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措施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优秀6篇)

时间:2023-09-29 作者:ZS文王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措施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优秀6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风险的评估以及市场的需求等,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成功实施。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措施篇一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先导,以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十条”为准则,坚持“以疏为主、疏堵结合、以堵促疏”,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施铁腕、出重拳,全力以赴打好“秋季秸秆禁烧”攻坚战役,着力推进“两个环境”建设。

二、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的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疏堵并举、标本兼治”原则,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职能,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现农作物全部得到有效利用。积存在城乡结合部、省道沿线等敏感区域,以及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农作物秸秆得到全面清理,严格措施狠抓秸杆禁烧,确保全县“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三、工作步骤

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自9月22日起至11月10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9月22日至9月25日)。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立即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和督导组,明确责任,清晰职责,做到办公地点、人员、车辆、经费、责任“五落实”,形成协调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要采取“挂条幅、贴标语、发传单、村广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参与秸秆禁烧的自觉性。各乡镇于9月25日前将具体禁烧方案和工作开展情况报县秸秆禁烧办公室。

(二)全面禁烧阶段(9月26日至11月5日)。各乡镇、分包部门及督查组要各负其责,进入实战状态,坚持24小时有专人值班,全天候巡回检查,全力投入到秸秆禁烧工作中去,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县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定期向县政府、市秸秆禁烧办公室汇报全县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及禁烧情况,并在县电视台设立曝光专栏,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农作物秸秆禁烧信息。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6日至11月10日)。县秸秆禁烧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听实情、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法,对各乡镇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将考核结果通报全县,并列入年终考核目标。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各乡镇要结合农牧、科技等部门,要研究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相关财政补贴优惠政策,积极探索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的有效渠道,除开展秸杆还田和过腹还田外,还可以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压块、秸秆栽培食用菌、秸秆青贮等技术,实现农村循环经济工作的良好发展。有条件的乡镇可以建立以企业为龙头,农户参与,市场化推进零散秸杆(玉米皮)收集物流体系,鼓励建设必要的秸杆(玉米皮)储存、加工基地,以解决制约我县农作物秸杆禁烧工作的.瓶颈。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要求,出动宣传车,深入重点乡村、田间地头广泛宣传,做到将政府禁烧通告贴到每个村,禁烧条幅张挂到每条路,责任书签到每个户,明白纸发到每个重点人,在全县营造秸秆禁烧强大声势和高压态势。要加强社会监督,公开举报渠道,完善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和支持公众举报焚烧秸秆行为,对每次举报属实的人员,一次性奖励现金1000元。

(三)加大查处力度。县秸秆禁烧办公室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禁、有烧必报、焚烧必罚、渎职必究”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破坏环境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第一把火,每发现一起,由县财政直接扣罚乡镇2000元,以作为秸秆禁烧举报人员的奖励,乡镇负责追究到村、地块和农户;凡被卫星遥感监测、媒体曝光、省市通报或出现大面积焚烧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每起罚款10000元,乡镇主要领导作出书面检查,县纪委依法依纪追究分包部门和乡镇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全县每个乡镇都要在辖区内主要路口、重点区域设立秸秆禁烧巡查点,24小时监控。节假日不间断,白天巡回督查,夜间设点督查。发现着火点,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进行处理。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认真履职,确保我县秸秆禁烧工作顺利进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今年秋季农作物秸杆禁烧工作,县成立以常务副县长刘金文任组长,副县长刘俊田、王红任副组长,环保、农牧、公安、监察、科技、林业、财政、电视台等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农作物秸秆禁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环保局长李占民担任,主要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设两个督查组(名单见附件1),车辆自备,具体负责全县秸杆禁烧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

第一督查组:组长由农牧局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林业局、公安局、监察局等单位人员组成,负责督查无极镇、七汲镇、南流乡、大陈镇和里城道乡的秸秆禁烧工作;第二督查组:组长由监察局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农牧局、电视台、财政局等单位人员组成,负责督查张段固镇、高头乡、郝庄乡、东侯坊乡、北苏镇和郭庄镇的秸秆禁烧工作。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抽调精干力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安排,分片督导,定人、定车、定任务、定职责,有效遏制秸秆焚烧,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目标。

(二)严格落实责任。继续实行县直部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块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状,各乡镇于9月25日前将包村、包地块责任人名单报县秸秆禁烧办公室备案。县政府成立11个县直部门包乡镇督导组(见附件2),组长由本部门班子成员担任,成员不少于2人,自备车辆,深入到分包乡镇进行督导检查。从9月25日开始,各乡镇、各督导巡查组每天下午4:00前向县秸秆禁烧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紧急情况随时通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各乡镇要发挥秸杆禁烧主体作用,按照领导指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舆论宣传到位、督导巡查到位、措施处置到位的要求,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政府一把手为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工作负总责;主管领导要具体抓,坐阵一线具体指挥,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经联合乡镇派出所组成执法小分队,昼夜24小时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环保部门要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并将秸秆禁烧期间的大气环境质量变化和存在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其他有关部门也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大现场督查力度,确保重点区域、敏感区域安全。

县、乡、村三级网格责任人、监管人实行24小时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做到人盯人,人盯地,死看硬守,严防死守,做到白天不见烟,晚间不见火,确保不发生一处焚烧秸秆的现象。认真做好秸杆(玉米皮)清理工作,县城内的主要街道及沿街垃圾池由县城建局负责,东中铺、西中铺、东关、西关、角头五村内的小街道及沿街垃圾池由无极镇政府负责;各分管单位要及时清理转运所有垃圾及全部玉米皮等。

(三)强化责任追究。监察局负责对各乡镇、各包乡镇督导组、巡查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凡对秸杆禁烧不重视、工作开展不力、动作缓慢的,一律启动问责机制。特别是被国家卫星定位监测、市政府通报或发生大面积焚烧的,严肃要追究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其当年秸秆禁烧工作评选先进资格。

县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坚持日报制度,准确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向县政府反馈情况;监察局要组织力量,不定期对各乡镇和各包乡督导组进行督查,具体要做到五查:一查组织领导是否到位;二查是否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三查宣传发动是否及时到位;四查具体措施、工作责任是否落实;五查实际效果。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观念,对烧死烧伤树木行为,林业部门要按有关规定依法查处;对故意纵火行为,公安机关要立案查处,追究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工作目标

严格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禁烧区内实现“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确保市、县(区)中心城区和主要乡镇大气环境不受污染,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干线通行不受影响,空气质量稳定达标。

二、禁烧重点区域

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全面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基础上,划定秸秆禁烧重点区域,发布禁烧公告,进行重点督查。秸秆禁烧重点区域为:城市建成区周围 5 公里内,机场周边 15公里内;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两侧 2 公里内;文物保护区、油库、粮库、林地和重要通信、高压输电线、电力设施、输油输气管线等附近 1 公里内。开发区、河东新区全域范围(含物流港和台商工业园),船山区桂花、唐家、龙凤、西宁、新桥、复桥、保升及蓬溪县金桥工业园区等市城郊重点区域。各县(区)的秸秆禁烧重点区由辖区政府负责划定并发布公告。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河东新区管委会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禁烧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于2016年4月15日前报市禁烧办和市大气办备案。

(二)强化巡查监管。各地在秸秆禁烧期间要加强防控监管,建立以乡(镇)为单位,村(居)为基础、村民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督查与问责机制。

(三)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抓好宣传引导,适时发布秸秆禁烧通告,提前做好秸秆禁烧防控预告,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社会的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活动。

(四)严格督查考核。市禁烧办、市大气办将按照《遂宁市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会同市政府目督室定期、不定期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考核,将督查考核结果及时公告,严格扣减目标分值;对禁烧区域内火点数超达10个的,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措施篇二

各行政村、场直各单位:

为落实好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提高秸秆焚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构建“疏堵结合、快速反应、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避免意外事件发生,一旦出现秸秆焚烧,按照“及早发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的原则,把危害程度和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实现零火点目标,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1、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全场以秸秆还田为主,以秸秆打捆、生物质能源饲料为辅方式进行。

2、加大宣传力度。按照场制定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宣传培训方案进行宣传培训。

3、全面禁止焚烧秸秆,在秸秆禁烧期间抽调网格人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杜绝焚烧秸秆(落叶、垃圾),实现零火点的目标。场成立以xx、xx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负责全场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成立两个秸秆禁烧应急分队,以备应急之需,各村成立应急小分队,以备本村应急时刻的调用。

包保网格全体人员24小时不间断地巡查,所有人员确保通讯畅通,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到达事发地点处置,各应急队员准备好灭火器械,各村每自然庄不少于2台旋耕机随时待命出征,场备用灭火车1辆。所有的应急设备准备齐全到位。

(1)首先发现火情的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包片领导,并同时赶往火点,说明起火地点、火势的强弱,包片领导组织本片网格人员及相邻网格(相邻网格人员留一人值守)带齐器械赶往火场施救。火情较小要及时控制灭掉,如果火情较大,控制不住时要立即报告场主要领导,组织人员、器械及时赶到现场救助,以便控制火情、灭火。包片领导及场应急队员勘察起火原因,控制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协调派出所干警维护秩序,必要时对抗拒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处理。

(2)注重“四个点”的监控应急。场村偏远地方、交界地方、老弱病残人群、重点时段(高考期间、收割过半、恶劣天气、午后、晚上、雨前)的监控,危险时刻可能发生,应急时刻待命。

(3)应急隔离。对于村、乡、县、市界相邻的地方,收割后及时使用旋耕机旋出100米宽的隔离带,对于发生火情的地方控制较难时及时旋出隔离带控制火情,对于着火的地块及时旋过来,消除影响。

1、调查事件。场、村干部对事件起因、具体责任进行调查。

2、事件处理。根据调查结果按照相关文件进行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严重的按有关法律处理,处理事件不过夜。

3、事件上报。根据事件发生情况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措施篇三

为切实抓好我县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防止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市年夏季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县为目标,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多管齐下,高标准、高质量做好秸秆禁烧工作。达到全县“不着一起火、不冒一股烟、不烧一棵树”的目标,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维护城乡居民身体健康和交通安全。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0日至6月14日,各乡镇办通过出动宣传车、散发传单、村级喇叭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重大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秸秆禁烧实施阶段。6月15日至6月30日,各乡镇办要组织专门队伍,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做到不留死角、无缝隙、全覆盖。县环保局要开展现场执法监察,实行分片管理,开展巡查和督察。现场监察人员要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

(三)总结考核阶段。夏季禁烧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办及时对禁烧工作进行总结,工作总结书面报县环保局。县环保局将对各乡镇、办事处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并作为乡镇环保考核和生态县建设责任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对全县各乡镇办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检查。各乡镇办也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把秸秆禁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切实落实各项禁烧措施,确保完成禁烧任务。

(二)科学引导,综合利用。各级各单位要广泛开展技术培训,搞好实地指导,大力推广秸秆还田、沤肥、气化和食用菌种植等技术,提高广大群众综合利用秸秆的积极性,让群众在秸秆综合利用中见到效益、得到实惠。

(三)加强督查,严格执法。县环保局要加强对各乡镇办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检查,加大现场巡查力度,全面落实定专人、定职责、定岗位、定时间、定要求的“五定”禁烧方案,24小时不间断,全天候监控,白天巡查,夜间设点督查。各乡镇办要制定秸秆禁烧应急方案,配备简易灭火工具,发生焚烧秸秆问题,能立即赴现场灭掉火源。对秸秆焚烧情节严重的,环保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给予严重处罚;对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司法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各乡镇办要认真落实禁烧工作日报告制度,于每日上午9:00前将上一天的禁烧情况上报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及县委、县政府。各乡镇办6月15日前将本单位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禁烧工作办公室联络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县环保局。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措施篇四

为促进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市政府《关于合肥市油菜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意见》(合政〔20xx〕120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包河区20xx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堵疏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治理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多措并举,高标准完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为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创造良好的大气环境。

午秋两季禁烧区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杂草、油菜壳、稻麦蕰等,确保骆岗机场飞机飞行安全和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切实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配合中介组织做好秸秆打捆收购工作,积极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

骆岗街道、大圩镇、义城街道、烟墩街道、淝河镇。

5月1日起至6月30日为午季禁烧阶段,共分3个阶段进行。

各相关镇街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和督查组,做到组织、人员、车辆和经费“四落实”,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落实秸秆集中堆放点,联系机械设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环保意识,提高参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

各相关镇街,区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坚持24小时巡查,防止秸秆焚烧现象发生。镇村搬运突击队(灭火队)要帮助困难户、无劳力户搬运秸秆。区禁烧办要每天向市禁烧办、区政府报告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进展情况。镇街禁烧办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保证信息畅通。对违反规定、焚烧严重的地方,区禁烧办要及时在全区通报。

对照区政府与各相关镇街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由区农委、财政、环保、公安等部门牵头,根据各地禁烧任务完成情况、禁烧成效、区督查组督查情况,以及实地查看综合利用现场情况,对各单位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区政府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政策扶持,示范带动,有序调整,科学发展”的思路,加大种植结构调整力度,压缩粮油生产,从源头减少秸秆产出量。大圩、义城、烟墩等镇街要结合本地实际,大力发展蔬菜园艺业、林木花卉业、园区农业、生态农业、设施农业和观光休闲农业,推动土地流转,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扎实做好秸秆禁烧网格划分“三定”(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和网格管理基础工作(一图、一册、一库),建立一、二、三级管理网格,形成“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镇街、村居、组三级管理体系,推进秸秆禁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各相关镇街要从有利于搬运和收购的角度出发,尽快落实秸秆集中堆放点,继续采用“四个多一点”的秸秆“离田”措施,即多打捆一点、多堆放一点、多挑运一点、多堆腐沤制一点。要积极与收购企业联系落实打捆机械,配合收购企业收购;要组织搬运突击队,帮助困难户、无劳力户搬运秸秆,确保秸秆及时“离田”,及时打捆,既不耽误农时,也不出现露天焚烧现象。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媒体,有针对性地宣传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意义及依法保护环境、利用资源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农业部门要采取举办培训班、送科技下乡、印发技术资料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让农民变被动焚烧为主动利用。镇(街)、村(居)要组织流动宣传车、悬挂条幅、标语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强大声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镇村干部要主动上门宣传发动,让每一户都做出禁烧承诺。

区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安排、督查考核和推进落实。区政府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镇街年度目标管理进行考核,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其责任主体地位、年度工作目标及奖惩措施。各镇、街行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强化行政措施,实行区直部门联系镇街、镇街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地块、党团员联户的“四联包”立体责任网络,保证禁烧工作落实到村组、地块,责任落实到人头。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涉及千家万户,需要镇、街道,区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互相配合,才能把这项工作抓好。各镇街要大力支持和配合收购企业做好收购信息发布、组织农民、协调堆放场所等工作,确保秸秆能及时收购。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广秸秆堆腐还田技术,加大禁烧督查力度,推动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开展。环保部门负责秸秆禁烧执法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经费保障。宣传部门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及禁烧有关情况的宣传报道工作。

禁烧期间,区督查组到镇、街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露天焚烧现象,将在新闻媒体上通报。禁烧工作结束后,根据区政府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关要求,对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工作突出的镇、街道和个人,区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工作不力的,将给予通报批评。镇、街要组织小分队,深入到田间地头宣传、巡回检查,一旦发现焚烧现象,快速出击,及时制止、扑灭。对违反《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情节严重的当事人,环保部门可以依据条例给予200元以下罚款。

今年市里的奖补政策进一步加大提高,区政府将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秸秆搬运、堆放、看管等费用。各镇街也要制定相应的奖补政策,为秸秆禁烧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措施篇五

靳新社区秸秆禁烧、禁抛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高新区、街道秸秆禁烧、禁抛的工作要求,防治大气污染,促进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保证城乡居民正常产生生活秩序和交通飞行安全,扎实开展秸秆禁烧、禁抛工作,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现就秸秆禁烧、禁抛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确保重点设施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按照“以禁促用”的原则,严禁秸秆焚烧行为,不断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新途径,实现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按照上级领导的统一部署,在全社区范围内严禁焚烧秸秆,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为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社区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于斌任组长,张根林任副组长,其他干部为成员。建立干部包组工作责任制,并细化禁烧工作,具体落实到重点区域的村组、地块,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头。各村要将禁烧重点区域进行划分,设施网格管理,责任到人。

利用横幅、标语、一封信等有效宣传手段,集中宣传,大力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提高村民知晓率,使广大农民理解支持禁烧、禁抛工作利用入户签字、田间宣传,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负责适时编写工作简报,认真总结阶段性工作,及时向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要看好收割机械,尽可能的粉碎秸秆。二合理安排好秸秆堆放点,广泛发动群众主动搬运秸秆离田,安排拖拉机及时清运秸秆;三是要责任到人。一旦收割禁烧人员及时到场;四是要防控好重点时段。重点守住极易焚烧秸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栽种前4个重点时段。

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分片管理。由村委会和村民组长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和奖罚措施。全村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督察,对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坚决处罚到位。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措施篇六

为确保我镇20**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全面焚烧,减少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平武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文件(平秸秆领〔20**〕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县部署与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推进秸秆全面禁烧,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领导、上下联动”的方针,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努力实现夏秋两季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率90%以上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秸秆焚烧监管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桥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吴涛副镇长

成员:吴凯镇人大主席

龙远德镇纪委副书记、安办主任

韩小敏镇派出所所长

薛琪镇农技站工作人员

王琴镇党政办工作人员

各村支部书记、主任,名单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党政办,由王琴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开展和相关工作情况的收集上报。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0日至4月20日、8月1日至8月20日)

镇政府牵头组织,各村具体落实开展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和综合利用的宣传,教育广大农民群众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秸秆禁烧自觉性和秸秆综合利用意识。

(二)全面禁烧阶段(4月20日至6月底、8月20日至10月底)

各村要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各村民小组长和其他村干部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巡防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建立镇、村、组三级秸秆禁烧工作网络,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各驻村干部负责做好本村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指导、督查,明确秸秆禁烧巡查责任,镇政府领导小组将不定时进行专项巡查,及时检查各村工作落实情况和查处秸秆焚烧违法行为。各村巡防小组要及时巡查,发现苗头要及时制止,镇政府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

(三)总结考核阶段(6月20日前、10月20日前)

认真总结本年度秸秆禁烧工作,肯定成绩、分析不足,总结好的经验教训和好的综合利用技术或措施,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和通报。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各村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镇政府将与各村委会签定责任书,村干部划分片区、责任到人,对辖区的禁烧工作进行巡回检查,查处焚烧秸秆行为。

(二)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氛围。通过党员群众会、专栏、标语、横幅、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为秸秆禁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站要切实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和普及,强化秸秆禁烧意识。

(三)加强巡查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各村成立的巡防队要深入村、组、农户、地块,全方位、全时段地监控检查,一旦发现,快速出击,及时扑救,及时上报,从严教训,严重的要上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对故意焚烧或焚烧带来严重后果的当事人,县公安部门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刑法有关规定行处罚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加强技术培训,强化综合利用。积极联系农业部门进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培训,大力推广秸秆原料化、肥料化、基料化、饲料化能源化无害化处理等技术。通过多渠道向别的地方学习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和积极开发适合本辖区的技术开发。

(五)加强巡查督查,确保信息畅通。在秸秆禁烧重要时期,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加大督查巡查力度,督促指导各村禁烧工作有效落实,及时查处秸秆禁烧违法行为,消除焚烧隐患。各村要确保通讯畅通,及时通报秸秆禁烧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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