故终止代理,应全额退还甲方已交付的律师费。
七、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律师函发出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无。
本人/单位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条款的确切含义。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非诉讼(通用16篇)篇十五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的具体事项详述如下:
二、乙方接受委托并应甲方的要求,指派律师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
三、乙方承办律师应当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四、甲方应保证委托的事项合法并对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只能用于本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目的,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该成果泄露给与本案范围和目的无关的其他第三人。
五、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对乙方的询问、了解作客观的陈述。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证据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真实的证据,并对虚假陈述作真实澄清。甲方拒绝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六、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第三方表明乙方与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协助,如签署有关协议、法律文书、证实委托关系等。
七、乙方应遵守诚信原则,在授权委托范围内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故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甲方可终止委托。
八、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负责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九、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背景资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接触、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十、乙方以下列方式向甲方交付完成委托事项的工作成果(供选择,可选择一项或多项):
1、专项咨询意见;。
2、调查获取的证据;。
3、法律意见书;。
4、法律建议书;。
5、律师见证书;。
6、法律可行性分析报告;。
甲方:
乙方: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非诉讼(通用16篇)篇十六
法律服务是指律师、非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专业人士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提供的专业活动。专项法律服务。
合同。
签订地点: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律师非。
诉讼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以并购为目的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事宜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与指定。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指定律师作为主办律师组建团队完成委托事项。未经甲方要求或同意,不得更换主办律师。甲方同意乙方上述指定。甲方指定作为甲方联系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委托事项相关事宜。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下列事项:
(一)在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期限内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三)提交尽职。
调查报告。
分析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收购程序的影响可能面临或者存在的法律、监管等方面的问题和风险给出适当解决方案。依据调查报告制作摘要供甲方决策参考。
(四)按照甲方提出的合理需求对尽职调查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报告的最终文本需经过甲方验收同意。
三、委托期限。
乙方应在下列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现场调查部分:年月日至年月日。正式尽职调查报告最终出具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四、服务费数额及支付;。
本项目服务费(含差旅费)共计人民币整,分两期支付:第一期人民币万元,于本合同签订时支付;第二期余款人民币于乙方完成尽职调查,提交经甲方验收同意的尽职调查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如甲方因乙方不胜任委托事项为由解除本合同,则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并按照如下方式处理;甲方支付的第一期费用乙方无需退还,甲方不需支付第二期费用。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就委托事项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
2.甲方有权在委托期间变更对乙方的授权范围;。
3.以书面形式解除对乙方的授权;。
4.甲方有权在委托期间要求乙方变更主办律师。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材料和情况;。
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甲方应承担乙方实施委托事项的法律后果。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按合同第四条约定取得服务费,并在甲方拒付费用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合伙人、律师„„,共7人作为向甲方提供本项目法律服务的承办律师。律师为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律师工作团队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3.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4.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律师对项目资料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以备查,在尽职调查结束后向甲方提供相关档案资料,对涉及甲方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6.甲方对乙方承办律师的服务不满意并投诉的,乙方应当及时更换承办律师。
七、合同解除及违约条款。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法律服务的,不能完成尽职调查工作,或提供法律服务时由于过错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以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务费为限。
2.尽职调查期间,甲方发现乙方有本条第一款所述情形的,有权立即解除对乙方的委托,乙方应当在已收取服务费用的限额内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服务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以支付未付的法律服务费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为限。
八、保密。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保密承诺函中规定义务,对在参与项目过程中获知的本案件的信息和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严格保密。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适用《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北京市律师协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
十、其他。
1、双方确认,文首所载地址为双方的送达地址。如果一方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该方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页:本页无正文,供双方签字盖章使用。)。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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