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行政工作总结汇报(八篇)

时间:2023-05-29 作者:储xy

当工作或学习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回过头来对所做的工作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经验教训,提高认识,明确方向,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并把这些用文字表述出来,就叫做总结。那关于总结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总结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行政工作总结汇报篇一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省市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司法厅指导帮助下,认真履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职责,重点抓好法治宣传、人民调解、人民监督员管理、特殊人群管控、法律服务、全面深化改革、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为开创玉溪跨越发展新局面作出了应有贡献。

做好日常法治宣传及司法行政新闻外宣工作。加强各级普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投入力度,着力培养一批普法骨干,成立玉溪市“七五”普法讲师团。认真履行市委依法治市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职责,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印发《2017年玉溪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贯彻落实2017年玉溪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全市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玉溪市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玉溪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档案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进一步推进“法律进学校”,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得以提升。进一步推进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各县区、市级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进国家机关“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进一步推动法官、检察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落实以案释法制度,组织拍摄制作了以案释法专题片2部,利用典型案例开展释法说理和警示教育活动。积极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利用三下乡、国际禁毒日、全国宪法日、云南省宪法宣传周、烤烟育苗种植收购等节点,组织或配合各县区各部门开展好国家安全、反恐、网络安全、保密、消防、禁毒、防艾、反邪教、交通安全、创建文明城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综治维稳、流动人口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制定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玉溪市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活动。制定了《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要点》,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高司法行政新闻宣传的感染力、渗透力、影响力。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进一步深化“法律6+4”活动,切实加强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景区、进宗教场所、进民族聚居区域的宣传教育,努力推动“法律6+4”工作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编印“法律十进”丛书30000册。继续推进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等建设活动,总结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推动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办公场所设立固定法治宣传栏,推动在其主管主办的刊物、网站上开设法治宣传专栏或结合本系统要求建设专业的普法宣传基地。推进普法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开通“玉溪法宣在线”微信公众号平台,内容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法治玉溪、平安玉溪建设,通过以案释法、法规宣传、普法动态等栏目,利用视频、音频、图片、文字等多种形式,推送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律服务,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以及玉溪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的举措、亮点。

按照早谋划早部署要求抓好基层工作。制定下发《玉溪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对七县二区的2016年度“一案一补”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抓好规范化村级调委会和个人调解室试点工作, 目前,各试点县区基本完成规范化调委会、个人调解室试点工作任务。认真做好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工作,进一步创新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利用专业人员、专业知识,妥善处理发生在行业性专业性领域的矛盾纠纷。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培训工作,2017年7月31日至8月3日,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乡镇(街道)调委会主任暨司法所长培训班。认真组织开展乡镇(街道)调委会、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案卷评查工作和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奖励兑现工作。

对全市矛盾纠纷进行拉网式排查化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2017年,全市936个人民调解组织、11106名调解员共排查矛盾纠纷4608次,预防纠纷6021件,调解矛盾纠纷总数22371件,调解成功22296件,成功率达99%。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件2件2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80件191人,防止群体性上访81件5709人,防止群体性械斗29件638人,人民调解在全市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中发挥化解矛盾纠纷基础性作用,为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做好“两会”、 十九大期间“两类”人员的安全稳定工作。认真分析“两类”人员安全稳定工作形势,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切实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两类”人员在“两会”、十九大期间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群体性事件和其他重大安全问题。认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活动,2017年3月27日至31日,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抽调相关业务骨干组成三个组分赴七县二区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在县区共召开法、检、公、司联席座谈会议9次,抽査18个司法所,查阅了相关的社区服刑人员执行工作档案材料,与36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面对面交谈;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市局组织三个督察组,对全市各县区安全维稳信访工作进行督查,对全市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情况有了较全面的了解。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于2017年5月23日至5月26日,在市司法局分管领导的陪同下,市人大调研组深入到新平县、易门县召开座谈会,听取两个县司法局的工作汇报,并实地察看4个司法所。

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安置和主动帮教帮扶工作,做好详细登记接收工作,并与所在监狱联系,取得相关法律文书,做到“见人见档”,并录入安置帮教系统,做好刑释人员特别是重点对象的无缝衔接工作,加强与监狱、看守所的沟通协调,健全完善相关衔接措施,明确责任,切实落实,重点人员衔接率达100%;按照“信息准确、无缝对接”的要求,对重点对象坚持“必接必送”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等部门不定期联合举办技能培训班,免费为有劳动能力的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岗前培训和就业指导,促进刑释人员等特殊人群顺利回归社会,有效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积极推进机构建设。2017年1月9日,以中共玉溪市司法局党委文件向市委编办专题报送《关于设立人民监督员管理科的请示》(玉司党发〔2017〕2号),市委编办于2017年2月27日正式批复同意市司法局增设内设机构人民监督员管理科,设科长1名。另外,新增加法律援助事业编制2名。

严格选任人民监督员。新成立的人民监督员管理科,在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下,积极参与省级人民监督员的考察工作,经考察后选任了王丽文、张树荣、陈爱林、赵明贵、徐家清等5名省级人民监督员。按照我市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做好我市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结合玉溪市案件数量、人口、地域、民族等因素,经各县区报名、考察和审核,2017年全市共选任人民监督员40名。

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在选任工作完成后,于5月24日至27日对新选任的40名人民监督员和各县区联系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股室领导开展了初任培训。在培训期间,专门邀请了云南省检察院、云南省司法厅相关处室的领导对人民监督员的发展现状、履职要求和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了专门讲解,为我市人民监督员更好地履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截止2017年11月,全市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参加履职活动19件,其中,参加案件监督评议14件、参加检务活动5件。从案件监督评议的11种情形分析,监督评议的案件均为拟不起诉案件。

认真做好律师工作。抓好律师事务所主任、县区律师管理人员的培训,今年二月底和十月初,市司法局、律师协会两次召开律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党外代表人士参加的全市律师工作培训班,通报学习传达相关会议精神,统一思想,筑牢政治意识。10月20-22日,协助省律师协会承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专家讲师团在玉溪的培训,此次培训有全市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及省律协安排的外地州律师共580人,培训活动计划周全,安排有序,组织保障有力,树立了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良好形象。抓好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健全律师执业状况评价机制。严格按条件审查并颁发37名实习人员的实习证书。按照律师科行政工作职责,办理了4个律师事务所初审、32名实习人员申领律师执业证的材料审核上报工作。完成日常证书备案变更、发放工作。今年三月对历年证书持有者427人进行了资格证书备案,对12人进行了证书变更登记。对通过2016年度司法考试、办理申领手续的a证32人、b证1人、c证71人发放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进行备案登记。截止2017年11月,我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968家,办理刑事辩护1150件,民事、经济代理3240件,代写法律文书3100件。

认真做好公证工作。完成全市10个公证机构、28名执业公证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公证员一般任职培训,积极组织2名符合条件的公证人员分别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公证员任职培训和涉外公证业务培训。强化公证员岗位技能培训,组织13名公证员分两批到昆明市主城区5家公证机构接受以实务操作为主的岗位技能轮训,积极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两期全省公证质量监管和公证质量建设培训班。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出台我市公证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地方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通过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查,协助开展资质预审,对招投标现场实施全程法律监督,以及处理招投标过程中涉及的投诉、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提高招投标的可信度,确保重大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的安全。积极服务民生,认真开展公证送服务“进基层、到农村”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深入到社区、乡村为村民办理亲属关系、赠与合同、收养、小额遗产继承保管等公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开通“绿色”法律通道,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提供优先服务。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对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公证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开通公证服务热线电话,为当事人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截止2017年11月,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14461件,其中民事公证9151件,经济公证3754件,涉外公证1521件,涉港澳台公证35件,公证涉及标的3154102.82万元。

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完成全市10个法律援助机构、9名法律援助律师、3名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年检注册。深入贯彻落实《玉溪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方案》,使市委市政府法律援助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加大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力度,配齐配强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把法律援助公益岗位纳入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项目。加快构建全面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效满足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在红塔区、澄江县开展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应援尽援”法律援助惠民工作,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对特殊事项可以不再审查经济困难问题,一律提供援助,进一步降低了门槛,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利用“助残日”、“三八”妇女节等时机,加强对法律援助常识、典型案件、程序规则的宣传报道,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让广大群众能够了解支持法律援助工作。提升全市法律援助窗口单位服务能力和质量,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截止2017年11月,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38件,其中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286件、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949件、办理行政法律援助案件3件;办理法律咨询3576人次;受援对象3598人,其中残疾人100人、老年人204人、未成年人665人、妇女324人、农民工844人。

认真做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以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大力推进司法鉴定工作信息化建设,对全市辖区内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有关信息进行了采集、审核后上报,为建设全国司法鉴定名录网提供了详实的数据。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协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认证认可协会、省质量管理学会做好司法鉴定机构省级资质认定的咨询指导和评审工作,力争2018年度完成法医、物证、声像资料“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的认证认可工作,促进鉴定机构建立科学、高效、严密的质量管理体系。深入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质量建设年活动,制定《玉溪市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质量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全面提升我市司法鉴定工作规范化管理和质量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的科学性、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强化监管,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认真抓好司法鉴定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违规设立工作站、接案点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开展2017年全市司法鉴定法律服务案卷质量评查工作。为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完成年度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年检注册工作。截止2017年11月,全市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3802件,援助鉴定33件、重新鉴定17件、出庭作证16件,无投诉和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认真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巩固6个县区“三个一”基础上,今年着重督促抓好易门县、华宁县和峨山县“三个一”工作,确保全市 “一乡一所、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公示牌”得到全面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年度检查和注册工作,对2016年基层法律服务所已经结案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认真进行案件评查活动。认真做好法律服务工作,2017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共担任法律顾问680家,代理诉讼807件,代理非诉讼242件,调解纠纷210件,解答法律咨询14442人次,办理农民工事项90件,办理法律援助329件,参与司法行政工作336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861.04万元,业务收费249.08万元。

高度重视改革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办关于印发全面落实市委重要改革举措规划(2015—2020)要求和年度工作台帐要求,成立玉溪市司法局社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狠抓改革的重要论述和省市全面深化改革会议精神,研究谋划和部署推进改革工作。建立了市司法局工作台帐,明确了改革各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

狠抓改革工作督查。按照“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要求,狠抓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加强日常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健全了工作督查机制,突出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改革督查落实。“一把手”始终做到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建立了领导干部随机调研工作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和分析解决在落实改革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出台方案的科学性。对推动落实类的改革事项,加强协调,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及时将落实情况报体改办进行备案。

取得较好成果。2017年,市司法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取得以下成果:一是出台了《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玉溪市司法局关于印发玉溪市推进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二是牵头制定了《关于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是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四是出台了《玉溪市司法局 玉溪市委编办 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玉溪市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五是牵头出台了我市《玉溪市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六是牵头联发了《玉溪市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工作制度》。七是根据省司法厅等省级五部门联发的《云南省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施细则》,积极推进落实了《实施细则》,并将全市法检公司部门贯彻落实《实施细则》情况报市委政法委备案。八是牵头联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律师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党委分工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议事决策制度,民主科学研究部署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局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水平,规范党组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制度,确保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落到实处。起草《玉溪市司法局党委2017年工作要点》和《玉溪市司法局党委理论中心组2017年学习计划》,经党委会讨论后下发执行。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和党内生活制度,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坚持工作调查研究制度和工作督促检查制度,不断加强党委核心领导作用,提高总揽全局、指导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科教引领创新发展”大讨论、大行动,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不断增强理论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加强党的建设工作,注重理论武装,扎实推进机关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费日、党员活动日等制度。按照“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要求,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大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干部职工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玩游戏、看电视剧等违反工作纪律作风的问题进行督查,不断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党委书记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切实加强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制定了《玉溪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层层签订。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委、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立足扶贫攻坚工作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对联系点的扶贫攻坚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加强对“小金库”问题的清理和整治力度。为严肃财务管理纪律,堵塞财务管理的漏洞,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玉办通〔2017〕13号)以及第六纪工委《关于重申相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多次在职工大会上学习传达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并认真开展了“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加强对巡察工作的整改和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的清理。全面清理干部在社会组织中兼职的问题,强化政风行风建设,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同时加强思想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积极推进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截止2017年,我市红塔区、易门县、澄江县三个县区的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完成,并陆续入住使用。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方案的通知》文件,已经把其余7个单位:市司法局、江川区、峨山、华宁、元江、新平、通海县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列入云南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方案。市县两级司法局严格按照《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和建设方案要求,积极向规划部门申请项目计划书,认真做好建设土地、办理批复手续、项目申报等前期准备工作。

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司法所工作指导,认真抓好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将红塔区洛河司法所、江川区九溪司法所、华宁县华溪司法所和峨山县化念司法所列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单位,多次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指导,按计划稳步推进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认真做好司法所专项调研工作,强化基层司法所工作职能的发挥。截止到2017年11月,全市74个基层司法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司法所九项工作职能,共宣讲法律法规1862场次,受教育人员达254万人次;摸排纠纷线索3984次,参与、代表和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矛盾纠纷5110件;为基层政府提出法律建议171条,制定规范性文件72件,指导制定村规民约169件;解答法律咨询10962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2件。

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在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局对全市司法所会议视频系统的硬件设备进行摸底调查,做好了乡镇(街道)司法所oa自动化办公系统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部分司法所已经建成开通,并向省司法厅上报了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建议。

2017年,市司法局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基层司法所人少事多的情况仍未改变,所招录的协勤人员存在待遇不高留不住人的情况。二是少数司法行政人员业务水平还不适应工作需要,需进一步加强培训和检查力度,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工作主动创新能力不强,对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究不够。这些存在问题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此,我们要正视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逐步加以改进和解决。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行政工作总结汇报篇二

(一)夯实基础、注重实效,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 强抓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目前,全县开办电视普法栏目1个;开设机关门户网站普法专栏1个;建成村(社区)法制宣传专栏122个;设立公共场所固定法制宣传栏7个,户外法制宣传电视墙3处;建成法制公园1个、法制广场3处、法制长廊1个,高速公路大型户外广告牌2处;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2个、警示教育基地1个。

2.狠抓法制宣传队伍建设。目前,全县组建了1个师资力量31人的普法讲师团;建成了1个法律人才库,现有成员46名;培养"法律明白人"1486人;成立了22支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小分队,现有成员98名;招募法制宣传志愿者265人;聘请法制副校长(辅导员)109人。

3.主抓法制宣传活动开展。目前,全县共开展法制讲座69场次,开展法制宣传80场次;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小分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104场;分片组织村(社区)两委干部、"法律明白人"集中学法8场次,参学人员640余人;组织村(社区)居民旁听调解案件27次;签订各类法律顾问871家;为企事业单位进行法律体检40家;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60余次。

(二)求真务实,突出重点,不断深化"法律七进"活动

1.坚持领导带头,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建立完善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和乡镇(部门)"中心组"学法制度以及公务员学法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档案管理制度;深入推进拟提任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资格考试制度;完善机关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重点加强对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

2.坚持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大力推进了学校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化建设;加大了依法治校工作力度,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县法制讲师团分两期对全县54所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进行专门业务强化培训;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20所学校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主题法制讲座,受教育师生达1万余人次。

3.坚持普治并重,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院坝法制宣讲"、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等专项活动,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共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2万余份,发放法律书籍3000余册,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开展社区、农村院坝法制宣讲20次,举办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法律骨干专题培训班6期,参加培训人数达720人次。

4.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普遍做到了"六个一":在社区设置一个法制宣传栏(橱窗);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每季度上一堂法制课;建立一支专兼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

5.坚持围绕重点,积极开展"法律进寺庙"。我局利用金山寺改建为契机,联系县民宗局将寺庙法制宣传阵地纳入了改建规划中,拟在金山寺建立20块固定法制宣传栏。同时深入金山寺、城区教堂大力宣讲法律法规。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3次,受教育僧侣达66人次,受教教群众达300人次。

6.坚持逐步推进,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今年以来,我局组织普法讲师团深入到普安工业园区举办企业法律知识专题讲座3次;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对40家企业进行了法律体检。

7.坚持合力共建,积极开展"法律进单位"。我局分别在开江火车站、客运站、宝石水库码头利用电子屏幕、广播、宣传刊物等媒体,通过打造公益法律宣传广告、张贴宣传标语、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和广大职工宣传与其生活生产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一)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发挥调委会核心职能作用

人民调解把大量的民间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地防止和减少因民间纠纷而引起的自杀、民转刑、群体性械斗、群体性上访等重大恶性案件的发生,为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上半年,全县共调解民间纠纷1717件,调解成功1695件,成功率98.7%。

(二)狠抓人民调解体系建设,努力夯实人民调解基础工程。

一是机构网络化。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调解小组建设力度,增配人民调解员,每个村民小组有1名以上人民调解员,充实人民调解员专家库;进一步加强纠纷易发、多发、频发领域调委会建设,推进行业调委会的建立,增强人民调解的社会覆盖率。二是工作制度化。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三大机制",构筑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建立定期排查、集中排查、重点排查相结合的矛盾纠纷预警制度;坚持"整合手段、优势互补",创新多元化调解机制;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对接机制,依法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三是管理规范化。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体系,制定对司法所和调委会的目标管理措施和量化考核标准。

(三)狠抓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增强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行政工作总结汇报篇三

20xx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指导下,在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按照“抓重点、突难点、创特色、求发展、争一流”的工作思路,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队伍综合素质为支撑,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的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外树形象,内强素质

县司法局始终把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公正的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为目标,以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三大职能为己任,坚持把队伍思想政治理论建设和业务技能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很抓落实。

首先,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中。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规章制度和作风建设,不断把反腐倡廉工作推向深入。一是制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司法所和局机关各股、室层层签订责任书,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形成第一把手负总责,各部门各负其责,全体干警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是以“干干净净干事,清清白白做人,让党和人民放心”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党性修养。充分利用二五政治理论学习时间,学习反腐倡廉相关材料和播放警示教育片,使全体干警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既提高了干警自己的思想境界,也从身陷囹圄的囚犯身上得到启示。真正做到警钟常鸣,防微杜渐。三是以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活动为载体,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全局干警、家属、子女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全局干警先后6次30人(次)深入扶贫点走访、了解群众的生活、生产情况,为群众发家致富出谋划策,出力出物,共为灾区人民和扶贫点捐资捐物共计伍仟叁佰元,使全体干警在帮助别人的同时陶冶自己的精神情操。县局党支部获20xx年度机关党委党建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奖”。1名干警被县妇联和县综治委命名为“平安家庭”。

其次,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贯穿于队伍建设的全过程。

一是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读本》活动。为使学习《读本》活动的开展切实达到入脑、入耳、入心的效果,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做到《读本》全体干警人手一册,并积极组织全局22名干警参加司法行政系统的统一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为100。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转入经常性教职育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以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活动为平台,找准工作差距,梳理存在问题,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管理意识、服务意识,提高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社会公信力。突出抓好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服务窗口在执行、执法、办证、办案等各个领域的检查监督,制定出台《××县司法局贯彻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和《××县司法局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实施细则》,并在××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推行行政问责办法。制定公开服务承诺书、服务承诺事项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投诉监督制度》和《××县司法局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并逐级签订《执法责任状》和《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顺利通过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通过实行执法公开,强化执法检查,落实规章制度,使全体干警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理念。

三是结合“深入基层办实事、化解纠纷促稳定”爱民、为民实践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村入户,送法律、送服务、促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排查矛盾化解纠纷。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排查走访,确保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有效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第三,把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贯穿于队伍建设始终。

一是注重加强干警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培训。全局22名干警先后参加中央、省、市、县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126人(次)。积极组织干警到先进发达地区观摩学习12人(次),为进一步提高全体干警的整体素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加强硬件设施和软件装备建设。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20xx年,新装备配发10台电脑、6台复印机,1辆业务用车;落实尚未建盖的国庆、曲水、整董、宝藏、勐烈镇5个规范化司法所建设项目和局机关综合办公楼搬迁建设用地选址工作,为进一步发挥职能,优化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夯实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充分利用舆论宣传阵地,宣传报导本职工作。20xx年共编发工作简报25篇,《法制宣传进教堂》、《法制宣传进乡村活动》等8篇先后被市局和县委宣传部采用;共编写报送《××县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等调研报告5篇。为进一步提升队伍形象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立足本职,发挥职能

——县司法局始终立足本职,发挥职能。为进一步提高和增强全县各族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加大对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力度,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一是不断提高和增强全县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制意识,重点加强有关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促进民生问题,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禁毒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宣传。

二是始终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纳入重要内容,做到授课有教师、教育有提纲、学习有教材、课时有安排“四落实”。健全配齐了25所法制副校长和44位法制辅导员。保证了法制教育进校园、入课堂,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三是围绕农民在权力义务,生产生活,诉讼纠纷等方面的法律需求,及林权制度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凸显出的矛盾利益诉求。针对我县地处边疆,少数民族居多,文化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人民居住分散等实际现状,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法制文艺演出,以案释法,流动法庭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有针对性地把《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信访条例》、《森林法》、《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等作为农村普法的主要内容。以“兴边富民,送温暖”为契机,先后深入到曲水乡7个村民委员会44个自然村2027户农户和嘉禾乡、勐烈镇、整董镇、宝藏乡、国庆乡的7个村3751户矛盾纠纷较为敏感的热点、难点户中开展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共发放宣传册16000册,和帮助宣传单16000份。

教育引导农民依法化解纠纷,依法处理事务,依法维护权利。以宗教活动场所为阵地,先后深入五乡二镇40个教堂、点开展爱国主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牧师、长老、传道员、指示进行法律法规、宗教政策知识和反邪教知识培训,增强他们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制意识,为进一步净化宗教场所奠定了基础。四是开展法制宣传进企业。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安全生产等问题,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重点就《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和《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到企业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引导企业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五是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建立健全依法治理工作机制,继续巩固深化民主法治村和法制中心户创建工作。依托文明村组建设和创建法制中心户活动,全面完善村民自治和村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着力抓好“四民主两公开”的落实,推进依法治村工作建设,进一步规范村“两委”管理制度,调动了村民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热情。

200××年,全县共创建民主法治村50个,其中省级2个,市级5个,县级43个,创建农村法制中心示范户210户。通过民主法治村和农村法制中心示范户的创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水平得到全面提升,村风、民风得到了明显好转,群众自治能力得到普遍提高。一年来,全县共开展法制宣传71场(次),受教育人数达9万余人(次),“送法下乡”14次,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万余份,举办法律宣传栏60期,受教育人数达5万余人(次),播放录像31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3万余人(次),播放法制电影5场次,受教育人数达0.3万余人(次),开展法制演出3场(次),受教育人数达0.35万余人(次),上法制课91场(次),受教育人数达5.7万余人(次),开展图片展17场(次),受教育人数达5.7万余人(次),举办法律骨干培训24期,受教育人数达20xx余人(次),接受群众咨询近0.2万人(次),出动宣传车80次/台,发放法律书籍1.6万余本(册)。

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全县人民调解组织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了县内、县际行政接边地区人民调解组织和联调组织,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组织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和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建设“平安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按照懂政策、懂法律、懂调解技能的要求,用以会代训的方式,为68个调解组织的225位调解员进行培训。一年来,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纠纷328件,成功315件,成功率96。

其中:婚姻家庭纠纷35件,成功33件;邻里纠纷41件,成功40件;赔偿纠纷18件,成功16件;土地承包纠纷175件;房屋宅基地纠纷64件,成功63件;生产经营纠纷68件,成功63件;其他纠纷102件,成功101件。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和联防联调组织坚持以矛盾纠纷排查为突破口,因地制宜,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一年来,共调处重大疑难纠纷7件,成功6件。对多发性、季节性纠纷,早排查、早发现、早预防、早化解,对重点工程建设、道路交通建设、企业改制建设等领域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全县26件包案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15人先后深入曲水积极配合县委、政府工作组,为化解农民与云胶公司矛盾纷争,严防矛盾激化,缓解当事人对抗性做出了积极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日益彰显。

深入推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与民生息息相关,县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方针,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提供服务。一年来,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6家,办理各类诉讼案件47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64件,解答法律咨询138人(次),提供法律援助10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公证处认真贯彻落实《公证法》,不断拓展公证法律服务,公证质量和社会公信力不断提高,为全县的经济建设提供了公正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年来,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165件。其中:民事类公证150件;即房屋买卖公证109件、继承权公证4件、委托书公证6件、现场监督公证7件、声明书公证4件、遗嘱公证1件、文本相符公证10件、其他民事协议公证6件;经济类公证15件,即招投标公证2件。法律服务所全年共担任法律顾问18家,代理诉讼事务95件,调解纠纷83件,解答法律咨询165人(次),办理法律援助50件。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受援面,努力实现应援尽援。为弱势群体撑起一把法律“保护伞”。一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5件,其中,民事案件119件、刑事案件46件、接待法律咨询187人(次)。推动了《法律援助条例》深入贯彻,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知名度。“12348”法律服务指挥中心,共接待来访群众60人(次)、提供法律援助50件、解决纠纷13件、接受法律服务电话120人(次)。真正体现了密切党群关系的“连心桥”,为民排忧解难的“开心锁”,维护群众利益的“守护神”。

扎实抓好刑释解教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按照“组织领导到位,排查摸底到位,帮教措施到位,制度责任到位”的要求。20xx年1月积极组织县安置帮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深入到元江监狱为87位××籍服刑人员开展帮教工作,并与监狱劳教单位签订帮教协议。由于措施到位,连续九年无××籍服刑人员脱逃。全县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出现了向前延伸的良好势头,帮教工作社会化初步显现,有效预防了重新犯罪。20xx年,全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31人,其中,刑满释放28人,解除劳动教养人员3人。为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区矫正质量。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社区矫正工作于20xx年1月正式启动。并及时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全县五乡两(镇)均制了社区矫正工作示意图和社区矫正对象分布图,形成了县、乡(镇)两级贯通、左右联动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体系。目前,全县共有矫正对象78人,其中缓刑73人,假释2人,暂予监外执行的1人,剥夺政治权利2人。有社区矫正队伍志愿者70人。

——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取得新的成效。基层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是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发挥的依托。县司法局认真落实抓基层、打基础,建设基层,服务基层的要求,全面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基层司法所建设各项工作正加紧落实,嘉禾司法所和康平司法所已顺利通过验收投入使用。勐烈司法所、国庆司法所、整董司法所、宝藏司法所、曲水司法所建设项目已落实正准备启动建盖。解决了多年来制约我县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瓶颈口问题。

基层法律工作者在事多人少的情况下,牢记自己的职责、使命,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业务。积极参与林权制度改革和新农村建设等中心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83件,配合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35件,成功30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30次,宣讲法律42场(次),受教育9520人(次),为基层政府提供司法建议6条,采纳4条,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28次。为进一步加强基层一线力量,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活跃,职能作用日益明显。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我县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县委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一是干警的业务素质、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由于经费短缺,设备落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难以在群众中开展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宣传区域受到限制,难以收到应有的宣传效果。三是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偏低,亟需加强培训。人民调解员补贴尚未落实,工作积极性不高。四是基层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编制需进一步完善和充实,一人一所已满足不了基层司法所业务工作的需要。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两办室字20xx40号文件精神,司法所长享受副科待遇尚未得到解决。

司法行政年终工作总结(三)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行政工作总结汇报篇四

20xx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切实履行“抓改革”“保平安”“促发展”“强法治”“夯基础”“带队伍”等各项工作职责,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司法行政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推进。组织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会、现场会,总结提炼“四化工作法”,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部门职责、办事流程、办事标准、工作作风,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全面提档升级,积极推动更多的法律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目前,19项司法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厅机关累计办理“最多跑一次”事项4967件。其中,律师、司法鉴定执业等事项省级审批时间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

三、重大活动司法行政维稳安保任务圆满完成。实现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全省监管场所“零事故”、特殊人群“零失控”、矛盾化解“零死角”、非法信访“零发生”。

六、全省^v^场所持续安全稳定。牢固树立治本安全观,全面推进“平安^v^”“法治^v^”“智慧^v^”三位一体建设,探索开展罪犯“修心教育”,努力把罪犯改造成人格健康、适应社会的守法公民;完善预测预警预防机制,实现^v^安全稳定工作由过去的被动应对为主动预防。建立健全“四规范一公开”制度,全面规范与罪犯核心利益相关的劳动岗位分配、计分考核、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办理、分级处遇等工作,深入实施狱务公开,积极构建^v^阳光执法体系。加快^v^信息化建设步伐,建成智能化现代文明^v^12家。

九、人民调解工作持续发展。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互动,成立浙江省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进商会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矛盾纠纷动态排查预警体系,实现了矛盾纠纷“不上交、不升级、不蔓延、不转移、不输出”。全年共受理社会矛盾纠纷596482件,调处成功588969件,调处成功率达。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司法所和各类人民调解组织的全覆盖。

十一、法律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深入实施“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全省现有律师事务所1465家,同比增长,其中百人所11家,同比增长;律师19297人,同比增长,万人律师比;全年办理各类案件万件,同比增长。杭州市创设全国首家以律师为主体的专业调解组织“杭州律谐调解中心”,建立律师直接参与法院纠纷解决机制,相关经验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吸收。顺利完成13家行政体制公证机构改制工作,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优化体制机制改革政策受到司法部充分肯定,创新推出公证便民利民十大举措,全省现有公证处92家,公证员493人,全年办理各类公证万件,同比增长。加大高资质高水平司法鉴定机构和实验室建设力度,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民事案件在线鉴定时间从3个月缩短至25天,居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创新指数排行榜第2名,全省现有司法鉴定机构51家,司法鉴定人809人,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万件,同比增长10%。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出台全国首个法律援助地方标准《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深入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全省现有法律援助中心105家,全年共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94605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万件,挽回经济损失亿元。

十二、司法行政自身建设持续加强。主动对接省政法数字化协同工程,出台《浙江省司法行政科技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20xx-20xx)》,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建设。深入开展司法所“争星创优”活动,建成“星级规范化司法所”817个。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成功入选全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校名单,20xx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8%,人才培养质量得到普遍认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激发基层党建工作活力。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实战实训、技能比武活动。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司法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连续6年被省政府评为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厅机关执法岗位执法证获证率达100%。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行政工作总结汇报篇五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的指导下,坚持以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v^^v^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以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为总目标,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以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为主线,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成效显著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着力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围绕产业强市战略,积极开展“法企同行”活动,走访企业32628次,发放企业法律服务手册万册,组建各类法律服务团(组)107个,建立服务企业联系点243个,收集排查企业法律风险服务需求4120项,帮助企业化解风险、解决问题9337件,发布防控举措和法律建议157条,挽回企业经济损失愈亿元。围绕全面开放战略,开展“走出去”企业专项走访行动,梳理150家无锡境外投资重点企业,全面摸清境外投资企业发展状况、法律服务需求和经营发展风险,形成专项汇报,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推动省司法厅、市人民政府和红豆集团签署《共建江苏驻柬埔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心框架协议》,为中资企业在柬投资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协同相关部门举办资本输入输出、跨境并购、知识产权等法律讲座500余场次,为无锡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围绕维护大局安全稳定,组织开展“两会”、“一带一路峰会”、“江苏发展大会”、“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期间安保维稳工作,强化措施落实,筑牢社会安全稳定防线。组织骨干律师作为第三方力量,参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v^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化解和代理工作,化解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民生建设等重点领域重大矛盾纠纷200余件,参与化解市县两级党政领导包案信访积案115件。组织全市律师到各级^v^、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部门(机构)窗口,开展免费法律服务5000余次,协助化解矛盾纠纷千余件次。

(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围绕加快建设“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召开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出台《关于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意见》,成立协调办公室,统筹资源,规范标准,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一是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体系建设,明确各级平台功能定位,规范功能设置和岗位设置,完善工作制度和服务要求,探索建立评价与改进机制。加大7×24小时“12348”法律服务热线宣传力度,累计接听解答群众咨询3万余件次,实现同比增长30%。建立31家军人军属法律服务站,开展送法进^v^、送法进军(警)营等活动117场次。建成259个公共法律服务社会组织,累计开展各类活动2000场次。二是全力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实施法律援助“名优工程”,建立包括24名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的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团,有力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推进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实施无锡名优律师人才培养工程,将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纳入太湖人才计划,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行业能力水平。会同市人才办出台《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人才创新创业法律服务行动的实施意见》,组建市、市(县)区人才创新创业法律服务团和园区法律服务驿站,为我市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和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便捷、精准、专业的法律服务。20xx年全市法律服务行业担任企业法律顾问14306家,代理各类案件41125件;办理各类公证77718件;出具鉴定意见书9647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413件。二是认真做好为民办实事项目。

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请将劳动关系、土地流转合同纠纷、遭受家庭暴力主张权利等8项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进一步完善“智慧普法”工程,对“无锡智慧普法”项目进行全面升级,打造“一平台四中心”(即无锡智慧普法平台、普法需求中心、普法产品研发中心、在线法律咨询中心和联动机构共建中心)。使其基本具备民众法律需求数据搜集分析、法律知识推送、在线法律服务供给、法律需求智能匹配响应等基础功能。项目被列为无锡市智慧城市建设和信息惠民工程,并荣获法治无锡建设实施工程项目优质奖。三是深入落实司法行政惠民举措。出台司法行政聚力发展、聚焦富民20项惠民举措,开辟特殊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发布法律风险提示3200余条,设立流动人口“法律诊所”86家,建立后续照管服务站88个,建成“法治书屋”115个,减少公证证明材料693件,减免公证收费70余万元。扎实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全市1155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实效

一是全面规范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医患纠纷调解组织全覆盖基础上,着力推动劳动、交通、消费、物业、知识产权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发展。加强基层常设性沟通渠道建设,厘清各方职责,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借鉴“派驻式”人民调解工作室经验,持续推进“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工作。培育个人调解工作室,以品牌效应提升人民调解影响力。目前,全市已建成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613个,拥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6209人。在法院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15个,在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132个,设立交通事故调委会32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工作室规范化建成率均超过95%,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专业多元的“3n31”人民调解组织体系。20xx年,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社会矛盾纠纷17940次,受理矛盾纠纷57192件,调处成功矛盾纠纷57180件,调解率100%,调处成功率。涌现出无锡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刘强、陈云华、陆夏忠等全国模范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

坚持立足实际、创新形式、丰富内容,通过扎实开展“七五”普法,推动在全社会凝聚“法治”的价值共识,切实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法治宣传教育运行体系。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印发《无锡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出台《无锡市国家机关“七五”普法责任清单》,明确61家机关部门的普法职责任务,进一步优化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深入学习宣传^v^^v^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开展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社会氛围。重点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引导全体公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三是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法治教育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20xx年,全市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手册、服务卡230万份,走访居民(村民)35万户。四是坚持德法共建,推动法治宣传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组织开展“德法同行”、“德法相伴”系列活动,推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法治建设与精神文明创建、法治实践与社会公益服务四项结合。先后举办各类法治文艺演出、法治电影巡展、法治家规家训征集、法治楹联书画巡展、法治童谣传唱、崇德尚法社区创建等活动4000余场次。建立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27个,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321个,各类法治文化特色团队350余个,探索出一条具有无锡地域特征的法德融合之路。五是强化实践引领,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把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作为最直接的法治宣传,组织50余家专业法部门、法律服务机构积极开展各类广场服务实践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法治建设。组织开展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专项梳理活动,引导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深入开展基层民主“双创”活动,全市有7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29个村(社区)被命名为“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六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清理行^v^力事项87项,依法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其它行政服务事项371件,上报典型案例82件。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出具法律意见审查书5件。切实做好投诉案件办理工作,处理“12345”投诉交办件200余件次,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6件,办理法律服务行业投诉81件次。

(五)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围绕“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新标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加强组织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强化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引领作用,制定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制定实施《无锡市司法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意见》。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提升3名正科职、5名副科职年轻干部,对20名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全面启动司法行政人才“155”工程、青年后备人才成长引领工程、行业高端人才开发培养工程、社会化人才引智工程,为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发展提供组织保证。三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特殊节假日,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讲辅导,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发送廉政微信、信息。每季度对全系统干警思想动态进行分析研判,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四是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围绕创建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机关,结合司法行政特点,重点针对特殊人群和困难群众开展“连心富民、联企强市”大走访活动,共收集有效工单1000多张,走访特殊人群和困难群众1600人次。

虽然在20xx年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掣肘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发展。

(一)机制不健全制约公共法律服务发展。各地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供需不对称矛盾突出;各服务中心业务间联动融合不足,服务依然呈零散化、碎片化;部分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尚未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经费保障不足。

(二)司法所体制理不顺掣肘基层基础建设。基层政法专编仍未完全落实,司法所人员力量薄弱,年龄结构日趋老化,能力素质与信息化发展要求不相匹配。

(三)社区矫正执法主体不明确成为制约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的瓶颈。社区矫正执法力量不足,许多工作由社工担负,不符合刑罚执行要求;执法保障不足,无专用警械、警车,追逃、押送难度较大;后续照管工作保障机制不健全,对强制戒毒人员社会接纳度低,社会力量参与不够。

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v^^v^“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的主旨要求,深刻把握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以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为总目标,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围绕“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新任务,大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行政工作总结汇报篇六

一、基层基础工作

今年以来,我乡在开展司法所业务规范化建设活动的同时,把加强和改进人民调解工作、最大限度的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心来抓,以全区开展的重大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攻坚活动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专项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人民调解法》,积极推行“三调联动”和“人民调解协议诉前确认”工作,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联动联调、应急处理等十项制度,认真落实重大矛盾纠纷包案调处、挂牌督办和联合调处机制。全年共办理人民调解案件件(其中司法所办理件),调处成功件,成功率达到%,形成调解协议起,建卷宗件,口头协议起,建档率达到%。做到了“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全乡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今年以来,我乡把继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从源头上、基础上、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基础来抓,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开展了“法制乡镇”的创建工作,同时加大了“司法行政工作室”的创建力度。按照“五+1”的工作模式,在全乡11个村建立了司法行政工作室,司法所工作人员每周到村司法行政工作室开展指导工作。积极开展“法律十进”活动,加强普法阵地建设,深化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活动。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次,为全乡中小学聘请法制副校长*名,全乡确定普法骨干*名、普法对象*名(其中领导干部27名,公务员*名、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名、城镇居民*名、青少年*名、农民*名)。在乡机关、*村、组、*村建成大型普法长廊*处,在村建成普法文化大院,制成法制宣传展板面。利用重大节假日及宣传日的有利时机,共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次,张贴宣传标语张,悬挂横幅*条,印发宣传资料份,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全乡干部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全乡普法活动氛围浓厚。

三、社区矫正工作

今年以来,我乡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建立完善了领导组织机构,充实了*名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建立了分工负责协作机制。制定下发了《2017年社区矫正工作要点》,认真落实庆阳市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严格管理社区服刑人员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并确定专人管理,遵守保密制度。认真落实“四个一两评定”工作模式和使用《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手册》,所有社区矫正对象均建立了管控档案,落实了管控措施。注重对违反《社区矫正管理办法》的矫正人员的处理力度,建议撤销缓刑*名,建议收监*名,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公益性劳动*次,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人员遵纪守法的意识。全乡截至目前累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名,在册*名(其中缓刑*名,管制*名,暂于监外执行*名,假释*名),解除*名,当年新增*名,未出现漏管脱管现象,无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四、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今年以来,我乡认真落实衔接、接送、建档、安臵、帮教、回访“六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实行必接必送,实现了“无缝衔接”,杜绝托管、漏管现象发生。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一人一档”的档案管理制度,建立了“五帮一”帮教小组*个,落实帮教谈话*余人次,帮教率达到了%。我乡登记在册刑满释放人员共*名,其中今年回归*名。在安臵帮教的同时我们注重加强安臵实体规模化、规范化建设,在巩固原有*处帮教基地建设的同时,今年新建成过渡性安臵帮教基地*处(),累计安臵刑释解教人员*名,本年度刑释解教人员安臵率达到%,没有出现重新犯罪人员,为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奠定了基础。

五、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我乡把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项目来抓,认真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强化服务意识、规范工作程序。今年在“乡为民服务政务中心”、米堡村部便民大厅、黄官寨村沟畎组便民服务室建立了法律援助窗口,共接待各种形式的法律咨询服务起;代书份;发放法律援助爱心卡张,并全部录入了法律援助一卡通系统;切实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我乡的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是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数量还有待提高。二是社区矫正等业务经费保障不足,导致工作进展缓慢。三是信息报送还需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市、区的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充分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责,为服务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行政工作总结汇报篇七

(一)巩固基础、完善制度,扎实开展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上半年,我县共有社区矫正对象114人,其中缓刑67人,假释28人,剥权17人,监外执行2人。年初,我局提出以开展业务工作为切入点,规范、提高我县社区矫正整体工作,制定了指导性的工作要点,明确工作努力方向。采取多种帮教形式,用关怀与感化,促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针对去年全市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多发生在缓刑和剥夺政治权利两类人员的情况,我局采取以刑满释放人员现身说法,提高警示教育效果的形式,对矫正对象开展教育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今年从矫正中心到各司法所,均加大了对生活困难矫正对象的救助力度,半年共救助12人次,促使他们能够安心接受矫正。除此之外,城镇办事处司法所积极探索矫正对象回归社会的新形式,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各类社区文体活动,使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区生活。

(三)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以“发现早、控制住、处置好、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建立“一校、一庭、一员”(法制学校、人民调解庭、人民调解员)的基层调解工作新机制,要在街道建立法制总校、社区建立法制分校,担负起辖区法律知识的辅导与宣传。在社区建立人民调解庭,力争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需要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就在哪里发挥作用”,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从单一化的“小调解”向多元化的“大调解”方向发展。

(四)开展真帮实教,广开就业渠道,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要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组织建设为切入点,建立一支由司法助理、派出所干警、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及刑释解教人员亲友为成员的安置帮教队伍,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好“四关”(接收关、管理关、帮教关、安置关),坚持“五项”工作制度:(例会制度、走访制度、“通气”制度、谈心制度、档案制度)杜绝刑释解教人员回归脱管失控现象,做到“五谈”(谈思想找根源,使其知罪错、谈法律讲法纪,使其认罪服法、谈教训讲危害,使其迷途知返、谈家常问情况,为其排忧解难、谈未来讲前途,使其热爱生活)“五清楚”(犯罪原因清楚家庭状况清楚就业状况清楚思想状况清楚社交情况清楚)确保帮教对象、帮教关系、帮教责任、帮教时限“四落实”。要开发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数据库,健全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档案,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走向实。要主动与劳动、工商、税务等部门及街道协调,挖掘就业岗位,积极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实现再就业,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五)加强队伍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切实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履职能力。

强化作风建设,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抓作风整顿,全体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一岗双责”职责。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深化源头防腐。健全完善用人选人管人机制,加强对机关干部的监督和管理,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个别违纪干警处理绝不手软。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行政工作总结汇报篇八

乡xx年度成教工作在乡党委和乡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根本目标,以市场经济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发展经济、实用技术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为重点。一年来,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

一、努力抓好各种培训,增强劳动力素质

培训工作是成人教育中心校的重点工作,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是成教培训工作的核心部分,是农民致富奔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一年来,共举办各类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班22期,培训2332人次,就业指导培训710余人次。通过培训,有效转移劳动力1270人。

在培训中根据我乡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还专门深入到各村举办了生猪饲养技术等方面的培训。通过培训,我乡的养殖户的技术水平提高了,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二、加大转移就业输出,增加农民收入

采取措施,多渠道组织和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培训的目的是转移就业,转移就业的关键是如何组织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为此,我们采取多种措施,通过集体组织推荐、单位招聘、个人介绍、联系用工单位等方式,组织富裕劳动力外出务工,使农村富余的劳动力得到合理有序流动,农村闲置的劳动力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目前,我们已经向省内外很多单位输送了不少合格的员工。一年来,通过努力,今年我乡实现转移输出人数达521余人。

三、xx年工作打算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抓好充分就业工作宣传,利用劳务简报、宣传标语、宣传单、咨询服务、墙报及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大力宣传城镇统筹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创业成功经验和外出务工典型事迹。同时还宣传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技能培训。

2、积极开展各项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引导性培训、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通过多种形式培训,使更多自愿参加培训的农民工获得一技之长,加强职业技能水平,提高就业质量。

3、拓宽就业渠道,加大劳动力的转移输出力度。首先依托本镇特色产业,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其次,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不断拓宽劳动力输出的渠道;第三,依托创业人士和务工领头人,巩固建立输出渠道,扩大劳务输出量,促进劳动力就业。

总之,我乡成教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教育局的指导下,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还远远不够,我们将继续努力,使我乡成教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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