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16篇)

时间:2023-11-06 作者:QJ墨客机关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16篇)

工作心得体会是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时寻求突破的一种方式,也是在成功时分享经验的方式。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提供一些工作心得范文,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写作的参考和借鉴。

机关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16篇)篇一

第一段:引言(100字)。

机关宣传工作条例是指导和规范机关单位宣传工作的重要法规。作为公务员,我有幸参与了机关宣传工作的实践,并对该条例有了一定的了解。在宣传工作的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机关宣传工作条例对于规范宣传工作、提高宣传效果的重要性。下面,我将结合个人实践经验,谈谈我对机关宣传工作条例的体会和心得。

第二段:宣传工作理念的确立与宣传内容的策划和编排(200字)。

机关宣传工作条例强调工作理念的确立与宣传内容的策划和编排。在实践中,我认识到确立正确的宣传理念对于引导群众思想、传播正能量至关重要。我们在策划和编排宣传内容时,要根据机关的职责、宣传对象的需求,有针对性地选择合适的宣传主题和形式,确保宣传内容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增强吸引力和影响力。在我所任职的环保局,我们积极开展环保知识宣传,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注重引起群众的共鸣。

第三段:宣传载体的选择和利用(300字)。

机关宣传工作条例提出了宣传载体的选择和利用要与时俱进的要求。在数字化时代,宣传载体的选择和利用对于宣传工作至关重要。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机关宣传工作可以更广泛地传播信息,影响更多的群众。在实践中,我和同事们利用微信公众号开展了一系列环保知识普及的宣传活动,使用图片、文字、视频等多种形式来展示环保工作的成果和宣传环保知识。通过这种方式,我们不仅提高了宣传的覆盖面和互动性,也增强了群众的参与度和信任感。

第四段:宣传效果的评估与监督(300字)。

机关宣传工作条例要求对宣传效果进行评估与监督。评估和监督宣传效果对于宣传工作的改进和提高至关重要。在宣传活动后,我们会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收集群众对宣传活动的评价和反馈,以此来评估宣传效果。通过评估结果,我们及时调整宣传策略,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不足之处。此外,我们还建立了宣传工作档案,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五段:结语(200字)。

机关宣传工作条例为机关单位的宣传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规依据,对提高宣传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机关宣传工作条例只是一个起点,实践中我们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创新方法,以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公务员应当时刻保持敏感性和责任感,不断提高自身的宣传水平,为宣传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通过个人实践和对机关宣传工作条例的学习,我身临其境地感受到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也更加坚定了投身宣传事业的决心。

机关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16篇)篇二

近年来,我国机关服务工作的提升力度不断加大,以提高政府服务效率、优化服务质量为目标的机关服务工作条例也于去年正式实施。在实施的过程中,我深感机关服务工作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这段时间的实践和学习,我对机关服务工作条例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也深受启发和教育。下面,我将结合自身的体会,从五个方面谈谈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机关服务工作要以人民为中心。机关服务工作条例明确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要求机关服务工作真正回归到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上来。在实践中,我发现,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在服务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真正将人民的需求作为工作重点,才能够从根本上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注重聆听民声、了解民情,积极研究解决群众关注的问题,切实做到真正为人民服务。

其次,机关服务工作要加强便民利民的措施。机关服务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机关要加强便民利民的措施,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在实践中,我认识到便民利民工作的不可或缺性。只有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才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的需求。因此,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注重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让群众享受到更加便利的公共服务。

第三,机关服务工作要加强规范管理。机关服务工作条例规定了相关流程和要求,要求机关服务工作必须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变更办理程序和要求,确保服务工作的规范有序。在实践中,我深感规范管理在服务工作中的重要性。只有通过规范管理,才能够确保服务工作的公正、公开和透明。因此,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注重执行规章制度,不擅自变更办理程序,确保服务工作的规范有序。

第四,机关服务工作要加强队伍建设。机关服务工作条例要求各级政府机关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在实践中,我认识到优秀的服务人员是提供优质服务的基础。只要服务人员具备较高的素质和能力,才能够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因此,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注重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不断学习和提高,为机关服务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最后,机关服务工作要加强监督机制。机关服务工作条例强调要加强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帮助人民解决问题。在实践中,我深感监督机制对于服务工作的改进与提升具有重要意义。只有通过及时的监督和反馈,才能够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因此,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注重加强监督机制,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完善服务工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总之,机关服务工作条例为我们指明了方向,为机关服务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在实践中,我深感机关服务工作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只有深入理解和贯彻实施机关服务工作条例,才能够在机关服务工作中不断提高效率、优化质量。希望我们每一位机关服务人员都能够用心体会、融会贯通,将机关服务工作条例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做到更好地服务人民,回报社会。

机关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16篇)篇三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党的十八大以来,机关党建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发生很大变化,我国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机关主体正逐步向新一代年轻党员,年轻干部靠拢,正是迫切需要加强理论学习和理想信念教育,锻炼党性,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新修订的《条例》原有框架基本保持不变,部分章节有所调整,内容作了充实和完善。作为一名党员,我们始终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执行《条例》,明确指导思想,合理科学调整党组织设置和职责,不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强化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监督职能,重点监督领导干部工作。

四是把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务工作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及时发现、表彰和宣传先进典型,激发我校机关党务工作人员队伍的活力。

一是新《条例》更突特殊重要性。新《条例》吸收了党的建设的新经验,贯彻了中央对党的工作的新要求,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是新形势下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新修订的新《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进一步推进机关党的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既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又贯彻了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还吸收了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新经验。

“党的关系在机关工委的其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参照本条例执行”为党的关系在机关党组(党委)的其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提供了依据,同时也为机关党组(党委)按照新修订《条例》要求,领导机关党组织落实党建科学发展,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的敢于先行提供了依据。

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党中央对2010年6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予以修订。

通知强调,这次修订的《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机关党的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来抓,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始终走在前、作表率。要认真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使各级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要加强对所属机关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指导督促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的建设主体责任。中央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

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

思国之安者,必积其德义。治国安邦必重其基层,基层治理重于泰山。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为党和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提供了有力遵循。

更是落实党的政策、方针的“毛细血管”。无数的基层党组织组成了统一整体,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充分体现着我党的制度优势、理论优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必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基层党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更应该是新时代的“排头兵”,落实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努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基层党组织更应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武装,强化理论知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落实到位坚决执行。

加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关键是建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体系,打通基层组织的经脉气血,让党支部强起来。要处理好党建和业务的关系,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融合起来、搭配起来、配合起来,解决好“两张皮”问题的同时,做到同意思考、相互促进,切实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带动党员积极性,提高党员的素质,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日常监督功能,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开展工作、行使权力、坚持学习,防止制度成为“一纸空文”。要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从事党务工作,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素质能力,把党务干部培养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真正把基层党建营造成“战斗堡垒”。

“变则新,不变则腐;。

变则活,不变则板”。加强党的基层组织,重要在于执行,关键在于创新。在工作中、在实践中我们必须打破常规,勇于创新,打造一个“创新-发展、发展-创新”的良性循环,让各项工作把握住时代的脉搏,乘着伟大时代的东风,扬帆远航,发展出一片新的天地,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奋斗。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这是党中央根据党的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从全局和长远的高度对2010年6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重大修订,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自我革新、自我革命、自我完善、与时俱进的伟大品质。新《条例》共九章43条,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于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的组织织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单位抓党建第一责任人,我结合工作谈几点体会。

一、加强党的建设,需真正落实“两个维护”。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以实现。机关基层组织是经上级部门批准而设立,在党的组织体系中地位特殊、位置重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要求落实党章,切实加强党的组织织体系建设,积极发挥党委、党的组织、党支部等基层组织的领导作用,全面落实党的集体领导制度,深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落实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总书记重要论述为指导精神,认真履行新时代赋予党的组织的重要职责,努力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重任。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二、加强党的建设,就要处理好几个关系。处理好实践和认识的关系,就要善于把全面从严治党理论转化为推动机关党建的思路和举措,重视总结提炼机关党建实践中的创新经验,不断上升为规律性认识,使其能够长久发挥作用。处理好党建和业务的关系,就要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处理好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的关系,既要以目标为着眼点,在统筹谋划、顶层设计上下功夫;又要以问题为着力点,在补短板、强弱项上持续用力。处理好建章立制和落地见效的关系,就要抓好制度执行,带头学习、遵守、执行党章党规,从基本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就要推进理念思路创新、方式手段创新、基层工作创新,创造性开展工作。

三、加强党的建设,就要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建设,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明确提出“各级党委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并规定对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等有关情形给予纪律处分,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失职失责情形的予以问责。可以说,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既是党中央的政治要求、党内法规的刚性规定,也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关键之举。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就要加强对机关党的建设的领导,形成党委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部门党组(党委)要坚持党组(党委)班子带头、以上率下、以机关带系统,使机关党建工作形成强大合力;要强化抓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坚持“书记抓、抓书记”,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履行“一岗双责”,做到明责、履责、尽责。机关党委要聚焦主责主业,真正发挥职能作用。

四、加强党的建设,就要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要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条例》等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支部要坚持把严格组织生活作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的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教育党员严格遵守党内组织生活准则,自觉接受组织教育监督,不断锤炼党性、砥砺作风,切实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在党意识”。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引领作用,注重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到支部。要充分发挥党支部服务群众作用,不断强化服务功能,创新服务载体,优化服务方式,增强服务效果,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影响力和感召力。

总之,《条例》颁布实施是党的制度建设与时俱进的体现,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将起来极端重要的作用。

尚萍同志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作了权威、专业讲解。新《条例》是党中央根据党的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从全局和长远的高度对2010年印发的《条例》的重大修订。新《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务实管用。是我们党自我革新、与时俱进的体现。新《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新《条例》对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从指导思想、遵循原则、组织设置、基本职责、党的政治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内民主和监督、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领导和保障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参加学习,让我能正确理解《条例》修订的背景和意义,理解掌握基层党组织工作的要求,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任务。对履行党支部书记职责,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组织开展好执法督查党支部工作,推动党建和执法督查业务的深度融合,加强执法督查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很有帮助。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工作条例》,这是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作出的一系列重要部署。作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我们必须认真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笃定初心、践行使命。

进入新时代,更加注重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这就要求必须建强党的组织体系,筑牢党的执政根基。

加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建设。基层党组织是党设立的最接近广大群众的组织,是带领人民群众致富,实现小康的重要力量。党组织是基层领导的核心,基层党组织领导能力提升了,才能更好的团结广大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更快更好地克服发展道路上重重困难。

为人民服务是党建立以来始终保持不变的宗旨。基层党组织也要时刻牢记自己为人民服务的使命。思想上坚持服务理念,行动上提高服务能力,不断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首先要增强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党员要自觉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自觉主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实际行动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在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

要联系实际,注重结合,不断提升组织生活质量。组织生活要与推动实际工作相结合,突出多样性和实效性,将党内组织生活打造成党员提升综合素质的平台。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党中央对2010年6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予以修订。

通知强调,这次修订的《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机关党的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来抓,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始终走在前、作表率。要认真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使各级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要加强对所属机关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指导督促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的建设主体责任。中央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这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创新发展的最新制度成果。《条例》印发后,省委宣传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中央和我省部署要求,抓紧抓实《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及时为机关每一名党员配发了《条例》,领导班子、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先后组织开展《条例》专题学习,切实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务干部深度学、广大党员跟进学,在机关营造了学条例、守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通过前段时间的学习,对于《条例》有以下几点学习体会:

一是《条例》为加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依据,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要求机关基层党组织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党支部建设为基础,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是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

二是《条例》充分体现了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部署要求。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决定》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摆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突出位置。《条例》深入贯彻四中全会决定精神,对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指导思想、原则遵循、组织设置、基本职责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修订和完善。比如《条例》规定,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可以说《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更好地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条例》突出了党的政治建设的统领地位。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强调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要部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调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当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彻到工作全过程和事业发展各方面,同时《条例》增写了“党的政治建设”专章,强调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党的政治建设责任,推动党和国家机关彰显政治属性。《条例》的这些规定,对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从制度保障上作了强化,具有深远意义。

四是《条例》有力激发了党务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信心。“育才造士,为国之本。”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离不开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机关党务干部队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机关党组织要把建设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机关党务干部队伍作为重要任务来抓,配齐配强机关党务干部。《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着眼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要求,强调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注重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机关党务工作人员队伍,有计划地安排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的双向交流。这些规定对于保证机关党务工作力量,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务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夯实机关党建工作基础,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中央对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作为xxx职能部门,将认真对标对表《条例》,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努力推动部机关党的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一是持续深化《条例》学习贯彻。学习贯彻《条例》必须长抓不懈、常学常新、抓常抓长。我们将重点克服部分党员中存在的对于《条例》学习浅尝辄止、懈怠松劲等问题。在前一段时间学条例、用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学深悟透、联系贯通上下功夫,坚持把贯彻落实《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及我省有关实施意见结合起来,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常态化开展学习对照党章党规活动结合起来,切实把《条例》作为抓好机关党建的基本遵循,不断提高机关党建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针对机构改革后从政府部门转隶到部机关的少数党员、干部,对党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存在模糊认识的问题,我们将坚定不移地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机关彰显政治属性,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宣传思想工作是政治工作、宣传思想部门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意识,始终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我们将始终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持续深化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任务,贯穿融入到宣传思想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当好“三个表率”,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三是着力提升组织力。我们将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新的契机,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结合支部换届和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工作,进一步优化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加强队伍建设,着力破解目前部机关少数党支部存在的组织设置不顺、活动形式单一、战斗堡垒作用不明显等问题,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推动部机关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我们将始终坚持机关党建和宣传思想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重点督促部领导班子成员、支部书记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意识,着力破解“两张皮”问题,推动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四是建强用好党员队伍。针对机关个别党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存在宽松软等问题,我们将按照抓在经常、严在日常的思路,切实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不断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我们将结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廉政教育,引导每一名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自觉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结合“模范机关”建设,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持续开展党员承诺践诺和“文明处室”“奋勇争先岗位标兵”评比活动,激励各支部和广大党员积极履职、有效发挥作用,使每名党员都成为一面鲜红的旗帜,每个支部都成为党旗高高飘扬的战斗堡垒,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贡献力量。

五是压紧压实政治责任。我们将紧紧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不断加强和改进部机关党的建设。部领导班子要进一步强化抓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的理念,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自觉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动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做到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重点抓好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党建工作责任的落实,切实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推动部机关党建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进步。

机关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16篇)篇四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重大部署,是对党领导政法工作成功经验的系统总结,是对新时代党领导政法工作全面系统的制度安排,是新时代党领导政法工作的基本遵循和总规范,具有鲜明而强烈的时代感,影响深远、意义重大。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实践表明,党的领导是事业成就的根本保障,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政法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赢得新发展的首要条件。《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为政法工作的开展指明了道路。公安机关在政法工作中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历史使命,只有把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我们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新时代公安工作才能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深刻变化,全球新冠疫情引发了更加严峻的国内外形势,这些都对政法工作、公安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政工部门就是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重点在政治建设、学习教育等方面多谋划、下功夫。

一是坚持政治建警,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育警铸魂、固本培元的重要工程常抓不懈,坚持不懈的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突出政治建设,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抓好学习教育,通过政治轮训、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全体民警学习、重温《条例》原文,广泛开展交流讨论,实现全覆盖,迅速把全警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不断坚定理想信念,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对政法工作、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抵御各种政治灰尘和腐朽思想侵蚀,着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决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三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充分认识从制度层面就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政法工作的重要意义,牵头完善局党委工作规则、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述职报告等工作制度、机制,在市委、市委政法委、局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好全市公安机关党的建设、政治轮训、公安改革、干部任用等工作,不断整体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是狠抓贯彻落实,围绕中心工作,自觉主动对标对表,推动《条例》落实,切实把上级党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贯彻到工作中、体现到行动上。注重在落实工作中,不断增强政治历练、积累政治经验、增进政治智慧,提升工作预见性、主动性,进一步结合政工工作实际,富有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在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等各方面,攻坚克难、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加强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锻造“四个铁一般”的过硬队伍,忠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使命。

机关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16篇)篇五

《机关基础工作条例》是近年来出台的一项重要条例,是规范机关基础管理工作的法律依据,对推动机关基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在实践中,我们逐渐明白了“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的道理,因而,深入学习《机关基础工作条例》对我们掌握机关基础工作的管理要求、规范机关基础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处理、提高机关基础工作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作用。

第二段:学习融会贯通。

在学习条例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将条例和现实紧密结合起来,将学习成果落地实用,深入分析条例的内涵和外延,切实树立起条例在机关基础工作中的权威性和指导性,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并形成长期的工作习惯,才能为机关基础工作的发展提供持续的动力和来源。

条例第三章明确规定了机关基础工作的目标和要求,为了实现各项指标的落实,我们要从“严格起来、细致起来、勤奋起来”着手,深入研究组织机构、制度规范、内务管理等具体工作内容,不断健全完善制度,落实各项指标,并且注重量化和考核,严格要求工作责任制落实,着力提高机关基础工作水平,不断推进机关基础工作现代化。

第四段:规范机关基础工作。

条例第四章对机关基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问题既有值得肯定的地方,也有改进必要的方面。机关基础工作作为整个机关的基础,在工作中需要严格规范,制度完善,责任明确,尤其是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安全制度等方面,在把握制度要求的前提下,要主动解决问题,加强科学规范性、时效性、实践性,确保机关基础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条例第五章对机关基础工作人员要求也十分明确,要求机关基础工作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道德修养,对机关基础工作的管理要求和特定工作场景有足够的了解,具备规范的执行能力,善于处理实际问题,并且必须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素质能力,在单位的工作岗位上实践自己的一技之长。这样,才能真正提高机关基础工作人员的素质,加强机关基础队伍建设,提高机关基础工作的整体水平。

结尾:

总之,《机关基础工作条例》对于推动机关基础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要学以致用,并不断总结经验,加强理论更新,着力提高机关基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相信只要在条例的指引下,我们能够更好地适应时代的发展,顺应工作的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为机关基础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机关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16篇)篇六

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这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创新发展的最新制度成果。《条例》印发后,省委宣传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中央和我省部署要求,抓紧抓实《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及时为机关每一名党员配发了《条例》,领导班子、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先后组织开展《条例》专题学习,切实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务干部深度学、广大党员跟进学,在机关营造了学条例、守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通过前段时间的学习,对于《条例》有以下几点学习体会:

一是《条例》为加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依据,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要求机关基层党组织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党支部建设为基础,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是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

二是《条例》充分体现了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部署要求。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决定》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摆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突出位置。《条例》深入贯彻四中全会决定精神,对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指导思想、原则遵循、组织设置、基本职责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修订和完善。比如《条例》规定,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可以说《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更好地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条例》突出了党的政治建设的统领地位。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强调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要部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调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当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彻到工作全过程和事业发展各方面,同时《条例》增写了“党的政治建设”专章,强调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党的政治建设责任,推动党和国家机关彰显政治属性。《条例》的这些规定,对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从制度保障上作了强化,具有深远意义。

四是《条例》有力激发了党务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信心。“育才造士,为国之本。”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离不开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机关党务干部队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机关党组织要把建设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机关党务干部队伍作为重要任务来抓,配齐配强机关党务干部。《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着眼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要求,强调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注重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机关党务工作人员队伍,有计划地安排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的双向交流。这些规定对于保证机关党务工作力量,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务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夯实机关党建工作基础,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中央对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作为xxx职能部门,将认真对标对表《条例》,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努力推动部机关党的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一是持续深化《条例》学习贯彻。学习贯彻《条例》必须长抓不懈、常学常新、抓常抓长。我们将重点克服部分党员中存在的对于《条例》学习浅尝辄止、懈怠松劲等问题。在前一段时间学条例、用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学深悟透、联系贯通上下功夫,坚持把贯彻落实《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及我省有关实施意见结合起来,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常态化开展学习对照党章党规活动结合起来,切实把《条例》作为抓好机关党建的基本遵循,不断提高机关党建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针对机构改革后从政府部门转隶到部机关的少数党员、干部,对党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存在模糊认识的问题,我们将坚定不移地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机关彰显政治属性,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宣传思想工作是政治工作、宣传思想部门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意识,始终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我们将始终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持续深化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任务,贯穿融入到宣传思想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当好“三个表率”,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三是着力提升组织力。我们将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新的契机,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结合支部换届和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工作,进一步优化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加强队伍建设,着力破解目前部机关少数党支部存在的组织设置不顺、活动形式单一、战斗堡垒作用不明显等问题,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推动部机关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我们将始终坚持机关党建和宣传思想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重点督促部领导班子成员、支部书记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意识,着力破解“两张皮”问题,推动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四是建强用好党员队伍。针对机关个别党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存在宽松软等问题,我们将按照抓在经常、严在日常的思路,切实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不断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我们将结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廉政教育,引导每一名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自觉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结合“模范机关”建设,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持续开展党员承诺践诺和“文明处室”“奋勇争先岗位标兵”评比活动,激励各支部和广大党员积极履职、有效发挥作用,使每名党员都成为一面鲜红的旗帜,每个支部都成为党旗高高飘扬的战斗堡垒,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贡献力量。

五是压紧压实政治责任。我们将紧紧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不断加强和改进部机关党的建设。部领导班子要进一步强化抓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的理念,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自觉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动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做到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重点抓好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党建工作责任的落实,切实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推动部机关党建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进步。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工作条例》,这是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作出的一系列重要部署。作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我们必须认真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笃定初心、践行使命。

进入新时代,更加注重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这就要求必须建强党的组织体系,筑牢党的执政根基。

加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建设。基层党组织是党设立的最接近广大群众的组织,是带领人民群众致富,实现小康的重要力量。党组织是基层领导的核心,基层党组织领导能力提升了,才能更好的团结广大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更快更好地克服发展道路上重重困难。

为人民服务是党建立以来始终保持不变的宗旨。基层党组织也要时刻牢记自己为人民服务的使命。思想上坚持服务理念,行动上提高服务能力,不断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首先要增强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党员要自觉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自觉主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实际行动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在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

要联系实际,注重结合,不断提升组织生活质量。组织生活要与推动实际工作相结合,突出多样性和实效性,将党内组织生活打造成党员提升综合素质的平台。

近日,我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在学习中,我了解到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党中央根据党的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从全局和长远的高度对2010年6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重大修订,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自我革新、自我革命、自我完善、与时俱进的伟大品质。新《条例》共九章43条,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于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的组织织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党员干部、后备干部,我结合工作谈几点体会:一、加强党的建设,需真正落实“两个维护”。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机关基层组织是经上级部门批准而设立,在党的组织体系中地位特殊、位置重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要求落实党章,切实加强党的组织织体系建设,积极发挥党委、党的组织、党支部等基层组织的领导作用,全面落实党的集体领导制度,深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重要论述为指导精神,认真履行新时代赋予党的组织的重要职责,努力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重任。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二、加强党的建设,就要处理好几个关系。处理好实践和认识的关系,就要善于把全面从严治党理论转化为推动机关党建的思路和举措,重视总结提炼机关党建实践中的创新经验,不断上升为规律性认识,使其能够长久发挥作用。处理好党建和业务的关系,就要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处理好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的关系,既要以目标为着眼点,在统筹谋划、顶层设计上下功夫;又要以问题为着力点,在补短板、强弱项上持续用力。处理好建章立制和落地见效的关系,就要抓好制度执行,带头学习、遵守、执行党章党规,从基本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就要推进理念思路创新、方式手段创新、基层工作创新,创造性开展工作。

总之,《条例》颁布实施是党的制度建设与时俱进的体现,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这是党中央根据党的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从全局和长远的高度对2010年6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重大修订,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自我革新、自我革命、自我完善、与时俱进的伟大品质。新《条例》共九章43条,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于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的组织织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单位抓党建第一责任人,我结合工作谈几点体会。

一、加强党的建设,需真正落实“两个维护”。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以实现。机关基层组织是经上级部门批准而设立,在党的组织体系中地位特殊、位置重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要求落实党章,切实加强党的组织织体系建设,积极发挥党委、党的组织、党支部等基层组织的领导作用,全面落实党的集体领导制度,深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落实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总书记重要论述为指导精神,认真履行新时代赋予党的组织的重要职责,努力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重任。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二、加强党的建设,就要处理好几个关系。处理好实践和认识的关系,就要善于把全面从严治党理论转化为推动机关党建的思路和举措,重视总结提炼机关党建实践中的创新经验,不断上升为规律性认识,使其能够长久发挥作用。处理好党建和业务的关系,就要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处理好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的关系,既要以目标为着眼点,在统筹谋划、顶层设计上下功夫;又要以问题为着力点,在补短板、强弱项上持续用力。处理好建章立制和落地见效的关系,就要抓好制度执行,带头学习、遵守、执行党章党规,从基本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就要推进理念思路创新、方式手段创新、基层工作创新,创造性开展工作。

三、加强党的建设,就要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建设,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明确提出“各级党委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并规定对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等有关情形给予纪律处分,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失职失责情形的予以问责。可以说,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既是党中央的政治要求、党内法规的刚性规定,也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关键之举。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就要加强对机关党的建设的领导,形成党委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部门党组(党委)要坚持党组(党委)班子带头、以上率下、以机关带系统,使机关党建工作形成强大合力;要强化抓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坚持“书记抓、抓书记”,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履行“一岗双责”,做到明责、履责、尽责。机关党委要聚焦主责主业,真正发挥职能作用。

四、加强党的建设,就要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要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条例》等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支部要坚持把严格组织生活作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的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教育党员严格遵守党内组织生活准则,自觉接受组织教育监督,不断锤炼党性、砥砺作风,切实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在党意识”。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引领作用,注重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到支部。要充分发挥党支部服务群众作用,不断强化服务功能,创新服务载体,优化服务方式,增强服务效果,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影响力和感召力。

总之,《条例》颁布实施是党的制度建设与时俱进的体现,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将起来极端重要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加强新时代基层党和国家机关组织建设作出了全面规范,提供了基本遵循。把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明确目标靶向、强化示范引领、突破薄弱环节,着力建设过硬基层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激发基层组织活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过硬的基层党组织,就是政治坚定、团结有力、担当尽责,经得起党组织和群众考验、检验的党组织。只有把每个基层组织都建成过硬党组织,才能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条例》吸收了党的建设的新经验,贯彻了中央对党的工作的新要求,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是新形势下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进一步推进机关党的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既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又贯彻了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还吸收了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新经验。

《条例》在原有的基础上结合了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将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引入其中,是我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又一体现。这一要点着重强调了党内建设的科学发展要求,与党员领导干部的52个“不准”及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形成统一体系,对党内建设、党员管理、作风要求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党的发展方向,规范了党员行为举止,更明确了我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长远任务目标。

通过学习,准确把握党的最新理论,熟悉各机关单位党建实际,提高在机关党建工作中运用理论的能力;丰富知识结构,增加经济、科技、法律等知识的内在储备;提高品行,做到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胸怀坦荡;增强责任意识,做到爱党、敬业,切实履行好职责,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为促进机关党建创新发展、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证遵照执行。

摩天大楼高耸入云地基牢固最为重要,千里大堤坚固无比也会因小小蚁穴一溃千里。由此联系到社会治理也是如此,治国安邦重在基层,管党治党重在基础。基层是我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加强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建一刻也不能放松,必须严明法律法规,打造坚强的战斗堡垒,充份释放基层活力。

基层制度的生命力在于严格落实执行。要强化制度法规的执行力,制度法规执行到人到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若做到事事有法可依,人人依法办事,那么国家从上到下便可自行高效运转。此次印发的《条例》,就是要营造尊崇法治、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社会环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基层制度的落实执行需要强有力的队伍。无论是基层党政机关,还是国有企业,贯彻落实执行《条例》中的规定,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都离不开高素质人才队伍。基层党政机关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用党的理论武装其头脑,使其思想更加坚定。对基层干部要加强教育培训,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使其对基层工作更加热爱,对基层群众更加敬畏。

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基层社会治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紧密围绕共建共治共享方向,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要充分认识《条例》对于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方面的重大意义,更好的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基层工作迈上新台阶。

根据上级党委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九章四十二条,尤其是新增加的九条项目、修改的八个方面的内容,逐字逐句进行解读。

《条例》吸收了党的建设的新经验,贯彻了中央对党的工作的新要求,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是新形势下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进一步推进机关党的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既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又贯彻了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还吸收了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新经验。

二、《条例》颁布实施。作为党人治党、党员自律的党内重要规章制度,《条例》紧跟时代步伐,密切联系基层群众,从科学发展、民生建设、社会和谐等方面做出了进一步的阐述和规定。

《条例》在原有的基础上结合了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将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引入其中,是我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又一体现。这一要点着重强调了党内建设的科学发展要求,与党员领导干部的52个“不准”及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形成统一体系,对党内建设、党员管理、作风要求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党的发展方向,规范了党员行为举止,更明确了我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长远任务目标。

在《条例》第四章“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中新增了“服务”的内容,是《条例》的一大亮点,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这与打造服务型政府相辅相成,把“服务”带到工作里、基层中,把“群众向党组织靠拢”转变为主动为党员为群众提供服务,主动向基层提供规章制度、政策等咨询及宣传,计时跟踪支部各党员工作及生活情况,关心他们、帮助他们,让他们时刻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

《条例》中的“坚持党要管党”明确了工作原则,而“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的确立,使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任务更加明确,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指出了加强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应从党组织第一责任人抓起;“党的关系在机关工委的其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参照本条例执行”为党的关系在机关工委的其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条例》提供了依据,同时也为机关工委按照新修订《条例》要求,领导机关党组织落实党建科学发展,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的敢于先行提供了依据。

三、“党风正则干群和”,要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我局作为政府宏观经济综合管理职能门,要结合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切实将《条例》与发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融会贯通。不断增强凝聚力。“党风正则干群和”,要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一是深入开展《条例》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二是支部重点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三是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通过学习,准确把握党的最新理论,熟悉各机关单位党建实际,提高在机关党建工作中运用理论的能力;丰富知识结构,增加经济、科技、法律等知识的内在储备;提高品行,做到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胸怀坦荡;增强责任意识,做到爱党、敬业,切实履行好职责,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为促进机关党建创新发展、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如何做好社区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是社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社区党员往往以退休党员为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力军。社区党总支以创建学习型组织为基础,每月开展党员活动,定期开展思想学习、两学一做等,鼓励党员之间互相交流,营造积极学习的良好氛围。通过各种学习活动,让广大社区党员不断增强党性意识和先锋模范意识,自觉抵制腐朽思想侵蚀。在党员教育方式上,社区也作出了积极的探索,通过专题讲座、座谈交流、走出去、请进来,使党员教育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进行。同时,在平时工作中关心帮助困难党员,让党员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增强组织意识。只有不断增强党组织自身的“吸引力”,才能把党员和群众紧紧凝聚在一起。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找好党员带头人,培养党员干部队伍,选拔具有良好政治素养与具有工作责任心的党员从事居民党务工作非常重要。社区党组织需要能实干、勇担当的人才队伍,通过他们去抓落实,国家的政策才能落实到“最后一公里”。社区基层干部的工作能力直接决定了为老百姓办事的实际效果。我们要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与培养,真正让基层党组织成为凝聚党心民心的战斗堡垒。

提升基层治理能力。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日新月异,社区治理也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化,应对社区治理的难点,必须创新社区治理体系,以应对居民对社区工作的新需求。《条例》为党建引领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指明了具体路径,在社区基层治理中,可切实发挥居民自治制度,不断优化社区在居民治理中的管理和服务功能,同时,加强法制建设,运用法治方式和手段解决社区治理瓶颈问题。广大社区基层干部要加强学习,积极探索基层治理和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有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做好基层组织工作是基础也是关键,只有加强社区基层党组织工作,才能最大程度地凝聚人民群众的力量,才能把广大社区建设成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增加了“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等实践创新成果,为加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党和国家各级机关地位重要,肩负的责任重大,机关党的建设具有特殊重要性,对其他领域党建起着表率和风向标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机关党的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当前,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进行自我革命,必须从党和国家机关严起、从机关党的建设抓起,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

《条例》着眼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突出党和国家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要求,对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作出明确规定。各级机关基层党组织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长效机制,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彻到机关工作全过程和事业发展各方面,自觉当好践行“两个维护”的第一方阵。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

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

思国之安者,必积其德义。治国安邦必重其基层,基层治理重于泰山。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为党和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提供了有力遵循。

更是落实党的政策、方针的“毛细血管”。无数的基层党组织组成了统一整体,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充分体现着我党的制度优势、理论优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必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基层党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更应该是新时代的“排头兵”,落实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努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基层党组织更应该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武装,强化理论知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落实到位坚决执行。

加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关键是建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体系,打通基层组织的经脉气血,让党支部强起来。要处理好党建和业务的关系,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融合起来、搭配起来、配合起来,解决好“两张皮”问题的同时,做到同意思考、相互促进,切实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带动党员积极性,提高党员的素质,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日常监督功能,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开展工作、行使权力、坚持学习,防止制度成为“一纸空文”。要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从事党务工作,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素质能力,把党务干部培养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真正把基层党建营造成“战斗堡垒”。

“变则新,不变则腐;。

变则活,不变则板”。加强党的基层组织,重要在于执行,关键在于创新。在工作中、在实践中我们必须打破常规,勇于创新,打造一个“创新-发展、发展-创新”的良性循环,让各项工作把握住时代的脉搏,乘着伟大时代的东风,扬帆远航,发展出一片新的天地,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奋斗。

近日,中央新修订了《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这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创新发展的最新制度成果。作为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我们必须认真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树起机关党建的“风向标”,深耕机关党建“责任田”,确保机关党建始终走在“第一列阵”。

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必须更加注重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这就要求机关必须建强党的组织体系,筑牢党的执政根基。

一是健全机关基层党组织。要积极适应机关机构改革的新形势,从有利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利于发挥党组织的主体作用、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出发,科学确定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等组织机构,做到应建尽建、设置规范、运行高效、调整及时。要认真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突出抓好党支部和党小组建设,坚持党支部建在司局、党小组建在处室,着力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激发生机活力,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二是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要突出强化政治功能,牢牢把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定位,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总书记为核心的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深化服务功能,从实际出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基层党建工作放在贯彻党的中心任务中去把握,放在团结凝聚党员群众中去推进,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中发挥风向标作用。

三是选好配强基层党务干部。要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把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放到基层党建工作岗位,做到导向鲜明、结构合理、责任明确、素质优良,充分发挥书记的“头雁”作用。要着力提高党务干部能力水平,加大培养力度,加强岗位历练、实践锻炼和业务培训,强化责任担当,使基层党务干部真正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

一是把好组织工作阵地建设。党的组织建设是一切工作的统领,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各级党组织要严格遵循党章、维护党章、执行党章,要将党的组织建设放在首要位置,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创新活动方式,抓好党组织班子建设,党组织的书记抓好党组织建设是主责、是本职,抓不好党组织建设是失职的要求。党组织的委员或者成员必须根据分工,将党组织建设作为首责、首业。要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运行规则,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导向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二是把好组织工作人才选用。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为政之要,首在用人,关键在干部。好干部不会自然而然产生。成长为一个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组织培养。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干部培养,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的培养,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要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广开进贤之路,多渠道选拔人才,要把好“入口关”,把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敢于担当、作用突出的干部选配到领导岗位。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多培养高素质专业性人才,要建立人才成长培养机制,建立源头、跟踪、全程培养的素质培养体系,建立干部成长通道,落实中央关于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决策部署,教育引导干部加强党性、政德修养、筑牢信仰之基。建立能上能下、全过程考核的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增强干部干事创业的能力。

三是把好组织工作作风提升。作风兴,则事业兴,没有良好的作风作为保障,一切都是空谈。各级组织部门要进一步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反“四风”专项治理,要以更严的标准、更高的要求,管好组工干部,将人事组织纪律、廉洁自律纪律高悬于头上,时刻做到正直正派、公正公道,坚持组织原则,让干部选拔任用的歪风邪气没有市场,让选拔任用的每一名干部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抓好党组织的政治思想、纪律作风建设,将思想政治教育、纪律作风提升作为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落实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让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自觉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自觉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让每一名党员做到有原则、有底线、有规矩,始终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以饱满的热情、良好的形象、出色的能力、过硬的作风投身到工作中,担当起新时代的历史使命。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对机关和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特别是把党的政治建设、党员的政治标准和政治责任放在首位来抓。这既是新时代党务工作者的重要使命,也是对当前“少数党员干部不愿意从事党务工作”现象发出的明确信号,那就是对于为我们基层党务工作开山辟路的“樵夫”,应如何为其保驾护航,指明了方向。简单来讲,可以用新时代的“九字三训”给出新解。

“高筑墙”,科学配备基层党务干部。加强党支部建设,必须坚持定岗、定责的原则,设置办事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要按照支部人员的多少按比例配置党务干部,明确安排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党支部工作。对于党建任务较重、工作力量不足的单位,应当适当增加人员,可通过聘请专业党务干部解决配备问题,也可通过上级党组织指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加强支部工作。同时,应确保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列入机关行政编制,真真正正的使基层党务工作者站上应有的历史舞台。

“广积粮”,强化基层党务干部能力素养。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基层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直接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成效。必须要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建立总体培训规划,通过基础培训和分类分段培训、岗前岗中培训,提高基层党务干部队伍的思想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采取工作对口、按需选择和自主定向结对帮带的方式,建立党务干部之间结对帮扶机制,实现手把手“传帮带”;通过打造不同领域党组织的规范化标准化党支部的典型单位,建立基层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实践基地;积极精选订购业务学习书籍供基层党务干部使用,激发广大基层党务干部自主学习的能力,进而有效提高基层党务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

“缓称王”,正向激励基层党务干部。坚持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注重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机关党务工作人员队伍。通过对党务干部的定岗定责,对所有的基层党务工作实行量化、细化的目标管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日常考核,对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中“年龄偏大、能力较弱、难以胜任”的干部做出适当的组织调整;注重改善基层党务干部的办公条件,确保基层党建办公经费落实;并突出对基层党务干部的政治激励,对表现优秀的基层党务干部,既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更要及时给予重用,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最新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面对新情势新任务新要求,《条例》集广益、遵原则、扣时期、阐原理,深入贯彻____总书记重要唆使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党的政治建设领全篇、作规定、提要求,切实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夯实机关党的建设提供了创新性制度遵守。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治在队伍。“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材,成天下之才者在教化。”《条例》坚持抓在常常、严在平常,将制度建设与教育管理相结合、发挥鼓励与严肃纪律相结合、严格组织与关爱关心相结合,为进1步加强机关党员队伍建,着力培养1批能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的优秀干部队伍提供制度遵守。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严在监督。“无规矩,不成方圆。”党的基层组织监督,是党内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条例》切时弊、安制度、定群心,提出机关基层党组织实行监督职责、展开平常监督的具体要求。“外疾之害,轻于秋毫,人知避之;内疾之害,重于泰山,而莫之避。”强化党内监督,应以“严”字当头,以“严”字贯彻始终,从严管党治党、实行严格党内监督是对党的事业的高度负责。“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统1意志、行动、思想、步调1致前进的重要保障。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贵在落实。学贵致用、知贵以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履行。“为者常成,行者常至”。制度优势需要在抓好落实条件下,才能真正转化为机关治理效能。实干真干是最响亮的语言,勤干肯干是成功的保障。学习宣扬《条例》是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的条件,数10载沧桑虽艰巨困苦,却也砥砺奋进玉汝于成。《条例》精神需要每位共产党人去学思践悟、遵照履行。

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贯彻了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新经验,是党关于机关党的工作必须遵守的基本规章。新修订的《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颁布和实行,对进1步推动机关党的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保证党的线路方针政策的贯彻履行,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10分重要的意义。既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又贯彻了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还吸收了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新经验。

通过对新《条例》的学习,对提升我局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进1步落实本身职能,发挥党支部、党员的凝聚力和战役力起到了重要作用。主要从“3个增强”方面体现:1是能增强机关风格建设。进1步培养了求真务实、亲民为民、负责敬业和艰苦奋斗等风气。2是能增强思想政治建设。对党员干部的理论武装、政治教育、党性修养和思想工作等内容都能得到提升。3是能增强反腐倡廉建设。进1步强化监督职能、坚持预防为主、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和建立党内鼓励、关怀帮扶机制。

2、与时俱进,新《条例》更显时期先进性。

2018年6月4日,新《条例》颁布实行。作为党人治党、党员自律的党内重要规章制度,新《条例》紧跟时期步伐,密切联系基层大众,从科学发展、民生建设、社会和谐等方面做出了进1步的`论述和规定。本人通过学习,对新《条例》的内容有了新的认识。

(1)新《条例》在原本的基础上结合了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将107届4中全会提出的“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引入其中,是我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又1体现。这1要点侧重强调了党内建设的科学发展要求,与党员领导干部的52个“不准”及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等相干规章制度构成统1体系,对党内建设、党员管理、风格要求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党的发展方向,规范了党员行动举止,更明确了我党发展的必定要求和长远任务目标。

(2)在新《条例》第4章“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中新增了“服务”的内容,是新《条例》的1大亮点,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这与打造服务型政府相辅相成,把“服务”带到工作里、基层中,把“大众向党组织靠拢”转变成主动为党员为大众提供服务,主动向基层提供规章制度、政策等咨询及宣扬,计时跟踪支部各党员工作及生活情况,关心他们、帮助他们,让他们时刻感遭到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

(3)新《条例》中的“坚持党要管党”明确了工作原则,而“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的确立,使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任务更加明确,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依照讲党性、重品行、作榜样的要求,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指出了加强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应从党组织第1责任人抓起;“党的关系在机关工委的其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参照本条例履行”为党的关系在机关工委的其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提供了根据,同时也为机关工委依照新修订《条例》要求,领导机关党组织落实党建科学发展,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的勇于先行提供了根据。

3、紧贴实际,新《条例》更具实践操作性。

“党风正则干群和”,要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我局作为政府宏观经济综合管理职能门,要结合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切实将新《条例》与发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融会贯通。

(1)抓党风,不断增强凝聚力。“党风正则干群和”,要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1是深入展开新《条例》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本身综合素质。2是局党支部要重点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风格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3是大力宏扬艰苦奋斗、节约节俭的良好传统和风格,杜绝浪费浪费的奢侈行动,构成廉洁勤政的清风正气。

(2)抓风格,不断增强履行力。尽量地简化审批程序,采取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方式方法,提高办事效力,方便大众和客商,为加快**经济发展服务。1是制定有关规定,严格财务审批、加强财务管理,提高机关办文水平和文件运转速度;同时在局机关内提倡“超前服务、全方位服务、优良服务”3大服务意识,让大众和客商感到满意。2是根据实际,修订完善机关管理规定,实行岗位负责、首问责任、1次性告知制度,推行服务许诺和限时办结制和行政效能错误责任追究和机关效能建设评议考核制度,制定《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守则》,用制度来规范干部职工的言行,确保机关行动规范、运行廉洁高效。3是常常组织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抓好调查研究,切实掌握企业和基层需求和呼声,为企业和基层解困难。

(3)抓新风,不断增强开辟力。切实肩负起全县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重要责任,在局机关内建立“有为才有位”的思想观念,把服务发展作为头等大事,勇于、善于谋划创新,切实将新《条例》作为1条红线贯穿于发展改革工作全进程。在抓好扩内需保增长工作中要密切关注及时反应社会、经济活动中的新观念;在抓好《纲领》对接工作中要牢牢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们关注的问题,提出新思路;在抓好“1025”计划贯彻落实要有新举措;在抓好重点项目管理推动工作中要有新办法;在抓好调查研究活动新观点;要有在文字工作上要有新思想,为发展和改革工作注入生机和活力。

(4)抓和风,不断增强调和力。“干群和则社会稳”,单位和谐是深入学习贯彻新《条例》的重要基础。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3个相互”:1是相互信任,建立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帮助他人就是帮助自己,支持他人就是支持自己的理念,为学习贯彻新《条例》打下基础;2是相互沟通,依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大家常常做到沟通思想,化解矛盾,活血化淤;3是相互体谅,提倡友谊和体谅,能够容得不同意见,不利于团结的话坚决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努力把各种消极因素转化为增进党内和谐的积极因素,积极营建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以党内和谐带动社会和谐。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最新近日,我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在学习中,我了解到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党中央根据党的建设的新情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从全局和长远的高度对2010年6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重大修订,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自我革新、自我革命、自我完善、与时俱进的伟大品质。新《条例》共9章43条,为新时期机关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守,对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的组织织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点社会主义制度、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党员干部、后备干部,我结合工作谈几点体会:1、加强党的建设,需真正落实“两个保护”。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机关基层组织是经上级部门批准而设立,在党的组织体系中地位特殊、位置重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要求落实党章,切实加强党的组织织体系建设,积极发挥党委、党的组织、党支部等基层组织的领导作用,全面落实党的集体领导制度,深入贯彻履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落实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坚稳重要论述为指点精神,认真实行新时期赋予党的组织的重要职责,努力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重担。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彻彻底底的履行党的线路方针政策,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根本主旨,切实做到“两个保护”。2、加强党的建设,就要处理好几个关系。处理好实践和认识的关系,就要善于把全面从严治党理论转化为推动机关党建的思路和举措,重视总结提炼机关党建实践中的创新经验,不断上升为规律性认识,使其能够久长发挥作用。处理好党建和业务的关系,就要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1起谋划、1起部署、1起落实、1起检查。处理好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的关系,既要以目标为着眼点,在兼顾谋划、顶层设计上下工夫;又要以问题为着力点,在补短板、强弱项上延续用力。处理好建章立制和落地见效的关系,就要抓好制度履行,带头学习、遵照、履行党章党规,从基本制度严起、从平常规范抓起。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就要推动理念思路创新、方式手段创新、基层工作创新,创造性展开工作。

总之,《条例》颁布实行是党的制度建设与时俱进的体现,是全面推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对保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遵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保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势必起到重要的作用.

一是新《条例》更突特殊重要性。新《条例》吸收了党的建设的新经验,贯彻了中央对党的工作的新要求,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是新形势下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新修订的新《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进一步推进机关党的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既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又贯彻了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还吸收了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新经验。

“党的关系在机关工委的其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参照本条例执行”为党的关系在机关党组(党委)的其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提供了依据,同时也为机关党组(党委)按照新修订《条例》要求,领导机关党组织落实党建科学发展,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的敢于先行提供了依据。

机关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16篇)篇七

(一)必须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明确了党领导政法工作系列重大问题,主要包括:明确了制定《条例》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做好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依据是党章、宪法和有关法律,阐明了政法工作的性质、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原则等重大问题;明确了政法工作的领导主体及职责,规定了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实施绝对领导等重大职权,以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等;明确了党领导政法工作的运行机制,规定了政法工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决策和执行、监督和责任等制度。在政法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最根本的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最关键的是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同时,必须主动接受各级党委及其政法委员会的领导、指导和协调。“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要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头脑清醒,立场坚定,绝不能有丝毫含糊和动摇”。

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精神结合起来,联系具体的工作实际,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熟读深研法规释义,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同时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纪在法前、纪法分开,严格执纪、一寸不让,坚决做到捍卫党规党纪的严肃性,为法院系统的党员干部树立遵纪律、守规矩的标杆。

(三)准确站位认真履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法院的整体工作上说,审判业务部门是“主角”,纪检部门是“配角”。纪检组在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履行监督责任的前提下,更要把“配角”演好,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做到相得益彰。把运用好“四种形态”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只能是极少数,坚决把增量遏制住。把审务督察、审计、信访发现的问题线索作为执纪审查的重要源头,以纪律为尺子,提高分析研判质量。

规矩、擅做取舍、选择性办案,甚至违反审查纪律,跑风漏气等行为。要切实履责担当,强化监督责任意识、提高履职能力、落实监督履职行为,避免不敢抓、不想管、监督缺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既要自身正、过得硬,又要抓班子、带队伍,养成极端负责、敢于担当的作风。纪检组要强化对法院班子领导干部的监督,健全与领导班子廉政谈话、约谈、问责制度,积极发现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严格避免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等渎职行为。

(五)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立足本位,克尽职守。“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学习正是保证工作圆满成功的一股灵动的“活水”,只有善于学习,勤于思考的人才是真正会工作、能工作的人。作为一名领导,乃至普通一员,也要勤奋学习,刻苦努力:一要懂得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理,树立终身学习思想。二要有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的毅力。坚持学习,重视平时积累,扩充知识储备。三要学有所成、学以致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努力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干事创业的本领。

机关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16篇)篇八

自12月25日起,《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正式开始施行,《条例》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的地方委员会工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促进党的执政目标的实现为目标,内容由原来的7章40条调整为7章33条,这是原《条例》实施后首次“升级”,进一步完善了地方党委制度。

党的以来,中央提出了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对完善地方党委工作制度提出了许多新要求。但随着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原《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诸如地方党委的组织构成和成员配备无明确规定,全会决策监督事项与会职责规定不明确等问题,严重制约着地方委员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中央党校教授肖立辉说:“地方党委强不强、领导作用发挥好不好,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因此,新修订《条例》有利于进一步落实了地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提高地方党委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为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的执政环境。

《条例》新增了“组织和成员”一章,并将原《条例》第5章“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压缩为1条,并入“职责”这一章,此外还完善了地方党委决策程序。创新了《条例》内容,理顺了地方党委机制,能有效防止书记“一言堂”现象的发生。

新修订的《条例》内容在五个方面进行了创新:一是巩固了地方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制度基础,规定了党的地方委员会主要实行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明确了实施领导的7个方面。二是规范了地方党委组织构成和成员配备,规定了会委员名额:省级为11至13人,市、县两级为9至11人,党的地方委员会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个别地方需要适当增减的,由党中央决定或者省级党委根据中央精神审批。三是对全会和会决策事项的范围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必须通过召开全会讨论和决定的9项重大事项,强化了全会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四是强化了地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担任政府正职的党委副书记主持政府全面工作,组织政府党组活动;不担任政府职务的党委副书记主要协助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同时可以根据需要协调和负责其他方面工作,弥补了以往专职副书记因分管太多、各管一个领域而难以着力的局面。五是完善了地方党委运行机制,确立了“书记专题会议”,为很多缺乏有效酝酿机制的议题提供了平台。

机关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16篇)篇九

2015年6月11日,《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发布,这则8章39条的条例,对党组的设立、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等作了全面规范,对党组的责任追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党组是我们党的组成细胞,肩负着管理党员,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的重责。

如何管理好党员、提升党员党性意识、保持党员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是党组当前工作的第一要务,管好党员应从抓好党组工作开始。

《条例》的正式发布无疑是一场及时雨。

它填补了党内法规的空白,规范了党组议事程序,对党组工作作出了全面规范,也为党组决策明确了一系列“戒尺”和规矩,必将推动党组发挥更大作用。

如何避免受此前党组制度不完善、没有专门的党内法规、职责不明确、议事决策不规范等因素影响而出现的一些“拍脑袋决策、最后拍屁股走人”的乱决策现象,杜绝资源浪费,确保决策成效,《条例》立下了“责任追究”戒尺,首次确立了党组决策责任追究制,并且高级别地单设“责任追究”章节,规定了今后凡“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出现重大问题”、“在互联网上发表同中央精神、党组决定不符的言论”等,不但要追究党组书记的责任,还要追究党组成员的责任,并且党组重大决策失误的,将对参与决策的党组成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这就意味着以往“集体决策无过错”的“潜规矩”终结了,严厉的终身责任追究,时刻敲打党组成员决策时,事先更需深入调研,多深思熟虑,心中更要多一份责任,少一份任性,多一点“民心”,少一点“私心”。

“不依规矩,不成方圆”,《条例》的颁布为党组决策提供了制度依据。

发挥党组更大作用,需要让立的“规矩”和“戒尺”掷地有声,只有规矩“明”起来,戒尺“严”起来,党组议事才能规规矩矩。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当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以《条例》为准则,进一步推进党组工作,增强做好党组工作的能力,坚持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加强督促落实,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按照局党委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我认真学习了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条例》共8章、39条,对党组设立、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等做出规范,对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提出明确要求,是党组工作方面的基本法规,是党组设立和运行的总依据、总遵循。

下面我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学习《条例》的体会:

一、是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所在

当前,一些党组存在着抓业务和抓党建“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没有承担起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管理不到位,提升不及时,一些党员党性意识、思想作风、先进性及纯洁性受到了人民群众的质疑。

有一大批党员干部倒在了反腐的利剑之下,凸显出从严治党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从严治党,说到底还是要在制度层面不断完善,用制度治党。

在第一章总则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被列为党组工作应当遵循的四大原则之中。

另外,对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党组成员的责任。

这系列制度的出台,就是要把党员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用终身问责制,让党员干部有所敬畏,守住制度底线。

二、是落实思想建党的要求所在

条例规定,党组及其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条例将党组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这种规范本身就是对党组成员的一种有效约束,体现了从严治党的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三、是落实制度建党的要求所在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党组8.6万多个,党员人数已经超过8000万。

党组是我们党的组成细胞,肩负着管理党员,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的重任。

如何管理好这些“细胞”,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及使命的完成。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当前,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必须牢牢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完善党组制度,提高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条例》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条例出台填补了党内法规空白,进一步规范了党组工作,条例凡能明确的尽量明确了,能细化的尽量细化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比如说:

条例对党组设立作了规范,明确了设立条件、设立范围、设立审批主体、设立程序。

对党组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特别是对哪些重大问题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等作了列举和细化,以便实践中操作。

条例设定了领导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备案制度、党组书记述职制度、考核制度、列席会议制度等,突出党组在坚定政治立场、维护政治原则、保证政治方向方面的责任。

条例明确和细化了党组决策程序,对党组落实集体领导原则、完善议事决策程序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规定“党组作出重大决策,一般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总之,《条例》颁布实施是党的制度建设与时俱进的体现,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

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将起到极端重要作用。

2015年6月11日起,《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方案开始施行,该方案共分8章、39条,全面的对党组设立、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等做出规范,对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提出明确要求,是党组工作方面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党组设立和运行的总依据总遵循。

2015年,党组织建设已经有70年的历史,立足于当下国情的党组工作条例的颁布填补了党内法规的空白。

党组制度在1945年党的七大正式建立以来,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阶段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纵观历史,凡是重视党组建设、发挥党组作用的时期,党的事业就顺利发展;而忽视党组建设、弱化党组作用,党的事业就会遇到困难甚至挫折。

工会组织是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履行党赋予工会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人民团体职能的机构,工会党组是整个服务工作的基石。

当前新形势下,遵循《条例》实施要求,工会党组在新常态化现实工作中,应该坚持做到:

一、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

从严治党的关键在于制度治党,制度层面的不断完善是加强党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条例》的出台为党组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扎实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廉政和制度建设,为贯彻民主集中制提供了具体方案,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将依照《条例》,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全面推进党支部“四风”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夯实工作作风,真抓实干促发展。

二、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深入基层、走进职工群众当中,才能真正设身处地为职工群众考虑、为职工群众谋事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三、坚持和发扬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党的生命和路线决定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

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根本组织领导制度,是科学合理的有效制度,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

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与民主集中制“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过程是基本一致的。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是加强民主集中制的实践基石。

国家主席同志指出:“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核心问题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这个论断揭示了脱离群众的险恶之风如果任其发展,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就会出现背离,党的执政基础就会削弱直至坍塌。

群众路线在我们党内就是民主路线,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就是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职工群众当中,尽可能多地听取职工群众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地反映职工群众意愿和诉求,从职工群众中来,到职工群众中去,以解决职工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需要为已任,努力获得群众的广泛支持和拥护,确保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有效性。

这既是群众路线作为党的生命线的本质特征,也是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领导制度赖以依存的实践基石。

机关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16篇)篇十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进团建设,切实贯彻落实“工作到支部,全团抓落实”的工作方针。

第二条团支部工作的思想:以党的中心工作为重点,全面活跃团的工作,培养新世纪的合格人才。团支部必须围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广泛、活跃有效地开展活动。

第三条团支部的基本任务:

1、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宣传执行党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维护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结合实际开展符合青年特点的各种生产、文体和公益活动。

2、围绕党政中心开展敬业爱岗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岗位奉献、岗位成才;同时,要加强公民意识和法制教育,引导团员青年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多做奉献。

3、接收团员,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表彰先进,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入党。

4、加强团员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监督团员履行义务,保障团员所享受的权利。

5、教育和带领团员青年同一切危害党和国家利益,损害共青团光荣称号的不良行为做斗争。第四条团支部工作的基本原则:

1、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

2、代表维护青年利益,引导青年健康成长。

3、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五条团支部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同时接受同级行政的帮助和指导。

第六条团支部应围绕单位的“急、难、险、重、新”任务,积极开展突击活动和达标争先创优活动,当好党的助手、行政的帮手。

第二章团支部建设。

第七条团支部组织设置原则:

1、凡有三名以上团员的单位,均可建立团支部。

2、组建团支部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可将团支部“以大化小”或“集小合大”,以适应我管理区的特点,便于开展团的工作。

第八条。

团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按照选举的基本程序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至两年。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可以采用自荐、推荐、组织考察提议和团员直接选举的办法,青年党员可以担任支部委员会成员。团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团员大会和上级团组织负责,负责处理和领导支部日常工作。

支部委员会应定期向支部团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支部团员大会的审查和监督。支部的重大问题,如贯彻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决定、制定支部工作计划、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接收新团员、决定对犯错误的团员的处分等,都应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委员会可以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交团员大会讨论决定。第九条团支部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支部团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果支部委员会发现团员大会的决议不正确,可请求上级团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大会决定。

第九条团小组的基本任务:

在团支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和指导团员努力完成团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接受团员的汇报,有针对性地做好团员思想工作;定期开展小组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协助支部活动和业余文体活动。

第十条团的基层工作干部是团的工作最基本的骨干力量,又是党政干部队伍的重要后备力量。因此,必须做好团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把热心团的工作、责任感强、组织能力好的团员或青年党员选举到团的支部委员会来充实基层团干部队伍。

第十一条“三会二制一课”制度内容: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课。

第十二条团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1、团支部每季应召开一次支部大会。会前要做好准备,内容应及早通知。流动分散的团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几次召开。

2、团支部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团小组会,互通情况,研究制定工作计划。

3、团小组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团小组会,传达支部决议、决定和要求,落实具体工作。

4、团支部每年应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交流工作,沟通思想。

5、团支部每季度至少要上一次团课。

6、外出助勤、短期培训和长期出差的团员,应凭临时团组织关系或团员证参加当地的团组织生活。

第十三条团支部组织生活方式,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组织生活方式。

第十四条团员证分级管理制度。

团支部主要负责:每月收缴团费时在团员证内团费收缴卡中注明;根据《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和上级团委规定的团籍注册时间,组织团员进行年度团籍注册后,段团委将根据各支部团籍报告修订《团员登记册》。

第十五条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1、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支部定期对团员进行正面教育、提高团员意识、开展自我批评的工作制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每年一次。教育评议工作分民主评议、评议表彰及组织处理三个阶段。

2、对民主评议中评出的优秀团员、合格团员,团支部应办理年度注册手续,并在团员注册栏内注明“教育评议活动注册”。对已评出的经帮助可以合格的团员暂缓注册,并提出限制改正措施;对已评出的不合格团员,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组织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团纪处分甚至开除团籍。处理和处分团员均按正常组织程序进行。第十六条团支部汇报请示制度:

1、团支部每月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上月工作情况和本月的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各种活动。

2、团员每季度应向支委会(团小组长)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3、团小组长每季度向支委会汇报一次工作情况。内容是:执行团支部大会决议的情况,支部布置工作的落实、完成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团员青年思想状况、建议及要求等。

4、团支部委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每月向支部委员会汇报一次工作。

第十七条团员考核制度。

1、团支部应建立健全团员的评比制度,每年按达标创优标准对团员至少进行一次考核,公布考评结果。对成绩优异的团员,团支部应向同级党政组织或上级团组织提出建议,给予更高层的表扬或奖励。

2、对团员的考核评比结果应作为评选优秀团员综合表彰的主要依据。

1、确定积极分子。根据青年的表现情况和申请,团支部应建立积极分子花名册,对要求进步的青年有目标、有重点地进行培养。

2、增减考察积极分子。把要求进步的列为积极分子,团支部应指定专人帮助培养,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团的会议和活动,定期给他们上团课,使他们了解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期一般为三个月到半年时间)。

3、接收积极分子为新团员时。当申请入团的青年积极分子培养成熟,具备入团条件时,团支部应及时做好接收新团员的工作。

第二十一条临时团支部不能发展青年入团,但可以接收青年入团申请,并负责转递到其原工作单位的团组织。

第二十二条团支部应积极向党支部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向党组织提供推荐者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

第二十三条团支部应每季或半年向党支部了解团员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情况,并及时登记入册。

第二十四条团支部在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时应把好“四关”:即对象确定关、教育培养关、推荐关和跟踪考察关,以确保推优工作的质量。

第二十五条团支部对违反团章,触犯刑法以及路风、路誉,给团风带来严重损害或犯有其他错误的团员,应当给予批评、帮助,并提出团内处分意见,报请上级团组织批准。

第二十六条根据团章规定,凡年满二十八周岁又未担任团干部职务的团员,在本人提出超龄离团要求时,应及时办理离团手续。

第二十七条担任团支部委员的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后,应待本届委员会任期满后再办理离团手续。

第五章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内容。

第二十八条团支部思想政治工作主要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

2、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任务的教育。

3、团的基本知识、共产主义理想和爱国主义教育。

4、“四有”、“五爱”教育。

5、团性教育。

6、公民意识教育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

第二十九条共青团的思想政治工作是通过团的各项活动来完成的,团支部应通过组织座谈会、演讲、出版报、生产突击、义务奉献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开展思想教育工作。

第三十条团支部的后进帮教工作应建立帮教包保制度,要有重点和针对性,每月至少找重点人谈话一次。

第六章团费收缴和管理。

第三十一条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按比例交纳团费。每月工资(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效益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三分之二的0.5%;4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三分之二的1%。

第三十二条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支部应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团费的团员,一律按自动退团处理,本支部提出处理意见,报请上级团组织批准。

第三十三条团费管理。

1、对团费建立严格的制度进行妥善管理,严格收缴手续,定期向团员公布收缴情况。

2、团员每月缴纳团费时,团小组长(团支部书记)应做好记录,并在团员证上注明。团小组长向支部缴纳团费时,应将团费收缴记录交支部签名盖章,然后由支部组织委员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的“团费收缴情况记录”表。团支部向段团委缴纳团费时应填写《团员交纳团费清单》一式两份,段团委应在团支部交来的《团员交纳团费清单》上加盖公章,一份存底,一分交支部保存。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条例适用于第三管理区团支部,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机关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16篇)篇十一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四)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本单位领导班子的决定。

第四条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党组工作的领导。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党组设立审核、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纪律检查机关、党委其他工作部门和有关派出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设立。

第五条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有党员领导成员3人以上的,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县级以上人大会、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一般应当设立党组。县级以上人大会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经本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机关党组。

县级以上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可以设立党组,但按照规定应当设立基层党组织的除外。

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管金融企业,经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党组,但其下属企业一般不再设立党组。

全国性的重要文化组织、社会组织,经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组织,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第六条党组的设立,一般应当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审批。党组不得审批设立党组。

已设立党组的有关组织,因行业、系统管理需要等确需在下属单位设立分党组的,由党组报本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批。

新成立的有关组织符合设立党组条件的,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作出设立党组的决定,也可以由需要设立党组的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决定。

有关组织因机构改革、部门职能变化、区划调整等原因需要变更、撤销党组的,由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及时作出决定。

第七条党组设书记,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

党组书记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人不是中共党员或者由上级领导兼任以及因其他情况不宜担任党组书记的,党组书记、主要负责人可以分设。其他党组成员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干部和纪检组组长担任,必要时也可以由本单位重要职能部门或者下属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

国有企业党组书记根据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形式确定,建立董事会的一般由董事长兼任,未建立董事会的一般与总经理分设。其他党组成员一般由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党员领导人员和纪检组组长根据工作需要担任。

党组成员一般设3至7人,省部级以上单位、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管金融企业党组成员一般不超过9人。

第八条党组成员除应当具备党章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有3年以上党龄,其中厅局级以上单位的党组成员应当有5年以上党龄。

党组成员一般由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的单位设立党组的,其下级单位党组成员的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分党组成员由其上级单位党组决定。企业党组成员的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

第三章职责。

第九条党组应当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第十条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

(二)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

(三)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五)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七)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党组应当贯彻党管干部原则,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党组应当贯彻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人才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第十二条党组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更好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第十三条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

党组应当加强对本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支持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履行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领导职责。

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第十四条党组及其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第十五条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并以上级单位领导为主的单位党组,可以讨论决定本系统工作规划部署、机构设置、干部队伍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事项。

下属单位设立分党组的单位党组,可以领导分党组的工作。

国有企业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时,应当与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相一致,并与公司章程相衔接。经营管理方面事项一般按照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决定,涉及国家宏观调控、国家发展战略、国家安全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应当经党组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大会机关党组、政府机关党组、政协机关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还应当接受本级人大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的领导。

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的单位党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除接受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外,还应当向本系统上级单位党组或者本级地方党委请示报告党的工作。

第十七条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和主持党组会议,组织党组活动,签发党组文件。

党组副书记协助党组书记工作,受党组书记委托履行相关职责。

党组书记空缺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定党组副书记或者其他党组成员主持党组日常工作。

党组成员根据党组决定,按照授权负责有关工作,行使相关职权。

第四章组织原则。

第十八条党组必须坚决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党组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党组每年至少作1次全面报告,遇有重大问题应当及时请示报告。

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以及上级单位党组某项重要指示和决定的情况,应当进行专题报告。

第二十条党组对有关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应当根据需要充分征求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及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意见。重要情况应当及时进行通报。

第二十一条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

党组书记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不得独断专行。党组成员应当认真执行党组集体决定,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

第二十二条以党组名义发布或者上报的文件、发表的文章,党组成员代表党组的讲话和报告,应当事先经党组集体讨论或者传批审定。党组成员署名发表的与工作有关的文章,应当事先经党组审定或者经党组书记批准。

党组成员在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或者参加其他活动时发表的个人意见,应当符合党组决定精神。

第五章议事决策。

第二十三条党组议事决策应当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应当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党组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其工作规则中明确议事内容目录,实行清单管理。议事内容目录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第二十四条党组作出重大决策,一般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党组讨论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应当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

第二十五条党组议事决策一般采用党组会议形式。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

第二十六条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对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党组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应当回避。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组会议可以请不是党组成员的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可以派员列席党组会议。

第二十七条党组会议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进行充分讨论。

表决可以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

党组会议由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第二十八条党组决策一经作出,应当坚决执行。党组成员对党组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党组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党组应当建立有效的督查和反馈机制,确保党组决策落实。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九条建立党组书记述职制度。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根据需要可以听取党组书记报告履职情况。

建立党组及其成员履职考核制度,由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负责,纪律检查机关、党委有关工作部门、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参与。考核应当每年开展1次,可以与党组工作报告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结合开展。

党组及其成员执行本条例情况,应当自觉接受纪律检查机关及其派驻机构、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纳入巡视监督范围和党员定期评议内容。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党组成员的责任:

(一)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决定不及时不得力的;。

(二)因违反决策程序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三)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

(四)不认真履行从严治党责任,造成本单位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建工作削弱的;。

(五)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泄露应当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的;。

(八)对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负有责任的。

对发生集体违反本条例行为的,或者在其他党组成员出现严重违反本条例行为上存在重大过失的,还应当追究党组书记的相关责任。

党组重大决策失误的,对参与决策的党组成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党组成员在讨论决定有关事项时,对重大失误决策明确持不赞成态度或者保留意见的,应当免除或者减轻责任。

第三十一条对违反本条例的党组成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

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七章国家工作部门党委。

第三十二条本章所称国家工作部门党委,是指根据党章第四十八条规定,党在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部门、本系统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国家工作部门党委,是党组性质的党委,由上级党组织直接批准设立,不同于由选举产生的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

第三十三条在以下国家工作部门和单位中,可以设立党委:

(一)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

(二)根据中央授权对有关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

(三)金融监管机构;。

(四)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党委的其他单位。

党委的设立和撤销,一般应当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审批。实行垂直管理的国家工作部门和单位的党委,负责审批下属单位党委的设立和撤销。

党委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工作机构,负责党委日常工作。

第三十四条党委除履行本条例第三章规定的党组相关职责外,还领导本部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领导或者指导本系统党组织的工作,讨论决定下属单位工作规划部署、机构设置、干部队伍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事项。

第三十五条党委设立和撤销的具体程序、委员配备、组织原则、议事决策和责任追究等有关事宜,按照本条例关于党组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党组(党委)应当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和完善工作规则。

第三十七条党组(党委)制定的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应当参照《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报送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备案。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由中央办公厅商中央组织部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自6月11日起施行。其他有关党组(党委)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机关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16篇)篇十二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更是在各种风险挑战中破浪前行,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民族复兴伟业的领航者。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必须在深入学习、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的基础上,增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提出的“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的自觉性坚定性,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讲政治的知行合一者。要将提升政治能力贯穿于党性锤炼、强警实践的全过程,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断提高鉴别力和敏锐性,在学习状态下思考、在研究状态下工作,着重学习、深刻理解党对中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的科学判断,真正认识、准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新变化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真正成为党的事业的践行者、平安中国的捍卫者、深化改革的亲历者、群众幸福的维护者,为实现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当前,就是要围绕《条例》提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始终保持主动进攻的严打高压态势,不断适应动态化、信息化的新时期社会特点,切实做到听民声、知民意、护民安。坚持“经济发展到哪里,政法机关就服务保障到哪里”“保安全就是最好的服务民生”“化解矛盾、减少阻力就是服务发展”三大理念,以打击护航发展,以服务助推发展,以除患保障发展,担当保障服务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先锋队、排头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真心诚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机关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16篇)篇十三

12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会议指出,地方党委制度是我们党执政治国的重要组织制度基础,完善这项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

从这个意义上说,地方党委工作条例是治党治国的“重器”,必须用好。从全面从严治党的层面看,条例是党内法规的最高形态,地方党委工作条例与新近出台的纪律处分条例,再加上与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干部教育培训条例等相配合,形成了比较全面的,涵盖从集体到个人、从指导到规范、从激励到约束的党的建设制度体系;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层面来看,地方党委工作条例抓好了,地方党委的工作才会规范有效,地方的发展才有坚强的领导保障。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对地方党委工作条例的审议通过和下一步的出台,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从思想上进一步加深认识,提前分析本地地方党委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前思考如何将条例贯彻好。只有这样,这个治党治国的“重器”才能发挥重要作用,才能确保党的建设更加有力,确保国家治理更加有效。

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决定,加强和改进地方党委工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一项重大举措。认真贯彻执行《条例》,首先要加强学习。各级地方党委应有计划地组织党委成员特别是领导成员学习《条例》,做到熟读、牢记、领会深透并在工作中融会贯通,深入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正确理解和掌握《条例》的各项规定。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关键是要增强各级地方党委领导成员法纪意识和贯彻执行的自觉性。转变思想,强化法纪意识,增强自觉性,加强检查监督,是对各级地方党委贯彻执行好《条例》的客观要求,也是新时期领导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把贯彻执行牢固建立在自觉遵守的基础之上,《条例》的各项规定才能落到实处。

机关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16篇)篇十四

古城街道共有党员567名,组成了机关支部、春和社区党支部、永宁社区党支部、城北社区党支部等13个党支部。我们深刻的意识到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在直接管理服务党员上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必须坚持打牢基础,坚持规范组织活动,才能够使党支部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古城街道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同时发挥党支部教育党员的作用,提高党员的政治素养,带领党员凝聚群众、服务群众。

结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古城街道对今后的工作有以下设想:组织带领群众发展集体经济,建立小微工业园,走共同富裕道路,并计划在2019年成立泳装企业联合党支部,并发挥党组织牵头作用,为企业服好务,促进企业的科学发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大力推进古城街道经济全面发展;保证监督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组织流动党员开展政治学习,过好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评议,引导党员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作用;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党员实际情况,组织参加学习,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意见建议,使每一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每一个基层战斗堡垒都强起来。

在今后的工作中,古城街道将把力量沉到基层,把重点放在支部,从严推进,精准指导,推动基层党组织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推进学习教育,明确具体方法标准引导他们,让支部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更好的服务人民。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机关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16篇)篇十五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含党总支部,下同)建设,促进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在企业中的基层组织。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第三条党支部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

第二章组织设置。

第四条凡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或部门都应当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其它单位或部门联合成立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由联合党支部管理。党支部的设立与撤销,须经上级党委或授权党总支审批。第五条股份制企业,只要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均须成立党支部。属于集团及所属法人企业控股的企业,党支部由方负责建立、领导。属于集团及所属法人企业参股的企业,由股东会协商,委托其中一方党组织负责建立、领导股份制企业党支部。

第六条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由于执行临时任务或由于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经上级党委或授权党总支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不能接收新党员,但可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

第七条已建立的党支部由于党员减少,正式党员不够3人时,如果工作需要,在6个月内能把党员数增加到3人或3人以上的情况下,可保留党支部,但在此期间不能形成支部决议、决定。超过6个月,党员数仍达不到3人的,须报经上级党组织撤销该党支部,剩余党员合并到相邻或相近的党支部。

第八条党员超过50人的单位或部门,可成立党总支部。党员接近50人的单位或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党委批准,也可成立党总支部。

第九条在组织设置上,除依据第四条、第八条外,根据集团实际情况,行政队级单位一般应设党支部;下设若干队的科级单位,一般应设党总支部。

第十条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3人或5人组成,最多不超过7人,设支部书记1名,并根据支部委员数的多少,可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青年委员、保卫(保密)委员、统战委员等。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报上级党委或授权党总支批准,每届任期三年。

第十一条在支部委员会任期内,由于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支部委员发生缺额,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委或授权党总支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支部书记和副书记,但不能指派支部委员。

第十二条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任期届满,应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换届选举。

第十三条凡党员10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划分党小组。每个党小组的党员一般不能少于5人。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建立党小组,由支委会决定,但必须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第三章主要职责。

第十四条基层党支部必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

第十五条生产工作一线党支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支部党员大会的决定、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职工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督促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三)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和监督重大决策的实施,促进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重大问题的范围是:生产经营年度计划,改革改制方案,干部人事变动,工资奖金分配,资金使用计划,职工培训计划,评选劳模先进,重要规章制度废立修改,等等。

(四)积极支持行政依法行使职权,主动为行政排忧解难。

(五)关心职工生活,维护职工权益,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和业务技术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六)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文明和谐建设。

(一)监督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得到贯彻执行。

(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对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开发、人事管理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

(三)加强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壮大党员队伍,提高党员素质。

(四)领导企业文明和谐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培养教育职工,促进队伍稳定。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支部党员大会的决定、决议,支持和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本单位的各项任务。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四)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职工的意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五)参加本支部有关人事、培训、福利等问题的研究。

(六)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第四章支部委员会建设。

第十八条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支部委员会领导党支部的全部工作。

第十九条支部委员会实行“双重负责制”,即:对党员大会负责,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党员大会的审查和监督;同时,对上级党组织负责,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接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

第二十条加强支委班子建设,使支委会成为组织健全、政治坚定、公正廉洁、团结协调、开拓进取、群众信任的领导集体。

第二十一条支部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工作。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形成统一意见后,按照分工进行落实。不管是书记还是委员,在进行党内表决时,一人只有一票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每个支部委员都要增强委员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定期向支部委员会汇报思想和工作,接受支部委员会的领导、审查和监督。

第二十三条总支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情况召开,但每年不得少于6次。科级建制的总支、支部委员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半年、下半年各召开一次。

第二十四条支部委员会应建立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生产技术、经营管理业务知识,提高支部委员的综合素质和领导水平。

第二十五条支部委员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尊重群众,依靠群众,关心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教育,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第二十六条支部书记是支委一班人的“班长”,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党员大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将单位和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二)组织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按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代表党支部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定。

(四)经常同行政以及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了解掌握党员、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第二十七条支部书记的任职条件是:热爱党务工作,努力学习钻研,思想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勤政务实,善于协调,公正廉洁,群众拥护,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经组织考察合格。支部书记任职,一般要有三年以上党龄。基层党委报经集团党委同意,可选择若干支部作为试点,对支部书记进行公开直选。

第二十八条专职支部书记和本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按同级别干部进行管理,享受同等待遇,工资、奖金、福利等一视同仁。按照规定,专职支部书记可以参加政工职称评审。

第三十条党支部应加强对党员的培训学习,坚持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进行科学发展观教育,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第三十一条加强对在职党员、流动党员和离退休党员的分类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总支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与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中的自评互评同时进行。以总支、直属支部为单位,每年至少对党员进行两次党课教育,分上半年、下半年进行。

第三十二条党支部应及时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视情况不同,为党员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流动党员活动证。

第三十三条党支部要增强党员主动交纳党费的意识,使党员每月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并根据党员工资的变化情况,及时按规定变更党费交纳比例和金额。党支部每年年底应将党员党费的交纳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

第三十四条建立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和维护党员权利,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让党员了解党内事务,让党员参与党内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任何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都应当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必须给予党纪处分。

第三十五条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不断巩固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

第三十六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区站网”等活动,结合活动的开展,给党员分配适当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经常检查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使党员在活动中受到教育、得到锻炼,成为基层单位的生产骨干、技术尖子和后备干部。

第三十七条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经常向党员进行党规党纪教育,对违纪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九条党支部要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根本任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文明和谐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

第四十条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着眼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既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又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既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又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既解决职工的思想问题,又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四十一条经常对职工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形势任务教育、优良传统教育、法律法规教育、企业精神教育和安全生产教育,帮助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职工的集体观念、法制观念和主人翁意识,激励职工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做出贡献。

第四十二条积极开展文明和谐创建活动,倡导文明和谐理念,营造文明和谐氛围,构建文明和谐矿区。不断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员工行为。

第四十四条党支部要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章程,围绕本单位的中心任务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四十五条党支部要加强对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支持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在组织职工参与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作用。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所属各单位党委、直属党总支部可根据本条例,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七条控(参)股企业党组织建设的具体办法,由集团党委另行作出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本条例由集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条例相应作废。

机关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16篇)篇十六

近年来,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网络空间日益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随之而来的是网络安全问题的日益凸显。为了保护个人隐私和网络安全,许多企业和机构开始采取密码保护措施,实施密码工作条例。在我个人参与实施密码工作条例的过程中,我深深体会到了密码工作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密码工作条例能够有效保护个人隐私。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需要使用到各种数字身份证明,如银行卡和电子邮箱等。这些数字身份在未受密码保护的情况下,很容易被他人非法获取和滥用。通过密码工作条例,个人隐私可得到有效保护,无需担心个人信息被他人窃取。

其次,密码工作条例有助于提高网络安全水平。随着网络技术的进步,黑客攻击和网络病毒的威胁也日益增加。密码工作条例的实施可以规范个人和组织在网络空间中的行为,加强对密码和账户的管理和保护,从而减少黑客攻击和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

此外,密码工作条例对于防止信息泄露和数据损坏具有重要意义。在信息时代,大量的个人和企业重要信息储存在网络上。密码工作条例的规定可以使个人和企业对重要信息采取更加严格的保护措施,从而有效防止信息泄露和数据损坏的发生。只有确保信息的安全性,用户才能更加放心地使用互联网。

然而,密码工作条例的实施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首先,有些人对密码工作条例的要求存在理解难度。一些人对密码的复杂度和更改频率存在疑虑,认为这样做会增加他们使用网络的难度。其次,密码的保护还需要个人自觉性的提高。许多人倾向于使用简单容易猜测的密码,这样很容易被他人破解。对于这些问题,我们需要提高公众对网络安全和密码工作条例的意识,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密码保护的重要性。

综上所述,密码工作条例在保护个人隐私、提高网络安全水平和防止信息泄露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实际操作中,密码工作条例也面临一些挑战,需要公众和相关机构共同努力来解决。只有保障网络安全,个人和企业才能在网络空间中放心地开展各项活动。因此,我们应当积极参与密码工作条例的实施,提高自身的网络安全意识和能力,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可信赖的网络空间。

相关范文推荐

    观看家道心得体会总结(优秀20篇)

    通过总结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潜力和弱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和提升。如果你正在写心得体会,可以看看下面这些范文,或许会给你带来一些灵感。家道,是一个人一生

    精美思想读书心得(专业16篇)

    通过读书心得的撰写,我们可以更好地领会作者的用意和深入挖掘书籍的内涵。这些读书心得范文不仅关注书中的内容,还着重强调了书中对于人生、价值观和情感等方面的影响和意

    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倡议书(模板20篇)

    在写作过程中,我们常常需要查阅范文范本来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和表达能力。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范文范本的案例,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思考。各电子商务企业:建设美

    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热门21篇)

    每个年度都是一个新的起点,让我们总结一下过去年度的收获和不足。以下是一些精选的年度总结样本,希望能够给大家一些灵感和指导。外语系青年志愿者协会作为院里越来越重要

    红色读书心得体会(通用20篇)

    心得体会是对过去经历和行为的反思,从而帮助我们更好地面对未来的挑战。在漫长的学习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努力和坚持的重要性。红色在中国文化中一直拥有特殊的地位,它

    买卖合同正规版本(专业14篇)

    买卖是消费者和生产者之间进行交流与合作的方式,通过买卖可以实现双方的利益最大化。在买卖中,识别和防范假冒伪劣商品是保护自身利益的重要环节。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责任分解心得体会总结大全(16篇)

    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经验总结和思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在写作和总结方面提供一些启发和参考。责任分解是管理中的一

    土地利用规划学心得体会(汇总21篇)

    心得体会是个人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学习、工作或生活后,对所获得经验和感悟进行总结和归纳的一种记录方式。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成长和进步,同时也是对过去经历的一种

    散文类心得体会及感悟范文(17篇)

    心得体会的写作过程可以帮助我们发现自己的不足和提升空间,从而更好地改进和提高自己。接下来是一些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可以给大家在学习方面提供一些参考和指导。

    疫情演讲稿大学生(通用14篇)

    演讲稿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大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思维水平。邀请大家浏览一些优秀大学生演讲稿范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与启发。大家好!的春节,大家应该都过得比较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