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是制定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规定,旨在指导和管理管理活动。它可以为组织提供明确的方向和标准,确保运作的有效性和公平性。在我们的生活中,规章制度无处不在,从学校到工作场所,从社区到国家,都有一套规章制度来约束我们的行为和决策。规章制度的编写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组织需求,以下是一些案例供您参考和借鉴。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14篇)篇一
企业运营过程中出现的暂时阻碍,多数是管理上出了问题,企业管理工作是具体的,细致的。在做企业系统诊断的时候,怎样用最短的时间掌握企业的基本病症,是验证项目咨询顾问能否具备项目操盘能力的重要一环,也关系到企业各部门在项目进程中的配合问题。任何病症都无法避开管理流程,而其中的细节便可以透视出问题的症结。所有管理大师的智慧,都凝结在每个流程的细微之处,这些看似不显眼的细微,汇集在一起,就形成了独特的管理风格。
1、从会议记录看管理。
每次到企业调研诊断时,查看企业的会议记录是我入手诊断时的一项重要内容。从会议记录上可以发现很多管理中的问题。如记录不规范,保管不到位,便基本断定该企业的管理是有漏洞的,初步诊断的病症就是执行不到位;如会议记录里的内容多数记录了总经理的讲话,那么该企业病症显然是层级权责不明确,管理上权责不清,流程不缜密;如会议记录里看出一事多议或只议不决,那么该企业的问题更加严峻,工作效率不高,工作拖沓推诿,很明显,该企业内部有帮派或山头,是用人机制出了问题。
2、从卫生清洁看管理。
3、从员工习惯看管理。
心态决定命运。思想指引着个人的行为,行为日久便形成了习惯,习惯奠定了人的基本性格,而人的性格决定了终生的命运。企业是培养人命运的学校,培养员工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是企业的基本使命。员工良好习惯的养成和企业文化的形成又是同步的。企业要坚持把制度在某段时期之内固定化,为员工习惯的养成抑或企业文化的形成,做好前期铺垫,企业必须和员工一起,努力的坚持下去。企业文化绝非一朝一夕之功所能达成。在工作中锻造员工的耐性、毅力,并要不时的找寻激情,鼓励创新,提倡群策群力,把一些好的行为延续下去,形成习惯,而后汇总归类,纳入企业的日常管理当中去推行。这样的企业,才会逐渐形成凝聚力,企业文化也才能有条不紊的成长。
作为项目咨询顾问,第一次进入一个企业,往往很难发现什么卫生问题。多数的企业管理层,如同“丑媳妇”的心态,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即使以前一直如此,也要为了自己的脸面形象,提前清理一下卫生。当然,这个事情一般情况下是办公室主任在操作。但是项目咨询顾问要对企业进行诊断,必须在真实的正常情况下才能有的放矢。这个时候可以要求借阅所有的文件汇编,当然要包括会议记录。第二次去的时候不再事前通知,而是突袭,最好是下班后进入,这是就可以看看整个公司的卫生。而第二天早上,只要穿着该公司的工作服,各个科室或者车间转一圈(不需要人陪同),只要不引起该企业员工事前的警惕心理,对于该企业员工的习惯,便会一目了然!
掌握了该企业的这些一手资料,再根据发现的问题深入到每个流程进行调查、咨询,结合行业趋势分析,真实的诊断结果便不难出台。
王栋杰――人力资源项目咨询师、hr实战专家、北大民营经济研究员。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14篇)篇二
(一)目的.
加强对火源的管理,防范火警事故的发生。
(二)责任。
1、安全科负责执行本制度;。
(三)适应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
(四)管理要求。
1.本制度中的动火作业是指烧焊、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险作业;。
5.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了解该部位的消防设施及走火通道;。
6.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安全科要全程监督,防止发生火警事故;。
7.安全科有权制止有危险的动火作业;。
对不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而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或部门),除通报批评外,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14篇)篇三
加强对火源的管理,防范火警事故的发生。
1、安全科负责执行本制度;
本制度中的动火作业是指烧焊、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险作业;。
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了解该部位的消防设施及走火通道;
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安全科要全程监督,防止发生火警事故;
安全科有权制止有危险的动火作业;
对不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而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或部门),除通报批评外,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14篇)篇四
加强对火源的管理,防范火警事故的发生。
(二)责任
1、安全科负责执行本制度;
2、动火作业部门履行本制度。
(三)适应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
(四)管理要求
1.本制度中的动火作业是指烧焊、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险作业;
5.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了解该部位的消防设施及走火通道;
6.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安全科要全程监督,防止发生火警事故;
7.安全科有权制止有危险的动火作业;
对不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而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或部门),除通报批评外,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
猜你喜欢:
1.动火作业指导书
2.动用明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外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机器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14篇)篇五
自然厚爱偏执,人类天生喜欢与众不同,西方心理学家做过一个实验,把两个性质相同的产品放在一起,90%以上实验对象都会首先把眼光放到特点鲜明的产品上,特别是已经在消费者心智认知中建立起“与众不同”的诉求表达的产品,其关注率更是高达100%。实验说明了一个问题:人们总是倾向于具有个性化特点的东西,这便是与众不同受人喜欢的驱动所在。王老吉是率先开创“预防上火饮料”的凉茶品牌,姚明是代表中国最高的nba明星,中国是一个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无论是品牌、个人,抑或是国家,如果能做得与众不同,具有差异化的特色,那么将获得快速发展的机会。
被淹没的危险。
如今,随便去任何一个商店逛一逛,便会发现琳琅满目的商品摆满货架,数不清的品牌让你目光基本应接不暇,似乎有被淹没到大海里的感觉。这时,你在做出购买选择时,往往只能像大海里航行的船只,照着航标的方向前进,这个航标就代表着你购买时,会选择品牌的“与众不同”。没有贴上“航标”的品牌,或许只能躺在货架上打发寂寞的日子,而你也不会可怜其寂寞去购买!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中国单食品行业,就有100个以上品牌可供我们选择,但是,通常日常生活之中,我们真正需要的则保持10个以内,有时还不够5个,这还是从整个食品链条来考虑的。如果按照单个品类思考的话,我们需要的就更少了,两个甚至一个就足够了。所以,缺少差异化特色的品牌,没有显示出自己的与众不同,被淹没的危险大大增加。
必要时懂得舍弃。
有时候“少既是多”。品牌之所以有被淹没的危险,就是企业经营管理者缺少一种舍弃的勇气,在需要舍弃的时候变得不敢舍弃了。你认为更多的产品总会赚更多的钱,你认为多几个销售卖点总会比一个好,(瑞夫斯也可能不同意你的做法。)你认为针对所有的消费者总会比对某一群消费者传播好。反正在你的世界里,多就是好。
差异化基于心智。
并不是所有差异化都能实现“少”就是“多”的功效,要想差异化真正成功,必须在消费者的心智认知中建立“与众不同”。
这个差异化有两种性质。第一种性质是别人没有的,或者别人有,而没有真正在消费者心智认知中建立的。另一种性质是你自己首先开创的。差异化一旦被别人先占有的话,你再怎么去抢去占也是无济于事,反而去帮助人家巩固这个差异化的地位。自己开创的也一定要基于消费者心智,比如王老吉开创“预防上火的饮料”的差异化,是基于凉茶有“清势解毒祛湿”的功能,能够给予消费者心智上“预防上火”的认知,因此,王老吉开创的差异化就能获得成功。
差异化真正把握不是市场事实,而是消费者的认知,是消费者说了算。寻找消费者心智认知最好的方法就是挑选竞争对手,筛选出你真正的竞争对手,找出竞争对手的真正强势所在,结合产品的特性,把差异化建立在竞争对手强势中的弱点,这个就是消费者真正需要的认知。
特色来自配称。
当你有了一个差异化的概念,并没有代表你已经获得成功了,这时候你已经拿到入场券,而你要真正享受到精彩,还需要围绕这个差异化进行特色的配称。
你要在包装上显示你差异化的特色,不能与同类产品包装一致,要站在其对立面,比如竞争对手的包装是大的,那么你要做得很小,才能建立起明显的区别,在视觉上形成你的特色。
在这个形式与内容同等重要的时代,外面的包装不仅直接给予消费者对产品的体验与感受,而且更凸显出差异化,支持到你所强调的特色。我们中国消费中出现“韩流”这一现象,就是韩国品牌能够紧紧抓住包装设计这一特色而形成战略性的配称,让我们接触到韩国品牌的产品时,就是感觉到与众不同,能够衬托出个人的个性与风格,打动消费者购买的心。
在危机冲击下,消费者的银根在紧缩,企业经营遭遇到更加大的压力,要想敲开腰包已经不是很容易的事情了,何况没有任何“与众不同”的产品,摆放在货架上能引起消费者注意吗?当然,无论你的企业是经营消费品,还是工业品,品牌能够做到与众不同,是实现企业差异化最佳战略选择。(注:本作品曾刊登《中国模具》管理一线栏目)。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14篇)篇六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动用明火需到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三、对批准使用的明火施工区域,由用电管理部门和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营业期间施工。
四、营业场所、车间、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严禁私设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子、电热褥子、电熨斗等)。
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七、易燃易爆车间、仓库的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九、对消防用电的检查和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14篇)篇七
一、对商场内部和商场外部(屋顶、距商场地面二米以上的高空、距商场外墙一米以内的区域)的一切动火、用火作业的审批要谨慎并从严控制。
二、特殊情况必须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动火、用火作业的,动火、用火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申请的主要内容有:动火、用火的时间,具体地点(范围)、目的、燃烧成份,并提供作业人员的'有效特殊工种操作证及复印件。
三、有效特殊工种操作证及复印件申请必须经商场总经理签字批准,并做好申请、审核及审批手续(含有效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备案工作。
四、进场施工前须对动火、用火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动火前须清除作业现场(动火、用火部位周围三米以内区域)的一切可燃、易燃物品;并制定书面防范措施,须在现场配备足量的水和灭火器材。
五、动火、用火中,须定人定点监护到位(监护人在作业点周围三到五米范围内不间断看护),做好明火隔离及防焊渣溅落的防护,及时纠正并制止违章作业(现场监护人员有绝对权利勒令停工)。
六、动火、用火结束,及时清除现场一切用与动火、用火作业的设备和物资。
七、动火、用火结束后,定点监护人员必须认真进行不少于一个小时的清查、检查,并作出监护及清查检查书面记录存档备查:检查作业现场周围十米以内的区域和动火现场所在楼层的上一层及所有下一层的相对应部位(区域),特别注意有水、电、暖、风及其它管线穿越水平或竖直的墙而存在的孔洞周围的区域,确认有无隐患等。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14篇)篇八
第一条动火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工作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条本《动火管理暂行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及相关方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维修工程中动火管理。
二级配送工房内严禁使用明火。特殊情况确需动火时,应清空库房后,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动火作业分为三级,分别是特殊动火、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作业。
凡属下列地点动火均为特殊动火:生产核心区;各类压力容器区;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化学危险品的库房。
办公场所的固定动火为一级动火。
除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以外的临时动火均属二级动火。
第四条动火部门在实施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动火证申请。外来施工单位的施工动火,应由工程项目负责部门提出动火申请。
二级动火由安全保卫部门审批,动火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由安全保卫部门审核会签后,报单位领导审批。
第五条动火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动火证。一张动火证只限一处。固定动火每月检查认定一次。
第六条更改动火地点、部位或加大作业范围时需重新申请,未得批准不得继续作业。
第七条动火申请部门在申请前应检查动火地点周围隐患情况,拟制并落实防护措施,审查动火作业人资格。
第八条动火申请部门应组织清除现场及周围易燃物,动火部位周围10米内一切易燃、可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必须全部搬移,如果不能搬移的应采取隔离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防止火星溅入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第九条高空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采取措施,防止火花飞溅到周围可燃物上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第十条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离明火应在10米以上,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应在5米以上,并不得在烈日下暴晒。
第十一条特殊动火必须制xx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做好异常情况下的应急准备。动火作业时,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场监护。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前,应检查动火工具设备,保证安全可靠,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人必须持有对应的上岗证;必须了解动火区域情况,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应付突发事故的能力。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人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动火证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对不符合“三不动火”要求的,有权拒绝动火。
第十五条临时动火作业时由安全保卫部门派出动火监护人,固定动火由动火部门派出动火监护人,必要时安全保卫部门派人到场监护。
第十六条动火监护人必须是试用期满的企业员工或管理人员;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懂得基本安全生产知识和相应专业知识,会使用灭火器材和报警,能处置一般的初期火灾;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细心,并具备一定的观察和判断处置能力。
第十七条动火监护人在动火前应对现场的安全处置工作进行复查,并且备好消防器材,消除动火隐患。在动火过程中,当现场处于不安全状态时,有权立即制止动火作业。在动火结束后,动火监护人与动火作业人一起检查动火现场,确认没有隐患后,才能离开作业现场。
第十八条动火作业的临时用电,电管部门可根据批准合格的动火证,办理用电手续,并符合安全用电有关要求。
第十九条完成动火作业后,动火证由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卫部门存档。
第一条动火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工作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及相关方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维修工程中动火管理。
二级配送工房内严禁使用明火。特殊情况确需动火时,应清空库房后,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动火作业分为三级,分别是特殊动火、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作业。
凡属下列地点动火均为特殊动火:生产核心区;各类压力容器区;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化学危险品的库房。
办公场所的固定动火为一级动火。
除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以外的临时动火均属二级动火。
第四条动火部门在实施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动火证申请。外来施工单位的施工动火,应由工程项目负责部门提出动火申请。
二级动火由安全保卫部门审批,动火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由安全保卫部门审核会签后,报单位领导审批。
第五条动火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动火证。一张动火证只限一处。固定动火每月检查认定一次。
第六条更改动火地点、部位或加大作业范围时需重新申请,未得批准不得继续作业。
第七条动火申请部门在申请前应检查动火地点周围隐患情况,拟制并落实防护措施,审查动火作业人资格。
第八条动火申请部门应组织清除现场及周围易燃物,动火部位周围10米内一切易燃、可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必须全部搬移,如果不能搬移的应采取隔离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防止火星溅入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第九条高空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采取措施,防止火花飞溅到周围可燃物上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第十条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离明火应在10米以上,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应在5米以上,并不得在烈日下暴晒。
第十一条特殊动火必须制xx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做好异常情况下的应急准备。动火作业时,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场监护。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前,应检查动火工具设备,保证安全可靠,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人必须持有对应的上岗证;必须了解动火区域情况,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应付突发事故的能力。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人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动火证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对不符合“三不动火”要求的,有权拒绝动火。
第十五条临时动火作业时由安全保卫部门派出动火监护人,固定动火由动火部门派出动火监护人,必要时安全保卫部门派人到场监护。
第十六条动火监护人必须是试用期满的企业员工或管理人员;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懂得基本安全生产知识和相应专业知识,会使用灭火器材和报警,能处置一般的初期火灾;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细心,并具备一定的观察和判断处置能力。
第十七条动火监护人在动火前应对现场的安全处置工作进行复查,并且备好消防器材,消除动火隐患。在动火过程中,当现场处于不安全状态时,有权立即制止动火作业。在动火结束后,动火监护人与动火作业人一起检查动火现场,确认没有隐患后,才能离开作业现场。
第十八条动火作业的临时用电,电管部门可根据批准合格的动火证,办理用电手续,并符合安全用电有关要求。
第十九条完成动火作业后,动火证由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卫部门存档。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14篇)篇九
为了保证在动火作业中其作业人员的`人身以及发电设备系统的设备安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本厂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以规范动火作业工作。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q/cdt1010001—20xx)。
4.1本厂动火工作票分为《大唐**发电厂一级动火工作票》(aq—6)与《大唐耒阳发电厂二级动火工作票》(aq—07)。
4.2在本厂下列区域作业需动火时必须使用一级动火工作票。
4.2.1制氢站区及围墙外30米以内。
4.2.2汽轮发电机氢气系统及周围25米以内。
4.2.3汽轮机油系统及周围10米以内。
4.2.4燃油库区及围墙外40米以内。
4.2.5蓄电池室。
4.2.6电缆夹层、电缆隧道。
4.2.6集控(含燃运)室、网控室、配电室、档案室、通讯楼、煤粉仓。
4.2.7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
4.2.8变压器区域内。
4.2.9锅炉燃油系统区及燃油管路15米及以内。
4.2.10大修期间,氢管道10米以内。
4.3在本厂下列区域作业需动火时必须使用二级动火工作票。
4.3.1本厂一级动火区域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的区域。
4.3.2制粉系统检修时,当挥发份大于10%时。
动火工作票的编号按《大唐**发电厂热力机械(热控)工作票制度》“第5条”的规定执行。
动火工作票的填写按动火工作票的票面内容和要求参照《大唐耒阳发电厂热力机械(热控)工作票制度》“第6条”的规定执行。
7.1在本厂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域进行动火作业除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执行《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7.2各生产部门、公司以及外委单位施工作业中需在本厂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域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按本制度规定办理一级或二级动火工作票。
7.3.1动火工作票签发人按本厂公布的工作票签发人等名单规定执行,签发权限限于本部门所管辖的设备系统,其他人员无权签发动火工作票。
7.3.2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应根据动火工作的必要性、可能性和动火等级签发动火工作票。
7.3.3签发的动火工作票按动火等级首先进行动火工作审批。一级动火由当值值长、安环部部长、保卫部部长审核,由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必要时还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批准;二级动火由安环部消防专责、保卫部消防专责审核,由厂长助理、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设备部部长批准。
7.3.4动火工作审批后,由动火工作负责人到运行办理许可手续(一级动火,由当值值长办理动火许可、二级动火由当班专业运行班长办理动火许可),办理许可手续前,应按票面所制订的安全措施要求分别做好安全措施,并签名;由动火工作许可人安排测定现场可燃性气体和粉尘浓度,并按票面内容和要求做好记录填写。
7.4动火作业前要特别注意消除作业现场周围的易燃物品,防止火灾发生。
7.5动火作业中,作业现场必须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必要时应备消防车。
7.6一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为48小时(二级动火工作票参照执行);一级动火工作过程中,应每隔2-4小时(动火间隔超过4小时的,每次动火前)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性气体和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动火,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首次测量结果填写在票面上,以后的测量结果应设副页填写,格式与票面一致。
7.7.1一、二级动火在首次动火时,各级审批人员和动火票签发人均应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并在监护下在明火试验,确无问题后方可动火作业。
7.7.2一级动火时,动火部门的专业副部长(或专工)、保卫部消防专责以及消防队员必须始终在现场监护。
7.7.3二级动火时,由动火工作负责人及消防队员始终在现场进行动火监护。
7.7.4外委施工等在本厂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域需进行动火作业,由本厂负责该外委施工项目的具体负责人,根据本制度规定按动火等级履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并在动火现场进行监护。
7.8动火作业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7.8.1有条件拆下的构件,如油管等应移至安全场所。
7.8.2可以采用不动火的方法代替而同样能够达到效果时,尽量采用代替方法处理。
7.8.3尽可能地把动火时间和范围压缩到最低限度。
7.9凡遇有动火现场未(含动火处理点)清理好;安全措施不到位;露天作业遇有5级以上大风;消防等监护人员不在现场;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险前,严禁或立即停止动火。
7.10动火工作票一式三份,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一份由动火执行人收执(另一份由许可人收执);动火工作终结后应将这两份工作票交回给签发人。
7.11动火工作票不能代替检修工作票,动火作业必须同时有该项作业的工作票。
7.12动火作业间断及工作终结必须及时清理作业现场,不能留有任何火灾隐患。
7.13动火作业结束或工作期限已到,必须及时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动火工作需延期时必须重新办理动火工作票。
7.14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不得担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7.15下列人员应负《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所规定的安全责任:。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各级审批人员、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消防监护人、动火执行人。
动火工作票的管理参照《大唐**发电厂热力机械(热控)工作票制度》“第8条”的规定执行。
9.1本制度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9.2本制度解释权属安环部。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14篇)篇十
凡是使用,储存可燃气体(加热炉煤气区域、可燃气体、油库、液压站、电缆层仓库,在上述区域内因抢修设备和管道,使用电焊、气体气割等工具进行焊补、切割或其他方式明火作业之前,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采取防火措施。
1、禁止区域的动火或明火作业应严格掌握,动火的零部件构件、管道等。凡能够拆卸的,应事拆下、移动非禁火区动火。
2、根据动火时万一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影响程度和危险性,动火项目实行分一级(公司级)二级(厂矿级)三级(车间级)审批管理,一级动火是大、中的工程项目施工中,动火时有可能发生重大火灾爆炸危险的,由动火单位制定动火方案,报公司公安分局(保卫处)公司安全处审核,经公司分管经理或总(副总)工程师批准,二级动火是指在一类的要害部位120#汽油清洗间、精轧机、装配机;二类要害部位润滑、液压系统设备本体和管道动火、动火前24小时,由动火单位认真填写动火许可证(应写清动火时间、地点、动火部位原因、工程负责人、动火执行人、安全监护及安全措施)报安环科审查。
经安环科对动火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签署意见后,由车间(科室)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动火。如加热炉、煤气管道有煤气泄露现象时,由厂调召集安环、机动科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共同制订详细动火方案,由厂领导批准安环部门应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厂领导必要时要亲临指挥。
3、夜间抢修时如必须在禁火区动火,由动火单位负责人填写动火许可证,(由车间调度或班长任工程负责人,并指定一名安全监护人)报经厂调审批,并在(车间主任签字)位中签字方可动火。
动火负责人人应负责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并仔细查看120#汽油使用点、燃气管道、润滑、液压系统油箱、设备、本体和主管道严禁在夜间动火。
4、煤气管道及相关阀兰、阀体上动火和加热炉抽堵盲板、点火作业时,由安环科负责办有关动火手续,并由安环科负责与公司负责煤气防护站联系和组织厂内相关科室做好现场安全、消防、保卫、救护工作。
5、动火执行必须经过培训领取操作合格证专职焊工或其他明火作业职工,“动火执行人”和“安全监护人”要认真验看动火许可证,严格执行,防火规定,认真检查安全措施、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6、不得擅自延长动火时间与扩大动火范围,如在原定时间未能完成任务而需延长动火时间应重新办理手续。
7、动火工具(焊接、乙炔瓶、氧气瓶)停放位置均按规定执行,不准乱拖、乱拉。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14篇)篇十一
一、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
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填写《单位临时用火、用电作业审批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4、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5、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6、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7、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8、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14篇)篇十二
1对煤气动火实行两级管理。其一:在运行中的煤气设备上动火由公司管理。其二:在停产的煤气设备上动火由二级厂(矿)管理。
2运行中的煤气设备上动火时,必须遵守下述要求:
2.1拟在运行中的煤气设备上动火时,需提前两天由动火施工单位提出附有动火部位及现场条件简图的申请报告及《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一式三份,经设备所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公司消防部门、公司安全处各一份,另一份留本单位。
2.2动火施工单位在公司安全部门、消防部门审查完动火施工报告后通知动火单位并办理动火证。
3在运行中的煤气设备上动火之前,必须具备下述条件。
3.1系统内仪表检查可靠。
3.2动火必须在正压力下进行。煤气压力控制在100-500mmh2o柱范围内。压力表设专人监视,如动火设备附近没有煤气压力表或远离仪表室,应视具体情况在动火部位上方(指煤气来向)装压力表或使用无线电话等给压力表监视人提供及时发出信息的'条件。
3.3动火部位要可靠接地,不准用气焊切割,只准用电焊。电焊机的电源开关要在煤气压力表附近,由压力表监视人负责看管。如发现煤气压力表超出规定范围,则应立即切断电源中止动火。
3.4动火部位附近要确认无煤气泄漏。对动火部位周围易燃性物品或油污要清除干净或加防火被严密履盖。
3.5动火现场要备有必要的灭火器材和工具,如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黄泥、砂土、蒸气等。必要时请消防车到指定地点,就近值班。
3.6动火作业不宜在雷雨天进行、动火现场应有煤气防护人监护。
3.7在动火区域内,除业务部门的消防人员、煤气专业人员以及设备主管部门和动火部门的现场指挥、监护人员、煤气防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准接近。
4在停产的设备上动火,设备所属单位应办理动火手续,填写《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经本厂安全科、所属公安分处和设备主管厂长同意,现场确认批准后方准动火,并报公司消防队、安全处备案。
4.1在停产的煤气上动火时,必须具备下述条件:
4.2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堵盲板或封水封、打开放散装置。
4.3吹扫过程中,严禁在煤气设备上拴挂电焊线。其最后一次测定,不得早于动火前半小时,动火连续时间达两小时以上,要重新取样分析。
4.4用蒸气或氮气吹扫煤气设备的煤气,然后用可燃气体测定仪进行测定,并取空气分析。其含量应接近20.9%,合格后还应做爆发试验。
4.5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放置距明火10m以上。两者之间的距离应大于5m。
5动火需有经验的操作工担任,动火前先核对《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上规定的部位和时间是否相等,监护人员是否己上岗监护。如条件具备,待监护人员发令后可动火。
6监护人员应选有经验,反应快、熟悉煤气安全措施,责任心强的人担任,进入监护岗位后,要严格对动火安全防范措施进行检查核实,措施不落实,要阻止动火。动火过程中发现异常应立刻发令停止动火,并报动火施工负责人查明原因,消除隐患,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动火。
7动火施工负责人是动火施工的安全生产组织者,应熟悉《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动火前要再一次和动火人、监护人交代准确,按动火方案组织动火。一旦发生意外事件,要立即组织现场消防负责人、煤气负责人果断提出方案,及时处理。
动火中断、动火人暂离现场或动火结束、动火施工负责人要组织检查现场,不准留有残余火,必要时安排值班人员现场监护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
8动火施工单位与动火设备单位为两个单位时,设备单位只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动火结束后的现场安全状态由施工单位负责确认。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14篇)篇十三
1、参照《石油库动火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明火管理规定并严格落实。
2、凡是的爆炸危险区域和火灾危险区域内,使用各种直接或间接明火施工作业,均应按规定办理“动火票”手续。
3、“动火票”应经主管加油站审批,并报当地消防安全部门备案。作业期间,站长应亲临现场指挥,作业现场应临时增设消防器材,安全监护人必须在场。
4、严格执行“三不动火”规定,即“没有批准动火证不动火,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防护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动火完毕,由监护人和动火人共同对现场进行检查和清理。经防火责任人确认后,方可离开。
5、不得自行变更或扩大用火范围和随意动火。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经批准后,停止加油作业,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
6、加油站内不得采用明火取暖。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14篇)篇十四
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制度,动火中应按规定落实程序。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动火管理。
安全部、保卫科、动火单位(部位)。
1)禁火区的划分:公司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
2)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
a)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b)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
c)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特别危险区动火,报分管生产副总审批。
d)安全部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
e)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f)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g)“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h)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
3)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
a)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蒸气或空气吹扫或水洗,并保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最后还要放满清水。
b)切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车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理干净。
c)进入塔、油罐容器动火,应作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方可动火,并必须到安全部门开具罐内安全审批单,方可进入容器。
d)能拆下的管道,阀门、水容器等应尽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火,更换下的设备、仪表、配件如需重新使用,在动火期间安装的,应清洗干净后方可进行。
e)动火前应整体考虑,与制造部门联系,如有威胁的动火安全的相邻部门及其他,制造部门应通知采取安全措施。
f)动火前动火负责人应定出应急措施,备好监火灭火器材,监火一律使用指定专用灭火器,如需动用其他灭火器,需经安保科同意,否则按厂规厂纪处罚。
g)动火工具必须完好,安全措施齐全,符合安全要求,氧气瓶和乙炔瓶离明火10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应距7米以上,如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由动火人员负责。
h)动火附近的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清除易燃、易爆物或予封闭隔离,5级以上大风不准室外高处作业。
i)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如不能直接接在焊件上,应尽量缩短回路线距离。动火过程中跑、冒、滴、漏易燃物等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停止动火。恢复正常,且应批准后方可继续动火。
j)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附近不准有石油醚、酒精等挥发性强的易燃物,用于生产或敞开存放,擦洗设备等,同时易燃易爆物料在动火期间不得通过动火现场。一个车间动火,相邻车间需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火灾蔓延。
k)非特殊情况,严禁带料、带压和开车动火。
l)动火完毕,电焊人员应熄灭余火,切断电焊机电源,关掉乙炔和氧气发生器,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m)乙炔瓶和氧气瓶除车间检查外,必须按规定存放。
n)动火结束,监火人员应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动火负责人应将动火现场全面检查(用水清洗)安排清理,以防意外。
o)各级安全员,义务消防队员有权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p)监火人在动火期间自始自终不得离开监火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时,动火负责人必须指定代理人。
4)动火安全措施:
a)将动火设备(塔、容器、油罐、管线等)内之油品、溶剂、油汽等可燃性物质彻底清理干净,并有足够时间进行蒸汽吹扫和水洗,达到动火条件。
b)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通的设备管线,加盲板。
c)动火设备通以蒸汽(或氮气)进行动火。
d)塔、油罐、容器动火,应做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者方可动火。动火前人在外边进行设备内打火试验。工作时人孔外应有专人监护。
e)塔内动火,可用石棉布或毛毯用水浸湿,铺在相邻两层塔盘上,进行隔离。
f)动火附近之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应清除易燃物,并予封闭。
g)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穿过下水井或其它设备搭火。
h)高空动火不准许火花飞溅,以海草席或石棉布进行围接。
i)动火过程中,遇有跑油、串油和易燃气体,应立即停止动火。
j)动火现场,备用灭火工具(如蒸汽管、灭火机、砂子等)。动火完毕,应将灭火工具放回存放处。
k)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封闭下水漏斗,清除油污,附近不得用汽油等易燃物质清洗设备零件。
l)下水井动火,应将易燃物吹扫干净,封闭进出口。如向井内接管线,而不在井内动火,则将井内管子一端封闭予以隔离。
m)灌区动火,油罐不得脱水,清除易燃物,注意风向。
n)电缆沟动火,检查无易燃气体和积油,必要时将沟两端隔绝。
o)上班开始工作前和下班后,均应认真检查,条件是否有变化,不得留有余火。
5)安全措施和要求:
a)进入带搅拌机的罐内作业,须先断电并挂“禁止合闸”警告牌。
b)入罐作业前,必须脱开设备上物料、汽(水)管出入口、阀门并加设盲板。
c)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的容器设备检修前,须将内部物料彻底排放或清除,并视具体情况用水冲洗或用蒸汽吹洗或用热水煮洗或用药液洗涤,气体贮罐用气体置换后再用空气置换至无毒无味。
d)罐内要有足够照明。干燥时,使用36v低压灯,潮湿时,使用12v低压灯。易燃易爆场所,使用防爆型低压灯。
e)罐内要根据浓度架设安全架台,安全梯要有防滑措施。
f)入罐(坑、釜、井)作业前,须严格佩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落实相应安全措施后方可入内,以防止中毒窒息,不明内部残物特性,严禁入内。
g)罐内作业期间,必须指派监护人,负责内外联系,落实应急措施。
h)罐内检修必须敞口作业,应采取通风措施(禁止直接送氧),并采取间歇作业为宜。
i)如须进行其它动火等作业,应同时办理手续,并落实其安全措施。
j)因故作业中断的一天以上,应重新补办罐内作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