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汇总9篇)

时间:2023-09-24 作者:影墨2023年浙江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汇总9篇)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新的机遇和挑战,是时候开始写计划了。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计划的作用,并在日常生活中加以应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浙江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篇一

1.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学生,请于4月17日至4月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xzxbm/)按要求网上报名,填写并打印《厦门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

2.上传申请材料: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申请材料扫描并上传至报名系统,每位考生所需申请材料如下:

(1)填写完整、并加盖中学公章的《厦门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

(2)学籍证明(所在中学出具并加盖学校公章);

(4)高中阶段所修课程和成绩(所在中学出具并加盖学校公章);

(5)高中阶段获奖证书(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准确、清晰。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四、资格审核

浙江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篇二

1. 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须按照所在省份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单独填报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志愿,在该志愿中填报“北京邮电大学”。考生须在所在省份公布的我校上述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必须服从专业调剂。

我校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安排的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对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理工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 对于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海南省等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该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3. 未按照我校上述要求填报高考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不再享受相关录取政策。

4. 我校将在录取时结合考生的高考成绩、填报的专业志愿等情况安排专业。

5. 对于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江苏省考生,高考录取时要求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为ab+,必测科目等级均为合格。

6. 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在2019年7月5日前(高考成绩出分且高考志愿填报完成后)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根据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生信息反馈通知要求按时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反馈相关信息。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须在7月5日前通过传真向我校招生办公室说明情况。

浙江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篇三

1.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须按照本省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单独填报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志愿,在该志愿中填报“北京邮电大学”。考生须在所在省份公布的我校上述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必须服从专业调剂。

我校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安排的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对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理工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海南省等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该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3.未按照我校上述要求填报高考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不再享受相关录取政策。

4.我校将在录取时结合考生的高考成绩、填报的专业志愿等情况安排专业。

5.对于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江苏省考生,高考录取时要求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为ab+,必测科目等级为4c 1合格。

6.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在2018年7月5日前(高考成绩出分且高考志愿填报完成后)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根据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生信息反馈通知要求按时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反馈相关信息。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须在7月5日前通过传真向我校招生办公室说明情况。

浙江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篇四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在相关省(区、市)所确定的实施区域内,面向全国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的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五项条件:

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5、勤奋励志,成绩优秀。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浙江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篇五

高校专项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招生省份和专业见下表(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1.公费师范专业:山西、内蒙古、福建、山东、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2.其他专业(不含公费师范专业):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广东、海南、重庆等。

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类)提出的选考考科目要求。

浙江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篇六

近日,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公布201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19﹞7号),我校申报的德语专业、金融工程专业、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3个专业全部获准设置,将于今年开始招生。其中德语专业单独招生,金融工程专业在经济学大类进行招生,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在工商管理大类进行招生。

为了完善学校学科专业结构,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充分发挥法学传统优势,布局新文科专业建设,服务新时代社会人才需求,培养“法学+”复合型人才。增设德语专业,以“德语+法律”的复合型、宽口径人才的培养模式,与法学深度融合,着力培养具备“德语精通+兼修法律”的人才。增设金融工程专业,依托学校法学学科优势,重点培养学生金融创新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涵养学生金融法治思维,着力培养具有良好法律功底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复合型金融工程专业人才。增设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坚持以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素养及市场人才需求为培养导向,围绕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的理论与实践以及社会对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人才的职业需求,培养既具有现代信息科学技术的方法,又具有扎实的法律与管理理论基础,能在较宽的领域从事电子商务运作与管理、开展商务活动的应用型、复合型、外向型和创新型高层次专门人才。

此次新增的3个本科专业,聚焦培养具备鲜明行业特色、扎实专业能力的“法学+”跨学科复合型人才,是学校落实《西南政法大学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行动纲要》、全面推进一流学科建设、探索西政特色新文科建设路径的重要举措。学校将在加快学科建设基础上,构建与时代相适应的一流专业结构体系,继续完善交叉培养和协同育人机制,优化人才培养结构。

华南理工大学2019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复旦大学2019高校农村学生专项“腾飞计划”招生简章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

浙江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篇七

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

电子信息类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计算机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网络空间安全(大类招生)

网络空间安全、信息安全、密码科学与技术

人工智能(大类招生)

信息工程、人工智能、自动化、智能医学工程

自动化类(智能机器人与智慧物流)

机械工程(机器人试验班)、邮政工程(智慧物流系统)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商务智能与智慧供应链)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金融科技

金融科技

理科试验班(信息科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

智能交互设计

智能交互设计

数字媒体技术

数字媒体技术

注:1.考生可填报专业具体以考生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为准。

2.对于非高考改革省份,仅限理工类考生报考。

对于高考改革省份,我校各招生专业(类)在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六个省份选考科目要求均为必选物理,在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八个省份首选科目要求均为物理。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须根据本人选考科目情况及我校招生专业(类)限定选考科目要求情况选择报考。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申请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2.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考生所在省(区、市)完成。

三、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须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25日。进入报名系统后,根据系统提示,按要求认真、如实、完整填写基本情况及志愿管理信息。

2.上传材料: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全部报名材料,包括:

(4)北京邮电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信息表(中学)(请中学按照附件(二)要求内容填写,并请中学负责人签字加盖中学公章)。

若考生在高中期间获得过数学、物理或信息学学科竞赛奖项,或者与我校专业相关的科技创新竞赛奖项等,也可在报名系统中上传。同时要求必须在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上由中学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论文、发明和专利不得作为证明材料申报上传。

考生须按照上述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上传的材料缺失、内容不全或者未按上述要求完成,均视为无效材料,无法进入材料审核。

上述材料均须按照招生简章和报名系统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中,其中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报告须上传word版,其余材料均须扫描或拍照(一定要清晰)后上传。经中学审核盖章的报名申请表扫描件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须将报名申请表所有页面扫描上传),上传完成后点击“完成上传”,点击后报名系统中考生的状态由“待上传申请表”变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学校审核)”,考生完成报名。

考生须在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完成上述操作,否则视为放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报名。考生无需邮寄书面纸质材料,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

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须在中学详尽公示。

四、选拔程序

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并组织相关专家参与审核选拔。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选拔程序。

1.对于完成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网上报名的考生,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以及整体的报名情况等综合考虑,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入选考生名单于2023年5月底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考生也可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查询个人结果。

2.我校将根据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数及各省份入选考生人数,确定在各省份的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并于6月中旬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五、录取办法

1.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须按照所在省份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单独填报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志愿,在该志愿中填报“北京邮电大学”。考生须在所在省份公布的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

对于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理工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我校根据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到低,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照考生所在省份公布的我校高校专项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对于进档考生,如果分数未达到录取要求,或者不服从专业调剂且所报专业志愿已录满,均做退档处理。

2.对于2023年高考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该省份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

六、其他

1.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严格监督选拔程序,加强监督制约机制,严防权力寻租。我校监察处电话:010-62281998。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培训、招生的相关活动,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严禁与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

2. 考生和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报送相关材料。依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我校将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份招生考试机构进一步处理。

3. 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报名、选拔及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4. 根据教育部要求,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或者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5. 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6. 本简章由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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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篇八

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中央部门高校要将调减的特殊类型招生名额优先安排高校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农村,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及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1)符合本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

专项计划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各省(区、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公安户籍系统、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和高考报名系统信息,细化资格审核办法,建立省、市、县三级的教育、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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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篇九

考生须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xzxbm)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4月26日。考生须上传申请材料至报名系统,上传材料必须使用扫描件,不得采用翻拍件,以确保申请材料清晰可读;如因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由考生承担相应后果。

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表(由系统生成、打印),每页须考生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申请表包含基本信息、中学信息、成绩信息、个人陈述、志愿信息、综合信息、户籍学籍信息等。

(2)考生本人身份证(含正反面)。

(3)其他学科特长证明材料,包括:各类获奖、社会实践活动、研究经历和成果等。

考生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到我校。

2.各省(区、市)负责审核考生户籍、学籍等报名资格条件。

3.学校审核

学校将依据考生高中学习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实践表现、特长展示和证明等申请材料,综合评定并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并公示初审合格名单。

4.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学校根据各省份初审合格入选人数和科类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并在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5.填报志愿

初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其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所在省份相应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按自愿原则,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和要求以及我校公布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计划,填报高校专项计划专业志愿。

未按照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将不再享有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

6.高考录取

学校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投档名单,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并根据专业志愿和学校招生章程确定的原则录取专业。如生源不足,招生计划将调整到生源较好的省份,或转入其他批次。

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最终录取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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