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教育活动专项整治制度范文(17篇)

时间:2023-12-02 作者:JQ文豪

工作方案是在具体工作中制定的一份详细计划,它能够帮助我们有条不紊地完成工作任务。下面是一些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制定的工作方案实例,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工作方案的要点。

最新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教育活动专项整治制度范文(17篇)篇一

为进一步贯彻市委市政府对教育工作的要求,整饬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重塑教育形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净化政治生态,强化政治担当,抓好全市教育系统的工作纪律专项整治,狠抓“两个责任”落实,进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2020年9月19日-12月31日。

三、

整治目标。

按照“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整改落实、强化作风建设、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净化政治生态,举一反三。通过集中整治,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实起来、严起来,按照“五规合一”即:“服从规律、遵守规矩、执行规划、落实规定、做到规范”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系统干部职工工作纪律、作风建设,为高质量转型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四、整改内容及要求。

1.净化政治生态。

针对教科局原局长鹿人杰违纪违法和个别领导干部违规吃请问题,局党组要在9月30日前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警示教育。班子成员要在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剖析,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各基层党组织要在局包片领导指导下在10月15日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反思检点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2.严明政治规矩。

局党组和各基层党组织要自觉肩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责任,强化“两个责任”,将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教育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切实加强党性党规党纪教育。全系统党员干部必须强化规矩意识,要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学习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条文和程序规定,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

班子成员要严格执行党组的决定,履职尽责,严格执行“五大工作制度”:日常工作汇报制度、重大事项请示制度、决策民主集中制度、交办事项反馈制度、离介外出报备制度。

3.完善制度建设。

局党组要严格执行《市教科局党组会议制度》《市教育工委会议制度》《市教育科技局“三重一大”决策全程纪实制度》,严格落实“一把手五不直管”和“末位表态”的有关规定,完善领导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确。要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教育干部管理制度、基础设施建设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招生入学和招生考试制度,把权力放在制度的笼子里,从源头上制止腐败。各基层党组织、学校(园)要强化大局意识、“一盘棋”意识、全局意识,打通执行政策的“最后一公里”。

4.强化工作纪律。

(1)局班子成员及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落实工作岗位职责,遵守局机关考勤制度;

办公室不摆放有特殊寓意的物品;

禁止在工作时间炒股、玩游戏、玩棋牌、听音乐、看电影;

严禁酒驾、醉驾;

廉洁自律,杜绝“吃拿卡要”。

办公室不摆放有特殊寓意的物品;

以身作则,带头带满工作量,消除群众不满;

严格执行教师请销假制度,杜绝“吃空饷”现象;

廉洁自律,洁身自好,不收受礼品礼金和教师、家长及其他服务对象的宴请。

禁止在工作时间炒股、玩游戏、玩棋牌、听音乐、看电影;

不得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

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

严禁酒驾、醉驾;

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不得有其它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5.严格财经制度。

建立食堂司务账,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无截留、克扣、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纳入市财政局结算中心的校(园)严格执行市财政管理制度。

6.持续正风肃纪。

严格制止“舌尖上的浪费”;

严格禁止教师有偿补课、恶意补课;

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

五、工作步骤和任务。

(一)安排部署阶段(9月19日-9月30日)。

9月23日前成立工作纪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党工委办公室、局监察室对全系统存在的各类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制定整治方案。

9月25日前召开全系统专题动员会,对专项整治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班子成员、督学根据分管股室、分片包校情况在9月30日前召开所包学校(园)工作纪律专项整治动员会。

各基层党组织、校(园)要对照整治目标任务,制定学校(园)具体方案措施扎实有序推进整治。梳理三个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9月30日前将学校(园)实施方案和“三清单”纸质版一并报回党工委办公室。

(二)整改落实阶段(10月9日-12月26日)。

班子成员、督学牵头,深入基层指导专项整治工作。各校(园)根据教科局统一安排和学校制订的实施办法,有序推进。

从10月9日起,各校(园)每10天向局领导小组书面报告整改进展情况,班子成员、督学签字后报送党工委办公室。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协调指导,及时向局领导小组汇报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

总结。

提高阶段(12月27日-12月31日)。

局领导小组组织对各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果,全面总结。各校(园)要在12月27日前形成整治报告,电子版报送,纸质版交回党工委办公室。局整治领导组办公室要把整治整改中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制度,结合全系统实际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系统工作纪律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教科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七、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提高站位。针对全系统存在的政治生态问题,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深入反思、深入查摆,进一步落实落细“两个责任”,狠抓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上下联动,强化整治,务求实效。全系统工作纪律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局班子成员、督学是领办落实整治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校(园)长是整治工作直接责任人,全体教师全员参与。

(三)纵横贯通,全面整改,全面提升。要将工作纪律问题专项整治与巩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紧密结合起来,与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紧密结合起来,把整治工作置于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以实际成效向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交账。

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最新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教育活动专项整治制度范文(17篇)篇二

为了进一步整肃警纪,从严队伍管理,规范广大民警执法执纪执规行为,更加有效地推进我县公安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县局党委决定,从4月25日至5月24日,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县公安机关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

为全面落实从严治警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整治服务群众不到位、执法办案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内部管理不严格、遵守纪律不自觉等突出问题,创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努力打造一支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的公安队伍,有力推进我县公安工作跨越发展。

这次集中教育整顿的重点问题是:

1、第一责任不落实问题。重点整顿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基层单位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从严治警的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在队伍监督管理中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

2、服务群众不到位问题。重点整顿服务管理不文明、不规范,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打折扣,办事效率低,不认真履行审批职责,违规办理证照,工作方式方法简单,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抖威风的问题。

3、执法办案不规范问题。重点整顿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作为、慢作为、差作为,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糊涂案,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以及在接处警、受立案、侦查办案、涉案财物、执法办案经费管理使用等不规范的问题。

4、“四风”整治不深入问题。重点整顿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公车私用、酒后驾车、经商办企业、参与经济纠纷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的问题。

5、内部管理不严格问题。重点整顿作风散漫,迟到早退,长期不上班或上花班,工作或值班时间空岗、脱岗,工作时间饮酒,打游戏,办私事,推诿扯皮,办公环境脏乱差,不按规定着装、使用警械不规范,违反规定涉“枪酒车赌毒”的问题。

6、遵守纪律不自觉问题。重点整顿在遵守《准则》、《条例》以及警令条规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不遵守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政治意识不强、大局观念差,不讲原则、不讲正气,落实上级要求和政策不到位,或搞变通的;在不遵守组织纪律方面存在的: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反议事规则,不按有关规定或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问题,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在不遵守廉洁纪律方面存在的: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利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的;在不遵守群众纪律方面存在的:在管理服务中违规收费,刁难群众,“吃拿卡要”,态度蛮横,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在不遵守工作纪律方面存在的:在上级单位检查或向上级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事项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不良影响,在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影响的;在不遵守生活纪律方面存在的: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以及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1、学习动员阶段(4月25日—4月30日)。县局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制定方案。各单位组织民警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和《条例》、《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汤原县公安局民警十个严禁》等警令条规,各单位要做好各种记录,民警都要做好学习笔记,达到入心入脑。结合学习对民警普遍进行一次执行制度教育、执法执纪教育和警示教育,真正使广大民警在思想上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纪律要求、作风要求、素质要求和形象要求,切实提高民警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2、问题查摆阶段(5月1日—5月15日)。各单位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有效方式,认真对照《方案》中确定的六个方面重点整顿内容组织查摆。通过采取自查、互查和面向群众查等各种途径、各种形式、各种方法把问题找准,原因析透。在查摆中要做到“六查六掌握”即:查思想,准确掌握民警思想波动情况;查家庭,准确掌握民警家庭、身体、婚恋的重大变化及生活困难情况;查行为,准确掌握民警日常活动及八小时以外活动,嗜好,交际范围等情况;查人员,准确掌握民警外出去向、长期不上班、请长假、在外经商等情况;查隐患,准确掌握民警不在状态、违法违纪苗头情况,逐人逐事列出问题清单、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查责任,准确掌握部门领导对民警的教育管理是否到位,职责是否明确。

3、整改提高阶段(5月16日—5月24日)。各单位要本着边查、边改、边规范的原则,区分共性和个性问题,摸准“软肋”,找准“短板”,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细致研究,采取先易后难的方法,对症下药。要着力从基础上抓整改、从细节上抓整改、从健全完善制度上抓整改、从提高执行能力上抓整改。制定整改措施要具体、时间要明确、责任要落实,切实保证整改效果。

为确保此项活动达到预期效果,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五大”活动,真正有效的推进教育整顿活动的扎实开展。

1、开展大讨论。以“如何做一名遵纪守法人民警察”为主题开展讨论,要重点围绕如何执法为民,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如何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四难”和冷冲硬横;如何杜绝办理证照难、办理证照慢、办事周期长;如何执法服务,不侵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等队伍潜在的问题开展讨论。通过大讨论,真正达到反思深刻,剖析透彻,教育到位的效果;真正使每名民警意识到触“高压线”,踏“雷区”带来的严重后果。

2、开展大调研。纪检、政工、督察、法制等职能部门要深入所属基层所队围绕队伍实际状况开展一次调查研究,采取召开所队领导和民警座谈会、个别交心谈心、社会问卷调查等方式方法了解队伍的实际现状,摸清当前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突出问题,特别是深层次的隐性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具体原因和因素,形成一份可行性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调研报告,并有针对性研究制定队伍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3、开展大教育。要选取近年来违法违纪典型案件,组织各警种从执法思想、执法素质和执法作风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用典型案例警示民警,使广大民警从内心深处受到触动、引以为戒,进一步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纪检、政工、督察部门要配合各单位领导对民警普遍进行一次警示教育谈话,对思想不稳定、纪律作风涣散、有违法违纪苗头的民警,领导班子成员要与其结成对子,开展“一对一”、“一帮一”谈心活动,掌握思想动态,加强教育监督。切实达到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受到触动。

4、开展大排查。各单位要紧紧抓住这次集中教育整顿的有力契机,围绕民警队伍的思想、工作、执法、执纪等方面问题组织开展一次调查摸底。县局政治处负责排查各单位长期不上班或上花班人员;县局纪委负责协助各单位排查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重点民警。凡排查确定的重点人,必须落实领导包保责任制,包保领导做到定期谈话交心和思想教育,及时掌握重点人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告诫,敦促改正。同时,由重点人所在单位向家属发监督通知书,对重点人八小时以外的行为进行跟踪监督。在包保期间发生问题的,要追究包保领导的连带责任。对重点人帮教后改好的,要做好转化监督工作,防止出现反弹。各单位对排查上来的长期不上班人员和重点人员要分别上报县局政治处和纪检委。

5、开展大查纠。这次活动要加大“严查、严纠、严处”的力度,凡队伍管理不严,经常出现问题的;凡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凡被上级领导点名批评或被媒体曝光的,一律确定为单位反面典型,对确定反面典型单位的领导县局纪委对其要进行诫勉谈话,对反面个人典型所在单位的相关领导也要进行诫勉谈话。要把确定的集体和个人反面典型作为反面教材,进行剖析,以案说纪、警示和教育他人。尤其是对队伍发生“大、丑、恶”案(事)件的,要对责任民警和责任领导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为切实加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成员: 县公安局党委成员、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纪委。

办公室主任:纪检委书记。

县局政治处、纪检委、督察大队、法制大队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代表县局党委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日常纪律作风建设管理工作。

1、明确责任,强化领导。各单位一把手为本单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务必抓好落实,做到思想认识上高度统一,组织部署上周密安排,措施落实上精心筹划。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活动总结于5月22日前报县局纪委。

2、注重引导,强化宣传。要充分利用局域网、县局公安政务微信平台、新闻媒体等广泛宣传此项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工作进展、典型经验,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3、跟踪问效,强化督导。要坚持把督导检查贯穿于整个活动的各个环节、各个阶段,严防在整顿中不认真,走过场,应付了事的问题发生。纪检督察部门要采取明查暗访方式跟踪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整改。

4、严肃纪律,强化问责。活动要自始至终坚持刚性问责,对存在问题该整改而没有整改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队伍管理重视不够,推进不力,出现问题被上级通报、领导点名批评、媒体曝光或发生违纪的,坚决按照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追责。

最新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教育活动专项整治制度范文(17篇)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xx届中纪委三次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有效解决“四风”问题,根据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群组发〔2019〕23号)、中共贵州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群组发〔2019〕30号)、《中共毕节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毕党发〔2019〕2号)、《中共大方县委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方党发〔2019〕4号)及《中共达溪镇委员会关于在全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达镇党发【2019】1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重点抓住查摆出来的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方面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核心,以治庸提能、治懒增效、治散正气、治贪正纪为抓手,以解决好、实现好、维护好群众根本利益为落脚点,强力推进机关干部作风建设,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努力建设一支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干部队伍,为达溪与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障。

(一)整治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多占办公用房、违规建楼堂馆所。

2、全面清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镇村干部办公用房。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凡是超过规定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的,一律清理腾退;凡是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备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的,坚决纠正。严禁领导干部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领导干部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原单位。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

3、严禁党政机关违反规定建设楼堂馆所。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停止新建楼堂馆所的规定,5年内一律停止新建、扩建、迁建、购置楼堂馆所,一律停建已批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造、扩建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建设项目。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严禁豪华装修,不得安排财政性资金用于上述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自2019年7月15日起,5年内,全面停止新建、扩建、迁建、购置党政机关楼堂馆所的审批。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等不能满足办公需求的,经批准可以进行维修改造,但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控制维修改造标准,严格党政机关租用办公用房管理。对于因机构增设、职能调整确需增加办公用房,并在本部门本单位或本区域办公用房资源中无法调剂解决的,经批准可以租用办公用房,但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控制租房标准。

(二)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

1、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镇财政分局要按照规定编制、执行“三公”经费预算。进一步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对单位超预算执行、无预算列支“三公”经费的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一是压缩各村、镇直各单位机关行政经费。镇财政分局要确保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和总支出比较上年度只减不增。二是进一步扩大“三公”经费公开的范围。通过党务、政务、校务、警务等公开栏,详细公开“三公”经费,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将“三公”经费列为审计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对重点部门、单位实施专项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作出处理。定期对审计提出的整改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追踪问效,督促有关主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2、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严禁无公函接待,对无公函或无实质性内容的公务活动一律不予接待。严禁私客公待、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转支、转移、隐匿接待费,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加强对招商引资活动经费的审计,规范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管理,按规定编制公务接待费预算。规范经费管理,防止超标准接待和私客公待等行为,确保年度公务接待费只减不增。

3、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活动。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严格压缩出国(境)团组人数、天数和经费;坚决取消照顾性、无实质内容和考察性的因公出国(境)。【乡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乡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19年以后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按照省、市、县相关规定和程序严格执行。一是科学合理制定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因公出国(境)实行计划管理,原则上未报计划的不予批准组团。各有关单位需于每年11月上旬前向镇纪委办报下一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由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汇总上报县外事侨务办审批。镇纪委办原则上不受理计划外的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如遇特殊情况需安排计划外出国(境)的,需在本单位审批的计划总量中调剂,总量不得突破计划。二是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信息公开。单位须在申报因公出访任务前通过大方报、县或大方电视台等媒体公示有关组团和人员信息;出访任务完成回国(境)后,须于一个月内将出访成果形成总结报告材料报镇纪委办汇总上报县外事侨务办或县台办备案,并在本单位公示栏上进行公示。三是严格控制出访团组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各单位申请办理因公临时出访,团组人员一般不得超过6人。每次出访不超过个3国家和地区(含经停国家和地区),在外时间不超过10天。赴拉美、非洲航班衔接不便的国家团组,出访2国不超过9天,出访1国不超过6天。出国(境)或赴台交流团组中同一单位领导班子不能2人同时参团,赴台团组人数一般不超过15人,在台时间为10天内。四是严格执行限量管理和应邀出访规定。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限量管理规定。已离退休人员不再派遣出国(境)执行任务,已离开原工作岗位且所从事工作与原单位无关联的党政干部,不得由原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

(三)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1、坚决遏制一些地方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以及盲目“造城”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项目决策和谋划。围绕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有关决策建议,坚持尊重客观规律、尊重经济发展水平、尊重实际需要,坚决遏制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以及盲目“造城”的问题。二是严格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继续实行重大项目专家咨询制,确保投资真正用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项目。从审批、核准、备案的源头上杜绝建设“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项目,并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把关。三是加强项目建设监督检查。继续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按照批复内容有序推进。积极运用明察暗访、设立信息员等办法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虚假行为,及时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纠正的建议和措施。指导各部门各村重大决策后开展评估工作,及时提出调整建议。

2、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通过开展自查、重点抽查等方式,查处和纠正一些单位在工业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房地产开发统计、能源统计、财政收入及企业联网质保中存在的弄虚作假行为。

3、坚决防止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进一步建立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改进考核方法手段和考核指标体系,坚决防止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一是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注重对考核评价信息的整合运用和综合分析,把各部门的考核评价信息与组织部门开展的专项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起来,防止考核结果失真失实,提高考核工作效益。二是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综合分析研判。在村领导班子换届(任期)考察、领导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工作开展中,把依法行政、改善民生、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察内容,强化综合分析研判,正确评价干部。

(四)整治“庸懒慢浮贪”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2、开展明察暗访专项行动。镇纪委要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村,镇直各部门的作风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作风问题,要及时纠正和通报,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3、开展新闻媒体曝光专项行动。在主要新闻媒体开辟机关作风整顿专栏,跟踪报道各级各部门作风整顿工作情况,重点曝光在投诉举报、明察暗访等过程中发现的各级各部门在作风方面的反面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对被曝光的问题,涉及的单位和个人要抓好集中治理和整改。

4、开展“百家企业万名群众评股室”专项行动。确定工作涉及面较广、执法或管理权限较大、与基层和群众联系密切、对外联络较多的镇直及垂直管理部门科(股)室和所属二级单位作为重点评议对象,组成“两代表一委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企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等参与的评议工作组,通过问卷调查、走访调研、召开评议大会等形式,对行政执法单位及科(股)室在履职履责、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六个方面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布。对垂直管理的部门单位,评议结果要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对评议综合排序前3名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在评议中,第一次位列最后一名的,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连续两次位列最后一名的,对单位、村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三次位列最后一名的,对单位、村主要负责人给予免职处理,属垂直管理的干部,镇党委、政府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调整。

(五)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

1、狠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之风。推进各村、镇直各单位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在公务活动中以任何名义和形式赠送或接受用公款购买的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或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坚决查处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的行为。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各村、各单位用公款订购除党报党刊外与业务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和音像资料。严禁春节期间用公款杀年猪和吃庖汤、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建立通报曝光的长效机制,对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十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和在新闻媒体曝光。

2、狠刹奢侈之风。压缩规范各类节庆活动,全镇各单位对现有各类节庆论坛展会活动压缩三分之一,坚决制止豪华铺张办活动现象,严禁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活动。坚决纠正招商活动中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等问题。坚决纠正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一是强化对展会和节庆活动的分级管理。镇党委政府要对现有镇级层面的各类节庆论坛展会进行清理,提出删减意见。二是制止豪华铺张办晚会。加强对《关于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的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及时制止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

(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1、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强化建设用地管理,建立健全征地补偿标准听证等。

规章制度。

依法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加大对征地补偿费发放的监督力度,妥善安排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批乱占耕地、截留、挪用和拖欠农民征地补偿费用等问题。

2、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集中开展涉农领域专项资金治理,着重清查资金规模较大、涉及面广、农民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专项资金的发放和使用。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私分、挥霍资金以及权钱交易、优亲厚友等行为。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重点,坚持预防与查处相结合,完善制度。加强涉农项目资金监管网络系统建设,运用科技手段强化监督,保证涉农专项资金安全运行。

3、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激励和惩戒等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服务从业行为,着力解决医药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问题,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坚决打击“医托”行为。

4、纠正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各学校要重点围绕滥用行政职权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招生名额使用、基建工程、招标采购、学校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师生沟通渠道不畅、师生参与民主决策的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进行整治。各中、小学校要重点围绕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有偿补课和乱收费、师德师风滑坡、学生负担过重等问题进行整治,逐一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对整改走过场,敷衍塞责的,除责令“返工”、“补课”外,还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

1、大力精简文件。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一是坚持少发文、发短文。凡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印发文件;二是减少各类简报,各部门对现有的简报要清理压缩。三是加快党政机关信息化建设。

2、大力精简会议。一是严格会议审批。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规定》,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对召开全镇性会议实行计划管理。未纳入年度会议的一般不得临时召开,确因工作需要召开的需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准。二是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三是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各类会议只通知有明确工作任务和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参加,其他单位一律不陪会。四是缩短会期。

五是严控会议经费。未经批准召开的会议,会议经费一律不予报销。

3、规范对村和部门的检查活动。一是继续做好自查清理。在2019年清理规范各类检查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镇牵头继续对各相关单位检查考核活动进行逐项清理登记,建立项目台账,确保县乡同步,按时保质完成清理任务。二是规范程序,分级管理。镇党委政府对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及镇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的督促检查,由镇党委政府领导所安排工作涉及的部门按程序进行统筹协调实施,或根据镇党委政府领导安排,由所安排的单位或部门负责协调进行。综合类检查考核和年度目标考核,由镇实绩考核办统一行文下发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法律法规规定开展的检查考核,须按程序审核审批后,再组织实施。严格执行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毕节市办公室《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检查考核活动的实施意见》(毕党办发〔2019〕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督促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坚决予以查处。

4、从严控制和规范评比表彰活动。集中整治检查评比表彰活动过多过滥问题。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一律予以取消;不得使用财政资金和向企业或社会摊派费用;跨部门、跨行业开展的,予以取消、合并或调整;同一主办单位两个以上表彰内容相近的,取消其一或合并调整;擅自开展评比达标表彰评估活动的,严肃追究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镇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把“七项专项整治”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重中之重,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狠抓落实、务求实效。针对作风方面的顽症痼疾,要重拳出击,拿出硬措施下猛药,集中力量啃硬骨头,一项一项治理,一项一项突破。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带头整治,做到自身清、家属清、亲戚清、身边清,敢抓敢管,推动班子抓落实,督促下级搞整治,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整治措施,明确整治责任、进度时限和标准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各村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整治重点,制定具体整治计划,明确责任和时限,集中时间扎实抓好整治。对已经开展整治的,要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尚未完成的,要加大推进力度;还未开展的,要及时组织推进。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率先整治,以上带下、上下联动,强化整治效果。

(三)加强监督检查。镇党委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要把“四风”专项整治作为督导重点,严格把关,对专项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补课”、“返工”,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的作用,采取情况综述、言论评论、典型引路、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推动“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四)严格责任追究。镇纪委要紧紧抓住“四风”突出问题,认真履职,率先垂范,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和铁面执纪的要求,严格执纪,加大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针对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礼品礼金的行为;违规收取项目评审费,套取、私分科研和项目经费;到私人会所活动、公款互相宴请、违规消费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盯住问题不放,“快、准、狠”予以查处。对打折扣、搞变通、穿上“隐身衣”收受节礼年货等典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反对,要加大“四风”问责力度,对整改不落实、“四风”问题依然严重的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最新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教育活动专项整治制度范文(17篇)篇四

为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群组发〔20xx〕23号)和自治区《关于印发〈全区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的通知》(桂群组发〔20xx〕10号)的要求,对“四风”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我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自治区“两规定一办法”,遵循“问题引领、开门整改,领导带头、即知即改,标本兼治、制度完善,终端见效、群众满意”的思路,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实现重点突破,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确保我市教育实践活动成为人民群众满意工程,实现全市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为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提出的七方面专项整治任务,以及2019年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确定开展的18项专项整治任务和2019年确定的8项重点专项整治任务的基础上,结合贺州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重点开展以下十项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市交警支队机动车检测站管理混乱问题,坚决取缔非法中介,规范车辆检测办理程序,严肃查处通过内外勾结侵害广大车主切身利益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检测工费,对超出国家和有关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超标准收费的一律下调。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切实做到耐心解答群众咨询,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对符合条件办理的,要推行免费导办服务,实施预约便民措施,切实简化办理手续;对手续不齐全的,要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齐的手续资料。限时开展自查自纠、整改整顿,不断强化检测站队伍管理、完善基础设施设备、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切实纠正检测站的管理乱象,把便民惠民措施落到实处。

负责领导:xxx。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

专项整治农民在报批建房过程中耗时长、办事难问题。重点做好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报批建房困难的各个办事环节、流程的梳理工作,提高为农民群众办理报建手续的效率,有效缩短办理时长;在严格控制不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的基础上落实群众建房用地和报批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建房用地难、报批难等问题;严肃查处在农民群众报建过程中存在的“吃、拿、卡、要”等行为,坚决杜绝利用职权损害、侵占农民群众合法利益的现象发生;在加强宣传引导,扩大和提升农民群众对相关报批建房政策法规的知晓面和理解度的同时,积极推行预约办理、上门服务、简化流程等便民措施,不断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以表达、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负责领导:xxx。

牵头部门:市住建委。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纪委(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美丽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招标投标管理局)、各县(区、管理区)。

重点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住房和城市建设、交通运输、卫生、公安(含交警)、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10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中,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抓手,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五类问题:公权私用、执法不公、违法行政、乱收费、乱罚款等不依法履职问题;政策法规不公开、办理程序不公开、办理时限不公开、收费标准不公开、服务承诺不公开、监督渠道不公开等政务不公开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消极作为,损害群众利益和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作风粗暴、态度冷漠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工作作风问题;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与民争利,不勤政廉政问题。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管行风”的原则,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理念,严格执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建立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狠刹行政执法中的不正之风。

负责领导:xxx。

牵头部门:市纠风办(市纪委)。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招标投标管理局)。

重点整治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农村危房改造、新农合、农作物良种(含畜牧水产)补贴、土地整治、农村低保、林业、水利、农机等扶农强农惠农资金问题。通过宣传政策、规范管理、自查自纠、督促抽查、严肃处理等措施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摸清近三年来各级农业政策性补贴、财政支农和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时发现纠正损害涉农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建立健全扶农强农惠农政策公开、惠农补贴资金及发放情况公开等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资金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的审批、管理与使用,确保扶农强农惠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负责领导:唐毓流。

牵头部门: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水电局、市农机局、市粮食局、各县(区、管理区)。

重点整治招投标过程中的挂靠投标、围标串标并分包转包等违规问题,按照“决策科学、程序严密、运行规范、监管严格”的管理要求,编制项目指南,实行流程控制,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层次管理、过程管理,不断建立健全招投标监督机制,堵塞招投标管理漏洞。

负责领导:xxx、xxx。

牵头部门: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招标投标管理局)。

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科学规划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保障义务教育学校与城区及城镇新建居民小区或旧城区改造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增加教育投入,配足教职工,大力支持符合办学条件的民办学校,保障义务教育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生均公用经费;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执行划片招生政策,建立“阳光招生”制度,定期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班额情况,主动公布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中小学“超大班额”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及时通报相关情况。

负责领导:xxx、xxx。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管理区)政府(管委)。

重点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主要领导职务,超规格提高干部职级待遇;违规乱设非领导职务,违规乱设机构等问题。坚决落实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部署要求,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研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违规超职数配备新的干部,切实纠正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负责领导:xxx。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编办、市人社局。

重点整治干部不安心工作、上班迟到早退、工作遥控指挥、工作日晚上唱“空城计”等现象,以及由此带来的公车私用问题。加强思想教育,严明上班纪律、住夜纪律、值班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住宿和请销假制度,建立健全日常考勤制度、工作人员去向告知制度、应急联动制度、检查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公休日、节假日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遇急、难、险、灾等重大事件必到现场制度,严格规范干部行为,有效遏制基层领导干部“走读”等不良风气,形成干部坚守岗位、服务群众的良好氛围,塑造基层机关良好形象。

负责领导:xxx。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纪委。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绩效办。

认真总结贺江水污染事件发生和处置的经验教训,不断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坚决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重点围绕重金属、大气、土地和水污染防治等工作,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和执法,严肃整治和查处各种企业乱排乱放等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真正用上放心水,着力解决城区用水保障问题。

负责领导:xxx。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工商局、市工信委、市市政管理局、市水电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农业局、各县(区、管理区)。

重点整治违反《食品安全法》生产销售的行为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落实企业和政府责任,完善和强化监督制度与问责制度,以对群众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对食品市场加大检查频率,拓宽覆盖范围,坚决打击食品安全领域各种违法生产销售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监管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确保食品安全市场的“零死角”。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整合政府职能部门资源,有机衔接各有关部门的监管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努力提升食品生产销售从业人员的道德水准。

负责领导:xxx、xxx。

牵头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督局。

在抓好以上重点整治工作的同时,对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纵酒、参与赌博、乱搭乱建、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也要进行有效整治,确保整治工作成效,赢得群众满意。

(一)坚持领导带头,确保责任落实。市委常委同志要率先垂范,带头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区、管理区)党(工)委、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特别是牵头单位党委(党组)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组织推进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牵头单位,主动提供相关情况和意见建议。

(二)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治重点。要按照中央要求,结合实际,对准问题,不走神、不散光。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自治区“两规定一办法”要求,深入查摆问题,看哪些突出问题还没有列入整改内容、哪些问题整改得还不到位。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四风”问题、最不满意的地方,对准自身存在问题,找准专项整治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进一步摸实情、听意见,明确整治重点,哪个问题突出就重点抓哪个,既在营造大气候上出实招,更在改变小环境上动真格。针对长期解决不好的顽疾问题,深入剖析,找准症结,以系统的思维、改革的办法、勇于担当的精神,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

(三)坚持开门整改,接受群众监督。将群众参与作为动力、压力,以群众满意为目的、标准,敞开大门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时限、责任、进展情况等,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进一步畅通信访、新闻、网络、电话等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评判,群众满意的才通过,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研究症结,进行“补课”。要发挥好宣传舆论的引导作用,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激励和警示作用,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坚持严格要求,做好督导把关。坚持用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按规定、按程序、按步骤推动专项整治工作,防止偷工减料、打折扣,切实做到思想上不放松、标准上不降低、力度上不减弱。各督导组要从严督导、从实指导,有针对性地强化督导措施,把严的要求、严的标准落到实处。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持续督导专项整治活动,严格把关,并通报检查情况,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态度消极、措施不力、群众不满意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正风肃纪,对顶风违纪的坚决查处,及时通报,起到处罚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实行专项整治半月通报制度,各级督导组每半个月向本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报告专项整治情况。

最新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教育活动专项整治制度范文(17篇)篇五

根据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开展专项整治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专项整治8个方面重点问题是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局机关各处室、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一抓到底。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点措施贯通起来,探索方法、创新形式,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真刀真枪解决问题,推动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不断深化、取得实效。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着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在乎、装样子、做选择、搞变通,空泛表态、敷衍塞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进行整治,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抓到底落到位。

局机关各处室、局单位党组织要按照中办发电〔2018〕39号及苏办发电〔2018〕89号通知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对江苏、镇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开展“回头看”和自查自纠情况逐条进行梳理;对习近平总书记今年以来对交通运输行业的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逐条进行梳理,评估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建立台账。要重点看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的要求有没有落实、问题有没有解决、现状有没有改变。对已经落实的,要抓好巩固提高;对尚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要一一查明原因,明确时限要求和工作措施;对存在不扎实、不落实问题的,要区别情况予以问责。整治情况要形成专项报告。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参与单位(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二)整治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

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紧紧围绕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推进三大攻坚战,特别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破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难题、解决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解决党的建设面临的紧迫问题,紧紧围绕推进“六个高质量”、融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着力解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等重点工作,紧紧围绕本部门、本单位中心任务,聚焦工作思路措施不当、指导推动不力,不敢面对问题、触及矛盾,工作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等问题,对照“九个有没有”、“江苏发展三问”和镇江交通发展深层次问题,深查细纠精神不振、不担当不作为的具体表现,结合深入推进解放思想、落实“三项机制”,一项一项进行整治。

特别是要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工作要求,聚焦不想担责、不敢定事,层层请示、层层画圈,碰到问题往下推、落实责任往下移,庸政懒政怠政,当“老好人”“圆滑官”“太平官”,对群众意见和诉求置之不理、推诿扯皮等问题,抓好整治。各部门、各单位要聚焦“中梗阻”、“弹簧门”,工作简单粗暴,服务意识淡化等问题,开展整治;党员干部要聚焦回避矛盾问题,奉行“少干事、不出事”,对工作消极应付,对解决群众困难推拖绕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牵头部门:局组织人事处;参与单位(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三)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

把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聚焦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聚焦变异公款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私车公养、收送电子红包、违规公款购买和消费“定制酒”、分批异地操办酒席等隐形变异问题,领导干部违规参加各类研讨会、论坛等问题,抓好整治。每个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认真查找是否存在以上问题,一一说清楚,交“明白帐”。

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及工作实际,健全制度规范。对商务接待、招商引资接待、驻外机构公务接待、异地交流任职干部探亲福利待遇等存在制度空白的,要补充出台;对新闻报道、公务差旅、公务接待、公车改革、因公出国(境)、领导干部住房等存在制度短板的,要完善修订;对评比达标表彰和庆典节会论坛、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办公用房整改、领导干部参加研讨会和论坛等存在“模糊地带”的,要明确细化。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参与单位(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2019年“基层减负年”各项部署和工作措施,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主题教育重要内容,聚焦层层发文、层层开会、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等问题,一件一件抓实整改。

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形式主义问题大排查,把自己摆进去,查找问题,深挖根源,扎实整改。重点解决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报材料,督查检查考核重“痕”不重“绩”,脱离实际向基层发号施令等问题。重视纠正将红头文件改为白头文件、明传电报、便函等“隐性文件”,以调研指导、学习考察为名变相开展督查检查考核等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镇办发〔2019〕31号文件有关要求,在摸清2018年文件、会议和督查检查考核等底数,确定2019年精简目标的基础上,对上半年文件、会议和督查检查考核情况进行统计,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确保实现各部门、各单位发至县级的文件减少30%--50%,需要基层签订的责任状、填报的报表、使用的政务app减少50%以上,对交通运输企业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等目标。全面清理规范“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参与单位(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问题,推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秉公用权。

领导干部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95、97条规定的精神,进行个人申报,干部所在单位对申报情况进行汇总登记,有重点地进行抽查核实。

牵头单位:局组织人事处;参与单位(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聚焦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进行集中治理,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局机关各处室和局直属单位要加强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统筹安排和具体指导,从基层反映的问题中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上下联动整改。结合职能职责,对行业不正之风进行集中治理。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结合调查研究、听取意见,下功夫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执法不公、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以及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牵头单位:局组织人事处;参与单位(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七)整治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

对交通运输系统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集中排查,不设比例、应整尽整。各单位党组织书记要带头挂点整顿,组织部门具体负责,结合整顿工作清单,制定整顿措施。研究制定整顿验收合格标准、工作流程,确保工作实效。

总结。

提升入手,重点解决弄虚作假、“带病入党”、干部近亲属违规入党、违规“异地入党”、“人情党员”以及严重违反程序发展党员等问题。适时启动发展党员全面排查工作。

(八)整治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黄赌毒、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同步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导问题清单,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层层谈话、评查评议等活动,全面杜绝行业监管不力、不作为或存在失职渎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发生。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市局成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各基层单位主要领导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组织人事处,成立工作专班和专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谋划、组织推进和督促检查等。各牵头部门是第一责任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明确工作职责,分解落实任务,研究相关政策,会同参与部门和单位尽快拿出具体实施方案。各参与单位(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配合、抓好落实。

2.聚焦问题,狠抓整治。把开展专项整治与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衔接起来,贯通于我局即将开展的主题教育全过程,加强上下互动和部门间联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先动起来,逐项细化问题清单,从自身找原因、抓整改,实行项目化推进,找准每个专项整治的切入点,落细落实落小,实事求是地确定在主题教育期间能够实现的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进度时限和工作措施,逐条逐项推进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还要结合实际,在8个方面专项整治之外,有针对性地列出需要整治的突出问题。

3.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在我局主题教育开展期间,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将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过程评价、跟踪问效,加强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对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重点查访,对专项整治开展不力或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督促整改,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报告。切实防止专项整治虎头蛇尾、敷衍塞责,不能在整治中产生新的突出问题。

4.开门整改,群众监督。采取情况通报、媒体公示等方式,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对发现的典型案例及专项整治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干部群众通报。主题教育结束前,通过群众满意度测评、走访座谈、实地调研等,面对面、背靠背地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对专项整治情况的评价,以基层干部群众的所感所获检验专项整治效果。在此基础上,作出定量、定性的评估。

5.真学真做,务求实效。对在主题教育期间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阶段目标,盯住不放、持续整治,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坚持以好的作风推进专项整治,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为基层减负的要求,减少不必要的统计报表,避免增加基层负担。各牵头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报市局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最新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教育活动专项整治制度范文(17篇)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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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党***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扎实成效,按照市委《全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主题教育确定的8项重点整治任务以及市委提出的9项重点整治任务,紧密结合xx实际,细化列出具体表现和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狠抓整改落实,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整改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主题教育实效。

二、整治重点及任务分工。

(一)整治学习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细致,学习的深度和参与广度不够,整体政策理论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专题学习研讨未完全落实,对基层学习督导不力,领导干部以上率下、指导示范作用发挥还需进一步加强,在推动理论与北京人防创新实践措施相结合上还需不断丰富和发展;以圆满完成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各项任务为目标,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还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1.认真落实市委主题办和巡回指导组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落实学习计划,强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深入落实集中学习和8个方面的学习研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检视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挂账督办,狠抓整改;加强对支部教育活动的督促指导;结合xx工作实际,努力通过主题教育,形成一系列符合xx实际的制度机制保障,确保主题教育取得良好成效。

牵头领导:xx。

牵头单位:主题办。

完成时限:8月31日前。

2.进一步健全完善意识形态责任制的工作机制,突出主题主线,统筹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切实维护首都意识形态安全;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激发党员干部爱国奉献的激情和担当,增强机关干部的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强化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忧患意识,加强对所属报刊、微信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

牵头领导:xx。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宣教处。

完成时限:8月31日前。

(二)整治贯彻落实学习************视察北京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深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年度折子工程推进不到位,绩效考核整改、巡视整改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3.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视察北京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牵头领导:xx。

牵头单位:主题办。

完成时限:8月31日前。

4.加强对贯彻落实***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年度折子工程、绩效整改、巡视整改工作项目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扎实实落到实处。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综合处。

完成时限:8月31日前。

(三)整治领导干部在急难险重问题上,责任担当不足、存在着顾虑重重、主动性能动性不够、办法不多、甚至被动应付的现象,创新发展的理念不牢固,落实从严治党不够到位,在干部管理上存在宽松软现象,相关部门存在懒政怠政的问题。

5.认真落实市委主题办和巡回指导组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对标对表,坚持刀刃对内,深刻剖析反思,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牵头领导:xx。

牵头单位:主题办、人事处。

完成时限:8月31日前。

6.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动态考核,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办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分工,落实好《关于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和“五必谈”制度,加大提醒函询和诫勉力度,强化跟踪问效。

牵头领导:xx。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8月31日前。

7.强化责任担当,以巡视整改、xx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及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为契机,坚持整改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监督不断,切实推进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组织“回头看”,对还没有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牵头领导:xx。

牵头单位:人事处、各相关处室单位。

完成时限:8月31日前。

8.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和机制,加强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管理,落实经常性日常谈话、廉政谈话、信访谈话、诫勉谈话制度,健全完善干部全面情况台账,加强干部队伍日常监督教育管理,重点加强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管理监督。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人事处。

完成时限:8月31日前。

(四)整治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存在问题严肃追责不够;文风会风不扎实,会前准备工作不充分、会议时间过长,制文发文控制不严格、存有空话套话、篇幅过长;对重点领域和重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开展调研不够,研究深层面问题、促进调研成果转化上不够等问题。

9.健全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加强机关纪委和审计部门等职能部门作用,明确职责任务和协同配合机制,加强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经费审计、谈话函询,坚持纪在法前,严肃处理产生恶劣后果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牵头领导:xx。

牵头单位:机关纪委、审计处。

完成时限:8月31日前。

加强调研计划统筹,以主题教育调查研究为契机,注重实际效果,促进成果转化,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牵头领导:xx。

牵头单位:综合处、规划发展处。

完成时限:8月31日前。

(五)整治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监管手段比较单一,主要依靠个人申报和事后查核,缺乏日常动态情况的有效监管机制的问题。

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把思想统一到从严治党、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要求上来。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查核验证制度,强化日常动态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开展“五必谈”。

牵头领导:xx。

牵头单位:人事处。

完成时限:8月31日前。

(六)整治对xx系统12345市民热线接诉即办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民有所求,我有所为”的工作要求,切实畅通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处理群众诉求事项,积极采用合理化建议,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牵头领导:xx。

牵头单位:综合处、工程处。

完成时限:8月31日前。

143.加大xx行政审批窗口监督管理,持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水平,杜绝态度生硬、办事拖沓等问题。

牵头领导:xx。

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处。

完成时限:8月31日前。

(七)整治党建责任层层负责、层层传导不够,存在传达党组部署安排和领导要求不及时,贯彻效果打折扣现象,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各支部建设水平不平衡的问题。

充分利用现有“长城网”和“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增强学习效果。

牵头领导:xx。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8月31日前。

15.全面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在原有5个党支部试点的基础上,按照全覆盖、无死角的要求,解决基层支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促进规范化建设成体系。

牵头领导:xx。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8月31日前。

(八)整治对贯彻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好xx发展规划方面站位不高、统筹协调机制不健全、重难点解决不充分问题。

16.认真落实城市总体规划中xx领域各项工作,强化xx规划编制中的“四个转变”,加强部门沟通;建立国家顶尖的专家团队,为xx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把脉问诊,建言献策。

牵头领导:xx。

牵头单位:规划发展处。

完成时限:8月31日前。

(九)整治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在日常工作中职能履行、工作效率、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纠正“标准不高混日子、能推就推不担当、能拖就拖凭侥幸、该干不干老八板、虎头蛇尾耽误事”等不良现象。

17.严格落实***、市委关于作风建设指示要求,进一步抓好《xx市xx局贯彻落实市委有关***八项规定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和追究问责。

牵头领导:xx。

牵头单位:综合处。

完成时限:8月31日前。

18.制定《党建引领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加强对机关作风建设的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解决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牵头领导:xx。

牵头单位:综合处、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8月31日前。

(十)整治xx系统中腐败问题。

19.按照市纪委市监委统一部署,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持续抓好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和问题整改,坚持“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制度漏洞,健全完善一项制度机制”原则,在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的基础上,深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扎密扎牢制度的“笼子”。

牵头领导:xx。

牵头单位:人事处、各相关处室单位。

完成时限:按整治时间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表对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党***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全局上下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周密安排、集中攻坚,以专项整治的成果检验和展现主题教育的实效。坚持领导带头,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对照任务清单,真刀真枪推动措施落实落地、问题跟进解决,确保改到位、改彻底。

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要把开展专项整治与贯彻落实党***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拿出务实管用的实招硬招,着力解决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要坚持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不遮掩的原则,对号入座,主动认领,反复研究,深入分析,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明确整改内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抓实见效。

三是要注重方式方法,紧盯工作节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推动专项整治有序有力有效开展。党组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照方案,采取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的办法,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期完成。四是要着力“当下改”,着眼“长久立”。坚持边整改边完善、边实践边总结,通过整改一个问题推动解决一类问题,促进阶段性成效转化为制度性成果。要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专项整治和整改落实要始终贯穿“四个结合”,坚持整改落实与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一体推进、协同开展,真正推动解决实际问题。

最新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教育活动专项整治制度范文(17篇)篇七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部署,按照x公安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方案的要求,决定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以及******纪委五次***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公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全国、全区、全市、全区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加强执法监督,整治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切实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对执法突出问题不回避、不护短、不手软,做到一律核查、一律解剖、一律问责、一律通报,基本实现“五个进一步”和“五个确保”。

四是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有效解决制度存在的漏洞,确保构建更加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

五是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素质能力,有效解决本领不够、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问题,确保锻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公安执法铁军。

(一)紧盯受立案管理,集中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对群众上门报案,未落实“三个当场”要求;接报案后该受不受、该立不立,受立案后不及时查处,以及违法受立案。

对发现新的犯罪线索,不依法重新立案侦查或者继续侦查。

(3)接受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懈怠,对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立案、纠正违法通知不认真回复执行。

(4)弄虚作假,漏报、虚报、瞒报、篡改受立案统计数据、不如实统计上报。

2.工作措施:

(1)梳理排查。通过查询110接处警记录、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检查相关工作记录、评查案件卷宗、核查账务账簿、回访当事人、梳理信访举报投诉等方法,对2018年以来行政、刑事警情和在办刑事案件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梳理问题短板,建立问题清单。

(2)集中整治。聚焦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和食药环、盗抢骗、黄赌毒等与群众权益密切相关、反映强烈的案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领导包点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全面落实整改。对新发警情的受立案情况和决定,加强审核监督,防止边治边犯。

(二)紧盯打伞破网,集中整治扫黑除恶中暴露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中暴露出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有罪不究,不作为、乱作为。

(2)认定标准不一、审核把关不严、深挖力度不够、取证能力不强。

(3)参与或变相参与社会黑恶势力,充当其“保护伞”。

2.工作措施:

(1)排查梳理。要按照准确核查、限期清零、件件有结果的要求,采取上提一级、异地用警、交叉核查、视频调度等措施,全面核查、认真反馈群众举报线索。重点梳理全国扫黑办、公安部扫黑办挂牌督办、重点关注的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进展,确保线索核查工作扎实落地,确保所有举报线索清仓见底。

(2)集中整治。围绕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梳理在逃黑恶犯罪分子,确定一批目标逃犯,充分利用公安大数据、大情报等,加大预警分析,强化追捕力度,持续抓好追逃工作,组织开展境外黑恶逃犯集中抓捕行动,逐人落实追逃责任,加大追逃力度,努力实现逃犯“清零”,以最大战果取信于民。

(三)紧盯优化营商法治环境,集中整治以刑事手段不当介入经济纠纷和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不正确区分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的界限,不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2)对企业等市场主体违法立案、越权办案、违反法定程序、滥用强制措施及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账户、账册、财产,影响企业和群众正常生产经营。

(3)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保护不力,企业投诉无果。

(4)对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假冒伪劣等侵害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不力。

(5)以执法名义变相报复、勒索企业。

2.整治措施:

(1)排查梳理。对2018年以来仍在查办未有明确结论,上级交办、群众投诉举报、申请刑事复议复核、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以及人民法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及民营企业的刑事案件或者犯罪线索逐件逐条进行清理。对排查出的执法问题、案件和线索要制定任务清单,逐一逐条进行核查。

(2)查纠整改。对存在执法问题的案件和线索,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对存在分歧的重大疑难案件,各级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委员会要组织多警种、多部门联合调查、集体通案,或者从全区公安机关法治专家人才库、公职律师抽选精干力量协办,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等形式进行专家会诊,提升查办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的公正性、权威性。

(四)紧盯严格强制措施管理,集中整治违规取保候审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取保候审适用对象不符合法定条件,利用取保候审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2)取保候审后中断侦查,未及时移送起诉或依法作其他处理,未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未依法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3)解除取保候审或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未依法依规及时对案件作出处理,造成案件长期搁置。

(4)未按要求设立、使用保证金专用账户,违规收取、保管、没收、不及时退还保证金,截留、坐支、挪用、侵吞保证金,保证人不符合条件,人保、财保并用。

2.工作措施:

(1)清理排查。通过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核对相关工作台账、调阅案件卷宗、财务账簿、梳理信访投诉等途径,分门别类、全面细致地排查2018年以来办理的取保候审案件、人员的数量、相关处理进展及保证金等情况,登记造册,做到账实相符。

(2)集中整治。各级公安机关要从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法规、遵守办案程序等方面认真进行核实,找准找全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对取保候审违规问题,能纠正的要及时纠正,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也要逐一认真研究确定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细化具体的整改进度、工作步骤、解决措施、责任目标。对疑难复杂案件,要积极会商检法机关、提请当地党委政法委协调解决。

(五)紧盯严格涉案财物管理制度,集中整治涉案财物管理违规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违反法定程序随意扣押、没收,以及超范围超期限查封、封存、冻结、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财物。

(2)不开具法律文书、专用收据和财物名称、种类、编号、规格、数量、重量、质量、特征及来源去向登记不清。

(3)无专门场所、无保证金扣押款专户、无专人管理,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不将保证金交到指定专户,坐支、挪用、私分扣押物品。

(4)不严格执行交接手续、该移送不移送甚至私自处理。

(5)返还财物不及时,随意没收保证金等。

2.工作措施:

各执法办案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逐案登记造册,彻底摸清底数,做到物案关联,逐案建档。要通过排查清理,及时发现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中的各类问题。

(2)集中整治。对梳理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实行限期整改、挂牌整改,靶向整改、源头整改,要明确整改单位、整改时间、整改措施、责任人,以任务书、交办单等形式。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挂牌立项,确保整改责任和措施落地落实,真正实现办案与保管相分离、来源去向明晰、处理依法到位。

(六)紧盯执法办案纪律要求,集中整治违规异地办案和违反“三个规定”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不严格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和《关于进一步依法严格规范开展办案协作的通知》要求、不规范履行办案协作程序,趋利性执法和单方面跨区域执法、超管辖权限办理案件和争抢案件、过度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2)超越职权下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变更强制措施、降格或者升格处理案件的命令等。

(3)超越职权私自向办案单位或者办案人员提出案件管辖、定性处理意见。

(4)超越职权批转涉案材料。

(5)向办案单位负责人或者办案人员提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当事人近亲属、代理人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人员。

(6)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7)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违反规定打探案情、通风报信。

(8)不主动、如实记录、报告违反“三个规定”行为以及其他问题。

2.工作措施:

(1)排查梳理。通过上级通报、异地警务情报信息交流、涉警舆情等渠道排查异地违规办案线索,组织核查,发现问题。通过个人填报、向党组织说明情况、受理信访举报投诉、调阅案卷、走访纪检督察部门等形式、全面排查梳理公安队伍中存在的违反防治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2)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深入贯彻公安部“六个严禁”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区公安机关跨省异地办案协作工作的通知》,切实明晰审批流程,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坚持“打招呼”和不如实记录报告的一起查、一样严,严格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违纪违法案件“一案三查”制度,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民警,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相关单位和领导严肃追责问责。对故意隐瞒、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有效推进,成立工作小组。

组长:xx(法制大队教导员)。

成员:xx(督察大队副大队长)。

xx(纪检监察室民警)。

xx(法制大队民警)。

xx(法制大队民警)。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案件复查审核、巡查监督等工作,办公室设在法制大队,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五、具体工作步骤。

(一)自查复查,摸清底数。

一是以执法办案管理平台数据为基础,统计全区办案部门x年-x年x月x日以来办理的全部案件和执法办案场所使用情况,联系办案部门先行自查(时间截止为x年x月x日),法制大队组织民警进行复查(时间截止为x年x月底),对自查和复查的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

二是通过警综平台数据汇总数据,核实涉案财物的物品和数量时间截止为x年x月底)。

(二)纠错整改,强化督导。针对自查和复查处理的问题进行排查,按册逐项整改(x年x月底前结束)。各执法办案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区局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小组针对各执法办案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巡查督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按照目标考核管理制度进行扣分,并将相关整改情况上报区局专项整顿工作组和纪检、警务督察大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在全区公安机关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是贯彻落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的重大举措,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际行动。要迅速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在“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中统筹安排,通过教育整治活动,着力破解制约全区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效果的难点问题,彻底根治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顽瘴痼疾。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公安机关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责任分工体系,切实加强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要紧密结合实际,将此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谋划,深入发动,明确目标,细化职责,完善措施,充分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切实推动专项活动有序开展。实行月调度机制,各相关执法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在每月25日前,向区局法制大队报送本月梳理问题清单和上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三)坚持整体推进。局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整治督战,各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推动整治落实,确保专项活动清仓见底、不留死角;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调度,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法制、督察审计信访、政工等部门作用,推动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治工作格局。

(四)强化督导检查。区局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要通过明察暗访、挂牌督战等方法,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要把学习教育、排查问题、整改落实贯穿整治全过程,法制、督察审计信访、政工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督促整治措施落地见效,对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的,责令重新整改,对专项活动组织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形成长效机制。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要坚持急治标、缓治本,既要发现查处问题,坚决打好攻坚战,还要避免采取“运动战”的方式。对发现的问题,既要整改处理,更要查找根源,善于做调查研究,善于抓重点、抓顽瘴痼疾。要抓深层次的问题,遵循科学规律,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最新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教育活动专项整治制度范文(17篇)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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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麦盖提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会议,安排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三个规定”在全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会议由院党组书记董长云主持,全院干警及书记员参加会议。

“三个规定”是指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是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的治本之策。

院党组强调,“三个规定”是党中央的要求和部署,高检院党组高度重视“三个规定”和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工作。全院干警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要深入学习贯彻高检院张军检察长有关“三个规定”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分析自己在落实“三个规定”填报重大事项报告中存在的漏洞短板,认真记录报告打听、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增强落实制度的纪法意识,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不守法,以案谋私等问题,确保“三个规定”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董明传达学习了张军检察长有关“三个规定”的讲话要求。对“三个规定”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全文进行了专题学习。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的一部分,从即日起至月底结束,分动员阶段、自查自纠阶段、整治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党员干部公平意识淡漠,以法律为私人工具,介入事件,成为诉讼经纪人,浪费法律。

(二)实行避难等制度不足,隐瞒家人和近亲从事律师职业和诉讼代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相关人员、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大幅度利益运输,损害司法公正。

(三)事务人员不如实填写内外人员介入事件的情况,外部领导干部介入具体事件处理的情况不按规定向党委政法委员会和上级法院报告,内部人员介入事件调查责任不及时,监督检查不及时。

此次活动于2020年4月开始,从2020年4月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日前)。

制定实施三项规定情况的专业整备活动工作方案,召开环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和方案内容,动员部署,设立专业整备工作领导小组。

(2)自我调查自我纠正阶段(从、月、月、月、月、月)。

针对上述整治重点,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实施三项规定以来实施的基本情况,认真分析实施以来实施的基本情况,明确整备措施,有针对性地实施整备,书面报告在上月会前报告给我们的来源。

(3)整备总结阶段(月亮、月亮、月亮至月亮)。

根据自我调查自我纠正情况,全面总结存在的突出问题,边调查边改正,立即改正,全面总结专业整备工作方法、效果和问题,提出改善意见,完善相关机制,堵塞漏洞,补充短板,严格贯彻三个规定。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最高法院的配置,切实认识到这次特别整备活动的重要性,深入学习习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报告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预防问题事件的三项规定和执行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备的重要措施,切实执行,实现实效。

(二)实事求是,实事求是。在自我调查的自我纠正中,要比较重点内容,确保问题完整、正确、现实,真正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要切实履行职务,加强负责人,不怕整改工作困难,不糊弄,不通过现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统一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在专业整备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足,调查问题不真实,特别是隐瞒问题的部门和个人注意、采访、问责任,发现严重违纪问题,认真处理,确保整备工作的实效。

开展落实三条规定情况。

的特别整备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

为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廉洁公正司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我院将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整改中央巡视最高法院党组反馈的典型问题,认真分析“三个规定”落实的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查找漏洞,补齐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解决纪律、制度、管理不严的问题,织密制度笼子,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不守法,以案谋私等问题,确保“三个规定”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一)党员干部公平意识淡漠,把法律当作谋私工具,插手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徇私枉法。

(二)执行任职回避等制度不到位,隐瞒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大搞利益输送,损害司法公正。

(三)办案人员不如实填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不按规定向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对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查处问责不及时,监督检查没有跟上。

此次活动从2020年4月日开始,月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日前)。

制定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召开环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和方案内容,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自查自纠阶段(月日至月日)。

针对上述整治重点,结合我院实际,认真总结“三个规定”实施以来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填报我院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自查表,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有针对性的切实加以整改,形成书面报告于月日前报。

(三)整治总结阶段(月日至月日)。

根据自查自纠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并对专项整治工作做法、成效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完善相关机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确保“三个规定”得到严格贯彻。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最高法院的部署上来,切实认识到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和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在自查自纠中,要对照整治重点内容确保问题找全、找准、找实,真真正正地把存在的问题摆出来。同时要切实履职,强化担当,对整改工作不畏难、不糊弄、不走过场,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统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查摆问题不准不实,尤其是瞒压问题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提醒、约谈、问责,发现有严重违纪问题的,将严肃处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

为落实好“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

为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廉洁公正司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我院将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整改中央巡视最高法院党组反馈的典型问题,认真分析“三个规定”落实的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查找漏洞,补齐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解决纪律、制度、管理不严的问题,织密制度笼子,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不守法,以案谋私等问题,确保“三个规定”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一)党员干部公平意识淡漠,把法律当作谋私工具,插手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徇私枉法。

(二)执行任职回避等制度不到位,隐瞒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大搞利益输送,损害司法公正。

(三)办案人员不如实填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不按规定向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对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查处问责不及时,监督检查没有跟上。

此次活动从2020年4月日开始,月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日前)。

制定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召开环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和方案内容,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自查自纠阶段(月日至月日)。

针对上述整治重点,结合我院实际,认真总结“三个规定”实施以来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填报我院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自查表,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有针对性的切实加以整改,形成书面报告于月日前报。

(三)整治总结阶段(月日至月日)。

根据自查自纠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并对专项整治工作做法、成效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完善相关机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确保“三个规定”得到严格贯彻。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最高法院的部署上来,切实认识到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和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在自查自纠中,要对照整治重点内容确保问题找全、找准、找实,真真正正地把存在的问题摆出来。同时要切实履职,强化担当,对整改工作不畏难、不糊弄、不走过场,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统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查摆问题不准不实,尤其是瞒压问题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提醒、约谈、问责,发现有严重违纪问题的,将严肃处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整改中央巡视最高法院党组反馈的典型问题,确保《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落地落实,防止内外部人员插手干预过问案件,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交往,保障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法官廉洁公正司法,现制定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持之以恒纠治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强化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建设。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分析“三个规定”落实的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查找漏洞,补齐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制度体系,切实防范和根治审判执行中存在的请托和以案谋私等庸俗司法文化滋生蔓延的土壤。重点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公平意识淡漠,把法律当作谋私工具,插手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徇私枉法;执行任职回避等制度不到位,隐瞒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大搞利益输送,损害司法公正;办案人员不如实填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不按规定向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对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查处问责不及时,监督检查没有跟上等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解决纪律、制度、管理不严的问题,织密制度笼子,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不守法,以案谋私等问题,确保“三个规定”在七星关区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一)梳理摸清底数,建立相关工作台账。

1.全面摸清“三个规定”实施以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的记录、报告、通报和干警因违纪违法受处理等情况;干警因与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利害关系人不正当交往受处理的情况;干警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执行任职回避制度的情况;辞职人员在从业限制期内的从业情况。对以上情况要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动态管理。(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纪委、审判管理研究室)。

2.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司法个案的情况纳入统计范围,对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司法个案的情况进行统计摸底,探索规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关注案件的办理程序。(责任部门:机关纪委、综合办公室)。

3.对“三个规定”的贯彻积极主动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全面排查,将当事人通过网络、电话、邮递等方式举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纳入统计范围,形成内外部共同监督的长效机制。(责任部门:机关纪委、立案庭)。

(二)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教育培训力度。

1.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干部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三个规定”的学习培训力度,确保干警切实掌握“三个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相关要求,教育引导干警提高遵守“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强化干警贯彻执行制度的积极性主动性。(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纪委)。

2.结合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和“以张坚案为典型,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对党忠诚、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紧密结合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事例,汲取深刻教训。(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纪委)。

3.通过组织召开各部门各层级干警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审判执行一线人员对如何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剖析审判执行人员对过问案件情况不愿意填报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责任部门:机关纪委、各审判、执行部门)。

(三)明确政策界限,组织开展集中申报。

1.组织全体干警对“三个规定”实施以来,除本院院、庭长根据法律规定和管理程序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批示、指示外,内外部人员批转材料、口头过问案件以及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未经履行报批手续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的情况集中开展一次个人申报,明确相关政策,对不如实申报的,今后发现一律从严处理。(责任部门:机关纪委)。

2.建立月报制度。审管部门要督促办案人员通过办案系统逐案报告对办理的案件是否存在干预过问的情况,没有的将落实“零报告”制度,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理。(责任部门:机关纪委、审判管理研究室、各审判、执行部门)。

(四)完善硬件建设,加大司法公开力度。

1.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硬件建设,配置电子柜等设备,畅通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向法院递交材料的渠道。(责任部门:立案庭)。

2.充分发挥司法公开平台的作用,该公开的事项一律公开,该及时通知当事人的信息要及时通知,避免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因不能从公开渠道获悉案件办理信息而请托法院干警打听过问案件,切实压缩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的空间。(责任部门:审判管理研究室、综合办公室、各审判执部门)。

(五)以整治促整改,健全问责追责机制。

1.对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人员及时进行岗位调整,对父母、配偶、子女以外的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情况要建立报告制度,加强对离退休、辞职、开除和调离人员的从业情况抽查核查。(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纪委)。

2.对近几年处理追责的涉及“三个规定”的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倒查干警不主动报告、不如实记录和不当交往等情况,抓住典型,进行问责。(责任部门:机关纪委)。

3.加大对新发现问题线索的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与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不当交往、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干预过问案件等行为,倒逼“三个规定”的落实。(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纪委)。

4.将“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纳入考核体系,运用到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等干部工作中。(责任部门:政治部)。

市法院成立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专班,统筹指挥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组长:赵乾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

副组长:裴干明党组成员、政工科长。

聂宗映党组成员、机关纪委书记。

成员:徐逸杰秦江玲彭纪黎景春彭静张杨。

活动专班办公室设在机关纪委,彭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日常工作。

(一)自查自纠(2020年4月16日-4月23日)。

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于2020年4月23日12时前前将“三个规定”情况自查表报机关纪委,机关纪委于当日下班前统计“三个规定”情况汇总表上报市法院。

(二)材料上报(2020年4月23日-5月15日)。

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认真总结“三个规定”实施以来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的切实加以整改,提出完善体制机制的意见建议,并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9日前送专班办公室彭纪处;专班办公室梳理、汇总分析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11日前报送市法院监察室。

(三)检查督导。

活动专班采取不定期形式结合“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和“以张坚案为典型,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对各党支部、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进行监督指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和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举措,各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和人民法庭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省高院的部署上来,切实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实事求是,不遮不掩。在专项整治中,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要如实提供情况,确保报告内容及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对存在的问题不遮不掩。对反映情况不真实,填报数据不准确,报送材料不及时的,将责令补课,严肃问责。

(三)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各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和人民法庭要组织党员干警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三个规定”,落实上级法院和院党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专项整治活动。活动专班要加强对各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和人民法庭落实专项整治活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专项整治活动走过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有关单位先后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司法部、市委政法委也分别出台相关实施办法和意见。为全面落实“三个规定”精神,经局党委会议研究,现就本市司法局系统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局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重要性,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落实宪法和法律规定、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司法行政改革决策部署的高度,领会深刻内涵,把握精神实质,将之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保障司法公平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以高度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着力抓紧抓实抓好,为推进上海司法行政机关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宣传学习“三个规定”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辅导解读、支部学习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同时扩大学习面,确保覆盖到每一名司法行政公务员,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注重通过新闻媒体、上海司法行政网、“法治上海”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对外宣传,重点加强对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等中介组织的宣传教育,确保知晓配合。

局系统各级党委要发挥全面领导作用,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完善工作程序,抓好全流程管理。此项工作由市司法局办公室牵头,政治部干部处、监狱戒毒矫正工作指导处、律师工作管理处、公证工作管理处、司法鉴定管理处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并建立有关违法违纪信息互通机制,加强沟通联动。局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三个规定”具体要求,抓好查处通报和责任追究等工作,确保各层级、各部门形成严密高效的执行责任体系。

局系统各级党委要把贯彻执行“三个规定”作为经常性工作,市监狱管理局、市戒毒管理局、市社区矫正管理局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有关意见,指导基层监所等部门进一步明确适用主体、适用范围、适用程序和责任追究等具体要求,认真做好违反“三个规定”的记录、通报和违规案件查处工作。各办案部门、政工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沟通联系和工作衔接,健全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协作配合机制,切实保证“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要针对性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执法权力、执法责任“三张清单”,强化刑罚执行领域制度建设,全面深化阳光公正执法机制,深化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等有关要求,加强重点管控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监督把关,继续完善沟通联系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完善律师等行业信用体系,切实用制度规则、标准流程来规范执法执业,确保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局系统各级党委要强化对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注重协调政工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执法执业主管部门开展检查,将自查自纠、定期及不定期的督导相结合,把落实情况作为执法检查和执纪监督的重要内容,认真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移交查办有关问题线索。要强化政风行风建设,加强法律服务行业执业行为检查,完善网上信息平台建设,强化网上监督,形成可操作性的全面监管工作方案,努力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无缝衔接。

六、严肃责任追究,确保问责追责到位局系统各级党委和纪检部门要把违反“三个规定”行为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干部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对本市司法行政机关违反“三个规定”的内部人员,以及对违反“三个规定”行为不如实记录、隐瞒不报以及不认真调查核实、不严肃查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授意领导,要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市委政法委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问责追责。要加大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查处,理顺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执业准入、退出和违法违纪处理机制,切实促进法律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为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廉洁公正司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我院将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整改中央巡视最高法院党组反馈的典型问题,认真分析“三个规定”落实的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查找漏洞,补齐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解决纪律、制度、管理不严的问题,织密制度笼子,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不守法,以案谋私等问题,确保“三个规定”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一)党员干部公平意识淡漠,把法律当作谋私工具,插手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徇私枉法。

(二)执行任职回避等制度不到位,隐瞒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大搞利益输送,损害司法公正。

(三)办案人员不如实填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不按规定向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对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查处问责不及时,监督检查没有跟上。

此次活动从2020年4月日开始,月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日前)。

制定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召开环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和方案内容,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自查自纠阶段(月日至月日)。

针对上述整治重点,结合我院实际,认真总结“三个规定”实施以来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填报我院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自查表,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有针对性的切实加以整改,形成书面报告于月日前报。

(三)整治总结阶段(月日至月日)。

根据自查自纠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并对专项整治工作做法、成效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完善相关机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确保“三个规定”得到严格贯彻。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最高法院的部署上来,切实认识到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和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在自查自纠中,要对照整治重点内容确保问题找全、找准、找实,真真正正地把存在的问题摆出来。同时要切实履职,强化担当,对整改工作不畏难、不糊弄、不走过场,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统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查摆问题不准不实,尤其是瞒压问题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提醒、约谈、问责,发现有严重违纪问题的,将严肃处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

为落实好“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

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2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实施方案》要求,吉林法院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深化学习教育和系统解读,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法官干警不断增强贯彻执行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利用司法公开平台、“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持续强化对“三个规定”作广泛宣传,扩大社会知晓面,营造遵规守纪的浓厚氛围。

《实施方案》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堵塞漏洞、精准施策,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完善排除非法干预的制度和机制,切实排除对案件办理的非法干预。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关于加强对审判权监督制约的有关规定,划清依法监督管理与非法干预的界限,支持院庭长正当履职,防止正常监督管理出现空白点。

《实施方案》强调,要狠抓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分析存在问题,完善各项制度,理顺工作机制,以专项整治倒逼“三个规定”有效落实。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法官的保护和激励机制,严格落实记录报告制度,确保法官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坚持严查重处,对插手、干预司法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有违规接触交往行为的案件“零容忍”,并通过通报、曝光、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强化常态化检查监督,将落实“三个规定”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考核体系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倒逼“三个规定”落实落细。

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高级法院关于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海东两级法院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健康发展。

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向各县(区)法院和本院各部门下发《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使两级法院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得到了落实,任务得到了进一步明确,思想得到了高度统一。

丰富学习形式,夯实思想教育。海东两级法院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自学等形式,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三个规定”相关内容16次,发放“三个规定”学习资料汇编319册,全面掌握了“三个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相关要求,提高遵守“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强化了干警贯彻执行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签订承诺书,层层传导压力。海东中院为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两个责任”的落实,层层签订了《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104份,为过问案件画出了“红线”、设置了禁区,敲响了规范司法行为的警钟,预防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

开展个人申报,确保自查到位。两级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包括聘用人员)对“三个规定”实施以来,除本院院领导、庭长根据法律规定和管理程序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批示、指示情况外,针对是否存在内外部人员批转材料;口头过问案件;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未经履行报批手续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案件不按规定上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插手干预案件、充当诉讼掮客等情况进行个人申报283人次。

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教育力度。结合海东两级法院开展的“两个坚持”主题教育和“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等法规及张坚案典型案件和2019年全省法院违纪违法典型问题的通报,教育广大干警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意识,警醒广大干警引以为戒,吸取教训,筑牢了拒腐防变的坚固思想防线,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法院政治生态。与此同时,海东两级法院就如何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广泛征求各部门干警的意见建议,发放征求意见表37份,征求到意见7条,着力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

采取“零报制”,形成长效机制。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向各县(区)法院和各部门发放《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统计月报表》19份,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月报制”和“零报制”,并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同时将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考核体系,对违反规定的取消晋职晋级资格,进行通报曝光,并严肃问责。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对两级法院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为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按照省院《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局关于检察机关防止干预司法进一步推动落实“三个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榆林市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三个规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和有力抓手,是防止、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和违反规定过问案件的“高压线”,对于排除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对检察权行使的违法干预和影响,确保检察机关公正司法,维护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具有重大意义。

市县两级院要深入学习领会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立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作用。院党组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高检院、省院的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检察干警和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三个规定”的管理教育和监督,使“三个规定”成为全体干警和领导干部必须遵守执行的一项政治规矩、政治纪律。两级院要进一步将落实“三个规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支持保障推进力度,把这项工作作为长期任务来抓,切实适应法治中国建设新要求,强化法治思维,更新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水平。

规范司法行为,严肃责任追究。

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三个规定”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三个规定”的各项具体要求,严格遵守法律和办案规矩、纪律,不得利用上下级领导、同事、熟人等关系,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执行任何领导干部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有碍司法公正的要求;对检察机关内部人员干预、说情或者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打探案情、转移涉案材料、说情、施加压力,非法干预、阻碍办案、或者实施不符合办案规定的其他行为。检察人员对个人收到的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转交职能部门办理,不得在来信来件上提出倾向性意见。因工作需要,检察人员需要接触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必须按照有关要求,或依规办理审批手续并获批准后进行。对于在办案过程中因不明情况或其他原因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场所接触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应当在三日内向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报告情况,确保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无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

检察人员违反规定过问案件情节较轻的,给予提醒或者诫勉谈话。有下列违反规定过问案件情形之一: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人的;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转递涉案材料的;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打探案情、通风报信的;其他影响司法人员依法公正处理案件的行为。构成违纪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认真领会“全面如实记录”的内涵,不论对检察工作负有领导职责的机关、对案件办理具有指导管理监督职能的部门,因履行职责需要的正常监督、过问和指导案件以及司法人员的正常接触交往行为,还是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办案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以组织名义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或者司法机关内部人员,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案件处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检察人员都要如实记录,如实报告。

检察人员遇有干预、插手、过问司法办案情形的,要按照规定逐案(人、次)填写《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登记表》,并固定相关证据材料。检察人员对所记录的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司法办案活动,检察系统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线索以及其他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过问案件线索,应当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分管院领导和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报告。部门负责人或者院领导对所记录的检察系统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线索,应当及时移交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

纪检监察机构收到检察人员违反规定过问检察机关案件线索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分别向记录人和所在部门反馈,同时报上一级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构;收到检察人员违反规定过问其他司法机关案件线索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调查核实,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相应司法机关的纪检监察机构。经调查后,属于不实记录或虚假记录的,应当纠正并及时为被记录人澄清事实。各县区院和市院相关业务处室要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0日前将本季度贯彻落实“三个规定”进展情况和有关登记表、统计表报市院纪检监察部门,各县区院每个季度要有记录和统计的内容,如果出现“零记录”和“零报告”,要形成书面情况说明并由检察长、纪检组长负责审核、签发。纪检监察机构要定期对收到的干预、插手案件线索进行梳理、汇总,按季度分别报送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对于情节严重,或者重大干预、插手线索,可能影响公正办理的,坚持一事一报。

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要按照中央政法委的部署和省委、市委政法委要求,进一步加大推进“三个规定”工作力度。市院要综合运用调研、执法监察、检务督察和案件查办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执行“三个规定”的指导和督查,对行动迟缓、执行不力、问题突出的县区院,要进行督办检查,视情况组织开展重点督查、专项巡察,必要时予以点名通报批评、倒查问责追究,坚决防止不作为,确保执行到位。要及时总结归纳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并加以复制推广,务求贯彻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进展与成效。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坚持把检察人员干预、插手、违反规定过问司法办案活动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作为检察人员是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刚性抓手;把检察人员执行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规定情况记入个人廉政档案,对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坚决“零容忍”,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检察机关内部人员包括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干预、插手、违反规定过问案件,或者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正当接触交往,情节严重的,既要追究干预、插手、过问、接触、交往人的直接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检察人员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正当接触交往,应当记录而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要按照规定批评、通报直至追究纪律责任;检察人员如实记录情况,受法律和组织保护,检察人员对如实记录情况的记录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照规定视情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要在检察系统内通报,必要时向社会公开。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由榆林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丰富学习形式,巩固思想教育。海东二级法院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自学等形式,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三条规定相关内容;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三条规定相关内容;发放三条规定学习资料;汇总319本,全面掌握三条规定基本内容和相关要求,提高遵守三条规定的思想自觉,加强干警贯彻落实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签订承诺书,层层传递压力。海东中院为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两个责任落实,层层签订《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104次,为过问事件画红线,设立禁区,敲响司法行为规范警钟,预防关系事件、人情事件、金钱事件的发生。

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教育力度。结合海东二级法院开展的两个坚持主题教育和事件解释、事件解释、事件解释警告教育,组织干部认真学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法规和张坚事件典型事件和2019年全省法院违纪违法典型问题的通报,教育广大干部提高了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意识,警惕广大干部警察,吸取教训,建立了拒绝腐败的坚实思想防线,创造了风清气正的法院政治生态。与此同时。与此同时。

同时,海东二级法院就如何贯彻落实《三条规定》广泛征求各部门干警的意见建议,发出征求意见表37份,征求意见表7条,着力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三条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

采用零报制,形成长效机制。将贯彻落实三条规定作为常态化工作,向各县(区)法院和各部门发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询问事件情况统计月报的19条,对落实三条规定的情况进行月报制和零报制,向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同时,将实施三项规定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审查体系,取消违反规定的晋升资格,通报暴露,认真追究责任。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二级法院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备工作取得实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整改中央巡视最高法院党组反馈的典型问题,确保《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落地落实,防止内外部人员插手干预过问案件,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交往,保障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法官廉洁公正司法,现制定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持之以恒纠治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强化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建设。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分析“三个规定”落实的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查找漏洞,补齐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制度体系,切实防范和根治审判执行中存在的请托和以案谋私等庸俗司法文化滋生蔓延的土壤。重点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公平意识淡漠,把法律当作谋私工具,插手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徇私枉法;执行任职回避等制度不到位,隐瞒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大搞利益输送,损害司法公正;办案人员不如实填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不按规定向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对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查处问责不及时,监督检查没有跟上等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解决纪律、制度、管理不严的问题,织密制度笼子,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不守法,以案谋私等问题,确保“三个规定”在七星关区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一)梳理摸清底数,建立相关工作台账。

1.全面摸清“三个规定”实施以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的记录、报告、通报和干警因违纪违法受处理等情况;干警因与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利害关系人不正当交往受处理的情况;干警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执行任职回避制度的情况;辞职人员在从业限制期内的从业情况。对以上情况要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动态管理。(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纪委、审判管理研究室)。

2.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司法个案的情况纳入统计范围,对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司法个案的情况进行统计摸底,探索规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关注案件的办理程序。(责任部门:机关纪委、综合办公室)。

3.对“三个规定”的贯彻积极主动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全面排查,将当事人通过网络、电话、邮递等方式举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纳入统计范围,形成内外部共同监督的长效机制。(责任部门:机关纪委、立案庭)。

(二)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教育培训力度。

1.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干部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三个规定”的学习培训力度,确保干警切实掌握“三个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相关要求,教育引导干警提高遵守“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强化干警贯彻执行制度的积极性主动性。(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纪委)。

2.结合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和“以张坚案为典型,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对党忠诚、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紧密结合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事例,汲取深刻教训。(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纪委)。

3.通过组织召开各部门各层级干警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审判执行一线人员对如何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剖析审判执行人员对过问案件情况不愿意填报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责任部门:机关纪委、各审判、执行部门)。

(三)明确政策界限,组织开展集中申报。

1.组织全体干警对“三个规定”实施以来,除本院院、庭长根据法律规定和管理程序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批示、指示外,内外部人员批转材料、口头过问案件以及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未经履行报批手续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的情况集中开展一次个人申报,明确相关政策,对不如实申报的,今后发现一律从严处理。(责任部门:机关纪委)。

2.建立月报制度。审管部门要督促办案人员通过办案系统逐案报告对办理的案件是否存在干预过问的情况,没有的将落实“零报告”制度,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理。(责任部门:机关纪委、审判管理研究室、各审判、执行部门)。

(四)完善硬件建设,加大司法公开力度。

1.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硬件建设,配置电子柜等设备,畅通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向法院递交材料的渠道。(责任部门:立案庭)。

2.充分发挥司法公开平台的作用,该公开的事项一律公开,该及时通知当事人的信息要及时通知,避免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因不能从公开渠道获悉案件办理信息而请托法院干警打听过问案件,切实压缩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的空间。(责任部门:审判管理研究室、综合办公室、各审判执部门)。

(五)以整治促整改,健全问责追责机制。

1.对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人员及时进行岗位调整,对父母、配偶、子女以外的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情况要建立报告制度,加强对离退休、辞职、开除和调离人员的从业情况抽查核查。(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纪委)。

2.对近几年处理追责的涉及“三个规定”的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倒查干警不主动报告、不如实记录和不当交往等情况,抓住典型,进行问责。(责任部门:机关纪委)。

3.加大对新发现问题线索的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与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不当交往、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干预过问案件等行为,倒逼“三个规定”的落实。(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纪委)。

4.将“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纳入考核体系,运用到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等干部工作中。(责任部门:政治部)。

市法院成立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专班,统筹指挥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组长:赵乾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

副组长:裴干明党组成员、政工科长。

聂宗映党组成员、机关纪委书记。

成员:徐逸杰秦江玲彭纪黎景春彭静张杨。

活动专班办公室设在机关纪委,彭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日常工作。

(一)自查自纠(2020年4月16日-4月23日)。

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于2020年4月23日12时前前将“三个规定”情况自查表报机关纪委,机关纪委于当日下班前统计“三个规定”情况汇总表上报市法院。

(二)材料上报(2020年4月23日-5月15日)。

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认真总结“三个规定”实施以来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的切实加以整改,提出完善体制机制的意见建议,并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9日前送专班办公室彭纪处;专班办公室梳理、汇总分析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11日前报送市法院监察室。

(三)检查督导。

活动专班采取不定期形式结合“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和“以张坚案为典型,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对各党支部、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进行监督指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

最新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教育活动专项整治制度范文(17篇)篇九

今年,我处在市委、市政府、社会各界的亲切关怀和市建设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创建“五型机关单位”、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紧紧抓住创建省级卫生城市这条主线,立足本职,扎实工作,使我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受到上级领导部门的充分肯定和广大市民的一致好评。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基本情况总结。

1、加大内部督察力度。实施有计划、有步骤、有落实的督察办法,坚持做到日日有督察、月月有考评。在具体工作中,对每次发现的问题,详细记录、及时反馈、限期整改、当月兑现奖罚。今年,共计督察249次,发现各类环卫问题4000余个,其中督办570次,总扣款13889元,总奖励10570元。推行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日报、周报和环卫举报有奖制度。进一步落实了市区环卫工作责任,并通过45期的《城市环境卫生》简报和10期的《督察通报》,及时向上级领导及创卫相关部门、新闻媒体进行反映。

2、加强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和清运管理。严格按照路面等级管理的要求,把城区350余条、面积约400万平方米的六米以上道路,根据路段的繁华程度、人流、车流量的大小及环卫设施配置情况,进行“定等级、定路段、定标准、定人员、定处罚”的细化管理,设立环卫监督岗,建起环卫人员人事管理电子档案;给全体清扫、保洁人员制作“环卫监督牌”,落实《道路清扫保洁“六净”、“六无”、“六不准”守则》。今年累计接管新建、改造巷道20余条,新增清扫面积50万平方米,新增卫生人员110名。

从6月份开始,我市第一辆环卫吸尘车投入使用,机械化清扫面积达20万平方米。4月下旬至10月上旬,对城区主要道路每天安排洒水车进行降温除尘。统一清运车辆标志、美化车容、购买保险、办理通行手续,规范了清运时间。在解放路步行街成功实行了垃圾袋装化管理。今年共计处理生活垃圾17万吨,做到日产日清、卫生填埋。

3、规范管理、落实责任、严管重罚。工作安排上,要求下设四个环卫所上午重点抓卫生,下午重点抓处罚,夜间轮留巡查,实行24小时管理,不留空挡,全面落实责任;主要街道坚决制止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泼污水等不文明、不卫生的行为;严格规范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清运、处理环节。落实《环卫监察人员“八要”、“八不”守则》、《建筑垃圾及渣土管理八项禁令》等有关规章制度,层层签订工作承诺责任书,并要求全体管理人员着装整洁,持证、挂牌上岗,按照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建监察队伍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建发98号)要求,遵循一敬礼、二亮证、三帮助、四讲理,最后再处理环节,做到热情服务、文明执法。今年共计办理建筑垃圾准运手续700余份,与建筑工地签订卫生责任书50余份,纠正、处罚随意抛撒渣土、乱倒建筑垃圾等不文明行为3000余次。

4、加大垃圾处理收费工作力度。年初,对城区各收费对象进行详细如实摸底统计,建立了收费管理系统,印制了收费和创卫宣传标语,申请出台了市车辆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严格收费标准,杜绝“人情”收费;明确市区各环卫部门的收费范围,保证了垃圾处理收费工作的正常进行。今年共计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150余万元。

通过强化日常、长效管理,基本做到了“三个一样”,即突击检查与平时一样、上级来人与平时一样、白天和晚上一样。在搞好自身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榆阳区各环卫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通过环卫协会做好与12个县区环卫部门的业务工作联系。

最新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教育活动专项整治制度范文(17篇)篇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典法宣传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营造干部职工懂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按照xxx《民典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单位于9月上旬开展了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

9月3日,我单位组织召开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部署会议,会议由xxx主持,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在会上宣读了《省xxx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方案》,向全体职工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读本,对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进行了部署安排。

按照民法典学习宣传部署会的要求,我单位征订并向全体干部职工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读本,组织职工开展《民法典》集体学法课堂。

活动期间,干部职工通过微信群积极分享《民法典微讲堂》、《走进民法典》等优秀的宣传节目,同时,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通过“普法网”“法网”等学法网站进行了民法典知识自主学习。

为多层次、多途径、多角度开展好普法宣传工作,维护并扩大民典法学习宣传工作成效,我单位将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列为普法学法的重要任务,把民法典列为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必修课,列入干部培训。

计划。

同时,把民法典列入年度学习。

计划。

组织专题集中学习。推动民典法学习长效化、常态化。

最新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教育活动专项整治制度范文(17篇)篇十一

根据《中共xx省委关于在全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经办党组研究,决定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本方案。

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党章党规,对照初心使命,对照先进典型、身边榜样,按照省委《实施意见》提出的“xx整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结合xx工作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重大xx工作安排部署,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一批。

规章制度。

推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部署落实到位使机关作风建设、履职效能、队伍形象等得到较大改善为适应新形势需要打造xx新高地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一)整治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力的问题。着力解决在政治理论学习上的差距和理论联系实际上的不足,避免“学的浅”“学的散”,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静下心来认真学习,下功夫深入理解精神实质,真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机关党委牵头落实)。

(二)整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严的问题。着力解决在统筹分析全面从严治党面临形势任务、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的深度融合、组织生活制度的有效性等方面的差距,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机关党委牵头落实)。

(三)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慵懒散拖”的问题。着力解决工作中没有担当,怕担责、怕负责、怕追责,怕麻烦、怕吃亏,不思进取、暮气沉沉,能力低下、得过且过,推诿扯皮、看人办事,淡漠法纪、不守规矩,纪律松弛、管理不严,拖拖拉拉、效率低下的问题,杜绝出现“落实不到位、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xx处牵头落实)。

(四)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调研工作不深入、调研形式单一、听取基层、群众对xx工作的需求和意见不够、调研质量不高、调研成果的转换运用效果不明显等问题,认真查找自己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xx处牵头落实)。

(五)整治贯彻新发展理念、创造性推动重大工程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力度不够的问题。着力解决贯彻落实上级和x党组重大决策部署、领导交办的工作落实不及时、完成不得力,xx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的思路不够开阔、对新发展理念核心要义理解的不够深刻等问题,认真查找自己在创造性开展工作方面距离高标准、严要求之间的差距。(xx处牵头落实)。

这次专题整治工作从20xx年6月下旬开始,7月下旬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固化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具体按照以下方法步骤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6月下旬)。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标准、进度要求和保障措施等。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视察xx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及xx思想,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7月中上旬)。围绕5个方面的整治重点,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全方位查摆存在的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立改立行,并针对相关问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和措施,力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整改落实阶段(20xx年7月下旬)。全面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环节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完善履行职责、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等方面的相关制度规定,形成全方位的管理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

四、整治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在xx“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专项整治工作抓住手、记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各处、中心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担当意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各阶段任务。

(二)聚焦重点,注重工作实效。坚持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预防问题作为专项整治的核心环节,按照“谁有问题谁整改、整改不力必问责”的要求,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查深改、立改真改。要对问题和短板清单,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确定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实,以整改的成果检验主题教育的实效。

(三)加强监管,强化结果运用。把从严治党、从严管党的功夫下在平时,切实强化动真碰硬的日常管理监督,做到严管和厚爱结合。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要采取各种方式,定期开展检查和督促指导,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对发现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人和事,要以“零容忍”的态度,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进行严肃问责处理。各xx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树优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四)通力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牵头处室要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工作统筹,压紧压实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落实举措;及时掌握进展情况,抓好重要节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要及时向x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报告。

最新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教育活动专项整治制度范文(17篇)篇十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领导关于xxx“xx。xx”危害公共安全案件的批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自即日起至xx月xx日,在全镇部署开展社会治安大排查大整治大防控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公共安全管控力度,切实抓好建党xxx周年大庆期间社会治安和维护稳定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刻汲取xxx“xx。xx”危害公共安全案件教训,聚焦民生领域热点、敏感问题以及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化解;聚焦存在重大隐患的刑满释放人员、性格偏执人员、生活失意人员等群体推动管控帮扶;聚焦各类利益群体加强走访稳控,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全力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因个人极端暴力而引发的群死群伤事件发生,维护全镇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为建党xxx周年庆祝活动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xx镇社会治安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xx镇党委书记任组长,xx镇镇长xxx常务副组长,党政班子成员、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镇直各单位负责人和各村书记为成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办,xxx兼办公室主任,xxx任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制定方案、组织实施、督促指导等工作,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协作配合。各村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统筹组织本村专项行动,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

三、实施步骤。

全镇社会治安大排查大整治大防控专项行动共分为四个阶段:

动员部署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排查、整治、防控清单。

排查起底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各单位对照任务清单,结结合自身职责,全面开展重点矛盾纠纷、问题隐患以及重点人员排查。

集中整治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针对排查情况开展重点人员管控,重点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

总结巩固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对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排查化解情况以及人员管控情况开展跟踪回访,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风险隐悲。

发挥综治、信访、司法、派出所、民政等部门职能作用,发挥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排查化解主力军作用,发挥村第一道防线作用,要全面摸排因家庭婚姻矛盾、情感纠纷、邻里纠纷、医患纠纷等导致的积怨深、冲突激烈、行为反常、扬言报复社会、有暴力和极端行为倾向的高危社会治安重点人群,特别针对刑满释放、生活失意、性格偏执,且存在悲观厌世、仇视社会和暴力倾向的人员加大摸排力度,逐人登记,逐人建档,定期汇总更新,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以教育卫生、家庭婚恋、邻里纠纷等领域为重点,动员网格员、驻村民警、司法所等工作人员,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向各村村、家庭延伸,通过微信群、治安信息员等途径及时获取隐形矛盾纠纷,第一时间排查调处。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要加强对受理案件和接处警情的梳理,建立部门互联互通和研判预警机制,针对易发多发矛盾纠纷和个人极端暴力倾向重点人员,持续跟踪掌握动态,持续做好重点调处工作。

(二)全面化解突出问题。

要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双提升”大走访等活动,完善多元预防调处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和诉调对接,访调对接、警民联调等,综合运用法律规范、道德约束、心理疏导等方法,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发挥基层综治中心统筹协调作用,协调推进矛盾纠纷信息共享。各村、各相关部门要组织村工作者、平安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发挥好人缘、地缘优势,及时发现调处矛盾纠纷。通过开展普法教育和宣传,树立群众法治意识,通过合理渠道解决矛盾纠纷。

(三)全面管控重点人员。

各村、各相关部门要落实重点人员管控职责,加强源头防控,确保不漏管、不失控、不滋事。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要针对刑满释放人员,有暴力犯罪前科人员、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扬言报复社会等个人极端高危人员,及时排查入库,开展甄别评估,更新维护数据,确定风险等级,落实分级分类管控措施,对行动性、指向性线索,要第一时间落地查控,严防“民转刑”案件发生。对扬言制造个人极端事件或有暴力犯罪苗头的重点人员,一律立案侦查,凡查明为犯罪“准备工作、制造条件”的,果断立案查处、采取强制措施,消除现实危害。司法所要全力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年度社区矫正对象再次犯罪,抓好社区矫正人员收监未执行工作,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政策落实。综治办、派出所、xx镇卫生院要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常态化预警防范机制,采取针对性救治、服务、管理措施,确保“应收尽收、应治尽治”。民政部门牵头负责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困难群体、鳏寡孤独人员等关爱帮扶工作。综治办和xx镇派出所要做好社区戒毒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其他重点人群由相关单位做好服务管理工作。

(四)全面提升防控能力。

要以防范公共安全事故和个人极端暴力案件为重点,加强街面巡逻防控,加强街面警务站建设,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围绕人员密集场所,全面组织好各村联防队与派出所联勤巡逻的配合,提高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震慑力。针对小旅馆、出租房等治安乱点区域,组织开展集中清查,整治突出治安隐患。组织开展危险物品清查活动,严格枪爆危险物品、管制刀具、散装汽油等重点物品管控,严防各类极端案事件和安全事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和派出所要落实社会治安和维护稳定的直接责任,统筹协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项工作。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组织成员单位对工作情况定期调度,对重点难点问题定期会商,对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问题定期研判。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督导检查,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确保xx镇社会治安大排查大整治大防控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各村、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责任落实。

各村、相关单位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本村、本部门实际,认真落实方案。要落实排查责任,做到“一条不漏、一刻不误、一查到底”;要落实整治责任,摸清重点问题、重点矛盾、重点人员底数、推动问题化解和帮扶救治同步开展;要落实防控责任,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社会协同,提升突出问题的综合治理和社会治安的整体防控能力。

(三)加强问责问效。

各村、相关单位在工作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和上报,该处理的要坚决处理,防止出现工作死角和盲区。对因矛盾纠纷排查不深入、化解不力导致社会秩序混乱或者发生危害公共安全重大案事件的村和相关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坚决倒查问责。

请各村、相关单位将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化解情况于周一上午报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风险隐患随报。

最新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教育活动专项整治制度范文(17篇)篇十三

1.坚持抓好学习,增强政治自觉。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区、镇各项决策部署,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第一时间安排部署、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全年共组织专题学习29次,其中两委班子专题学习15次,党员集中学习14次,确保了上级精神第一时间传达贯彻到位,实现了人人领会、事事落实。认真执行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2.坚持以上率下,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研究谋划,落实基层党建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季度党建考核等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基层党建督查、检查反馈的问题,全部得到整改销号。

3.坚持夯实基础,提升服务功能。年内积极争取资金更新党建宣传文化墙。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抓好“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坚持每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从组织设置、组织生活、党员队伍建设、基础保障、考核评价等5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4.坚持组织保障,强化主题教育。自“。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秋千坪村党支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镇主题教育指导组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坚持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要措施衔接起来,整体推进,贯穿始终,确保主题教育高质量扎实推进。一是党支部认真研究制定了《秋千坪村党支部“。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9月24日组织召开了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二是针对农村党员流动性大集中学习时间少年老体弱多病多等特点,合理安排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采取党员干部集中学流动青年党员微信打卡学,年老体弱党员送门学等方式,极大地推动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农村进头脑,不断增强了党员党性提高了党员素质。截止目前,党建指导员理论宣讲两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4次,微信推送文章20余篇,党员上门送学10余次。三是组织党员开展“坚守初心担使命我为群众办件事”活动,结合本村实际,组织党员“开展清扫垃圾美化环境”和农业技术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5次,支部一班人“为民服务解难题”办实事16件。

5.坚持党建促动,筑牢脱贫堡垒。深入推进“党建+脱贫”机制,建立“支部+合作社”模式组织1个;党支部指导村级产业发展,引导橘农实施柑桔品改880亩,鼓励贫困户发展产业,2020年57户贫困户享受产业奖扶资金63245元;本村9名党员积极申请与41户贫困户结对帮扶。

1.抓队伍强建设力度不够。一是村后备干部培养不足,没有从“乡村振兴”长远发展角度培养,范围窄、形式单一,培养成效不明显;二是流动党员多,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游离于党组织教育管理之外,致使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弱化;三是支部对无职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个别党员家庭经济困难,导致党员生活压力较大,忙于生产工作,疲于参加组织生活;四是部分党员年龄较大,文化素质偏低,难以适应新时代“互联网+党建”工作要求。

2.党员先锋意识不强。部分党员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方面逐渐弱化。一是个别党员思想困惑,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实现共产主义缺乏信心,总感觉目标太远,任务太重,难以实现;二是少数党员宗旨意识淡薄,党性观念弱化,一旦触及自己的利益,就会讲条件、谈得失、拖后腿;三是部分党员责任意识不强,进取精神不足,不注重学习和提高自己,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较差,难以适应新时代新任务的要求。

3.组织生活创新不够。组织生活缺乏创新意识和手段,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倾向,支部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强。一是支部对党员的思想教育缺乏针对性,没有因材施教、因人施教,活动多数是学习文件,读读报纸,一人念、大家听,一人写、大家抄,形式单一、枯燥,仅满足于简单理论说教、业务学习,很难调动广大党员的学习积极性;二是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微薄,党建经费不足,党建设施落后,党建人才缺乏,从而导致党建工作载体创新不够,基层党建工作特色不足。

1.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深入贯彻落实。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动党建工作纵深发展。

2.对标规范建设,提升党建实效。以《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为遵循,扎实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建立健全从严管理监督党员干部、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积极挖掘资源优势,不断开创村党建工作新局面。

3.创新活动载体,激发党建活力。继续充实完善志愿者服务队伍,多方联系动员社会组织、社工人才和志愿者参与村文体、社会救助、居家养老、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社区矫正等领域服务,满足村民的需求。

4.提升干部素质,强化服务意识。以破解村发展难题为出发点,以提升村干部创新能力、业务能力、服务能力为重点,以作风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为抓手,通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为民服务解难题”等活动,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工作能力和服务能力,争做“优秀党员”,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服务意识与服务能力。

最新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教育活动专项整治制度范文(17篇)篇十四

为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群组发〔2013〕23号)和自治区《关于印发〈全区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群组发〔2014〕10号)的要求,对“四风”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我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自治区“两规定一办法”,遵循“问题引领、开门整改,领导带头、即知即改,标本兼治、制度完善,终端见效、群众满意”的思路,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实现重点突破,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确保我市教育实践活动成为人民群众满意工程,实现全市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二、重点任务。

为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提出的七方面专项整治任务,以及2013年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确定开展的18项专项整治任务和2014年确定的8项重点专项整治任务的基础上,结合贺州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重点开展以下十项专项整治:

(一)整治市交警支队机动车检测站管理乱象问题。

重点整治市交警支队机动车检测站管理混乱问题,坚决取缔非法中介,规范车辆检测办理程序,严肃查处通过内外勾结侵害广大车主切身利益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检测工费,对超出国家和有关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超标准收费的一律下调。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切实做到耐心解答群众咨询,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对符合条件办理的,要推行免费导办服务,实施预约便民措施,切实简化办理手续;对手续不齐全的,要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齐的手续资料。限时开展自查自纠、整改整顿,不断强化检测站队伍管理、完善基础设施设备、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切实纠正检测站的管理乱象,把便民惠民措施落到实处。

负责领导:xxx。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

(二)整治农民报批建房难问题。

专项整治农民在报批建房过程中耗时长、办事难问题。重点做好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报批建房困难的各个办事环节、流程的梳理工作,提高为农民群众办理报建手续的效率,有效缩短办理时长;在严格控制不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的基础上落实群众建房用地和报批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建房用地难、报批难等问题;严肃查处在农民群众报建过程中存在的“吃、拿、卡、要”等行为,坚决杜绝利用职权损害、侵占农民群众合法利益的现象发生;在加强宣传引导,扩大和提升农民群众对相关报批建房政策法规的知晓面和理解度的同时,积极推行预约办理、上门服务、简化流程等便民措施,不断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以表达、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负责领导:xxx。

牵头部门:市住建委。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纪委(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美丽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招标投标管理局)、各县(区、管理区)人民政府(管委)。

(三)整治行政执法部门不正之风。

重点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住房和城市建设、交通运输、卫生、公安(含交警)、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10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中,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抓手,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五类问题:公权私用、执法不公、违法行政、乱收费、乱罚款等不依法履职问题;政策法规不公开、办理程序不公开、办理时限不公开、收费标准不公开、服务承诺不公开、监督渠道不公开等政务不公开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消极作为,损害群众利益和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作风粗暴、态度冷漠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工作作风问题;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不勤政廉政问题。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管行风”的原则,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理念,严格执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建立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狠刹行政执法中的不正之风。

负责领导:xxx。

牵头部门:市纠风办(市纪委)。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招标投标管理局)。

(四)整治损害涉农利益行为。

重点整治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农村危房改造、新农合、农作物良种(含畜牧水产)补贴、土地整治、农村低保、林业、水利、农机等扶农强农惠农资金问题。通过宣传政策、规范管理、自查自纠、督促抽查、严肃处理等措施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摸清近三年来各级农业政策性补贴、财政支农和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时发现纠正损害涉农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建立健全扶农强农惠农政策公开、惠农补贴资金及发放情况公开等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资金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的审批、管理与使用,确保扶农强农惠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负责领导:唐毓流。

牵头部门: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水电局、市农机局、市粮食局、各县(区、管理区)人民政府(管委)。

(五)整治招投标违规问题。

重点整治招投标过程中的挂靠投标、围标串标并分包转包等违规问题,按照“决策科学、程序严密、运行规范、监管严格”的管理要求,编制项目指南,实行流程控制,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层次管理、过程管理,不断建立健全招投标监督机制,堵塞招投标管理漏洞。

负责领导:xxx、xxx。

牵头部门: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招标投标管理局)。

(六)整治城镇义务教育“超大班额”问题。

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科学规划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保障义务教育学校与城区及城镇新建居民小区或旧城区改造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增加教育投入,配足教职工,大力支持符合办学条件的民办学校,保障义务教育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生均公用经费;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执行划片招生政策,建立“阳光招生”制度,定期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班额情况,主动公布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中小学“超大班额”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及时通报相关情况。

负责领导:xxx、xxx。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管理区)人民政府(管委)。

(七)整治机构编制管理“三超两乱”问题。

重点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主要领导职务,超规格提高干部职级待遇;违规乱设非领导职务,违规乱设机构等问题。坚决落实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部署要求,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研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违规超职数配备新的干部,切实纠正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负责领导:xxx。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编办、市人社局。

(八)整治基层领导干部“走读”现象。

重点整治干部不安心工作、上班迟到早退、工作遥控指挥、工作日晚上唱“空城计”等现象,以及由此带来的公车私用问题。加强思想教育,严明上班纪律、住夜纪律、值班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住宿和请销假制度,建立健全日常考勤制度、工作人员去向告知制度、应急联动制度、检查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公休日、节假日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遇急、难、险、灾等重大事件必到现场制度,严格规范干部行为,有效遏制基层领导干部“走读”等不良风气,形成干部坚守岗位、服务群众的良好氛围,塑造基层机关良好形象。

负责领导:xxx。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纪委。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绩效办。

(九)整治水污染及饮用水安全保障问题。

认真总结贺江水污染事件发生和处置的经验教训,不断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坚决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重点围绕重金属、大气、土地和水污染防治等工作,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和执法,严肃整治和查处各种企业乱排乱放等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真正用上放心水,着力解决城区用水保障问题。

负责领导:xxx。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工商局、市工信委、市市政管理局、市水电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农业局、各县(区、管理区)人民政府(管委)。

(十)整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整治违反《食品安全法》生产销售的行为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落实企业和政府责任,完善和强化监督制度与问责制度,以对群众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对食品市场加大检查频率,拓宽覆盖范围,坚决打击食品安全领域各种违法生产销售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监管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确保食品安全市场的“零死角”。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整合政府职能部门资源,有机衔接各有关部门的监管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努力提升食品生产销售从业人员的道德水准。

负责领导:xxx、xxx。

牵头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督局。

在抓好以上重点整治工作的同时,对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纵酒、参与赌博、乱搭乱建、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也要进行有效整治,确保整治工作成效,赢得群众满意。

三、保障措施。

(一)坚持领导带头,确保责任落实。市委常委同志要率先垂范,带头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区、管理区)党(工)委、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特别是牵头单位党委(党组)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组织推进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牵头单位,主动提供相关情况和意见建议。

(二)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治重点。要按照中央要求,结合实际,对准问题,不走神、不散光。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自治区“两规定一办法”要求,深入查摆问题,看哪些突出问题还没有列入整改内容、哪些问题整改得还不到位。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四风”问题、最不满意的地方,对准自身存在问题,找准专项整治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进一步摸实情、听意见,明确整治重点,哪个问题突出就重点抓哪个,既在营造大气候上出实招,更在改变小环境上动真格。针对长期解决不好的顽疾问题,深入剖析,找准症结,以系统的思维、改革的办法、勇于担当的精神,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

(三)坚持开门整改,接受群众监督。将群众参与作为动力、压力,以群众满意为目的、标准,敞开大门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时限、责任、进展情况等,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进一步畅通信访、新闻、网络、电话等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评判,群众满意的才通过,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研究症结,进行“补课”。要发挥好宣传舆论的引导作用,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激励和警示作用,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坚持严格要求,做好督导把关。坚持用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按规定、按程序、按步骤推动专项整治工作,防止偷工减料、打折扣,切实做到思想上不放松、标准上不降低、力度上不减弱。各督导组要从严督导、从实指导,有针对性地强化督导措施,把严的要求、严的标准落到实处。市委督查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持续督导专项整治活动,严格把关,并通报检查情况,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态度消极、措施不力、群众不满意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正风肃纪,对顶风违纪的坚决查处,及时通报,起到处罚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实行专项整治半月通报制度,各级督导组每半个月向本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报告专项整治情况。

最新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教育活动专项整治制度范文(17篇)篇十五

1、整治“文山会海”方面。县委办公室牵头。2014年县委、县政府共召开全县性会议24次,较去年同期减少7次,同比减少22.58%。县委、县政府(含“两办”)制发各类文件共计186件,较去年同期减少56件,同比减少23.14%。

2、整治检查评比泛滥方面。县委办公室牵头。自2014年8月份以来,我县未进行一次评比表彰活动。

3、专项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方面。县委办公室牵头。我县未发现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方面行为。

4、整治变相配备秘书等方面。县委办公室牵头。我县领导干部不存在变相配备秘书情况。

5、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县纪委牵头。通过多次访查,共查处“慵懒散拖”等问题34个,共计44人。

6、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县纪委牵头。共查处挥霍浪费案件2起,给予党纪处分6人,其中3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7、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县纪委牵头。经过排查核查,我县未发现利用公共资源设立私人会所情况,也没有发现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等违纪违规情况。

8、整治培训中心的腐败浪费。县纪委牵头。我县没有培训中心,不存在培训中心的腐败浪费情况。

9、整治收“红包”及购物卡。县纪委牵头。通过多次督查,未发现我县党员干部存在收红包及购物卡等现象。

10、整治中秋节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问题。县纪委牵头。通过对各商场销售人员和各单位职工进行了解,并对各单位的账目进行查阅,未发现存在中秋节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的现象。

11、整治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县委组织部牵头。经过认真自查,我县没有发现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违规取酬情况。

12、整治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县委组织部牵头。我县印发了《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组织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开展了专项排查摸底和清理整顿工作,根据上报情况,未发现有干部参加天价培训。

13、清理调整“裸官”。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填写《配偶及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情况统计表》,建立专项排查档案。同时,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进行网上排查。对近期办理的获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证件的人员进行核对,查看是否存在漏报、瞒报等情况。经过认真排查,未发现我县存在“裸官”情况。

14、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县财政局牵头。我县印发了《中共肥乡县委办公室肥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肥办字〈2014〉26号),对我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受理举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截至目前,我县未发现超标配备公车现象。

15、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县财政局牵头。2014年全县“三公”经费同比压缩737万元,降低29.4%。

16、整治“吃空饷”。县财政局牵头。全县共清理“吃空饷”49人。

17、整治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县发改局牵头。我县2014年共清理超标办公用房1933平方米,2015年按照新标准,我县各单位机关办公用房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均不超标。

18、整治奢华浪费建设。县发改局牵头。经过督查,我县不存在奢华浪费建设。

20、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县纪委牵头。清理后全县承担的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有41各,依法保留行政审批为322项,并全部公开和简化了办事程序,公开和简化办事程序的单位所占比例为100%。

21、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问题。县纪委牵头。发现问题5个,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22、整治党员干部参赌涉赌。县公安局牵头。2014年4月份至今,我局出动警车40余车次,警力90余人次,在全县范围内共督查21个单位,督查中没有发现党员干部存在参赌涉赌问题。

最新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教育活动专项整治制度范文(17篇)篇十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有效解决“四风”问题,根据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群组发〔2013〕23号)、中共贵州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群组发〔2013〕30号)、《中共毕节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毕党发〔2014〕2号)、《中共大方县委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方党发〔2014〕4号)及《中共达溪镇委员会关于在全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达镇党发【2014】1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重点抓住查摆出来的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方面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核心,以治庸提能、治懒增效、治散正气、治贪正纪为抓手,以解决好、实现好、维护好群众根本利益为落脚点,强力推进机关干部作风建设,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努力建设一支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干部队伍,为达溪与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整治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多占办公用房、违规建楼堂馆所。

2、全面清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镇村干部办公用房。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凡是超过规定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的,一律清理腾退;凡是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备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的,坚决纠正。严禁领导干部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领导干部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原单位。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

3、严禁党政机关违反规定建设楼堂馆所。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停止新建楼堂馆所的规定,5年内一律停止新建、扩建、迁建、购置楼堂馆所,一律停建已批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造、扩建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建设项目。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严禁豪华装修,不得安排财政性资金用于上述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自2013年7月15日起,5年内,全面停止新建、扩建、迁建、购置党政机关楼堂馆所的审批。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等不能满足办公需求的,经批准可以进行维修改造,但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控制维修改造标准,严格党政机关租用办公用房管理。对于因机构增设、职能调整确需增加办公用房,并在本部门本单位或本区域办公用房资源中无法调剂解决的,经批准可以租用办公用房,但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控制租房标准。

(二)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

1、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镇财政分局要按照规定编制、执行“三公”经费预算。进一步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对单位超预算执行、无预算列支“三公”经费的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一是压缩各村、镇直各单位机关行政经费。镇财政分局要确保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和总支出比较上年度只减不增。二是进一步扩大“三公”经费公开的范围。通过党务、政务、校务、警务等公开栏,详细公开“三公”经费,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将“三公”经费列为审计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对重点部门、单位实施专项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作出处理。定期对审计提出的整改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追踪问效,督促有关主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2、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严禁无公函接待,对无公函或无实质性内容的公务活动一律不予接待。严禁私客公待、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转支、转移、隐匿接待费,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加强对招商引资活动经费的审计,规范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管理,按规定编制公务接待费预算。规范经费管理,防止超标准接待和私客公待等行为,确保年度公务接待费只减不增。

3、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活动。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严格压缩出国(境)团组人数、天数和经费;坚决取消照顾性、无实质内容和考察性的因公出国(境)。【乡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乡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14年以后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按照省、市、县相关规定和程序严格执行。一是科学合理制定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因公出国(境)实行计划管理,原则上未报计划的不予批准组团。各有关单位需于每年11月上旬前向镇纪委办报下一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由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汇总上报县外事侨务办审批。镇纪委办原则上不受理计划外的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如遇特殊情况需安排计划外出国(境)的,需在本单位审批的计划总量中调剂,总量不得突破计划。二是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信息公开。单位须在申报因公出访任务前通过大方报、县政府网站或大方电视台等媒体公示有关组团和人员信息;出访任务完成回国(境)后,须于一个月内将出访成果形成。

总结。

报告材料报镇纪委办汇总上报县外事侨务办或县台办备案,并在本单位公示栏上进行公示。三是严格控制出访团组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各单位申请办理因公临时出访,团组人员一般不得超过6人。每次出访不超过个3国家和地区(含经停国家和地区),在外时间不超过10天。赴拉美、非洲航班衔接不便的国家团组,出访2国不超过9天,出访1国不超过6天。出国(境)或赴台交流团组中同一单位领导班子不能2人同时参团,赴台团组人数一般不超过15人,在台时间为10天内。四是严格执行限量管理和应邀出访规定。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限量管理规定。已离退休人员不再派遣出国(境)执行任务,已离开原工作岗位且所从事工作与原单位无关联的党政干部,不得由原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

(三)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1、坚决遏制一些地方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以及盲目“造城”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项目决策和谋划。围绕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有关决策建议,坚持尊重客观规律、尊重经济发展水平、尊重实际需要,坚决遏制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以及盲目“造城”的问题。二是严格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继续实行重大项目专家咨询制,确保投资真正用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项目。从审批、核准、备案的源头上杜绝建设“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项目,并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把关。三是加强项目建设监督检查。继续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按照批复内容有序推进。积极运用明察暗访、设立信息员等办法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虚假行为,及时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纠正的建议和措施。指导各部门各村重大决策后开展评估工作,及时提出调整建议。

2、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通过开展自查、重点抽查等方式,查处和纠正一些单位在工业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房地产开发统计、能源统计、财政收入及企业联网质保中存在的弄虚作假行为。

3、坚决防止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进一步建立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改进考核方法手段和考核指标体系,坚决防止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一是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注重对考核评价信息的整合运用和综合分析,把各部门的考核评价信息与组织部门开展的专项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起来,防止考核结果失真失实,提高考核工作效益。二是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综合分析研判。在村领导班子换届(任期)考察、领导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工作开展中,把依法行政、改善民生、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察内容,强化综合分析研判,正确评价干部。

(四)整治“庸懒慢浮贪”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1、开展效能提升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机关“效能革命”,大力提升各村、镇直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着力简政放权,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切实解决虚放实不放、明放暗不放、关系切身利益的事项舍不得放等问题。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建立单位内部个人绩效考核制度,逐步打破津贴补贴和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奖分配“大锅饭”。大力推进阳光政务,推行公开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首问责任制。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深入基层和服务对象,听取意见、了解实情、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2、开展明察暗访专项行动。镇纪委要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村,镇直各部门的作风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作风问题,要及时纠正和通报,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3、开展新闻媒体曝光专项行动。在主要新闻媒体开辟机关作风整顿专栏,跟踪报道各级各部门作风整顿工作情况,重点曝光在投诉举报、明察暗访等过程中发现的各级各部门在作风方面的反面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对被曝光的问题,涉及的单位和个人要抓好集中治理和整改。

4、开展“百家企业万名群众评股室”专项行动。确定工作涉及面较广、执法或管理权限较大、与基层和群众联系密切、对外联络较多的镇直及垂直管理部门科(股)室和所属二级单位作为重点评议对象,组成“两代表一委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企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等参与的评议工作组,通过问卷调查、走访调研、召开评议大会等形式,对行政执法单位及科(股)室在履职履责、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六个方面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布。对垂直管理的部门单位,评议结果要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对评议综合排序前3名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在评议中,第一次位列最后一名的,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连续两次位列最后一名的,对单位、村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三次位列最后一名的,对单位、村主要负责人给予免职处理,属垂直管理的干部,镇党委、政府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调整。

(五)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

1、狠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之风。推进各村、镇直各单位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在公务活动中以任何名义和形式赠送或接受用公款购买的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或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坚决查处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的行为。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各村、各单位用公款订购除党报党刊外与业务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和音像资料。严禁春节期间用公款杀年猪和吃庖汤、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建立通报曝光的长效机制,对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十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和在新闻媒体曝光。

2、狠刹奢侈之风。压缩规范各类节庆活动,全镇各单位对现有各类节庆论坛展会活动压缩三分之一,坚决制止豪华铺张办活动现象,严禁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活动。坚决纠正招商活动中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等问题。坚决纠正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一是强化对展会和节庆活动的分级管理。镇党委政府要对现有镇级层面的各类节庆论坛展会进行清理,提出删减意见。二是制止豪华铺张办晚会。加强对《关于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的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及时制止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

(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1、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强化建设用地管理,建立健全征地补偿标准听证等规章制度。依法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加大对征地补偿费发放的监督力度,妥善安排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批乱占耕地、截留、挪用和拖欠农民征地补偿费用等问题。

2、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集中开展涉农领域专项资金治理,着重清查资金规模较大、涉及面广、农民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专项资金的发放和使用。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私分、挥霍资金以及权钱交易、优亲厚友等腐败行为。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重点,坚持预防与查处相结合,完善制度。加强涉农项目资金监管网络系统建设,运用科技手段强化监督,保证涉农专项资金安全运行。

3、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激励和惩戒等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服务从业行为,着力解决医药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问题,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坚决打击“医托”行为。

4、纠正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各学校要重点围绕滥用行政职权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招生名额使用、基建工程、招标采购、学校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师生沟通渠道不畅、师生参与民主决策的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进行整治。各中、小学校要重点围绕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有偿补课和乱收费、师德师风滑坡、学生负担过重等问题进行整治,逐一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对整改走过场,敷衍塞责的,除责令“返工”、“补课”外,还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

1、大力精简文件。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一是坚持少发文、发短文。凡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印发文件;二是减少各类简报,各部门对现有的简报要清理压缩。三是加快党政机关信息化建设。

2、大力精简会议。一是严格会议审批。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规定》,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对召开全镇性会议实行计划管理。未纳入年度会议的一般不得临时召开,确因工作需要召开的需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准。二是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三是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各类会议只通知有明确工作任务和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参加,其他单位一律不陪会。四是缩短会期。

五是严控会议经费。未经批准召开的会议,会议经费一律不予报销。

3、规范对村和部门的检查活动。一是继续做好自查清理。在2013年清理规范各类检查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镇牵头继续对各相关单位检查考核活动进行逐项清理登记,建立项目台账,确保县乡同步,按时保质完成清理任务。二是规范程序,分级管理。镇党委政府对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及镇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的督促检查,由镇党委政府领导所安排工作涉及的部门按程序进行统筹协调实施,或根据镇党委政府领导安排,由所安排的单位或部门负责协调进行。综合类检查考核和年度目标考核,由镇实绩考核办统一行文下发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法律法规规定开展的检查考核,须按程序审核审批后,再组织实施。严格执行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检查考核活动的实施意见》(毕党办发〔2013〕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督促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坚决予以查处。

4、从严控制和规范评比表彰活动。集中整治检查评比表彰活动过多过滥问题。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一律予以取消;不得使用财政资金和向企业或社会摊派费用;跨部门、跨行业开展的,予以取消、合并或调整;同一主办单位两个以上表彰内容相近的,取消其一或合并调整;擅自开展评比达标表彰评估活动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

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镇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把“七项专项整治”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重中之重,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狠抓落实、务求实效。针对作风方面的顽症痼疾,要重拳出击,拿出硬措施下猛药,集中力量啃硬骨头,一项一项治理,一项一项突破。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带头整治,做到自身清、家属清、亲戚清、身边清,敢抓敢管,推动班子抓落实,督促下级搞整治,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整治措施,明确整治责任、进度时限和标准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各村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整治重点,制定具体整治计划,明确责任和时限,集中时间扎实抓好整治。对已经开展整治的,要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尚未完成的,要加大推进力度;还未开展的,要及时组织推进。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率先整治,以上带下、上下联动,强化整治效果。

(三)加强监督检查。镇党委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要把“四风”专项整治作为督导重点,严格把关,对专项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补课”、“返工”,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的作用,采取情况综述、言论评论、典型引路、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推动“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四)严格责任追究。镇纪委要紧紧抓住“四风”突出问题,认真履职,率先垂范,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和铁面执纪的要求,严格执纪,加大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针对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礼品礼金的行为;违规收取项目评审费,套取、私分科研和项目经费;到私人会所活动、公款互相宴请、违规消费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盯住问题不放,“快、准、狠”予以查处。对打折扣、搞变通、穿上“隐身衣”收受节礼年货等典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反对,要加大“四风”问责力度,对整改不落实、“四风”问题依然严重的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最新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教育活动专项整治制度范文(17篇)篇十七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始终把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源动力,认真思考、谋划基层党建工作,认真履行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委班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建设同安排、同部署,有效增强了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现将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抓书记、书记抓,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

坚持把抓党组织书记这个一把手作为抓好党建工作的有效方法,健全党委着力管、书记带头抓的党建工作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一是带头调查研究。由党委一把手带头,各级一把手跟进,通过“一把手”到一线搞领题调研,向党委常委会定期汇报等方法倒逼一把手,站在全局的高度跳出来想,加强研判,及时解决党建工作突出问题整改落实。二是带头解决问题。把查找问题作为破解基层党建的重要导向,通过一把手进村入户搞调研,请上来座谈、沉下去走访、面对面谈心、背对背征求、上下联动找、自己反向查,带动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着力查找党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三是带头督查指导。积极。

创新。

抓党建的形式,组织开展晒作风、晒亮点、晒成效、晒整改、晒制度、晒承诺“六晒”活动,促使党组织书记“亲自部署党建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点事项”,有效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二)抓规范、建队伍,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

(三)抓软肋、补短板,提升基层组织组织力。

我们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提升组织力为着力点,一手抓软弱涣散、一手抓党建示范,形成了先进带后进,后进追先进,先进后进促共进的局面。一是抓整顿。针对部分基层组织“班子软、队伍散、管理乱、发展慢”的问题,我们按照一个好班子、一条好思路、一套好制度、一批好党员、一支好队伍“五个一”的标准,采取一个村(居)、一名领导挂钩、一个驻村书记、一套整改措施“四个一”方式,建立台账、分类施治、销号管理,对个重点软弱涣散村(居)党组织进行专项整治,下派第一书记*名。二是抓服务。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提高村级党组织组织力的有力抓手,强力破解空壳村,通过成立村级合作社、村集股份公司、标准厂房出租等多种方式,壮大村集体经济,优先支持村集体参与工程运输、项目土石方开挖,让老百姓真正享受到建设发展带来的实惠。今年我们将全部消灭剩余的个集体空壳村。三是抓示范。强化“社区大党委”建设,创建*个社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努力打造群众满意的“新型社区·温馨家园”。积极构建“实体经济、实体党建”的非公党建品牌,打造*家非公示范点。按照“有专人、有专室、有制度、有标识、有活动”要求,搭建了“乡镇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的三级服务网络。

(四)提水平、建平台,提升基层组织服务能力。

坚持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一是服务力量下沉。建立了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由每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分别联系*个区直部门、*个乡镇(社区)或企业、*个村(居)和*户困难户,通过走访慰问、现场办公、驻村帮扶等形式,指导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二是服务资源下沉。按照“一人去帮扶、单位全支持”的要求,共选派了*名驻村干部,到*个村开展帮扶工作,今年累计帮扶项目*余个,协调帮扶资金余万元,为群众办理实事*余件。

(五)抓保障、增投入,强化组织基础保障。

按照“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物往基层使”的原则,强化基层组织保障。一是确保有钱办事。按照居两委每月正职元、副职元、委员元的标准,落实了居委会两委干部报酬保障和社会保险,对每个居委会每月安排元办公经费。按照每人每月元标准落实村支两委委员报酬保障和考核管理制度,解决村干部后顾之忧,激发了基层干部干事的激情。强化基层党组织运转经费,今年*至月全区共投入基层组织经费*.万元。二是确保有人干事。配强乡(镇)、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今年以来共调整乡(镇)、社区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组织委员名。严格村干部管理,强化村干部轮流坐班制度,确保群众办事有人找。在退休干部中,选聘区级党建工作指导员,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导。三是确保有场所议事。投入资金万元,新建改建村居活动场所*个。规范功能设置,真正建设成为党员活动、村民议事、便民服务、教育培训、文化娱乐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群众之家。

工作中,我也认识到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思想认识上,部分基层党组织书记存在应付了事,抓党建意识不浓,重视不够,方法不多的情况,特别是在查摆剖析整改党建工作突出问题落实不到位,仍然认为经济工作是“硬任务”,党建工作是“软指标”,有的甚至把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剥离开来,认为党建工作是虚功,虚功不出经济效益。二是在基层组织建设上,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有的乡(镇)、社区党委书记和村级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力,没有持续用力和发力的心理准备,认为整顿软弱散涣党组织是一阵风,上面压一压、下面就抓一抓。三是在基层党建考核上,从严考核的力度不够、考核实效性不强、考核指标权重低,考核措施还不细化、还不量化、还不硬化,专项党建考核体系还没有建立。四是在制度落实上,部分村居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不好,存在挂在墙上、摆在桌上、不放在心上情况,执行制度持久性不够。在村集体经济发展上,统筹推动消灭“空壳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力度不够、措施不新、效果不优,村集体经济的规模效应还没有真正突显出来,*万元以上的村只有个。五是在干部队伍管理上,干部制度的完备性还不够,执行干部管理的规定不严,对干部管理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情况。六是在联系服务群众上,领导干部贯彻驻村蹲点调研要求的常态化措施不足,进组进户的对点联系还不多,联系服务群众机制还不畅、能力还不强,贯彻群众路线还到不了末端,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的基础还不是很稳固。

我将按照“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认真履行第一责任职责,认真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用党建工作来推动发展。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好“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的要求。深化“支部建设年”活动,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重点任务,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把“四个意识”落实到本职岗位上、落实在具体行动上。二是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落实好“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的要求。突出抓好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分类分级对全市党员干部开展全员专题培训。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三会一课”、“固定党日”中心内容,持之以恒学、及时跟进学,确保入脑入心,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提前谋划,做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各项准备工作。三是大力推进“强基固本”工程,落实好“提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的要求。深化拓展特色党建模式,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组织建设。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督促每一个党支部都种好“责任田”,把党的“末梢神经”建设好,解决好弱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切实发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作用。严把党员入口,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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