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委员工作总结报告(汇总17篇)

时间:2023-11-07 作者:曼珠社区居民委员工作总结报告(汇总17篇)

社区工作总结是对一定时间内在社区工作中取得的成绩、遇到的问题以及未来的改进措施进行总结和概括的重要文件。小编整理了一些经典的社区工作总结样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社区居民委员工作总结报告(汇总17篇)篇一

三、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社区居民委员会全体委员出席,社区工作者可列席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

四、社区居委员的大额经费支出;社区居委会公益活动的开展;社区保洁、巡逻等人员的聘用;社区居委会干部及居民小组长生活补贴发放;居办经济和社区服务项目的申办、变更、注销及经济合同的签订与终止等,均应提交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

五、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决定问题,应当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工作,应当采取民主的方法,不得强迫命令。

社区居民委员工作总结报告(汇总17篇)篇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来宾:

大家好!

银龙东苑社区系经济适用房小区,始建于,位于**区光华路街道东部,社区内有居民住宅楼61幢,住户5307户,居民9700余人。目前社区有办公场地800平方米,按照“四厅一家”进行总体布局,有公共服务厅、民主议事厅、学习教育厅、文体娱乐厅和党员之家,另外还设置了社区信息资料室、图书室和世代服务室,辖区设置了社区宣传栏、社区居务公开栏,公开服务内容,增强服务的透明度。

社区有街道下派党支部书记一名,社工9名,平均年龄35岁,文化程度均在大专以上。建立健全了党支部、残疾人协会、妇代会、老年协会、关心下一代协会等,下设志愿者队伍12个365人。

近年来,银龙东苑社区居委会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光华路街道办事处的具体领导下,在广大居民群众的支持下,围绕社区建设和发展这一主题,遵循“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原则,强化社区各项功能,认真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大力促进社区发展与进步。

一、强化社区各项职能工作。

1、银龙东苑社区作为人员密集、成分复杂的经济适用房小区,社区一直重视做好对辖区内困难人群的关爱帮扶。,社区补助《无固定收入重残补助》对象4人,优抚对象2人。大病医疗救助对象13人,救助金额达50000元。在重大节日期间,社区工作人员积极走访慰问困难户。春节期间,走访辖区内104户困难家庭,发放慰问金80000余元。中秋节前夕,为社区53户困难户上门发放月饼等。去年至今,社区接待群众来访近百人次,大病医疗救助16人,救助金额31000元;困难慰问金29850余元。

2、残疾工作方面,社区建立残疾人个人信息档案,定期走访,了解他们的生活及康复情况。除了落实政策,切实保障对残疾人的帮扶外,社区还注重倡导他们健康生活,积极组织社区残疾人参加各种残疾人活动,丰富其业余文化生活。

3、老年工作方面,敬老助老爱老一直是社区服务的重中之重。为关爱社区的老年人,社区每年定期走访困难老年人家庭,逢重大节日均上门看望关怀,积极依据政策为社区老年人争取福利,例如免费为孤寡老人安装安康通,为困难老人免费送牛奶等等。为了丰富老年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社区积极组织组织开展老年人业余文化生活活动如重阳节敬老文艺演出等,丰富老年人晚年生活。

4、计生方面,社区为育龄妇女提供婚、孕、产、育“一站式”服务,包括“五免费”、“四上门”等。认真仔细做好核对计生服务信息单,开具免费孕环情服务单,发放独生子女费和四项手术报销费等等服务。此外,定期开展计生志愿者活动,加大宣传力度,以多种形式宣传计生政策。

5、在妇女工作和关爱青少年方面,社区妇联积极安排社区失业妇女参加职业培训,培养知识技能。去年社区联合劳保站安排参加就业培训33人,推荐女职工就业105人次。进行各种学习活动,力求从知识技能与学习意识上帮助下岗女工再就业。对社区单亲困难家庭女生进行结对帮扶。“三八妇女节”期间,组织社区妇女参加“梅**一日游”活动等。积极关爱青少年成长,定期组织青少年活动。“六一”期间举办六一广场活动,暑期期间举行多次青少年暑期活动,包括爱国朗诵比赛、法律讲座等各式各样的活动,大大丰富青少年的课外生活。

6、切实抓好综合治理,社区每年接受居民各类纠纷数百起,均高度重视,予以耐心调解,做好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促进家庭,邻里团结。在全国两会,省市两会期间,社区积极做好维稳管控,对重点人员多次上门进行说服教育,思想劝导,保障了社区的.安定有序,不断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关爱力度,做好各项服务。在创建市绿色社区期间,社区对小区硬件环境设施进行大幅改造,提档升级,保证居民生活的环境整洁卫生。20,社区除在省人大会议期间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之外,成立了“亲情守望”队伍,保障社区安定和谐。此外,加强对社区卫生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的综合管理,确保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文明创建工作。

银龙东苑社区以创建和谐社区为目标,以服务群众为宗旨,积极开展特色鲜明的工作,进行硬件设施建设升级,充实社区图书阅览室,开展各项读书文化活动,成功创建学习读书型社区。在上级部门关心下,社区在17幢居民楼的小广场边建设健身场地,安装健身器材6件,以此带动居民健身锻炼,丰富业余文化生活。,银龙东苑社区在光华路街道党委、工委的领导下,()在街道社会事务科的指导下,结合党代会精神,以创建绿色和谐的新型社区为根本目标,多次清理楼道招贴,清运高层消防通道内杂物,拆除小区南门外违建,严厉整治小区种菜情况。此外,结合创绿工作,在小区内种植树木380棵,安装公园休闲长椅30张,确保小区硬件环境达标。在“6.5”世界环境日期间,社区举办了以“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为主题的创建“绿色社区”大型广场活动,切实丰富居民的精神文明建设。年,社区成立银龙东苑社区“亲情守望者”志愿服务队伍,充分体现社区文明建设、自主自治。

三、特色工作。

1、2012年5月,银龙东苑社区党支部成立了一支集中了退休党员、工人、医生的“亲情守望”志愿队,积极开展环境保洁、老年医疗服务、治安联防、扶老帮困活动,每周一至周五早晨9点-11点,下午2:30-4:30,六名志愿队员分成两组按线路在小区里进行义务巡逻,他们佩戴红袖章,身穿红马甲,无论刮风下雨总是按时出勤。一年来社区共计出动义务巡逻队员一千人次,社区防范力量建设显着增强,居民群众安全感显着提高。“亲情守望”志愿队让更多老年人走出了家门,参与到了社区活动中来,实现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同时使我们的居民能感受到社区的温暖,感受到社区这个大家庭的和谐氛围。

2、自社区成立以来,银龙东苑社区计生工作建设特色工作项目“妇幼伊甸园”,建立了致力于计划生育、优生优育优教、生殖保健服务的“母婴服务站”,推广和普及早教知识,对父母进行科学指导,开发孩子潜能,增进亲子关系的“早教小屋”以及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新市民服务所”等,把满足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需求作为优质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家庭为中心,以育龄妇女为重点,积极开展多样化、个性化服务,坚持突出计生特色,坚持'主动服务、跟踪服务、全程服务“的工作模式,不断营造社区计生工作新局面,为辖区建设撑起一片蓝天。

社区居民委员工作总结报告(汇总17篇)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按照镇党委、政府《关于做好全镇第四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部署和要求,社区于11月20日依法组织开展了第五届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了由史析清等五位同志组成的xx社区新一届的`居民委员会。

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共5人,其中女性占40%;大专以上学历占80%。通过换届,社区的凝聚力、战斗力得到增强,整体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现将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如下:

社区党总支根据镇党委、政府的相关文件要求,建立了由社区书记为选举委员会主任,党员代表、退休干部和居民代表为成员的社区换届选举委员会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依法指导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使选举工作做到统一安排部署、统一时间程序、统一检查验收。

社区积极依托党员代表、居民代表广泛开展动员工作,认真抓好宣传发动、提名推荐候选人,投票选举和总结四个阶段工作。同时,精心组织,策划实施好每一个工作环节和有关程序,做到严把候选人提名关,做好正式投票关。

1、社区先后多次组织召开了“两委”会议,党员代表、居民代表座谈会等,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广泛征求了意见和建议。组织学习换届选举的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参加镇关于换届选举方面的培训。力求全面掌握有关法律政策和要求。

2、利用宣传橱窗等宣传媒介将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规定、要求、信息告知社区居民群众,营造氛围。同时将换届相关信息及时进行公告。同时,走访重点成员代表,听取意见和建议,获得他们的支持。

1、在社区换届选举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下,经民主推荐、充分讨论协商,推荐产生辖区单位代表、居民代表等,共53人。其中,女性代表17名,中共党员17名。

2、根据选举办法,经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社区选举委员会讨论确定,本届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名单,推荐产生2名主任候选人、2名副主任候选人和,4名委员候选人,并张榜公布。

3、组织召开社区换届选举大会。11月20日上午8点30分,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大会正式开始,由社区换届选举委员会主任、社区党总支书记夏英主持,参加投票选举的选民有44名,占本社区应到选民总数的83%。共发出选票44张,收回选票44张,其中有效票44张。大会选举产生了xx社区新一届的社区委员会,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3名。并及时对选举结果进行了张榜公布,上报湖塘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

4、由新当选的社区主任主持召开了xx社区五届一次会议,协商产生了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和通过社区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名单。

在镇党委、政府和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帮助下,在社区党总支和换届选举委员会的精心组织下,经过社区成员代表的共同努力,选举产生xx社区新一届居民委员会,为下阶段社区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社区居民委员工作总结报告(汇总17篇)篇四

20xx年10月19日、20日,xx路街道所辖的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分别召开了第六次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共产生出社区居委会主任4人,社区居委会副主任8人,并同时选举产生了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16人。街道新一届社区居委会工作全面开始了,现就街道第六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本次选举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动员会要求各社区严格按照程序操作,把握重点和关键环节,做深、做细准备工作,真正选出居民心目中最满意的社区当家人。街道办事处为每个社区选派专门的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员,对换届工作进行详细指导、严格监督,保障了选举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另外,街道还在程家墩社区首次试行了换届选举观察员制度,通过观察员记录真实客观地反映整个换届选举全过程。

二是选举过程公开民主。一是推选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xx街道各社区上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主持召集了社区居民小组会议,推选并产生选举委员会,推选主任4人,副主任:4人,委员:19人,候补委员:6人。选举委员会产生后,选举委员会主持各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二是推选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社区居民委员会召集并主持居民小组会议,共推选出居民小组长102人,各社区还推选出居民代表295人,并进行了张榜公布。三是认真搞好选民登记。对年满18周岁以上的选民以户籍所在社区为准,做到不错、不漏、不重,共登记选民26633人,选民登记率55%。按时张榜公布,并以社区为单位统一颁发选民证;四是候选人的提名。通过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提名、居民代表10人联名提出和组织提名等方式,共产生出主任候选人8名,副主任后选人12名,委员32名,并于10月xx日张榜公布。五是依法进行民主选举。xx街道4个社区居委会选举均采取居民直接选举的方式。投票选举时,各社区设立1个中心会场,若干个投票站,召开选举大会,设立秘密写票处,无记名投票,公开唱票、计票。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确定选举有效后,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本次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自9月底启动,历时一个月。选举过程公开公正,选举结果令人满意。据统计,推选产生新一届居委会成员28人,其中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1人;我街道4个社区均实行直选选举,直选比例达到100%;xx辖区有选举权的选民共有26633人,参加登记的选民xx555人,选民登记率达到55%,高于省、市要求xx个百分点;参加投票的选民10503人,投票率达到72%;社区“两委”交叉任职12人,交叉任职率为43%。

三是宣传发动广泛深入。各社区利用宣传橱窗、横幅、电子显示屏、发放致居民一封信等形式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营造出了人人关注、参与换届选举的'良好氛围。

xx街道4个社区的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圆满结束了,这次选举过程中,街道保证了每个居民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当家人,充分尊重了广大居民的民主政治权利,赋予了广大居民群众参与竞争的权利,使广大居民群众社区自治主体的地位得到充分体现,极大地激发了他们的参与热情,推动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相信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会在构建和谐社区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社区居民委员工作总结报告(汇总17篇)篇五

##镇##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总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规定,##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在市政府、市民政局、镇党委、镇政府的指导下,结合我镇选民人数1244人的实际情况,推选出49名居民代表。##社区居委会选举采取“间接差额”的选举办法进行选举,并确定xx年4月18日为选举日,围绕选举日,我社区居委会的选举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xx年3月22日前为准备工作阶段。

##镇政府以八政发。

(xx)14号文件写了“关于撤消##居委会建立##社区居委会的'请示”,并经市政府审批通过。以3月31日成立了“##社区居委会选举委员会的通知”进行了代表名额分配等项工作。

第二阶段:xx年3月23日—27日为选民登记阶段。

选民登记按“三增三减”原则,即对居住在本社区年满18周岁。

(1986年4月18日以前出生)的我镇非农业户口的选民1244人进行登记张榜公布。

第三阶段:xx年3月28日至4月5日为推选社区居民代表阶段。

根据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方案,由12个村委会退休工人483人公推选出19名居民代表,社区30个企事业单位选派30名代表产生,其中居民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二,妇女代表五分之一,少数民族代表2人。

第四阶段:xx年4月6日至10日为酝酿提名社区居民委员会候选人和确定正式候选人阶段。

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由选举委员会制表发给49名居民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名,并由社区选举工作委员会在征得大多数社区成员代表同意后产生。经研究,##社区居委会由主任和委员共2人组成。

第五阶段:xx年4月18日民主选举社区居委会。

在18日前做好选举前的准备工作,打印好各种材料印制好选票,布置了选举会场等,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投票选举。

##社区居委会设主任、委员候选人各2人,实行差额选举,一张选票,一次性选出主任、委员。通过4月18日现场选举,计票如下:应到会人数49人,实到会人数42人,发出选票42张,收回选票42张,曾卫民以40票当选##社区居委会第一届主任,杨秀兰以37票当选##社区居委会第一届委员。

##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在市民政局的指导下,在镇党委、镇政府指导下选举工作圆满结束。

xx年4月22日。

社区居民委员工作总结报告(汇总17篇)篇六

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的主要职责是:讨论研究居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落实社区居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传达贯彻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的指导性意见,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本社区各项工作;总结检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应该讨论的其他问题。

三、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社区居民委员会全体委员出席,社区工作者可列席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

四、社区居委员的大额经费支出;社区居委会公益活动的开展;社区保洁、巡逻等人员的聘用;社区居委会干部及居民小组长生活补贴发放;居办经济和社区服务项目的申办、变更、注销及经济合同的签订与终止等,均应提交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

五、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决定问题,应当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工作,应当采取民主的方法,不得强迫命令。

社区居民委员工作总结报告(汇总17篇)篇七

一、建立社区建设长效机制。

由于社区建设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为了给今后的社区建设打下一个良好的坚实基础,首先,我们制定并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如居委会工作制度、居委会干部工作制度、学习制度、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协商会议代表制度及各项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加大居委会干部的学习力度,提高居委会干部素质、分工合作、团体协作,建立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以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其次,做好辖区基础工作。我社区地处攀钢生活区,目前有81栋楼房(不包括正建的),357xxxx住户,1172xxxx,个体工商户34xxxx,流动人口10xxxx人,管理难度大。为了掌握辖区情况,居委会的同志们为辖区居民建立了家庭台帐。以村、楼、门号为划分,将各户居民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包括家庭成员姓名、年龄、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这样,辖区居民的情况,只要一翻家庭台帐便会一目了然。极大的方便了管理。同时,我们还对辖区的个体户状况、流动人口情况、暂住人口情况、“两劳”释放人员情况及吸毒人员情况均做了分门别类的统计。为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便利。社区建设长效机制的建立极大的提高了社区建设的效率。

二、以高质量的服务、高效能的完成各项具体工作。

1、社区服务。社区服务是社区建设的工作重点。由于政府职能下放,社区越来越多的承担了许多政府职能。作为直接面对居民的第一“窗口”,社区的服务质量、效率将直接影响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因此,我们加强了对居委会干部的思想及业务培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素质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较高的工作效率为辖区居民服务。全年,我们共为辖区居民出具各类证明287份。其中劳动就业证明175份,出其它证明9xxxx份,极大的方便了辖区居民。

2、社区就业。随着国家国有体制的改革,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特别是在西区,随着几个国有企业的破产,大量的失业人员进入社区,社区就业已成为再就业工作的重点。我社区从成立就业服务站以来,以家庭台帐为基础,居委会干部通过几个月不分节假日,昼夜的工作,对辖区的所有失业人员进行了登记造册。目前,辖区共有失业者人员60xxxx人,其中国有企业失业人员7xxxx。针对国家对国有下岗失业人员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我们主动与他们联系,为他们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了解他们目前的就业状况和生活困难,及时加以解决。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转变观念,自主就业,通过我们的努力许多失业人员正在放下包袱,走上自强自立的再就业之路。我社区涌现出一批优秀的再就业典型,如我社区的下岗失业人员刘永珍,原系攀钢企业公司的一名职工,失业后,她以几千元起家创办了自己的幼儿园,如今她的幼儿园已发展成为2xxxx园工,18xxxx名学生的优秀幼儿园。其中,在她的幼儿园里还安排了三名失业人员。今年,我们将刘永珍的事迹上报,推荐她为“巾帼建功优秀个人”。今后,我们还将在社区就业上拓展思路。如开办社区报刊投递、社区家政服务等,以加大社区就业力度。

3、社区保障。社区保障工作是最直接反映政府对弱势群体关怀的一项工作。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严格按照《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做到应保尽保,一个不少。同时,又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群众耐心解释,将政府的钱投入到真正需要的困难户手中。在低保工作中,我们加大了对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困难家庭的保障。目前,辖区共有xxxx下岗失业困难家庭纳入了低保。全年,我们累计为5xxxx困难家庭办理了低保,月总计金额682xxxx。其中国有企业失业人员xxxx,老弱病残8xxxx。今年,我们还为患有严重类风湿的残疾人骆秋敏申请了台湾捐赠的轮椅。我们的工作博得了居民的好评。今后,我们还将开展一系列帮困助残活动,大力推进“社区老年星光计划”将社区保障工作持续、稳定、优质的开展下去。4、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工作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实施好这一国家基本国策,我们管理计生的同志克服了重重困难,在工作中严格把关,按政策办事。全年共为10对夫妇办理了生育指标,使辖区内的“三不靠”人员有了依靠。同时,积极做好辖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全年区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100xxxx人/次。发出了50份婚育合同,有效的防止了计划外生育。

5、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为了做好了这项工作,我社区以社区警务室为龙头,以帮对单位区财政局支持,以园区门岗、保安队、社区巡逻队为基础,落实“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组建一张高效的“群防、群冶”网络。大力推进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具体实施为:一是加强法制建设、开展普法教育、搞好宣传工作。全年我们共出法制板报14期,共151版,受教育人数800xxxx人/次,张贴法制宣传海报3xxxx张,增强了居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居民的防护意识。二是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切实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年,我们共调解纠纷1xxxx件,其中邻里纠纷xxxx,家庭纠纷xxxx,夫妻纠纷xxxx,成功了xxxx,成功率达到了8xxxx。矛盾纠纷的及时排查对辖区的稳定起到了极大的作用。三是加强“两劳”人员的帮教工作,居委会成员每月坚持定期不定期地找被帮教人员谈话。了解家庭生活情况及其近期思想状况,对他们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鼓励他们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四是加强防火、防盗、安全用电等安全检查工作。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实施以来,我们组建了一支xxxx组成的社区巡逻队,每天定时巡查,对治安状况进行进行检查,自从社区巡逻队组建以来,辖区犯案率较之去年同期大幅度下降,有效的遏止了犯罪。今后,我们将把这一项工程加以完善,还社区居民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6、社区文化。为了丰富社区文化,鼓励社区居民参与健康、有益的活动自觉抵制xx组织的侵害,我们组建了老年秧歌队、太极剑(扇)队、老年腰鼓队在球场上开展了多种有益活动,组织他们参加各类比赛、演出十余场。如今,我社区的球场文化活动开展得红红火火。

以上就是我社区全年的部分工作,今年,我社区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特别是在社区经济发展工作上没能有更好的思路及建议,致使社区经济“一穷二白”,在社区建设中既使有了好的想法,也往往因为囊中羞涩而无法开展,制约了社区建设更好的发展,今后,我们将在经济发展上下大力度,改变“一穷二白”的状况,目前,我们的思路是:充分利用这次办公用房增加的契机,开展服务性项目,将服务与增收结合起来,即服务于群众,又可在经济上创收,在劳动就业上,大力开展职介,就业培训等项目,同时,广益集思,探求发展经济的好点子,以彻底改变社区经济状况。

社区建设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过程。随着上级部门对社区工作的重视,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踏踏实实的做好工作,为社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社区居民委员工作总结报告(汇总17篇)篇八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到会的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上一届居委会向领导和代表们简要汇报工作情况,有不足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证。汇报分二个方面:一是居委会的基本情况,二是从20xx年来所作的工作。

一、居委会的基本情况:

辖区内共有居民28xxxx,总人口90xxxx,居委会工作人员xxxx。担负着整个**社区的综治、民政、计生、妇联、劳动保障工作。**社区设党支部一个,有党员2xxxx,居民楼9栋,国税所家属楼1栋,职工楼2栋。社区有社企共享的文化活动室,有健身器材场地。在欢公处的大力支持下,又为文化活动室配备了电视、音响等电教设备。三年来,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文化教育,保障服务、治保调节、环境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成员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社区工作沿着双文明轨道有条不紊的前进。

二、三年的工作总结。

遵照居民组织法的规定,本着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组织的原则,在欢喜街道办事处正确指导下,在驻街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社区居委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的主要思想,组织社区居民认真开展每项工作,为居民创造一个安全团结、文明向上、环境优美整洁、服务设施齐全的新型社区而努力。三年来,社区党支部始终把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放在第一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新党章,重温入党誓词。转变多数党员从工人到社会人无所适从的盲目意思,找准在社会上的位置,让他们继续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精神,用党员的模范行动去影响居民,凝聚居民,共同建设双文明社区。三年来,组织党员会议xxxx,党员提出合理化建议35条,开展文体竞赛活动xxxx,慰问走访病残党员xxxx次,培养入党积极分子xxxx,党员义务为居民服务10xxxx次。通过各项活动来增强党的观念,党员的理想信念,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实践证明,党员已成为社区建设的中坚力量。

三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画刊,自制小报,婚姻新风进万家传送袋,把各种法律法规,生活常识,疾病预防等知识宣传到家喻户晓,使广大居民学法,懂法,用法,提高了居民爱国守法的自觉性,维护了社会的安定团结,确保了小区安全无事故,对邻里矛盾,家庭不和睦现象,主动做调查工作,使之矛盾缓和、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几年来共调节邻里矛盾xxxx,使xxxx即将解体的夫妻重归和好。社区居民没有人参加邪教组织,见到邪教组织散发、张贴的传单主动撕毁上交,没有外出上访的人员。尤其在面对非典这黑色恶魔的肆虐,社区全体居民积极行动起来,严防死守,外出返回人员主动隔离,筑起了一道抗击非典的钢铁长城,使病魔望而却步。

广济劳务中心招工,使她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2号楼一单元103室居民李宁因盗窃被判刑,家属肖菊英带着4岁的儿子没有生活来源,生活很困难,根据她家的实际困难,主任谢金枝多次找街道民政,欢共处作业一大队协商帮助解决困难。1月份为她办理了低保,肖菊英感到的热泪盈眶说:“虽然我丈夫给人民带来灾难,受到应有的惩罚,但是党和政府没有抛弃我们,感谢党的关怀,一定叫李宁在狱中好好接受改造,争取早日出狱。”

老弱病残,失业,下岗职工,弱势群体是社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平时的走访,对他们的想法,要求,困难做到心中有数,想方设法为弱势群体服务,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有就业机会积极为他们争取。年×××广济劳务中心招工,辖区内的待业青年我们如数通知到。劳教释放人员孙宏波与欢采热注解除临时劳动合同后,三口之家生活面临困难,对照招工条件又有不适之处,主任谢金枝多次找到街道保障部门,最终被钻井二公司录用。

按照国家关于“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于月对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组织实施就业。通过欢共处的讲解,社区工作人员的思想得到解放,加大宣传力度,使**社区下岗人员没有集资串联,编造谣言,歪曲再就业工作,没有人到油田办公大楼前聚众上访,维护了社会稳定局面,4xxxx下岗人员全部实现了再就业。

实实。利用“三八”国际妇女节纪念活动表彰好儿媳周庆敏,好媳妇白香云,文明妇女孙卫玲,以她们的榜样带动全社区家庭和睦美满,生活幸福,邻里团结,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秧歌,文化队伍,为丰富活跃社区文化气氛增添活力。每年xxxx组织少年儿童开展丰富多彩的少儿暑假活动,通过参观井站,请石油工人讲解石油发展史,革命传统,组织学生们参加公益活动,慰问家属来培养他们的“五小公民”意识,做“四有”少年。

三年来,在各级领导正确指导下,经过全体居民们和居委会同志们共同努力,各方面圆满完成组织上交给的各向任务,经过×××和街道办检查,验收,考核后被评为文明居委会,先进党小组光荣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应归公于各级领导,各兄弟单位大力支持。为此我代表全体居民们对支持我们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忠心的感谢,崇高敬礼。

我们所做的工作与十六大提出的完善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有序和谐新型社区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今后我们一定要努力克服缺点,发扬成绩,为居委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社区居民委员工作总结报告(汇总17篇)篇九

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的领导和业务指导下,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要求,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今年我镇社区矫正已做了大量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截止月份以来我所共接待社区矫正对象,其中人属保外就医人员。人属假释人员。人属于缓刑人员。根据上级要求,我所为每一个社区矫正对象建立个人档案,并且每周最少一次电话与矫正对象沟通,充分了解其即时思想动态;每月组织不少于8小时的公益性劳动,并每月组织到司法所学习有关法律法规8小时;每个社区矫正对象每个月一次书面汇报思想动态;司法所还和每个矫正对象的家属签订矫正工作监护协议书;矫正对象有事外出还需提前向司法所做好书面请示报告;司法所每月不定期派人员会同帮教志愿者深入矫正对象所在村庄了解矫正对象的情况,发现问题加以解决。

二、工作基本做法。

1、在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确保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正确方向下,把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以主管领导亲自抓,所长负总责,明确责任到人、分工负责。根据矫正对象所居住村的情况,调动矫正对象所在的村治调会参与,增强矫正工作的社会效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

3、根据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因人施教,力争社区矫正工作切合实际。同时充分发挥曙光基地的作用,安排矫正人员就业,更好的解决他们生活及精神的压力。

司法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上级领导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问题:工作人员少,工作量大,希望上级今后进一步加大力度,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

增加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优秀兄弟单位进行考察学习。

社区居民委员工作总结报告(汇总17篇)篇十

这次实践活动在xx街xx二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据了解,xx二社区隶属于xx市xx区xx街道办,座落于美丽的“光谷腹地”,南依南湖,北邻雄楚大道,地理位置十分优越,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小区绿化面积比例大,公共设施完善。小区的教科文卫条件也相当优越,周边有中南民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xx中学等大中院校;附近有省荣军医院、光谷医院等。

社区总面积有八万余平方米,小区功能齐全,配备有比较完善的娱乐健身设施,有50余栋居民楼,近100个楼号,98个楼组长,居住有1300多户3000余人,分设有两个社区居委会,辖于xx街道。这次实习所在的xx二区居委会现有委员五人,设置书记主任一人,其余则分管文教妇代、老年工作与援助员、综合治理与调解、计划生育、民政与卫生等。另有xx街街道办下派的助残员,负责社区的残疾人工作。居委会的委员由居民选举产生的,社区居委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后换届选举工作由湖北省政府统一部署。

一、小区实习的前期工作。

这次实习由黄俏牵头,黄俏、杨胜根和本人前去联系,因为黄俏所在的绿色环保协会以前在这个社区开展过一系列活动,所以洽谈这事很顺利。不过,在后来安排同学们去实习的时候遇到了一些些小的困难,主要是临近毕业了,大家都有很多事情要去做,有考研的,考公务员的,找工作的,很难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去认真地参与到实习活动中。好在在我们的努力下,实习活动总体来说开展的比较顺利,小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也很能理解我们,为我们的实习活动提供了很便利的环境,非常感谢他们的支持和理解。xx小区范围比较大,划分为两个子社区(在这里,我称之为子社区,不知道恰当不恰当),为了让参与此次实习的同学们能够很顺利地找到具体的实习地点,我还特意用电脑绘制了一张简易的地图,有点夸张,肯定是说不上精确了,不过,依着地图,总是能找到那个位置的,这也就足够了。

二、实习过程及感受。

这次的实习时间不是很长,为期一周,在这短短的一周时间里,让我们走出了课堂,走出了校门,去亲身体会了一下外面的世界,开阔了我们的眼界,同时也巩固了我们所学的专业知识。

在这个过程中,相信我们都能够深切地感受到社会才是一所更能锻炼人的综合性的大学。临近毕业的我们,更应该适时的走出校门,把从现在到明年七月份毕业的这段时间作为一个从学校跨入社会的过渡期。这样的一次实习机会,让我们学有所用,在实践中成才,把社会工作的理念跟实际工作相结合,真正为社会服务,不仅仅是学院领导、专业老师对我们的要求,也是社会对我们当代大学生的要求。反过来,在实践和贡献中实现自身的价值,不断地拓展实践活动的范围,充分挖掘自身的潜力,则是我们对自己的要求,在当前,也可以说是为我们以后能够更好地参加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我是这次实习活动第二小组的组长,其他成员有:xx、xx、xx、xx。我们第一天去实习的时候,受到了社区居委会办事人员的欢迎,我们很感动。在实习的几天里,我们五名成员首先约法三章——不迟到,不早退、严格遵守居委会的工作纪律。因为我们深知,我们的一言一行不仅仅是代表着我们自己,同时也关切到我们民大学子几采。在那几天里,我们确实做到了,深感欣慰,其中有个别同学因为有事,确实不能去的,也提前对小区主任说明,请个假。

我们在那几天的主要工作是做关于青少年的法制宣传工作,在正式去实习之前,我已经在网上搜集了许多有关青少年法制宣传的资料,为我们更好地开展实习工作作好了准备。我们几名成员或分散开来或集中在一起工作,负责相应的项目。每天上午、下午我们准时到居委会的时候,主任都会为我们安排好要完成的工作,比如整理一些文件,处理一些资料等,工作量不大,很多时候是一些小的事情,但是我们每个人都很认真地去完成它。因为我们知道,事情看上去是简单的,琐碎的,但是却与许多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稍有不慎,可能会造成很大的差错。

社区居民委员工作总结报告(汇总17篇)篇十一

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和推行“全面直选”的换届选举意见要求,xx社区在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社区党委和换届选举委员会的指导下,遵照德感街道办事处的总体部署,结合本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依法按程序、步骤已于20xx年12月22日在社区八个选举会场圆满完成第九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居委会委员6名,为下一步开展社区居务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如下:

通过全体党员、居民代表大会民主投票产生选举委员会,成立由段亭艮为选委会主任,李元会、李运祥、赵孝模、陈德军、郭显清、李锡华为成员的换届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成员付鹏副主任为这次换届工作指导组长,负责协调指导社区居委会委换届选举。段亭艮具体负责本次换届选举日常工作。其他成员积极配合、协助其工作。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健全基层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的要求,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切实加强居民自治和城乡社区建设为指导思想。以基层建设得到加强,居委会成员结构进一步优化年龄层次、文化程度更趋合理,基层民主不断发展,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凝聚力进一步增强,突出问题得到解决为工作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重庆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重庆市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有关规定,结合德感街道党工委20xx年10月印制的《换届选举手册》为参考,社区换届领导小组和“两委”班子就如何进行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学习和讨论,大家统一思想,认为要搞好这次选举工作,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按照文件要求合理设置职数,明确候选人的条件,打破资历、身份、行业、地域等界限,拓宽选人的范围,在全社区广泛动员,分层次宣传。

一是召开党委会、党员大会、居民代表大会相结合的形式,宣传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做法,公布换届工作相关信息,使广大群众了解换届选举的意义以及领导班子的职位职数、任职条件、提名方式、选举方式、程序和方法等。

二是向广大选民进行宣传发动,以社组为单位,全面进行严格的选民登记和宣传,对外出选民通过电话、他人转达等方式动员其回来进行选举。考虑到有些居民由于年老体弱,不能亲自参加选举大会,为了能使他们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为他们办理委托,并做好登记。在选民中扩大知晓率。

三是社区利用横幅、标语、公示栏、通告等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由于宣传到位,为以后的民主推荐、民主选举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根据街道办事处的.要求,我们严格按换届选举工作操作流程做好选举工作。按时公布居委会职数和任职条件,及时向街道选举委员会请示关于候选人提名推荐的方式以及会场设置等。通过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居民代表到会率超过90%,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民主推荐出新一届社区居委会委员候选人。确定出新一届社区居委会委员初步候选人的同时上报街道选举委员会考察审核,并在各个公示点进行了张榜公示。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审核后,同意社区上报候选人预备人选,社区再次进行公示,接收广大选民的考察和监督。

经过社区20xx年11月27日居委会换届选举动员部署会后,11月29日确定了采用居民代表会议提名推荐居民委员会候选人的方式,和会场设置。12月1日民主推荐差额候选人顺利产生,12月20日通过全体居民代表大会通过了《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并在会上对个候选人进行了全面的宣传。并且确立和明确了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12月22日上午9:00-11:00在一个中心会场和八个分会场分别进行了庄严的xx社区第九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在(总)监票员、(总)计票员、保卫员、代书员等的全程配合下,选举产生了新一届xx社区居民委员会班子。选出主任1名,委员5名。参加第本届居委会换届选举的选民有4807名,收回选票率93.99%,有效票达95.95%,一次选举成功。新当选的居委会新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0岁,最大的57岁、最小的28岁,大专文化5名、本科文化1名。

xx社区新一届居委会换届工作能圆满成功与街道办事处的正确领导是分不开的,这是选举成功的组织保证。社区挂钩领导街道党工委副主任付鹏同志在工作开始前、工作进行中、选举中多次来社区进行指导、帮助,(即使有事来不了都会派其他同志来社区指导选举工作),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和希望。另外也与社区居民(全体选民)的选举热情、积极配合和参与分不开,这是选举成功的关键。在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各个阶段,充分体现出广大群众的自觉性,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行使了老百姓当家作主的权利。

社区居民委员工作总结报告(汇总17篇)篇十二

今天,根据镇党委的安排,我向大家作述职报告。如有不足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我的工作大都是业务性的,对于我来说是很生疏的,都是边学边上,好再身边有很多有经验的同志,不懂就虚心请教,通过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使我进步很多,业务水平上有较大提高,能为本村老百姓做点事,使我感到非常荣耀,没有理由不踏实、努力工作。

本人自担任涧西村会计以来,能认真学习财经、廉政方面的各项规定,积极参加镇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种业务知识培训及会议。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xx年报考郎溪电大经济管理专业,通过各种学习,我更坚定了自已的政治立场,那就是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本职。同时督促自已不断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在各种诱惑面前能够把握自已,不拿原则作交易。

1、在财务工作中,我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做到爱岗、敬业,严格把守财务关、根据上级村帐镇管要求,对于发生的每一笔帐目能做到及时入账,并按季度真实地公开,做到群众监督到位,杜绝一切不必要的开支费用,并能认真执行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2、党务工作是一项经常性工作,是体现组织建设的重要部分。涉及工作的原则性强、业务性强,是一项严肃的任务。常有人说,搞党务工作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为了工作,枯懆无味也要坚持,现在村干部职数少,事情总要有人做,既然做了,就要努力做好。xx年,先后有两名积极分子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另根据党员发展程序,两名同志被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作为村委一员和共产党员,在村创先争优活动中,我义无旁贷,作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3、民政事务是村委会工作的重要部分,相关工作的落实,直接体现党和国家的政策落实,意义深远,xx年我村享受低保的有98户,xx人。五保的有19人,做到了应保尽保,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新的工作,责任性强、工作量大,涉及每家每户,工作不到位,影响较大,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村两委非常重视,并采取了多个积极的方法,每户必到,使此项工作顺利进行,xx年我村参合率达到97%以上,登记上报,没有出现一例偏差,通过几年的时间证明,群众受益明显。财政涉农补贴,涉及本村农户近900户,是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问题,意义重大,每项补助的申报核实手续和一整套资料必须完备,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通过上级的正确领导和村两委的共同努力,几年来,我村的涉农补贴工作,没有出现任何偏差。

4、其它工作。村务公开、农民负担方面,上级一直很重视,特别是村务公开,要求较具体,规定的内容比较细,为确保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每次公开都要花很多精力,进行认真汇总梳理,提供给村两委和村务公开领导组审核、并按时公开。

在“三资”清理和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中,我担任主要的角色,既是指导员又是战斗员,以高度的责任心出色地完成了两项工作。

由于受知识和能力的限制,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工作要求相差甚远,还需要不断加强学习来武装自己,工作上的不够细心,时常出现一些小错误,主观能动性不强,有待于提高,在工作繁琐时,思想情绪不稳定,时常有抱怨心里,其实思想过来,摆正位置,把准方向,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社区居民委员工作总结报告(汇总17篇)篇十三

由于工作时间短,对很多会计工作熟练度不够,所以并无多少固定性的工作,大部分时间则是协助其他会计人员完成工作,现将在这四个月时间里的工作情景汇报如下。

1、与审计部、企管科相关人员一同,多次参与建筑公司、食品厂、钙厂、阻燃剂等的废品处理工作。

2、与审计部、人力资源部、企管科一同到西盐场和西盐场新建滩、新建滩五工区、六工区、项目等进行对二茬盐的密度、高度、长度、宽度进行测量。

3、登记发票抵扣联传递明细表,记录发票号、单位、金额、日期。

4、多次与其他会计人员一同到西盐场的一厂、二厂、三厂和新建滩、宏宇等厂参与本年度零工工资的发放工作,并顺利完成。

5、到供应部门参与钢材等的招标工作,了解了招标的具体流程,并收取押金。

6、在李静的帮忙下,大体掌握了总部凭证的录入、当期汇兑损益的结转、应交税费明细表、费用明细表的填列等的工作,对账务处理有了初步的了解。

7、协助其他会计人员复印所需要的发票、生产材料汇总表、不一样年度审计报告、公司制度章程、进出口单据、职工工资发放表、承兑发票等资料。

8、协助其他会计人员粘贴相关凭证附件,与其他会计人员一同完成xx总部8、9、10月份的凭证的缝线、装订等整理工作。

9、在王杰的帮忙下,学会记食品厂、冷藏厂的明细账。

10、与王文超一同完成xx总部20xx年9月份、10月份附件章的.盖章工作。

11、在崔海民的帮忙下,学会开寿光宏宇化工有限公司内部转账单的一部分工作,在胡艳玲的帮忙下,学会了开具明帅化工厂的部分记账凭证、科目汇总表的登记等工作。

12、按照财务部门安排到四号站和二虾厂完成收白蛤等的工作。

13、参加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高级管理培训项目,主要学习了中注协税收法规与纳税筹划方面的知识,经过学习了解当前税制改革和税收发展动向,开阔了自我的视野,受益匪浅。

14、学会发票的认证。

认真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并未出现大的会计失误,在工作过程中虚心向其他会计前辈们请教和学习,自我的业务本事有了很大的提高,不论是附件的粘贴还是凭证的录入,每个方面都尽量做到细心认真。

1、在参加工作的这段时间里,我发现无论多大或多小的工作都需要细心和谨慎,这是作为一个会计人员所必须的职业素质,而有些时候,我恰恰在这一方面表现出了些许不足,比如在凭证的录入过程中出现的借贷科目明细的错误、金额的输入错误等方面,自我的小小失误就可能对其他会计人员的工作带来极大的困扰,今后必须要做到检查多次,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还有就是凭证附件的粘贴也是有大学问的,之前自我做的太过马虎,没有做到整齐、美观与方便,需要不断改善。

2、由于参加工作的时间比较短,对公司的财务工作流程还未渗透了解,很多单据的填写,传递的流程等不是很清楚,只能针对自我负责的部分就事论事的做工作,不能做到系统全面的把握整个过程,在以后的工作中,应当多学多观察,不断提高自我,多接触不一样的职位的工作,争取尽自我的一份力,为公司多做贡献。

尽职尽责的完成自我的本职工作,及时完成领导分配的任务,不拖沓,做到当日的工作当日完成。不断向财务部门的领导和前辈多多学习,接触不曾接触过的工作,解决之前搞不清楚的地方,彻底把问题弄明白,不能得过且过,这不仅仅是对自我负责、对大家负责也是对公司负责。

由于篇幅有限,很多细小的工作并未一一陈述,在工作过程中的诸多不足还请大家多多指正,本人必须悉心听取大家的意见和提议,不断更正,在大家的帮忙下共同前进和提高,更上一层楼,我也期望尽自我的绵薄之力,为公司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

社区居民委员工作总结报告(汇总17篇)篇十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及嘉峪关市委《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推进方案、关于开展“社区管家”行动推进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双报到、双服务、双评议”机制深化在职党员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街道社区职责清单“党建联盟”轮值主席职责清单社区小微权力清单社区下沉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1+2+4方案清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居民委员会工作,优化居民委员会功能,畅通为民服务,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

(二)目标任务。力争到2020年底,完成新设立、调整居民委员会方案及选举工作。进一步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机制,以增强居民委员会服务群众能力为最终落脚点,规范居民委员会工作,优化居民委员会功能,促进居民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服务群众、引领自治共治能力获得明显提升,切实增强居民归属感、感受度和满意度。

二、居民委员会职责。

组织和动员居民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参与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组织社区居民对市直部门的各项政务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

组织居民开展公益性社区服务,实现居民间的自助和互助,制定完善居民公约;

组织居民开展公共卫生、防火防盗等工作,协助应对处理社区突发性公共事件;

监督指导社区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三、组织建设。

(一)居民委员会设立、撤销、规模调整。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2〕19号)中提出的“一个社区原则上设置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辐射居民不超过3000户。现在规模过大或过小、管理人口过多或过少的社区,可进行适度调整”,按照嘉峪关市委印发的“1+2+4方案清单”,综合考虑实际,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提出,报请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决定。

(二)居民委员会经费保障。社区党委要为居民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办公保障,提供工作场所和议事阵地。必要时与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协商解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提前预算、申请,由市财政保证为所辖社区居民委会员成员(非在职)每人每月按照绩效情况,发放报酬200-500元,切实提高工作积极性。

(三)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组成。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5-9人组成,由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重点向网格员、业主委员会成员、居民小组长、楼栋长倾斜,社区聘用工作者、联防员(网格员)、协管员、零就业人员等工作力量经街道党工委统筹调派,合法选举进入居民委员会。通过法定程序实现党支部书记与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两委”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人员也可交叉任职。健全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综合治理、物业指导、公共文化等委员会,各下属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委员会主任由居民委员会成员兼任。居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因故出缺时,由居民委员会提名候选人,并按选举程序进行补选。

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党员干部、社会知名人士、社区民警、群团组织负责人通过民主选举程序兼任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四、制度建设。

(一)推行社区民主协商制度。坚持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三会”制度,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由居民委员会牵头,居民代表和社区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驻区单位、律师等各方代表参加,商讨解决小区重大事项。

(二)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居民委员会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定《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报市民政局备案),规定居民的权利和义务。

(三)居务公开制度。居民委员会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嘉峪关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定期公开涉及群众利益和社区建设管理中的事项,建立健全居务监督委员会等监督机制,依法保障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日常工作制度。居民委员会要练强内功,建立健全会议学习、联系、信息制度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自身管理能力水平。

1.会议制度。居民会议每年召开1至2次;

居民代表会议、居民小组长、楼栋(院落)长会议,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居民委员会主任每周召集居民委员会成员召开1次工作例会,交流和沟通近期各项工作,检查工作进度,安排下一阶段工作。可与业委会会议同时召开,以加强协作。

2.联系制度。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分片包块,深入群众,联系居民,坚持全覆盖走访与重点走访相结合及时了解和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填写《民情日记》,掌握所辖人、地、物、事、组织的状态,及时化解潜在社会矛盾,提高社区自我应对能力,做到串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

每半年组织1次小结会,总结半年来的工作学习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

(一)定期培训。加强居民委员会干部培训,居民委员会主任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其他成员每届至少参加1次培训。街道党工委要进一步加强对居民委员会副职和年轻同志的培养。

(二)考评激励。加强对居民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评议监督,街道党工委结合“社区管家”考核办法,每年底进行一次考核评比。深入挖掘基层实践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力度,表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力争我市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六、实施步骤。

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对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领导。原则上,今年年底前,完成新设立、调整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居民委员会不做调整的,暂不进行换届选举(2021年为全省城市社区“两委”换届年,具体以全省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通知为准)。

居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参照《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意见的通知》有关规定与居委会选举同步安排部署,居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主任1名,提倡由非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主任,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不得兼任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一)2020年6月-9月:街道办事处完成新设立、调整居民委员会方案,报请市政府批准。

1.开展摸底调查。深入社区开展调查研究,全面分析研判,居民委员会主任及成员候选人公信度和选举思想动态等情况,摸清户数、人口和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等基本情况,以及家族、宗族、宗教、黑恶势力等可能影响和干扰选举的情况。逐个分析选情,重点难点社区要提出针对性措施,“一社一策”,打好选举工作基础。

2.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新媒体和宣传栏、黑板报、标语、印发宣传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居民委员会划分调整选举的重要意义、政策程序、选人标准条件和纪律要求等,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宗派势力和家族势力对选举工作的干扰和操纵。(二)2020年9月-12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甘肃省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指导规程(试行)》程序进行选举,12月31日前完成新设立、调整的居民委员会全部选举工作,填写《村(居)民委员会信息登记表》,报市民政局备案(含新设立、调整后及不做调整的居民委员会信息),备案信息务必准确完整、真实有效。

1.街道党工委和各社区要分别成立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和主持居民委员会选举的具体事宜,分别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组织选民登记、提名、审查,确定候选人。

2.候选人联审。履行社区党委初审、街道党工委复审、有关部门联审,备案管理的程序。具体参照《嘉峪关市村“两委”成员任职资格联审办法(试行)》执行。

(三)选举工作结束后,市民政局要及时更新全国村(居)民委员会统一赋码管理系统中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信息,完成对全市新增、调整居民委员会的赋码工作,确保我市居民委员会工作顺利开展。(四)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坚持系统提升的工作任务,涉及面广、难度大,街道办事处要加强统筹,强化协同,探索方法,积累经验,推进居民委员会各项工作建设。

附件:1.甘肃省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指导规程(试行)。

2.居民委员会候选人资格联审表3.村(居)民委员会信息登记表、花名册。

附件1。

指导规程(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选举机构第三章选民登记。

第四章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第五章候选人的产生。

第六章投票选举。

第七章辞职、罢免、职务终止和补选第八章违法选举的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保障社区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推进城市基层民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甘肃省实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2〕19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应当充分体现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精神,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普遍选举权原则。年满18周岁、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选举权平等原则。选民在平等的基础上参加选举,所有选民有效投票具有同等效力。

(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以直接选举为主的原则。换届选举实行社区居民直接选举、户代表选举和居民代表选举三种方式。大力推行社区居民直接选举,直接选举率应达到85%以上。

(四)差额选举原则。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名额应当比应选名额多一人,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当比应选名额多一至三人。

(五)竞争选举原则。候选人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可以采用竞选演说、履职承诺等公开、公平的竞选方法。

(六)秘密写票和无记名投票原则。投票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方法,使选民在没有任何干扰的情况下,充分、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

(七)公开计票原则。实行公开唱票、计票,监票工作由总监票一人、监票工作人员二人负责,在总监票人监督下,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第三条社区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至9人组成,具体名额由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提出方案,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并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备案。

社区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届满应当及时进行换届选举。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换届选举的,应当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市(州)民政部门备案。延期换届选举的时间应不超过半年。

多民族居民居住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改为居民委员会,但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尚未完成的社区,选举时应当适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应根据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由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市(州)、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日常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所需经费,应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由同级财政拨付。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经费,应按照相关规定,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给予补助。

第七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应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社区党组织应支持和保障社区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第二章选举机构。

第八条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具体事宜。其职责为:

(二)制定选举工作方案;

(三)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五)受理选举中的来信来访,调查处理选举中出现的问题;

(六)汇总上报选举的有关数据、总结报告,整理、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七)承办选举中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社区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在街道(乡镇)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主持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其职责为:

(一)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选举宣传和动员工作;

(三)确定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四)召集和主持与选举有关的会议,公布选举有关事项和内容;

(五)组织推选新一届社区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

(七)组织提名、审查,确定候选人;

(八)组织投票选举;

(九)解答和处理居民提出的有关选举方面的问题;

(十)总结选举工作,建立并移交选举工作档案;

(十一)办理选举工作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由7至11人单数组成,由居民小组推选产生;

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从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成员中推选产生。

第十一条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成员被提名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候选人或者其直系亲属被提名为正式候选人的,应当退出选举领导小组。

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名额空缺时,应按推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另行推选。

第十二条召开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的议事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行使职责从组成之日起至新一届社区居委会产生、上一届居委会完成工作移交时止。

第十三条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选举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应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派员主持。

第三章选民登记。

无居民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

第十五条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前,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选民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选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社区,在本社区居住的居民。

(二)户籍在本社区,但不在本社区居住的居民,本人表示参加户籍地社区选举的。

(三)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经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同意的。居住时间以租房契约、买房契约或居住证为准。选民须持以上证明或证件登记选举。

(四)居住地和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工作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或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他机关选派到社区工作的人员,本人申请参加选举,经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的。

居民只能在一地登记,不得重复行使选举权利。

第十六条选民登记可以采取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成员上门登记和居民自愿登记方式进行。社区选民基数以规定时间内自愿、主动到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设置的登记点进行登记和上门登记的居民数为准。

采取户代表选举方式的,登记选民应达到户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采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的,社区选举领导小组应当将新一届居民代表均登记为选民。

第十七条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前20日张榜公布。对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申诉,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第四章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

第十八条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前,推选产生新一届社区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推选工作应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组织和主持。

居民代表一般以居民小组为单位推选产生,居民代表人数根据社区规模情况确定,其中妇女代表应不少于居民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居民小组长由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

第十九条新一届社区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推选产生后,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公告,并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社区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任期与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任期相同,每届任期5年。

第五章候选人的产生。

第二十条选民应当从全体居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德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居民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第二十一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依法享有选举权的居民10人以上、户代表5人以上联合提名或者居民小组提名。每个居民小组所提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

第二十二条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对被提名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提名人数较多时,由社区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选,以得票多少顺序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

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实行差额选举。主任、副主任正式候选人名额应当比应选名额多一人,委员正式候选人名额应当比应选名额多一至三人。

同时公布选举地点和选举时间,并在5日内举行选举。

递补名额不足的,应当就不足名额另行提名并公告。

第二十四条候选人一经确定,非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调整或者变更。

第二十五条投票选举日前,允许候选人开展公平竞选活动。竞选活动由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可采取组织介绍或自我介绍两种方式。

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说、回答选民提问等活动,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有侮辱和诽谤他人的言行,不得有违背客观实际的乱许愿、乱承诺行为。

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发现候选人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必要时,可通过法定程序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第六章投票选举。

第二十六条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县、乡选举工作领导机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的投票办法,重点明确投票方式、投票次数、选票检验等内容,并提请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投票办法通过后,应及时发布公告,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第二十七条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应当召开选举大会,设立中心选举会场,也可以设立分会场或者投票站,方便居民投票。

因老、弱、病、残、孕等原因不能到选举大会会场或者投票站投票的,经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提出,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可以设立流动票箱。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应当于选举日的2日前公布参加流动票箱投票的选民名单。

流动票箱应当安全、保密。每个票箱应当有3名以上选举工作人员负责,其中至少有1名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成员。

第二十八条投票选举前,选举大会中心投票会场、投票站票箱、流动投票箱均须由选举工作人员当众开箱检查,经监票人签字确认后当场密封。

第二十九条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可以一次性投票选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也可以分别投票选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应在正式投票选举之前,将正式选举投票的时间、地点以及方式等向居民公布,同时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第三十条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社区有选举权的选民代为投票。代为投票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每一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

社区居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不得接受委托投票。

被委托人应当于选举日的3日前到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办理委托登记,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应当于选举日的2日前公布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名单。

持委托证的选民,在选举日当天应亲自参加选举大会领取选票并写票和投票。

第三十一条按照明白易懂、科学合理和便于操作、便于统计的原则制作选票。选票格式分上下两部分:上半部分为居民委员会职位名称、正式候选人姓名和符号填写格,下半部分为说明和划票的注意事项。选票样式各地自行设计,可以把居民委员会三类职务候选人印在一张纸上,也可以区分不同职务候选人分别印制在不同颜色的纸上。候选人名单按照提名票的多少顺序排列。提名票相同的,按姓氏笔画排列。

第三十二条因文盲或者残疾等原因不能填写选票的选民,可委托代写员或除候选人以外的选民在指定代写处代写,代写人不得违背委托人意愿。

第三十三条选民应当在投票选举当日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选民证》、委托投票手续领取选票。

第三十四条选民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其他选民。

第三十五条选举采取秘密写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民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将选票投入票箱。投票站的选票介绍、票箱检查、领写票、投票由现场工作人员按规定组织实施。

第三十六条投票结束后,应将所有票箱集中到中心投票会场(中心投票站)清点汇总。

第三十七条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等于或者少于所发选票总数的,选举有效;

多于所发选票总数的,选举无效。

全部无法辨认的,经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认定,作废票处理。无效票和废票计入选票总数。

第三十八条采取直接选举和户代表选举方式的,参加投票的选民,超过登记参加本次选举的全体选民半数,选举有效。采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的,参加投票的选民,超过居民代表总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有效。候选人或者另选的选民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赞成票,始得当选。

第三十九条实行一次性投票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计票方法:

(一)对每一位候选人或者另选的选民分别计算出其得主任、副主任、委员的票数,并累计出其总得票数。

(二)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等于应选人数时,得主任票数多者,当选为主任;

其他为委员。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多于应选人数时,应当先按照各自职务得票数确定主任、副主任,再按照总得票数多少的顺序确定委员。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少于应选人数时,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并按照各自职务得票数确定当选。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三)主任职务或副主任职务得票数相等,以总得票数多的当选。

得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得票相等的候选人或另选的选民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第四十条另行选举应当在前一次投票产生选举结果之日起30日内完成。

另行选举时,按第一次投票未当选人得票多少为序确定候选人。另行选举需登记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方为有效,以得赞成票多者当选,但所得赞成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四十一条经另行选举,仍未达到应选职数,不足职位可以空缺,已选出的成员资格有效。主任未选出的,由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副主任都未选出的,由当选委员中得票最高者主持工作。

第四十二条另行选举的程序与第一次选举相同。参加选举的选民以第一次登记的名单为准,不再重新进行选民登记。

第四十三条选举结果经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确认后当场公布,并报县(市、区)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县(市、区)民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向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颁发当选证书。

第四十四条选举结束后,应当将选票整理封存。选举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影像和各种报表应当及时整理,立卷归档。

第四十五条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产生后,上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在10日内将公章、办公场所、集体资产、工作档案等移交给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移交工作由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主持,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派员监督。

第七章辞职、罢免、职务终止和补选。

第四十六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提出辞职的,由本人向社区居民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经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可辞去其相应职务。

第四十七条本社区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居民代表提议,可以要求罢免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罢免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并说明罢免理由。

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接到罢免请求之日起30日内,应当召开居民会议进行投票表决,罢免方式的确定应当与原选举方式一致。逾期未召开会议表决罢免要求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接到罢免请求之日起60日内召集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罢免表决结果应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罢免未获通过的,五个月内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罢免要求。

第四十八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被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评议为不称职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一个月以上未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可视作自动离职,其职务自行解除。

第四十九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因被罢免、辞职、职务终止、外迁、死亡等原因形成空缺的,可根据需要经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进行补选。补选工作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主持。补选程序与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程序相同。

补选产生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其任期到本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时止。

第八章违法选举的处理。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本人或者指使他人贿赂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候选人、选举工作人员的;

(三)涂改伪造选票,虚报选票票数或者篡改选举结果的;

(五)对举报选举违法行为的选民打击报复的。

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第五十一条对破坏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的,选民有权向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

区级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解散之后,由区级民政局裁定。选举无效的,应组织重新选举。

第五十三条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成员及选举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或扰乱、破坏选举工作的,经街道(乡镇)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后,撤销其职务,由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公告。

第五十四条社区居民对选举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社会福利等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成员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兼任或者分工负责。

第五十六条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建立印章使用的审批、登记、备案和移交制度,并纳入居民自治章程或居民公约。

社区居民委员会印章由专人保管,保管人须经居民委员会讨论决定,并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五十七条换届选举结束后,应当对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进行任职培训,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参照)。

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甘肃省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指导规程(试行)》,严格遵从法定程序和步骤,依法有序进行。换届选举的宣传动员和准备工作以及新一届居民委员会产生后的交接等后续工作,在总体要求中已有明确规定,不再重述。下面重点从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推选开始,明确具体程序和环节的要求。

1.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职责。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由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主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选举宣传和动员工作;

(3)确定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4)召集和主持与选举有关的会议,公布选举有关事项和内容;

(5)组织推选新一届社区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

(7)组织提名、审查,确定候选人;

(8)组织投票选举;

(9)解答和处理居民提出的有关选举方面的问题;

(10)总结选举工作,建立并移交选举工作档案;

(11)办理选举工作的其他事项。

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从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成员中推选产生。

3.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的任期。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的任期,自推选产生之日起至居民委员会完成工作移交时止。

4.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的议事。召开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选举领导小组成员参加。选举领导小组议事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5.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的推选。在居民委员会的主持下,由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

6.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的变动。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成员被提名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选举领导小组。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成员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有一方退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成员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对于近亲属范围,一般采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十二条规定进行界定,即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7.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名单的公布。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名单应当及时向居民公布,并报乡镇(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参见文书范例1)。

(二)选民登记阶段。

1.公布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选民登记前,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应当发布公告,告知本届居民委员会选举的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参见文书范例2)。

2.选民登记员的确定和培训。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可从本辖区具有选民资格的居民中,挑选有一定法律知识和文化水平,工作认真负责、熟悉社区情况的居民或社区工作人员担任选民登记员。选民登记员的人数可根据社区人口和居住条件确定,一般一个居民小组应有2—3人。

选民登记员应经过培训,掌握选民资格条件,明确登记方法、任务、时间和注意事项。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

(1)工作岗位职责;

(2)选民资格条件;

(3)登记方法要求;

(4)登记注意事项。

无居民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

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前,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选民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选民名单:

(1)户籍在本社区,在本社区居住的居民。

(2)户籍在本社区,但不在本社区居住的居民,本人表示参加户籍地社区选举的。

(3)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经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同意的。居住时间以租房契约、买房契约或居住证为准。选民须持以上证明或证件登记选举。

(4)居住地和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工作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或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他机关选派到社区工作的人员,本人申请参加选举,经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的。

选民只能在一地登记,不得重复行使选举权利。

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经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确认,不列入参加选举的选民名单:

(1)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2)户口迁出并不再居住在本社区的居民;

(3)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精神病患者;

(4)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选举的。

采取户代表选举方式的,登记选民应达到户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采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的,社区选举领导小组应当将新一届居民代表均登记为选民。

4.登记方法。选民登记可以采取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成员上门登记和选民自愿登记方式进行。社区选民基数以规定时间内自愿、主动到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设置的登记点进行登记和上门登记的选民数为准。

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应印制登记参加选举的社区居民名册,对具有参选资格的居民造册登记。

5.选民名单公布。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应当对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并在选举日的20日前以居民小组为单位在各居民小组张榜公布。(参见文书范例3)。

6.社区居民申诉受理。对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申诉,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7.发放选民证。在选举日的10日前,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名单填写发放选民证,并由选民签收。(参见文书范例4)。

(三)候选人提名确定阶段。

1.职位和职数确定。社区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至9人组成,具体名额由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提出方案,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并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备案。(参见文书范例5)。

2.候选人人数确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实行差额选举。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名额应当比应选名额多一人,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当比应选名额多一至三人。

3.提名确定候选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依法享有选举权的居民10人以上、户代表5人以上联合提名或者居民小组提名。

每位选民提出的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提名确定候选人的具体步骤是:

(1)发布公告。告知社区居民提名候选人的方式、时间、地点,届时到规定地点参加提名候选人活动。(参见文书范例6)。

(2)印制候选人提名票。按照等额提名原则,根据本届居民委员会所设的职位和职数,印制候选人提名票。

(参见文书范例7)。

(3)组织提名投票。每个居民小组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对被提名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提名人数较多时,由社区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产生,以得票多少顺序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

(4)公开唱票计票。投票结束后,将选票集中起来,公开唱票和计票。

如果职务相同,则保留得提名票最多的一人的候选人资格。

递补名额不足的,应当就不足名额另行提名并公告。候选人一经确定,非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调整或者变更。

(6)封存选票和填写候选人提名报告单。选举工作人员应当将选票封存,并按规定要求填写候选人推选报告单。(参见文书范例8)。

(7)张榜公布候选人名单。正式候选人名单要经过充分酝酿,根据多数有选举权的居民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产生后,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应当按照候选人姓氏笔划顺序张榜公布。(参见文书范例9)。

(四)候选人竞职陈述阶段。

1.竞职陈述的组织。投票选举日前,允许候选人开展公平竞选活动。竞选活动由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可采用组织介绍和自我介绍两种方式。

2.竞职陈述的方式。候选人在选举日前或选举日当日可以举行竞职陈述。竞职陈述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1)候选人在选举大会上集中陈述并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

(3)候选人也可利用视频方式陈述;

(4)其他形式。

3.竞职陈述的内容。竞职陈述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2)竞争职位及理由;

(3)社区治理的基本设想;

(4)对待当选与落选的态度。

(五)投票选举阶段。

1.投票办法制定。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县(市、区)、街道(乡镇)选举工作领导机构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届居民委员会选举的投票办法,重点明确投票方式、投票次数、选票检验等内容,并提请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投票办法通过后,应及时发布公告,报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机构备案。(参见文书范例10)。

2.投票方式确定。因老、弱、病、残、孕等原因不能到选举大会会场或者投票站投票的,经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提出,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可以设立流动票箱。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应当于选举日的2日前公布参加流动票箱投票的选民名单。

流动票箱应当安全、保密。每个票箱应当有3名以上选举工作人员负责,其中至少有1名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成员。

投票选举前,选举大会中心投票会场、投票站票箱、流动投票箱均须由选举工作人员当众开箱检查,经总监票人签字确认后当场密封。

3.投票次数。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可以一次性投票选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也可以分别投票选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4.投票时间和地点公布。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应在正式投票选举之前,将正式选举投票的时间、地点以及方式等向居民公布,同时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参见文书范例11)。

5.委托投票办理。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社区有选举权的选民代为投票。代为投票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每一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

提名为社区选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的,不应接受委托。

被委托人应当于选举日的3日前到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办理委托登记,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应当于选举日的2日前公布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名单。持委托证的选民,在选举日当天应亲自参加选举大会领取选票并写票和投票。(参见文书范例12)。

6.选票印制。按照明白易懂、科学合理和便于操作、便于统计的原则制作选票。

选票格式分上下两部分:上半部分为居民委员会职位名称、正式候选人姓名和符号填写格,下半部分为说明和划票的注意事项。选票可以把居民委员会三类职务候选人印在一张纸上,也可以区分不同职务候选人分别印制在不同颜色的纸上。(参见文书范例13)。

候选人名单按照提名票的多少顺序排列。提名票相同的,按姓氏笔画排列。

7.选举工作人员的确定和培训。正式投票前,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应当组织选举工作人员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包括总监票员、验证发票员、唱票员、计票员、监票员、代写员,投票站工作人员,流动票箱监票员等。

选举工作人员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公道正派。

8.会场布置。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应当在选举日前布置好投票会场。投票会场应当按选举流程设计好领票、写票、投票路线,方便选民投票。

9.选举大会投票程序。选举大会由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召集,由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组长主持。流程如下:

(1)宣布大会开始;

(2)奏国歌;

(3)报告本次选举工作进展情况;

(4)宣布投票办法和选举工作人员;

(5)候选人竞职陈述;

(6)检查票箱;

(7)启封、清点选票;

(8)讲解选票;

(9)根据需要派出流动票箱;

(10)验证发票;

(11)秘密写票、投票;

(12)销毁剩余选票;

(13)集中流动票箱,清点选票数;

(14)检查选票;

(15)公开唱票、计票;

(16)当场公布投票结果;

(17)封存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

(18)宣布当选名单。投票结束后,应当将所有票箱集中,将选票混在一起,由选举工作人员逐张检查、清点选票总数后,统一唱票、计票。

10.选票检验。选票分为有效票、无效票、疑难选票。有效票分整张有效、部分有效两种。

(1)按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和规定的写票方法写票的,整张有效;

(3)对所有候选人书写反对符号的,整张有效;

(4)对部分候选人写反对符号,而对其他候选人不写任何符号的,整张有效;

(6)在选票上不写任何符号的(弃权票),整张有效。

出现如下情况的选票应作为无效票:

(1)所选人数超过应选名额的;

(2)对所有候选人书写同意符号的;

(3)完全无法辨认的。

疑难选票由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根据以下程序认定:

(1)对疑难选票进行编号;

(2)讨论和表决认定事项;

(4)填写疑难选票认定表。(参见文书范例14)。

11.选举有效性确认。选举居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参加投票的居民人数,以从票箱收回的选票数为准。采用一次性投票选举居民委员会成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选举无效:

(1)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未按照法定程序产生的;

(2)候选人的产生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参加投票的社区选民人数未超过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半数的;

(4)违反差额选举原则,采取等额选举的;

(5)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选票的;

(6)没有公开唱票、计票的;

(7)没有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有关选举程序规定的。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在3日内就票数相等的人员再次进行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副主任候选人的得票数,应当将其获得主任、副主任的票数相加,计算为得票数。

选举结果经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确认有效后,须当场宣布,同时应当公布所有候选人和被选人所得票数,并报县(市、区)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当选无效。

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应当在投票选举当日或者次日,公布当选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名单,并报街道(乡镇)备案。(参见文书范例15)。

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无正当理由不公布选举结果的,街道(乡镇)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机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督促其改正。

社区居民委员工作总结报告(汇总17篇)篇十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委会组织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下简称《居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的规定,今年全区第五届村(居)。

委会任期已届满。为贯彻落实全市第六届村(居)委会选举工作会议的精神,切实做好南昌高新区第六届村(居)委会选举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这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村(居)委会组织法》、《村(居)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14号)为依据,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加强村(居)委会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普遍、直接、差额、竞争、无记名投票、秘密写票的原则,把群众拥护、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热心为村(居)民服务,能带领群众致富的村(居)民选进村(居)委会班子,加强村(居)委会建设,维护基层稳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这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按照《村(居)委会组织法》和《村(居)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的规定程序,民主选举产生整体素质较高的村(居)委会班子;推选产生新一届村(居)民代表,组成新一届村(居)民代表会议;健全村(居)委会下设的工作委员会和村(居)民小组,推选产生村(居)民小组长;健全完善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自治章程或村(居)规民约、村(居)务公开等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这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从9月开始,2月底以前结束。居委会换届选举可根据各镇(处)实际,适当提前。整个工作大致分四个阶段进行,各阶段的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准备工作阶段(时间安排为:9月下旬至11月上旬)。

l、成立指导(领导)机构。各镇(处)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由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人大、政府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村要依法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按《实施办法》的规定推选产生,由5―7人组成,同时产生候补成员2―3人。被确定为村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不得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居委会要依法产生选举领导小组,人选由居委会提出,当地政府批准。

2、制定选举工作方案。要在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本辖区村(居)委会建设情况的基础上,分级制定切实可行的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重大意义,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措施、要求和选举经费,选举工作的时间安排、方法步骤等。

3、召开选举工作会议。各镇(处)要在lo月上旬前将全区第六届村(居)委会选举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到各村(居)委会。镇(处)和村(居)要层层召开选举工作会议,部署换届选举工作。

4、培训选举工作人员。要采取多种形式,分级、分层对换届选举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重点抓好驻村(居)委会指导选举的镇(处)干部、村民选举委员会和居民选举领导小组成员的培训,使他们尽快熟悉选举程序和方法,提高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

5、全面审计村(居)级财务。正式选举前,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17号)要求,对第五届村委会任期内的村级财务进行全面审计。对第五届居委会的财务也要组织全面审计。对审计出的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做出处理,并在选举前向群众公布结果。村委会财务审计工作应按照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政府纠风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全市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洪农字〔〕117号)的规定进行。未进行村级财务审计的村委会,不得开展选举阶段的工作。居委会财务审计工作一般由镇(处)组织,必要时由区有关部门协助清查。

6、制定候选人条件。镇(处)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应结合实际制定候选人条件,并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后生效。候选人条件应当体现合法、公正、公平的原则。为制止村委会选举中贿选现象的发生,可以规定在“海选”提名或正式选举时有贿选行为的人员,取消其在本届选举中的正式候选人或当选资格,以保证本届选举的公平性。

7、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镇(处)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村(居)委会组织法》、《村(居)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中办发〔2002〕14号和〔2004〕l7号文件等有关选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宣传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让广大村(居)民充分了解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熟悉选举工作程序,增强民主法制意识,自觉消除家族、宗族、派别等各种不良影响,按照真实意愿投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8、加强对“难点村”、“重点村”的调研和指导。各镇(处)要对第五届和本届选举时未组织选举或经过多次组织选举都未能选出村委会班子的村,认真摸底排查,分析解剖,并逐一登记造册,由镇(处)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区社发局。同时,要逐村注明未组织选举或多次组织选举末选出村委会班子的原因,写出调研报告,提出在本届选举中的解决办法,切实采取措施,督促和帮助“难点村”、“重点村”化解矛盾,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本届选举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依法选举阶段(11月中旬至20元月上旬)。

1、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工作。选民登记工作要深入细致,做到不漏登、不错登、不重登,使具有选民资格的村(居)民都依法进行登记。对现居住和户籍均在本村(居),选举日当月年满18周岁以上,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村(居)民,均具有本村(居)的选民资格。对户籍不在本村(居),但在本村(居)居住1年以上,又履行本村(居)民义务的其他人员,如果本人要求在居住地村(居)参加选举,可以由其向居住地村民选举委员会或居民选举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村民选举委员会或居民选举领导小组确认后可以进行选民登记,但对其中争议较大的,则应当经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

2、依法提名候选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采取“海选”或“自荐海选”的方式提名产生。为了适应农业税全面取消后的新形势,坚持精简、优化的原则,本届村委会成员的职数按3至5人配备。“海选”提名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由选民填写提名票等额提名,不得委托他人提名。对提名的候选人,要依照村委会成员任职条件,客观公正地进行资格审查,按规定差额确定正式候选人,并于正式选举日的5日前张榜公布。居委会成员候选人按照《居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第九、十条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依法产生。

3、严格投票选举程序。投票选举的时间、地点应当在选举日的2日前予以公告,保证选民的投票权。选举应以选举大会会场投票为主,选举大会会场和投票站都应设选票发放处、秘密写票处、选票代写处和投票处。要严格规范委托投票的条件,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村委会选举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加强对流动票箱的监管,使用流动票箱的对象和人数应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要认真按照选举程序组织投票,保证选民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划票,投票结束后,要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村(居)委会成员当选后,要当场向其颁发全省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

(三)工作移交和建章立制阶段(年元月中旬至元月下旬)。

新一届村(居)委会产生后,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新老村(居)委会班子交接工作。移交工作由各镇(处)负责主持,上一届村(居)委会应在新一届村(居)委会产生之日起10日内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物帐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它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居)委会。对拒绝移交或无故拖延移交的,村(居)党组织、镇(处)党委、政府应当给予批评教育,督促移交。移交过程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受理机关应及时依法处理。交接任务完成后,要帮助、指导各村(居)及时召开村(居)党组织、村(居)委会联席会议,对村(居)委会成员作出分工,保证村(居)委会成员有职有权,顺利开展工作。要选好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搞好新一届村(居)组干部的培训。指导各村(居)拟定三年任期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完善村(居)委会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或村(居)规民约;建立健全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和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等规章制度。

(四)验收总结阶段(2006年2月上旬至2月中旬)。

选举工作结束后,在村(居)自查、镇(处)普查的基础上,我区将采取点面结合的办法进行检查验收。对群众意见大、验收不合格的村(居),要责令改正。验收后,各镇(处)要写出总结报告,并于2006年3月上旬前报送区社发局。

三、严格依法办事。

要充分尊重村民群众的意愿,保证村委会直接选举制度落到实处。一是要做到由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保证村民的推选权。村党组织成员按照规定的推选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能硬性规定或由组织指定、委派。二是要做好选民登记工作,保证村民的选举权。三是要做到由村民直接提名确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不能用组织提名代替村民提名,保证村民的直接提名权。四是要做好选举日的投票工作,保证村民的投票权。五是要完善罢免程序,保证村民的罢免权。

要规范竞选行为,为选举创造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正式候选人产生后,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及时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其它有效形式,组织候选人向村民或村民代表发表治村设想,回答选民提问,接受群众监督。要加强对候选人竞选承诺、治村演说内容的审核,严禁违法违规承诺、人身攻击等违背公平竞争的行为发生。要坚决制止候选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金钱、财物或其它利益收买本村选民、选举工作人员或其它候选人的贿选行为;同时也要认真研究和区分一般人情往来、候选人捐助公益事业以及承诺经济担保等法律未明确禁止的行为与直接买卖选票行为的不同。对候选人的`行为是否属于贿选,由上级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进行调查、裁决。候选人被确认有贿选行为的,应当依法依规取消其本届候选人资格或宣布其当选无效。

要坚决依法查处侵犯村民民主权利的违法行为。未经管委会批准,无故不组织或拖延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要追究镇(处)党委、政府和村(居)党组织、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到期不选、假选以及违法操纵选举等严重侵害群众民主权利的案件,要及时进行查处。对在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名确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组织投票选举、罢免村委会成员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当地党委、政府要责令其及时改正。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迫害的,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依法查处。要建立健全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由选举引发的重大事件。

要进一步规范村民小组长的产生方式。村民小组视规模大小可设小组长和副组长。村民小组长、副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选举时,由村委会主持召开由本村民小组选民参加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或者直接选举产生候选人,然后采取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的形式选举产生。村民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居住在本村民小组的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成员经村民小组选民选举,可以兼任村民小组长。

居委会换届选举时,各镇(处)要严格按照《居委会组织法》第八条的规定,保证居委会成员候选人从本居住区的居民中择优产生。对原有不是本居住区居民经招聘和选举担任居委会成员的,应采取相应措施逐步进行调整。如本届选举时,现任职居委会辖区的居民仍选他们担任居委会成员的,应当尊重居民的选择。

四、切实加强领导。

第六届村(居)委会选举,是我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法律性都很强的工作,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层层建立由党政领导挂帅、人大监督、各有关部门参与、民政部门协调的换届选举工作体制和机制。积极推广镇(处)党委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基层领导责任制,真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镇(处)要抽调骨干力量,进行业务培训,分派到村(居)指导选举工作。

积极探索发挥村(居)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新途径。要继续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的要求,提倡把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法定程序推选为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村(居)委会成员。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提倡拟推荐的村(居)党组织书记人选,先参加村(居)委会的选举,获得群众承认以后,再推荐为党组织书记人选;如果选不上村(居)委会主任,就不再推荐为党组织书记人选。提倡村(居)委会中的党员成员通过党内选举,兼任村(居)党组织委员成员。此次换届选举,应通过积极工作和引导,使村(居)委会主任担任村(居)党组织书记的比例较上届有所提高。

结合实际积极创新选举模式。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20村民委员会挨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民发〔2005]6号)提出的“各地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要结合实际创新选举模式,降低选举成本”的要求,各镇(处)可以在村委会选举中积极探索“自荐海选”新模式。具体做法是:凡具备村委会成员任职条件和有志于村务管理、自愿为村民服务的选民,均可自荐报名参加村委会成员的竞选。参加“自荐”的选民在选举日的10日前到村民选举委员会登记报名,并递交“自荐”职位治村演说词,经镇(处)指导组和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后,于选举日3日前按姓氏笔划为序公布“自荐”人名单。“自荐”选民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召开的会议上或选举大会上,就所“自荐”的职务发表治村演说。“自荐海选”属无候选人的直接选举,自荐人不是候选人,选民既可选自荐人,也可选其他非自荐人。选举时,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自荐人或其他选民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获得参加投票村民的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排序,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名额于当天在未当选的人员中,按得票多少差额确定候选人进行第二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参加投票选民的三分之一。为完善城市基层民主选举制度,本届社区居委会选举,提倡积极进行选民直选或户代表选举的试点,以充分表达社区居民的真实意愿。努力提高村委会成员中妇女成员的当选比例,要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的法律规定,并深入农村教育、鼓励和引导农村妇女积极参与村委会成员的竞选。

将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与正在进行的全区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根据我区实际,城区社区居委会专职干部总数保持不变。原则上,每个社区居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委员3―7名,户数超过户的社区可增设1名副主任,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为社区专职干部;本届社区居委会选举应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原则。换届选举前,由镇(处)组织考评小组,对现任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表观和综合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评议,广泛听取社区单位、居民代表和居民群众的意见。经集体研究,形成书面考核评议意见。考核评议合格的,方可作为候选人;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条件:尽可能居住在本社区,年满18周岁,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身体健康,有一定文字和组织能力,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办事公正,作风正派,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年龄不宜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或拟兼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的,经镇(处)社区办同意可放宽至58周岁),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年龄不宜超过56周岁,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必要时,可由镇(处)组织进行笔试、面试,产生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和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军嫂、烈属优先选聘。换届选举后,原则上,由是党员的社区居委会主任兼任社区党组织书记。至少有1名居委会副主任专职从事居民自治工作。社区居委会副主任是党员的,可兼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居委会委员可兼任居民小组长或楼栋长,是党员的,可兼任党组织成员。社区居委会主任与党组织书记享受同等待遇,社区居委会副主任与党组织专职副书记享受同等待遇。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把第六届村(居)委会选举工作做好。党委组织部门要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指导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民政部门是负责村(居)委会选举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及时总结推广选举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指导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宣传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提高村(居)民对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目的、意义的认识和参选的积极性。司法行政部门要推动基层广泛学习《村(居)委会组织法》和《村(居)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农业部门要负责指导和督促做好村级财务的审计工作。财政部门要落实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经费,镇(处)指导村委会选举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列支;村委会的选举工作经费由本村解决,镇(处)财政对经济困难的村可以给予适当补助。公安部门要做好选举过程中的治安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维护基层稳定。总之,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受理、依法查处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因村(居)委会选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早发现、早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早处置。通过联合办案、必要时吸收上访代表参与调查等形式,加大对办理信访案件的督查力度。对群众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选举程序等问题的咨询,要及时给予答复;对到期不选、假选以及违法操纵选举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信访案件,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与信访人见面。各镇(处)信访等部门要对典型案例进行调查,并按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各镇(处)对换届选举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认真总结,及时交流和推广;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管委会报告,妥善处理。

社区居民委员工作总结报告(汇总17篇)篇十六

有关负责人就关于《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草案)》征求意见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下面,是《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草案)》有关事项的说明详细内容。

一、起草背景。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居民自治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为进一步贯彻市委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要求,提高居民自治能力和自治水平,适时制定规范本市居民委员会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对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居民委员会工作的基本原则。草案明确了居民委员会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政府指导、依法自治、社会参与,服务居民群众,形成居民区治理合力的基本原则。

(二)明确居民委员会的组织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居民委员会组织运行的实际状况,草案对居民委员会设置的原则与程序,居民委员会成员的产生及其履职要求,居民委员会下设委员会和分设居民小组,以及居民会议的组成、召集、权限等作出了原则规定。

(三)明确居民委员会的主要任务。草案明确了居民委员会承担的主要任务,包括组织居民制定并遵守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召集居民会议,执行居民会议决定;调解民间纠纷;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支持和引导居民区内的社会力量参与居民区治理;依法协助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工作。同时,对居民委员会如何具体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分别作出了明确规定。

(四)明确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保障机制。草案明确了相应的保障机制,主要包括: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完善居民委员会的经费、设施和人员保障;建立和完善居民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等。

(五)明确相关法律责任。草案对居民委员会未依法履行义务,市、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违反规定将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转交给居民委员会承担或者直接给居民委员会安排工作任务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征求意见的重点。

社会各界可以重点对以下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1、如何更好地确定居委会的工作职责;。

2、如何更好地理顺居民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的关系;。

3、如何更好地理顺居民委员会与物业管理的关系;。

4、对草案的其他意见、建议。

附: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了加强居民委员会建设,服务居民群众,提高居民自治能力和自治水平,促进社区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居民委员会组织运行、履行自治职能、协助相关工作及保障机制等,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基本原则)。

居民委员会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政府指导、依法自治、社会参与,服务居民群众,形成居民区治理合力。

第四条(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在居民区的基层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法规,支持和保障居民委员会发挥自治功能,推动建立健全居民区治理架构。

第五条(政府指导)。

市、区人民政府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其职能部门应当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支持和帮助。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设施建设等给予具体指导、支持和帮助。

第六条(社会协同)。

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支持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的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共同参与居民区建设和治理。

第七条(工作创新)。

鼓励居民委员会根据本居民区实际和居民需求,创新服务形式,拓展自治内容,不断提高居民自治能力和水平。

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居住状况、人口规模、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等因素,按照便于居民自治和服务、管理的原则设置。

居民委员会的设置、撤销、规模调整,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居民委员会成员包括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民区有选举权的居民依法选举产生。

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居民服务,接受居民监督。

居民委员会根据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群众文化、环境和物业管理等工作需要下设委员会,依法开展自治活动,协助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做好有关工作。

居民委员会可以分设若干居民小组,开展楼组、弄堂等组织形式的居民自治活动。

第十条(居民会议)。

居民会议由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参加。

居民会议由居民委员会依法召集和主持,讨论决定下列事项:

(一)制定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

(四)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项。

居民会议有权依法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撤销或者变更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居民应当遵守居民会议作出的决议。

居民委员会以服务居民为宗旨,承担下列主要任务:

(二)调解民间纠纷;。

(三)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维护居民和业主的合法权益;。

(六)组织居民对基层政府及居民区相关公共服务单位进行工作评价;。

(七)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

居民委员会应当根据本居民区实际,组织居民制定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经居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居民自治章程应当报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居民自治章程对居民委员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制度和行为规范、监督评议等基本自治事项作出规定。居民公约对本居民区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具体事项进行规范。

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的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

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居民应当遵守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

第十三条(自我教育)。

居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居民遵守公序良俗、社会公德、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促进社区和谐。

第十四条(自我服务)。

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推动居民互助服务和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五条(“三会”制度)。

居民委员会应当通过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等形式,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居民区公共事务,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引导居民有序参与自治事务。

居民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自治议题和自治项目形成机制,通过居民小组长、楼组长等征集自治议题和自治项目,提高来自居民或者居民小组、群众活动团队的议题比重。

第十六条(居务公开)。

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真实公布下列事项,接受居民查询和监督:

(一)居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的有关情况;。

(三)社区协商成果的落实情况;。

(五)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六)涉及全体居民利益、居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社区居民委员工作总结报告(汇总17篇)篇十七

尊敬的各位选民,各位领导,各位朋友:

今天,我非常荣幸地在这里竞聘东吉街道吉春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此时此刻,我的心情无比激动,能够站在这里我首先要感谢各位选民、各位父老、各位领导、各位朋友对我的支持和信任。也感谢你们多年来对我关怀和帮助(敬礼)。下面,我把自己的竞职条件向大家报告一下:

我叫段晓梅,现年35岁,具有高中学历,系东吉街十二委居民。我曾经先后在辽源市丝绸厂营业部任销售员,在市妇婴幼儿园任教师,并经商从事过餐饮服务工作。本人身体健康,政治坚定、思想进步,没有劣迹行为。在多年的社会实践中,锻炼了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本人的竞职条件全部符合上级的要求,请组织和各位选民考察。

我申请竞聘吉春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的目的,就是要更好为广大居民和父老乡亲服务。身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青年,能够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为老百姓做好事,为社会主义祖国的强大贡献力量,是我忠贞不渝的愿望和梦想。这次街道社区改革给我提供了一个实现自己的人梦想的机会。

我也深知这份工作的艰巨和做好这项工作意义的重大。社区组织的根本性质是自治,是在党领导下的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组织。做好社区工作是践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我市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实现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现实需要。社区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社区工作者不仅要具备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还要具有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和较高的政治素质。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的为居民服务,圆满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社区委员会主任的权利是广大居民授予的,社区委员会的义务就是要为广大居民服务,为广大居民解决实际问题。如果我能够成为本社区委员会主任,我将在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发扬优良的工作作风,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和居民的心声,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熟悉并掌握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作好各项工作,回报选区人民的信任。下面,我把任期内的想法和打算向大家做以汇报,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第一,建立健全社区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适应社区发展的要求。要经常组织居委会的成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使之逐步走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轨道上来,不断地修正和完善符合广大居民意愿的、切实可行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加强管理和教育力度,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要经常广泛地宣传计划生育的重要意义,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落实计划生育指标。同时,要加强婚育知识和健康教育,让我们社区的育龄妇女达到优生优育,杜绝计划外生育。不隐藏外来躲避计划生育的人口,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完成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任务。

第三,加强法制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的稳定。要对居民进行法制教育,让居民懂法、守法,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好邻里和家庭婚姻纠纷的调解工作,维护和谐的邻里关系和幸福的家庭生活。配合公安派出所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避免各种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保护好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区的安定团结。

第四,发展文教卫生事业,搞好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要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教育,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理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提倡理解人、尊重人、关心人,积极弘扬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心公益、扶贫帮困、无私奉献的社会主义新风。尤其是要注重教育好青少年。办好本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向上级及时反映社情民意。搞好个人家庭和公共卫生工作,多种植花草树木,为大家创造一个美好的生存生活空间。

第五,积极扶贫帮困,做好社会福利工作。做好优抚、救济、五保户供养等社会保障工作,对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的孤寡老人,经常上门看望,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把他们的困难及时地反映给民政部门,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他们生活有保障,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

第六,发展社区经济,解决好下岗职工再就业。要整合社区资源,协调各方关系,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同时,为本社区的下岗职工提供再就业的服务岗位和就业机会。

如果能够竞聘成功,我将以诚信为本郑重履行以下三点承诺:

一要把大家的事看成自己的事,一件一件地办好,一件一件地解决,为大家提供优质服务;

三要公正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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