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水污染防治工作汇报(模板12篇)

时间:2023-11-08 作者:曼珠优秀水污染防治工作汇报(模板12篇)

通过工作汇报,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团队成员的工作情况和贡献,增强团队协作和合作能力。在下面的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工作汇报,从中汲取经验和借鉴。

优秀水污染防治工作汇报(模板12篇)篇一

大兴区环保局局长冯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大兴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报告,请予审议。

一、大气污染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

(一)涉及大气污染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颁布的五类大法分别从环境保护准入、环境保护、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以促进环境与经济协同发展、保护大气环境质量等方面,确立了大气污染防治保护工作的法律基础。

国务院通过并颁布的两项行政法规从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污染、破坏生态环境和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制定了管理条例。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并颁布的三项地方性法规分别确立了保护和改善北京市大气环境的地方法规,从加强市容环境卫生和绿化管理等方面对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进一步补充完善。北京市政府制定印发了环境保护文件规划和各年度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具体工作措施,细化了涉及施工现场及垃圾渣土的具体管理办法,确定了各部门各年度重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以上涉及大气污染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见附件。

(二)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按照以上大气污染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我区严格落实大气污染各项措施,积极做好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一是对存量各类大气污染源加大监察管控力度,深化污染治理,减少污染物产生。二是严格实施总量控制,将污染物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没有环境容量区域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三是提高环境准入标准,严格执行环境禁止建设项目名录,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不符合我区总体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严重或群众意见大的项目坚决不予批准。四是引导产业合理布局,引导企业向基础设施健全的工业园区聚集,从而提高能源的利用率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五是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以北京总体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为指导,逐步退出低附加、高消耗的劳动、资源密集型行业,发挥区域优势,积极引入、发展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促进产业高端化发展。六是优化能源结构,大力推广清洁能源,生产、生活节能与降耗并重,能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大气污染治理规划制定与实施情况。

20xx年,区政府研究制订了大兴区20xx–20xx年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实施方案,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特点,重点从强化工业污染治理、改善能源结构、实施燃煤总量控制、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实施绿色交通控制机动车污染、积极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加强生态建设增加环境容量等方面,通过构建大兴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体系,力争早日达到国家发布实施的新标准。按照市、区两级八年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实施方案,我区每年度制定并发布实施本年度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大兴区人民政府于20xx年3月21日印发实施了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xx年大兴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属地各级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区监察局和区环保局将对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督察。

三、空气质量现状与问题。

20xx年,随着新城建设、园区开发、经济建设发展、北京新机场落户等项目加快推进,大量人口将进入大兴,城市人口的增加、经济的增长直接导致能源消耗增长,区内大气污染源呈增长趋势,未来我区的大气污染治理难度将不断增大。

1.大兴区地处北京市下风向,平均海拔13.4-52米,位于北京市南部区域,西接房山,东临通州,地势较低,大气扩散条件较差,受季风作用,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的输入对我区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容忽视。

2.煤炭消耗量大,治理煤烟型污染任务艰巨。目前,大兴区还有相当数量的燃煤锅炉在运行,大兴区治理煤烟型污染的工作任务仍很沉重。

3.农村地区冬季取暖和炊事多使用散煤,原煤散烧问题现象依然存在,目前需要逐渐改变农村地区冬季取暖方式,解决农村地区燃煤污染问题。

4.清洁能源结构调整任重道远。目前全区工业企业和居民清洁能源利用水平还比较低,尤其是天然气的利用和普及受气源和管道建设的制约,还未成为全区主要的能源,建成区一些大型集中供暖锅炉房仍未使用天然气,能源结构调整任务艰巨。

5.扬尘污染治理仍是工作重点。各类建设工程遍布全区,造成的扬尘污染,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绿化工程、水务建设、交通建设、市政建设、在施工工地、道路等扬尘污染及车辆遗撒仍是控制重点。

6.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呈增加趋势。近年来,大兴区机动车数量迅猛增长,为控制二氧化氮污染排放增加了新的难度。

7.城市低空污染。城市中的大小规模餐饮企业,其油烟排放,及局部地区的烧烤、焚烧、小煤炉等带来低空污染不容忽视。

目前我区大气环境形势较为严峻,以细颗粒物为特征的复合型大气污染表现突出,年初受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本市今年1月先后出现了四次空气重3污染过程,污染严重程度为近年来同期罕见,重污染天气已经影响到人民群众对空气质量的日常感受,制约了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据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的数据统计,过去我区大气中首要污染物主要是可吸入颗粒物,它通常来自于城市建设施工过程、裸露土堆及道路中产生的二次扬尘,而当细颗粒物即pm2.5今年首度被纳入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后,它立刻成为了目前的首要污染物,pm2.5成分复杂,且在大气中的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传输可达几百直至上千公里,甚至能漂洋过海,这些特点导致治理pm2.5十分困难,需要创新新的防治模式,从系统整体角度出发,制定并实施针对细颗粒物的大气污染防治对策,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形成环境优化经济发展的传导机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区域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为切实推进全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我区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了对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20xx年,我区成立了大兴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区长担任,下设区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成员单位由区监察局、市政市容委、住建委、环保局、城管大队等8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二是制定规划及各年度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20xx年,为推动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我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围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大兴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发布了《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大兴区20xx年大气污染控制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以“优化发展、控制增量,协同减排、综合治理,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齐抓共管、落实责任”为原则,以治理细颗粒污染物为重点,重点从减排削减现有源、控制新增源、实施绿色交通、强化燃煤污染治理实施清洁能改造、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改善生态环境、加强大气污染源综合治理等多方面做好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八类三十七项具体措施,强化了属地管理与部门监管等具体工4作职责,明确了各部门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要求各责任单位要把控制大气污染工作列入今年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按照方案要求,严格完成时限,建立常态化控制机制,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方案明确了区环保局履行监督检查和统筹协调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注重统筹协调;区监察局要把全年控制大气污染工作列入监察台账,对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领导进行问责,进行专项督查。

(二)加强统筹管理,狠抓任务落实。

按照“统一计划、统一目标、统一任务、统一措施”的四统一原则,建立大兴区联防联控机制,明确职责,细化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同承担的防治工作格局。

1.控制燃煤总量,改善能源结构。

为了加快治理我区燃煤锅炉产生的污染,区政府采取四项措施做好防治工作:一是新建项目要采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我区不再新建、扩建使用煤、重油和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建设项目;二是通过加大资金投入,促进燃锅炉单位实现煤改气,20xx-20xx年,区政府共投入2300多万用于补助全区燃煤锅炉企业实施煤改气工程,20xx年政府将继续实施此项“以奖促治”政策,以积极推广清洁能源;三是进一步改善能源结构,制定实施《大兴区20xx年压减燃煤工作计划》,新城地区供暖以集中供热为主,采取高效率脱硫除尘脱硝设施,降低污染物排放,工业园区所有燃煤锅炉设施年底前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农村地区建设节能设施,完成农宅抗震节能改造,推广利用可再生能源,实施“阳光浴室”、“送气下乡”、“绿色燃气”等工程,加快城乡结合部地区低硫型煤替代,推广使用优质型煤,严格控制散小劣质型煤销售,逐步解决农村地区原煤散烧问题,通过实施工程和结构减排,逐步削减全区燃煤总量,确保20xx年燃煤总量同比去年降低5%。

2.实施绿色交通,控制机动车污染。

一是发展绿色公共交通,实施“公交优先”策略。区政府加大公共交通投入,建成完善了“城-街-镇”快速公共交通体系,进一步优化了公交线网布局,增加了本地公交运能及吸引力,同时推动混合动力大客车产业化运营,公交系统逐步推广使用了混合动力公交车,我区在20xx年购置132台新能源公交车的基础之上,今年计划再增加104辆燃气公交车、50辆电动公交车。为鼓励居民绿色出行,我区进一步改善了居民自行车出行条件,在去年已建成的61个公共自行车站点,投放1400辆公共自行车的基础上,今年再增建84个站点,再行投放1600辆公共自行车。

二是提高车用燃油质量与机动车排放水平。区工商分局对全区101家加油站开展全面检查,对未达到“京v”标准的经营行为,严格予以查处。20xx年共立案4件,结案4件,罚款达26.68万元,20xx年确定了重点检查企业,对以往受过行政处罚的民营加油站及规模大的加油站加大抽检频次和抽检力度,一季度,区工商分局对全区8家民营加油站进行了全面排查,对1家加油站进行了行政处罚,确保我区各加油站油品质量达到标准。我区榆垡和凤河营两进京检测站目前已经完成了远程监控网的安装,通过“在线监控”和“24小时工作制”,严把外地进京车辆环保关,区环保局在两进京口一季度查车达10.69万辆,对3165辆尾气排放超标车辆全部予以劝返。对辖区内两家机动车检测场做好巡查工作,每天巡查1遍,强化老旧车和柴油车检测过程管理,一季度,巡查机动车检测场94场次,抽查检测车辆2740辆,抽查验车档案130件。加强对上路行驶机动车尾气排放、环保标志的检查,一季度,检测车辆4.7万辆,处罚602辆。

三是加快淘汰老旧车辆,鼓励发展新能源汽车。20xx年我区力争淘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12100辆。为保证老旧车淘汰工作顺利开展,区环保局通过利用电视台、报纸等媒体,深入到全区500余个行政村、80余个居委会发放老旧车宣传材料,截止4月底,我区共淘汰老旧车7148辆,其中转出5765辆,报废1383辆。在发展新能源汽车方面,我区目前已建成了一家电动出租车充电站,前期试推广了100辆电动出租车,加快推动了纯电动乘用车的研发和示范运营,今年将再增投100辆。

3.完善联动管理机制,遏制扬尘污染。

我区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列入日常重点工作,以“控制扬尘污染,削减pm2.5”为核心,明确了各有关部门工作计划与任务安排,通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展开联合执法检查以及不定期抽查,切实加强扬尘污染监管,通过采取综合性控制措施,对建筑工地、道路遗撒、道路交通等进行控制,以达到区域平均降尘量稳步下降的目标。

一是按照《北京市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区住建委、城管大队分别采取施工工地系统检查、召开施工单位负责人座谈会、签订《施工自律书》等形式,明确施工单位责任,我区通过组织开展多部门综合检查、各部门专项检查等活动,一季度检查施工工地220余次,发现各类问题152起,其中停工4次,处罚工地6家,罚款9.6万元,全面开展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施工工地达标率不低于92%。

二是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规范管理,遏制建筑垃圾运输遗撒,对扬尘违法行为从严处罚。一季度城管公安、交通、市政市容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设立五处重点监控点,晚间20:00至次日3:00不定期展开联合夜查,严厉打击道路遗撒、运输车辆不符合要求等行为,开展联合夜查28次,出动720余人次,车辆240余车次,查处运输车辆泄露遗撒等违法行为198起,立案处罚39起,罚款8万元。加强对扬尘污染投诉举报电话“96310”的宣传,扬尘违法举报率同比减少15%。

三是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水平,逐步扩大“吸、扫、冲、收”组合式道路清洗新工艺应用范围。20xx年我区新城地区城市道路、车行道新工艺作业率已达到83.6%。农村地区主要道路和镇政府所在地道路清扫新工艺覆盖率较低,政府将加大资金投入,通过配置专业设备,增派清扫车辆,增加作业频次,提高农村地区环境卫生专业作业范围,控制区域道路扬尘污染。

7扬尘污染实行综合管理,预判北京新机场建设过程中可能带来的扬尘污染,严控拆迁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住建、市政、环保与城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属地镇政府严格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4.加强企业专项检查,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我区通过优化产业结构调整、退出高污染企业、逐步引导工业园区外企业向园区聚集发展、实施重点行业治理、加强重点企业专项检查、清理整治无证无照污染企业等方式,深化我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工作。

一是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调整,推进重点行业及高污染企业停产退出。20xx年以来,全区退出高污染企业41家,经核算,通过淘汰退出高污染企业,全年降低综合能耗2.4万吨标煤、减少废气排放1.25亿标立方米。20xx年我区将重点退出沥青、防水卷材等落后型生产工艺行业,同时,依据关停全区工业园区以外规模以下的化工、石灰膏、石材加工和砖瓦生产企业的要求,明确我区“xx”期间要停产退出267家企业,20xx年完成98家高污染企业停产退出工作,针对此项工作,区经信委组织各镇、街道、园区进行了动员部署,通过开展摸底调查,对通过拆迁、改造等已经退出的企业进行统计,经初步统计目前我区约有70家企业已经迁出或停产,下一步将结合本地区拆迁改造工作,研提企业退出措施和手段,完成高污染企业退出工作。

二是逐步引导位于园区外的工业企业搬迁进入工业园区,引导向园区聚集发展。目前区经信委已完成对园区外的工业企业情况和园区内工业用地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下一步将对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同时联合属地政府对企业情况及园区用地及基础设施情况进行核实,研究出台搬迁政策,以引导企业搬迁进入工业园区。同时进一步强化工业园区和产业基地规范管理,完善各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按照《北京市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我区3个市级以上工业开发区,均制定了项目服务手册及环保管理暂行规定,管委会对企业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20xx年,我区将对市环保局确定的重点企业开展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促进产业升级改造。

三是开展重点行业污染防治。20xx年组织对涉及挥发性有机物和无组织扬尘等重点行业进行污染治理,减少溶剂使用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和无组织扬尘污染。针对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通过开展产业结构调整,关停并转、停止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工序、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等手段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力争年内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达到700吨以上。针对无组织扬尘污染重点行业,通过开展建材、煤场等行业物了料储运系统密闭化改造,截至目前,我区建设封闭式储煤场25座,督促全区12家混凝土搅拌站企业完成封闭式料库建造,减少无组织扬尘排放。

四是分阶段加强重点企业专项检查。20xx-20xx年采暖期间,区环保局采取监察监测一体化执法模式,充分利用在线监测、日常巡查、夜间检查、节假日检查与临时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全区燃煤锅炉全面监察监测,依法查处燃煤锅炉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1160人次,监察燃煤锅炉353家次,监测燃煤锅炉271台次,对存在超标排放的31家单位依法处罚,处罚金额达54万元。同时对餐饮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加强末端排放控制,一季度区环保局出动执法人员420人次,检查餐饮企业161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8家单依法进行处罚或限期整改。下一阶段区环保局将对全区2家铸造企业、100余家汽车修理厂以及130家印刷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对排放不达标企业依法实施限期治理和关停,目前区环保局已出动46人次,检查印刷企业28家,对14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拟依法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夏秋季节城管部门将加大对露天烧烤及秸秆焚烧的监督检查频次。各镇及街道办事处通过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本辖区内道路保洁、垃圾焚烧及小型非法燃煤设施等各类大气综合污染源进行管理,强化属地管理与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五是清理整治无证无照污染行业企业,20xx年以来,工商部门出动执法人员8万人次,开展全区无证无照污染企业专项清理工作,通过开展综合治理,我区涉及污染行业的无证无照经营由原有的3671户,销账1232户,涉及食品生产、汽车修理、服装加工洗涤、砂石加工等12个行业,目前存量为2439户,20xx年我区通过工商部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模式,结合我区“村庄社9区化”和“网格化社会管理”等,在全区建立打击污染行业非法经营的立体化监管体系。

5.加强生态建设,增加环境容量。

一是按照市政府《关于实施平原地区百万亩造林工程的意见》,我区制定了五年平原地区造林工程工作计划,20xx年完成平原造林5.8万亩。根据工作计划,我区专门制定了《大兴区20xx年平原地区造林工程建设方案》,方案明确了总体思路、建设内容、项目与资金、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进一步将建设任务分解到各镇和具体单位,计划“五一”前完成100%造林任务。

二是抓好农村生态建设工作,20xx年底,我区已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镇3个,市级环境优美乡镇5个,市级生态村102个。今年,我区将继续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工作,以生态示范创建为抓手,积极组织各镇村开展环境保护生态创建工作,提升农村地区生态环境水平,力争再创国家级生态村1个,市级生态村12个。

6.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宣传力度。

为了提高企业自律,提升环保理念,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我区认真做好环保宣传工作,一是加强学校及社区环境教育,积极推动绿色“入学校、入社区”等宣传工作;二是引导环保志愿者和环保民间组织积极参与,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三是依托各新闻媒体,普及环保知识,推广环境文化;四是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倡导绿色消费等环保实践活动,逐步形成绿色生活和消费方式;五是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和社会舆论监督,形成全社会重视大气环境保护、参与环保建设的良好氛围,为控制大气污染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开展相应工作,确保各项措施和减排工程如期实施,有效落实。

(二)广开资金来源,加强资金保障。需要必要的资金保障,逐步增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投资财政预算,建立环保专项资金,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完成本方案中的各项环境保护和生态改善任务。

(三)完善和健全环保政策。为加速环境改善,对一些环境保护与建设项目在启动阶段要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其政策体现在经济支持、政策鼓励等方面。

(四)依靠科技,促进环保产业发展。加强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加速科技成果应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标准、质量和专利工作,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五)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监督和舆论导向作用,引导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改善空气质量工作,在全社会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通过这几年的工作,使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不是靠简单的一两个或几个部门就能做到的,它需要全社会都行动起来,共同参与进来,需要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和整个城市环境水平整体的提升。今后,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依然是优化产业升级,促进企业进一步转型,以降低工业企业gdp能耗,同时实施压煤、降尘、绿色交通、造林等综合性防治措施,以期改善和提升全区综合环境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优秀水污染防治工作汇报(模板12篇)篇二

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21.1%~98.9%,平均为68.0%,同比提高6.9个百分点。89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地表饮用水水源地558个,534个达标,占95.7%;地下饮用水水源地340个,296个达标,占87.1%。

这是环境保护部近日向媒体通报的2015年上半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的内容。成绩的背后,既有中央持续不断的治污决心,有生态文明建设的全局决策与部署,有各级政府及各部门卓有成效的齐抓共管,也有各级环保部门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在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不懈努力。

咬紧目标不放松,污染物排放总量逐渐下降。

污染物总量减排是环境质量改善的前提和重要手段,只有污染物排放下降到一定程度,环境质量才能明显改善。

根据201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4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目标分别是,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要减少2%左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要分别减少3%左右和5%左右。

为确保《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减排指标顺利实现,各地和中央企业2015年年度减排计划纷纷出台。

《山西省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明确今年减排目标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较2014年削减3%,氨氮排放总量同比削减3%,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同比削减3%,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同比削减4.5%。为此,山西规定全省严禁审批钢铁、水泥、电解铝等新增产能项目。

福建省已确定了2015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根据计划,今年,福建省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要比2014年下降0.2%、0.5%、1%,二氧化硫排放量与2014年持平。为此,福建采取了煤改、深化重点排污行业整治、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等一系列措施。

半年过去了,完成的成效如何?

7月2日,环境保护部召开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视频会议,安排部署2015年上半年总量减排核查核算工作和下半年污染减排工作要求。

经环境保护部总量司初步测算,2015年1月~6月,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2%、2%、3%、6%以上,均超过序时进度,今年的减排任务和“十二五”总任务有望超额完成。

总量减排对于有效遏制环境质量恶化功不可没。数据的背后是各地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进,是各地以环保为抓手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经济发展转型和结构调整。

然而目前,公众感受到的环境质量与公布的数据仍然有差距,将总量减排工作与环境质量改善有机结合,防止出现“两张皮”,是今后总量控制工作的方向。

另一方面,有业内人士认为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还不够。“十一五”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是两项,“十二五”是4项,这是国家当时具备的能力所限。而对大气影响比较大的烟尘、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目前还没有纳入总量控制范围。在水污染防治方面,控制了cod、氨氮,但是总磷、总氮等相关污染物还没有纳入进去。要想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这些污染物的控制尚有待加强。

着力打好三大战役,环境质量初步改善。

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上半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以“大气十条”和“水十条”的实施为载体,在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环境领域实施了一系列举措。

——深入落实“大气十条”,打好治气攻坚战。

“大气十条”实施两年以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初见成效。这背后是治污专项资金的支持,治污措施的严格落实,治污管理体系的不断健全。

2015年,中央财政拟划拨11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大气污染防治,截至目前,已分两批拨付106亿元,用于北京、河北、河南等11省市治污。

制定严格的排放标准。4月,环境保护部制定并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和《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等6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至此,“大气十条”要求制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25项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已全部完成。

5月,《2015年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印发,明确了34项任务,涉及20个部门,提出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要比2013年下降3%,重点区域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要比2013年下降7%。

6月,环境保护部联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发布《环保“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将制定环保“领跑者”指标,并对环保“领跑者”给予适当政策激励,推动环境管理模式从“底线约束”向“底线约束”与“先进带动”并重转变。

6月底,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了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研究处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反馈报告》。陈吉宁提出,下一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做好6方面工作:一要进一步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二要进一步推动重点行业综合整治;三要进一步严格监督考核;四要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五要进一步深化区域协作;六要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

种种举措之下,今年上半年,三大重点区域pm2.5平均浓度实现了大幅下降。其中,京津冀同比下降22%,长三角下降16.2%,珠三角下降20.5%,74个重点城市平均下降17.1%。

——深入落实“水十条”,打好治水攻坚战。

上半年,水污染防治领域的头等大事,莫过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编制完成并由国务院印发实施。

随后,为保障“水十条”的有效传达和落地,全方位宣传、解读“水十条”的报道相继推出,据统计,上半年,相关报道和文章达2.3万余篇。

为实施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5月,环境保护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对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操作流程做出明确规范。

5月28日,环境保护部召开水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研究布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水环境治理工作。

6月,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分别组织召开了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与“水十条”资金筹措方案讨论会,研究编制《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等文件。

根据“水十条”要求,环境保护部还积极开展了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分,研究建立了流域—水生态控制区—水环境控制单元三级分区管理体系,划分了365个控制区、1800个控制单元,梳理了1877个考核断面清单。

目前,各地也相继出台了地方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方案。

——“土十条”即将出台,治土攻坚战已经打响。

蓝天不能雾霾如盖,江河不得污水横流,大地亦不能厚藏污纳垢。继“大气十条”、“水十条”相继发布后,被称为“土十条”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将出台。

今年3月,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说,要解决土壤污染问题,主要要做好4方面工作,即要建立相应的法律制度和标准体系,让土壤污染治理做到有法可依;要加强工矿企业的环境监管,切断土壤污染的源头;要对污染的土地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避免这些污染扩散和扩大;要通过试点示范,建立适合我们国家自己的污染治理的技术体系。

1月,环境保护部公布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的修订草案《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土十条”的出台提供了技术保障。

针对我国耕地特点和复杂成因,在加强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方面,今年中央下达重金属专项资金36亿元,支持30个地市重点区域重金属治理和37个重金属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工程。

为突出重点,提高专项资金效益,5月,环境保护部联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开展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竞争性评审工作的通知,开展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竞争性评审。

此外,在去年发布《关于开展污染场地环境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上半年,环境保护部继续督促各省(市、区)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湖南、重庆、江苏等省(市)污染场地试点示范日常调度,推进试点地区加快建立污染场地全过程环境监管模式。

污染防治工作艰巨、复杂,尽管在改善大气、水等环境质量方面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但面对巨大的减排压力、严峻的环境治理形势,污染防治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只能加强,不能松懈。

——治污形势依然严峻。

经过考核,2014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中石油等8家中央企业均实现年度减排目标。然而与此同时,仍有少数地方和企业在总量减排中存在突出问题。

6月,环境保护部向媒体发布了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处罚情况。因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存在突出问题,环境保护部公开对秦皇岛等4市及中国化工集团等两家企业集团进行环评限批,对25家企业给予挂牌督办、追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费、扣减环保电价款等相应处罚。

此外,相关数据显示,2015年1~6月考核pm10的21个省中有10个省份pm10浓度不降上升;非重点区域省份大气治理工作进展相对缓慢;2014年度京津冀仅北京市完成了年度散煤清洁化治理任务;秸秆禁烧工作仍面临着重重困难。

根据治污进度和面临的问题,下半年污染防治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下半年,在污染防控方面,既要全面深入落实“大气十条”,确保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量化指标任务,也要督促重点区域按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协调做好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同时还要抓紧建立全国及重点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制定“水十条”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研究提出近期出台的配套政策措施清单。

——“十三五”环保规划正在制定。

治污是一场持久战,谋划新一轮治理成为下一步工作的又一重点。目前,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蓝图正在抓紧制定中。

5月上旬,环境保护部开展了“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编制好‘十三五’环保规划”大讨论。强调在编制“十三五”规划时,要紧紧扭住环境质量改善这个核心,按照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市场化、管理现代化思维做好顶层设计,切实提高污染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5月下旬,环境保护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环境规划院组织召开了“十三五”大气污染减排基本思路与技术路线研讨会,研究探讨“十三五”期间大气污染减排指标目标、控制思路、技术路线、途径模式、技术方法以及如何与环境质量改善紧密衔接等。

目前,环境保护部已起草完成了“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思路方案,初步提出了以环境质量改善为主线,实施环境质量和污染排放总量双控、协同控制,实施分区域、分行业差别化总量控制要求,加强污染物排放浓度、速率、总量的时空精细化减排管理的总体思路。其中纳入国家约束性指标的主要污染物和削减比例等内容,已作为“十三五”环保规划主要目标指标建设的内容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值得一提的是,照初步确定的在保留现有4项主要污染物的基础上,“十三五”环保规划有望将更多的污染物纳入国家约束性减排指标。同时,还将选择1~2个流域开展总氮、总磷总量控制试点。(记者史小静)。

优秀水污染防治工作汇报(模板12篇)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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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有关部门,xx经开区:

按照xx年x月x日市政府环保重点工作调度会要求,区政府有关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区大气办于x月x日和x月x日组织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整改较好的单位。

xx镇xx搅拌站建设了物料存储车间,厂区内洒水频率符合要求,整改情况较好(责任单位:区住建委)。

xx小区对面工地建筑垃圾已覆盖、封堵,西部弃土已清运,整改情况较好(责任单位:xx经开区)。

(二)已整改但进度较慢的单位。

大道楼体装修工地已安装防尘网,但不完善(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小区部分建筑工地裸露地面已覆盖防尘网(责任单位:区住建委)。

3.老烟厂、xx路市府小学旁拆迁工程,部分场地已覆盖(区征收办)。

(三)未整改的单位。

1.xx码头及周边码头,皆未覆盖防尘网和地面未硬化(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2.xx镇xx搅拌站,大部分原料露天堆放,未覆盖防尘网(责任单位:区住建委)。

3.xx征迁工地南部空地有大量建筑垃圾,长期露天堆放,北部停车场地面未硬化(责任单位:区征收办)。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及工作分工,切实提高认识,加强整改力度,督促有关单位尽快解决遗留问题,确保在x月底前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的,区政府将予以问责。

优秀水污染防治工作汇报(模板12篇)篇四

土壤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也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宝贵自然资源。保护土壤环境是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加强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制订本方案。

总体要求: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原则,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环境保障。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全省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2%;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1%。

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8%;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90%。

(一)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合理设置全省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2017年底前,建成全省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网络。根据工作需要,补充设置土壤环境质量省控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县(市、区)域全覆盖。(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参与,各市县区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市县区政府落实,不再另外说明)。

(二)深化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在现有土壤调查和例行监测及专项研究的基础上,制订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方案,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环境风险情况。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等参与)。

(三)提高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能力。利用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相关数据,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力争2018年底前建成全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加强数据共享,编制资源共享目录,明确共享权限和方式,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及趋势研究等方面的作用。(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林业厅等参与)。

二、严格执行土壤保护法律法规。

(四)严格依法治“土”。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土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有关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并实施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标准、技术规范。(省政府法制办、省质监局牵头,省环境保护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五)明确监管重点。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煤化工、化工、电镀等行业,产粮(油)大县(见附件1)以及各市建成区等区域。(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六)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环境监管网格作用,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安全监管局、省林业厅等参与)。

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七)组织农用地类别划定。根据国家有关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要求,以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按污染程度对农用地进行类别划定,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为重点确定优先保护区域,明确范围和面积,建立优先区域地块名册和土壤管理数据库。在关中灌区吨粮田产业带,渭北、陕北旱作高产玉米产业带,陕南油菜水稻一体化产业带和陕南、陕北高产高效马铃薯产业带等四大粮食功能区进行试点,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分类清单。试点区域2019年底前完成类别划定,其他地区2020年底前完成类别划定。划定结果报省政府审定后,数据上传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对陕南林地、陕北草地、关中地区园地等其他农用地逐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省农业厅、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八)开展基本农田划定。按照陕西省耕地生态红线,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周至县等16个县(见附件2)作为全省重点,由省级指导完成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其他县由各市负责完成划定工作。产粮(油)大县要制订土壤环境保护方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倾斜。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粮豆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督导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履行土壤环境保护的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省政府将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等参与)。

(九)加强优先保护类耕地监管。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土壤环境开展详细调查,建立例行监测制度。各县要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及其周边污染源进行排查,严格源头污染控制,强化风险管控;禁止在优先保护类耕地内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医药、焦化、电镀、铅蓄电池制造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农业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参与)。

(十)推进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渭南市潼关县、汉中市勉县、安康市汉滨区、岚皋县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订实施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通过农艺调控、种植业结构调整、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措施确保耕地安全利用,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到2020年,实现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达到48万亩。(省农业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参与)。

(十一)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对重度污染耕地要严格管制用途,依法将其划定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禁止种植粮食等农作物和牧草,制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有序开展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对威胁地下水和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有关县要制订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到2020年,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力争达到58万亩。(省农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十二)加强林草园地管理。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完善生物农药、引诱剂管理制度,加大使用推广力度。将重度污染的牧草地纳入禁牧休牧实施范围;加强对重度污染林地、园地产出食用农(林)产品的质量检测,发现超标的,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省农业厅、省林业厅负责)。

四、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十三)建立调查评估制度。自2017年起,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市、县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自2018年起,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所在市、县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按有关规定备案。(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计生委参与)。

(十四)明确管理措施。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严格用地准入。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地县级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参与)。

(十五)落实监管责任。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等,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各级城乡规划部门要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城乡用地评定标准》等,加强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为合理选择城乡发展用地提供依据。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建立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重点行业的企业用地达标率达到100%。(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负责)。

五、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

(十六)加强饮用水源地土壤保护。制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制度,各市应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土壤环境定期监测,在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陆域一级保护区内,开展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监测。调查水源地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及污染源情况,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参与)。

(十七)加强未利用地管理。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拟开发为农用地的,有关县政府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各市、县要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依法严查向沙漠、滩涂、盐碱地、沼泽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矿山、油田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推动盐碱地土壤改良,自2018年起,在陕北地区开展利用燃煤电厂脱硫石膏改良盐碱地试点。(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十八)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环境保护部门要做好监督管理工作。自2017年起,有关市、县政府要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省环境保护厅负责)。

(十九)强化空间布局管控。加强规划区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根据土壤等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扩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六、加强污染源监管。

(二十)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有关政策规定,对重点规划环评和有色金属、皮革制品、石油、煤化工、化工医药、铅蓄电池、采矿选矿、印刷、危险废物、加油站等可能对土壤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要将土壤环境影响评价作为环评的重要内容,并监测特征污染物的土壤环境质量本底值,防止新建项目对土壤造成新的污染。(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参与)。

(二十一)加强企业污染监管。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土壤环境和产生的污染物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各市、县环境保护部门要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监测,监测数据及时上传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监测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对全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要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和支持企业发展循环经济;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超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要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对治理后仍不能达标的企业要坚决关停。禁止工矿企业在废水、废气和废渣处置过程中将污染物向土壤环境转移。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省环境保护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二十二)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13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集中的区域(见附件3),自2017年起,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完善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隐患治理和闭库措施。有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要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加强对西安中核蓝天铀业有限公司和中核陕西铀浓缩公司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辐射安全监管,按规定频次、规定项目开展监测。(省环境保护厅、省安全监管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参与)。

(二十三)防控涉重金属行业污染。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对涉重金属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完善涉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建设项目。按计划逐步淘汰普通照明白炽灯,按照铅酸蓄电池等行业标准逐步淘汰落后产能。鼓励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技术。到2020年,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与2013年相比下降10%。(省环境保护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参与)。

(二十四)规范工业废物处置。制订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锰渣、冶炼渣、电石渣、铬渣、砷渣、汞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等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整治方案。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对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并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参与)。

(二十五)控制化肥农药污染。科学施用化肥,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禁止使用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管理规定,建立农药包装容器等废弃物回收制度。禁止在农业生产中使用含重金属、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的污水以及未经检验和安全处理的污水处理厂污泥、清淤底泥、尾矿等。到2020年,全省30%的产粮(油)大县和所有蔬菜产业重点县(见附件4),推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省农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供销合作社等参与)。

(二十六)回收利用废弃农膜。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行为。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鼓励废弃农膜回收和综合利用。在西安市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到2020年,关中地区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省农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供销合作社等参与)。

(二十七)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过量使用,促进源头减量。加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在咸阳市旬邑县、渭南市澄城县、延安市洛川县等生猪大县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试点。鼓励支持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以上。(省农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参与)。

(二十八)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开展灌溉水水质定期监测和评价。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对因长期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省水利厅牵头,省农业厅参与)。

(二十九)减少生活污染。不断提升废弃物资源综合循环利用水平,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提高收集、利用、处置的专业化、市场化、产业化程度。城乡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建筑垃圾实行集中收集、清运、定点堆放,合理再生利用,资源利用率达到30%以上。在咸阳、渭南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建设;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延安市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在咸阳市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鼓励将处理达标后的污泥资源化利用。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20年前,新增完成4200个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整治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强化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和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废物的安全处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等参与)。

七、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

(三十)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县级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与)。

(三十一)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年,以重污染工矿企业、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周边、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废弃物堆存场地等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按照先规划后实施、边调查边治理的原则,分级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确定治理与修复目标、优先区域、主要任务和进度安排,建立项目库。2017年底前,各市规划报省环境保护厅备案。(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参与)。

(三十二)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选择污染地块集中分布的典型区域,有计划、分步骤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2017年底前,开展10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2020年前,开展50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达到13万亩。(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牵头,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与)。

(三十三)强化工程监管。治理与修复工程原则上在原址进行,同时要防止污染土壤挖掘、堆存等造成二次污染。需要转运污染土壤的,有关责任单位要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最终处置措施等,提前向所在地和接收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工程施工期间,有关责任单位要设立公告牌,公开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及其防范措施;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要对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责任单位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参与)。

(三十四)强化目标任务落实。各市要定期向省环境保护厅报告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进展;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国家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各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进行综合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省环境保护厅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参与)。

(三十五)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研究。建设土壤污染防治实验室、科研基地,鼓励开展土壤修复与治理、生态恢复与综合开发、土壤污染与人群健康风险评价等方面基础研究,探索生活垃圾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新技术、新模式。在省重点研发计划中设立土壤污染防治科技重点专项,重点突破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土壤无害化处理等关键技术。引进土壤环境保护专家,多途径培养土壤环境监测学科带头人。(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林业厅、省科学院等参与)。

(三十六)加大科研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根据土壤修复与治理试点情况,对易推广、成本低、效果好的适用技术加大推广应用。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成果转化,建设成果转化平台。开展技术交流,引进土壤污染风险监测预警、土壤污染物快速检测、污染土壤修复再生开发和风险管控策略等先进管理模式和技术。(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林业厅、省科学院等参与)。

(三十七)促进产业发展。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土壤环境监测评估等活动。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产业化示范基地。规范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从业单位和人员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等参与)。

九、构建土壤环境管理体系。

(三十八)完善管理体制。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按照“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原则,建立完善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和跨市、县土壤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土壤环境保护。(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等参与)。

(三十九)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利用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积极开展土壤环境监测、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监督管理等工作。各级财政应统筹相关财政资金,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加大土壤污染防治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土壤污染防治涉重金属企业技术改造等重点项目和优先保护类耕地等重点区域;将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处置及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运行资金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形成长效的资金投入机制。(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等参与)。

(四十)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土壤环境监测、执法、应急能力等建设,建立土壤环境应急系统,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和技术培训,省级、各市每年分别至少开展1次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每3年开展1轮土壤环境执法人员培训。(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四十一)完善激励机制。研究制定相关激励政策,鼓励、扶持企业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清洁生产、农用资源综合利用、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项目。(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地方税务局、省供销合作社等参与)。

(四十二)开展先行区试点。2017年底前,潼关县启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试点,编制建设方案,在土壤污染源头预防、治理与修复、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先行探索,建设方案报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备案。各市可选择有条件的县自行开展试点。(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四十三)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促进多元融资,发挥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引导作用,为重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提供支持。鼓励和引导涉重金属等环境高风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陕西证监局、陕西保监局等参与)。

(四十四)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公众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网站、微博、微信平台等,对超标排放废水、废气,乱倒废渣、污泥等污染土壤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鼓励依法对污染土壤等环境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各地各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办理相关案件和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省环境保护厅、省检察院、省法院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四十五)开展宣传教育。制订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土壤环境保护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发挥“三秦环保世纪行”“秦风热线”等作用,支持环保志愿团体参与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树立保护土壤人人有责的意识,营造土壤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的生产生活方式。(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粮食局、省科协等参与)。

十、强化责任体系。

(四十六)明确政府主体责任。各市、县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监督管理,抓好工作落实。2016年底前,制订并公布本行政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明确责任主体;每年要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实施进度。(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四十七)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省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共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省环境保护厅要抓好统筹协调,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报省政府。(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四十八)落实企业责任。排污企业要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责任,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应承担损害监测与评估、治理与修复的法律责任。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企业行业自律机制,国有重点企业要带头落实。(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参与)。

(四十九)实行目标责任制。省政府与各市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分年度对各市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从2017年开始,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督查制度,每年度对各市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情况进行督查和评估;2020年对本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考核办、省审计厅参与)。

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省财政厅牵头,省环境保护厅参与)。

对年度评估结果较差或未通过考核的市,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前,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整改不到位的,约谈有关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明显下降、防治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约谈有关市、县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按照情节轻重,予以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调离、提拔或者退休的,也要终身追究责任。(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参与)。

各市(区)、省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地方履行属地责任、部门强化行业管理”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土壤环境目标如期实现。

在贯彻落实中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优秀水污染防治工作汇报(模板12篇)篇五

全区重点环保工作攻坚工作会议之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部门会议对环保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结合部门职责,对照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认真梳理,对明确工作重点和标准要求,同时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对环保攻坚工作进行日调度、日汇报,有力确保了环保工作攻坚行动的顺利开展。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是加大道路扬尘治理力度。安排4辆洒水车,每天早7:30到晚19:30,道路喷水不间断。安排人力物力对辖区范围内昌明大街、永兴路、宁安路、人民路等道路护栏下尘土进行冲洗,累计冲洗路面20余万平米,做到了重点道路重点区域洒水除尘无死角。

二是加大道路绿化覆盖力度。投资1800多万元,完成北区新桥新路、新区八路、滏阳三路等道路的绿化建设工作。推进昌明大街、永兴路等重点区域的绿化改造提升进程。对宁安路、康泰街、顺兴街、振华路等10余条道路的缺株苗木进行补植完善;对创业广场游园等街角绿地进行了完善提升。截止目前,共种植法桐、国槐等乔木3.6万株,种植小灌木28.5万株,种植草花、地被20余万株,铺种草坪1万余平米,减少绿化裸露区域。

三是裸露地面扬尘治理。对顺兴街(和平路以北)路段、南外环、西外环裸露地面种植小乔木5000余株。对南外环裸露区域进行苫盖,累计苫盖1.3万平米。

四是垃圾、渣土运输扬尘治理。加大区内垃圾散点和卫生死角的巡查和清运力度,对区内宝云街、永兴路、西外环、新华路、新华路等区域进行集中整治,清死角、除积存,全面消纳可见垃圾,累计清运废土垃圾300余立方米。

五是加大道路硬化力度。投资20xx多万元,对西区顺兴街、宝云街、昌明大街、永兴路、桃源路、康泰街等路段进行沥青砼罩面、更换路缘石、便道砖综合改造提升。目前,共完成挖补修缮路面2500余平米,铺设便道2万余平米,安砌路缘石5000余米,道路罩面7万余平米。

六是强化污染源头治理。排查辖区内胡堂排干渠非法排污口2处,开展衡水市垃圾综合厂内外环境整治,清理车间卫生200平米,打扫道路卫生500余平米。强化生活垃圾清运管理,做到日产日清,确保无积存生活垃圾、卫生死角,运输车辆进行苫盖,确保无撒漏。

优秀水污染防治工作汇报(模板12篇)篇六

(一)立法背景。

目前,我国土地污染尤其是耕地污染形势相当严峻,据不完全调查,目前全国受污染的耕地约有1.6亿亩,全国约有十分之一的农业用地正在被矿业用地和工厂排放的砷以及其他重金属污染,每年因重金属污染而导致粮食减产达1000多万吨,直接经济损失数百亿元。粮食因土壤污染造成有害物质在农作物中积累,并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引发各种疾病,最终危害人体健康。

但是,现行的有关立法已经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制定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已势在必行。我国现行法律规范中已有一些关于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规定,如《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到《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然而,这些法律规定难以满足现代土壤污染防治的要求。一是上述法律法规分散且不系统。土壤与大气和水并列为人类环境的三大要素,几乎所有的污染都会通过某种途径进入土壤。因此,土壤污染防治需要整体、综合的法律保护对策。二是现行立法缺失基本的土壤污染防治制度,如缺失土壤污染区域分级、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土壤污染责任的认定、土壤污染整治费用的承担等,从而使得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无法有效展开。三是原有的法律法规缺乏针对性。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累积性、不可逆转性和难治理性等特点,现有规定并没有针对土壤污染的上述特点进行制度设计,从而使得这些规定在土壤污染防治效果上不尽人意。四是在土地污染防治工作中操作性低。如现行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条款只是原则性、概括性地指出要“防止土壤污染”、“改良土壤”,而对于如何保护土壤不受污染,如何对已污染的土壤进行整治、修复或改良,并未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使得这些条款无法得到具体实施。因此,有必要制定一部防治土壤污染的专门性法律,以满足现代土壤污染防治和保护耕地的需要。

(二)立法进度。

早在2006年,环境保护部即着手启动了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研究工作,并组织开展相关调研活动,编译了日本、德国、瑞士、加拿大、比利时、美国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土壤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召开了立法专题研讨会、专家讨论会和国际研讨会等。2013年,全国人大环资委委托环境保护部起草了《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议稿)》。

2015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陆浩表示,《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已启动了前期工作。陆浩介绍,《土壤污染防治法》在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之后,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已着手法律起草。目前,由环境保护部起草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议稿)已经基本形成,正在征求各方意见,并将于2015年年底上报给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由环资委组织协调各方意见后,再上交国务院法制办。

(一)土壤污染监测、评估和报告制度。土壤污染监测、报告和评估是了解土壤质量和土壤污染状况的依据,也是进行土壤污染整治的前提。

(二)土壤污染监督和管理权限制度。主要涉及土地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农业部门、环保局、质量监督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等对土壤污染都有监督管理权划分。

(三)土壤污染的整治和修复制度。如针对事故对土壤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或者对污染土壤焚烧和土壤置换措施。

(四)土壤污染治理经费制度。习惯做法是谁污染谁付费治理,但是在责任人无力承担或找不到责任人时则由政府买单。这是和农发行业务关联度最高的部分。

(五)土壤污染责任制度。主要涉及土壤污染与修复治理中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三、相关立法建议。

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了保护土地尤其是耕地的极端重要性,其中保护耕地不受污染与粮食安全是最为重要的。如何保证耕地资源安全,实现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高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增加粮食有效供给,是《土壤污染防治法》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从这个方面来说,《土壤污染防治法》立法与农发行密切相关。

具体来说,土壤污染治理的实践表明,足够的治理资金是污染土壤整治的保证。如果大气和水受到污染,切断水源后通过稀释和自净化作用就有可能使污染问题不断逆转,但是土壤一旦污染,仅仅依靠切断污染源的方法往往很难恢复,有时需要用换土、淋洗土壤等方法才能解决问题,其他治理技术可能见效较慢。因此,治理污染土壤通常成本较高,治理周期长。例如在美国,恢复一片污染场所的平均费用高达2900—3500万美元。农发行作为农业政策性银行,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尤其是农村耕地污染的治理是履职的需要。因此,农发行在土壤污染治理中的作用主要是提供政策性资金支持,围绕这一问题,我们提出相关立法建议如下:

土壤污染治理需要巨额资金,成本投入成为摆在各方面的一大难题。我国目前的土壤修复项目主要由国家财政买单,资金压力巨大。

建议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的“污染者付费”制度。污染者付费是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根本原则,同样也适用于土壤污染防治的情况,应确立具体适用的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的“污染者付费”制度。除此之外,为了弥补土壤污染治理的资金缺口,应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土壤污染治理。

(二)专门规定专项基金。

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来看,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土壤污染防治法都规定有专门的治理基金或者保险,如美国的超级基金、我国台湾地区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等。据相关专家分析,未来土壤污染整治基金可以考虑由以下来源组成:政府的财政支出、征收的排污费、污染责任者的赔偿金以及社会捐赠资金等。

建议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在《土壤污染防治法》中专门规定建立土壤污染治理基金。同时,考虑到耕地污染治理基金具有很强的公益性特征,与农业政策性银行的定位具有很强的关联度,有利于促进土壤污染防治、农业农村发展,建议将该基金设立在农发行。

(三)专门规定农业政策性银行提供政策性贷款支持。

据了解,德国复兴信贷银行专门有针对水污染、大气污染和土壤污染的政策性贷款,以促进性贷款的名义对土壤污染的治理提供政策性资金支持。建议借鉴德国立法经验,在《土壤污染防治法》中明确规定政策性金融机构可以对土壤污染治理提供政策性资金支持。

优秀水污染防治工作汇报(模板12篇)篇七

今年以来,我镇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以及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加强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取得了一些成效,现总结如下:

1、多管齐下,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一是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成立了呈坎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了镇、村、组以及企业的四级联防联治工作格局。二是开展定期巡逻检查。会同司法所、派出所、安全办、城管中队、消防巡逻队等部门建立定期巡查工作制度,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考核。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在各村张贴公告,通过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新《环保法》,努力营造良好的大气污染防治氛围。

2、全面落实燃煤锅炉禁用和淘汰措施。在全镇范围及镇属工业园区企业进行全面细致的摸排,共摸排出1处工业燃煤锅炉(向荣新材料公司)和1处生产用燃柴锅炉(呈坎徽派雕刻研究所),并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进行整改提升。至目前,向荣新材料公司正在实施集中供热项目主体工程建设,预计12月份投入运营;同时,要求呈坎徽派雕刻研究所对燃柴锅炉进行整改,确保不影响周边环境。

3、全面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强化工程施工工地、石料场等场所的扬尘环境监管,对达不到标准的一律停工整顿。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禁止道路遗撒和乱倾乱倒,积极配合交通部门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渣土运输车辆一律予以处罚。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面禁止秸秆、落叶、垃圾焚烧,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确保“零冒烟”。积极推广利用测土配方、生物肥料、缓释肥等新型肥料,减少氨排放。大力倡导减少燃放烟花爆竹,节日期间遇有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采取临时性限制燃放措施,以减轻燃放造成的污染影响。

4、全面推进秸秆禁烧工作。成立了呈坎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了《关于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并将全镇所有地块划片,实行片、村负责。与各村签订了禁烧责任状,责任人坚决落实镇领导包片,一般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农户包自家地块的分包责任制,组织广大镇村干部、镇农技人员深入村组田间地头,广泛开展秸杆禁抛禁烧宣传以及综合利用工作,秸秆禁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今年以来,我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主动性不够、监管力度不大、宣传还不够深入全面等问题,这些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整改提升。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区环保局指导下,进一步增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迫性和主动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有效推动全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具体将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加强餐饮店铺油烟污染清理整治工作,督促向荣新材料公司集中供热项目加快施工进度。

2、大力推广新型肥料,进一步规范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深入落实森林防火工作。

3、继续加强部门联动,积极配合做好扬尘整治各项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

优秀水污染防治工作汇报(模板12篇)篇八

按照县政府大气办要求,针对辖区内的大气污染工作进行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办事处成立三个小分队对辖区内的道路、片林、带林、企业、“十五小”“新六小”等污染摊点进行重新摸排。

1、各企业环保除尘设备正常运转,由分包企业干部每周检查运转情况,确保取得实效;同时对我镇小煤场、小沙场等造成大气污染的小摊点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力保我镇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保持良好状态。

2、大力推进秸秆禁烧,垃圾禁烧,重要街道、路口、人群聚集地悬挂禁烧标语、横条,出动3辆宣传车,不间断在各村进行广播宣传。村两委干部分片承包重要区域并进行不定期检查。

3、结合环保局,本周对全镇范围内所有轧胶机、密炼机下达整改通知书62份,制定时限督促整改。

我镇认真查看、积极落实整改存在的各种问题,坚持心贴群众,还利于民。本周所做工作主要包括:

1、建立完善处便民服务中心与村级便民服务站,49村全部挂牌投入使用,正在打造等6个示范村,其中已投入使用。

2、6月11日等5个村发生冰雹降雨灾害以来,镇领导高度重视,由包村干部到各村一一入户慰问受灾群众,统计受灾情况,包片领导认真走访所包片区,视察道路、土地、房屋等受灾情况,并对其进行统计,累计统计镇上棉花受灾面积4957。4亩,小麦受灾面积5187亩,玉米受灾面积3692亩,花生受灾面积80亩,大豆受灾面积145亩,蔬菜受灾面积10亩,芝麻受灾面积30亩,树木受灾面积33亩,累计毁改作物5057。4亩,就镇上受灾实际情况,镇政府积极做好灾后恢复工作,并将受灾情况上报相关部门,申请援助。

3、进一步对镇上各村低保、五保、定保人员进行审核,一一入户核实情况,对不合格人员取消资格,让国家救济救灾款真正落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对15名死亡补报人员的死亡时间进行重新检查情况。

优秀水污染防治工作汇报(模板12篇)篇九

按照县政府大气办要求,针对辖区内的大气污染工作进行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办事处成立三个小分队对辖区内的道路、片林、带林、企业、“十五小”“新六小”等污染摊点进行重新摸排。

1、各企业环保除尘设备正常运转,由分包企业干部每周检查运转情况,确保取得实效;同时对我镇小煤场、小沙场等造成大气污染的小摊点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力保我镇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保持良好状态,。

2、大力推进秸秆禁烧,垃圾禁烧,重要街道、路口、人群聚集地悬挂禁烧标语、横条,出动3辆宣传车,不间断在各村进行广播宣传。村两委干部分片承包重要区域并进行不定期检查。

3、结合环保局,本周对全镇范围内所有轧胶机、密炼机下达整改通知书62份,制定时限督促整改。

我镇认真查看、积极落实整改存在的各种问题,坚持心贴群众,还利于民。本周所做工作主要包括:

1、建立完善处便民服务中心与村级便民服务站,49村全部挂牌投入使用,正在打造等6个示范村,其中已投入使用。

2、6月11日等5个村发生冰雹降雨灾害以来,镇领导高度重视,由包村干部到各村一一入户慰问受灾群众,统计受灾情况,包片领导认真走访所包片区,视察道路、土地、房屋等受灾情况,并对其进行统计,累计统计镇上棉花受灾面积4957。4亩,小麦受灾面积5187亩,玉米受灾面积3692亩,花生受灾面积80亩,大豆受灾面积145亩,蔬菜受灾面积10亩,芝麻受灾面积30亩,树木受灾面积33亩,累计毁改作物5057。4亩,就镇上受灾实际情况,镇政府积极做好灾后恢复工作,并将受灾情况上报相关部门,申请援助。

3、进一步对镇上各村低保、五保、定保人员进行审核,一一入户核实情况,对不合格人员取消资格,让国家救济救灾款真正落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对15名死亡补报人员的死亡时间进行重新检查情况。

优秀水污染防治工作汇报(模板12篇)篇十

20xx年,我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坚持以保障环境安全、改善大气质量为主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狠抓重点行业减排,强化工业污染治理,集中整治扬尘污染,确保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下降,大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全年pm2.5浓度较20xx年下降7%以上。

一是严控污染企业。严格落实环境准入制度,严控高污染、高耗能产业发展。对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能耗大、效益差的工业企业,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进行产业布局调整,实施搬迁、改造或关停。对废气治理难度较大或整治难以到位的企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大气污染的产生。

二是发展绿色产业。加速软件信息、金融服务、文化创意、科技服务等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集聚,全力推进y-msd、环球金融城、江广智慧城等项目建设,形成以信息产业基地为代表的一批生态产业示范园、低碳环保产业聚集区。同时,围绕湾头“玉器小镇”、沙头“乐活小镇”、头桥“三江小镇”等一批“主题特色小镇”,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

三是建设生态系统。开展成片造林绿化、农田林网绿化、城市景观绿化、重点路网绿化和河网水系绿化等工程,结合10平方公里的夹江生态中心建设,加强生态涵养修复,构建生态屏障,切实增强大气的自净能力,持续改善大气环境。

一是实施清洁生产监管。对翰森汽配等6个单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严控工业废气无组织排放。强化日常监管,继续做好区内4家油气回收加油站的定期检查工作。

二是实施燃煤锅炉整治。在20xx年拆除25台(套)燃煤锅炉的基础上,今年再拆除34台(套),确保年内完成禁燃区范围内所有燃煤锅炉的拆除、改造任务。

三是实施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按照省、市大气污染行动计划的工作要求,对大洋造船、暻泰车材等企业进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抓好工业企业燃料、原料、产品堆场扬尘控制,建立密闭料仓,露天堆放的一律加以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最大程度地降低大气污染。

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治理:

一是城区餐饮油烟治理。加强对城区餐饮油烟排放的监管,严格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的环保审批。在古城核心区全面取缔露天烧烤,针对旧城和城郊结合部位的露天烧烤,补贴置换带高效油烟净化装置的新型环保烤炉,对不安装的坚决予以取缔。

二是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对建筑工地和拆迁工地全面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扬尘严重的工地,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同时,依托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诚信考核平台,将扬尘整治考核结果与工程招投标、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挂钩。

三是秸秆焚烧污染治理。按照全市秸秆禁烧周期的统一要求,加大对秸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焚烧污染的防治,实行区、镇、村三级联动的焚烧污染应急处置措施,持续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处置焚烧行为。四是道路扬尘保洁治理。进一步扩大道路市场化保洁覆盖面,在主城区及乡镇园区主要道路安排18部机械扫路机,实行每日“两扫两保”。同时,配备7台洒水车,除雨天或气温在5度以下天气以外,对城区主要道路实施每日两次洒水降尘。

一是搭建专门班子。区政府成立环保、建设、城管等部门参加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部门协调配合,提高执法能力,加强对大气污染源的协调控制,严厉查处各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进度滞后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是强化法制宣传。通过“环保宣传进企业”活动,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措施,积极倡导企业清洁生产,不断增强企业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同时,培养公众环保意识,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

三是做好应急措施。参照青奥期间空气环境保障保准,根据市环保局、市气象局的预警,按照《扬州市大气重污染预警与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启动分级防控措施,严格实施“限产、停产、停工”等强制性措施,确保污染下降,防控到位,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优秀水污染防治工作汇报(模板12篇)篇十一

自7月13日全区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会以来,光华路街道以加强环境保护、防治大气污染为目标,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的违法“三堆”、道路扬尘、垃圾及秸秆焚烧等污染问题,改善辖区空气质量。

成立以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办事处环保科、城管执法队、环卫所及基层组织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队伍;建立周一领任务、周五报进度、半月评比制度,定期分别召开街道,村、社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议,分析形势,掌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态,对近期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进行反馈及经验总结,通报各村、社区防治情况。

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下发告知通知书58份,悬挂条幅150条,设置社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题栏4个,加强舆论引导,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逐步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让保护环境从被动变成自觉行动,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宣传氛围,形成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的社会氛围。

一是加大裸露地面、道路扬尘治理力度。购买防尘网4000平方米对平安大道两侧13处土堆进行防尘网遮盖。安排洒水车对辖区道路的尘土进行冲洗,累计冲洗路面2余万平米,做到了重点道路、重点区域洒水除尘无死角。

二是对重点区域进行美化整治工作。对平安大道的街心游园、绿化带及路面进行整治,破损道牙进行更换,枯树死树重新栽种。其中,修剪整理绿化带1260米,修补路面620平方米,更换道牙110米,绿化栽种黄杨树23棵,栽种四季青200米。

三是开展垃圾、渣土清理工作。加大辖区内垃圾散点和卫生死角的巡查和清运力度,对光华、响水、程庄、辛北进行轮番集中整治。督促两村加大对村内道路的保洁力度,及时清运清理积存垃圾,监督各村做好日常垃圾清理与保洁。安排4名清洁工对平安大道南北两侧、许南路东西两侧进行专业保洁;动用铲车1台,挖掘机1台,拖拉机2台,15名清理人员,共清理建筑垃圾30车,生活垃圾18车。更新破损垃圾桶10个,整修损坏垃圾池5个。

四是强化污染源头治理。依法拆除程庄村违法锅炉1座,对在建工程东程花园进行停工整顿,辛北砖厂进行关停处理,许南路口废品收购站完成封闭围墙搭设要求,并要求当前停止收购,对原有物品进行处理,近期街道将组织力量对其进行取缔。

五是加强对秸秆焚烧污染的防治。对于秋季秸秆禁烧,每个村均在地头成立秸秆禁烧指挥部,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街道全部人员组成6班禁烧小组,全辖区进行巡逻,严防死守。

六是巩固“三堆”整治成果。在煤场车辆出入频繁的主要路口设置卡点4个,并雇人24小时看守。保证了辖区拉煤车辆只出不进,对待未及时清理的煤堆进行全部覆盖。并动用洒水车每天对煤场附近道路4次洒水,防止扬尘污染。对清理出的煤场空地进行平整绿化,撒种草籽1100余平方,在道路两侧种植女贞500株。对条件较好的5处地块进行项目包装招商,有1处已初步达成项目建设意向,改变土地用途,彻底杜绝煤场死灰复燃。

七是杜绝有烟烧烤。重点对八矿广场的夜市进行集中整治,派出专人负责夜市管理,盯死看牢,严防有烟烧烤摊位出现。对夜市摊点群进行规范整治,定制度,定标准,定期考核,确保夜市卫生安全,满足群众需求。

优秀水污染防治工作汇报(模板12篇)篇十二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局加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及进一步举措汇报如下。

(一)聚焦重点领域,抓好专项整治严格执法检查。

一方面规范化落实渣土运输监管。严把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关、建筑垃圾处置场地审批关,严控渣土运输“两点一线”,对出土场(进土场)冲洗平台设置、视频监控配置、道路硬质化等措施进行查验,确保各施工工地规范运输。在源头减少扬尘污染的同时,利用道路卡口ar监控,对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出现的未密闭运输、渣土沿途抛洒滴漏、车身不洁等行为进行智能识别、立案查处;另一方面常态化开展露天烧烤整治。深入推进夜间违规露天烧烤行为整治力度,对xxx等问题多发区域,加装高清视屏监控,形成高压管控态势。今年以来,办理渣土类案件xx件,罚款xx万元。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整治xx次,办理案件xx件。

(二)落实精细保洁,优化保洁模式实施尘量考核。

一是机械化提升路面清扫效率。全面优化“6+1”的多机联合作业、人机配合保洁作业模式,对主城区xx余条道路及附属设施全覆盖洗扫、无死角保洁,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xx%以上;二是精细化推进抑尘喷雾作业。围绕中心城区、xx片区、xx片区三个主要板块,针对xx、xx路、浦xx路、xx路、xx路等重点路段,实时循环不间断(9:00~17:00、19:00~23:00)喷雾抑尘作业,确保国控点、省控点以及重点施工区域周边道路全覆盖;三是科学化落实道路尘量考核。落实重点区域尘量考核,坚持“积尘称重、以克论净”,确保管控道路长效保洁,在全市道路尘量考核中,我区检测点位合格率xx%。

(三)依托专项整治,净化卫生环境修补扬尘盲点。

一方面依托全区环境整治行动,集中开展暴露垃圾及乱堆乱放清理,共清理卫生死角xx处、清运各类垃圾xx吨;另一方面把治理裸露黄土和搭建“公园城市”理念相结合,将xx、xx路与xx路交叉口街边、xx路与xx路交叉口绿地等xx余m2绿地改造成小而精的口袋公园。对xx大道等一批无主绿地进行亮化、绿化、硬化全要素品质提升,对xx街延伸段、欧式广场枯败苗木、破损设施进行功能化修复,共铺设草坪xx万m2,更换补植草花xx万株。

在前期工作开展基础上,结合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加强重点领域全流程执法。

按照“严查路面、盯牢两头”原则,继续铁面、铁腕开展渣土违规运输行为集中整治,杜绝车辆不密闭运输、带泥上路、运输沿途抛洒滴漏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渣土车停车场设置,实施停车场路面硬质化,配套车辆冲洗平台等系列措施。此外对占道经营的露天烧烤摊点坚决取缔,并针对问题多发区域,加装高清视屏监控,打造实时高压管控态势。

(二)提升环卫作业精细化水平。

推行“一日二洗三扫四冲”保洁作业模式,全方位、立体化提升环卫保洁效果。尤其针对国控点、省控点以及重点施工区域周边道路,强化作业标准、全时巡查,继续落实“积尘称重、以克论净”要求,国控点周边1公里道路积尘量小于3g/m2。

(三)推进闲置地块常态化治理。

依托环境整治行动,对闲置地块、垃圾堆场内暴露垃圾及乱堆乱放问题进行整治,全面消除点状扬尘污染源。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挖掘各类闲置空间和边角地块,扩大公共停车设施源头供给,以停车设施建设促闲置地块环境卫生整治。

(四)实施失管绿地系统化整治。

结合每月一办工作要求,进一步梳理排查区域内失管绿地,尤其是对存在裸露黄土的失管绿地,优先托管接管,通过“微整治”打造精品“口袋公园”,在提升城市环境品质的同时,杜绝城市扬尘盲点对大气环境影响。

(五)引导施工围挡规范化设置。

完善市政工程围挡标准规范,引导各建设主体广泛使用可擦洗的钢制围挡替代易附着灰尘的绿篱围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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