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夏天的古诗 写夏天的故事读后感读夏天的故事(实用6篇)

时间:2023-10-03 作者:温柔雨2023年夏天的古诗 写夏天的故事读后感读夏天的故事(实用6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夏天的古诗篇一

最近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它叫《夏天的故事》这是一本全球儿童文学典藏书系,是美国的珍。柏雪写的。翻译的是张子樟。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杰弗利。提富顿,他是一个脸上雀斑比较多的男孩,是提富顿夫人的儿子,他心地善良,虽然很怕那头黑牛,但他也尽了全力保护着贝蒂。

我有点意见的人物是珍。彭德韦克,她总是啰啰嗦嗦的,很喜欢插话,还比较骄傲但表现得很像一个淑女,其实她爱踢足球。这本书的大概意思是:彭德韦克一家人到了亚龙德尔的小别墅去度假,遇到了哈利,哈利送他们一些番茄。那里有一个叫提富顿的夫人很神秘,但她的儿子杰弗利和罗莎琳、丝凯、珍、贝蒂成为了很好的朋友,他们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情,度完假彭德韦克离开了亚龙德尔,贝蒂把她那最珍贵的翅膀借个了杰弗利,杰弗利接受了并说了句:“谢谢你,再见。”

猎狗汪汪叫了几声后,他们离开了。同学们,好书要多分享,长知识,还可以不用花钱,砍树,你有什么好书呢?我肯定很期待,同学们呢?大方的你,介绍给期待的人吧!

夏天的古诗篇二

此时已是夜晚,窗外没有蝉鸣。空调安静地歇在客厅的角落,只有风扇在孜孜不倦地转。吹出的干热的风,没干透的头发,躺在墙角的球拍,泄露了的夏天的信息。

关于夏天的回忆,还是从网球说起吧。

它是个圆圆的家伙,有着阳光般的颜色,从某个角度看,它总是带着淘气的笑。第一次碰到它,它总会从我的拍下溜走。牙说,我刚来时也是这样。我问,你练很久了吧?牙说,其实,呃,我昨天才来。然后,一切就开始了。

三点的大太阳,没有树阴的court3、4,摆满一拍子的网球,总要试图摆得很高还不要倒。还在做菜鸟的我们被日渐秃顶的教练一声又一声喊out,却还是乐此不疲地挥动手中的球拍,哪怕一遍又一遍地打不到。

短暂的休息,是期待已久的解放。冰凉的矿泉水,一次只能喝一小口。偶尔会跑到隔壁游泳馆的大空调前,体验从非洲瞬间蹿到南极。夏天正是因为有偶尔清凉的地方,才灿烂得让人觉得如此美好。一个半小时的训练,接着是半个小时的体能。体育馆的建筑于是变得异常宽阔,6圈不算多,却总是张指了指我这儿让她拍球。于是出现了上面的一段对话,那个年纪的孩子总是有很多相同的话题。她很喜欢笑,我也一样。那种温暖的感觉,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是真诚。

夏天的故事,他的开头不咸不淡。每天的热身活动,总有一个叫做叫号的节目,从陌生到熟悉,孩子们总是能在游戏中很快的熟络起来,输得人会很不好意思,因为特别的惩罚方式,是孩子们之间的关于网球的秘密。从拍球,到挥拍,到拣球,到同侧击球,到隔网练习,故事进展的很慢,可是我们乐此不疲。我现在很感谢那段时光,初学者一步一个脚印的成长,那种感觉就像酒心巧克力,一步一步直到醉到人心里。

我打球总是很用力,年少的孩子似乎总是想自己能在一夕之间迅速的成长为强者,那股子倔强从我十七岁就渐渐被我弄丢了。捡球的时候我们学着别人怎么码球才能放的最多,我们会边码球边说话,比如教练像兔子一样反戴球帽可是却在该露出头发的.地方什么也没有,再比如李练的袜子为什么比他的腿粗,有时候会因为心不在焉把球全都掉到地上。我们学着别人的样子用腿和拍子把球夹起来。

很久以后小光不来了,孩子们都一起去马路对面的汽水摊,可是我训练后再也不喝汽水了。

这是我们共同的故事,所以以我们共同珍藏的那个夏天开头。一些记忆的碎片,再拿出来仿佛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久的谁都不舍得忘记。笔尖的碎片,只有彼此心里才是完整的。后记:这是我和朋友小牙一起写的,以此来纪念我们那个关于网球,关于青春,关于金色阳光和橙色芬达的夏天。

夏天的古诗篇三

听!窗外的知了不叫了;瞧!那碧绿的树叶慢慢变黄了;闻,风中浓浓的青草香没有了。在不知不觉中,夏天已经离开了我们。

夏天在埋怨声中,在欢笑声中渡过。泳池里消毒水的味道还迷漫在我的鼻尖。

这个夏天,我回到乡下,和妹妹一起度过了暑假的最后一个月。回想这一个月,有多少精彩的故事,有多少美丽的记忆烙印在我的脑海里。

“来啊!姐姐,来捉我呀!”在那条清澈的小溪边,两个女孩在玩耍嬉水。浪花一层层地溅在脸上身上。欢笑声盘旋在天空中。

那是我和妹妹在嬉水,我们如同两个快乐的.小精灵,追逐着,嬉闹着。一条条小鱼穿梭在我们的脚趾间,溪水没过我们的小腿,在我们的胯下流淌着。夕阳西沉了,村庄上空升起一缕缕青烟,在田间干活的农民伯伯陆续回家时,我和妹妹才从溪水中出来。在路边采上几朵野花,开开心心地回家去了。

吃过晚饭,我和妹妹登上了后山的土丘,晚风亲吻着我们的脸,风中带着青草的香味。在那里,我们一起谈天,一起说地,一起仰望天空,一起鸟瞰美丽的村庄。远处的稻田里,点点星火,那是萤火虫在飞舞。头顶上的夜空里,点点星火,那是繁星在一闪一闪。暮色笼罩了整个天空,我们意犹未尽,只能离开山顶,下山回家了。

早晨,天边刚刚泛白,我叫醒妹妹,挎着菜篮,跟奶奶到山上去摘菜。菜地里,一根根长长的丝瓜懒洋洋地挂在棚架上,深紫色的茄子在绿油油的的叶子下面探出了头,又大又圆的南瓜还在地头睡懒觉。我们小心翼翼地一边挑一边采,深怕碰坏了那些没成熟的。

渐渐地,太阳也露脸了。附近地里也出现了带着草帽,扛着锄头的叔叔伯伯。我和妹妹也不偷懒,钻进菜地边上的玉米地里去拔草,把那些杂草一棵棵拔掉,原本杂草丛生的玉米地,没过多久,已经是一片干净了。在旁边干活的伯伯看见我们这么卖力的干活,也竖起大拇指夸我们了。

吃过午饭,天很热。我们在家门口的那棵老桑树下,架起爷爷的靠背椅午睡。在阴凉的树荫下,伴着知了的叫声,我们美美的睡着了。

这个夏天,充满了欢乐。这个夏天,如此难忘。它将在我的脑海中深深烙印,将来我会去细细的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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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古诗篇四

夏天的早晨,晴朗极了,太阳一下子就蹦得那么高。红彤彤的,撒下一大片金灿灿的光芒。小朋友们出门锻炼了,跟太阳赛跑。小鸟飞得真高,似乎要对太阳问好。夏天的早晨真热闹。

夏天是喧闹的,知了一动不动地趴在树枝上大声地鸣叫。声音渐强渐弱仿佛是一首优美的乐曲,令人陶醉。它们好像要为这美丽的季节唱一首快乐的歌。池塘里,时不时传来“呱呱呱”的叫声,那是白肚皮,身穿绿大衣的青蛙,它们蹲在荷叶上,仿佛在说:“今天真晴朗,好舒服呀!”青蛙对于知了的大合唱来说,只是伴奏。但是,如果走近听,你会听见青蛙在歌唱,那是多么美妙的旋律呀!

夏天是树木最繁密的季节,小草绿油油的,柳树的枝条上缀满了碧绿碧绿的叶子,似乎成千上万条绿丝带随风飘扬。樟树的叶子满树都是,好象一个人把头发烫成蓬蓬头似的。夏天是绿色的,远远望去,仿佛是一大片的绿色海洋。

夏天的马路上是最炎热的,如果人们走在人行道上,就会满头大汗,所以他们都穿上了短袖衬衫、短裤、短裙……还有的戴上了遮阳帽。如果摸一下人行道上的.砖头,你会发现那些砖头被太阳烤得滚烫滚烫。很多人都会在家里先涂好防晒霜,或者带好遮阳伞,这样就不会被火辣辣的太阳晒到了。

雷阵雨可能是夏天的特征吧。一般都在晚上才下雷阵雨,下雨前,我们可以看到无数只蜻蜓在低空飞来飞去,它们似乎在说:“马上要下雨了,大家快回家呀!”很多人看到了,他们都会用最快的速度赶回家,赶紧把晾在衣架上的衣服收回来,把窗子关上。但是有时的雷阵雨和通常不一样:每次轰隆隆的雷声响起,后边倒不一定下雨,这使很多人都“上当”了。

夏天的夜晚静悄悄,星星在眨眼,在互相说着悄悄话。月亮已经挂在了云梢。大家都回家了,只留下了夏夜和这片宁静。

既开心,又美妙。

夏天的古诗篇五

认识老万相当富有戏剧性。那年夏天刚来这座城市工作不久,休息日去居住在这里的表姐家做客,表姐的双胞胎儿子非常淘,在楼上拍球、骑车、大喊大闹,表姐见自己的管束一点也不起作用时,压低了声音说:“如果再不听话,我就让老万过来收拾你们。”两个八岁的男孩相续噤了声。我在一旁好奇地问:“老万是谁,怎么和大灰狼似的,能把小孩子吓成这样?”一个男孩调皮地说:“老万就是万摆平,地球人都知道。”

下午和表姐一起去市场买菜,选好了鱼肉我争着要付钱的时候,钱包却不见了。我带着哭腔说:“钱包里的现金并不多,可是有工作证,还有一些重要的票据。”表姐说只能让老万想想办法了,这一带的小偷都怕他。敲开楼下那扇门之前,我的心怦怦乱跳,已听表姐说这个老万16岁进了监牢,出来后手下跟着一帮小混混,都叫他大哥。门开了,门后站着的男人眼睛不大但有神,古铜色的皮肤,柔顺的长发,高高的个子,简直就是“古惑仔”里郑伊健的翻版。

半小时后,老万来敲门,我的钱包完好无损。我说谢谢你万摆平,他斜着眼问我:“你叫我什么?”我猛然想起与他有关的种.种,身上已惊出冷汗。几秒钟后,他笑了,手上并没有多出一把刀来:“你是第一个当面这样叫我的人,其实我早就知道所有人都在背后这样叫我。”

第二天同男友何鹏说起事情的前因后果,他不屑地说:“以后少和这种人渣打交道。”看着他白皙的一张脸,我默然。我和他是大学同学,毕业之后又跟随他来到这座城市,我考取了公务员,他直接应聘到一家医药企业做财务部长,还有几个月,我们就要结婚了。家里人满意,所有亲戚朋友都羡慕,可相处的三年时间里,我总感觉缺了点什么。

何鹏看我呆呆的样子,狠狠地把我推倒在床上。我躲避着他的热吻,不耐烦地说:“不是说好等到新婚之夜吗?”一向文弱的何鹏此时力气十足,我实在招架不住时不假思索地说:“何鹏你如果敢强迫我,我就让老万来摆平你。”何鹏整个身体就僵在那里,我也自知失言。男人最忌讳的恐怕就是当着他的面连连提起另一个男人吧。夜里,我独自一人睡不着的时候,脑海里都是老万,眯着的小眼睛,柔顺的长发,比郑伊健还要酷的身影。天快亮的时候,我拷问自己:对老万一见钟情?可是,一切都是那么不可能。捶捶昏沉沉的头,我劝自己,还是把这个影子从脑子里清除吧。

再次见到老万是在单位同事的婚礼上。那年夏天的雨水特别多,我正百无聊赖地吐着瓜子皮时,看到了新郎身后的老万。那一刻,我都能听到自己身体里花开的声音,我知道我非但没有忘记老万,并且再也无法抑制对他的喜欢。婚宴结束后,老万开着一辆很破很破的吉普车停在我身边,只一句:“上车。”我皱着眉擦拭着车轮溅在身上的泥水,小心翼翼提着长裙爬上了破车,老万瞥了我一眼说:“这样的天气还有心情装淑女?”我坐稳后大着胆子瞪他:“我愿意装。你不就是万摆平嘛,有能力你来摆平我。”说完我自知失言。老万笑了:“我还从没见过你这样又傻又笨的女人。”我也笑了,他说我傻我并没有生气,心里反而有一种说不出的甜蜜。

老万说请我吃饭,我心安理得地跟他走。他冲我眨眨眼说你怕不,我反问他怕的是什么,他的眼里闪过一丝忧郁,然后打个响指说我带你去七彩夜总会。虽然对这个城市还不算太熟悉,我也知道七彩是一个名声相当不好的地方。进门的时候那里的老板喊老万大哥,亲热的样子就好像老万是他亲哥,我还没来得及笑,已有几个长发的小伙子喊我大嫂。一时间我僵在那里,老万嘴角浮上一抹笑,说当了大嫂一定得喝点酒。我说我从小到大从没喝过酒,老万别过头去,下了舞池和一帮人跳舞。强烈的的士高乐曲响起的时候,我踉踉跄跄奔到了室外。老万慌忙跟了出来,我在他脸上看到了心疼,当他握住我的手的时候,我没有拒绝。

雨还在下,老万在车里点燃一支烟,好像在思考着什么。我坐在后座上,一直用迷离的双眼看他,最终他把车开往一个我完全陌生的方向。那是一间平房,年久失修但整洁干净,老万说他从小就在这间房子里长大,但从没有带任何女人来过。我听了怦然心动,老万,他也是喜欢我的吧。男人喜欢一个女人时最喜欢向她展示和他有关的过去。没容我多想,老万带着烟味的唇已覆上来,恍恍惚惚中,我任他的吻从唇上滑到颈间,一直向下。何鹏第一次吻我的时候,我睁着两只眼睛看他,最后竟笑了出来,而这次老万的吻却让我从喉咙里发出一声呻吟,随后在一声比一声高昂的惊呼中我知道这才是我真正想要的爱。

看到我身下的一抹血色时,老万深深地垂下头。点燃一支烟后,他问我:“看过电影《英雄本色》吗?狄龙对张国荣说了一句经典的台词:我不当大哥已经很久了。”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老万拥着我,给我讲起他小时候的故事:十岁之前,父母相继去世,他完全靠自己读完了高中,捡煤油,送报纸,打零工。一切都是在我的童年里无法想像的。我心疼地抚着他的胸口说:“以后我会好好补偿给你所缺的爱。”他盯着我看,我坦诚地对他说:“其实我有一个男朋友。”他眼里一直跳动的一团火猛然抖动了一下,然后抚着我的脸说:“送你回家吧。”

那晚我给何鹏打电话,我说我爱上别的男人了。何鹏从单位宿舍打车过来时还以为我在开玩笑。当我艰难地说出老万的名字时,他凝视我几秒后狂笑说:“你不是处女了!其实你不知道,我也和别的女人上过床了,她比你漂亮,还有一个有钱的父亲。”看着他因气愤而扭曲变形的脸,我的心空茫一片。他摔门而去的瞬间,我问自己,我这样做值得吗?毕竟和他相处了四年。可是我知道我更喜欢的是老万,一个虽然曾劣迹斑斑的男人。

我开始费尽心机去拜访每一个和老万相识的人。一个月的时间里,我知道了和老万有关的点点滴滴:小学里是个成绩优异的孩子,初中时是个爱打抱不平的少年,高三时为了一个朋友而把别人打伤,劳教三年。出来后在歌舞餐厅给人家看场子,手下聚了一帮小兄弟。后来又开始为一起企业讨债,让一些欠债的人闻风丧胆。

我哭了,真的是老万。我们重逢的当晚,老万红着脸说没想到自己也会刻骨铭心地思念一个女人。我拧着他的鼻子说以后你不是万摆平了,一切要听我叶摆平的。之后我就在夏天的末尾迎来了一段最最幸福的时光。每天上班前我都和老万吻别,然后对他说好好在家看电视。老万喜欢吃兔脑,每天下班后我都绕路去一个小市场给他买回来,看他喝半瓶啤酒,啃一个兔脑,这就是我想要的温馨生活。

我们的生活永远也不可能晴朗一片。首先是家里的压力,父母都认为我和老万不能长久,父亲甚至断言他早晚都有再进监牢的可能。还有一位同事的老公以前因欠债挨过老万的打,在单位一直对我冷眼相看,并大力挑拨我和其他同事之间的关系。

老万是个闲不住的人,我知道他偶尔还和以前的小兄弟们联络。那晚,他一夜未归,当警察来家里调查的时候,我才知道老万又一次卷入漩涡。原来何鹏找到老万,让他私下去讨公司的一笔欠款,答应事后给他20%的提成。老万想到我单位明年要分房子,可房款却还没有着落,就同意了。可是对方事前却有所防范,专门找了几个人对付老万,老万迫不得已时痛下死手,将人打伤。我目瞪口呆时接到何鹏的电话,他淫邪地笑着说:“现在你如果答应做我的情人,我可以考虑帮帮老万。”我挂断电话,用双手捂住脸,无声地哭了。

终于见到已剪了平头的老万,他看到我,嘴角牵强地浮上一抹笑:“把万摆平忘了吧,我的名字叫万军强。我相信叶淑轩一定有本事找到更好的男人。”我泪光盈盈地对老万说:“上初中时看过一部日本电影叫《幸福的黄手绢》,我们打一个赌吧,如果你出来的时候,看到我的房外挂着黄手绢,那么,你就还是我的万摆平。”

我去布料行买了上好的黄绸缎,每天下班回到老万的平房,就用那种老式的缝韧机做一块黄手绢。三年后老万回来的时候,这间房子外的晾衣绳上就会飘扬着1000多块黄手绢了。他再也不是什么大哥,也再也不是什么万摆平,他只是一个和爱他的女人长相厮守的幸福男人。

夏天的古诗篇六

一年夏天,叶涉一手提着当季很红的手提袋,另只手握着一支甜筒,走到女生宿舍下准备和喜欢已久的女神表白,但是那女生显然看不上这个成绩不好只会弹吉他的男生,她拒绝了他并告诉他自己并不想谈恋爱。

叶涉失望到了极点,他开始颓废。从前他算成绩不好,但从不会逃课。他和自己交的几个狐朋**,去网吧玩通宵。

直到后来父母强迫他去参加体育锻炼,他报了一个田径班,在那里遇到了一个女生,她叫程满满,他长得不太好看,脸上的青春痘让人感觉不舒服,微胖,但她很温柔,从不斤斤计较。

后来的毕业典礼上他演唱一首自己为陈慕若做的曲和词,可惜的是陈慕若已经提前被美国知名公司录用。看得出来叶涉的心情不太好,程满满为他感到惋惜。

两年后的某一天,在美国工作的陈慕若突然在qq上联系到叶涉。在陈慕若的支持下,叶涉成功签约了一家公司成了知名的歌手,而程满满成了他的经纪人。

为了感谢陈慕若,叶涉邀请她参加自己的专场演唱会。

舞台上灯光聚焦在叶涉的身上,他深情的唱着自己在毕业典礼上为她作的曲,最后他说:“在这里,我要感谢一位朋友,她叫陈慕若,是她让我有了站在这里给大家唱歌的勇气。”

灯光打在了陈慕若身上,所有的人都向她投来羡慕的眼光。坐在vip位上的陈慕若惊喜地流下了眼泪,坐在灯光照射不到的角落里的程满满也激动地流下眼泪。

演唱会结束后,程满满将一份辞职书放在了办公桌上,自己转身离去。搭了一辆的士,拨打了叶涉的电话。

“喂,涉,恭喜你,演唱会十分成功,还有祝你和慕若幸福。”

“阿满,这么多年你幸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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