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银行业绿色金融工作计划 绿色金融开展工作计划(大全5篇)

时间:2023-09-18 作者:ZS文王最新银行业绿色金融工作计划 绿色金融开展工作计划(大全5篇)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我们的工作又迈入新的阶段,请一起努力,写一份计划吧。怎样写计划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计划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计划书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银行业绿色金融工作计划篇一

为进一步拓宽我镇团委联系青年和整合资源的渠道,充分调动镇团的委员会的积极性、创造性,按照《^v^县委组织部、共青团县委关于推进全县乡镇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采取“编制内与编制外相结合、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从7月份开始筹备镇团组织格局创新工作,截止目前,格局创新工作已全面完成,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全镇11个基层团支部,共有团员2147人。通过9月1日召开团组织格局创新选举大会,共选举产生镇团委委员11人,平均年龄30岁,最大的37岁,最小的25岁;大专以上学历8人,占73%;乡村干部4人,占36%,致富带头人2人,占18%,学校、公安等单位2人,占18%。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抓好团组织格局创新工作,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镇在党委的带领下第一时间成立了共青团北辛堡镇组织格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镇10个行政村进行了创新钱团组织格局创新前团情调查,对全镇基本情况、团委干部配备情况、培训情况、制度保障、活动开展情况、会议情况等进行充分研究和严格把握,并制定了《共青团北辛堡镇组织格局创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的目的、任务、实施步骤、操作的具体要求等。确保制定出的方案科学,并切实可行。

(二)深入调研,精心组织,为团组织格局创新工作奠定基础

为顺利完成本次团组织创新选举工作,准确地掌握当前我镇团组织的现状,制定科学的具体工作计划。镇团委集中做了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一是开展基层团组织团情调查工作。深入各村,掌握全镇人口、产业等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青年从业分布情况,分析我镇团现状及工作中的突出难题,制定格局创新工作方案。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不仅进一步了解各村团员队伍,同时也加强了团组织与青年的联系,进一步了解了团员青年的所思所想,为成功开展团组织格局创新工作提供了先决条件。二是迅速召开动员会,营造氛围。全面部署团组织格局创新的具体工作,在镇党委的支持下,广泛发动团员青年开好换届选举大会,帮助团员青年了解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充分调动团员青年的参与热情。

(三)严把“双关”,规范操作,为团组织工作格局创新工作保驾护航

一是严把选人关。对各基层团组织选举的团员代表进行严格把关。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把各基层团组织中的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创办人、青年企业负责人、青年专业市场负责人等优秀的青年推选为团代表。二是严把创新程序关。把本次格局创新作为基层团组织团结青年、凝聚青年、充分发挥团员民主权利的过程,在保证广大团员青年民主权利的基础下,严格按照^v^县委组织部共青团县委《关于推进全县乡镇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实施意见》怀组〔〕8号文件中的工作要求,以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选举的操作流程。

(四)开好“两会”,扎实推进,做好团组织工作格局创新工作组织保障

一是开好各基层团组织选举大会。镇团委指派专人监督各团支部的团员代表选举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监督各支部选举出政治合格、能力过硬的团代表,在充分征求意见后,在本单位公示七天,报镇团委审核。二是开好镇团委组织工作格局创新选举大会。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向团县委提出《关于召开创新组织格局团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待团县委批复后,严格按照批复于9月1日按期召开共青团北辛堡镇组织格局创新工作选举大会,并邀请镇党委副书记等领导以及10名团外人士列席会议。

(五)搞好培训,引导新一届镇团委班子尽快进入角色

邀请镇党委副书记王治田同志,对选举的新一届镇团委成员进行为期培训。王书记针对我镇全团的重点工作、基础团务以及基层团的工作方式方法,结合自身工作经验为全体委员深入浅出的给予讲解,使全体委员深刻理解团组织格局创新的意义,明确下一步的工作目标,理清了工作思路。王书记还介绍了全镇的中心工作,鼓励大家紧紧围绕全镇中心工作开展团务工作。

(一)联系扩大

团组织格局创新选举大会后,使我镇团干部的配置多元化,团委的代表性广泛化,团组织的覆盖全面化。这些变化促使团组织与青年联系渠道更加多元化、灵活化和畅通化。以往乡镇团委和各村青年联系主要依靠文件传达,村干部转达等方式。模式单一且单向,使团委成了闭门组织,沟通效果不佳。通过组织创新,各行代表进入了团委班子,党、团会议制度化,实现了“政策精神直达各村,青年需求直达政府,进展效果实时反馈”的互动沟通模式。

(二)形势扩大

团组织格局创新工作中,副书记和委员的选配采取编制内外、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根据青年从业分布特点和产业发展情况,重点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创办人、大学生村官中选拔,真正把素质高、能力强、作风实的优秀青年选进乡镇团组织,扩大了团组织的覆盖面,从制度安排、干部配备、工作指导上切实提高了农村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扎实推进基层团组织民主建设和团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在建设富裕、文明的京畿强镇发挥生力军作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银行业绿色金融工作计划篇二

为深入贯彻《_中央 _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_中央 _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_中央 _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_中央 _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落实《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安徽省绿色金融体系实施方案》和《六安市绿色金融体系工作方案 》等相关文件精神,发挥绿色信贷在推进乡村振兴中的导向作用,推动乡村绿色发展转型升级,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__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探索构建绿色信贷支持乡村振兴综合金融服务体系,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有限信贷资源科学配置到乡村绿色发展的项目与领域,最大限度满足生态发展与乡村振兴金融需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信贷支持乡村振兴“霍山经验”。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霍山县信贷支持农业农村绿色项目与领域创新升级,构建支持乡村绿色发展综合信贷服务体系,按照绿色发展总体要求,推动霍山银行业金融机构把有限信贷资源更多投向实体经济、实体产业,基本扭转信贷资金脱实向虚被动局面,探索出一条绿色信贷支持乡村振兴的良性发展道路。

坚持统筹协调、重点推进。建立跨部门、跨机构协同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金融、发改、财政、税务、生态环境、农业、林业、自然资源、水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创新设计合理高效的绿色信贷产品与服务流程,有效开展对农业农村的“三品一标”(有机、绿色、无公害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及林产品加工、环境保护、节水、节能、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信贷支持。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既要兼顾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又要统筹好短期和中长期效益关系,使金融业自身发展和乡村绿色发展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在政策扶持基础上,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创新绿色信贷产品与服务方式。科学设计绿色信贷产品,确保新产品简约明快易于操作,合理减少企业或农户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在绿色信贷支持乡村振兴中主动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健全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使金融机构主动融入霍山县乡村绿色发展进程。强化过程监督,防止绿色信贷资金投向与绿色发展无关的项目和领域。

坚持稳步有序、风险可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按照“规划先行、先易后难、成熟一项、推进一项”思路,把握积极稳妥、有力有序、精准务实工作总基调,稳步推进组织体系、产品工具、机制体制和配套措施等各项创新,强化风险意识,提高绿色信贷领域新发风险识别能力,同时做好风险预警、防范、化解和处置工作,确保绿色信贷支持乡村振兴试点工作稳步、安全、有序推进。

(三)主要目标

确保霍山县绿色融资规模年增长率不低于20%,绿色贷款不良率低于小微企业贷款平均不良率个百分点,贫困乡村绿色贷款增速高于全县贷款平均增速。通过5至6年努力,建成组织体系完备、产品服务丰富、政策协调顺畅、基础设施完善、稳健安全运行的绿色信贷体系,绿色信贷在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县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明显,形成服务乡村振兴主体有力、路径特色鲜明的绿色信贷发展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基本实现绿色信贷支持乡村振兴总体工作目标。

(一)构建绿色信贷组织体系。制定《霍山县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实施方案》,每半年组织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情况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绿色银行”评选重要依据。把绿色信贷开展情况纳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度综合评价考核范围。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把握试点工作的政策机遇,设立或争取设立绿色信贷业务部(业务中心),配备专门的绿色信贷产品经理(岗位可兼职,部门可合署办公)。通过改进绿色信贷审批流程,提高绿色信贷审批效率,加大绿色贷款投放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依据《霍山县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业绩考核实施细则,并据此开展自评。(责任单位:县人行、银保监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探索排污权、水权、林权、节能环境保护项目特许经营权、黑臭水体整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收益权、绿色工程项目收费权和收益权等抵质押融资模式创新,加大对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和水污染防治等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企业排污权、未来收益权等作为合格抵质押物,创新针对“三品一标”农产品及其产业链的信贷品种和服务方式,保证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特色农产品及时有效得到绿色信贷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县银保监组、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三)重点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的绿色信贷服务。针对不同主体特点,建立分层分类的农业、林业经营主体绿色信贷支持体系。通过信贷资金投入,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林(竹)木加工龙头企业等新型农林经营主体实现规模经营、绿色发展。鼓励发展绿色农(林)业供应链金融,将小农户个体经营纳入绿色农(林)业生产体系,依托核心企业提高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可得性,形成金融服务体系化联结链条。(责任单位:县人行、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四)通过绿色信贷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通过绿色信贷支持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节能低碳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节能及绿色建筑项目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黑臭水体整治及厕所革命,优化乡村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通过绿色信贷资金撬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向我县全域茶谷、西山药库、江淮果岭、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等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本地特色产品。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进园区实施绿色生态循环化改造。充分发掘县域特色资源,支持绿色文旅、康养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特色民宿和农村康养业绿色发展。(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文旅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五)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将企业厂房、大型农机具、圈舍及活体畜禽、仓单、应收账款、农业保单和其他动产作为抵质押品融资,扩大绿色信贷业务抵质押品范围。创新农村资产抵质押融资模式,推动绿色信贷支持农业农村全方位、多元化发展。推进林业资源评估机构建设,积极稳妥开展林权抵押贷款。鼓励企业和农户通过融资租赁,解决绿色农业发展中的大型机械、生产设备、加工设备购置资金不足问题。(责任单位:县银保监组、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农机中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六)实施绿色贷款贴息制度。因生产经营“三品一标”农产品或其他绿色环保低碳项目申请的绿色贷款,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初审并提交,县人行会同相关部门认定并经财政部门审核确定,给予适当利息补贴,进一步降低生产经营“三品一标”农产品、其他绿色环保低碳产品或项目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人行)

(七)兑现绿色贷款税收优惠。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的绿色贷款,涉及农业农村环境治理、美丽乡村建设、文旅康养产业、节能减排项目、绿色融资租赁、碳金融产品、排污权和林权抵质押、绿色装备供应链融资、可再生能源融资等,形成的各项税负由贷款主体按季度集中提交,由县人行、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审核后提交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依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给予一定程度减免。(责任单位:县税务局、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人行)

(八)建立健全绿色贷款担保体系。开办绿色贷款融资担保业务,由省银政担体系成员或大别山担保公司为我县绿色信贷业务提供担保,积极与安徽省农业担保公司合作开办绿色农业融资担保业务。对符合条件的信贷对象,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以缓解绿色贷款抵押难、担保难问题。(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金融服务中心、各担保公司)

(九)开办绿色贷款保险业务。国元农业保险公司霍山支公司开办绿色农业保险业务,设计符合实际的绿色农业保险品种,有效分担绿色农业项目贷款风险。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展绿色贷款保险业务。(责任单位:县银保监组、国元农业保险公司、各商业性保险公司)

(十)实施绿色贷款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贷款统计数据信息,对绿色信贷业务开展较好的给予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要限时整改,相关情况列入绿色信贷工作评价和年度综合评价。同时,绿色信贷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县政府对金融机构年度业绩考核。开展绿色信贷业务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标准、规范流程,防范和化解可能出现的风险,保障绿色信贷业务有序稳健推进。(责任单位:县人行、金融服务中心)

(十一)加快建立环境权益交易市场。设立排污权、水权、用能权交易平台,完善定价机制和交易规则,营造公开公平的交易市场环境。通过市场化手段,支持减排项目,降低减排成本,提高减排效率。(责任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生态环境分局、科技经信局)

银行业绿色金融工作计划篇三

深入贯彻《富滇银行2020-2022年战略发展规划》关于绿色金融发展战略“大力支持云南绿色三张牌等特色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做优,大幅提升绿色信贷占比”部署,2021年实施“点绿成金331工程”,即绿色三张牌每一张牌三年内实现信贷投放余额达到100亿元,力争实现绿色三张牌信贷规模“三年翻番”的目标。

(二)推进四大路径,提升绿色动能

加快推进“建机制、强特色、树品牌、配措施” 四大路径,为绿色金融发展注入新动能。

1、建机制--建立内外联动机制,筑牢绿色金融发展共识。

2、强特色--围绕特色重点领域,拓宽绿色金融服务体系。

3、树品牌--推动业务绿色转型,打造“绿色银行”品牌形象。

4、配措施--强化内部管理措施,推进绿色金融能力建设。

富滇银行 供稿

银行业绿色金融工作计划篇四

富滇银行为深入贯彻^v^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决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的重要部署,切实践行富滇银行作为地方银行的社会责任,充分发挥法人金融机构优势,多措并举,积极助推云南省绿色产业发展。

(一)强化“三个拓展”,助力绿色金融扎实推进

1、拓展信贷规模:截止2020年末,绿色信贷余额为158亿元,较年初新增51亿元,增幅达到47%;对标同业发展水平,绿色金融贷款占公司贷款比重,已超过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6个百分点。

2、拓展支持领域:从支持行业领域来看,本行绿色金融业务支持领域初步实现了对央行发布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绿色产业六大类的全覆盖。从重点支持领域来看,在绿色能源领域积极支持绿色铝水电一体化发展,提供了亿元授信支持。在健康生活目的地方面重点支持九大高原湖泊治理项目,对滇池、洱海、抚仙湖、异龙湖、泸沽湖等五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累计提供授信支持120亿元。

3、拓展创新产品:除传统信贷支持外,深入探索绿色金融债、非标债务融资工具、租赁等方式。

(二)深化“四项引领”,持续提升绿色金融发展质量

1、深化战略引领,实现绿色金融高位推动:总行党委高度重视绿色金融的发展,从发展战略层面把绿色金融纳入富滇银行“453”发展战略。从组织架构层面,专门设置成立了富滇银行绿色金融中心推动绿色金融工作。

2、深化制度引领,明确绿色金融发展方向:出台了《富滇银行2020年绿色金融营销指导意见》、《绿色金融2020年度工作意见》。

3、深化机制引领,保障绿色金融快速发展:在组织推动、信贷资源、考核激励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4、深化创新引领,全面开展绿色金融服务:积极运用“表内 表外”、“商行 投行”、“直接 间接”等模式。

银行业绿色金融工作计划篇五

为深入贯彻《^v^中央 ^v^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v^中央 ^v^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v^中央 ^v^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v^中央 ^v^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落实《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安徽省绿色金融体系实施方案》和《六安市绿色金融体系工作方案 》等相关文件精神,发挥绿色信贷在推进乡村振兴中的导向作用,推动乡村绿色发展转型升级,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v^^v^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探索构建绿色信贷支持乡村振兴综合金融服务体系,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有限信贷资源科学配置到乡村绿色发展的项目与领域,最大限度满足生态发展与乡村振兴金融需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信贷支持乡村振兴“霍山经验”。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霍山县信贷支持农业农村绿色项目与领域创新升级,构建支持乡村绿色发展综合信贷服务体系,按照绿色发展总体要求,推动霍山银行业金融机构把有限信贷资源更多投向实体经济、实体产业,基本扭转信贷资金脱实向虚被动局面,探索出一条绿色信贷支持乡村振兴的良性发展道路。

坚持统筹协调、重点推进。建立跨部门、跨机构协同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金融、发改、财政、税务、生态环境、农业、林业、自然资源、水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创新设计合理高效的绿色信贷产品与服务流程,有效开展对农业农村的“三品一标”(有机、绿色、无公害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及林产品加工、环境保护、节水、节能、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信贷支持。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既要兼顾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又要统筹好短期和中长期效益关系,使金融业自身发展和乡村绿色发展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在政策扶持基础上,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创新绿色信贷产品与服务方式。科学设计绿色信贷产品,确保新产品简约明快易于操作,合理减少企业或农户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在绿色信贷支持乡村振兴中主动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健全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使金融机构主动融入霍山县乡村绿色发展进程。强化过程监督,防止绿色信贷资金投向与绿色发展无关的项目和领域。

坚持稳步有序、风险可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按照“规划先行、先易后难、成熟一项、推进一项”思路,把握积极稳妥、有力有序、精准务实工作总基调,稳步推进组织体系、产品工具、机制体制和配套措施等各项创新,强化风险意识,提高绿色信贷领域新发风险识别能力,同时做好风险预警、防范、化解和处置工作,确保绿色信贷支持乡村振兴试点工作稳步、安全、有序推进。

(三)主要目标

确保霍山县绿色融资规模年增长率不低于20%,绿色贷款不良率低于小微企业贷款平均不良率个百分点,贫困乡村绿色贷款增速高于全县贷款平均增速。通过5至6年努力,建成组织体系完备、产品服务丰富、政策协调顺畅、基础设施完善、稳健安全运行的绿色信贷体系,绿色信贷在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县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明显,形成服务乡村振兴主体有力、路径特色鲜明的绿色信贷发展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基本实现绿色信贷支持乡村振兴总体工作目标。

(一)构建绿色信贷组织体系。制定《霍山县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实施方案》,每半年组织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情况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绿色银行”评选重要依据。把绿色信贷开展情况纳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度综合评价考核范围。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把握试点工作的政策机遇,设立或争取设立绿色信贷业务部(业务中心),配备专门的绿色信贷产品经理(岗位可兼职,部门可合署办公)。通过改进绿色信贷审批流程,提高绿色信贷审批效率,加大绿色贷款投放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依据《霍山县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业绩考核实施细则,并据此开展自评。(责任单位:县人行、银保监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探索排污权、水权、林权、节能环境保护项目特许经营权、黑臭水体整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收益权、绿色工程项目收费权和收益权等抵质押融资模式创新,加大对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和水污染防治等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企业排污权、未来收益权等作为合格抵质押物,创新针对“三品一标”农产品及其产业链的信贷品种和服务方式,保证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特色农产品及时有效得到绿色信贷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县银保监组、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三)重点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的绿色信贷服务。针对不同主体特点,建立分层分类的农业、林业经营主体绿色信贷支持体系。通过信贷资金投入,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林(竹)木加工龙头企业等新型农林经营主体实现规模经营、绿色发展。鼓励发展绿色农(林)业供应链金融,将小农户个体经营纳入绿色农(林)业生产体系,依托核心企业提高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可得性,形成金融服务体系化联结链条。(责任单位:县人行、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四)通过绿色信贷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通过绿色信贷支持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节能低碳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节能及绿色建筑项目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黑臭水体整治及厕所革命,优化乡村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通过绿色信贷资金撬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向我县全域茶谷、西山药库、江淮果岭、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等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本地特色产品。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进园区实施绿色生态循环化改造。充分发掘县域特色资源,支持绿色文旅、康养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特色民宿和农村康养业绿色发展。(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文旅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五)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将企业厂房、大型农机具、圈舍及活体畜禽、仓单、应收账款、农业保单和其他动产作为抵质押品融资,扩大绿色信贷业务抵质押品范围。创新农村资产抵质押融资模式,推动绿色信贷支持农业农村全方位、多元化发展。推进林业资源评估机构建设,积极稳妥开展林权抵押贷款。鼓励企业和农户通过融资租赁,解决绿色农业发展中的大型机械、生产设备、加工设备购置资金不足问题。(责任单位:县银保监组、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农机中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六)实施绿色贷款贴息制度。因生产经营“三品一标”农产品或其他绿色环保低碳项目申请的绿色贷款,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初审并提交,县人行会同相关部门认定并经财政部门审核确定,给予适当利息补贴,进一步降低生产经营“三品一标”农产品、其他绿色环保低碳产品或项目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人行)

(七)兑现绿色贷款税收优惠。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的绿色贷款,涉及农业农村环境治理、美丽乡村建设、文旅康养产业、节能减排项目、绿色融资租赁、碳金融产品、排污权和林权抵质押、绿色装备供应链融资、可再生能源融资等,形成的各项税负由贷款主体按季度集中提交,由县人行、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审核后提交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依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给予一定程度减免。(责任单位:县税务局、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人行)

(八)建立健全绿色贷款担保体系。开办绿色贷款融资担保业务,由省银政担体系成员或大别山担保公司为我县绿色信贷业务提供担保,积极与安徽省农业担保公司合作开办绿色农业融资担保业务。对符合条件的信贷对象,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以缓解绿色贷款抵押难、担保难问题。(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金融服务中心、各担保公司)

(九)开办绿色贷款保险业务。国元农业保险公司霍山支公司开办绿色农业保险业务,设计符合实际的绿色农业保险品种,有效分担绿色农业项目贷款风险。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展绿色贷款保险业务。(责任单位:县银保监组、国元农业保险公司、各商业性保险公司)

(十)实施绿色贷款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贷款统计数据信息,对绿色信贷业务开展较好的给予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要限时整改,相关情况列入绿色信贷工作评价和年度综合评价。同时,绿色信贷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县政府对金融机构年度业绩考核。开展绿色信贷业务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标准、规范流程,防范和化解可能出现的风险,保障绿色信贷业务有序稳健推进。(责任单位:县人行、金融服务中心)

(十一)加快建立环境权益交易市场。设立排污权、水权、用能权交易平台,完善定价机制和交易规则,营造公开公平的交易市场环境。通过市场化手段,支持减排项目,降低减排成本,提高减排效率。(责任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生态环境分局、科技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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