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完善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与时俱进和适应变化的需求。规章制度的严格执行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为组织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办公用品管理规章制度(优秀16篇)篇一
一、本制度适用于办公室所有人员。
二、本制度所涉及范围为公司所有办公场所及办公桌摆放物品。
三、办公室整理:办公室只摆放必需物品,不摆放其它物品;不用物品及时入橱,不要物品及时处理。
1.饮水机放置在方便用电的指定地点,不得随意移动;。
2.报刊必须上报架并及时更新,废旧报纸妥善处理,不得在办公室随意堆积;。
3.文件、报刊阅后及时归位;。
5.档案柜贴墙逐次摆放,柜内书籍、资料、档案等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柜顶不可摆放任何物品。
6.抹布、扫帚、簸箕、拖布等保洁用品不可放在显眼位置,要合理放置,不可随处乱放。
7.室内办公桌隔板或临近的墙面上不可张贴、悬挂各种宣传画、年历、资料、备忘卡片等影响办公室美观的物件。
四、办公桌桌面物品摆放:两个对放的办公桌中间不得有间距,桌面上除文件栏、台历、笔筒、水杯、电话及电脑外,不得摆放其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3.电话置于办公桌笔筒及台历前方,与办公桌左下角保持约40厘米;。
4.电脑摆放于桌面正中与桌面呈45度角放置,主机置桌面下左部;。
5.如有名片,将名片盒紧靠笔筒右侧;。
6.笔记本如不使用放置于文件栏最右册栏筐,仅限一本;。
7.桌面可放便签纸一本,置于电脑前方。
五、办公室卫生标准:
1、办公室地面干净整洁,无尘土、水渍和杂物。
2、办公桌、椅、沙发、茶几、饮水机、办公电话及柜内物品等摆放有序,干净整洁。
3、门、窗洁净,玻璃明亮,窗帘干净无灰尘。
4、垃圾桶无垃圾溢满现象;。
5、保持卫生间面盆、镜子、地面及便池清洁,并保持空气清新;。
6、烟灰缸及时清理;。
7、墙壁、天花板无蛛网、污迹和脚印,无乱写乱画;。
8、使用的电脑主机及键盘每日擦洗、保持清洁;。
9、要注意保持公共区域清洁,不乱扔垃圾;。
10、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流通。
1、必须有值日安排,责任落实到人。
2、坚持每天三次卫生打扫。
3、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不留卫生死角。
4、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搞好个人及办公卫生。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开始执行。
办公用品管理规章制度(优秀16篇)篇二
为有利于各部门工作的正常开展,规范管理办公用品,合理控制各类办公用品的正常使用,在满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做到勤俭节约,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办公用品指除水文设施设备外,各科室日常需要的办公用品及文印消耗品。
(二)消耗性办公用品由各科室向办公室申报,每月25日前由办公室统一提出次月办公用品购买计划表,经分管局长审核后,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发放、登记和管理。
(三)办公用品类固定资产每年申请报废一次,报废后将办公用品交回办公室,需要新购置的每年10月底可申请采购一次。
(四)办公易耗品由办公室根据耗量,提出书面计划,经分管领导同意,交采购员购买,验收入库无误签字后方可报销。
(五)有专项资金的会议和项目所需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指定人员购买,在专项资金中报销。
(六)购买各类物品时,要重实用、重质量,对量大、金额大的物品做到3人以上参与询价采购,货比三家,价廉、物美、实用。
(七)购买的办公用品需建立入出库制,并由接收人在物品发货单上签字,报销应凭发票和签收的发货单报账。
(一)办公用品领用,需填报领用申请单,经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联系分管局长审核后,由分管办公用品的领导批准后方能领用。
(二)各部门所领办公用品均属水文局公有财产,只能用于工作所需,绝不允许据为已有。
(三)各类专项项目领用的办公用品、耗材等按成本核算价格,计入专项项目成本。
(四)因工作需要借用公共办公用品(如照相机、摄像机等)时,要履行相关借用手续。借用前,保管人员及借用人员要仔细检查办公用品有无损坏,并在借用人员应在借用单上签字;归还时,仍然要仔细检查其有无损坏及损坏程度,在归还单上详细备注并签字。
(一)办公日常用品,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造册,集中管理。
(二)各类物资存放要做到安全,避免物资损坏;物资要分类存放,清理记账,列好收支明细表,做到心中有数。
(三)借用公物,必须登记入册,按时归还。
(四)各科室所需办公用品,应填写办公用品领取单。
(五)原则上公物不得外借或合用,外单位因特殊情况借用我局公物,须经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办公室统一登记并办理借还手续。
(六)发给各科室的办公用品,要管好、用好,不得乱放乱扔或损坏遗失,人为损坏或因保管不善遗失的,责任人按价赔偿。
(七)管理员每季度清账一次,将各科室领物情况列表通报。
(八)各科室工作人员,要热爱集体,爱护公物,增强集体观念,勤俭节约,廉洁勤政,保持艰苦创业的工作作风和奋斗精神。
办公用品管理规章制度(优秀16篇)篇三
为规范公司办公用品的申购、入库、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盘存、交接程序,使之管理有序,责任明确,节俭节约,避免浪费,特制订本制度。
按使用的性质分为低值易耗品和高值保管品两类。
其中低值易耗品主要指:签字笔、圆珠笔、铅笔、刀片、胶水、胶带、气泡袋、大头笔、割刀、刀座、绑带、大头针、图钉、曲别针、橡皮筋、复印纸、打印纸、便签纸、橡皮擦、原子笔、笔芯、夹子、涂改液、白板笔、萤光笔、记事本、电风扇、线插板、剪刀、钉书机、计算器、电话机、装订机、档夹、裁纸刀、印泥等价值较低的日常用品;高值管理品为:电脑、打印机、文件柜、空调、相机、投影仪、办公桌椅等价值较高的物品。
公司办公用品的管理统一归口为公司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应当于每月月初的1号—5号完成公司办公用品使用计划和上月办公费用报表上交公司总经理审核。
办公费用报表分常规费用和非常规费用两大类,其中常规费用对应日常耗用的低值易耗品的费用,月初需由各部门负责人(业务组负责人)制定相应的月支出计划,当月的支出应当限定在月初的计划经费之内,如有超支的,需要列出超支的缘由。超支巨大的.需做当面解释。非常规费用对应高值管理品一项,高值管理品不设月度计划,根据实际需要情况通过正常审批程序购置。人事行政部需于月初列出各部门的费用支出详细统计情况上交公司总经理。
办公用品的采买或者领用申请需要填写《办公用品申请单》。公司办公用品的申请资格人为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各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自己部门的办公需要,及时地提出采买申请。普通员工的办公用品需要应当向自己的主管提出,由主管统一进行申请。
在填写《办公用品申请单》后,申请人应当将申请单交有审批权的部门负责人审查批准。审批人是办公管理费用控制的责任人,其签署的批准意见对办公费用控制构成相应领导责任。
公司赋予部门经理及以上的管理人员以一定价值范围的办公用品请购的审批权(鉴于目前由公司总经理兼任业务部部门经理的状况,特下放审批权至业务主管一级)。根据不同的层级,划分出不同类别办公用品的审批权。业务主管和部门经理负责审批属于低值易耗品的办公用品的申请。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审批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属于高值管理品的办公用品的申请。对于所涉金额过大的(单品价值达到和超过5000元的),由副总经理负责向公司总经理申请审批。
填写的《办公用品申请单》在得到批准后,应当交到公司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采买。人事行政部应当做好供应商的建档工作,编制出常用办公用品的价格表,把握好办公用品的价格行情,做好供应商的比较、甑选工作,尽最大可能控制好办公用品的采购成本。
人事行政部将根据公司日常办公需要,对一些常用的办公用品进行批量购买,在办公室保持一定库存,以保证正常办公需要的及时满足,提高供给效率。
在供应商送来所购的办公用品后,应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签收、保管和发放。人事行政部应当将编制出的常用办公用品的价格表交公司财务部保管,财务部在接相应付款单据时应当再次核对相应品种的单价和总金额及签收人的签字,确认无误的准予付款。
备用的办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统一保管。公司为人事行政部划定相应的存放区域,实行封闭保存。由各部门申请的办公用品应当及时发放。
发放出去的办公用品应当由人事行政部做好相应的领用记录,明确领用部门,领用人,领用日期。
对于大件管理品实行保管责任制,实行使用人、领取人、保管责任人三合一的办法,对保管责任进行归属。人事行政部将根据不同时期的现实情况合理编订纳入保管责任制的大件管理品目录。现阶段的大件管理品范围暂定为:电脑及其配件、电话机、电风扇、计算器。
对因个人工作失误、非正常使用而对办公用品造成的重大异常损耗,将根据个人责任的程度,由责任人承担所造成相应损失部分的赔偿。(责任认定分3等,含完全责任、一般责任和轻微责任,分别对应80%,50%,20%的损失赔偿比例。损失的计算按历史采购成本计算,根据人事行政部事先公布的该类办公用品的使用年限,在计提折旧后得出。如存在产品更新换代,市面购置价值降低的,也可以直接按重置成本计算,两种赔偿计算方式可以由赔偿人选择。)
实行定期盘存制。盘存频率为一月/次,人事部将于每月的25号至31号内抽取时间进行大件管理品的盘存。盘存内容包括检查相应的办公用品的存在情况,问题情况,并让相应的保管人签字确定,以便及时地发现问题,处理问题。
各部门凭《办公用品申请单》可以领用已采购回公司的办公用品。在领用时,领用人应当在人事行政部的《办公用品发放表》上签上领取人姓名和日期。领取人可以是《办公用品申请单》申请人,也可以是申请人指定的办公用品使用人。但涉及高值管理品的,必须是使用人前来领取并签字,以明确保管责任。
在领用人签字领取办公用品时,人事行政部应当对领取人做好登记记录。
公司对高值管理品的报废实行审批管理。各单位、部门如有高值管理品损坏,不能使用的,应当依据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对简单问题的可以自行维修处理。但对有保修服务品,且在保修期内的,不得擅自自行处理。
2、可维修品出现问题的应当提交《办公用品维修申请单》至人事行政部统一进行处理。
3、对维修不成的高值管理品实行报废处理。报废应当是在对可能维修的,在提交过维修申请,经过维修但无法修好的情况下,或者是对无条件维修的,经过了人事行政部的故障认定,方可由该管理品的保管人填写《办公用品报废申请单》,经人事行政部签字确认后报废事项方为成立。报废品原购买价值单件超过1000元的,须报请公司副总经理的批准;原购买价值单件超过5000元的,须报请公司总经理的批准。
4、高值报废品在得到报废审批后应当由人事行政部进行回收处理,以求极可能的开源节流。
5、高值管理品在完成报废程序后,应当从《高值管理品登记表》上核销,核销时应做红笔登记,并附上《办公用品报废申请单》。
对于有提出辞职的员工,在办理辞职手续时,必须在办理完办公用品清退手续后方可办理工资的领取事项。
办公用品管理规章制度(优秀16篇)篇四
办公设备(软件)更新、维护、使用制度的责任和范围。
1、公司办公设备包括。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电话、照相机、照相机、移动存储设备、多功能厅彩电、音响、投影机和各个房间。办公软件是指根据办公室的需要购买或专业制作的软件。为了保证各办公设备的正常使用,各办公软件的安全操作发挥了办公设备和办公软件的最大效果,特别制定了本制度。
2、传真机、摄像机、摄像机、会议室均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使用,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专人通知定点维修公司技术人员检查、维修。
3、各室配备的计算机由各室指定负责人定期负责清洁工作。
1、办公设备更新是指办公设备升级或更新、购买移动存储设备、补给各种消耗品、购买特殊辅助设备。办公设备发生各种故障不能使用时即可进行维修。办公软件的更新是指由于工作而需新购置或升级的各类应用软件。
2、需要更新办公设备时,由各室、部门或设备监督员填写《办公设备更新(修理)申请书》,由室、部门负责人审查、社长批准,由财务部负责购买。
3、各种办公设备发生故障时,可随时填写《办公设备更新(修理)申请书》,由定点公司或专业修理人员修理。
4、各种办公设备需要更换部件时,应填写《办公设备更新(修理)申请书》,经社长批准后可更换。
5、各室、单位应妥善存放本单位或分管的办公设备保修、维修、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办公用品管理规章制度(优秀16篇)篇五
第一条局机关办公用品一律由局办公室统一购买、管理和发放。
第二条局机关各科(室)所需新购办公用品,先到局办公室填写“办公用品购买审批单”,经局办公室主任审查、局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局办公室统一购买。
一次性购买办公用品在20__元以上者,须送局财务审计科审核后,再报局领导审批,方可购买。一次性购买办公用品在10000元以上者,需报市政府采购中心购买。
第三条购买办公用品需两人经手,办公用品入库时,经保管人员核实无误后,填写“办公用品验收入库单”,凭单入库登记。
一次性领取办公用品价值在200元以上的,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局办公室保管人员凭单发放。属固定资产的用品,须在局财务审计科登记备案。
第五条属政府统一采购的办公用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管理、发放和使用办公用品要厉行节约,做到每季度进行实物盘存,公布情况。
第七条每当申请新购办公用品时,需报告上一次采购办公用品的发放情况及库存情况。
办公用品管理规章制度(优秀16篇)篇六
指员工在办公区内所使用的办公桌的桌面、桌下、屏风及临近区域。
二、员工工位物品摆放管理办法。
5、保持工位桌下各种连接线的整齐有序;。
7.要求员工每次离开工位时都要随手把椅子推到桌面下,以保证办公室井然有序。
三、保持与检查:
1.全体员工都应养成上述卫生清洁的好习惯,公司行政部将按照上述规定持续不断地对全体员工的工位物品摆放情况进行检查,对不合格工位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2.不按规定执行的,发现一次罚款20元。行政部通过msn把每次的检查结果在全公司进行通报,并直接从当事人手中收取罚金作员工活动经费。
桌面物品摆放示意图详解。
1、电脑显示器与工位桌左侧边线相距15cm;。
2、键盘上沿边线紧挨主机底座正面外延线;。
3、鼠标不用时垂直摆放于桌面,与键盘右侧边线平行相距3cm;。
4、鼠标与笔筒平行相距5cm,笔筒背面紧靠工位桌隔断壁;。
5、水杯、计算器、文件筐无间距,按顺序从左到右整齐摆放,文件筐右侧边线与办公桌右侧线平行重叠。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请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青岛城市建设集团金沙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二0xx年四月七日。
办公用品管理规章制度(优秀16篇)篇七
1、办公用品应登记造册,并由秘书处统一发放和管理。
2、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按规定程序领取相关物品。
3、各部门领取办公用品时,应由该部门负责人打申请报告并签字,经秘书处同意方可领取,并备录在案。若领取物品数量较多或大件物品,需报上级组织。
4、各部门领取的办公用品由部门自身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借出。
5、各部门应有节制的使用办公用品,避免铺张浪费。各部门领取的物品应按规定数量领取,超出、破损部分均由部门自行解决。
6、办公用品为公有财产,不得损坏、遗失、据为已有。
1、各部门向办公室借出物品,需经秘书处负责人登记在册,并注明所借物品名称、数量、借出日期和归还日期。
2、办公用品不得擅自向外借用,特殊情况急需外借时,须由使用方向秘书处打借条,经同意后方能借出。
3、借出物品应及时归还,经检查完好后,方能注销借条,并由秘书处保管。
4、借出物品未及时归还者,由借出人员负责追回,并停止借物者借取资格。
5、办公用品支出应由秘书处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工作需求,按规定程序发放。
办公用品管理规章制度(优秀16篇)篇八
1.1为加强公司办公用品管理,本着节约成本、杜绝浪费、降低办公费用,合理使用办公用品的原则,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办公用品类别、管理办法。
2.1一般消耗性办公用品:单位价值在100元以下的,如纸、笔、笔记本、信笺等。
2.2低值易耗性办公用品:单位价格在100元及以上的,如办公桌椅、电话机、柜、家具、计算器、工具等。
2.3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单位价值在2014元以上的,如电脑、打印机、相机、摄像机、投影仪等。
3.领用及管理办法。
3.1单位价值在100元以上(含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的低值易耗性办公用品领用以卡登记,实行年限管理,并记入个人卡中;更换时,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单位价值在50―100元(含文件架、文件夹)的一般消耗性办公用品实行定额管理,以卡登记,实行以旧换新制度。
3.2各部门办公用品领用,由各部门指定人员负责。需要领用办公用品时,由指定人员填写物品领用申请单,报部门经理审批后,到行政部领取。行政部根据审批后的领料单并核对"费用限额卡",正确无误方可发放。月终,财务部核对各部门办公用品领用金额,根据计划进行考核。对于单位金额超出"一般消耗性办公用品"标准的,如文件架、文件夹,考核时,取几个月份的平均数予以考核。各部门办公用品的领用,每月25日由核算员报部门办公用品需求计划,并经部门经理同意,送交行政部,由行政部负责平?,编制办公用品采购计划。
3.3属公用物品,如复印用品、申请单、单据、宣传用品(笔、广告涂料、纸、胶卷等)、打印用品、财务记帐用品、考勤卡、电脑耗材、国旗、公司旗、垃圾袋、电池和清洁用材,如扫帚、拖把、水桶等,不计入部门定额。
3.4因工作需要超出定额,由部门提出申请,报行政部批准,并通知考核委增加定额。
3.5.1建立低值易耗办公用品登记卡,实行一人一卡,按品种进行登记。
3.5.2新调入公司员工需配置办公用品时,由本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进行调配,费用计入该部门本月办公用品费。
3.5.3公司员工需新增办公用品,须向本部门提出申请,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负责办理,费用计入该部门本月办公用品费。
3.5.4公司员工如需更换办公用品,需由本人提出更换申请,说明更换理由,经部门经理同意,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负责办理,费用计入该部门本月办公用品费。
3.5.5如人员在公司内部调动,原领用的有关办公用品需办理转移手续。
3.5.6员工在使用过程中如有人为的损坏或保管不慎遗失,则按办公用品的折旧情况进行赔偿;离开本公司时,应按登记卡内容交还所领用的本类办公用品,如有短缺,则按物品原价值进行赔偿。
3.6.1一般消耗性办公用品由行政部按部门设领用登记本,按所领物品的品种进行登记。行政部应严格按照公司核定的费用标准发放,超出每月的费用标准时,报考核委,从该部门奖金中扣除。
3.6.2一般消耗性办公用品领用采用定人定额管理制度。具体定额如下:
3.6.2.1总经理、副总经理、40元/月?人。
3.6.2.2各部门(副)经理30元/月?人。
3.6.2.3一般员工15元/月?人。
3.6.2.4厨师、驾驶员、门卫5元/月?人。
3.6.2.5以标准和人次计算各部门费用总额,并按此金额管理并考核。
3.6.3各部门应按定额统筹使用,超额部分将从部门月奖金中扣除;节约部分到年终视情况给予部门奖励。
4.附则。
4.1本制度解释权属人事行政部。
4.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办公用品管理规章制度(优秀16篇)篇九
一、学籍档案是学生取得学籍的凭证,是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等情况的真实记录。因此,新生入学,首先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学籍档案。有关表册填写要认真、完整,不得缺项。小学学籍档案照片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印章。
二、学籍档案按学生年度统一编号后立卷归档,做到排列合理有序,装订整齐规范。
三、每学期结束,班主任要如实把学生在校的思想表现,学习和奖惩情况及时填入学籍档案。
四、学生退学、休学、复学、转入时要及时按规定办好有关手续,做好登记和有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五、学生升学、转出;需要提取档案时,由学校统一办理,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私自提取。
办公用品管理规章制度(优秀16篇)篇十
为贯彻实施《南华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校政发153号),切实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之精神,特补充制订以下实施细则。
第一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期所选/修课程总学分不得高于40学分;一学年合计取得的学分低于15学分者,建议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二条学生应先取得公共基础课、学科门类基础课等先修课程的至少80%学分后,才能进入专业课程阶段学习。在第三学年上学期(五年制学生第三学年下学期)开学补考后仍未取得应修学业学分的80%者,必须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三条理工、经管、文法、教育学等门类专业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之前必须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得参加毕业设计(论文)。上述专业四年制学生第四学年开学初补考后(五年制学生第五学年开学初补考后)所取得的总学业学分,比应修学业学分少25学分及以上的,或应修课程中有10门及以上考核不及格的,或未达到所在学院规定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其它要求的,不能获得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必须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四条医学类专业学生参加临床实习之前必须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得参加临床实习。医学类学生在临床实习下点前,经补考后所取得的总学业学分,比应修学业学分少25学分及以上的,或应修课程中有10门及以上考核不及格的,或未达到所在学院规定的临床实习资格审查其它要求的,不能获得临床实习资格,必须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五条各学院应制定本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临床实习资格审查合格标准,及时向学生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六条本实施细则自20xx级学生起执行。xx级和xx级学生留级到20xx级的,同20xx级依学分制进行管理。原学年制下的学籍处理视同学分制下的学业警告。
第七条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以往规定与上述相冲突的,以本细则为准。
办公用品管理规章制度(优秀16篇)篇十一
1、各种入库原料应符合公司制定的原辅材料质量标准,不合格品严禁入库。对入库的各种原料,要进行验收登记。
2、冷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工作时间服从工作安排,保证安全生产和物资供应。
3、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根据库温要求按时开机停机,要经常检查机械设备,按照规定每四小时对各库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温度记录及开门次数记录和开门时间记录),发现异常要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汇报,确保冻库温度等满足原料的贮存。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冻库、风机是否有霜(无霜正常)和排管情况(有霜正常、)没有问题后方可离岗。
4、工作时间内不准脱岗喝酒、睡觉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非冻库工作人员、或管理人员。其他闲来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6、冷库内的各类食品要按位存放,堆放整齐。食品出库要填写出库单,做到“先进先出”。要及时清理积压物品,对超期、变质的物品保管员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妥善处理。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追究工作人员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7、未经厂长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库内物品,不得为外单位或个人在库内存放物品,否则追究工作人员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0元或扣发当月奖金的处罚。
8、库内保存的原料,做到帐物相符合。工作人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粗心大意,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否则出现问题追究其责任。
9、产品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堆码必须用垫板或货架)离墙壁距离不得小于20cm。排管库离顶壁不小于50cm、风机库离顶壁不小于100cm.风机正下方空隙不小于40cm(以便冷气循环、不影响货物品质)。
10、产品摆放要做到“三齐”,堆放整齐,码垛整齐、排列整齐,不得出现混放或错放现象。
12、所有人员进出库要随手关门,不得随意打开冷库房门。(开关冻库门时请轻开轻关、请勿暴力开关、防止门轨道滑轮跳槽或门配件损坏,掉落伤人)。
13、冻库使用过程中应根据厂区规定或者每次清扫冻库时应对冻库内进行消毒。
14.所有冻库管理人员应熟读以上管理制度以及调温手册说明书(切记如不是紧急情况请勿随意调节温度及化霜参数)。
办公用品管理规章制度(优秀16篇)篇十二
1.保卫物业部是全集团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与管理的主管部门,凡涉及办公用品事宜均由保卫物业部负责。
2.保卫物业部要设专人负责,加强管理,为各单位提供质价相符的物品保证办公需要。
4.财审部负责核算并制订各单位的预算费用和考核指标。
5.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指标对各单位实施考核。
购置办公用品、维修配件等、元以下的由保卫物业部征得板块、门店、部室主管领导同意进行购置。元以上的一律写书面请示,相关部室会签后,报总经理审批。
办公所需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电脑、电脑耗材、电脑零部件、飞机票、火车票、邮品、印刷品、牌匾、灯箱、工作服、汽油及集团范围内组织各项活动所需物品等均属集中采购范围。
1.各部室、门店根据本部门的实际需要和经财审部核定、总经理批准的费用预算指标,使用统一表格《物品领用计划表》编制次月物品领用计划,经主管部长审核批准后,于每月日送达保卫物业部。
2.保卫物业部根据各单位的申请计划、预算指标、进行审核汇总,并上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3.保卫物业部根据领导批准的内容,对价值在万元以上的成批大宗物品以招标的形式采购,其他零星物品采取货比三家的形式实施集中采购。
4.保卫物业部采购用品后,由各企业、机关各部室到保卫物业部一次性登记领用。
1.计划内采购须填制《物品领用计划表》见附表。
2.购置计划需注明序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等并由主管部长、店长审核签字。
3.各门店、机关各部室临时急用和超预算需购置的办公用品,需写出书面请示,报总经理审批,由保卫物业部负责采购,或由保卫物业部委托该部门自行采购。
4.书面请示需写清楚原因、用途、价格、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等。
5.电脑、耗材、零部件的申请,按照集团京东集办字〔xx〕号执行。
6.部分特殊专业用品原则上由保卫物业部购置,保卫物业部委托相关部门自行采购的,自采购后日内需到保卫物业部办理相关登记报销手续。
7.各部部长、门店店长为实物负责人。
1.各单位的计划要依据实际需求和费用预算编制,不得虚做冒估超预算。
2.按照先审批后购置的原则,未经审批购置的将不予报销。
3.当月计划当月有效。本月未购置须次月重做计划。
4.各单位和个人对管理的物品不得挪做私用、避免浪费、损坏和丢失。
5.保卫物业部采购所需用品时,须本着质优价廉的原则,经招标或审批同意,逐步建立资信度高的采购基地,建立互惠合作伙伴关系,长期合作。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企业,机关各部室。
本办法由保卫物业部负责解释。
办公用品管理规章制度(优秀16篇)篇十三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依照《宗教事务条例》和《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设立的藏传佛教活动场所(本办法称寺庙)。
第三条寺庙、藏传佛教教职人员(以下简称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寺庙、教职人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第五条寺庙不得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不得恢复寺庙之间的隶属关系。
第六条藏传佛教与其他宗教之间、藏传佛教内部不同教派寺庙之间应当互相尊重、和睦相处。
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藏传佛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
寺庙事务不受境外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涉和支配。
第八条寺庙应当通过协商成立民主管理组织。管理组织的成员一般由本寺庙的教职人员组成,也可以吸收所在地信教公民代表和当地村委会(居委会)代表参加。
寺庙管理组织成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至5年,可连选连任。
第九条寺庙管理组织成员人选确定后,由寺庙管理组织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在审核备案材料时,应当征求寺庙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寺庙管理组织成员在任期内如有变更,按前款规定的程序及时进行变更备案。
第十条寺庙管理组织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二)品德良好,在信教公民中有一定威望;
(三)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能热心为信教公民服务。
第十一条寺庙管理组织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寺庙的管理制度;
(二)组织本寺庙教务活动,维护宗教活动正常秩序;
(四)教育引导信教公民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五)管理本寺庙财产和文物;
(六)组织开展寺庙自养产业和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七)维护本寺庙治安秩序、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
(八)协调本寺庙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关系,维护本寺庙和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
(九)处理本寺庙的其他事务。
寺庙管理组织可以下设相关机构负责履行上述职能。
第十二条寺庙事务由寺庙管理组织民主管理。重大事项由寺庙管理组织成员集体讨论、民主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寺庙应当建立寺庙管理组织成员考核制度,对不称职的成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寺庙应当加强内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藏传佛教教义教规,建立健全教务活动、人员、财务、会计、治安、消防、文物、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寺庙根据容纳能力、自养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当地信教公民的供养能力确定定员数额。
第十六条寺庙定员数额由该寺庙管理组织向所在地佛教协会提出申请,并提交该寺庙具备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应能力的说明材料。所在地佛教协会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由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逐级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寺庙住寺教职人员人数不得超过该寺庙的定员数额。
寺庙管理组织应当将住寺教职人员登记造册,分别于每年的1月底和7月底前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寺庙接受住寺教职人员,须经该寺庙管理组织成员会议通过后,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寺庙住寺教职人员的户籍实行集体管理。
第十九条住寺教职人员须符合《藏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
寺庙不得强迫未成年人住寺。
第二十条活佛一般应当住寺,并服从所在寺庙管理组织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寺庙中的赤巴、堪布、经师、翁则、格贵等传统僧职人员,由寺庙管理组织成员会议提出人选,经所在地佛教协会同意后,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寺庙教职人员异地从事教务活动,须经本寺庙管理组织和所在地佛教协会同意,并征得目的地佛教协会和寺庙管理组织同意后,由本人所在地佛教协会和目的地佛教协会分别报当地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其中,跨县(市、区、旗)从事教务活动的`,分别报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后,由本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跨设区的市(地、州、盟)从事教务活动的,分别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后,由本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教务活动的,分别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寺庙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行超过该寺庙容纳规模的大型宗教活动,或者在该寺庙外举行大型宗教活动,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
寺庙跨设区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其管理办法由有关省、自治区制定。
第二十四条寺庙举办学经班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举办学经班的传统和明确的办学宗旨;
(二)有固定的学经场所和其他基础设施;
(三)有具备资格的经师;
(四)有完备的学经管理制度及合法的经费来源。
第二十五条寺庙需要举办学经班的,由寺庙管理组织提出意见,经所在地佛教协会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逐级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学经班经师必须持有经师资格证,并由寺庙管理组织聘任。
经师资格认定和聘任办法由中国佛教协会制定,报国家宗教事务局备案。
第二十七条寺庙学经班招收的学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一般应当在18周岁以上;
(二)爱国爱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
(三)受过沙弥、沙弥尼以上戒。
第二十八条举办学经班的寺庙接受其他寺庙教职人员学习,应当履行以下程序:
(一)本人向所在寺庙管理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二)寺庙管理组织同意后报所在地佛教协会;
(五)举办学经班的寺庙管理组织组织统一考试,按照考试成绩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七)申请人所在寺庙管理组织与举办学经班的寺庙管理组织签订协议,明确相关事宜;
(八)学经班学员学习期满后,及时返回本人所在寺庙。
第二十九条寺庙教职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经,除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以及履行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外,还须分别报本人所在地及学经班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寺庙印刷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须遵守《宗教事务条例》和国家有关出版、印刷方面的规定。
寺庙设立印经院,须逐级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寺庙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守《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寺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境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所接受的捐赠应当纳入寺庙的财务管理,用于与该寺庙宗旨相符的活动。
寺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举办社会公益慈善等事业,所获收益应当纳入寺庙财务统一管理,用于与该寺庙宗旨相符的活动。
第三十二条寺庙应当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对寺庙的安全情况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防止因寺庙安全问题危害人员生命财产。
第三十三条寺庙应当防范本寺庙内发生重大事故或者发生违犯宗教禁忌等伤害信教公民宗教感情、破坏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发生前款所列事故或者事件时,该寺庙管理组织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第三十四条寺庙邀请境外人员来访或者进行宗教学术交流、讲经传法,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未经允许,境外人员不得在寺庙授戒、灌顶、讲经、传法、主持宗教活动。
第三十五条寺庙应当接受人民政府宗教、公安、文物、建设、卫生等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寺庙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寺庙评议委员会,对寺庙管理组织的工作进行评议。
第三十七条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工作人员在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侵犯寺庙、教职人员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寺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该寺庙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一)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有关成立寺庙管理组织规定的;
(二)寺庙管理组织未履行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职责的;
(三)寺庙管理组织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实行民主管理的;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有关寺庙定员的规定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接受住寺教职人员的;
(六)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举办学经班的;
(七)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
第三十九条寺庙教职人员违反《宗教事务条例》和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依照《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寺庙教职人员被佛教协会取消教职人员身份的,所在寺庙应当将其除名。
第四十条佛教协会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的,由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责令该佛教协会撤换相关负责人。
第四十一条寺庙、教职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有相关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二条有关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可以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办公用品管理规章制度(优秀16篇)篇十四
1、全面管理电梯设备投入使用后的日常工作。
3、按照国家电梯技术规范,对电梯进行严格管理。
4、监督电梯管理人员和维保人员对电梯管理制度的实施。
5、组织电梯维修保养工程的施工方案。
6、定期组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7、严格执行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第二条电梯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主管领导管理电梯使用的日常工作。
2、组织落实电梯管理各项制度实施的方案。
3、严格按照国家电梯技术规范,对电梯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4、负责组织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完成维保任务。
5、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和不良隐患。
6、协助主管领导按时申请电梯定期年检。
第三条维修保养人员职责。
1、维修保养人员必须经过维修、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特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2、严格执行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3、按照国家电梯技术规范,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确保电梯正常安全进行。
4、负责完成电梯的维修保养及急修、零修、大修、值班的任务。
5、严格执行正常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能及时解决。
6、实事求是填写好维修保养报表,做好记录及时呈报归档。
第四条操作人员职责。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及格,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严禁擅自离岗、请无证人员顶岗驾驶。
2、操作人员必须熟知电梯的使用特性,严格按操作程序使用。维持电梯运行秩序,引导乘客遵守安全乘梯规定,有序上下电梯。
3、严禁超载运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强腐蚀等危险品乘坐电梯。
4、熟悉掌握和处理电梯紧急情况的技能。电梯如发生电源失控、停电等异常情况,应保持镇静,同时采取应急措施施救。
5、爱护设备、保持电梯的整洁,配合大厅层面清洁工做好保洁工作。防止人为造成设备损坏事故。
6、填写电梯运行维修情况记录,做好电梯运行的交接班工作及记录。
第五条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组织落实安全制度的实施方案,检查实施情况。
3、负责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体制、作业程序、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4、有计划地进行巡回安全检查,严格遵守安全规程进行电梯作业,杜绝不安全行为和消除不安全状态;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作业者和第三者的安全。
5、积极组织紧急求援演习。
第六条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收集电梯设备的有关资料,对电梯设备相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存档。
第七条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电工操作证”和“电梯维修工操作证”。
2、电梯维修保养时,不得少于两人;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去做,严禁酒后操作;工作中不准闲谈打闹;不准用导线直接已坏的层门门锁开关。
3、工作前,应先查自己劳保用品及携带工具有无问题,无问题后,才可穿戴及携带。
4、电梯维修保养时,一般不准带电作业,若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监护人,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5、电梯在维修保养时,绝不允许载客或装货。
6、熟练掌握正确安全使用本工种常用的机具,以及吊装、拆卸安全规定。
7、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掌握防火知识和灭火知识,掌握电梯发生故障而停梯时援救被困乘客的方法。
8、必须掌握事故发生后的处理程序。
第八条电梯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司机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持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2、对工作认真负责,热情为乘客服务,上班前不喝酒,有充足睡眠。
3、熟悉所驾驶电梯的原理、性能、熟悉掌握驾驶电梯和处理紧急情况的技能。
4、做好轿厢、厅门门踏滑动槽和其它负责区域内的清洁工作。爱护电梯设备,防止人为造成设备损坏事故,当发生事故和故障时,不乱动设备,及时通知维修人员。
5、配合维修人员修理电梯时,精神集中,接受维修负责人的统一指挥,指挥人员下达的操作指令,必须应答并复述后再操纵电梯。
第九条乘客安全操作规程。
1、乘客每次开启厅门进入轿厢之前,必须看清轿厢位置,然后才能进入轿厢,切勿一开厅门就进去,以防坠落事故。
2、当轿厢停站开门时,任何人都不能停留在轿厢与厅门之间,以免电梯突然起动而发生危险。
3、禁止在轿厢内吸烟、吐啖、乱丢杂物,保持轿厢清洁。
4、不准运载大件超重超高物品,严禁超载。
5、乘客在轿厢内严禁带进易燃、易爆、潮湿和有毒危险物品。
6、电梯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响声、不平层、不关门起动和其他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检修人员。
第十条电梯锁匙管理。
1、电梯锁匙须由电梯管理员或电梯司机持有和使用。
2、使用电梯锁匙必须熟悉电梯的运行原理,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3、开启电梯厅门必需使用专用锁匙,不许强行打开厅门。
4、开启电梯厅门前必须确认电梯已经停止运行,并且确保因轿厢不在该楼层时不坠落井道。
5、电梯机房必须上锁,锁匙由当班电梯司机或管理员管理,不许无关人员进入机房。
6、电梯司机在交接班是应做好锁匙交接并书面记录,防止电梯锁匙遗失。
第十一条严格按照国家电梯技术规范,对电梯运行情况、维修保养情况、设备发生什么故障,处理过程,有无隐患故障,逐条填写作业单,电梯维修管理人员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第十二条电梯日常检查主要有巡检、日检、周检、月检、季检、年检。
1、巡检:在电梯运行前后及交接班时,电梯维修工采用询问、手摸、耳听、目视等方法,检查电梯运行情况,来判断电梯工作状态。制动器系统是否正常工作;曳引机工作温度是否正常、有无异声;控制柜上指示仪表是否正常;电气线路及电器元件工作是否正常,有无脱线或电器件损坏问题;整个电梯在运行时,有无不正常的现象出现,将巡检情况填入电梯维修工作日志内,同时也将情况记入交接班记录本内,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领导。
2、日检:由电梯维护人员查易损易松动的零件,查安全装置运行情况,查电气柜、层、轿门、开门机构等。发现问题能修理,理应及时停机修理,并将维修情况记入电梯维修日志中,并设法处理。检查机械装置各部分的连接件,有无松动,伤裂等问题;查曳引机工作情况,减速箱内蜗轮蜗杆啮合情况,制动器工作情况,整个曳引机温度、噪音情况,及有无漏油或油质、油量不合乎要求的问题;查曳引机工作的稳定性是否良好;查各种轮工作情况;查门机构部分工作情况;查曳引机绳有无断股滑运情况;查各种安全装置是否工作正常,有无隐患;轿层门联锁装置是否工作正常。
3、周检:由电梯维修工进行,每周半天停梯检查(双梯)。单梯依据具体情况制订停梯检修时间,目的是解决巡、日检无法解决的问题,保证电梯正常运行。检查制动器的主弹簧、制动臂有无裂纹;制动瓦与轮间隙不符合要求时,要调整;紧固电梯各紧固件,检查各种安全装置,不符合要求时,要更换,或修理调整;检查曳引机绳在其槽内卧入情况,绳头组合装置是否牢固,平衡绳或链工作情况及安全情况;电气线路更换或电气元器件修理、更换、检查电气线路、接地装置、缓冲器在无问题,限速器绳、极限开关绳连接及工作情况;轿厅门检修,调整电梯平层准确度和舒适感。
4、月检:由电梯维修工进行,目的是根据一月电梯运行、维修情况,针对性的解决巡、日、周检无法处理的问题。周检中无法解决的,而又不影响电梯正常运行的问题,如对曳引机、安全装置、井道设施、自动门机构等全面检查。
5、季检:由专业技术人员与电梯维修工共同检查,综合一个季度电梯运行、维修情况,解决月检中无法处理的问题。如重新拧紧全部紧固件;曳引机漏油,油量、油质不合格要求解决;对曳引机张力不均要解决;查或调整导靴间隔,发现靴衬磨损严重时,要更换;查曳引机的同心度;查电气装置工作情况、安全装置工作情况等。
6、年检:由专业技术人员、主管领导及电梯维修工共同检查。一年来,电梯运行、维修情况,写出对本电梯综合评定意见,以确定电梯检修日期及内容。对电梯整体做详细检查,特别对易损件要仔细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来判断,电梯是否需更换主要零部件,是否要进行大修或专项修理或需停机进一步检查。
第十三条定期检查电梯各主要机件、部位润滑及清洁换油情况。
1、机房内有关设备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2、轿厢内有关设备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3、轿厢顶部有关装置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4、层站有关装置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5、井道底坑有关装置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第十四条严格按照维修保养技术规范。
1、保养维修人员进行工作时,应通知使用单位或上级管理人员,不得载客或载货,并在层门处悬挂检修停用指示牌。
2、断开相应的安全开关。
(1)在机房时,将电源总开关断开。
(2)在轿顶时,将安全钳联运开关断开。
(3)在底坑时,将检修按钮箱急停开关断开或再将限速器涨紧装置安全开关断开。
3、使用移动灯具需用不高于36v低压灯,并带防护罩。
4、维修保养操作时需由两人以上相互密切配合进行,如有司机配合,司机须按维修保养人员命令,进行操作。
5、严禁维修人员站在井道外或探身井道内地坎处做保养维护工作。
第十五条建立日常检查与保养制度。
1、每月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电气控制系统中的各种接触器、继电器、保险器、电抗元件等进行检查,各接线端接触是否良好,各触点工作是否正常。遇到故障及损件发生后,马上加以调整和修理。
2、每年进行一次技术检验,详细检查机、电、安全设备和主要零件磨损程度,以及修理更换损坏或超过允许值的零部件。
3、做好保养和维修记录,是保证电梯正常运行极为重要的基本资料。保养人员必须要有熟练排故障的技能,还必须要有有效的方法,但必须在准确判断故障以后再进行维修。
第十六条建立电梯维修保养工作考核制度。
根据电梯日常运行状态,零部件磨损程度、运行年限、频率、特殊故障等,日常维修保养已无法解决时,为保证电梯继续安全运行,把电梯存在问题及解决的办法,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一般情况下,电梯运行2年后应中修,运行5年后应大修。
第十七条电梯设备事故处理方法。
根据电梯设备事故(损坏、损失)所造成的影响程度,划分类别及处理方法,填写事故报告单,内容主要有:填写单位、设备编号、名称、型号规格、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责任者、工种、等级,以及损坏、损失程度,事故经过和原因。本单位处理意见,防止措施,事故分析人员和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等。
第十八条定期报检制度。
1、电梯交付使用前,工程部将全部安装、调整资料文件整理归档,并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验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2、电梯投入使用后,维修保养部负责一年以上的保修工作,建立保养、维修档案。
3、维修保养人员认真对电梯整体设备运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运行记录表,如在保养过程中发现问题,维保人员负责及时处理。
4、电梯使用一个月后,维保人员对电梯主要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5、电梯使用两个月后,维保人员对机械、电气设备进行认真检查、调整和维修保养工作。
6、电梯使用一年后,维保部组织维保人员进行技术检验,详细检查机械、电气部分,根据堆部件磨损程度,及时更换损坏的零部件,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
7、维修保养人员必须坚持“工作单“回签制度”。
8、若电梯停止使用后,要求恢复电梯使用,必须由维保人员进行仔细检查、维护和试运行后,并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若电梯发生事故,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经维修人员修复和做好记录,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0、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进行大修、整改、升级改造的,经维修人员检修、更换主要配件、试运行及做好检修记录后,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1、对电梯使用期限到期的电梯,经维修人员检修后,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年检。
第十九条电梯技术档案管理。
1、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建立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并进行分类、整理、存档。
2、电梯技术档案资料应包括的内容:
(1)电梯制造厂提供的资料和技术文件;a、装箱单;b、产品出产合格证;c、机房井道布置图;d、使用维护说明书;e、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示意图及符号说明;f、电气敷线图;g、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形式报告结论副本等。
(2)电梯安装、调试、验收资料和文件;
(3)电梯机房、井道的土建图结构及建筑图;
(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准用证;
(5)其它文件资料,包括工作记录、往来文件、业务通知、信函、技术资料的分类、整理、存档。
3、电梯原始记录应包括。
(1)设备登记记录;
(2)电梯运行情况记录;
(3)保养记录(保养报告书、定期保养作业计划);
(4)维修记录(维修材料消耗记录);
(5)故障记录(故障运行异常情况记录);
(6)日、月、年检记录;
(7)日运行记录;
(8)其它原始记录(验收记录);
4、安装、大修、急修、零修、改造的记录保管。
5、电梯的技术资料是使用、维护电梯的依据,只能提供相关人员阅读参考。
6、相关人员借阅有关电梯技术资料时,须进行登记签名,不得损坏有关资料。
7、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收集齐全电梯技术资料,妥善保管,不外传、不丢失。
第二十条意外事故应急处置。
1、当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发生停驶或失控时,应立即揿按急停、警铃按钮,并严肃劝阻乘客切勿乱动,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设法使乘客安全撤出轿厢。
2、运行中的轿厢突然停在两层楼之间,首先切断轿厢内控制电源,通知维修人员找出原因,故障排除后方可再投入运行。
3、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将轿厢夹持在导轨上时,应切断控制电源,通知维修人员找出原因,故障排除后,方可再投入运行。
4、发生火灾或地震时,应保持镇静,尽快将乘客送至安全层站离去。关闭厅门、轿门、切断电源停止使用或交消防人员使用。
5、电梯的电气设备发生燃烧时,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及时切断电源,使用干粉、1211、二氧化碳等灭火器灭火。
6、发生人身或设备事故时,应立即停梯并切断电源,报告有关部门,协助抢救受伤人员,保护好现场。
第二十一条救援演习。
1、每年组织1至2次摸拟紧急救援演习。
2、演习人员必须熟知各种意外事件和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
3、演习中严格按照有关电梯的意外事件和事故紧急救援方法进行。
4、演习结束后进行全面总结,作好下一次演习准备。
办公用品管理规章制度(优秀16篇)篇十五
目的: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共同营造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提升员工归属感。加强员工个人修养,提高工作效率。
员工工位的范围:。
指员工在办公区内所使用的办公桌的桌面、桌下、屏风及临近区域。
一、清理:彻底清理所有工位附近的废弃物品。
1.禁止在工位处摆放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生活用品,如:食品、衣物、鞋子、小动物玩具、各种装饰物等。为美化办公环境、净化空气,可在桌面上适量摆放绿色植物。
2.把永远不可能用到的过期作废文件清理掉,或用做二次用纸,或粉碎丢弃。
3.把长期不用、但有潜在可用性的物品集中打包放置到指定地方,如公司库房;。
二、整理:。
1.保持员工工位上所有的物品都整齐有序,并进行必要的标识。
2.把经常使用的物品放在容易取到的地方,杜绝乱堆乱放、杂乱无序现象。
3.建议要求所有员工按如下顺序摆放桌面上的物品:整个桌面从左到右依次摆放,杂志筐或文件夹、电话机,电脑显示屏放在桌面的最右侧。
4.要求员工每次离开工位时都要随手把椅子推到桌面下,以保证办公室井然有序。
三、清洁:。
1.员工工位区域的卫生由员工个人负责,公共区域的卫生由行政部负责;。
2.要求每个员工自备一块抹布,做到每天按时清理个人工位区域,并保持一尘不染。
四、保持与检查:。
1.全体员工都应养成上述卫生清洁的好习惯,公司行政部将按照上述规定持续不断地对全体员工的工位物品摆放情况进行检查,对不合格工位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2.不按规定执行的,发现一次罚款20元。行政部通过email把每次的检查结果在全公司进行通报,并直接从当事人手中收取罚金作员工活动经费。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请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办公用品管理规章制度(优秀16篇)篇十六
二、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挂在明显位置。
四、医疗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戴胸卡。
五、对限于设备或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需及时转诊。
六、疾病诊断书需经医师亲自诊察方可出具。
七、依法加强药品管理和药品价格管理。
八、讲医德、讲文明、待人热情、服务周到。
一、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二、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三、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四、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五、无菌物品需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一、医护人员工作时间应衣帽整齐、清洁,治疗前后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二、治疗时应严格消毒,诊所要定期消毒,必要时随时消毒。
三、无菌容器、器械盘、敷料缸每周消毒一次。持物镊每周消毒两次,并更换消毒液。无菌器械按期更换。体温表用后应用消毒液浸泡。
四、本诊所不收治传染病者,如疑似或确诊为传染病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建议转大医院救治。
一、本诊所委托专业会计公司进行财务工作,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财经纪律。
二、积极合理的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掌握各项费用的收支标准。防止漏收、少收、多收。临时性开支按审批手续办理。
三、及时做好日、月、季报和年度的财务收支计划。按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各项会计报表和年报表。报表及时、准确、完整、数字真实可靠,帐目相符。
四、认真审核各种会计凭证的内容是否完整、清楚。凡对外采购等一切会计事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主管人签字方可报销。一切报销要手续健全。
五、严格执行结算纪律,及时清理债权债务。按国家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使用同一会计科目。根据会计凭证记账,日清月结,账帐相符。
六、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加强现金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妥善保管空白数据及有价票证,防止差错。
七、下班后必须将现金、银行支票、公章等锁入保险柜注意安全。
一、收费处直接经手现金,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收费标准,要廉洁奉公。
二、收费处禁止喧哗说笑,收费时精神集中,唱收唱付。根据收费规律合理的安排班次,尽量缩短时间方便病人。
三、收费人员每日结算一次。经复核无误后,填写“收费汇总交换表”向行政主管交款。
四、收费人员必须按财务规定领取、使用数据,书写收据内容完整,字迹清楚,签全名。收据存根妥善保管,以备存查。
五、收费人员的定额周转金要保持足数,不得挪用。对交费人的询问要耐心解答,态度和蔼,不得与交费人争吵。
六、收费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注意关窗锁门,做好安全工作。
一、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政治。刻苦钻研业务。
二、发扬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遵守国家法令、模范地执行各项卫生法规,服从组织,关心集体,团结互助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坚持杜绝一切不正之风,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四、讲究文明礼貌,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保持环境安静、整洁、舒适、安全、有秩序。
五、工作时要衣帽整齐、不吸烟、闲谈、嬉闹。
六、尊重就诊人员对就诊人员不得讥笑,不允许与病员争吵或发生粗暴行为。
一、全面领导诊所的'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领导制定诊所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用现代化手段科学管理诊所。
二、定期检查诊所就诊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三、组织诊所员工,参加业务培训,定期进行考核,教育员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周到热情为就诊人员服务。
四、督促检查个岗位责任制度、操作规程、各级人员职责及诊所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五、因事外出或缺勤时,指定一位副主任代替主任职务。
一、在主任领导下,分管诊所的医疗护理或行政工作。
二、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三、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情况,定期分析医疗质控情况,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四、负责诊所统计病案工作,完成医学统计分析电脑管理。
一、在诊所主任的领导下,按门诊各项工作制度进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