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防控应急预案(优质19篇)

时间:2023-11-16 作者:紫衣梦养老机构防控应急预案(优质19篇)

应急预案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它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总结了各行各业的成功经验,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应急预案范例,共同学习和借鉴。

养老机构防控应急预案(优质19篇)篇一

1.养老机构应建立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养老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机构内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划片分区,责任到人。建立院内感染控制和隔离制度、流程并组织实施。当养老机构出现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养老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启动养老机构疫情应急预案,并向属地镇报告。

2.当接到养老机构的疫情报告后,应迅速成立疫情应对领导(工作)小组,及时联系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请求指导,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3.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当养老机构发生疫情时,属地镇应立即向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上级民政部门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1.各镇及养老机构对床位总数、入住老年人数、工作人员数以及防控物资储备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统筹养老机构各类资源储备,当养老机构内发生疫情时,能迅速调度相关资源给予援助。

2.各镇要建立有防疫、医护专业人员指导或参加的养老护理员应急支援队伍,统筹养老服务人力资源储备,当养老机构内发生疫情时,能迅速给予相关养老机构疫情处置、专业照护支持。

1.当养老机构中发现有老年人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肺炎可疑症状时,养老机构应严格按照我省《转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的通知》(皖疾控办(20xx)136号)执行。

2.当养老机构中有老年人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在当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开展排查,实施14天隔离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其他处置工作。不得接收新入住老人。疑似病例在排除后,其密切接触者可解除隔离观察。

3.养老机构内应预设隔离观察室,隔离观察室应配置相应防护用品(防护服、医用口罩、手套等),配备必要生活和护理服务条件,有条件的设置隔离区和消毒室。隔离观察室(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厕所的单人房间,并处于养老机构的下风向。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时,应避免与其他非隔离人员的接触,严禁外出。做好隔离观察场所的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隔离观察室(区)的生活垃圾应统一处理。

4.不具备设立隔离室(区)条件的养老机构,应报告属地镇,在本级联防联控机制统筹下,通过当地政府指定的集中医学观察点、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或新设立的专门场所,对拟进行隔离观察的养老机构人员进行集中观察隔离。

5.做好养老机构内其他非密切接触者的观察防护工作,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除需要进行隔离观察者外,其他所有人员均应在院内实施观察,单间安置观察,观察期不得少于14天,观察期间不得外出。疑似病例在排除后,院内观察解除。做好院内观察人员的体温检测、健康状况监测及日常消毒等工作,发现疑似症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实施隔离观察。

1.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主阵地作用,当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无法满足院内需要隔离观察者的隔离要求时,首先由能够提供隔离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承接隔离任务;当公办养老机构无法满足隔离观察条件时,统筹属地养老机构自有资源,选择有隔离条件的养老机构承接隔离观察任务;当养老机构自有资源无法满足隔离要求时,需报请当地政府征用社会资源解决需要隔离老年人的隔离问题。

2.统筹养老机构服务人力资源,当疫情发生时,所在养老机构服务人员无法满足疫情应急防控、服务老年人的需求时,当地民政部门应统筹调动属地养老机构服务人力资源,并发动社会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支援,确保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人员保障到位。必要时,可报告当地政府请求相关部门、机构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养老机构防控应急预案(优质19篇)篇二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规范应急处理,保证在院老年人、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的通知》《养老机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指南》《市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控制措施,预防控制疫情传播、蔓延扩散,保护老年人和职工健康和服务秩序。

(二)编制依据: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为依据编制。

(四)工作原则: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

二、启动条件。

养老机构应成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和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县民政局及各镇(街道)要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工作)小组,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养老机构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转诊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或者疑似病例。

(二)其它相关突发事件:任何不服从机构封闭管理制度的外来人员强行进入;

在院老年人或在职员工群聚式恐慌情绪;

集体食品安全事件。

(三)县人民政府已经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立即启动本预案;

三.处置措施。

县民政局及各镇(街道)负责制定并实施各自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各镇(街道)民政办,各养老机构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本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责任制,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快速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本预案启动后,养老机构负责人要立即向当地镇(街道)、民政部门和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将留存处理记录,一同上报,做到边处理、边上报。养老机构所有人员立即实行单人隔离式封闭管理,并用短信(微信)平台向住院老年人家属发出管控通知,并在养老机构进出口张贴管控要求,非应急人员谢绝入内。暂停来访咨询接待业务、不必要的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养老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机构内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实施本机构应急预案,划片分区,责任到人。

接到养老机构的疫情报告后,各镇(街道)民政办、各养老机构应迅速成立疫情应对领导(工作)小组,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并联系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或疾控中心请求指导,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一)工作人员管理。

在外居住的工作人员上下班途中必须戴口罩,避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除外出采购或办事人员,尽量减少工作人员外出。

要求工作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每日监测工作人员体温和相关肺炎症状,每日通报监测报表。工作人员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到医疗机构就诊,本人和养老机构负责人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在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民政部门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实施隔离观察。治愈后返回养老机构的,应隔离观察期满无异常后才能返回岗位。参与陪同护送有异常情况老人就诊的工作人员也应实施隔离观察,隔离观察期满无异常后才能返回岗位。建议员工及家人不参加集体聚会及用餐等集性活动,不走亲访友,无必要事情就居家活动。员工家属有人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做好相应防护工作。

2.外出和进入室内,进行体温检测、手消毒,更换工作服、鞋帽、手套、口罩等,做到勤洗手。

3.外出、护理、交接、巡查工作等必带口罩,保证休息和营养,坚持锻炼,提高免疫力。

4.不信谣、不传谣、相信政府、相信科学。

(二)入住老年人管理。

1.每日早晚做好在院老年人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定时上报;

发现老年人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养老机构应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执行。完全排除冠状病毒肺炎凭医院证明方可重新入院单人单间在留观室留观一周。

2.谢绝家属来访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协助老年人进行网上视频探视。老年人饮食统一由养老机构食堂供应,送餐、快递、送药等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机构内,全部与门房交接并由护理员领取,消毒外包装后转交老年人。停止组织一切集体活动,并要求在院老年人之间不搞串访。

3.在院老年人原则不许接回家,监护人强烈要求接回家者原则上要等到政府权威部门发放解除疫情通告后方可回院,回院时应继续做好监测工作。

4.入住老年人外出就诊应根据不同情况,与家属和老年人商议一致后分类处置。发现老年人发热而家属又不能及时送医院者,必须在第一时间在院里进行隔离的同时遵循医生建议按要求隔离护理观察,并拨打“120”转诊。

5.确因特殊情况请假外出的,或因失能(失智)且子女、近亲属无法照料等特殊情况急需入院的老年人,身体状况良好的,经隔离观察期满后无异常后方可入住。

6.加强老年人心理调节,做好正面宣传教育,为居室内老年人提供电视、广播、阅读等文化娱乐服务,利用电话、网络等为老年人提供与亲属间的亲情化沟通服务。

(三)消毒隔离。

1.进行一天一次的全院消毒工作,消毒时不留死角,重点消毒门把手、扶手、护栏、门帘。早晚不少于两次通风及通风后注意保暖工作。

2.如有发热病人送医,立刻做好房间消毒隔离工作。发现异常发热就地隔离,然后联系送医。如有确诊或疑似病例,及时掌握密切接触人名单,按规定隔离观察。同时有确诊或疑似病例及时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做好餐具、用具的消毒工作,严格操作规程,防止病从口入。

3.养老机构内应按照民政部印发的《防控指南(第二版)》和《养老机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指南》的要求设置隔离观察室,配置相应防护用品(防护服、医用口罩、手套等),具备必要生活和护理服务条件,有条件的设置隔离区和消毒室。

(四)技术培训。

对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人员和入住老年人开展防范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管理服务人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增强老年人健康防范意识。

(五)应急物资储备和调动。

1.养老机构应确保生活用品、耗材、食品、基本药品、防控用品、消毒用品的充足,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集中配送方式保障供应。原则上至少应常备1台车辆,用于解决院内突发情况时及时调用。本地民政部门应熟悉属地养老机构数量、机构性质、区域布局、床位总数、入住老年人数、空余床位数以及防控物资储备等情况,统筹调度相关资源,给予援助。

2.养老机构应建立应急护理队伍,本地民政部门根据本地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数量、职业技能状况等情况,建立有防疫、医护专业人员指导或参加的养老护理员应急支援队伍,统筹调动属地养老机构服务人力资源,发生疫情时,迅速给予养老机构疫情处置、专业照护支持。

(六)资料整理归档。

1.报告记录;

2.应急处理机构组织形式及成员名单;

3.工作方案;

4.调查及检验、诊断记录和结果材料;

5.控制措施及效果评价材料。

四、事件的确认、终止及改进。

(一)事件的确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医学观察例、感染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诊断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规定程序依法依规确认。

(二)事件的终止: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规定程序,解除疫情应急状态,转入常规防治。

(三)事件的改进:在处理疫情过程中,及时对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效果及疫情动态进行分析与评估,以改进工作。

五、技术保障。

依托当地定点收治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者协议医疗机构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小组,负责对防控培训、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工作方案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养老护理员开展消杀灭和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养老机构防控应急预案(优质19篇)篇三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为落实疫情防控德育教育工作的要求,保障我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生产教育工作,维护全体员工身体健康以及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1、广泛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提高员工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加强疫情预防其他工作,关注返程员工异常情况,预判复工方案并做好充分准备,及时关注员工身体情况,发现病症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加强防控监测机制,针对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特点,重点加强进出体温检测,对公共区域以及人员密集区域通风、消毒等防疫工作。

3、全面提高应急机制,快速预警反应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1、成立新冠防控工作小组,由滕代远总经理担任工作组总指挥,对经营场所防控及工作实施统一指挥。各岗位有关负责人任组员,协助组长做好各项协同统筹协调组织工作,落实贯彻落实各项防控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

2、落实专门的新冠防控管控人员和工作组,各项职责分配到人,实现网格化管理。

3、整个公司以相关部门为单位,形成部门防控负责人形式,按部门分管;部门防控负责人配合工作小组如期完成部门内的防控工作;同时负责本部门员工健康、卫生、行为的日常监督;当部门内出现明显突发情况时,部门防控第一时间通知防控工作小组做好应急处理。

1、每日组织全体员工上报身体健康状况及当日体温,如登革热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需及时做出应对,及时上报。

2、对外地返程员工需要进行登记、汇总,对其进行跟踪运营管理。

3、外地返程员工要按规定实行居家/集中隔离观察14天;重点疫区往来员工或与疫区人员交谈的员工友好往来要及时告知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有必要的,可量测遵照所在地政府的要求进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4天。

4、复产为力助疫情精准防控和分类有序复工复产,请恳请督促员工网上自行申报健康码,在线填写健康信息、14天内是否接触过新冠确诊病人或疑似病人等信息后,通过审核后将生成一个颜色码,领取绿码的工作人员凭码通行,领取红码和黄码的人员需按期隔离隔断并健康打卡,满足条件后部可转为绿码。

5、返程员工在居家隔离期间,无一般而言情况不得外出。

6、隔离期间,返程员工需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并按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烧、咳嗽等身体异常症状,及时就诊,同时及时向主管领导实地考察;主管领导除做好员工体温检测记录外,如遇员工出现身体异常症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处理。

7、隔离隔离观察期结东后员工身体并无异常,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直属单位方可早班工作。

1、员工应正确疫情防控消杀方式,以定时定点定量的标准做好公共的消毒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及时配置任一消毒药剂、器材等消毒物资(应满足5-7天储备用量),消毒药剂配比、发放和消毒工作,杜绝84消毒液等含氯制剂与其他药剂混合使用,做好酒精、紫外线添加灯具的安全使用和保管工作。

2、按照区域内清洁卫生规范与标准以及疫情消杀卫生要求,对公共区域以及人员密集区域等实行场所实施清洁和垃圾清理,清洁过程中高管佩戴口罩和橡胶手套,完毕后及时清洗或消毒。

3、上网设备(电脑、键盘、鼠标)的清洁教育工作需由清洁专人实施清洁与管理,实行用前用后及时清洁的原则,及时消杀。避免手口传播。

4、要求定人、定时、定点、定位喷洒、擦拭84消毒药剂、酒精等,区域消杀教育工作完成后张贴"本区域已消毒"标识,并做好周边环境消毒时间、责任人记录工作。

工作人员管控措施

(1)进入岗位前应了解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掌握新冠个人防护知识、卫生健康习惯及疫情防控应急补救方法。建议员工尽量避免不乘坐公共交通,采取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

(2)员工每日上班前、进入办公区域前及下班离岗前需测量体温,检测体温应低于37.3度,无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症状。

(3)准确职员上岗前及工作期间正确佩戴口罩;办公、会议场所内多人办公时,人与人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保证环境通风。

(4)在参加会议、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应洗手消毒,每日使用75%酒精擦拭办公接线员座机。

养老机构防控应急预案(优质19篇)篇四

成员:李尹雷先锋李子艳李小芳雷亚伟。

王守才华建中。

本预案适用于养老院内可能发生的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对自伤、伤人、跌倒、噎食、走失等事件。

(一)对于突发性事件,实行应急小组负责制。

(二)应急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及交通工具。

(三)敬老院发生突发事件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小组报告。

(四)应急小组接到突发性事件报告后,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件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五)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事件大小,及时向区民政部门汇报。

(六)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的将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体表接触污染的血及体液。

1.迅速、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

2.流动水冲洗被污染部位,使用肥皂或消毒液冲洗消毒。

3.更换清洁衣物。

(二)锐器刺伤。

1.保持镇静。

2.迅速、敏捷的挤压受伤部位,使部分血液排除,相对减少受污染的程度。

3.同时用流动水冲洗。

4.冲洗后立即用消毒水消毒受伤部位。

5.对伤处进行适当的覆盖、包扎,必要时出外科急诊进行伤口处理。

(一)入住人员发生摔倒、坠床,应立即赶赴现场。

(二)通知医生对患者的情况作出初步判断,并检测血压、心率、呼吸、意识,必要时拨打120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三)如病情允许,将患者移至床上。

(四)及时上报领导,并通知家属。

(五)做好照护记录。

(一)发现入住老人走失立即寻找并通知值班人员。

(二)及时上报领导,并通知家属。

(三)查找老人家属联系电话,通知家属协助查找。

(一)发生误吸或噎食时,立即使病人采取俯卧位,头低脚高,扣拍背部。尽可能使吸入物、噎食物排除,同时拨打120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二)及时清理口腔内痰液、呕吐物。

(三)通知医生测量生命体征。

(四)及时上报院领导,并通知家属。

(五)做好照护记录。

(一)老人使用热水袋等取暖发生烫伤后,立即取走引起烫伤的物品(热水袋、电暖炉等),尽快脱去热水浸渍的衣服,立即用自来水冲洗或浸泡的清水中或使用浸湿的毛巾湿敷。

(二)立即报告领导,安慰老人以减轻他们的'恐惧和焦虑心理。

(三)烫伤处皮肤发生水泡时,尽量不要弄破水泡,局部涂烫伤膏或保持干燥。

(四)必要时拨打120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五)做好照护记录。

(一)立即报告领导,联系医院组织救治。

(二)追回已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

(三)向中毒或患病人员家属通报情况。

(四)配合卫生防疫部门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人员进行隔离。

(五)养老院不能解决的问题请求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支持和帮助。

养老机构防控应急预案(优质19篇)篇五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全县养老机构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老人的生命安全,维护养老机构稳定促进老人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成立仙游县民政局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民政局局长黄金茶任组长,副局长周春盛任副组长,养老和慈善事业促进股干部为成员。统一指挥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定期不定期组织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工作检查。

1、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各项食品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养老院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2、落实职责。院长为养老院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3、加强教育。加强对老人和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知识培训班来丰富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应急指挥人员:各机构负责人及安全员。

1、报告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上报。具体为老人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向民政局领导小组成员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安全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民政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养老院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的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养老院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援救。养老院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救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属。养老院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老人家属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老人家属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及时解答家属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属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养老院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信息公开。保证老人和家属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的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养老机构防控应急预案(优质19篇)篇六

副组长:张丽霞。

成员:季淑清唐伟东赵明伟。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本单位消防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养老机构人员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质保障,严格按应急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防冻防雨、抢救设备等物质准备工作,强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备战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吗,利用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加大检查力度,抓好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养老机构安全稳定。

应急前准备:

领导小组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消防救护工作,随时准备执行应急任务。

应急过程行动:

1、领导小组得知消防紧急情况后,立即组织各种救护队伍迅速集结待命。

2、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建筑物内所有人员撤离。

3、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4、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供电输电、机房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5、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医院抢救。

6、加强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养老机构值班值勤和逻辑,防止各类犯罪活动的发生。

1、加强对养老机构人员的宣传教育,做好老人的思想稳定工作。

2、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养老机构情况,全力维护正常生活秩序。

3、迅速了解和掌握养老机构火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养老机构防控应急预案(优质19篇)篇七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和《怀远县地震应急预案》,加强我院防震减灾工作,提高地震应急能力,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在有关本地区的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或涉及本地区的破坏性地震临震预警发布后,我院按照本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

临震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由杨士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职责:

1、负责指挥突发公卫事件全面领导工作。

2、负责医疗救治重大事项的决策、督查落实和指导工作。

3、负责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

4、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应急指挥中心,决定人员疏散或隔离,并依法对疫区封锁。

我院在接到属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发布的破坏性地震临震警报后,医院应急组织机构迅速起动,进入临震紧急状态。

(一)召开医院党政工领导参加的防震减灾综合保障会议,传达属地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部署防震抢险救灾工作。

(二)根据震情预报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组织人员、设备仪器、货物的避震疏散。

(三)储备必要的抗震救灾物资。

(四)综合管理部要认真检修对讲机和消防器材,确保完好。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医院应急组织机构迅速启动,立即采取行动。

(一)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领导小组迅速建立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听从上级组织调配,前往非本院地域开展医疗救护工作;采取消毒和保证饮用水、食品卫生等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二)通信保障。办公室要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如果本院通信设施遭破坏尚未正常工作、办公室要为小组领导和各组长配备对讲—机。办公室要建立临时办公地点(指挥所),安排人员24小时不间断值班,对属地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本院地域内的震情灾情即时上传下达。

(三)职工生活和治安保卫。领导小组要组织生活服务队,为本院地域的灾民提供食品、饮用水和必要的生活用品:保管和分配政府提供的救灾物资;组织治安队,保护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堆扩治安秩序;组织队伍搭建临时帐棚。

(四)水电抢修。后勤人员尽快架设临时电路、管路,提供生活、抗震救灾所需电力和饮用水。

(五)听从属地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对非本院地域内的重灾区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援。

养老机构防控应急预案(优质19篇)篇八

养老机构成立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

二、实施应急措施。

复工复产期间如出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启动本预案。

(一)散发病例。

1.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临时医学观察点或单独隔离观察间进行留观,联系机构所在社区(村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初步排查后,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确诊后立即报告当地疾控中心。

2.配合疾控机构开展密切接触者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定点医院排查、诊治。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咐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健康管理员,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所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3.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国家和省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宿舍、相关活动区域、电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

做好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场所的通风换气和空调等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办公区域、老年人活动室、食堂、集体宿舍、卫生间、垃圾厢房、隔离区域等重点场所进行消毒;各工作场所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厕所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员工做好手卫生。

4.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宿舍、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5.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6.本机构医务人员要协助当地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继续做好机构职工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每天保持与单位主要负责人、疾控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7.做好宣传和人员心理疏导工作。疫情期间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防控知识。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老年人及员工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二)1周内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应立即报告当地疾控中心,由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建筑、院落实施硬隔离。

三、预案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卫生健康部门评估,可由机构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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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防控应急预案(优质19篇)篇九

为依法依规、科学有效、规范有序地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老年人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制定本预案。

1.1编制目的: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控制措施。预防控制疫情传播、蔓延扩散,保护老人和职工健康和维护服务秩序。

1.2编制依据: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防控指引》、《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第二版)、《零星散发区域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三版)等为依据编制。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养老机构服务区域内出现确诊病例、无症状病例、密接、次密接等情况的应急处理工作。

1.4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养老机构应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养老机构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1地方政府已经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立即启动本预案;

2.2新冠肺炎疫情:

2.2.2转诊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或者疑似病例;

2.3其它相关突发事件:养老机构封闭后,入住老人或工作人员与当地阳性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接或次密接情况;任何不服从机构封闭管理制度的外来人员强行进入;在院老年人或在职员工群聚式恐慌情绪;集体食品安全事件。

本预案启动后,养老机构按照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机制,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建立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出现突发事件,边处理,边上报,留存处理记录,一同报上级主管部门。不得迟报、瞒报、漏报;老年人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由专业机构开展全面消毒。在当地政府或卫生部门指导下对全体老年人及工作人员开展核酸检测排查和14天隔离观察。对密切接触者按规定隔离观察;老年人治愈后需返院的,应经14天隔离观察并核酸检测正常后才能重新进入养老机构;老年人被确定为密接或次密接的,应立即对其进行封闭隔离,并及时上报当地政府或卫生部门,做好后续工作;工作人员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确诊不属于疑似病例的,应经14天隔离观察并核酸检测正常后才能重新进入养老机构。属于疑似病例或感染确诊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在当地政府或卫生部门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开展排查,实施集中医学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治愈后需返岗的,应经14天隔离观察并核酸检测正常后才能重新进入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中出现密接或次密接的,也应立即对其进行封闭隔离,及时上报当地政府或卫生部门,并做好后续工作。

3.1员工管理。

3.1.1组织开展员工进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

3.1.2要求做好自身防护,每日监测员工体温和相关症状,每日通报监测报表,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情况,员工及时前往定点医院就诊或按医嘱自行隔离。

3.1.3工作人员应在养老机构内居住或安排在集中独立场所居住,且尽量安排分散居住在不同房间,出现疑似症状者立即送指定机构就诊。安排在集中独立场所居住的,上下班应保障专门用车,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对于养老机构内从事物业、保洁、陪护、餐饮、运营维护等工作的第三方外包服务人员,落实与养老机构其他工作人员同样的封闭管理措施,同要求同封闭同管理。

3.1.4工作人员暂不实行轮班换岗。如机构封闭管理已满三周时间且本地区新增本土病例连续5天每天少于5例的,养老机构根据实际需求可按规范实行工作人员轮班。轮班进入养老机构的人员必须持有健康绿码、必须提供近15日内未在中高风险地区逗留的行程轨迹、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在养老机构隔离区域健康观察3天且3天内再次核酸检测阴性,方可上岗。养老机构不具备隔离条件的,可到当地政府联防联控指定集中隔离点观察3天,之后养老机构保障专用车辆接入院内。

3.1、5养老机构出现突发疫情后准备不足、应对乏力等情况,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报告,由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协调组建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备队伍帮助维护正常运营管理。

3.1、6不信谣、不传谣、相信政府、相信科学。

3.2入住老年人管理。

3.2.1每日居室巡查,早晚测量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体温(接触式体温计要做到个人专用。非接触式体温枪应当按照使用要求定期消毒),并做好健康记录,对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人员立即送指定医疗机构诊断或请指定医疗机构上门诊断。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观察。对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做好血压、血糖等指标监测,规律用药,做好慢性病防控。

3.2.2谢绝家属来访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协助老年人进行网上视频探视。

3.2.3送餐、快递、送药等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机构内部,与门房交接并由护理员领取。

3.2.4停止组织一切集体活动,并要求在院老年人之间不搞串访。

3.2、5在院老年人原则不许接回家,监护人强烈要求接回家者,原则上等政府权威部门发布解除疫情后方可回院,回院后应继续做好监测工作。

3.3消毒隔离。

3.3.1办公区域、服务场所(包括不限于)的地面、桌椅、物体表面、门把手、水龙头、各种开关按钮、扶手等每日擦拭消毒2—3次;厨房、洗衣房、垃圾处理场所(存放点)及后勤保障设施设备和物品每天擦拭消毒不少于2次。每周晾晒老年人被褥衣服;做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排泄物和呕吐物的消毒清洗工作;老年人打喷嚏、咳嗽、吐痰后,应第一时间对相关区域喷消毒剂杀菌。

3.3.2如有发热病人送医,立刻做好房间消毒隔离工作。

3.3.3做好餐具、用具的消毒工作,严格操作规程,防止病从口入。

3.3.4养老机构要设置医疗隔离观察(室)区、预备用于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医疗隔离观察(室)区,隔离(室)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厕所的单人房间,并处于养老机构下风向;医疗隔离观察(室)区的防疫物资按二级、三级防护配置。

3.4技术培训:对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人员和入住老年人开展防范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管理服务人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增强老年人健康防范意识。

3、5资料整理归档。

3、5.1报告记录;

3、5.2应急处理机构组织形式及成员名单;

3、5.3工作方案;

3、5.4调查及检验、诊断记录和结果材料;

4.1事件的确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医学观察病例、感染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诊断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规定程序依法依规确认。

4.2事件的终止: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规定程序,解除疫情应急状态,转入常规防治。

4.3事件的改进:在处理疫情过程中,及时对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效果及疫情动态进行分析与评估,以改进工作。

5.1技术保障:依托当地定点收治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者协议医疗机构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小组,负责对防控培训、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工作方案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养老护理员开展消杀灭和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5.2后勤保障。

5.2.1物资设备供应:建立处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医药器械、消杀用品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储备物资应妥善保管,指定专人负责,并及时补充更新。应急储备物资应包括:预防性药物、消杀药械、检测试剂、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

5.2.2通讯信息保障: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突发疫情报告要求,实行零报告制度。

东丰县民政局。

养老机构防控应急预案(优质19篇)篇十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零事故、无伤亡、保平安”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一)坚持“生命高于一切、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一把手责任制原则。

(三)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四)坚持“及时、合法、公正”的原则。

(一)对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社会工作者、服务对象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服务人员和服务对象的自我防护能力。

(二)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断规范风险防范制度、健全突发事件信息监测网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不断提升养老机构抵御风险能力,确保养老机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成立“怀宁县养老机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称“应急处置小组”),负责指导、预防和处置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工作。

(二)养老机构要及时向政府、县民政局报告情况,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积极做好维稳工作。

(三)应急处置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四)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者到医院诊治,并通知其家属。

(五)养老机构要确定专人配合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

(六)养老机构要稳定服务对象情绪,做好事故后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各自岗位,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

(七)养老机构应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以及所产生的后果,上呈事故报告,进行整改。

(八)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的将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养老机构要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火险隐患情况,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防患于未燃,警钟长鸣。

发生火灾事故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2.迅速疏散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3.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报政府和应急处置小组。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二)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发现食物中毒现象,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2.迅速向政府、食药监局、应急处置小组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食药监部门检验。

4.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有人触电应马上赶到现场并切断电源。

2.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人体接触伤者,应用绝缘的物体挑开线头。

3.立即进行人工急救,并通知医务人员马上进行抢救或送医院急救。

4.查明、记录事故原因并进行整改。

1.发现服务对象之间或服务对象与养老机构以外的人员发生争吵、斗殴等现象要及时制止。如有养老机构以外的人员介入,应先将外来人员劝离养老机构。如事态严重及时报110处理。

2.制止原则:劝阻双方住手、住口;将争吵或斗殴的双方或一方劝离现场;有伤员则先送伤员去医院救治。

3.视情迅速报告政府和应急处置小组。

4.工作人员在制止争吵、斗殴时,切记不能动粗,不允许恶言相劝。

5.查清事件原因并记录,必要时通知家属协助处理。

1.养老机构要加强门卫值班制度,严禁陌生人员入内,人员进出必须进行登记,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2.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及时联系辖区派出所将闯入者驱逐出住处。

3.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110、120报警请求援助,并积极服务对象、工作人员到相对安全的地方躲避。

4.对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1.第一时间赶到病人所在现场,判断老年人的实时状态,做必要的救护、保护,避免老人受到二次伤害。

2.立即通知医务人员赶赴现场,视情况紧急处理。

3.尽快通知老人家属。

4.若情况危急速打急救电话120。

5.及时对此事件进行分析,如有养老机构自身原因,应及时进行整改,避免造成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发生洪涝灾害时应立即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接到强台风警报通知后,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对全院进行细致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暴雨导致楼内进水时,工作人员要立即切断本楼的电源,防止发生触电意外事故。

3.因暴雨导致单位积水内涝时,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排水抗涝,并做好服务对象转移和单位用电、用水等各项保障工作。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八)其它突发事件可参照以上预案妥善处理。

文档为doc格式。

养老机构防控应急预案(优质19篇)篇十一

为保障我市敬老院在院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处理敬老院各种突发安全事故,提高对敬老院突发安全事故的应对能力,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现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汨罗市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余亚星。

副组长:黎良典。

成员:杨先正、刘波、江文、何雪、戴荣辉、刘怡桃。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社会救助局,联系电话:5171122应急联系电话:

二、预案适用范围及启动条件。

本预案适用于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5人以上,急性中毒5人以上或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以及其他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三、安全事故责任及处理程序。

1、安全事故实行敬老院院长负责制。

2、乡镇领导小组为本辖区内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主体。

3、乡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人员进行及时处理,调集所需物资及交通工具等,同时向当地政府及市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必要时请求上级给予支援。

4、敬老院发生突发安全事故后,单位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市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根据需要向公安、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敬老院本着“先控制、后处理、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现场在院老人及职工离开危险地区,迅速转移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乡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市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6、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的将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火灾安全事故。

1、敬老院要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火险隐患情况,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警钟长鸣。

2、发现火警苗头应立即呼救(发现者是第一责任人),组织指挥现场救灾,并及时报告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3、若发现重大火警时,应立即呼救,并立即拨打或托人拨打119报警电话。

4、迅速疏散在院老人及职工,撤离到安全区域。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6、情形严重的,敬老院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乡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7、乡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本级政府和市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二)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应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必须做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2、严格把关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做到卫生、安全、可靠。从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自查整改。

3、发现在院老人及职工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迅速送医院诊治。

4、有关人员须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5、若事故严重,应迅速向乡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6、乡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市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三)煤烟中毒安全事故。

1、烧煤取暖的敬老院要改变传统习惯,专职工作人员要等煤燃烧尽再睡觉,不要烧湿煤。

2、加强室内通风,尤其是气候异常,气压低、空气不畅时更要加强通风。

3、选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定点进行巡查,尤其是夜间,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4、发现有中毒现象应立即呼救(发现者是第一责任人),打开门窗通风,及时拨打120请求援助。

5、若事故严重,应迅速向乡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6、乡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及时向当地和市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四)外来暴力侵害安全事故。

1、敬老院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及时联系公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所。

2、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者应及时救治。

4、若事故严重,应迅速向乡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5、乡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及时向本级政府和市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五、其他突发性安全事故按照本预案第三条规定处理。

六、本预案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七、本预案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文档为doc格式。

养老机构防控应急预案(优质19篇)篇十二

组长:齐之圣(局长)。

副组长:付璟瑛(党总支副书记)。

成员:谭俊青(社会事务股股长)。

赵文浩(殡葬管理所所长)。

陈利文(殡仪馆馆长)。

李建文(殡仪馆职工)。

陈耀东(殡仪馆职工)。

二、指导思想。

三、应急预案。

2、服务遗体场所确保空气流通、光线充足、易于消毒。

6、接触遗体的工作人员,先用氧化剂喷洒消毒后,方可开始工作。

11、遗体专用床,75%酒精擦拭消毒。

12、服务遗体使用过的防护用品、废弃物、污染物,应放入带有密封盖的垃圾桶或污物袋内,密闭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做无害化处理。

养老机构防控应急预案(优质19篇)篇十三

为保障养老机构中老人的身体健康及人身安全,有效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特制定《长子县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养老机构内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所有应急救援工作。

围绕“零事故、无伤亡、保平安”的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养老机构安全隐患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各项权益。

(一)坚持以人为本,老年人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

(二)坚持属地管理,协同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一)通过对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服务对象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服务人员和老人的安全防护意识与能力。

(二)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定时定期对养老机构进行安全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养老机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1、遇有院内发生流行性疾病,有关当事人必须在发现疾病的第一时间内向院长报告,院长负责向县民政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及时与老人家属联系通报。

2、限制或停止人群聚集活动,完善传染病疫情检测报告网络,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3、对患者提供基本救护的同时做好隔离、防护工作。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实施消毒。对服务对象和职工的发热情况进行登记、检测与排查。

4、严格人员进出管理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院内各类人员流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卫生所联系。做好保障措施。做好后勤防护用品等传染病防疫物资供应,做好应急准备。

养老机构内发生火灾事故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隔离或搬运易燃易爆物品。

3、迅速抢救受伤人员和疏散危险区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视情送医救助及通知家属。

4、迅速组织人员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6、查明事故原因,制订和完善防范措施,并形成文字汇报材料上报属地乡镇及县民政局。

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老人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必要时及时通知家属。

2、迅速向属地乡镇及县市场监管局、县卫计局、县民政局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市场监管部门检验。如是食用养老机构外食物所致,也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名单,并检查在院人员的身体状况。

5、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6、查明事故原因,制订和完善防范措施,并形成文字汇报材料上报。

1、第一时间赶到病人所在现场,判断老年人的实时状态,立即采取有效的救护和保护措施,避免老年人受到二次伤害。

2、立即通知医务人员赶赴现场。

3、若情况危急速打急救电话120。

4、尽快通知老年人的家属,同时做好其他老人的思想稳定工作。

5、查明事故原因并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属地乡镇和县民政局。

(一)养老机构内发生突发事件后,应立即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事故发生30分钟以内及时向属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民政局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并做好稳定工作。

(三)及时成立事件调查小组,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照片、监控图像等),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乡镇、县民政局及相关部门。

(四)召开老年人以及相关人员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稳定老年人情绪,做好事故后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五)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各自岗位,要加倍安排夜间的值班人员,进行夜间巡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六)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以及所产生的后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制度及措施漏洞,进行必要的整改和完善,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县民政局成立养老机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预防和处置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工作。由县民政局局长任组长,业务分管领导和分管纪检的领导任副组长,具体工作由养老科、办公室负责。各乡镇和养老机构要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养老机构防控应急预案(优质19篇)篇十四

1、火警电话:119。报警内容:单位名称、路名、交叉路口路牌、起火部位、燃烧物品、燃烧情况、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并派人在交叉路口等候。

2、灭火器使用方法:

1)右手拔去保险销。

2)左手拿住喷头。

3)左手按下手柄,对准火焰根部频频扫射。

1、当出现火警时,各岗位员工应立即放下手中的工作,关闭自己管辖区内的电源。

2、按照消防应急预案的`疏散指示图进行紧急疏散,在规定的区域内从最近的安全通道迅速撤离,在疏散过程中不要奔跑。由于烟雾中存在大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对人体毒性较大。因此,在撤离时一般不要逆烟撤退,用湿毛巾等物品捂住口、鼻、弯腰、压低重心,低头快速前进,烟雾大时,应贴着墙壁,摸着通道、管道等快速撤退。

1、双休日、节假日及员工下班后遇警,由值班保安队长迅速判断报警,同时尽快通知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安保负责整个仓库的财产安全、防止失窃。

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接通知后因迅速赶到事故现场,配合安保部经理、仓库安全主管组织义务消防队员与安保进行灭火。

3、安保应及时开启火灾现场的消防安全门,并协助仓库主要负责人进行人员疏散。

4、安保队长负责在火灾区外进行搜索,直至确认在灭火区内没有人员留下。

5、维修部应立即切断库区内所有非消防电源,并保证各类消防电源正常供应。

6、单证部或财务部等重要部门员工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

养老机构防控应急预案(优质19篇)篇十五

为防止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及入住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本着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成立仙游县民政局养老机构消防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民政局局长黄金茶任组长,副局长周春盛任副组长,养老和慈善事业促进股干部为成员,负责对全县养老机构消防工作进行领导和指挥。各养老机构分别成立灭火组、安全组、警戒组、救护组和通讯组,并确定相关工作人员,灾情发生时各司其职,迅速有效地控制灾情,确保养老机构安全。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疏散人员、隔离火源,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2、灭火组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3、安全组长根据事故报告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

5、救护组进行现场救护,如有需要立即将伤员送至医院;

2、紧急疏散:警戒组建立警戒区,将与事故无关的人员疏散到安全地点;

4、配合消防应急部门的相关工作。

1、常态化巡视,养老机构安全员应每日进行巡视,发现消防隐患及时整改。

2、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熟悉各种应急处置技术;

3、定期组织应急处置技术演练,应急预案综合演练每半年不少于1次。

养老机构防控应急预案(优质19篇)篇十六

各养老机构需严格按照《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第二版)、《零星散发区域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及《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三版)贯彻执行。为依法依规、科学有效、规范有序地开展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养老机构应建立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养老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机构内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划片分区,责任到人。建立院内感染控制和隔离制度、流程并组织实施。当养老机构出现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养老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启动养老机构疫情应急预案,并向属地镇和县民政局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2、当接到养老机构的疫情报告后,应迅速成立疫情应对领导(工作)小组,及时联系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请求指导,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各养老机构对床位总数、入住老年人数、工作人员数以及防控物资储备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统筹养老机构各类资源储备,当养老机构内发生疫情时,能迅速调度相关资源。

1、当养老机构中发现有老年人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养老机构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指南》执行。

2、当养老机构中有老年人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在当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开展排查,实施14天隔离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其他处置工作。不得接收新入住老人。疑似病例在排除后,其密切接触者可解除隔离观察。

3、养老机构内应预设隔离观察室,隔离观察室应配置相应防护用品(防护服、医用口罩、手套等),配备必要生活和护理服务条件,有条件的设置隔离区和消毒室。隔离观察室(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厕所的单人房间,并处于养老机构的下风向。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时,应避免与其他非隔离人员的接触,严禁外出。做好隔离观察场所的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隔离观察室(区)的生活垃圾应统一处理。

4、不具备设立隔离室(区)条件的养老机构,应报告属地乡镇,在本级联防联控机制统筹下,通过当地政府指定的集中医学观察点、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或新设立的专门场所,对拟进行隔离观察的养老机构人员进行集中观察隔离。

5、做好养老机构内其他非密切接触者的观察防护工作,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除需要进行隔离观察者外,其他所有人员均应在院内实施观察,单间安置观察,观察期不得少于14天,观察期间不得外出。疑似病例在排除后,院内观察解除。做好院内观察人员的体温检测、健康状况监测及日常消毒等工作,发现疑似症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实施隔离观察。

1、充分发挥养老机构主阵地作用,当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无法满足院内需要隔离观察者的隔离要求时,首先由能够提供隔离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承接隔离任务;当公办养老机构无法满足隔离观察条件时,统筹属地养老机构自有资源,选择有隔离条件的养老机构承接隔离观察任务;当养老机构自有资源无法满足隔离要求时,需报请当地政府征用社会资源解决需要隔离老年人的隔离问题。

2、统筹养老机构服务人力资源,当疫情发生时,所在养老机构服务人员无法满足疫情应急防控、服务老年人的需求时,县民政部门应统筹调动属地养老机构服务人力资源,并发动社会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支援,确保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人员保障到位。必要时,可报告县政府请求相关部门、机构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养老机构防控应急预案(优质19篇)篇十七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分公司经理。

组员:项目负责人。

职责:组织领导传染病疫情防控应急工作,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使应急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同时向客户单位、疾控中心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协同有关卫生部门做好传染病疫情控制工作。

组长:分公司经理。

副组长:项目负责人。

组员:项目各级管理人员。

工作职责:组织指导预防控制传染病工作,预防、控制、检查及有关情况收集,把各种信息及时报送给客户单位。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现场应急处置。

二、健全制度防控有力。

1、责任制度:各分公司经理为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项目经理为责任报告人。责任报告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各部门要积极配合责任人的工作,承担相应的防控责任。

2、疫情报告制度:对出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传染病疫情(如新型冠状病毒、sars、手足口病、疑似血吸虫、艾滋病、狂犬病、禽流感、流脑、流感、甲肝、乙肝、麻疹、二号病、腮腺炎、水痘等传染病),各个项目要立即通报给责任报告人和客户负责人,同时将病人实行隔离,立即通报区疾控中心、客户办公室,并由疾控中心对其进行诊断检查,如确诊为传染病,将按疾控中心的要求对病人进行隔离治疗。

3、晨检制度:每日早接时间,对责任区内健康状况进行观察、询问,做好个人清洁卫生的检查,如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立即报告给责任报告人,并做好记载。

4、缺勤登记制度:做好缺勤的登记,弄清缺勤的原因,如遇缺勤人员与传染病相似的病症,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应立即核实患病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必须具有医院病情证明,才能允许返岗。

5、就诊登记制度:做好就诊登记,凡发现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应登记在册,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向有关单位汇报。

6、值班制度:行政人员按照要求切实认真做好值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做到信息24小时畅通,做到随时能联系。

7、传染病预防宣传制度:利用讲故事、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宣传方式及时对员工、业主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宣传教育。

8、清洁制度。每天进行清洁扫除,坚决不留卫生死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保证有良好的卫生环境。

9、责任追究制度:对疫情有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和当事者的责任。

10、员工不能执行本预案为严重违纪行为,应予以解决劳动合同,并不予补偿,业主人员不能配合被预案执行,应上报主管单位处理,第三方不能配合预案执行,应告知客户及相关政府机构处理,如遇情急情况,可以采取适当的强力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等待上级机关处理。

三、传染病预防措施。

1、要客户、员工等人员的身体状况,如有不适,立即报告校医。

2、加强个人卫生,勤洗手,保持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的空气流通,多参加体育锻炼,增强自身抗病能力。

3、尽量不要去人群密集的地方,人群集中的场所须保持清洁及空气流通,窗户必须经常打开,如发现疫情,尽量自我隔离,不参加各种聚会,必须要外出时应佩戴医用口罩,或者n95型口罩。

4、常触摸的物品和器械,如桌椅凳子、玩具等要进行定期消毒并做好登记。

5、洗手池旁应备肥皂,洗手后一人一巾。

6、大型室内集体活动或会议应注意场地空气流通,清洁卫生。

7、要抓好餐饮管理,饭菜品种多样,注意食品安全,不吃、不接触野生动物,生食、熟食要严格区分。要求餐前必须洗手,严禁多人使用盆装水洗手。

8、应符合卫生要求,要求炊事员及值班人上岗操作前必须洗手、消毒、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9、有关防病信息,除按正常渠道外,不得擅自在新闻媒体发布,注意正确宣传,防止恐慌,以维护稳定。

四、现场应急处置程序。

1、发现传染病病人,必须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客户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对传染病或疑似病人及相关人员隔离,等待医务、防疫工作人员到后,按医务人员要求进行处置。工作人员要按有关规定沉着应对,做好现场人员的稳定工作,并同时向当地政府、医院、防疫部门报告。

2、传染病病人的诊断以政府向社会公布的定点医院诊断为准,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疫情,否则将追究责任。

五、后勤保障和物质准备。

要保证预防控制传染病所需经费。按防疫部门要求,储备消毒器材、个人防护物品比如口罩、手套等,以保障应急任务的执行。

六、评估总结。

传染病疫情事件处理完毕后,要认真对处理过程进行评估总结,分析经验教训,提出类似事件的处理改进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归档。在事件处理过程中,也应注意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

七、培训与演练。

定期针对制定的传染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员工进行演练,使员工熟练了解和掌握相关流程,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落实责任。

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项目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应急小组负责人和成员责任落实,各司其职。本应急处置预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客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养老机构防控应急预案(优质19篇)篇十八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普遍年老体弱、抵抗力差,疫情防控压力大。为保障养老机构老人及员工身体健康,积极应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实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目标、民政局积极落实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1号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2号令以及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文件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新冠疫情防控管理,压实对新冠疫情防控责任,现结合本局养老工作职责和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责任分工。

第一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单位:

第二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单位:

第三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单位:

第四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单位:

三、联络人及电话。

局联络人:

四、强化工作管理职责。

2.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部门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要求,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督导检查各项防护工作,保障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3.督促制定和完善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制度: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疫情报告制度、早晚测体温制度、防疫消毒制度、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等。

食品物资采购实行定人定点负责,重点严格把控购买冷链食品安全供应渠道;

做好临时留观室的设置等工作。

5.开展全院隐患排查,实现食品、供水、供电、消防安全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

6.各养老机构要通过宣传栏、悬挂标语、温馨提示、微信等多种形式,对疫情防控知识进行宣传和告知老人亲属。

7.每日下午5:00前将院内摸排零报告民政局疫情防控应对小组。

五、加强人员出入管理。

探视人员应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养老机构要严格执行防控指南要求,做好人员登记、体温监测、进出扫码等工作。探视期间应做好防护措施,保持安全距离,减少不必要的接触。继续提倡家属同老年人之间利用视频、电话等方式建立联系。有30天国外旅行史的人员,谢绝入院探视。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收住新入院、回家返院老人及员工的隔离和核酸检测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在保障室温适宜的情况下,安排护理区和居室每日两次通风和环境消毒(使用1:200的84液)。

呼吸道症状属老人慢病症状的亦应严密观察,保持与家属的及时交流,随机应变。

严禁无防控措施的人员流动,严禁无防控措施的人员聚集;

严格员工及其家属登记报备制,出报局备案,出省报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备案;

亲属有从中高风险地区返金人员要提前报备。

6.快递、外卖等人员由值班人员在机构门口进行物品交接,并做好接收登记和消毒处理;

检查、维修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消毒等防护措施,一般在非生活区开展相关工作;

医护专业人员做好防护措施后可进入相关区域开展服务。

7.继续暂停外省市、外单位的参观、访问、交流等活动,暂停安排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六、加强内部防控管理。

加强养老机构内部日常检查和护理员巡查机制,密切关注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状态,严格落实消防、食品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防止发生安全突发事件。同时,加强老年人的安全护理,防止发生噎食、坠床、跌倒、烫伤等意外事故和各类人身伤害事故。

养老机构防控应急预案(优质19篇)篇十九

为科学、规范、及时、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扩散,确保单位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按照xx、市委市政府和省国资委有关要求,根据疫情形势和进展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控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及时反应、协调一致、规范措施的指导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范疫情传播,保障防控成效,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防控工作在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防控措施。

(一)人员防控。

人员检测防控范围为单位员工。

第一类情况:目前在湖北人员。目前已在湖北地区尚未返回天津的人员须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返回,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返回。(备注:本单位目前没有此类人员)。

第二类情况:有密切接触人员。与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过近距离接触人员;与从湖北地区、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返回人员有密切接触(包含本人是返回人员,子女在湖北地区上学、上班返回人员)的人员。

1、与自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前十四日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2、密切接触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由防控工作组负责通知汇总在册人员居家隔离,并对居家隔离情况进行密切监控,每天二次收集体温和身体状况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一旦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解除居家隔离时间为自最近一次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近距离密切接触之日起后十四天内无异常。

第三类情况:其他人员。公司其他员工,在政府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前,坚持每天测量体温一次,及时通过微信群上报。一旦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疑似症状,应该立即向防控工作组报告,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如被确定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保障工作组重新排查上述第二类情况人员。

(二)场所防控。

对二楼会议室、走道等公共区域和出现病例楼层的所有办公室进行定期消毒,必要时寻求属地防疫部门技术支持。

门卫人员负责对进入腾达建筑人员的体温测量工作,体温异常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进入腾达建筑人员一律要求佩戴口罩;加强保安、保洁等工作人员的防疫教育和管理。

疫情期间,非经单位领导小组批准,各单位、部门不得接待商务活动或组织聚集性活动,充分使用网络交流工具。

三、信息宣传。

疫情期间随时关注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信息,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宣布解除紧急措施后,本预案停止执行。

宣传组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强化宣传防护知识及防控措施,按照规范进行落实。单位系统人员应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于隔离员工要给予必要的人文关怀,做到“隔离不隔心”。

四、综合协调。

(一)做好所在单位生产经营工作的必要物资储备。

(二)做好员工在疫情期间的必要医疗防护物资储备。

(三)由保障工作组进行具体的物资统筹协调管理。

五、预案保障。

1、在单位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4个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工作。

2、一旦发现疫情或与疫情有关的信息,所有员工必须如实及时向单位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如有故意隐瞒信息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保障工作组组长:

电话:

专员:邵爱民。

防控工作组组长:

电话:

专员:郭宝春。

综合工作组组长:

电话:

专员:。

李桂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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