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制度及(模板18篇)

时间:2023-12-11 作者:琴心月

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完善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员工反馈,以适应新的发展需求。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章制度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作制度及(模板18篇)篇一

一、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急救知识培训,提高其抢救意识和抢救水平。

二、抢救时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三、每日核对抢救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抢救物品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必须处于应急状态。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四、参加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和抢救常规,确保抢救的顺利进行。

五、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准确、及时填写患者护理记录单,记录内容完整、准确。

六、严格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在抢救患者过程中,正确执行医嘱。及时记录护理记录单,来不及记录的于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七、抢救结束后及时清理各种物品并进行初步处理、登记。

八、认真做好抢救患者的各项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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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及(模板18篇)篇二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保障全区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降低和减少农机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则,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任务到单位,责任到人的目标责任制,层层落实目标责任,使农机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及目标责任落到实处,为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奠定坚实基础。

二、严格执行登记管理制度,确保操作人员素质准入关。按照国家“五整顿、三加强”要求,坚持从源头上抓起。在拖拉机及驾驶人登记、检审验、考核发证、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工作中,要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切实做到“谁办理、谁签字、谁负责”,“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严格培训质量,凡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办理驾驶证的“谁办理、谁负责”,严格实行过错追究制和责任倒查制。

三、依法行政,确保农机执法的`严肃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在农机安全生产检查、事故处理过程中,要规范程序、依法行政,严禁徇私枉法,说情求情,特别是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不得缺位、越位行使职权,以确保农机执法的公正性、严肃性。

四、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事故上报制度。发生农机事故必须按程序及时准确上报,发生一般事故,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发生重、特大事故必须先报告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经批准后按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严禁瞒报、漏报或隐瞒不报,凡隐瞒不报或知情不报的,严格按干部管理权限对主管领导和事故统计人员进行处理,凡造成社会重大影响和后果者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五、认真学习,切实加强干部业务素质。坚持经常性组织职工干部开展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使广大干部职工熟悉业务,弄通弄懂法律法规,在安全检查执法过程中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洛江区农业水务局。

xx年9月3日。

工作制度及(模板18篇)篇三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保密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国家民委党组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保密的工作的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_发〔__〕_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保密的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手段,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职责和应尽的义务。全校师生员工要不断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保密法律法规和学校保密管理制度,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三条学校保密的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原则,既要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又要便利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保密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立保密委员会,在上级保密部门的指导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党的保密的工作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研究部署学校保密的工作,组织审定学校保密规章制度,审查审批学校保密的工作重要事项,指导、协调、监督各单位保密的工作等。

第五条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设在学校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学校保密委员会有关保密的工作的任务和要求,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以及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负责涉密文件、资料的接收、保管、传阅、使用、归档、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保密的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保密的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日常保密的工作和保密文件、资料(含复印涉密文件)的领取、保管、清退等工作。

第三章保密事项范围。

第七条保密范围包括上级机关及有关单位发给学校的秘密文件、电传、资料等。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第八条学校工作中涉及下列事项应按照有关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规定执行:

(一)中央领导人来校视察及来访的高级别外宾未公开的活动安排;

(三)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送的不宜公开的重要情况和问题;

(四)有关组织、人事、教学和科研等工作中的秘密事项;

(五)涉及学校要害部门、要害部位的秘密事项;

(六)涉及国防科研项目的秘密事项;

(七)处理重大政治、刑事案件的秘密事项;

(八)全国各类考试和学校考试试题(卷)及标准答案要点;

(九)其他需要保密的项目。

第四章定密工作。

第九条定密工作是指学校依法对工作中所产生或派生的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和限定接触范围,对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变更密级、变更保密期限和变更接触范围或者解密工作的总称。

第十条凡学校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产生或派生的各种属于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图片资料、音像等,或属于国家秘密但尚未形成一定载体的事项,均应纳入定密范围。

第十一条凡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根据定密工作程序规定,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部门主管领导同意,报学校保密委审批,确定涉密事项的保密等级、保密期限和接触范围。

第五章涉密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涉密人员是指因工作需要,在教学、科研、生产、管理等工作中,经常接触、知悉和掌握国家秘密事项岗位工作的人员。按照其掌握国家秘密重要程度划分为核心、重要和一般涉密人员。

第十三条涉密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组织人事部门应会同保密部门依据相关保密规定对拟进入涉密岗位人员进行岗前审查,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管理和检查。

第十四条涉密人员上岗前应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自觉接受保密教育和保密监督检查,严格遵守有关保密法规和规定,不泄露、不传播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保障其所涉及的秘密事项的安全。

第十五条涉密人员离岗离职时应提前做好调整安排,实行脱密期管理制度。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签订保密承诺书,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第六章文件、资料保密。

第十六条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是指记录有国家秘密信息的载体(以下简称涉密文件)。内部件是指不属于国家秘密,但不宜公开的内部资料和文件。

第十七条学校党政涉密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保管、归档、销毁等工作,由学校保密办直接管理。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涉密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保管、传递、移交等工作。内部件应当作为内部事项管理,不得擅自公开。

第十八条涉密文件的制作、收发、传递、承办、借阅、复制、保管、清退、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均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第十九条向校外传递涉密文件应通过机要传递。确因工作急需随身携带机密、秘密级文件、资料或密品时,须经保密委主任批准,方可办理登记手续;携带绝密级文件、资料时必须两人以上;不准携带涉密文件、密品出入公共场所和办理私事。

第二十条承办涉密文件必须及时办理,工作调动或退休时,个人承办的涉密文件必须及时清退。涉密文件阅读需要在机要文件阅文室进行,阅文时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第二十一条密级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准复制,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后复印,复印件视同原件一样管理。

第二十二条保密办负责全校密件以及内部件的销毁工作。由保密办具体组织实施,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销毁,更不得当作废品出售。涉密文件的销毁由保密办直接送成都市涉密载体销毁中心统一销毁。

第二十三条通过非公开渠道或特殊手段获得的涉密文件,其密级、保密期限和接触范围,按提供该密件的部门的要求确定,或由最初使用该密件的部门、单位确定。

第七章涉外活动保密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项涉外活动,应在批准的范围内进行。对尚未批准对外开放的部位或项目确需对外开放时,应报保密办审核,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方可开放。

第二十五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涉及到国家秘密事项时,有关业务部门应会同保密办事先拟订安全保密方案,规定保密纪律。保密办应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六条参加外事活动不准携带涉密文件、密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时,须经学校保密委员会主任批准,保密办备案,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第二十七条涉密人员因公出境,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保密办等按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并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提醒教育;涉密人员因私出境,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第八章办公设备和网络管理。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所称办公设备是指计算机及存储介质、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碎纸机、照相机、摄像机等具有信息存储和处理功能的设备。

第二十九条未经加密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均不得传输、储存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信息、文件、资料。

第三十条涉密计算机必须与互联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物理隔离,并设置开机密码、用户密码、屏幕保护密码。严禁在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

第三十一条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电子载体,应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存储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内的国家秘密信息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存储涉密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应同涉密文件一样管理。

第三十二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应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各单位建立网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遵循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十三条存储或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维修应以不泄露国家秘密为原则。当计算机出现故障,厂家上门维修时,管理人员必须在场监督。如需送出维修,必须对硬盘拆卸进行封存保管后,方可送出维修。

第三十四条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电子载体不能降低密级使用,不再使用的电子载体应及时销毁,严禁将涉密办公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维修涉密计算机、制作涉密光盘、销毁涉密电子载体必须在本单位内部进行或到四川省国家保密局指定单位,非定点单位不得承担上述三项工作。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要严格敏感资料数据信息在线传输管理,加强手机使用保密管理,严禁通过各类网络传媒、论坛,互联网电子邮箱,qq、微博、微信等即时通信工具,网盘、云盘等网络存储服务,普通手机、固定电话等谈论、处理、传输国家秘密或内部敏感资料数据信息,防止发生失泄密现象。

第九章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

第三十六条保密要害部门应当是各单位内部涉及重要国家秘密事项的最小行政单位或其绝大多数内设部门涉及重要国家秘密事项的行政单位或涉及绝密级项目和重要国家秘密事项的单位。保密要害部位应当是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密品的专用、独立、固定场所。

第三十七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确定,由保密办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初步意见报校保密委员会通过,并报有关上级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学校组织人事部门要做好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调入人员的审查工作,对不适宜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的人员及时调离。保密办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人员调入和调离工作。

第三十九条学校保密委员会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的工作要经常进行检查和监督,并指导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制定保密防范措施,开展保密教育。

第四十条保密要害部位(部门)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保密的工作责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配备必要的保密防范设施与装置。要把保密的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结合本业务工作制定相关保密管理规定,并建立严格的保密的工作责任制。

第十章宣传报道和涉密会议管理。

第四十一条拟公开宣传报道、展出的事项,主(承)办单位的领导负责保密审查。凡属国家秘密事项,除经上级主管业务部门和保密的工作部门批准外,不准利用公开的报刊、广播、电影、电视、录像、展览等进行宣传报道。

第四十二条内部宣传报道和展览,不得涉及绝密、机密级事项,涉及秘密事项须经学校保密委员会审查同意,进行非密化处理后,才能宣传和展出。

第四十三条召开涉密的党政及其他会议,主办单位要根据会议的涉密情况,规定与会人员范围,明确保密要求。

第四十四条其他重要的涉密会议,主办单位会同保密部门共同做好安全保密的工作。会议密件应有专人管理,会议结束时要认真清理清退。密件传递、携带按本规定第十三条办理。

第四十五条凡召开涉密会议,不准使用无线话筒和手机,不准使用非保密本记录涉密内容,不准将涉密内容向无关人员泄露或擅自扩大传达范围。涉密会议不得录音,如需录音,须经会议主管领导批准。大型涉密会议应使用移动通信干扰器。

第十一章奖惩。

第四十六条凡严格遵守保密法纪及保密制度,保密的工作有突出成绩者;凡能及时纠正他人违反保密制度行为,堵塞失、泄密漏洞,避免党和国家利益遭受损失者;凡坚决同出卖党和国家秘密的行为作斗争,为保护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做出突出贡献者,学校对单位及个人给予先进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七条各单位发现、发生失泄密事件,应立即采取补救及防范措施,将损失限制在最小,并第一时间向学校保密委员会报告。学校保密委员会发现失泄密事件,应立即调查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和相关保密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及时评估失泄密影响及后果,积极采取补救、防范措施,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失泄密责任。

第四十八条保密的工作纳入各单位以及教职工年终考核内容之中。对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的,不严格执行失泄密报告制度或故意隐匿不报,以致影响查处工作和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规定由学校保密办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工作制度及(模板18篇)篇四

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工作制度及(模板18篇)篇五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服务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三个文明建设。

2、积极钻研业务,提高业务能力,规范言行举止,严守宣传纪律。

3、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和请假制度,有事暂时离岗,应与同事打招呼,半天以内向股室负责人请假,一至三天向分管副部长请假,三天以上向部长请假,请长假由部长办公室研究批准。

4、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和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工作积极主动、不拖拉、不推诿,按时按要求完成本职工作。

5、分工合作,团结互助,诚实待人,和谐相处。

1、宣传部经费(含专项经费)由秘书股统一管理,所有开支报销凭证由分管财经领导一支笔签批。开支报销凭证需经手人、证明人、签批人3人签字。

2、开支报销凭证应在费用开支发生后30日内办理签报手续。如部经费紧张不能及时列支,应先到秘书股登记,由秘书科按时间先后视轻重缓急予以列支。

3、500元以内开支须先报分管财经领导同意,500元以上开支须先报部长同意,未经同意擅自开支,不予报销。

4、严格遵守现金管理规定,20xx元以上开支一律采取现金支票或转帐支票结帐。

5、购入固定资产7日内纳入固定资产明细帐,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6、规范原始支出凭证管理,杜绝白条入帐。

7、规范票据管理,严格执行发票领用、登记和核销手续。

8、来客膳宿由秘书股统一安排,实行对口接待。乡镇来客用膳原则上安排在机关食堂,接待所需物品由秘书股统一安排。

1、车辆由秘书股统一管理,擅自用车所产生费用自行负担。

2、各股室用油发放油卡,定量供应,超出部分自行负担。

3、用车原则上需提前一天通知秘书股,秘书股根据公务的轻重缓急统筹安排。

4、未经分管财经领导同意,各股室不得擅自借车、租车,否则所产生费用不予报销。

5、驾驶员应根据派车时间要求按时出车和返回,凡未经秘书科安排出车作为驾驶员擅自用车处理。

6、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驾驶员发现车辆需维修时应先报秘书股,经批准后才能进行维修,凡车辆大修,要经分管财经领导同意后才能进行,车辆维修费用由秘书股统一结算,严禁擅自购置配件或先维修后报告。

1、部长办公会。部长办公会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由部长主持,副部长参加,秘书股长列席(记录),另视会议研究议题吸收有关人员参加。部长办公会主要研究县委、政府和市委宣传部的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研究部内重点工作安排,研究全县宣传文化工作,研究宣传文化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等事宜。

2、部务会。部务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部务会由部长主持。副部长和科室负责同志参加。部务会主要研究讨论业务工作,由各科室通报近期工作完成落实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打算。

3、职工大会。职工大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职工大会由常务副部长主持,部全体职工参加。职工大会主要传达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总结上一阶段工作,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4、宣传口例会。宣传口例会逢双月上旬召开。由常务副部长主持,县直宣传口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本部副科级以上干部出席,有关二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列席。宣传口例会主要由宣传口单位负责人汇报上阶段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研究布署后阶段工作。

5、宣传委员例会。宣传委员例会逢单月上旬召开。由常务副部长主持,各乡镇宣传委员和本部副科级以上干部出席,各乡镇宣传干事列席。宣传委员例会主要由宣传委员汇报上阶段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研究布署后阶段工作。

6、新闻宣传例会。县委中心报道组和新闻单位成员每月集中开一次调研会,各乡镇及有关单位的骨干通讯员,逢双月开一次调研会。新闻宣传例会主要通报上阶段上稿情况、研究报道要点、通报对全县新闻单位的新闻督查情况,并研究布署全县新闻宣传工作。

1、坚持每周四下午学习制度,坚持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并做学习考勤和记录。

2、采取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做到重点内容集中学、基本内容各自学、难点内容共研讨。每人每年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

3、发挥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学习同政治形势联系起来,同本职工作联系起来,同自己的思想实际联系起来。

4、秘书股结合当前形势,围绕中心工作,确定学习内容和重点,并负责组织学习和检查。

工作制度及(模板18篇)篇六

为全面推进我校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和《教育法》,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状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

二、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监督。

三、学校所有专任教师务必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务必到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从事语文学科教学的教师务必到达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学校刊物,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校园网、校内通知、公布栏等务必使用规范汉字。

五、学校公文、教师教案、讲义、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等务必用规范汉字,学生作业务必用规范汉字。

六、普通话是校园语言、教学语言。教师在课堂教学、学生在课上回答问题都务必用普通话进行;播音室的广播务必用普通话播报。

七、为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教育和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学校开设阅读课、写字课,对学生进行普通话和规范字训练。

八、学校所有会议发言一律用普通话,领导应带头坚持说普通话,凡与学生交谈无论何时何地一律用普通话;用心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

九、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教育和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建立教师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评比制度,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录用、业务考核、评优、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十、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档案管理,做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十一、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

工作制度及(模板18篇)篇七

3.接待展厅来访客户,初步了解客户需求。

4.根据客户需求,将客户引导至相应部门/个人。

5.记录销售顾问组织客户进行试乘试驾的信息。

6.对销售部员工的考勤签到和外出去向登记工作进行监督和记录。

7.提供文件录入、打印、复印等行政服务。

工作制度及(模板18篇)篇八

1、严格办案保密纪律,认真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保密规定,进一步建立和落实办案保密工作纪律及其职责制。加强对涉案材料、办案用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u盘、软盘、移动硬盘等)、密码传真机、手机的管理。

2、对信访举报件由信访室实行统一登记,集中管理。

3、切实加强对领导同志批示件的管理,个人不得保存领导同志的批示件。

4、严格遵守“四不准”。不准打听、了解不属于自我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举报情景和案件情景;不准传播案情或者向案件当事人和其他涉案人员及其亲友传递消息;不准泄露、扩散有关举报材料、私自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人的情景和举报材料的资料;不准未经批准,擅自在新闻媒体上披露正在查处的案件情景。

1、所有秘密文件、有关汇报材料的打印,都必须按照领导批准的发送范围计算印刷份数,不得擅自多印多留。打印过程中构成的清样、废纸,应及时销毁。复印、翻印、摘录秘密文件必须经过批准,并将复印、翻印件同正本文件一样保管。

2、对各个渠道收到的密件,由专人负责进行登记、签收、传阅、借阅、销毁,无关人员不得拆封。由领导亲启的信访件只能由领导本人拆阅。

3、秘密文件传阅由专人传递,并严格限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不得扩大。文件传阅夹内的文件不得拆散、取出。传递人员要随时掌握其流向,传阅完毕后及时清点收存。

4、严格秘密文件借阅登记,规定借阅时间,控制“密级”文件阅知范围,异常是对标有“密级”文件的外借,须经分管机关的副书记批准。

5、下发、批转秘密文件和涉案材料(领导批示件、批转信访件等),要严格登记制度,集中管理。

1、根据“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要求,各室用于文字处理的计算机必须做到专机专用,一律不准直接或间接与其他机关网、国际互联网连接。非本委局机关工作人员严禁使用本单位计算机。严禁在上互联网的计算机存储、制作、传递、使用涉密文件、信息、数据以及内部资料。

2、便携式计算机必须专人保管,不得横传或将其放置在未加保密措施的地方。使用人更换时必须做好交接手续。

3、不得在计算机硬盘中存贮机密级以上文件,秘密级文件必须采取加密措施。

4、在处理涉密文件、信息时,不得有无关人员在场。

5、处理有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必须设置开机密码,涉密文件必须在文中标明密级,密级与正文不得分离。

6、存贮有涉密文件、信息的移动存贮设备(软盘、u盘、移动硬盘等)必须标明密级,并按同级密件属性进行保管和传输,同一移动存贮设备中存有不一样密级文件的,按其存贮最高密级文件标密级;存贮过涉密文件的移动存贮设备,即使已删除文件或格式化,仍需按其密级进行保管和传输,严禁将其带出机关或办案点。

7、信息网的公文传输(邮件)仅限于纪检监察机关内部传输信息、文件、通知、报表、材料和数据等。

8、涉密载体、涉密设备或配件的维护、更换、维修由办公室负责,事先必须进行消磁处理,严禁私自拿出单位维修。请外单位技术人员到机关维修或维护涉密计算机或网络,必须登记并有专人监督。

9、涉密载体、涉密设备或配件(计算机、软盘等)的报废,需书面报请委局保密领导小组批准,由办公室处理,不得随意处置或丢弃。涉密存贮设备的销毁由办公室实施,在委局保密领导小组监督下实行不可恢复性销毁。

1、文印室属委局机关保密重地,应控制进入文印室人员。室内工作人员要谨慎处理各类文件、材料,注意保存原件和安全保密工作。计算机、复印机、激光打印机、轻印刷设备维修人员进入文印室要进行严格监督。

2、密码机发生故障或出现异常,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分管领导和省纪委办公厅总控室报告,由省纪委负责解决;与密码机相接的计算机出现故障需维修时,必须要将密码机取下,移出另存并删除带有国家机关和机关工作秘密的文件后,单独请人维修。

3、非工作时间或机房内无人时,报警器要处在良好的工作状态。密码设备操作人员每一天下班、节假日要做好密码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保证各种设施的完好、到位。

委局所有印章必须明确专人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按要求登记备案。纪委、监察局印章、纪委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印章由办公室保管,使用由分管机关副书记审批。纠风办印章由纠风室保管。县纪委、监察局(含纠风办)印章使用涉及重大事项的报书记签批。各室印章使用管理由各室驻室负责。

工作制度及(模板18篇)篇九

一、目的及时、迅速、有效抢救病人的生命,使重危病人转危为安,提高抢救成功率。

二、适用范围。

急、危重病人的抢救。

三、要求。

2、医生未到以前,护理人员应立即监测生命体征,根据病情及时给予吸氧、吸痰、建立静脉通道,必要时立即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配血、止血等,并为进一步抢救作准备。

3、根据病情可设异常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和抢救效果。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详细交接,记录要及时详实。口头医嘱在执行时,应加以复述。所有药品的`空安瓿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5、抢救器材及药品必须力求齐全完备,基本抢救药品(包括抢救车上药品)应全院统一编号,定位放置、定量贮存,定人保管,每班检查,用后随时补充。

6、护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抢救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7、抢救车各部位标记清楚,抢救物品、器械、药品按规定位置放置。

8、做好病人与家属的解释及安抚工作,必要时与单位联系。

9、做好抢救、登记及抢救后的处置工作。

工作制度及(模板18篇)篇十

一、提高医护人员的抢救意识和抢救水平,抢救患者时,做到人员到位、行动敏捷、有条不紊、分秒必争。

二、各种急救药品和器材定量、定位放置,经常检查维修,使其处于备用状态。

三、护士紧密配合医生参加抢救。医生未到前,护士应根据病情采取应急措施。

四、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持续呼吸道和各种管道通畅,准确及时填写《危重患者护理记录》,记录时光精确。

五、在抢救患者过程中,正确执行医嘱。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务必复述一遍,两人核对后方可执行;保留安瓿,核对无误后弃去。抢救结束6小时内据实补写医嘱并签名。

六、个性护理患者需做辅助检查时,务必有医护人员陪同。

七、认真做好患者的各项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烦躁、昏迷及神志不清者,加床档和采取保护性约束,确保患者安全。

八、做好抢救后的清理、补充、检查及家属安抚工作。

工作制度及(模板18篇)篇十一

目录。

职工(会员)代表大会。

职业病危害因素与预防措施„„„„„„„„„„„„„。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公司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公司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行政建立平等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合同,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做好厂务信息公开工作。

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六、贯彻公司管理方针和目标,确定职业健康安全员工代表,指导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七、组织进行现场劳动保护检查,进行职业病防治,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档案和职业病台帐,监督实施员工劳动保护工作的开展。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八、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九、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十、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十一、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和工会的企业。

工会主席(副主席)职责。

一、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按照上级工会指示精神,有计划地开展工作。

二、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的正常工作。

三、接受党委的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委的有关决议。定期向党委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情况,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四、对于党委讨论决定的有关工会的重大问题,召集工会委员会认真讨论,组织实施。工会的日常工作和经费开支,要根据职工群众的要求和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办理。

五、支持经理对生产行政工作行使职权,维护生产行政指挥系统的高度权威,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发动职工积极参加企业的改革,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和工程质量,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调处劳动争议。

七、积极主动地参与企业改革,根据三个文明建设的需要和职工群众的合理要求,提出建议,协助行政制定改革方案,发动职工群众贯彻实施。

八、对职工代表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执行大会决议,定期向大会报告工作,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九、贯彻公司管理方针和目标,指导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十、代表员工合法权益,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劳动保护检查,进行职业病防治,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监督实施员工劳动保护工作的开展。

十一、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问题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十二、加强各分工会和工会小组建设,支持分工会开展工作,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总结交流经验,大力表彰先进。

十三、布置、检查、协调各委员及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十四、工会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在主席因公外出时,负责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

工会小组长职责。

工会小组既是职工日常活动的单位,又是工会基层工作的基础。工会小组长在所在分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工会委员会的决议,结合小组的实际,集中大家的智慧,依靠全体职工把工会小组建设成为民主之家、友爱之家、文明之家。其主要职责是:

一、积极配合项目经理做好员工的日常政治思想工作,动员和组织小组全体会员积极参加政治、技术、文化、管理知识的学习,办好职工业余文化室,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活跃小组文化生活。

二、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劳动竞赛,参与讨论生产计划,制定劳动竞赛保证条件,动员和组织全体会员以主人翁态度参加管理和改革,要按时总结评比,表扬好人好事,抵制歪风邪气,要教育小组会员遵守劳动纪律、安全操作规程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协同项目经理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抓好劳动保护工作。

三、要关心职工生活,热心为职工办实事,经常进行家访、谈心,会员之间有意见要互相交换,有缺点要互相规劝,遇到思想疙瘩要互相帮助解决。组织对病伤会员进行慰问。开展小组的经济、劳力、生活互助互济活动,敢于代表群众说话,及时如实向所在分会反映情况。

四、要加强工会小组自身建设。定期开好工会小组民主生活会,传达上级工会决议,讨论小组工会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小组成员的团结。

工会财务工作的任务是:在“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工会建设服务、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的三服务的方针指导下,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和政府的有关政策、法令和上级工会的统一规定,并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二、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按规定上交经费。在本级所管范围内合理分配经费,决定各分会及所属单位的经费分成。

三、及时编制工会财务预决算,检查、分析财务收支情况、预算执行中的经验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四、妥善保管现金和一切财务帐表、凭证、档案、资料。及时登记帐目,按时编制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定期向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报告财务工作情况和各项经费收支情况。定期向会员公布帐目,准确、完整地为工会委员会提供会员(代表)大会财务工作报告所需的资料。

五、主动向经费审查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提供有关财务工作资料。

六、建立和健全工会财产物品保管制度,登记工会财产帐目,监督检查工会财产物品的保管、使用情况。

七、模范地遵守和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和工会财务纪律,对违反务制度的开支,有权拒绝付款,拒绝报销,并及时向工会主席报告。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由同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经费审查监督机构,其工作制度是:

一、依法独立行使经费审查监督职权,对同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业务指导、督促和检查。

二、协助同级工会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监督同级工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纪律、法规和工会财务工作的方针、规章制度。

三、审查同级工会预算、决算的编制执行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准确合理地反映了工会工作需要。

四、督促同级工会定期公布帐目,发扬财务民主,实行财务公开。

五、主任委员有权列席工会委员会,将工会财务工作上的问题提交工会委员会讨论;对工会委员会在财务上的决定,有不同意见时,有权保留自己的意见,并向上级工会反映。

六、在经费审查过程中,遇到不接受审查或故意设置障碍时,有权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有关责任人员,有权给予处分或经济制裁,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坚决同铺张浪费、贪污盗窃、侵占国家财物等违反财务制度的纪律和行为进行斗争。

七、在同级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财产管理人员调动时,负责监督做好交接工作。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会计法》、的要求,依法对工会经费进行收拨,按规定向上级工会拨交经费。

二、依法算帐、记帐,做到帐物、帐表相符。

三、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工会经费是工会开展活动的经济基础,对于收取的工会经费要加强核算,保证工会经费发挥最佳经济效益。

四、维护财经纪律,保证国家有关财经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的执行。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五、工会财产、物资是工会工作的物质基础。会计工作要如实反映单位的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情况,并监督其合理使用和安全保管,定期进行财产清查,检查帐实之间是否相符。对于铺张浪费、贪污盗窃公共财物的行为要及时揭露,报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财务年度预算收入、支出经过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计后,每年要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工会财产,是工会活动的基础,各级工会的财产,依法保管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侵占和挪用,为了使工会财产不被占用和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会财会人员对工会财产要逐一记帐,做到帐实相符,保证工会财产有据可查。

二、工会财产由工会指定专人保管,并登记造册,做到帐物相符。

三、领用物品,经领导批准后,办理好出库手续,并有经领人和领导签字。

四、工会财产、物资的保管要做到防虫蛀和霉变,每年夏季要把易虫蛀和霉变的物品进行处理,以保证财产和物资的完好。

五、对于易损物品需要作报废处理的,由保管人员提供处理意见,经研究批准后办理报废手续。

六、对工会财物的借用,必须办理使用手续,经领导批准后借出,并由借出人按时收回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七、加强对工会财产的保管和维修,每年不少于一次对工会财产进行检查,发现损坏的要及时维修,以保证工会活动的正常进行。

八、工会财务人员每年要对工会财产进行核查,对于人为损坏和被无故挪用,要认真处理,保证工会财产的完整性。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组织)职责。

一、发动女工学习政治、文化、科学知识,努力完成工作任务,为公司健康发展多做贡献。

二、维护女工特殊利益,做好“四期”保护工作,及时组织女工身体检查,对病患者及时联系治疗。

三、定期召开女职工座谈会,研究与制定工作计划。

四、监督公司《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并能坚持与歧视、虐待、摧残和迫害妇女的现象作斗争。

五、积极为大龄未婚青年牵线搭桥,解决其婚姻问题。

六、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政策,使计划生育率达到100%。

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职责。

一、参与立法活动。积极参与企业规章制度、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规定的制订和修改活动,并对涉及职工利益的各项问题,尤其是一些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开展认真的调查研究工作,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立法建议,不断提高工会参与立法的质量。

二、开展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行政对《劳动法》及配套法规、《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公司集体合同的履约情况,督促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依法履行劳动合同和依法修订规章制度,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三、为工会参政议政提供法律依据。在调查研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和要求的基础上,为工会参政议政的各项活动提供法律依据,保障工会依法履行职能。

四、为职工和公司工会提供法律服务。贯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运用法律手段同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为职工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为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和各项业务的开展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以保障工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和依法行使职权。

五、依法调处劳动争议。贯彻“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预警机制协调劳动关系的作用,协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直至代理职工参与诉讼活动。

六、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公司党委,参与制订并认真贯彻落实普法教育宣传规则,同时配合工会的宣传教育部门,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采取多种形式,有的放矢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职工的自我维护能力。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职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调解本企业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二、在调解劳动争议中应履行以下职责:

1、决定接受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调查申请。

2、调查取证,认定事实。

3、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开展调解工作,维护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4、遵守调解纪律,维护调解秩序。

5、监督检查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合同。

6、对职工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

三、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调结合”的处理劳动争议的方针,通过宣传教育、做思想工作、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等各种方式开展劳动争议预防工作,努力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达到化解矛盾,增强团结、促进生产、稳定大局的目的。

四、搞好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自身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提高调解委员会成员的政策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职责。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在公司工会和上级工会劳动保护机构的领导下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和协助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参加涉及职工劳动安全与健康规章制度的制定,参与本单位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计划和经费投入等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劳动安全卫生的决策、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定期分析研究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向企业行政和有关方面反映职工对劳动安全卫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督促和协助企业行政解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三、参与本单位集体合同中关于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工伤保险等条款的协商与制定,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和享受工伤保险的权利。对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中劳动安全卫生条款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组织或协同行政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组织职工代表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督查。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建立档案,监督整改和处理,并督促企业防范事故和职业危害。

五、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规定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问题严重的,向企业行政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对拒不整改的要求政府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性措施。

六、监督检查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七、参加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和处理,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监督和协助企业行政采取防范措施。对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进行研究、分析,总结教训,提出建议。

八、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并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求企业行政或现场指挥人员采取紧急措施,包括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同时支持或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立即报告。

九、宣传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及企业的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和发动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教育职工遵章守纪,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十、督促企业行政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用具,监督企业行政定期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监督企业行政履行对职业病患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的责任,督促落实工伤待遇及职业病损害赔偿。监督和协助企业行政落实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有关规定。

职工书屋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管理员要按规定做好图书的采购、登记、分类、编目和借阅工作,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台帐。

二、组织职工开展读书小组活动,向读者推荐介绍新书目,做好读者的服务咨询和辅导工作。

三、保管好各类图书杂志,定期做好图书杂志的修补,装订工作,做到书证按号排列,图书分类堆放,保证图书上架的完好率。

四、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做到干部职工一视同仁,一律凭证借书,对损坏遗失图书、杂志,按书刊价格出具罚款单交财务部门扣款。

五、按时开放图书室,正常搞好图书室卫生工作,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尽可能满足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需要。

六、管理员要保证报刊杂志柜和阅览台的整齐清洁无灰尘,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卫生,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1、职工(会员)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

2、认真履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依法行使审议建议权、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选举权。

3、职工(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4、职工(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5、职工(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公司工会委员会召集职工代表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6、公司工会委员会作为本企业职工(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职工(会员)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职工、会员行使民主管理权力,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职工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合作,维护政治的稳定和社会安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是职工、会员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基本形式。职工代表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可以结合召开。

职工(会员)25人以上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职工、会员代表大会或职工、会员大会制度。25人以下的企业可以建立职工、会员代表小组,开展本企业的民主管理工作。

第三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接受公司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公司工会委员会是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会员)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辖各分公司。

第二章代表大会职权。

第六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公司行政工作报告和工会工作报告,让职工、会员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的经济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审议和通过本公司集体合同、工资协商合同、公司业务招待费。

使用情况报告,劳动安全卫生合同;听取和审议公司领导述职报告,民主评议公司领导干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审议和批准公司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经费审查报告,审议决定工会委员会的重大事项。

四、对公司工会的委员、正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主任、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主任进行选举、增补、罢免。对公司工会主席、副主席进行民主评议,并提出批评、建议和意见。

五、选举产生本公司参加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的代表,选举产生本公司参与集体协商的代表。

六、审议本公司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严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和建议,并及时向上级工会报告。

第三章职工、会员代表。

第四章组织制度。

第八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的届期应与公司工会委员会任期相同。

第九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

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

遇有重大事项,经公司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会员代表的提议,报公司党委和上级工会同意,亦可召开职工、会员代表大会。

职工(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会员代表过半数通过生效。

第十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及时处理的重大问题,由公司工会委员会召集职工、会员代表组长联席会议协商处理,联席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党委、行政负责人和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召开联席会议处理问题,应事先广泛征求职工、会员代表意见,协商处理结果,应在下一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上报告并取得确认。

第十一条公司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机构,其职责如下:

一、组织本公司的职工、会员代表选举工作。

二、确定职工(会员)代表大会议题,负责职工(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三、主持召开职工、会员代表组长联席会议,组织代表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大会决议、决定和提案的落实,动员和组织职工、会员为贯彻落实代表大会的决议而努力工作。

四、对职工代表、会员代表进行培训,提高代表的素质,接受和处理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

五、代表职工与企业及相关部门就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公司集体合同,督促公司行政履行集体合同。

六、组织本公司民主管理的其它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工会委员会应定期向公司党委报告有关职工(会员)代表大会的情况,主动争取和接受党组织领导。

第十三条公司工会委员会在职工(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一周和会后一周内,应分别用书面形式向上级工会报告大会的准备工作情况和大会召开的程序及结果。

上级工会有指导、支持和维护公司职工(会员)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如与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相抵触,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起实施。

职工代表提案管理办法。

职代会提案工作是企业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广大职工参政议政的主要形式之一。为保证做好职工代表提案管理工作。现将职代会提案的征集、立案及处理规定如下:

一、提案的征集:

1、提案应在职代会开会前征集。职代会原则上每年征集提案一次,(年终或年初)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在召开会议的前一个月向各代表团(组)发出提案征集的通知和提案表。

2、各代表团组要按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所在单位的职工代表开展提案征集工作。职工代表要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建议和意见,经归纳整理形成书面材料,并填写提案表,于职代会召开前送到提案工作委员会。

二、立案原则:

1、提案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提案要以企业发展,促进内部经营机制的转换,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应围绕企业两个文明建设中有关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搞好安全生产,健全规章制度,改善职工劳动和生活条件,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提高队伍素质等方面提出提案。

3、凡超出企业能够解决的问题以及国家和上级已有明确规定的内容,不应作为提案。

4、每项提案要有至少二名职工代表附议方可有效。

5、凡提案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无法进行处理的提案,不能立案。

三、提案处理程序。

1、审议。提案工作委员会收到职工代表提案后,根据立案原则对提案进行审议,凡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给予立案。

2、立案。对已审定后确定的立案,进行分类、统计、造表、可分为“生产经营管理、生活福利、分配制度、精神文明、其它方面”共五类。

3、转送。对审定立案的提案,提案工作委员会按类别分别送交总厂主。

管领导或职能部门处理。

4、对征集的提案,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审议,认为不能立案的,以反馈单的形式注明原因交提案人;做为意见处理的提案交有关部门处理,并以反馈单的形式向提案人作出解释。

5、关于提案主办部门对提案的处理答复:

(1)对职工代表的提案,主办部门应认真及时地进行研究处理,予以落实。

(2)凡需在一定期限内落实的,应提出处理落实计划,分期落实。

(3)提案处理答复意见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填写“主办部门处理结果”一栏,送提案工作委员会。

6、把主办部门对提案的处理答复送提案人,请提案人反馈意见。

7、在主办部门落实提案的过程中,提案工作委员会在每季度检查、督促提案的落实,及时收集和掌握提案的落实进度。

8、提案工作委员会在下次职代会上将提案的落实情况向大会报告。

职工董事、监事制度与管理办法。

为了全面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保障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和谐发展,根据《公司法》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是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一定数量的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监事会,代表职工行使参与企业决策权利、发挥监督作用的制度。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称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第二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的目标。

凡依法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都要逐步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并在源头参与、监督和维护上充分发挥作用。

第三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设置。

公司董事会中,可以有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人数不得少于监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职工持股会选派到董事会、监事会的董事、监事,不占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名额。

第四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条件。

1、本公司职工;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能够代表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和参与经营决策和财务监督的能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中规定的不能担任或兼任董事、监事的人员,不得担任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工会主席、副主席可以参加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选举。

第五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产生程序。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应当由公司工会提名,公司党组织审核确定,并报告上级工会。没有党组织的公司应当由上一级工会组织审核确定。

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获得应当参加会议人员的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

3、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产生后,应当报上级工会、有关部门和机构备案。

第六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补选和罢免。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因辞职等原因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从出缺至完成补选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新补选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就任前,原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情况允许的情况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其职务。

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不履行职责或者有严重过错的,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职工(代表)提议,可以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进行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补选和罢免要经应当参加会议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七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任期。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任期与公司董事和监事的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任期内调离公司的或者其他原因长期不在岗的,其任职资格自行终止。

第八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职责。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享有与公司董事、监事同等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经常或者定期深入到职工中听取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监事会研究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代表职工行使权利,充分发表意见。

问题和事项时,要如实反映职工的合理要求,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董事会研究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时,要如实反映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公司管理人员的情况。

4、职工监事要定期监督检查职工各项保险基金、工会经费的提取、缴纳情况和职工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福利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当参与检查公司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1、知情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可以定期调阅公司有关的经营、财务报表;列席与其职责相关的公司行政办公会议和有关生产经营工作的重要会议。公司要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公司工会要主动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开展工作提供服务。

2、保密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接受职工代表质询时,要按照信息有序披露原则,遵守公司保密规定,保守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涉及的公司商业秘密。同时不得向本公司以外的人员泄露。

3、报告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遇到工作受阻、待遇不公等情况时,有权向工会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反映。

4、委托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公司其他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或者公司董事、监事代为出席,并在委托书中明确授权范围。

5、培训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要自觉加强有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公司要创造机会,安排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职培训。

6、述职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必须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其履行职责的情况,每年至少一次。报告内容或者提纲应当提前一周告知职工代表。

7、评议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在认真述职的基础上,对职工代表提出的质询予以答复,接受职工代表的民主评议。评议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

8、奖惩制度。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要对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进行考核,实施必要的奖惩。对履行职责好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给予表扬奖励;对不称职或者有渎职行为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进行撤换或者罢免。

9、保障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任职期间,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届满,除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外,公司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作出不利于其履行职责的岗位变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行职务时的出差、办公等有关待遇参照公司董事、监事执行。

第十条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相关部门的职责。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起施行。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1、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的对象是: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主要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支部书记、副书记、工会主席。

2、职代会以企业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制为依据,每年对公司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和测评。

3、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是: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情况;遵守党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情况;企业经营管理情况;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情况;作风建设、精神状态、职业道德、勤奋敬业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4、职代会听取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述职报告,组织职工代表采用无记名方式对述职的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填写测评表。

5、由公司工会组织统计测评结果,报送公司支部和上级有关部门。作为公司领导奖惩的主要依据。

1、公司行政和公司工会成立人数对等的工资集体协商谈判组,分别由总经理、工会主席任双方首席代表,由工会代表职工与公司行政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水平等事项每年进行一次平等协商。

2、工资集体协商谈判组成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工资问题的法律法规,调查了解企业经营的财务收支状况,既要注意工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的关系,又要注意名义工资和实际工资的区分。

3、履行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工资原则,对不同工种、不同岗位的员工的工资标准进行审议。在达到平均工资增长水平的前提下,对苦、脏、累、险等一线岗位和高技术岗位员工作工资倾斜。

4、注重对企业内最低工资收入者的帮助。在向一线员工倾斜的同时,重视对低收入者的帮助,通过协商谈判给予优先帮助,保证其正常的生活。

5、把延长工作时间、节假日加班、女职工孕期、哺乳期、职工年休等特殊情况作为工资协商谈判的重要内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予以确认和提高。

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民主管理,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劳动法》、《工会法》,特制定平等协商制度。

一、平等协商是指职工方(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业方(企业代表)就企业内部劳动报酬,工作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保护,保险与福利等问题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

二、平等协商应遵循合法、平等、实事求是和效率优先,兼顾双方合法权益以及和谐、协商的原则。职工和企业方代表一致。由3—5人组成,职工方首席代表应由工会主席担任。

三、平等协商一般一年协商一次,对协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完善。经一方提议,也可召开临时协商会议。

四、在平等协商意见一致的情况下,将协商条款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签订集体合同书,集体合同书一式五份。

五、集体合同书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报市建筑工会和市总工会民管部各一份,并在企业内张榜公布。

六、集体合同执行情况,每年由公司工会和行政联合组成检查组进行履约情况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并张榜公布。

七、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集体合同履约监督检查制度。

1、公司行政、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各派等额代表联合建立集体合同履约监督检查小组,每半年对公司集体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坚持“遵循依法、依集体合同规定;实事求是;依靠群众;有关部门密切合作”等四项原则。

3、公司行政组织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监督检查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督促各部门履行各自的义务。公司工会组织对工作时间、工资发放、劳动保护、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进行定期检查。

4、检查组将集体合同履约情况整理成书面报告,分别报公司行政和公司工会,并向职工代表大会作专题报告。

集体合同履约情况工作小组职责。

一、每年召开1—2次职工代表座谈会,听取各部门对公司执行集体合同情况的反映。

二、协同集体合同履约监督检查小组每半年对公司集体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公司集体合同履约情况向职代会作专题报告。

三、协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检查公司行政对《劳动法》及配套法规、《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听取职工群众对公司执行劳动法规的反映。

四、通过厂务公开栏公开公司集体合同履约检查汇总情况。

五、整理建立厂务公开档案,经公司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审核后,由公司工会妥善保存备查。

员工意见箱(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为及时了解员工对公司建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议和意见,开辟群众性监督渠道,沟通双方信息,公司研究决定设立员工意见箱。为切实加强员工意见箱管理,使之达到下情上达、沟通信息、加强管理、持续改进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目的,特订立本制度。

一、员工意见箱设置在公司办公区,并有遮雨、防潮、加锁等安全保护措施。

二、员工意见箱每月25号开启一次。

三、员工代表将公司员工意见箱中的建议和意见进行分类、汇总、分析,并将分析情况、落实整改情况整理成专门报告,作为管理评审的信息输入,为公司领导了解员工对建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议和意见,确保公司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四、员工意见箱中的员工建议和意见由工会主席及员工代表进行分类汇总,报公司经理审阅后,传递到相关部门落实改进措施,并报公司工会整理归档。

厂务公开实施细则。

第一条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基本要求:

1、单位重大决策必须公开。主要包括单位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投资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重大改革、改制方案,职工裁员、分流、安置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等。

2、单位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必须公开。主要包括单位的财务预决算、单位担保、大额资金的运作、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大宗原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产品销售和盈亏情况,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制落实情况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等。

3、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必须公开。主要包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案、奖金发放、奖罚和福利、各种社会保险金缴纳、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履行、职工招聘情况等。

4、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必须公开。主要包括单位领导班子的民主评议结果,中层领导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的选聘和任用情况,领导人员的工资(年薪)、奖金、兼职、住房、用车、通讯工具以及出国(境)费用支出、业务招待费情况等。同时,要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有所侧重,并适时进行调整。第二条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主要内容:

1、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涉及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

2、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主要问题。主要包括企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资本运作以及涉及职工权益方面的规章制度、职工裁员和除名、对职工的处罚等。

3、涉及职工劳动权益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劳动法规的执行情况,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障基金的缴纳情况等。

4、有关职工具体的切身利益问题。主要包括劳动收入办法的制定,职工提薪晋级和奖金分配,以及有关福利和奖罚等。第三条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1、职代会是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要不断充实和丰富职代会的内容,提高职代会的质量和实效,落实好职工的知情权、审议权、通过权、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

2、厂情公开栏是厂务公开的必要形式。企业要在醒目处设置固定的公开栏,所有公开内容原则上都应在公开栏公布。

3、厂情发布会、党政工联席会、班组长情况通报会等是厂务公开的经常形式。通过企业不同层次人员参加的有关联系会,进行企业重要事项的公开。

4、紧密结合企业特点的其他公开形式。如厂报、墙报、职工信箱、网络对话、职工座谈会、经理接待日等多种形式的厂务公开。

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有效地把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依据上级工会有关规定,为建立公司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工会劳动关系预警机制是工会组织运用预测、预审、预报、预防等措施,及时掌握产生劳动关系矛盾的诱因,有效调解劳动争议,增强职工法律意识,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建立工会劳动关系预警机制,有利于充分发挥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稳定职工队伍、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发展中的独特作用,是进一步落实工会工作总体思路,推动工会工作改革的重要举措。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工会主席为工会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责任人,在公司党组织和公司工会的领导下,对本单位的工会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建立、运行和实施负总责。

第五条工会劳动关系预警机制是一项法律工作的系统工程,是工会全会的工作,公司劳动关系预警机制领导组是劳动关系预警机制日常工作的牵头部门。

第六条建立劳动关系预警网络,畅通信息渠道,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预警网络可吸收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争议调解员、法律咨询员、信访接待员、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参加。

第七条与党政领导和职能部门经常沟通,研究问题,共同推进预警机制的建立,运行和完善。

第三章预测。

第八条预测是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首要环节,通过调查研究和信息的搜集,科学地分析和把握劳动关系领域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第九条预测要全面、深入、细致。预测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一是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部颁规章、政策及地方性政策、法规,因利益关系调整而引发的热点和难点;二是涉及职工所关心的就业、分配、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焦点和矛盾;三是对可能发生职工集体上访、怠工、罢工等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进行分析、预测、找出不稳定的因素;四是某一阶段劳动争议的突出矛盾和主要特点。

第十条在预测工作中要建立四项制度:

一、情况汇总制度。每月汇总分析职工信访、劳动争议、劳动法律监督、安全生产的情况,作为劳动关系预测的重要依据。

二、现状分析会制度。定期召开分析会,研究倾向性问题和矛盾,明确工作重点及工作策略,并向公司党组织汇报,向行政通报。

三、联席会议制度。工会牵头定期召开由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对劳动关系到中的突出矛盾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协调处理意见。

四、台帐制度。公司工会应建立情况汇总、现状分析会、联席会及台帐,指定专人记录整理。

第四章预审。

第十一条预审是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关键环节。预审是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改制、结构调整、下岗分流方案等进行法律、法规、政策性的审核过程,通过预审,确定这些方案内容、程序是否合法,防止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第十二条预审要严格规范。预审的主要形式是平等协商,职代会、工会或工会的法律咨询机构,提前介入企业改革方案的制订和论证等。

第十三条坚持民主程序,让职工依法行使知情权、审议权、建议权,对改制、结构调整、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劳动分配等方案,未经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一律不得实施。

第十四条凡涉及面广并可能引发不稳定或突发事件的改革方案,应在提交职代会讨论前一周报公司工会预审,公司工会应在三天内予以答复。未作答复视作同意。

第五章预防。

第十五条预防是运用法律武器、通过疏导、调解,援助等措施,化解矛盾,确保稳定。

第十六条对劳动关系中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工会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好工作预案,落实措施和责任,妥善处理矛盾。

第十七条预防要标本兼治。要经常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咨询等活动,提高职工的法制意识。当出现集体劳动争议或不稳定因素时,工会干部要及时深入到职工群众中去,积极宣传法律、政策和作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引导职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要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加大检查、监督、调处的力度。对合法权益遭到侵害的职工,工会组织要通过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手段,使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维护。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的有关条款如与相继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时,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分公司和各项目部。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劳动关系预警机制领导组负责解释。

建筑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预防措施。

主要职业危害因素:

一、粉尘。

建筑行业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多种粉尘,主要包括矽尘、水泥尘、电焊尘、石棉尘以及其他粉尘等。

1、矽尘产生于以下作业:挖土机、推土机、刮土机、铺路机、压路机、打桩机、钻孔机、凿岩机、碎石设备作业;挖方工程、土方工程、地下工程、竖井和隧道掘进作业;爆破作业;喷砂除锈作业;旧建筑物的拆除和翻修作业。

2、水泥尘产生于以下作业:水泥运输、储存和使用。

3、电焊尘产生于以下作业:电焊作业。

4、石棉尘产生于以下作业:保温工程、防腐工程、绝缘工程作业;旧建筑物的拆除和翻修作业。

二、噪声。

建筑行业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主要是机械性噪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

1、机械性噪声产生该类噪声的作业主要有:凿岩机、钻孔机、打桩机、挖土机、推土机、刮土机、自卸车、挖泥船、升降机、起重机、混凝土搅拌机、传输机等作业;混凝土破碎机、碎石机、压路机、铺路机、移动沥青铺设机和整面机等作业;混凝土振动棒、电动圆锯、刨板机、金属切割机、电钻、磨光机、射钉枪类工具等作业;构架、模板的装卸、安装、拆除、清理、修复以及建筑物拆除作业等。

2、空气动力性噪声产生该类噪声的作业主要有:通风机、鼓风机、空气压缩机铆枪、发电机等作业;爆破作业;管道吹扫作业等。

三、高温。

建筑施工活动多为露天作业,夏季受炎热气候影响较大,少数施工活动还存在热源(如沥青设备、焊接、预热等),因此建筑施(活动存在不同程度的高温危害。

四、振动。

建筑施工活动存在局部振动和全身振动危害。产生局部振动的作振动棒、凿岩机、风钻、射钉枪类、电钻、电锯、砂轮磨光机等手动工具振动的作业主要有挖土机、推土机、刮土机、移动沥青铺设机和整面机、打桩机等施工机械以及运输车辆作业。

五、密闭空间。

建筑施工活动存在密闭空间作业,主要包括:排水管、排水沟、螺旋桩、桩基井、桩井孔、地下管道、烟道、隧道、涵洞、地坑、箱体、密闭地下室等,以及其他通风不足的场所作业;密闭储罐、反应塔(釜)、炉等设备的安装作业;建筑材料半年的船舱、槽车作业。

六、化学毒物。

腐作业产生沥青烟;涂料作业产生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游离甲苯二异氰酸脂以及铅、汞、福、铬等金属毒物;建筑物防水工程作业产生沥青烟、煤焦油、甲苯、二甲苯等有机溶剂,以及石棉、阴离子再生乳胶、聚氨脂、丙烯酸树脂、聚氯乙烯、环氧树脂、聚苯乙烯等化学品;路面敷设沥青作业产生沥青烟等;电焊作业产生锰、镁、铬、镍、铁等金属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等;地下储罐等地下工作场所作业产生硫化氢、甲烷、一氧化碳和缺氧状态。预防措施:

一、接触各种粉尘,引起的尘肺病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加强水泥等易扬尘的材料的存放处、使用处的扬尘防护,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在易扬尘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2、个人防护措施:落实相关岗位的持证上岗,给施工作业人员提供扬尘防护口罩,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项目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工人作业场所的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检查个人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每月不少于一次,并指导施工作业人员减少扬尘的操作方法和技巧。

二、电焊工尘肺、眼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为电焊工提供通风良好的操作空间。

2、个人防护措施: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佩戴有害气体防护口罩、眼睛防护罩,杜绝违章作业,采取轮流作业,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项目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工人作业场所的通风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8小时工作制,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三、直接操作振动机械引起的手臂振动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作业区设置防职业病警示标志。

2、个人防护措施:机械操作工要持证上岗,提供振动机械防护手套,采取延长换班休息时间,杜绝作业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警示标志的悬挂,工人持证上岗,防震手套佩戴,工作时间不超时等情况。

四、油漆工、粉刷工接触有机材料散发不良气体引起的中毒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加强作业区的通风排气措施。

2、个人防护措施:相关工种持证上岗,给作业人员提供防护口罩,采取轮流作业,杜绝作业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作业场所的良好通风,工人持证上岗,佩戴口罩,工作时间不超时,并指导提高中毒事故中职工救人与自救的能力。

五、接触噪声引起的职业性耳聋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作业区设置防职业病警示标志,对噪音大的机械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减少噪音污染。

2、个人防护措施:为施工操作人员提供劳动防护耳塞,采取轮流作业,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作业场所的降噪音措施,工人佩戴防护耳塞,工作时间不超时。

六、长期超时、超强度地工作,精神长期过度紧张造成相应职业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减小工人劳动强度,为职工提供良好的生活、休息、娱乐场所,加强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

2、个人防护措施:不盲目抢工期,即使抢工期也必须安排充足的人员能够按时换班作业,采取8小时作业换班制度,及时发放工人工资,稳定工人情绪。

3、检查措施:工人劳动强度适宜,文明施工,工作时间不超时,工人工资发放情况。

七、高温中暑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高温期间,为职工备足饮用水或绿豆水、43。

防中暑药品、器材。

2、个人防护措施:减少工人工作时间,尤其是延长中午休息时间。

3、检查措施:夏季施工,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饮水、防中暑物品的配备,工人劳逸适宜,并指导提高中暑情况发生时,职工救人与自救的能力。

工作制度及(模板18篇)篇十二

为进一步做好校园防盗安全工作,加强内部设施的管理与使用,现制定校园防盗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1、按照“立足内部,内外联动,全面设防,确保安全”的要求,有计划地加快治安网络建设,逐步建立起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动静结合,点线面结合,各项防范措施相互配套衔接的校园治安防控网络。

2、通过防范,努力形成违法犯罪分子不敢进校作案,进了校园作不了案,作了案逃不出校园的治安保卫局面,切实做到校园“不发案、少发案、发小案、不出事、少出事、出小事”。

3、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管理,做到“五双”制度齐全,“三防”措施到位,会计室不超标准存放现金,严防盗窃事件发生。易燃、易爆和剧毒药品全部双套钥匙,严格手续,专项使用,两人共同管理。

4、严格落实教职工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擅离职守。值班人员要熟知报警装置和报警方法,做好值班记录。

5、学校领导在重大节假日期间要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保证紧急情况下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6、学校办公设备、器材实行“谁主管 谁负责”、“谁使用谁保管”的管理办法,如果在使用期间造成办公设备器材(特别是电脑显示器、主机、打印机、液晶电视、实物投影仪、笔记本电脑等)被盗的,由保管人、当事人或值班人员负责赔偿。

7、加强门卫管理,严格进出人员登记手续,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工作制度及(模板18篇)篇十三

(一)目的及时、迅速、有效地抢救病人的生命,提高抢救成功率。

(二)适用范围急、重危病人的抢救。

(三)要求(1)抢救工作在科主任、护士长领导下进行。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护理人员对重危病人进行抢救护理。参加人员务必全力以赴,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2)如遇重大抢救,护士长应及时向护理部汇报。并理解护理部的组织、调配和指导。

(3)当抢救病人的医生尚未到达时,护理人员应立即监测生命体怔,严密观察病情,用心抢救。根据病情及时给氧、吸痰、建立静脉通道,必要时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止血等。并为进一步抢救作准备。

(4)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抢救用药等,要详细、及时记录和交班。口头医嘱在执行时应加以复述,抢救后请医生及时补开医嘱。

(5)护理人员务必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6)各护理单元应备有抢救车。抢救车内抢救物品、器械、药品应按医院统一规定放置,标记清楚。定位、定量放置,定人保管,检查无误后可用封条(或一次性锁)封存并签名,以保证应急使用。启用后务必及时补充、清点、检查、封存。每月至少清查一次。

(7)做好抢救登记及抢救后的处置工作。

(1)各科要建立健全急、重、危症抢救组织、技术操作常规和抢救程序。做到思想、组织、药品、器械四落实。

(2)各病房遇有需抢救的'危重病人,主管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应及时填写“危重病人知情同意书”、“危重病人通知单”、“危重病人报告单”,并通知家属或单位。凡干部保健对象的病危通知应先报医务部,再由医务部通知卫生厅保健办或有关单位。

(3)对急、危、重病人要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抢救有困难要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如需立即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

(1)重大意外伤害事故是指在发生地震、水灾、风灾、塌方、交通事故、爆炸、传染病及各种中毒等自然或人为灾害中造成众多人员伤亡的事故。

(2)院抢救领导小组组长由业务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医务部主任和急诊科主任担任。成员包括门诊部、护理部、总务科、设备科负责人。抢救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抢救人员、设图示、器械、车辆等有关事宜,指挥协调抢救工作。抢救小组成员由各临床、医技科室业务骨干组成。

(3)医务部或行政总值班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主管院长汇报,并通知有关抢救科室、队员在指定时光内到达指定地点。

(4)院内重大抢救:病房由科室主任负责,急诊由急诊科主任负责,夜间及节假日由行政总值班负责,特殊状况由院抢救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各有关科室须协作配合,一切从病人出发,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脱职责延误抢救。

1、抢救工作在科主任、护士长领导下进行。护士长负责组织组织和指挥护理人员对重危病人进行抢救护理。参加人员务必全力以赴,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2、如遇重大抢救险,护士长应及时向护理部汇报,并理解护理部的组织、调配和指导。

3、当抢救病人的医生尚未到达时,护理人员应立即监测生命体征,严密观察病情,用心抢救。根据病情及时给氧、吸痰、建立静脉通道,必要时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止血等,并为进一步抢救作准备。

4、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抢救用药等,要详细、及时记录和交班。口头医嘱在执行时应加复述,抢救后请医生及时补开医嘱。

5、护理人员务必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6、各护理单元应备有抢救车,抢救车内抢救物品、器械、药品应按医院统一规定放置,标记清楚。定位、定量放置,定人保管,检查无误后可用封条封存并签名,以保证应急使用。启用的务必及时补充、清点、封存。每月至少清查一次。

7、做好抢救登记及抢救后的处置工作。

工作制度及(模板18篇)篇十四

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证,为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对水产路小学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1、每学期开学和结束由学校行政、总务主任等对校舍、校产、校具等作全面检查,对存在隐患要及时排除,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报请学校研究,并要有检查情况记载。

2、总务处要确保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及会议室玻璃、桌凳齐全、安全,对各班公物实行月检,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一切正常。

3、校门卫要严格执行《门卫制度》,陌生人进校园要登记,平时不得让拾、收废品人进入校园,夜间要加强巡逻、保证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4、加强对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不买腐烂霉变的食品,要定期对餐具、用具消毒,要有专人关锁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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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全体教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6、护导教师每天要准时到岗,负责检查课间和中午学生的活动安全。

7、教室配电箱闸刀、插座、开关等电器均由老师负责开关。如有损坏、老化,班主任要及时上报维修。

8、体育教师对体育课从集中整队到活动过程结束负全部安全责任,加强课中保护措施,周末比赛体育组要周密组织。年级组长、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安全。

9、会计要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加强票据、现金等管理,不得发生帐目差错和其它事故。

10、学校卫生老师负责学生的卫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据季节给学生作卫生讲座,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离岗。

11、集体活动、集会均要服从指挥,班主任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遵守纪律。外出活动要请示分管校长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12、学生上学、放学不准骑自行车,不准在路上逗留,不准玩火,不准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闹,进校后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15、在走廊、楼梯行走,要严格遵守靠右行的规则,不拉横排走,坚决做到:不争不抢,不推不挤,不跑不跳,逐级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体整队,班与班之间保持距离,不准喧哗。

16、所有学生不得爬门窗、桌凳。打扫卫生要爬门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场,各班每天要指定专人关锁门窗。

工作制度及(模板18篇)篇十五

根据大队值班工作需要,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方式

按照值班工作内容和重点的不同,分为节假日值班和夜间值班。

二、值班规定

(一)大队实行非工作时间轮流值班制度。

(二)大队综合办公室应提前制定下月值班安排表,并发至各部门,各部门负责通知部门人员按时值班。

(三)值班程序:

1、当日值班人员应提前到综合办公室领取值班记录;

2、做好值班记录;

3、按时将值班记录移交到综合办公室;

4、综合办公室负责将处理完毕的值班记录移交下一值班人员。

(四)综合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值班工作情况,支队负责对各大队值班工作的检查。

(五)因故不能参加值班的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提交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其他人员值班,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行换(替)班。

(六)大队的值班电话应向社会公开。

三、值班人员职责

(一)尽职尽责,确保政令畅通。

(二)认真做好值班工作记录,对重要事项和重大情况及时向值班领导请示汇报,做好情况记载,不得贻误工作。

(三)对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认真、准确、迅速地办理,并及时报告办理结果。

(四)对来访人员要做到礼貌、热情,问清具体要求,根据情况与有关领导或相关部门联系,按领导或相关部门意见办理。

(五)当班未能处理完的事宜要交接清楚,认真作好交接记录。

四、值班工作纪律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当加强自我约束,增强责任感,树立服务意识,并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一)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二)确保电话畅通,不得私自占用电话或人为造成电话占线;

(四)不得在值班室内娱乐、上网或会客;

(五)不得饮酒或从事非法活动;

(六)认真做好值班移交工作。

五、值班注意事项

(一)加强警惕感,做好值班保密工作;

(二)保持值班室内的卫生整洁,并负责做好值班室卫生工作;

(三)随时保持与门卫(保安)的联系,注意防火防盗;

(四)节假日期间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值班联系,大队值班人员应向支队及上级部门定时报告值班情况。

六、责任追究

(一)对不按时到岗或擅自离岗的给予通报批评;

(三)对违反值班纪律或被新闻媒体曝光严重影响单位形象的值班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将追究直接责任人的领导责任。

1、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全日急诊工作,必须严守岗位,态度热情,工作细心。实习人员参加值班时,应有专人指导。

2、各科室派责任心强,毕业3年以上的人员来急诊科工作,应将名单送医教科和急诊科。值班者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3、值班护士交接-班时,应检查一切急救用品的性能、数量极其放置位置,如有缺损或不适用时,应立即补充更换。放置位置有误时,立即改正。担任急诊医护人员如需出诊,必须有人代替工作。

4、严格执行交接-班查对制度。急诊及观察患者,应床旁交-班,避免将处理未毕的事项交他人处理。

第一条 为确保节假日期间我司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欢度节日,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及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行政办公室、在建的工程项目部和各分公司,在春节、五一、国庆、重大活动等法定节假日期间,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 各相关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观念,切实加强节假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值班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第四条 节前的工作安排:

(一)各施工项目部必须合理安排节前施工进度,避免盲目赶工、抢工,同时对在建的建筑工程进行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查找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消除施工安全隐患。重点对“四口、五临边”防护、施工用电、脚手架、模板支撑、基坑支护、现场临设(包括围墙)、起重机械、防火等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应在节前3天,将工地节假日是否施工、施工安排、公司及项目部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填写,并将本单位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及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一并报公司。

(三)对于深基坑、高大模板、施工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应尽量避免在节假日期间进行,确需施工的,必须在附表1中详细注明,并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节假日期间的施工安全。

(四)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相关人员和各施工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对公司的在建工程进行排查,重点对工地节日期间的安全管理措施、值班人员落实情况、应急预案,特别应对深基坑、高大模板、施工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消除安全隐患,落实跟踪整改。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将在节前检查工作的督查,通过督促检查,进一步落实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

(六)各级部门及施工项目部应对外公布节假日期间的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

第五条 节假日期间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值班:

(一)值班时间按照市政府或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执行;

(二)对于节假日期间继续施工的工地,各公司主管领导和项目经理、必须带班轮值。上述人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带班值班的,必须事先向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小组提出申请,并书面委托有相应资格的管理人员带班管理。

(三)工地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制度,做好值班巡查记录,发现“三违”现象必须坚决制止。工地遇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跟踪处理。

(四)公司值班领导要及时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必须立即启动本公司的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逐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五)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和完善节假日值班制度、工地施工备案制度和巡查制度,坚持对节假日期间不停工的建筑工地进行巡查,发现工地现场无值班人员或存在较大施工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责令其停工整改。

(六)节假日值班人员和公司相关责任人要保持信息畅通,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当接到工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时,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值班领导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本层级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六条 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控制车辆带泥上路、施工扬尘和噪声扰民现象,并加强安全保卫、防火、民工工资发放等方面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

第七条 在节假日值班管理工作中,不执行值班制度、不履行值班职责的值班人员,公司将依据奖惩制度进行严肃查处。

第八条 在节假日施工中,对于未执行本制度、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工地,公司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同时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严厉追究责任。

第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一、坐班制度

(一)村级阵地坐班对象及地点:

坐班对象:村“两委”班子成员、配套组织成员以及各村治安中心户长、住村工作队成员。

坐班地点:各村村级文化阵地

(二)坐班时间:每周一到周五

冬季:11:0014:00 17:0020:00

夏季:10:0013:00 16:0019:00

(三)坐班工作要求:

1、每天一名住村干部与村“两委”班子成员、配套组织成员以及各村治安中心户长,2人一组,实行轮流坐班,书记、主任等主要领导要保证每天有人带班。

2、处理村内日常事务,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3、做好党员群众来访接待登记工作,解答党员群众提出的问题,调解和处理群众各类矛盾纠纷。

4、处置突发性事件,发生重大事件时立即向村“两委”和乡党委报告。

5、为党员群众提供政策、村务等咨询服务。

6、搞好办公活动场所环境卫生。

二、值班制度

(一)村级阵地值班对象及地点:

值班对象:村“两委”班子成员、配套组织成员以及各村治安中心户长、住村工作队成员。

值班地点:各村村级文化阵地

(二)值班时间:敏感时期、庆典日期间及其它根据需要坐班的情况。每周一到周日共七天。

冬季:11:0014:00 17:0020:00

21:00 1:00 1:00 9:00

夏季:10:0013:00 16:0019:00

20: 001:00 1:00 9:00

(三)值班工作要求:

1、值班人员对值班当天的群众来访和出现的问题负首问责任。

2、积极做好接待、协调和处理工作,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接待群众来访,调解群众纠纷、邻里矛盾,收集村民对村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答复解释村民提出的问题,并做好相关登记记录工作。

3、维护阵地的环境卫生及财产安全。

4、值班期间遇有突发性紧急事件,应及时向党政办公室或乡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村上其他成员共同做好应急处理。

5、填写好民情台账,办理好交接-班手续。

三、监管检查

(一)坐班方面:

对不按时坐班,无故缺勤1 天者,罚坐班人100元。连续2次缺勤的,罚300元外,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连续3次缺勤的,或一年内缺勤累计超过5天的,罚900元外,予以停职处理,停职期间扣发工资。

(一)值班方面:

每星期五报下周值班人员名单到乡党政办公室。值班须按值班表值班,不得无故擅自调班。

2、将规定工作日和干部轮流值班表在本村醒目位置张贴,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3、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有失职渎职、酗酒等行为。

4、乡纪检办、绩效办、组织办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村队值班情况进行督查,发现脱岗一次罚款50元,发现脱岗二次的罚款100元。

工作制度及(模板18篇)篇十六

1、社区矫正组织应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培训,全面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教育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培训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讲求实效的原则。

2、培训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知识,学习培训可采取集中、以会带训,参观考核等多种形式。

3、培训工作由各级社区矫正培训组织分级实行。社区矫正工作者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培训情况作为社区矫正工作者年度考核的依据。

监督制度

1、社区矫正工作监督主要有法律监督、矫正组织内部监督、社会监督等形式。

2、检察机关予以对社区矫正工作予以监督,发现矫正工作中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提出申诉。

4、上级社区矫正组织应定期检查、指导、监督下级社区矫正组织的工作,同级社区矫正组织内部应加强相互监督,发现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督促其改正。

5、社区矫正组织应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其职责范围、工作程序、有关制度等,接受社会监督。

6、社区矫正组织可从有关部门、知名人士、离退人员和矫正对象亲属等聘请执法监督员。

7、社区矫正组织应及时处理矫正对象或群众的举报、投诉,并反馈处理结果。

8、举报、投诉和处理结果应登记归档,并报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社会志愿者聘用制度

1、基层社区矫正组织应建立社会志愿者队伍,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品行端正;

(2)热心社区矫正工作;

(3)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

社会志愿者应主要从专家学者、知名人士、离退休干部、村(居)委会人员、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原所在单位人员中聘用。

2、自愿参与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志愿者,向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司法所报名,符合条件的,由司法所报请县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聘书。

3、社区志愿者主要从事以下工作

(1)参与制定矫正对象矫正方案;

(2)为矫正对象提供法律及心理咨询;

(3)与矫正对象结成对子,帮助教育矫正对象;

(4)对社区矫正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承办社区矫正组织指派的其他工作。

4、街道(乡镇)司法所负责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的联络和活动。

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1、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对矫正对象提出、反映的问题不及时解答和处理。推诿、懈怠的给予警告,屡次发生上述现象的,对其进行通报批评、戒免谈话,直到调离工作岗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法律法规处理。

2、报送信息不及时、不准确,影响全区工作进度;或者遇有特殊情况、问题及重大事宜不及时反映和上报,瞒报、迟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3、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侵害

矫正对象基本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停职检查、给予行政处分,建议调离工作岗位。

4、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矫正对象脱管失控,不积极查找,不主动上报,一经发现,通报批评;导致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影响恶劣的,给予行政处分,直到调离工作岗位。

5、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因失职或者违反社区矫正其它规章制度,不按程序办事,不能在指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给工作造成一定危害或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戒免谈话,直到调离工作岗位;后果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6、凡出现上述问题的,不得在本年度内评优、评先、入党、提拔。

矫正个案制度

1、针对每名矫正对象成立专门的矫正小组,指定责任人,实施矫正方案,矫正其犯罪意识。

2、根据矫正对象的需求,结合犯罪类型、心理特征、家庭背景、现实表现等找准症结,制定矫正个案。

3、司法所、派出所和社区居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对矫正对象个案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学习教育制度

1、司法所根据实际情况,每月至少组织矫正对象进行一次集体学习或活动,要有学习内容、学习计划或活动资料。

2、要运用各种有效教育手段,促使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罪,增强法律意识和道德修养,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

3、应当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类型、犯罪原因、恶习程度及其思想、行为、心理特征,因人施教、注重实效。

4、社区矫正教育工作主要包括:入矫教育;个案矫正;思想文化及职业技术教育;心理矫正;解矫教育等。

公益劳动制度

1、有劳动能力的矫正对象必须参加社区公益劳动,每人每月参加社区公益劳动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

2、公益劳动内容为无偿参加非营利性机构、社团的服务活动或者社会(社区)公共服务,具体项目由社区服刑人员所在地司法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臵。设臵原则为:符合公共利益,矫正对象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强、便于监督检查。

3、司法所应当与公益劳动基地签订公益劳动协议,并在每个基地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对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情况进行记载考核。

4、公益劳动可以由司法所组织集中进行,也可由社区服刑人员自行前往公益劳动地点劳动。

外出请销假制度

1、矫正对象外出的,本人必须向司法所写出书面申请。

2、经司法所和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司法所应发给外出证明。矫正对象返回时,必须立即报告并销假,同时将证明交回司法所。

3、未按时销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在区域的,按矫正对象考核及有关规定处理。

考核制度

1、矫正对象自到司法所报到登记之日起,即开始纳入考核范围。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登记的,自规定期限届满第二日起司法所即开始对其考核。

2、矫正对象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日常主要考核:遵守基本制度(如迁居、外出请假销假等制度)、报到、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及学习等内容。

3、司法所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对矫正对象进行考核小结。每月月底司法所依据当月的考核结果,结合矫正对象各方面的综合表现,按一定比例择优评出表扬和积极分子。

4、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考核奖惩的批准权限为:

青羊区司法局、青羊公安分局批准。

减刑、收监、撤销假释、撤销缓刑,由司法所、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提出意见,经街道社区矫正领导小组身审查,报青羊区司法局、青羊公安分局审核。由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报请相关人民法院或监狱、看守所、拘役所审核裁定。

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批准。

解矫制度

1、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和剥夺政治权利的矫正对象,司法所要在矫正期满前15日,根据矫正对象的实际表现,写出书面鉴定材料,报区社区矫正办审议批准后,在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当日,以一定的形式宣布对矫正对象解除矫正。

2、暂予监外执行的矫正对象,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司法所应在其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前30日,写出书面鉴定材料(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矫正对象,需附省政府指定医院的病情证明),经区社区矫正办审核后,报原批准机关。原批准机关在矫正对象暂予监外执行期满7日前,将是否继续暂予监外执行的审批决定通知送达司法所。做出收监决定的,司法所应在矫正对象收监当日,在矫正对象所在社区内以一定的.形式公布对其解除矫正。

司法所应在矫正对象死亡后7日内,将矫正对象死亡情况书面通知原关押单位,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4、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矫正对象被撤销假释、撤销缓刑、因重新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惩处的,司法所应在矫正对象收监当日,在矫正对象所在社区内以一定的形式公布对其解除矫正。

社会保障制度

矫正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社区居委会要向民政部门提供有关材料,经民政部门审核批准,纳入本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检举申诉制度

矫正对象受到非法待遇或社区矫正组织未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刑罚的,可以要求社区矫正组织纠正或向检-察-院检举、反映,还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诉。

“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制度

一、xxx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工作制度

1、制定安全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制定安全社区管理规章制度。

3、组织协调一切可以整合、利用的资源和力量。

4、解决安全社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推动安全社区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5、协调、指导各工作组有效执行年度工作计划。

6、检查安全社区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及绩效评估。

7、协助各工作组获得政府及民间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提供必要的资金、物资和人力保障。

8、根据社区发展和居民需求变化,不断完善安全社区建设内容。

9、组织参加安全社区各类交流活动。

10、 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全体会议,落实安全社区建设计划。

二、xxx安全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制度

1、协调、检查、督导安全促进项目工作组工作开展。

2、负责社区内外各单位的联络和协调。

3、负责安全社区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安全社区建设进度及相关档案管理等。

4、为维护推动安全社区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和必要的人、财、物、技术等资源保障。

5、负责媒体发布以及同县安监局、市安监局和成都安全社区支持中心等联络沟通。

6、建立评估考核制度,对安全社区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细化评

估。

7、建立辖区伤害监测制度,对各监测点采集的事故与伤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8、结合安全社区工作开展情况与伤害监测结果,对社区安全进行综合评估。

9、定期上报综合评估考核结果及建议改进方案。

10、完成县和xxx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安全项目组工作制度

1、组织协调十二个安全项目组开展交通安全、家居安全、社会治安、“九小场所”消防安全、老年人残疾人安全、学校幼儿园安全、生产安全、涉水安全、工作场所安全、老旧院落安全、城市污水治理、防犬、马蜂等伤害预防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

2、定期收集、整理、上报与项目相关的事故与伤害数据以及社区人群的安全诉求。

3、根据评估考核工作组上报评估考核结果及建议改进方案,制定或调整项目工作方案,保证安全工作的持续改进。

4、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项目组交流会议,总结工作经验,明确下一步工作目标及计划。

5、制定和落实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四、xxx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解社区安全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获取安全信息,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推动安全工作,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 检查要求

(1)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包

括职工自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和日常检查。

(3)安全检查必须有具体计划、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制订《安全检查表》。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2、检查形式与内容

(1)日常检查分岗位包区自查和责任人、相关负责人巡回检查。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巡回检查。责任人、相关负责人应该定时抽查。

(2)专项检查由街道组织,社区负责协助相关行动于每年定期进行。内容主要是对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特种防护用品、运输车辆及消防设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工作。

(3)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的项目、检查人、查出的问题或无问题的记录、被检查企业或人员的签字等。

五、xxx伤害监测制度

1、建立并保持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及其评价制度,开展危险源辨识,事故与伤害隐患排查等工作,为制定安全目标和计划提供依据。

2、社区企事业单位、居委设有一名社会安全信息监督员,负责对本企业、居民区的安全检查及信息收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镇安全部门反馈。

3、各居民区设安全志愿者二名,主要职责是协助监督员在地区进行社会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监测。同时建立社区内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行政监督,企事业单位、群众组织和居民的公众监督以及媒体监督机制,形成共建社区和共管社区的氛围。

4、加强安全社区建设宣传工作,鼓励社区居民举报社区安全隐

患。建立社区内信息交流与信息反馈渠道,及时处理、反馈公众的意见、建议和需求信息,确保事故与伤害预防信息的有效沟通。

5、建立事故与伤害记录制度,明确事故与伤害信息收集渠道,为实现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六、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组工作制度

1、参加安全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2、有符合事故与伤害预防目标和计划的培训计划,能够满足不同文化层次、不同需求与不同能力要求的需要。

3、有固定的安全宣传栏、橱窗、安全提示牌等。

4、通过宣传横幅、黑板报、宣传栏传播安全知识。

5、结合社区实际情况,以课堂培训、文体、互动、演练、知识竞赛、张贴、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对居民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七、安全社区协商议事制度

1、各安全工作组协商议事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2/3以上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

2、协商议事会由各项目组组长主持。

3、会上应提出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会议议题由各项目组成员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反映,收集整理后提出,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为安全建设工作出谋划策。本着“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原则,实现资源共享,各工作组要做好记录。

八、安全社区信息交流制度

1、各项目工作组定期参加促进委员会组织的会议。

2、各组向促进委员会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3、各项目小组成员交换工作经验、开展方法。

4、完善安全教育设施;利用多种媒体广泛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

活动,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安全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6、完成安全工作组赋予的其它有助于安全建设的工作。

九、社区事故与伤害记录和安全社区建设档案保存制度

1、安全社区建设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社区事故与伤害记录和安全社区建设档案。

2、记录和档案装具必须符合档案保管的要求。

3、定期对记录和档案进行检查,并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妥善处理;对破损、褪变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

4、记录和档案应依档号顺序排放,各柜、各文件夹均应有档案资料存放标志图,方便查找。

5、声像等特殊载体的记录和档案应妥善存放,以免遗失。

为加强对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的工作力度,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政治、业务素质,努力把儿童培养成有文化、懂法律、守纪律的小公民,特制定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制度。

一、求真务实、积极创新。认真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认真讨论制定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活动方案,创出工作特色。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听取广大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社区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要经集体讨论研究,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办理。

三、挖掘资源加强共建单位、辖区单位联系,充分发挥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战士、老教师、老工人)的作用,建立一支实力雄厚的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队伍,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以宣传。

四、以社区文明学校为教育阵地,利用学生暑、寒假期间,开设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内容,精心组织使更多儿童受教育。

五、社区工作人员必须努力加强相关知识学习,不断增长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

社区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社区管理,促进社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确保社区工作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社区工作制度。

1、 早8上班,11点下班,下午1.30上班,4点下班。

2、社区上班实行签到制度,上班时间内实行跟踪监督,因公务或意外情况无法按时签到的应在当天向社区主要领导汇报并请假,无故不签到视为缺勤。

3、除开会接待外,社区工作人员一律在服务大厅办公,上班期间,使用文明用语,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和居民吵架,不得串岗闲聊等,做到办公场所集中精力办公,处理事务。

4、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 做势端正,办公用具摆放整齐、美观,不得随意摆放、悬挂物品。

5、不在公共区堆放办公用品或废弃物品;不随地吐痰,丢烟头、纸屑;不向窗外、走廊倾倒茶水、扔杂物;室内垃圾一律 装袋倒入纸篓,不得随意扫到走廊或直接向下水道倾倒杂物。

6、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文明办公,礼貌待人,想居民所想,急居民所急,耐心细致地为居民服务。

7、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造成失误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8、水龙头用后及时关闭,发现水管水箱有滴漏水现象, 及时报修。

9、工作人员下班或外出离开办公室前必须仔细检查室内饮水机、电脑、照明灯等的关闭情况,确认室内所有电器均处于关闭状态后,方可关门离开,做到节约用电。

10、各办公室卫生及服务大厅卫生必须每天清扫、整理,每周一次全面清洁。

11、凡是居民群众来信来访和外来人员调查,社区工作人员都要热情接待,耐心听取,认真记录,详细登记,及时汇报处理,反映问题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

工作制度及(模板18篇)篇十七

一、实行24小时着装值勤,自觉遵守值班制度,做到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文明执勤,优质服务。

二、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灾害为重点的“四防”工作。

三、按规定时间开启、关闭大门和偏门,对进入小区的外来与暂住人员进行查询。

四、严格遵守巡逻制度,不脱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五、做好车辆出入小区管理工作,及时制止车辆乱停放、损坏公共设施、损坏绿化的行为,努力维护小区正常秩序。

六、认真做好难以投递的报刊、杂志、信件、电报等收件登记,及时处理。

七、制止废品收购人员及小商贩进入小区,制止乱贴广告行为。

八、保持值班室及主入口区域的清洁卫生,督促做好辖区内的保洁和绿化养护工作。

九、尽力为住户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工作制度及(模板18篇)篇十八

护理部根据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工作资料及流程,为进一步规范临床一线科室急诊急救工作,特修订此项制度。要求全院护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1、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急救知识培训,提高其抢救意识和抢救水平,抢救患者时做到人员到位、行动敏捷、有条不紊、分秒必争。

2、对危重患者,应做到详细询问病史,准确掌握体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进行抢救。

3、对重大抢救或特殊情景(如查无姓名、地址者,无经济来源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及分管院长。

4、抢救时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5、每日核对抢救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各种急救药品、器材及物品应做到“四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定期维修),“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消毒灭菌、及时补充)。抢救物品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必须处于应急状态。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6、参加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和抢救常规,确保抢救的顺利进行。

7、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准确、及时填写患者护理记录单,字迹清晰、项目齐全、资料全面,确保护理记录的连续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8、严格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在抢救患者过程中,正确执行医嘱。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执行前必须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再执行;所有药品空安瓿须经两人核对,补开医嘱后方可丢弃。抢救完毕立即督促医生据实补写医嘱。及时记录护理记录单,来不及记录的于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9、危重病人就地抢救,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10、抢救时,非抢救人员及病人家属一律不得进入抢救室或抢救现场,以坚持环境安静,忙而不乱。抢救结束后,整理抢救现场,及时清理各种物品并进行初步处理、登记。清洗抢救器械,按常规分别消毒以便备用,清点抢救药品,及时补充,急救物品完好率要到达100%。

11、凡遇有重大灾害、事故抢救,应服从医院统一组织,立即准备,随叫随到。科室之间支持支援配合,必要时成立临时抢救组织,加强抢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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