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更斯雾都孤儿的读后感(实用16篇)

时间:2023-11-15 作者:MJ笔神狄更斯雾都孤儿的读后感(实用16篇)

读后感是对书籍或文章中的观点、思想和情感的回应和领悟。以下是一些经典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反思。

狄更斯雾都孤儿的读后感(实用16篇)篇一

草船借箭是我国古典名著《三国演义》中赤壁之战的一个故事。借箭由周瑜故意提出(限十天造十万支箭),机智的诸葛亮一眼识破是一条害人之计,却淡定表示“只需要三天”。后来,有大雾天帮忙,诸葛亮再利用曹操多疑的性格,调了几条草船诱敌,终于借足十万支箭,立下奇功。

由此,诸葛亮的胆识才智受到后人的赞美,因而衍生了许多成语趣闻、戏剧表演。

但在《魏略》中,所谓“草船借箭”却是孙权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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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更斯雾都孤儿的读后感(实用16篇)篇二

《双城记》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所著的一部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所写成的长篇历史小说,首次出版于1859年。

故事中将巴黎、伦敦两个大城市连结起来,围绕着曼马内特医生一家和以德发日夫妇为首的圣安东尼区展开故事。小说里描写了贵族如何败坏、如何残害百姓,人民心中积压对贵族的刻骨仇恨,导致了不可避免的法国大革命。书名中的“双城”指的是巴黎与伦敦。

狄更斯雾都孤儿的读后感(实用16篇)篇三

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妈妈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误入贼窝。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他一次次地逃脱,又一次次被抓回来。

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完美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明白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两次帮忙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因为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可是让我高兴的是,最终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狄更斯雾都孤儿的读后感(实用16篇)篇四

今天是十九世纪伟大的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182月7日—1870年6月9日)的诞辰之日,我决定趁此机会好好倒逼自己去了解了解这位享誉世界的,继莎士比亚之后最著名的现实主义风格的著名小说家。

曾经在一篇文章中看到这样一句话:通过品读人物的作品,激发我们想象的情感,作品就是作家的“孩子”,里面有他们的血肉与灵魂。带着这样的思想,我开始仔细的品读了这位文学家距今200多年的经典之作《雾都孤儿》。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孤儿奥利弗由教会抚养长大,9岁时被送去童工厂拣填絮,后被卖给棺材铺当学徒,屡受欺侮。奥利弗从棺材铺逃跑,步行七十英里到达伦敦,遇见小偷“机灵鬼”,并被收入犹太老头费金的盗窃团伙。奥利弗第一次出徒便被诬陷偷窃布朗罗先生的丝帕,并被打昏在地。被好心的布朗罗先生带回家收养,却在替布朗罗先生跑差途中被费金的同僚比尔抓获。

比尔逼迫奥利弗协助他与同伙托比入夜行窃布朗罗先生家。小奥利弗不从,眼看命在旦夕,此时同为此团伙里面的南希(一位年轻的姑娘)内心无比的同情小奥利弗,她不畏艰难,偷偷去跟布朗罗先生告密,可不曾想,她早已被费金等人盯上,告密完毕后,她被费金的合伙人比尔残忍的杀害了。最终在布朗罗先生的帮助之下,警察包围了比尔等人的盗窃团伙,但是比尔且以小奥利弗为人质死磕到底,最后危急关头,比尔被自己的狗叫声惊吓得手一哆嗦,自己手中的绳索一滑,反被套住了他自己的头颅而死去,小奥利弗得救了。

最后,小奥利弗被查明身份与好心人布朗罗先生一家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他得知费金要被执行死刑后立马前往监狱去看望自己的“恩人”费金,然而费金临死还惦念着自己的“养老财产”一个装满金银首饰的小箱子,也是之前通过一些他培养的“学徒小偷”(都是一群青少年,也都和奥利弗同命运的孤儿)偷来的一笔财产。

此剧在小奥利弗百感交集,泪流满面中结束。虽然费金是一个唆使青少年偷盗的罪犯头子,但是他同时也是这些孤儿们的收留之人,为他们留了一个生存之地,小奥利弗屡次受伤也是他救活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就是这些孤儿们的救命恩人加再生父母。所以费金即使是一个反面人物也是有着某种善良可爱之处。

通过观看《雾都孤儿》让我了解到当时他的这部小说主要反映十九世纪的英国政府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社会最底层生活状况,有力的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当局对待贫民,对待儿童的罪行,呼吁当局引起重视,并对底层民众予以扶持。

里面的正面人物有:上层典型代表—布朗罗先生,积极进取,善良的南希以及奥利弗。就像狄更斯先生的这句名言所讲:人的本性是多么美妙,同样美好的品质从不厚此薄彼,即可以在最出色的君子身上发扬又可以在最悲污的慈善学校的学生身上滋长。

我们作为文学创作者,最主要的是着眼于社会,用文字去描述真善美,去感染和激励大众,这是我们应该学习与追求的目标。

狄更斯雾都孤儿的读后感(实用16篇)篇五

《远大前程》又译《孤星血泪》,后者虽然颇具悲天悯人的道德色彩,但不免忽略了狄更斯小说中充斥的幽默戏谑。

粗鄙的市井俚语,各怀心事的尴尬对话,或是人物委琐内心的细微揭示,穿插在匹普大起大落的命运间歇,一次次叫人忍俊不禁。尤其在第三十一章中,狄更斯将这种戏谑的幽默通过一场滑稽的悲剧演出渲染至极:伍甫赛先生“沉郁顿挫”的台词引来观众的嘲讽倒彩不断,观众津津有味玩赏的是其中怪诞,只剩下演员自己为既定的角色自命不凡。

返观《远大前程》中构思的整个人生图景,何尝不也是这样一场“戏谑的悲剧”?

可见,狄更斯在书名greatexpectations上倾注了怎样精妙而深沉的用心,其中崇高、宏大却最终返归虚妄的悲剧意味和嘲讽之感,当然远不是“孤星血泪”渲染的凄凉悲苦所能替代的。

悲剧之悲永远不是肤浅的伤感。悲剧的意义往往在于揭示一种人生的两难处境。匹普努力扮演的“上等人士”形象,原来只是马格韦契用以像仇人示威的旗帜;而艾斯黛拉沉浸其中的“冷艳贵妇”形象,也不过是郝薇香报复男性的一粒棋子。然而他们不可能轻易摆脱被安排左右的命运,因为这种安排和左右背后支撑着的是“爱”的理由:郝薇香对一个毫无血缘关联的孤女的关怀疼爱,以及马格韦契对一个曾给予援手的男童的感恩戴德,使得匹普和艾斯黛拉虽然明知自己沦为他人报复计划的傀儡,却不仅失去了反抗的理直气壮,还反而背上了一种报答养育之恩或知遇之恩的道义的责任。越是看重自己的主人公身份,越是一心去扮演他人所赋予的角色,越是呈现出虔诚、执着、纯粹,就越是显得渺小、轻贱、可悲。

不过,不知是出于对笔下人物的仁慈,还是对读者敏感情绪的关照,狄更斯最终还是给予匹普和艾斯黛拉一个开放式的结局,而小说嘲讽戏谑的笔调,也在结尾退淡为心平气和的叙述。无论曾经怎样被动、矛盾、挣扎,匹普最终随着马格韦契和郝薇香的退场而走向自省与独立,领悟到“远大前程”的空洞以及幸福生活的真谛。至于究竟应当怎样面对人生悲剧的两难境地,匹普曾经为帮助马格韦契出逃而冒险、为扑灭郝薇香身上的大火而奋不顾身,这种人性的闪光,大概正是狄更斯给出的解答。

狄更斯雾都孤儿的读后感(实用16篇)篇六

刚刚看完狄更斯的《雾都孤儿》,眼里还有泪水,记下我的感受。小主人公奥里弗,没有父母,是个可怜的孤儿,四处流浪,吃不饱穿不暖,他本性善良,但不幸落入坏人的手里。一次和小扒手出去偷东西,被不知真相的人群抓住,送到警察局。

但好心的布朗朗先生怜悯这个可怜纯真的孩子,收留了他。可是坏人们担心小奥里弗告发他们,又将他绑架,并且利用小奥里弗去偷布朗朗家。可怜的奥里弗在一个大雨倾盆的夜晚,被两个魔鬼般的强盗挟持者走向布朗朗家。在恶魔比尔的枪口下,奥利弗向布朗朗大喊:救救我,救救我!奥利弗中抢了,滚下楼梯。比尔决定要杀人灭口。善良的兰斯冒险将这一消息告诉了布朗朗先生,然而,这一切却被同伙费更派去的人听到了。

比尔杀死了兰斯,费更带着小扒手们连夜逃走。最后,比尔的那条狗领着警察和布朗朗先生找到了他们,情急之下,比尔抓起奥里弗作为人质,翻窗企图逃走,还是那条通人性的狗,它的叫声惊吓了慌张的比尔,被吊死在自己套在自己脖子上的绳套中。善良、纯真的奥里弗得救了。他住在布朗朗先生家里,过着宁静而快乐的读书生活。但故事并没有就此结束,善良的奥里弗还记着那个曾经收留过他的费更,尽管他是个小偷、骗子。在布朗朗先生的陪伴下,他走进阴森可怖的监狱,去看望费更。此时的费更,将面临绞刑,已经神志不清了。

当奥里弗说你对我很好时,本已经精神恍惚的非更,竟然认出了奥里弗。他紧紧抱着小奥里弗,悄悄说出他藏宝的地点,说一切都归他,还叫奥里弗快快逃走,就是他被绞死了,奥利弗也要往前走。看到这里,我早已是泪流满面,多么善良,多么纯洁,多么伟大的感恩的心。在经历了一番苦难的岁月之后,小奥里弗终于有了关爱她的人。

狄更斯雾都孤儿的读后感(实用16篇)篇七

《孤儿列车》是美国作家克里斯蒂娜·贝克·克兰创作的长篇小说。

该书描绘了两位坚强少女的成长历程,同时照亮了美国历史迷幻却被遗忘的一个篇。让我们感悟到对待人生应有的信念,以爱与勇气接受生活赐予的一切悲欢。虽然不是所有离别都能盼来重逢,但失去的会以另一种方式回来。

狄更斯雾都孤儿的读后感(实用16篇)篇八

查尔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记述了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被人们送进了贫民收容院,她生下一个男孩儿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特威斯特。后奥利弗成了棺材店的学徒。他不堪虐待,逃到雾都^伦敦,不幸落入贼帮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他由于本性善良而;得到了善良人们的帮助,他一次次化险为夷,终于能和爱他的亲人团聚,他神/秘的出身也真相大白。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狄更斯雾都孤儿的读后感(实用16篇)篇九

用了一天的时间,一口气把《双城记》读完了。些许震撼,些许愤怒;些许感动,些许欣慰,一时间充斥了我的心。我为革命群众奋起反抗爆发出的伟大力量而震撼,也为他们在革命进一步进行时不分黑白的复仇行为而愤怒;为卡顿对露西真挚无私的爱而感动,也为小说尾部卡顿的美丽憧憬,为他生命的延续而欣慰。

这部小说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在法国大革命广阔的真实背景下,他以虚构人物梅尼特医生的经历为主线索,把冤狱、爱情与复仇三个互相独立而又互相关联的故事交织在一起,情节错综,头绪纷繁。虽然人物和主要情节都是虚构的,但却深刻地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深深激化了的社会矛盾,强烈地抨击贵族阶级的残暴,并深切地同情下层人民的苦难。

然而这部小说最能打动我的部分却是卡顿对露西珍贵的爱情。它虽然闪现于一时,却持久了一世。爱情,是什么?是包容,是索取?是单纯的占有,还是博大的宽容?这个话题如此陈旧却依旧没有答案。在现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中,我们总是在想到底有没有长久,有没有无私?“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作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涯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卡顿在《双城记》中给了我们答案,给了一个人应该有的对于爱情的信念。

太多的分离让我们这一代人丧失了对真爱的追求,丧失了很多信心,很多理想。然而卡顿牺牲式的死亡却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记忆,也唤回了我的很多希望,很多畅想。卡顿对露西的爱是专一的,更是坚定的,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他用自己无私的爱和生命给予了露西一个美好的未来。当他作为查尔斯的替身,平静地接受本不属于他的死亡,安详地走上断头台时,这悲剧的故事便拥有了充满希望的结尾。他崇高的爱,拯救的不只是一个生命,更点亮了自己碌碌无为的一生,在人们心中树立了他一直渴望拥有的果断、坚定的形象。

露西是幸福的,她不仅拥有了父亲的爱、丈夫的爱、仆人的爱,更重要的是她还拥有卡顿那份只属于她的爱情。卡顿爱她,却并不要回报。在她生活无忧的时候,他只是默默地看着她,祝福她;在她的生活出现困境,爱人被囚时,却挺身而出,代替“情敌”走上了断头台。只要爱人幸福的活在这个世界上,自己就可以了无牵挂,正是怀着这样简单而满足的愿望,卡顿可以没有难过和忧伤的观望露西的幸福,可以离开得那么从容。相信很多女孩和我一样羡慕露西,羡慕有那么多人用心用生命来爱她。

查尔斯是幸运的,从第一次法庭上的转败为胜到最后的成功逃脱,卡顿——这个本该同他针锋相对的情敌,却一次又一次的帮了他。表面上看是因为卡顿爱露西,而露西又深刻的爱着查尔斯,但事实上查尔斯出色的人品也是卡顿愿意帮他的原因之一。因为他知道露西在他身边一定能够得到幸福,一定能够在未来的日子里开心快乐,他认同露西的选择,同时也作出了自己的选择。也许会有人觉得卡顿傻,为卡顿不值,但我想,为所爱的人奉献一切应该也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吧。

爱常常比恨更为强有力得多,这话很对。看完《双城记》,我突然醒悟,发现原来世上本没有真正的恨与爱,所有的一切都是相对的。正如这部小说的经典开篇:“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简而言之,那时跟现在非常相象,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最高级来形容它。说它好,是最高级的;说它不好,也是最高级的。”所有的事都没有固定的性质,无所谓好,也无所谓坏。重要的不是这件事本身怎么样,而是一个人应该用什么样的心态去对待身边的人和事。就像卡顿对于查尔斯,本该是恨的,因为是他使得卡顿失去了拥有露西的机会,是他使得露西眼中再无他人。但卡顿却选择用博大似海的爱来化解这种恨。也许在他眼中查尔斯已经不是查尔斯,而是露西的一部分,是他所爱的人的一部分,因此也是他所爱的一部分。从另一个角度说,如果没有查尔斯,可能还是会出现查三斯、查四斯、查五斯的,卡顿如果选择了恨,岂不是要恨很多人,要恨一生、恨一世、恨在每一天了么?卡顿是聪明的,所以他没有选择恨,而是将恨升华成了一种最最伟大的爱。即使他死了,即使他不能再亲眼看到露西的幸福,相信他也能在天堂感受到爱人的笑,感受到爱人的快乐。卡顿会活在每个人的心中,不止是露西、查尔斯,还有更多的读者,更多的后人。他的精神会永存,他会得到永生!

卡顿的牺牲是一种重生,他之所以能够坦然得面对死亡,正是因为他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未来。他知道自己的离去可以带给所爱的人更多的快乐,也可以换来更多人的幸福。他没有怨恨革命者,也没有埋怨任何人,他所做的只是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完成自己爱露西的心愿,实现自己的誓言。

常听人说:“爱一个人要爱他(她)的全部。”爱她的好,她的坏,甚至是她的爱。爱上情敌,不可思议,但卡顿却诠释得很好。对于一般人来说那么恐惧的死亡,在爱情面前却是那样的微不足道。活着也许会美好,但如果看着所爱的人每天伤心流泪,相信那便会变成一种巨大的煎熬,所以卡顿选择了欣慰的去死,那是一种安详的无畏,一种沉静的离开。

同卡顿相比,当今的.爱情似乎被强加了更多的东西。金钱、权力、地位、利益……这些本不该成为爱情的影响因素的东西却占据了越来越重的份量。人们不是为了爱而爱,而是为了生存而爱。很多情况下,虚伪代替了真诚,物质凌驾于精神。也许我们是一群理性的动物,也许我们所做的是最好的选择。但我们是否应该感到惭愧,是否应该正视自己的每一段感情呢?难道人活着只是为了吃好喝好睡好么?媒体上报道出的一个个为情仇杀的事件,应该为当今的人们敲响警钟了,大家应该仔细想想,他们,究竟是为爱而杀还是为恨而杀呢?如果我们不能博大的活着,世界就会了无生趣,失去色彩。转而回到《双城记》,卡顿的伟大赋予了他太多的光芒,但就这个人物本身来讲,他还是有悲剧的性格。他太小看自己,可以说是有些自卑,因此放任了自己,又因为放任而感到绝望。最终他没能尽力的追求露西,而只是把对她的爱隐藏在内心,默默地承受着煎熬,无私地付出,却不求一丁点儿回报。这种爱凄美而崇高,但却过于低调。如果卡顿能够努力,如果卡顿愿意争取,露西未必不会选择他,而他同样能给予露西很好的幸福。

总之,《双城记》带给了我们太多的思考和感悟。关于爱,关于恨,关于复仇,也关于重生。当小说尾部卡顿看到希望的时候,我仿佛也从整部书有些阴郁的情绪中看到了点点星光。所以,卡顿的存在不仅仅是作者对爱的渲染,更寄予了狄更斯对未来的信心。不错,当人与人之间没有了恨,当所有的恨都升华为爱的时候,没有复仇,没有血腥,有的只会是幸福的欢笑,灿烂的阳光。

狄更斯雾都孤儿的读后感(实用16篇)篇十

一幅广袤精致的英国社会图景,一叠沉重繁复的人物关系图卷,一片充斥离奇巧合的命运原野,狄更斯以精湛的技巧,厚实的笔触,灵动的思绪将恢宏的主题与细致的叙事紧密结合,塑造了性格鲜明,气质独特的人物群像,营造出各种怪诞的场景和紧张的氛围,流露出对社会清醒的认知和深刻的批判。沉浸在小说机智美妙的描写中,徜徉于激荡起伏的悲喜里,流连于神秘怪诞的联想和意象中,我乘着一叶扁舟在时代的风暴里经历内心的洗礼,到达彼岸时,内心的感知如一束清泉,缓缓流淌,冷静而哀伤。

幻灭的前程。

当一份远大前程从天而降,命运即将扭转为金碧辉煌的华美,谁人不会心动呢?

匹普有幸得到这样的馈赠,从下等人一跃进入上等人的生活圈,心性和生活态度的改变是必然的,他的内心被财富和优越感慢慢侵蚀,他开始漠视善良的乔和毕蒂,并凭借着上等人的自信开始追求自己的爱情。在维多利亚时代,社会阶级观念深入人心,下等贫民的畏惧和卑微,上等人的高傲和挑剔,处于中间层次的人的阿谀奉承的姿态,都淋漓尽致地展现在小说中。随着匹普内心的变质和人生态度的扭转,残酷的真相也开始浮出水面。当匹普得知自己是由逃犯马格韦契资助成为上等人时,他内心的感激和骄傲彻底被击碎了,他意识到自己并没有什么好运气或是远大前程,自始至终只是马格韦契报复社会报复上流社会的工具,他陷入了深沉的矛盾和痛苦中。一方面,匹普接受马格韦契的资助后,已经挥霍了大量钱财,习惯了上等人的生活,再也无法回到当初简单快乐的生活了,作为一个已与过去脱节的人,他必须帮助马格韦契脱离危险才能继续现世生活,另一方面,马格韦契是重要的逃犯,匹普窝藏他遣送他如若被抓获,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匹普将失去一切,前程将彻底幻灭。匹普选择了某种意义上的报答和回馈,帮助马格韦契逃离。实际上,无论他如何选择,内心的期待早已无处安放,他深知未来只能是支离破碎的,继续接受一个逃犯的资助或是重回下等人都会让自己可怜的自尊心彻底毁灭,但是他又别无选择,只能凭借留存的私心和良知选择了两者中较为妥当的道路。

最终,远大前程依旧破灭得无迹可寻,马格韦契被捕,匹普陷入巨大的恐慌和焦虑,他发了高烧。这一场高烧对于匹普来说,是一次回归,带有强烈的象征意义,这场高烧烧掉了他的幻想,烧掉了寄在他头脑中的上流社会腐朽庸俗的思想观念。高烧退去,匹普从自己追求的“远大前程”的迷梦中醒来,从空中楼阁回到活生生的现实。高烧如同外在的破坏力量,将缠绕着匹普成长的藤蔓扯掉,使他得以恢复原有心性的自由与解放,获得善良心性的复归,精神也得以解脱与升华。重回故里,似浮萍的匹普终于有了归属感,找回了自己的精神家园——生他养他的小乡村、纯朴善良的乔以及实实在在的生活。

幻灭的爱。

匹普在做铁匠时一直将对艾丝黛拉的爱藏在心底,这种爱只是作为一种幻想和奢望存在,而当他进入上流社会后,他告别了粗鲁的旧日,气质谈吐和外貌都焕然一新,他顺利地从巨大的改变中找到了自己的定位,毫不怀疑自己将是个有远大前程的人,于是把自己的爱升华为平等的,一种理所当然的存在,并由衷地相信他和艾丝黛拉的结合是注定的。随着错综复杂的真相一一剖析开来,这一段情感始终作为时隐时现的命脉贯穿了整个小说,单单审视这一段情感的发展和最终的结局就可以挖掘出社会环境的巨大影响和矛盾重重的艰难选择。匹普对于艾斯黛拉的爱一直是诚挚热烈的,少年时夹杂着自卑,成年后也不自信艾斯黛拉能否爱上自己,因而一直带有卑微的敏感和细腻的关怀,他的情感完全由艾斯黛拉控制着,她施舍给他的一点温情都被他视为珍宝。在日渐悠长的岁月里,眼见自己的倾心仍旧无结果时,匹普开始跳出恋爱的狂热思考失败的原因,他看到了一个不懂爱,不会爱,被报复心扭曲的艾斯黛拉,由此他深知对于艾斯黛拉的爱恋是徒劳的,于是放弃了挣扎。

而最具悲剧感的真相在于艾斯黛拉居然是马格韦契的女儿,一个囚犯一个亡命天涯的人抛弃在时间的血脉,她的高贵骄傲与卑贱的出身形成强烈的反差,让人不由为这一事实感到震撼。狄更斯最绝妙的手法在于将庞大的盘根错节连接成完美的海上航线图,每一个人物的命运都息息相关,每一个生命的悲欢离合都绝非偶然。当匹普知晓艾斯黛拉的出生和内心时,他无疑被卷入了矛盾漩涡的内核,他对马格韦契父女的情感是异常复杂,他们改变了他的一生,给了他希望又使一切幻灭。狂风暴雨过后,人们会格外珍惜平静。善良,朴实,简单,这些才经得起风浪的淘洗,这些在一生的颠簸后才显得熠熠生辉。爱情虽然幻灭了,匹普却找回了自己,和艾斯黛拉成为了朋友,他深刻地意识到每一个人都面临着无数的难题,都是孤独而痛苦的。

留存的温情。

在世事沧桑变化中,很多人的棱角都不断地被磨损,趋于圆滑温润的鹅卵石,无论内心发出怎样反抗的尖叫,嘴角微笑的弧度总是恰当的,人们已经学会世界的游戏规则,虽不是不是全心投入,也装扮得有模有样了。

在19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英国,社会问题如密集的鼓点不断敲击人们的生活,腐朽的资本主义制度席卷了人们的良心,懒散的议会,庞杂的统治机构,自满昏聩的资产阶级,金钱的统治力量,人们迷失在这病入膏肓的社会里。在这样昏庸腐朽的时代,乔和毕蒂,赫伯尔特和文米克也经历着淘洗,却以善良的品性和丰富的内心给了我们最后的温情和慰藉。乔,虽然有些作为下等人的懦弱和自卑,但是他安守本分,悉心照顾匹普和妻子,用最温柔的内心和最善意的言语与人相处,是最自然和可爱的人。毕蒂则是勤劳好学,待人亲切坦诚,善于倾听,在她的身上涌动着绵延的母性气息,使人倍感温暖和安定。乔和毕蒂虽然社会地位不高,但是他们并没有悲观失望,在匹普成为上等人后,也没有要求匹普感激和报答他们,他们不具有虚荣心,没有掌控仇恨,嫉妒这类顽固心理的能力,过着朴实温和的生活,在汹涌的社会环境中如一棵翠绿的树苗焕发着生机,不引人注意却兀自欢乐着。

赫伯尔特,纤柔的白衣少年形象深入人心,他的身上凝聚着对理想的虔诚,对朋友的忠诚和善解人意的性格,他追求自由的爱情,全心投入事业,待人温和,即使不得不向社会的规则妥协,也总是具有拿捏妥当的美感,他自身如此独特的秉性才让匹普情愿亲近他,信赖他,并资助他。而文米克,他那宛如童话的后花园,奇妙的城堡,各式各样充满机趣的小机关,长长的吊桥,实在令人心生向往。身处物欲横流的社会,他还保持着对手工的热爱,对自然的亲近,他亲手制做器具,设计机关,栽种植物蔬菜,拥有一颗质朴的心和美好的田园气质,没有任何奢华和浮躁的迹象。在工作中他要面对繁杂的纠葛,错乱的人性,徘徊在道德的边缘,做一些有违正义的选择,可能正因为工作性质的复杂,他将私人生活和工作完全分割开来。工作的面具是一张严谨的,聪慧的脸,在人情和法律中游走,力求考虑周全,生活中的本性却是自由畅快,豁达单纯的,甚至带有孩子般的好奇心和探索意识,十分难能可贵。

留存的怅惘。

郝薇香和艾斯黛拉的命运在小说中透出浓郁的悲剧感,读罢不禁滋生难以泯灭的怅惘。郝薇香那阴郁凄冷的哥特式房间,她那身怪诞奇异的新娘装束,都让人不寒而栗,她性格里的偏执阴郁如一个怒放的谜团吸引着人们去发掘。当她的身世慢慢浮出时,她的古怪得以配上契合的源头,从一个疯狂追求爱情的女人落魄到被人遗弃冷落,心中充满愤恨的老太婆,不禁让人心生理解和同情,她是资本主义社会人类贪婪本性释放的目标和惨痛的牺牲者,这一切让她不再相信爱情和男人,陷入了无止尽的报复和仇恨的心理怪圈。郝薇香的生活一直充斥着无法言说的伤痛,因而她收养了艾斯黛拉,把她作为报复的工具,用一种冷酷的方式来培养她,力图让她成为报复上流社会纨绔子弟的工具,教会她去吸纳去抢夺,从不教与她去真诚地爱和感激。艾斯黛拉成为郝薇香所期待的模样,她拒绝了匹普的爱,在贵族子弟间穿梭,最终嫁给了一个懒散的贵族子弟,受尽虐待和折磨。

最终,郝薇香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忏悔,对于自己毁了艾斯黛拉心存悔恨和伤痛,艾斯黛拉的心性也得以恢复善良,和匹普成为朋友,但这样的结局何尝不是悲观和无奈的,最好的年华已过去,遗憾已经深深注入她们的生命里,恍惚间所有的事情已经来不及再来一次。腐朽的资本主义社会对人类心性的扭曲,金钱激发出的贪婪和无止尽的欲望也是两个女人悲惨爱情后的刽子手,最后庄园烧毁后满是灰暗尘土的残垣断壁象征着房子的居住者和整个上层阶级的颓废与堕落。

小说中铺就着机缘幻灭的沧桑感,然而,当一切华丽逝去,生命中最本真的东西才得以彰显。在那个腐朽苛刻的时代,剩下的善良,遗留的反思已是瘫痪社会可贵的馈赠。每个人都有获得远大前程的可能,被施舍的总是不如自己创造的,等来的运气和希望是极易幻灭的。

狄更斯雾都孤儿的读后感(实用16篇)篇十一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你有什么体会呢?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书笔记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狄更斯《雾都孤儿》读书笔记,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说《雾都孤儿》以英国伦敦为背景,围绕孤儿奥利弗讲述了一个精彩的故事,描写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抨击了当时社会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和治安警察的专横。

奥利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饱受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辞世了。他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在九岁就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受到非人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想被小偷所骗,跌进了一个事先安排好的陷阱。由于遇到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幸福的生活。

狄更斯塑造了一个孤独、无助、迷茫而又善良的孩子形象,同时,也揭示了当时 英国社会的黑暗和腰缠万贯却是一个拥有同情心的善良人的高大形象。

读过这本书,走在街头,看着那些孤儿,我时常会想起奥利弗,他在即将滑向罪恶的深渊时,被好心人拉起。而现实社会中,许多孤儿的心早已 变得麻木,他们善的品性早已被泯灭。他们在残酷的现实社会中苟延残喘的生存下来,他们学会了仇恨,学会了隐忍,甚至学会了偷窃。我时常看到:一两个孤儿可怜巴巴地做出害怕的样子,在样貌的伪装下用脏兮兮的小手伸向一位叔叔或者阿姨的包,那双贼滑的眼睛时不时望向四周,那动作轻而快,我完全可以看出他们是这方面的行家里手。那双小手掏出时已经塞满了一沓钞票。我已无语,对于这些我还能说什么呢?他们本身没有错,错就错在他们得到的关心与爱护太少而面对的冷漠与讽刺有太多。在你目睹了孤儿们的凄惨生活后,你却还能无动于衷、袖手旁观,我感到不解。

在这个社会当中,善恶美丑无处不在。当我们接触到社会的冷暖时,就会发现善恶美丑!孤儿奥立弗退斯特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因母亲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饱受痛苦,生下他后就辞世了。奥立弗一出生就成了孤儿,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过着三个月地狱般的生活。每天就开三餐稀粥,每两周发放葱头一个,星期日增发面包卷半个。每日就这样的充饥,想一想,就让人无法忍受。生活在大城市的我们,何时尝受过这等滋味。对于每日的花费,就已经是他们一人一个月余的饭餐费了,我看过之后,才感觉到他们与我们生活之间的差异。

重重的合上最后一页,奥立弗那纯朴的面容在我的脑海里若隐若现,他好像在向我倾诉着一个孩子的故事:一个九岁的.孩子,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丧尽天良,在他的心中仍向往着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往的我的心在流泪,一个九岁的孩子竟然要承担这一些命运的捉弄,他没有理由去承担这一切不幸。

我真觉得上帝太不公平了,对一个九岁的孩子如此百般折磨,真是残忍。奥立弗与我们相比,他就像是一根墙头草,生长在肮脏的墙角落边,每天看那来来往往的人,却从未有一个人会停下来扶摸它、爱惜它。停下来的人也有啊,不过他们是唾弃他、贬低他、践踏他、摧残他,使那本身脆弱的心灵再次受到沉重的打击。

狄更斯雾都孤儿的读后感(实用16篇)篇十二

最近很多人都在看电影《赵氏孤儿》,我也在图书馆找来了金海曙写的《赵氏孤儿》。在看过这本书后我又看了司马迁写的《史记・赵世家第十三》和纪君祥写的元杂剧《赵氏孤儿大报仇》。看完这些书后我对《赵氏孤儿》的感觉总结为四个字“心灵悲剧”。

“《赵氏孤儿》这一悲怆的历史故事,被称为中国文学史上的《哈姆雷特》,从《史记》到元人杂剧到话剧再到眼前这本长篇小说,《赵氏孤儿》终于发展成一部巨大的心灵悲剧。作者金海曙,用一个古老的故事抒写了全人类的人性之荒芜,没有比这更为悲凉的了,当阴谋与爱情,复仇与杀戮,全部都变得毫无意义,站在人性的荒原上,四面一片空虚……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孤儿,赵氏孤儿的命运,正是都市人流离失所的心灵悲剧。从这一意义上说,《赵氏孤儿》堪称21世纪以来中国文学中最杰出的悲剧作品。”这是小说后的一段话,我反反复复的读了很多遍,觉得很有道理。《赵氏孤儿》在一开头就为我们简单的介绍了晋灵公的一生:一个孤独的国王。愿为老国君晋襄公的次子,在生母太后滹的庇佑下成为晋国国君。上台后,鸩杀母后,逼死妹子,通过政治手腕,灭了丞相赵盾一族,扫清一切障碍,完成了他独揽大权的帝王梦。作为一个国王,他最主要的特征是孤独,其次是残暴,他的智慧令人难以索解,有时候看起来是个白痴,有时候又聪明过人,偶尔才会有一点点可怜的同情心,最终他活到三百多斤,最信任的大臣是一只猴子和一只鹦鹉。

赵盾,也就是赵氏孤儿的祖父,官拜丞相,赵盾有一个小妾――吴姬。传说中晋国的第一美人。然而这位美人却是赵盾和晋国一代名将屠岸贾生死仇杀的起点。她的红杏出墙(也许是爱情吧)就像是一只美丽的蝴蝶。正如所谓大西洋彼岸一只蝴蝶动了翅膀,该动作通过空气传递而逐级放大,最终引起了大西洋此岸的一场风暴,吴姬就是那只美妙神奇的蝴蝶。屠岸贾因爱情原因被赵盾远逐大漠,渡过了十二年的艰辛岁月,晋灵公即位后奉调回京,成为晋灵公坚定的支持者。在太后和晋灵公的斗争中,顺势打垮了赵盾势力,报了当年大仇。不料中了赵盾门客程婴的阴谋诡计,收下赵氏的唯一后裔为义子。当真相大白于天下,他不禁万念俱灰,深感人生的无常和虚妄。

作为赵盾的门客的程婴是一个极度偏执的理想主义者,为延续赵氏一脉以图将来复仇赋予了他人生的意义,向屠岸贾复仇成为他唯一的人生目标。程婴狠心将自己的亲生儿子程勃替换了赵氏孤儿,但其妻子程王氏不从,程婴杀妻。在经过程婴是十六年的培养下的赵氏孤儿却拒绝报仇,使他的人生价值发生崩溃,饮恨自尽。(电影最后的结局和书上写的不同)。

赵氏孤儿在程婴的阴谋下成功的成为了屠岸贾的义子,屠岸贾对此毫不知情。同时屠岸贾对赵氏孤儿也是疼爱有加,记得电影中“程婴”说过“我要让他们相亲相爱”“等他长大后,我要将他带到屠岸贾的面前告诉他,我是谁,程勃是谁。”也许有人会觉得程婴是一个真正的忠于主人的门客,他用自己的亲骨肉换来赵氏孤儿的生;也许你也会认为程婴的做法太没人性了,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他却连自己的孩子都放弃了那么还谈得上别的事吗!其实在程婴的内心深处依然是痛苦的,自己苦心培养的“程勃”到了最后却放弃了复仇,这就意味着程婴十六年来的阴谋付诸东流,自己的亲骨肉和妻子的死都是毫无价值的。但是又有谁真正的关心过赵氏孤儿呢?赵氏孤儿的真实想法又是什么呢?当他知道自己活下来是许多人的生命换来的时候他是否又想过这些生命的牺牲是值得的呢?自始至终赵氏孤儿都是程婴、赵氏家族复仇的工。

这些都是小说中写到的但是小说终究是有虚构的。和司马迁的《史记・赵世家》中所写的有所不同。史书记载中赵氏孤儿赵武最后还是在晋景公的帮助下灭掉了屠岸贾!

最后还想说的就是所有人性之恶暴露无遗的巨大心灵悲剧!要想真实的了解历史离不开的还是史书的记载和资料的收集!

狄更斯雾都孤儿的读后感(实用16篇)篇十三

《远大前程》对当今社会,尤其是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中国社会有着极为重要的借鉴意义。物质世界的发达导致人们对于物质的追求到了狂热的地步。人们变得现实和功利,金钱、物质的满足成了一切追求的原动力。于是我们惊讶地发现,最热门的专业永远是最赚钱的专业;“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道理被弃置一旁;“遵从内心喜好”的原则很难付诸实践;“现实”大行其道,“理想”步履维艰。人们在社会环境的驱动下,为了所谓的“远大前程”拼命向前冲,争个“头破血流”却从未停下来探寻过自己内心的精神需求与追求。同时,尽管等级制度已经消除,现今社会因地位差异带来的不平等观念仍根植于部分群体中。弱势群体不被重视与尊重的现象屡屡发生而拥有权力与地位的人被抬高、吹捧,这种畸形的社会价值导向将造成无数“皮普”的诞生。

其实,《远大前程》告诫我们的,无非是一种回归或者说是一份坚守。对于社会而言,需要给物质与浮躁降降温,不让物质侵占我们原始自然的精神世界;对于个人而言,需要拥有独立的思想,来辨明真伪,秉持初心。这个过程是非常艰难的,因为两者本身是一个矛盾循环体。个人的思想意识来自社会的教育熏陶,而觉醒的社会来自与觉醒的个人。打破这恶性循环的重任,在我看来,落在知识分子身上。接受了良好教育的知识分子,能挣脱环境的束缚,深入问题的本质,能够独立评判事物。知识分子对于人类真正价值、生命意义的探寻与觉悟能通过他们对世界的影响传播,从而一步步改变社会整体的发展势态。当然,社会扮演的角色也很重要,即稳健地发展经济,给人们精神世界的升华提供前提条件。

我们呼吁人们的觉醒。就像狄更斯所暗示的那样,皮普从虚浮的“梦境”中走出,回归内心的充盈。我们并不需要追求社会的倒退,只是去寻求一种改变,一种进步。无论道路多崎岖。

在追求精神财富、平等的道路上我们能走多远,将最终决定人们的幸福程度。

狄更斯雾都孤儿的读后感(实用16篇)篇十四

爱常常比恨更为强有力得多,这话很对。看完《双城记》,我突然醒悟,发现原来世上本没有真正的恨与爱,所有的一切都是相对的。正如这部小说的经典开篇:“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简而言之,那时跟现在非常相象,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最高级来形容它。说它好,是最高级的;说它不好,也是最高级的。”所有的事都没有固定的性质,无所谓好,也无所谓坏。重要的不是这件事本身怎么样,而是一个人应该用什么样的心态去对待身边的人和事。就像卡顿对于查尔斯,本该是恨的,因为是他使得卡顿失去了拥有露西的机会,是他使得露西眼中再无他人。但卡顿却选择用博大似海的爱来化解这种恨。也许在他眼中查尔斯已经不是查尔斯,而是露西的一部分,是他所爱的人的一部分,因此也是他所爱的一部分。从另一个角度说,如果没有查尔斯,可能还是会出现查三斯、查四斯、查五斯的,卡顿如果选择了恨,岂不是要恨很多人,要恨一生、恨一世、恨在每一天了么?卡顿是聪明的,所以他没有选择恨,而是将恨升华成了一种最最伟大的爱。即使他死了,即使他不能再亲眼看到露西的幸福,相信他也能在天堂感受到爱人的笑,感受到爱人的快乐。卡顿会活在每个人的心中,不止是露西、查尔斯,还有更多的读者,更多的后人。他的精神会永存,他会得到永生!

卡顿的牺牲是一种重生,他之所以能够坦然得面对死亡,正是因为他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未来。他知道自己的离去可以带给所爱的人更多的快乐,也可以换来更多人的幸福。他没有怨恨革命者,也没有埋怨任何人,他所做的只是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完成自己爱露西的心愿,实现自己的誓言。

常听人说:“爱一个人要爱他(她)的全部。”爱她的好,她的坏,甚至是她的爱。爱上情敌,不可思议,但卡顿却诠释得很好。对于一般人来说那么恐惧的死亡,在爱情面前却是那样的微不足道。活着也许会美好,但如果看着所爱的人每天伤心流泪,相信那便会变成一种巨大的煎熬,所以卡顿选择了欣慰的去死,那是一种安详的无畏,一种沉静的离开。

同卡顿相比,当今的爱情似乎被强加了更多的东西。金钱、权力、地位、利益……这些本不该成为爱情的.影响因素的东西却占据了越来越重的份量。人们不是为了爱而爱,而是为了生存而爱。很多情况下,虚伪代替了真诚,物质凌驾于精神。也许我们是一群理性的动物,也许我们所做的是最好的选择。但我们是否应该感到惭愧,是否应该正视自己的每一段感情呢?难道人活着只是为了吃好喝好睡好么?媒体上报道出的一个个为情仇杀的事件,应该为当今的人们敲响警钟了,大家应该仔细想想,他们,究竟是为爱而杀还是为恨而杀呢?如果我们不能博大的活着,世界就会了无生趣,失去色彩。转而回到《双城记》,卡顿的伟大赋予了他太多的光芒,但就这个人物本身来讲,他还是有悲剧的性格。他太小看自己,可以说是有些自卑,因此放任了自己,又因为放任而感到绝望。最终他没能尽力的追求露西,而只是把对她的爱隐藏在内心,默默地承受着煎熬,无私地付出,却不求一丁点儿回报。这种爱凄美而崇高,但却过于低调。如果卡顿能够努力,如果卡顿愿意争取,露西未必不会选择他,而他同样能给予露西很好的幸福。

狄更斯雾都孤儿的读后感(实用16篇)篇十五

西德尼・卡顿,在《双城记》里,一开始是一个不起眼的配角。他酗酒、虚度年华、自暴自弃,尽管长得有点呆滞,至少我是这样认为。他是一个胡狼,也就是跟在老虎身后、但不敢越犯老虎的一种动物。他总是跟在法庭红人的身后,他自己也是一名律师。一次在法庭上,他看见了一位证人小姐,并爱上了她,她叫马奈特,是医生亚历山大・马奈特女儿。马奈特已经要与一个叫查尔斯的人结婚了,这时卡顿去了马奈特家含蓄的告白,被她委婉的拒绝了。卡顿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不会赢的这份爱情的,以后便没有纠缠马奈特,也是正常的与她接触。顺便。介绍一下查尔斯这个人。查尔斯・达内,原名查尔斯・埃弗瑞蒙德,被称为“逃亡贵族”,是法国一个贵族的后裔,但他不贪图钱财,被凶狠的叔叔夺去了他应有的一部分财产。然后,他来到了英国,认识了马奈特,以老师为职业。一年,她因为公事必须返回法国,被逮捕,判了死刑。这是,卡顿出现在法国。查尔斯被执法前一天,他以“探监”就出了查尔斯,他来到监狱,要和查尔斯换衣服,代替查尔斯在监狱里,接受死刑,查尔斯不愿意,卡顿就把他打昏,自行处理了服装,托人把查尔斯运了出去。第二天,卡顿上了断头台,走向了人生的终点。而查尔斯和跟他来的马奈特乘坐马车,逃出了法国。在卡顿临上断头台时,他说:“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复活。凡是信我的人,必永不死。”卡顿留下的最后一句话,竟是这样的凄凉。

卡顿在向马奈特表白时,说过自己可以为了他们两人的幸福而去死,他履行了自己的诺言,用一颗跳跃的心脏去救活一颗即将停止跳跃的心脏。救不救人是他自己的决定,这个结局是出乎人意料的,没想到这么微不足道的小角色会做出“惊天动地”的事。我想,等到查尔斯苏醒过来时,也一定会感激卡顿的,一定会跪在十字架前为天上的卡顿祈祷祝福吧。卡顿,我刚开始时是不喜欢他的,可是到了结尾,我却被他那伟大的行动感到震惊。他用自己的证明许下了这个诺言,用自己的生命去履行这个诺言。想到这,我的眼眶里噙满了泪水,卡顿震撼着我。现在的我们,说反悔就反悔,毫不注意自己的人格,不守信诺,即使我们没有用生命去许下诺言,但我们依然要学习卡顿那样履行诺言,不,更准确的说是懂得奉献自己!

狄更斯也深深地为自己笔下的卡顿震撼了,他说过他会很乐意在舞台上表演卡顿这个人物。是啊,生活中正缺少像卡顿这样的人。奉献,也许奉献的是生命、时间、各种物质或是精神物质,然我们懂得奉献吧!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个睿智的年月,那是个蒙昧的年月;那是信心百倍的时期,那是疑虑重重的时期;那是阳光普照的季节,那是黑暗笼罩的季节;那是充满期望的春天,那是令人绝望的冬天;我们面前无所不有,我们面前一无所有;我们大家都在直升天堂,我们大家都在直下地狱。

狄更斯雾都孤儿的读后感(实用16篇)篇十六

周末读了一个故事叫《赵氏孤儿》可能有些同学读过我还是分享下吧,也好让大家理解我的意思。

春秋时期晋国有一个大忠臣叫赵盾,有权有势;另外有一个奸臣叫屠岸贾,图谋作乱以控制晋国政权,决计首先消灭赵氏势力。于是就借口赵穿(赵盾的族弟)曾刺杀晋灵公,当时晋景公听信了屠岸贾的话要将赵家满门抄斩侍卫拼死保护赵盾,但最终没能逃脱厄运还是被满门抄斩了,只剩赵盾的儿子赵武一人活了下来,屠岸贾也知道赵武活了下来,便开始全程搜捕。

赵盾生前有两个好朋友,一个叫公孙杵臼,另一个叫程婴,屠岸贾知道一定是他们俩中的一个。而那两人商量了一个对策,一个人去告发另一个人,并把程婴的儿子掉包。最后抽签决定让程婴去告发公孙杵臼。正如他们所料,屠岸贾杀掉了公孙杵臼,并当场摔死了假赵武。

后来程婴一天一天把赵武抚养成人,并告诉了过去发生的事情。最后,赵武起兵杀死了屠岸贾,大仇得报,但程婴去了赵盾的墓前自杀了。

这是一个很中国的故事,中国人认为士在任何情况下都会为君亡。表面上公孙杵臼是先死了,但程婴会活的比他痛苦的多,这个故事并不是很对,但咱们要知道中国有这样的一种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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