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模板17篇)

时间:2023-10-26 作者:ZS文王优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模板17篇)

在编写工作计划书时,要考虑任务的优先级和关联性,以便高效地完成工作。不同行业之间的工作计划书可能有所差异,以下范文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优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模板17篇)篇一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评”改革推进流程再造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流程再造、结果评价”改革(简称“放管服评”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推动落实中央和省市近年来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以“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为导向,以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为切入点,以政务服务流程再造为核心,以大数据信息应用为支撑,以信用法治化建设为保障,协同推进“放管服评”改革,加快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为标准,并联审批、帮办代办是底线”的工作目标,对照国际标准、对标国内先进,打通便民利企的关键环节,迅速形成营商环境竞争新优势,为实现发展“三年有突破”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二)工作目标。全面推行“一网办、一链办、一窗办、一城办”改革,2019年11月底与全市一体化的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12月底前,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2019年底前,推出一批高频“一链办理”事项。2020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并开展综合智能监管;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开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实现全县政务服务事项“一城通办”;全县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实现“一网通办”。

(一)以标准化放权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

1.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按照上级要求,制定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编码、规范标准、办事指南和时限要求,消除模糊条款,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制作易看易懂、实用简便的办理流程图(表)。严格按照省市时限安排,推动我县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2019年10月底前,在有条件的社区和行政村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全覆盖,全县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2019年底前,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深化“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清理各类证明事项,对县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予以取消;对法律法规设定的证明,积极采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等方式,切实减轻群众提交证明的负担。本着积极稳妥、应纳尽纳的原则,扩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项目和“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项目的范围,将更多证明事项纳入试点和改革范畴,最大化方便群众。进一步优化证明事项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时效,切实解决“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和证明不统一、不规范问题。(牵头部门:县司法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3.全面清理各类变相审批事项。2019年底前,组织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对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二)以联动化监管推进政务服务法治化。

4.实施信用监管。强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归集企业监管信息并及时向社会推送,在事中事后监管上形成社会共治的合力。全面、及时、准确的将企业公示信息、即时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使企业在信贷审批、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土地出让等审批服务程序的办理中为各部门提供信息参考,推进信用信息与审批服务、监管处罚有效衔接。对申请告知承诺不实的,依法作出处理。(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5.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建立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开,形成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等惩戒措施多管齐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失信联合惩戒大格局。

2019年底前,建立信用约束向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自然人延伸制度。(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6.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失信市场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通过完成信用整改、通过信用核查、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7.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全省统一的“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统筹贯彻落实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抽查,按照上级安排确定抽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积极为其他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供平台服务指导,在企业数据库中为检查部门抽取数据及执法人员数据库的匹配进行指导。2019年11月底前,建立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20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并开展综合智能监管。(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税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8.依法规范中介服务行为。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严禁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允许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平等进入市场开展业务。深入推进中介服务收费改革,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全面清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从事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杜绝中介强制代理行为。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服务时限、收费标准、经费来源渠道等,一并向社会公开。严格查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司法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9.强化审批与监管无缝对接。对相对集中、审管分离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部门间信息及时共享机制,审批信息及时告知、过程信息全部共享、监管信息限时反馈。实行“一事一档案”,对每项审批事项建立全流程监管档案。受理群众和企业通过人民网、新华网、县长信箱等平台对涉企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转办群众和企业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馈的问题,定期对办理情况回访并进行通报。(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三)以信息化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

10.加快运行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梳理各部门自建系统,推进完善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县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迁移上云,并与市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打造网上政务服务统一入口和出口。(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1.深入推进“一窗受理”。对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业务,实行证照联办,由综合服务窗口人员统一受理材料,通过“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实现一套材料、一个窗口办齐所有证照。2020年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开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直相关部门)。

12.推出“一链办”事项。坚持以申请人办事需求为导向,对高频关联事项办理流程进一步优化、材料进一步精简、时限进一步压缩,推动实现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关联事项协同服务,变“一事一流程”为“多事一流程”。2019年底前,重点在企业开办、水电气暖随不动产转移登记过户、工程项目联合验收等领域推出一批高频“一链办”事项,打造“套餐式”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3.加快推进“一城办”。2019年底前,根据全市公布的“一城办”事项清单,实现在我县政务服务中心或者同一部门(系统)的服务窗口均可办理。2020年底前,根据我市要求落实全市政务服务事项“一城通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直相关部门)。

14.推进“掌上一窗”政务服务应用。整合移动端政务服务资源,实现全县移动端办公统一认证、统一出口、统一应用管理、统一服务监测,推出一批“秒批、秒办”事项,加快推进移动政务服务应用,2019年底前,完成县级办件量前20位的政务服务事项和民生高频事项实现掌上办理。(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5.推进政务服务自助办理。以“开放、共融、共享”为标准,以“不见面”“少等待”为目标,合理规划政务服务自助服务区,分批推进行业性自助服务和自助终端设备整合,优先实现社保和营业执照打印等群众和企业需求量大的服务事项自助办理,逐步推进税务、交通处罚、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等业务自助办理。推动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向基层延伸。2020年底前,在有条件的基层社区实现综合自助终端设备进社区,方便群众在“家门口”办事。(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16.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协助建设市统一电子证照库,推进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积极推行“电子亮证”,通过二维码扫描,实现证照信息共享和查验比对,压减提交材料,方便群众办事。2020年6月底前,实现高频申请材料、常用信息的共享和复用。(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17.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归集和共享。2019年底前,完成全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交接迁移,理清数据归属,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归集率不低于80%。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需要,形成事项数据共享需求清单、责任清单,2019年底前,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率不低于80%。(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全过程审批90个工作日。根据全市整体工作部署,到2020年6月底前,融入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力争审批时间再缩短10-15个工作日。(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

19.全面推行帮办代办服务。在县政务服务大厅、两区及各镇(办)组建帮办代办队伍,科学界定各级帮办代办的职责和范围,建立全县统一的标准化、规范化服务体系。按照“属地为主、部门协作、县镇联动、分级负责、总体协调”的要求,为全县投资项目提供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的咨询、指导、帮办、代办等优质高效的全过程服务;对企业办理特定领域相关审批手续,提供全程代办、无偿代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双休日、节假日办理通道,真正使“店小二”和保姆式服务落实到位。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0.推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除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政务服务事项外,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风险可控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只需具备主要审批条件且提交主要申请材料,并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所有审批条件、补齐欠缺材料,政务服务职能部门即可先行办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四)以导向性评价推进政务服务成效化。

21.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以确保完成省营商环境评价任务,满足市营商环境重点指标测评需要为目标,建立营商环境评价协调工作机制,协助第三方做好问卷调查,协助市本级部门提交案例和总结,确保评价工作在我县顺利开展。(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三、加强工作保障。

22.建立组织领导体系。成立县深化“放管服评”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统筹领导和整体推进,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改革工作强力有序推进。(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3.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工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搭建涉企问题反馈信息平台,设立“县政企面对面”微信公众号,定期组织开展“政企面对面”活动。(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24.强化督促落实。加大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跟踪调度,定期通报改革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相关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对工作推动不力、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全县深化“放管服评”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优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模板17篇)篇二

1.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优化企业准入环境。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印制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宣传彩页和宣传展板,通过政府网站、注册窗口和进企业进校园等方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改革政策,解读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政策要点。对全区从事注册登记业务人员进行业务软件操作培训,交流分析存在问题,加快窗口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升级改造了“网上登记”系统。二是推进数据实时共享交换,压缩办理时限,将原来新设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办理涉税事项由原来的近20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注销办理时限缩短至1个工作日,所有事项由串联审批改为网上并联审批。三是今年起正式实行个体工商户登记业务“全城通办”,采取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大厅、工商登记窗口三种办理营业执照方式,全面实行了个体工商户“口述办证”、“微信办证”。将省市区三级企业名称库和禁、限用字词库全面向社会开放,冠“陕西”“汉中”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核准直接在区级登记机关办理。截止目前,今年新增登记市场主体9929户。

2.简化施工和不动产证办理程序,优化企业建设环境。在省住建厅公布《简化施工许可办理程序》60天时限和市建规局公布《简化施工许可办理程序》38天时限办结的基础上,通过提前介入、多评合审、多图联审、并联审批四项改革举措,缩短施工许可证办理用时,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绿色建筑项目设计文件审核备案和工伤保险等不再纳入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取消施工、监理合同备案,取消社会投资项目直接发包备案环节,建设单位完成项目报建登记后即可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原涉及14项程序简化为11项,将原涉及14天时限优化为13天,总时间由原来36天时限优化至35天。截止目前,累计办理汉京国际大厦、xx区区委党校教学楼改造、天汉small办公楼等27个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均在承诺时限范围内,得到企业的一致好评。加强与市不动产登记局工作联系沟通,安排专人设置专岗,做好企业不动产登记政策宣传解释和前期资料准备引导工作,协调做好办证工作。

3.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优化企业生产环境。积极与汉中市供电局、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铺镇水司、新希望天然气有限公司、汉中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联系和沟通,指导各企业对标全省水平进一步压缩报装时间,将涉及城市道路挖掘占用审批时间优化至3个工作日,大大节省了企业申请供气报装的时间。督促指导国中自来水公司制定《压缩用水报装时间实施方案》,进一步压缩用水报装时间。

4.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优化企业融资环境。一是主动协调服务,印发了《2020年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指导意见表》。通过完善机制,再造审批流程,2020年全区金融机构办理贷款环节、时间、申报材料数量等指标均较上年同期优化超过30%。二是推动产品创新,扩大融资规模,加强政银企合作,鼓励引导金融资本参与并支持政府重大设施、民生工程、新型城镇化等领域项目;邀请财政部ppp项目库专家戴军来xx举办了ppp项目实践操作专题报告会,并聘任其为ppp工作顾问;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专项收益债项目申报、市投控投贷联动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申请、汉川机床农发基金逾期债务化解等工作。召开xx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暨投融资工作座谈会及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政银企联系会,与邮储银行汉中分行签订支持小微企业战略合作协议,今后三年邮储银行将在xx投放小微企业贷款规模不低于10亿元。鼓励各商业银行加大信用贷款、“两权”抵押等无形资产抵质押品的使用;对征信记录良好、正常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业,探索“年审贷”“税收贷”“银税通”等产品;对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积极推广无还本续贷业务。通过为企业“量体裁衣”,满足多样化信贷需求。截止9月底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706.3亿元、贷款余额339.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和15.3%,资金利用率提高,金融对经济发展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三是提升融资效率,出资3000万元入股普汇中金融资担保公司,出资5000万元与汉中市资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合作,设立资信融资担保公司xx办事处,目前已向市资信担保公司推荐企业9户,涉及担保贷款超过6000万元,年内预计为区内企业提供担保超过1亿元。四是拓宽融资渠道,出台了《推进我区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提供了政策支持。积极发现并培育上市后备企业,参照挂牌上市基本条件向市金融办上报了6家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并组织5户企业和相关部门参加了企业上市辅导培训,对主业突出、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或成长性好的企业进行重点上市培育。五是健全金融监管议事协调机制,成立了xx区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领导小组,根据省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要求,对全区18家互联网金融机构及15家p2p网络借贷机构进行了逐一摸排检查,压紧压实监管职责,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5.提升企业纳税服务,优化企业税收环境。一是将原国地税4类35个窗口,升级整合为27个“全职能”服务窗口,受理所有涉税业务;设立全市首个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扩容升级“网上办税体验区”,有效填补了窗口8小时以外及节假日的服务盲点,前置办税窗口,将存量房交易缴税窗口前置到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实现房地产登记、缴税业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二是进一步精简报送资料187项,大力推进“一表集成”、同城通办,提供“免填单”服务事项153项,梳理10大类317项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148项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办”;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2.0版,打造“自主办、自助缴”办税特色;优化注销流程,设置“清税注销业务专窗”,升级自助办税区,扩容网上办税体验区,自助办税区共受理各类业务89000余笔,纳税人满意率达99.8%。目前,105个事项实现即时办结,业务即时办结率由65%提升至98%,单项业务办理时间相较以前平均降低70%。自助办理业务平均时间2分钟,办理时间提高3倍;办税厅实现“一窗受理、一厅审核、一站办结”的审批模式,压缩审核时间30%以上;电子税务局覆盖率达100%,纳税申报、发票代开、领用等业务替代率均达96%以上,纳税人足不出户便可办理90%以上涉税事项,真正实现了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和最多跑一次,获得了纳税人一致好评。

6.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优化企业外部环境。一是压缩外贸企业备案登记时间,积极向市商务局汇报,简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事流程,真正做到“最多跑一次”,提高了备案效率。截止目前,我区新增外贸自营进出口备案企业3户,超额完成全年新发展1户外贸企业任务。二是搭好平台、支持企业走出去。积极引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有针对性地参加外贸展销会,利用各种平台推介展示,提升企业品牌知名度,增强国际竞争力,扩大进出口份额。三是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配合市级部门组织区内30余户外贸企业统一参加“单一窗口”应用功能业务培训和省商务厅2020年第一期品牌企业外贸业务培训,引导有业绩的外贸企业尽快熟练掌握应用“单一窗口”报关、报检等各项业务操作技能。四是积极组织企业参加赴温州承接东部和沿海地区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活动,发放“xx区重点经济合作项目册”、“汉中高新区介绍”等宣传资料,积极开展推介宣传工作。

7.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一是严格执行中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今年以来累计减税降负1.36亿元,办理各类退(免)税5278万元。减少用工成本530.3万元。设立资信融资担保公司xx办事处,积极清理过桥费,融资担保费率由年初的2.5%降为1.5%,节约贷款成本约40余万元。积极落实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价10%的政策,为xx区4.4万户工商业用户降低电费负担2680万元。扩大直供电交易规模,为我区18户企业直供电1.16亿千瓦时,共计为企业节约电费185.42万元。二是及时更新收费目录清单。全面清理区级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发布《xx区区级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要求区级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时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凡未纳入《清单》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许可的受理条件。三是积极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着力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技术难题,配合高新区筹建2个院士工作站、3个专家工作站,为xx区发展献计献策,引领全区产业转型升级。2020年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3家,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33家,认定市级瞪羚企业4家。四是搭建企业用工招聘平台,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招聘活动,充分发挥远程视频招聘和微信平台的作用。全年共举办免费招聘会52场,参会用工企业1402家,提供用工岗位22082个,达成用工协议2572人,截止目前,为各类企业和培训机构减少运行成本10.5万元。五是加大涉企收费检查力度,清理违规收费。积极受理群众举报投诉碰口费、管网建设费等垄断行业乱收费行为。召开全区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政策宣讲和提醒告诫会,持续开展转供电环节违规加价专项整治。加大对社会团体的收费行为检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行为。

8.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去年精简行政许可事项50项的基础上,今年再次精简13项。以“4×4模式”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改革,率先在全市成立行政审批服务局和项目审批集成服务中心,将全区14个部门107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划转至区审批局实行独立审批,实现了“一窗受理、一门通办、一枚印章管审批”。推行审批服务“五减三加”,建成了集公安户政、办税、工商注册、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五厅合一”,汉中最大、陕南领先的县级行政服务中心。建成并联通市区政务服务网,将46项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网上办理,公布就近办理事项9项,将审批服务延伸到镇办办理压缩至规定时限的50%。

优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模板17篇)篇三

x乡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对x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对标细化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政府职能的加快转变,主动学习政策、认真研究政策、扎实落实政策。

(一)党建引领,抓实“放”

一是坚持“一把手”亲自抓。体制机制改革涉及部门利益深度调整,也是政府的一场自我革命,如果没有“一把手”亲自抓就难以有效推动。x乡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始终坚持主要领导既挂帅又出征,定期研究、协调推进,为更好地服务辖区企业开展工作,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经发办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党政办、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财政分局等部门各有一名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形成了浓厚的改革创新氛围。

二是改革向村(居)下沉,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充分穷实辖区企业党组织作用,提高思想站位,以党建引领“放管服”改革下沉村(居)工作,形成乡党委负总责,各村(居)支部书记总负责的工作格局,对下沉的企业服务事项,定流程、定分工、定岗位,完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理顺隶属关系、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加强事前预情、事中提速、事后问效,实现服务办事质量和效率“双提速”。确保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政令畅通,下放服务事项承接落在实处。

三是宣传作引导,营造红色氛围。充分利用乡辖区内所有电子屏、qq、微信工作交流群、村(居)宣传广播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放管服”理念,大力宣传“办事零距离”、“一次办好”等便捷式优商环境政策。多种方式向企业宣传“最多跑一次”等服务制度,图文并茂讲解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服务流程,围绕“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服务质全最优”的目标,实行让群众“最多跑一次”办事流程,着力改进措施,为群众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全面提升企业对“放管服”工作的知晓率和获得感,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为企业创造优化条件向纵深开展。

(二)强化示范,抓实“管”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在大力简政放权的同时,高度重视事中事后监管,将为民服务事项梳理出制度告知单,制度上墙,窗口工作人员主动亮出党员身份,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优质服务的引领带动,将每位窗口工作人员培养成“全科办事员”,实现“一岗多能”、“一窗通办”,提高办事效率。杜绝态度生、冷、硬及吃拿卡要等行为的发生,做到工作提质、办事提速、服务提效。每月不定期督查公开服务、投诉举报热线情况,确保对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二是强化执纪监督。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通报表扬,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扎实做到简政放权做“减法”,加强监管做“加法”,优化服务做“乘法”,实现便民服务办事质量和效率“双提速”。

(三)简化流程,抓升“服”

一是设立便民服务组织。x乡建成便民服务中心x个,设立村(居)便民服务站x个,乡级和村级实现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按照“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要求,将民政、社保、残联、国土、卫计、合医等服务项目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整合资源优化设置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进驻,并配置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全面实行一个中心对外、一体化办公、一站式办结和一条龙服务,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快捷办事。做到服务零距离、办事零差错、行为零投诉,进一步压缩事项办理时限、减少办理流程,实现企业“事先准备、一趟办结”的便民服务目标。

二是窗口受理,集成服务。整合服务资源、实现集中化办公,各村(居)均已建立政务服务中心,按照规定开设多个窗口工作位,按照“一窗受理、一站服务”原则简化审批程序,提升审批效能,让群众、企业只跑一处、只跑一次,切实缩减事项办理时间及流程。

三是简化流程,精准服务。x乡把为民服务相关事项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与“x+n”体系综合治理相结合,出台办事指南,建立信用台账和“红黑榜”制度,将事前信用承诺查询嵌入部门业务流程,坚持制度上墙、透明服务,变办事“凭经验、凭熟人”为“凭指南、凭流程”,进一步压缩事项办理时限、减少办理流程,实现群众“事先准备、一趟办结”的便民服务目标。

(二)服务不够优化。部分站所和窗口工作人员主动服务的自觉性还不强,群众办事难、办事慢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一)持续深化简政放权,全力推进行政审批高效化。

坚持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落实到“优服务”上,不断提高群众和企业对“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满意度,着力解决“多头跑”等问题,打通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明确审批环节,规范操作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确保“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

(二)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充实工作力量。

一是提高工作人员的宗旨意识,真正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踏踏实实为群众办事;二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部门工作人员专业技能,使其达到“一专多能,一岗多责”的要求;三是加强部门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确保“放管服”改革优化银山环境工作认真有效开展。

优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模板17篇)篇四

今年以来,生态环境分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支持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根本目的,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为主线,统筹兼顾,强化监管,严格执法,搞好服务,认真履职尽责,狠抓工作落实,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打赢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一是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导则,加强对“十条工作线”的督导调度,全力推进“蓝天保卫战”、“四减四增”三年行动。关停1家石材加工企业和3家砖瓦企业,3138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完成登记编码工作,69家重点企业安装用电监管智能系统,135家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46台燃气锅炉完成低氮燃烧改造,49家重点用车企业完成门禁卡口安装,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清零”,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1-10月,全区pm2.5年均浓度约为45微克/立方米,全市排名第3,同比改善21.1%,全市排名第2;优良天数共计210天,同比增加64天,全市排名第6,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68.9%。

二是全力推进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

城区污水处理能力提升至33万吨/日,龙湖湿地、马桥湿地建成并投入运行,河流水质全面改善。坚守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红线,加大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全区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始终保持在100%,泗河南大桥国控断面稳定完成国家考核目标要求。

三是坚决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

开展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重点行业企业地块的信息采集和风险纠偏。与三家列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名录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与自然资源、工信、审批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全区疑似污染地块清单并定期更新。

四是严把环境准入关口,夯实环境监管基础。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总量控制制度,严禁“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低效益”产业项目进驻我区,坚决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产生。截至目前共审批项目83件,其中报告表81件,报告书2件;完成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建筑施工共计448批(次)审批。做好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固废部分)审批服务工作,从固体废物种类、数量,配套工程建设情况,利用、处置方案可行性及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方面入手,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源头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监管。2020年共完成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固废部分)审批65件。圆满完成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全区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胡142家企业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登记、发证工作。

抓好环境统计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2020年共对我区91家工业企业、4家污水处理厂、上报的环统数据进行审核、分析、计算、汇总,共审核数据指标20000余个,核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700余项。对2019年全区重点减排项目进行了认真梳理汇总,顺利通过了省生态环境厅举行的集中核查。严格总量计算,认真执行污染物总量确认制度,建立建设项目总量指标管理台账,2020年共对约80个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动态管理。

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以来,完成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档案整理、编制《xx区大数据分析比较报告书》,将普查数据与环境统计数据、与区域性统筹发展数据进行比对,为下一步的精准治污提供了依据。2020年10月我局被评定为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先进单位,区污普办四名同志先后被评定为全国和全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先进个人。

完善环境安全保障机制。建设了我区危废管理大数据监管平台,做到对企业数据情况和危废库的无缝隙管理,对我区26家重点危废产生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应急情况检查。开展辐射安全执法检查,检查数据录入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与24家辐射单位签订了《辐射安全责任书》,完成5家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变更及注销手续的办理。

做好环保监测基础工作。今年以来,完成环境空气、地下水、地表水、噪声等例行监测工作,取得了各类环境监测数据4700余个。完成了51家重点废水、废气、土壤重点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工作,取得监测数据140余个;配合综合执法大队和其他科室进行信访、应急等采样监测,共获得监测数据近150个。

积极开展新媒体宣传工作。2020年以来,政务微信“xx环保”共计发布文章141篇,阅读量2.3万+,政务微博“xx环境”发布微博8800余篇,阅读量2446万+。

五是持续强化环境监管工作。

持续发挥好网格化监管作用,对接入平台的48家企业自动在线监测、6个地表水站、11个环境空气站的监测数据,56处建筑工地、12家工业企业堆场、25家危废企业及5家企业放射源的监控视频进行在线监管,实现了废水、废气和危废排污企业、河流断面和环境空气在线监控的全覆盖。充分调动平台监管员和网格员线上线下监管巡查积极性,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专项巡查9128次,通过手机上报各类有效案件13837件。

综合运用视频监控、在线监控、用电量监控等科技手段,加大对企业执法监管力度,提高执法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强化监管效能化,建立实施环评审批、监督执法两张正面清单,在严厉惩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基础上,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创新执法模式,将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对擅自停用治污设施、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保持“严格执法、铁腕治污”的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已先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重点环境信访回头看、vocs综合治理、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等专项执法活动20余次。共出动执法人员9000余人次,检查企业3500余家。先后下达了90份责令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立案62余家,移交公安机关环境违法案件1件,共征缴罚没收入337.9万余元。

六是不断提高环保队伍能力素质。扎实开展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费收缴、志愿者服务、民意“5”来听等重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不断强化作风建设,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强化权力运行监督,认真组织开展反对“官liao主义、形式主义”和“四风问题”的排查整治和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加强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的监管,规范人、财、物管理,不断增强廉政风险防控能力,为工作开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作风保障。

十三五期间,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各级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紧紧围绕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确保全去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并持续向好,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

一是党政同责、一体担当,构建生态环保大格局。

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和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持续压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安排部署环保工作,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的环保工作格局。

二是坚持全防全控、分类整治,全面抓好污染防治。

(一)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关闭了青钢焦化公司100万吨焦炭和10万吨甲醇生产线,完成了国际焦化年产200万吨焦炉脱硫脱硝除尘、厂区异味治理;区财政列支50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提前一年完成了24台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加大扬尘治理力度,4座煤矿全部安装了喷淋装置、防风抑尘网和进出口洗车台;9家商品砼企业和21处建筑工地全部安装视频监控和pm10在线监测设备,施工现场全面落实“8个100%”要求;对裸露地面实施绿化或洒水覆盖;城区主要道路实现湿式机扫和不间断洒水降尘。

(二)巩固水污染治理成果。构建完善治用保防控水污染防治体系,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城区污水处理能力由2013年的27万吨/日提高到33万吨/日;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力度,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实施了大安河雨污分流和南护城河、西护城河清淤疏浚工程;建设了泗河、杨家河、玄帝庙生态湿地。2017年编制完成了《xx区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在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单位安装cod、氨氮、总磷、总氮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现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单位安装的全面监管。实施了327国道南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将周边生活污水引入污水处理厂,消除对蓼沟河杨厂桥断面水质影响;扎实推进泗河综合开发工程和谭村河、鸟儿洼、黄狼沟治理项目,确保按时建成、发挥效益;加大对辖区各流域水质巡查监测频次,随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着力解决水环境问题,对铁路边沟生活污水直排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督办整改;龙湖湿地、马桥湿地建成并投入运行,进一步改善泗河水质;布设工业集聚区地下水监测点并采样监测,开展区域主要河道水环境现状排查和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流域水质稳定改善和出境河流断面指标全面达标。

(三)强力推进污染物减排。十三五以来,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口,拒批“高污染、高耗能”项目,抓好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实施了国际焦化焦炉脱硝改造、燃煤锅炉取缔、玻璃行业煤改气等重点减排项目。根据上报市局的减排核算结果,截至2019年底,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类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较2015年削减1659.69吨、270.34吨、5299.72吨、8305.90吨,削减率分别为13.45%、20.02%、47.63%、74.53%,完成了上级下达的2019年减排任务目标。

(四)抓好生态建设工作。大力开展生态创建活动,截止目前,我区共有新兖镇、漕河镇、大安镇和兴隆庄镇4个镇获得了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新驿镇和小孟镇2个镇获得省级生态乡镇称号。“十三五”期间,我区共争取上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3686万元。其中,2016年,中央农村环保资金3470万元,在7个镇(街)48个村庄实施了27个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建设小型人工湿地16个、小型地埋式污水处理站2处、污水管网74.72千米,于2018年8月17日顺利通过了省级验收,受益群众达5万余人。2018年,中央资金216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制村93个,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三是严格执法、智能帮扶,推进环境监管全覆盖。

强化监管智慧化,投入400余万元建成了智慧环保管理平台,录入各类污染源779个,涵盖企业堆场、危废库、洗车台、混凝土、放射源、大门口等处,实现重点企业、河流断面、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控,重点抓好工业企业环保用电智能监管系统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环保执法集中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做到“三个坚决、五个不放过”。不断修订完善《xx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立了危险废物动态分类管理机制,全面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强化监管效能化,建立实施环评审批、监督执法两张正面清单,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积极推进复工复产,有效降低企业环保负担。“十三五”以来,生态环境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0000余人次,立案处罚企业415家,罚款3600余万元,处理各类环境信访1000余件。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产业结构偏重、环境容量有限的瓶颈制约,环境保护中的各种矛盾和潜在风险不断增加,存在很多亟待破解的问题,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

一是受传统产业限制,污染物排放治理形势依然严峻。煤炭、造纸、化工、焦化、电力等传统产业仍是我区工业经济的支柱产业,公路网密度大,过境运输占比高,尾气排放量和扬尘污染较大,移动源、扬尘源、工业源、生活源等多种污染源叠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稍有松懈就可能出现反弹。

二是水环境质量形势不容乐观。在水环境治理方面,我区涉水企业种类多,面源污染对流域水质影响较大。外来水质较差,城区水系不畅通,水质较差;部分河流断面受外界影响不能稳定达标,存在不确定因素。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需完善,生活污水乱排乱放问题仍存在。

三是土壤环境管理起步较晚。土壤环境监管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及长效监管措施尚不健全,缺乏部门协调联动的制度保障和约束机制,监管工作存有盲区和漏洞。

四是环境监管大格局仍需逐步完善。全社会齐抓共管环保工作大格局还不够牢固,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污染防治机制还需完善,在体制机制运行、责任体系健全、工作水平提升上还存在一些不足。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环保四个责任”落实为保障,以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为重点,深化扩大整治成果,认真落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四个一”的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格落实“2+26”城市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整治任务要求,切实把各项任务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环境安全,全面完成各项既定攻坚任务目标,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深化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深化细颗粒物、臭氧两个重点指标的协同控制,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大气环境质量管控,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做好十条工作线督导落实,指导各相关部门做好交通基础设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巡查、工作调度。加强工业企业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监管、用电智能监管系统和重型柴油车obd系统安装、工作,继续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编码工作。进一步巩固“四减四增”工作成果。根据上级统一部署,重新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工业源减排清单。

二是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持续加严排放标准,鼓励企业积极引进先进污染治理工艺、设备,减少污染排放浓度和总量。提高区域、流域水污染防控能力水平,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强化饮用水源地监管,做好饮用水源地监测,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开展截污控源、清淤疏浚、面源整治、雨污分流等工作,提升河道生态环境,提高自净能力。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深化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整治。对存在问题进行现场督办、限期解决,确保流域环境持续改善。确保省控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实现“双达标”。

三是全力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紧盯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畜禽养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等重点领域,切实加大治理力度,加快提高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深入排查危化品行业风险隐患,从源头减少风险源,切实防控环境风险。

四是切实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在严格实施环评审批、监督执法两张正面清单的前提下,坚持标准严、检查严、督查严、惩处严,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强化监管智慧化,充分运用工业企业环保用电智能监管系统、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充分发挥智慧环保监管平台功能,做好环境监管工作。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双随机”抽查,强化环保热线及信访投诉案件查办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完善考核问责办法,推进环保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为建设山更青、水更绿、天更蓝的生态宜居美丽xx贡献力量。

五是充分发挥智慧环保平台监管作用。继续抓好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行面对面现场调度指导,明确具体任务指标,督促镇街和网格员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履职能力,确保工作成效,提高对超标问题、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现和快速处置能力,充分发挥智慧环保平台网上监管和线下处置作用;修订镇街网格化环境监管考核细则和网格员考核办法,加强业务培训,督促环保网格员做好环保案件上报工作,做到快速发现快速处理,确保把环境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

2020年区紧紧围绕省市“营商环境提升年”及“十大行动”部署要求,以创新机制、再造流程、压缩时限、优化服务为抓手,凝心聚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持续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努力走在全市新时代追赶超越和“三市”建设的前列,在上半年全省县区营商环境监测考核中排名第35位,位列全市第1。全区营商环境不断改善,市场活力进一步释放,有力推进了陕西强区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我区高度重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按照年初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强领导,迅速行动。一是成立了以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成立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八个办公室和四个工作组,确保“营商环境提升年”和“十大行动”的各项措施落地生效。二是围绕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制定印发了《xx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及《十大行动方案》、《xx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0年)》,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的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区委、区政府先后6次召开全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会议,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强力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制定《xx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企业座谈会方案》,由区级领导参加,十大行动各牵头部门分别组织召开政企座谈会19次,下大力气解决企业办事创业“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三是健全完善xx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印发《xx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市考区责任分工方案》,建立工作日报、周报、月报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和工作推进会,及时掌握各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加强与市营商办联系沟通,及时上报我区工作亮点和典型案例,促进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四是区营商办与区纪委监委、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对全区部门、镇办开展联合督查,形成执纪监督和专项整治合力,共同推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顺利开展。

(二)细化任务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1.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优化企业准入环境。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印制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宣传彩页和宣传展板,通过政府网站、注册窗口和进企业进校园等方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改革政策,解读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政策要点。对全区从事注册登记业务人员进行业务软件操作培训,交流分析存在问题,加快窗口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升级改造了“网上登记”系统。二是推进数据实时共享交换,压缩办理时限,将原来新设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办理涉税事项由原来的近20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注销办理时限缩短至1个工作日,所有事项由串联审批改为网上并联审批。三是今年起正式实行个体工商户登记业务“全城通办”,采取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大厅、工商登记窗口三种办理营业执照方式,全面实行了个体工商户“口述办证”、“微信办证”。将省市区三级企业名称库和禁、限用字词库全面向社会开放,冠“陕西”“汉中”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核准直接在区级登记机关办理。截止目前,今年新增登记市场主体9929户。

2.简化施工和不动产证办理程序,优化企业建设环境。在省住建厅公布《简化施工许可办理程序》60天时限和市建规局公布《简化施工许可办理程序》38天时限办结的基础上,通过提前介入、多评合审、多图联审、并联审批四项改革举措,缩短施工许可证办理用时,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绿色建筑项目设计文件审核备案和工伤保险等不再纳入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取消施工、监理合同备案,取消社会投资项目直接发包备案环节,建设单位完成项目报建登记后即可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原涉及14项程序简化为11项,将原涉及14天时限优化为13天,总时间由原来36天时限优化至35天。截止目前,累计办理汉京国际大厦、xx区区委党校教学楼改造、天汉small办公楼等27个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均在承诺时限范围内,得到企业的一致好评。加强与市不动产登记局工作联系沟通,安排专人设置专岗,做好企业不动产登记政策宣传解释和前期资料准备引导工作,协调做好办证工作。

3.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优化企业生产环境。积极与汉中市供电局、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铺镇水司、新希望天然气有限公司、汉中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联系和沟通,指导各企业对标全省水平进一步压缩报装时间,将涉及城市道路挖掘占用审批时间优化至3个工作日,大大节省了企业申请供气报装的时间。督促指导国中自来水公司制定《压缩用水报装时间实施方案》,进一步压缩用水报装时间。

4.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优化企业融资环境。一是主动协调服务,印发了《2020年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指导意见表》。通过完善机制,再造审批流程,2020年全区金融机构办理贷款环节、时间、申报材料数量等指标均较上年同期优化超过30%。二是推动产品创新,扩大融资规模,加强政银企合作,鼓励引导金融资本参与并支持政府重大设施、民生工程、新型城镇化等领域项目;邀请财政部ppp项目库专家戴军来xx举办了ppp项目实践操作专题报告会,并聘任其为ppp工作顾问;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专项收益债项目申报、市投控投贷联动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申请、汉川机床农发基金逾期债务化解等工作。召开xx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暨投融资工作座谈会及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政银企联系会,与邮储银行汉中分行签订支持小微企业战略合作协议,今后三年邮储银行将在xx投放小微企业贷款规模不低于10亿元。鼓励各商业银行加大信用贷款、“两权”抵押等无形资产抵质押品的使用;对征信记录良好、正常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业,探索“年审贷”“税收贷”“银税通”等产品;对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积极推广无还本续贷业务。通过为企业“量体裁衣”,满足多样化信贷需求。截止9月底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706.3亿元、贷款余额339.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和15.3%,资金利用率提高,金融对经济发展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三是提升融资效率,出资3000万元入股普汇中金融资担保公司,出资5000万元与汉中市资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合作,设立资信融资担保公司xx办事处,目前已向市资信担保公司推荐企业9户,涉及担保贷款超过6000万元,年内预计为区内企业提供担保超过1亿元。四是拓宽融资渠道,出台了《推进我区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提供了政策支持。积极发现并培育上市后备企业,参照挂牌上市基本条件向市金融办上报了6家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并组织5户企业和相关部门参加了企业上市辅导培训,对主业突出、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或成长性好的企业进行重点上市培育。五是健全金融监管议事协调机制,成立了xx区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领导小组,根据省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要求,对全区18家互联网金融机构及15家p2p网络借贷机构进行了逐一摸排检查,压紧压实监管职责,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5.提升企业纳税服务,优化企业税收环境。一是将原国地税4类35个窗口,升级整合为27个“全职能”服务窗口,受理所有涉税业务;设立全市首个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扩容升级“网上办税体验区”,有效填补了窗口8小时以外及节假日的服务盲点,前置办税窗口,将存量房交易缴税窗口前置到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实现房地产登记、缴税业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二是进一步精简报送资料187项,大力推进“一表集成”、同城通办,提供“免填单”服务事项153项,梳理10大类317项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148项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办”;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2.0版,打造“自主办、自助缴”办税特色;优化注销流程,设置“清税注销业务专窗”,升级自助办税区,扩容网上办税体验区,自助办税区共受理各类业务89000余笔,纳税人满意率达99.8%。目前,105个事项实现即时办结,业务即时办结率由65%提升至98%,单项业务办理时间相较以前平均降低70%。自助办理业务平均时间2分钟,办理时间提高3倍;办税厅实现“一窗受理、一厅审核、一站办结”的审批模式,压缩审核时间30%以上;电子税务局覆盖率达100%,纳税申报、发票代开、领用等业务替代率均达96%以上,纳税人足不出户便可办理90%以上涉税事项,真正实现了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和最多跑一次,获得了纳税人一致好评。

6.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优化企业外部环境。一是压缩外贸企业备案登记时间,积极向市商务局汇报,简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事流程,真正做到“最多跑一次”,提高了备案效率。截止目前,我区新增外贸自营进出口备案企业3户,超额完成全年新发展1户外贸企业任务。二是搭好平台、支持企业走出去。积极引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有针对性地参加外贸展销会,利用各种平台推介展示,提升企业品牌知名度,增强国际竞争力,扩大进出口份额。三是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配合市级部门组织区内30余户外贸企业统一参加“单一窗口”应用功能业务培训和省商务厅2020年第一期品牌企业外贸业务培训,引导有业绩的外贸企业尽快熟练掌握应用“单一窗口”报关、报检等各项业务操作技能。四是积极组织企业参加赴温州承接东部和沿海地区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活动,发放“xx区重点经济合作项目册”、“汉中高新区介绍”等宣传资料,积极开展推介宣传工作。

7.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一是严格执行中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今年以来累计减税降负1.36亿元,办理各类退(免)税5278万元。减少用工成本530.3万元。设立资信融资担保公司xx办事处,积极清理过桥费,融资担保费率由年初的2.5%降为1.5%,节约贷款成本约40余万元。积极落实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价10%的政策,为xx区4.4万户工商业用户降低电费负担2680万元。扩大直供电交易规模,为我区18户企业直供电1.16亿千瓦时,共计为企业节约电费185.42万元。二是及时更新收费目录清单。全面清理区级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发布《xx区区级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要求区级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时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凡未纳入《清单》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许可的受理条件。三是积极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着力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技术难题,配合高新区筹建2个院士工作站、3个专家工作站,为xx区发展献计献策,引领全区产业转型升级。2020年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3家,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33家,认定市级瞪羚企业4家。四是搭建企业用工招聘平台,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招聘活动,充分发挥远程视频招聘和微信平台的作用。全年共举办免费招聘会52场,参会用工企业1402家,提供用工岗位22082个,达成用工协议2572人,截止目前,为各类企业和培训机构减少运行成本10.5万元。五是加大涉企收费检查力度,清理违规收费。积极受理群众举报投诉碰口费、管网建设费等垄断行业乱收费行为。召开全区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政策宣讲和提醒告诫会,持续开展转供电环节违规加价专项整治。加大对社会团体的收费行为检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行为。

8.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去年精简行政许可事项50项的基础上,今年再次精简13项。以“4×4模式”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改革,率先在全市成立行政审批服务局和项目审批集成服务中心,将全区14个部门107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划转至区审批局实行独立审批,实现了“一窗受理、一门通办、一枚印章管审批”。推行审批服务“五减三加”,建成了集公安户政、办税、工商注册、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五厅合一”,汉中最大、陕南领先的县级行政服务中心。建成并联通市区政务服务网,将46项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网上办理,公布就近办理事项9项,将审批服务延伸到镇办办理压缩至规定时限的50%。

(三)深入调研督导,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厘清问题、落实责任。依据全省2020年上半年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结果,市委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征集意见和汉中市“三项整改”工作专班反馈问题等,认真梳理汇总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印发至各部门、镇办,要求区级各部门、镇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绩效导向,认真分析研究考核指标体系,查找失分原因,对标先进补短板,制定整改措施,责任明确到单位、落实到个人,强力推进整改落实。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改20项,24项年内完成整改,其余共性问题久久为功、持续整改。二是深入调研、认真走访。按照市营商办安排,认真开展“四上”企业调研,共走访调研“四上”企业281户。区税务局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对全区13800户纳税人企业进行了全面走访,工商xx分局、区住建局、区经贸局、区金融办及各镇办也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了解企业诉求,问政于企,通过摸准企业发展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对症下药,把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做深做实做细。三是问责问效、强化督查。为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区政府督查室制定印发《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从区纪委监委、区政府督查室、区营商办及“八办四组”中抽调人员组成四个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汇报座谈、查看资料、走访调查等方式对全区15个镇办和29个单位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同时,区营商办按照区委“三项整改工作”综合督导工作部署,对各部门、镇办工作机制建立、政策法规宣传、对标自查整改、政务服务提升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2轮督查,推进整改措施落实。

(四)强化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制定印发《xx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通过编印政策文件选编、召开企业座谈会、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等方法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全市率先在政府网站设立“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广泛宣传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政策和工作实绩。编发了13期工作动态,实时反映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增强社会各界对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的了解和支持。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培训工作。深刻理解把握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区级各部门分别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工作本领,结合xx区实际,将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企业、项目中去,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顺利开展。区税务局强化干部职工业务培训,累计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30余期,培训职工800余人次。强化对纳税人培训,累计举办24期,培训纳税人4030人次。工商xx分局对从事注册登记的业务人员进行业务软件操作培训,培训三期,共培训登记人员72人次,对全区各类企业代表进行商事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培训,培训2期,共计培训130余人。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展审改大讲堂活动25期,培训400余人次。三是加强与主流媒体联系,邀请陕西日报社、汉中电视台来我区实地采编营商环境工作信息,《xx区“4x4模式”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在省政府网站刊登,《xx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内生动力》专题片在汉中电视台播出。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行政审批局在陕西日报、阳光报、陕西省机构编制网、陕西网等发布了多篇营商环境工作宣传报道。四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破获涉恶案件53起,打掉涉恶团伙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69人,进一步打通企业落地建设和生产经营环节“中梗阻”,在全区营造规范有序、重信守诺、亲商清商的良好环境。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思想上再深化、措施上再精准、作风上再提升,统筹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定期召开月度会议或专项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推进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对接省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部署,按时间表、路线图狠抓任务落实,学习借鉴对标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提升发展动能和水平,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持续深入开展企业大走访、大调研活动,畅通企业和社会反馈问题渠道,健全问题台账,逐项销号、逐条践诺,树立诚信守诺的良好形象。

(三)创新宣传方式,注重宣传实效,广泛宣传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效,深入一线、点面结合,积极宣传先进典型,传播“好声音”、凝聚“正能量”。对政策落实不力、破坏营商环境或影响行动落实的人和事,要毫不留情地进行公开曝光,严肃查处反面典型案件,处理一个、警醒一批,对侵害企业利益、损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四)建立常态督查考评机制,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结合部门职能和公开承诺事项,对重点部门和窗口单位开展日常督导。加强督查考核结果的运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绩效监督、组织监督、执纪监督的作用,对完成任务目标、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出现问题的部门和单位,逐级严肃追究问责。

2020年,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综合施策,多措并举,促进全区的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一是开展涉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全区327家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行业企业制定了“一企一策”治理方案,并完成了深度治理改造工作。二是适时开展了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集中检查、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业涂装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包装印刷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4个专项行动,先后对汽修维修部、加油站、企业共179家次进行了检查,发现问题62个,整改完成62个。三是全面推进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全年共上路执法检查监测重型柴油车6960辆,重型柴油车停放地抽测车辆2646辆,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车辆499辆。五是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编码工作。积极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摸底调查和登记编码工作,1-12月份,全区已登记备案2498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生成环保号码2488个,已喷码2186辆。六是实施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整治。对辖区内火电行业、砖瓦行业以及工业企业内部的堆场料场排查,建立无组织排放企业清单。火电行业全部建设密封煤棚,砖瓦行业建设防风抑尘网并对原料土堆进行覆盖、植绿,其中,研聚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6500万元,对20000㎡的石子料场制作高度45m的全封闭料仓,并配套安装5台翻车机,大量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七是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开展了重污染天气应急绿色标杆企业申报工作,今年全区共有信发聚氯乙烯、研聚新材料、信源环保建材等3家企业达到绿色标杆企业申报标准,已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审核。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通过评级,区有a级企业5家、b级企业3家、国家引领性企业有2家、绿色标杆企业3家,c级企业18家,保障类民生豁免企26家。

2020年,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污染指数为5.71,同比改善10.5%,全市排名第10。优良天数239天,同比增加43天,优良率达到65.7%,完成62.1%的控制目标。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一是以河道重点整治为抓手,实施“茌中河茌新河人工湿地及河道综合整治”,以“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为出发点”,以“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为主线,建设河道走廊湿地,”彻底改善重点支流污染因子超标问题,项目于2020年年底开工,截止目前,现场勘测、生态红线标定及指挥部建设已完成。二是积极开展全区农村地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现场检查。督促相关乡镇安装饮用水水源地指示牌及保护区警示标志128处,并明确各乡镇的保护措施,督促其落实到位。三是强化黑臭水体整治。完成72处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四是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现场审核工作。已完成549个入河排污口审核工作,取缔非法排污口11个。四是扎实开展巡河工作。对西新河、茌新河、徒骇河进行了全程踏勘,巡河距离累计达1000余公里,排查入河点位46处。

通过不断努力,我区的河流水质有所改善,主要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v类水水质标准。

(三)固废管理和工业企业用地土壤调查工作。一是积极督导涉废企业做好危险废物转移处置。2020年,督导81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安全转移处置危险废物3.78万吨,全部执行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二是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工作。对全区26家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进行了专项检查,2020年,全区累计转移处置医疗废物116.1吨,全部由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且执行了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三是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全区35个地块经筛选、评分、纠偏后确定了6个地块进入初步采样,目前,已全部完成。全区建设用地土地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存量地块为27个,已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出具相关报告,其中21个地块通过专家评审,等待复核,剩余6个地块等待再次评审。

(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按照上级考核目标要求,到2020年底我区需完成不低于30%的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截止12月底,我区已完成314个村庄的治理任务,完成工作任务的147%。

(五)积极推广信发集团环境综合治理企业托管模式。

2020年12月16日-18日,中国环保产业协会“探索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现场会在市召开。12月16日,中环协会、省生态环境厅、省环协会、分管副市长、市生态环境局有关领导在信发集团就环境综合治理企业托管模式开展了现场调研。

(六)生态环境执法处罚情况。今年以来,全区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带队现场调研督战。及时开展了各类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共检查企业3000余家次,对300多家存在问题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2020年共实施行政处罚案件271件,罚款约1319余万元,移送公安机关6件,移送法院41件,同时报送检察院备案。

(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区的2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销号档案已上报市整改办)。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区的25件信访案件全部整改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涉及我区的1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或者达到序时进度)。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组交办我区的12件信访案件全部整改完成。市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省环保督察反馈的1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26个信访件已全部办结。2018年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中涉及我区的17项整改问题和7项“举一反三”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或者达到序时进度。省环保督察“回头看”进驻期间,我区共接收各类信访件26件,目前已全部办结。

(八)舆情信访工作情况。2020年,我区没有发生重大环境舆情事件。全年共接收、办理信访案件940件,其中生态环境信访信息管理系统5件、全国12369环保举报联网管理平台112件、市12345市民热线755件,其它68件,目前均已办结。

(一)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持久战。一是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实现能源消费和煤炭消费总量双双下降。2021年禁止审批磕石子、水洗砂、烧结砖、石灰窑、等用车辆大、短途运输的建材项目。二是加大对工业企业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企业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开展重型柴油车路检、停放地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三是持续加大扬尘防治措施。住建局、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执法局、生态分局、交通局等部门持续做好工地、道路、渣土车及工业企业堆场料场扬尘污染防治。四是继续开展涉气企业用电量监控装置安装工作。继续修订2021-2022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清单。五是持续推进信发集团公转铁的建设,推进信发华宇氧化铝矿石、煤炭卸车及输送存储系统工程建设。力争2021年年底前完成项目立项、环评工作。

(二)强化碧水保卫战。一是根据上级部署,“十四五”期间考核我区地表水河流断面增加至6个,其中新增1个国控断面徒骇河前油坊断面。本着“短期长期结合、治标治本兼顾”的原则,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河流、重点因子、重点时段污染管控,实施精准治污策略,在确保完成水环境约束性指标任务的基础上,努力降低全区河流断面地表水环境质量指数。二是到2021年底,全区市控以上河流断面水质全部稳定达标。市控考核断面西新河、茌新河、茌中河、赵牛河、徒骇河南镇东稳定达到v类水标准。三是推进茌中河、茌新河人工湿地及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强化管理,确保2021年年底前建设完成,通过实施水质提升工程治理增强水体自净能力,出水水质达到设计要求。

(三)强化净土保卫战。一是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力度,2021年完成全区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目标。二是积极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确保考核达标率达到90%以上。持续开展固、危废排查工作,遏制固、危废非法贮存、处置产生的环境污染事件。三是持续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工作,及时完成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四)强化精准治污,落实具体管控措施。一是强化污染减排工作。深挖污染减排潜力,持续推进减排工程建设进度,尽快发挥减排效益,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完成2021年污染减排任务。二是强化环境风险安全工作。继续推进化工产业园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和化工园区环境应急防控措施建设。二是突出铁腕执法。针对生态保护、环境治理“老大难”问题,在执法中开展工业企业“拉网式”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采取“三不三直”、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机动式”巡查等非常规措施,尤其是针对直排、偷排、严重超标排污、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弄虚作假等严重违法行为,强化按日计罚、移送公安等强制措施实施,打造“不敢违、不想违、不能违”的守法环境。三是做实四个治理。在全域治理上,充分发挥环保网格员作用,对小散乱污坚决清零;在重点治理上,抓好水污染治理与大气污染攻坚两个重头戏;在科学治理上,用好监测、监控平台,科学监管;在铁腕治理上,盯紧盯死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问题,问题不解决不罢休。四是强化环保督察整改措施落实。持续做好第一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做到真整改实整改,防止问题反弹,充分做好迎接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的准备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经研究同意,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街道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以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市场为主体,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竞争,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着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完备优廉的要素环境、亲商护商的社会环境,推动我街菅商环境持续改善,进入市乃至全省前列,为我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流的环境保障。

(一)营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四)营造亲商护商的社会环境。

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各地各单位要始终牢记营商环境就是一个地方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以人人都是菅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强化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全力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

二是坚定信心再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改善基础设施等硬环境,更要在提高服务水平、菅造法治环境等软环境上有新突破,各地各部门要坚定信心和决心,充分展现人敢打敢拼,敢想敢干的精神,着力打造优化菅商环境新高地。

三是工作纪律再严明。街道营商办、街道纪委和街道宣传办要定期通报曝光单位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通报曝光在服务企业、兑现政策过程中的“吃拿卡要”微腐败问题,做到“零容忍”,形成“强震慑”。

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指引我们走好新征程,探索新路子,创造新业绩的科学指南。特别是他把创优营商环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全面深化改革并列,放在同等位置。为了营造有利于营商环境建设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氛围,全面推动街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深入开展,依照相关文件要求,街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工作实际情况,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街紧扣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营商工作任务,社区和村联动推进营商工作,为企业发展、项目落地创造良好条件。1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各副职领导为副组长、便民服务中心人员为成员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改革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主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地点在街道二楼办公室。2、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专题会进行工作部署,在会上学习相关文件,要求各业务口就各自营商工作进行汇报,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对“最多跑一次”及社区和村民事务代办工作进行通报,并就工作进行详实、细致安排,及时对各类事项在乡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公示。3、重点项目保障有力。我街成立以武装部长为组长协调工作小组进行工作协调,保障了各项工程进度。

街认真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对《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的文件,仔细研究,落实到位、到人。根据《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吉软环境办[2019]38号)文件精神,街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落到实位。积极宣传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利用街道、村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led大屏进行滚动播放,让每一名来办事的群众都能够了解。街道软环境办组织相关部门对《条例》内容进行学习,学习过程中相关探讨交流,让相关人员熟悉掌握相关政策及条例条规。

属于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办理的事项,服务中心也予以受理,并代为办理,限时办结。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及时推广各部门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案例评选及典型案例宣传,全面提升高街道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逐步投入运行完善功能设置。大厅推行“一窗式”的模式,让群众就近办事,把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一)突出问题导向,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明显。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开展大气污染精准治理减排,加大扬尘治理力度,实施重点行业vocs整治,1-10月,我区空气优良率为92.6%,pm2.5平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4%。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1-10月,辖区内省控以上断面iii类及以上水质达标率为75%,县控以上断面iii类及以上水质达标率为66.7%,省控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推进污水零直排建设,椒北工业功能区块已完成任务;医化园区中18家重污染企业、14家轻污染企业已完成任务。三是打好净土清废战。深化土壤污染防治,已完成13个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工作;已完成18家国家质控的详查企业的地下水采样工作;已明确19个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非污染地块。启动椒江区“无废城市”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小微企业危废集中收集转运试点工作,目前已设立3个收集点,着力完善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提升工业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风险防范能力。

(二)突出严格执法,中督反馈问题整改有效落实。一是扎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目前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未结案信访件“德鑫公司搬迁”问题,考虑企业生产、员工安置等实际情况,给予企业6个月生产过渡期,明确2021年1月份停产退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我区共受理54(计45.3)件信访件(全市518件),其中重点件4(计2.1)件(全市16件),责令整改企业38家,立案处罚13家,累计处罚121.7844万元。二是推进医化园区综合整治。邀请专家开展地毯式排查,排查出问题178条,完成整改131条。建立“一企一员”制度,实行企业包干服务,责任落实到人。运用无人机、声呐无人船、内窥镜探管等多种高科技手段,严厉打击暗管偷排违法行为,对振港染料顶格处罚100万并责令停产整治,刑事拘留5人,批捕包括法人代表、总经理在内的4人,企业内部暗管已拆除并灌浆封堵;查处了东风化工涉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案,刑事拘留5人,批捕包括法人代表在内的2人。

优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模板17篇)篇五

1.继续落实行政许可事项年度报告制度,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根据省、市的部署对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进行动态管理。以便民利民为目标,继续配合推进“一门式一网式”建设,不断完善广东省网上办事事项目录管理系统中行政许可事项的标准化建设。

2.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根据上级部署,推进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实施,加强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管理,推动各部门公开和优化办事流程,建好清单、管好清单、用好清单。

3.组织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对烦扰群众的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对必要的证明要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

(二)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改革。

继续推进我区“一门式、一网式”改革工作,加大投入,继续完善实体办事大厅,扩大综合窗口进驻单位和事项,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做好电子证照、政务云平台等工作。

(三)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深化“多证合一”改革,继续推进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建立良好营商环境,进一步释放营商活力,为经济增长保驾护行。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推进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守信主体给予褒奖激励、对失信主体采取限制措施、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

1、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根据市工商局的工作部署,深化“多证合一”改——将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使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即能达到预定可生产经营状态。

2、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按照《广东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总体方案》,根据市工商局的工作部署,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巩固商事登记前置审批改革成果,开展商事登记后置审批分类改革,着力解决“照后准营”环节办证多、办证难问题。

3、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按照市工商局统一部署,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进一步加强“网上登记、双向快递”工作,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网上登记服务。

4、推动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对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督检查全部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加强部门联动,推动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建立联合监管执法计划,科学整合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逐步实现计划先行、一次完成的目标,缩减行政成本,提高执法效能。

(四)切实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

继续推进直供电试点,根据省“降成本”十条,继续扩大直供电试点范围,切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五)加强企业服务。

继续执行区领导班子成员和区直部门挂点联系企业工作制度,同时加强干预企业政策建设经营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切实加强企业服务,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优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模板17篇)篇六

1.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优化企业准入环境。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印制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宣传彩页和宣传展板,通过政府网站、注册窗口和进企业进校园等方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改革政策,解读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政策要点。对全区从事注册登记业务人员进行业务软件操作培训,交流分析存在问题,加快窗口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升级改造了“网上登记”系统。二是推进数据实时共享交换,压缩办理时限,将原来新设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办理涉税事项由原来的近20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注销办理时限缩短至1个工作日,所有事项由串联审批改为网上并联审批。三是今年起正式实行个体工商户登记业务“全城通办”,采取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大厅、工商登记窗口三种办理营业执照方式,全面实行了个体工商户“口述办证”、“微信办证”。将省市区三级企业名称库和禁、限用字词库全面向社会开放,冠“陕西”“汉中”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核准直接在区级登记机关办理。截止目前,今年新增登记市场主体9929户。

2.简化施工和不动产证办理程序,优化企业建设环境。在省住建厅公布《简化施工许可办理程序》60天时限和市建规局公布《简化施工许可办理程序》38天时限办结的基础上,通过提前介入、多评合审、多图联审、并联审批四项改革举措,缩短施工许可证办理用时,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绿色建筑项目设计文件审核备案和工伤保险等不再纳入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取消施工、监理合同备案,取消社会投资项目直接发包备案环节,建设单位完成项目报建登记后即可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原涉及14项程序简化为11项,将原涉及14天时限优化为13天,总时间由原来36天时限优化至35天。截止目前,累计办理汉京国际大厦、xx区区委党校教学楼改造、天汉small办公楼等27个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均在承诺时限范围内,得到企业的一致好评。加强与市不动产登记局工作联系沟通,安排专人设置专岗,做好企业不动产登记政策宣传解释和前期资料准备引导工作,协调做好办证工作。

3.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优化企业生产环境。积极与汉中市供电局、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铺镇水司、新希望天然气有限公司、汉中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联系和沟通,指导各企业对标全省水平进一步压缩报装时间,将涉及城市道路挖掘占用审批时间优化至3个工作日,大大节省了企业申请供气报装的时间。督促指导国中自来水公司制定《压缩用水报装时间实施方案》,进一步压缩用水报装时间。

4.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优化企业融资环境。一是主动协调服务,印发了《2020年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指导意见表》。通过完善机制,再造审批流程,2020年全区金融机构办理贷款环节、时间、申报材料数量等指标均较上年同期优化超过30%。二是推动产品创新,扩大融资规模,加强政银企合作,鼓励引导金融资本参与并支持政府重大设施、民生工程、新型城镇化等领域项目;邀请财政部ppp项目库专家戴军来xx举办了ppp项目实践操作专题报告会,并聘任其为ppp工作顾问;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专项收益债项目申报、市投控投贷联动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申请、汉川机床农发基金逾期债务化解等工作。召开xx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暨投融资工作座谈会及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政银企联系会,与邮储银行汉中分行签订支持小微企业战略合作协议,今后三年邮储银行将在xx投放小微企业贷款规模不低于10亿元。鼓励各商业银行加大信用贷款、“两权”抵押等无形资产抵质押品的使用;对征信记录良好、正常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业,探索“年审贷”“税收贷”“银税通”等产品;对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积极推广无还本续贷业务。通过为企业“量体裁衣”,满足多样化信贷需求。截止9月底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706.3亿元、贷款余额339.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和15.3%,资金利用率提高,金融对经济发展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三是提升融资效率,出资3000万元入股普汇中金融资担保公司,出资5000万元与汉中市资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合作,设立资信融资担保公司xx办事处,目前已向市资信担保公司推荐企业9户,涉及担保贷款超过6000万元,年内预计为区内企业提供担保超过1亿元。四是拓宽融资渠道,出台了《推进我区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提供了政策支持。积极发现并培育上市后备企业,参照挂牌上市基本条件向市金融办上报了6家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并组织5户企业和相关部门参加了企业上市辅导培训,对主业突出、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或成长性好的企业进行重点上市培育。五是健全金融监管议事协调机制,成立了xx区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领导小组,根据省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要求,对全区18家互联网金融机构及15家p2p网络借贷机构进行了逐一摸排检查,压紧压实监管职责,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5.提升企业纳税服务,优化企业税收环境。一是将原国地税4类35个窗口,升级整合为27个“全职能”服务窗口,受理所有涉税业务;设立全市首个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扩容升级“网上办税体验区”,有效填补了窗口8小时以外及节假日的服务盲点,前置办税窗口,将存量房交易缴税窗口前置到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实现房地产登记、缴税业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二是进一步精简报送资料187项,大力推进“一表集成”、同城通办,提供“免填单”服务事项153项,梳理10大类317项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148项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办”;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2.0版,打造“自主办、自助缴”办税特色;优化注销流程,设置“清税注销业务专窗”,升级自助办税区,扩容网上办税体验区,自助办税区共受理各类业务89000余笔,纳税人满意率达99.8%。目前,105个事项实现即时办结,业务即时办结率由65%提升至98%,单项业务办理时间相较以前平均降低70%。自助办理业务平均时间2分钟,办理时间提高3倍;办税厅实现“一窗受理、一厅审核、一站办结”的审批模式,压缩审核时间30%以上;电子税务局覆盖率达100%,纳税申报、发票代开、领用等业务替代率均达96%以上,纳税人足不出户便可办理90%以上涉税事项,真正实现了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和最多跑一次,获得了纳税人一致好评。

6.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优化企业外部环境。一是压缩外贸企业备案登记时间,积极向市商务局汇报,简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事流程,真正做到“最多跑一次”,提高了备案效率。截止目前,我区新增外贸自营进出口备案企业3户,超额完成全年新发展1户外贸企业任务。二是搭好平台、支持企业走出去。积极引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有针对性地参加外贸展销会,利用各种平台推介展示,提升企业品牌知名度,增强国际竞争力,扩大进出口份额。三是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配合市级部门组织区内30余户外贸企业统一参加“单一窗口”应用功能业务培训和省商务厅2020年第一期品牌企业外贸业务培训,引导有业绩的外贸企业尽快熟练掌握应用“单一窗口”报关、报检等各项业务操作技能。四是积极组织企业参加赴温州承接东部和沿海地区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活动,发放“xx区重点经济合作项目册”、“汉中高新区介绍”等宣传资料,积极开展推介宣传工作。

7.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一是严格执行中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今年以来累计减税降负1.36亿元,办理各类退(免)税5278万元。减少用工成本530.3万元。设立资信融资担保公司xx办事处,积极清理过桥费,融资担保费率由年初的2.5%降为1.5%,节约贷款成本约40余万元。积极落实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价10%的政策,为xx区4.4万户工商业用户降低电费负担2680万元。扩大直供电交易规模,为我区18户企业直供电1.16亿千瓦时,共计为企业节约电费185.42万元。二是及时更新收费目录清单。全面清理区级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发布《xx区区级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要求区级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时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凡未纳入《清单》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许可的受理条件。三是积极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着力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技术难题,配合高新区筹建2个院士工作站、3个专家工作站,为xx区发展献计献策,引领全区产业转型升级。2020年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3家,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33家,认定市级瞪羚企业4家。四是搭建企业用工招聘平台,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招聘活动,充分发挥远程视频招聘和微信平台的作用。全年共举办免费招聘会52场,参会用工企业1402家,提供用工岗位22082个,达成用工协议2572人,截止目前,为各类企业和培训机构减少运行成本10.5万元。五是加大涉企收费检查力度,清理违规收费。积极受理群众举报投诉碰口费、管网建设费等垄断行业乱收费行为。召开全区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政策宣讲和提醒告诫会,持续开展转供电环节违规加价专项整治。加大对社会团体的收费行为检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行为。

8.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去年精简行政许可事项50项的基础上,今年再次精简13项。以“4×4模式”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改革,率先在全市成立行政审批服务局和项目审批集成服务中心,将全区14个部门107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划转至区审批局实行独立审批,实现了“一窗受理、一门通办、一枚印章管审批”。推行审批服务“五减三加”,建成了集公安户政、办税、工商注册、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五厅合一”,汉中最大、陕南领先的县级行政服务中心。建成并联通市区政务服务网,将46项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网上办理,公布就近办理事项9项,将审批服务延伸到镇办办理压缩至规定时限的50%。

优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模板17篇)篇七

根据《关于开展推动惠企政策落地促进营商环境优化专题调研的预通知》(银营商指挥办发〔2019〕37号)和《银川市优化营商环境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对标整改自查自纠的通知》(银营商指挥办发〔2019〕39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委相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根据《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优化营商环境2019-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银党办〔2019〕27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构建一体化集成审批服务模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九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9〕65号)的文件精神,我委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医疗联合体、互联网+健康、分级诊疗等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并明确责任。

相关指标:全市共有床位16396张,每千人拥有床位数7.29张,执业(助理)医师数为9684人,每千人拥有执业医师4.30人。三级医院6家,床位数6950张,每千人拥有床位数3.09张,执业(助理)医师为4206人,每千人拥有执业医师1.87人;二级医院13家,床位数3719张,每千人拥有床位数1.65张,(助理)医师数为1385人,每千人拥有执业医师0.62人。

(一)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实施市中医院迁建、妇幼保健院产科大楼等项目。目前,已完成市中医院迁建项目的科研行政楼、辅助用房、门诊楼的主体已封顶,住院部九层结构,医技楼二层结构的施工,已经开工的单体,年底主体混凝土结构全部封顶;市妇幼保健院产科大楼项目已完成建设、设备调试,处于工程自检阶段,准备验收;续建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春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处于室内装修阶段,满城北街社区、文昌路社区初步完成房屋购买,并完成设计招标工作。

(二)建设区域医疗中心。一是推进危急重症五大中心建设。依托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目前已经建成国家级的胸痛中心和卒中中心、自治区级的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创伤救治中心正在建设中,以此带动医联体内各相关医疗机构危重症病人的转诊和能力提升。二是建立专科诊疗中心或专科医学联盟。依托市属三甲综合(专科医院)建立危重新生儿转运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等专科诊疗中心,成立宁夏(银川)电生理远程诊断中心、宁夏口腔医学联盟、银川远程影像诊断和远程病理诊断中心、银川癫痫远程诊疗中心、区域性检验中心、银川消毒中心及银川市呼吸专科联盟、糖尿病专科联盟等,开展区域合作并在医联体内延伸。

(三)扎实推进医联体建设,推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构建了由地区三甲医院牵头,与二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民营医疗机构组建了松散型合作为主、涵盖四类135家医疗机构的6个纵向医疗联合体(“3-2-1、3-1”纵向医疗联合体和专科(妇幼保健、中医)纵向医疗联合体模式),联系126个基层医疗机构,明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和分工协作,推进医疗资源的纵向整合。率先实现全市市属13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和2家社会办区域检验中心26项检查项目的检验结果互认,为医联体内上下级医疗机构协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通过引进第三方检验机构,为我市基层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更加便捷的检查、检验。引进国内知名企业宁夏迪安乐嘉医学检验中心、宁夏金域医学检验所,发挥其优质医学检验技术优势,与银川市各级医疗机构开展技术合作。目前,宁夏迪安乐嘉医学检验中心、宁夏金域医学检验所分别与全市62家、40家医疗机构开展了技术合作。

(五)引入新技术、新业务,打造重点专科,促进区域专科品牌建设与发展。经过与北京对口医疗卫生合作单位的深入交流,以发展重点专科抓手,相应科室间一对一进行精准技术合作,通过培训、专家指导等方式快速提升专科能力。明确了我市各单位的重点专科发展方向,引入高精密度标测指导房颤射频消融、胸腹主动脉瘤腔内修复等先进技术22项,开展手术305例,部分项目填补了省、市、县域技术空白,确定北京医疗机构重点支持市第三人民医院眼科、骨科、耳鼻喉咽喉头颈外科、市口腔医院牙周、正畸等24个重点专科建设与发展,推动医院专科品牌形成及提升现有专科品牌的影响力.2019年银川市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选出15家专科。

(六)发展互联网+医疗试点。“互联网+医疗健康”走在全国前列,一是全国吸引知名互联网医疗服务机构入驻银川,好大夫、丁香园、航信景联、京东、360健康、春雨医生等38家全国互联网公司与市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34家互联网公司取得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银川市备案注册的医生总数已达到3.8万余名。二是大力推进远程会诊平台和诊断平台建设,截至目前,全国专家远程门诊全国共完成门诊1.75万例,其中邀请北上广等地专家为宁夏患者服务3753例。三是建设银川在线互联网门诊,依托全市市属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中级以上职称专家建设了内科、妇科、儿科、产科等26个科室,已完成在线门诊732例。线上诊后管理和复诊平台为宁夏患者开展线上随访管理13.4万人次,其中银川地区参与线上随访管理的人数为4.6万人次。四是我市引进第三方平台建设了宁夏电生理诊断中心和银川市影像、超声、胎心监测、呼吸睡眠监测、病理等远程诊断中心,将远程诊断的各类检验检查项目纳入远程诊断中心,将优质医疗资源实现云化管理,将医疗机构逐步纳入云管理体系,逐步实现了诊疗时间、诊疗地域和诊疗内容上的全覆盖,有效提升了区域医疗标准化、同质化服务水平。目前,银川市远程服务平台最远同非洲的贝宁共和国实现了远程手术指导、远程会诊和远程诊断。截止目前,宁夏电生理诊断中心已连接医疗机构305家,完成91万例心电诊断。银川市远程影像诊断中心已连接医疗机构180家,完成34万例影像诊断。银川市远程胎心监测中心已连接医疗机构7家,用户数223人次,监护次数达6100次。银川市远程病理诊断中心、呼吸睡眠监测中心、远程癫痫监测中心正在试点中。五是“银川市处方审核流转平台”自今年上线以来,共享全市药剂师资源,对全市公立医院、民营医院、互联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药店门诊处方实时在线审核,在缓解专家资源不足、提高效率的同时斩断医药购销不当利益,实现电子处方外流,患者可自行选择采购药品方式。截止目前,“银川市处方审核流转平台”已连接医院4家、互联网医院2家、药店54家。9月18日,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中国电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了银川市医药流通及使用监管(服务)平台项目战略合作协议,计划利用9个月的时间,针对区域内医药供应商、医疗机构的医药采购、配送、使用全过程的业务环节,设计开发适合区域医疗体系现状、完整的区域药品流通和使用监管平台,实现药品从供应端到医院端,再到患者端的流通全过程智能化、精细化管理和服务。六是研发“银川健康广场”,是基于微信小程序的便民服务平台,通过居民电子健康码,实现各医院门诊、床位和大型设备检查的精准预约,实现智能分诊、移动支付、院内导航、诊间结算、报告查询、床旁结算、一站式结算、处方流转、出院随诊、120救护、健康宣教、疫苗接种、健康档案查询等全流程便民服务。目前,已对接银川市属六家医院全部功能。七是与丁香园、有来互联网医院联合建设了银川市在线科普教育与科普平台,推广通过互联网远程技术,提供多样化的医务人员在线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和对居民的健康科普知识培训。目前,全市共有370名医生参与视频录制,已完成视频创作8963集,通过审核校验并发布在互联网的视频共7493集,正在推进科普音频和住院科普项目。八是中关村“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园已引入“互联网+医疗健康”企业59家(其中已入驻41家,已注册正在办理手续3家,正在办理入驻企业15家),41家入驻企业中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有15家,3家为大健康产业(数据处理、分析、药品配送)不需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余23家正在申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互联网+医疗健康”聚集区基本形成、产业效应初显。

(一)因部分医院存在困难,银川市都市圈范围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推行难度较大。

(二)国家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已针对互联网医院和远程医疗等工作出台了相应的政策,但药监部门和医保部门的相关配套政策尚未完善,“互联网+医药”工作推进困难。

(三)全市医疗机构信息化水平参差不齐,大部分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信息化基础薄弱,系统、数据、接口等互不兼容,已成为制约“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瓶颈。

(一)2020年,科学规划布局我市城市医联体,实现网格化管理,试点推行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在永宁县等县域综合医改试点地区探索医保打包付费机制。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综合监管制度,完善市属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市级重点专科建设持续推进,加强对现有市级重点专科的中期评估和末期评估。在原有的基础上,继续扩大都市圈范围内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检验结果互认。

(二)继续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一是大力营造“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在加强政务服务的同时,通过市场化手段,将现有先发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让“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植根银川。二是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建设,实现区域医疗标准化、同质化。建设银川市“互联网+医疗健康”大数据信息平台,实现各级医疗机构数据的互联互通。以银川第一人民医院为基地,成立各个病种的专家组,逐病种向基层落地标准化专科诊疗系统,通过互联网与物联网等方式,实现区域医疗标准化、同质化。三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南》、《智慧医院评价指标体系》,对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内部信息化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内部数据共享、对外流程统一、医疗实时监管。同时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个别业务单一的二级医疗机构实行统一“云his”部署,实现his、lis和pass各项功能,逐步实现医疗卫生信息一体化。

优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模板17篇)篇八

为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在市局的大力指导帮助下,县各部门的配合下,我局高度重视营商环境第四期考核评价工作,认真充分准备于20xx年12月16日顺利完成了“包容普惠创新—综合立体交通指数”考评指标填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实施。根据我县12月11日和12日两次营商环境考评专题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局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召开营商环境考评专题会议,主动协调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公共交通公司等有关单位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固化各有关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具体业务负责人、参训人员、填报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牵头处室统筹协调,有关单位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仔细分析考题,认真准备答题。按照市12月12日营商工作考评工作会议的培训内容和下发的填报指引,我局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养护、绿色出行、共享交通、智慧物流、等方面内容及时与县级相关单位联系,有针对性的在资料、数据掌握方面加强了协调。本次营商环境考核,局主要领导亲自指导,对综合立体交通指数考评题目中涉及到的港口、机场、轨道交通等我县尚未具备的基础设施内容方面的工作推进情况和施工进度做出了详细说明。

从20xx年xx营商环境第四期考评填答整体情况分析,xx县“包容普惠创新—综合立体交通指数”暴露了我县在政策指引、基础设施、数据统计分析方面尚有欠缺此次考核具体涉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养护、绿色出行、共享交通、智慧交通、智慧物流、政策文件等内容,共计考题32道(填空题24道,是否题7道、简答题1道,详见《20xx年xx市营商环境考核第xx期指标评价问题复原》)。

本次试卷考题中有11题涉及到港口、高铁和轨道交通。我县虽然有港口项目在推进,但仍未投入运营;高铁和轨道交通项目处于争取阶段,所以在试卷中填报数据为“零”。但在备注中都尽力说明原因、工作进度和取得成效。

试卷中涉及政策支持层面2题。由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管理权限问题,我县基本按照省、市相关文件政策进行推进。

总体来说本次“综合立体交通指数”评价在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下,在市局审批处和第三方xx公司专家的`指导下,在广大责任单位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真实、客观、高质量的完成了作答。

二是在机场、铁路、公路、物流等项目上积极争取,构建多种交通运输方式有效衔接形成综合立体交通网络。

三是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5g、“互联网+”大数据、县块链等新科技技术,加快智慧交通建设,促进交通运输与供应链、物流枢纽建设深度融合发展,为实现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制定的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四是进一步完善交通发展规划指导。紧紧抓住我县“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期的有利时间,进一步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对地方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提升的重大作用,按照“科学规划、分批实施、重点推进、加强储备”的原则,以重点高速公路和枢纽项目为重点,加大项目储备和滚动接续,推动一批支撑性强的公路、水路、铁路项目落地实施,进一步夯实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基础。

五是强化项目建设投融资工作力度。在政策范围框架内,灵活采用bot、ppp等建设模式,争取发行专项债券资金,增强综合交通枢纽重点项目融资能力,破解建设资金困境。

优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模板17篇)篇九

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全县综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通知》(太绩考办〔2020〕5号)文件要求,县营商中心对今年以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认真开展了自查。

整合了原“四送一服”服务平台专栏,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改版推出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暨“四送一服”工作专栏,持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社会知晓率和认知度。

二是在综合协调上下硬功夫。强化机构职能。由县政办二级机构县优化营商环境管理服务中心承担县营商环境办日常工作,严格实行“周例会、月调度、季督查、半年小结、年度考评”制度,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协调能力。充实队伍力量。将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的责任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纳入县营商办组成人员,在督查考核、“四送一服”、百名股长考核、政务服务提升、营商环境“面对面”等工作上切实提升统筹协调能力。创新制度牵引。建立“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是2020年县政府工作报告内重点事项,通过践行一线工作法,倒逼各部门、各园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转企业呼声为企业哨声,将服务触角延伸到“厂门口”,让企业多动嘴少跑腿,让部门多办事少设槛。

三是在监督考核上下硬功夫。“面对面”电视问政强势开局。《太和营商环境·面对面》第一期栏目于7月首播,邀请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20名县人大代表、20名县政协委员、县百名股长考评第一批被考评对象80名同志、50名规模企业代表到场观看。本期栏目以“服务不走心窗口成摆设”为主题,围绕企业开办“六个一”、深化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提升等方面开展,对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五家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现场提问。动真碰硬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督导。已完成全县优化营商环境上半年督导工作,组织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全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上半年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落实不力、重视不够的乡镇或部门进行通报批评,以督促改、以改促优,持续推进实现企业开办“六个一”、深化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制度改革、简化获得电力流程、提升用水便利度、优化用气报装服务、改进不动产登记方式等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事项按时完成。

(一)“综合窗口”流于形式。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全部改为“综合窗口”,但“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模式未能实现。

(二)数据共享壁垒难破。部分单位数据不在本级,造成信息共享困难,不能在平台上“一网通办”,导致企业办事仍然存在时间长、重复要件多、提供材料多等问题。

企业规模小、产品单一、抗风险能力较弱。多种因素导致我县现有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少、成本高,大大制约着企业的落地成长和发展壮大。

(一)以“放管服”改革为引领,着力打造精简高效的办事环境。

要在服务上优化,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标准,推广容缺后补、一次告知、首问负责等便利化措施。

(二)以企业所想所盼为导向,努力营造企业满意的服务环境。

二是加紧出台“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

三是以《太和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65个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事项为着力点,协调推进各责任部门对标对表完成任务。

(三)以机关作风建设为保障,全力构建“亲”“清”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面对面”和督导考核是推动优良作风形成和作风转变的一个重要抓手,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良作风建设年”的重要举措,下一步要持续开展好这两项工作,切实推进“优环境、转作风、强产业”。

(四)以护航实体经济为目标,加快构建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

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供优质法治服务、高效处理维权案件、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发挥破产审判功能、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等工作上下硬功夫,护航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优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模板17篇)篇十

2021年5月7日镶黄旗卫健委组织16名医务人员到镶黄旗东林煤矿、镶黄旗蒙金铌钽矿为企业上门接种,做好疫苗接种的全流程服务,为企业和员工解除后顾之忧。

为全力发动企业高效接种新冠疫苗,镶黄旗卫健委发放疫苗接种倡议书和各接种点信息表,积极宣传发动企业员工接种。通过对企业的宣传和引导,打消企业顾虑,在尽量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集中帮企业安排上门接种。

优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模板17篇)篇十一

第一条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

第三条国家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坚持政务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第四条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第五条国家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依法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国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督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管部门。

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

第八条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

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不得影响各地区、各部门正常工作,不得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增加市场主体负担。

任何单位不得利用营商环境评价谋取利益。

第九条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履行安全、质量、劳动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在国际经贸活动中遵循国际通行规则。

第二章市场主体保护。

第十条国家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受到法律保护。

第十一条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对依法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各类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十二条国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

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发展的政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职称评定、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应当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

第十三条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进行限制或者排斥。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监管,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国家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依法确需实施前述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限定在所必需的范围内。

禁止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的摊派行为。市场主体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摊派。

第十五条国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国家持续深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便利化改革,提高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审查效率。

第十六条国家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

第十七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不得借前述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

第十八条国家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

第三章市场环境。

第十九条国家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统一企业登记业务规范,统一数据标准和平台服务接口,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

国家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依法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分类管理,为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提供便利。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定领域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不得作为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企业从申请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需办理的手续。在国家规定的企业开办时限内,各地区应当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企业申请办理住所等相关变更登记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办理,不得限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企业迁移后其持有的有效许可证件不再重复办理。

第二十条国家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

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第二十一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有效预防和制止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等歧视,促进人力资源有序社会性流动和合理配置。

第二十三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创新服务,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拓展创新空间,持续推进产品、技术、商业模式、管理等创新,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

第二十四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及时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

第二十五条设立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应当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经国务院批准。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目录清单之外的前述收费和保证金一律不得执行。推广以金融机构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

第二十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完善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考核和激励机制,鼓励、引导其增加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并合理增加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支持,提高贷款审批效率。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授信中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不得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不得违规向服务对象收取不合理费用。商业银行应当向社会公开开设企业账户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办理时限。

第二十七条国家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依法发行股票、债券以及其他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第二十八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安全、便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不得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各地区应当优化报装流程,在国家规定的报装办理时限内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公用企事业单位运营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行业协会商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及时反映行业诉求,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市场拓展、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服务。

国家依法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评比、认证等行为。

第三十条国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维护信用信息安全,严格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三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市场主体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第三十二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大型企业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清理力度,并通过加强预算管理、严格责任追究等措施,建立防范和治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长效机制。

第三十三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优化市场主体注销办理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间、降低注销成本。对设立后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无债权债务的市场主体,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对有债权债务的市场主体,在债权债务依法解决后及时办理注销。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企业破产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

第四章政务服务。

第三十四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

第三十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下同)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细化量化政务服务标准,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进同一事项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和环节。

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现场核查、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应当及时安排、限时办结。

超过办理时间的,办理单位应当公开说明理由。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已设立政务服务大厅的,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一般应当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对政务服务大厅中部门分设的服务窗口,应当创造条件整合为综合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第三十七条国家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称一体化在线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一网通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应当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步骤,纳入一体化在线平台办理。

国家依托一体化在线平台,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优化政务流程,促进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及时将有关政务服务数据上传至一体化在线平台,加强共享数据使用全过程管理,确保共享数据安全。

国家建立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和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电子证照的推广应用。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推动政务服务大厅与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融合。市场主体有权自主选择政务服务办理渠道,行政机关不得限定办理渠道。

第三十八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一体化在线平台,集中公布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各类政策措施,并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宣传解读。

第三十九条国家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新设行政许可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的规定严格设定标准,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审查论证。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或者市场机制能够解决以及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规定不得设立行政许可的事项,一律不得设立行政许可,严禁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规划、年检、年报、监制、认定、认证、审定以及其他任何形式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相关管理事项已作出规定,但未采取行政许可管理方式的,地方不得就该事项设定行政许可。对相关管理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可以依法就该事项设定行政许可。

第四十条国家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适时调整行政许可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国家大力精简已有行政许可。对已取消的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不得继续实施或者变相实施,不得转由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组织实施。

对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事项,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整合实施、下放审批层级等多种方式,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告知承诺的方式办理。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根据项目性质、投资规模等分类规范投资审批程序,精简审批要件,简化技术审查事项,强化项目决策与用地、规划等建设条件落实的协同,实行与相关审批在线并联办理。

第四十二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优化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多图联审、联合竣工验收等方式,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能。

在依法设立的开发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行区域评估,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对一定区域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等事项进行统一评估,不再对区域内的市场主体单独提出评估要求。区域评估的费用不得由市场主体承担。

没有依据的,不得作为办理行政审批的条件。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明确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除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外,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机关所负责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机关在行政审批过程中需要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的,应当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并自行承担服务费用,不得转嫁给市场主体承担。

第四十四条证明事项应当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设定证明事项,应当坚持确有必要、从严控制的原则。对通过法定证照、法定文书、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合同凭证等能够办理,能够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以及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不得设定证明事项。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公布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各地区、各部门之间应当加强证明的互认共享,避免重复索要证明。

第四十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有关要求,依法削减进出口环节审批事项,取消不必要的监管要求,优化简化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清理规范口岸收费,降低通关成本,推动口岸和国际贸易领域相关业务统一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

第四十六条税务机关应当精简办税资料和流程,简并申报缴税次数,公开涉税事项办理时限,压减办税时间,加大推广使用电子发票的力度,逐步实现全程网上办税,持续优化纳税服务。

第四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部门协作,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办理成本。在国家规定的不动产登记时限内,各地区应当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国家推动建立统一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公示系统,逐步实现市场主体在一个平台上办理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纳入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的动产和权利范围另行规定。

第四十八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听取市场主体的反映和诉求,了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依法帮助其解决。

建立政企沟通机制,应当充分尊重市场主体意愿,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得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增加市场主体负担。

第四十九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便利、畅通的渠道,受理有关营商环境的投诉和举报。

第五十条新闻媒体应当及时、准确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和成效,为优化营商环境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国家鼓励对营商环境进行舆论监督,但禁止捏造虚假信息或者歪曲事实进行不实报道。

第五章监管执法。

第五十一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对象和范围、厘清监管事权,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实现监管全覆盖。

第五十二条国家健全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分领域制定全国统一、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第五十三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要求,创新和完善信用监管,强化信用监管的支撑保障,加强信用监管的组织实施,不断提升信用监管效能。

第五十四条国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检查应当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方式进行。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应当尽可能合并或者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

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问题,应当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并依法依规处理。

第五十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针对其性质、特点分类制定和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留足发展空间,同时确保质量和安全,不得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

第五十六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依托国家统一建立的在线监管系统,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第五十七条国家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国家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在相关领域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整合精简执法队伍,减少执法主体和执法层级,提高基层执法能力。

第五十八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较小的,可以不实施行政强制;

确需实施行政强制的,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开展清理整顿、专项整治等活动,应当严格依法进行,除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发生重特大事故或者举办国家重大活动,并报经有权机关批准外,不得在相关区域采取要求相关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

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

第六十条国家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第六章法治保障。

第六十一条国家根据优化营商环境需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及时制定或者修改、废止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措施涉及调整实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的,依照法定程序经有权机关授权后,可以先行先试。

第六十二条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通过报纸、网络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建立健全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第六十三条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制定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核。

市场主体认为地方性法规同行政法规相抵触,或者认为规章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可以向国务院书面提出审查建议,由有关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第六十四条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和命令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不得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不得干预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第六十五条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结合实际,确定是否为市场主体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统筹协调、合理把握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的出台节奏,全面评估政策效果,避免因政策叠加或者相互不协调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第六十六条国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第六十七条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基础性支撑。

第六十八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第六十九条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违法干预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事项;

(二)制定或者实施政策措施不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

(四)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

(六)违法设立或者在目录清单之外执行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

(九)为市场主体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或者违法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

(十一)其他不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或者损害营商环境的情形。

第七十条公用企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不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办理时限等信息;

(二)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

(三)向市场主体收取不合理费用。

第七十一条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违法开展收费、评比、认证等行为;

(二)违法干预市场主体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

(四)不向社会公开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

(五)违法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

第七章附则。

第七十二条本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优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模板17篇)篇十二

20xx年,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以人民为中心,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全力实施“强省会”五年行动为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县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和责任担当,主动对标先进,着力打造“服务和效率高于周边、成本和负担低于周边”的营商环境新高地,全县营商环境评估指数全面提升,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估中评估指数稳步提升,在全市营商环境评估中位列前排。

(一)加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修订《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加强权责清单集中调整和动态管理,建立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与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联调机制,确保各类清单准确、完整、协调一致。

(二)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及服务机构管理。编制《县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xxxx版)》并向社会公开。指导监督中介服务机构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严格查处违规收费、变相涨价、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完善中介服务信用评价、惩戒和淘汰机制。

(三)清理整治各类变相审批。开展变相审批、多头审批、重复审批清理规范、督查抽检和暗访暗查工作,分类编制行政备案事项、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清单。

(四)清理整治行政审批隐形门槛。对行政审批中存在的隐形门槛、特殊环节、兜底条款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规范明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条件及材料清单,审批要件中不得包含“其他”“有关”等模糊性要求。

(五)清理整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对妨碍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对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实施歧视性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促进、政府采购、招投标、公用事业服务等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修改、废止一批不利于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的受理回应机制,及时纠正、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六)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国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重点规范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管理、应急管理、税务等领域执法行为,降低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七)推动行政审批权力下放。有序推进乡镇和街道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试点工作,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乡镇和街道,全面提升乡(镇、街道)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八)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按照省、市的部署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20xx年底前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九)深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持续实施市场主体注销网上全流程办理,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优化税务注销程序,实现在企业注销同时并联办理社保、医保、税务、商务等市场主体注销业务。

(十)推进工业产品许可证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压减强制性认证事项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广泛推行产品系族管理,解决重复检验检测、重复审批认证等问题。

(十一)不断优化药店开设审批。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清理对开办药店设定的间距限制等不合理条件,并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十二)引导企业进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发动企业积极参加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工作,推动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

(十三)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类管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复杂程度、区域位置等制定分类标准,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分类管理,按类别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压减审批时间,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间:政府投资类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不超过xx个工作日;带方案出让的社会投资项目不超过xx个工作日;小型社会投资项目不超过xx个工作日;一般社会投资工程项目不超过xx个工作日;既有建筑改造项目中基础类不超过xx个工作日、完善类不超过xx个工作日、提升类不超过xx个工作日。

(十四)推动工程项目建设审批管理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各成员单位自建审批系统、政务服务网站点全面互联互通,实现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等过程信息和审批结果信息实时共享,有效杜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优化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增强系统稳定性、便利性。

(十五)规范工程项目建设领域中介服务管理。鼓励社会投资项目业主通过中介网上服务大厅自主选取中介服务机构。不断完善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功能,推动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进驻,实现中介服务网上展示、服务委托、成果提交、监督评价等全过程管理。

(十六)加快推动实施区域评估。建立健全区域评估的事前指导协调、事中跟踪督导、事后评估反馈等监管工作机制,按照市级工作部署,有序推行区域评估,区域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作为相关部门管理依据。

(十七)探索建立施工图分类审查制度。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分为特殊建设工程、低风险工程、一般工程三类,分别按照不同的方式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进一步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提高审图效率,同步加强勘查设计行业的事中事后监管。

(十八)提升政府采购效率。按照省、市的部署,配合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与财政业务工作衔接,督促采购人依法及时确定采购结果,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和履行合同。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xx年版)的通知》(府办发〔xxxx〕xx号)等相关规定,将xx万元以下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商品统一纳入政府采购协议电子供货平台进行采购,致力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十九)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制定《县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20xx年培育知识产权试点x家,件以上。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优先推荐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联动机制,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司法案件繁简分流。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开展年度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发布风险预警提示,支持涉外企业建立涉外知识产权保护预警维权和风险防控机制。

(二十)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银行按照估值给予合理授信贷款,助力解决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门槛高、合作银行少、授信额度低等问题。

(二十一)健全人才服务保障体系。按照《x市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及《x市人才分类认定目录》,探索建立体现行业人才特点、注重人才实绩、分层次的人才评价机制和人才评价办法。支持企业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定,加快形成知名企业、行业协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的人才评价机制。深化服务专员制度,发挥“人才之家”作用,切实在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社会保险、医疗保障、落户安居、待遇兑现等方面为人才提供服务。获得企业发放职业技能相关证书的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

(二十二)提高出口退税时效性。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平均办理时间压减至x个工作日以内,按照上级税务部门部署要求开展无纸化单证备案。

(二十三)持续推进高质量利用外资。坚决执行《x市关于鼓励利用外资的若干措施(试行)》和《县外商投资服务管家制度》,完善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外资企业投诉处理工作机制。

(二十四)引导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加强x市政策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相关政策宣传,积极为辖区企业对接争取融资支持,推动在息金融机构加大向实体经济信贷投放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投放,推动金融机构落实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缓解企业资金接续难题。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发展保函业务,协助企业以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与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

(二十五)提升破产处置效率。积极推动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探索制定“无产可破”案件援助制度。推行破产审判专门化和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完善“执转破”案件审查移送机制。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审限管理工作意见加强破产案件审限管控,缩减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时间。

(二十六)推进“执行难”问题解决。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打通审判、执行系统壁垒,实现技术融合、信息共享。优化执行联动机制,完善保全、救助、悬赏三位一体的保险机制,加强与银行、住房公积金、房管、保险等部门信息共享,加大被执行财产线上查控力度。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拓宽被执行人财产发现渠道。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体系,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胜诉权益。

(二十七)加强政务服务能力建设。围绕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政务服务“好差评”)第三方评估导向和重点内容,制定县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建设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县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十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实体政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提档升级工程,不断优化、提升和完善大厅服务功能。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及审查要点标准化、精细化管理,重点开展办事流程中实地勘验、现场核查、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环节清理规范,明确特殊环节办理时限。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启动政务服务isoxxxx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二十九)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建设。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流程和服务方式系统性重塑,推进全县市场监管、税务、医保、农业农村、教育、人社等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全县政务服务“零跑腿”全程网办率达到xx%。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20xx年底前实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就医结算备案、社保卡申领、户口迁移等xx项事项异地办理,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持续深化“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20xx年底前实现省内事项“全省通办”。深化“一窗通办”改革,除涉密和特别复杂事项外,“一窗通办”分类受理事项比例达xx%,规范编制“一次办”办事指南,实现企业高频事项(年度企业办事频次前xx%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大力实施流程优化再造工程,围绕企业和群众需求不断扩展集成套餐服务范围,20xx年底前实现县级网上集成办理套餐x个以上。建成县政务大厅“xx小时自助服务区”。全面规范和优化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完善帮办代办工作机制。加强对老年人、视障听障采残疾人等群体的引导和服务。

(三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移动体系建设。落实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指引,依托省“贵人服务”平台,积极推进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推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

(三十一)推进电子证照试点工作。推进电子证照工作。建立电子证照常态化管理机制,全面推动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互认共享。根据x市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管理办法,推进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政务服务、公用事业服务领域的全面应用。20xx年底前全县行政审批部门全部完成审批电子印章制作和应用工作。

(三十二)完善政务信息归集、共享、交换和应用机制。大力实施政务服务数据融通攻坚工程,推动政务服务数据交换共享标准化建设,提升政务数据的归集、共享交换和开放应用能力。推进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等面向社会的网站、app、小程序集约化建设,建立政务服务数据交换共享责任制度和数据质量评估机制。

(三十三)配合推进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工作。积极配合市委政法委完成20xx年xxxxx、xxxxx、xxxxx等xx条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工作,完善热线管理运行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

(三十四)建立行政审批在线巡查监督机制。加强网上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和流程化建设,常态化开展网上政务服务在线巡查监督,对网厅信息错漏、办理事项颗粒化程度低、一次性告知不充分、网上信息更新不及时、办理流程不规范等问题定期通报、限期整改。

(三十五)健全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全面实施“好差评”制度,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建立评价数据收集、分析、调查核实、督促整改、评价结果考核应用的闭环管理机制。

(三十六)不断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效率,扩大x日办、x日办、当场办、即时办业务类型比例,20xx年底前全面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网上办。持续推动费用减免,免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费、邮寄费。拓宽缴费服务渠道,推出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方便快捷缴费方式。按照省、市的部署配合提升改造不动产登记系统,扩展完善数据库结构和内容,确保适应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工作需求。健全不动产登记和土地权籍测绘投诉机制及土地纠纷相关信息公开制度。

(三十七)推动不动产登记服务集成。按照省、市的部署,推进公安、住建、民政、人社、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水、电、气等公用企业数据信息与不动产登记系统数据集成共享,实现房产交易、缴税、登记并行办理;推动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讯开通或变更同步办理,由不动产登记部门统一受理,同步推送至供水、供电、供气、广电网络等公用服务单位并联办理相关业务。

(三十八)提升纳税服务质效。大力推广税(费)种综合申报,依法简并部分税种征期,减少申报次数和时间,缴纳税费时间压减至xx小时/年,严格执行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规定,进一步降低总税费负担率。优化社(医)保缴纳流程,20xx年xx月底前基本实现企业社保事项网上办理,个人缴费事项掌上办理。推动智慧办税建设,提高办税缴费体验,扩大电子办税、多元化缴款、电子退库覆盖面,探索涉税服务事项跨区域通办。探索推行留抵退税联动办,依托电子退税信息,简化办理流程,提速退税办理时间。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引导关注税企互动平台,纳税服务前端化。推广增值税电子发票及其他电子票据、凭证的广泛使用。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扩大将涉税资料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的范围,减轻企业办税负担。

(三十九)简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探索利用大数据等技术甄别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优化非税收入退付管理服务,确保各项非税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四十)推进婚姻登记异地办理改革。按照省、市的部署开展辖区内乡(镇、街道)结婚登记异地办理试点工作。

(四十一)持续优化公证服务。按照省、市的部署推进高频公证服务事项“一网通办”,逐步实现申请受理、身份认证、材料提交和缴费等环节全程网上办。严格落实国家关于降低企业公证事项和公证事务收费办法和标准。

(四十二)持续优化医疗服务。参保群众可自主选择使用社保卡(含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推进居民健康档案及身份识别、电子病历、诊疗信息、报告单结果等信息在不同医院互通互认,并严格保护个人隐私,减少群众重复办卡,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服务评价机制,为服务对象提供评价渠道,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十三)持续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鼓励支持医疗机构对接互联网平台,推动互联网医疗建设,提供常见病和慢性病复诊、健康咨询、远程辅导诊断等服务。

(四十四)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按照国家和省、市的部署,严格落实国家关于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20xx年xx月底前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推动实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线上办理。清理医x点机构不必要的申请条件和要求,缩短办理时限,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纳入定点管理,并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四十五)简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按照国家和省、市的部署,推动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证,加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业务协同和就业信息共享,做好就业保障和服务。做好就业服务和保障,实现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求职意愿和用人单位岗位信息精准化、智能化匹配推送。对非公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取消由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的环节。

(四十六)加大就业服务供给。严格按照“放管服”要求,规范职业资格认证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在我县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严禁培训机构私设职业技能培训门槛。依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扎实推进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标准化、便民化,提升档案公共服务能力。

(四十七)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按照国家和省、市的部署,积极推动城乡各类用人单位全部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

(四十八)加强社会救助服务数据共享。加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残疾人、教育救助对象、住房救助对象、医疗救助对象等数据共享和数据分析,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畅通困难群众求助热线,完善特殊困难残疾人访视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开展救助。

(四十九)加快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制定出台县促进x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加快完善婴幼儿服务设施,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到20xx年,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成x家具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性托育机构,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到20xx年,街道至少建成x家具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性托育机构,每千人口拥有x-x岁婴幼儿托位数x.x个。

(五十)提高水电气供给可及性。推进水电气“一站式”集成服务,依托政务服务网实现水电气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上办理。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用电报装压减为“业务受理”和“装表接电”x个流程,合计办理时间压减至x个工作日以内,未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电、高压单电源、高压双电源用户报装业务合计办理时间分别压减至x个、xx个、xx个工作日。用水用气报装接入优化为“申请受理”和“验收供应”x个环节,涉及外线施工的相关手续实行并联办理,审批时限压缩至x个工作日以内。市场主体报装水电气需要在红线外新增配套设施建设的,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

(五十一)提高水电气供给可靠性。加强对水电气服务单位供给可靠率的监督,主管部门要建立考核机制,督促供给单位提升供给可靠性和服务质量。20xx年底前,城镇、农村地区年均停电时间压减至x个、xx个小时以内。

(五十二)提升水电气外线接入工程审批效率。用水、用电、用气报装外线接入工程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联合踏勘和限时办结。对符合条件的低压短距离接电工程和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的用水接入、小型燃气接入工程探索实行接入工程告知承诺制。

(五十三)提升改善供水服务。全面清理取消供水报装接入中不合理收费,切实降低用户接入工程费用。规范供水工程市场秩序,不得直接、间接或者变相指定客户接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供应企业,不得限制和排斥其他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加强停复水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停水次数和时间。加快推行供水接入报装“零上门、零材料、零收费”服务。

(五十四)提高公共服务标准化透明化水平。水电气供给单位要向社会公开水电气报装及相关接入施工的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免费提供工程造价标准咨询服务。加强对水电气供给项目廉政风险监督,建立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最大限度压减权力寻租空间,有效防范腐败风险。

(五十五)积极推进诚信政府建设。提升各级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和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将诚信政府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全县综合目标指标体系。对存在“新官不理旧账”、政府承诺不兑现等情况的,要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五十六)依法依规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纳入范围、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的有关意见。对市场主体提出异议的信息,信息提供和采集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核实并反馈结果,经核实有误的信息,要立即予以更正或撤销,并消除不良影响。

(五十七)推进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探索建立审批、监管、执法和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实现部门间市场主体信息的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推动税务、公积金、社保和金融机构合作,将市场主体纳税、公积金缴纳等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发挥信用信息在普惠金融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五十八)持续开展清欠工作。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对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在建项目资金支付环节的监督,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五十九)推广实施容缺审批制度。制定政务服务容缺审批管理办法。调整规范容缺审批后补事项清单,提高清单含金量。建立容缺审批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

(六十)推行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编制本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明确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纵深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编制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明确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

(六十一)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大力实施“互联网+监管”和基于信用体系建设的监管制度,加强部分重点监管领域数据汇集,强化运用“互联网+监管”系统风险预警模型,形成风险预警线索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

(六十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部门联合监管。继续扩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范围,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各部门涉企双随机检查事项覆盖率不低于xx%。建立与信用、风险挂钩的“双随机、一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差异化新型监管机制,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快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提升工程,持续完善“一单两库”,规范抽查行为、公示行为和后续监管。深入推进部门联合监管,推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落地。

(六十三)加大重点领域监管力度。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等涉及公共安全、生命健康、特殊行业的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负责组织对国家免疫规划制度的实施、预防接种环节接种单位及医疗卫生人员接种行为的常态化监管。

(六十四)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国家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按照省、市的部署探索开展包容审慎监管试点工作。

(六十五)加大对医疗机构规范整治力度。重点整治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违规支付医保待遇、拖欠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等问题。建立欺诈骗保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对欺诈骗保行为加强部门联合排查。重点整治定点医疗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的不规范诊疗行为。

(六十六)加大对金融机构规范整治力度。按照国家和省、市的安排部署,配合上级监管部门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不合理附加费用,整治银行等金融机构强制搭售产品、超公示标准收费、收费与服务项目不符等违规行为。加强金融机构服务项目和收费公示,健全金融业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机制。推动地方金融组织规范金融服务收费管理,确保不增加市场主体融资成本。

(六十七)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的规范管理工作。培育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充分发挥商协会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桥梁纽带作用。严禁商协会干预市场主体加入或者退出,加强对商协会涉企收费行为监管,编制商协会涉企收费清单,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对违反涉企收费规定的行为加强联合执法。

(六十八)建立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协同联动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统筹推进机制,认真落实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抓好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一步凝聚共识,夯实责任,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工作局面,不断推动全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六十九)健全完善优化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配合做好x市优化营商环境平台建设相关工作。按照省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开展营商环境监测调度工作,以评促改,重点推动业务流程、办事流程再造,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整改提升方案,力争减材料、减时间、减成本,提高办理质量,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全县营商环境水平。完善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制定年度考核方案或考核细则,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全县综合目标考核。

(七十)建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问题调查处置机制。加强对营商环境的督促检查,不定期对全县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开展明察暗访。畅通投诉和监督渠道,实行政府、企业、群众三方共同监督机制,设置营商环境投诉热线及处理办法,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认真查处投诉举报问题,切实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七十一)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认真总结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经验做法,充分用好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强化对直达资金预算下达和分配、预算执行以及监督反馈等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的常态化监控,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

(七十二)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建立完善以专家、学者、企业界人士、商协会参与的外部咨询监督机制,持续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商协会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和社会各界人士担任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制定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工作管理办法,完善义务监督员聘任、激励和退出机制。

(七十三)探索建立涉企政策综合协调审查机制。出台全县涉企政策综合协调审查制度,开展涉企政策公平性、合法性和配套性审查,实现涉企政策与企业发展需要相协调,增强政策实施效果。

(七十四)完善惠企政策兑现机制。修订完善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制定县安商优惠政策,建立招商引资、产业扶持政策等涉企政策库,编制惠企政策清单,将政策兑现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对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当地政策调整等理由不兑现招商引资活动中依法作出承诺、签订合同约定的行为开展专项调查,对全县营商环境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要严格追责问责。用好县“贵商易”民营经济服务平台,积极做好涉及企业,政策咨询、政策建议、问题投诉等服务工作。

优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模板17篇)篇十三

优化环境,人人有责。实践证明,每一种环境的优化,大都是一个自上而下不断改变的`过程,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营商环境亦是如此。何为商,微商是商、企业实体是商、小业主也是商。无论大商小商,都起到了物品流通和繁荣经济的作用。

如今,我们越来越关注商业和商人,不仅因为他们给社会带来了财富,更是因为在各类经济活动过程中,他们不断积累了各具特色的优秀的商业文化,这些商业文化不断影响着我们普通人每天的社会生活,随着商业文化不断提升,老百姓的生活环境和生活品质也不断的改变。打造优质的营商环境,对一个地区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水平提高具有重要的意义。

何为优质的营商环境,我的理解很简单:让辖区内的商者愿意留下,让辖区外的商者愿意进来……要到到这个目的,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改变原有的工作方式,由管理型机关向服务型机关转变,自上而下细化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增强机关服务能力,改进服务方式。对各类服务提供主体统筹协调和有效监管,完善综合便民服务功能。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能办就办的服务理念,真正发扬“店小二”精神,自上而下形成一种不怕吃苦、不怕担责、不怕受委屈、善于钻研、勇于创新的工作态度。整合优化内部决策管理监督,加大资金投入,加快科技投入,加强人才投入,协调多部门联动,为便民服务工作提供真实、有效、实际的各方面支持和保障。在此基础上研究出符合当地实际,与工作绩效挂钩的正向激励办法。在评先选优上,对业绩突出口碑好和有创新工作方法的人员以及工作量重却完成任务出色的窗口单位给予适当的指标倾斜等等。只有这样才能使“一网服务”“一站办理”“最后一公里”落到实处,才能实现真正的“多网合一”“一员多能”“一岗多责”,才能使工作人员的工作和商者的权利有法制保障,才能杜绝各政府各部门空挂牌子、空建app、空设公众号,才能真正营造优质的招商氛围,为商者打造温馨舒适的“家”。

这里,我想举一个例子,是我亲身经历。20xx年12月底,我驱车70多里路,赶到我女儿的户口所在地,为女儿办理医疗保险。赶到劳动保障服务大厅,窗口有四个人排队,我是第五个。凭着经验我将窗口环视一周,没发现任何提示说明,便静心排队,距离下班时间还有一个半小时,原以为时间充足。等待中才知道他们都是村里文书过来集体缴费,办公、拉呱交织在一起……马上十一点了,终于轮到我,当说明来意,工作人员头都没抬,一边拨弄着手机,一边跟我说到农行去交费,回来才能办手续。要了账号,打听明白地址,赶紧往农行跑,待我气喘吁吁的跑回来距离下班时间还有五分钟。我把手续递了进去,工作人员仍旧未抬头,这次不是拨弄手机,而是收拾桌子,边收拾边说到时间了,下午再办,我恳求说大老远来请她帮帮忙,她的一句晚了食堂没饭了,让我无话可说。只好把车停到有太阳的地方,窝在车里,也没心思吃饭,天实在太冷了……终于熬到了上班时间,我赶紧又跑回去,门口已经有人等候,大厅的门紧闭着,过了大约十分钟,工作人员一脸不耐烦的打开了门,排到我的时候,我把手续递进去,我很佩服她的肢体敏感度,没看一眼,就能把我双手奉上的材料抓到手里……从系统里找到女儿的名字,登好记,结束,先后两分钟时间。为了这两分钟,我却花费了将近一天的时间。当我们开始开展营商环境大家谈,我不禁想到我的这次亲身经历。

在这里,我不想埋怨那位工作人员,如果她上午给我办理了业务可能中午真的就没饭吃,或者吃点剩汤余饭,尽管那时距离下班还有五分钟,尽管两分钟就可以办完业务登记。

这次经历让我更深切地体会到要营造优质的服务氛围,不是一个人的努力,尽管那名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确实有限,但是,假如窗口有业务办理服务提示,我就会提前去银行,不用白排一个多小时的队;假如食堂能为不得不加班的职工预留出热乎可口的饭菜,那位工作人员可能就不会及早关闭窗口;假如主管单位有有效、及时的监督监管制度,有公开透明的奖励机制,这名工作人员再不情愿也会在工作时间内接过应办的业务……事实胜于雄辩,在今年上半年全市群众满意度调查中,该镇的名次确实不佳,他们的第三产业在全市都是名列前茅,被调查者中应该有相当比例的商者吧。只摆样子、喊口号,群众是不认可的。大家只有从自身做起,无论职务高低,无论位置轻重,转变思想、改进作风、健全机制、加大投入、上下统一协调、切实实现服务转型,只有这样才能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

借鉴别人,是为了成就自己。我不知道当一双干净的手和一双沾满油污的手同时摆在我的面前,我会不会用同样的热情和它们紧紧相握;我不知道当商者对我有需求时,我会不会顶着四十度的高温为他们奔波……但我坚信,我会努力成为团队和群众期望的我!

管理以秩序为核心,以约束为手段,以科技为保障,以效率为目的。在不完美的基础上反思,不断的改进提升,结果就是成功,就是飞跃!

优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模板17篇)篇十四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榆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紧贴办公效率“难点”,紧盯职工办事“堵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面压缩业务办理时限,开通企业公积金开户全程网办,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部分公积金业务实现跨省通办,积极推进将新市民、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公积金政策,部署上线最新一代“智慧+公积金”核心业务系统,助推公积金业务离柜办结率达到了85%,“为民办实事”能力大幅提升。

该中心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资金保值增值水平,充分利用业务增长的契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全面优化安排定期和活期存款结构,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上浮存款利率,多措并举提高增值收益。全年实现增值收益2.26亿元,同比增长48.68%,达到历史最高水平。该中心坚守“房住不炒”的定位,主动融入全市房地产市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发展战略,切实发挥“住有所居”的职责使命,在保障缴存职工住房需求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全市缴存单位为7000个,缴存职工为35.27万人,较20xx年6050个30.18万人,分别增加了15.70%和16.78%;归集66.91亿元,较20xx年59.35亿元增加12.73%;提取公积金220039笔44.44亿元,较20xx年149035笔42.42亿元,分别增加了47.64%和4.76%;新增公积金贷款10035笔57.38亿元,较20xx年7064笔36.21亿元,分别增加了42.05%和58.46%。全年实现增值收益2.26亿元,较20xx年1.52亿元增长48.68%。全市20xx年新增住房消费贷款中,榆林公积金贷款占比达到了64%。榆林公积金20xx年各项业务均达到历史最高水平。该中心先后被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为“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社会满意度测评成绩突出单位”,被省委网信办评选的“20xx年数字陕西建设优秀成果和最佳实践案例”。被榆林市委、市政府评为“优化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进单位”。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不断推进公积金制度、管理和服务创新,凝心聚力、追赶超越,在切实做好资金安全、风险防范的前提下,确保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进一步强化宣传,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让公积金制度惠及更多人的.同时,奋力谱写新时代榆林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该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曹文波说到。

优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模板17篇)篇十五

为加快推进全市农业农村系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步伐,提高服务水平,7月21日上午,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祝学强带领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到市行政审批大厅窗口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解知识、问题答疑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讲市农业农村局在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和具体案例,让办事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意义和内容要求有更深入了解,切实将助企纾困政策、各项惠农政策宣传到位,落实落地,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不断走深走实。当天上午,共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消毒药品10件、解答群众各类咨询问题25个,受到过往群众一致好评。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活动,通过广播、报纸、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舆论氛围。

文档为doc格式。

优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模板17篇)篇十六

20xx年来,县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品牌提升年”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着力优化办事流程,切实精简审批程序,扎实推进“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提升。

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发改窗口处,看到中联新材标杆(湘阴)工厂项目经理正在窗口递交备案材料,县发改局副局长兼首席代表现场签发盖章,实行“一窗受理、一窗出件”,进一步帮企业缩短办理时限,有效提升了行政效率。据了解,备案工作以往至少需要3个工作日才能办理完,如今一天就可以解决,真正做到了“即来即办”,使企业获得感大大增强。

为缩短单位各项手续办理时限,发改局提前谋划,统筹安排,主动对接,提供全方位“保姆式”服务。近日,县农业农村局一份《湘阴县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查设计》招投标合同迟迟无法核定,导致项目无法推进。发改局法规股主动上门服务,指导合同拟定,大大压缩了合同审定时间,打通了单位服务“最后一公里”。

20xx年来,县发改局围绕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推进信用信息建设,精简优化审批流程等方面全面发力。做到坚持集中办,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实现“一窗受理,一窗出件”。推进网上办,审批事项,网办率达百分之百。突出高效办,压缩审批时限,实行“容缺受理”。全力跟踪办,对一些需要到省市发改部办理的事项,明确专人负责,跟踪办理,第一时间争取办结。办事效率大幅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目前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受理办结的事项104个,网办率达100%,全县区域评估成果运用项目37个,录入信用信息共计197.83万条,均居全市第一。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和低能耗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20xx年度上半年荣获县优化营商环境“奔跑奖”。

优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模板17篇)篇十七

按照县政府关于《关于开展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的预通知》批办单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汇总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现将我局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推动优化政务环境工作。

一是县政务服务大厅各审批服务窗口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环节,完善审批服务流程,实行了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完成了政务服务大厅新大厅基础设施建设,办公设施设备采购、窗口电子显示屏增设、咨询服务台建设,功能服务区优化以及导流宣传标识等各方面改造建设,营造舒心、贴心氛围,提高政务服务环境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是开展了权力“瘦身”工作,梳理权责清单26个单位,共计7022项。截至8月底,县政务服务大厅各审批服务窗口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66920件次,其中办理许可事项4988件,其他服务事项161932件,办结率为100%。我县办理事项时限压缩比为72.39%,即办件比率为46.85%,最多跑一次事项比率为98.27%,网上可办率为96.19%。

三是按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划转13个部门,工作人员10名,依申请六类事项117项,其中,许可事项83项,确认事项8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26项。已做好13个单位划转事项备忘录,对各单位划转事项、划转后职责划分进行了确定。现已启动行政审批专用章开展审批工作。

四是经过对全县依申请六类政务服务事项的全面自查梳理,按照依申请六类政务服务事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权利事项)清单,确定我县依申请权利六类事项389项,除涉及安全、涉密事项38项不能进驻外,现已进驻政务服务大厅351项。有效解决了“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的现象,提高了办事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

(二)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我局积极开展精细化梳理工作,组织33个单位进行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梳理工作,确定依申请六类事项850项,公共服务事项575项,共计1425项,按照梳理要素,逐项进行梳理,涉及空表样表已上传。持续完善办事指南,推动开展高频事项的流程优化再造工作。

二是开展互联网+监管事项梳理。我局组织开展“互联网+监管”集中办公,全县涉及“互联网+监管”27个单位、部门进行了认领、编制、发布工作。目前,共认领监管事项778项,检查实施清单749项,录入执法人员318名,录入执法人员信息633条,已全部编制、发布。

三是进一步向基层延伸“一网通办”、电子证照和政务服务工作。为切实推进“一网通办”工作,我县涉及政务服务审批事项的25个单位部门和政务服务大厅开通了电子政务外网,为实现信息共享、网上办理提供了条件和保障。19个单位完成了电子证照审核上报工作,30个单位制作了电子印章。

四是建立完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县政务服务大厅各窗口设置了政务服务工作指南,并全面公开。利用自治区政务服务“蒙速办app”、市政务服务云平台,对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受理条件,基本信息进行全面公开,有效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

五是优化政务服务功能。我局为25个单位部门创建了账号,可在市政务服务云平台进行受理、办理,有效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各乡镇政府已开通政务外网,有效推进了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向基层延伸。

(三)推进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运行系统工作。

一是设置“好差评”评价器。按照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进一步为群众、企业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我县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新大厅、不动产大厅、人社局大厅、医保局大厅各窗口设置了“好差评”评价器200台,开展网上评价,有效评价数19505条,在5个旗县排名第三。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注重评价引导。积极引导办事群众、企业使用“好差评”评价器,通过在政务服务大厅内摆放宣传板、led大屏滚动播放及在微信公众号“武川政务服务”上大力宣传“好差评”,进一步使企业、群众深入了解“好差评”,同时,安排专人对各大厅的办事群众进行引导评价工作,切实发挥“好差评”系统线上运行的评价作用,将群众的评价转化为持续改进政务服务工作的动力,促进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三是建立工作机制。为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好差评”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信息透明度,我局制定了《“好差评”工作制度》、《“好差评”工作评价信息公开制度》、《“好差评”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好差评”工作“差评”反馈制度》等工作制度,为了解办事群众、企业诉求、提高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深化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

企业开办专区实行了“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并联审批、材料内部流转、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流程,解决了企业多窗口、多环节提交材料的繁琐,真正实现了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

市场、税务、城管、人社、公安、银行、刻章企业进驻企业开办专区,可以办理商事登记、领取税务发票uk、企业牌匾审批、企业员工参保、刻章备案、开设开户、刻制公章等业务。为更好的优化营商环境,实行免费刻制印章、免费提供税务发票uk、免费提供打印、复印服务、免费提供邮寄材料等服务。成立专区之前,开办新企业需要6个工作日,12个环节、21份材料、1210元费用,企业需要分别去各个部门办理。设立企业开办专区之后,开办新企业仅需0.5个工作日,2个环节、6份材料、并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制公章、免费邮寄服务,实现了新开办企业零成本零费用。

截至目前,企业开办专区设立新企业163件、申领税务发票uk257件、印章刻制43件、银行开户67件、企业员工参保12件。

(六)扎实开展“蒙速办·四办”工作。

为实现重点事项不见面审批,切实方便群众办事需要,制定了“蒙速办一网办”、“蒙速办掌上办”、“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实施方案。按照上级要求,相关单位积极配合,配备专人专班,狠抓落实工作,稳步推进。

一网办工作,目前已将全县31个单位和部门746个事项录入了呼和浩特市政务云平台综窗系统。自工作开展以来,综窗系统受理办结了213件,获得了办事群众的一致好评;掌上办工作,已开通公积金、社会保障、民政、不动产登记、卫生健康、教育、交通出行、生活缴费、出生一次办、即办件、医疗保障11项查询服务功能。同时,我县33个部门在内蒙古一体化平台发布的1118项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发布至蒙速办查询系统,方便群众了解办事材料与办事流程;一次办工作,目前我县一次办可办理事项98项,累计办件量为792件(单办140件,联办652件),建立了工作专班和一次办工作台账,做到了使企业放心,群众满意。帮您办工作,完成重点项目帮办2件,现场帮您办、兜底办84件,群众比较满意。

(七)稳步推进“24小时政务服务超市”工作。

我局已制定了“24小时政务服务超市”实施方案,积极推进“24小时政务服务超市”建设。我县6个单位现有自助服务终端设备8台,分别是公安局2台,税务局1台,不动产登记中心1台,中燃公司1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台,人社局2台。目前已将供电局、中燃公司、税务局、公安局、人社局、医保局的自助服务设备进驻24小时政务服务超市。我局正积极统筹协调更多自助服务终端设备进驻24小时政务服务超市,实现更多高频热点事项自助办理,切实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服务。

(八)赋权乡镇、街道事项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我县已将除婚姻登记1项外,自治区下放的97项赋权事项全部下放至乡镇,我县9个乡镇对97个赋权事项均已完成承接工作。

虽然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一是政务服务大厅硬件设施配备还不够完善,分厅多,不集中,办事企业、群众存在办事不方便的问题。二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落实不够到位,国家、自治区、市、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不充分,政务移动app业务推动力度有待加强。三是我县已将自治区下放的97项赋权事项下放至乡镇,各乡镇已完成赋权事项承接工作,但在承接过程中存在缺乏针对赋权部门的业务培训,导致对业务不太熟练,对法律法规掌握不够,工作效率较低。

下一步,一是积极争取资金和技术支持,配备充足办公设备,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提高办事效率。二是积极谋划和配合做好全县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工作。将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大厅、不动产大厅、医保大厅整合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楼新政务综合大厅,目前已签订合同,各窗口服务功能区已经确定,正在加快装修速度,使用后将彻底解决分厅多、办事不集中的问题。三是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继续深入落实《呼和浩特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便民利企九条措施》,持续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四是继续推进综合受理窗口办理事项,加快推进审批服务工作力度,加强对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工作业务指导和督查力度,紧盯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落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超市网络正常运转,认真落实“蒙速办·一网办、掌上办、一次办、帮您办”工作任务落实,切实推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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