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专业19篇)

时间:2023-12-12 作者:梦幻泡

毕业生是通往职业生涯的起点,他们需要面对就业市场的挑战和机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毕业生就业常见问题解答,希望能解决大家的疑惑。

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专业19篇)篇一

简报一:

8日,记者从潍坊市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服务中心获悉,今年9月12日至10月14日,潍坊市将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月活动,针对2016届离校未就业和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精准服务,帮助他们尽快就业创业。

依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广泛挖掘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类信息,了解用人单位对高校毕业生的用人需求,指导企业合理设置招聘条件,告知可以享受的就业创业政策。通过网络招聘、现场招聘和重点推荐等多种方式,运用微博、微信、手机app等网络信息服务的新模式,组织一些小型化、专业化、网络化招聘活动,为求职毕业生提供精准的就业服务。抓住为毕业生办理报到登记档案托管等业务的时机,广泛采取走访摸排等方式,对在本地求职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逐个联系实名登记。

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落实岗位信息、培训见习等服务,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或参与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将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纳入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通过各种实训项目和专业的教学、模拟等,扎实开展创业项目、创业规划、创业技巧和创业信心等“一对一”指导。提供项目推介评估、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小额担保贷款及其他融资支持、就业社保、法律维权、政策咨询等一站式服务,落实场地租赁、税费减免、创业补贴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通过建立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集群-ipo全链条创业孵化体系,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服务。

另外,针对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农村贫困户、残疾人、期满未就业“三支一扶”大学生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毕业生和少数民族、长期失业毕业生,重点开展就业创业帮扶工作,建立专门台账,根据他们的基本情况和就业需求,制定个性化求职就业方案,提供“一对一”的指导和服务,帮助其顺利实现就业创业。结合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推进,开发一批适用于高校毕业生的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优先向就业困难毕业生推荐。

简报二:

9月9日上午,2016年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在湖南工业大学正式启动,该活动由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株洲市教育局承办,湖南工业大学、株洲广播电视台协办。

启动仪式现场,湖南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职业指导师为前来咨询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不仅如此,现场还设立了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劳动维权、社保政策、医保政策、工商税务、团委妇联、就业帮扶、创业服务、实名登记(教育、人力资源)、工伤失保等方面的10个政策咨询台,为高校毕业生们答疑解惑,提供相关服务。

本次活动月时间为9月1日至9月30日,以“落实政策促就业,精准服务助成功”为主题,以2016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服务对象,将围绕“实名登记、政策宣传、就业创业服务、重点帮扶”四大活动展开。

主办方将集中挖掘一批适合毕业生的岗位信息,组织系列招聘活动,以及通过微博、微信、手机app等服务新模式,搭建灵活多样的精准对接服务平台,并开发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岗位,组织有培训意愿的毕业生参加相应的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对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组织参加创业培训,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

简报三:

9月7日,记者了解到,为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9月1日至9月30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

“本次‘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服务对象是2016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对有求职意愿的,提供就业指导、岗位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有培训意愿的,组织参加职业培训,提供技能鉴定服务。对有见习需求的,组织参加就业见习,帮助积累经验、提升能力。对就业困难的,实施“一对一”重点帮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服务月活动期间,我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通过经办高校毕业生报到接收、档案托管、人事代理、求职登记等业务,以及依托社区走访摸排等形式,主动登记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实名信息系统,精准掌握辖区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个人基本情况、求职意愿及就业服务需求,定期跟踪了解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接受就业服务、享受就业政策以及就业进展情况,及时更新实名登记数据信息。对收集筛选的适合高校毕业生的空岗信息,及时通过各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发布,做到岗位与人员信息共享,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及自主创业。

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专业19篇)篇二

毕业生就业时,其档案原则上应由学校交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或由用人单位凭人事主管部门证明到学校提取。

一般来说,每年7月15日之前各系(分院)根据就业计划整理好毕业生档案材料,7月30日前学校就业办完成材料的交寄工作。毕业生档案原则上要通过省机要通信局交寄,有严格的`交寄签收程序,一般情况下不会遗失。如有遗失,从档案交寄时间起一年内可以查询。所以毕业生在离校以后,最好三个月内去自己所在单位的人事主管部门了解一下自己的档案是否已寄到单位。若单位未收到毕业生档案,毕业生可凭单位人事部门书面证明到学校查询,或由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向学校查询。

落实了工作单位,并且所落实的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的学生,档案应调到该单位;提醒毕业生在签约时一定要注意:在协议书的“档案转寄详细地址”一栏,要用人单位认真填写,以免出现因档案转寄地址不详或档案接收单位不具备接收资格而导致档案遗失、退回。落实了工作单位,但工作单位不具备人事管理权的学生,应将人事档案托管到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了暂缓就业协议的学生,档案由学校转交至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对于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学生,如果没有申请暂缓就业,学校应将其人事档案转到生源所在地的人事部门。这一类毕业生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人事部门报到,办理人事档案的相关手续,否则就会被认为是“弃档”。

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专业19篇)篇三

记者从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了解到,西安将集中开展以“整合区域资源优势、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为主题的2013年西安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行动,拓宽就业渠道,有针对性地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

据介绍,本次就业促进行动活动服务对象主要包括201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将在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及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开展系列招聘活动。其中,29日将在西安城市运动公园东广场举办由西安毕业生就业市场主办的“2013年西安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行动――高校毕业生招聘大会”;组织开展西安市“就业指导进校园”活动,计划分别赴西安交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院校开展就业指导;在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启动2013年第四期“西安市大学生创业培训班”;在西安体育学院开展“西安市大学生创业明星校园行”“厅局长校园行活动”,分析就业形势、普及创业知识,引导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

活动期间,西安市还将设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窗口,并进行跟踪服务,通过企信通短信平台及时向未就业毕业生发布招聘信息,推荐就业见习,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

文档为doc格式。

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专业19篇)篇四

就业途径之一:

城乡基层。

【政策】: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主要包括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全区农村中小学,县、乡的农、林、水牧等单位,城镇街道、社区要在正常增人计划内,安排一定名额专门用于招聘广西籍的高校毕业生。力争用3到5年的时间,基本实现全区每个村、每个社区至少有1名大学生的目标。

【解读】:扎根城乡基层是今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大方向。为了让毕业生安心基层,《通知》明确具体实行四项鼓励政策:

第一,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补贴政策。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渠道解决,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

第二,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对到规定范围内县以下乡(镇)的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第三,选聘招录优惠政策。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优先考虑,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也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

第四,继续实施和完善面向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扩大项目范围。包括继续组织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并逐年增加参加人数。对选拔招募到城乡基层工作的广西籍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原服务单位是事业单位的,如在编制限额内出现岗位空缺需要补充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聘用;如其他县级以下事业单位需要补充工作人员,可简化程序,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录用。

就业途径之二:

中小企业和非公企业。

【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凡聘用高校毕业生的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必须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兑现劳动报酬,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今后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

【解读】:目前,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大学生占70%以上,已成为大学生就业的主要渠道,但这一渠道还不够通畅。为此,《通知》提出了要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主要包括: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落户、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等方面的便利服务;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本人提出落户申请且在当地有相对稳定的工作、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有相对固定住所的,应允许其在当地落户。

如果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主要指就业困难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就业扶持政策。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可享受单笔最高为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及相应的贴息扶持。

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等符合贷款条件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100人以上的企业达到15%)以上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财政部门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就业途径之三:

科研项目单位。

【政策】: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方面,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控股的大中型企业,新增就业岗位的10%~15%要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另外,各级政府安排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各级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科技企业集中区的各类企业新增就业岗位的20%要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解读】:如果让有技术专长、优秀的高校毕业生进入科研项目单位,不仅能解决部分毕业生的就业,提高科研项目质量也将会更加有保障。在鼓励政策中提出,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控股的大中型企业要创造条件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也要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从项目经费中支出。

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其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费按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就业途径之四:

自主创业。

【政策】: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如果自筹资金不足的,可以申请单笔不超过5万元的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并给予贴息;两人以上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人数和项目,适当扩大贷款规模,具体贷款额度由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与高校毕业生商定,最高单笔贷款不超过100万元。

【解读】:尽管自主创业是大学生就业的重要增长点,但由于创业难度大的原因,目前应届毕业生中自主创业的比例非常小。为了在这方面充分挖掘潜力,《通知》中提出了一系列鼓励自主创业的政策。比如,对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行业除外),从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费、登记类、证照类等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内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办企业或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和户口可托管在工作所在地政府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收两年的档案管理费;如果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另一优惠措施是:对高校毕业生设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不设注册资本限制;设办有限公司的`,可分期认缴,在税收方面享受国家现行的相关优惠政策。对于从事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属就业困难人员的,可享受相应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保障措施之一:

职业技能培训。

【政策】: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完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自20起,用3年时间,在全区建立200个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组织1.5万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3~6个月的见习活动,并鼓励单位优先录用见习高校毕业生。鼓励政策中还予以明确,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

【解读】:对于大多数高校毕业生来说,“就业难”关键是缺乏“就业力”,也就是个人适应工作的能力和潜力。为了帮助这些毕业生补上这一课,《通知》中提出要完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加强高等职业院校的技能培训,实施毕业证书和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使相关专业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保障措施之二:

就业援助制度。

【政策】:建立健全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制度。将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纳入就业援助体系。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地要将他们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

【解读】:主要是对五种情况下的困难毕业生实行就业援助:

一是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各地政府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摸清底数,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并组织他们参加就业见习、职业技能培训等促进就业的活动。

二是对困难家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要进行逐户登记,对其实施重点帮扶,力争使毕业当年年底前所有返回生源地未就业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全部实现就业。

三是对困难家庭毕业生,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时,应免收其报名费和体检费。

四是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

五是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并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援助政策。

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专业19篇)篇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

今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决策部署,积极实施各项政策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服务活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有效进展。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为贯彻国务院第67次常务会议精神,定于今年7-9月,在全国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集中精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今年下半年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基本平稳。要在努力使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实现就业的前提下,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制定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实施工作调度,加强工作督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会同教育、财政等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共同推动工作。要重点在第三季度集中所有力量开展工作。力争在今年底使大多数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并确保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当年实现就业。

要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具体措施,全面推动政策落实,充分发挥政策促进就业的实效。要加快落实到城乡基层岗位就业的相关补贴、到中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就业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企业吸纳专科以上毕业生在城市落户、重大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等政策,着力拓宽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到城乡基层就业的渠道,扶持更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要加强对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政策不落实、工作进展慢的地区要重点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要加快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实施进度,组织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各高校要配合有关部门抓紧实施基层就业项目和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及时组织报名参加。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的高校及科研单位,要根据自身情况,按有关规定积极聘用高校毕业生。要抓紧建立健全项目统筹实施工作协调机制,以省级为单位,在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下,加强项目岗位需求统计、报名选拔招募、服务岗位派遣等方面的协调工作。进一步细化各项政策,特别是在参加社会保险、调整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服务期满就业服务工作等方面要采取有效措施,并做好与已有政策的衔接配套工作。

四、积极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登记管理工作。

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加强对档案和户口仍留在学校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也要积极协助做好就业服务等工作。对回到原籍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以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为主体,做好登记管理工作。要登记造册,摸清底数,建立专人联系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尚未机构改革的地区,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统筹协调,全面掌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情况,做好跟踪服务和就业政策落实工作。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及高校要进一步加大合作力度,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为应届毕业生免费提供就业服务。各级教育部门要会同高校进一步强化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等各类困难群体的就业帮扶,通过优先推荐、给予求职补贴等方式,开展个性化就业帮扶,继续深入细致地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心理辅导和思想政治工作。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进行具体部署。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第三季度动员各类就业服务机构集中开展面向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就业指导,积极提供就业信息,落实相关就业扶持政策。要结合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和就业意向,组织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并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税费减免和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要将公共就业服务与开发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紧密结合起来,参考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目录,开发和推介一批城乡基层就业岗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完善一批见习基地,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全年见习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要积极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申报受理、审核认定、信息发布工作,帮助一部分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进入见习基地。切实落实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助政策,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应由当地政府所负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可从中央财政就业补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给予适当支持。要指导和配合见习单位进一步完善见习管理制度,加强对见习过程的指导和管理,提高见习质量。要做好见习与就业工作的配套衔接,对见习期满仍未就业的人员及时提供相关服务。

各地要将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以及长期失业、残疾人等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帮扶对象,积极提供就业援助。要建立本地生源困难毕业生信息库,为困难毕业生提供“一对一”的就业帮扶。要落实促进困难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通过优先推荐就业和见习岗位、帮助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方式,力争使所有困难毕业生在年底前实现就业。少数民族地区要高度重视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制定专门工作计划,实施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强化政策扶持,强化就业服务,加大就业援助力度。

要继续大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咨询活动,使各级相关工作人员运用和执行政策,广大高校毕业生和家长知晓和理解政策。要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的宣传,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克服困难,增强信心。要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进典型宣传,积极营造社会氛围,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企业生产一线,面向城乡基层服务一线,面向西部边远地区建设一线,到祖国经济和社会建设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掌握回原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要从7月起,按月填报《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于次月3个工作日内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其他有关重要情况也请及时上报。

联系人:王筱源。

电子邮箱:wxytongji@。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专业19篇)篇六

为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人社部、教育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部署于今年7-9月在全国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要求各地集中精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通知》强调,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地要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今年下半年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重点在第三季度集中所有力量开展工作,力争在今年底使大多数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并确保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当年实现就业。

《通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6项措施:

一是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力度。着力拓宽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到城乡基层就业的渠道,扶持更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要加强政策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政策不落实、工作进展慢的地区要重点督导。

二是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加快各类基层就业项目和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进度,组织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

三是积极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登记管理工作。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加强对档案和户口仍留在学校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也要积极协助做好就业服务等工作。对回到原籍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以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为主体,做好登记管理工作。要登记造册,摸清底数,建立专人联系制度,实施动态管理。

四是大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心理辅导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第三季度集中开展面向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系列活动,提供就业信息,落实扶持政策,开发一批基层就业岗位。

五是认真实施“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抓紧发展一批见习基地,进一步完善见习管理制度。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应由当地政府所负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可从中央财政就业补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给予适当支持。

六是强化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各地要将家庭困难毕业生以及长期失业、残疾人等就业困难毕业生列为重点帮扶对象,积极提供就业援助。建立本地生源困难毕业生信息库,提供“一对一”的就业帮扶。通过优先推荐就业和见习岗位、帮助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方式,力争使所有困难毕业生在年底前实现就业。少数民族地区要高度重视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制定专门工作计划。

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专业19篇)篇七

为落实我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方便择业期内的大中专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县人社局报经省、市主管部门批准,决定自207月1日起,简化毕业报到手续,实施毕业生就业报到服务直通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对象。

二、毕业生报到手续办理。

1、派遣到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宁晋报到就业的毕业生或与宁晋县所属单位签订有效就业协议的,由我县直接接收。

2、派遣到邢台辖区外,回宁晋县就业的毕业生,由我县根据实际情况审核接收并进行改派。

3、在两年择业期内在邢台各县之间调整就业的,由接受地人社部门审核办理。

4、毕业生回宁晋县就业,择业期内需调整到邢台辖区外就业的,由我县办理相关手续。

2014年6月16日。

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专业19篇)篇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

7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2009年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和媒体介绍二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我想问一下,刚才我注意到您公布的数字里面目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还有1/3没有就业,9月份开始新一轮的毕业生开始找工作了,我们怎么应对两届毕业生叠加就业的情况?刚才注意到您在公布下一步工作目标的时候,有一点是促进技工院校扩招工作,为什么在大学毕业生就业困难的情况下还要扩大技工院校的招生工作,我国目前社会上技术工作岗位的供需情况是怎样的?谢谢。

[尹成基]我先回答你后面的问题,影响我国就业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劳动力素质结构不合理。高素质的有专业技术的技能劳动者是比较受用人单位欢迎的。为了满足企业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我们在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加大技能劳动者的培训力度,这是符合市场需求的。从这几年的实际情况看,通过有针对性的'加强技工院校的教材、设施建设,来适当地扩大专业技能人才的培养,这一点非常有必要,而且技校毕业的学生就业情况非常好。他们的就业率都在95%以上。

另外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现在还有1/3的高校毕业生没有就业,明年毕业的现在也要开始找工作了。明年毕业现在开始找工作只是去收集一些信息,真正要走到工作岗位还是要到毕业的时候,不会直接影响到今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为了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的工作,我们和有关部门在三季度要有针对性的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

第三,落实安排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项目,为他们提供就业服务,及时为他们提供有效的用工信息。要鼓励他们创业。目前国家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比例还是非常低的,可能大家的风险意识比较强,没有把握就创业的情况不多,还不敢尝试,我们要通过落实相关政策鼓励他们创业。此外,我们对困难的高校毕业生进行特殊的援助,帮助他们找到工作岗位。通过这样一些措施,比较好地解决今年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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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专业19篇)篇九

今年是毕业生就业政策出台最多的一年,也是政府关注度最高、政策面最宽,惠及的学生面最大的一年。今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司长于法鸣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副司长张浩明座客中国政府网,与网友解读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以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等政策,给未就业的300多万高校毕业生支招。

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正式聘用的毕业生见习期可算工龄。

今年7月至9月在全国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中,“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就是其中一项主要内容。这个计划推出以后各地都在纷纷行动,很多地方建立了见习基地,像团中央一家就推出了5000个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的基地。

于法鸣介绍,今年要吸纳30万人,见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间由地方政府和见习单位提供基本生活补贴,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央就业专项资金对中西部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给予适当支持。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正式聘用的,见习期可算作工龄。

如何避免见习人员成为某些企业认为的廉价劳动力?

于法鸣指出,“我们会对企业、用人单位、见习基地提出明确的要求,一定要提供适应高校毕业生的工作岗位,包括管理上的岗位等等。我们规定用人单位要有一定的比例留下这些见习人员作为正式员工,这样就避免了用人单位把大学毕业生作为廉价劳动力来使用。如果没有被见习基地留下,他在人力资源市场中也显然地增加了筹码,他有了工作经验。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两年相当于免费上大学。

国家鼓励高校学生应征入伍的最大政策就是全部代偿助学贷款或者补偿学费。张浩明介绍,当两年兵,本科四年的学费按照最高线每年六千共两万四,专科三年一万八偿还给学生,相当于学生免费上大学。教育系统也深入挖潜对退役后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一是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二是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三是退役后可根据需要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优先为参加基层项目的.毕业生提供服务。

无论是“三支一扶”还是“村官计划”还是“西部志愿者计划”等等国家的这几个项目,最终项目结束以后,总是要有一部分人重新找出路的。

于法鸣表示,今年国家提出要统筹实施几个基层就业项目,就是要更加关注项目结束后这些人出路的问题。除了在考公务员、事业单位、考研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外,要求所有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优先为这些人提供就业服务。

张浩明强调,今年国家的政策里面已经明确,参加基层项目的毕业生,相对应的岗位空缺以后,必须录用,或者优先录用参加项目的学生。

对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于法鸣介绍,“如果入学前是城镇户籍,则到相应街道或社区劳动保障基层平台进行登记;如入学前是农村户口,则到户籍所在地县及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符合条件的,由他们为你提供‘一对一’的就业帮扶,譬如优先推荐参加见习、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帮助自主创业等等。如果还不能就业,则通过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进行安置,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只要困难毕业生本人不挑不捡,通过政府提供的就业援助,困难毕业生年内基本都能实现就业。”

于法鸣坦言,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登记管理,是现在遇到的最大的问题。他说,“学生来到社会上以后各级政府可以说是承接了这批离开学校的学生,所以各地也应该把落实政策作为重点,我们准备在九月份要求各地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十月份准备组织国务院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代表国务院下去督查政策落实情况。”

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专业19篇)篇十

杜玉波指出,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复杂严峻,在国内宏观就业形势面临经济放缓、总量持续增加和结构性矛盾突出三重压力的情况下,教育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今年“两会”的一系列重要部署,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力以赴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杜玉波强调,20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加大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力度。一是落实“一把手”工程,强化组织领导,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二是狠抓政策落实,进一步挖掘潜力,完善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三是多管齐下,努力开辟毕业生到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就业的新渠道,组织实施好“教师特岗计划”等项目。

四是以创业带动就业,在优化创业政策环境、完善创业指导服务、强化创新创业教育等方面下功夫。五是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深入宣传发动,全力做好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六是强化信息服务,持续开展招聘活动,开展富有针对性的咨询指导,进一步提升就业指导和服务水平。七是大力实施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开展“一对一”实名动态援助,努力帮助困难毕业生和少数民族毕业生实现就业。八是把“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与青年的就业创业教育有机结合,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舆论宣传,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

教育部有关司局、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省(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普通高校相关负责人等共8000多人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专业19篇)篇十一

这次督查的目的是检查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了解各地制定出台配套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情况,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对策措施。

督查组将详细了解6省届高校毕业生人数、专业结构、就业去向,以及未就业毕业生有关情况,具体掌握这些地区“十二五”期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的形势,发掘这些地区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专业19篇)篇十二

2009年起,每年招募16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今明两年计划选聘10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

今年面向全省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1.6万名基层中小学教师,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也可申请,高校毕业生到粤东西北农村中小学任教的,可享受“上岗退费”政策。

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工作,充实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工作队伍。

高校毕业生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工作满3年的,由政府全额返还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其户口可留在原籍或迁往就业地。户口留在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其人事档案由户口所在地政府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免费代理。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由政府补偿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考虑;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国有大中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超过上年度,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超过人数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珠江三角洲地区最长不超过6个月,粤东西北地区可放宽至1年。

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当年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粤东西北地区的补贴期限可放宽至1年。

3、企业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可获职业培训和鉴定补贴。

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个月的岗前培训补贴和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4、鼓励重大科研项目带动就业。

实施科技特派员助理制度,鼓励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采取科研助理等方式,积极吸纳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与科技创业和成果转化,使其在1-2年内参与相关的科研项目或从事教辅工作,工作期间可签订服务协议,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按规定从项目经费列支。

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其户口、档案可免费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5、引导机关事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空缺岗位或扩编岗位(除特定岗位外)应优先招收高校毕业生。其中,省直和市直机关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的比例一般分别不低于50%和33%,并逐年提高比例;事业单位招收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和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比例均不低于30%。

6、服务基层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可加3分。

对参加并完成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和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政府组织开展的服务基层专项计划的高校毕业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广东省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3分。

7、困难企业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可享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符合认定条件的困难企业,不裁减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的,可按实际参保的'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人数给予6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8、中介机构成功介绍毕业生就业可享职业介绍补贴。

各类民营人才中介机构和职业中介机构介绍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给予中介机构职业介绍补贴。

9、试行注册资本零首期。

2010年12月31日前,高校毕业生登记设立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经投资者共同申请并作出相应书面承诺,可免缴首期注册资本,但须在法定期限内缴足。

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可享受免收2年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的费用和各项服务收费。

高校毕业生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软件生产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或从事农林牧渔业,符合现行税法规定条件的,均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按规定据实抵扣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形成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11、自主创业可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招用本省户籍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本人可同等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12、自主创业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当地政府规定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

13、自主创业可享受创业服务和资助。

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项目推介、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政策咨询等一条龙服务。

创业成功后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资助额度为2000-3000元,粤东西北地区可提高至3000-4000元。

14、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平台。

依托省内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特色产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载体,并充分利用闲置厂房和场地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培训基地。

以开展科技发明类竞赛、创业项目大赛等多种形式,征集大学生科技创业优秀项目,选拔优秀创业团队,引导和资助高校毕业生带项目和团队到基地创业。

2009-2011年,重点扶持400个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为2000名有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系统的创业辅导,组织6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

2009-2011年,全省将有5000家企业、科研机构、专业学会(协会)、研究会作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可提供6万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实训,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由见习单位和当地政府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不高于120%的生活补贴。

16、明确高校将就业指导课程作为必修课。

高校就业指导教师享受学校教学人员的同等待遇。高校将就业指导课程作为必修课(不少于38学时)列入教学计划。

高校毕业生离校时仍未实现就业的,可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凭《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享受各项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

18、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领取临时生活补助。

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月给予临时生活补助,最长不超过6个月。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自登记失业当月起即可按月申领临时生活补助。

各地在留足相当于上年度失业保险待遇支出总额两倍的基金储备的前提下,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安排部分资金转入就业专项资金,专项用于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各项政策的落实。提取资金的最高比例不得超过基金滚存结余部分的20%。省将调剂部分资金对财力较弱地区给予适当支持。

20、政策适用范围。

《通知》规定的各项资金扶持政策自印发之日起1年内有效。

可享受各项资金扶持政策的高校毕业生是指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入学前具有广东省户籍的省外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困难家庭毕业生是指符合城乡低保、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专业19篇)篇十三

北京将参照大学生村官模式,选聘名高校毕业生进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商务楼宇社会服务站工作。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北京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应对金融危机,北京市提出了15项政策措施促进毕业生就业。

据介绍,北京将加快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型和模式改革,使各类应届毕业生升学规模增加10000人左右。此外,全市将从教育系统拿出3000个教师岗位,公开招聘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北京市还要求,承担国家和市级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要聘用北京地区高校硕士以上学历的优秀毕业生参与研究。课题结束后,对于在聘用期间完成科研任务、连续考核为合格以上且符合进京条件的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可按照程序办理北京市户口。

其他各项措施包括,努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任职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建立求职登记和就业推荐制度;强化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以社会需求和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加强宣传引导和就业指导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任务。

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专业19篇)篇十四

小王是驻济某高校会计系毕业生,从今年3月开始到省城某单位试用,到现在已经7个多月了,但单位仍不与他签约。记者咨询该单位负责人,回答说:“国家有规定,大学生见习期是一年。”

是试用还是见习?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济南劳动保障和人事部门。据介绍,今年2月,为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国家人事部等六部委出台了《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规定各地要在认真考察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工作环境的基础上,将条件合格并有积极性的企事业单位,确定为见习单位。信誉好、有实力、接收见习生数量大的单位可以挂牌,成为“见习基地”。大学毕业生见习期限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济南市人事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济南市目前正在按《通知》的要求进行落实,积极筹划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但截至目前,还没有一家企事业单位建立起正式的见习基地,因此社会上所谓的“见习”都是违规的。

济南德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欣认为,见习期与试用期是有区别的。《劳动法》有试用期的.规定条款,即“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所以,它受《劳动法》规范。而见习期在《劳动法》中没有相关的条款规范,所以不受该法调整。在现行的法律中,对见习期间的权利、义务都没有具体的规定。

据专家介绍,由于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没有相应的配套规定,一些缺乏社会责任的企业,便利用见习制度中存在的漏洞,故意混淆“试用”与“见习”概念,以“见习期”替代“试用期”,以此延长试用期。这样做无疑侵害了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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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专业19篇)篇十五

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实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

《通知》指出,更大力度开拓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深入开展全国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校园招聘月”“就业促进周”等岗位开拓和供需对接系列活动。实施“万企进校园计划”,高校要创造条件主动邀请用人单位进校招聘。全面推广使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鼓励地方和高校依托平台联合举办区域性、行业性专场招聘活动。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吸纳就业作用,举办“民企高校携手促就业”等活动,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通知》强调,充分发挥政策性岗位吸纳作用。配合有关部门优化政策性岗位招录安排,尽早安排高校升学考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国企等政策性岗位招考及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办好第四季“国聘行动”。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拓宽基层就业空间,深入挖掘基层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科研助理等就业机会,组织实施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鼓励扩大地方基层项目规模。积极配合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

《通知》指出,建设高质量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全面加强就业指导,健全完善分阶段、全覆盖的大学生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体系,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就业指导和服务。深入推进就业育人,引导高校毕业生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对存在就业歧视、招聘欺诈、“培训贷”等问题的用人单位,纳入招聘“黑名单”,并及时向高校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

《通知》强调,精准开展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对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建立帮扶工作台账,健全“一对一”帮扶责任制,确保每一个困难学生都得到有效帮助。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不断线服务。深入实施“宏志助航计划”,鼓励各地各高校配套设立省级、校级项目,推动覆盖更多毕业生。

《通知》指出,简化优化求职就业手续。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要求,稳妥有序推进取消就业报到证。建立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全面推广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指导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及时完成毕业去向登记。强化就业统计监测工作,严格落实“四不准”“三严禁”要求,严格执行毕业生就业统计监测工作违规处理办法。

《通知》强调,完善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机制。把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高等教育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引导高校重点布局社会需求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学科专业,及时淘汰或更新升级已经不适应社会需要的学科专业。教育部将把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学科专业设置和评估、招生计划安排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红黄牌提示制度。深化就业工作评价改革,探索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合格评价。

《通知》要求,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组织领导。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将省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促进毕业生就业政策及其实施情况,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要内容。加强就业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配齐配强就业指导人员。大力宣传就业工作典型高校、用人单位和先进人物,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国家就业创业政策,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如何促进大学生实现高质量就业。

“今年新增大学毕业生求职人数首次超过千万人,将达历史新高。但同时,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就业局势总体上仍保持稳定。从全国人力资源市场供需人数来看,20____年市场用工需求是大于劳动力供给的,这也为今年的就业情况增强了信心。”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党总支书记、教授董艳指出。

在董艳看来,与总量问题相比,目前更需关注的是“招工难”和“就业难”同时存在的结构性矛盾。一方面,就业压力不断增加,大学毕业生“缓就业”“慢就业”现象普遍存在;另一方面,“基层招聘难”“中小微企业招聘难”“三四线城市招聘难”等问题日益突出,使得“稳就业”“保就业”工作更趋复杂化。

“这是由于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对劳动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现有高校毕业生尚未很好地适应这一变化。这意味着需要从高校专业及课程设置,以及人才培养模式上做出调整,提升高校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的匹配度,使高校教育及时适应市场实际需求。”董艳说道。

随着“00后”开始走向职场,高校毕业生就业也越来越多元化。“灵活就业不受办公场所、用人单位、工作时段等方面的限制,成为‘稳就业’‘保就业’的重要渠道。”董艳分析道,“从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的数据看,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等相关职业需求旺盛,互联网行业保持了很高的岗位需求,大学生选择去这些领域就业创业大有可为。”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把择业目光投向了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成为很多高校毕业生认可的就业方向。“大学生去基层锻炼实践,少了书生气,多了泥土香。为基层经济社会服务,可以更好地实现人生价值,对未来的发展也大有裨益。”董艳表示,要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相关部门要积极为毕业生投身基层提供良好的成长平台和就业指导,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构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长效机制。

企业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其中,中小企业是最重要的就业岗位创造者。然而,受疫情影响,中小企业经营压力增大,对就业造成了较大影响。“与此同时,国内疫情管控得力,越来越多的海外留学生选择回国就业,也成为增加就业压力的因素。”董艳说道。对此,她建议,各地应积极落实减税降费等为中小企业减负的政策,降低成本,激励中小企业更多吸纳就业;加强社会招聘信息发布,促进供需对接;在激励中小企业的同时,需要指导和监督企业依法保护员工利益,增加自身对大学生群体的吸引力。

近年来,为促进大学生实现高质量就业,各地积极出台了各类“稳就业”政策,学校、企业等社会各界在产学合作、就业信息服务、就业指导等各方面也积极作为。

董艳指出,未来应提供更加精准化的促就业举措:一是加强政府、高校、企业之间的信息联通,最大程度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缓解结构性矛盾;二是各地政府部门要稳定和开拓新的就业岗位,推进实施基层就业项目;三是校企要加强合作,做好高水平的前置就业指导;四是加强针对灵活就业的权益保障和社会服务;五是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创新创业风险,帮助创业大学生从科学技术、金融、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法律等多方面全面适应创业。

学生选专业需要考虑的问题。

1、考生本人的专长和性格特征。

2、专业的“冷”、“热”。

3、所报考院校的就业率及就业质量。就业率包含毕业生总人数、毕业生就业总人数、行业就业率、专业就业率和学校就业率等方面数据和指标。就业质量包括薪酬水平、满意程度、发展空间等,对大学生个人来说,就业质量无疑比就业率更重要。

4、各种“紧缺人才目录”和各行业未来的人才需求状况。考生在选择专业时,应该参考全国各地公布的当地“紧缺人才目录”,以及有关部门、权威机构发布的各个行业对于人才需求的有关数据。

5、将来是否打算考研。也许相当一部分考生会考虑毕业后继续深造,即考研、读博士,学生和家长在选择专业时应该有这方面的考虑。

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专业19篇)篇十六

北京高校2010届毕业生达21万多人,与2009年基本持平。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15日在北京大学生就业之家举办2010届高校毕业生首场专场双选会,正式启动201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记者在双选会现场了解到,参会单位共有50余家,提供各类求职岗位1200余个,高校毕业生凭学生证均可免费参加。

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张辉告诉记者,目前尚未进入应届毕业生求职的高峰期,今天的.双选会是应部分用人单位的要求举行的,只是预热,场面略显冷清,预计11月后的双选会将逐渐升温。

张辉表示,2010年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仍很严峻,毕业生择业观念应符合社会发展的大方向和国家政策的导向。目前,高校毕业生的需求主体主要是中小企业,毕业生应转变择业观念,不应把目光只盯着大企业、大单位。

()信息发布相结合,毕业生可在双选会举办前几天就登陆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查询场次安排、参会单位名称及具体需求岗位,既减少了参会的盲目性,又能使供需双方更多地接触和交流。另外,在双选会现场,中心还免费为参会毕业生提供了就业指导专家咨询答疑、个性化就业推荐、职业倾向和大学生心理测评服务等。

据了解,从2008年9月至2009年7月,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共举办70场双选会,提供9万4千多个就业岗位,参加双选会的毕业生人数达14万多人次,2万8千多名毕业生通过双选会成功就业。中心计划至2009年底为2010届高校毕业生举办各类毕业生双选会30场以上,将提供需求岗位4万个以上。

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专业19篇)篇十七

20我省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将达到30万人,创历史新高,同时受金融危机等因素影响,毕业生就业形势更为严峻。近日,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各高校切实做好2009年毕业生离校前的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并提出将重点帮扶、优先推荐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

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对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在切实摸清每一个毕业生具体情况的基础上,针对学生自身特点,开展个性化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各高校要将创业教育纳入职业指导课程体系,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积极争取利用当地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大学科技园区,为高校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构建创业孵化基地。对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要争取地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支持,有效开展项目引导、资金支持、技能培训、专家指导、法律援助等公益性服务。

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专业19篇)篇十八

在听取了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大学、新疆农业技术学院等10所高校今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基本情况、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后,杜玉波指出,做好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性,事关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将其作为全区重大民生工程全力推动,各高校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要求和部署,结合实际、攻坚克难,毕业生就业率逐年上升,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杜玉波强调,中央高度重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这是民生工程,更是政治责任。我们要进一步振奋精神,出实招、求实效,着力抓好五方面工作。一是高校要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关心到底,通过多种有效手段持续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服务,做到离校不离心。二是继续抓好政策落实,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开拓创新。三是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努力在城乡社区、中小企业和自主创业方面实现突破。四是积极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努力使每一名有就业愿望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在年底前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五是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特别是重点做好少数民族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又讯记者近日从新疆有关部门获悉,自治区在9月开展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主要服务对象为应届、历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各类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在扶持政策上给予倾斜,争取让他们在年内实现就业。

《中国教育报》209月4日第2版。

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专业19篇)篇十九

4月17日,北京市教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的'意见》。根据意见,北京地区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校级专职工作人员与各层次应届毕业生总人数比不低于1:500”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为院系配备专职就业工作人员,要设有专用招聘场地、就业指导与咨询室、面试洽谈室、资料查询室等,充分保障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所需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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