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材料主要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其表达方式以叙述、说明为主,在语言运用上要突出陈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显示内容的真实和材料的客观。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学校开学收费自查报告篇一
南川中心学校:
按照中心学校要求,我校于20xx年10月15日对20xx至20xx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各项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对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开学初,我校严格执行国家“三免一补”政策,免去一至六年级学生学杂费、课本费、教辅资料费。
2、按照“一费制”要求,代收了学前班学杂费每人100元(其中:杂费47.5元,取暖费30元,代收课本费22.5元),且收费票据开写工整规范,代收的学前班学杂费已上缴财政局审核。
3、严格执行自愿投保原则,由财险公司人员在学校办理保险业务,保险单据当场交由学生家长保管。
4、除此之外,学校无任何其它收费项目。各班主任、课任教师也无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现象。
5、学校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制度,义务教育经费大宗支出必须经过教师会议讨论决定,所有支出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公布。学校成立了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各项事务都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经过自查,我校无乱收费现象存在,代收费也符合规定。现将开学收费工作总结予以呈报,敬请指正。
学校开学收费自查报告篇二
我校是一所国有民办高级中学,是市教育局直属单位,目前拥有高中三个年级30个班,学生1400余名。学校在杭州市教育局和杭二中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坚持成本办学。
针对杭教办高中〔20xx〕35号《关于进行学校开学工作情况调研的通知》的文件规定,并按照浙江省教育厅、物价局、纠风办《关于开展教育乱收费检查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我校20xx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入学学校收费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的情况作如下汇报。
我校将《杭州市民办学校教育收费公示栏》作为一项重要的校务公开内容长期公开于校务公开栏内和校园网上,使学校收费进一步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学生的学杂费按照杭价费[03]108号批文每学期4600元收费;代管费按照杭价费[04]81号、杭财综[04]235号、杭教计[04]14号批文每学期每生350元收费,同时,对代管费实行多退少不补原则。收费方式按照规定由学生将学杂费和代管费直接打入由教育局指定的中国工商银行,学校财务出具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鉴)制的`行政业性收费票据。学校坚持实行“一费制”的收费制度,做到收费行为的规范。
我校对学生的教学辅助材料、课外读物等资料的订阅严把数量关,根据市教育局的相关文件规定,由教学部门、教导处统一要求。规定高一、高二年级每门学科每学期只能订一份教辅资料;高三年级每门学科每学期只能订2~3份教辅材料。对于教辅资料的收费均在学生缴纳的代管费内扣除,不另外向学生额外收取一分钱。
学生校服采购,从市教育局指定的服装生产厂家(或单位)中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并严格招投标的相关程序(派出了有学校代表、老师代表、学生代表等共同参与招标),中标单位为黄湖服装实验厂。订购数量和价格:运动服1000套,45元/套;夏装1000套,36元/套;女西装260套,110元/套;男西装260套,120元/套,已在杭州市教育局城域网上公布,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学校根据学生自愿用餐的原则,结合上学期的成本核算,中餐定为4.50元、晚餐定为5.00元(包括水果)的餐费标准。学生如果在学校食堂用餐,先向班级的生活委员登记,并由生活委员统计后,向财务室统一购买餐券,在一个月内,如果学生餐费有剩余,可以向财务退券,学校实行按实消费原则。同时,学校坚持做到每月在校务公开栏内公示每月每生的餐费标准,以接受学生、家长和老师的监督。
目前,中小学择校挂读生的收费问题是社会最为关心、最为敏感的话题。也是本次收费检查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杭州市物价局、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纠风办关于杭州市区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作为国有民办学校,我校严格实行按生均教育培养成本进行收费。收费的标准:学杂费每学期4600元,代管费每学期每生350元,并在开学初一次性收取,做到不收取与读书相关的择校费等额外费用。至自查之日,我校现有择校挂读生人数48人,由于一些不确定因素的存在,择校挂读生的人数会出现增减的可能。
以上五项是我校本学期学校收费自查情况的真实反馈,我们坚持做好收费公示制和收费联系卡的制度,积极地增加收费透明程度,做到不提高收费标准,不扩大收费范围,做到“一费制”的收费方式,坚持走依法治教、依法办学、规范收费之路。
学校开学收费自查报告篇三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接到荆价发[20xx]2号文件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根据有关文件的精神,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对学校的教育收费及生均公用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情况如下: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对学校收费工作认真进行了自查。
二、自查工作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然后由学校自查领导小组复查。
三、自查情况。
学校不存在其他任何收项目: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无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现象。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5、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6、没有违规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并收取费用。
7、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四、一如既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学校开学收费自查报告篇四
根据《20xx年濮阳县教育经费管理活动年工作方案》(濮县教〔20xx〕)71号)的要求, 我单位对会计信息质量、财务预算、资金安全和财务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基础工作情况
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均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财务报表信息真实,账表之间、账账之间、账证之间对应真实。会计往来科目、会计结余科目真实。
财务报销制度完善,严格按照会计人员检查原始凭证、填写报销凭据、财务监督小组审核的报销程序进行,有效地保证取得的原始凭证真实、合法。 财务收支无坐支现象。 会计凭证及时整理装订,存放安全、规范。
(二)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20xx年预算明细说明,财务室每月都要把各项主要支出费用的实际数与预算数进行比较,各项支出必须向领导申请批准,务必将实际费用控制在预算费用之内 。
(三)财务管理办法完善和执行情况
制了经费开支,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发生。完善各项管理办法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规定,相互监督,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单位财产的安全。
施,力求将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学校开学收费自查报告篇五
按照中心学校要求,我校于20xx年10月15日对20xx至20xx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各项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对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开学初,我校严格执行国家“三免一补”政策,免去一至六年级学生学杂费、课本费、教辅资料费。
2、按照“一费制”要求,代收了学前班学杂费每人100元(其中:杂费47.5元,取暖费30元,代收课本费22.5元),且收费票据开写工整规范,代收的学前班学杂费已上缴财政局审核。
3、严格执行自愿投保原则,由财险公司人员在学校办理保险业务,保险单据当场交由学生家长保管。
4、除此之外,学校无任何其它收费项目。各班主任、课任教师也无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现象。
5、学校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制度,义务教育经费大宗支出必须经过教师会议讨论决定,所有支出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公布。学校成立了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各项事务都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经过自查,我校无乱收费现象存在,代收费也符合规定。现将开学收费工作总结予以呈报,敬请指正。
学校开学收费自查报告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兰教财【20xx】392号《关于开展20xx年规范收费工作的通知》,端正办学思想,树立良好的师风师德,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办学水平,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乱收费、乱办学等不正之风,切实履行好教育收费治理主体责任。我校校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及时学习并传达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端正办学行为。自查结果获报如下:
我校严格按照《关于开展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通知》(兰教财[20xx]392号)要求,在20xx年初就切实加强管理,规范教师从教行为。20xx年7月15日学校教工大会上,学校领导就明确要求全校教职工不得在暑假、节假日期间开展有偿补课行为,一经发现坚决清理,从严处理,对于敢顶风补课的教师,在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中一票否决,并依纪依规给予党政纪处分。后来又多次督促检查,坚决杜绝有偿补课行为。经过多方面调查了解,我校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有教师存在违规有偿补课行为。
我校本学期开学来,严格按照兰州市教育局、榆中县教育局招生文件要求,按照兰州市教育局划定的'320分的录取线录取我校的高一新生,严格按照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没有择校生、也没有收取择校费。更无“以钱择校、以优则生、以权入学”现象发生。严格按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征订教材、教辅读物、练习资料,学校和教师没有向学生推荐或统一购买未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或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练习资料和复习用书。
我校严格执行《兰州市招生工作十不准》,严格执行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休、转、复学均按规定审批。有教无类,均衡编班,未办重点班、实验班。
规范管理,认真实施收费工作。学校向家长承诺不进行任何乱收费,严格按甘价费【20xx】202号相关规定收费并公示,学校在显眼位置设立了收费公示牌,使家长对学校任何收费一目了然。学校没有违规收取任何额外费用,没有强迫学生购买省定书目以外的书籍和资料、学具等情况。
我校是一所完全公办学校,没有以任何名义、任何变相的方式同任何一所民办学校有业务往来。更无任何收费项目发生。
我校的高中学生、中职学生、电大学生的学籍管理和资助工作专项治理,都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专人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学校领导时时刻刻要求全校教师严肃纪律,加强学籍审核管理,加强重点信息监控,集中开展了学生学籍信息清理核查,对中职学生学籍每月核查一次,不到校、没有按照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学生,一律注销学籍,停报助学金。经核查学校没有双重学籍学生,也没有虚报骗取、贪污挪用现象发生。
学校开学后,进一步健全了“精准助学”工作机制,学校设计了调查摸底表格,要求班主任全面摸清本班学生的实际情况,对建档立卡户上报学校资助中心进行专项管理,坚持阳光操作。
学校教务处多次对学校教师违规补课行为进行调查,设立了举报信箱。今后将对教师补课行为进行专项督查,对乱收费、乱摊派行为进行跟踪调查,一经发现,绝不姑息。
我校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兰州市教师十要十不准》全面落实爱心教育思想,要求教师切实担负起教书育人的责任,关爱学生。通过建立学科学习小组、学风建设小组、“一岗三责”网格化管理等形式,关注课堂、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严禁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开展了“铸师魂、强师德、提师能”等系列活动,引领全体教师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对违反教师师德师风的各类现象和行为,学校明确要求教职工令行禁止,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党纪国法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宽容。
学校开学收费自查报告篇七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晋江市教育局文件晋教监〔xx〕20号文《关于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严肃教育收费纪律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学校高度重视,根据通知精神,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我校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学校领导认真学习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工作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因此,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廖建旺
副组长:卓瑜瑜
成员:余秋莲、王秀贤、陈美纶、陈金妹
学校严格执行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做到零收费。
2、学校没有以募捐、摊派、服务等形式增加学生家庭负担的收费问题。
3、学校不存在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转学费情况,学校不收赞助等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费用。
4、学校没有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等,无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现象。
5、学校没有违反规定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学具、报刊杂志的情况。
6、学校没有违反规定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兴趣班、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或变相收费补课等情况。
7、学校没有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
8、学校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今后,我校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