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范文(19篇)

时间:2023-12-07 作者:紫衣梦

工作方案的有效执行需要不断的监督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确保达到预期的成果。如果你对工作方案的内容和结构有所困惑,可以阅读以下范文,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范文(19篇)篇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设置委员会的规定。教育部是负责教育、语言和写作工作的政府部门。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各基层司法所、机关各股室、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司法局和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就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打击黑恶势力、净化政治生态、赢得党心民心的重大举措,事关伟大斗争进行、伟大工程建设、伟大事业推进、伟大梦想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相连、密切相关,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各部门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必须全力配合、积极参与。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局统一部署上来,精心组织、周密实施。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此次专项斗争作为加强自身工作的重要抓手和落实治本安全观的重要举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要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着力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县营造高质量的"突围突破"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三年,分阶段实施。2018年为"集中攻坚年"。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开展黑恶线索摸排,在全县上下积极营造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2019年为"深化整治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力求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20年为"固本强基年"。全面推进打击整治常态化,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各单位要密切联系岗位实际,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在深挖线索、教育教化、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及营造法治氛围等方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形成合力,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挥应有作用。

社区矫正:依法依规开展涉黑涉恶案件调查评估,出具客观科学的调查报告,为决定机关准确适用社区矫正提供参考。深入开展大走访、大排查活动,全面掌控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刑释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社会活动情况。会同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建立对有涉黑涉恶犯罪前科的刑释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的动态管控机制。严格监管,深化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教育,以适当形式进行教育引导、个别谈话,鼓励其主动交代或者检举揭发,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人民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遍布城乡、信息灵敏、组织完善的优势,聚焦"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基层恶势力重点问题,重点排查基层、行业涉黑涉恶矛盾纠纷的问题线索和隐患纠纷,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切实增强基层群众的安全感,提高社会治安整体水平。

律师:发挥律师行业党委的优势,组织引导广大律师开展学习培训,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政策和要求,使律师充分认识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和敏感性。建立健全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督促律师事务所加强接案管理,严格管理本所公章、委托代理协议等法律文书,防止私自接受委托、指导、监督律师依法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协助司法机关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对于律师辩护、代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与行业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援助:对于符合条件的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依规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法制宣传:加强对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法律知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指导相关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加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利用送法下乡、农村法制宣传月、法制公益活动等载体,会同各普法责任单位,深入宣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以及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以案释法等各种形式,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踊跃揭发检举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线索。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专门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贺明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文志丹、谭忠同志任副组长,各基层司法所所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各律师事务所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局扫黑办),作为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局扫黑办主任由刘永康同志兼任。

严格监督考核。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直接责任者,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履职尽责,又要通力合作,构建齐抓共管良好工作格局。2018-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纳入全省司法行政绩效考核体系和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局里将组织专门的督查工组对部门单位进行不定期的督察,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严格进行责任追究,采取通报、约谈、督办等方式进行督查整改。

强化执纪问责。各部门单位要把深挖彻查"保护伞"作为衡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推动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同部署、同落实。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护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创建平安校园,根据市教体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本校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市教体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为指导,始终保持对学校附近黑恶势力犯罪团伙、“黄、赌、毒”和校园欺凌现象的严打高压态势,以维护学校稳定大局,建设平安六中,服务和保障全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目标,按照市、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要求,坚决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校园欺凌违法事件,有力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稳定,切实维护全体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的长治久安。

为切实加强对全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我校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统一部署和督促检查。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任述庚(校长)。

副组长:许丁声李远李继保任岳新方学理。

成员:全体行政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教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和部署,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整理、报送信息材料。联系电话:。

此次专项斗争的重点是:严厉打击游荡在学校周围,长期以来骚扰学校学生,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不良社会人员,遏制校内教师、临聘工作人员涉黑、涉黄、涉赌的不法行为;阻绝学生间发展“小兄弟”和校园欺凌等不良现象的发生;监控校园附近精神病患者的举动。

(一)动员部署和集中打击阶段(2018年1月底—3月)。

根据中央、省、市、区委部署和教育局安排,学校及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进行全面安排,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积极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省、市、区领导同志重要讲话。

二是通过qq群、微信群等形式向广大师生、家长积极宣传《楼区扫黑除恶举报方式通告》,积极鼓励和动员广大师生、家长踊跃揭发检举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切实形成“人人参与、家家知晓”的扫黑除恶良好氛围。

三是迅速排查清校内教师、临聘工作人员是否涉黑、涉黄、涉赌;学生间是否有发展“小兄弟”和校园欺凌现象;打击盘踞在学校附近,长期以来为非作歹,影响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混混”;监控学校附近精神病患者的举动。

(二)持续深化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4月-12月)。

坚持边打边治边建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健全规范工作流程,做好政策宣传和法治宣传,切实强化线索摸排整理,深挖线索,不断加大打击力度,持续深化专项斗争。

(三)集中攻坚和综合整治阶段(2019年1月-12月)。

对涉黑恶问题治理不力,师生安全感不高的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攻坚,严肃工作纪律;组织开展师生安全感满意度调查,让广大师生和家长评判成效,全面了解掌握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评价反映。进一步净化校园及其周边环境,提升广大师生及家长的安全感、满意度。

(四)“回头看”和全面总结阶段(2020年1月-12月)。

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重点检查中央、省委、市委和教育局决策部署是否真正落实,机制是否健全,打击是否取得实效,师生和家长反映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切实整治,对学校及其周边环境再排查再梳理,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題,切实抓好整改,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并适时召开总结大会,部署常态化工作。

(一)深入宣传,精心组织。

积极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领导同志重要讲话要求,广泛宣传,精心组织,认真排查、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二)排查线索,摸清底数。

开展深入、细致地大摸排,力争把学校附近黑恶势力全部纳入视线,摸清黑恶势力的底数、成员及罪行。模排的重点主要是:一是师生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团伙犯罪;二是监控小学或初中未毕业、对学校有情绪的“小混混”;三是校内教师、临聘工作人员是否涉黑、涉黄、涉赌;四是在校园发展所谓“小兄弟”,打架斗殴、教唆欺凌,影响校园秩序的社会重点人员,五是校园欺凌现象,六是排查学校附近是否有精神病患者的情况。

(三)加强联合,集中打击。

积极联合当地派出所、委会、社区,集中摸排情况,力争将黑恶势力一网打尽。对学校附近的精神病患者做好监控,谨防伤及学校师生。

(四)重点教育,提高认识。

广泛开展“崇尚科学、扫黑除恶”宣讲活动,组织全体教师开展“扫黑除恶反邪教”工作会议和知识教学;通过国旗下关于“扫黑除恶反邪教”的讲话向全校学生输送反邪教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使学生远离违法与犯罪,增强尊法守法意识;组织全体师生参加法制竞赛,通过“校园黑板报”、“手抄板”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扫黑除恶反邪教”主题班会,引导学生掌握依法治教知识,并通过学生向家长传达扫黑除恶专项整治精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守执法、法的觉悟。

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扫黑除恶斗争合力并及时向教体局上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方案、台账、简报和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根据《xx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试行)》(x扫黑〔2018〕x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市教育体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开展为期3年(2018-2020)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了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市教育体育局成立岳阳市教育体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王德华同志任组长、陈育文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基教科、民办科、学前科、职成科、教育建设投资资产管理中心、安全管理科等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安全管理科,严少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教育体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交、办理、数据报送等具体工作。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通过三年努力,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平安校园创建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全面改善,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

2.干扰校园周边环境,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长期无理缠访的黑恶势力;

3.体罚、、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5.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6.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

9.在学校设备设施、教学器材、生活物资采购等方面强卖强买的黑恶势力;

10.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行为;

11.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12.与教育体育有关联的其他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一)广泛发动,全面进行线索摸排。各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幕、板报、标语、横幅、宣传栏、校园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家校微信群”等新媒体开展广泛宣传活动。要认真排查12项涉校重点内容,同时动员发动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等参与教育体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鼓励检举揭发涉校黑恶犯罪行为和嫌疑人。

(二)推进学校安全“三防”建设。全市教育体育系统要在平安创建的基础上,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深化落实大安全观,健全完善防控体系,全面提升安防设施基础建设,完善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加强安保队伍建设,筑牢师生安全第一道防线,严防发生涉校侵害学生人身安全恶性案件。

(三)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各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与zd、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一是建立信息沟通机制。要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抓好各种涉校苗头性安全信息的收集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通报,提前预警,并做好相应防范应对工作。二是建立警校联防机制。要协调当地公安机关在重点时段、重点地段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逻防控。三是落实法制副校长机制。各学校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邀请法制副校长参加学校办公会,指导学校安全法制和扫黑除恶工作。

(一)加强督导考核。各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平安单位创建考核体系。专项斗争期间,市教育体育局将组成督导组,对各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及时研究解决本单位扫黑除恶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明确专人负责,足额保障专项斗争所需经费,不断提升工作水平,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有序开展。

(三)强化线索摸排。各单位要根据涉教涉校摸排重点,定期对本单位、本辖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深度摸排,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对发现的线索要及时举报,对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市扫黑办将严格保密,并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范文(19篇)篇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设置委员会的规定。教育部是负责教育和语言工作的政府部门。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各基层司法所、机关各股室、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司法局和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就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打击黑恶势力、净化政治生态、赢得党心民心的重大举措,事关伟大斗争进行、伟大工程建设、伟大事业推进、伟大梦想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相连、密切相关,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各部门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必须全力配合、积极参与。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局统一部署上来,精心组织、周密实施。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此次专项斗争作为加强自身工作的重要抓手和落实治本安全观的重要举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要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着力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县营造高质量的"突围突破"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三年,分阶段实施。2018年为"集中攻坚年"。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开展黑恶线索摸排,在全县上下积极营造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2019年为"深化整治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力求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20年为"固本强基年"。全面推进打击整治常态化,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各单位要密切联系岗位实际,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在深挖线索、教育教化、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及营造法治氛围等方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形成合力,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挥应有作用。

社区矫正:依法依规开展涉黑涉恶案件调查评估,出具客观科学的调查报告,为决定机关准确适用社区矫正提供参考。深入开展大走访、大排查活动,全面掌控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刑释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社会活动情况。会同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建立对有涉黑涉恶犯罪前科的刑释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的动态管控机制。严格监管,深化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教育,以适当形式进行教育引导、个别谈话,鼓励其主动交代或者检举揭发,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人民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遍布城乡、信息灵敏、组织完善的优势,聚焦"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基层恶势力重点问题,重点排查基层、行业涉黑涉恶矛盾纠纷的问题线索和隐患纠纷,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切实增强基层群众的安全感,提高社会治安整体水平。

律师:发挥律师行业党委的优势,组织引导广大律师开展学习培训,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政策和要求,使律师充分认识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和敏感性。建立健全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督促律师事务所加强接案管理,严格管理本所公章、委托代理协议等法律文书,防止私自接受委托、指导、监督律师依法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协助司法机关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对于律师辩护、代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与行业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援助:对于符合条件的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依规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法制宣传:加强对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法律知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指导相关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加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利用送法下乡、农村法制宣传月、法制公益活动等载体,会同各普法责任单位,深入宣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以及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以案释法等各种形式,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踊跃揭发检举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线索。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专门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贺明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文志丹、谭忠同志任副组长,各基层司法所所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各律师事务所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局扫黑办),作为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局扫黑办主任由刘永康同志兼任。

严格监督考核。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直接责任者,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履职尽责,又要通力合作,构建齐抓共管良好工作格局。2018-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纳入全省司法行政绩效考核体系和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局里将组织专门的督查工组对部门单位进行不定期的督察,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严格进行责任追究,采取通报、约谈、督办等方式进行督查整改。

强化执纪问责。各部门单位要把深挖彻查"保护伞"作为衡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推动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同部署、同落实。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根据《xx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试行)》(x扫黑〔2018〕x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市教育体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开展为期3年(2018-2020)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了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市教育体育局成立岳阳市教育体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王德华同志任组长、陈育文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基教科、民办科、学前科、职成科、教育建设投资资产管理中心、安全管理科等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安全管理科,严少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教育体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交、办理、数据报送等具体工作。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通过三年努力,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平安校园创建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全面改善,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

2.干扰校园周边环境,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长期无理缠访的黑恶势力;

3.体罚、、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5.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6.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

9.在学校设备设施、教学器材、生活物资采购等方面强卖强买的黑恶势力;

10.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行为;

11.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12.与教育体育有关联的其他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一)广泛发动,全面进行线索摸排。各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幕、板报、标语、横幅、宣传栏、校园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家校微信群”等新媒体开展广泛宣传活动。要认真排查12项涉校重点内容,同时动员发动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等参与教育体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鼓励检举揭发涉校黑恶犯罪行为和嫌疑人。

(二)推进学校安全“三防”建设。全市教育体育系统要在平安创建的基础上,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深化落实大安全观,健全完善防控体系,全面提升安防设施基础建设,完善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加强安保队伍建设,筑牢师生安全第一道防线,严防发生涉校侵害学生人身安全恶性案件。

(三)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各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与zd、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一是建立信息沟通机制。要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抓好各种涉校苗头性安全信息的收集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通报,提前预警,并做好相应防范应对工作。二是建立警校联防机制。要协调当地公安机关在重点时段、重点地段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逻防控。三是落实法制副校长机制。各学校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邀请法制副校长参加学校办公会,指导学校安全法制和扫黑除恶工作。

(一)加强督导考核。各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平安单位创建考核体系。专项斗争期间,市教育体育局将组成督导组,对各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及时研究解决本单位扫黑除恶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明确专人负责,足额保障专项斗争所需经费,不断提升工作水平,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有序开展。

(三)强化线索摸排。各单位要根据涉教涉校摸排重点,定期对本单位、本辖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深度摸排,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对发现的线索要及时举报,对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市扫黑办将严格保密,并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护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创建平安校园,根据市教体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本校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市教体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为指导,始终保持对学校附近黑恶势力犯罪团伙、“黄、赌、毒”和校园欺凌现象的严打高压态势,以维护学校稳定大局,建设平安六中,服务和保障全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目标,按照市、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要求,坚决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校园欺凌违法事件,有力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稳定,切实维护全体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的长治久安。

为切实加强对全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我校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统一部署和督促检查。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任述庚(校长)。

副组长:许丁声李远李继保任岳新方学理。

成员:全体行政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教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和部署,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整理、报送信息材料。联系电话:。

此次专项斗争的重点是:严厉打击游荡在学校周围,长期以来骚扰学校学生,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不良社会人员,遏制校内教师、临聘工作人员涉黑、涉黄、涉赌的不法行为;阻绝学生间发展“小兄弟”和校园欺凌等不良现象的发生;监控校园附近精神病患者的举动。

(一)动员部署和集中打击阶段(2018年1月底—3月)。

根据中央、省、市、区委部署和教育局安排,学校及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进行全面安排,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积极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省、市、区领导同志重要讲话。

二是通过qq群、微信群等形式向广大师生、家长积极宣传《楼区扫黑除恶举报方式通告》,积极鼓励和动员广大师生、家长踊跃揭发检举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切实形成“人人参与、家家知晓”的扫黑除恶良好氛围。

三是迅速排查清校内教师、临聘工作人员是否涉黑、涉黄、涉赌;学生间是否有发展“小兄弟”和校园欺凌现象;打击盘踞在学校附近,长期以来为非作歹,影响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混混”;监控学校附近精神病患者的举动。

(二)持续深化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4月-12月)。

坚持边打边治边建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健全规范工作流程,做好政策宣传和法治宣传,切实强化线索摸排整理,深挖线索,不断加大打击力度,持续深化专项斗争。

(三)集中攻坚和综合整治阶段(2019年1月-12月)。

对涉黑恶问题治理不力,师生安全感不高的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攻坚,严肃工作纪律;组织开展师生安全感满意度调查,让广大师生和家长评判成效,全面了解掌握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评价反映。进一步净化校园及其周边环境,提升广大师生及家长的安全感、满意度。

(四)“回头看”和全面总结阶段(2020年1月-12月)。

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重点检查中央、省委、市委和教育局决策部署是否真正落实,机制是否健全,打击是否取得实效,师生和家长反映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切实整治,对学校及其周边环境再排查再梳理,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題,切实抓好整改,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并适时召开总结大会,部署常态化工作。

(一)深入宣传,精心组织。

积极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领导同志重要讲话要求,广泛宣传,精心组织,认真排查、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二)排查线索,摸清底数。

开展深入、细致地大摸排,力争把学校附近黑恶势力全部纳入视线,摸清黑恶势力的底数、成员及罪行。模排的重点主要是:一是师生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团伙犯罪;二是监控小学或初中未毕业、对学校有情绪的“小混混”;三是校内教师、临聘工作人员是否涉黑、涉黄、涉赌;四是在校园发展所谓“小兄弟”,打架斗殴、教唆欺凌,影响校园秩序的社会重点人员,五是校园欺凌现象,六是排查学校附近是否有精神病患者的情况。

(三)加强联合,集中打击。

积极联合当地派出所、委会、社区,集中摸排情况,力争将黑恶势力一网打尽。对学校附近的精神病患者做好监控,谨防伤及学校师生。

(四)重点教育,提高认识。

广泛开展“崇尚科学、扫黑除恶”宣讲活动,组织全体教师开展“扫黑除恶反邪教”工作会议和知识教学;通过国旗下关于“扫黑除恶反邪教”的讲话向全校学生输送反邪教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使学生远离违法与犯罪,增强尊法守法意识;组织全体师生参加法制竞赛,通过“校园黑板报”、“手抄板”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扫黑除恶反邪教”主题班会,引导学生掌握依法治教知识,并通过学生向家长传达扫黑除恶专项整治精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守执法、法的觉悟。

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扫黑除恶斗争合力并及时向教体局上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方案、台账、简报和总结。

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范文(19篇)篇三

根据包头市教育局关于《包头市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切实做好学校扫黑除恶工作,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物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摸排举报扰乱影啊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黑恶势力线索,协助相关部门坚决查处黑恶势力和人员,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机制,认真摸排和举报线索,使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平安校园创建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不断改善,广大师生的安全感明显增强,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组长:包对山 荆金奎。

 副组长:李亚光 乌兰哈达 巴图。

 组员:中层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保卫科,负责日常工作,办公电话:5990836。

 

(一)是否存在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在学校周边是否有敲诈勒索学生,向学生索要财物的黑恶势力人员。

(三)在学校是否有黑恶勢力参与渗透的体罚、虐待、性侵、欺凌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情况。

(四)有无黑恶势力参与的“校园贷”、电信诈骗等涉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五)其它涉校涉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线索的摸排举报。

 学校各处室负责人、年级组长、班主任广泛发动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全面开展涉黑恶势力线索的摸排举报,保卫科建立台账并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举报,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校涉生黑恶势力犯罪。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举报不到位,发生涉校涉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包头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办公室:5110019。

 包头市蒙古族中学保卫科:5990836。

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范文(19篇)篇四

扫除黑恶,伸张社会正义;守护平安,百姓生活安宁。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既要立足当前,更要着眼长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实现新突破,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根据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着力巩固和拓展专项斗争成果,高标准高质量落实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为xx镇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经济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取得实效,成立xx镇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领导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党委书记)。

xxx、(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xxx、(党委副书记)。

xxx、(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成员:xxx、(镇纪委副书记)。

xxx、(派出所所长)。

xxx、(综治办主任)。

xxx、(经发办主任)。

xxx、(计生办主任)。

xxx、(社事中心主任)。

xxx、(农综中心主任)。

xxx、(司法所所长)。

xxx、(应急所所长)。

xxx、(国土所所长)。

xxx、(集镇办主任)。

xxx、(水利站站长)。

xxx、(农经站站长)。

xxx、(林业站站长)。

xxx、(人武部副部长、退役军人事务站站长)。

xxx、(振兴办主任)。

xxx、(人社所所长)。

xxx、(党政办副主任)。

xxx、(党政办副主任、民政助理员)。

xxx、(综治办副主任)。

镇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中心,朱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x作文吧、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宣传发动抓引导,着力营造浓厚氛围。

各村(居)要不断加大宣传广度深度,结合疫情防控、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等工作,通过入户宣讲、召开小组会、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村级广播宣传等多种形式,紧紧围绕扫黑除恶斗争主题,向群众广泛宣传扫黑除恶斗争政策法规和重大举措,持续营造全民参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浓厚氛围。

(二)黑恶线索抓摸排,深入排查全面梳理。

各村(居)要以打深打透、除恶务尽为目标,持续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常态化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工作,每月开展一次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对各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开展全方位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并将线索摸排情况及时报送镇扫黑办。

(三)黑恶犯罪抓打击,建章立制精准查处。

严格落实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办理程序,强化线索移交移送、分析研判、交办督办、审核把关等工作,着力提升线索办理质效,持续保持对黑恶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坚持主动进攻、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镇扫黑办在接到上级转办线索、村居摸排上报线索后,立即召集召开领导组会商会议,对黑恶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成立线索核查专班,按照要求对黑恶线索问题进行核查,切实做到查深查透,对相关黑恶犯罪行为进行坚决打击,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经济环境。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党支部书记、各单位负责人为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第一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积极组织、协调和落实本辖区范围内的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

2、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的重点是坚持“治”与“防”相结合。要切实做到以打促防,防治结合,继续开展,持续发力,全力维护治安稳定大局。

3、强化督查,务求实效。镇扫黑办要强化督查考核力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度,对工作开展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镇纪委将按照扫黑除恶相关规定进行执纪问责,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责任。

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范文(19篇)篇五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整改工作方案为认真落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清单通知的要求,切实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管理粗放”问题整改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要求、硬措施、铁纪律,不折不扣落实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二、总体目标围绕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回头看”反馈的问题,紧扣“深挖根治”阶段性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责任但当,细化工作责任,确保督导组反馈问题全部有效得以整改,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

组织领导为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扎实有序进行,成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管理粗放”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四、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关于“五证”公示不规范未上墙公示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二是核查清理项目“五证”的许可情况,对“五证”不齐的停止企业经营、销售行为,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三是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将“五证”张贴于项目销售部醒目显眼位置向外公示。四是加强跟踪,定期不定期对项目“五证”上墙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防止反弹。五是举一反三,对房地产项目类似问题开展排查检查,确保全县项目“五证”规范上墙。

(二)关于民族商业城、民族星城办证迟缓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民族商业城、民族星城项目问题处置方案。二是指导企业完善民族星城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按照缴纳一户税费办理一户权属证的原则,滚动推进办证工作。三是指导企业通过销售民族星城地下车位、农商行投放资金支持民族星城项目四期建设回笼资金等方式筹集资金,完善民族商业城项目供电、地下车位等配套、附属设施。四是指导企业推进项目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通过锁定项目资产,保障税费和维修基金来源,按照缴纳一户税费办理一户权属证的原则,滚动推进办证工作。

五、整改要求(一)思想高度重视、注重整改效果。各单位责任股室要高度重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把工作抓细抓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整改效果。

(二)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对照整改措施及要求,严格整改工作标准,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彻底。

(三)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由局政法股统筹协调各股室开展对问题的整改,搞好上传下达,对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交领导小组研究,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按时完成。

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范文(19篇)篇六

(一)突出打击重点。认真贯彻“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原则,严厉打击在水利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在实施水利工程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河道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采砂、阻挠生态环境保护的黑恶势力,以及蓄意破坏或强行侵占水利设施、霸占破坏水资源、放高利贷、缠访闹访、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强化线索排查。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要主动排查发现、反映辖区和行业领域涉及违法设置入河排污口、违法涉河建设、非法采砂、恶意阻碍工程施工等方面的线索,加强与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及时上报、移交扫黑除恶相关线索和证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法行动,铲除水务行业涉黑涉恶势力。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三)强化宣传发动。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工作,充分利用显示屏、悬挂横幅、刷写标语等形式和qq、微信等平台,把各级党委政府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措施和成效及时传递给水利基层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广泛动员全系统职工支持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全体职工动员、每个职工知晓、全体职工参与的浓厚氛围,在水利系统形成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

(四)加强督促检查。成立水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督导组名单见附件)对局属单位扫黑除恶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扫黑除恶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将重点督导、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五)建立长效机制。对排查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整改完善,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严格管理程序,堵塞管理漏洞,净化行业环境,严防黑恶势力滋生。同时在调查摸底、严厉打击的同时,从薄弱环节、规章制度、体制机制、执法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等方面抓紧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范文(19篇)篇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落实中共中央、河北省、沧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黄骅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按照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冀发[20xx]5号)、黄骅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近年来,我乡坚决贯彻上级工作部署,对黑恶势力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取得明显成效。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涉黑涉恶问题仍未偃旗息鼓,特别是农村仍然暗流涌动,设局賭博、高利放贷、强揽工程、欺行霸市问题有所抬头,暗地操纵“两委”换届、煽动上访聚集等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如果任由这些问题蔓延,将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各乡直部门、各所站、村党支部、村委会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以及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二、准确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势态,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一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在市委的统一指挥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

一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群众,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一一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一一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法治保障,明确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坐大成势。

一一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既要解决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又要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社会环境明显净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打击重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清表、拆迁、工程项目建设、医患纠纷、房地产纠纷等过程中恶意阻工、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6)在商贸集市、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故意破坏正常经济秩序的市霸、行霸、路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11)恶意煽动、组织、参与“非访”“闹访”,干扰破坏机关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的黑恶势力;(12)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五)实施步骤。全面启动阶段(20xx年初):实施方案下。

发之日起,全面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在春节前后取得一定成效,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深入推进阶段(20xx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巩固强化阶段(20xx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巩固强化前期成绩,取得扫票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工作。

(一)全方位排查梳理获取线索。各乡直部门、各所站、村党支部、村委会对所负责领域的涉黑涉恶情况开展自下而上、条块结合的全面排查,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重点排查。要全部摸清底数,建档立卡,登记造册。重点排查村“两委”班子成员涉黑涉恶问题。

(二)倒查已结、在办案件获取线索。派出所要对近年来已结和未结的涉黑涉恶案件、治安案件、经济案件、轻微刑事案件、信访案件进行倒查,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和“保护伞”线索,并及时发现在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润和不足。监察室要对近年来已结和未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以及巡视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进行筛查,从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维稳办要对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建筑工程、商贸物流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信访案件进行筛查,从中查找涉黑涉恶线索。

(三)发动群众举报一批线索。派出所要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严格保密制度,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及其亲属的人身安全。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依法严厉打击针对举报人及其家属、证人、鉴定人的威胁、恐吓、报复行为,完善人身保护措施,切实消除人民群众的思想顾虑。对群众的实名举报,公安机关核查属实的,要及时予以奖励。

(四)全面及时核查涉黑涉恶线索。各部门排查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建立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台账和涉黑涉恶线索移交汇总、专业研判和核查制度,及时全面掌握本地涉黑涉恶线索、案件和人员。对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公安机关要逐件核查,每一起线索都要落实核查单位、核查责任人,每一起线索办结后都要及时向举报群众反馈。报上级公安机关备案。核查单位查否后却被其他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坚决追究原核查单位和核查人员的责任。

四、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

(一)坚持打早打小。要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依法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以及带有涉黑涉恶苗头的犯罪团伙和人员,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坐大成势,公安机关对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应当及时依法立案侦查,确保及时打击、准确打击,打出成效,打出声威。20xx年6月底前,要使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二)坚持除恶务尽。要坚持除恶务尽,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组织体系,铲除经济基础,深挖“保护伞”,严防其死灰复燃。

(三)坚持依法严惩。要坚持依法严惩,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四)提高打击质量。认真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xx〕1号),明确政策法律界限,加强协调配合,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以及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依法严惩;对起次要、辅助作用的一般参加者,应当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要严格执行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有关通报制度,实现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的全程监督。

五、深挖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

(一)全面强化监督。监察室要把解决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把扫黑除恶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发挥乡镇纪检监察对村“两委”班子及成员的监督作用。

(二)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监察室和各职能所站要在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方面密切协作,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坚持“一案三查”,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做到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与“保护伞”案件同步侦查。

(三)加强执纪审查。监察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严查放纵、包庇甚至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四)强化警示教育。监察室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要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六、从源头上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一)齐抓共管协调推进。在党委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

将专项打击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各职能所站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综治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统筹基层资源力量,充实我乡综治中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员,发挥基层综治中心作用,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推进“雪亮工程”建设。

(二)加强源头综合治理。要建立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日常排查整治制度,完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滚动排查和常态整治机制,深入排查整治黑恶势力易于滋生和边打边发、屡打不绝的重点地区。对排查掌握的重点地区,应当加强跟踪督导,限期整改。对易于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各职能所站要会同公安机关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方面的日常性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

(三)加强对重点人群管控。司法所应当加强黑恶势力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黑恶势力罪犯适用社区矫正的,应当依法严格监督管理。对社区矫正对象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

七、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一)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组员办要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结合起来,最大限度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摸清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情况,逐一研究,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制定整顿方案。对村党组织书记不称职的,要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对党组织生活不正常的,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对村级管理混乱、矛盾突出的,要帮助村党组织把问题理清楚,把矛盾化解掉,把制度建起来、落实好;对确属“村霸”、涉黑涉恶的村干部,要移送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要在20xx年5月底前,认真化解信访积案和矛盾,打击黑恶势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为村“两委”换届做好准备;6月份,全面铺开换届工作,健全基层党组织,处理不合格党员,坚持边整顿边巩固,对问题已经解决的,实施跟踪问效,防止反弹,情况特别复杂、工作难度特别大的村,由乡领导同志包联。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分片包村,机关一般干部作为包村第一负责人要把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作为重要任务抓实抓好。

(二)防范黑恶势力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要加强对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组织、民政部门要树立正确选人导向,明确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严格人选标准,对不选什么样的人列出负面清单,加强选举程序监督,严防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当选村干部,坚决把“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严密防范黑恶势力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党委要严格人选资格审查,组织,民政部门要会同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所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及时发现涉黑涉恶人员。

(三)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对乡村治理的领导,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能力。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发挥村民委员会在村民自我管理、自教育、自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村集体和村民利益。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自觉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加强扫黑专业队伍建设。

(一)建立专门的扫黑除恶队伍。派出所要建立专门的扫黑除恶队伍,人员不少于5人。要挑选政治坚定、业务过硬的同志作为扫黑专业队的负责人,培养成扫黑队伍中的拳头、尖刀。

(二)加强扫黑专业队伍培训。制定扫黑专业人员联合培训计划,组织办案人员采取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统一执法思想,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党委、政府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负主体责任,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拱卫政治安全、维护官庄大局稳定的重要内容,把扫黑除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强化党政同责,夯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支持政法机关加强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建设,按照分级管理、分类负责的原则,将扫黑除恶工作经费列入同级工作部门年度预算统筹安排,合理保障案件办理需要,确保扫黑除恶工作顺利开展。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扫黑除恶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支持和保障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为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对涉黑涉恶问題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需要,建立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政法机关积极作为、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扫黑除恶工作机制,成立齐家务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第一副组长,全体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办,从司法所、监察室、组员办、宣传站、派出所、维稳办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有效整合各方面资源,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二)落实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责任。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工作,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纪检监察室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监督责任,把扫黑除恶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微腐败”“小官大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组员办要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结合起来,加强对农村换届的组织领导,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宣传站要会同派出所、司法所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正面引导,采取多种形式,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深入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工作成效和扫黑除恶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三)强化担当担责。各部门要强化政治担当,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扫黑除恶重大决策部署,作为践行“四个意识”的实际行动,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顶起自己该顶的那片天,奋力拼搏,鞠躬尽瘁。对重点案件、重点区域。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明确目标责任,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列出清单,层层落实到部门、岗位和每一个人,确保扫黑除恶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坚决防止推诿扯皮。要强化务实担当,勇于直面矛盾,敢于动真碰硬,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遇到的问题紧盯不放,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往深处做、往实处落。党委书记沈海洋对本乡扫黑除恶负主责,坚持党政“一盘棋”,由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牵头,公安派出所发挥主力军作用,对本乡扫黑除恶负监管执法责任。

(四)严格督查考核问责。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扫黑除恶斗争绩效考核,重点考核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探索以乡镇为单位的对全体居民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加大群众意见在扫黑除恶斗争绩效考核中的权重。要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

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未能履行扫黑除恶工作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格按照《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等有关规定,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行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

   (2)对黑恶势力犯罪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群众反映强烈的;

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范文(19篇)篇八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决策部署,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新特点,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依法依规打击行业内涉黑涉恶的违法犯罪活动,下大力气震慑、遏制水务行业涉黑涉恶现象,形成长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水务系统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突出打击重点。

认真贯彻“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原则,严厉打击在水利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在实施水利工程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河道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采砂、阻挠生态环境保护的黑恶势力,以及蓄意破坏或强行侵占水利设施、霸占破坏水资源、放高利贷、缠访闹访、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强化线索排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要主动排查发现、反映辖区和行业领域涉及违法设置入河排污口、违法涉河建设、非法采砂、恶意阻碍工程施工等方面的线索,加强与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及时上报、移交扫黑除恶相关线索和证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法行动,铲除水务行业涉黑涉恶势力。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三)强化宣传发动。

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工作,充分利用显示屏、悬挂横幅、刷写标语等形式和qq、微信等平台,把各级党委政府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措施和成效及时传递给水利基层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广泛动员全系统职工支持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全体职工动员、每个职工知晓、全体职工参与的浓厚氛围,在水利系统形成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

(四)加强督促检查。

成立水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督导组名单见附件)对局属单位扫黑除恶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扫黑除恶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将重点督导、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五)建立长效机制。

对排查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整改完善,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严格管理程序,堵塞管理漏洞,净化行业环境,严防黑恶势力滋生。同时在调查摸底、严厉打击的同时,从薄弱环节、规章制度、体制机制、执法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等方面抓紧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三、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全系统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紧扣水务职能职责,进一步统一思想,服从安排,加强工作协调,促进工作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把能否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衡量政治坚定不坚定、能力强不强的重要标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强化责任担当,真抓实干、精心组织、依法履职、密切协作,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督促指导。

各督导组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从即日起,迅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督查过程中了解和掌握的相关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整改。每次督查结束后,要迅速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移交相关情况。督导组对被督导对象实行分片包抓制度。在具体督导过程中,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召开座谈会、听取专案汇报、反馈督查意见等方式,开展全面深入检查。督查工作要做到“九查一看”,即:组织部署情况必查、领导责任落实必查、宣传发动情况必查、线索摸排情况必查、案件办理情况必查、各单位参与情况必查、对上级交办和群众举报线索核查办理情况必查、辖区内排查整治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必查、深挖“保护伞”情况必查。

(三)强化责任查究。

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日常监管不到位、督导检查不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对应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省、全市、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现就我局2019年继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平安”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

1、按照《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高司发〔2018〕50号)文件要求,持续深化“法律七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良好法治氛围。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七五”普法重要内容,列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作为普法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以“法律七进”为主要载体和关键抓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进万家”活动,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和奖励政策,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在法律进机关中,贯彻落实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传达学习扫黑除恶决策部署,推动领导干部落实法治建设职责。在法律进学校中,做好防治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配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在法律进乡村(社区)中,大力实施“六个一”工程,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揭发检举“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2、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协调指导相关行政执法责任部门,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全区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深入开展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以案释法”制度,配合发布扫黑除恶指导性案例,发挥典型案件的教育引导作用,提升群众法治素养,对黑恶势力形成强大震慑。

3、聚焦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功能,广泛宣传国家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宣传扫黑除恶的目的意义、方式和方法,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营造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同时,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

(二)进一步加强对涉黑涉恶“两类人员”监管。

1、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突出重点对象、重点时段管控,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加强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预防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确保无漏管失控现象。在2018年深入开展对涉黑涉恶“两类人员”摸排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掌握其在当地的现实表现,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从严落实管理措施,及时惩处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行为,坚决杜绝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的脱管失控。2019年起要树立治本安全观,进一步强化对特殊人群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使其了解黑恶势力的社会危害,认清参与黑恶势力的行为后果,督促其遵纪守法,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三)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1、督导律师事务所严格执行“四项制度”,一是接案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在接收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委托前,要严格审查。二是请示报告制度。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代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要在5日内向区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报告备案,选派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严格遵守执业纪律和要求、具有一定办案经验的律师具体承办。三是集体研究制度。遇到重大复杂问题的,律师事务所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案件处理方案和辩护意见。四是档案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要严格管理公章、委托代理协议等法律文书和涉黑涉恶案件的档案管理。

2、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律师库,并对我区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一是全面掌握我区律师接受案件代理有关信息,掌握律师辩护代理工作情况。二是加强现场监督。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开庭审理时派员旁听,做好现场监督指导。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同志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中心及处所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系统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强化部门配合,坚持协同作战,持续有效推动扫黑除恶工作。

(二)强化督促指导。

局党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不定时开展专项督查,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

(三)落实工作责任。

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范文(19篇)篇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决策部署,推进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斗争和平安建设常态化机制化工作的开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取得的重大成果。以打击为先,以防控为基,以监管为重,以明责为要,坚决打赢交通行业领域整治攻坚战,确保黑恶乱等违法犯罪问题在交通运输系统得到根本遏制,强力推动平安xx建设取得新进展,努力实现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更加健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平安xx创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组织领导。

按照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要求,鉴于人事调整,县交通运输局调整了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xxx;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xx、xxx具体负责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计划安排、相关线索和材料报送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和定力,深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重大意义和思想认识,强力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进程,确保交通运输行业重点乱象问题得到彻底整治,交通运输环境明显优化,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继续加强黑恶乱问题的线索摸排,积极配合县纪委、监委、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领域存在的黑恶势力、乱点乱象以及拒绝“黄赌毒”等工作,明确主体责任,制定方案措施,规定工作时限,强化措施落实,常态化做好扫黑除恶斗争和平安建设各项工作。

(三)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围绕交通运输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五项行业乱象问题的整治工作:

1、开展对交通工程领域乱象问题的整治。

重点整治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是否存在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是否存在工程分包、转包和“化整为零”项目施工等问题,并实施全过程监督;整治长期把持控制管养领域实际施工以及破坏、偷盗公路附属设施等违法行为;整治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是否存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的公职人员;整治交通工程建设中违法缠访、闹访、停业、堵门、堵路、干扰阻碍施工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

2、开展对客运市场乱象问题的整治。

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长途客车(旅游包车)不按核定线路经营的乱象问题;整治客运行业存在的非法组客、垄断客源、欺行霸市的乱象问题;整治客运车辆违反“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以及站外揽客、中途甩客、乱涨票价、超员超时行驶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客源集散地、汽车站场以及客运车辆无证经营、扰乱客运市场秩序、阻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等。

3、开展对出租车和“黑头车”乱象问题的整治。

重点整治未取得出租车经营资质等非法从事出租车经营以及出租车不打表、私抬票价、乱收费、强行揽客、拉客、拒载、定点揽客和沿街揽客等乱象问题;认真排查出租车行业“黑头车”非法营运的牵头者和组织者,重点打击“黑头车”“网约车”无视交通法规、无视旅客安全和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认真排查交通运输内部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充当“黑头车”的“保护伞”、是否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扫除执法障碍,净化执法环境,确保执法公正公平。

4、开展治超领域乱象问题的整治。

以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主体,重点整治全县治超工作中存在的“车托”带车、遮挡号牌、集体闯卡、恶意冲卡、围攻辱骂、阻碍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黄牛”和不法人员为谋取不法利益,长期盯梢治超执法车辆和治超人员行踪,并在治超执法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窃取执法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整治治超人员是否与“车主”和“黄牛”、“车托”相互勾结,为其通风报信,提供便利条件谋取利益、是否存在充当超限超载违法车辆“保护伞”等乱点乱象和违法违纪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县纪委监委和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推进全县治超工作廉洁、高效、有序开展。

5、开展对驾培市场秩序的整治。

全县驾培行业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按照“疏堵结合、规划场所、控制数量、规范经营”的原则,依据有关法规政策统一规划驾培经营市场,有效防止非法驾校反弹现象发生,促进驾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及时受理监督举报,持续摸排我县驾培市场乱象问题线索,巩固整治成效,并组织交通综合执法精干力量重点整治非法驾校、非法驾培点、报名点;重点整治驾校不按教学大纲要求培训授课,违反操作程序,故意刁难学员、乱收费以及教练员“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进一步规范驾校经营行为,实现2021年我县驾培市场经营秩序的根本好转,教学质量、规范经营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推动全县驾培行业优质高效健康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扫黑除恶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建设放在前位并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务必做到领导高度重视,率先垂范,行动上以身作则,实践中抓出成效,不断推进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走深走实并取得全面胜利。

(二)强化线索摸排,坚持依法严惩。扫除黑恶势力、治理交通乱象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黑恶乱线索的精确摸排力度,积极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对行业重点领域黑恶及乱象问题的明察暗访,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打“保护伞”、“关系网”和交通行业不正之风,弘扬正气,扫除邪气,增强扫黑除恶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强力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常态化运行。

(三)强化责任落实,勇于担当作为。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县局扫黑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制定可行方案,扎实做好每项工作,对每一阶段的行动要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加强整改,补缺补差,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机制建设。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拒绝“黄赌毒”以及平安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工作质量、进度和效果,明确职责任务,确保力度到位,任务落实到位,保障机制顺畅,提高办事实效,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建设。

(五)严明工作纪律,严明信息线索报送制度。交通运输局所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心及各股室要认真履行职责,扛起本行业领域第一责任人责任,实行全程领导、全面把关,严明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廉政意识和服务意识。各单位要加强对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的信息收集、录入和管理,将重点当事人纳入工作视线,及时跟进、及时上报。对扫黑除恶和交通治乱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力等问题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绝不姑息。

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范文(19篇)篇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不断巩固深化斗争成果,根据中央、省、市精神和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全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实施方案》(x扫组发〔20xx〕1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全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要求,准确把握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新变化、新特征,提高站位,坚定信心,抖擞志气,提振精神,在更高水平上推动常态化工作开展,不断巩固深化斗争成果,坚决与黑恶势力斗争到底,努力实现常治长效的使命任务。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的协调指挥下,发动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紧紧围绕“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精细化、规范化、高效化”目标任务,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注重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注重强化行业监管、建强基层组织,注重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联动,注重扫黑除恶与平安沂南、法治沂南建设结合,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依法严打高压态势,为新时代现代化强镇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线索排查,牢牢掌握斗争主动权。

1、畅通线索渠道。结合日常执法、监管,充分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深入分析研判行业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共享信息资源,及时发现预警并移送打击。对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交办、省扫黑办转办和市扫黑办交办、县扫黑办、镇扫黑办受理的群众举报线索,加强分析研判,及时转交分流,对案件侦办动态跟踪、督促办理,不断提高打击精准性、实效性。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纪委、镇派出所。

2、强化常态排查。建立日常排查、移送移交、核查反馈的长效线索核查机制。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抓好辖区范围内和系统内常态化基础排查,纪委监委及政法部门要根据各自业务职能抓好常态化专业排查,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根据行业系统特点抓好常态化行业排查,并及时做好线索移交、核查办理和通报反馈等工作,确保线索核查工作常态化开展。

牵头单位:镇纪委、镇派出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3、提高核查质效。镇扫黑办每季度组织抽查1次线索办理情况。对重点案件线索,采取领导包案、约谈通报、追责问责等措施,推动尽快查实查结。对“查否”线索及群众反复举报线索视情提级核查、交叉核查,确保查深查透。成立线索审核专班,以3人以上集体讨论的形式确定线索核查结论,严格落实核查报告签字背书制度并终身负责。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纪委、镇派出所。

4、落实举报奖励。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办法、举报人保护措施等,进一步激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及其“保护伞”热情。

牵头单位:镇派出所、镇财政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二)加强依法严惩,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5、强化铁拳严打。公安机关要综合运用各种侦查手段,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及时打掉一批有影响的黑恶犯罪团伙,侦破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深挖一批隐藏蛰伏的涉黑恶犯罪分子,查扣一批涉案资产,移交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做到扫黑打财打伞同步进行,确保打深打透。

牵头单位:镇派出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6、跟进深挖彻查。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纪违法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运用好领导领办、提级督办、异地查办等方式,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纪违法犯罪问题。强化追责问责,对扫黑除恶斗争中出现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工作推动不力甚至失职渎职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牵头单位:镇纪委。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7、深化部门联动。建立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镇级政法单位统一把关制度,严格落实全镇涉黑涉恶案件提前(同步)介入工作制度和全镇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制度,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政法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坚持涉黑涉恶违纪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查办结果双向反馈、重点案件会商研判。派出所立案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要在5个工作日内通报镇纪委监委。纪委监委要明确承办人员并及时同步介入,开展“惩腐打伞”案件核查工作。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镇纪委监委、镇派出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三)加强综合整治,不断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8、严格监管责任。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定期排查报送、协同配合办案、边扫边治边建、重点行业部门联席会议四项制度,聚焦本行业领域重难点问题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要在管辖范围内排查情况报告上签字背书。对行政处罚大要案要实行备案管理,建立重点监控名单,组织开展行业整治回访,定期对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推动各项问题得到切实有效整改。镇行业领域监管部门每年向镇扫黑办报送滚动排查、专项整治“一案一整治”等总体工作情况。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9、加强乱点整治。纪委监委、政法部门与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坚持常态化对接,认真落实信息共享、线索发现移交和通报反馈制度,对执法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行业乱象和监管漏洞及时制发“三书一函”,强化督办问责。对涉黑涉恶案件发出的“三书一函”要报镇扫黑办备案。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将“三书一函”作为本行业领域集中整治的切入口,收到“三书一函”7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方案,3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给镇扫黑办,推动“三书一函”按期回复率、到期整改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10、深化组织整顿。持续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集中整顿认真抓好“一村一策”整顿方案的落实。推行镇乡干部包联、选派第一书记及结对单位帮扶工作机制,对重点难点村,由社区党(工)委书记带头挂包,并视情选派党员政法干警担任第一书记或进入村党组织班子,压实整治工作责任。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有力保障。

牵头单位:镇组织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11、严格审核监管。认真落实村“两委”成员资格联审机制,村“两委”换届和村“两委”成员日常调整,在镇委对拟任人选资格全面审查基础上,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会同县纪检监察机关、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公安局、县信访局等部门联审,做到定期审核治理。村党组织书记因违纪违法被留置、刑事拘留、速捕的,经镇委研究,一律先停职或直接免职,根据调查结果研究提出后续处理意见。

牵头单位:镇组织办。

贵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12、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正面宣传,通过开设媒体宣传专栏、组织文艺汇演、拍摄专题片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扫黑除恶斗争的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健全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镇宣传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加强严督实考,扎实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13、优化考核评价。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将扫黑除恶斗争情况纳入平安建设评价,科学赋予分值,强化结果运用。同时定期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群众满意度测评,全面客观公正反映全镇各有关部门扫黑除恶斗争成效,并科学赋分,纳入年终考核。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4、强化激励约束。健全激励与惩戒并重的责任体系,对成绩突出的村(社区),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不敢打、不真打、不深打的后进村(社区),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查究。将扫黑除恶斗争情况作为平安建设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按照有关规定表彰在扫黑除恶斗争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无黑、无恶、无霸店为主题的“三无”创建活动、激励各部门创优争先,带动常治长效机制成型入轨。

牵头单位:镇纪委、镇组织办、镇扫黑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持续推动“三级书记抓扫黑”,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扫黑除恶斗争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政府要通过召开党委会、专题会议等方式,每半年对扫黑除恶斗争形势进行综合研究分析,及时解决重点难点堵点问题。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认真履行统筹协调、督促落实责任,对全镇扫黑除恶斗争情况每季度一调度、每半年一通报。落实扫黑除恶联络员制度,定期调度、掌握情况、推动工作。

(二)优化机构力量,提供工作保障。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要求,参照扫黑除恶斗争架构,保留相应领导和办事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充实人员队伍优化资源配置。保留扫黑除恶工作专班。镇级成立全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关部门单位明确相关机构、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实现常态化运行。将扫黑除恶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镇扫黑办加强对经费的统筹管理,确保工作专班正常运转,并为大案要案侦办提供资金补助和奖励资金。

(三)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信息沟通,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攻坚克难的强大合力。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抓总的责任,统筹安排做好各项工作,协调督促参与单位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各参与单位要认真履行具体责任,落实好所承担的各项具体任务,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取得最大成效。

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范文(19篇)篇十一

为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落实县健委对扫黑除恶工作的有关部署,奉节县岩湾乡卫生院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活动。

一是迅速排查。组织职工围绕易滋生涉黑涉恶问题的插手医院纠纷、组织、实施医闹事件,垄断药品(械)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

二是营造氛围。通过悬挂横幅、刷写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精神,同时公开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检举。

三是强化督导。把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年终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奖惩有则,鼓励职工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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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范文(19篇)篇十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省、市、县系列安排部署,扎实有效地推进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优化社会法治环境,营造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浓厚社会氛围,为进一步加快加快发展提供良好法治保障和舆论环境。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要求和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精神,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信心决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采取的重要举措,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声势,形成强大时打击合力,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专项斗争动态。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中央、省、市、县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弘扬正气,提振广大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二)宣传上级部署要求。持续加大对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重要思想,中央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依法治省重要要求和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列部署要求。

(三)宣传重要法律法规。加大对《宪法》的学习宣传力度,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广泛开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人民群众真正做到知法、守法、信法、护法。

三、宣传方式。

(一)媒体宣传。镇文广新站要办好法治宣传专题广播,村(居)、各单位部门要办好专栏,加大版面和黄金时段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信息的发布。各村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部门要认真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上的主动性。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宣传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效、经验及涌现的先进典型等。

(二)社会宣传。各村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要在公路要道口、街道、临街墙体等重要区域和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广场、景区、车站、商场、市场、药店等公共场所,设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益广告,张贴专项打击通告和线索举报通告,开设宣传专栏(板报),发放宣传资料,发送手机短信,广泛开展以案说法、基层宣讲等主题活动,确保氛围浓厚、家喻户晓。

(三)舆情管控。对办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加强与同级或上级宣传部门、网信部门的密切配合,及时发现、引导、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防止负面舆情扩散蔓延。加强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核查反馈实名举报,严格落实保护措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四、工作要求。

各村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吃透中央精神,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持续性,服从大局,结合职能职责,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实效。

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范文(19篇)篇十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彻底扫除黑恶势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镇党委、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20--年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场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成家庄镇历史遗留问题和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全镇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决做到“六个全部四个明显”。“六个全部”即:涉黑涉恶线索全部查实、黑恶势力全部打掉、“保护伞”全部挖出、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全部摧毁、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全部整治、长效机制全部健全;“四个明显”即: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三、打击重点。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八)操纵、经营“黄赌毒”,特别是教唆、强迫未成年人卖淫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十)非法高利放贷,采取跟踪缠闹、非法拘禁、侵占他人住宅、强行扣押财产、威胁债务人及家属人身安全等手段,帮人强收债务的“讨债公司”等黑恶势力。

(十一)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出警队”的黑恶势力;

(十二)盗掘古墓葬、倒卖走私文物的黑恶势力;

(十四)恃强凌弱、为非作歹、欺压群众、大恶不犯、小恶不断、打“法律擦边球”,扰乱破坏社会公共管理秩序,侵害群众利益,为害一方的“地痞流氓”。

(十五)干扰脱贫攻坚、环境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正常开展的黑恶势力;

(十七)盘踞在校园周边,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破坏正常教学环境的黑恶势力;

(--)黑恶势力“保护伞”;

(十九)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年春节前后,动员部署,初见成效。各级层层召开动员部署会,支村两委要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全面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这一阶段,开展集中收网抓捕行动,快侦快捕快诉快判一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确保在春节前后取得积极成效,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

第二阶段:20--年春节后至年底,摸排取证,高压震慑。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镇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第三阶段:20--年,重点攻坚,深挖彻查。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第四阶段:20--年,全面肃清,夺取全胜。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五、工作机制。

(一)构建大宣传联动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柳林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柳政法〔20--〕7号)文件精神,要精心策划主题,积极跟进报道,深入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先进典型,适时向社会公布扫黑除恶战果,震慑犯罪、鼓舞群众。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在全镇营造打击“黑”、“恶”、“霸”、“痞”等违法犯罪的浓厚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发挥好新闻发言人作用,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办理的重大涉黑案件,有针对性地讲清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消除社会误解。要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严防负面舆情扩散。

(二)建立线索摸排核查机制。各村要以自然村为单位逐户排查摸底,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镇派出所要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警情案件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要对--年以来的黑恶线索、黑恶案件进行一次回头看,从中进一步深挖犯罪线索;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摸排,发动在押人员检举揭发,并做好检举人保护工作。镇纪检要充分利用信访举报途径,发现和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一次大起底,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组织部门要指导基层党组织,注重从基层、从群众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信访办要注重在群众来信来访中及时梳理、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行政执法机关要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注意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各村要对摸排出的线索全部建立台账,及时报送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镇派出所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对所有摸排出的线索逐条进行核查,要深入进行串并案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确保每条线索都有结果。对于重大线索,要成立专案组核查,必要时实行督办、上提一级、暗访核查、异地用警、异地核查等措施,切实做到“线索必核,核必见底”。

(三)各村委齐抓共管机制。各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成员要结合各村实际,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取证,共同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同时,要加强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四)建立组织纪检联动机制。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组织部门要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加强对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对发现黑恶势力通过威胁、贿赂、利诱等方式干扰基层政权的、插手基层事务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坚决打击。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相结合。镇纪委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重要内容,要与政法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做到“两个一律”,即: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五)健全举报奖励机制。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镇派出所、镇纪委、组织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扫黑除恶线索举报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对实名举报的,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要严格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消除后顾之忧。

六、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相关站所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刘彦平兼任。

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资料信息组、宣传报道组、督导检查组四个小组。各村要成立相应规格的组织机构,抽调精干力量,固定办公场所,保障工作经费。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镇党委副书记。

收集、梳理、分析当前黑恶势力犯罪形势各类信息,掌握工作趋势和动向,把握规律性特征;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做好跟踪分析,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和建立长效机制的建议;组织相关部门协调疑难复杂案件,对重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交办督办。

(二)资料信息组。

组长:镇人大主席。

负责每日收集各村委报送工作信息,上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对信息整理分类,编发信息简报;准备会议材料。

(三)宣传报道组。

组长:主任科员。

把握正确的宣传导向,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典型案例、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等进行宣传。

(四)督导检查组。

组长:镇纪检书记。

对各村委贯彻落实镇领导组工作部署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明察暗访,“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强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每年对各村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考核排队。其他班子成员同时负责包村督导任务。

七、职责分工。

1、镇综治办:发挥好牵头、协调、督导、检查、考核职能。

2、镇纪委:做好黑恶线索“双移交”工作,加大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查处力度,健全重点部门、关键岗位职务犯罪防范体系,严防公职人员被黑恶势力拉拢腐蚀。

3、镇组织部门:持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把扫黑除恶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发现、培养、使用一批扫黑除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涉黑涉恶的、干扰阻挠扫黑除恶工作的党政干部提出组织处理意见;对违法违纪的政法干警坚决予以清退。

建立涉黑涉恶案件“保护伞”线索“双移交”工作机制,及时通报纪检部门同步查处;加强对黑恶犯罪线索的核查和犯罪证据调查,加大案件侦破力度,与政法各单位紧密做好案件程序衔接工作。

5、镇宣传部门: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会同综治办加强正面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引导群众积极举报,深挖重点地区、行业、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7、镇民政所:建立健全基层社区组织建设监管机制,防止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管理,依法查处非法社团和违法违纪行为,排查黑恶势力渗透社团或组建社团线索,以及插手救灾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的违法线索。

8、镇司法所: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动态管控;加强监外执行审前调查工作;监督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立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涉霸案件报告制度;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服务工作。

9、镇国土资源所:及时发现并主动向镇综治办提供抢占资源、非法开采、违法占地、暴力妨害执行公务等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进一步健全行业监管防控机制,严格执法,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及时发现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强揽工程、阻工扰工、强迫交易、垄断建筑材料供应,以及未经规划许可,乱搭乱建、乱设摊点、违法占道,故意破坏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充分履行业监督职能,抓好建筑行业的流动人口管理,排查其参与黑恶势力线索。

10、镇交通所:及时发现并主动向镇综治办提供垄断、霸占公共运输服务、物流托运服务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

11、镇水利站:及时发现并主动向镇综治办提供强占水利资源的黑恶势力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察;充分履行行业监督职能,加强对河道、水库等的管理。

12、镇农技站:及时发现并主动向镇综治办提供扰乱农业生产秩序的黑恶势力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充分履行行业监督职能,加强农村的财务管理。

13、镇文化站:及时发现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文化行业的黑恶势力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结合“扫黄打非”专项工作,加大对ktv、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

14、镇卫生院:及时发现并主动向镇综治办提供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加强对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艾滋病人的监管。

15、镇信访办:及时发现并主动向镇综治办提供组织策划群体上访、非法上访的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依法打击。

16、镇安监站:及时发现并主动向镇综治办提供非煤矿山非法使用爆炸物品等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协调,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落实,真正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村委共同参与的扫黑除恶工作格局。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加大案件组织协调力度,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二)加大保障力度。加强经费和装备保障。各村委要保证扫黑除恶所需经费足额到位;镇派出所要配齐配全一线办案民警执法装备。加强科技保障。大力推进公安技侦、网侦、刑事技术等科技手段建设和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建设,提升科技战斗力。加强人员保障。镇综治办要抽调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干警,建立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加强安全保障。任何部门、任何人员不得打听扫黑除恶案件办理情况,对侦办的案件调查材料,不能外泄和随意调阅;确因工作需要调阅的,须报经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主要领导同意。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方、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重点管理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对于监管不力,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范文(19篇)篇十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维稳工作第二督导组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县税务局主动作为,发挥职能优势,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及时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神,增强职工干部“扫黑除恶”意识。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20重点工作日程,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员堡垒作用,紧紧依靠群众,在全局内要形成齐抓共管、依法严打的高压态势。

二是认真排查,掌握线索。把“扫黑除恶”斗争与稽查工作紧密结合,通过稽查立案检查、专项检查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挖掘涉黑涉恶线索。结合纳税辅导、执法大督查走进企业、走进纳税人,分行业,分领域开展线索收集,全力排查有可能涉税的黑恶线索。通过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多渠道方便群众举报、揭发黑恶势力线索,提高群众关心、支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挤压黑恶势力的滋生和生存空间。

三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在宣传广度、深度、力度上下功夫,以召开会议、张贴公告、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等不同方式进行宣传,在办税服务厅等人口密集场所发放宣传资料,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确保宣传工作全方位无死角,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同时,以开展“干部作风整治”活动为契机,促进干部职工自身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培养高尚情操,积极传导税收工作正能量,提高舆论引导能力,营造“扫黑除恶”良好氛围。

四是内外联动,形成合力。充分发挥税务部门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县委、政府特别是公安部门的扫黑除恶行动。主动对接公安、检察院等政法部门,加大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力度,同时建立健全与工商、金融等部门的情报互通和信息共享,积极组织联席会议,拓宽黑恶线索来源,提升斗争工作实效。对日常执法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上报,收到核查线索后逐一建档立卡,迅速指派专人进行核查,全程跟踪。对黑恶线索进行准确研判评估,妥善处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对不稳定隐患及早介入,尽早化解。做到思想重视、行动迅速、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让一切黑恶势力无处遁行。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县委、县政府对在全县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研究部署,现将《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中央、省、市工作安排,全县始终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突出严打农村黑恶犯罪主线,不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带动化解大量社会矛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必须看到,当前涉黑涉恶问题呈现出新的动向,有的拉拢腐蚀党政干部,寻求政治靠山和“保护伞”;有的横行乡里,扰乱社会秩序、侵害百姓利益,甚至煽动、制造群体性事件,挟持群众对抗党委、政府;有的以经济实体为掩护,向金融担保、征地拆迁、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扩张;有的向隐蔽化转型,表现出手段软暴力化、结构松散化、头目幕后化、表面合法化等新特点,逃避打击能力增强。如果任由这些问题蔓延,将会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

面对涉黑涉恶问题出现的新动向,当前扫黑除恶工作仍有薄弱环节和突出短板。有的党员干部政治警觉性不强,对黑恶势力的严重危害性认识不足,对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打击不力;有的地方正确的政绩观树得不牢,错误地认为扫黑除恶会影响地方形象和经济发展;有的地方社会治理能力水平不高,个别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个别行业领域监管工作不到位,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仍未根除。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全乡广大党员、干部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担当,牢国树立“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范文(19篇)篇十五

为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落实县健委对扫黑除恶工作的有关部署,奉节县岩湾乡卫生院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活动。

一是迅速排查。组织职工围绕易滋生涉黑涉恶问题的插手医院纠纷、组织、实施医闹事件,垄断药品(械)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

二是营造氛围。通过悬挂横幅、刷写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精神,同时公开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检举。

三是强化督导。把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年终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奖惩有则,鼓励职工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工作。

文档为doc格式。

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范文(19篇)篇十六

各直属单位,机关各股室: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为全力做好人社领域法治宣传、信访维稳、劳动维权等各项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打造“美丽幸福,建设丘陵地区经济强县”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实施步骤。

(一)精心组织部署。切实履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职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专题研究、专题宣传动员,传达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部署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二)营造浓厚氛围。采取设立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集中宣传等形式,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家喻户晓。同时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功能,结合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工地、送法进乡村等活动、送法进社区等活动,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与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三)形成工作合力。结合工作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对信访稳定、劳动维权、社会保险等领域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领域、特殊群体的安全监管,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劳动监察执法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直属单位及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政策法规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系统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强化部门配合,坚持协同作战,持续有效推动扫黑除恶工作。

(二)强化督促指导。各直属单位、相关机关股室要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实际相结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及工作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人员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个人进行大张旗鼓地表扬奖励。

(三)落实工作责任。建立班子成员联点(重点企业),相关干部包片(各建筑工地)、第一书记联村(精准扶贫帮扶村)联点工作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工作不主动,导致黑恶势力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追责。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范文(19篇)篇十七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根据委宣传部、政法委、扫黑办《关于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和委组织部、政法委、民政局《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整顿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有效地推进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制订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要求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精神,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琐斗争人民战争,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脱贫奔康、加快乡村振兴、建设全省丘陵地区经济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政策及法律法规学习。在全局范围内,动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持续加大对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重要思想、中央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及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列部署要求。加大对宪法的学习宣传力度,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责任领导:

时间:4月至6月。

(二)加强社会氛围营造。运用展板、led显示屏、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宣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宣讲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赢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动员和激励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领导:

时间:常态开展。

(三)开展调查摸底。协助公安机关,对涉黑涉恶、“村霸”“蝇贪”问题容易滋生的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资源富集村、重大工程项目等开展分析研判,公开举报电话,广泛收集掌握线索,重点摸排筛查突出问题。

责任领导:

时间:6月底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吃透中央精神,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持续性,服从大局,结合职能职责,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实效。

(二)全面统筹,整合资源。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线索摸排,整合资源,丰富载体,创新宣传形式,狠抓责任落实,积极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切实扫除辖区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经镇党委研究,决定迅速在辖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充分发动群众,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力争通过3年不懈努力,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我镇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镇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镇长、副镇长同志任副组长,党政办、综治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治和安全生产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何万晓同志任副主任,李桂芳等同志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1.会议宣讲。各村、社区要迅速召开“两委”干部、网格员和党员群众会议,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新媒体宣传。组宣办要督促党员、干部利用手机微信、qq参与扫黑除恶宣传。

(二)加强线索摸排,全面掌握情况。

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区域、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1.畅通举报路径。政府机关、城东派出所、司法所、各村(社区)都要设立举报箱(每村设一个),各村、居要定专人管理,每天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并报送镇扫黑除恶办公室。

2.深入群众走访。各村、社区工作专班要深入群众开展走访调查,从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公安派出所要发动在押人员检举揭发,同时做好检举人保护工作。

3.集中研判深挖。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要开展集中研判,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城东派出所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警情案件系统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努力做到每条线索都有结果。坚持边摸排、边取证、边收网,对掌握线索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派出所要第一时间果断出手,防止其毁灭证据、逃避打击。

(三)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以下黑恶势力:一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二是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煽动、制造群体性事件,扶持群众与党和政府对抗的黑恶势力;三是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四是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五是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强装强卸、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的黑恶势力;六是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七是操纵、经营“黄赌毒”、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八是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九是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十是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非法宗教活动、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的黑恶势力。

(四)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1.健全部门齐抓共管机制,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辖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2.组织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镇“扫黑办”要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的实名举报,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完善群众安全感测评方式,切实加大群众意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绩效考评中的权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3.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并会同公安机关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涉黑涉恶人员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建立违法活动记录;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的企业,管理部门依法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市场监管。加快建立防范黑恐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和相关案件及时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对社区矫正对象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做好外来务工、无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为他们在就学、就业、务工等方面提供服务,防止其拉帮结派和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进一步健全重点区域滚动排查整治机制,统筹基层资源力量,发挥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重要作用,加快雪亮工程等信息化建设,完善派出所与群防群治队伍联勤巡逻等治安防控机制。对黑恶势力易于滋生和边打边发、屡打不绝的区域、行业、领域,加强跟踪督导,限期进行整改。

(五)结合反腐“拍蝇”,深挖黑“保护伞”。

1.加大监督力度。镇纪委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地位,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镇纪委和综治办、派出所要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镇纪委。纪委办要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

2.加大执纪审查力度。镇纪委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加大督办力度,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案件,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3.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镇纪委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目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要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六)加强“反诈禁毒”,摧毁黑恶经济。

1.严厉打击涉诈涉毒违法犯罪。派出所要继续采取“拔钉子”、“端窝点”、“追逃犯”等措施,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链条”打击,力争办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以“端制毒窝点、打贩毒团伙、控吸毒群体”为重点,组织开展缉毒严打攻势,严厉打击涉毒犯罪。加大对涉诈涉毒违法犯罪经济处罚力度,斩断黑恶势力的经济来源。

2.加强外流重点人员教育管理。社区民警和网格员队伍要加强流动人口尤其是外来人口的清理,彻底摸清行为反常、经济反常、交往反常的“三反常”重点人员。派出所要加强与流入地公安机关联系,建立信息传递和案件协作机制,实现“双向管理”,确保无漏管失控现象。建立管理延伸机制,将基层党组织、经济合作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向外出人员集中地延伸,坚持教育、疏导、服务、管理并重,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外出人员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制毒贩毒等违法犯罪。

3.完善源头治理工作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形成全民“反诈禁毒”的浓厚氛围。推进中心戒毒社区建设,加强吸毒人员网格化教育管理,将戒毒康复与帮扶管教结合起来,切实降低复吸率。组建志愿者同盟、反诈协会等民间组织,有针对性地修订村规民约,引导涉诈涉毒人员转换增收渠道、转换就业门道,走勤劳致富之路,彻底扭转当前涉诈涉毒犯罪高发态势。

三、时间要求。

20,重点是首战必胜。正式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秩序、公共安全秩序、信访稳定秩序”三项治理和“禁枪爆、治赌博、净网络”三项行动;全面开展“侦办小案件、化解小纠纷、治理小问题、整改小隐患”的“四小”工程建设;全面落实“无信访”村(社区)、“无重大刑事案事件”村(社区)、“无治安案事件”村(社区)、“无毒”村(社区)、“无邪教”村(社区)、“无群体性事件”村(社区)的六无示范创建工作,全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

重点是巩固深化。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全面开展个案攻坚深摸其组织、经济体系;不断总结扫黑除恶的成果经验彰显法治、平安建设的新作为。

重点是提升质效。深化丰富扫黑除恶的新成果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总结基层社会治理新途径丰富完善党的基层核心战斗力的展现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风气良好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攀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办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村(社区)负责人为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督导考核。镇党委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村(社区)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地方、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表扬奖励,并在干部选拔任用中重点考察,树立鲜明导向。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区域、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相关区域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范文(19篇)篇十八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根据中央、省、州、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的土壤、条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城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及时报党委审批,重大部署、重大措施、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

(二)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坚持打早打小,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坚决打击涉黑犯罪组织和涉恶犯罪团伙,依法从严打击黑恶势力,依法从严从重惩处首恶和骨干分子。

(三)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政干部“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参与涉黑涉恶犯罪以及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四)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防范打击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与打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相结合,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目标任务。

经过三年努力,使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黑恶势力及其首要骨干分子受到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治理,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被彻底摧毁,涉黑涉恶犯罪大幅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制度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涉黑涉恶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日常监管、动态管控、排查整治制度机制健全完善;软弱涣散基层组织得到整顿,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乡村组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基层清风正气普遍形成。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1月至底,为期三年,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压茬推进、滚动开展。

2018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全镇各村、镇所属站所、学校、企业要迅速落实、动员部署。全面开展线索排查,建立台帐,确保依法处理。全力配合专案侦查,对重大涉黑案件重点攻坚。宣传发动群众,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打管结合边打边建。坚持打、管、建并重持续保持专项斗争高压态势缉捕潜逃的黑恶分子及幕后操纵者、策划者深挖“保护伞”。全面梳理、严格整改重点行业领域的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滞后等问题初步建立主动防范、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持续加强地方和行业的基层组织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

20,督导检查,建章立制。对各村镇直各单位健全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确保基层党组织号召力、组织力、战斗力明显提升,属地管控责任落实到位,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运行良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为做好全镇村两委换届提供有力保障、创造良好环境。

五、重点打击对象。

在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扫除黑恶势力同时,重点打击以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对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村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干扰阻碍全镇重大项目建设的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工程、沙石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滥盗滥伐的黑恶势力;在农贸市场、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讨账队”和“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公职人员。

六、主要措施。

(一)全面宣传发动。各村要召开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并持续深化“红袖标行动”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悬挂刷写标语、口号、发送手机短信、小手拉大手、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全方位、无盲点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组织好宣传,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除黑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及时宣传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宣传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鼓舞斗志,壮大声势,营造氛围。通过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做到街上有标语、村组有专栏,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迅速动员全镇上下参与专项斗争,营造扫黑除恶氛围。

(二)广泛收集线索。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力量深入黑恶犯罪活动活跃的地区访民声、听民怨,收集线索;要结合脱贫攻坚驻村工作,包村镇干、村组干部、帮扶责任人,一手抓脱贫攻坚,一手抓走访摸排,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对象,逐户走访,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要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核实处理,对举报人以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采取必要的保密保护措施。镇派出所要把排查发现黑恶势力线索作为基层民警的重要工作职责,深入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区域进行摸排调查。重点围绕林、矿、砂、交通、建筑、征地、拆迁等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纪检、信访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提供给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专班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案件侦办。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审查,立案后成立由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案组,抽调专门力量组织侦办,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及时抓捕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彻底摧毁黑恶犯罪的组织基础;依法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涉恶财物、账户,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深挖细查背后的“保护伞”,彻底打掉黑恶犯罪的社会基础。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镇纪委要把扫黑除恶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要和政法机关建立对涉嫌充当“保护伞”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建立联动办案机制,同步彻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与“保护伞”案件。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把扫黑除恶与基层组织建设和完善村级治理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带支部活动,所有党员干部全部分片包村,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镇所属站所、学习、企业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加强组织领导、检查督促,旗帜鲜明地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及时督导涉黑涉恶重特大案件、党政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的侦办查处等重大事项。成立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派出所长任副组长,镇其他班子成员、村支部书记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派出所,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镇党委部署,全力推进专项斗争。

(二)加强配合协作。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打击合力。镇派出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全面收集固定证据。镇司法所加强对涉黑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和代理工作的指导,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侦办协调机制,镇综治委牵头,协调派出所、司法所对办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办案效率,对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按照备案规定上报县政法委协调研究。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村支部书记、镇直各单位负责人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村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是专项斗争的直接责任人,要亲自组织、指挥、协调重大黑恶案件侦办,对黑恶势力诬告陷害、打击报复政法干警的坚决依法追究。专项斗争期间,镇党委将组织督导组到各村、镇直各单位和企业进行督导,发现镇、村干部对专项斗争重视不够、组织不力、不履行扫黑除恶职责,对黑恶犯罪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彻底、打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问责。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严禁党政干部插手案件干预司法活动、司法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办案人员与特定关系人不正当交往”的三项规定,党政干部尤其是政法干部对涉黑涉恶案件,不准通风报信、说情干扰办案,不准拖延、推诿压案不办,不准降格处理、宽纵罪犯。(五)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负面清单制度、黑名单制度、资质审查制度等行业监管制度,加强行业准入管理和资格管理。要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建筑、运输、山林、采沙等重点行业监管防控机制,建立健全涉黑涉恶重点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建立健全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场所日常排查整治机制,确保长治久安。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更好地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和破坏社会治安秩序,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方式干扰破坏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垄断集体经济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斗争的宣传力度,采取制作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led电子显示屏集中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意义、方式和方法,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同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相结合,聚焦关键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功能,广泛宣传宪法、刑法、社会治安方面的法规以及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营造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提升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揭发检举“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二)摸排线索,全面掌握情况。设置举报通道,畅通举报途径。通过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和公开举报电话,发动村(居)民通过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等形式来反映问题和线索,收集整理举报信息。通过调研、座谈、走访等形式,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对涉及基层群众自治领域中涉黑涉恶总体情况及成因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移交线索,依法严厉打击。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受理发现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或充当“保护伞”,视情节轻重移交相关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审查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基层政权建设,重点督导各地整治软弱涣散党组织、村(居)委会,提高村(居)“两委”班子的战斗力。把好村(居)“两委”换届入口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条件人员进入村(居)“两委”班子。

四、组织领导。

为更好地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成立民政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将思想统一到省、州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把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基层政权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精心组织部署,强化落实,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严格考核。把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情况纳入民政综合评估和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中,严格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表彰的重要依据,通过专项督查、情况通报、重点约谈等方式,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严格问责,责任追究。对因重视不够,问题线索摸排不到位、不彻底,或者发现问题不报告的,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范文(19篇)篇十九

老师们、家长们、同学们:。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学校欢迎全体师生及家长朋友们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治安乱点线索,对举报线索的机关会严格保密和保护。为了让我们的学校更和谐、更美好,广大师生、家长,让我们行动起来!给校园扫黑除恶尽一份力!

逸夫小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电话:029—36225840或直接拨打“110”

下附《泾阳县教育系统13个涉黑涉恶线索及8类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线索》。

一、13个涉黑涉恶线索方面。

1、侵占学校公有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2、干扰教育工程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围标串标、阻工扰工、强装强卸的黑恶势力;。

3、在学校设备设施、教学器材、生活物资采购等方面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

4、在学校食堂、超市经营承包、食堂食材供货采购方面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

7、干扰学校正常秩序,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长期无理缠访的黑恶势力;。

8、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9、面向在校学生非法诱导和发放贷款行为;。

11、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12、支持非法办学、非法办班的“保护伞”;。

13、与教育有关联的其他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二、8类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方面。

1、距离中小学幼儿园200米范围内开设的网吧、电子游戏厅等经营性娱乐场所;。

2、校园及周边书店、音像制品店销售带有、、邪教等内容的违禁书籍和音像制品;。

4、校门口周边乱摆、乱放、乱停、乱卖、乱搭、乱建等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乱点;。

5、发生在学生之间的欺凌与;。

6、上放学期间高峰勤务和“护学岗”落实情况;。

7、校门口防撞墩、隔离栏和交通警示牌设置情况;。

8、非法营运车辆运载学生和“校车”未按规定路线行驶情况。

泾阳县逸夫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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