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监督工作的实施细则有哪些篇一
1、绩效考核实行分层负责制,一般由直接上级对下属进行考核。
2、员工与直接上级在充分沟通基础上明确考核期间绩效指标与评价标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1) 企业绩效指标由董事会与总经理讨论决定,与总经理的绩效结果挂钩。
(2) 总监的绩效指标由总经理与总监讨论决定。
(3) 部门绩效指标由总经理会同总监与各部门经理讨论决定。
(4) 各岗位绩效指标由部门经理与工作人员讨论决定,后勤人员绩效指标由班组长与后勤人员讨论决定,营业员绩效指标由柜长与营业员讨论决定。
3、每月2日前,各部门经理按照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与分管总监沟通确定部门绩效目标与考核标准,填写《部门月度绩效考核表》(附表三);在此基础上,各岗位人员根据岗位职责与直接上级沟通确定绩效目标与考核标准,填写《岗位月度绩效考核表》(附表四),每月5日前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4、各销售部门经理、助理、柜长、营业员等,原则上同岗位绩效指标项目要素相一致。
1、每月末,各级主管与直接下级进行绩效沟通面谈,在《部门月度绩效考核表》和《岗位月度绩效考核表》上考评打分,经考评者与被考评者签字确认后,将所有《绩效考核表》于次月5日前汇总至人力资源部,作为绩效工资发放依据。
2、每次沟通,直接上级有义务明确指出下属的优势和不足,进行指导帮助。对员工反映需培训的知识技能,作为培训需求向人力资源部提出。
3、部门或员工对常规考核和绩效考核结果有异议,可越级申诉或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疑问并申请复议。
1、根据企业经营计划,各部门经理每年元月在与总经理、分管总监沟通的基础上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岗位人员在与直接上级沟通的基础上拟定个人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计划目标每年2月15日前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2、助理以下人员年度考核由自评、直接上级与部门经理评价组成,助理以上(含助理)人员年度考核由自评、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评价组成。
3、年度考核合格作为继续聘用原岗位的必要条件。
监督工作的实施细则有哪些篇二
交通违法的处理:(被交警抓到)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监督工作的实施细则有哪些篇三
坚持按劳分配,实行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以本绩效工资考核
公司全体员工
实行本绩效工资考核以体现工作业绩为主,分工作业绩奖励和职工日常行为处罚二个部分。
职工日常行为处罚分职工违反包括组织纪律、工作责任心、团结协作、工作效率及执行规章制度等方面所承担的处罚。职工日常行为处罚实行积分制考核,处罚积分每分按10元按月挂钩绩效工资。
公司内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绩效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考核小组负责对考核内容进行检查和核实,每月根据检查、核实结果进行绩效工资的分配。
1、工作面不整洁,桌椅物品不干净整齐扣1分;
2、办公区域纸篓内杂物不及时清理,地面不洁,扣1分;
4、办公时间内,员工间不允许闲聊,违者扣1分;
5、出入公司大门不随手关门,扣1分;
6、员工工作时间饮酒,扣10分;
7、上班时间未经请假私自外出,扣5分;
11、因私交通费不予报销,违反扣10分;
12、未经同意不参加公司内各种培训及会议的员工扣5分;
13、因管理不善导致办公设备、用品丢失、损坏扣2分。
监督工作的实施细则有哪些篇四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监督工作的实施细则有哪些篇五
一、学生考评鉴定每学年一次,统一安排在奖学金评定工作结束以后进行。
二、考评鉴定分为写实性鉴定和量化考评两部分。写实性鉴定即将学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学术活动成果、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详细填写在“考评鉴定表”中的“奖惩记载”和“记实鉴定”栏内。量化考评即将写实鉴定内容按照“考评鉴定记分办法”的规定,换算成分数填写在相应的表格中。
三、评定前,各班需在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成立评定小组,评定小组成员应由班级民主选举产生,由三名班团干部、三名普通同学共六人担任。
四、考评鉴定的.原则和记分办法:
1.考评鉴定坚持过程考评和结果考评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自评与互评相结合,公平、公证、公开的原则。
2.考评总分=学业分(含附加分)60%+操行分40%。考评总分满分不超过100分。
3.学业分(满分100分)=全部科目成绩平均分+学业附加分
学业附加分:
(1)本学年获校级学习优秀奖计4分;获校级实践创新奖、学术科研奖、外语全能奖,一等奖记4分、二等奖计2分;获院级上述奖项减半计分。
(2)本学年获国家奖学金一等奖者,在其学业附加分中计+5分,二等奖计+2.5分。
(3)二年级通过国家英语专业四级(俄语专业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计4分,二年级以上通过上述考试计2分。
(4)本学年参加国家计算机考试并获得等级证书者计1分。(5)本学年考试未通过,成绩列入本学年学业平均分的计算。有重修科目者,其成绩列入本学期学业平均分的计算。(6)学年成绩计算应包含所有选读科目的成绩。(7)学业分满分为100分,超过100分以满分计。
4.操行分(满分100分)=基本分(60分)+附加分(40分)
操行附加分:
(1)本学年获校级优秀品德奖计10分,模范学生干部奖计8分;获文体优胜奖、未来园丁全能奖,一等奖分别计5分,二等奖分别计3分。获院级上述奖励减半计分。
(2)本学年获得团干部标兵和团员标兵者,计8分,获得模范团干部和优秀团员者,计4分,院级减半计分。
(3)本学年积极参加政治学习、组织生活、班团活动等全勤者计4分,有请假手续,无旷勤现象者计2分。(同时参考课堂出勤情况)
(4)本学年被评为校级“文明宿舍标兵”和“文明宿舍”者,宿舍成员分别计6分、4分。被学院《团学周报》通报表扬者,每次每人计1分;被通报批评者,每人每次计-0.5分。获得“优秀楼层长”、“优秀舍长”称号者,如本宿舍已获得荣誉称号,不另行加分。
(5)从事学生干部工作但未获学校、学院奖励,工作认真负责者计3分,不履行职责者计-1分。在院外担任学生干部的,需持原组织单位的证明材料,方可参照加分。担任学生干部时间不足一学年,各班测评小组可在综合测评根据其工作情况量化加分,以1-2分为宜。
(6)院级“青年志愿者服务奖”等类奖项获得者按照院级文体优胜二等奖加分项计算,其它校、院级奖项(或荣誉称号)亦作相同处理。
(7)获勤工助学自立成材奖,校级计4分,院级计2分。
(8)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表现突出者计3分,一般者计1分,从未参加者计-1分。(以大学生活动手册中分团委确认的活动为基准。)
(9)早操出勤基础分为1分。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早操全勤者计3分(参照学生会统计材料);有旷勤现象但未被通报者计1分;被通报批评者,每次计-0.5分。
(10)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组织生活、班团活动等集体活动和无故不接受各级组织分配的工作者每次计-2分。
(11)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计-5分,学院通报批评计-3分。
(12)受到学校警告处分计-10分,严重警告处分计-12分,记过处分计-15分,留校察看处分计-20分,勒令退学处分计-25分。
(14)本学年内全班被《团学周报》表扬,该班级成员在操行评比中不予加分。
(15)同类奖项,以最高奖项为基准予以加分,不重复加分。
(16)操行分满分为100分,超过100分以满分计。
本细则由外国语学院分团委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