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公司决议书公司章程决议范文(18篇)

时间:2023-10-23 作者:薇儿专业公司决议书公司章程决议范文(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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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公司决议书公司章程决议范文(18篇)篇一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有限公司200年年度股东会定期(或临时)会议第次会议于年月日在召开。本次股东会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股东。本次会议应到会股东人,实际到会股东人,占注册资本万的%股权。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会议决定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作出修改,具体条款如下: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公司。”现改为:。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现改为:万元。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是”。现改为:。

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

现改为:

以上事项表决结果:同意万股,占总股数%。

不同意万股,占总股数%。

弃权万股,占总股数%。

全体股签字盖章:

专业公司决议书公司章程决议范文(18篇)篇二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就甲方将其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房屋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于房屋出租给乙方用于居住(经营)。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具体座落方位及四至见房屋所有权证上的附图。

2、甲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且保证该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用于抵押担保。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及辅助用房。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单位:人民币)。

1、第一年租金为元,第二年租金为元,第三年的租金为元,第四年租金为元,第五年的租金为元。

上述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为:

本合同签订时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元,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第一年下半年租金元。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第二年上半年租金元,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第二年下半年租金元。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第三年上半年租金元,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第三年下半年租金元。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第四年上半年租金元,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第四年下半年租金元。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第五年上半年租金元,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第五年下半年租金元。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物业管理费除外。

3、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元。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4、在承租期内,甲方将该租赁房屋产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乙方。

5、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60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房屋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房屋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装璜,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5、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如有意续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60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专业公司决议书公司章程决议范文(18篇)篇三

1、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七条为:股东的姓名、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此段按照公司设立时的章程有关注册资金分配的段落原封不动抄下来。如:

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证件号码。

认缴情况(万元)。

设立(截止设立登记申请日)时实际缴付。

分期缴付。

出资数额。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出资数额。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出资数额。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货币。

货币。

xxxx.8.4前。

货币。

现变更为:股东的姓名、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此段把上面有修改过的地方重新天上本次出资具体情况即可。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本公司盖章:

专业公司决议书公司章程决议范文(18篇)篇四

承办单位:_______________。

甲方工厂: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1、承办单位,由原______变更为______。

2、承办单位名称,由原______变更为______。

3、承办单位代表,由原______变更为______。

4、甲方工厂名称,由______变更为______。

5、甲方地址,由原_____变更为_____。

协议变更前后甲方工厂发生的债权债务自变更协议批准之日起由现乙方______公司承担。原协议的其他条款按原协议执行。

本变更协议一式_____份,自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并经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

商务单位:_______________市______有限公司。

原承办单位: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原代表:_______________。

现承办单位:_______________。

现代表:_______________。

甲方工厂:_______________。

原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原代表:_______________。

现乙方:_______________。

现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专业公司决议书公司章程决议范文(18篇)篇五

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召集人:zzz(法定代表人)。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会议应到全体股东胡永卫、王朝辉、李建国、刘建利共四人,实到股东aaa、bbb、ccc、ddd共四人。代表100%表决权,符合法定程序,经表决权100%的股东讨论通过,做出如下决议:

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15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250万元人民币,增加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此次增资中,公司股东aaa原出资tt万元人民币,该次增资中认缴注册资本yy万元人民币,增资后累计出资额为uu万元人民币,占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250万元人民币的i%;公司股东bbb原出资tt万元人民币,该次增资中认缴注册资本yy万元人民币,增资后累计出资额为uu万元人民币,占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250万元人民币的i%;公司股东ccc原出资tt万元人民币,该次增资中认缴注册资本yy万元人民币,增资后累计出资额为uu万元人民币,占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250万元人民币的i%;公司股东ddd原出资tt万元人民币,该次增资未认缴注册资本,增资后累计出资额为uu万元人民币,占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250万元人民币的i%。公司股东aaa、bbb、ccc认缴的注册资本须于2008年x月x日前全部到位。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声明:以上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股东愿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xxxxx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n月n日。

公司股东会于20xx年n月n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n次全体股东大会,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对公司章程做出如下修改:

原章程第z章第z条股东出资情况:

此处为原内容!

现修正为:

新内容!与原内容格式一致~。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范例:

根据本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______________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_公司。”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万元。”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体股签字盖章: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意事项:

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但应经股东签署)。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5、因转让出资变更股东,若提交的是新章程,应由变更后持有股权的股东盖章或签名。

6、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30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款缴足30日内,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30日内,减资、合并、分立为45日后)提交登记机关。

7、要求用a4纸、四号(或小四号)的宋体(或仿宋体)打印,可双面打印;多页的,应打上页码,加盖骑缝章;内容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专业公司决议书公司章程决议范文(18篇)篇六

根据本公司****年**月**日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股东股权,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1、原章程第*章第*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名,由**担任。不做变动。

全体股东签字:

*******公司。

****年**月**日。

专业公司决议书公司章程决议范文(18篇)篇七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号,召开了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年第________次股东会决议,在会议召开的10日前本公司以电话方式通知到全体股东。到会的股东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会议由执行董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集合主持。经到会股东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公司住所变更为: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

二、同意公司经营期限延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第_______章第_______条。

四、股东会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对此承担一切民事责任。

五、同意委托________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

股东签名: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专业公司决议书公司章程决议范文(18篇)篇八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石家庄**公司于________年__月__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会,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了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准时参加会议。无弃权情况。会议由____主持,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同意增加新股东____,同意____先生全部转让所持有股份。

二、同意将原股东____所持有公司____%的股份(____万元人民币)。

无偿转让给____,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同意变更本公司章程第章第**条。____变更为____。

四、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同意变更本公司章程第章第**条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会议决定委托____办理公司变更手续。

广东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年__月____日。

广东________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于________年__月__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会,会议由主持,全体股东参加了会议。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决定对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二条、第二章第三条进行修正。

原章程:

1、第一章第二条公司住所:石家庄市中山路____号。

2、第二章第三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吴2,出资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____%,出资方式:货币;。

刘1,出资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____%,出资方式:实物;。

修正为:

1、第一章第二条公司住所:石家庄市社裕华路____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广东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年__月____日。

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因为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转让方______同意无偿将其所持有的石家庄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的股权,经股东会讨论同意转让给受让方______,此出资未作任何的抵押、质押,受让方同意受让,双方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一、转让方将其持有的石家庄______有限公司____%的股份(股权______万元)无偿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不支付对价。

二、双方以________年__月__日清算的财产及债权债务数据为准,全部移交给受让方。受让方享有转让方的债权,清偿转让方应承担的债务。

三、转让方在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权益日________年__月__日起由受让方行使,经营后果与转让方无关。

四、公司的变更登记事项,由受让方办理,所需费用由受让方负担。转让方应积极配合,提供变更登记所需资料。

五、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签字(盖章):

受让方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日。

专业公司决议书公司章程决议范文(18篇)篇九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

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万元。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三)。

(四)(五)。

(六)(七)。

(八)(九)。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是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年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监事提议召开临。

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

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

集和主持。

之二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选。

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任期年,任期届满,可连选。

连任。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的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

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

人员;

(八)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选举为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

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召集和主持。

股东会会议指责时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提起诉讼;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担任。

第二十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

(二)检查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三)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

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

股东报告。

第七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二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为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的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购买权。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清行。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一式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

或法人单位股东加盖公章:

专业公司决议书公司章程决议范文(18篇)篇十

第一条为完善企业经营机制、促进企业发展、保障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省市区路号。

第三条本公司是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依法设立后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其生产经营活动与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其行为受中国法律约束,接受国家机关监督。

第四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即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公司要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第六条公司经营期限为二十年,从营业执照核发之日算起。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销售;物业管理,对房地产业的投资。

第八条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不能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

第九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壹仟万元)。

第十条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分二期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足。

股东首期出资人民币500万元,于公司设立登记前到位,第二期出资人民币500万元,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足。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和住所。

第十一条本公司由四名自然人股东组成,自然人情况如下:

1.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

2.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

3.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

4、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

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

1.股东享有投资受益权,即红利分配权和剩余财产权;。

2.股东享有参加公司股东会和行使表决的权利;。

3.股东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

4.股东有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5.股东有查阅公司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6.股东有新增资本优先认购权;。

7.转让出资权和转让出资优先认购权。

第十三条股东的义务。

1.股东有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的义务;。

2.股东有按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限出资的义务;。

3.公司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的义务;。

4.出资差额补偿的义务;。

5.依法转让出资的义务。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四条股东的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第十五条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股东:认缴出资额为34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4%,分二期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足。其中第一期货币出资170万元,占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五十,于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第二期货币出资170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纳。

股东:认缴出资额为32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2%,分二期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足。其中第一期货币出资160万元,占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五十,于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第二期货币出资160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纳。

股东:认缴出资额为17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7%,分二期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足。其中第一期货币出资85万元,占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五十,于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第二期货币出资85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纳。

股东:认缴出资额为17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7%,分二期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足。其中第一期货币出资85万元,占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五十,于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第二期货币出资85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纳。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六条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转让部分出资或全部。

第十七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须经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

第十八条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九条公司在第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接受股东、监督机关审查验证。

第二十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劳动用工制度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公司组织机构及其生产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二十二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公司的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第二十三条股东会有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般决议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五条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六条公司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七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八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股东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九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条公司不设董事会,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任期三年。

第三十一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事项;。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

(二)实施公司年度经营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出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出任或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三十三条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一名监事,任期三年。

第三十四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三)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三十五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一)国家公务员;。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六)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人;。

(七)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

第十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六条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三十七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三)具有管理公司的能力和相关的专业知识;。

(四)从事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五)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本章程的规定;。

(六)符合其他有关规定条件。

第三十八条法定代表人职权:

(一)负责公司业务活动的指挥与管理;。

(二)对外代表公司对各项业务事项做出决策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召集、主持股东会会议;。

(四)检查股东会决议实施情况;。

(五)股东会决议授予其他职权;。

第三十九条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法组织对公司破产清算。

第四十条公司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的;。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四)公司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

第四十一条公司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由股东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四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的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为清算有关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三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解散清算事宜。

第四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具体的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四十五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总结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后报送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并予以公告。

第十二章章程修改程序。

第四十六条修改公司章程应当由执行董事提出修改方案,经股东会表决通过,报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公司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专业公司决议书公司章程决议范文(18篇)篇十一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分公司。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第五条公司为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公司的宗旨:诚信、优质。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核定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资本及出资方式。

第十条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总公司出具证明。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十一条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根据其出资分额享有表决权;。

(二)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三)有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五)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它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二条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一)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四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半年召开一次。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或有重大活动时,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者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其他股东主持。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般决议必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公司分、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召开正式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______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临时股东会议,就当于会议召开_____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章执行董事。

第十九条本公司选举执行董事(兼分公司经理)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拟订合同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确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执行董事任期______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监事,是公司内部监督机构。

第二十四条监事1名,监事任期为______年。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监事会设召集人一人,由全部监事三分之二以上选举和罢免。

第二十六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三)当执行董事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二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不需要股东会表决同意,但应告知。

第二十八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条件:

必须要有半数以上(出资额)的股东同意;。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九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结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制成后______日内,报送公司全体股东。

第三十一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至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金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二条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______年度公司亏损,在依照前条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先用当______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三十三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办法。

第三十四条公司有下例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

(一)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全体股东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专业公司决议书公司章程决议范文(18篇)篇十二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规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x一人出资设立xxx(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名称:xxxxxx有限公司。

第四条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1、针纺织品、棉纺织品、化纤布批零兼营(以工商局核定的为准)。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认缴):50万元人民币。股东按期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时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及核发日期并由公司盖章。出自证明书遗失的,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八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一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查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查批准执监事的报告;

(五)审查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查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定;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或由执行董事行使该职权);

股东做出上述事项变更的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人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决定可连任。

第十三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或者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或执行董事,该内容由股东自行确定)聘任或解聘。第十五条经理对股东(或执行董事,该内容由股东自行确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股东委派。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委派连任。

第十七条监事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诉讼;

第十八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或执行董事)委派产生,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委派连任。

第十九条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做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得30内申请变更登记。

股东因转让股权而引起公司类型变更的,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的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第二十二条公司的营业期限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公司营业期限届满,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公司延长营业期限需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三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因前款第(一)、(二)、(四)、(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清算组成员由股东决定。

第二十四条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二十六条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光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位依照《公司法》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报经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并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二十七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股东(或者执行董事)决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由股东书面决定。

第二十八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股东制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本章程一式3份,股东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专业公司决议书公司章程决议范文(18篇)篇十三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来看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关于2017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条 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做贡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

第四条 公司由2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股东名称(姓名)证件号(身份证号)

甲*** *********************

乙*** *********************

第五条 经营范围:从事各类广告的制作、发布。

(涉及经营许可,凭许可证经营)

第六条 经营期限:20年。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2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20万元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第八条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股东名称(姓名)认缴情况 实缴情况

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 认缴期限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货币 实物货币 实物

第九条 各股东认缴、实缴的个公司注册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

第十条 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个执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想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一条 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十二条 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三条 股东的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

二、 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四、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五、公司新增资本金或其他股东转让时有优先认购权;

六、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四条 股东的义务:

一、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二、 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

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 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条款;

第十五条 出资的转让:

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二、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十六条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正常开展,公司设立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负责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策划和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工作。

第十七条 本公司设经理、业务部、财务部等具体办理机构,分别负责处理公司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项日常具体事务。

第十八条 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应遵守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十九条 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二十条 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未满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

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者。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者。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执行董事、监事或者聘用经理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第二十二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第二十三条 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执行董事、监事、经理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二十四条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给任何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的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亦不得将公司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向外单位投资。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二十五条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经营相同或相近的项目,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二十六条 公司设股东会。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必须超过全体股东表决权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股东会。

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以后股东会由执行懂事召集主持。

第二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或监事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以及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

六、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七、 对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八、修改公司的章程;

九、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经理;

十、对发行公司的债券做出决议;

十一、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会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股东会每半年定期召开,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一)股东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

(二) 股东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作为公司档案材料长期保存。

第二十八条 本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董事一名。

执行董事由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选举产生。

第二十九条 执行董事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制定实施细则;

三、拟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公司经理人选及报酬事项;

七、 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 执行董事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十二条 公司经理由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

三、 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 向股东会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人选。

六、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部门负责人。

七、 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三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监事一名,由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为每届三年,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本公司的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四、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四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五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表,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审计,报送财政、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并送交各股东审查。

财务、跨机报告包括下列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一、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三、财务状况变动表;四、财务情况说明书;五、利润分配表。

第三十六条 公司分配每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时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三十七条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三十八条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除法定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

会计账册、报表及各种凭证应按财政部有关规定装订成册归档,作为重要的档案资料妥善保管。

第三十九条 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要求签订协议,清算资产、编制资产负债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十条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第四十一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十二条 公司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所列(1)(2)(4)(5)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告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交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公司清算结束后,公司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第四十三条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设立工会。

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公司应支持工会的工作。

公司劳动用工制度严格按照《劳动法》执行。

第四十四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公司股东会。

第四十五条 公司章程经全体股东签字盖章生效。

第四十六条 经股东会提议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章程须经股东会代表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十七条 公司章程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等有抵触的,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为准。

全体股东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

一、公司章程范本仅供参考。

当事人可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修改,但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必要条款不得删减,公司组织机构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必须在章程中明确。

二、公司章程范本中黑体字为提示性或选择性条款,当事人选择时,应当注意前后条款的一致性,例如第五章选择执行董事,则应将关于董事会规定的条款删去。

第六章选择监事则应将关于监事会规定的条款删去。

三、 当事人根据章程范本制订公司章程后,另行打印,自然人股东需亲笔签名,法人股东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亲笔签名。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要求公司作相应的修改。

专业公司决议书公司章程决议范文(18篇)篇十四

第一条:本章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本章程是全球通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准则。

第二条:全球通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行为受中国法律约束,其经济活动及合法权益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三条:公司名称:全球通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公司地址:常州市武进区鸣新路11号。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30万元。

第六条:公司采取股本募集式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条:经营宗旨:以优质的服务为社会各界提供旅游及其相关服务并以此为回报获得最好的经济效益。

第八条:经营范围:主营: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兼营:代办车、船、机票。经营方式:服务。

第九条:公司股本分等额股份,股票为记名股票,每股面值元,记股共计万元人民币。股东姓名:尹珍、黄康、李杰、佘东红、庞蓉蓉、万玲玲、靖玮、潘艳霞、刁鹏霞、卢佳佳。

第十一条:股东在供职期内不得撤股,但经董事会同意,可在职工和股东内部转让本人所持有股份。

第十二条:股东大会分股东年会和股东临时会议,股东年会每年举行一次。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

1、董事会缺额1/32、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

3、占股份总额10%以上股东提议时。

4、董事会或监事会认为有必要时。

第十四条: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每普通股应有一票表决权。

第十五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决议由总经理签名,十年内不得销毁。

第十六条:企业实行经理负责制,企业设经理一名有主管部门任命,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以下职权:

1、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2、领导董事会工作,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3、签署公司重要合同和重要文件。

第十七条: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公司一切凭证、账本、报表用中文字体附则:

一: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二:本章程条款如有与法律和国家现行政策不符时,以法律和有关政策为准,并应按法律政策之规定,及时修改本章程。

三:本章程需经全体股东审阅、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投资人签字: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专业公司决议书公司章程决议范文(18篇)篇十五

本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条:公司名称和住所。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住所:市区路街(巷)号房。

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四条: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一、股东姓名(自然人股东填写):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二、股东名称(法人股东填写):

第五条:股东的出资方式为:出资额、出资比例。

第六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股东的权利:

1.按出资额所占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

2.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的权利;。

4.有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经营的权利;。

6.有依法分得公司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的权利;。

7.有参与修改章程的权利。

二、股东的义务:

1.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2.公司被核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责任;。

4.不按本章程规定向公司缴纳出资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但转让后,股东人数不得少于二人。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

三、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四、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等事项记载于股东名册上。

第八条: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一、股东会的职权。

本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公司的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

4.审议批准董事会(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公司的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作出决议;。

10.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1.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股权)作出决议;。

二、股东会的议事规则如下:

2.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4.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章程规定行使职权;。

5.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7.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长主持(执行董事召集主持)。

8.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9.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三、公司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

董事会(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制订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6.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2.董事会会议每年举行次,董事的任期为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3.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4.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四、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股东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五、公司设监事会(监事)名,由股东会决定选派。监事任期为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九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执行董事)。由董事会(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年。

第十条:公司的财务、会计。

一、本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公司的每一个会计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按规定期限分送各股东,并依法经审查验证。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下列报表及附履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财务状况变动表;。

4.财务情况说明书;。

5.利润分配表。

二、本公司依法律规定在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三、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四、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五、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的集体福利。

六、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对公司的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一、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二、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经营期限届满;。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公司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需要解散的。

三、公司依照前条第1、2项规定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由股东组成的清算组,清算组在清算期限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四、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后,由清算组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十二条: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本章程如有与《公司法》相抵触的,以《公司法》为准。

第十四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签字、盖章确认。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登记注册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章程共签订份,一份报送登记机关,份留本公司存案。

股东签名(盖章):

专业公司决议书公司章程决议范文(18篇)篇十六

一、本章程是由公司股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

二、本公司依法登记注册,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本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承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四、公司名称:xxxx有限公司;公司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及方式。

五、本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公司注册资本。

六、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股东姓名(自然人独资)。

七、本公司的股东:xxxx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九、本公司下设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十、股东行使下列职权,做出决定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任免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

3、任免由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

4、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批准监事的报告;。

6、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式;。

7、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9、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十一、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委派。

十二、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5、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6、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股东重新委派可以连任。

十四、公司下设经理一人。经理由股东聘任或者解聘。

十五、公司经理向股东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工作安排;。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十六、公司下设监事一人。由股东委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经股东重新委派可以连任。

十七、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十八、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委派。

十九、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应在每-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议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利润分配表。

二十、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公司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一、解散事由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解散:。

l、章程规定经营期限届满;。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的。

4、破产。

二十二、清算办法,本公司终止时,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算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舌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缴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二十三、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万案,并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昔、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十四、本公司营业期限为10年,从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如继续经营,须经股东会决定,并向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二十五、本章程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十六、本章程一式三份,公司存档一份,股东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监事委派的证明。

监事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

特此证明。

股东签字(盖章):

二0xx年x月x日。

专业公司决议书公司章程决议范文(18篇)篇十七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参考格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国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国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__年__月__日在中国____签订的建立合资经营____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制订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合营公司名称为____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省__市__路__号。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名称、法定的地址为:

甲方:中国__公司。

__省__市__路__号。

乙方:__国__公司。

__国__。

第四条合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合营公司宗旨为:使用先进技术,生产和销售__产品,达到__水平,获取甲乙双方满意的经济利益。(注:每个合营企业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写。)。

第七条合营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制造和销售__产品以及对销售后的__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第八条合营公司生产规模为:

__年__(表示量的单位)。

__年__。

__年__。

第九条合营公司向国内、外市场销售其产品,其销售比例如下:

__年:出口占百分之__;。

中国内销售占百分之__。

__年:出口占百分之__;。

中国内销售占百分之__。

(注:销售渠道、方法、责任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元。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元。

第十一条甲、乙方出资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__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__。

其中:现金__元;。

机械设备__元;。

厂房__元;。

土地使用权__元;。

工业产权__元;。

其它__元。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__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__。

其中:现金__元;。

机械设备__元;。

工业产权__元;。

其它__元。

第十二条甲、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出资额。

第十三条甲、乙方缴付出资额后,经合营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据此发给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主要内容是:合营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合营者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日期,发给出资证明书日期等。

第十四条合营期内,合营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五条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不论全部或部分,都须经另一方同意。一方转让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六条合营合同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应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后,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董事会。

第十七条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八条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

(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借款等)。

--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讨论决定合营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负责合营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九条董事会由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名,乙方委派__名。董事任期为四年,可以连任。

第二十条董事会董事长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甲、乙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例会每年召开__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临时会议。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公司所在地举行。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五条董事长应在董事会开会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各董事,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六条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会。

第二十七条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够三分之二人数时,通过的决议无效。

第二十八条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代理人出席时,由代理人签字。

第二十九条下列事项须董事会一致通过。

(注:每个合营企业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三十条下列事项须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或过半数董事通过。

(注:每个合营企业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五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一条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下设生产、技术、销售、财务、行政等部门。(注: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三十二条合营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人,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三条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

第三十四条合营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问题的决定,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联合签署方能生效。需要联合签署的事项,由董事会具体规定。

第三十五条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__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六条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兼任合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

第三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它经济组织对本合营公司的商业竞争行为。

第三十八条合营公司设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和审计师各一人,由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九条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由总经理领导。

总会计师负责领导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合营公司开展全面经济核算,实行经济责任制。

审计师负责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审查稽核合营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向总经理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四十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和其他高级职员请求辞职时,应提前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

以上人员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如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财务会计。

第四十一条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三条合营公司的一切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写。

第四十四条合营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同其它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汇价计算。

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或中国银行同意的的其它银行开立人民币及外币帐户。

第四十六条合营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四十七条合营公司财务会计帐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

一、合营公司所有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

二、合营公司所有的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

三、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四、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

第四十八条合营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经审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

第四十九条合营各方有权自费聘请审计师查阅合营公司帐簿。查阅时,合营公司应提供方便。

第五十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税法施行细则》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五十一条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以及合营合同的规定办理。

第七章利润分配。

第五十二条合营公司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确定。

第五十三条合营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按照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四条合营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后三个月内颁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的利润额。

第五十五条合营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第八章职工。

第五十六条合营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办理。

第五十七条合营公司所需要的职工,可以由当地劳动部门推荐,或者经劳动部门同意后,由合营公司公开招收,但一律通过考试,择优录用。

第五十八条合营公司有权对违犯合营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可予以开除。开除职工须报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五十九条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中国有关规定,根据合营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

合营公司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工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适当提高职工的工资。

第六十条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合营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生产和工作。

第九章工会组织。

第六十一条合营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六十二条合营公司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它的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力和物质利益;协助合营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奖励基金;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科学、技术知识,开展文艺、体育活动;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合营公司的各项经济任务。

第六十三条合营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和合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

第六十四条合营公司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合营公司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六十五条合营公司工会参加调解职工和合营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

第六十六条合营公司每月按合营公司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经费。合营公司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工会经费。

第十章期限、终止、清算。

第六十七条合营期限为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八条甲、乙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应在合营期满前六个月内原审批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十九条甲、乙方如一致认为终止合营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可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提前终止合营,需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作出决定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七十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终止合营。

(注:每个合资企业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而定。)。

第七十一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时,董事会应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组成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第七十二条清算委员会任务是对合营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通过后执行。

第七十三条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七十四条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成员的酬劳应从合营公司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

第七十五条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的债务全部清偿后所剩余的财产按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七十六条清算结束后,合营公司应向审批机构提出报告,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七十七条合营公司结业后,其各种帐册,由甲方保存。

第十一章规章制度。

第七十八条合营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规章制度有:

1.经营管理制度,包括所属各个管理部门的职权与工作程序;。

2.职工守则;。

3.劳动工资制度;。

4.职工考勤、升级与奖惩制度;。

5.职工福利制度;。

6.财务制度;。

8.其它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七十九条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八十条本章程用中文和__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八十一条本章程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八十二条本章程于一九______年___月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签字。

中国__公司代表___国__公司代表。

(签字)。

(签字)。

专业公司决议书公司章程决议范文(18篇)篇十八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出资,设立,(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八条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组成。公司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任命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负责。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公司设经理,由股东聘任或解聘。经理对公司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公司股东任命产生。监事对公司股东负责,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十八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

其职务,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为。

第十六条本章程一式三份,股东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第十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股东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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