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空饷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镇公款吃喝专项整治工作汇报(大全7篇)

时间:2023-09-05 作者:翰墨吃空饷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镇公款吃喝专项整治工作汇报(大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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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空饷专项整治工作汇报篇一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精神,按照县纪委《关于开展公款吃喝和迎来送往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公款吃喝和迎来送往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体火马冲镇干部职工、镇属机关干部职工及村、居委会干部

二、整治内容

(一)公款送礼。重点治理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违反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二)公款吃喝。重点治理以下违规违纪行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接受可能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同城公款吃请,工作日午餐饮酒;上级机关、单位接受下级机关、单位、企业的宴请;各级机关部门、单位之间互相宴请;违反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陪餐人员安排工作餐,提供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其他违反规定用公款大吃大喝行为。

(三)奢侈浪费。重点治理年底突击花钱;违反规定举办各类节庆和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包括节会、庆典、表彰会、娱乐性晚会、联谊联欢会等);组织乡镇及部门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开展重复性考察,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超标准接待,违反规定组织迎送活动和安排陪同、住宿和车辆,组织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安排专场文艺演出,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其他违反接待经费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组织领导

我镇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 长:陈文叁 副组长:孙代军

成员:米

俊 宋宗海

薛德武

谢明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钟喜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各项具体工作。

四、工作步骤和方法

1、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召开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专门部署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促使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2、对201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全面统计摸底、分析排查。各站所及各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要对自查工作负总责,3、我镇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0745—5423278

(二)督促检查(2014年7-8月)。

1、自查自纠(2014年7月31日前完成)。各站所、各村、居委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7月31日前将自查报告以书面形式报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三)整改落实(2014年8月下旬)。

坚持开门搞整改,通过全面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在广泛征求本镇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实施整改,整改过程及成效应及时向本镇干部群众公示。

(四)总结评估(2014年9月)。

各站所及各村、居委会要全面汇总、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问题和不足,明确下一步努力的方向,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8月25日前报镇专项整治协调小组办公室。

全镇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对整治活动加强梳理,巩固活动取得的成效。同时,要进一步细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省委若干规定、市委、县委八项规定的具体操作办法,切实形成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良好氛围。

五、责任分工

(一)办公室负责牵头制定完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完善管理办法。

(二)监察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开展明察暗访,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及时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建立完善改进作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作风建设监督惩戒机制。

(三)办公室、监察室负责对镇及各村、居委会财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重点检查结果。

六、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全镇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学习各级文件精神,掌握整治活动的精神实质,加强自身素质的养成,自觉树立廉洁自律的责任意识。

3、明确界限。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区分公款吃喝等奢侈浪费行为与正常公务活动的政策界限,在坚决整治奢侈浪费行为的同时,保障公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4、严肃纪律。镇纪委要强化执纪监督,集中力量重点查处违反规定铺张浪费的行为。对顶风违纪的,要坚决依纪依规快查快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对因工作失职渎职等致使本单位铺张浪费、奢侈奢华问题严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从带有普遍性的具体问题入手,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下去,坚持不懈、不断巩固纠正“四风”成果,树立新风正气。

吃空饷专项整治工作汇报篇二

2011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国务院的总体布置,全面落实国家工商总局72号文、和省局市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针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现状,结合市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提出的“五个一”要求,深化专项执法检查、强化日常规范监管、提升执法效能,全面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努力实现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案查处无照经营4 户,罚款2000元,有效整治和规范了我县食品市场经济秩序,使辖区市场销售过期、变质、“三无”等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得到进一步改观,为全县人民群众建立起了安全放心的购物环境。

三、强化食品和乳品抽样检验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食品抽样检查计划,每月认真开展食品的定期抽检和快速检测,对涉及民生的重要食品、量大、面广的食品以及高风险的食品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应急抽检和专项抽检,深入贯彻工商食字{2011}3号和【2011】172号文深入开展了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经营行为和食品质量为监管重点,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重点检查食品乳品经营者建立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特别是保证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每周定期抽检。严格规范抽检程序,留存抽样检验记录,每月按要求及时向市局上报抽检情况及后处理结果。1至11月,我局在县级财政拨付8万元抽检经费的情况下,按计划购买食品快速检测试剂发放给各基层分局进行食品的快速检测。快速检测食品286个,婴幼儿配方奶粉也已经抽样检验30个批次,成人奶粉3个其他食品20个。

四、依法规范食品经营,严格实施流通许可。我局按照(工商食字){2011}67号文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化食品流通许可的实地核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严格流通许可证的核发。近期,按照省局《关于切实做好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验照工作,我局正在对辖区乳制品经营户的主体资格和许可范围进行重新审查核定,并以此为契机,对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工作进行“回头看”,进一步严格法定条件、程序和有关规定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对不符合法定要求和发证条件的,依法予以注销和撤销;对条件较差的食品经营企业,责令停业整顿;对不符合新规定要求的乳制品经营户,限期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截至目前年我局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份,变更份,注销户,其中核发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流通许可证户,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 户,变更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流通许可证户,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户,经营范围取消乳制品经营的户。食品经营户户。

五、加强监督食品经营者自律工作。首先是严格监督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把好进货质量关,要求食品经营者对供货者索要其合法证照,索要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并留存保管,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不得购入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的食品。并将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作为日常巡查工作的重点,对食品经营者不按规定落实查验记录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相关食品的经营。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问题食品造成事故的,一律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给予严厉处罚,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上半年查处的食品案件中有 3起为未按规定查验证照和相关文件材料的,罚没达 6000 元。

三、整治行动中取得的经验:

一是要建立完善的领导体制。这次专项整治活动,我局到所建立起了完善的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协调联动,确保了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二是要广泛发动群众,食品安全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广泛发动,可以提高群众警醒意识、安全意识,又可以依靠群众,提供食品安全线索,为工作开展提供充足信息资源;三是要加强与其他部门联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一项系统整治工程,要依靠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这次活动中,由我局和,相关部门通力配合,形成一股合力,推动专项整治活动扎实开展。

通过十多天的调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有。

一是农村食品经营大多为个体工商户,缺乏必要的设施,经营管理落后。农村食品安全常识不普及,很多老年人在家中经营食品店,文化水平较低,没有识假辩假能力,使一些批发商有机可乘。

二 是农村信息化建设相当落后。农村食品安全的信息网络还很不完善,多数地区信息滞后,制约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效率。三是经营者自律和社会监督不到位。面对当前农村食品市场量大面广的实际,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还不够密切,社会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发挥作用不明显,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维权意识、参与意识淡薄,社会氛围还不浓厚。

四、下一步食品安全工作思路

我局将继续在市局和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执法责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努力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食品添加剂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非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使流通环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是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要实现新突破。强化食品安全的源头治理。继续大力实施名牌产品、名优企业带动战略,推动食品质量的提高。强化日常监管,规范行政审批,严格市场准入。

三是将继续开展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抓好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和城乡集贸市场,机关学校食堂,医院周边、学校周边和旅游景点周边等公共场所的食品摊点等重点部位,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商品的不法行为。

四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特别是对农村、校园、偏远山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宣传。重点是对其普及《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加强不不合格食品的辨别能力,知道用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吃空饷专项整治工作汇报篇三

为树立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完善放射诊疗安全防护和质量保证措施,加强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杜绝放射诊疗活动中忽视受检者防护以及滥用x线检查的行为,切实保证公众、受检者和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和工作安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制定此方案。

加强对放射诊疗许可、放射防护工作制度的落实、放射防护设施设备的建设使用、放射诊疗安全与质量保证、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及培训等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十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5.未按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和检查;

7.购置、使用不合格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

8.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 9.未按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和放射防护知识培训,未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 10.未按规定为放射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配备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进一步提高对放射卫生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从科学管理的角度出发,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实现放射诊疗专项整治工作目标。

(二)突出重点,狠抓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检查内容,认真组织落实。要结合实际,着力解决放射诊疗防护与质量保证问题。重点抓好发挥放射卫生监督员的专业优势,指导帮助基层放射诊疗机构建立健全放射防护制度,完善防护设施、设备,正确合理使用x射线机。

(三)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医疗机构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做好放射卫生工作。成立放射卫生领导小组,领导放射卫生工作。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卫生监督所提出的问题要逐条按时整改。杜绝放射事故发生,确保公众、受检者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与安全。

吃空饷专项整治工作汇报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燃气市场管理,规范燃气市场运营秩序,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在镇政府会议室专门召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由李文学镇长亲自主持,分管领导、安监办等部门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

会上镇长******同志要求各单位、各村相关负责人做到:

一是加强领导。要明确燃气与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必须时刻保持警惕性,充分认识到燃气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二是加大宣传。通过张贴通告、悬挂横幅等措施大力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三是落实责任。落实领导及村干部责任,各单位通力合作,确保圆满完成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任务。

四是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彻底摸清燃气销售点,充分掌握燃气销售、运输、保存情况,规范好燃气市场秩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燃气市场的安全、有序、稳定。

吃空饷专项整治工作汇报篇五

按照省、市、区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计划,自20xx年11月起,我镇成立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镇化工企业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技术质量、人员资质、土地、能耗、项目审核和工商登记等八大产业准入要求着手进行了大量调查,并就我镇化工企业的整治方向和目标进行了明确。

通过调查,明确全镇现有各类化工生产企业117家,占全镇生产企业的18%,化工流通企业49家;其中500万元以上40家,200―500万元22家,200万元以下55家。20xx年,化工生产企业实现销售48.8亿元,占全镇工业经济总量的49%。

从行业自身的角度来看,化工企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生产技术的多样性、多变性和综合性。化工产品品种繁多,每一种产品的生产不仅需要一种至几种特定的技术,而且原料来源多种多样,工艺流程也各不相同。二是具有原料利用的综合性。化工企业的生产是化学反应,在生产一种产品的同时,往往会产生多种联产品和副产品,而这些联产品和副产品大部分又是其他化工企业的重要原料,可以再加工和深加工,因此化工企业最能开辟原料来源和综合利用资源。三是生产过程要求的比例性和连续性。化工生产主要是装置性生产,从原材料到产品加工的各个环节都是通过管道输送,形成一个首尾连贯、各环节紧密衔接的生产系统。任何一个环节产生故障,都有可能使生产过程中断,从而形成产品污染。四是化工企业具有能耗高的特性。这是因为化工产品的原料本身即是能源,如煤炭、石油等。有些化工产品的生产,需要在高温下进行,需要消耗大量能源。

从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化工企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规模小、分布广、条件差。全镇117家化工生产企业,规模企业仅40家,其余77家均为规模以下企业,这些小规模企业大部门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开始筹建生产。由于当时特定的历史环境,形成了“星星点灯”的局面,没有很好的规划,分布在全镇各村各点,比较分散。这些作坊式化工企业大部分厂房简陋,生产设备比较落后,操作简单,投入观念淡薄,生产连续性不强,没有完善的污染治理设施,业主环境保护意识较差,环保设施陈旧。

2、产品品种广泛、生产特点鲜明、污染物种类多。由于化工行业的特殊性,涉及的产品门类广泛,由此产生的污染物也比较多。综合全镇化工企业,产品涉及到橡胶制品、橡塑制品、有机溶剂、消毒剂、化工助剂、试剂、柔软剂、生物生化制品、涂料、颜料、油漆、电子焊料、净水剂、润滑剂、乳胶、胶水、氧化锌、医疗用品、乒乓球、油墨、塑料母粒和其他化工产品。

3、无完善的环保审批手续。从检查中发现,有些化工企业的环评审批手续还是企业刚建办时办理的,有的甚至还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办理的,业主在企业转制、变更经营地点、增加产品品种产量、增添设备、改变工艺等的时候未能重新办理变更手续,致使现生产状况与原有环评不符。有些虽然有环评手续,但不能按照环评审批要求组织实施,其实这些都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

1、全镇化工企业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按照区政府对我镇化工专项整治责任状的要求,我镇化工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三年化工专项整治期间,我镇必须关闭化工生产企业30家,搬迁2家。关闭数占全镇化工企业数的27%,占全区化工企业关闭总数的30%左右。(其时间进度要求为:20xx年关闭18家,20xx年关闭12家,做到三年目标两年完成。)

2、全镇化工企业专项整治的推进情况。今年以来,按照省、市、区三年化工专项整治的要求和工作部署,对照产业准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八个方面的相关标准,镇经贸中心组织力量对全镇的化工企业进行了逐个上门核查复合。在此基础上,今年5月23日,区化治办组织安监、环保、工商等职能部门对我镇的117家化工企业进行了会审。6月11日,区化治办对我镇34家存在问题的化工企业提出了具体的整治意见(拟关闭、拟转停、拟关停、拟转移、待定)和整治时间,同时根据职责明确监督部门。

6月12日―6月13日,镇化治办抽调安监、环保部门的4名工作人员,对区化治办提出存在问题的34家化工企业逐一上门进行了现场核查,根据每个企业的实际情况,镇化治办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同时又调整增加了5家企业。这39家化工企业的具体情况为:整改企业6家;工商调整化工项目企业16家;实际停产、歇业企业10家;无环保、安全审批手续企业6家;建议搬迁1家。至目前为止,区化治办还无明确答复。

(1)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加大宣传力度,使有关单位熟悉掌握《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化工企业整治的意义和作用,以及具体的实施步骤和时间要求,强化舆论对整治的监管,形成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

(2)加强执法检查,做到全面覆盖。重点清查化工企业是否通过环评审批,环保设施是否配套,使用运行是否正常,项目是否通过环保验收,是否编制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否配套比较完备的应急处置设施,是否能够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废水是否排入达到地表水功能区划要求的水域,危险废物是否有效处置等环节和措施。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化工企业进行处罚并报请上级部门予以停产整顿和关闭。

(3)突出整治重点,提升发展水平。对部分技术含量低的化工企业,引导和鼓励他们进行技术改造,促使产业升级,产品换代,提高企业的技术装配水平;对部分环境污染严重的化工企业实行限期整改,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做到达标排放;对部分污染特别严重,且短期内无法整改到位的坚决实行关闭和停产。

(4)科学制订规划,优化产业布局。充分结合城镇板块的改造和公共工程的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化工集中区域,提升环保的可控水平。

(5)严把准入关口,提升产业水平。鼓励化工企业向园区集中,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资料手续不全的项目一律不予帮助上报审批。

(6)做好协调服务,力求取得实效。认真制订每一个阶段的工作方案,强化每一个环节的工作监督,细化每一个步骤的工作措施;强化化工生产企业搬迁、整改、关闭的经济政策导向机制,建立相应的考核考评指标体系。

化工企业专项整治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除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广泛宣传、综合治理外,还需要全镇各级和各部门的密切配合,更需要各级人大代表的工作监督和舆论导向。我们相信,只要通过大家的努力,一定能完成上级下达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任务。

吃空饷专项整治工作汇报篇六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市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局进行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认真排查,对全市食品加工企业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扎实做好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基础性工作,使全市食品质量安全总体上有了明显好转,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得到了有效治理,有效推动了全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近阶段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市质量工作会议召开后,市**局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势在必行的紧迫感和不抓好不行的危机感。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形成了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系统的第一责任、第一任务。

(二)强化责任,明确到人

为了保障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局对全市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采取“定责任、定区域、定企业、定人员”的“四定”监管模式,把全市分为六个责任区域,建立食品企业分布图,把全市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落实到人。一把手为监管第一责任人,主管副局长为主要责任人,执法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出现监管漏洞的,按照分工分别追究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保证了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调查摸底,普查建档

为弄清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底数,针对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面广、规模小的实际情况,**局调整工作重心,倾全局之力,集中时间、精力、人力、物力,用一个星期的时间,把主要精力放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工作上来,建立了局领导包片、稽查队、股室人员包乡镇(办事处)、村分片定责制,全力以赴抓普查工作。我局还把普查工作纳入对稽查队、各股室的年终目标考核中,从而保证时间、精力、人力、物力四到位。在普查、核实的基础上,我局对监管范围内企业建立了详细的企业档案, 把企业证照情况、普查信息表、代码证、qs证书、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巡查记录、整改通知书等内容全部纳入该企业档案。建立企业档案后,把食品生产企业清单输入电脑,录入监管系统,扎实推动了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普查建档工作,为实施食品动态监管夯实基础。截止目前,经普查汇总,我市共有各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食品加工点***家,其中,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有 家,这 家食品生产企业中,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家,占规模企业的 %;另外 家均为食品加工小作坊,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齐全的有 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不齐全的有 家,三无的有***家。

(四)目标明确,工作到位

为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关于**系统的“三个100%”,即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局在专项整治的过程中,突出了“五个重点”:即突出重点食品、突出重点区域、突出重点企业、突出生产加工环节、突出大案要案。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行为,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端掉制假黑窝点。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获证产品和企业的证后监管力度,强化企业法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截止目前,**局已出动执法车辆245次,执法人员676人次,检查纯净水企业21家,查封纯净水生产设备1套,检查学校食堂9家,检查各类食品加工企业300余家。

(五)重拳出击,打击有力 根据《c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按照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部署,我局对全市范围内瓶(桶)装饮用水生产进行了专项重点整治。重点对该类企业的水源、生产必备条件、加工工艺流程、卫生状况、清洗、消毒环节、两证一照等情况进行了全方面检查。经检查发现,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两证一照”齐全,生产设备及消毒设施完善,管理规范,产品质量状况稳定;但部分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瓶(桶)装饮用水生产厂家,企业负责人质量意识淡漠,不按国家规定积极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设备简陋,环境条件差,缺乏消毒设备,或不按生产流程组织生产,没有检验设备,出厂产品不经检验,产品质量没有保证。

经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研究,报市政府批准,决定以五个单位联合发文的形式,将对我市12家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瓶(桶)装饮用水生产厂家予以取缔。

(六)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为了配合食品专项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一是在办公场所悬挂了“开展专项整治、提高产品质量、确保食品安全”的宣传条幅;二是分别召开了全市矿泉水加工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国家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总局李长江局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并将《特别规定》印刷发放到全市企业手中,供全市食品加工企业人员学习使用,努力使食品生产加工业主真正了解此次专项整顿工作的意义、内容和目的;三是利用广播、标语和各种会议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积极推荐一批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引导消费,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大力宣传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人民群众防范假冒伪劣食品的意识和能力,营造较好的社会氛围;四是印发了3000余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由局领导带队,所有机关人员全部分工到各乡镇,与地方政府一起采取“进村”、“进厂”、“进店”的“三进”模式,对所有食品加工点全部登记造册,确保登记率100%。普查过程中要求签定《小食品坊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承诺书》、《小豆腐坊食品安全承诺书》、《小油坊食品安全承诺书》;五是连续刊出八期专项整治工作简报,报送给市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各乡镇政府,使其能够及时掌握专项整治工作动态。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食品加工企业“低、小、散”问题突出,监管难度大。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除***、***等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外,普遍存在规模小,分布散乱等现象,绝大多数食品生产加工点生产工艺简单,设备落后陈旧,作业时间、方式随意性大,再加上从业人员质量意识差,流动性大,始终存在食品质量安全隐患,给监管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二是人员力量经费有限,存在工作不够到位,督导不够理想的问题。特别是经费不足,无法开展大范围的产品监督检验,致使日常监管工作难以满足要求。

三是有些企业法律意识还较淡薄,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难度较大。有些企业主缺乏发展眼光,对申证工作热情不够,对自己的产品缺乏信心,如我市的个别食品加工企业的抵触情绪比较严重。

四是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形势严峻,食品卫生监管相对薄弱。农村普遍采用作坊式生产形式,大都实行分散经营,生产经营者绝大多数系本地村民或外来人员,以租赁房屋和家庭作坊式的个体加工业为主,守法意识不强,相当一部分无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生产条件差,加工水平低,产品质量难以保证,也不利于推行标准化、技术化和统一产品质量,大大制约食品安全水平的提升。甚至,有些生产者与经营者急功近利、唯利是图,为谋取暴利臵消费者生命健康而不顾,缺乏诚信守法意识,导致了对农村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难。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针对##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组反馈的问题及我局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阶段主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认真总结上阶段专项整治的工作经验。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教训,汇总各部门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一系列监管措施,为专项整治工作下一阶段打好基础。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对无证生产企业的宣传和监管力度。引导小作坊创造条件,组织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逐步关停和淘汰一批无证无照的小作坊,根据风险食品警示图确定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加大监督处罚力度。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认真学习食品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四是继续加强舆论宣传。发挥好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与监督作用,宣传假冒伪劣食品的危害性和举报电话,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做到整治有力量、行动有声势、宣传有效果。对于搞好整治具有强大的推动作用。提高广大人民依法维权意识,引导科学安全消费,形成各级政府主导、各职能部门监管、企业严格自率、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我局的食品安全工作尽管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与领导要求还有差距。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协助下,我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定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吃空饷专项整治工作汇报篇七

根据《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x〕3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x〕7号)、《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x府发〔x〕12号)及产业政策、行业准入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按照《x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成立环境问题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x环委发〔x〕1号)、《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县页岩砖环境整治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x府办函〔x〕68号)要求,结合我县页岩砖厂摸底排查情况和相关政策要求,制定本分类处置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页岩砖厂现状,发挥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作用,按期淘汰落后产能,通过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依法清理整顿规范,促进环保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工作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五)《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六)《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x年本)》(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

(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x〕7号)。

(八)《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x府发〔x〕12号)。

(九)x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x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的通知》(x经信办环资〔x〕123号)。

(十)x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工业污染物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经信〔x〕139号)。

(十一)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三、处置原则

综合施策,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严格执行环保、土地、安全、质量监督、税收、信贷等政策措施,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依法行政,淘汰落后与技术改造相结合。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淘汰落后产能。不符合产业政策、地灾防治要求的,依法依规坚决彻底予以淘汰。允许不符合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地灾防治要求的页岩砖厂,通过技术改造、搬迁重组等方式达标后恢复生产。鼓励机砖企业转型发展、自行关闭拆除。

企业为主,市场主导和政府推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效调动企业作为淘汰落后产能实施主体的积极性,切实承担起淘汰落后产能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环保、节能、质量等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淘汰落后产能。

四、工作步骤

1.企业产能和工艺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x年本)》(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粘土空心砖生产线,3000万标砖/年以下的煤矸石、页岩烧结实心砖生产线为限制类;砖瓦24门以下轮窑以及立窑、无顶轮窑、马蹄窑等土窑为淘汰类。

2.建设手续是否齐备。企业必须具备备案、环评、用地、采矿许可证、矿山安评、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地灾评估等相关手续。

3.选址是否合理。企业选址是否符合城乡规划、是否处于地质灾害影响区。

4.环保安全等生产经营条件是否具备。页岩矿是否有合法稳定的来源,页岩砖厂建设项目环评制度执行是否到位,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是否完善,大气污染物能否稳定达标排放,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具备。

1.检查国家产业政策执行情况。检查页岩砖厂项目投资备案、实际产能、生产工艺是否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x年本)相关规定,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不得恢复生产,通过依法关停、停业、关闭、取缔或采取断电、断水、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等措施淘汰相关工艺技术装备(生产线)。企业可以选择限期技术改造,达到国家产业政策规范要求。

2.清理占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全面清查页岩砖厂占用地情况,检查页岩砖厂是否存在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土地或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等违法行为。

3.整治违法开采页岩矿行为。严厉打击私挖盗采、无证开采等非法开采页岩矿行为,坚决取缔所有违法勘查、开采页岩矿行为;依法查处超层越界开采、破坏性开采和不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等违法行为。对实施技术改造的页岩砖厂,必须具备合法、稳定的页岩资源来源。

4.检查环评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页岩砖厂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有关情况。对未经环评批复的,责令停产、处以罚款,并可责令恢复原状。5.检查污染设施建设运行与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对同意复产的页岩砖厂,重点检查制砖原料、燃料破碎及制备成型工段各产尘点是否建设收尘装置和除尘设施,人工干燥及焙烧窑是否建设配套除尘和脱硫设施,是否建设有规范的排放口,各项防治污染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并可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6.检查无组织排放情况。对同意复产的页岩砖厂,重点检查原料系统是否配备封闭原料库,配料系统是否配备除尘装置,企业边界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排放是否达标。对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减少颗粒物排放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责令整改,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

7.检查安全生产条件具备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检查页岩砖厂安全生产条件具备情况,依法处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页岩砖厂。

8.检查厂址是否处于地质灾害影响区。对处于地质灾害影响区的企业,可以通过地灾治理达到要求的,企业自行治理消除安全隐患后可以恢复生产;对不能治理或治理后仍然存在安全隐患的,不得原址恢复生产,可以选择关闭拆除或异地搬迁重组复建。

9.检查选址是否符合城乡规划。检查页岩砖厂选址是否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三)分类处置。 1.经过企业自查整改,部门复查符合要求的,准予生产,恢复供电,相关部门和乡镇加强日常监管。

2.经过企业自查整改,部门复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恢复供电,企业不得自行恢复生产。

3.达不到产业政策和环保安全等要求的,企业自行关闭拆除动力装置、制砖设备和砖窑等生产设施;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处置。

五、工作分工

县发改经信局:负责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进度,牵头组织验收。牵头收集整理、调查核实相关情况,拟订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依据产业政策,规范页岩砖厂备案手续,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县环保局:负责排查页岩砖厂环保问题,监督复产砖厂限期规范整改,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排查、规范页岩砖厂用地和矿权设置问题,依法查处非法占地行为,严厉打击私挖滥采页岩矿的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排查、规范页岩砖厂安全生产问题,依法查处安全不达标违法生产行为。

县工商质监局:负责排查、规范页岩砖厂工商注册登记,依法查处页岩砖厂无照生产经营行为。

县住建局:负责指导规范页岩砖厂规划选址审核,依法查处机砖生产企业不符合规划行为。

县法制办:负责依法清理整顿规范全过程的法律指导。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清理整顿规范秩序维护,制止抗拒执法,打击不法行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县供电公司: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对违法违规生产页岩砖厂采取强制停电措施;对依法淘汰关停的页岩砖厂采取停止供应生产用电措施,并拆除供电方供电设施设备。

相关乡镇政府:负责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加强日常监管,严防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砖厂私自恢复生产,督促复产砖厂限期规范整改,积极动员地质灾害点上的砖厂异地搬迁重组复建。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通力合作,组建专班,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工作措施细化到位、清理整顿规范到位。

(二)广泛宣传动员。以乡镇为主体,采取会议、广播、电视等多种途径和形式,组织开展页岩砖厂环境整治专项工作宣传,讲清政策、表明态度,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争取企业的理解与支持,并定期通报工作动态,适时开展督促检查。

(三)坚持疏堵结合。鼓励部分符合条件的页岩砖厂向生产新型墙体材料转型升级,或通过招商引资兴办符合产业政策的其他行业;页岩砖厂关停后,对符合复垦条件的,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关闭时间优先安排土地平整项目。(四)严格督查追责。县纪委、县政府目督办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对行动迟缓、工作推动不力、未收到预期效果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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