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分析类论文(汇总20篇)

时间:2023-11-06 作者:笔舞公共政策分析类论文(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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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分析类论文(汇总20篇)篇一

摘要: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参与是一个复合性的话题。无论是对于政府、行政管理者、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个体、还是对于整个社会,乃至于公共政策本身,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参与的积极作用是勿庸置疑的。

关键词:公共政策;公民参与;民主监督。

我国公共政策制定中公民参与的现实依据和理论基础通过政治学和行政学的理论知识论述。政策制定中的公民参与以下几个方面体现。

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全国各族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定期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行使公家权利的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对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有效管理的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共和制政体。

第二人民主权理论,人民主权理论体现出来的是理想主义的民主范式,但就是这种理想主义发挥着人类社会无法停止的形而上学的冲动,这也是人本性的理想倾向。

第三民主行政理论,我国随着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依法治国理念的牢固树立,公众的维权意识,法律意识不断地提高,民主和科学理念逐步深入公民意识,促进民主里也也逐渐成为共识。政府和智囊团也很重视民主行政中的公民参与。公民参与是行政民主化的必然产物,民主行政在行政过程中体现行政权力因素以外,还应该体现行政权力对象的公民因素。

1.我国工政策中公民参与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的短短的几十年,政府对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参与做了积极的推动。本文指出了一下几点分析我国公民参与的现状。

第一公民参与日益逐渐提高,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的公共管理理念不断的创新,不断的完善逐渐的符合时代的要求,我国社会的整体改革对公共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国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外还逐渐建立和完善选举制度,听证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民主行政立法制度,公民批评建议制度等。同样政府也在公开公共行政活动包括机关工作,工作总结,行政人员管理和经费开支等情况,以确保政府的透明度和人民对政府行政活动的知情权。

第二公民参与制度的日益健全,宪法为重点的法律体系为公民参与合法行为提供了制度,规范的准则,不管是选举,党团,政治监督以及其他活动,都在法律和宪法或其他有关规范文件中得到确立。我国的立法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选举法,工会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公共事业捐赠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等都有公民参与的相关内容。公民在法治基础上自主地参与公共政策活动,通过影响我国政府对权威性价值的分配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三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公民参与途径的多样化,我国对公民参与从宪法上给予了明确的规定。宪法对公民参政权的规定给公民参与政策制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全体公民都有权参加公共事务,公民自身在参与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一方面是实现公民权力和义务,另一方面公民更愿意直接参与关系到自身利益的公共政策以及公共事务的处理。

2.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公民参与的主要途径体现。

公民参与的主要途径体现在一下几点:

第一,民主选举制度选举的基本特征是实现选举人的意志,从而实现公众的选举权。选举权是现代民主社会中的最基本政治权利。第二,信访制度我国国情的具体体现之一,人民群众通过写信渠道来反映自己的要求和意见,也是法律所赋予权力之一,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是人民意志的表达,同时信访制度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民主。第三,参与政治团体活动参与政治团体活动是我国公民参与影响公共政策的重要方式。在我国,政治团体主要表现为各种群众组织,特别是工会、妇联和共青团。第三,听证会制度是一种把司法审判的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的制度。第四,网络参与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社会的'普遍也为公民的政治参与生活提供了新的途径和手段。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政府,社会都面临着很多不可预测的问题。公民参与在现实中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参与方式也有众多的问题。以下是我国公共政策中公民参与存在的问题。参与方式单一,公民参与能力不足,政务信息不透明,公民组织不完善。

完善和丰富公共政策制定中公民参与的渠道有完善公民组织,提高公民的文化素质和参与意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和完善公众参与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完善参与方式单一和参与途径等几个方面。公民参与的深化和扩大已经是不可抗拒的力量,我国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参与也避免不了大潮流。公民政策中的公民参与不仅是民主的进一步实现更是实现民主权利的主要途径。而且是公共政策公平,公开,有效实现的现实意义。不过目前,由于制度设计,参与渠道,公民自己的参与能力和文化素质方面的因素无论是参与的深度,参与的范围或者参与的广度方面制约我国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参与的畅通,并且存在诸多问题。现实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通过完善制度,畅通参与的途径,提高公民的法制素养和文化素养,健全公民参与制度等一系列途径来完善并广泛的推行。

目前,我国而言民主是一个双剑刀。现实生活中真正的推广民主还是存在诸多的复杂和困难。历史留下来的各种因素原因,我国的政治制度,行政制度不能快速的变革。公共政策的公平性也短时间内不能满足全体公民,因为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参与更是需要很长时间来完善它巩固它。因此,完善公民参与是一个循环的动态的过程。对此,我们必须得有理性的态度。随着我国民主政治的不断加快。公民参与制度也会不断成熟,稳步推进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参与的进程。

[1]马骏牛美丽著:公民参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

[2]蒲兴祖著: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3]黄建荣著:公共管理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

[4]郭红玲著:公共政策学导论,西南交大出版社2007年版。

公共政策分析类论文(汇总20篇)篇二

政策是执行之源,我国在现阶段的公共政策的制定者主要是体制内的制订者既政党以及少量的参议者即咨询机构。虽然老百姓不直接参与政策执行,但是政策直接影响着他们的生活与工作,对于一个国家和社会来说,政策是引导社会发展的路标和导向。公共政策在我们的社会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它使得我们的生活有章可循,工作有规范可依,它主宰着一个国家的兴衰,主宰着一个民族的存亡。公共政策涵概军事、政治、社会、经济、生活各个领域,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即是如此。

近年来,一些被人民群众寄予厚望的扶贫干部面对金钱的诱惑蜕变成国家的蛀虫,频频利用手中的权利蚕食国家的扶贫款。有的国家级贫困县的小小乡长配置的公车竟然是进口的“皇冠”,有的人打着“扶贫”的旗号办实体、搞项目,神不知鬼不觉地将扶贫款“洗”进自己的小金库近日广西防城区法院日前以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防城港市防城区扶贫办原主任谢乃金有期徒刑20xx年。经审理查明谢乃金自20xx年9月任扶贫办主任起,在事实扶贫项目过程中,加大开支,4次将扶贫款非法占为己有,共贪污扶贫款近14万元。仅广西一省在20xx年1月至20xx年2月,广西检察机关共立案侦察贪污、挪用和私分救灾款、扶贫款和移民安置款等职务犯罪案件48起,涉案人员56人,占广西检察机关反贪系统立案总数的4%,涉案金额达1100多万元。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其它地区的扶贫政策方面的执行存在着许多不足的地方从上述案例中我们看到我国的扶贫政策的执行以及扶贫专款的执行与发放存在着许多缺漏,贫困地区群众的救命钱屡遭“洗劫”,民怨沸腾,严重影响了我国贫困地区的社会安定与经济发展。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公共政策的执行存在着许多阻碍因素,从而使得政策的执行结果与政策预期目标有所偏差。

通过考察研究,我们发现在现实的生活中存在许多政策执行偏离轨道的现象。上面的案例就是典型的表现。除此以外我们总是能发觉身边的公共政策在很多时候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共,公共性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很多情况下被删改或变质了。对此我认为:

第一:体制不健全。政策执行体制是政策得以顺利实施的环境系统,同时是影响政策执行因素中重要的一还。健全的体制有利于发挥政策的作用体现政策效果。但现行的政策执行体制却是不能另人满意的。首先在权力的分配上存在不合理,个人高度集权、组织缺乏合理的权力制约机制。其次机构之间或机构部门人员之间的权责不明确,争功委过、群体极化现象时有发生。此外,在政策的内容完善、政策可行性评估与研究、政策预案的实验、政策调整等许多方面缺乏合理有效的制度化安排。

第二:执行者素质不高。在政策的执行阶段总要依靠一定的执行机构与人员,所以执行者的素质就会对政策的执行顺利与否产生重大影响。现阶段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一系列问题说明我们的政策执行人员在自身素质上仍需要很大提高。

第三:地方主义、小团体思想仍然存在。政策的实施要求各部门各地方共同参与、共同努力。这就是要求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之间要保持高度的协调与一致性,忠实于政策的本来面目与政策取向,避免地方主义、小团体思想。但在政策执行的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发现地方主义、小团体思想仍旧是“遍地开花”,“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政策的稳定性与可靠性。因此如何有效的避免地方主义,在维护政策的可行性的同时如何增加政策的适应性等问题将是我们应该解决的重点。

根据现代社会的特征以及公共政策的发展,我们对公共政策的执行的问题对策的研究也相应地跟上了脚步。只有将对策分析清楚才能进一步将政策落实,才能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从而增强以政府为主的公共主体的执行力以及影响力,也只有这样才能将更好更全面的政策奉献给社会。

首先,从政策执行的基础来研究政策执行问题的对策。政策执行的基础不仅是政策的制定,,更还有政策执行的体制因素。政策执行体制包括政策执行的制度建设以及政策的认识水平也包括政策执行的每一个环节。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国家的政策执行体制都要受到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的影响。中国以前的政策执行体制主要是受到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以政府为绝对的执行主体,在改革开放后,我国逐步从计划经济体制走向市场经济体制,与之相应的政策执行主体的构成也发生了变化即增加了社会公众的参与,但是还是以政府和公共部门为主体。虽然公共权力随着公共管理中心的下移而日益社会化,但是其下放是缓慢的,政府的角色转换也是缓慢的。因此在政策执行体制方面,政府应该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公共管理的学要,将政府的决策职能与执行职能相互配合,针对政策执行的时滞问题,将一定的政策决策权和执行变动权交与地方或直接执行政策的机构,以便让基层执行机构有一定的自主权从而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政策进行适当的修正。在执行过程中也应当建立相应的政策执行的监督与评估机构,针对政策执行的各个环节进行严密的监督与控制。在案例中的扶贫腐败问题上,若能建立相应的执行监督机制以及对扶贫政策进行定期的评估,那么扶贫腐败就能相应的减少而不至于使得我国大量的资金“流”进个人腰包。

其次,从政策执行的主体的角度来看,我国的政府能力方面也是有待改善的。有效的政府能力能够优化政府的结构,能够将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从而能够在公共政策的过程中实现既定的政策目标。我国的在政府正处在经济体制的转行阶段,所以政府以及公共管理主体在政策执行方面应该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由于我国政府机构的设置的庞大,其官僚主义影响所以导致其效率低下,所以在政策执行主体方面,我们应该在加强政府体制改革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府的政策执行力度。在政策执行主体的层次上分为高层、中层以及基层三个执行主体,其中基层政府是政策执行政策关键。从而在政策执行中应该加强各级领导以及执行人员的沟通,只有这样才能消除基层对政策执行目标以及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错误认识,同时也能够让政策制定者及时获得政策执行的状态以及与预期目标的重合程度,为其在政策终结方面提供先行依据。在此基础上我们也应该加强对基层执行者的引导和对其进行一定的约束,以防止其在执行过程中滥用权力进行权力寻租。

行是符合社会要求与公众需要的,在追求法制社会的今天,增强政策法律建设举措势在必行。

公共政策分析类论文(汇总20篇)篇三

案例分析。

本案例取材于《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内容是国务院针对近日部分城市房价恶性趋势反弹的现状,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加快制定、调整和完善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加强对各地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解读工作,以维护和推进我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下是运用公共政策学对于这项通知的案例分析:

此案例中,国务院针对“近期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投机性购房再度活跃”状况,发布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这一政策的本质体现了我国政府采取宏观调控手段,对社会利益进行分配和调整,以加强房价的监管和控制,推动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而此项通知经由国务院进行发布,具有强烈的政治性、权威性和强制性,它一经发布,便体现着国家意志,是政府对我国目前房地产市场恶性发展现状态而执行的强制经济政策干预手段。

政策系统的构成:在我国,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它获得宪法和法律授权,享有公共权威,能够对我国社会价值进行权威性分配。因此,它作为这项“关于坚。

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的发布者,是此项政策的直接主体,在政策系统上属于政策制定系统,居于政策系统的核心地位,组织和领导着整个决策过程,并对最终这项通知进行发布执行。与之对应的是作为政策客体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这些政府机关和职能部门是国务院发布此项通知时所指向的对象,它们分别具有各自的功能,具有不同的社会分工,它们之间在市场监管和住房问题上必然会产生各种不同性质、不同层次的利益需求。这些政策客体在政策系统中属于政策执行系统,在国务院发布此项通知后,将观念形态的政策内容转化为现实形态的政策效果,按照各自的分工,根据通知要求自主开展工作,以确保政策目标的实现。

政策系统的一般环境:从这一案例的内容明显可知,国务院所发布的此项通知受到“近期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投机性购房再度活跃”的经济因素影响后,以调整和加强我国房地产市场经济环境为基本出发点而执行的政策,它是我国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对房地产市场政策的调整和导向。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与扩散,中国房地产市场政策突然间发生了重大逆转,使房地产市场出现了难得一见的快速发展机会。由此,我国房地产市场原先已经展开的理性调整出现了诸多问题,并导致我国房地产市场面临本已存在的泡沫继续吹大的巨大风险。这一现状和问题事实的客观存在的问题,其未来趋势和危害性极有可能直接影响。

社会发展,而这些问题目前已为我国政府统治者和社会大多数人所察觉,很多相关问题已经进入了政策议程,成为公共政策问题。国务院作为我国最高的行政机关,是我国公共政策问题的提出主体之一。它针对前期“《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印发后,全国房地产市场整体上出现了一些积极变化,但近期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投机性购房再度活跃”状况发布通知,提出“。

国务院针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目前存在的“市场失败”和“市场缺陷”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布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希望相关部门、机关认真贯彻公务目标,将目标转化为现实的能力,以便有效、实际地实施公共政策和解决房地产市场问题。例如,案例所给的通知中第一项第二条:建立考核问责机制。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要对省级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进行考核,加强。

监督检查,建立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这条细则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能力、履行政府职能,加强监管、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切实落实方针要求,不能离开政府职能和房价市场的发展稳定而空泛执行,否则要追究责任,这也正体现了政府通过公共政策目标解决市场缺陷,减少市场主体与政府之间的矛盾,以提升政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是国务院发布的一项针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现状的公共政策,旨在进一步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推进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持续发展。通过对这一案例的分析,我们能够从中认识到,一项由政府发布的公共政策的本质、构成、环境以及运行都体现着国家意志,是政府制定切实可行、系统完整的宏观经济政策及社会政策,处理好市场与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机构之间,人民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关系的反映,当然,公共政策执行后能够达到实际目标、实现良好效应,这对于政府提高决策质量,促进社会发展是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公共政策分析类论文(汇总20篇)篇四

地方立法与地方公共政策统一于地方治理的实践中,因此,认识地方立法与地方公共政策之间的关系不但具有理论意义还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一般来说,地方立法与地方公共政策相辅相成;其中,地方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必须符合地方立法的要求;同时,地方公共政策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地方立法的不足,而地方立法亦能从成功的地方公共政策中汲取精华,不断发展。

谈及地方公共政策时,从广义角度来讲,地方公共政策由两大方面组成:一方面,地方政府负有使中央政府制定的公共政策在本地区内得以贯彻执行的责任;另一方面,按照中国的现行体制,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有权制定本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决定本地区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等重大事项;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从狭义角度来说,地方公共政策则严格限制在地方行政机关对中央政府公共政策的贯彻执行,和决定本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重大事项的开展两大方面。因此,认识地方立法与地方公共政策的关系其前提是明确地方公共政策的界限。

本文从地方公共政策的狭义外涵出发,将地方公共政策限定在地方行政权实施的内容内,来讨论地方立法与地方公共政策之关系。

一般来讲,《立法法》第63条第1款、第2款中确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明确了地方立法权的归属和行使的基本品格要求,即地方立法权属于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较大的市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所有。

因此,在厘清了地方立法权和地方公共政策权的归属后,所谓地方立法与地方公共政策的关系,即主要表现为有地方立法权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同相对应的人民政府之间在公共政策同地方立法之间的关系问题。

一般而言,公共政策起源于政治活动,其本质是社会利益分配的手段,为的是消除利益全体在利益寻求、利益分配、利益实现等方面的矛盾状态;而地方立法则是对特定地区内长期形成的定型化的本地区内重要客观现象的确认和规范。地方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必须遵行地方立法的要求。因为我们知道,在推进法治化的过程中,“法律永远是主导力量……政策为法律服务,是辅助力量。”

地方公共政策是特定地区的人民政府为了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或实现某一时期、某一方面的任务而做出的政治设计,具有时间上的特定性。因此,自然在稳定性和存续性上都逊于地方立法。在制定地方公共政策的时候,以地方立法为基本指针,注意研究地方立法的内容,保证地方公共政策符合地方立法的要求,从而保证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都符合“法治精神”之要义。

美国法理学大师博登海默的理解:“公共政策这一术语,主要是指尚未被整合进法律中的政府政策和惯例。”因此,地方公共政策的制定必须严格遵行法治要求,做到合理性、合法性兼备。为了实现这一要求,在人民政府制定地方公共政策的时候,就必须仔细研究相关地方立法的具体内容和立法程序,保障地方公共政策与地方立法的统一性。可以说,地方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离不开地方立法的影响,是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的现实需要和重要保障。

“我们对事实的相对无知,我们对目标的相对模糊”是人类,也是立法所不能摆脱的困境。可以说,由于人类理性的局限性,我们很难预知现实中可能出现的多种利益冲突,也很难预知这些利益冲突可能发生的各种生活场景,以及在这些生活场景下会涉及哪些大小不等的价值目标。

进一步来说,地方立法是以成文法的形式对特定地区现在和未来的社会生活中所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的一种预测,而社会生活本身却是不断向前发展、变化的。正如梅因所讲:“社会的需要和社会的意见常常或多或少地走在‘法律’的前面,我们可能非常接近地达到它们之间缺口的结合处,但永远存在的趋势是要把这缺口重新打开来。因为法律是稳定的;而我们谈到的社会是前进的,人民幸福的大小,完全取决于缺口缩小的快慢程度。”可以说,地方公共政策的制定便是以不断向前发展的社会为服务对象的。地方公共政策反映了特定时期特定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现实需求,是打开立法与现实缺口的重要方式,通过及时性的地方公共政策的有效介入,弥补地方立法滞后性之不足,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社会主义建设。

地方立法是一种复杂的知识创造活动,需要经过提出法案、审议议案、表决议案和公布法案等非常复杂的程序,因此其修改也往往需要经过几乎同样的繁琐程序。因此,每一次地方立法活动,都是非常严肃的,同时也需要非常认真地研讨,并从成功的地方公共政策中汲取营养,对那些在实践中已经成熟的地方公共政策,也应当及时纳入地方立法的议事日程,仔细探讨,认真论证,对于那些确实符合本地区社会发展根本的地方公共政策应当采取合适的方式吸纳入地方立法中来,服务地方社会建设的大局。

地方立法需要从成功的地方公共政策中汲取营养,不单单体现在地方立法的制定和修改过程中,相反,汲取营养的过程应该是完全开放的,地方立法机关对地方公共政策应该采取持续连贯的态度,关注地方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的整个生命过程,只有这样才能判别地方公共政策的效果,进而选出成功的地方公共政策,为相应的地方立法做好基础准备。

总之,地方立法同地方公共政策,二者相辅相成,是地方治理的统一体。特别是在我国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里,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即其常务委员会的根本宗旨都是“为人民服务”,因此,具体到有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进行地方公共政策制定、执行的地方人民政府,将地方立法同地方公共政策有机结合在一起,各司其职,担忧相互配合,在科学发展观的统一引领下,扎实工作,努力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践行地方立法科学化,地方公共政策法治化而不断努力。

公共政策分析类论文(汇总20篇)篇五

媒体对公共政策的作用和影响主要体现在民众与政府的信息沟通以及监督执行方面,在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皆能起到重大作用。

对于国家政治生活与长治久安而言,公共政策的制订是最为重要的部分。正确合理的公共政策将帮助政府机构更好地管理社会,服务民众。而媒体与公共政策本身就具有天然性的联系,能将信息集约、整合、沟通和传播,为广大社会群体提供了解公共政策、参与政府决策、表达切身利益和自身观点的机会。同时,也方便社会中的个体对政府行政作为与公共政策执行程度等加以监督,以保证政府公共政策制定的合法化、民主化及科学化。媒体又是国家进行政治社会化、塑造自身形象和增进政府合法性的重要舞台,国家利用这一公共空间加强与社会民众的交流,可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政府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

作为群众利益的表达渠道,大众媒体通过自身所提供的信息和舆论点,促使公众参与到政治决策当中,使得原本比较分散的公众意愿转化为明确集中的决策要求,再将政府部门的公共决策信息公开透明地传达给公众,最后将公众的意愿和建议反馈给决策者,使决策层可以充分了解社会成员的意见,能够不断对决策进行适当调整,从而有利于公共政策制定合法化、民主化及科学化。同时,利用大众传媒监督和纠正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偏差,对行政决策进行完善。媒体在公共利益表达方面最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是2009年5月7日,浙江大学毕业的谭卓在过杭州城西繁华路段斑马线时,不幸被一辆正在高速行驶的三菱跑车撞倒后身亡,而肇事者胡斌和朋友却在现场谈笑风生。由于该事件发生在杭州市的闹市区,惨案发生以后,社会舆论非常强烈,不管是在传统媒体,还是在网络媒体上,很多人都在发表着自己对这件事情的见解,最终引发了政府相关部门对该案件的重视。

在该案件当中,媒体作为一种具有话语表达、信息沟通、舆论监督等社会功能的公共平台,在平衡、统一和协调不同关系、不同利益的相关过程中,通过双向性的对称进行传播,让政府和公众可以在沟通和了解的基础上达成一致。这一事件让我们充分认识到媒体在信息对称传播当中的新角色,并将进一步促进社会发展的作用。

另外,媒体充当了公共利益的守护者。在当前信息化的社会,媒体的依存度已经越来越高,人们更加容易体会到大众传媒对社会发展和人类生存的重要意义。例如近段时间,央视《焦点访谈》报道了河北武邑县周先生办理护照的新闻,报道中的周先生称从北京到老家往返6次,走了将近三千公里才最终将所需的证件的办理成功。以此事件为舆论焦点,《新京报》联合优数咨询进行了类似办理相关证件手续难的调查。该事件中,针对当前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普通群众办理手续困难的现状,由相关媒体进行联合深入地调查和了解,而后将产生问题的原因与解决的方式进行叙述,从而很好地落实了媒体实现公众利益表达的工作。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到,媒体作为一种可以让人们参与、理性平等进行对话的话语平台,是积极促进政府和公众有效交流、互动、沟通和发展的重要力量和有效途径,最大限度地为维护公共利益的实现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方面,它可以减少利益输入的一些中间环节,有利于让公众接近决策的核心,从而来实现自主的利益,有效的进行表达;另一方面,作为一个沟通政府和公众的桥梁,媒体一般都是以弱势群体代言人的身份,为很多无法和决策系统进行接触的人群提供了表达问题和提出意见的窗口,从而有效的扩大政策问题的来源,同时还可以较为有效地克服政府决策的盲区。

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媒体具有的功能主要表现在:

一、具有促使问题进入到政策议程的功能。在媒体报道当中,媒体工作者需要先对所采集到的信息具有的价值进行选择后,才可以进行报道。媒体对现实世界选择性的报道对公共政策问题的提出非常有利。在一些具体的情况中,媒体在推动公共决策完善和改革的同时,还可以发挥关键性的作用,比如他所提供的一些真相有很大的可能是决策机构通过常规政府机构渠道不可能了解到的,或者是因为某些政府机构和部门由于各方面原因所造成的信息流失,从而导致决策者难以了解到。

二、媒体具有反映社会公众利益的功能。媒体有助于公共参与和公共政策的制订。媒体作为连接着公共决策和公众参与的有效桥梁,能够帮助很多不能够直接和决策系统接触的公众来公开的表达自己的诉求,让基层老百姓可以直接关注政策问题并且直接有效传达心声。媒体传递信息的及时性和直接性将会帮助那些分散公众及时参与到公共政策的过程中。所以,媒体具有强化公共利益表达的功能,它将真实地反映公众的利益。

公共政策规划后形成比较成熟的政策方案,最终在政府部门的允许下进行执行。在公共政策执行的过程当中,通过媒体能够提升公共政策的执行过程中的科学性。

一、使政府机构、群众间的信息保持通畅。通常说来,媒体会拥有社会问题的现场资料和内部信息,在公共政策执行当中,媒体的优势可以为执行带来信息上的支撑和提供事实上的证据,消除群众对政府只从单一方面公布信息所产生的质疑感,同时实现群众、政府对于事件情况的跟进性了解。

二、避免公共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有限理性模式。该模式主要认为公共政策执行时,政策的制订者和执行者受到来自多方条件的影响与限制,自身出现理性有限,所执行的工作不是在完全理性的环境下进行的。因此,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需要利用媒体的作用。如媒体通常会进行相关领域专家的采访,公布群众意见以及书写新闻评论的方式,尽可能多的为公共政策执行提供客观依据、建议参考,降低理性有限出现的可能性。

三、媒体能够起到政策执行前宣传,政策执行中监督和政策执行后讨论的作用。特别是在新媒体技术出现后,具有公共性、开放性、交互性、多元性、瞬时性的网络媒体,媒体公共议程的设置逻辑也开始发生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由于公共政策的执行就是整个政策体系当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是检验和落实政策的一个关键环节,也是将这些政策转换成现实的唯一的途径。因此除了自身作用以外,还需要第三方予以支持,媒体则能够恰如其分充当起这一角色。

公共政策分析类论文(汇总20篇)篇六

案例,就是人们对生产生活当中所经历的典型、富有多种意义的事件陈述,是人们所经历的故事当中的有意截取。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本案例取材于《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内容是国务院针对近日部分城市房价恶性趋势反弹的现状,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加快制定、调整和完善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加强对各地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解读工作,以维护和推进我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下是运用公共政策学对于这项通知的案例分析:

此案例中,国务院针对“近期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投机性购房再度活跃”状况,发布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这一政策的本质体现了我国政府采取宏观调控手段,对社会利益进行分配和调整,以加强房价的监管和控制,推动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而此项通知经由国务院进行发布,具有强烈的政治性、权威性和强制性,它一经发布,便体现着国家意志,是政府对我国目前房地产市场恶性发展现状态而执行的强制经济政策干预手段。

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的发布者,是此项政策的直接主体,在政策系统上属于政策制定系统,居于政策系统的核心地位,组织和领导着整个决策过程,并对最终这项通知进行发布执行。与之对应的是作为政策客体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这些政府机关和职能部门是国务院发布此项通知时所指向的对象,它们分别具有各自的功能,具有不同的社会分工,它们之间在市场监管和住房问题上必然会产生各种不同性质、不同层次的利益需求。这些政策客体在政策系统中属于政策执行系统,在国务院发布此项通知后,将观念形态的政策内容转化为现实形态的政策效果,按照各自的分工,根据通知要求自主开展工作,以确保政策目标的实现。

政策系统的一般环境:从这一案例的内容明显可知,国务院所发布的此项通知受到“近期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投机性购房再度活跃”的经济因素影响后,以调整和加强我国房地产市场经济环境为基本出发点而执行的政策,它是我国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对房地产市场政策的调整和导向。

监督检查,建立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这条细则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能力、履行政府职能,加强监管、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切实落实方针要求,不能离开政府职能和房价市场的发展稳定而空泛执行,否则要追究责任,这也正体现了政府通过公共政策目标解决市场缺陷,减少市场主体与政府之间的矛盾,以提升政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是国务院发布的一项针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现状的公共政策,旨在进一步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推进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持续发展。通过对这一案例的分析,我们能够从中认识到,一项由政府发布的公共政策的本质、构成、环境以及运行都体现着国家意志,是政府制定切实可行、系统完整的宏观经济政策及社会政策,处理好市场与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机构之间,人民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关系的反映,当然,公共政策执行后能够达到实际目标、实现良好效应,这对于政府提高决策质量,促进社会发展是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答:对出租汽车进行数量管控主要基于三方面原因:一是出租汽车具有消费的一次性和服务对象的不确定性等特征,属于难以完全实现市场化竞争领域.二是出租汽车运营时间长,特别是巡游出租汽车运行效率较低,大量占用道路资源,具有不经济性、加剧交通拥堵等负外部性.三是避免从业者盲目、非理性进入市场,形成行业无序竞争,造成出租汽车服务数量和质量的降低.从国际上看,绝大多数特大城市和大城市都对出租汽车实行数量管制.

2.“份儿钱”到底是什么?

答:“份儿钱”也称为劳动定额、承包费,是出租汽车承包经营模式下,驾驶员按约定定期向出租汽车经营者交纳的费用.出租汽车实行承包经营模式是借鉴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经验,为调动驾驶员积极性采取的经营方式,实践证明有利于打破“平均主义”,提升运营效率.各地“份儿钱”具体标准和包含项目不尽相同,主要包括经营权有偿使用费、驾驶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等费用、车辆折旧和维护等相关费用、场地租赁费、企业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金、企业利润等.

3.目前“专车”发展存在哪些问题?

答:一是主体责任不清.“专车”平台通过“四方协议”模式规避责任,乘客合法权益缺乏有效保障.司机背景审查不严格,缺乏必要的安全服务培训.大量私家车接入平台从事运营,车辆安全性能检验不足,存在运输安全隐患.二是存在不公平竞争.“专车”作为新生事物,尚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而在数量控制、价格制定、车辆安全、报废管理、保险制度、税费缴纳等方面与传统出租汽车存在政策差异,形成不公平竞争,对传统出租汽车行业造成冲击.而且还通过给乘客奖励和优惠、向驾驶员发放补贴等低价倾销手段,抢占市场份额,扰乱正常运输市场秩序.三是信息安全存在风险.平台不仅掌握大量个人电话、信用卡、车辆、地址等静态资料,还拥有市民出行、城市交通、地理信息等实时动态信息,存在个人隐私、敏感信息和国家安全信息泄露及传播的风险.

4.“专车”平台提供的到底是信息服务还是运输服务?

答:从“专车”服务过程看,平台负责整合供需信息,调配车辆和驾驶员,确定运输价格,收取运输费用,在整个过程中发挥着典型的运输组织作用,应定位为运输服务的提供者,而不是简单的供需信息撮合方.

5.“专车”平台存在哪些信息安全风险?

答:“专车”平台掌握大量个人电话、信用卡等个人敏感信息以及市民出行、城市交通、地理信息等社会敏感信息,在个人信息保护、国家公共信息安全等方面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6.出租汽车定位是什么?

答:出租汽车发展定位要放在整个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去考虑.总结国内外城市发展的普遍经验,当前我国出租汽车服务总体定位为: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

7.各城市应如何确定出租汽车发展定位?

答:各城市由于城市规模、地理条件、环境保护、经济发展水平、道路资源承载能力、出行习惯等多方面因素差异,出租汽车发展定位会存在差异.在大中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相对较高,出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促进节能减排等因素考虑,出租汽车应主要承担个性化运输服务.在中小城市,由于公共交通服务保障能力不足,需要出租汽车更多地发挥作为城市公共交通补充的作用,更好地服务公众出行.

8.为什么要提倡公司化经营?

答:从提高出租汽车行业安全保障、服务水平、科技进步、抵御风险等方面考虑,公司化经营要比个体经营更具优势.但同时也要看到,目前部分出租汽车企业确实存在以包代管、以罚代管、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公司化经营要落实企业在安全、管理和服务方面的主体责任,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或经营合同,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合理承担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不断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和服务效率.

9.如何改进和提升传统出租汽车服务质量?

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属于个体化交通方式,对于部分交通拥堵问题比较突出的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发展必须要符合其在当地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中的定位,与城市整体交通发展战略相适应.也就是说,根据实际,确定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数量的管控措施.

11.为什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要取得营运证?

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是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一种形式,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2004年第412号)第112项设定的三项行政许可事项,此类车辆需要取得营运证.

12.为何要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使用符合规定的出租汽车计价器?

答:我国《计量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1987年,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已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1999年,出租汽车计价器又被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列为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之一.根据目前我国现行有关法律规定,目前手机gps定位系统尚不能作为出租汽车法定计价手段.

13.为什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要取得从业资格证?

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是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一种形式,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2004年第412号)第112项设定的三项行政许可事项,驾驶员应当取得从业资格证.

14.国家对于出租汽车的报废年限有什么规定?

答: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鼓励技术进步、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依据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环保部联合制定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为8年.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不得低于6年.

15.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标准和营运年限应如何确定?

答:营运年限自车辆投入运营算起,至退出市场为止.与传统出租汽车相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一般档次较高,由于不巡游揽客,车辆每天行驶里程也相对较少,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综合考虑运输安全、节能减排、车辆使用强度以及经营者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自行确定车辆标准和具体营运年限等要求,车辆营运年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

16.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为什么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

答:与巡游出租汽车相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可提前预知运输价格,乘客对服务和价格可自主选择,为此可以实行更加宽松的价格管理方式,更好地发挥运输价格在调节市场供需关系中的作用,也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同时,考虑到各地情况差异较大,有些城市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实行数量管控.在运力投放实施管控的情况下,价格管理机制也应相应配套,宜在价格管理上给地方政府留有空间,实行政府指导价.部分城市出于城市交通发展战略考虑,也可根据实际实行政府指导价,切实维护行业稳定,促进新老业态公平竞争、融合发展.

17.在信息安全方面对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有什么要求?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应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有关要求,不得违规采集、利用和泄露乘客个人敏感信息以及地理坐标和标志等国家敏感信息,不得发布危害网络和信息安全、公共安全、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为企业、个人及其他团体、组织发布有害信息提供便利,切实维护信息安全和社会稳定.

18.如何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实施监管?

答:鉴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作为一种新型服务模式,呈现跨区域、跨部门等不同于传统出租汽车的特点,市场监管职责涉及交通、价格、通信、公安、商务、工商、网信、人民银行等多个部门,需要建立跨部门联合机制,加强配合协调,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同时,鼓励行业协会等组织建立企业和驾驶员不良记录制度,加强行业自律.

案例分析。

本案例取材于《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内容是国务院针对近日部分城市房价恶性趋势反弹的现状,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加快制定、调整和完善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加强对各地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解读工作,以维护和推进我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下是运用公共政策学对于这项通知的案例分析:

此案例中,国务院针对“近期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投机性购房再度活跃”状况,发布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这一政策的本质体现了我国政府采取宏观调控手段,对社会利益进行分配和调整,以加强房价的监管和控制,推动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而此项通知经由国务院进行发布,具有强烈的政治性、权威性和强制性,它一经发布,便体现着国家意志,是政府对我国目前房地产市场恶性发展现状态而执行的强制经济政策干预手段。

政策系统的构成:在我国,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它获得宪法和法律授权,享有公共权威,能够对我国社会价值进行权威性分配。因此,它作为这项“关于坚。

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的发布者,是此项政策的直接主体,在政策系统上属于政策制定系统,居于政策系统的核心地位,组织和领导着整个决策过程,并对最终这项通知进行发布执行。与之对应的是作为政策客体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这些政府机关和职能部门是国务院发布此项通知时所指向的对象,它们分别具有各自的功能,具有不同的社会分工,它们之间在市场监管和住房问题上必然会产生各种不同性质、不同层次的利益需求。这些政策客体在政策系统中属于政策执行系统,在国务院发布此项通知后,将观念形态的政策内容转化为现实形态的政策效果,按照各自的分工,根据通知要求自主开展工作,以确保政策目标的实现。

政策系统的一般环境:从这一案例的内容明显可知,国务院所发布的此项通知受到“近期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投机性购房再度活跃”的经济因素影响后,以调整和加强我国房地产市场经济环境为基本出发点而执行的政策,它是我国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对房地产市场政策的调整和导向。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与扩散,中国房地产市场政策突然间发生了重大逆转,使房地产市场出现了难得一见的快速发展机会。由此,我国房地产市场原先已经展开的理性调整出现了诸多问题,并导致我国房地产市场面临本已存在的泡沫继续吹大的巨大风险。这一现状和问题事实的客观存在的问题,其未来趋势和危害性极有可能直接影响。

社会发展,而这些问题目前已为我国政府统治者和社会大多数人所察觉,很多相关问题已经进入了政策议程,成为公共政策问题。国务院作为我国最高的行政机关,是我国公共政策问题的提出主体之一。它针对前期“《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印发后,全国房地产市场整体上出现了一些积极变化,但近期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投机性购房再度活跃”状况发布通知,提出“。

国务院针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目前存在的“市场失败”和“市场缺陷”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布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希望相关部门、机关认真贯彻公务目标,将目标转化为现实的能力,以便有效、实际地实施公共政策和解决房地产市场问题。例如,案例所给的通知中第一项第二条:建立考核问责机制。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要对省级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进行考核,加强。

监督检查,建立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这条细则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能力、履行政府职能,加强监管、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切实落实方针要求,不能离开政府职能和房价市场的发展稳定而空泛执行,否则要追究责任,这也正体现了政府通过公共政策目标解决市场缺陷,减少市场主体与政府之间的矛盾,以提升政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是国务院发布的一项针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现状的公共政策,旨在进一步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推进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持续发展。通过对这一案例的分析,我们能够从中认识到,一项由政府发布的公共政策的本质、构成、环境以及运行都体现着国家意志,是政府制定切实可行、系统完整的宏观经济政策及社会政策,处理好市场与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机构之间,人民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关系的反映,当然,公共政策执行后能够达到实际目标、实现良好效应,这对于政府提高决策质量,促进社会发展是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案例分析。

本案例取材于《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内容是国务院针对近日部分城市房价恶性趋势反弹的现状,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加快制定、调整和完善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加强对各地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解读工作,以维护和推进我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下是运用公共政策学对于这项通知的案例分析:

此案例中,国务院针对“近期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投机性购房再度活跃”状况,发布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这一政策的本质体现了我国政府采取宏观调控手段,对社会利益进行分配和调整,以加强房价的监管和控制,推动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而此项通知经由国务院进行发布,具有强烈的政治性、权威性和强制性,它一经发布,便体现着国家意志,是政府对我国目前房地产市场恶性发展现状态而执行的强制经济政策干预手段。

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的发布者,是此项政策的直接主体,在政策系统上属于政策制定系统,居于政策系统的核心地位,组织和领导着整个决策过程,并对最终这项通知进行发布执行。与之对应的是作为政策客体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这些政府机关和职能部门是国务院发布此项通知时所指向的对象,它们分别具有各自的功能,具有不同的社会分工,它们之间在市场监管和住房问题上必然会产生各种不同性质、不同层次的利益需求。这些政策客体在政策系统中属于政策执行系统,在国务院发布此项通知后,将观念形态的政策内容转化为现实形态的政策效果,按照各自的分工,根据通知要求自主开展工作,以确保政策目标的实现。

政策系统的一般环境:从这一案例的内容明显可知,国务院所发布的此项通知受到“近期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投机性购房再度活跃”的经济因素影响后,以调整和加强我国房地产市场经济环境为基本出发点而执行的政策,它是我国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对房地产市场政策的调整和导向。

监督检查,建立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这条细则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能力、履行政府职能,加强监管、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切实落实方针要求,不能离开政府职能和房价市场的发展稳定而空泛执行,否则要追究责任,这也正体现了政府通过公共政策目标解决市场缺陷,减少市场主体与政府之间的矛盾,以提升政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是国务院发布的一项针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现状的公共政策,旨在进一步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推进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持续发展。通过对这一案例的分析,我们能够从中认识到,一项由政府发布的公共政策的本质、构成、环境以及运行都体现着国家意志,是政府制定切实可行、系统完整的宏观经济政策及社会政策,处理好市场与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机构之间,人民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关系的反映,当然,公共政策执行后能够达到实际目标、实现良好效应,这对于政府提高决策质量,促进社会发展是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白色污染”到底如何解决?问题:今天你是否依然?我行我‘塑’??

收水分和养分,导致农作物减产;三,抛弃在陆地和水体的塑料袋会被动物和鱼类当做食物吞食,造成动物和鱼类死亡,或影响它们的生存;四,如果对塑料垃圾进行焚烧,会造成二次污染,产生有毒气体,污染空气,。特别是塑料的焚烧会产生强致癌物质—二噁英,对人们的身体健康构成极大威胁;四,对塑料垃圾进行填埋,不仅会占用大量土地,而且被占用的土地也长期得不到恢复,影响土地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这些塑料垃圾还会对土地和地下水造成污染;五,生产塑料袋要耗费大量的石油资源。我国每年为生产塑料袋要消耗480多万吨石油,塑料袋的过度使用对我国的能源资源以及环境产生的负面效应已不容忽视,能源的紧缺必然带来生产成本的攀升和物价的上涨,这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是极为不利的。

也都达到了80%左右;然而另一方面,农贸市场的执行情况却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其中管理制度较为完善、实施条件较好的市场,对于国家的限塑政策执行率较高。尤其在杭州,农贸批发市场限塑令执行率已达70%。然而一些设施条件较差、管理混乱的市场,限塑令执行情况却并不尽如人意。据调查,北京有些农贸批发市场限塑令执行率仅两成。许多露天批发市场内不仅免费向顾客提供塑料购物袋,甚至各种带颜色的、使用废塑料生产的超薄塑料袋扔的满地都是。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超薄塑料袋的情况下,许多农贸市场依旧我行我塑(素),而且许多消费者依然习惯于使用塑料袋,以图个方便。

儿买菜怎么办?比如说买豆芽,没袋儿怎么拿??在她看来,替代品跟不上,是限塑令遭遇尴尬的主要原因。与此同时,人们已经习惯了?拎?,?拎?塑料袋给人们带来了极大地方便,而?购物袋?更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理念,突然让人们离开塑料袋而没有一种替代品作为补充,会让很多人难以接受。并且,塑料袋已经成为许多家庭装垃圾的盛装食物或放垃圾的必备东西,人们习惯于将买了菜的塑料袋顺手套在垃圾篓上装垃圾,如果让人们为个塑料袋而花几毛钱或专门去商店买一卷垃圾袋,大多数人是不能理解和接受的。

限塑令的实行同时也给企业带来巨大的冲击。众所周知,塑料制品产业是一个?薄利多销?的产业,企业依靠低成本和低利润来维持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庞大的市场需求因而成为企业唯一的生存基础。限塑令的颁布,对那些大型企业或许影响不太大,但对这些中小企业就产生了致命的打击。这些企业由于缺乏资金、技术,设备和管理等方面的支持,在短时间内很难进行转产、转业,结果必将有一大批中小企业无法摆脱破产的厄运,塑料制品行业的大洗牌不可避免,而由企业倒闭所带来的,必将是许多人的失业。例如,限塑令颁布将近半个月,福建泉州千余家塑料袋企业仍处于煎熬之中,企业已经停产好长时间,员工?放假?一个多月,人人是谈?限塑?而色变。

3.5~4.5元/100只,而水产用的可降解塑料袋价格更高,为5元/50只。?在某农贸市场管理可降解塑料袋发售的毛先生告诉《市场导报》记者,虽然每只塑料袋的价格仅相差几分钱,但是对于生意比较好的经营户来说,一个月下来,其成本也相差了不少。毛先生算了一笔账,以一个经营户一天消耗100只塑料袋为例,适用可降解塑料袋的经营户每个月的成本就要上升60元甚至更多,这对仅是小本经营的农贸市场经营户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对于部分经营户来说,使用普通塑料袋可以降低成本,提高自己的利润,这也令可降解塑料袋的推行受阻。

由以上可见,政府在政策制定及其合法化的过程中,没有考虑到人们的生活需要和生活习惯,也没有及时的替代品以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同时,缺乏对限塑令实行之后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以及可能面临的阻碍的预测与考虑。

(2)政府在执行政策时,仍存在权责不明,监管力度与处罚力度不够等问题。

菜市场是限塑令执行最薄弱的环节,它的执行力度直接关系到?限塑?的成败。然而?限塑?涉及质检、工商、物价等多个部门,虽然国家相关文件大致确定了每个部门的分管内容,可在具体落实过程中,每个部门责任权利还是不明确。

本案例取材于《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内容是国务院针对近日部分城市房价恶性趋势反弹的现状,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加快制定、调整和完善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加强对各地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解读工作,以维护和推进我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下是运用公共政策学对于这项通知的案例分析:

此案例中,国务院针对“近期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投机性购房再度活跃”状况,发布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这一政策的本质体现了我国政府采取宏观调控手段,对社会利益进行分配和调整,以加强房价的监管和控制,推动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而此项通知经由国务院进行发布,具有强烈的政治性、权威性和强制性,它一经发布,便体现着国家意志,是政府对我国目前房地产市场恶性发展现状态而执行的强制经济政策干预手段。

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的发布者,是此项政策的直接主体,在政策系统上属于政策制定系统,居于政策系统的核心地位,组织和领导着整个决策过程,并对最终这项通知进行发布执行。与之对应的是作为政策客体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这些政府机关和职能部门是国务院发布此项通知时所指向的对象,它们分别具有各自的功能,具有不同的社会分工,它们之间在市场监管和住房问题上必然会产生各种不同性质、不同层次的利益需求。这些政策客体在政策系统中属于政策执行系统,在国务院发布此项通知后,将观念形态的政策内容转化为现实形态的政策效果,按照各自的分工,根据通知要求自主开展工作,以确保政策目标的实现。

政策系统的一般环境:从这一案例的内容明显可知,国务院所发布的此项通知受到“近期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投机性购房再度活跃”的经济因素影响后,以调整和加强我国房地产市场经济环境为基本出发点而执行的政策,它是我国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对房地产市场政策的调整和导向。

监督检查,建立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这条细则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能力、履行政府职能,加强监管、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切实落实方针要求,不能离开政府职能和房价市场的发展稳定而空泛执行,否则要追究责任,这也正体现了政府通过公共政策目标解决市场缺陷,减少市场主体与政府之间的矛盾,以提升政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是国务院发布的一项针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现状的公共政策,旨在进一步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推进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持续发展。通过对这一案例的分析,我们能够从中认识到,一项由政府发布的公共政策的本质、构成、环境以及运行都体现着国家意志,是政府制定切实可行、系统完整的宏观经济政策及社会政策,处理好市场与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机构之间,人民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关系的反映,当然,公共政策执行后能够达到实际目标、实现良好效应,这对于政府提高决策质量,促进社会发展是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政策周期,指的是公共政策的主体与客体以及作为它们之间互动结果的政策过程所经历的一个循环。它以政策过程的完成阶段即政策的调整或终结为标志,往往是一个周而复始、连续不断的循环过程。

政策周期由于所涉及的范围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1、阶段性政策周期。

2、功能性政策周期。

3、反复性政策周期。

政策周期与经济发展周期的关系:

政策周期与经济发展周期是息息相关的,政策周期的循环发展或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我国经济发展周期的变化快慢与走势强弱。举个例子而言,看一下从我国的碳循环与政策周期的视角看我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

我国已认识到气候变化对其经济发展、生态稳定、社会生活等带来的实际危害以及潜在威胁。同时,作为具有重大国际影响的气候问题,我国的气候变化状况及政策应对也关系到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形象。对此,我国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旨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防止气候变暖的政策措施。但是一段时间内,这些政策并未得到很好地落实,气候治理的效果并不理想。从碳循环与政策周期关系的角度对此问题进行研究发现,碳循环与政策周期的差异已经成为我国相关环保政策没有得到落实的深层原因。因此,无论在将来的政策制定还是推行过程中,都应当将碳循环与政策周期的不一致这个隐形障碍作为其内生变量,予以足够重视,从而为我国气候治理进一步扫清道路,以取得显著效果。

一、公共政策是基于公共选择基础上的政策。公共选择是和私人选择相对应的选择,它基于财产不能靠私人竞争在自愿的双边契约中来配置的成本和收益不能内部化的决策。由于公共选择不涉及双向的付出和收益,只涉及非相互性的收益,因此容易导致塔便车、败德、公地灾难和代理人机会主义。因此,公共选择需要有强制。

二、影响公共政策制定的因素有很多,主要包括制定者、执行者、实施对象、既得利益集团等,也包括下面所指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三、影响公共政策执行的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两大类。

2、社会环境通过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科学、技术、道德和风俗习惯等表现为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和文化环境。

(一)人大监督力度不够。

由于法律制度及体制等方面的原因,我国人大监督实施不力,没有收到明显的效果:有的监督走了过场,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有的地方在监督方面对法律法规和人大的有关决议决定实施的监督检查不够,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监督不力。

(二)监控机构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

(三)法律不健全,法律制约不力。

迄今为止,我国虽已出台一系列关于权力监督制约方面的法律法规,但原则性的法律规定较多,缺乏详细的实施细则,结果是原则性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也很难落实。

(四)党政职能不分,责权不统一。

如管事的机关和人员没有权,有权的机关和人员不管事。

(五)监督制约不协调,未构成合力。

目前我国政府内部监督制约的几种形式,如审计监督、行政监察、行政执行监督检查等形式之间经常发生不协调、不配合甚至摩擦与相互掣肘等现象,而且各种监督制约形式由于缺乏明确的职责权限和监督制约范围,工作中又互不通气,这样一方面既造成了许多重复监督制约的现象,同时又使许多应该受到制约的对象处于无人过问的“盲点”状态。

(六)司法监控在我国极为弱化。

中国实行“议行司合一”的宪政制度,而不是“三权分立”。这种宪政制度决定了我国司法独立有别于“三权分立”国家司法独立的某些基本特征,审判权的行使处于权力机关的监督之下。但就权力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而言,通过这样的立法在宪法和法律上并无障碍,主要是对司法独立程度的价值取向问题。

完善我国政策监控机制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法律体系。

用法律规范公共政策的制定、实施、评估及终结等各个环节我国政策监控机制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除执政党系统和行政系统的政策监控之外,其他主体的政策监控均存在着功能弱化现象,即存在着不敢监控、监控不力或失职之类的问题。

(二)提高监控者的素质。

监控者的能力和素养对公共政策具有重要影响,优秀的建立者对提高公共政策的制定与执行的质量,对于提高政策绩效、实现政策目标,更有助益。

(三)制定可行的制度程序与具体的实施细则。

定成文的具体实施细则。

(四)完善政策监控的辅助手段。

除上述人大为首的六大监控机制外,应当发挥专家、学者、社会团体等的辅助性监控。

(五)增加舆论的透明度。

一个国家的政策监控水平很大程度上体现在该国舆论的透明度,其因为舆论的透明度对政策监控起有着重要的影响。

(六)加强公众和大众传媒的政策监控。

现代社会随着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大众传媒和公众的作用和影响力越来越不可忽视,一个有效的政策监控需要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

公共政策分析类论文(汇总20篇)篇七

公共政策是政府依据特定时期的目标,在对公共利益进行选择、综合、分配和落实的过程中制定的行为准则。

它是“一种含有目标、价值与策略的大型计划。”当某一社会问题成为公共政策干预的对象时,人们完全有理由认为这一社会问题是一个重要的且将对今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的问题。

关爱女孩行动的开展,就是在国家有关部门倡导之下、运用公共政策手段针对我国近年来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进行引导、纠偏的活动。

这一活动,是党和政府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行20年多后,对我国人口问题认识进一步深化的表现,也是我国政府为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与自然环境相互协调、确保我国人口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从社会性别分析的视角,以现实政策实施效果为依据,对“关爱女孩行动”做一解读,以促进政府运用公共政策调节社会问题的能力、提升政府公共管理水平,对进一步促进我国性别公正、构建和谐社会是非常有益的。

性别结构的平衡是社会总平衡的基础,出生人口性别结构的失调,必将殃及子孙后代,危及国家人口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影响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中央11个部委于是2002年11月联合发布了《关于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之后,2003年8月,在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精神指导下,全国11个省市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专项活动。

“关爱女孩这项任务,同总人口和各个亚人口及其变量即人口的规模、增长速度、出生和死亡、结构、分布、迁移、质量等,同属公共管理的对象,各自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关爱女孩行动”涉及国家人口安全及国家长远发展目标的大问题,具有了公共利益的特点。

政府运用权威、公共政策进行管理、制约、导向,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实现其职能的重要特征之一,这也是人们认识“关爱女孩行动”政府行为的一个大背景。

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针对出生性别比偏高的现象,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抓住“专项治理出生性别比”这个关键,综合运用宣传、法律、教育、行政等手段,关注、尊重、维护和发展女孩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行为,出生性别比失衡现象得到了初步遏制。

根据政策功能可以把这些政策划分为三种类型,即:鼓励保护性政策、打击控制性政策、宏观调控型政策。

(一)、鼓励保护性政策。

出台鼓励保护性政策的目的在于倡导、张扬先进、积极的价值观而否定、摒弃落后、愚昧的婚育观,进而在社会上树立起具有时代气息的新风尚。

在“关爱女孩行动”中,各地出台的鼓励保护性政策主要是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物质利益的诱导;主要是体现在对生育独女或二女孩的家庭或女孩本身的切身利益获得与维护方面。

这一政策的制定主要是由人口计生部门牵头、关爱女孩行动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参加、以党委和政府的名义公布的、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物质利益导向的扶助措施。

以江西省为例,省人口与计生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下发的《江西省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分的实施办法》、省人口与计生委制定的《关于为农村独生子女办理健康平安保险的指导意见》等等,都较好地体现了对农村二女户及家庭的关爱。

另外,全省共有70%的县(区)设立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基金,各地卫生、教育部门实行了女孩就医、就学方面的多项扶助政策、积极开展“一帮一”等结对帮扶活动,加快女孩户家庭脱贫致富步伐。

在党委政府统一指导下,教育、卫生、工商、共青团、妇联和涉农部门积极发挥行业优势,把本部门日常工作与落实关爱女孩利益导向政策结合起来,使每个部门都能在其中发挥作用,做好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

人口与计生部门、财政部门做好计生家庭的一次性奖励工作;农村信用社、农业开发办、农业局等提供资金、信息、技术方面的优惠,优生扶助农村计生户发展生产;劳动就业部门、劳务输出单位和用工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录用农村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独女户、二女户孩子就业;卫生部门对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独女户、二女户小孩在本辖区内公办医院就医的医疗费用减免,免收挂号费,酌情减免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等。

二是精神情感方面的鼓励与支持。

如江西一些县进行“十佳女孩”的评选,对优秀的女孩及家长披大红花,颁发奖状,以示荣耀,对评上的女孩支助其上高中、上大学。

从社会影响的角度上说,鼓励保护性政策的实施,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扶助对象直接地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为人们更好地理解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起到了宣传、示范的作用。

在看到“关爱女孩行动”鼓励保护性政策起到积极作用的同时,我们还要清晰意识到以下两点:其一是,鼓励保护性政策实施效果的好坏,关健在于财力的支持,没有经济做后盾,这一政策在执行中就可能打折扣,政策受益者的人权益就可能打折,刚刚树立起“好政府”的形象就会受损。

因此,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家庭的经济利益的扶助资金必须足够到位,财政预算一定要有足够的预留。

换言之,要实现我国在2010年出生性别比基本平衡的目标,鼓励保护性政策的力度只能加强,决不能削弱。

在实际调研中,我们还了解到,由于现有的物质利益诱导的政策其力度还非常小,如一个小学生,本应该交学杂费是210元,能免的只是杂费部分,如果一个家庭有两女孩同时读书,真正减免的金额还是小的。

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财力薄弱,根本无力垫付这些的公共服务支出。

希望即将开始国家“十一五”规划将加大公共财政支出,对农村公共服务条件的改善带来福音,肯定也能为“关爱女孩行动”营造更良好的环境。

(二)、打击控制性政策。

针对社会上还存在许多严重损害女孩权利的行为和歧视女孩的偏向,制定一些强制性措施对一些行为如“两非”行为、弃婴、溺婴等等加以打击、控制是行政手段的一种。

我国广大农村有着几千年封建思想的统治,“男尊女卑”、“养儿防老”、“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封建落后观念仍深藏在人们的心灵深处,再加上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与家庭生育观发生巨大冲突之时,没有强制性的行政措施控制人们的生育行为,是不行的。

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条文中相关条款、国务院颁布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家计生委、卫生部、药监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都对保护女婴和女孩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贯彻好这些法律法规,还必须要有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实施办法,这个办法也就是当地的“政策”。

当然,各地的措施必须是在不违犯上位法的前提下制定的,是有法可依的行为,特别是在当前强调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

打击强制性政策与法律、法规相比,它有反映更及时、迅速和效果明显的特点,这也是政府履行行政职能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打击强制性政策主要是针对“b超”的使用。

这是因为,绝大多数人们认为,“私人诊所b超机的使用,或者某些公立医院医护人员对b超机的滥用,都使流产中的女婴数量多于男婴。

这是出生性别比失调的最直接原因”。许多地方,成立了由行政领导挂帅的专项整治工作机构,有的地方甚至于开展跨省际的合作,如九江市与湖北、安徽等周边省的多个县建立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区域协作制度,经常互通信息、联合行动,还建立了超声和染色体检查技术准入制度鉴定胎儿性别监督制度、16周以上终止妊娠申请审批制度,对b超使用实行严格准入、挂牌上岗、持证检查、建立了监督、详细登记等制度,有效地堵住了管理的漏洞,为打击“两非”起到了威慑作用。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在执行政策时,各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如果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不能形成合力,那专项治理活动只能是走过场而已。

从现有的b超使用部门来看,一方面是人口计生部门计生服务站需用b超为优生优育做合法的孕产期检查,另一方面是农村医疗部门需用b超做一般性的医疗诊断的检查,但由于管理上的不严密与部门之间的配合出现漏洞,就可能出现即使发现了有人利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之后有堕胎行为,但查处起来非常困难。

因为,很难判断是哪个部门人员造成了这一事实。

这也就是在一些地方,尽管出生性别比非常高,但却很难找到查处的对象的原因之一。

(三)宏观协调政策。

这一政策的主要功能在于从根源上消除人们的生育偏好,真正实现性别公正。

“我国出生性别比失调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家庭生育的有计划与国家生育控制的有计划之间的矛盾。

在这个矛盾中,国家控制住了人口数量,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效,但家庭生育影响了婴儿的性别比结构,导致了女婴的短缺”。说到底,出生性别比失衡是长期以来封建思想“男尊女卑”、“养儿防老”没有清理的反映,也是长期以来我国“男女不平等”思想观念的积累。

因此,从源头上遏制出生性别比失衡,光靠短期专项治理只能是治标而不能治本。

加大国家在宏观政策层面上的力度,提高全社会的男女平等意识才是找到了遏制出生性别比失衡的真正原因。

“我们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是1995年在北京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上中国政府向世界作出的庄严的宣言。

使各级领导干部真正有“男女平等”的意识、有性别分析的眼光,使各种法律、法规在制定中能着眼于长远公共利益、着眼于社会公平与性别公正,从根源上消除出生性别比失衡,对我国来说,还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

所以,“关爱女孩行动”不能仅仅是为满足女孩或女孩家庭争得一些物质利益,而是要立足于解决妇女发展的阻碍,立足于妇女的战略利益的实现。

若只是解决了女孩或女孩家庭眼前的经济困难,社会上却大量存在女大学生(研究生)就业受到歧视、女性劳动报酬低与男性、女性角色主要定位于家庭、属于社会的“第二性”等诸多男女不平等的现象,那“关爱女孩行动”的鼓励保护性政策、打击控制性政策是不可收到预期效果,也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生育偏好和对两性评价的标准。

出生性别比失衡问题也就不能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

宏观协调政策是应该锁定在消除男女不平等根源上,它不仅仅是营造一种氛围,宣传一种价值观念,更重要的是为具体政策措施提供法律保证。

穆光宗先生所言:“关爱女孩”重在“公正赋权”。

“关爱女孩行动”宏观协调政策的目标应该是重上提高妇女的能力建设上。

当然,没有具体配套措施与之跟进,宏观调控政策将变为符号政策或是象征政策,写在纸上,搁置在法律文本之中。

同理,政府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上没有具体措施,改变“重男轻女”观念没有物质利益作为保障,那就会掉入唱高调、玩空转的怪圈。

“关爱女孩行动”最终目的是要为妇女们长远发展奠定基础,而不仅仅是为了解决眼前的困难。

如果宏观政策上诸如妇女的教育权、劳动权、生育权、参与权等方面不能在全社会形成保障网络体系,如果不能着眼于提高妇女发展的能力出发,即朗维分析框架中所言“妇女维权,使女人获得与男人同等的地位,平等参与发展过程,从而与男人在平等基础上控制各种生产资料”的话,那么,“关爱女孩行动”只能停留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层面上。

综上所述,“关爱女孩行动”的一系列公共政策,应有其三个不同层次的目标价值:长期目标:推动社会公正,实现性别平等,构建和谐社会;中期目标:出生性别比达到自然比值,人口质量得到优化,人们基本树立了新的生育观;近期目标:对“两非”行为进行遏制与打击,保障女孩的生存权。

这三个层次的价值目标是一个完整体系,损缺任何一个层次都可能导致整个价值目标体系的瓦解。

当然,这三个层次价值取向需要三个与之对应的政策保障:鼓励保护性政策是从微观的角度解决生育独女家庭或二女孩家庭与女孩的利益,公共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没有一个个行政相对人的充分理解与支持,好的政策难以维继。

如果宏观协调政策不能为提供足够的长远支持与供给,就意味着“关爱女孩行动”仅仅是一种临时性的对策。

宏观协调政则是立足于从长远、深层次解决出生性别比失调的问题;而打击强制性政策只是一种策略选择罢了。

如果宏观协调政策不能得到真正的认同与贯彻,出生性别比也许依靠强打击强制性政策暂时的回落了,但反弹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因为强制性政策执行的基础是政策相对人极不情愿被迫服从,只要一放松,他们就可能反弹。

因此,打击强制政策执行其成本是三个政策执行中最高的,它得作用是有限的。

因此,这三个政策之间的关系是一个整体的三个方面、相互补充不可偏废某一方。

影响公共政策效果的因素是多重的,有政策内容本身的、有政策执行者的、有政策相关利益人的、有政策执行环境等等。

即是说,同一公共政策,均会因以上多重因素中的某一个因素的差异产生不同的政策效果。

在人口问题上,我国政府在20世纪80年代制订了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已形成了一系列的公共政策。

回顾我国20多年计划生育实践,从公民对计划生育政策的排斥到逐渐认同再到自觉执行的发展过程,实质上都是在政府主导、推动、公众参与的公共政策贯彻与执行的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人们已形成了基本共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绝不仅是某一政府部门所能够做到的。

进而言之,“关爱女孩行动”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和政府继续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新举措,仍然需要全社会来共同推进才可取得最佳效果。

各地人口与计生部门的确把关爱女孩行动纳入了本部门的工作之中。

“关爱女孩行动”中确定的这些政策从当下开展的效果来看,产生了积极影响,对一些侵害女孩权益的不良行为起了震慑作用,引起了一些国际媒体的关注,产生了良好的影响,等等。

我们在看这些正面的影响与作用的同时,还应清醒地意识到,“关爱女孩行动”因开展的时间短,人们对它的认识有限、其影响力有限、相关配套措施的跟进远没有达到决策者设想的效果,不少的人仍然只是从局部利益出发,认为“出生性别比失衡只能是将在今后引发几千万中国男性公民配偶紧张”,并没有从社会公正、保障人权、国家长远利益等多重角度来认识出生性别比失衡将带来的严重恶果。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当谈起“关爱女孩行动”时,或是一些人说“那是计生部门的工作”,或是有人说“这个活动没有听说,只知道有‘春蕾计划’、‘希望工程’”;也有的人认为,现在各地出台的一系列“关爱女孩行动”政策措施,依然是具有输血性质的扶贫办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国人性别生育偏好上的“重男轻女”倾向;还有的人认为,“关爱女孩行动”只是在农村开展的,城里不存在“重男轻女”的现象。

诸如此类的看法,直接影响到“关爱女孩行动”的政策效果,甚至影响整个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效果,不得不引起人们进行更深的思考与分析。

首先,“关爱女孩行动”具体实施部门所能调动的资源有限,影响了政策效果。

公共政策的合法性直接影响公共政策的权威性,而公共政策的权威性又直接维系政策执行效果的高低。

实践中,各地区虽然都有“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甚至于“出生性别比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但由于日常工作主要是由人口与计生部门承担,许多部门的同志认为“关爱女孩行动”就是人口与计生部门的事情了,对他们单位而言,只是“额外负担”。

这就使得“关爱女孩行动”中,具体实施部门产生了畏难: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都是政府的一个部门,除非分管省、市、县领导出面协调,否则平级协调不好办。

政府部门的分工是现代社会正常、有序运行的基本要求,同样政府各部门间的合作与配合也是实现公共利益与保障公民权利的基本要求,没有政府各部门间的合作与协调,再好的政策也终将因各自为阵的政府办事程序与职能而分割了。

因此,增加“关爱女孩行动”具体实施部门的权威性与各相关政府部门的协调是十分重要的,“横向联系是当代管理活动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平行执行机构之间应相互沟通信息、主动配合、协作。”良性互动。

只有把公共政策内容的合法性和执行政策机构的权威性结合起来,才能使公共政策达到应有的效力。

其次,“关爱女孩行动”政策执行人员的素质与工作态度影响了政策效果。

“任何一项政策最终都靠执行者来实施,执行者对政策的认同、对政策执行行为的投入、创新精神、对工作的负责、较高的政策水平和管理水平是政策得以有效执行的重要条件所在。”公共政策执行主体的认同水平关系影响政策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策执行人对此问题的认识程度。

如果只是为了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实现工作目标,那可以说这样的政策只能是短期性的,所制订的办法只是为了完成短期内工作的需要。

客观地说,计生专干在人口日常管理中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涌现出许多感人的事迹。

但我们还得看到,光凭工作热情是搞不好工作的,那仍然处于被动之中,只有在提高了自身素质的基础上,把朴素的情感转化成对工作正确认识才可能发挥出工作的能动性与创造性。

“关爱女孩行动”面对的是老百姓的个人利益,如何使公共政策为百姓所认同、接受,每一个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法与水平有巨大的活动空间。

但由于我国现行的干部考核制度及干部提拔制度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关爱女孩行动”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执行起来马马虎虎,做表面文章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还有的地方以查处“两非”特别困难为由,对打击“两非”行为不力;还有的工作人员对中央强调的“七不准”很不理解,仍然习惯用强制性行政命令与手段,等等。

“关爱女孩行动”中公众参与的有限影响了政策效果。

“关爱女孩行动”的过程,对群众而言,是新婚育观念取代旧婚育观念的过程,采取群众能够接受的方式进行相关知识的宣传、激起公众参与的热情是必不可少的内容。

现实中,乡村人口学校的作用发挥的并不理想,对育龄对象的宣传、培训难以集中,即使是花大力气请了来育龄对象,也是匆匆而来,匆匆而去,只是为了应付上面的检查而已。

所以在“关爱女孩行动”中也存在一些群众的不理解或片面理解的行为,这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政策执行的效果。

“关爱女孩行动”的目标主要是在努力实现“2010年实现出生婴儿性别比趋于正常、初步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这一目标离现在只有短短的四年时间,要达到这一基本目标,最少以下几点是当前十分迫切的任务。

首先,在全社会进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与教育。

特别是加强各级决策者们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学习与理解,使社会性别意识主流化。

从思想观念上解决“关爱女孩行动”的价值取向问题。

同时,还应加大寻求在新形势下构建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的新形式,解决人们观念更新问题。

关爱“女孩行动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向的定位不准确,“关爱女孩行动”只能停留在工作层面上,而不能实现其真正目标。

当然,思想观念的转变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需要持之以恒的努力,但这努力一刻也不能放松。

各地在“关爱女孩行动”的政策类型上有着很大的差异性,究其原因,不仅仅有经济基础问题,更重要的是决策者们对“关爱女孩行动”认识问题所致。

其次,完善“关爱女孩行动”的协调机制,发挥相关部门的业务优势与职能优势,增大其协调能力与权威性。

在《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中指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全社会力量实行综合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也规定了相关部门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法定职责,规定了社会团体协助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责任。

“关爱女孩行动”涉及到众多政府部门和组织系统,目前尚没有哪一个部门能够独立承担起计划生育工作全责,也没有一个部门能够全部包下“关爱女孩行动”所有政策的执行。

因此,发挥人口与计生部门在人口工作中的业务与职能优势,党委、政府协调好教育、文化、财政、劳动人事、卫生、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是非常重要的,要有定期协调机制和稳定的工作机制,走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不少、实际工作却难以落实的局面。

第三,确保各级政府对“关爱女孩行动”利益导向机制是长期延续不断的。

“关爱女孩行动”是政府倡导的、配之与具体政策利益导向的重大行动。

因此,政府投入的质与量,是直接关系这一活动目的能否达到的关键。

在当下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没有履盖社会全体成员,尤其是广大农村养老保险还非常薄弱,人们的生育偏好依然停留时间在“男强女弱”、“养儿防老”、“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传统观念之中,现实生活中各种信息又从不同的角度反映着社会上男女不平等的诸多现象,纠正人们在性别上的偏好,“关爱女孩行动”方面的政策是否配套、是否能落到实处是至关重要的。

鉴于过去我们一些政策调整中向群众解释不够,引发群众对政府误解的教训,更是要做好解释宣传工作,确保政府的权威性,从而消除群众对政策的疑虑。

政府在“关爱女孩行动”方面的手段、保证条件供给是否充分是与能否达到目的起着主导作用。

从现有的物质发展水平来看,在我国没有政府资源性的保护政策,难以达到在短时期内通过自然规律协调出生性别比目的。

从公共管理的角度说,人口问题直接与公共利益相连,在政府实施“十一五”规划中,强大对公共事务投入的基本精神指导下,确保“关爱女孩行动”的财政投入也是应有之义。

因此,在各级政府加大公共财政支出的前提下,增加对人口与计生事业相关事业的投入,特别是农村医疗、养老保障、义务教育等方面的投入是切实体现以人为本、服务型政府的具体要求。

第四,建立“关爱女孩行动”监督反馈与目标管理考核机制。

在江西一些县区,不定期地组织人大、纪检、监察、人口与计生等相关部门对农村独生子女、已扎二女户女孩子及其父母奖励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发现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单位与个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和当事人严肃处理。

这些做法都非常好的。

但现有的计生考核指标体制分为“党政线”与“计生线”,还有计生工作的“一票否决”制度,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走形式、没有起到多大的实际作用。

如何使现有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与“关爱女孩行动”统一起来,还需要加入性别统计的指标,还需要严格按现有的制度执行,检查评估过程中的“你好、我好、大家好”的现象不应该再继续下去了。

在“关爱女孩行动”中实事求是,把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事情落到实处,还需要监督与考核机制完善与真正发挥作用。

公共政策分析类论文(汇总20篇)篇八

政策周期,指的是公共政策的主体与客体以及作为它们之间互动结果的政策过程所经历的一个循环。它以政策过程的完成阶段即政策的调整或终结为标志,往往是一个周而复始、连续不断的循环过程。

政策周期由于所涉及的范围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1、阶段性政策周期。

2、功能性政策周期。

3、反复性政策周期。

政策周期与经济发展周期的关系:

政策周期与经济发展周期是息息相关的,政策周期的循环发展或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我国经济发展周期的变化快慢与走势强弱。举个例子而言,看一下从我国的碳循环与政策周期的视角看我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

我国已认识到气候变化对其经济发展、生态稳定、社会生活等带来的实际危害以及潜在威胁。同时,作为具有重大国际影响的气候问题,我国的气候变化状况及政策应对也关系到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形象。对此,我国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旨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防止气候变暖的政策措施。但是一段时间内,这些政策并未得到很好地落实,气候治理的效果并不理想。从碳循环与政策周期关系的角度对此问题进行研究发现,碳循环与政策周期的差异已经成为我国相关环保政策没有得到落实的深层原因。因此,无论在将来的政策制定还是推行过程中,都应当将碳循环与政策周期的不一致这个隐形障碍作为其内生变量,予以足够重视,从而为我国气候治理进一步扫清道路,以取得显著效果。

一、公共政策是基于公共选择基础上的政策。公共选择是和私人选择相对应的选择,它基于财产不能靠私人竞争在自愿的双边契约中来配置的成本和收益不能内部化的决策。由于公共选择不涉及双向的付出和收益,只涉及非相互性的收益,因此容易导致塔便车、败德、公地灾难和代理人机会主义。因此,公共选择需要有强制。

二、影响公共政策制定的因素有很多,主要包括制定者、执行者、实施对象、既得利益集团等,也包括下面所指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三、影响公共政策执行的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两大类。

2、社会环境通过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科学、技术、道德和风俗习惯等表现为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和文化环境。

(一)人大监督力度不够。

由于法律制度及体制等方面的原因,我国人大监督实施不力,没有收到明显的效果:有的监督走了过场,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有的地方在监督方面对法律法规和人大的有关决议决定实施的监督检查不够,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监督不力。

(二)监控机构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

(三)法律不健全,法律制约不力。

迄今为止,我国虽已出台一系列关于权力监督制约方面的法律法规,但原则性的法律规定较多,缺乏详细的实施细则,结果是原则性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也很难落实。

(四)党政职能不分,责权不统一。

如管事的机关和人员没有权,有权的机关和人员不管事。

(五)监督制约不协调,未构成合力。

目前我国政府内部监督制约的几种形式,如审计监督、行政监察、行政执行监督检查等形式之间经常发生不协调、不配合甚至摩擦与相互掣肘等现象,而且各种监督制约形式由于缺乏明确的职责权限和监督制约范围,工作中又互不通气,这样一方面既造成了许多重复监督制约的现象,同时又使许多应该受到制约的对象处于无人过问的“盲点”状态。

(六)司法监控在我国极为弱化。

中国实行“议行司合一”的宪政制度,而不是“三权分立”。这种宪政制度决定了我国司法独立有别于“三权分立”国家司法独立的某些基本特征,审判权的行使处于权力机关的监督之下。但就权力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而言,通过这样的立法在宪法和法律上并无障碍,主要是对司法独立程度的价值取向问题。

完善我国政策监控机制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法律体系。

用法律规范公共政策的制定、实施、评估及终结等各个环节我国政策监控机制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除执政党系统和行政系统的政策监控之外,其他主体的政策监控均存在着功能弱化现象,即存在着不敢监控、监控不力或失职之类的问题。

(二)提高监控者的素质。

监控者的能力和素养对公共政策具有重要影响,优秀的建立者对提高公共政策的制定与执行的质量,对于提高政策绩效、实现政策目标,更有助益。

(三)制定可行的制度程序与具体的实施细则。

定成文的具体实施细则。

(四)完善政策监控的辅助手段。

除上述人大为首的六大监控机制外,应当发挥专家、学者、社会团体等的辅助性监控。

(五)增加舆论的透明度。

一个国家的政策监控水平很大程度上体现在该国舆论的透明度,其因为舆论的透明度对政策监控起有着重要的影响。

(六)加强公众和大众传媒的政策监控。

现代社会随着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大众传媒和公众的作用和影响力越来越不可忽视,一个有效的政策监控需要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

公共政策分析类论文(汇总20篇)篇九

摘要:针对实际的政策活动中,由于政策效果的长期性、潜在性以及附带效果的存在等原因,导致政策效果评估陷入困境这种情况,要更加确定评估标准、建立评估项目、引入多元主体参与。

英国撒切尔政府在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了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改革,私有化领域由最初的经济领域扩展到教育、卫生、住房、医疗保险、公共服务等政治和社会领域。这使得80年代英国经济逐渐摆脱了石油危机的影响,经济状况明显改善,政策财政赤字逐年减少出现盈余,通货膨胀率降低[1]。但是,把国有企业全盘出售形成新的私人垄断,私人垄断企业以较低的服务质量向民众索取尽可能高的价格,人民生活困难而社会矛盾尖锐。可以看到,一项政策效果的显示有一个相对长期的过程,则公共政策效果评估的研究则显得尤为重要。

公共政策效果即为政策执行后的对政策客体及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定义公共政策效果评估,要将其与公共政策评估、公共政策绩效评估区别开来:政策评估是对政策全过程的评估;政策绩效评估则是指基于结果导向、运用科学的方法、规范的流程、相对统一的指标及标准,对政府公共政策的投入产出进行综合性测量与分析的活动[2]。政策效果评估只是政策评估的一部分,绩效评估与效果评估也是不相同的,而学界当前对于政策效果的评估也少有涉及。

(一)评估标准不明。

政策评估标准是政策评估者在评估过程中据以对政策方案和政策效果进行优劣判断的准则,其实质是一种价值判断[3]。效果评估标准则通常包括事实标准和价值标准,前者是能够反映事物过去、现在和将来的存在状况的数量值、比率关系等一些可测量的客观指标;后者是评估主体在评估过程中所坚持、依据的倾向性准则和原则,反映主体的信念、理想和价值追求[4]。实践中效果评估往往出现两种标准的失衡问题。

(二)效果自身性质。

陈振明教授将政策效果分为直接效果、附带效果、意外效果、潜在效果和象征性效果[3]。效果自身有长期性、隐藏性、潜在性等特征。政策常常有明显的短视效应,即其在短期内会产生明显的正向或负向效果,但更多的政策需要长期的过程才能见其成效,如对环境进行的治理,改善空气质量并不能一蹴而就,又如撒切尔夫人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政策的短期效果非常明显,但是长远来看,英国人民生活愈加窘迫。

(三)政策效果的外部效应。

外部效应,是某些个人或企业的经济行为影响了其他人或企业,却没有为之承担应有的成本费用或没有获得应有的报酬的现象[5]。外部效应可以分为正的外部效应和负的外部效应。政策效果的外部效应是一种附带效果、间接性的政策效果,其存在加大了对政策效果评估的困难,主要原因是附带效果的不可量化,外部效益和外部成本的存在不可能清楚明确,因此我们很难清楚明晰地判别效果到底如何。

(四)利益相关者。

政策效果评估的利益相关者大抵包括政策制定者、政策执行者、评估推动者、评估执行者、受评估影响者等各方主体。其困境主要有:一是领导者的不重视,政府往往更加热衷于制定、宣传政策,却忽视政策效果评估[6];二是政策的制定者与执行者因自身偏向于维护政策而可能会在效果评估的过程中过分夸大政策的作用;三是决策者与评估者由于自身政策立场的不同形成不同的参考框架理解问题[7];四是评估者与实际受政策影响的人认识不同导致评估受阻,这其间又包括政策直接影响的人和间接影响的人。此外,政策与政策效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不确定[8]。引起社会现象发生变化的原因往往是多方面、多层次的,一果多因、多果多因的情况在效果评估过程中难以排除,这也给评估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一)增强评估重要性的认识。

从思想意识上巩固提高认识是实现效果评估的第一步。特别是作为国家领导核心的政党和政府,工作重心不仅要放在制定执行政策方针上,更要关注政策产生的系列效果,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政策质量的评估态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总结,收获成效、汲取经验,推动地方政府对评估工作的重视,从而自上而下地促进全国性的效果评估。当然,普及政策评估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有了意识的支持还要实践的助推。

(二)评估标准:事实与价值标准。

坚持事实标准,用经济学知识对政策效果进行定量分析可以一定程度上反映政策执行结果对政策制定目标的实现程度、反映政策是否以最小的投入获得了最大的产出。但同时,价值标准是评估标准中绝不可抛弃甚至应给与更多关注的内容,包括公平性、回应性、充足性等,政策是否有利于人民、政策是否惠及一般民众、政策是否对群众的迫切需求做出了回应,这些都应该是在评估时应该考虑的问题。

(三)建立评估项目。

“项目建立起一种手段-目的的关系,借此可以打造问题的初始条件和导致变化的未来政策之间的‘因果关系链’”[9]。为了长期而有效地掌握政策效果,做出科学的评估,需要构建评估项目,即针对某一政策进行立项研究,设置独立的评估机构、制定评估过程规范和原则、配备相应的专业评估人员、以预先设定的评估标准,长期动态地实地考察情况,寻找“因果关系链”。

(四)多元主体参与。

提倡公民参与、社会媒介、社会组织等的参与。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评估是适应当代公共行政民主理念的必然趋势,罗森布鲁姆将“代表性”作为衡量政策评估的一大标准,斯图亚特。内格尔从政策过程评估的角度提出了“公众参与度”大标准[10]。同时,公众参与政治的意识和热情已经觉醒,参政议政的能力素质有了很大提高,政府需要做的,就是拓宽公众参与政策效果评估的渠道并给与法律保障,建立政府与公民互动的评估机制,接受公民的监督、批评和信息反馈。

[1]李俊江。英国公有企业改革的绩效、问题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9(5).

[2]中国行政管理学会课题组。政府公共政策绩效评估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13,(3).

[3]陈振明。政策科学-公共政策分析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4]张润泽。形式、事实和价值:公共政策评估标准的三个维度[j].湖南社会科学,2010.

[5]高培勇编,公共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6]申喜连。试论我国公共政策评估存在的困境及制度创新[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09,36(5).

[7]李允杰,丘昌泰。政策执行与评估[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8]谢明编。公共政策分析[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9.

[9]弗兰克。费希尔。公共政策评估[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10]张为波,张鹏。试论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评估的重要作用[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3,(5).

公共政策分析类论文(汇总20篇)篇十

摘要:

媒体对公共政策的作用和影响主要体现在民众与政府的信息沟通以及监督执行方面,在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皆能起到重大作用。

关键词:

对于国家政治生活与长治久安而言,公共政策的制订是最为重要的部分。正确合理的公共政策将帮助政府机构更好地管理社会,服务民众。而媒体与公共政策本身就具有天然性的联系,能将信息集约、整合、沟通和传播,为广大社会群体提供了解公共政策、参与政府决策、表达切身利益和自身观点的机会。同时,也方便社会中的个体对政府行政作为与公共政策执行程度等加以监督,以保证政府公共政策制定的合法化、民主化及科学化。媒体又是国家进行政治社会化、塑造自身形象和增进政府合法性的重要舞台,国家利用这一公共空间加强与社会民众的交流,可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政府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

媒体在公共利益表达方面的功能。

作为群众利益的表达渠道,大众媒体通过自身所提供的信息和舆论点,促使公众参与到政治决策当中,使得原本比较分散的公众意愿转化为明确集中的决策要求,再将政府部门的公共决策信息公开透明地传达给公众,最后将公众的意愿和建议反馈给决策者,使决策层可以充分了解社会成员的意见,能够不断对决策进行适当调整,从而有利于公共政策制定合法化、民主化及科学化。同时,利用大众传媒监督和纠正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偏差,对行政决策进行完善。媒体在公共利益表达方面最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是5月7日,浙江大学毕业的谭卓在过杭州城西繁华路段斑马线时,不幸被一辆正在高速行驶的三菱跑车撞倒后身亡,而肇事者胡斌和朋友却在现场谈笑风生。由于该事件发生在杭州市的闹市区,惨案发生以后,社会舆论非常强烈,不管是在传统媒体,还是在网络媒体上,很多人都在发表着自己对这件事情的见解,最终引发了政府相关部门对该案件的重视。

在该案件当中,媒体作为一种具有话语表达、信息沟通、舆论监督等社会功能的公共平台,在平衡、统一和协调不同关系、不同利益的相关过程中,通过双向性的对称进行传播,让政府和公众可以在沟通和了解的基础上达成一致。这一事件让我们充分认识到媒体在信息对称传播当中的新角色,并将进一步促进社会发展的作用。

另外,媒体充当了公共利益的守护者。在当前信息化的社会,媒体的依存度已经越来越高,人们更加容易体会到大众传媒对社会发展和人类生存的重要意义。例如近段时间,央视《焦点访谈》报道了河北武邑县周先生办理护照的新闻,报道中的周先生称从北京到老家往返6次,走了将近三千公里才最终将所需的证件办理成功。以此事件为舆论焦点,《新京报》联合优数咨询进行了类似办理相关证件手续难的调查。该事件中,针对当前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普通群众办理手续困难的现状,由相关媒体进行联合深入地调查和了解,而后将产生问题的原因与解决的方式进行叙述,从而很好地落实了媒体实现公众利益表达的工作。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到,媒体作为一种可以让人们参与、理性平等进行对话的话语平台,是积极促进政府和公众有效交流、互动、沟通和发展的重要力量和有效途径,最大限度地为维护公共利益的实现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方面,它可以减少利益输入的一些中间环节,有利于让公众接近决策的核心,从而来实现自主的利益,有效的进行表达;另一方面,作为一个沟通政府和公众的桥梁,媒体一般都是以弱势群体代言人的身份,为很多无法和决策系统进行接触的'人群提供了表达问题和提出意见的窗口,从而有效的扩大政策问题的来源,同时还可以较为有效地克服政府决策的盲区。

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媒体具有的功能主要表现在:

一、具有促使问题进入到政策议程的功能。在媒体报道当中,媒体工作者需要先对所采集到的信息具有的价值进行选择后,才可以进行报道。媒体对现实世界选择性的报道对公共政策问题的提出非常有利。在一些具体的情况中,媒体在推动公共决策完善和改革的同时,还可以发挥关键性的作用,比如他所提供的一些真相有很大的可能是决策机构通过常规政府机构渠道不可能了解到的,或者是因为某些政府机构和部门由于各方面原因所造成的信息流失,从而导致决策者难以了解到。

二、媒体具有反映社会公众利益的功能。媒体有助于公共参与和公共政策的制订。媒体作为连接着公共决策和公众参与的有效桥梁,能够帮助很多不能够直接和决策系统接触的公众来公开的表达自己的诉求,让基层老百姓可以直接关注政策问题并且直接有效传达心声。媒体传递信息的及时性和直接性将会帮助那些分散公众及时参与到公共政策的过程中。所以,媒体具有强化公共利益表达的功能,它将真实地反映公众的利益。

公共政策规划后形成比较成熟的政策方案,最终在政府部门的允许下进行执行。在公共政策执行的过程当中,通过媒体能够提升公共政策的执行过程中的科学性。

一、使政府机构、群众间的信息保持通畅。通常说来,媒体会拥有社会问题的现场资料和内部信息,在公共政策执行当中,媒体的优势可以为执行带来信息上的支撑和提供事实上的证据,消除群众对政府只从单一方面公布信息所产生的质疑感,同时实现群众、政府对于事件情况的跟进性了解。

二、避免公共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有限理性模式。该模式主要认为公共政策执行时,政策的制订者和执行者受到来自多方条件的影响与限制,自身出现理性有限,所执行的工作不是在完全理性的环境下进行的。因此,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需要利用媒体的作用。如媒体通常会进行相关领域专家的采访,公布群众意见以及书写新闻评论的方式,尽可能多的为公共政策执行提供客观依据、建议参考,降低理性有限出现的可能性。

三、媒体能够起到政策执行前宣传,政策执行中监督和政策执行后讨论的作用。特别是在新媒体技术出现后,具有公共性、开放性、交互性、多元性、瞬时性的网络媒体,媒体公共议程的设置逻辑也开始发生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由于公共政策的执行就是整个政策体系当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是检验和落实政策的一个关键环节,也是将这些政策转换成现实的唯一的途径。因此除了自身作用以外,还需要第三方予以支持,媒体则能够恰如其分充当起这一角色。

公共政策分析类论文(汇总20篇)篇十一

10家印刷公司产出利润增长较快主营业务高度集中各公司经营情况差异明显。部分印刷公司积极推动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成为驱动公司业绩增长的重要动力。

整体情况:全年实现营收269.17亿元。

20,10家印刷公司产出利润增长较快,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9.17亿元,较增加16.53亿元,增长6.54%;净利润26.33亿元,较度增加3.96亿元,增长17.70%。各公司经营差异化明显,康得新营业收入、净利润均取得了40%以上的增长,其净利润占10家印刷公司净利润总和的53.51%;珠海中富、陕西金叶、鸿博股份营业收入、净利润大幅下滑,净利润下滑比例在50%以上。珠海中富所在饮料包装市场需求不振,竞争激烈,公司营业收入下滑20.92%,净利润大幅下滑257.14%,全年亏损6636万元,成为报告期唯一亏损的`印刷公司。

分业务经营情况:技术创新成赢利关键。

主业高度集中,各公司差异明显。

印刷公司主业高度集中于各自印刷包装细分业务及相关衍生业务,主业营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在60%以上。受整体经济环境影响,各公司大多采取收缩战略,营业收入呈现向各自主业集中的趋势,7家公司主业营业收入占比提升。

印刷公司各自细分业务之间存在明显差异,跨越出版物印刷、饮料、橡胶和塑料制品、高分子材料、烟标、彩票、电子发票等多个业务领域,经营环境差异性大。各公司主业营业收入变化差异明显,毛利率基本稳定,波动在5个百分点以内。

以技术创新驱动公司发展。

报告期内,部分印刷公司积极推动技术创新,促进成果转化,技术创新成为驱动公司业绩增长的重要动力。

康得新前期技术研发投入获得回报,光学膜项目全面投产,光学膜业务营业收入大幅增长65.85%,占主营业务收入77.85%,成为拉动公司业绩大幅增长的主要动力。同时,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超过4亿元,大幅增长58.9%,在高分子材料、碳材料、柔性材料以及裸眼3d、大屏触控、增强现实(ar)、虚拟现实(vr)、全息显示等新兴显示技术领域均已领先全球。

劲嘉股份报告期内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多项突破,新申请专利150项,新获得专利授权135项。通过发挥在新产品开发及设计方面的优势,公司克服国家卷烟行业结构升级、同行业竞争加剧等不利因素,报告期包装印刷业务营业收入增长超20%,毛利率水平超过40%,拉动公司营业收入整体增长17.09%,净利润增长24.10%。

东港股份持续推进产品升级和产业转型。当期对智能卡、射频识别(rifd)电子标签、电子发票、彩票销售系统等多个项目进行了技术研发,研发投入合计7437万元,增长20.77%,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92%,推动公司产品附加值不断提升,印刷业务毛利率水平维持在40%的高位。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实现了13.05%和27.81%的增长。

公共政策分析类论文(汇总20篇)篇十二

公共政策分析是一门在现代社会非常重要的课程,通过学习这门课程,我深入了解了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的过程,并获得了一系列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在这学期的学习中,我不仅加深了对公共政策的理解,而且提高了自己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公共政策分析课程的心得体会。

首先,公共政策分析课程让我意识到了公共政策对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在过去,我对公共政策的认识一直局限在政府的决策和实施层面,但通过这门课程,我了解到公共政策与社会问题紧密相连。公共政策对于社会问题的解决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它能够对教育、环境、医疗等方面产生深远的影响,并为公民提供更好的生活质量。掌握公共政策分析的方法和工具,能够更好地理解社会问题的背后原因,并找到最佳解决方案。

其次,公共政策分析课程培养了我的问题分析能力。在课程中,我们学习了多种问题分析方法,如SWOT分析、政策评估和成本效益分析等,这些方法将我们的思考从经验和主观看法中解放出来,使我们能够更加客观地分析问题。例如,在一次课堂上,我们团队被要求分析某城市的交通拥堵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通过采用分析工具,我们发现交通拥堵不仅与城市规划和交通设施有关,还与居民的出行习惯和工作模式等因素密切相关。在问题的分析过程中,我学会了从多个角度去审视问题,寻找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并提出合理的对策。

此外,公共政策分析课程还提高了我的团队合作能力。在课程中,我们通常以小组形式合作完成项目和案例分析。这要求我们团队中的每个人积极参与并发挥各自的专长。每个人都需要贡献自己的思路和观点,通过讨论、互相倾听和合作解决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我学会了与他人合作,尊重别人的意见,并通过集体智慧来解决问题。这种团队合作的能力对于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都非常重要,无论是在政府部门还是在企事业单位,都需要与他人合作来完成任务。

最后,公共政策分析课程让我认识到决策的难度和复杂性。现实中的公共政策制定往往面临着众多的利益冲突和不确定因素,需要综合各种信息和观点做出决策。在课程中,我们模拟了一个决策过程,每个人都扮演一个利益相关者的角色,进行了一场激烈的辩论。这个过程让我体会到了决策的复杂性和艰难性,也让我明白了决策要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并寻找到一个平衡点。无论是在公共政策领域还是日常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在复杂的情境下进行决策和权衡,这需要我们不断提高自己的决策能力。

总之,通过公共政策分析课程的学习,我对公共政策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提高了问题分析和解决能力,并锻炼了团队合作和决策能力。这门课程对于我的学习和未来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我会将所学知识和方法运用到实际的工作中,为社会发展做出更好的贡献。

公共政策分析类论文(汇总20篇)篇十三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地区经济的发展,许多地区政府竞相建设地标建筑和打造形象工程,这些工程建设豪华,投资巨额,但往往却是政府政绩工程的集中体现,很多建筑工程都片面追求高大豪华,政府不惜斥巨资来建设,但却缺乏考虑建设的必要性和公众的意见和需求。

一、政绩工程之地标性建筑。

苏州投资45亿元人民币建高度为301.8米的“东方之门”摩天大楼近日因其外形成为网络焦点,很多网友调侃“东方之门”像极了“秋裤”。东方之门是一座建筑高度301.8米、总投资约45亿元人民币的摩天大楼。然而,如此重要的一项工程,却被民众吐槽为“秋裤”,这恐怕也是建筑设计方始料未及的。辽宁抚顺投上亿元建157米高铁圈形建筑。

该建筑名叫“生命之环”,是一座巨型环形城市景观建筑,坐落于辽宁抚顺市沈抚新城。据了解,“生命之环”的平均直径高达157米,相当于50层楼高,整个建筑所用钢材达3000吨。当地官方招投标信息显示,“生命之环”计划投资金额总计过亿元。而近日有关深圳南山区春花天桥投资20亿元建设堪称豪华天桥的消息引发社会关注。

该天桥最宽接近14米,主梁高度超5米,共设4处梯道、4部手扶电梯及两部垂直电梯,外形酷似盛开的迎春花。有网友表示,春花天桥耗资二十亿元打造而引发舆论一片哗然。这些是当前尚且存在或者正在建造中的地标式建筑,然而在过去十几年间,那些曾经走进我们视线里的地标式建筑却不复存在了。西湖第一高楼被拆,设计寿命1却仅使用了。而曾经的亚洲跨度最大的拱形建筑沈阳夏宫被整体爆破却仅使用了15个春秋。这些地标式建筑都是政府花巨资打造而成,堪称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然而动辄爆破拆除城市地标建筑,这不仅是对纳税人钱物的巨大浪费,更是政府缺乏考虑大众需求,个人偏好和兴趣的集中体现。这些建筑都是斥资亿元打造的,很多都是政府为了凸显自己政绩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很多建筑在其建设之初并没有充分考虑公众的需求和建设的必要性。很多地方政府在建设这些地标式建筑之初是否听证过大多数市民的意见,是否有举行听证会,是否有招标公告公示不得而知。甚至无论公众对各地的地标建筑如何质疑,举例论证也好,公开反对也罢,最后的结果无一例外的就是这些建筑项目工程的顺利动工建设。

综上这些城市地标式建筑工程,这些美其言是为了城市的规划和建设,打造城市发展品牌和地位,但实质上这些地标式建筑就是典型政绩工程的具体表现。

二、政绩工程与政绩之涵义。

所谓政绩工程,就是某些领导干部为了个人或小团体的目的和利益,不顾群众需要和当地实际,不惜利用手中权力而弄出的劳民伤财、浮华无效却有可能为自己和小团体标榜政绩的工程。尽管政绩工程由政绩派生而来,但政绩与政绩工程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政绩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为党和人民工作的实际成效。而政绩工程,则是在政绩里掺进了个人的'虚荣心和政治的功利性成分,甚至被一些人当成邀功升迁的“垫脚砖”,也就是所谓的“形象工程”。

三、深圳春花天桥概况。

就拿深圳的春花天桥来说,春花天桥的打造就是典型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位于深南大道与南山大道交会处的春花天桥是深圳大运会前夕投资建设的形象提升工程之一,建设初期被定位为地标性建筑物之一。该天桥最宽接近14米,主梁高度超5米,共设4处梯道、4部手扶电梯及两部垂直电梯,外形酷似盛开的迎春花。该天桥梁架均使用航空级钛合金铝材,顶部全部采用最新光能动太阳板,天花板安装上千个a级led灯,四个出入口均配置全自动手扶电梯和垂直电梯,用钢量约3000吨,汇聚深圳最高精尖的制造工艺。有网友表示,春花天桥“耗资二十亿元打造而成”。对此,深圳南山区官方微博澄清表示:春花天桥实际造价约5000万元。然而,让群众质疑的除了工程的造价外,引发群众批评质疑的还有天桥建成后并没达到让人满意的效果。春花天桥长期存在电梯停运、桥面积水、上千led灯晚上不亮等诸多问题。在正式交工使用不到2年的时间内,就出现了13部电梯屡屡停运、雨天桥面积水等质量问题。面对公众的意见和质疑,深圳南山区官方微博同时也承认天桥管理上“目前存在问题”。

四、选用精英理论分析之依据。

春花天桥的建设充分体现了深圳南山区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从政府公共政策制定的政策客体出发,我们采用了精英理论对春花天桥这个政绩工程进行分析。

精英理论认为,公众是被动、麻木和信息闭塞的,公众的情感往往被精英们操纵在的股掌之中,公众对精英价值观的影响微乎其微,公众对精英们的决策行为充其量只会有间接的、微小的影响;公共政策更多反映的是精英的兴趣和偏好,而不是公众的要求。在春花天桥的整个决议、建设过程中,政府是政策的主体,而公众是政策的客体。从作为政策客体的公众角度来看:首先,在关于建设春花天桥的通过决议中,公众并没有参与其中,即使连春花天桥的招标公告都无法找到,有的只是一条模糊的中标公告,信息不对称,公众的信息闭塞,无法了解掌握相关事实;其次,春花天桥的真正造价对公众仍旧是个谜,先有南山区官方微博澄清说是5000万元,后却有监理方说是4000万元,政府的政务信息不透明不公开,公众被蒙在鼓里;最后,春花天桥的巨额投资未达到使公众满意的效果,在正式交工使用不到2年的时间内,春花天桥就出现13部电梯屡屡停运、雨天桥面积水等质量问题。春花天桥作为一项民生工程,理应由作为政策承担者的公众所知、所解、所影响。但是,在春花天桥的整个决策和建设过程中,公众始终处于被动状态,对公共政策制定的影响作用微乎其微。

五、用精英理论模型分析春花天桥。

1、从公众的角度。

精英理论认为,在政策过程中,公众完全是被动的,他们的要求及其行动对公共政策不会产生决定作用。在深圳春花天桥事件中,我们首先应该考察当地的公众在天桥修建的事件中是否处于被动,即深圳南山区的民众是否处于被动的状态。因此,先考虑一下天桥修建之初是否召开了听证会。春花天桥被定位为地标性建筑物之一,由政府财政出资修建,事关深圳众多公民的利益,依法应当公开听证。《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第二条也明确规定,深圳市行政机关作出涉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重大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适用本法。当初如果没开听证会,即行政决策程序违法;当初如果开了听证会,请公开相关信息,方便进行责任倒查。但是经过调查发现,天桥从无到有、自始至终的整个过程,都缺少民意的沟通。如此重大决策的制定,需用到纳税人大量的钱,而且天桥的修建也会影响周围广大民众的出行,然而政府却连一场听证会也没有召开,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在春花天桥的决策过程中,南山区的民众的确处于被动状态。沟通缺失,民意缺位,公众意见不能有效传达,更没有达成官方与民间的共识,这也为春花天桥建成后引来部分民众不满情绪埋下了伏笔。

2、从政府的角度。

精英理论认为,在政策过程中,占统治地位的政治精英们把握政策制定的主动权,公共政策完全由他们来决定,然后由行政官员及其机构加以执行。对于深圳春花天桥,应该说建天桥决策也是由执掌权力的少部分精英,即深圳南山区政府制定的,政府在政策制定的过程中把握了主动权。其次,我们再来考虑政府为何要花费巨资建造春花天桥。是为了民众的利益着想,还是为了自己的偏好,为了凸显自己的政绩?原本,建造过街天桥的本意首先是为行人过马路提供方便和安全保证,其次才是尽可能地展现外形美观,即首先必须是民心工程,其次才是形象考量。而春花天桥的规划者,从投资建设之初就将其作为形象提升工程定位为地标性建筑物,有意无意地弱化了方便行人通行的原始功能,而网友质疑20亿、官方回应5000万的巨额成本,更让春花天桥沦为名副其实的“政绩工程”的标志。

管理者常常把心目中的城市形象定位于豪华、气派、美观、有创意,而普通民众的心仪感受却是舒适、实用、惠众。显然,位于深圳南山区的春花天桥就是这样一座华而不实、饱受质疑的城市建筑。这种引起民怨的“政绩”,树了干部个人的“丰碑”,伤了广大群众的信心,更是隐藏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公共政策分析类论文(汇总20篇)篇十四

摘要:公共政策学是公共管理类本科专业平台课程,但在世界范围内还属于新兴学科。我国目前公共政策学的课堂教学方法基本还处于在课堂上教材讲授、典型案例讲解的阶段,不能适应从“课堂学习”到“政策实践”的教学要求。本文基于目前我国公共政策学课堂教学方法现状与问题,在案例教学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以经管学科交叉为背景,提出了案例设计的创新教学法。

关键词:公共政策学;课堂教学;案例创新教学法。

公共政策学是教育部公共管理教学指导委员会要求开设的所有公共管理类本科专业的四大平台课程之一,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类本科专业在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开设,现有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城市管理等四个专业,且公共政策课程均已在上述四个专业开设。

因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是我校唯一拥有经济学和管理学两大学科交叉优势的学院,教学研究覆盖区域经济和公共管理两大学科,因此本文拟在此学科交叉背景下,针对《公共政策学》的课堂教学思路进行探讨,以期为公共政策课程教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提供参考。

19世纪80年代以前,西方的政策研究还只是附属于经济科学。以1887年伍德罗・威尔逊(woddrowwilson)提交关于行政研究的论文开始,美国公共行政学科方始建立。因此,公共政策学在全世界范围内都还属于新兴学科,也是一门正在不断发展中的学科,是指权威的国家机构及公共团体为了实现特定的公共目的,对社会价值进行合理配置的决定与实施过程。追溯来看,公共政策学起源于政治学、管理科学等学科。1947年,美国学者西蒙提出“管理即决策”。1951年美国政治学家勒纳和拉斯维尔共同主编《政策科学:视野与方法的近期发展》一书,该书第一次对政策科学的学科性质、研究内容、发展方向做了详尽的论述,被人们认作是公共政策学诞生的标志。

中国公共政策学科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引进西方政策科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目前已成为中国公共管理学科乃至整个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中的重要部分。由于在我国起步和发展均较晚,还属于一门新兴学科。总的来看,公共政策教学的专业化人才缺口较大,高校教师在公共政策教学过程中偏重理论,在关注社会公共政策现实、提出政策解决方案等方面较为欠缺,从而使这门课一定程度上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末”,在课堂教学上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是案例教学和社会现实的结合不够紧密。由于选择合适的案例开展教学,有助于学生实现从“课堂学习”到“政策实践”的认识转变与政策体验过程,因此案例教学也是公共政策学发源地美国的mpa等教育的基本方法。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发展期,区域发展不平衡、资源配置不均衡、城乡发展程度差别较大。在这样一个时期,北京上海等地已经进入发达经济初级阶段,北京经济总量已达17801亿元,20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按年平均汇率折算达到13797美元。但就在北京周围,在承德、张家口、保定等首都周边,还存在一个贫困程度较深且集中连片的区域,存在着近200个贫困村、154万贫困人口,被称为“环首都贫困带”。这样的社会现实导致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社会问题急剧增加,政策问题层出不穷,公共政策分析的案例异常丰富,为公共决策提供了丰富的社会实践机会。因此,当前存在的大量丰富生动的公共政策案例完全可以用于公共政策学的课堂教学案例加以分析,而这对于拓展并创新公共政策案例分析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案例教学(casemethod)是由美国哈佛法学院前院长克里斯托弗・哥伦布・朗代尔(ll)于1870年首创,后经哈佛企管研究所所长郑汉姆()推广并得到了迅速传播。案例教学法撇弃了照本宣科的课堂灌输方法,具有开放式、互动性、启发性等特点,有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有利于对课堂理论进行实践验证,因此被认为是代表未来教育方向的一种成功教育方法。20世纪80年代,案例教学引入我国。

所谓教学案例,指的是真实发生过的、和教学知识点密切相关的事件。小劳伦斯・e・列恩认为:“教学案例是一个描述或基于真实事件和情景而创作的故事,它有明确的教学目的,学习者经过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后会从中有所收获。”案例教学,则是根据事件发生的具体场景,进行后期模拟还原,从中探讨该事件本身所包含的理论问题和解决思路。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将前期真实生活引入后期学习过程之中的教学方式,有助于同学们结合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理论模拟和实践分析。

公共政策案例(publicpolicycase),即将实际生活中的.具体公共政策引入课堂教学或学习者思维之中的可操作的应用形态,是对某一公共政策情景(apolicysituation)的直观化和具体化的描述。公共政策案例教学则是基于丰富鲜活的公共政策现实活动,将公共政策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进行教学,目的是在教师启发引导的基础上,帮助学生掌握公共政策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通过政策具体过程(如制定、执行、评估、终结、分析等)和具体细节的分析来促进公共政策学教学水平的提高和政策解决思路能力的提升。

通过公共政策案例教学,学生可以在分析具体现实公共政策的基础上,对公共政策的功能、类型、系统等基本概念和价值、环境、体制、工具等公共政策理论知识进行“再检验”,并进而深入理解和认识制定、执行、评估、终结等政策过程,也可以通过对问题进行不同视角、不同环境、不同条件的比较评估,自觉或不自觉地训练“分析有条不紊、探究坚持不懈、决策当机立断”的政策分析能力。

优点很明显,主要有:

1.有利于通过理论结合实践的教学方式来深入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案例教学倡导在教师引导、学生准备、现场讨论、课堂总结的过程中提高学生的理论学习能力、问题分析能力、即时思辨能力和总结提升能力。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的教学方法,也有利于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勇于创新的良好教学环境。因此案例教学法可以明显提高课程的教学效果,深入提升教学质量,从而达到教学要求。

2.有利于结合公共政策学科本身的特点提高学生学习效率。公共政策学融汇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技术科学等不同学科不同层次的知识,具有较为复杂的系统知识特征。因此,单纯的理论教学会使学生对政策术语和范畴等这些本来源自生活的理论知识反而感觉理解较为困难,也容易感到枯燥。现实、生动的公共政策案例分析,能够加深同学们对诸如自由裁量权等公共政策术语、理性决策系统等学科范畴及其他理论知识的理解,比较能够以切入生活的方式,简易而又生动地抓住知识点,从而提高学习效率,也有利于极大地提高学生学习公共政策学的兴趣。

3.有利于通过针对性探讨政策分析过程来培养学生公共政策素质和能力。公共政策学本身即发端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几个主要的工业国家,其后由于发展的需要迅速扩展到许多国家和地区,具有彻头彻尾的政府政策和社会政策的实践基础。尽管不断有学者进行理论总结和提升,但通过针对性的过程分析,明晰公共政策产生的政策环境、价值内涵、决策体制、制定议程、执行障碍、评估模式、终结策略等分析程式、步骤和方法,从而既着眼于政策问题本身,又能在理论指导下超越政策问题,可以系统、延续、及时地培养学生分析现实公共政策问题的素质和能力,真正达到学以致用的教学目的。

尽管公共政策学案例教学有着显著优点,但限于我国公共政策学科的发展历史较短,一般同学政策参与不多,当前正处于经济、环境、社会等转型发展过程等因素,目前我国高校公共政策学的案例教学也同时存在着一些明显的缺点,主要表现在:

1.单一案例分析的灵活性和课程案例分析增加的单调性。无疑案例教学具有生动、现实、互动的教学特点,以启发引导为主,但由于公共政策学涉及到多学科交叉背景知识,从而使单一案例分析具有相当的灵活性,可以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从不同的观测角度可以得出不同的参考结论,这既需要同学们同时具备宽口径知识和专业视角,也加大了问题分析的难度和深度;同时,经常进行案例分析,因为固定的理论知识总是落后于不断发展的政策实践,也容易使同学们感到总是有一层隔膜的政策体验。并且,分析的案例越多,理论和具体案例之间的差距就越大,最后案例分析就逐渐演变成为对理论知识的另一种叙述方式,从而使人感到别样的单调。

2.现实政策的演变过程映衬出案例教学分析的过去式。分析公共政策为的是解决公共问题。但公共政策学的案例分析,往往是以过去式的公共政策问题为分析对象。即使对于曾经发生的某一公共政策问题的结论是永远不变从而使具体分析可以绝对正确,但这种分析对于正在发生和尚未发生的公共政策现实仅仅具有借鉴参考作用和理论指导意义,学生只能“横看成岭侧成峰”却难以“身在此山中”以便去识得“庐山真面目”。这种现实政策的演变过程映衬出案例教学分析的过去式,就使得案例教学分析大部分时间、大多数场景仅仅停留在了课堂,实际指导意义较为欠缺。

基于以上公共政策案例教学分析的优缺点,笔者力图跳出一般案例教学的窠臼,提出了“摸底―点题―仿真―实践”的四步案例教学法,力图凸显政策实践中的理论脉络,注重理论讲解中的实践能力,通过“实时新闻、现场分析、政策把关、实践验证”的教学思路来切实提高学生对于公共政策学理论的把握能力和现实问题的解决能力。有关内容,将会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公共政策学案例教学思路创新研究》一文中进行详细介绍。

参考文献:

[1]陈昌洪,公共政策学案例教学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16).

[2]李小军.案例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7).

公共政策分析类论文(汇总20篇)篇十五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地区经济的发展,许多地区政府竞相建设地标建筑和打造形象工程,这些工程建设豪华,投资巨额,但往往却是政府政绩工程的集中体现,很多建筑工程都片面追求高大豪华,政府不惜斥巨资来建设,但却缺乏考虑建设的必要性和公众的意见和需求。

苏州投资45亿元人民币建高度为301.8米的“东方之门”摩天大楼近日因其外形成为网络焦点,很多网友调侃“东方之门”像极了“秋裤”。东方之门是一座建筑高度301.8米、总投资约45亿元人民币的摩天大楼。然而,如此重要的一项工程,却被民众吐槽为“秋裤”,这恐怕也是建筑设计方始料未及的。辽宁抚顺投上亿元建157米高铁圈形建筑。

该建筑名叫“生命之环”,是一座巨型环形城市景观建筑,坐落于辽宁抚顺市沈抚新城。据了解,“生命之环”的平均直径高达157米,相当于50层楼高,整个建筑所用钢材达3000吨。当地官方招投标信息显示,“生命之环”计划投资金额总计过亿元。而近日有关深圳南山区春花天桥投资20亿元建设堪称豪华天桥的消息引发社会关注。

该天桥最宽接近14米,主梁高度超5米,共设4处梯道、4部手扶电梯及两部垂直电梯,外形酷似盛开的迎春花。有网友表示,春花天桥耗资二十亿元打造而引发舆论一片哗然。这些是当前尚且存在或者正在建造中的地标式建筑,然而在过去十几年间,那些曾经走进我们视线里的地标式建筑却不复存在了。2007年西湖第一高楼被拆,设计寿命100年却仅使用了13年。而2009年曾经的亚洲跨度最大的拱形建筑沈阳夏宫被整体爆破却仅使用了15个春秋。这些地标式建筑都是政府花巨资打造而成,堪称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然而动辄爆破拆除城市地标建筑,这不仅是对纳税人钱物的巨大浪费,更是政府缺乏考虑大众需求,个人偏好和兴趣的集中体现。这些建筑都是斥资亿元打造的,很多都是政府为了凸显自己政绩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很多建筑在其建设之初并没有充分考虑公众的需求和建设的必要性。很多地方政府在建设这些地标式建筑之初是否听证过大多数市民的意见,是否有举行听证会,是否有招标公告公示不得而知。甚至无论公众对各地的地标建筑如何质疑,举例论证也好,公开反对也罢,最后的结果无一例外的就是这些建筑项目工程的顺利动工建设。

综上这些城市地标式建筑工程,这些美其言是为了城市的规划和建设,打造城市发展品牌和地位,但实质上这些地标式建筑就是典型政绩工程的具体表现。

所谓政绩工程,就是某些领导干部为了个人或小团体的目的和利益,不顾群众需要和当地实际,不惜利用手中权力而弄出的劳民伤财、浮华无效却有可能为自己和小团体标榜政绩的工程。尽管政绩工程由政绩派生而来,但政绩与政绩工程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政绩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为党和人民工作的实际成效。而政绩工程,则是在政绩里掺进了个人的虚荣心和政治的功利性成分,甚至被一些人当成邀功升迁的“垫脚砖”,也就是所谓的“形象工程”。

就拿深圳的春花天桥来说,春花天桥的打造就是典型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位于深南大道与南山大道交会处的春花天桥是2011年深圳大运会前夕投资建设的形象提升工程之一,建设初期被定位为地标性建筑物之一。该天桥最宽接近14米,主梁高度超5米,共设4处梯道、4部手扶电梯及两部垂直电梯,外形酷似盛开的迎春花。该天桥梁架均使用航空级钛合金铝材,顶部全部采用最新光能动太阳板,天花板安装上千个a级led灯,四个出入口均配置全自动手扶电梯和垂直电梯,用钢量约3000吨,汇聚深圳最高精尖的制造工艺。有网友表示,春花天桥“耗资二十亿元打造而成”。对此,深圳南山区官方微博澄清表示:春花天桥实际造价约5000万元。然而,让群众质疑的除了工程的造价外,引发群众批评质疑的还有天桥建成后并没达到让人满意的效果。春花天桥长期存在电梯停运、桥面积水、上千led灯晚上不亮等诸多问题。在正式交工使用不到2年的时间内,就出现了13部电梯屡屡停运、雨天桥面积水等质量问题。面对公众的意见和质疑,深圳南山区官方微博同时也承认天桥管理上“目前存在问题”。

春花天桥的建设充分体现了深圳南山区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从政府公共政策制定的政策客体出发,我们采用了精英理论对春花天桥这个政绩工程进行分析。

精英理论认为,公众是被动、麻木和信息闭塞的,公众的情感往往被精英们操纵在的股掌之中,公众对精英价值观的影响微乎其微,公众对精英们的决策行为充其量只会有间接的、微小的影响;公共政策更多反映的是精英的兴趣和偏好,而不是公众的要求。在春花天桥的整个决议、建设过程中,政府是政策的主体,而公众是政策的客体。从作为政策客体的公众角度来看:首先,在关于建设春花天桥的通过决议中,公众并没有参与其中,即使连春花天桥的招标公告都无法找到,有的只是一条模糊的中标公告,信息不对称,公众的信息闭塞,无法了解掌握相关事实;其次,春花天桥的真正造价对公众仍旧是个谜,先有南山区官方微博澄清说是5000万元,后却有监理方说是4000万元,政府的政务信息不透明不公开,公众被蒙在鼓里;最后,春花天桥的巨额投资未达到使公众满意的效果,在正式交工使用不到2年的时间内,春花天桥就出现13部电梯屡屡停运、雨天桥面积水等质量问题。春花天桥作为一项民生工程,理应由作为政策承担者的公众所知、所解、所影响。但是,在春花天桥的整个决策和建设过程中,公众始终处于被动状态,对公共政策制定的影响作用微乎其微。

1、从公众的角度。

精英理论认为,在政策过程中,公众完全是被动的,他们的要求及其行动对公共政策不会产生决定作用。在深圳春花天桥事件中,我们首先应该考察当地的公众在天桥修建的事件中是否处于被动,即深圳南山区的民众是否处于被动的状态。因此,先考虑一下天桥修建之初是否召开了听证会。春花天桥被定位为地标性建筑物之一,由政府财政出资修建,事关深圳众多公民的利益,依法应当公开听证。《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第二条也明确规定,深圳市行政机关作出涉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重大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适用本法。当初如果没开听证会,即行政决策程序违法;当初如果开了听证会,请公开相关信息,方便进行责任倒查。但是经过调查发现,天桥从无到有、自始至终的整个过程,都缺少民意的沟通。如此重大决策的制定,需用到纳税人大量的钱,而且天桥的修建也会影响周围广大民众的出行,然而政府却连一场听证会也没有召开,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在春花天桥的决策过程中,南山区的民众的确处于被动状态。沟通缺失,民意缺位,公众意见不能有效传达,更没有达成官方与民间的共识,这也为春花天桥建成后引来部分民众不满情绪埋下了伏笔。

2、从政府的角度。

精英理论认为,在政策过程中,占统治地位的政治精英们把握政策制定的主动权,公共政策完全由他们来决定,然后由行政官员及其机构加以执行。对于深圳春花天桥,应该说建天桥决策也是由执掌权力的少部分精英,即深圳南山区政府制定的,政府在政策制定的过程中把握了主动权。其次,我们再来考虑政府为何要花费巨资建造春花天桥。是为了民众的利益着想,还是为了自己的偏好,为了凸显自己的政绩?原本,建造过街天桥的本意首先是为行人过马路提供方便和安全保证,其次才是尽可能地展现外形美观,即首先必须是民心工程,其次才是形象考量。而春花天桥的规划者,从投资建设之初就将其作为形象提升工程定位为地标性建筑物,有意无意地弱化了方便行人通行的原始功能,而网友质疑20亿、官方回应5000万的巨额成本,更让春花天桥沦为名副其实的“政绩工程”的标志。

公共政策分析类论文(汇总20篇)篇十六

3.试论当前我国公共政策主体能力的必要性。

4.试论公平分配社会资源的公共政策目标决策。

5.试论“入世”和国际新环境对我国公共政策的影响。

6.试论知识经济时代对我国公共政策的影响。

7.试论当前中国公共政策系统及其特征。

8.试论当前中国对非官方政策智囊的支持性政策。

9.试论当前中国政策决断系统的活动规律。

10.试论当前公共政策决策的体制类型。

11.试论中国共产党在公共决策中的作用。

12.当前界定决策问题的一些认识误区。

13.试论当前拟定公共决策方案的主要原则。

14.浅论决策方案调整中的常见误区。

15.试论“你有政策,我有对策”的政策环境因素。

16.试论当前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资源分配。

17.试论当前对公共政策评价的一些误区。

18.试论当前如何推进对公共政策的科学评价。

19.试论当前公共政策评价面临的制度难题。

20.试论公共决策思维的新特点。

21.试论“灵感”、“联想”等在公共决策思维过程中的作用。

22.试论“系统分析”在公共决策中的作用。

23.在我国建立多者博弈的公共政策体制的若干思考。

24.试分析某一公共政策案例。

25.试论当前我国公共政策理念转型与创新。

公共政策分析类论文(汇总20篇)篇十七

摘要: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参与是一个复合性的话题。无论是对于政府、行政管理者、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个体、还是对于整个社会,乃至于公共政策本身,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参与的积极作用是勿庸置疑的。

一、我国公共政策制定中公民参与的现实依据和理论基础。

我国公共政策制定中公民参与的现实依据和理论基础通过政治学和行政学的理论知识论述。政策制定中的公民参与以下几个方面体现。

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全国各族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定期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行使公家权利的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对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有效管理的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共和制政体。

第二人民主权理论,人民主权理论体现出来的是理想主义的民主范式,但就是这种理想主义发挥着人类社会无法停止的形而上学的冲动,这也是人本性的理想倾向。

第三民主行政理论,我国随着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依法治国理念的牢固树立,公众的维权意识,法律意识不断地提高,民主和科学理念逐步深入公民意识,促进民主里也也逐渐成为共识。政府和智囊团也很重视民主行政中的公民参与。公民参与是行政民主化的必然产物,民主行政在行政过程中体现行政权力因素以外,还应该体现行政权力对象的公民因素。

1.我国工政策中公民参与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的短短的几十年,政府对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参与做了积极的推动。本文指出了一下几点分析我国公民参与的现状。

第一公民参与日益逐渐提高,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的公共管理理念不断的创新,不断的完善逐渐的符合时代的要求,我国社会的整体改革对公共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国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外还逐渐建立和完善选举制度,听证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民主行政立法制度,公民批评建议制度等。同样政府也在公开公共行政活动包括机关工作,工作总结,行政人员管理和经费开支等情况,以确保政府的透明度和人民对政府行政活动的知情权。

第二公民参与制度的日益健全,宪法为重点的法律体系为公民参与合法行为提供了制度,规范的准则,不管是选举,党团,政治监督以及其他活动,都在法律和宪法或其他有关规范文件中得到确立。我国的立法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选举法,工会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公共事业捐赠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等都有公民参与的相关内容。公民在法治基础上自主地参与公共政策活动,通过影响我国政府对权威性价值的分配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三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公民参与途径的多样化,我国对公民参与从宪法上给予了明确的规定。宪法对公民参政权的规定给公民参与政策制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全体公民都有权参加公共事务,公民自身在参与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一方面是实现公民权力和义务,另一方面公民更愿意直接参与关系到自身利益的公共政策以及公共事务的处理。

2.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公民参与的主要途径体现。

公民参与的主要途径体现在一下几点:

第一,民主选举制度选举的基本特征是实现选举人的意志,从而实现公众的选举权。选举权是现代民主社会中的最基本政治权利。第二,信访制度我国国情的具体体现之一,人民群众通过写信渠道来反映自己的要求和意见,也是法律所赋予权力之一,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是人民意志的表达,同时信访制度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民主。第三,参与政治团体活动参与政治团体活动是我国公民参与影响公共政策的重要方式。在我国,政治团体主要表现为各种群众组织,特别是工会、妇联和共青团。第三,听证会制度是一种把司法审判的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的制度。第四,网络参与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社会的普遍也为公民的政治参与生活提供了新的途径和手段。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政府,社会都面临着很多不可预测的问题。公民参与在现实中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参与方式也有众多的问题。以下是我国公共政策中公民参与存在的问题。参与方式单一,公民参与能力不足,政务信息不透明,公民组织不完善。

三、完善和丰富我国公共政策中公民参与的相关对策。

完善和丰富公共政策制定中公民参与的渠道有完善公民组织,提高公民的文化素质和参与意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和完善公众参与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完善参与方式单一和参与途径等几个方面。公民参与的深化和扩大已经是不可抗拒的力量,我国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参与也避免不了大潮流。公民政策中的公民参与不仅是民主的进一步实现更是实现民主权利的主要途径。而且是公共政策公平,公开,有效实现的现实意义。不过目前,由于制度设计,参与渠道,公民自己的参与能力和文化素质方面的因素无论是参与的深度,参与的范围或者参与的广度方面制约我国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参与的畅通,并且存在诸多问题。现实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通过完善制度,畅通参与的途径,提高公民的法制素养和文化素养,健全公民参与制度等一系列途径来完善并广泛的推行。

目前,我国而言民主是一个双剑刀。现实生活中真正的推广民主还是存在诸多的复杂和困难。历史留下来的各种因素原因,我国的政治制度,行政制度不能快速的变革。公共政策的公平性也短时间内不能满足全体公民,因为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参与更是需要很长时间来完善它巩固它。因此,完善公民参与是一个循环的动态的过程。对此,我们必须得有理性的态度。随着我国民主政治的不断加快。公民参与制度也会不断成熟,稳步推进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参与的进程。

参考文献:

[1]马骏牛美丽著:公民参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2]蒲兴祖著: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复旦大学出版社版。

[3]黄建荣著:公共管理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版。

[4]郭红玲著:公共政策学导论,西南交大出版社版。

公共政策分析类论文(汇总20篇)篇十八

这次作业我个人认为与上学期的作业相比,完成的质量相对比较高,分工也比较明确,小组成员各自负责自己所属的工作,避免了搭便车的现象。在这次分工中,小林主要负责查找资料,小军主要负责“单独二胎”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我和小陈主要负责“单独二胎”的评估,其*政策的有效性分析由小陈负责,而可行性分析由我负责,小王负责整理资料、后期整理和总结。

在开展作业之前,我们一起开会讨论并定下了我们小组决定研究的政策--“单独二胎”。定下研究的内容后,由组长为我们进行分工。我们小组成员每完成一项工作就会主动发到我们的群共享以便我们的小组成员可以及时提出意见或者方便小组成员及时开展接下来的工作。

政策的可行性分析我认为应该从政策实行的必要性、实行政策的条件,以及预测政策产生后果三方面进行,虽然不知道这样的想法是否正确,但是我还是很大胆的写了这三个方面的内容。我感觉自己越写越有灵感,于是一下就写了两千多字,虽然不知道自己分析的内容是正确还是错误,但是内心还是挺开心的,因为那些都是自己思考后写出来的。

以小组作业这种方式进行学习不仅能够检验我们的学习成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合作能力。小组成员共同完成一份作业在一定程度上需要小组成员有协调的能力。有时候大家对于某个问题的看法意见不同在情急之下会展开讨论甚至有时候会小吵一下,遇到这样的时候小组需要有一个善于协调的同学来做“和事佬”。小组之间进行合作,很多时候分工是很难做到绝对的公平合理,更多的时候需要大家互相包容,发挥自己的所长共同完成任务。

我挺喜欢像公共政策学这样比较有实用性的课程,如果可以的话希望我剩下的大学时光能多几门这样的课。

公共政策分析类论文(汇总20篇)篇十九

问题界定,标准设立,方案搜寻,结果预测,方案选择,政策执行与监测,结果评估和政策变迁。

一、问题界定。

1.认识到一种状况。

2.为什么这种状况是一个问题?

3.这种状况的范围、性质、变化是?

4.实现什么目标算是解决了该问题?

5.这个问题是可以解决的吗?

6.这个状况的决策者、执行者、受益者、受害者等是谁?

7.谁会支持解决这个问题?

8.在问题和解决方法上有哪些不同观点?

9.什么样的解决方法是可以接受的?

10.寻找问题表现的现实依据。

11.这是一个正确的问题吗?还是一个更深刻问题的表现?

12.有没有不触及这个问题却能实现/维护那个价值的方法?

13.能通过改变价值、不改变状况来消除问题吗?

14.进行分析有什么限制吗?

注意:人往往容易“针对错误的问题寻找正确的答案”,所以要时刻关注问题的主观性、系统性、动态性,关注问题的有无、虚实、表里、关联、变化;有了备选方案之后要重新界定问题一次;注意“结构不良问题”――它不存在一个“最优解决方案”,只有不同的偏好方案。

二、标准设立。

1.认识价值,价值共识,绝对价值与相对价值。

2.用可行性约束明确价值观。

3.价值的组合与冲突。

4.目标搜寻。

5.根据相关专业知识确立指标。

6.进一步细化为可操作的绩效标准。

注意:包括目标、指标、绩效标准三个层次。

不能将目标看成现成的、不言自明的东西,要考虑到其背后的价值、利害、轻重缓急的冲突,特别是利害因素中要假设决策者与其他理性人一样也以个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如为争取选民支持,会倾向于迎合选民而非社会利益最大化的政策,或是将目标说的含糊不清来减少对自己的限制。

目标搜寻时,首先寻找单一目标,若不成功则向上寻找更普遍的目标。还无法达成共识,则采取最优化(进行目标交易或按偏好顺序排列取舍、将次要目标的最低限度变为工作要求)方案或“满意”途径(确定各方面“足够好”的标准,再寻找一个满足它的方案)。

三、备选方案搜寻。

1.搜寻。

2.创造。(以上两个步骤的方案均有以下来源:专家权威、具有洞察力的当事人、技术与方法、科学理论、参与者的动机目标、相似案例、触类旁通、伦理体系等)。

3.初步检验与评估、保留个位数的方案。

4.重新定义问题。

注意:不要过于依赖过去的经验,不要急于批判别人的意见,避免过早锁定问题定义,避免过早形成偏好,防止未经评估而排出备选方案,注意在条件变化时重新考虑之前被排除的方案。

四、未来预测。

1.预测现有政策的结果。

2.预测政策可能的变化。

3.预测各新政策的结果。

4.预测政治参与者的行为。

五、方案选择。

1.技术可行性比较。

2.经济可行性比较。

3.政治可行性比较。

4.行政可行性比较。

注意:技术可行性就是对当前物质条件水平、科学技术水平进行考量来回答这个方案将造成什么后果,能否或是在多大程度上实现目标;因此在这个比较当中要把目标之外的后果考虑进去。

经济可行性一般有成本――效益分析、成本――效能分析、风险――效能分析等方法。

政治可行性既可接受性、道德性、好评性、合法性、公正性。

行政可行性就是贯彻落实能力,它受权威、制度承诺、执行人员能力、目标群体支持、财政资源、任务冲突等因素影响。

注意:不要故意将自己的偏好方案与明显较差的方案放在一起比较。确保各个方案具有互斥性。留下3-7个比较后的方案用于最终决策。

方案决策:这就不是我一个人说的算了。

六、政策执行与监测。

1.分析可能影响政策执行的因素。

3.政策监测:监察、审计、核算、分析解释。

注意:影响政策执行的因素有三大类,一是问题的特性,如问题性质,客体的多样性,客体的人数,客体行为需要的调试量。二是政策本身的因素,如政策正确性,具体明确程度,经费、人类、信息、权威等资源的充足与否,安排执行机关与人员。三是政策外的'因素,如目标团体的服从,执行人员的素质与工作态度,执行机关的特性,机关组织间(上下、横向、干群)的沟通与协调,政策监督,政策环境。

七、政策评估。

1.确定评估对象。

2.制定评估方案。

3.挑选和培训人员。

4.全面收集信息。

5.综合分析信息。

6.运用方法得出结论。

注意:区分政策输出和政策效果,前者是政府做了什么,常表现为统计数字,后者才是这些做法产生的实际效果。要把政策目标外的影响全面考虑进去。

难点在于:目标的不确定性,效果的不确定性,政策后果的重叠,因果关系不确定,信息和经费缺乏,有关机构和人员的抵触。

ps:个人建议成立政策评估部门行使监督职能,与纪委监委一般的“管人”区分开,专司“管事”。可独立设置为一级部门,也可以作为纪委监委的二级部门存在。

三个内容:政策调整、政策终结、政策变化。

政策调整和政策终结的障碍:心理抵触,机构的持久性,行政机关的联盟,利益集团的阻碍,法律程序的复杂性,社会舆论的压力,高昂的成本。

公共政策分析类论文(汇总20篇)篇二十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下降,给社会带来的就业压力日趋严重,大学生就业难已成为当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我国应如何解决这一严峻的社会问题成为今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和责任。因此就当前大学生就业的形势、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从公共政策角度出发,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公共政策问题解决措施。

正文: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教育层面的不断拓展与深化,高等院校的不断扩招,导致教育规模迅速膨胀,待就业的大学生数量与日俱增,给社会带来的就业压力日趋严重。大学生的就业难的问题在近几年来已逐渐成为整个社会所关注的焦点。如何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必将成为各个高校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当前大学生毕业的就业形势:

是按图索骥非本专业不就业,还是勇于跨学科就业?是坚守城市辛苦营业,还是到基层去大展身手?政府应对大学毕业生如何成功实现就业、社会实习和见习岗位能给大学生就业什么帮助、大学生实习基地的发展状况、及未毕业大学生该如何面对未来的就业等话题进行探讨,因此能为大学生就业提供帮助。

二、当前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的原因:

第一,大学生就业专业与实际学习的专业不对口。由于大学生刚刚步入社会,对就业方面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对择业的盲目性也或多或少的影响着专业与社会实际的不对口。因此导致许多大学生不能马上适应社会需要,存在就业难的.问题。

第二,对工资的期望值过高。就学生及家长的主观愿望而言,虽然我国的高等教育已经从精英教育进入了大众化教育阶段,但家长与大学生个人仍然始终对毕业后的就业抱着高期望值。当这种高期望值与现实中的就业岗位或机会存在落差时,大学生就可能陷入难以就业的处境。因此,愿望与现实之间的反差构成了现阶段大学生就业难的重要原因。

第三,对于一份硬工作的需要。很多大学生都向往“铁饭碗”的工作,希望自己能及一个好的工作单位或企业,工作稳定,收入较高。但是现实往往是残酷的,社会现状并不能满足所有毕业生的愿望,因此导致很多大学生就业出现困难。

三、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公共政策解决措施:

在分析严峻的就业形势的基础上,我们可以知道大学生就业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涉及到社会、学校和学生等各个方面,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部署,高度重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下面就将从公共政策角度方面来阐述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公共政策措施:

(一)、政府应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政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4)、建立培训机制,增强毕业生的择业竞争力。近年来,毕业后暂时未找到工。

(5)、制定政策,解除特殊群体的后顾之忧。对那些思维活跃、富有开拓创新意识的毕业生群体,要给予大力支持,对自主创业者,国家要制定一套相应的办法,为创业者营造宽松的社会舆论环境,利用完善的机制来激发大学生的创业潜力,让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对那些暂时未找到工作而家境比较困难的毕业生要给予多方面关照,在延长毕业生找工作就业时间两年之内,允许待业大学生自由选择将本人户口和人事档案保留在高校或生源所在地,免收服务费用,符合社保条件的特殊困难毕业生,要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做到应保尽保,在一定限度内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二)、不断优化我国的教育结构;

大力优化教育结构,大力发展应用性教育和技能型教育。对教学质量不高、专业设置不合理而导致就业率达不到50%的学校和专业要减少招生计划,甚至停止招生。在教学计划上,重点进行基础和综合教育,重视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应逐步将教育方式从供给导向向需求导向转变。高校较大的专业设置和招生自主权,使高校能够根据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情况,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和招生规模。大力发展应用型教育和技能型教育,并且要在政策上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这类教育上。

(三)、合理发展经济,正确调整产业结构;

解决就业最终要靠经济的增长,这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俗话说的好,经济繁荣就业易,经济繁荣靠人才。只有快速、合理的发展经济,才能更好,更稳的从今就业。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高速成长阶段,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将为就业提供巨大的空间。

据调查,目前,第三产业必然有突飞猛进的发展,就业比重将从现在30%上升到50%左右,发达国家已达到70%以上。现代化的第三产业是以知识和高科技为支持的,其中的金融保险业、法律、审计、财会、投资、心理、出国留学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业,各类经纪人和中介机构,文化教育业等服务产业的发展,要求其从业人员半数以上是取得大学学历或大学学历以上的人员,第三产业成了吸收就业的主要领域。

此外,非公有制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兴起对高层人才需求旺盛成为就业的重要增长点,中小企业是就业的主要载体,随着国企改革的逐渐完成,也将使国企大规模储备人才。当前,全球经济大调整,需要大批的高级技术工人,即具有高级技能、较高知识水平和较高收入的蓝领,这是人才全球化的一种趋势。努力争取将全球有限的就业岗位更多地配置到中国来,中国有望成为世界制造业重要基地,到时无论是服务业还是制造业,都向莘莘学子们展示了广阔的就业前景。

总结:

业观念、不断的完善自我把自己锻炼成一个全方面发展的人才,这样才能根本性的解决我国的就业问题。才能真正的适应这个社会,解除这一严峻的社会问题。

参考文献:

1、人民网;新疆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网。

2、当前大学生就业形势的分析及对策研究[d]张举福建师范大学2002年。

3、《关于我国就业问题的理性思考》孙续功。

4、《就业问题的公共政策思考》董克用。

5、《新形势下高校学生就业与管理体制创新研究》郎建华2009。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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