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规章制度被广泛运用于各个领域,以便于管理和维持秩序。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和制定方法,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范文。
店铺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8篇)篇一
(1)做好电脑设备卫生工作,保证所有设备(如:主机、显示器、键盘等)表面干净、清爽。
(2)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保证桌面清洁、整齐。
(3)做好保密工作,对电脑内的所有数据及文件不得随意告知、转借他人。
(4)做好数据管理工作,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使之真正成为你不可缺少的帮手。
(5)不得无故损坏公司财产,如敲打键盘、鼠标等一些外部设备。
(6)不得随意安装软件、插装电脑、打印文档、使用游戏光盘或来路不明的光盘、软盘。
(7)不得随意让他人操作电脑,除店长/助店、收银员外。
(8)所有设备如出现纯属人为造成的软、硬件故障,由店长负责赔偿。
2、空调。
(1)按规定方法操作(视各厂牌、机种手册而定),只能由店长/助店开启。
(2)定期维修保养,使用期内空调之过滤网每周清洗一次。
(3)室内温度以25度为宜。
(4)注意店铺用电负荷。
3、音响。
(1)为确保店铺气氛的统一性,音响只准播放总部规定的歌曲,不准播放其它非公司规定的歌曲。
(2)音响设备注意合理使用,音量调节不要过大或过小。
4、照明设备。
(1)店长视卖场实际情况,调节照明亮度,白天保证店内明亮即可。
(2)店长下班前须仔细检查照明开关,尤其是外打灯,不要忘关。
5、电源。
(1)店内任何员工都要知道总电源开关之所在位置,出现意外情况先关掉总电源。
(2)总电源应经常注意查看维护,防止出现意外。
6、电话。
(1)电话为公司与店铺联络的重要通讯工具,店铺必须绝对保证,营业时间内电话铃声响起3声内有人接听。
(2)店长应注意店铺的电话管理,标准用语“您好,三彩××店!”
(3)店里任何人员严禁拨打私人电话,电话费绝对严格按总部标准执行,超过部分店里自行承担。
7、卷闸门。
(1)卷闸门开、关要注意爱护,保持平衡,不要太过用力或蛮拉蛮关。
(2)卷闸门锁关上后,要再检查一遍是否确实关上。
(3)不得用力敲打、撞击卷闸门。
以上设备使用情况在每月月底盘点并交公司工程部。
五、纪律考核。
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将以以下条款进行处罚:
a类条例。
1、非休息时间不得随意更换工作服、梳头、化妆、照镜子等。(5元)。
店铺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8篇)篇二
2、营业时间必须按规定穿着统一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工号牌,并保持其整洁、干净。(10元)。
3、在营业前要将店内卫生打扫干净,并整理好营业用具。(5元)。
4、不准将衣服、鞋子等私人物品放在收银台内。(5元)。
5、上班时间不准佩戴手机。(10元)。
6、女员工在工作时间仪容仪表必须符合公司《个人形象篇》标准,饭后及时补妆。(不记任何理由)(5元)。
7、不准将头发染成过分夸张的颜色。(5元)。
8、男店员头发前不过眉、后不盖领、侧不遮耳;女店员不准长发披肩或侧遮脸。(5元)。
9、手部要保持干净,指甲长度与指尖肉平齐,使用无色指甲油。(10元)。
10、营业期间不准佩戴过分夸张首饰,如下垂的耳环等,手戴戒指不得超过两枚。(5元)。
11、接电话时,态度和蔼、亲切,使用礼貌用语,在未得到允许的情况下不要擅自使用店内电话,更不允许打私人电话。(5元)。
12、上班时间不准干私活、吃零食、吸烟等。(不记任何理由)(20元)。
13、上班时间不准聚堆聊天、高声喧哗,空余时间不能直立于卖场无所事事。(5元)。
14、上班时间不准看书报、杂志、听随身听、吹口哨或唱歌、哼小调等。(10元)。
15、在营业场所必须站姿标准,不靠货架、不靠墙等,须使用规范言语,不使用欢迎用语的。(5元)。
16、卖场内不准放茶杯等私人物品。(不记任何理由)(10元)。
17、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杂物,不得提前、超时用餐,且店员用餐时要经过店长许可。(5元)。
18、卖场卫生不干净,未按要求做到位的罚款5元一次。(不记任何理由)。
19、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不得随意离岗。(10元)。
20、在卖场移动速度缓慢、拖拉、打哈欠等罚款5元。
21、不准使用禁语、忌语。(5元)。
22、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工作,不准在卖场或收银台前打闹、说笑。(5元)。
23、在离开店铺时,不让店长检查随身物品。(5元)。
24、未经批准不准擅自调班、换班。(10元)。
25、顾客试穿后而未选购的商品,店内员工要及时收回,不能遗留或遗忘在卖场中。(5元)。
26、发现遗失或缺少的财物必须及时报告上级。(10元)。
27、工作时会客时间不超过5分钟,有急事时要及时向店长或公司请示(5元)。
28、收银员不使用收银礼貌用语,罚款5元。
29、收银台不整洁,收银物品不按要求摆放的罚款5元。
30、收银员靠在收银台。(5元)。
31、内仓不整洁,货品未及时整理好罚款10元一次。
32、内仓货品未套袋5元一次。
33、内仓未将残次品按规定摆放,每次扣5元。
34、无关人员在内仓的。(10元)。
35、上班时间不得利用店铺的电脑进行任何其他的非工作事宜。(20)。
36、不得在上班时间登陆除公司网站外的任何其他网站。(30元)。
37、不得进行任何网络游戏和软件的下载。(30元)。
38、不得私自外传公司商业数据、文件及资料。(30元)。
39、在没有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不允许私自提前结束营业。(30元)。
40、工作时间未经公司许可,不准无故串岗、串店。(30元)。
41、未经上级允许,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店铺开门时间。(20元)。
42、不准在工作时间睡觉。(30元)。
43、工作时间擅自离岗干私事。(30元)。
店铺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8篇)篇三
5)老员工要带新近的员工2、员工准则。
4)员工应爱惜公司的财务。
1)头发要整齐、清洁、头饰要与工服、发型搭配得当。
2)要按公司化妆标准化妆,不可留长指甲,涂重颜色指甲。
3.)制服要干净、整洁,不能有异味。
4)店员不能穿拖鞋。
4、工装、工牌佩带情况。
1)工服是公司的形象,是店铺的形象。
在规定穿工服的时间内,员工必须统一穿工服。
2)工作时间内必须佩带工牌,要注意个人的仪容仪表。
3.)凡利用工牌在外做不正当的事,将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4)未按公司或店铺要求穿着工服的,罚款5元。
5、店铺卫生。
1)橱窗、通道、展厅需打扫干净2)试衣间、镜框、模特、地面、挂钩、椅子均需打扫。
1)工作时需严格遵守公司仪容仪表着穿规定,提供优良的服务,以客为先。
2)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如需请假,须提前一天向店长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3.)工作时,要保持口腔卫生,不准喝酒和吃有异味的食物,营业中不准吸烟、吃零食。
4)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上司合理的工作安排,必须尊重上司。
5)工作时间严禁在工作场所说笑、打闹、争吵、赌博、吸咽、酗酒、追逐、大声渲哗、当堂整理着装、化妆及一切有损公司或店铺形象的行为。
6)工作时间不能擅自离岗或随便窜岗。
7)穿着已购买的公司服饰回店铺须向主管或店长登记款号。
8)员工在个人利益与店铺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以店铺利益为先。
7、闲聊接打私人电话。
1)没有顾客时不准聊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项2)不准在忙时接打私人电话。
8、员工的整体素质。
4)即使顾客没有购买也要做到微笑欢送顾客。
9、对货品的熟悉程度。
1)熟记产品的款号、码号、颜色及其价格2)熟悉产品的位置、归类。
10、店铺的整体陈列。
1)根据服装的色系及其款式进行陈列2)根据不同的风格进行陈列。
11、团队合作意识。
1)小组之间的相互合作2)组与组之间的相互帮助。
12、新近员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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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老员工要带新近的员工2、员工准则。
4)员工应爱惜公司的财务。
1)头发要整齐、清洁、头饰要与工服、发型搭配得当。
2)要按公司化妆标准化妆,不可留长指甲,涂重颜色指甲。
3.)制服要干净、整洁,不能有异味。
4)店员不能穿拖鞋。
4、工装、工牌佩带情况。
1)工服是公司的形象,是店铺的形象。
在规定穿工服的时间内,员工必须统一穿工服。
2)工作时间内必须佩带工牌,要注意个人的仪容仪表。
3.)凡利用工牌在外做不正当的事,将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4)未按公司或店铺要求穿着工服的,罚款5元。
5、店铺卫生。
1)橱窗、通道、展厅需打扫干净2)试衣间、镜框、模特、地面、挂钩、椅子均需打扫。
1)工作时需严格遵守公司仪容仪表着穿规定,提供优良的服务,以客为先。
2)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如需请假,须提前一天向店长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3.)工作时,要保持口腔卫生,不准喝酒和吃有异味的食物,营业中不准吸烟、吃零食。
4)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上司合理的工作安排,必须尊重上司。
5)工作时间严禁在工作场所说笑、打闹、争吵、赌博、吸咽、酗酒、追逐、大声渲哗、当堂整理着装、化妆及一切有损公司或店铺形象的行为。
6)工作时间不能擅自离岗或随便窜岗。
7)穿着已购买的公司服饰回店铺须向主管或店长登记款号。
8)员工在个人利益与店铺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以店铺利益为先。
7、闲聊接打私人电话。
1)没有顾客时不准聊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项2)不准在忙时接打私人电话。
8、员工的整体素质。
4)即使顾客没有购买也要做到微笑欢送顾客。
9、对货品的熟悉程度。
1)熟记产品的款号、码号、颜色及其价格2)熟悉产品的位置、归类。
10、店铺的整体陈列。
1)根据服装的色系及其款式进行陈列2)根据不同的风格进行陈列。
11、团队合作意识。
1)小组之间的相互合作2)组与组之间的相互帮助。
12、新近员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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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下班规则店员上下班必须准时,上下班时间,由领班记录在考勤卡上,考勤卡不得擅自涂改。
店员下班必须主动让当班负责人检查随身携带的物品,离开后一般不允许再返回货场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返回必须将随身物品寄放在收银台里。
2、储物柜店员的私人物品应放在指定的私人储物柜内并锁好,离职时必须将储物柜钥匙归还公司。
3、员工工号牌员工当班时必须佩带工号牌。
店员的形象:青春、健康、整洁、开朗、友善。
5、公司财物店员必须爱护公司货品、购物袋、文具等物品,不得挪为私用。
如有蓄意浪费、破坏、盗用公司财物者,予以严重处罚。
6、保密制度员工不得泄露公司的业务策略、营业状况、销售数据、薪酬制度及各种报表或其它机密资料。
因个人职务而获得的公司资料必须加以严格保密,离职时将有关资料归还公司。
7、不良行为店员在上班或中途休息时间严禁在店铺或仓库中吸烟,并绝对禁止喝含有任何酒精成分的饮料。
店员不能在店铺内打闹,不能在店堂中化妆、吃东西。
8、私人探访/私人电话工作时间内不可接待私人探访,特殊情况下由店长批准后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内接待来访者。
工作时间内不可接打私人电话。
9、遗失物品在公司范围内所拾得的财物,应立即上交领班处理,员工在公司范围内遗失物品应立即通知领班。
10、个人通讯器材未经店长批准,所有在店铺当班的员工不得携带传呼机或移动电话等个人通讯器材进入货场。
11、兼职在公司受聘期间,员工不得从事任何其它全职或兼职的工作。
12、顾客投诉员工必须耐心听取顾客投诉及对公司所售货品的询问,对顾客的需求和问题应设法协助解决。
如投诉事项超出本身的工作及权利范围应立即通知上级处理,不得以任何借口置顾客不顾。
店铺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8篇)篇四
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园,”一个国家如果没有法律也就不称其为国家,一个企业如果没有规章制度也就不称其是企业。无论法律或规章制度都是阐述所属范围的组织或个人就应去做什么事情,不就应去做什么事情,或怎样做某一件事情,统一人们的行动,来到达必须的目标,这样对一个国家便产生了法律,对企业便产生了规章制度,法律是一个国家礼貌发达的表现,规章制度是一个企业礼貌和规范的具体表现。
全体员工务必做到:
一、热爱祖国,热爱公司,热爱翱嘟品牌服饰运营有限公司事业,以公司为家,公司兴我荣的思想,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法乱纪,不搞歪门邪道,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尊重各级领导,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团结工友,互相帮忙,严于律已,宽于待人,讲话和气、为人和善、不讲粗话、不做坏事、讲礼貌礼貌、使用礼貌语言、如:对不起、没关系、谢谢你、不客气等。
三、务必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业务技术,刻苦钻研业务技能,提高自身素质,吃苦耐劳,勤奋努力,自觉超额完成生产任务和其它工作任务,工作认真不投机取巧。
四、提倡搞五湖四海,不拉邦结派,不搞无政府主义,不弄无原则的纠纷,不打架骂人,自觉维护公司的正常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与各种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决不包庇、纵客。
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旷工、不怠工、不逃工、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决不闲谈,不窜岗溜号,有事请假,回公司消假,不做任何不利于公司的事,认真研究生产工艺和做工手法,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产品质量。
六、用心参于技术比武,劳动竟赛和各类文体活动,树立群众英雄主义思想,力争在各类竟赛活动中夺魁,爱护公共卫生,尊重他人劳动成果,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
七、自觉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以任何理由擅用本公司名义,未经许可不得兼任本公司以外之职务,不得在任何场所向任何人泄漏本公司的业务机密。
八、不得任意翻阅不属于自己掌管的文件,函电帐薄,表册,不得查阅本职以外的电脑数据更不能以之示人.
一、任免。
1、凡有下列状况之一者不得任用为我公司员工:
1.1身份不明者。
1.2被剥夺公民权末恢复者。
1.3刑事犯刑期末满者。
1.4通缉在案者。
1.5身体不健康有传染病精神不良者。
1.6吸毒者。
1.7年龄末满17周岁者。
2、录用新员工入厂时由新员工向人事部门带给本人身份证明,及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照片3张及个人有关简历。
3、新进员工经有关部门审核考试合格后履行有关手续,新进员工务必交100元伙食及工具保证金后方为正式员工。
4、需要试用期的岗位或职位的员工,其试用期以三十天为原则,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合同,合同以到任日计算。
5、新进员工带给的个人资料务必真实,外省新进员工无暂住证者应向公司申办,费用由个人承担,(从工资中扣除)。
二、辞职。
员工的解职分为辞职、辞退、除名等三种。
1、辞职: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得申请辞职,非合同制员工务必在离职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合同制员工应待公司正式批准后方可离职。
2、辞职员工离职时不得享受公司福利,奖励工资等公司一切福利待遇。
三、辞退。
有下列状况之一者应予辞退:
1、因个人潜力不能胜任工作者。
2、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者。
3、因患慢性疾病使工作不能胜任者。
4、因其它行为致工作不能胜任者。
5、因业务变更不能胜任需裁员者。
辞退员工离岗结算时结清工资,但不享受公司任何补贴及待遇。
四、除名。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予以除名:
1、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2、连续旷工三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六日者。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佣金者。
4、工作疏忽造成重大损失者。
5、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严重者。
6、聚纵罢工,怠工,煽动弄事者。
7、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或盗用印章者。
8、因破坏窃取,毁弃,隐匿企业及他人设施制品物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或他人业务严重阻碍者。
9、对员工实施暴力胁迫行为者。
10、自离职就他公司工作者。
11、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12、威胁或侮辱主管领导者。
13、泄漏公司机密情节重大者。
14、吸毒赌博和有伤风化行为影响恶劣者。
15、有其它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者。
16、警告满三次者。
17、不服从管理、有意怠工或连续旷工两天者。
18、工作疏忽或擅处离开工作岗位致损坏公物或影响工作情节严重者。
19、公司实施惩处时,所蒙爱损失之全部或一部勒令受惩处人赔偿。
凡除名人员原则不得享受工资待遇,(特殊状况状况可享受部分)。
在企业管理中,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是管理水平线的正负标准幅度,它是表示管理的严格程度与否的基本标志。本规定是以每位员工的月工资标准为百分数实施奖励与惩罚,每一分为工资的百分之一,在当月的工资中进行兑现不搞跨月实施,每年的年终的工资晋升,也是依据平时的奖惩状况,实施不同程度的晋升工资。
一、奖励: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奖励。
1、调解较大纠纷,息事宁人者加5-30分。
2、规劝亲友遵规守法堪为表率者加5-30分。
4、对技术改造有明显效果获得显著效益者加5-10分。
6、遇有重大灾害,救护出力者,加5-20分。
10、与坏人坏事做斗争,成绩显著者加5-20分。
二、惩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惩罚:
1、有迟到早退行为1次者扣1分。
2、有旷工2小时以内或怠工2小时以上者扣1-3分。
3、有旷工4小时怠工4小时以上者扣3-6分。
4、连续旷工2天以上扣5-15分。
5、影响他人工作,或有串岗行为者扣5-15分。
6、不服从上级管理和工作分配,无正常工作者扣2-10分。
7、不按要求工作,职责心不强造成损失者扣5-20分。
8、质量不达标,不翻工,或翻工不认真影响出货期造成损失者按价赔偿外扣2-20分。
9、在工作时间嘻笑打闹,闲谈屡教不改者或造成不良影响者扣5-20分。
10、在工作时间睡觉看书做私事者扣3-6分。
11、由于一时一事不满有意刁难客户,中检,指导工,造成不良影响者扣5-10分。
12、服务态度不好,客户有反映者扣5-10分。
13、防害公共秩序、公共卫生、不服从管理者扣5-10分。
14、品行不端、慌报事实,弄虚作假者扣5-10分。
15、造成严重质量事故,而不立即翻工上报者扣5-10分。
注:解释权属本公司。
企业机密是企业的命脉,在当前无情的商业竟争中如何保护企业的机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遭受非法侵害,已列入高度重视议程。一个成功的企业难免拥有多的雇员,顾客,来宾,他们都有可能接触机密为了防止机密泄漏特制订本条例。
一、保密守则。
1、认真保管好本职岗位的数据资料,技术资料,材料资料。
2、不得向无关人员(包括亲属)泄露数据,技术和市场机密等任何公司机密。
3、不得打听查阅打印复印与业务无关的数据技术资料和材料等资料。
4、不得在非机密的本子上记录机密问题。
5、不得随意乱丢涉及机密的纸张,对带有机密的废纸张应亲自毁掉。
6、不得带机密资料出厂和向何人带给机密和材料等。
7、不得带任何无关人员进入涉及机密的场所和生产区。
8、不得在个人通信和电话中涉及机密问题。
二、公司机密范围。
1、数据机密:材料进出数据,发料数据,生产产量,产品各款的生产数据,成品出入数据,配件数据,收发数据等。
2、技术机密:产品制单,工艺单,样品,产品图形及尺寸,款号,工艺流程图和编排,工时工价,产品制作要求,纸样,纸板等。
3、材料机密:材料碎布,名称,产地价格,成份,材料耗量,性能等。
4、市场机密:产品价格,销量,市场预测,客户名称,住址和通讯状况等。
5、行政机密:机构编制,设备状况,经济实力,规章制度,和重要人员的潜力及名单等。
店铺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8篇)篇五
为了规范店铺财务运作,确保公司财产物资安全、规避资金、财产损失等风险,现对相关业务流程规范如下:。
一、盘点规定:
1、盘点方法:定期、不定期、全盘、抽盘等。
(1)不定期抽查盘点:指由财务部组织不定期的对店铺各库区及卖场的库存商品进行抽盘或全面盘点。
(2)定期盘点:是根据每日或每周营业完成后进行的盘点,定期盘点要求进行的是全面盘点。
2、盘点前的准备工作:
(1)清点所有货品数量,与电脑库存数据初步核对;
(2)核对货品标签与货品(货品印记)是否相符;
(3)将各类票据进行分门别类的整理与清点;
(4)更新电脑数据库;
(5)准备盘点所用的计量器具及各类销售票据;
(6)由盘点总负责人指定人员参加盘点,盘点期间暂停进、退货;
(7)避开销售高峰期(周末、双休日,节假日)。
3、盘点操作流程:
(2)全部扫描后查询盘点差异,核对实盘数量及货品是否与数据库相符;
(3)根据柜台实物盘点情况,电脑自动生成盘点结果报审表,打印并由全体盘点人员签字确认,分送会计、商品等有关部门。(日盘、周盘由店铺主管组织销售人员进行;由销售人员按实盘数量如实填写盘点表,店铺主管或主管要指定专人负责监盘,盘点完成后,双方和主管要在盘点表上签名确认)。
4、盘点结果处理:
每次盘点完成后将制成盘点表,由相关盘点人员及监盘人、店铺主管签名确认,盘点表要先与店铺台账核对确定是否存在差异,如有差异要立刻找出差异原因并分析。
正确无误的盘点表将上交财务部,由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核对账实是否相符,如有差异,要及时跟进和找出差异原因。
对于盘亏的物品,要落实到相关责任人,要对责任人和店长等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为了实时对店铺的现有库存进行监控,要求店铺每天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销售日报表至财务部(具体看格式),由财务部相关人员核对库存商品是否正确,从账面上对商品进行监控,如确有必要,财务部将派出专人至店铺进行突击或通知盘点形式进行实地盘点,以确保账实相符。
1、店铺营业款(碎银)和备用金必须分开管理,营业款(碎银)不得挪作备用金使用,一经发现,将对相关责任人罚款?元。当天的营业额与碎银分别独立存放,当天营业款现金由店长清点审核独立上锁存放,第二天店长自己取出存款;如店长休息,营业款由组长锁好存放,直至存钱人员(店长/销售主任)在同事见证下,开锁复核。要求在有监控摄像头下复核。
2、店铺备用金的金额按店铺面积大小、商场经营模式(专卖店/商场租赁柜台)决定。商场租赁柜台500元/月;专卖店面积小于50㎡的1000元/月,专卖店面积大于50㎡小于100㎡的1500/月。
3、备用金应用于日常店铺开支及低值易耗品等购买,购买物品需要保留凭证及票据,并每两个礼拜按既定报销流程到财务部报销一次。
4、备用金由店长保管,和费用票据单独存放于保险箱内。
5、各店铺要对备用金的领用、报账等情况进行登记,合理领用备用金,登记本上要求有日期,用途、收入、支出、报账日期或是返还日期等事项,要求经领人和批准人签名。备用金报账后的余额要及时进行返纳,返纳要求在事项完成后三天内办理完毕(如有特殊情况应先与店铺主管沟通,可以推迟二天办理),备用金登记本要求专人登记保管(具体格式如附表)。每天营业终了店铺要把当天的备用金情况上报财务人员,上报内容包括:上日余额,本日支出(详细说明支出内容),本日收入(列明收入内容),本日余额。
6、店铺营业款(碎银)必须锁入保险箱,第二天当班人员上班后应及时清点并确认是否与台账相符。
7、原则上店铺的每日库存现金金额不得超过3000元(除碎银、备用金外),超出规定金额必须在当日下午四点前,由店长或主管如数存入公司为店铺开设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并保留存款回执以备核查;店长或主管外出存款时必须在其他员工见证下,在存款签出本上登记、签名。
8、公司及店铺任何人员都不得挪用店铺钱款,店铺需使用备用金支付日常开支的,100元以下有店长批复,超过100元不满200元的由主管批复,200元以上需经经理同意后方可开支,店铺备用金要设置专门登记本(登记本相关规定按第二条规定执行)。未经规定的程序请示同意,擅自挪用营业款者做贪污或盗窃公款处理,除追回赃款外,按公司财务制度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处罚,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收银规定:
4、营业结束时,营业员按销售凭证第二联进行统计汇总,记录当日销售总金额(与财务对账办法详见财务管理规定)。
5、清点当日销售货款和pos机交易小票,是否与销售总额相符,现金和票据,是否与店铺台账相符,此过程一人清点,店长/组长复核,核对完毕后由两人在柜组台账上同时签字确认。
店铺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8篇)篇六
第一条为规范自营店面日常经营活动中事务处理的基准及流程,使其经营得以合理、有序的进行.并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自营店面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三条事务范围.日常经营管理的事务范围如下:
1.店面员工的管理事务;
2.从入库、盘点到销售为止的一切与店面日常经营有关的事务;
3.因日常店面销售而发生的与商品销售相关的统计事务;
4.店面商品管理事务。
第四条营业员工作职责.
1.为顾客提供优良的服务,努力完成公司销售目标;
2.保持店面清洁,维持现场整齐;
3.主动出样并及时更换样品;
4.及时整理顾客弄乱的样品,并保持造型美观;
5.参与收货进库及验货;
6.整理仓库,保持仓库整齐整洁;
7.收集顾客资料及提供断货商品信息;
8.提供顾客咨询服务及对商品需求之咨询;
9.参与店内盘点工作;
10.根据公司要求进行卖场促销的布置;
11.负责店内商品和店内物品的保管工作;
12.保持个人仪容仪表整洁,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
13.参与商品宣传资料的发放工作以及其他广告宣传工作;
14.每日制作日报表,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日常销售情况及重大事项;
15.切实完成店长交办的事项;
16.遵守营业员守则.
第五条店长工作职责.
1.通过对店员的管理与监督,掌管专卖店的日常销售活动;
3.每日库存报表制作,检查店内畅销产品货源是否充足,并及时与项目经理协调沟通;
4.每日检查核对营业员制作的日报表是否准确,并及时反馈给项目经理.
5.安排店员进出货品,并核对进出货品的准确性;
7.监督检查商品陈列、广告宣传品、道具摆放是否按照要求执行,并及时纠正;
8.监督检查店员口语、音乐播放是否按照公司要求执行;
9.准时完成公司要求的各类报表;
10.对店内各类单据的追踪管理;
12.留意商圈内竞争品牌,竞争店销售动向,及时向公司反馈;
13.监督做好每日现金盘点工作;
14.负责安排落实每月店内盘点工作;
16.监督检查促销赠品的领用、发放和记录工作;
17.做好每班的清点货品工作,如有差异一定要有记录,并及时上报,按公司制度赔偿;
18.妥善处理售后服务.
第六条仪容守则。
1.头发:头发必须保持整齐清洁.女营业员留长发者须将头发束起来,不得披散,需使用发饰将头发进行装饰.
2.面部:女营业员上班时须化淡妆;口红接近唇色,不可过于鲜艳.
3.指甲:修剪整齐干净,可采用颜色鲜艳及前卫的指甲油;
4.首饰:营业员不得佩戴过于夸张的首饰.
5.服装:营业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着统一服装,正确佩戴工作牌,并保持工作服的整洁;不得穿着高跟鞋.
6.站姿:营业员服务时必须保持站姿,站姿要端正,精神饱满,面带微笑,仪态自然大方.禁止抱胸、叉腰,不得倚靠货架、墙壁.
第七条奖励.奖励方式分为通报表扬,发放奖金,奖品,晋升等.
以下行为者,公司将进行奖励:
1.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模范执行和遵守管理制度者.
2.努力工作,优质服务,多次获顾客表扬者.
3.在服务过程中,创造优异成绩,为企业赢得较高荣誉者.
4.品德高尚,拾金不昧者.
5.出勤满,工作表现突出,超额完成任务者.
6.维护财经纪律,厉行节约,业绩突出者.
7.以主人翁精神关心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践后有显著成绩者.
8.及时处理紧急突发事件,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1.上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在10分钟之内者.
2.违反个人着装及仪表仪容规定.
3.营业时间看书,报纸,杂志等.
4.营业时间在店铺内吃东西.
5.在店铺内聚集聊天,高谈阔论,唱歌,吹口哨.
6.站姿不标准,接待顾客时动作不规范.
7.违反员工用餐时间规定(40分钟).
8.违反调班规定,擅自调班.
9.在货架,柜台内存放个人物品.
10.营业时间会客超过20分钟.
11.在岗期间接打私人电话,利用店内电话聊天.
12.无故乱窜岗位.
13.接听电话时态度不礼貌,语言不规范.
14.不注意保持店内卫生.
15.未定期清洁、更换样品的,造成样品污损的.
16.做事粗心大意,开错单据的.
17.交接班出错的.
18.未按淡妆要求上岗者(眉毛、口红或唇色、眼影、腮红、头发).
19.未按要求在日期内上交各项报表者和未按公司要求填写各项报表者.下班后未按要求汇报销售情况者.
20.每天卖场卫生不打扫或不干净,展品上有灰尘.
21.凡看到顾客从专柜前过而未喊客者.
22.未按公司规定或店长要求执行者.
23.未按规定着装:工作时间穿规定以外的服装上岗.
24.工服不整:工服皱、领扣不系、缺衣扣、卷袖子、卷裤脚.
25.女员工不允许长发散发、披肩发、头发未梳理整齐.
26.佩戴首饰不适度:女员工只准配一副耳钉或者小号耳圈.
27.站姿站位靠、趴、蹬柜台或者货架双手抱肩、单脚站立、托腮、叉腰、翘腿、脱鞋.
28.在货区蹲着、坐着,在岗照镜子,在岗化妆,在岗梳头,在岗剪指甲,在岗更衣、试衣,在岗会私客,卖场脏乱,倚靠货架。
29.不注意口腔卫生,工作前吃蒜等致使工作期间口腔异味者。
以下情况发生现场处以30元处罚。
1.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在10到30分钟之内。
2.上班时间睡觉,干私活,逛街者。
3.不服从领导,不服从分配。
4.讽刺挖苦顾客,对顾客有不礼貌行为。
5.利用工作之便,使用店内商品或出售其他非本店品。
6.不及时补货或因对商品不熟悉而影响销售者。
7.未及时接待进入店铺顾客者。
8.在工作时间上网,聊qq(包含手机上网,聊qq).
9.空岗、上班时间购物者。
10.遇到顾客投诉不及时处理者。
11.违反规定擅自给顾客打折者。
12.遇事不上报,隐瞒事实,造成不良影响者。
凡有以下情节者,给予开除且扣发当月所有工资。
1.旷工半天以上者。
2.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数据,文件,资料者。
3.工作时间打架斗殴,造成他人损伤者。
4.与外人协同欺骗公司,作假账,收取回扣者(为公司带来损失,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盗窃公司及同事财物,擅自挪用销售款,货品及包装物品等。
6.私藏顾客遗忘财物。
7.触犯国家刑事法律者。
8.在岗期间多报、少报或私吞公司钱财。
9.在岗期间兼职者;在岗期间散布灰谐语言,诋毁公司者。
第九条实习员工工资1800试用期一个月.
第十条营业员.营业员工资=底薪+全勤奖100+交通补助50+电话补助50+3%销售提成。
底薪标准:
一星:1900。
二星:20xx。
三星:2100。
四星:2200。
五星:2500。
备注:星级评定由公司考核认定,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需书面递交晋升申请。
第十二条本管理制度由进出口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店铺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8篇)篇七
2)如不佩带胸牌、头花者罚款5元。
3)不可佩带过多的首饰。
4)工装要整齐,脏了就要洗。
5)老员工要带新近的员工。
2、员工准则。
1)员工应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与服务观念,以自身的良好表现来建立品牌的形象。
2)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遵守店铺的管理制度,及其安排。
3)如遇不明事项应遵从领导,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要对新近员工以友善的态度。
4)员工应爱惜公司的财务。
3、员工的仪容仪表。
1)头发要整齐、清洁、头饰要与工服、发型搭配得当。
2)要按公司化妆标准化妆,不可留长指甲,涂重颜色指甲。
3)制服要干净、整洁,不能有异味。
4)店员不能穿拖鞋。
4、工装、工牌佩带情况。
1)工服是公司的形象,是店铺的形象。在规定穿工服的时间内,员工必须统一穿工服。
2)工作时间内必须佩带工牌,要注意个人的仪容仪表。
3)凡利用工牌在外做不正当的事,将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4)未按公司或店铺要求穿着工服的,罚款5元。
5、店铺卫生。
1)橱窗、通道、展厅需打扫干净。
2)试衣间、镜框、模特、地面、挂钩、椅子均需打扫。
1)工作时需严格遵守公司仪容仪表着穿规定,提供优良的服务,以客为先。
2)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如需请假,须提前一天向店长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3)工作时,要保持口腔卫生,不准喝酒和吃有异味的食物,营业中不准吸烟、吃零食。
4)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上司合理的工作安排,必须尊重上司。
5)工作时间严禁在工作场所说笑、打闹、争吵、赌博、吸咽、酗酒、追逐、大声渲哗、当堂整理着装、化妆及一切有损公司或店铺形象的行为。
6)工作时间不能擅自离岗或随便窜岗。
7)穿着已购买的公司服饰回店铺须向主管或店长登记款号。
8)员工在个人利益与店铺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以店铺利益为先。
7、闲聊接打私人电话。
1)没有顾客时不准聊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项。
2)不准在忙时接打私人电话。
8、员工的整体素质。
1)有顾客光临时要微笑式与顾客打招呼。
2)在为顾客服务时要使用礼貌用语。
3)在遇到难缠的顾客时要有耐心。
4)即使顾客没有购买也要做到微笑欢送顾客。
9、对货品的熟悉程度。
1)熟记产品的款号、码号、颜色及其价格。
2)熟悉产品的位置、归类。
10、店铺的整体陈列。
1)根据服装的色系及其款式进行陈列。
2)根据不同的风格进行陈列。
11、团队合作意识。
1)小组之间的相互合作。
2)组与组之间的相互帮助。
1)老员工要带新员工熟悉环境、货品。
2)在新员工遇不明事项时老员工要有耐心为新员工解答。
3)新员工的适用时间内要遵从公司的制度及各项安排,不可推诿。
1、上下班规则。
店员上下班必须准时,上下班时间,由领班记录在考勤卡上,考勤卡不得擅自涂改。
店员下班必须主动让当班负责人检查随身携带的物品,离开后一般不允许再返回货场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返回必须将随身物品寄放在收银台里。
2、储物柜。
店员的私人物品应放在指定的私人储物柜内并锁好,离职时必须将储物柜钥匙归还公司。
3、员工工号牌。
员工当班时必须佩带工号牌。
店员的形象:青春、健康、整洁、开朗、友善。
5、公司财物。
店员必须爱护公司货品、购物袋、文具等物品,不得挪为私用。如有蓄意浪费、破坏、盗用公司财物者,予以严重处罚。
6、保密制度。
员工不得泄露公司的业务策略、营业状况、销售数据、薪酬制度及各种报表或其它机密资料。因个人职务而获得的公司资料必须加以严格保密,离职时将有关资料归还公司。
7、不良行为。
店员在上班或中途休息时间严禁在店铺或仓库中吸烟,并绝对禁止喝含有任何酒精成分的饮料。店员不能在店铺内打闹,不能在店堂中化妆、吃东西。
8、私人探访/私人电话。
工作时间内不可接待私人探访,特殊情况下由店长批准后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内接待来访者。工作时间内不可接打私人电话。
9、遗失物品。
在公司范围内所拾得的财物,应立即上交领班处理,员工在公司范围内遗失物品应立即通知领班。
10、个人通讯器材。
未经店长批准,所有在店铺当班的员工不得携带传呼机或移动电话等个人通讯器材进入货场。
11、兼职。
在公司受聘期间,员工不得从事任何其它全职或兼职的工作。
12、顾客投诉。
员工必须耐心听取顾客投诉及对公司所售货品的询问,对顾客的需求和问题应设法协助解决。如投诉事项超出本身的工作及权利范围应立即通知上级处理,不得以任何借口置顾客不顾。
店铺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8篇)篇八
第一条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红冲车间、仪表车间、数控车间、抛光车间和组装车间全体员工。
店铺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8篇)篇九
1、店员的职业素质:爱岗敬业、严以律己、以诚待人、积极工作的心态、创造性思维、持续学习(不达标的一项3分)。
2、店面人员的文明规范:着装整齐、大方得体、佩戴胸牌语言文明、行为规范、克以奉公、诚实待人、乐于奉献、实现价值(不达标的一项3分)。
3、店面人员的仪容仪表:头发:干净无异味、不飘然异色、不留怪发型、手:无过多首饰、无染指甲,着装:服装统一、要求干净、整齐、无掉扣开线处,站立:上身稳定、双手安放两侧、不要背着双手也不要双手抱在胸前插入裤袋,身子不要测斜、坐姿端庄、不能翘二郎腿(不达标的一项3分)。
4、所有员工早上必须9点上班、9:05由店长主持晨会、分工当天的工作安排、注意事项(没按时完成一项3分)。
5、9:15打扫卫生、检查办公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行(没按时完成的一项3分)。
6、17:10开始写当天的工作日志、17:20开始整理店面、17:30下班(没按时完成的一项3分)。
7、延时、拖拉、没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扣分3分并根据公司损失尽心赔偿)。
8、严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岗(前一项3分、缺岗10分)。
9、上班时间不干私活、不吃零食、不打瞌睡(每次考核一项3分)。
10、严禁上班时间聚众聊天、无所事事、不得随意带来亲戚朋友走访。离岗超过十分钟以上到30分以内像预告通知、30分钟以上到3小时需向店长请假、半天以上到一天请假需向店长书面请假并由经理同意(每次考核一项3分)。
11、同事之间团结奋进、不得相互排斥、造谣,不拉帮结对、分帮派(每次考核一项3分)。
12、接待客户要热情、礼貌、积极、不卑不亢。(每次考核一项3分)。
13、严禁当着客户发牢骚、对客户评头论足、指指点点、不得怠慢客户(每次考核一项3分)。
店铺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8篇)篇十
1.按时上班,未经店长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正常工作时间内,如无正当理由并且未及时通知督导而擅自缺勤者,将视为旷工。员工离岗店长应做好记录。
2.上班时间按要求着制服,戴工牌,化淡妆、涂口红、统一戴发饰,不得穿拖鞋、牛仔裤及休闲装,保持整洁,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3.上班时间保持精神饱满,禁止嬉戏、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店堂内化妆、吃零食、开小差、打电话闲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接待客人必须主动热情、礼貌,
耐心,根据不同的客人选择不同的推销方式,对客人的非购买性询问或退换货等要求,应礼貌、热情、耐心帮助解决,绝不允许态度恶劣与客人发生争吵。
5.营业员必须绝对服从公司工作调配和店长的管理,有意见可向店长反映,不可出言不驯,无礼取闹,违者警告处分。
6.在店堂不允许用地方语言进行交谈,要用标准的普通话,违反者每次罚款5元。
7.不得在上班时间吃早餐。
8.店堂用餐时间订为上午12:00,下午6:00,用餐时间为各30分钟。
9.当客人所需的商品暂时缺货时,根据客人的需要敬请客人稍候,及时调货或办理缺货手续,待货到后第一时间通知客人。
10.节约水、电、电话费等公共财物的使用。注意冷气机的维护,室内温度下降后关闭冷气,做到谁开谁关。下班后注意检查关灯、关水、关电保证节约及安全。
11.柜台商品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并标上商品编码,每天营业前认真检查商品、标签是否完整,要求营业的前30分钟内打扫好卫生,保持柜台和产品一尘不染。并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
12.在进货时,应当面清点检验货物,确定无误后由店长及一名店员同时签收。如有破损的.商品注明于发货单上,经公司确认后方可退回仓库,调拨单必须经由店长签名方可生效。月底盘点如出现短缺或帐目收支不合,由店长和营业员负责。
13.每天交接班时应注意检查商品是否破损及短缺,如有此情况,必须在交接会上报告店长,超过时间上报,视为当班营业员丢失并负全部责任。上述时间前上报如无法分清责任则由全店员工共同承担。
14.产品交给客人时应当面清点,如发生多给或少给或给错,由当事人负责,如无人负责,由当班店长负责。
15.新货进店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上柜,并了解产品的特点、产地、价格等到信息,便于及时推销。
16.上班时间,不得带非业务关系的人员到店内聊天或做其它有影响工作的行为。
17.必须按公司或店堂规定的时间参加专业知识培训,加强提高自身专业知识水平。
18.严格按财务部的相关规定,填写好相关表单并及时上报。
19.员工应洁身自爱,不得有偷窃、故意破坏商品以及虚报账目,虚记考勤等行为,一经发现,根据情况追究责任或即予罚款或开除,严重者送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经济责任。
20.公司的经营机制和相关商业资料,不得外泄,一经发现,开除并追究责任。
21.凡上班迟到5分钟以上者,每次罚款10元,连续三次迟到按旷工半天处理并扣除当月满勤奖。
22.凡上班缺勤超过20分钟者视为旷工半天,未经店长同意早退或私自离开工作岗位,经公司检查发现取消当月满勤奖,如再次违反扣除当日工资。
23.因私自调班或任何请假者取消其满勤奖,一个月内两次私自调班按旷工一天处理。
24.上班时间打闹嬉戏、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化妆、吃零食、开小差、借打电话之便闲聊、没穿制服、未着淡妆、一次罚款12元,店长罚款15元。
25.卫生检查不合格者,当天值日生处罚10元,店长处罚12元,并重新打扫。
26.严格遵守岗位接待制度,擅自离岗或聚众聊天者罚款10元,店长罚款12元。
27.员工培训期间,态度不认真或考试不合格者,扣除当月满勤奖50%。
28.节约店内一切公共财务,包经发现每次罚款10元。使用电话应尽量长话短说,不得打私人电话,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2分钟。
29.店内各种装饰灯中午时段及无客人时应尽量关闭,夏天使用冷气机应注意维护及节约用电,做到谁开谁关。有vip品茶室的店堂,客人离开时应立即关闭,若经检查未按此条执行,违者罚款10元/次。
30.店内商品有保质期限的,必须做到先进先出原则,滞销产品及时调整,若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必须及时调换,经检查发现以上情况时,当班员工罚款10元,店长罚款20元;超过保质期损失由店长和营业员照价赔偿。
31.店内产品月末盘点时若有短少,由店长和营业员负责赔偿。如未及时上报一经查实按造价赔偿损失,并给予罚款10%。
32.店堂的销售程序必须按公司要求执行。当日销售清单必须由店长、接待人员、收银员同时签字,营业交款单必须由所有当班营业员及当班店长签名,未按此条操作的营业款,不计入当月销售总额。
33.销售产品必须开具体销货清单,货款与单据同时交收银员,销售不开单或少开单,经发现将予以严重处罚;有打折的商品必须将产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和实收金额写明后请客人签名确认并请客人留下联系电话,不得经客人签名后现填写单据,经发现予以严重处罚,以予50元至500元处罚。
店铺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8篇)篇十一
1、专卖店员工实行轮班工作制。所有专卖店由店长编排每月《排班表》,各员工需按表上班,不得擅自改动。员工不得私自换班,换班需提前一天申请,并取得店长同意方可,没有同意申请误般按矿工处理,员工每月换班不得超过3次,店长不得与员工换班。
2、所有员工应于营业前15分钟到达专卖店,并签到,否则按迟到处理。所有员工上下班必须签到,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替他人签到。
3、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1分钟罚款1元,以此类推,迟到1小时按旷工处理(一天扣除三天工资),月迟到3次以上者通报上级给予处罚或辞退。若因为前一天加班时间太长而引起的迟到,店长应视情况处理,在适合范围内的可不计迟到。
4、所有员工必须穿着整齐的工作服,佩戴好工牌,进店后5分钟内换上工作服,淡妆上岗:需画眉、腮红、唇彩和眼影(颜色统一、协调),员工用餐后要复查个人的仪表,及时补妆,以最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
5、所有员工必须礼貌用语,招呼迎接进店的顾客,使用迎宾语,如“上午好,欢迎光临xx”等,如果有明显看见顾客而不热情招呼接待的,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罚款5元。
6、营业时间内员工不得在卖场内扎堆、闲聊、吃饭、吃零食、坐柜,乱抛杂物等不雅行为,所有员工不得上班时间上网,经发现员工上网罚款20元,店长、店助不予提醒监督一并罚款,金额是员工的2倍。
7、所有员工不得在卖场内拨打和接听私人电话,不得私自会客,上班时间员工电话统一在上班前放入抽屉,由店长和店助给予监督和提醒,员工亲友来访,接待需在店外接待不得超过10分钟。
8、各专卖店每天必须召开早晚班交接会,每日交接会中由店长告知个人员的销售情况,表扬销售好的员工,鼓励并协助销售不好的员工,找出其销售不好的原因,并及时跟进。
9、卖场内个人员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凡在卖场内与顾客发生争吵者罚款50元。
10、所有员工必须完全熟悉店内货品的基本情况,陈列位置。每天的货品挂通整理要到位,特别是拉链、纽扣、下摆、色系等不得杂乱,随时对货品进行整理,店长拟定员工货品考核制度,每周考核人员货品熟悉情况,如:货品零售价,库存,颜色,fab等,连续两次考核货品知识不合格的员工罚款5元。
11、卖场内必须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卫生,如果有明显未注意到的地方店助应给予提醒或警告。每周一安排大扫除,将地板上所有难洗的污渍擦拭干净,包括模特、空调、试衣间、仓库等每一个卫生死角和每一件物品的擦拭,之后由店长亲自检查。
12、顾客试过的样衣要及时归还原位,货架不许留有空衣架,如放错位置或直接将货品收仓,造成没出样,营业员罚款5元,店长翻一倍,顾客试衣服时试下一套就收上一套,试衣间留有衣物,造成商品丢失人员照价赔偿。
13、所有员工不允许私自拿xx的购物袋装私人物品,发现者罚款5元一个,如果需要者应及时还回。员工要爱护店内财务,不得损坏或取为己有,如有损坏或遗失一律按原价赔偿。
14、工作中应保持愉悦气氛,良好的精神状态,应让同事心情舒畅笑脸迎人,不得将工作以外的情绪带入工作中来影响其他同事,违者店长给予提醒或警告。
15、各专卖店每月由店长和上级协商定制月销售目标,并将月销售目标分解到个班次、个人员。连续3个月个人销售业绩不达标者直接降工资或自动辞职。
xx员工奖励制度。
1、连带销售奖:个人接待的顾客一次性购买2件商品(含包包、鞋子,特价8折以下商品除外)奖励3元,顾客一次性购买3件商品该人员奖励5元,购买4件商品奖励10元,以此类推。
2、超额完成日目标奖:每月定制总目标后,算出每日销售目标,人员每天实际销售超出日销售目标1000元每人当天奖励5元,超出日目标2000元每人当天奖励10元,超出日目标3000元每人当天奖励15元,以此类推。
3、完成月目标奖:完成当月总销售指标,且个人销售指标完成90%以上人员额外奖励50元。
4、月销售冠军奖:月总销售完成目标90%以上,评选月销售冠军(店长除外),给予销售第一名者奖励50元。
5、服务之星奖:每月由店长和员工在xx团队中评选1名本月服务好,笑容多,对顾客态度好的服务之星,奖励30元,人员连续3个月被评为服务之星可做升级奖励。
6、员工资历奖:员工资历1年以上每月加20元,2年以上每月加30元,3年以上每月加40元,以后50元封顶。
以上条例当班店长、店助可视情节轻重处理,如有以上未说明的违规行为,由当班店长、店助进行处理,如多次罚款仍不改者,本店可视情节对该员工进行淘汰,店长、店助、违反以上规定,双倍处罚。以上罚款纳入店铺小基金,用于组织员工活动。
店铺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8篇)篇十二
1)主管级以上(含主管级、不含分店店长)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和考评表并用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2)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3)累计12月绩效考核为一个年度周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为一个整月的考核周期,各分店月内每周一和第二月1日前将处罚单按岗位分类汇总,上报行政人事部进行统计。
4)第二月初行政人事部对各部门和各分店考核成绩汇总后报财务部。
5)领班级以上(含领班级)绩效考核分数为百分制,扣分执行,月底汇总;绩效奖金具体发放金额是根据月绩效考核成绩剩余分数汇总,达到相对应档位分数,领取相应的绩效奖金;未达标月绩效奖金取消;若月绩效考核分数出现负数,负分部分将按照5元1分的标准在固定工资中扣罚。
6)基层员工绩效考核以绩效奖金一档位基础分数,采取倒扣形式;月底剩余分数为绩效奖金;若月底绩效分数出现负分,负分部分按照1元1分的标准进行扣罚。
7)分店店长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
岗位职责、团队建设与管理合格率、营业指标完成率几方面。
8)主管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9)领班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10)基层员工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1、直属上级下奖罚单—受奖罚人签字确认—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2、行政检查奖罚流程:检查部门对店长下奖罚总单—店长对奖罚总单签字确认—店长根据总单下奖罚单—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3、奖罚权限:
1)公司、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
总经理。
行政人事部经理。
2)公司、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4)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5)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6)分店奖惩权限为3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
厨师长(见习厨师长)、前厅经理(见习前厅经理)。
7)分店奖惩权限为2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组长(见习组长)。
注:
1)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此规定,行使权限;如超出权限,可向自己直属上级申请执行;
2)如公司各部门经理空岗,由总经理指定该部门下一级管理人员暂为执行此权限;见习岗位的各级管理人员,直接可以行使此权限。
3)同级别管理人员之间行使奖惩权限,必须由直属上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经理除外。
4)管理人员不得以累计奖惩的形式,规避权限行使。
1)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经济效益特别突出者;
2)分店经济效益长期保持稳定并有一定增长幅度者;
3)战胜严重或特殊困难,使分店保持较好经济效益者。
4)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广价值,经济效益良好者;
5)提出的营销策划方案对公司系统内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显的.实际效果并被采纳者;
6)针对公司的管理、营运、发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7)积极致力于新产品的开发,其创造、发明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者;
8)所领导的分店受到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授予荣誉称号者;
9)其它具体情况;
1)行政检查多次受到表扬者;
2)顾客给予口头、书面、电话表扬;
3)在店长带领下分店全员月绩效考核合格率达到98%以上;
5)爱店如家、积极工作、热情服务,为本店赢得荣誉者;
6)妥善帮助客人处理困难,受到客人高度赞扬者;
7)努力拓展业务,对本店经营有特殊贡献者;
8)控制开支、节约有显著成绩者。
店铺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8篇)篇十三
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自律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公司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员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员工应当自觉接受公司及所属部门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奖惩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到以人为本,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规违纪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总经办和工会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和引导员工学习了解、遵照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大力宣传员工中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迹,同时有力地纠正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五条对员工的奖励和违规违纪的惩处要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公正、宽严适度、及时到位。无论奖励还是惩罚,都要起到对本人或他人的教育启示作用。
第六条公司员工对他人的奖励或处罚不当有建议权,对本人的处罚不当有申诉权。
第七条对于有下列表现的员工给予奖励:
(一)在恪尽职守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提高生产或工作成效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改进公司基础管理或专项管理,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提高管理成效、经济效益等方面有突出业绩的。
(三)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开拓市场,扩大销售或项目建设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
(四)在生产、科研、工艺设计、产品设计、劳动条件改善等方面有发明、创新、技术改进等行动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五)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实施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效果的。
(六)在保护公共财产,预防或挽救事故有功,使本公司和其它社会组织的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七)符合公司有关专项制度中的奖励规定必须给予奖励的。
(八)公司领导认为或基层建议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奖励可以于年终集中进行,也可以平时分散进行。
第九条第七条中的第(一)(二)(三)项于年终进行,结合年度考核工作的开展,分设如下奖项:
(一)全勤奖:全年出勤(含夜班、加班折算)不少于275个工作日,奖励400元。工作时间不足6个月者没有全勤奖。
(二)考核奖: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定三个等次,比例为2∶7∶1。对全勤者,按考核结果奖励,优秀800元、合格600元、不定400元。对不全勤者,按折算工作日除以275打折计算。工作日时间不足6个月者不参加年度考核。
(三)先进员工奖:
(1)按部门人员总数的15%比例评选先进工作者,给予张榜表扬,发给奖金400元。
(2)按先进工作者总数的`20%比例(相当于全员的3%)评选明星员工,给予张榜表扬,发给嘉奖证书和奖金1000元(不重复享受前项奖金)。
(3)按明星员工总数的1/3比例(相当于全员的1%)评选模范员工,给予张榜表扬,发给记功证书和奖金3000元(不重复享受前项奖金)。
(4)其它可设单项工作先进个人,如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环保工作先进个人,比例严格控制,发给奖状和400元以下的奖金。
第十条第七条中第(五)(七)项的`奖励于平时进行,其奖励条件、额度遵照公司有关专项制度中的规定执行,除制度中有明确流程规定的以外,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审查,确认的立即兑现,否认的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第七条中第(四)(六)(八)项的奖励于平时进行,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办组织审查,确认的报公司领导层讨论决定、总经理批准后兑现,否认的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
(五)挥霍浪费公司资财,使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第十三条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和对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害的程度,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四类。
第十四条对员工违规违纪行为的教育与处理分为:公开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五种,并结合经济处罚。
第十五条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容易受客观因素影响而发生的情节轻微的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具有初犯性和偶尔性(同一条款中每月累计不超过一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轻微违规违纪行为:
1.未经请假迟到、早退、或班中短时出厂;会议或培训中无故迟到、擅自早退等;
3.上班中讲粗话、脏话、吵闹喧哗、聚众闲谈、打搞嬉闹;
7.对来访者不闻不理、态度生硬;对来宾有不敬行为。
第十六条首次出现轻微违纪,一般适用公开批评的教育方式,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在一定周期内重复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影响(损害)相对较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一般违规违纪行为:
1.一月内重复出现轻微违规违纪现象2至3起;
3.无故不参加会议或培训;碎玻璃不以色分类倾倒;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5.未经批准带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不论是否产生损害结果);
6.上、下班次间未按正常规定交接、隐瞒工作失误,但尚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7.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有轻度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下或有一定负面影响;
8.不服从领导分工和工作安排,顶撞领导;不配合同事开展应予合作的工作,刁难同事;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伪证,搬弄是非,挑起事端;管理人员语言粗鲁、谩骂或侮辱下属。
第十八条首次出现一般违纪行为适用警告处分,并在当事人写出认识和保证基础上,视情节和认识态度处以50元至2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较重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多次重复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和重复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影响(损害)较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较重违规违纪行为:
1.一月内重复出现轻微违规违纪现象3起以上或三个月内重复一般违规违纪现象2起;
5.部门或管理者要求不严、管理不善,造成工人在工作中严重受伤或酿成伤害事故;
9.为获取加班补助,采用不当手段取得加班机会或延长加班时间的;因工作需要延时下班,但未经许可不等候交替、先行下班的;窃取公司或他人财物的(不计多少);采用不当手段谋取私利,侵占、贪污或收受贿赂情节轻微的。
第二十条首次出现较重违纪行为适用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当事人写出检讨和保证基础上,视情节和认识态度处以200元至5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反复违反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或重复较重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损害)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较重违规违纪行为:
4.破坏、私拿、浪费公司财物、假公济私、价值在千元以上的;
7.煽动怠工或罢工的;在公司内从事赌博等违法活动,限制领导人身自由,不听劝阻的;
8.利用病、伤、事假在外从事有收入的活动,经教育不改的;
9.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损害公司名誉;
10.未经授权或批准,将公司的资金、房产、印章、证照、车辆、设施、设备、物料、商品等擅自出售、出租、出借、赠予、转租、抵押给其他公司、单位或个人。
第二十二条首次出现严重违纪者,如认错态度好,有好的教育预期,适用记过处分,并由当事人写出检讨和保证,处以500元至20xx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情况严重的可并追加绩效考核降等和职务降级。
第二十三条以上行为适用公司专项制度进行处罚的,按专项制度执行。以上未能列举的行为,根据情节和影响(损害)程度志所列情形进行比较,参照执行。
第二十四条半年内重复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一年受到三次及次以上“记过”处分或首次出现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规违纪行为,给公司或同事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或损失,适用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并可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为体现惩前毙后、治病救人的教育原则,公司慎用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第二十五条员工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负有直接责任的,应责令其赔偿,但每月的赔偿额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对有侵占、贪污、挪用公款和盗窃、索贿受贿的,应依法全额追缴其违规违纪款额并赔偿利息损失。
第二十六条处理违规违纪员工,应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谁用工、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进行,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对轻微违纪和一般违纪,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各部门直接处理,由部门负责人签发,结果报总经办(备案)。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总经办和工会负责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理室批准,由总经理签发。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中层以下管理人员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部门和部门工会小组负责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办审核,由分管副总签发。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职员、员工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所在部门或车间及工会小组负责进行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办审核,拟给予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报分管副总批准、签发;拟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请公司法律顾问斟酌并征求总经理和工会的意见,确认后报批准、签发。
第二十七条处理违规违纪员工时,下达处理决定书前,通知被处理者本人;书面处理意见及时转人事科归入个人档案,经济处罚及时报送财务部门执行;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的员工,同时解除其劳动合同,停止五险一金的交纳。
第二十八条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决定书包括下列内容:
2.主要违规违纪事实;
3.处理决定;
4.不服从处理决定的申诉途径和期限。
第二十九条受处理的员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提出申诉。
第三十条员工对处理决定提出申诉的,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对员工申诉的事实和理由进行认真核查,按本制度有关规定在一个月内处理终结。不得因为员工申诉加重对其处理。
第三十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撤销违规违纪处理决定或重新处理,该弥补损失的应弥补损失:
1.违规违纪行为不存在或认定事实不充分的;
2.处理适用依据严重不当、出入较大的;
3.违反管理权限或处理程序的。
4.若被处罚员工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经本人申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可以提前结束处罚,但被处分时间不得低于应处分期限的二分之一,罚款数额不得低于应罚数额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所称违规违纪,是指员工在公司内出现违反公司的管理制度、管理办法但尚未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员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首次经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及车间代表讨论通过,经总经理批准后开始试行,试行中广泛听取意见,适时修订。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店铺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8篇)篇十四
1、店员的职业素质:爱岗敬业、严以律己、以诚待人、积极工作的心态、创造性思维、持续学习(不达标的一项3分)。
2、店面人员的文明规范:着装整齐、大方得体、佩戴胸牌语言文明、行为规范、克以奉公、诚实待人、乐于奉献、实现价值(不达标的一项3分)。
3、店面人员的仪容仪表:头发:干净无异味、不飘然异色、不留怪发型、手:无过多首饰、无染指甲,着装:服装统一、要求干净、整齐、无掉扣开线处,站立:上身稳定、双手安放两侧、不要背着双手也不要双手抱在胸前插入裤袋,身子不要测斜、坐姿端庄、不能翘二郎腿(不达标的一项3分)。
4、所有员工早上必须9点上班、9:05由店长主持晨会、分工当天的工作安排、注意事项(没按时完成一项3分)。
5、9:15打扫卫生、检查办公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行(没按时完成的一项3分)。
6、17:10开始写当天的工作日志、17:20开始整理店面、17:30下班(没按时完成的一项3分)。
7、延时、拖拉、没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扣分3分并根据公司损失尽心赔偿)。
8、严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岗(前一项3分、缺岗10分)。
9、上班时间不干私活、不吃零食、不打瞌睡(每次考核一项3分)。
10、严禁上班时间聚众聊天、无所事事、不得随意带来亲戚朋友走访。离岗超过十分钟以上到30分以内像预告通知、30分钟以上到3小时需向店长请假、半天以上到一天请假需向店长书面请假并由经理同意(每次考核一项3分)。
11、同事之间团结奋进、不得相互排斥、造谣,不拉帮结对、分帮派(每次考核一项3分)。
12、接待客户要热情、礼貌、积极、不卑不亢。(每次考核一项3分)。
13、严禁当着客户发牢骚、对客户评头论足、指指点点、不得怠慢客户(每次考核一项3分)。
店铺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8篇)篇十五
1、本店铺确定新录用员工的试用期为3天,每天直落.如录取按新员工入职待遇标准计算3天工资,如不录取按10元每天计算。试用期过后即转见习员工,入职15天后方可正常轮休。见习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期间主管及相关人员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优者可提前转正。
2、试用期满,通过试用考核者签订雇佣协议,协议期满如双方均有意愿则可续签。
3、试用期间,如员工的表现未达到店方要求,则不能续签雇佣协议。
4、员工通过试用后才可享受相关福利制度。
工作期间店铺员工实行轮班制,每月休息2天。具体上下班时间由店铺具体状况安排。
1.员工必须于正式上班前5分钟到达店铺,并准时于上班时间穿着整齐制服在店铺开始工作。各店员的用餐时间为60分钟,并由店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安排。
2.店铺店员因工作性质和职责所在,平时超时工作,不予补薪,特别时间需要加班时由店长安排将以每天15元计算。员工必须服从安排。
3.签到:各员工必须准时签到,相互监督。并由主管方负责考勤,不得弄虚作假,若经查明作弊,将扣除当班店员与店主管当月所有福利和津贴.奖金。
4.迟到:迟到超5分钟者按每分钟1元予以处罚,超过30分钟不超6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每月累计三次迟到或无故迟到一小时者,作旷工一天处理。每旷工一天处以三倍日工资罚款。
5.早退:未到下班时间,未经店主管许可擅离职守者,作旷工一天处理。
6.旷工:员工没有亲自签到.事先没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发生突发事件不能签到办理请假手续而没有任何形式向直接上级请假.无故不上班等情况,且时间最低达1小时者的均视为旷工处理。
7.无故旷工者,旷工一天扣底薪三天的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当月累计四天旷工的予以辞退,若在旷工期间给店铺造成损失的由当事员工负责百分百赔偿。
1.节假日不安排员工休息。
2.店铺员工排更表每月编一次,每月月底做好排班表。
1.因行业性质特殊,国家规定之节假日不能休假,店员采取每月休2日的工作制,农历12月期间取消所有休假。
2.半天之内事假,必须经店长同意签字后方可外出,凡未经批准同意而擅自外出者以旷工处理。凡属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交给店长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以旷工行为。任何休假者必须将手头上的工作安排好,若因员工休假交接不清而造成的'损失由当事入负责全部赔偿。
3.员工折扣优惠:员工试用期满后均享有此项福利。公司提供货品折扣优惠(特价品除外),折扣以正价品的七折价计算。
4.原则上当月事假不得超过当月休假天数,超出2天按双倍底薪扣除工资。(病假列外,出示医生证明)。
1.因店铺运作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何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动员工不得借故推卸。
2.员工的工作表现,将由直属主管定期进行考核,各员工必须认真对待和配合,任何人不可借故逃避。
3.店方将视员工的表现考虑予以晋升。
4.奉调员工应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并对新任接替者交待清楚工作细则。
5.离职手续:
a员工辞职必须递交辞职申请书。员工在协议有效期内辞职,必须提前一月递交申请;经允许签字后方可离职。(农历12月不允许辞职)。
b店方在接到辞职申请书2周内给予答复,在未核准交接前不得离职,否则扣发当月薪金以补偿其造成的损失。
c因行业性质不同,每年国家节假日期间无特殊情况不予以辞职。
d加班累计补休,病假事假申请不可以做为离职的代通知行为。
e劝退员工注明原因,按正常核发工资,并规定的时间内到店铺结算工资,不得他人代领。
f自动离职者不发放工资。
g离职手续必须在核准辞职生效日后一周内办理下列手续方可离职:
h交还所有领用工具,通讯器材物品及所发放的地任何资料等物品;管理人员离任应向继任或同事交待清楚所有工作。
i因触犯店管理制度或失职,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直至辞退而无须作任何补偿。
j凡员工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连续累计旷工四天者,视为自动离职,店方有权按除名处理,没收其余留薪金做为损失之补偿。
k凡玩忽职守或因违反协议条款给店方造成损失的,当事员工须承担百分百的责任赔偿。
1员工制服款先从员工薪金扣除,满一年者予以报销一半。
2工作时间必须穿着公司提供之整齐制服及佩戴胸牌,保持店铺的统一形象。
3上班女员工必须画淡妆。
员工薪资由以下部分组成:
试用店员:600元/月;正式店员:800元/月;资深店员:1000元/月实行考核评级制度,连续2个月业绩排名第一的试用店员.可晋级正式店员,连续2个月业绩排名第一的正式店员,可晋级为资深店员;资深店员连续2个月业绩低于平均水平者以降级处理。
2、全勤奖:凡正式员工,在当月未请假,也未发生迟到早退、旷工及私自外出者,给予50元全勤奖。
3、工龄工资:按工作年限申请申请工龄工资,工作满半年以上加30元/月,工作满一年加50元/月,工作满2年以上加100元/月。
4、提成奖金计提标准及发放原则:
a、提成比例。
b、分配原则:奖金总额的5%作为店长基金,作为店内员工活动或奖励使用;35%作为店长提成,剩余60%作为店员提成,由店长根据员工表现及贡献度进行分配。
5、补贴。
方案准则:基于店铺人员分工不同,各岗位职责不同,所以盘点失货扣款制度如下:
扣款标准:店铺丢失货品按吊牌价乘以实际折扣计算赔偿金额。扣款在员工月薪中扣除。
1店铺每天点数盘点确认有失货时,按当班员工的名单记录来计算。
店铺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8篇)篇十六
1)员工应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与服务观念,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以自身的良好表现共同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
2)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店铺管理制度。
3)如遇不明事项应服从店主领导,与同事合睦相处,对新进员工应亲切,公平对待。
4)员工应保守店铺的机密,不得对外泄露任何有关店铺的销售数据,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图谋私利。
5)员工对待工作与顾客应谦恭诚恳,满腔热情。遇事不可推诿,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故意刁难顾客。
6)员工有义务完善各项工作及服务品质,提高工作绩效。
7)员工应爱惜店内财物,控制各项费用与支出,杜绝浪费现象。
8)员工应恪尽职守,非经核准不得阅览不属于本职范围内的数据或传播不确消息。
9)员工有违反上述准则条例的,将依据奖惩条例予以处罚。
1)头发要整齐、清洁、头饰要与工服、发型搭配得当。
2)女同事按公司化妆标准化妆,不可留长指甲。男同事不可留胡子。
3)如果有体味者,要适当涂止汗露。
4)制服要干净、整洁,不能有异味。
5)店员不能穿厚底鞋、拖鞋。
1)工服是店铺的形象。在规定穿工服的时间内,员工必须统一穿工服。如员工因保管不善而造成工服的破损或丢失,须按规定进行赔偿。
2)工作时间内必须佩带工牌,员工要注意个人的仪容仪表。
3)员工在离职时必须退回工服,如果没有退回,须按六折赔偿。
4)凡利用工牌在外做不正当的事,将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5)未按公司或店铺要求穿着工服的,初犯者处以口头警告,严重者处以书面警告。
1)工作时需严格遵守店铺仪容仪表着穿规定,提供优良的服务,以客为先。
2)必须遵守劳动纪律,自觉遵守轮班制度。依时上、下班,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如需请假,须提前一天向店长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3)洁身自爱、防盗防窃。工作时间,须将个人物品存放在指定地点,下班自觉由店长或指定检查员检查所携带的私人包裹,并随时由店长或指定检查员清检员工储物柜。
4)未经同意,不得向外泄露店铺的一切资料(尤其是销售额),否则将根据行政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5)工作时,要保持口腔卫生,不准喝酒和吃有异味的食物,营业中不准吸烟、吃零食。
6)严禁私用、盗窃公司货品及其它物品,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7)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上司合理的工作安排,必须尊重上司。
8)工作时间严禁在工作场所说笑、打闹、争吵、赌博、吸咽、酗酒、追逐、大声渲哗、当堂整理着装、化妆及一切有损公司或店铺形象的行为。
9)工作时间严禁利用公司电话做私人用途,不得将店铺电话随便告诉无关之人。
10)工作时间不能擅自离岗或随便窜岗。
11)穿着已购买的店铺服饰回店铺须向主管或店长登记款号。
12)严禁擅自修改、泄露、盗窃公司或店铺电脑数据,违者严厉处罚。
13)工作时间不准代他人存放物品,如遇到顾客购买的商品需暂存时,需做好登记。
店铺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8篇)篇十七
1、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名,着工装签名,并严格签署上下班具体时间。
2、不能请霸王假,工休按店内轮休制执行。临时事假须上班时间前请示店长或经理批准;请假须真实反映情况;请假面具一天以上须书面申请经理批准,超过批准期限视为旷工。
3、工作时间须束发,穿着工作服,整齐清洁,佩戴工作牌,擦口红,刘海不得长过眉毛,不能留长指甲,做护理时戴口罩,上班时间不能在手上佩戴首饰。
4、努力培养和提高专业接待素质,按规定礼仪礼貌用语,微笑、亲切接待顾客,主动问候顾客,接待厅内见到顾客须起立,主动为顾客开门。为客人换鞋、铺床,迎三送七,送客人出门不能少于三步。不能在上班时间把个人消极情绪带入店内,影响同事和顾客。
5、尊重顾客。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并按情况及时包馈给店长或经理,无论如何不准与顾客发生争吵。
6、美容师之间互相尊重、关心和照顾,礼貌用语,严禁在营业场院所内讲脏话,争吵、打闹、发脾气,摔物品等言行。
7、服务工作安排,工作积极主动,主动联系及预约顾客,工作不拈轻怕重,挑三俭四,自觉服务工作安排。不经店长或经理同意,不能随意调斑,和擅自安排工作或休息。
8、不能在店内从事工作业务无关的事情。
9、给顾客作护理时,沟通顾客应轻声细语,美容师之间不允许相互开玩笑取乐,喧哗、议论事情。无论上、下班时间,均不能躺在美容床或伏在工作台上休息、睡觉(特殊情况须请示店长同意)。
10、自觉维护公司(店)的形象、声誉,积极提供有利于公司(店)发展的方式方法。不准在店内议论他人是非或与顾客议论公司(店)内部是非。
11、节约用水用电,杜绝浪费行为。做护理不准偷工减料或铺张浪费。
12、严格执行卫生清洁。
13、上班时间手机、bp机关闭或调到震动档,给顾客做护理时不准接私人电话,电话内容由他人代为转告或改时间打入,接听时间不准超过3分钟,顾客预约电话请他人代为登记。
14、每天早、晚班必须交接班,清点货品及营业款。
15、当班时间必须按规定填定各类报表。
16、不能利用上班时间从事个人护理,从事个人护理按有关规定现金结帐。美容师个人购买产品仅供本人使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店)的利益。
17、正规合理的使用美容仪器,爱护美容院设备,产品根据需要放入冰箱低温保存。
19、业务经理(店长)对属下美容师有绝对领导权和管理权,美容师必须服从安排。
20、工作时间不得打私人电话,不得吃零食、吸烟、渴酒、大声喧哗、追逐、打闹、私会客人和家人。
21、不得向客人索要小费,或利用工作之便假公济私,谋取私利。
22、每周三上午10∶00~11∶00各店例会(11∶00前不预约客人),全体员工须准时参加。
店铺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8篇)篇十八
第一条目的:为了保障门店现金的安全,规范门店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门店。
第二章门店现金收入。
第三条门店的.现金收入由店长保管并在银行下班前将收入全数存入指定银行,如当日收入不到1000元,可待现金收入达到1000元当日存入银行。
第四条如销售员收进假钞,则由责任销售员进行相应的损失赔偿,如店长未找到责任销售员,则由店长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并通知财务。
第五条门店的每笔收入都必须当日在后台登记,特殊情况可延迟至次日中午12点。
第三章门店备用金管理。
第六条门店备用金为1000元,如个另门店有特殊需要应由门店经理提出申请,经财务审核后,上报总经理核准。
第七条门店发生的支出由店长负责,使用备用金的权限为100元/笔,金额100元仅限于日常支出,例如:快递费,小额办公用品等,门店调货物流的到付费用不受此金额100元的限制。
第八条非日常支出或金额超过200元支出,需先向门店经理申请,经财务审核上报总经理审批,方可通过备用金支出;如需购置小型家电或资产,需先向门店经理申请,经财务审核上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行政人事部统一采购或安排;未经批准,先行采购,则公司不予承担报销。
第九条需补足备用金时,由店长在后台填写备用金申请,由门店经理审核,经财务审批后由出纳打款补足备用金,不可坐支门店现金收入。
第十条门店需在次月3日前将本月的发生的支出费用单据原件及其他会计资料(收据、卡单、合同、快递底单等)统一交到财务部进行复审与保管。
第十一条店长应每周进行一次现金盘点(现金盘点表附后)。如发现长短款,由店长查找原由,如查找不到原因则应及时通知财务部出纳,根据财务经理审批意见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财务部每月至少一次与门店店长进行电话盘点,店长必须及时配合财务工作执行,如发现现金长短款,由店长找出异常原因,如发生损失,则责任由店长承担。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严禁将门店现金收入及备用金用于其它用途。员工不得利用门店现金擅自采购商品、用于私人事务,一经发现,公司将立即辞退相关责任人,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门店不得坐支现金收入,现金收入与备用金分开,现金收入必须全数存入公司银行账户。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