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7篇)

时间:2023-11-16 作者:飞雪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7篇)

一个完善的工作方案是工作成功的基石,我们需要认真对待并精心编制。阅读工作方案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工作方案的核心要点。

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7篇)篇一

改革,汉语词语,即改变与革新。现常指改变旧制度、旧事物。对旧有的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作局部或根本性的调整,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改革一般包括对政治、社会、文化、经济做出的改良革新,相较于革命以极端的方式推翻原有政权,以达成改变现状的目的,改。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22年县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缓解全县基层动物防疫力量不足的问题,保障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按照《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赣办科【2022】1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万载县是国家级生猪调出大县,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防控任务繁重,为了更好的做好我县畜牧业防疫工作,现继续在全县范围内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23名。2021-2022年度特聘防疫员考核等次为优秀的8名直接录用外,其余15名将通过考试考核进行招募。

(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对象须具各以下条件之一:。

2、计算机职业等级五级以上,熟悉电脑文档操作等技能;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4、普通高校畜牧兽医类专业优秀应届毕业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二)万载县户籍或在万载县从事畜牧业生产经营的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四)身心健康,具各履行岗位职责必各的身体条件。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六)9月上旬将对2021-2022年度特聘防疫员进行考核,能全面完成了县农业农村局和乡镇农办分配的动物防疫工作,并在考核中评为优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直接录用(优秀比例占1/3,即8名);未完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取消动物防疫专员资格,本年度不得重新申报动物防疫专员。

(一)个人申请。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县农业农村局领取《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申请表》,申报材料一式3份,联系人:刘晴,联系电话:15180571314。报名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要携带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和资格认证证书(执业兽医证、乡村兽医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2份),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现场填写提交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始终,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三)考试考核。县农业农村局于9月下旬组织理论水平测试和业务技能考核。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由县农业农村局安排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待通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

(四)确定人选。根据考核结果,按所报乡镇从高分到低分初步确定人选,经县农业农村局党委研究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最终人选。

(五)签订服务协议。 由县农业农村局与特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聘用为动物防疫专员,协议期一年(服务时间从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终止)。

为我县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为我县畜牧兽医部门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由县农业农村局对特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以服务期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考核优秀的,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聘。

工资待遇具体标准结合其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量等研究确定,按照每个防疫专员1.5万元资金,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统筹支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为夯实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基础,促进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23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通知如下:

村级动物防疫员作为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措施的一线力量,是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坚强基础。2006年,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选聘农村应急性动物防疫员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06〕6号)要求,我市建立了村级应急性动物防疫队伍,十多年来发挥了重要基础性作用。近年来,随着畜牧业发展和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乡村振兴功能不断拓展以及力量下沉、巩固基层基础要求不断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肩负的职责更加繁重。当前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还存在制度不完备、布局不合理、缺乏保障机制等问题,难以满足日益严峻的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需要。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是推进动物疫病防控制度有效供给、创新管理方式、夯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基层基础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维护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管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能力。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基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为核心,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采取劳务派遣等方式,改革现行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创新基层畜牧兽医工作网格化监管模式,推动关口前置、重心下移、措施落实,不断完善畜牧兽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夯实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基础,为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按需设置,明确责任、择优选用,注重素质、创新机制,强化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通过严格把关、公开招聘,实战操作、专业培训,绩效考核、有序进退,力争到2021年底前,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热爱本职、恪尽职守,扎根基层、服务行业的专业化、职业化、年轻化的高素质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

(一)明确工作职责任务。村级动物防疫员主要承担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宣传、动物强制免疫注射、畜禽标识加挂、免疫及养殖档案建立、动物疫情报告、畜禽养殖统计和信息化基层数据维护等公益性任务;协助做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诊疗、投入品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辅助实施饲养场、屠宰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监管,开展养殖业政策性保险的协保理赔;配合监测采样、疫情调查和扑灭,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病死畜禽、毛皮动物胴体无害化处理及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参与基层畜牧兽医站技术推广和服务等工作。

(二)科学核定配置数量。各县区要按照因地制宜、按需设置的原则,把村级动物防疫员纳入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和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整体规划。要根据本地畜禽饲养量、养殖方式、地理环境、交通状况、免疫程序、无害化处理场和畜禽屠宰场数量等因素综合测算,科学合理配置村级动物防疫员。原则上按每10个左右行政村设立1名村级动物防疫员进行总量核定,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措施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三)规范选聘程序条件。建立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选用制度。优先从现有乡村兽医中选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连续干满2年以上,由乡镇畜牧兽医站会同乡镇政府盖章出具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证明,县区畜牧兽医部门审核确认,通过测试公开选聘。需从社会上新选聘的,应是不超过45周岁的畜牧兽医大中专毕业生,且通过测试公开选聘。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选用条件和选用程序,严把进人关。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公开选聘,采取劳务派遣等方式,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劳动合同,县区畜牧兽医部门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工作责任书,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或防疫检疫所负责日常管理和使用,明确其权利义务。

(四)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加强专业培训,把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纳入畜牧兽医专业队伍整体培训计划,制定系统完善的培训方案,着力培养一支适应新时代畜牧兽医事业发展需要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切实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创新网格监管模式。按照网格全覆盖、资源共分享、管理无盲区、责任可追究的要求,各县区要结合辖区内工作实际,划定监管网格,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奖惩,建立健全基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将动物防疫安全监管对象全部纳入网格进行统一有效管理。

(六)构筑长效工作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工资机制,村级动物防疫员工资按照“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方式管理,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所需资金除省级以上财政切块下拨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外,差额部分由市、县级财政按照3:7比例共同承担。劳务派遣费用由各县区财政承担。同时,要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必要的交通、防护、信息终端、统计协管等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保障基本工作条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根据需要额外自行选聘的村级动物防疫员,所需经费由县区自行承担。

(七)建立奖惩进退制度。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考核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把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作为考核主要内容,定期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评价结果与工资挂钩。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规范村级动物防疫员行为。对工作表现突出,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村级动物防疫员给予表扬、奖励;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给予相应的处罚。对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及时调整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各方责任,加快工作步伐。各级畜牧兽医、财政、人社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条件保障。各县区要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将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等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村级动物防疫员原则上在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或防疫检疫所集中办公,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办公条件和设施设备。

(三)推动重心下移。要按照职责法定原则,进一步落实畜牧兽医部门监管责任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重心下移。村级动物防疫员要专司村庄、社区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不得以各种名义借调到其他单位从事与畜牧兽医专业无关的工作。

(四)严格规范管理。各县区要研究制定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明确村级动物防疫员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管理使用、教育培训、绩效考核、有序进退等配套制度,逐步建立完善规范化长效管理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夯实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牧产业发展基础。

(五)积极稳妥推进。各县区要科学核定村级动物防疫员配备数量、人员待遇和经费测算,尽快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做到程序合法、公开透明、手续完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各部门要妥善做好原农村应急性动物防疫员工作,实现平稳过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市、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2022年我镇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三农”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立足维护养殖业发展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大局,按照“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的动物防疫方针,切实做好我镇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猪瘟、新城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动物免疫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

集中免疫时间安排:春季动物集中免疫时间:4月1日—5月10日;秋季动物集中免疫时间:9月15日—10月31日。集中免疫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春季为4月11日—4月3日,秋季为9月15日—9月18日。各村委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春季为4月1日—5月2日,秋季为9月19日—10月25日。各村委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免疫、消毒、排查、监督检查等各项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全面完成春秋两季防疫任务。

第三阶段:自查整改阶段。春防为5月6日—5月10日,秋防为10月26日—10月31日。各村委要对照各项防疫任务和措施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漏补缺,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一)加强基础免疫,构筑预防屏障。各村委要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早筹划、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按时完成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任务。一是规模养殖场(户)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免疫程序进行,散养户要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全年适时补针的工作制度开展免疫,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确保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二是对集中免疫过程中符合“三不打”的畜禽,要进行登记造册,按时组织补针,确保应免尽免,不留死角;三是建立健全规模养殖场免疫档案,落实好散养户免疫户口簿管理制度,确保免疫记录清晰、完整,数据真实、可靠。四是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全市实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周报告制度,每周四上午12点前将免疫进展情况报送至镇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深化疫情排查,做好新修订《动物防疫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继续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排查工作,落实疫情排查工作责任制,突出排查重点,细化排查任务,明确排查职责,建立排查档案,确保排查真实有效。特别要加大对规模场、种猪场、屠宰场和无害化处理场等重点区域的疫情排查力度。在排查过程中,要做好新修订《动物防疫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明确养殖场户强制免疫的主体责任和义务,采取散发宣传资料、张贴挂图、新闻媒介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积极引导各养殖场责任人及其产品经营主体充分认识到动物疫病的危害性和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三)强化消毒灭源,切断传播途径。各村委要将消毒灭源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要结合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全面落实养殖、调运、屠宰等各环节的清洗消毒措施。督促畜禽饲养场(户)、定点屠宰场(点)、畜禽调运车辆等场点建立健全消毒灭源制度、配备消毒设施设备、做好消毒灭源登记台账等,实施定期消毒。特别要加强“两场”的生物安全管理,落实全进全出和封闭式管理制度,着力提高生物安全水平,有效防止疫情的传入。

(四)健全冷链体系,确保疫苗效价。一是加强动物疫苗冷链设施设备的建设。要为基层动物防疫人员配备动物疫苗冷藏箱,配足兽医站存贮疫苗的冰箱、冰柜。二是规范动物疫苗的调运、储存和使用。要做好动物疫苗的冷链运转工作,切实保障动物疫苗的调入调出、运输和储藏处于良好的冷链运行状态,确保疫苗效价;三是做好疫苗出入库登记台账。将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批签发、有效期等信息记录全面,确保疫苗入库数量与发放、库存、损坏、过期数量相统一;四是完善动物疫苗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纪检监督和风险防范,有效化解廉政风险。

(五)健全应急体系,做好应急准备。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各村委要根据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交口县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辖区内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时调整指挥机构,明确各应急小组的工作职责。二是充实应急物资。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应急物资储备价值不得少于5万元,而且应急物资种类要齐全、数量要充足,能够满足辖区内突发动物疫情处置的需要。三是强化应急值守。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四是果断处置疫情。做到有举报必核实,有问题必核查,有疫情必处置。一旦发生疫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特别是在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时,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第二版)》的要求,坚持“早、快、严、小”的原则,做到反应迅速、有效应对、果断扑灭、及时处置,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蔓延。

(六)抓好人畜共患病、常见病、外来病的防控。各村委要加强布鲁氏菌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控措施,同时要对畜禽狂犬病、羊痘等常见疫病开展全面的防治和指导,引导养殖场(户)严格落实消毒灭源和隔离观察等综合防控措施,大力推行全进全出、封闭管理等科学饲养管理模式。特别是大型规模养殖场、养殖园区要配备防疫、隔离、消毒等设施设备,完善各项防疫制度,提高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降低疫病发生率和畜禽病死率。要切实抓好外来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特别是边境乡镇或与境外有动物及其产品交易的场(点),要密切关注境外地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疯牛病等重大动物疫情动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构筑抵御境外疫情的防预屏障;要科学研判境外疫情的传入风险,进一步加强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共同防范境外疫情的传入。

(七)加快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为生猪保供提供坚实保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及评估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0〕33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及评估工作的通知》(晋农办牧医发〔2020〕206号)和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及评估工作的通知》(吕农牧发〔2020〕43号)文件精神,2022年我县要按照国家关于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要求,继续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充分发挥养猪企业主体功能,加快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和评估进程。

(八)继续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和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的通知》(农办牧〔2020〕53号)等规定要求,我国将逐步推行畜禽养殖场户自主采购疫苗、自行开展动物强制免疫,免疫后财政直补到位的“先打后补”政策,各村委将动物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向广大养殖者进行解读和宣传,营造养殖者全员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畜禽养殖环节。要加强产地检疫,对出栏动物要到场到户实施检疫,加大免疫标识的监督检查,对没有实施强制免疫、无免疫标识等违规行为的不得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要坚决取缔使用泔水饲喂生猪的养殖场(户),严厉打击泔水饲喂生猪违法行为。要加强对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严禁乱抛、乱弃、出售病死畜禽。要对畜禽交易、人员往来、饲料购入、粪便处理等环节严格管控,努力改善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提高养殖场(户)的生物安全水平,严防疫情传入。

(二)畜禽调运环节。一是认真落实生猪调运车辆备案管理制度,对没有备案的车辆不得从事生猪调运、不得出具检疫证明。二是加强畜牧经纪人的管理,规范畜牧经济人的经营行为,开展对畜牧经济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严格调运申报制度,严格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车辆装载前、卸载后的清洗消毒制度。三是严禁从疫区省份调入动物,非疫区省份调入的动物,也要实行报检、隔离、观察、消毒等制度,确系健康无疫的才能混群饲养或屠宰;严禁转卖、经营、运输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严防流通环节引发动物疫情。四是加强官方兽医的管理,严禁隔山出证、只出证不检疫、倒卖票证、收取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一经查实,移送纪检、司法机关严肃查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要充分认识到当前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狠抓措施落实。各村委要组织好本辖区内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定岗、定职、责任到人,将防控责任落实到场户、落实到人员,建立横向边,纵向到底的监管责任体系,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各项措施在基层得到有效的落实。

(二)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措施到位。镇人民政府要按照机构改革后动物疫病防控的工作实际及相关政策规定,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列入年度支出计划,保障动物防控经费充足,切实保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稳定基层队伍,强化人员管理。要强化基层动物防疫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动物防疫人员的管理机制、运转机制。要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管理,规范村级防疫人员的行为,强化村级动物防疫员技术培训,提升村级防疫员的业务水平,切实发挥基层动物防疫主力军作用。

(四)实行考核管理,务求工作实效。春秋两季防疫工作结束后,在各乡镇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对各乡镇的防疫工作进行全面的考核验收,考核结果将进行一条龙排队,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年终目标责任制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造成动物疫情扩散和蔓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7篇)篇二

为切实做好2012年动物防疫工作,有效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县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上级业务部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臵”的方针,深入贯彻《动物防疫法》、《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以作风建设推进动物防疫责任制落实,以管理创新推进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提升。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为重点,加快推进动物疫病防控长效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降低畜禽死亡率,提高畜禽的养殖效益,开创动物防疫工作的新局面,促进现代生态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要求。

季集中强制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示范点动物防疫基础资料,为适时免疫、常年补针建立科学的信息库。

(五)信息管理工作:(1)制定年度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各项阶段性工作和总结、报表(报表必须同时有电子版);(2)县级的月监测信息、疫情信息要有专人管理并按规定上报,强制免疫进度及时如实上报;(3)县、乡上报的简报内容要有典型性。

(六)动物检疫工作: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有关规程,认真抓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进出境检疫和流通环节监管等工作。活畜交易市场要100%开展监督工作,杜绝无免疫标识和产地检疫合格证动物进入市场交易。严格落实产地检疫报检制度,实行到场、到点、到户检疫。对进出境动物检疫要严格查证验物,凡跨省、地引进畜禽,必须严格执行引种申报制度,逐级上报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屠宰检疫要全面开展,检疫率、持证率、耳标回收率、无害化处理率必须达到100%。同时要加强对产地、运输、屠宰、加工、销售、仓储等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动物防疫活动中的各种违法行为,使全县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工作进一步规范。

四、保障措施。

临时聘用防疫人员的工资等)纳入乡镇财政预算,原则上每乡镇每年不低于1万元。

(五)强化技术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县动物疫病预防制控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各乡镇要结合实际,认真制订学习计划,通过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扎实做好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工作,同时组织其他兽医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基层兽医人员技术水平和防疫意识,为防疫、检疫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技术保障。

(六)落实后续服务,完善补偿措施。疫苗反应死亡补偿费由县农牧局按标准补偿,反应死亡必须先经乡镇技术干部鉴定后,填写动物免疫反应死亡补助申报表,在24小时内上报县动物疫病预防制控中心,经县、乡技术人员签字认定后造册登记,畜主在登记册上签字后领款。对虚报、假报死亡牲畜,冒领反应死亡补偿费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加大宣传力度,实现群防群控。《动物防疫法》的颁布实施对进一步推进动物防疫法制化管理、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意义重大。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动物防疫法》为契机,依法加大动物疫病防控力度,不断提高动物疫病防控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宣传,使社会公众、养殖农户熟悉了解《动物防疫法》的内容,使广大群众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应尽的义务,积极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防控动物疫病的合力,达到群防群控的目的。

集中强制免疫基本完成后,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免疫后超过20天的畜禽进行抗体水平抽样监测。各乡镇结合监测结果,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的防疫工作开展自查,对漏免和补栏动物及抗体水平不合格者及时补免。

4、总结上报阶段:

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各乡镇在各项工作完成后,将总结和报表(汇总到村)按时上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上报资料的,视为未开展强制免疫工作。总结、报表要求完整,数据结构要有逻辑性。

(二)其他工作。

1、常年免疫示范建设。

各乡镇在集中免疫的同时收集、完善示范点动物防疫信息资料,按照统一防疫日制度,开展适时免疫、常年补针工作,并于11月30日前对常年免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县动物疫控中心。

2、动物疫病监测。

全年分别在5月、11月份进行二次集中监测。日常监测由各乡镇畜牧兽医站根据实际情况随时采样,及时检测。县动物疫控制中心在6月15日前、12月15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和下半年集中监测结果、分析报告及工作总结上报地区动物疫控制中心。日常监测每月1日至7日将上月的监测结果通过“全国动物疫病监测信息系统”上报。

3、动物死亡率定点调查。

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7篇)篇三

为全面贯彻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意见》精神要求,改革和完善我市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基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为核心,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采取劳务派遣等方式,改革现行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创新基层畜牧兽医工作网格化监管模式,推动关口前置、重心下移、措施落实,不断完善畜牧兽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夯实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基础,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作出积极贡献。

(一)修订新办法。充实、明确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职责,重新修定《滨州市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暂行办法》。

(二)解决老问题。解决当前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存在的制度不完备、布局不合理、缺乏保障机制等问题,以满足日益严峻的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需要,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适应畜牧业发展和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乡村振兴功能不断拓展以及力量下沉、巩固基层基础要求不断提高的新要求。推进动物疫病防控制度有效供给、创新管理方式、夯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基层基础,提高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管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能力。

(三)建设强队伍。通过严格把关、公开招聘,实战操作、专业培训,绩效考核、有序进退,力争在2020年末全部建成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热爱本职、恪尽职守,扎根基层、服务行业的专业化、职业化、年轻化高素质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

坚持因地制宜、按需设置,明确责任、择优选用,注重素质、创新机制,强化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

(一)明确职责,全面服务。按照山东省《关于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意见》精神要求,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职责修定为主要承担以下工作:完成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宣传、动物强制免疫注射、畜禽标识加挂、免疫及养殖档案建立、动物疫情报告、畜禽养殖统计和信息化基层数据维护等公益性任务。协助做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诊疗、投入品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辅助实施饲养场、屠宰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监管,开展养殖业政策性保险的协保理赔。配合监测采样、疫情调查和扑灭,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病死畜禽、毛皮动物胴体无害化处理及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参与基层畜牧兽医站技术推广和服务等工作。(滨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二)科学配置,任务相当。改革防疫员队伍的配置数量,科学合理配置村级动物防疫员。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区畜禽饲养量、养殖方式、地理环境、交通状况和免疫程序等因素综合测算,科学合理配置村级动物防疫员。原则上每10个左右行政村设立1名村级动物防疫员。村级动物防疫员配置要与其承担的畜牧兽医实际工作任务相适应,确保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措施在基层有效落实。(滨州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负责)。

(三)择优招聘,录用规范。改革规范村级动物防疫员的选聘程序和应聘条件。优先从现有乡村兽医、畜牧兽医大中专毕业生中选聘,建立完善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选用制度。严格选用条件和选用程序,严把进人关,充份落实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公开选聘,采取劳务派遣等方式,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劳动合同,县(市、区)畜牧兽医部门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工作责任书,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或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负责日常管理和使用,明确其权利义务。(滨州市农业农村局、滨州市人社局、各县市区负责)。

(四)强化培训,提高技能。改革建立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制度,进一步加强专业知识培训。把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纳入畜牧兽医专业队伍整体培训计划,制定系统完善的培训方案,着力培养一支适应新时代畜牧兽医事业发展需要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切实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滨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五)网格管理,全程监督。各县(市、区)要结合辖区内工作实际,划定监管网格,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奖惩,建立健全基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按照网格全覆盖、资源共分享、管理无盲区、责任可追究的要求,将动物防疫安全监管对象全部纳入网格进行统一有效管理。(滨州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负责)。

(六)待遇公平,追求长效。建立科学合理的工资机制,村级动物防疫员工资按照“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方式管理,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社会保险,所需资金除市级以上财政切块下拨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外,差额部分由县(市、区)级财政承担。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必要的交通、防护、信息终端、统计协管等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保障基本工作条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滨州市农业农村局、滨州市人社局、滨州市财政局、各县市区负责)。

(七)动态管理,奖惩分明。改革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考核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建立防疫员队伍奖惩进退制度。定期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把考核评价结果与工资挂钩,考核内容以完成其承担的社会公益性任务等情况为主。严肃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纪律,规范村级动物防疫员行为,对工作表现突出,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村级动物防疫员给予表扬、奖励;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给予相应的处罚;对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及时调整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滨州市农业农村局、滨州市人社局、各县市区负责)。

按照农业农村部、山东省畜牧兽医局相关指导思想制定出台滨州市各县(市、区)村级动物防疫员公开招考办法。(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做好滨州市村级动物防疫员招考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滨州市各县(市、区)村级动物防疫员公开招考报名工作。(2020年1月底前完成)。

根据滨州市村级动物防疫员招考要求,开展滨州市各县(市、区)村级动物防疫员考试、政审、体检等工作。(2020年3月底前组织,6月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制定路线图、时间表,加快推进改革步伐。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管理、畜牧兽医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条件保障。各县(市、区)要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将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等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村级动物防疫员原则上在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或动物卫生监督分所集中办公,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设施设备及工作场所。

(三)推动重心下移。村级动物防疫员不得以各种名义借调到其他单位从事与畜牧兽医专业无关的工作,要专司村庄、社区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按照职责法定原则,进一步落实畜牧兽医部门监管责任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重心下移。

(四)严格规范管理。各县(市、区)要研究制定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明确村级动物防疫员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管理使用、绩效考核、教育培训、有序进退等配套制度,逐步建立完善规范化长效管理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夯实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牧产业发展基础。

(五)积极稳妥推进。各县(市、区)要科学核定村级动物防疫员配备数量、人员待遇和经费测算,尽快组织实施。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做到公开透明、程序合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各部门要妥善做好原农村应急性动物防疫员工作,实现平稳过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7篇)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市、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2022年我镇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三农”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立足维护养殖业发展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大局,按照“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的动物防疫方针,切实做好我镇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猪瘟、新城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动物免疫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

集中免疫时间安排:春季动物集中免疫时间:4月1日—5月10日;秋季动物集中免疫时间:9月15日—10月31日。集中免疫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春季为4月11日—4月3日,秋季为9月15日—9月18日。各村委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春季为4月1日—5月2日,秋季为9月19日—10月25日。各村委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免疫、消毒、排查、监督检查等各项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全面完成春秋两季防疫任务。

第三阶段:自查整改阶段。春防为5月6日—5月10日,秋防为10月26日—10月31日。各村委要对照各项防疫任务和措施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漏补缺,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一)加强基础免疫,构筑预防屏障。各村委要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早筹划、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按时完成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任务。一是规模养殖场(户)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免疫程序进行,散养户要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全年适时补针的工作制度开展免疫,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确保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二是对集中免疫过程中符合“三不打”的畜禽,要进行登记造册,按时组织补针,确保应免尽免,不留死角;三是建立健全规模养殖场免疫档案,落实好散养户免疫户口簿管理制度,确保免疫记录清晰、完整,数据真实、可靠。四是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全市实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周报告制度,每周四上午12点前将免疫进展情况报送至镇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深化疫情排查,做好新修订《动物防疫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继续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排查工作,落实疫情排查工作责任制,突出排查重点,细化排查任务,明确排查职责,建立排查档案,确保排查真实有效。特别要加大对规模场、种猪场、屠宰场和无害化处理场等重点区域的疫情排查力度。在排查过程中,要做好新修订《动物防疫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明确养殖场户强制免疫的主体责任和义务,采取散发宣传资料、张贴挂图、新闻媒介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积极引导各养殖场责任人及其产品经营主体充分认识到动物疫病的危害性和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三)强化消毒灭源,切断传播途径。各村委要将消毒灭源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要结合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全面落实养殖、调运、屠宰等各环节的清洗消毒措施。督促畜禽饲养场(户)、定点屠宰场(点)、畜禽调运车辆等场点建立健全消毒灭源制度、配备消毒设施设备、做好消毒灭源登记台账等,实施定期消毒。特别要加强“两场”的生物安全管理,落实全进全出和封闭式管理制度,着力提高生物安全水平,有效防止疫情的传入。

(四)健全冷链体系,确保疫苗效价。一是加强动物疫苗冷链设施设备的建设。要为基层动物防疫人员配备动物疫苗冷藏箱,配足兽医站存贮疫苗的冰箱、冰柜。二是规范动物疫苗的调运、储存和使用。要做好动物疫苗的冷链运转工作,切实保障动物疫苗的调入调出、运输和储藏处于良好的冷链运行状态,确保疫苗效价;三是做好疫苗出入库登记台账。将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批签发、有效期等信息记录全面,确保疫苗入库数量与发放、库存、损坏、过期数量相统一;四是完善动物疫苗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纪检监督和风险防范,有效化解廉政风险。

(五)健全应急体系,做好应急准备。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各村委要根据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交口县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辖区内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时调整指挥机构,明确各应急小组的工作职责。二是充实应急物资。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应急物资储备价值不得少于5万元,而且应急物资种类要齐全、数量要充足,能够满足辖区内突发动物疫情处置的需要。三是强化应急值守。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四是果断处置疫情。做到有举报必核实,有问题必核查,有疫情必处置。一旦发生疫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特别是在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时,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第二版)》的要求,坚持“早、快、严、小”的原则,做到反应迅速、有效应对、果断扑灭、及时处置,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蔓延。

(六)抓好人畜共患病、常见病、外来病的防控。各村委要加强布鲁氏菌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控措施,同时要对畜禽狂犬病、羊痘等常见疫病开展全面的防治和指导,引导养殖场(户)严格落实消毒灭源和隔离观察等综合防控措施,大力推行全进全出、封闭管理等科学饲养管理模式。特别是大型规模养殖场、养殖园区要配备防疫、隔离、消毒等设施设备,完善各项防疫制度,提高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降低疫病发生率和畜禽病死率。要切实抓好外来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特别是边境乡镇或与境外有动物及其产品交易的场(点),要密切关注境外地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疯牛病等重大动物疫情动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构筑抵御境外疫情的防预屏障;要科学研判境外疫情的传入风险,进一步加强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共同防范境外疫情的传入。

(七)加快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为生猪保供提供坚实保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及评估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0〕33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及评估工作的通知》(晋农办牧医发〔2020〕206号)和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及评估工作的通知》(吕农牧发〔2020〕43号)文件精神,2022年我县要按照国家关于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要求,继续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充分发挥养猪企业主体功能,加快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和评估进程。

(八)继续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和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的通知》(农办牧〔2020〕53号)等规定要求,我国将逐步推行畜禽养殖场户自主采购疫苗、自行开展动物强制免疫,免疫后财政直补到位的“先打后补”政策,各村委将动物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向广大养殖者进行解读和宣传,营造养殖者全员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畜禽养殖环节。要加强产地检疫,对出栏动物要到场到户实施检疫,加大免疫标识的监督检查,对没有实施强制免疫、无免疫标识等违规行为的不得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要坚决取缔使用泔水饲喂生猪的养殖场(户),严厉打击泔水饲喂生猪违法行为。要加强对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严禁乱抛、乱弃、出售病死畜禽。要对畜禽交易、人员往来、饲料购入、粪便处理等环节严格管控,努力改善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提高养殖场(户)的生物安全水平,严防疫情传入。

(二)畜禽调运环节。一是认真落实生猪调运车辆备案管理制度,对没有备案的车辆不得从事生猪调运、不得出具检疫证明。二是加强畜牧经纪人的管理,规范畜牧经济人的经营行为,开展对畜牧经济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严格调运申报制度,严格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车辆装载前、卸载后的清洗消毒制度。三是严禁从疫区省份调入动物,非疫区省份调入的动物,也要实行报检、隔离、观察、消毒等制度,确系健康无疫的才能混群饲养或屠宰;严禁转卖、经营、运输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严防流通环节引发动物疫情。四是加强官方兽医的管理,严禁隔山出证、只出证不检疫、倒卖票证、收取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一经查实,移送纪检、司法机关严肃查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要充分认识到当前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狠抓措施落实。各村委要组织好本辖区内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定岗、定职、责任到人,将防控责任落实到场户、落实到人员,建立横向边,纵向到底的监管责任体系,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各项措施在基层得到有效的落实。

(二)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措施到位。镇人民政府要按照机构改革后动物疫病防控的工作实际及相关政策规定,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列入年度支出计划,保障动物防控经费充足,切实保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稳定基层队伍,强化人员管理。要强化基层动物防疫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动物防疫人员的管理机制、运转机制。要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管理,规范村级防疫人员的行为,强化村级动物防疫员技术培训,提升村级防疫员的业务水平,切实发挥基层动物防疫主力军作用。

(四)实行考核管理,务求工作实效。春秋两季防疫工作结束后,在各乡镇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对各乡镇的防疫工作进行全面的考核验收,考核结果将进行一条龙排队,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年终目标责任制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造成动物疫情扩散和蔓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7篇)篇五

各村、居委会、各养殖(场)户:

为有效预防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我镇决定从3月20日开始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为做好此次春防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全局,按照“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24字方针,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长效机制,切实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综合水平。

二、目标任务。

力争春季不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如有疫情发生,确保疫情不扩散、人员不感染。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同时要认真落实消毒、监测、监管等各项防控措施。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领导组。

为认真做好我街道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研究成立春季动物防疫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盘进国(政协工委主任)。

副组长:邓运军(镇人大副主席)。

朱勤芳(畜牧站站长)。

成员:各驻村(居)包村干部、各村居委主任、及畜牧站全体人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朱勤芳担任,办公室设在镇畜牧站,各村居也要成立领导组,掌握各户动态,大力支持畜牧兽医人员工作,1各村居委会主任是该单位第一责任人,防疫工作要求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四、时间安排。

春防工作从3月20日开始,集中60天的时间,5月20日全面完成任务。

第一阶段:3月20日至3月31日,动员部署阶段。研究制定秋防实施方案,部署秋防工作,做好畜禽饲养摸底调查及疫苗、消毒药品等防控物资的调拨与发放等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4月1日至5月10日,具体实施阶段。认真组织开展免疫、消毒、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全面完成秋防任务。

第三阶段:5月11日至5月20日,自查整改阶段。对照市指挥部有关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漏补缺,整改问题,确保防疫不留死角。

五、工作方法。

(一)全面落实免疫政策,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做好动物防疫追溯工作。继续坚持规模养殖场严格按照农业部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散养畜禽实行春秋集中免疫、每月及时补免。要早行动、早安排,对不能进行免疫的畜禽认真登记造册,及时组织补针,确保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防疫员要利用识读器将免疫结果上传农业部,使动物防疫追溯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开展消毒灭源工作,消除疫情隐患。要将消毒灭源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要督促养殖场、交易市场以及调运等流通环节建立健全消毒灭源制度,完善消毒设施,定期开展消毒灭源。消毒工作要规范化、制度化,消毒要求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切实达到消灭病源、有效阻断疫病传播途径的目的。要结合全省“集中消毒日”,对辖区内的养殖场、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组织开展一次全面集中消毒灭源活动。

(三)强化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要广泛开展动物疫病监测,严格按照我县2014年动物疫病监测方案,完成监测任务,以便于及时掌握我街道重大动物疫病病源分布、流行规律和疫情动态,提高预警预报能力。

(四)强化检疫监督,严防疫情传入。一是严把产地检疫关。对出栏动物,到场到户实施产地检疫,加大免疫标识监督力度,对无免疫证明、免疫标识的动物不得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二是严把流通监督关。加强动物调运、动物产品交易市场以及贮藏场所等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严防流通环节发生疫情。三是严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关。加强动物饲养场防疫监督,规范养殖行为,完善防疫条件,强化病害动物的无害化处理,严厉查处屠宰、转卖、加工、经营、运输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活动。

(五)健全动物免疫档案,实行证标制管理。继续执行规模场全省统一畜禽档案,散养户免疫户口簿制度,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档案填写记录工作,确保记录清晰、完善,数据真实、可靠,二维码耳标等标识佩戴率达到100%。

(六)加大应急管理工作力度,提高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置能力。要健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保障体系,完善应急预案,规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程序,健全应急指挥机构,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如有疫情发生,要迅速启动预案,果断扑灭疫情,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七)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掌握秋防进展。一是坚持一线督查。要制定督查方案,健全督查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坚持深入一线,搞好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加强指导。要适时召开督导会议,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协调指导,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措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原则,秋防工作由办事处统一组织部署,由畜牧站具体组织实施。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严格落实,要将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二)健全队伍,提高素质。畜牧兽医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工作运转机制,全面加强一线防控工作,强化动物防疫人员技术的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素质,切实发挥动物防疫主力军作用。

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7篇)篇六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为夯实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基础,促进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23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通知如下:

村级动物防疫员作为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措施的一线力量,是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坚强基础。2006年,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选聘农村应急性动物防疫员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06〕6号)要求,我市建立了村级应急性动物防疫队伍,十多年来发挥了重要基础性作用。近年来,随着畜牧业发展和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乡村振兴功能不断拓展以及力量下沉、巩固基层基础要求不断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肩负的职责更加繁重。当前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还存在制度不完备、布局不合理、缺乏保障机制等问题,难以满足日益严峻的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需要。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是推进动物疫病防控制度有效供给、创新管理方式、夯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基层基础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维护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管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能力。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基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为核心,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采取劳务派遣等方式,改革现行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创新基层畜牧兽医工作网格化监管模式,推动关口前置、重心下移、措施落实,不断完善畜牧兽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夯实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基础,为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按需设置,明确责任、择优选用,注重素质、创新机制,强化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通过严格把关、公开招聘,实战操作、专业培训,绩效考核、有序进退,力争到2021年底前,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热爱本职、恪尽职守,扎根基层、服务行业的专业化、职业化、年轻化的高素质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

(一)明确工作职责任务。村级动物防疫员主要承担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宣传、动物强制免疫注射、畜禽标识加挂、免疫及养殖档案建立、动物疫情报告、畜禽养殖统计和信息化基层数据维护等公益性任务;协助做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诊疗、投入品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辅助实施饲养场、屠宰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监管,开展养殖业政策性保险的协保理赔;配合监测采样、疫情调查和扑灭,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病死畜禽、毛皮动物胴体无害化处理及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参与基层畜牧兽医站技术推广和服务等工作。

(二)科学核定配置数量。各县区要按照因地制宜、按需设置的原则,把村级动物防疫员纳入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和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整体规划。要根据本地畜禽饲养量、养殖方式、地理环境、交通状况、免疫程序、无害化处理场和畜禽屠宰场数量等因素综合测算,科学合理配置村级动物防疫员。原则上按每10个左右行政村设立1名村级动物防疫员进行总量核定,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措施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三)规范选聘程序条件。建立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选用制度。优先从现有乡村兽医中选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连续干满2年以上,由乡镇畜牧兽医站会同乡镇政府盖章出具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证明,县区畜牧兽医部门审核确认,通过测试公开选聘。需从社会上新选聘的,应是不超过45周岁的畜牧兽医大中专毕业生,且通过测试公开选聘。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选用条件和选用程序,严把进人关。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公开选聘,采取劳务派遣等方式,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劳动合同,县区畜牧兽医部门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工作责任书,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或防疫检疫所负责日常管理和使用,明确其权利义务。

(四)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加强专业培训,把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纳入畜牧兽医专业队伍整体培训计划,制定系统完善的培训方案,着力培养一支适应新时代畜牧兽医事业发展需要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切实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创新网格监管模式。按照网格全覆盖、资源共分享、管理无盲区、责任可追究的要求,各县区要结合辖区内工作实际,划定监管网格,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奖惩,建立健全基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将动物防疫安全监管对象全部纳入网格进行统一有效管理。

(六)构筑长效工作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工资机制,村级动物防疫员工资按照“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方式管理,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所需资金除省级以上财政切块下拨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外,差额部分由市、县级财政按照3:7比例共同承担。劳务派遣费用由各县区财政承担。同时,要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必要的交通、防护、信息终端、统计协管等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保障基本工作条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根据需要额外自行选聘的村级动物防疫员,所需经费由县区自行承担。

(七)建立奖惩进退制度。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考核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把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作为考核主要内容,定期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评价结果与工资挂钩。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规范村级动物防疫员行为。对工作表现突出,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村级动物防疫员给予表扬、奖励;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给予相应的处罚。对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及时调整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各方责任,加快工作步伐。各级畜牧兽医、财政、人社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条件保障。各县区要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将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等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村级动物防疫员原则上在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或防疫检疫所集中办公,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办公条件和设施设备。

(三)推动重心下移。要按照职责法定原则,进一步落实畜牧兽医部门监管责任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重心下移。村级动物防疫员要专司村庄、社区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不得以各种名义借调到其他单位从事与畜牧兽医专业无关的工作。

(四)严格规范管理。各县区要研究制定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明确村级动物防疫员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管理使用、教育培训、绩效考核、有序进退等配套制度,逐步建立完善规范化长效管理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夯实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牧产业发展基础。

(五)积极稳妥推进。各县区要科学核定村级动物防疫员配备数量、人员待遇和经费测算,尽快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做到程序合法、公开透明、手续完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各部门要妥善做好原农村应急性动物防疫员工作,实现平稳过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7篇)篇七

为了全面掌握我县20xx年春季牲畜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布病、鸡新城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决定对今年春防进行检查验收。

1、春季动物防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情况,包括制定方案、下发文件、召开会议、签订责任状等。

2、集中免疫开展情况。包括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疫苗的领取、台帐建立、供应情况;耳标领取、发放情况,按程序规范免疫、免疫耳标佩带、免疫证发放、养殖档案建立等情况。

3、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布病、鸡新城疫、小反刍兽疫的免疫密度。

每乡抽查1个村、1个规模养殖场;每村检查5个养畜户、5个养禽户。以实地检查为主。

各乡镇对辖区内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乡长是第一负责人,主管副乡长是直接负责人。政府负责组织发动,保密度;畜牧部门保措施,保质量。

检查验收结束后,将对各乡镇六种重大动物疫病的防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7篇)篇八

为确实落实区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20xx]1号文件精神,确实做好xx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确保我乡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结合我乡春季动物防疫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规模养殖场(大户、小区)按照免疫技术规范进行操作。

2、各种免疫的抗体水品常年保持在70%以上。

3、普及“免疫卡”的发放与张贴,要求到每一个养殖户。

4、建立内容真实、具体、详细的免疫档案,对已免疫的牲畜口蹄疫、狂犬病佩戴免疫标识。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5日-----10日)政府要召开会议,层层进行宣传,高度统一思想认识。

二是根据生产实际,落实好动物防疫责任片。坚决实行绩酬挂钩。三是筹措资金,及时调运疫苗,器戒及相关防疫物资。

(二)免疫注射阶段(3月10日-----4月20日)。

3月10日-----18日完成牲畜口蹄疫、高致病禽流感、鸡新城疫的免疫任务,3月19日----4月1日完成高致病猪蓝耳病、猪瘟的免疫任务。4月2日----4月10日完成狂犬病、牛出败的免疫任务。4月12日全面完成补免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4月13日----4月18日)乡政府、动物防疫站将组织人员按照乡政府制定的《考核评分细则》对各村的动物防疫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并将结果予以通报,并作为年终评先和处罚的主要依据。

三、主要措施。

(一)、明确职责。

成立春季动物防疫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xx、xx、xx、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免疫期间的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主任由xx担任。具体到村各村实行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责任机制,组织好乡、村动物防疫员开展动物免疫注射工作。

(二)、后勤保障。

一是乡财政要落实动物疫病防控所需疫苗、器械等防疫物资的专项经费及春防工作经费。二是乡动物防疫站要根据全乡畜牧业生产的实际情况做好春季动物防疫物资的储备工作。按照“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又不造成物资浪费”的原则。组织疫苗、器戒、消毒约物等防疫物资的正常供应。

(三)、强化免疫。

各村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出确实可行的办法,努力完成春防免疫工作任务。一是抓好队伍建设,将工作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热爱本职工作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动物防疫队伍中来。二是由政府领导特别是包村干部牵头,分成若干个免疫注射小组,进村入户对辖区内的动物实施拉网式的免疫注射,力争做到“五个不漏”,即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特别是规模养殖场(大户、小区)及老疫点区作为免疫工作的重中之重,不出现丝毫的免疫漏洞。与此同时,要随时掌握好畜禽进出栏动态,及时完成补免工作任务。三是要严把免疫质量关,组织乡村动物防疫员认真学习。四是完善标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要建立内容真实、具体、详细的免疫档案。全面实施“免疫卡”的管理。对已免疫牲畜口蹄疫、狂犬病的动物佩戴免疫标识。五是尝试“抗体检测”,运用免疫抗体的整体水平,检测动物春防工作的质量与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要进一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立即行动,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动物春防工作任务。

确保我乡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二)各村要积极主动地对辖区内的动物春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乡政府将排除督查组对春防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和检查。

并将结果在全乡通报。

(三)实行责任追究。

对责任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工作不扎实、免疫不到位而导致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篇二。

各村(居)委会:

根据市委、市政府动物防疫工作会议精神及安排部署,加之春季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也是动物常见病的多发季节,为切实做好20**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现“两个确保”(确保重大动物疫病清净无疫,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目标,推进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我乡于3月10日至4月30日统一开展以集中免疫为重点的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春防工作是全年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基础。扎实做好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是实现全年清净无疫和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基础保障。当前,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一是外疫传入风险大。近期,**省**市、**湿地三门峡库野鸟相继发生h5n1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省**市、**省**市相继发生a型口蹄疫情。二是疫情隐患仍然存在。从去年我市监测情况看,部分地方牲畜口蹄疫、猪瘟免疫抗体合格率偏低,免疫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疫病分布广,病毒变异快,传统病毒、变异病毒以及不同类型病毒同时存在,防控难度大。为此,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必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消极厌战情绪,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确保春防工作圆满完成。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20**春防工作的目标是:一是提高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狂犬病、牛出败等七种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密度,规模养殖场要达到100﹪,散养户要达到98﹪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85﹪以上;二是犬只免疫密度不得低于95﹪以上;三是牲畜免疫标识佩戴率、免疫畜禽建档率、畜禽圈舍消毒面要达到100﹪,疫情监测面要达到100﹪;落实各项综合防控和监管措施,确保重大动物疫情保持稳定控制,确保不出现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20**春防工作的重点是: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及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集中免疫为重点,切实强化疫情监测、疫情报告、应急处置和动物卫生监管等综合防控措施。

三、周密安排、扎实推进。

针对免疫疫病种多、免疫任务重、免疫时间紧的情况,各村及相关部门要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工作机制,做好春防的宣传、计划、物资和人员培训等各项工作,确保春防工作取得实效。采取逐村逐户、整体推进等形式,确保各村务必在4月30全面完成任务。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按照政府工作主要负责人为动物防疫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我乡成立以政府乡长同志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一村负责人于先均、二村负责人严云抒、三村张杰、四村负责人张国尧,五村负责人杜鹏程,畜牧站二人为成员的动物防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益俭同志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驻村负责人负责督促各自的管辖区域,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春防任务。各村(社区)以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配合各村动物防疫员进行防疫具体工作。若监管不力,哪个管辖范围出现可懝疫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抗体监测。

春防结束后,乡上将组织人员在各村进行交插检查各项工作并抽血测抗。

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7篇)篇九

为缓解全县基层动物防疫力量不足的问题,保障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按照《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赣办科【2022】1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万载县是国家级生猪调出大县,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防控任务繁重,为了更好的做好我县畜牧业防疫工作,现继续在全县范围内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23名。2021-2022年度特聘防疫员考核等次为优秀的8名直接录用外,其余15名将通过考试考核进行招募。

(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对象须具各以下条件之一:。

2、计算机职业等级五级以上,熟悉电脑文档操作等技能;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4、普通高校畜牧兽医类专业优秀应届毕业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二)万载县户籍或在万载县从事畜牧业生产经营的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四)身心健康,具各履行岗位职责必各的身体条件。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六)9月上旬将对2021-2022年度特聘防疫员进行考核,能全面完成了县农业农村局和乡镇农办分配的动物防疫工作,并在考核中评为优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直接录用(优秀比例占1/3,即8名);未完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取消动物防疫专员资格,本年度不得重新申报动物防疫专员。

(一)个人申请。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县农业农村局领取《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申请表》,申报材料一式3份,联系人:刘晴,联系电话:15180571314。报名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要携带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和资格认证证书(执业兽医证、乡村兽医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2份),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现场填写提交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始终,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三)考试考核。县农业农村局于9月下旬组织理论水平测试和业务技能考核。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由县农业农村局安排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待通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

(四)确定人选。根据考核结果,按所报乡镇从高分到低分初步确定人选,经县农业农村局党委研究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最终人选。

(五)签订服务协议。 由县农业农村局与特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聘用为动物防疫专员,协议期一年(服务时间从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终止)。

为我县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为我县畜牧兽医部门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由县农业农村局对特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以服务期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考核优秀的,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聘。

工资待遇具体标准结合其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量等研究确定,按照每个防疫专员1.5万元资金,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统筹支持。

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7篇)篇十

针对当前重大动物疫情的严竣形势。为切实做好我乡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根据《动物防疫法》及上级指示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是一项关系到国家声誉和公共安全的大事。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进行总体动员,争取主动权,强化免疫措施。做到“早、快、严”构建防疫屏障,确保全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调整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领导小组,由书记任政委,乡长任组长,副乡长任副组长。任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乡范围内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领导、协调、指挥。明确各单位和村的行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驻村干部对所驻的村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责。

三、工作目标。

1、在全乡范围内猪、牛、羊口蹄疫免疫率100%、发证率100%、挂标率100%、建档率100%、猪瘟免疫率95%以上。

2、家禽禽流感免疫率100%、发证率100%、建档率100%、鸡新城疫免疫率80%以上。

3、狂犬病、猪链球菌等疫病的指标按业务部门的规定。

四、工作措施。

1、目标任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行乡干部分片包村,村组干部包组到户,防疫员包免疫注射的'工作责任制。做到不漏一只鸡、一只鸭、一只鹅、一头猪、一头牛、一头羊,对拒不接受免疫的户主,在包片防疫员上门2次后,经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协助做思想工作后无法达到免疫目标的,由政府下发《限期接受动物免疫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强制免疫,由市畜牧水产局行政执法人员牵头组织公安、司法有关工作人员一起上门实施强制免疫,并按《动物防疫法》第46条的规定收取代处理费。

2、严明奖罚。在所辖区内开展畜禽春秋两次普注和常年补针的免疫注射工作。防疫员要求驻村干部、村干部协助,驻村干部、村干部要保证随喊随到,不得出现不按时到现场处置和故意推诿的现象。如举报或督查发现一次,罚驻村干部和村干部每人20元,凡在迎接上级督查和检查中,发现免疫密度不能达到要求的村,驻村干部、村干部、防疫员将进行严肃处理。

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7篇)篇十一

成立孝感市教育局复学返校准备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与协调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二级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专班:综合协调组、疫情防控指导组、教学指导组、安全保障组、督导检查组。

根据市防控指挥部要求,各地相应成立复学返校及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自疫情防控综合协调、疫情突发事件处置及疫情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坚持“一地一校一案”、“一地一校一策”,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学返校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各学校(培训机构)复学返校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按属地原则,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五个工作专班组成名单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责任领导:王建军。

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统筹协调,负责复学返校及疫情突发事件处置、疫情信息报送,舆情信息防控、新闻宣传等。

(二)疫情防控指导组。

责任领导:王小平。

责任科室(单位):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站、学校安全与后勤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有关工作,每天收集、分析、归纳和整理疫情信息,做好疫情研判。指导学校医务室(留观室)建设、防控物资储备、校园卫生消毒、晨午检管理等工作。建立师生健康档案。

(三)教学指导组。

责任领导:朱西明、张晓琴。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学校继续做好线上教学工作,加强学生居家学习指导。指导学校科学谋划复学后教育教学相关准备工作,加强日常活动管理。

(四)安全保障组。

责任领导:王建军、殷世德。

责任科室(单位):学校安全与后勤管理科、规划财务科。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指导学校安全管理、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负责指导学校人脸识别门禁和红外线测温一体机检测装备安装。

(五)督导检查组。

责任领导:胡胜启、伍红斌。

责任科室(单位):干部人事科、机关党委、教育督导办公室。

主要职责:督促各地各校切实落实复学返校及疫情防控措施。对各地各校教职员工返校到岗、学校疫情防控、教育教学、安全保障等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各学校要坚持全市“一盘棋”统筹考虑,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按照省、市指挥部和上级教育部门要求,做到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

(一)全面做好复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1.加强征用学校消毒。各地要迅速与当地卫健、疾控等部门联系,安排专门消毒公司、专业消杀人员,对征用学校的教室、办公室、门卫室、图书室、师生宿舍、食堂、运动场、厕所、下水道、化粪池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进行全覆盖、无死角、高质量的终末消毒,清空各类垃圾。邀请专业检测机构对校园进行环境卫生检测,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所有场所环境卫生安全。

2.安排抽调教师返校。按照省指挥部“不调配学校师生员工到校外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市指挥部“迅速退回所有抽调教师”的要求,自即日起,各地各校要迅速安排参加疫情防控(含下沉基层、社区工作、参与流调、96120接线、志愿者等)的教职员工返校,做好复学准备有关工作。参与防控工作的教职员工必须持湖北健康码“绿码”或现居住地社区(村)出具的个人健康证明方能返校。

3.建立健康信息档案。推广使用湖北健康码,覆盖到全体师生员工。全覆盖掌握每位师生员工身体状况,全面建立师生员工(包括教职工、学生和临时用工人员)复学返校前“一人一表”健康档案,内容包括基础信息、每日健康监测数据,疫情相关个人特殊情况等项目,健康档案数据要动态更新,要有专人负责收集、保管。对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人员延迟返校返岗。对境外师生员工返校严格管控,不符合疫情防控健康管理规定的不得返校。

4.加强防控资源配备。各级各类学校至少配备14天的消毒液、洗手液、医用酒精、口罩、手套等防控物资。市属学校由市教育局协调解决,各县(市、区)学校防控物资储备由属地防控指挥部保障到位。加快人脸识别门禁和红外线测温一体机检测装备安装,确保今年春季复学前安装到位。同时配备一定数量体温检测枪和水银体温计,以满足开学体温监测的不同需要。各校要加强室内场所通风设施配置,加强流动水洗手设施配备。按要求设置符合卫生条件的卫生(保健)室,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兼职保健教师,配备相应卫生器械,设置用于临时处置有症状学生的隔离留观室。

5.开展校园卫生消毒。各地各校要按照《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标准,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建立清洁、消杀、监督、整改联动机制,规范校园保洁清单和工作流程,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消毒处理,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做到通风换气、全面消毒,营造一个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6.统筹谋划教育教学未复学前,各地各校要继续做好线上教学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学生居家学习指导,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要注重将防疫知识、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线上学习。要结合线上教学开展情况,统筹考虑教师到岗人数、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科学调整教学计划,督促教师备课,提前调整好教学进度。各校要强化班主任对学生的宣传教育、信息摸排、思想辅导、心理疏导、情况上报等职责,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人责任。

(二)切实强化复学后疫情防控工作。

1.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正式上课第一天,各学校要通过视频播放、广播宣传等方式,上好健康教育《开学第一课》,对全校师生开展思想动员,进一步明确学校疫情防控措施和管理要求。充分利用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开展公共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向师生员工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和个人防护常识,掌握正确佩戴口罩、清洁消毒、日常防护等知识,提高师生员工、家长防护意识,主动做好自我防护,养成勤洗手、戴口罩、不随地吐痰等良好个人日常卫生习惯,出现身体健康状况异常及时向学校报告。

2.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各地各校要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工作要求,一律实行全封闭管理,全面落实“三个100%”,在保证校园消防、疏散等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校园出入口,校外人员无必须不进校园,学校师生员工无必须不出校园。确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要严格履行报告制度,做好信息登记、健康码查看和体温检测,并控制时间、范围、地点和接触人员,严防输入扩散情况发生。要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排查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隐患,建立整改清单,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严格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管理到位。

3.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严格实施“晨午检”、巡检和医学跟踪观察制度,在派驻学校卫生保健人员的指导和帮助下,按规定的时间、规定的流程(看、问、查),定人、定时、定位开展“晨午检”,不得流于形式。建立“晨午检”工作日志,做好书面记录便于备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对因病缺勤学生和教职员工及时追访和上报。如发现发热或疑似症状人员,立即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同时报告各地教育部门和所在社区,或拨打发热求助电话96120。确定有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现场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诊断和入院治疗。

4.强化环境卫生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对教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区域通风清洁,每日早、中、晚非上课时间通风3次,每次至少30分钟。疫情期间,教室、宿舍及办公场所不得使用空调。教室、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车辆、教育辅助设备、电梯、桌椅、地面等应由专人进行每日2次消毒。废弃口罩、手套等废弃物必须设置专用垃圾桶进行收集、消毒和处理。垃圾日产日清,及时清运,不留卫生死角,保持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

5.规范日常教学秩序。师生员工办公及开展教学活动必须佩戴口罩,落实个人防护和手卫生措施。上课时,学生尽量保持一定间距。疫情期间,改进工作方式,各学校一律不举办与教学无关的聚集性活动,暂停各类线下的学生集会、文体赛事、校外教研和教师外出学习交流、教职工大会等,倡导以视频、广播等形式开展。鼓励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开足体育课程,落实每天一小时锻炼时间,以身体素质练习为主,运动量适中,做好自我防护措施,大课间活动分散进行。师生员工在疫情期间应避免到人群聚集场所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活动。

6.加大食宿防控力度。各地各校要做好食堂及社会配餐人员健康监测,发现有发热或疑似症状者要立即停止工作并上报。鼓励师生回家吃饭,在食堂用餐要减少聚集,推行错时制、盒饭制分散用餐,提倡自带餐具。排队及进餐时人员间距保持1米以上,进餐时避免面对面,或中间设置隔离设施,不得互相交谈。每餐前后必须对操作间、餐厅、餐桌椅消毒,加强后厨卫生监管,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餐厨废弃物应分类管理、按规定处置,做到日产日清。要切实加强宿舍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就寝考勤制度和封闭管理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守。要降低宿舍人员密度,多途径(回家居住、借住、租住等)减少住校人员数量。严格落实清洁消杀和卫生管理,保持室内勤通风,每日勤开窗。

7.加强上下学管理。各学校要实行错时上下学,中小学家长接送时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校车接送学生时,驾驶员及随车教师要做好自身防护,对所有上车人员实行体温监测和戴口罩检查。乘车时人员要保持间距,加强通风。校车运送完每批次师生后,必须按规范消毒后方能继续使用。

8.关心关爱康复师生。各地各校要建立新冠肺炎患病师生专门档案,切实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和处置。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学科和人才优势,做好师生心理辅导,纾解情绪、减少焦虑,对康复师生提供心理危机干预和疫情应对心理援助。视康复教师身体健康状况对其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组织其定期体检复查,密切关注健康状况。对康复学生缺课及时安排补课,消除学生及家长紧张情绪。

1.履行防控职责。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深刻认识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及时上传下达有关要求,确保信息准确性和严肃性。及时关注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严格遵守,端正严谨态度,坚定必胜信心,积极做好复学返校及疫情防控工作。

2.强化督查指导。市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将按照职责分工,到联系县(市、区)、学校督促检查复学返校准备及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督促各地各校认真落实各级防控指挥部的要求,确保复学返校、校园疫情防控、学校安全等工作万无一失。如因工作疏忽、懈怠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不敢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行为,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3.加强舆论引导。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严守纪律,主动通过政府官方渠道了解疫情动态和防治知识,并认真落实有关防控措施要求,做到防控工作人人参与,层层负责,对防疫工作“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媒体及社交平台上传播不实信息。切实强化战“疫”时期育人工作,通过主题班队会、征文、手抄报、经典诵读等多种形式,讴歌新时代“逆行者”,弘扬新时代正能量,形成教育系统上下同心、齐力战“疫”的浓厚氛围。

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7篇)篇十二

为切实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

今春全市春季动物集中防疫时间为2月20日—4月30日,各乡镇(街道)和市级相关部门要狠抓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力争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国家强制免疫应免畜禽的集中免疫密度达100%,常年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鸡新城疫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5%以上;有效控制狂犬病、猪ii型链球菌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城镇犬只免疫密度达100%,农村犬只免疫密度达85%以上,犬只常年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畜禽圈舍消毒面、畜禽产地申报检疫率、生猪屠宰检疫率均达100%,确保全市无动物重大疫情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二、突出重点。

(一)加强基础免疫。按照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要求,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制免疫和鸡新城疫、狂犬病免疫工作。继续坚持统一疫苗、统一免疫程序、统一操作规程、统一免疫标识、统一免疫绩效评价“五统一”原则,按照免疫工作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五不漏”要求,做好疫苗调运、储备、发放工作,防止出现免疫空白和死角,做到应免尽免,确保免疫质量。建立完善免疫档案,完善畜禽产品可追溯制度,做好二维码耳标和保险专用耳标佩戴工作。

(二)加强疫情监测。一要突出重点区域。强化种畜禽养殖场、活禽交易市场、养殖密集区、候鸟栖息地等重点地区,进一步做好动物疫情监测工作,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率,及时掌握疫情动态,消除疫情隐患。二要灵通监测信息。充分发挥村级动物疫情报告观察员作用,进一步完善村级动物防疫体系;严格执行疫情举报核实制度和疫情快报制度,确保动物疫情及时发现、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告。三要做好应急准备。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健全应急队伍,储备应急防疫物资,增强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果断处置疫情。

(三)加强卫生监管。一要严把畜禽检疫关。认真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落实专人对申报检疫的养殖场(点)进行现场检疫,做到有报必检,确保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检疫要严格实行驻场(点)同步检疫,严格执行凭票入场制度,做到有宰必检,确保屠宰检疫率达100%。二要严把种苗引进关。严格异地引种检疫和管理,凡从省外引进种用畜禽的,必须逐级上报,经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审批后方能引进,防止染疫动物和疫区动物进入市内。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对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车辆要依法进行检查,对不具备有效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或物证不符的,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严堵外疫入侵。对新引进畜禽要进行隔离观察,确定无疫后方可投入交易或饲养。三要严把产品质量关。加强养殖场、屠宰场动物违禁药品监测,对养殖场、屠宰场动物抽样率须达3%以上;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逃避检疫、抗拒检疫、无证交易以及屠宰、加工、贩卖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预防清毒。一要实施全面消毒。各乡镇(街道)要将消毒灭源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要督促畜禽养殖场、交易市场、定点屠宰场(点)等流通场所建立健全消毒灭源制度,完善消毒设施,全面开展畜禽养殖消毒灭源工作。二要实施集中消毒。春季动物集中防疫期间,畜牧部门要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行动,集中组织消毒灭源活动,有效阻隔疫病传播途径。三要实施无害化处理。凡发现染疫畜禽,必须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彻底切断疫病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

三、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省、广安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政策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防治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强动物重大疫情防治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制度、防疫措施落到实处。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确保防疫工作规范有序。督查办要加强对防疫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动物防疫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全市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由市动物重大疫病防治指挥部负责指挥,市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和市级相关部门签订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责任书,明确各乡镇(街道)和市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各乡镇(街道)行政主要领导务必切实履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辖区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要进一步落实防控目标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同时,各乡镇(街道)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

防疫经费,切实解决免疫反应补偿、疫情监测、疫苗配套经费、应急演练等经费。畜牧部门要加大预防和处理重大动物疫情所需消毒药品、疫苗、消毒器械、设备、防护用品等防疫物资的储备,保证防疫所需。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要在各村(社区)明确1名以上村级防疫员,深入调查摸底,切实抓好今年春防畜禽存栏、免疫数量统计(见附件1)。

以及疫情信息收集上报工作。春防期间,免疫进展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各乡镇(街道)要在每周四向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送春防进展情况(见附件2),严禁滥报、谎报、瞒报动物疫情,严防疫病传播蔓延。

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7篇)篇十三

为进一步扎实有效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强生命教育,大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营造珍爱生命、热爱生命,关注心理健康、重视心理健康的良好的校园氛围。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珍爱生命·自信阳光”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月活动。方案如下:

“珍爱生命·自信阳光”

以加强积极心理品质培育和压力分类疏解为主线,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面向全体师生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疫情期间心理健康意识,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心理健康素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提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20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

活动一:活动月启动仪式。

活动内容:在xx月xx日利用升旗仪式、学校微信公众平台、各班心理健康课时间等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书,并公布活动方案。(负责人:xxx、xxx)。

截止时间:xx月xx日。

活动二:心理健康和法治安全教育宣教行动。

活动内容:针对疫情给学生带来的心理困扰以及行为问题,结合实际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和防欺凌等法治安全教育主题宣传活动。通过黑板报、手抄报、校园广播等,普及心理健康和防欺凌法治教育知识,提升学生心理素养,帮助学生正确认识情绪问题,掌握简便有效、容易操作的心理调适方法,营造出心理健康和防欺凌法治安全教育浓厚氛围,提升安全和法治意识,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负责人:xxx、各班班主任)。

截止时间:xx月xx日。

活动三:心理咨询室开放日。

活动内容:每天下午大课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心理咨询室开放,学生通过参观、体验,消除神秘感,让更多的师生了解心理咨询及辅导。(负责人:xxx)。

活动时间:长期坚持。

活动四:“阳光园丁”教师心育素质提升活动。

活动内容:xxx校长通过线上、线下等形式开展团体辅导,面向全体教职工进行心理健康专题培训,扎实开展全员心育,提高全体教师关注自我心理状态、识别学生心理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负责人:xxx)。

截止时间:xx月xx日。

活动五:“心灵暖阳”心理关爱活动。

活动内容:全面摸排本校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和重组家庭子女、随迁子女、学业困难学生等特殊群体学生底数,建立台账,对存在心理和行为问题的学生,及时给予定向帮扶。(负责人:xxx)。

截止时间:xx月xx日。

活动六:“我的一家人”家庭绘画展。

活动内容:画一幅学生和家人在一起的某个场景的画,画里一定要有学生自己。其他的可以随意添加。并为这幅画起一个名字,把最想说的几句话,写在画上。上交时需提交原始画作。学校择优向学区叫三幅作品参赛(负责人:xxx、各班班主任)。

截止时间:xx月xx日。

活动七:幸福小视频。

活动内容:心理健康或家庭教育主题,视频内容积极向上,温暖走心,具有教育意义和示范作用。择优向学区交2件作品参赛。(负责人:xx、各班班主任)。

截止时间:xx月xx日。

活动八:开展一次入户家访。

活动内容:校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对本校学生进行一次全面入户家访,了解家庭情况,和家长做好沟通,做好日志记录,定期给家长做好线上沟通,力争让每个学生家长都能参与到孩子的成长发展道路之上来。发表一篇入户家访的媒体报道。(负责人:xx、全体教师)。

活动时间:长期坚持。

活动九: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动态档案。

学校实行动态的三级档案管理制度。一是对全体学生建立基本信息和情绪状态的普查档案;二是根据心理普查的结果,班主任对需要关注学生追踪观察,建立学生追踪心理档案;三是针对特殊学生心理教师通过个体咨询辅导,建立一对一个案辅导心理档案。(负责人:xx)。

截止时间:xx月xx日。

活动十:安排心灵委员。

每班设心灵委员(男女生至少各一名),向同学讲解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小故事。心理委员既是了解同学情况的观察员、心理知识的宣传员,也是动态监测同学状态的汇报员和助力心理活动开展的协助员。(负责人:xxx、各班班主任)。

截止时间:xx月xx日。

活动十一:“家校共育幸福人生”家校共育行动。

活动内容:xxx校长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宣传科学的育儿观念和“双减”等教育政策,帮助家长了解心理健康常识和不同年龄阶段学生心理发展的特点,用科学的方法建立亲子互动关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负责人:xxx)。

截止时间:xx月xx日。

活动十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讲座。

邀请心理健康教育领域的专家学者,向家长宣传心理健康知识,让家长了解一些心理健康教育的有关内容和形式,学会懂得用科学的方法与子女沟通,为学生的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氛围,促进孩子健康成长。(负责人:xxx)。

活动时间:长期坚持。

活动十三:举办一次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课评比。(负责人:xxx)。

截止时间:xx月xx日。

活动十四:全面排查欺凌事件并及时消除隐患。

1、xx月xx日围绕“校园防欺凌”主题举行一场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各班召开一次“校园防欺凌”主题班会。

2、开展一次校园欺凌事件全面排查,要突出重点对校内及校园周边各类场所,特别是学生厕所、宿舍、上下学道路等隐蔽偏僻、易发生欺凌的场所,开展重点排查。建立校园欺凌安全隐患台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安全隐患遏制在萌芽。(负责人:xxx)。

截止时间:xx月xx日。

活动十五:心理健康主题朗诵活动。(负责人:xxx)。

截止时间:xx月xx日。

1、组织与机制保障。

学校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和管理组织机构,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制定规章制度,指导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条件与课时保障。

心理健康教育课纳入课表,每两周不少于1节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3、师资保障。

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须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通过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培训认证,实现持证上岗。

为积极响应教育局等部门的号召,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根据教育部门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为疫情防控期间不同类别学生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等服务,帮助学生预防和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困扰,寻找和利用社会支持资源,维护心理健康,防范心理压力引发的极端事件。

1、开展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要立足教育,重在指导,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保证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与实效性。为此,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a、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

b、面向全体学生,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深刻的认识,逐步提高心理素质;关注个别差异,根据学生的不同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

d、尊重、理解与真诚友善相结合;预防、矫治和发展相结合;教师的科学辅导与学生的主动参与相结合;助人与自助相结合。

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每学年初根据工作岗位人员变动情况,动态调整各年级心理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健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网络。

2、开设心理健康活动课。开展多种形式的班主任、任课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科学常识,帮助学生掌握一般的心理健康知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多方配合,协调统一,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3、全校各班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由教师兼职任教。每两周上一次心理健康课,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能及时发现、解决学生存在的心理问题。

4、设立专门的心理咨询室,对学生提供单独性质的心理咨询。并对心理咨询的案例进行纪录、整理和入档,存档工作确保咨询对象的个人隐私情况的保密性。

5、开辟内容新颖,富有教育意义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栏,营造校园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氛围,使全体师生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

6、疫情期间心理健康教育特别说明:疫情期间,因为学生在家学习,情况特殊,心理疏导显得尤为重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一是实地家访,针对特殊学生进行一次家访,面对面交流疏导,树立孩子的信心;二是电话、qq或微信家访,针对路途比较遥远的家庭,主要通过这些平台方式,至少每周进行一次;三是各班每周进行一次线上主题班会,进行集体疏导;四是联合科任老师,了解全班学生在家情况,根据需要分配重点疏导对象,要求随时关注、家访、疏导。

7、学校成立疫情防控期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由专职心理教师、班主任和心理委员组建,在学校领导下,有序开展工作。

8、做好心理健康宣传教育通过公众号、微信等网络形式,发动社会力量,为受疫情影响的学生提供情绪调节方法、社会资源渠道等方面的内容。

(三)针对三类人群的帮扶措施。

第一类:近期受重大影响的学生,做重点关注和关怀,重点评估受影响学生的心理情况,有必要可考虑提供一对一心理咨询服务。

第三类:通过班主任群和公众号,向全体学生发送心理健康常识及心理求助资源渠道。

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7篇)篇十四

根据《南昌市20xx年春季学期高三年级返校学习方案》文件要求,为做好全县中小学校(园)春季学期复学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全面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忧患意识,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教育教学,防止疫情在学校扩散,守护师生健康,维护校园稳定,确保学校教学秩序恢复正常。

坚持确保安全。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在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学生返校学习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坚持有序分段。全县高三年级学生先行返校。其余学段、年级后续安排返校,学生错峰上下学,避免人员聚集。

坚持责任落实。落实属地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教育部门主管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及师生员工和家长的自我防护责任,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全县高三年级学生于3月28日(星期一)返校学习,其他学段和年级学生返校学习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师生居住地属于我市封控区、管控区的暂不返校学习,当前不在我市居住的学生暂缓返校学习。

各学校要通过公众号、微信、短信、电话等渠道向学生、家长、教师及工作人员发布返校通知、返校要求及防控信息,确保每一位学生、家长、教师及工作人员知晓学校相关工作安排。

1.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学校要加强校门管理,建立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对所有入校人员要核验身份,进行“三查一测”(查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结果,测体温)。对在校学生严格执行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勤和病因追踪登记制度。要坚持预防为主,继续严格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核酸检测“适时”抽检通知和省、市教育部门要求,加大抽检频次、扩大抽检面,返校后,学校师生抽检率原则上每天要达到20%,食堂厨师、门卫、保洁等后勤人员每天开展核酸检测。要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多病共防,在加强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做好春季其他传染病防控,落实重点场所通风换气、环境消杀等措施。要规范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出现传染病病例的学校要在报告县卫健、疾控、教育部门和政府的同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2.强化重点人员防控管理。各学校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的通知》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重点师生及其父母等共同居住人员健康管理和行程轨迹监测,精准掌握他们的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从外省返回或去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从本市封控区管控区解封后返校的,必须持医疗机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到校。

3.全面整治校园卫生。学生返校前,各学校要按疫情防控要求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卫生大整治,对教室、办公室、食堂、厕所、宿舍、健康观察区(室)等重点场所或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师生高频接触的设施设备进行全覆盖卫生清洗、消毒、通风换气。停课后被征用作全员核酸检测点的学校,消杀完成后可请县疾控部门进行检查验收。校园环境消杀要坚持适度原则。

4.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各学校除按正常的教学要求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活动外,要暂停一切聚集性活动,严格控制人流量,实行小班教学,每个小班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班级人数的50%。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尽量召开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严格落实活动闭环管理。寄宿制学校要按照“网格化”要求,建立楼门管理制度,避免楼间无关人员流动,实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做到校园住宿闭环管理。就餐采取分餐制,提倡自带餐盒或使用一次性餐盒,实行分班级、错时间、分区域就餐,也可视情况分批到食堂购餐后返回教室或宿舍就餐,做到饮食闭环管理。

5.加强师生防疫宣传教育。各学校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疫情防控政策和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家长强化自我防控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规定,尽量避免或减少前往人员较多的公共场所,养成在人群密集和密闭场所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一米线”等基本卫生习惯。倡导学生和家长采取自行接送、骑自行车、步行等适宜方式上下学,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确保学生“点对点”从家庭返回学校,做到上学路途闭环管理;倡导师家长生近期不出市,坚持非必需不前往中高风险和本市封控区、管控区,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前往的,必须报告学校,返回后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后才能返校。

6.健全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各学校要做好发生突发疫情后的应急处置,安排必备应急隔离场所、物资储备和人员力量等,为一旦校园发生疫情后大规模师生隔离转运、封闭管控、医疗救治、核酸检测排查等做好充足准备,严格落实应急处置闭环管理。要不断完善响应快速、流程完整、保障有力的应急处置预案,要与县卫健、疾控等部门和对口帮扶医疗卫生机构密切对接,增强科学精准处置突发疫情能力。要加强相关防疫人员培训,做好防疫物资的补充储备。要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引导师生履行个人防护责任,如发现疑似症状,主动加强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及时向社区(村)和学校报告,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7.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和人文关怀。引导师生正确认识、理性看待、科学应对疫情,克服恐惧思想,对曾经出现过确诊病例的师生和家住封控区、管控区的师生要加强心理疏导、不得歧视。对现仍居住在封控区、管控区不能来校复课的学生要继续落实好线上教学,保证教学质量,对其家长要安排专人一对一地做好解释说理工作,帮助他们克服焦虑情绪。

8.要加强值班值守。各学校要启动24小时疫情防控指挥值班体系,加强复课后学校值班值守,强化督导检查,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正常运行,寄宿制学校夜间必须安排校级领导住校值班。加强家校联系,提醒家长关注疫情防控,履行个人防控责任,避免交叉感染风险行为。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按要求及时报送疫情防控信息,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

各中小学校(园)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统筹安排好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筑牢校园疫情防线,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1.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坚决服从市、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严防严控、联防联控,坚决守住校园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底线。

2.压实工作责任。各中小学校(园)要严格落实管理责任、主体责任,坚守岗位、严守职责,强化担当、层层负责。特别是学校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身先士卒,切实担负起应尽的责任,及时协调解决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中出现的困难,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各乡镇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县直各校(园)要按复学前、复学时的物资储备、晨午晚检、教育教学(线上教学)、清洁消毒、食品安全、寄宿管理、应急处置、值班值守、人文关怀等各项重点工作内容制定具体、操作性强的学校(园)春季学期复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加盖公章后于复学前1-2天扫描发“安义政教”微信群,报县教体局备案,联系人:谢祥海,联系电话13699500459。各乡镇小学、幼儿园的工作方案报属地乡镇中心学校备案。

3.加强统筹协调。各中小学校(园)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整体考虑、统筹安排疫情防控、教育教学、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和年级、班级、老师、家长的积极性,同心同德、众志成城,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织密群防群控的工作防线。

4.严格督导检查。各中小学校(园)要在学生复学前对疫情防控各项筹备工作进行一次全方位的自查。县教科体局也将加大督查力度,于复学前专门组织人员对各校进行一次检查验收,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的,不敢担当、作风漂浮、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

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7篇)篇十五

我镇秋季集中免疫从9月11日开始,10月26日前结束。当前全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严峻,各村要认真组织做好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集中强制免疫工作。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各村在免疫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中规定的使用剂量进行免疫注射。小反刍兽疫按照免疫程序只对新生羔羊和新补栏未免疫的羊只进行免疫,要做到应免尽免,抗体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对布病继续实行强制免疫。对猪瘟等其他动物疫病,应按照免疫程序实施免疫。

各村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秋季集中免疫前,选择一定区域开展疫苗免疫小区试验,特别是对今年首次使用的山东信得动物疫苗有限公司和畜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疫苗,在进行免疫前小范围注射试验,在确保没有发生副反应后,再全面推开免疫工作。

二、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各村要持续做好养殖环节的非洲猪瘟疫情排查和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场户“一对一”监管措施,全面落实门禁、封闭饲养、定期消毒等制度,严禁泔水喂猪。做好疫情处置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现疫情要立即上报。

三、扎实推进人畜共患病防控。

要按照分区域、分病种、分类指导的防控策略,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各村要全面落实布病集中免疫措施,重点做好包虫病驱虫、检测、无害化处理和宣传培训,同时要统筹做好结核病、炭疽病和狂犬病等其他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工作。畜牧兽医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监督指导开展布病等人畜共患病免疫、监测、人员防护等工作,全面掌握全市布病等人畜共患病发生、流行和防控情况。

四、强化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和集中消毒灭源工作。

各村防疫员要积极参加专业培训,进一步提高动物疫病监测预警能力,配合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研判动物疫情态势,科学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督促做好常态化清洗消毒工作,全面净化环境,有效降低疫病发生风险。

各村防疫员要严格按照免疫技术培训和自身安全防护培训进行操作,确保免疫操作规范,按要求及时消毒和更换注射针头,防止在免疫操作过程中人为传播疫病。尤其参与布病等人畜共患病免疫接种的全部防疫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其对个人防护、免疫技术和操作规程等环节要求开展工作,确保布病疫苗免疫接种规范、安全、有效,防止因免疫注射感染人畜共患病。

口蹄疫、禽流感、猪瘟、布病、小反刍兽疫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疫苗近日将下发到各村。各村要严格落实《省动物强制免疫疫苗管理办法》,加强疫苗验收、配发和使用管理等工作,对因管理不善造成疫苗浪费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疫苗接收单位为疫苗验收的第一责任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疫苗接收和现场验收工作,认真核对疫苗数量并填写《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接收验收单》,上报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以便汇总上报市畜牧兽医局。各村接收注射疫苗时,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1.疫苗保存和携带要使用专门的保温箱和温度计,对温度进行全程记录;2.疫苗使用和空瓶回收要有专门的台账,及时准确记录疫苗使用、空瓶回收信息。

七、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要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确保免疫、监测、检疫和应急处置等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各村要在秋防前做好安排部署,各村派两名抓畜人员配合防疫员开展工作,抓畜人员费用各村自己解决。秋防过程中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将不定时开展检查,秋防结束后组织考核验收。各村对免疫进展情况实行周报告。

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7篇)篇十六

甲方:

乙方:

为认真做好年秋季重大动物集中防疫工作,促进我镇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动物防疫工作责任书:

一、甲方根据动物防疫工作的需要将本村的动物防疫工作交给乙方操作,防疫工资由甲方承担(政府财政支付)。

二、甲方负责组织、协调、督促乙方的防疫工作并负责登记监督工作,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三、乙方负责甲方所辖范围内耕牛、生猪、羊、家禽等的防疫注射,防疫密度必须达到100%,并确保在年月日前完成防疫任务。

四、乙方应严格按防疫规程进行防疫注射;防疫期间所发生的动物注射反应,乙方负责登记处理,并在第一时间报告镇农技站。

五、乙方在村组的配合下应做到逐户登记、防疫、挂标、发证,并将具体数据统计上报。

六、乙方应服从甲方监督、检查,及时补差,并做到验收合格。

七、乙方防疫工作结束后,经甲方及上级部门抽查验收,确认达到100%的情况下,甲方负责向镇政府申报防疫工资并足额兑现。

八、乙方必须确保防疫密度和防疫质量。如达不到要求或造成不良影响,镇政府将按照《动物防疫法》相关条款追究乙方责任。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农技站一份。

十、本协议于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违约。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7篇)篇十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基础免疫,根据本辖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及县政府和兽医主管部门工作要求,褚集乡人民政府与村级防疫人员签订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按照县政府和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建立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落实防疫工作经费,组织队伍防疫人员、养殖单位和个人,有效开展强制免疫、疫情调查报告等工作,按时完成辖区内强制免疫计划,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应免疫动物的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检测合格率达100%,畜禽标识佩戴率和免疫档案规范建档率达100%。

二、村级防疫人员职责。

1、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防疫片区各类应防畜禽的免疫任务,实行月月巡防、事事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和防疫技术操作规程,做好疫苗的保管和注射,保证免疫质量,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病种的免疫保护率达80%以上。

3、按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填写畜禽防疫档案,佩戴畜禽标识。

4、负责辖区内畜禽存栏、出栏、购入、卖出、出生、死亡等情况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5、负责承包区域内疫情动态的监测工作,发现可疑疫情,及时向农业技术服务站报告。

6、用于强制免疫的疫苗必须从乡农业技术服务站领取,不得从其他渠道购进,更不能倒卖疫苗。

7、对不接受防疫的养殖户进行说服教育,拒不改正者,及时向乡人民政府和乡农业技术服务站汇报。

三、责任追究。

1、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防疫片区各类应防畜禽免疫任务的村级防疫人员,予以批评,并限期完成免疫任务。

2、村级防疫人员在实施动物免疫时,未按规定程序免疫,用苗量不足或注射非有效免疫物质的、未加施统一的畜禽标识或只加施畜禽标识不予免疫注射的、未规范填写畜禽防疫档案的,及未按规定实施月月巡防制度、巡防记录不全或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的,根据《动物防疫法》给予当事人1000元以下经济处罚;未按规定免疫或未予免疫造成疫情发生的,给予村级动物防疫员开除处分。

3、对购买、使用非法生产的畜禽标识的村级防疫人员予以停职检查,待岗三个月。因此而造成疫情扩散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对转让、出售、伪造或变造畜禽标识的村级防疫人员,予以解除聘用。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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