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9篇)

时间:2023-12-11 作者:碧墨

工作方案是在完成一项任务或解决一个问题时所制定的详细步骤和计划。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工作方案的编写和运用,下面是一些实用的案例分析。

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9篇)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市、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2022年我镇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三农”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立足维护养殖业发展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大局,按照“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的动物防疫方针,切实做好我镇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猪瘟、新城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动物免疫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

集中免疫时间安排:春季动物集中免疫时间:4月1日—5月10日;秋季动物集中免疫时间:9月15日—10月31日。集中免疫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春季为4月11日—4月3日,秋季为9月15日—9月18日。各村委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春季为4月1日—5月2日,秋季为9月19日—10月25日。各村委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免疫、消毒、排查、监督检查等各项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全面完成春秋两季防疫任务。

第三阶段:自查整改阶段。春防为5月6日—5月10日,秋防为10月26日—10月31日。各村委要对照各项防疫任务和措施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漏补缺,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一)加强基础免疫,构筑预防屏障。各村委要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早筹划、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按时完成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任务。一是规模养殖场(户)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免疫程序进行,散养户要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全年适时补针的工作制度开展免疫,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确保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二是对集中免疫过程中符合“三不打”的畜禽,要进行登记造册,按时组织补针,确保应免尽免,不留死角;三是建立健全规模养殖场免疫档案,落实好散养户免疫户口簿管理制度,确保免疫记录清晰、完整,数据真实、可靠。四是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全市实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周报告制度,每周四上午12点前将免疫进展情况报送至镇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深化疫情排查,做好新修订《动物防疫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继续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排查工作,落实疫情排查工作责任制,突出排查重点,细化排查任务,明确排查职责,建立排查档案,确保排查真实有效。特别要加大对规模场、种猪场、屠宰场和无害化处理场等重点区域的疫情排查力度。在排查过程中,要做好新修订《动物防疫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明确养殖场户强制免疫的主体责任和义务,采取散发宣传资料、张贴挂图、新闻媒介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积极引导各养殖场责任人及其产品经营主体充分认识到动物疫病的危害性和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三)强化消毒灭源,切断传播途径。各村委要将消毒灭源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要结合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全面落实养殖、调运、屠宰等各环节的清洗消毒措施。督促畜禽饲养场(户)、定点屠宰场(点)、畜禽调运车辆等场点建立健全消毒灭源制度、配备消毒设施设备、做好消毒灭源登记台账等,实施定期消毒。特别要加强“两场”的生物安全管理,落实全进全出和封闭式管理制度,着力提高生物安全水平,有效防止疫情的传入。

(四)健全冷链体系,确保疫苗效价。一是加强动物疫苗冷链设施设备的建设。要为基层动物防疫人员配备动物疫苗冷藏箱,配足兽医站存贮疫苗的冰箱、冰柜。二是规范动物疫苗的调运、储存和使用。要做好动物疫苗的冷链运转工作,切实保障动物疫苗的调入调出、运输和储藏处于良好的冷链运行状态,确保疫苗效价;三是做好疫苗出入库登记台账。将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批签发、有效期等信息记录全面,确保疫苗入库数量与发放、库存、损坏、过期数量相统一;四是完善动物疫苗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纪检监督和风险防范,有效化解廉政风险。

(五)健全应急体系,做好应急准备。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各村委要根据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交口县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辖区内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时调整指挥机构,明确各应急小组的工作职责。二是充实应急物资。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应急物资储备价值不得少于5万元,而且应急物资种类要齐全、数量要充足,能够满足辖区内突发动物疫情处置的需要。三是强化应急值守。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四是果断处置疫情。做到有举报必核实,有问题必核查,有疫情必处置。一旦发生疫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特别是在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时,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第二版)》的要求,坚持“早、快、严、小”的原则,做到反应迅速、有效应对、果断扑灭、及时处置,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蔓延。

(六)抓好人畜共患病、常见病、外来病的防控。各村委要加强布鲁氏菌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控措施,同时要对畜禽狂犬病、羊痘等常见疫病开展全面的防治和指导,引导养殖场(户)严格落实消毒灭源和隔离观察等综合防控措施,大力推行全进全出、封闭管理等科学饲养管理模式。特别是大型规模养殖场、养殖园区要配备防疫、隔离、消毒等设施设备,完善各项防疫制度,提高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降低疫病发生率和畜禽病死率。要切实抓好外来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特别是边境乡镇或与境外有动物及其产品交易的场(点),要密切关注境外地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疯牛病等重大动物疫情动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构筑抵御境外疫情的防预屏障;要科学研判境外疫情的传入风险,进一步加强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共同防范境外疫情的传入。

(七)加快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为生猪保供提供坚实保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及评估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0〕33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及评估工作的通知》(晋农办牧医发〔2020〕206号)和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及评估工作的通知》(吕农牧发〔2020〕43号)文件精神,2022年我县要按照国家关于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要求,继续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充分发挥养猪企业主体功能,加快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和评估进程。

(八)继续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和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的通知》(农办牧〔2020〕53号)等规定要求,我国将逐步推行畜禽养殖场户自主采购疫苗、自行开展动物强制免疫,免疫后财政直补到位的“先打后补”政策,各村委将动物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向广大养殖者进行解读和宣传,营造养殖者全员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畜禽养殖环节。要加强产地检疫,对出栏动物要到场到户实施检疫,加大免疫标识的监督检查,对没有实施强制免疫、无免疫标识等违规行为的不得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要坚决取缔使用泔水饲喂生猪的养殖场(户),严厉打击泔水饲喂生猪违法行为。要加强对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严禁乱抛、乱弃、出售病死畜禽。要对畜禽交易、人员往来、饲料购入、粪便处理等环节严格管控,努力改善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提高养殖场(户)的生物安全水平,严防疫情传入。

(二)畜禽调运环节。一是认真落实生猪调运车辆备案管理制度,对没有备案的车辆不得从事生猪调运、不得出具检疫证明。二是加强畜牧经纪人的管理,规范畜牧经济人的经营行为,开展对畜牧经济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严格调运申报制度,严格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车辆装载前、卸载后的清洗消毒制度。三是严禁从疫区省份调入动物,非疫区省份调入的动物,也要实行报检、隔离、观察、消毒等制度,确系健康无疫的才能混群饲养或屠宰;严禁转卖、经营、运输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严防流通环节引发动物疫情。四是加强官方兽医的管理,严禁隔山出证、只出证不检疫、倒卖票证、收取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一经查实,移送纪检、司法机关严肃查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要充分认识到当前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狠抓措施落实。各村委要组织好本辖区内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定岗、定职、责任到人,将防控责任落实到场户、落实到人员,建立横向边,纵向到底的监管责任体系,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各项措施在基层得到有效的落实。

(二)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措施到位。镇人民政府要按照机构改革后动物疫病防控的工作实际及相关政策规定,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列入年度支出计划,保障动物防控经费充足,切实保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稳定基层队伍,强化人员管理。要强化基层动物防疫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动物防疫人员的管理机制、运转机制。要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管理,规范村级防疫人员的行为,强化村级动物防疫员技术培训,提升村级防疫员的业务水平,切实发挥基层动物防疫主力军作用。

(四)实行考核管理,务求工作实效。春秋两季防疫工作结束后,在各乡镇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对各乡镇的防疫工作进行全面的考核验收,考核结果将进行一条龙排队,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年终目标责任制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造成动物疫情扩散和蔓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9篇)篇二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学校餐厅防控管理,满足师生就餐需求,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1、学校要安排专人对食堂工作人员及家庭成员的假期行程、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接触史等信息进行全面摸排,要建立台账;特别是从湖北或重点疫区返回西安的,做好登记。

2,做好相关食堂工作人员食品安全及防疫知识培训。

3.食堂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常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在进行操作时佩戴口罩、工作服、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4.强化配送人员健康监测、洗手消毒和配送设施的清洗消毒,配送人员配送时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手套。

餐厅属于人员密集区域,应加强空气流通,最大限度引入室外新鲜空气。

1.合理开启部分外窗,使餐厅具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效果,加强室内外空气流通。

2.餐厅具体通风措施:

(1)就餐区窗户全部打开,每天下午收工后关闭。

(2)操作间及储藏室根据实际需求,实施开窗通风。

(3)通风时间:早上8:00,上午11:00,下午14:00三个阶段开启,每个阶段开启时间为30分钟。

1.新冠病毒消毒常用消毒剂:

氯化消毒类:84消毒液、双氧水等。

高浓度酒精:75%浓度的酒精(易燃,小规模使用)。

2.消毒方式:

喷雾式:用喷雾器喷洒消毒液进行表面消毒,适用大面积快速有效消毒。

擦拖式:用布或其它擦拭物浸以消毒剂溶液,擦拭物体表面进行消毒,适用小面积及物体表面消毒。

位置消毒药剂消毒频率消毒方式。

就餐区、出入口、过道84消毒液、75%酒精每日三次(早中晚各一次)喷雾及擦拖法。

操作间、粗加工间84消毒液每日两次(午餐前收工后)擦拖法。

储藏间84消毒液每日一次(收工后)擦拖法。

餐厅门窗。

84消毒液每日一次(早餐前)喷雾及擦拖法。

垃圾桶。

84消毒液每日两次(早晚各一次)喷雾。

其它区域84消毒液每日不少于一次喷雾。

4.餐厅设置专人实施消毒管理,并做好消毒记录。

1.对供货商加强监督,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2.制定原料采购控制清单,除禁止使用的原料外,不采购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海鲜等,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

3.健全原材料验收流程,严格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做好索证索票、收货查验、台账登记、按要求储存等工作。

4.要求供货商的原料运输车辆应具备相关温度、湿度及分隔功能,车辆及运输容器定期清洗、消毒。

5.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6.采购预包装食品应当向供应商索取长安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开具的《供货凭证》,如供应商无法出具《供货凭证》,必须索取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和载明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供货凭证。

7.食品加工:食品加工各个环节严格按规范流程操作,加工操作前要使用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30分钟,使用消毒液对加工用具、操作台面、抹布等进行消毒。操作时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8.食品烹饪时要烧熟煮透,其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成品应用消毒后的容器盛装,与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

为阻断疫情传播途径,本学期学校继续按上级要求实行封闭式管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原则上采取分年级错时就餐,确保师生用餐安全。

1.学生就餐地点。

学生按班级错时打餐,一二三年级在各自班级内就餐,班主任和学生一起就餐,主管领导陪餐。

2.错时就餐制。

就餐时间暂定为分四拨就餐,一二三年级中午11:50在教室排队打餐;四年级中午11:50排队打餐;五年级中午12:00排队打餐;六年级中午12:10队打餐。教师就餐与各级学生就餐时间一致。

3.注意事项。

(1)就餐前班主任要提醒学生洗手。

(2)师生取餐须佩带口罩,即取即走,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摘口罩,就餐结束后立即佩戴口罩。

(3)避免面对面就餐和扎堆就餐,学生就餐间隔在1米以上,就餐中不交流、不说话,避免交叉感染。

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9篇)篇三

(一)实施范围:吉利百矿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企业。

(二)实施方式:对吉利百矿集团有限公司在疫情期间持续生产企业、停产企业实施分类帮扶,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生态环境厅有关行业安全及行业风险防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日常执法、监管工作要求开展排查工作,主动服务企业,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条件。

(三)实施时间:帮扶专项行动自2022年2月28日起,至吉利百矿所有企业恢复生产结束。

二、开展环境隐患排查,避免“带病”生产。

对因疫情防控问题未复工复产的企业,深入了解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第一时间予以指导帮扶,指导企业对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处理情况、自动监测设备的维护检修及数据准确情况、厂区内的各类雨、污、废气收集管道、危险废物管理等进行全方位的自检和排查,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防治设施若发生故障,及时指导企业进行排除,避免“带病”生产,并及时向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对疫情期间持续生产企业,督促其认真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帮助企业开展环境隐患排查,确保企业严格持证排污、依证排污。不允许以复工复产为名突击排污。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最大限度消除环境危害。

三、开通许可“绿色通道”,落实重点项目保障措施。

对于因疫情防控而停产的企业,市、县(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主动服务,提前介入,积极配合,做好复产复工项目政务服务工作。针对企业提出的环境问题,要认真分析研判,拿出具体意见,确保企业顺利复工复产。开通许可“绿色通道”,对企业环境保护相关审批手续要主动上门服务、提高审批速度,同时要严把审批质量关,认真落实法定审核程序,指导建设单位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四、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对因受疫情防控直接影响,列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有关事项的通知》(桂环发〔20xx〕21号)中9种轻微违法免于处罚清单的违法行为,可以不予处罚,督促企业尽快整改。对因受疫情防控直接影响而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可以酌情延长整改期限。当事人受疫情影响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的,可以允许暂缓或分期缴纳。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按时报送相关检查材料。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根据实际制定具体环境执法帮扶工作方案,科学指导企业按照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指导文件要求,排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有序进行复工复产,落实周工作报告制度,于每周五下班前报送本周执法帮扶行动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做法。

(二)做好问题整改服务。各县(市、区)局、各检查组对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建立问题清单,督促和指导企业及时完成整改。工作过程中要增强服务意识,将排查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并重,积极为企业提供解决问题的技术和方法,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经营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结合“送法入企促发展”专项工作要求,利用检查与企业接触交流的机会,加强对企业、特别较大、重大环境风险企业开展环境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工作相关要求。各检查人员要自觉主动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措施,遵守、配合企业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四)严守检查纪律。检查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不安排和接受与检查工作无关的活动。

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9篇)篇四

成立孝感市教育局复学返校准备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与协调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二级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专班:综合协调组、疫情防控指导组、教学指导组、安全保障组、督导检查组。

根据市防控指挥部要求,各地相应成立复学返校及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自疫情防控综合协调、疫情突发事件处置及疫情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坚持“一地一校一案”、“一地一校一策”,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学返校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各学校(培训机构)复学返校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按属地原则,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五个工作专班组成名单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责任领导:王建军。

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统筹协调,负责复学返校及疫情突发事件处置、疫情信息报送,舆情信息防控、新闻宣传等。

(二)疫情防控指导组。

责任领导:王小平。

责任科室(单位):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站、学校安全与后勤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有关工作,每天收集、分析、归纳和整理疫情信息,做好疫情研判。指导学校医务室(留观室)建设、防控物资储备、校园卫生消毒、晨午检管理等工作。建立师生健康档案。

(三)教学指导组。

责任领导:朱西明、张晓琴。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学校继续做好线上教学工作,加强学生居家学习指导。指导学校科学谋划复学后教育教学相关准备工作,加强日常活动管理。

(四)安全保障组。

责任领导:王建军、殷世德。

责任科室(单位):学校安全与后勤管理科、规划财务科。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指导学校安全管理、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负责指导学校人脸识别门禁和红外线测温一体机检测装备安装。

(五)督导检查组。

责任领导:胡胜启、伍红斌。

责任科室(单位):干部人事科、机关党委、教育督导办公室。

主要职责:督促各地各校切实落实复学返校及疫情防控措施。对各地各校教职员工返校到岗、学校疫情防控、教育教学、安全保障等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各学校要坚持全市“一盘棋”统筹考虑,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按照省、市指挥部和上级教育部门要求,做到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

(一)全面做好复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1.加强征用学校消毒。各地要迅速与当地卫健、疾控等部门联系,安排专门消毒公司、专业消杀人员,对征用学校的教室、办公室、门卫室、图书室、师生宿舍、食堂、运动场、厕所、下水道、化粪池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进行全覆盖、无死角、高质量的终末消毒,清空各类垃圾。邀请专业检测机构对校园进行环境卫生检测,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所有场所环境卫生安全。

2.安排抽调教师返校。按照省指挥部“不调配学校师生员工到校外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市指挥部“迅速退回所有抽调教师”的要求,自即日起,各地各校要迅速安排参加疫情防控(含下沉基层、社区工作、参与流调、96120接线、志愿者等)的教职员工返校,做好复学准备有关工作。参与防控工作的教职员工必须持湖北健康码“绿码”或现居住地社区(村)出具的个人健康证明方能返校。

3.建立健康信息档案。推广使用湖北健康码,覆盖到全体师生员工。全覆盖掌握每位师生员工身体状况,全面建立师生员工(包括教职工、学生和临时用工人员)复学返校前“一人一表”健康档案,内容包括基础信息、每日健康监测数据,疫情相关个人特殊情况等项目,健康档案数据要动态更新,要有专人负责收集、保管。对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人员延迟返校返岗。对境外师生员工返校严格管控,不符合疫情防控健康管理规定的不得返校。

4.加强防控资源配备。各级各类学校至少配备14天的消毒液、洗手液、医用酒精、口罩、手套等防控物资。市属学校由市教育局协调解决,各县(市、区)学校防控物资储备由属地防控指挥部保障到位。加快人脸识别门禁和红外线测温一体机检测装备安装,确保今年春季复学前安装到位。同时配备一定数量体温检测枪和水银体温计,以满足开学体温监测的不同需要。各校要加强室内场所通风设施配置,加强流动水洗手设施配备。按要求设置符合卫生条件的卫生(保健)室,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兼职保健教师,配备相应卫生器械,设置用于临时处置有症状学生的隔离留观室。

5.开展校园卫生消毒。各地各校要按照《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标准,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建立清洁、消杀、监督、整改联动机制,规范校园保洁清单和工作流程,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消毒处理,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做到通风换气、全面消毒,营造一个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6.统筹谋划教育教学未复学前,各地各校要继续做好线上教学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学生居家学习指导,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要注重将防疫知识、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线上学习。要结合线上教学开展情况,统筹考虑教师到岗人数、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科学调整教学计划,督促教师备课,提前调整好教学进度。各校要强化班主任对学生的宣传教育、信息摸排、思想辅导、心理疏导、情况上报等职责,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人责任。

(二)切实强化复学后疫情防控工作。

1.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正式上课第一天,各学校要通过视频播放、广播宣传等方式,上好健康教育《开学第一课》,对全校师生开展思想动员,进一步明确学校疫情防控措施和管理要求。充分利用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开展公共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向师生员工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和个人防护常识,掌握正确佩戴口罩、清洁消毒、日常防护等知识,提高师生员工、家长防护意识,主动做好自我防护,养成勤洗手、戴口罩、不随地吐痰等良好个人日常卫生习惯,出现身体健康状况异常及时向学校报告。

2.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各地各校要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工作要求,一律实行全封闭管理,全面落实“三个100%”,在保证校园消防、疏散等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校园出入口,校外人员无必须不进校园,学校师生员工无必须不出校园。确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要严格履行报告制度,做好信息登记、健康码查看和体温检测,并控制时间、范围、地点和接触人员,严防输入扩散情况发生。要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排查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隐患,建立整改清单,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严格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管理到位。

3.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严格实施“晨午检”、巡检和医学跟踪观察制度,在派驻学校卫生保健人员的指导和帮助下,按规定的时间、规定的流程(看、问、查),定人、定时、定位开展“晨午检”,不得流于形式。建立“晨午检”工作日志,做好书面记录便于备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对因病缺勤学生和教职员工及时追访和上报。如发现发热或疑似症状人员,立即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同时报告各地教育部门和所在社区,或拨打发热求助电话96120。确定有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现场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诊断和入院治疗。

4.强化环境卫生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对教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区域通风清洁,每日早、中、晚非上课时间通风3次,每次至少30分钟。疫情期间,教室、宿舍及办公场所不得使用空调。教室、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车辆、教育辅助设备、电梯、桌椅、地面等应由专人进行每日2次消毒。废弃口罩、手套等废弃物必须设置专用垃圾桶进行收集、消毒和处理。垃圾日产日清,及时清运,不留卫生死角,保持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

5.规范日常教学秩序。师生员工办公及开展教学活动必须佩戴口罩,落实个人防护和手卫生措施。上课时,学生尽量保持一定间距。疫情期间,改进工作方式,各学校一律不举办与教学无关的聚集性活动,暂停各类线下的学生集会、文体赛事、校外教研和教师外出学习交流、教职工大会等,倡导以视频、广播等形式开展。鼓励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开足体育课程,落实每天一小时锻炼时间,以身体素质练习为主,运动量适中,做好自我防护措施,大课间活动分散进行。师生员工在疫情期间应避免到人群聚集场所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活动。

6.加大食宿防控力度。各地各校要做好食堂及社会配餐人员健康监测,发现有发热或疑似症状者要立即停止工作并上报。鼓励师生回家吃饭,在食堂用餐要减少聚集,推行错时制、盒饭制分散用餐,提倡自带餐具。排队及进餐时人员间距保持1米以上,进餐时避免面对面,或中间设置隔离设施,不得互相交谈。每餐前后必须对操作间、餐厅、餐桌椅消毒,加强后厨卫生监管,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餐厨废弃物应分类管理、按规定处置,做到日产日清。要切实加强宿舍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就寝考勤制度和封闭管理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守。要降低宿舍人员密度,多途径(回家居住、借住、租住等)减少住校人员数量。严格落实清洁消杀和卫生管理,保持室内勤通风,每日勤开窗。

7.加强上下学管理。各学校要实行错时上下学,中小学家长接送时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校车接送学生时,驾驶员及随车教师要做好自身防护,对所有上车人员实行体温监测和戴口罩检查。乘车时人员要保持间距,加强通风。校车运送完每批次师生后,必须按规范消毒后方能继续使用。

8.关心关爱康复师生。各地各校要建立新冠肺炎患病师生专门档案,切实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和处置。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学科和人才优势,做好师生心理辅导,纾解情绪、减少焦虑,对康复师生提供心理危机干预和疫情应对心理援助。视康复教师身体健康状况对其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组织其定期体检复查,密切关注健康状况。对康复学生缺课及时安排补课,消除学生及家长紧张情绪。

1.履行防控职责。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深刻认识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及时上传下达有关要求,确保信息准确性和严肃性。及时关注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严格遵守,端正严谨态度,坚定必胜信心,积极做好复学返校及疫情防控工作。

2.强化督查指导。市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将按照职责分工,到联系县(市、区)、学校督促检查复学返校准备及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督促各地各校认真落实各级防控指挥部的要求,确保复学返校、校园疫情防控、学校安全等工作万无一失。如因工作疏忽、懈怠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不敢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行为,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3.加强舆论引导。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严守纪律,主动通过政府官方渠道了解疫情动态和防治知识,并认真落实有关防控措施要求,做到防控工作人人参与,层层负责,对防疫工作“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媒体及社交平台上传播不实信息。切实强化战“疫”时期育人工作,通过主题班队会、征文、手抄报、经典诵读等多种形式,讴歌新时代“逆行者”,弘扬新时代正能量,形成教育系统上下同心、齐力战“疫”的浓厚氛围。

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9篇)篇五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为夯实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基础,促进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23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通知如下:

村级动物防疫员作为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措施的一线力量,是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坚强基础。2006年,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选聘农村应急性动物防疫员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06〕6号)要求,我市建立了村级应急性动物防疫队伍,十多年来发挥了重要基础性作用。近年来,随着畜牧业发展和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乡村振兴功能不断拓展以及力量下沉、巩固基层基础要求不断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肩负的职责更加繁重。当前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还存在制度不完备、布局不合理、缺乏保障机制等问题,难以满足日益严峻的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需要。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是推进动物疫病防控制度有效供给、创新管理方式、夯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基层基础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维护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管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能力。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基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为核心,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采取劳务派遣等方式,改革现行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创新基层畜牧兽医工作网格化监管模式,推动关口前置、重心下移、措施落实,不断完善畜牧兽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夯实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基础,为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按需设置,明确责任、择优选用,注重素质、创新机制,强化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通过严格把关、公开招聘,实战操作、专业培训,绩效考核、有序进退,力争到2021年底前,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热爱本职、恪尽职守,扎根基层、服务行业的专业化、职业化、年轻化的高素质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

(一)明确工作职责任务。村级动物防疫员主要承担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宣传、动物强制免疫注射、畜禽标识加挂、免疫及养殖档案建立、动物疫情报告、畜禽养殖统计和信息化基层数据维护等公益性任务;协助做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诊疗、投入品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辅助实施饲养场、屠宰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监管,开展养殖业政策性保险的协保理赔;配合监测采样、疫情调查和扑灭,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病死畜禽、毛皮动物胴体无害化处理及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参与基层畜牧兽医站技术推广和服务等工作。

(二)科学核定配置数量。各县区要按照因地制宜、按需设置的原则,把村级动物防疫员纳入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和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整体规划。要根据本地畜禽饲养量、养殖方式、地理环境、交通状况、免疫程序、无害化处理场和畜禽屠宰场数量等因素综合测算,科学合理配置村级动物防疫员。原则上按每10个左右行政村设立1名村级动物防疫员进行总量核定,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措施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三)规范选聘程序条件。建立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选用制度。优先从现有乡村兽医中选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连续干满2年以上,由乡镇畜牧兽医站会同乡镇政府盖章出具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证明,县区畜牧兽医部门审核确认,通过测试公开选聘。需从社会上新选聘的,应是不超过45周岁的畜牧兽医大中专毕业生,且通过测试公开选聘。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选用条件和选用程序,严把进人关。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公开选聘,采取劳务派遣等方式,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劳动合同,县区畜牧兽医部门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工作责任书,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或防疫检疫所负责日常管理和使用,明确其权利义务。

(四)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加强专业培训,把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纳入畜牧兽医专业队伍整体培训计划,制定系统完善的培训方案,着力培养一支适应新时代畜牧兽医事业发展需要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切实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创新网格监管模式。按照网格全覆盖、资源共分享、管理无盲区、责任可追究的要求,各县区要结合辖区内工作实际,划定监管网格,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奖惩,建立健全基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将动物防疫安全监管对象全部纳入网格进行统一有效管理。

(六)构筑长效工作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工资机制,村级动物防疫员工资按照“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方式管理,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所需资金除省级以上财政切块下拨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外,差额部分由市、县级财政按照3:7比例共同承担。劳务派遣费用由各县区财政承担。同时,要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必要的交通、防护、信息终端、统计协管等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保障基本工作条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根据需要额外自行选聘的村级动物防疫员,所需经费由县区自行承担。

(七)建立奖惩进退制度。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考核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把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作为考核主要内容,定期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评价结果与工资挂钩。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规范村级动物防疫员行为。对工作表现突出,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村级动物防疫员给予表扬、奖励;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给予相应的处罚。对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及时调整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各方责任,加快工作步伐。各级畜牧兽医、财政、人社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条件保障。各县区要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将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等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村级动物防疫员原则上在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或防疫检疫所集中办公,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办公条件和设施设备。

(三)推动重心下移。要按照职责法定原则,进一步落实畜牧兽医部门监管责任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重心下移。村级动物防疫员要专司村庄、社区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不得以各种名义借调到其他单位从事与畜牧兽医专业无关的工作。

(四)严格规范管理。各县区要研究制定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明确村级动物防疫员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管理使用、教育培训、绩效考核、有序进退等配套制度,逐步建立完善规范化长效管理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夯实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牧产业发展基础。

(五)积极稳妥推进。各县区要科学核定村级动物防疫员配备数量、人员待遇和经费测算,尽快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做到程序合法、公开透明、手续完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各部门要妥善做好原农村应急性动物防疫员工作,实现平稳过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9篇)篇六

近年为加强州,县,乡,村四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提高重大动物疫病整体防控应急处置能力,降低动物疫病带来的风险,全国各地开始建立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制度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建立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的动物防疫防控长效机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县畜牧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15号)和河源市《关于进一步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制度的通知》(河府[20xx]1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动物防疫工作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当前我县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不够健全,动物疫情不能及时发现、报告,动物存栏和出栏情况统计不够准确,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开展,为此,我县实行聘用村级动物防疫员(兼动物疫情观察员,下同),建立和健全村级防疫员制度,以完善基层动物防疫体系,促进全县动物卫生工作全面发展。

全县每个行政村配备1名动物防疫员,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控的长效机制,提高动物疫病防控水平和动物卫生及其产品的安全水平。

村级动物防疫员在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镇畜牧兽医站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免疫、预防消毒、预防用药、动物疫情观察报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畜牧生产统计等任务。

(一)聘用原则。

村级动物防疫员聘用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按区域聘用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人员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具体管理办法按河源市农业局制定的村级动物防疫员制度进行管理。

(二)聘用条件。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至初中学历;

4、兼公办事,清正廉洁,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0周岁,能胜任基层动物防疫工作;

6、经县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岗位考试、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符合条件的畜牧兽医专业院校毕业的待业青年和镇畜牧兽医站分流人员可优先聘用。原则上村干部不兼任动物防疫员。

(三)聘用名额。

全县315个行政村聘用315名。

(四)聘用办法。

具体聘用办法由县畜牧水总站负责制定和实施。

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劳动报酬采取由县财政定额补助和防疫有偿技术服务相结合的方式解决。村级动物防疫员县财政定额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今后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调整村级动物防疫员待遇。

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9篇)篇七

各村、居委会、各养殖(场)户:

为有效预防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我镇决定从3月20日开始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为做好此次春防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全局,按照“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24字方针,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长效机制,切实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综合水平。

二、目标任务。

力争春季不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如有疫情发生,确保疫情不扩散、人员不感染。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同时要认真落实消毒、监测、监管等各项防控措施。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领导组。

为认真做好我街道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研究成立春季动物防疫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盘进国(政协工委主任)。

副组长:邓运军(镇人大副主席)。

朱勤芳(畜牧站站长)。

成员:各驻村(居)包村干部、各村居委主任、及畜牧站全体人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朱勤芳担任,办公室设在镇畜牧站,各村居也要成立领导组,掌握各户动态,大力支持畜牧兽医人员工作,1各村居委会主任是该单位第一责任人,防疫工作要求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四、时间安排。

春防工作从3月20日开始,集中60天的时间,5月20日全面完成任务。

第一阶段:3月20日至3月31日,动员部署阶段。研究制定秋防实施方案,部署秋防工作,做好畜禽饲养摸底调查及疫苗、消毒药品等防控物资的调拨与发放等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4月1日至5月10日,具体实施阶段。认真组织开展免疫、消毒、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全面完成秋防任务。

第三阶段:5月11日至5月20日,自查整改阶段。对照市指挥部有关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漏补缺,整改问题,确保防疫不留死角。

五、工作方法。

(一)全面落实免疫政策,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做好动物防疫追溯工作。继续坚持规模养殖场严格按照农业部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散养畜禽实行春秋集中免疫、每月及时补免。要早行动、早安排,对不能进行免疫的畜禽认真登记造册,及时组织补针,确保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防疫员要利用识读器将免疫结果上传农业部,使动物防疫追溯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开展消毒灭源工作,消除疫情隐患。要将消毒灭源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要督促养殖场、交易市场以及调运等流通环节建立健全消毒灭源制度,完善消毒设施,定期开展消毒灭源。消毒工作要规范化、制度化,消毒要求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切实达到消灭病源、有效阻断疫病传播途径的目的。要结合全省“集中消毒日”,对辖区内的养殖场、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组织开展一次全面集中消毒灭源活动。

(三)强化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要广泛开展动物疫病监测,严格按照我县2014年动物疫病监测方案,完成监测任务,以便于及时掌握我街道重大动物疫病病源分布、流行规律和疫情动态,提高预警预报能力。

(四)强化检疫监督,严防疫情传入。一是严把产地检疫关。对出栏动物,到场到户实施产地检疫,加大免疫标识监督力度,对无免疫证明、免疫标识的动物不得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二是严把流通监督关。加强动物调运、动物产品交易市场以及贮藏场所等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严防流通环节发生疫情。三是严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关。加强动物饲养场防疫监督,规范养殖行为,完善防疫条件,强化病害动物的无害化处理,严厉查处屠宰、转卖、加工、经营、运输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活动。

(五)健全动物免疫档案,实行证标制管理。继续执行规模场全省统一畜禽档案,散养户免疫户口簿制度,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档案填写记录工作,确保记录清晰、完善,数据真实、可靠,二维码耳标等标识佩戴率达到100%。

(六)加大应急管理工作力度,提高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置能力。要健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保障体系,完善应急预案,规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程序,健全应急指挥机构,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如有疫情发生,要迅速启动预案,果断扑灭疫情,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七)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掌握秋防进展。一是坚持一线督查。要制定督查方案,健全督查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坚持深入一线,搞好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加强指导。要适时召开督导会议,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协调指导,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措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原则,秋防工作由办事处统一组织部署,由畜牧站具体组织实施。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严格落实,要将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二)健全队伍,提高素质。畜牧兽医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工作运转机制,全面加强一线防控工作,强化动物防疫人员技术的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素质,切实发挥动物防疫主力军作用。

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9篇)篇八

为了更好地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预防和控制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提高师生的健康水平,制定卫生防疫工作实施方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做好师生的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利用学生的健康教育课、卫生宣传栏、学校月报、广播、贴宣传画,教职工大会等多种途径,进行卫生知识、传染病防治知识的普及教育,使大家逐渐了解卫生保健知识,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减少疾病发生,提高健康水平。

(二)做好季节染病的预防工作,特别要做好突发性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及处理工作。

(三)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发现师生患传染病及可疑传染病时应及时报告县卫生防疫站和县教育局,并迅速隔离病人,对病人活动的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四)对在防治传染病工作中,特别是在突发重大疫情的防治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应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扬,对知情不报,造成传染病扩散或故意造成传染病扩散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处理。

(一)教学卫生:

1、保障学生每天学习的时间。适当安排作业,尽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2、各年级学生应坚持做眼保健操,自觉课间休息。

3、教师应准时下课,保证学生有充分的时间休息。

4、每周要调整学生座位,矫正学生视力。

(二)环境卫生:

1、学校建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建立卫生评比制度,每天两检查,每周一小结。全学期卫生评比总分列入班级评比内容。

2、以班为单位,落实卫生地段,坚持每天两扫(早、午)。教育学生养成文明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不涂污墙壁,大便后要洗手,做到确保校园净化。

(三)个人卫生:

1、要求学生仪容端庄大方,讲究衣着,头发卫生。

2、定期对学生进行个人卫生检查,着重于衣着、头发、指甲的卫生,并进行卫生教育。

3、建立和健全学生卫生档案,健全个楼层的卫生保健箱,班主任要及时做好卫生保健指导,结合各个不同季节特点,对常见病的预防进行教育。

4、认真做好预防近视宣传和教育工作。

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9篇)篇九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学校稳定,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返学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和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加强“三返”人员管理,切断疫情传播途径,消除病毒输入隐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一)开学前防控工作准备。

1.重点排查,实施硬核防控。

各学校开学前要通过校园网、微信群、qq群、办公平台等提前通知学生返校前需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如出现发烧、咳嗽等相关症状要暂缓返校。安排具体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提前了解学生假期动向,对学生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患者,返校途中的路线、交通工具等进行排查摸底,并建立管理台账,做到数字清、情况准。对重点疫情区域返校的学生,实施重点健康跟踪监测,发现疑似学生,指导就医。

2.遵守要求,安排返校时间。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推迟全省大中小学幼儿园20__年春季开学时间的通知》的要求,根据省、及我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确定开学时间(教育局通知:因省教育厅已明确延迟春季开学时间,但尚未明确具体开学时间,所以请各地等候通知,再确定教师到校备课时间。在接到教育局正式通知前,切勿组织教师集中到校备课。严禁组织学生返校!),并充分考虑外地返洮师生需“居家隔离14天”的要求,师生做到每日主动监测体温,开学前14天体温监测正常方可返校。确保疫情防控和日常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3.制定预案,确保返校安全。

各学校要制定学生返校工作预案。严格按照要求返校,确保每位学生掌握旅途防护措施,提前做好返校安全提醒。一是提醒学生返校途中要尽量避免途径武汉等疫情严重的地区。二是提醒学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建议全程佩戴口罩。三要提醒学生随时保持手的卫生,尽量戴手套,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和部位。四是旅途中要做好健康监测,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同时,要留意周围旅客健康状况,发现身边出现可疑症状人员,及时报告乘务人员,避免与可疑症状人员近距离接触。五是提醒学生妥善保存好交通工具票据信息,以配合相关调查。学生返校时要对学生进行体温测试。测试正常的,可安排学生正常上课,测试不正常的,指导其就医观察。

4.保障到位,加强物资贮备。

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红外体温测量仪等防控物资,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5.教育宣传,做好舆情应对。

各学校要在开学前向全校师生发放《告知书》,告知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的要求,既要有人文关怀,又要提出有关。重点关注因学校推迟开学引发的学生和家长对学生学业的焦虑、担心等舆情动态,加强人文关怀,引导师生员工及家长理性认识疫情、做好科学防护,并及时做好对学生及家长的解释工作和心理疏导工作,使其理解和支持政府、学校各项应对措施。

(二)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

1.靠前指挥,做到守职尽责。

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值班值宿安排。确保值班工作网络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疫情,必须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第一时间按应急预案的处置流程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卫健部门报告。

2.责任到人,落实监测措施。

各学校要在校园设立体温监测防线,进入校园区域严格实行进出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寄宿制学校的实行封闭式管理,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在校学生每天定时测试学生体温,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统一向教育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学生健康情况,发现疑似病例要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迅速切断传播途径,并完成上报。

3.关注舆情,强化教育宣传。

各学校要通过qq群和微信群等新媒体媒介,利用广播、晨会、午会、班会、健康教育课、宣传栏等形式及时推送官方公布的疫情防控知识、防控政策、求助通道,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开学第一课”,以提高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保证心理健康。要求师生员工不外出、不聚会、不举办和参加集中性活动,引导师生员工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每周组织学生开展1-2次教室、寝室等彻底大扫除活动,开展卫生与健康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师生员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不断增强自身免疫力。

4.物资到位,落实消杀工作。

各学校务必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开展校园集中消毒。要由专人负责,每天对教室、办公室、宿舍、实验室等公共区域进行1-2次消毒工作,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加强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宿舍等活动区域的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5.落实包保,实行联防联控。

各学校要实行逐级联防联控制度。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包保制度,校级领导包保教师,班主任包保本班学生;二是疫情期间,严格压缩各类会议规模、数量和频次,一律暂缓人员聚集性活动,一律暂缓到重点疫情防控地区参加活动。三是加强学生出入班级、食堂、宿舍等的管控工作。原则上家长不进校(特别是幼儿园),在校门口接送学生。四是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严控学生离校。五是在疫情解除前,全体师生员工在校期间需佩戴合格的防疫口罩,尽量缩小活动范围。

(一)建立应急指挥体系。

各学校依据和参照《教育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教育系统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教育局关于做好返学工作的实施方案》,研究制定科学全面、切实可行的防疫工作方案和预案,做好20__年春季开学准备工作,保障开学后教育教学秩序。各学校认真做好返校和开学后师生员工的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收集、汇总、上报学生返校和开学后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信息,根据预案做好紧急应对的准备。

(二)加强督导检查。

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组要按分工和任务,分时段对各学校返校、开学的防疫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发现正反方面典型。各学校要先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返校和开学有关防疫工作情况做好上报准备。

(三)疫情解除后工作安排。

1.人民政府宣布疫情解除后,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2.统筹寒假、暑假时间安排,保证学生年度在校学习总时间。

3.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完善我教育系统公共卫生防控事件处置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切实高举旗帜,凝心聚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地、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把联防联控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守职有责,守职担责,守职尽责。

(二)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职责: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领导和指导全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配合卫健局等部门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及时分析、研判全教育系统防控工作形势,调整全学校教学及其它相关工作安排;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制定防控具体方案和措施;督导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掌握、处置疫情信息,妥善做好相关网络舆情处置。

(三)强化校内防控管理。

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各项工作监督管理,逐级压实,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师生在校安全学习、工作、生活。

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9篇)篇十

1、制定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门诊、住院诊疗相关应急预案与工作流程,制定院内感染应对预案,储备防护用品和消毒物资。

2、与当地具有新冠肺炎诊疗能力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建立联络会诊机制;精神专科医院设立观察隔离病区,综合医院精神科设置应急隔离病室,新入院的精神障碍患者在此病区/病室观察14天后再转入普通病区/病室。有条件的机构,设立发热病区,在院感专家的指导下,改造门诊和病房隔离区,科学设置医务人员和患者通道及医疗垃圾转运通道,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3、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全员培训,掌握新冠肺炎的临床特征、诊断标准、治疗原则和防护措施,及时发现患者并转介到定点医院治疗,为定点医院提供精神科联络会诊工作,做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4、采取严格的门诊和住院限制措施,科学有序开展医疗工作,尽量减少门诊患者复诊次数,并尽量缩短住院时间。减少并严格管理医院出入口,暂停家属探视,限制陪诊人员数量。

5、各部门密切协作,落实院内感染各项防范措施,确保消毒隔离和防护措施落实到位,所有区域均要注意环境卫生和通风换气,做好做实病区清洁和消毒管理,指定专人进行督导检查。

1、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换气,可采取排风(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排风)措施,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并根据气候条件适时调节;或安装排风设备,加强排风;也可使用合法有效的循环风空气消毒机。

2、加强院区和人员管理,在医院入口处设置非接触式测温仪,在门诊大厅、电梯间、候诊室等人员较为密集的场所,放置速干手消毒剂。就诊者、陪诊人员及相关人员进入门诊诊疗区域前均须佩戴口罩,同时加强手卫生。

3、加强住院患者,特别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治疗和照护,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降低冲动行为发生的风险。

4、加强住院患者的饮食管理,病房采用送餐制。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浓度25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消毒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5、门(急)诊的医务人员接诊不同患者时应当加强手卫生,严格洗手和/或手消毒。可选用含醇速干手消毒剂或醇类复配速干手消毒剂,或直接用75%乙醇进行擦拭消毒;醇类过敏者,可选择季铵盐类等有效的非醇类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3%过氧化氢消毒剂、0、5%碘伏或0、05%含氯消毒剂等擦拭或浸泡双手,并适当延长消毒作用时间。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先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然后按上述方法消毒。

6、新冠肺炎流行期间,所有诊疗用品、物体表面和环境等均应当加强日常清洁消毒。尽量选择一次性诊疗用品,非一次性诊疗用品应当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物品可选择化学消毒剂或低温灭菌设备进行消毒或灭菌;环境物体表面可选择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等消毒剂擦拭、喷洒或浸泡消毒。

7、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对医务人员及后勤人员开展新冠肺炎诊疗、传染病分级防护、手卫生、医疗垃圾处理、环境卫生和消毒隔离等医院感染知识的系统培训。

8、加强重点人群管理(包括物业、保安、食堂人员),与相关服务企业建立联防联控责任,严格管理派遣服务人员,规范手卫生、环境保洁和消毒操作流程。

9、指导基层组织做好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治疗和社区照护,对在封闭管理区居住的患者,采取送药上门、网络诊疗等方式,保障患者居家治疗。对于出现明显精神症状、情绪暴躁、或行为冲动等病情不稳定患者,有条件的要及时收治到隔离病区/病室,没有条件的要及时送至定点医院。

1、隔离病区/病室工作人员应当加强个人防护,严格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等级。穿戴相应的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

2、其他工作医护人员需做好标准预防,严格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与患者近距离接触。

3、严格按照“两前三后”的指征做好手卫生,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先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后再进行手消毒,洗手严格按照“六步洗手法”操作进行。

4、科学排班,避免过度劳累,杜绝带病工作;密切注意自身健康状况,出现不适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及时隔离和就医。

1、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领导、组织、协调院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

2、细化防控方案,加强就诊患者风险评估,调整常规诊疗服务,按照岗位风险和防护标准,严格细化医务人员分级防护和环境、物表消毒等防控方案。

3、根据现状,制定应急预案,对病房可能发生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情况,制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应急处置方案》,并进行实操演练,确保各环节衔接通畅,及时对可疑病例进行有效研判、处置与转运。

4、对新入院患者应当进行门诊筛查,详细询问新冠肺炎流行病学接触史,做好相关检查,对新入院患者,设置隔离观察病房,并制定相关工作的制度和规范。

5、对住院的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有疑似或者确诊新冠肺炎的,应当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将患者转诊到定点医院治疗,并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对暂时无法转出到定点医院的确诊患者,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当立即设置发热病区,请具有新冠肺炎诊疗能力的综合性医疗机构派员会诊。同时,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隔离密切接触的医务人员和患者医学观察14天,并彻底消毒病房。

1、加强门诊入口管理。设立门诊入口唯一通道,门诊入口和出口分列,工作人员和就诊人员通道分列。就诊者、陪诊人员及相关人员进入门诊诊疗区域前均须佩戴口罩和配合测量体温。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陪同人员,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如有),或建议去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2、严格预检分诊制度。门诊应当设置独立的预检分诊台,就诊患者进行手卫生和打喷嚏的健康宣教,就诊过程要求佩戴口腔,避免人群聚集。预检护士须询问所有就诊者的新冠肺炎相关流行病学史,同时询问是否有咳嗽、乏力、肌痛、腹泻等临床症状。无发热、临床症状及相关流行病学史的患者,在合理防护基础上,按门诊常规流程就诊。

3、设立隔离诊室。疫情期间建议设立隔离诊室,用于满足有发热或流行病学重点监控对象的患者隔离和救治需要,隔离区域及诊室须与其他普通诊室区域相区分,设置从预检至隔离诊室的独立通道,避免穿过人群相对密集的候诊区。完成诊疗后由门诊部按照医院感染要求对隔离诊室及通道进行清洁消毒,医疗废物按规定处理。

4、设置隔离病区/病室。设置观察隔离病区/病室,有条件的医院建议设置应急隔离病区,用于新入院患者的观察与隔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5、加强病房管理,严格把握患者住院适应症,尽量缩短住院时间。疫情期间暂停现场探视,有条件的医院暂停病房医生出诊,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原则上不设陪护遵守医院规定每日进行健康监测。

6、复诊、随访可以适当调整时限,或鼓励采用互联网医院等远程诊治途径。对于病情稳定的患者,适当延长处方药物时间,最长可开具3个月药量。

7、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的精神障碍患者须收治在所在地的定点医疗机构,精神病医院应当配合提供相应的联络会诊服务。

8、出现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的精神障碍患者所在精神病医院应当进行终末消毒,由医疗机构安排专人进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技术指导。非专业人员开展消毒工作前应当接受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培训,采取正确的消毒方法并做好个人防护。

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9篇)篇十一

(一)落实主体责任。儿童福利院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建立防控制度,组织院内护理人员、医务人员、后勤人员制定应急方案,做好相关人员的信息采集工作。

(二)建立健康监测制度。安排专人对福利院中的工作人员和儿童进行体温监测,每日实行晨检和晚检,体温异常者或有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人员应当及时就医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三)加强防控知识宣教。用健康提示、张贴宣传画、视频播放等多种方式,加强新冠肺炎防治知识科学宣传普及,引导儿童充分了解新冠肺炎防治知识,学会正确的洗手方法,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四)建立进出人员登记制度。在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尽可能减少不必要人员的访视。所有人员进入福利院前进行体温监测,异常者不得入内;减少后勤采购人员等物资采购频次,尽量采取送货上门等方式。

(五)发挥医务室的作用。注意配备相关药物、各类防护用品和消毒物资,如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洗手液、消毒工具、消毒剂等。

(六)鼓励开展心理健康服务。了解受疫情影响儿童的心理健康状况,疏解儿童的焦虑恐惧情绪。

(七)合理控制人员密度。充分利用福利院内空间,合理控制居住房间、活动室、盥洗室、洗浴间、游戏区、图书阅览区、办公区等区域内护理人员和儿童数量,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

(一)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空气流通。在气温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可开门开窗。每日开窗2-3次,每次时间30分钟,同时注意保暖,避免室温改变引起儿童着凉感冒。

(二)清洁消毒。

1、做好物体表面和地面清洁消毒。保持室内各区域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对日常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可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擦拭;保持地面整洁卫生,可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湿式拖布拖拭。

2、呕吐物处理。当发现人呕吐物时,应当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液或有效的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后,再使用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含氯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3、餐(饮)具清洁消毒。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含量为250mg/l溶液,浸泡消毒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4、纺织品的清洁消毒。保持衣服、被褥、床单等纺织物清洁,定期洗涤。如需消毒处理,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

5、公共卫生间、洗浴间清洁消毒。对福利院内公共卫生间、洗浴间(更衣室、洗浴室)的卫生洁具每日消毒,可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剂浸泡或擦拭,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待用。

(三)餐厅和食堂防护。

1、保持空气流通,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

2、采取有效的分流措施,鼓励错峰用餐,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人员密集和聚餐活动。

3、餐厅每日消毒3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食饮具一人一用一消毒。

(一)护理人员个人防护。

1、加强手卫生。护理人员在上岗期间应当经常洗手,或用有效的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在工作中避免用手或手套触碰眼睛。

2、佩戴口罩。护理人员应当佩戴防护口罩,在护理儿童和婴幼儿的时候不得摘下口罩。

3、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不要对着儿童和婴幼儿打喷嚏、呼气。如果咳嗽和打喷嚏时,要用纸巾捂住口鼻,如果来不及就用手肘捂住口鼻,然后再去清洗手肘。另外,先丢弃捂住口鼻的纸巾,再洗手。

(二)儿童个人防护。

1、尽量佩戴口罩。引导儿童在集体活动时正确佩戴口罩。

2、儿童出现以下情况必须洗手:吃东西前、上厕所前后、从户外进入室内、玩玩具前后、玩耍后、擤鼻涕后、打喷嚏用手遮掩口鼻后、手弄脏后等。

3、打喷嚏和咳嗽时应当用纸巾或手肘部位遮蔽口鼻,将打喷嚏和咳嗽时使用过的纸巾放入有盖的垃圾桶内,打喷嚏和咳嗽后应当用肥皂或洗手液彻底清洗双手。

(三)婴幼儿的卫生防护。婴幼儿主要是以被动防护为主,即靠护理人员的防护来间接保护婴幼儿。

(一)一般措施。

1、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当护理人员、儿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2、加强健康监测。护理人员应当注意自身健康状况监测,福利院应当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休。

3、加强室外环境整治。加强对院内公共区域清扫力度,彻底清除院内以及角落散落的堆积物和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卫生无死角。

4、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居住房间、食堂或餐厅、澡堂、公共活动区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洁,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

5、加强重点场所地面清洁消毒。应当加强居住房间、食堂或餐厅、澡堂、公共活动区等场所地面的清洁,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可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6、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二)发现病例。

1、护理人员和儿童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不排除有流行病学史的,应当立即在隔离区执行隔离观察。

2、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当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福利机构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在当地卫生健康、民政部门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实施14天隔离观察;机构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相关工作。

3、在医疗机构就诊后返回福利机构的儿童及陪同工作人员,应当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入住和工作。新冠肺炎儿童治愈后需返回福利机构的,应当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入住。

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9篇)篇十二

(一)测量体温。每天早晚各为老年人测量1次体温(接触式体温计要做到个人专用,若不能做到个人专用,则需彻底消毒后再用。非接触式体温枪应当按照使用要求定期消毒),随时询问老年人身体情况。

(二)慢性疾病老年人管理。提醒慢性病长期服药老年人,要规律服药,不轻易自行换药或停药,有身体不适要及时告知护理人员。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应当通过检测血压、血糖、呼吸状况、体重等方式,观察慢性病老年人身体状况,注意有无用药不足或过量的表现,以及药物不良反应(特别是体位性低血压、低血糖),预防跌倒。

(三)加强新冠肺炎知识宣教。告知老年人,目前针对新冠肺炎,没有确认有效的抗病毒治疗方法,切勿擅自预防性服药。

老年人身体出现不适或疾病发作,养老机构应当及时与老年人和家属沟通商量,达成一致后,通过机构内医务人员处置、电话求助医疗机构、请医疗机构医生出诊、拨打120急救电话就医或由家属送医。有条件的或根据入住服务协议,由养老机构工作人员随同协助就医。

(一)慢性基础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皮肤病、一般过敏、轻微扭伤擦伤、普通牙科治疗、常规康复等,可采取上门诊视等方式保守治疗,不建议外出就医。老年人常用药物由家属、机构通过委托取药、代购等方式解决。

(二)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等症状且无加重,没有流行病学史的老年人(14天内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没有出入有确诊或疑似患者社区或活动场所),可在机构内按一般感冒治疗,暂不外出就医;有慢性呼吸道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哮喘等),病情稳定的老年人可在医生指导下常规用药,若病情加重危及生命则须立即联系医疗机构进行转诊。

(三)急性发热,如确无流行病学史,可先在机构内隔离观察,按一般感冒发热进行治疗;如机构内有条件,可完善血常规、肝肾功能、crp等常规检查(或抽血送附近医疗机构检验)。同时咨询相关医疗机构,有必要再送医。

(四)急危重症患者应当及时就医。老年人一旦出现慢性病急性加重或突发急病,养老机构应当立即实施力所能及的抢救措施,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并及时通知老年人家属。

急危重症包括但不限于急性心衰、卒中、心肌梗塞、心跳呼吸骤停、急性损伤创伤、急性中毒、急性胸痛腹痛、消化道出血、肠梗阻、重症肺炎、严重腹泻脱水等疾病,以及神经、心脏、呼吸、消化、泌尿等系统的危急重情况。

(一)老年人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不排除有流行病学史的,应当立即执行隔离观察,并及时送医疗机构排查。

(二)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当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养老机构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在当地卫生健康、民政部门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开展排查,实施14天隔离观察;机构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相关工作。

(三)在医疗机构就诊后返回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和陪同工作人员,应当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入住和工作。新冠肺炎老年人治愈后需返回养老机构的,应当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入住。

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9篇)篇十三

为积极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的疫情形势,根据上级部门及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的最新要求,后勤保障部决定以“更严格、更严密、更严肃”的态度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提档升级,特修订本方案。

认真贯彻教育部、学校有关通知要求,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结合我校后勤工作实际,深入排查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防控工作中可能存在的短板和隐患,及时查漏补缺,切实增强防控意识,坚决杜绝松懈心态。以秋季开学为时间点,提前做好校园、社区、食堂、宿舍、教室、商业服务网点等公共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机制,任务分工和重点举措,务必做到严防严控、不留死角,坚决维护学校正常运转,坚决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充分发挥后勤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各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坚定站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各单位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与学校各部门密切配合,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全力维护校园环境,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

后勤保障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变更如下:

组长:xxx、xxx

副组长:xxx、xxx、xxx、xxx、xxx

成员:各中心、各科室、社区居委会(办)主要负责人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学校防控疫情要求,把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做好后勤保障部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科学有序做好防控工作,务必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实。

2、坚决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各分管领导切实担负本分管工作的主体责任,各中心、科室负责人履行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以极端负责的工作态度完善工作方案,强化防控措施,责任到人。

3、坚决强化履职担当,团结带领全体员工进入应急状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党员领导干部和相关责任人将严肃问责,对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大力表彰和适当奖励。

(二)部领导职责分工

徐岩、xxx全面负责后勤疫情防控工作。

各带班领导按时带班,负责处理带班期间的各项工作,按照部领导分工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xxx:负责经费统筹,食堂餐饮安全保障供给;

xxx:负责纪检督察、工作检查与监督、水电供应、房产分配与使用工作;

xxx:负责商业门面、东区社区生活服务中心疫情防控;

xxx:负责学校疫情防控物资运输,科教基地、汉口社区疫情防控等工作;

xxx:统筹协调部内疫情信息收集、分析、预警、宣传、“24小时”值班安排;负责南望山校区校园消杀、环境卫生、学生宿舍防疫、后勤应急处理、后勤服务区域网络畅通及安全等工作。

1、加强风险预警与人员管控。及时收集、分析、报告有关防疫信息,进一步加强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严格落实外出报备制度,严格执行“非必要不外出”的要求,按学校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后勤在外人员返汉、返校相关手续办理及报备工作。切实加强餐饮、物业、商户等服务保障人员、聘用人员、服务外包人员和建筑施工人员的管控,对服务师生的一线员工,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定期核酸检测等政府规定。要继续鼓励、督促符合接种条件的职工与家属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筑牢全民免疫屏障。

持续做好“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秋季开学后,要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提前做出科学研判,完善后勤各项工作防控措施。(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党建人事科)

2、加强检查督察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严明纪律推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深入疫情防控第一线,了解人员到岗到位、重点人员居家观察、流动人员排查登记、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治工作开展情况,坚决遏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对不敢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切实把党员干部的精气神调动起来,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责任单位:党建人事科、质量监察科、社区居委会、各党支部)

3、确保防护物资、居民生活物资供应充足。统筹做好暑假、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药品器械、个人防护用品等物资储备、分配,做到未雨绸缪。切实保障食堂、物业消杀、重要办公楼、学生公寓、接待楼、住宅楼和教学楼等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所需。整理检查现有库存防疫物资,做好防霉变、防高温、防火险等工作。加强对校内超市、门店的管理,做好协调与监管工作,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和物资货源充足、供应有序、价格稳定,让群众安心放心。(责任单位:资产管理科、综合办公室、财务核算科、接待服务中心、劳动服务中心)

4、严格食堂餐饮管理。严格落实餐饮服务各环节的索票索证和记录工作。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货商采购原料。原则上不购买进口冷链食品,严格落实食堂工作人员体温检测、健康检测、佩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等要求,保持食堂餐厅空气流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及餐饮服务各环节消毒和记录等要求,严格执行加工、售卖、储存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餐具、用具等按疫情防控要求消毒后使用。按照学校防疫工作统一部署,做好暑期留校教职工、学生饮食保障工作,做好秋季开学相关准备工作。(责任单位:饮食服务中心、质量监察科)

5、持续做好校园消杀及环境卫生管理。根据《社区消毒防疫工作实施办法》,严格做好行政办公区、居民区、电梯间、垃圾车、垃圾存放点等各类公共场所通风和消杀处理工作。坚持科学规范原则,定期对学校东区教职工住宅楼道进行全面消杀,对疫情门栋进行重点消杀。做好消杀人员等个人防护。各楼栋值守人员按照要求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维护校园公共洗手设施设备,备足清洁防疫用品。开学前做好校园专项集中消杀。(责任单位:物业服务中心)

6、加强属地社区人员管理。加强与属地政府、疾控、街道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传达最新疫情防控工作政策。做好校内集中隔离点和居家隔离点入住人员的统计、报送、管理与服务工作。要充分发动网格员、楼栋长的作用,采用多种渠道强化疫情防控信息宣传,及时发布中高风险地区排查通知。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引导,对不经常上网的居民住户,可采取楼栋张贴公告的形式进行宣传普及。切实做好租户、家属和社区居民的离汉、返汉信息统计与管控工作。(责任单位:社区居委会、汉口社区管理办公室)

7、落实集中隔离观察点服务保障工作。持续做好怡宾楼、北区学生宿舍集中隔离点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定期对隔离区进行消毒杀毒、统一配送隔离人员饮食,做好隔离客房内电器维护、公共区域保洁和垃圾清理等工作,协助学校隔离观察区专门工作组领取、保管、分发防护物资等工作。严格做好隔离点工作人员的个人防疫防护。(责任单位:接待服务中心、学生住宿服务中心、饮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中心)

8、严格学生公寓管理。公寓管理人员要佩戴口罩上岗,对进入公寓人员严格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做好学生公寓区、公寓楼门厅、楼道、公共洗手间和淋浴间等场所消毒及空气流通,每日对公寓内扶手、门窗等使用频率较高区域进行消毒。按照学生公寓住宿规模储备一定数量的口罩、体温计、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必备品。细致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管理服务工作,掌握在校学生人数、当日返校学生人数和离校学生人数、隔离及解除隔离学生信息等,做好工作记录台账和学生“一人一档”工作记录。注重与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的联系,共同确保全体学生的安全稳定。对体温异常的学生要及时登记上报,并立即送往校医院发热门诊隔离观察治疗,后期对相关公共区域要做到及时消毒处理。(责任单位:学生住宿服务中心)

9、强化战时应急服务。物资配送突击队、老同志照护服务突击队、环境消杀突击队、密接隔离突击队在学校统一部署下按照工作分工进入战时状态,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后勤保障部负责或参加的各突击队)

10、保障水电安全运行。密切与武汉市水电管理部门联系,加大对管网检查力度,保证水电的正常供给与运行。积极与信息化工作办公室配合,加强网络、网关稳定性,加强对圈存机自助缴纳水电费方式的宣传力度。坚持人员轮班值守,妥善安排宿舍、家属区域、公共区域的水电上门维修,保障水电供给平稳、安全有序。(责任单位:水电与节能管理中心)

11、做好防疫物资运输及防控工作相关人员接送工作。合理调配人员和用车,全力保证全校医疗物资、防控工作人员、疑似病人的运输工作。做好学校实习车辆、通勤车辆消毒工作,加大消毒防护力度和次数。加强通风换气,确保空气流通,保持车辆卫生安全。(责任单位:实习实践基地与运输服务中心)

12、严格商业店铺管理。实行从业人员每天检测体温制度,凡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员工不得安排上岗,并督促其及时就医。进一步加强对商铺从业人员防疫知识培训,督促其佩戴口罩上岗。严格做好门店环境卫生、设施设备、送货车辆等防疫消毒工作。加强开窗通风换气。加强对商业店铺监督,保价稳供,杜绝哄抬物价。保证食品和其他防控用品来源合法,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劳动服务中心)

13、做好科教基地疫情防控工作。周口店、北戴河、秭归、巴东实习基地要按照疫情发展情况和属地政府部门要求,适时调整学生实习实践工作方案和具体安排,确保实习实践安全有序进行。必要时,可采取灵活方式确保学生能够完成实习课程,可视情况紧急叫停某一地或所有实习实践工作。相关具体安排按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和团委发布的通知要求进行。

在撤离基地时,按照按照“从快、从严、分批”的原则安全有序撤离。(责任单位:实习实践基地与运输服务中心)

一要充分发挥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充实力量、完善机制、高效运转。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坚决防止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用好抗疫大战大考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堵住一切可能导致疫情反弹的窟窿和漏洞。

二要充分发挥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各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勇于担当,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组织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发挥社区作用,开展志愿服务,让党旗在抗疫一线高高飘扬。要把疫情防控当作镜子、尺子、锤子,在疫情防控一线检验干部。

三要按照“从严、从紧、从快”的要求,补漏洞、扫死角、织密网、抓落实,全面进入战时状态,采取战时措施,做到学校上下、各部门之间“一盘棋”,凝聚合力投入抗疫斗争,以最快速度、最有力措施,在最短时间内将疫情控制和解决在最小范围。

四要强化督查督办,严格纪律规定,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整治纪律不严、作风不硬、措施不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学校工作部署,扛起疫情防控责任,坚决捍卫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9篇)篇十四

1、学校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2、学校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

3、开学前对学校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

4、所有外出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回居住地后应当居家隔离14天,健康者方可返校。

5、做好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消毒剂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6、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7、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并进行培训、演练,校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8、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加强对学生及教职员工的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9、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洁,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课桌椅、讲台、电脑键盘、鼠标、水龙头、楼梯扶手、宿舍床围栏、室内健身器材、电梯间按钮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10、加强重点场所地面清洁消毒。应当加强学校食堂、浴室及宿舍地面的清洁,定期消毒并记录。可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11、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12、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建议学生自带餐具。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13、宿舍要定期清洁,做好个人卫生。被褥及个人衣物要定期晾晒、定期洗涤。如需消毒处理,可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再常规清洗。

14、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15、加强个人防护。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食堂工作人员还应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工作服应当定期洗涤、消毒。可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清洁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还应做好个人防护。

16、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学生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17、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

18、不应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19、设立健康宣教课堂,由专人定期对学校内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指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如果外出,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去人口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等必须正确佩戴医用口罩。

20、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校负责人,并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

21、如学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及时向学校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22、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23、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24、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进行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9篇)篇十五

,以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为重点,以进一步强化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属地管理责任为核心,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改革现行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夯实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等基层基础,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推进防疫安全监管重心下移。

根据我县免疫无口蹄疫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保护区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当前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实际,坚持因地制宜、按需设置、明确责任、择优选用、提高待遇、强化素质,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热爱本职、恪尽职守、扎根基层、服务畜牧业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保障全县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协助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动物诊疗等工作;

配合监测采样、疫情调查和扑灭,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病死畜禽、毛皮动物胴体无害化处理及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参与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和服务等工作。

(二)配置数量。严格按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意见》(x政办字〔2018〕x号)文件要求,各乡镇(街道)按现有行政村居数每xx个行政村居数设立1名村级动物防疫员。

(三)选聘程序。县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制定严格的选聘标准、聘用方案和管理制度,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及分配的选聘数量,对社会公开招聘。严把学历、年龄关,原则上优先从现有村级动物防疫员、乡村兽医、畜牧兽医大中专毕业生中选聘。

(四)管理方式。所招聘人员采取劳务派遣、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管理使用的办法。县畜牧兽医部门负责村级动物防疫员岗前和在岗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各乡镇(街道)负责日常管理和使用,研究制定本辖区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明确其权利及责任,建立健全考核奖惩进退制度,并依法约定各方法律责任,优胜劣汰,建立完善进退机制。对不能胜任防疫工作或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影响的防疫员,各乡镇(街道)可按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加快推进改革步伐。县畜牧兽医、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条件保障。要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将基层动物防疫补助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乡镇(街道)要为防疫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办公设施设备等,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必需的交通、防护、信息终端等工作保障。

(三)明确责任分工。村级动物防疫员原则上在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集中办公,不得以各种名义调至其他单位从事与畜牧兽医专业无关的工作。

(四)积极稳妥推进。各乡镇(街道)要科学核定村级动物防疫员配备数量、人员待遇和经费测算,尽快组织实施,确保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村级动物防疫员改革任务。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做到招聘程序合法、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妥善做好原村级动物防疫员解约工作,实现平稳过渡,维护好社会安全稳定。

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9篇)篇十六

为全面推进开发区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不断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尊重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不断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推进开发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冲刺全省开发区第一方阵目标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必须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参与,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统筹兼顾、改革创新,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通过实行基层党务公开,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水平,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通过实行基层党务公开,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生机活力,提高党内事务的透明度,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基层和谐稳定;通过实行基层党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基层权力运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自觉性,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二、公开的制度、主体、内容、形式、程序和时限。

(一)公开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党务公开工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党务例行公开制度、党务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整理和办理反馈制度、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登记管理制度、党务公开工作资料归档制度、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二)公开主体。开发区机关、办事处、企业、村(居)、社区等党的基层组织。

(三)公开内容。按照全面、真实、具体、合法的原则确定,并逐步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原则上,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以及本地区、本部门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除依照法律法规需要保密的事项外,其他可公开的应全部公开。公开的内容是: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的情况,本级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情况及重大事项落实情况,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

2、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情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和政策执行落实情况,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

3、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教育培训情况,年度党建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4、党的组织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党内选举、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权利保障、党费收缴与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收支、创先争优、评比表彰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情况,党内制度和各项办事程序、工作要求落实情况,落实党务公开工作责任制、重要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等情况。

5、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理论学习、联系重点项目和基层单位等情况,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执行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年度考核评价情况。

6、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包括干部轮岗交流、提拔使用、考核奖惩、后备干部培养推荐、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反腐倡廉任务分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领导班子民主测评情况;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责任追究、处理违纪党员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四)公开形式。党的基层组织要针对不同内容和范围确定公开方式,做到因地制宜、简便易行、利于监督。主要分为党内公开和党外公开。

1、党内公开。应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的有关会议、文件、简报等形式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开展党内问询和党员定期评议等活动。

2、党外公开。按规定可以向党外公开的,可通过新闻媒体、党务公开网站、电子显示(触摸)屏、手机短信平台、党务公开栏、便民服务窗口等形式公开。要充分发挥已有公开平台的作用,整合资源,注重实效。

(五)公开的程序。严格按照“制定目录、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归档管理”的程序公开。

1、制定目录。工委分类制定所属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目录(附后),其他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由上一级党组织制定,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2、实施公开。按照方案规定的公开内容、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或须变更、撤销、终止的事项,须经制定目录的上级党组织审核同意。

3、收集反馈。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向党员反馈结果。对实名反映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结果。

4、归档管理。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将党务公开的内容、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等及时整理,形成图文资料,归档保存,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六)公开的时限。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分期公开、即时公开和点题公开。所有公开内容要注重时效性,公开时间与公开内容相适应。

1、长期公开。主要指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

2、定期公开。主要指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公开一次。

3、分期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应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时进行。

总结。

性公开。

4、即时公开。主要指临时性工作,如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内容,应根据情况随时进行公开。

5、点题公开。上级要求公开事项,以及党员群众要求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事项。

三、

开发区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总的时间安排自2011年10月开始,至2012年底为集中开展阶段,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完善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0月下旬)。

1.成立组织。成立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开发区工委书记王图强为第一组长,开发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邢高为组长,管委会副主任、纪工委书记、工会办事处主任、同创公司负责人为副组长,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开发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义周任办公室主任,陈杰、张海涛任办公室副主任,周静、蔡军部为办公室成员。各级党的基层组织应聘请3-5名党务公开监督员,设立并公布监督电话、电子邮箱,加强监督。

2.制定实施细则。各公开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并于11月10日前将工作机构名单和实施细则报开发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宣传动员。要因地制宜,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印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牌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和相关要求,营造党务公开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关心支持、积极参与党务公开工作。各单位要召开党务公开工作动员会议,进行思想发动,部署工作开展。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1上旬月至2011年12月底)。

1、搭建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形式。设置公开栏,各级基层党组织应设置党务公开栏,有条件的地方党务公开栏可延伸至村民组。开辟网站专栏,在开发区网设立党务公开专题栏目,各单位也可在单位网站上设立党务公开专栏。创新公开载体,各办事处要利用现有的“阳光村务工程”电子触摸屏,将党务公开内容及时上传和更新,方便党员群众查询,其他有条件的单位也可配备触摸屏或电子显示屏等,进行公开。

2、建立工作联系点,进行分类指导。分层次建立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开发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以及各办事处、村(居)、社区党务公开领导机构成员,都要建立工作联系点,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分析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综合考虑各办事处、企业、村等单位基础条件、发展程度、行业差距等因素,积极探索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针对不同类型党的基层组织特点,搞好分类指导。

3、健全保障制度,全面实施公开。党务公开工作要健全和实行例行公开、依申请公开、党内情况通报、意见收集和处理回复、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制度,用制度保障工作落实,严格按照公开内容、形式、程序和时限的要求,全面实施党务公开。

4、强化监督检查,严格目标考核。强化督查,开发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级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发挥各级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公开监督员作用,加强对本级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严格考核,将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适时组织评议和考核。严肃追究,对工作开展不力、在公开中弄虚作假、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严肃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阶段:完善提高阶段(2012年1月至2012年底)。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联系点、示范点建设,注重借鉴成功经验,结合实际,形成有效管用的特色做法,并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要认真对照相关要求,搞好工作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强化工作责任,规范工作运行,健全长效机制,努力提升我区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9篇)篇十七

1、学校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2、学校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

3、开学前对学校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

4、所有外出或外地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回居住地后应当居家隔离14天后方可返校。

5、做好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消毒剂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6、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7、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并进行培训、演练,校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8、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加强对学生及教职员工的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9、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10、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11、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餐厅等场所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宿舍床围栏、室内健身器材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12、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建议学生自带餐具。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13、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

14、确保学校洗手设施运行正常,中小学校每40~45人设一个洗手盆或0、6m长盥洗槽,并备有洗手液、肥皂等,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15、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16、建议教师授课时佩戴医用口罩。

17、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学生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18、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

19、不应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20、对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开展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示范学生正确的洗手方法,培养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衣袖遮挡口鼻。

21、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校负责人,并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

22、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及时向学校反馈并采取相应措施。

23、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24、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时及时就医。

25、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9篇)篇十八

为加强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新机制的尽快运行,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及《达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坚持以人为本,加快全镇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指导思想。

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按照机构“乡镇人民政府主管、乡镇交管办主抓、辖区派出所协管、村民委员会配合”的工作责任新机制的总体要求,镇人民政府内增设“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交管办”),全民落实预防交通事故的各项工作措施,改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农村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新机制的有序推进,镇政府成立了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熊友华;副组长:刘渠东、王国军;成员:刘锋、王元成、周小军、李坤、李明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渠东兼任办公室主任,安办所有人员为成员。负责辖区内所有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执法工作。

四、实施范围。

全镇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一)明确职责,扎实工作。

交管办、岩峰派出所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如下:

交管办: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建立本行政区内机动车及驾驶人员信息台帐,实行车辆、驾驶人员户籍化管理;定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治理;强化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组织开展交通违法查究工作;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等相关车管业务;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维护、善后调节处理工作。

派出所:发挥公安行政管理职能,协助镇交管办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对交通违法行为人依法实施强制措施;配合镇交管办加强农村道路日常巡查管控;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维护、善后赔偿调节处理等工作。

(二)完善制度,加强培训。派出所要协助镇人民政府健全“交管办”正常运转的相关配套制度,细化明确农村道路常见交通违法查纠工作流程,镇交管办和派出所要加强对交通协管员的交通法规、交通违法查纠方法、工作规范、车驾业务流程等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交管人员的工作水平和能力。

(三)明确进度,限时推进。20xx年2月10日前成立相应的机构,完善制度,建立工作台帐和辖区内道路、车辆、驾驶人员台帐。

(四)强化协作,形成合力。镇人民政府将定期组织安监、派出所、交管办、农技站、片区教育组等有关部门开好协调会,分析研究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排查治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镇交管办、岩峰派出所要把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为日常工作内容,共同固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

六、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也是加快全镇城乡一体化建设、促进民生改善、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今年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已成为现阶段全镇安全生产事故预防的工作重点,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势在必行、刻不容缓。镇交管办要加大执法力度,做好上路执法工作,派出所要及时配合交管办对违法违章人员处理工作。推进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有序的进行。

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9篇)篇十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防疫物资产品质量监管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市防疫物资产品质量,着力维护市场秩序,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市监竞争〔20xx〕74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市监办发〔20xx〕30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到人民群众和医护人员健康安全,关系到国家形象和中国制造声誉,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中存在的隐患,全面整治生产、流通、消费、出口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深化防疫物资保障监管工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突出全种类整治。着重对口罩、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额温枪)、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84消毒液、免洗手消毒液、医用酒精等八类防疫物资及其重要原辅材料加强监管。

突出全过程整治。贯穿防疫物资生产、流通、消费、出口全链条监管。强化生产源头控制,严格企业资质,明确产品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强化流通环节监管,对不合格产品开展全流程追溯,依法追究生产经营者责任;强化消费市场监管,维护消费者利益;强化出入境监管,严把出口防疫物资质量关。

突出全方位整治。既要全力保障国内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供应,规范市场秩序;也要全力保障出口产品质量,规范出口秩序。

突出综合整治。针对防疫物资生产、产品质量、标准认证检验检测以及市场秩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刑事打击、信用惩戒、联合执法等多种手段,提升整治效能。

(一)全面排查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全面梳理本区域内口罩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额温枪)、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等八类防疫物资及其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清单。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将从其他行业转产,通过应急审批生产医疗器械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将原材料控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放行等执行情况作为检查重点。对口罩、无纺布、熔喷非织造布等生产企业是否落实进货验收制度和制定关键质量控制点操作控制程序开展质量排查,要求相关企业签订产品质量诚信承诺书,督促企业加强自身原材料进货质量控制和生产工艺过程控制,规范产品标识标签和说明书。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市监检测〔20xx〕16号)要求,组织开展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面加强防疫物资产品质量抽检。全面加强对生产销售的防疫物资和重要原辅材料的质量监管。组织对生产和流通领域非医用口罩、无纺布、熔喷非织造布等开展监督抽检和风险预警监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抽检工作的针对性和靶向性,加大对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的抽检力度,对我市经营和使用环节的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红外体温计、呼吸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按一定比例开展风险监测抽检和质量监督抽检,防止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流入市场。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督促辖区企业建立产品质量追溯机制,全面排查已流入市场的不合格产品流向,依法处置,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依法查处并曝光。(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加强出口防疫物资监管。严把八类防疫物资出口质量关,加大出口防疫物资查验力度,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和企业质量安全承诺声明进行严格审核,加强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内容进行审核,重点对出口的防疫物资品名、数量,以及是否存在霉变、污染、超出保质期、破损、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等情况进行现场查验。对投诉举报较多的出口企业进行全面核查。严格按照《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xx年第5号)规定执行,对具备出口条件的防护物资生产企业严格管理,指导企业在报关前完善出口产品档案,并承诺出口产品符合进口国和进口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动态掌握其出口销售和对外捐赠情况。对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出口产品,要追溯生产企业出口认证、认证类型、认证模式(第三方认证/自我申明)、认证依据标准、获证时间发证机构、认证费用等信息。(市市场监管局、腾冲海关按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规范认证检验检测行为。充分发挥认证检验检测机构在质量监管中的作用,由具备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对防疫物资开展检验检测工作。重点整治从事认证活动的机构无合法资质虚假认证、买证卖证、认证严重失实、伪造冒用、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标志等行为。(市市场监管局、腾冲海关按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面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保障防疫物资全产业链平稳运行。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出口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产品,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生产销售过期失效产品和“三无”(无生产日期、无厂名厂址、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无证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等,或以非医用产品冒充医用产品进行宣传销售的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违规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排查垄断和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达成、实施的协同涨价、限制产量、分割市场、联合抵制等垄断协议行为。严厉打击防疫物资领域制售假劣商品、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对大案要案的查办。严厉打击伪造、冒用、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未经批准擅自在我国境内从事认证活动等认证违法行为。对没有资质、资质不全、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抽检不合格存在产品质量安全重大问题的依法从严查处;对出口医疗物资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申报为非医疗物资逃避商品检验的,依法从重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要向社会曝光。深化协调配合,加强行刑衔接,建立线索通报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快速通道和防疫物资证据快鉴快检通道。各部门要实现监管数据互通共享,将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云南)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同时,将其处理结果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打击合力。(市公安局、腾冲海关、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面提升服务市场主体水平。积极主动靠前服务,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实际困难和政策诉求,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优化营商环境。强化防疫物资应急调配,保障有效供应。指导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完善产品标志标识和使用说明书内容,推动生产企业更好地落实质量主体责任,落实《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活动的意见》,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推动相关标准信息指南落地应用,积极引导帮扶企业,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口罩等防疫用品出口欧盟及美国市场认证信息指南》,选择合法合规的认证机构进行相关质量认证,提高防疫用品质量。督促商贸流通企业和电子商务平台加大排查力度,严把验货关口,严格落实进销主体责任和购销台账制度。加强质量帮扶,鼓励标准化专业机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企业提供防疫用品有关的标准容询和标准信息服务,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能力,及时更新防疫物资检验检测机构名录及相关信息,促进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加大企业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强化商标、专利维权指导,高效办理违法举报投诉,积极开展相关咨询服务加强缺陷产品召回工作,帮助企业减小损失,维护企业正当利益。(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政治意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树立全局观念,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统筹,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在发挥好牵头作用的同时,建立内部高效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协同配合,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指定专人,每周定时向同级市场监管局报送整治进展情况,重大事项随时报告。建立全链条查处机制,各地各部门在整治过程中,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线索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实行全流程追溯。建立综合整治机制,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勢注重横向配合、纵向联动,开展综合协同整治。

(三)突岀整治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化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对重大问题、重大案件,各级各部门要建立问题清单,加强研判、直接查办、挂牌督办,落实属地责任,保证12月底前问题清单清零,并进行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于2021年12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四)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深入宣传解读政策措施,及时发布整治成果。对重大案件、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积极推动社会共治、全民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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