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风中作文字作文(9篇)

时间:2023-05-28 作者:储xy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写风中风中字篇一

自始至终,你在那年秋天里闪现在我生命中的轮廓,在记忆中没有任何被岁月斑驳冲蚀的显明迹象,依然清晰可辨地映刻在我无法割舍的每一寸光阴里。

遇见你的时候就是个落叶弥漫的清冷季节,这也许就是你在我青春岁月里没有留下温暖的伏笔。

十六岁的时候我习惯朝对面的教室张望,尽管某个位子并不在靠窗的显眼位置,可我总能捕捉到那个位子上的各种细节。比如,那些摞得很高的习题和课本,大大小小的画刷,以及各种亮黄抑或淡粉的信封。而我知道,那些信封裹挟着女孩子们由绯红的双颊蔓延开来的余温,将属于青春的悸动传递给那个位子上的少年。

而你,就是那个喜欢趴在桌子上睡觉,喜欢美术却总是穿着没有颜料痕迹的白衣服,笑起来在女孩子们心中激起层层涟漪的少年。

而我心中因你泛起的.涟漪,却无法平息。

十六岁的年华里,你的出现,让我对暗恋这个词有了惊慌的情绪。只是我没有勇气。将我心中情意绵延的少女情怀幻化成信纸上一行行委婉含蓄的诗句,来表明你在我心中的与众不同与意义非凡。

我始终未能像你一样,带着年少特有的青春气息顺着时光旅行。每一段有你存在的时间区间,都会引起我大喜大悲的情感变化幅度。你和不同的女孩子说笑结伴,交错凌乱的水草就会在我的心底疯狂滋生,缠绕在心房让我透不过气来,心里雨雾缭绕地充斥着潮湿的气息。而你轻轻浅浅的一笑,我仿佛能嗅到空气中饱和的香甜气息。

你遗忘在过去的各种细节,你不经意间流露的喜悦或是感伤,以及你遗留在那些季节中的侧影,至今我依然谙熟于心。你微笑的弧度,走路的姿势,说话时轻微的鼻音,都未在岁月的洪荒中被我遗失,依然那么棱角分明地攻占在我的心中。

你在我的回忆里游弋着,却始终,我们没有一个完整罗曼蒂克式的故事情节。

风从暮春的气息中夹杂着花香路过盛夏的光景,唤起深秋遍地的落叶。不久,又会裹挟着漫天飞雪来迎接下一个春天。四季流转,你的影子总是在我寄居的每一寸时光中扎根摇曳,无从躲避。

时隔多年,我终于有勇气提起笔将我心底的你模模糊糊地还原在纸上。而你,也在南方氤氲的雨雾中开始了新的生活。

我知道,有些生命中的少年是在风中的,像风一样在你的生命中呼啸而过。而你就是路过我单薄岁月里那阵夹杂着清淡青草气息的风,在我的旅途中穿行而过,无可挽留。

我在北方的城市里偶尔会想起那些与你有染的或暗淡或明媚的岁月。北风掠过了这座城市的上空,突然发现,很多事就那么不经意地在前行的岁月中被忽略了。而你,我曾经心心念念那么久的少年,是否也会在一场又一场呼啸而过的北风中与我渐行渐远,被埋在岁月的荒冢里。

我终于明白,成长中那些郁郁纠缠被固执地认为坚不可摧的情怀,也会在不断向前推移的时光隧道中释然。

只是想知道,掠过我脸庞的北风是否也抵达了你所在的城市,带着年少时的情愫去提醒下一个春暖花开的日子。

嘿,你看,又下雪了。

写风中风中字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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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沙漠中遇到刮风,如不懂得躲避,轻则迷失方向,重则丧命。

然而骆驼在风中,却自有避风的办法。有的骆驼只是将头低下,便可迎风而行。不知者问骆驼的主人,得到的答复是,骆驼将头低下,便不会把沙子吸入鼻孔,只要呼吸不受影响,它们便无碍。

另有一则故事。一个人牵一头骆驼,在塔克拉玛干沙漠中行走,不巧碰上大风,眼见生还无望,那个人悲痛惨叫。那头骆驼却转过身,将屁股对向大风,然后卧下,形成一个肉躯“港湾”。那个人反应过来,趴在骆驼的腹下,躲过一场风沙。

另有一个人,也因大风中的骆驼经历了一件奇事。某一夜,他听见外面起风,间或还有风沙声。不用猜,一定是一场风沙正在黑夜中肆虐。他裹紧被子,心想睡着后便可不理风沙。这时外面传来骆驼的叫声,一声紧似一声,并传来其大掌踩地的沉闷声响。他没了睡意,便披衣出门去看。那头骆驼在院中,看到他便不再哀鳴,呼吸声亦变得轻松了很多。就在那一刻,他的房屋在黑夜中被风沙一把掀翻,塌了。

他抱住骆驼,感激而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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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风中风中字篇三

在我们内埠镇双泉小学的校园里,四季都有美丽的花。

春天,有被称为“花中二艳”的牡丹和芍药;夏天,有颜色各异的凤仙花;秋天,有迎着寒风的菊花;冬天,有在雪中飘香的梅花。你猜猜看我最喜欢哪一种花?当然是寒风中的菊花。

那婀娜多姿的菊花真美啊!有的好似高山流水,从花芯里伸出来,逶迤直下;有的宛如一个金球,花瓣紧紧包着花芯;有的层层叠叠,朵朵菊花繁星点点,连成一片。菊花无论是单枝还是成片,都有它独特的美。

菊花的颜色也多得数不清,有白色的、红色的、粉色的、紫红的、金黄的……使我惊叹的是金菊和宝塔菊。金菊的花瓣又厚又多,层层叠叠。中间的花瓣亲密的簇拥在一起,最外层的花瓣微微的伸展出来,像几只娇小的手。颜色呈黄绿,在绿叶的'衬托下,更显得秀气文静,像一个羞答答的小姑娘。那株嫁接而成的宝塔菊,一株花上,开出了各种各样的菊花,上细下宽,果真如宝塔,花枝上有白色的单瓣小菊花,有花瓣如带钩的蟹爪菊,还有金黄色的、紫色的,许多不知名的菊花,可真是琳琅满目,使人眼花缭乱。

我最喜欢的还是菊花的性格,在众花凋谢的时候,在寒风吹起的时候,在那深秋时节,只有菊花开得最多,只有菊花开得最艳,只有菊花体现出了最强的生命力!

其实,和菊花一样默默无闻工作的,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如“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老师,有在马路上辛勤工作、指挥交通的交警,还有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正是因为有了这些人,我们的国家才有今天的繁荣、稳定和昌盛。

菊花,多么美丽,又多么令人敬佩!我爱这烈烈寒风中傲然挺立的菊花,更爱这遍地菊花的校园。

写风中风中字篇四

当北方的冬总是浩浩荡荡的来,若不是雪的柔情,那这片大地该的何等的寂寥。不同旧年,待在这人称塞上江南”的陇南,倒也过得安稳,风没有那么凛冽,阳光也还算暖。只是,时至今日也未曾见过雪的痕迹,尽管一切都平平淡淡,井然有序,可心里头总觉得缺点什么。仔细想来,竟是因为少了些许刺骨的感觉。就好像是年轻时的恋爱,尽管历经狂风暴雨,到最后却更加贪恋,更加刻骨铭心。

今天是20xx年12月24号,明天就是圣诞节了,今晚该是平安夜,的要吃苹果的。是,午睡刚醒,上班的路上,特意去超市,挑了几个长得俊俏的苹果,准备晚上和同寝的姑娘们一起吃,祈祷来年平安。同去的还有另外一个姑娘。她好认真的挑了许久,说要给他们科室的其他人每人一个。买好了。我们一起出来走进单位的大楼。坐在办公室的电脑前,透过窗望着远处的阳光,竟觉得格外刺眼,于是,打开电脑,突然就想写点什么。

我本是个多愁善感的姑娘,照理我笔下的文字应该细腻美好,如行云流水,似春花烂漫。我也曾很喜欢那种美到骨子里的文字,略带古风的意境,读起来犹如一个个婀娜的女子,端庄典雅,却也不失灵动。可是,我发现,自己虽然喜欢文学,却是更钟爱哲学。对于一个法学学生来讲,也就不觉得奇怪了。有时候,我想,文字在笔下生成,你便赋予了她们生命,此刻,你看到的是自己的内心。我欣赏那些长得漂亮又有才华的女孩儿,我觉得应该称她们为美丽的人。大多数姑娘都很漂亮,但很少有人美丽,那么,既漂亮又美丽的就少之又少了。妈妈说,那些能在嘈杂的人群中仍然安静微笑的女孩儿,她们落落大方,举止得体,从容优雅,大概就是美丽的人儿。

我盯着眼前的这些可爱的苹果,一时间竟乱了思绪。我不知道,要送给谁。我有似乎想起了什么,有欢声笑语,有泪眼婆娑。是,允许我坦白,我这个怀旧的人,又想念我那些已经失去的青春岁月了。我依旧记得我的高中时光,我刚上大学样子,我在大学的第一个平安夜,那些可爱的人,那些欢乐的时光。只是转眼,我已大四,22岁的我站在青春的尾巴上,不是应该的肆无忌惮的笑吗?那为什么,红了眼眶,泪如雨下?月总是无情,她带走了我的青春年少,淡化了我的天真无邪;岁月又总是多情的,她带给我们成熟稳重,送来未知的自己。瞧,多像一位慈祥的母亲,想让孩子长大,却又怕她长大。狠心将我们推进风雨里,接受成长的洗礼,但是不远处,你总能看见一位妇人,撑着伞用那种很复杂的眼神望着,像是急切,不安,又像是心疼,不舍。我想那种眼神,那番情绪也唯有母亲才懂得吧!我记得,我好像从来都不曾送给妈妈一个平安果,祝愿她平安。可是,妈妈总是说,我是个懂事的孩子。此刻的情绪,不是“对不起”能道尽的。

还是刚才的那个问题,我的苹果送给谁呢?不是因为我小气,人缘不好,只是,身处异乡的我没能将我的亲朋好友都带来,那么,我又能送给谁呢?像刚才那个一起的姑娘一样,送给我们同科室的“同事”吗?我问自己。却听不到回答。

来检察院实习已经两个多月了,当然期限也快满了,估计周末就可以回家了。这两个月以来,我跟着师傅办案子,提高我的能力;跟着同事学做人,学处事。好像一切都还进展的挺顺利。每天上下班,总是和大家一起。可是,我并不快乐。似乎,我不太喜欢这种气氛。为什么大家不能好好地做自己呢,在这个人情为主导的大环境中,似乎还容不子下我这颗未经打磨和雕琢的心。因为我不喜欢逢迎,还不懂得圆融。我只知道,你给我一颗糖,是因为你真的觉得我们感情好,所以,我愿意给你两颗。我有时候会想,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做好自己,那是不是,我们的生活环境会和谐许多。

我想到跟我同寝室的姑娘们。我们是大学的同班同学,同寝三年,我们一起度过了一千多个时光,一起复习司法考试,一起来这边实习,一起度过失恋,我们一直一直在一起,形影不离。我总觉得我们的感情很好。毕竟,世界这么大,能遇见就已经不容易,更何况,我们还一起经历了那么多。想到这儿,我觉得自己是多么幸福的人。

我想起俄国诗人涅克拉索夫曾说过:“我们不懂,我们又怎么会懂?人世间绝不取决于我们这些人,也有人热泪涔涔,却不是由于个人的.不幸,我们为理想而献身,我们问心无愧。”这句话说的多么的大义凛然,又多么的荡气回肠。有时候,我也会好困惑,好迷茫,我找不到方向,就像此刻,我为一个苹果的归属而心乱如麻,或许,是我小题大做了,又或者是借题发挥,这段时间的愁苦,自从司法考试失败之后的这一个月,我好像从来都不曾开怀的笑过。是,我不懂。我贪恋年轻时忙忙碌碌的踏实感,却没有足够的胸怀去接受努力之后的无果。有些情绪,竟浓烈到淡泊。一路走来,看似平顺,却也是充满艰辛。马上毕业了,都说毕业即意味着事业。再看看当下的境况,满是惶恐,甚至,止步不前。我问自己,你的梦想还在吗?心说,一直都在。于是,我安心多了。怕的是。我真的就迷失了自己,也丢了梦想,就变得一无所有了。

都说,男孩儿因为孤独而优秀,女孩儿因为优秀而孤独。我总觉得自己是一个内心孤傲冷清的人。我喜欢一个人待在安静的角落里想自己的事情,身处喧嚣,却内心孤独。可是这样的自己却不够优秀。听有经验的人常说,“人生中关键处就那么几步,尤其在年轻的时候。”所以,我告诉自己,不要担心自己不够优秀,只要你一直走在通往优秀的路上,那么,你距离优秀将不会太远。那么,生活中所经历的所有的困难悲伤都是有道理的。美好的东西总是值得等待。那么,我愿意酣睡冷风中,待一季花开。

终于,问题有了答案,平安夜的苹果我将它们分给我身边的人,朋友,同事。因为,我希望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平安快乐。

写风中风中字篇五

伫立风中,总是幻想,总是生出牵绊思绪的火苗。风的轻悠,风的缠绵,风那咝咝吟唱,风那轻扬的舞姿,都宛如你的身影,你的微笑,你的声音。我将心沉醉,如痴如梦,走不出那美妙的梦境。

缓缓的,悠悠的,轻轻的,我总能感到风在吹拂,风在舞动,我总能听到风在唱歌,风在咏诗。风那踏踏的脚步声,越过弯曲的小径,越过窗幔,绕过我的指尖,有力的触痛我的耳膜,抓痒了我的肌肤,一个急速的颤抖,摇撼心跳咚咚。风就依在我的身上,落在你的眉宇之间,激动中我看到满地的月色,倒影在荷塘,青荷凝香,随风远迎,倾心等待,凝眸瞬间,婷婷玉立。

似水流年,时光悠然。漫过发髻的柔风,染白岁月的双鬓,卷起我的记忆,涌动我的思念,我倚住风的力量翻阅走过的山山水水,再度品味海风送来那大海咸涩的味道。

风轻月圆,红尘流转。我潜在风的灵魂里,乘着风的轻盈,慢慢穿透你的.肌肤,抵达到你的心底,我站在你柔软的心坎上凝望,静静的,静静的回忆,回味。这时,我依然看到你在风中向着那片盛开的勿忘花微笑,向着那飘洒花香的地方奔跑。曾经唱过的歌谣,依旧在风中悠扬婉转,动听悦耳,曾经倘佯漫步的金色沙滩,在海浪的拍打中,一浪一浪倾述那段令人断肠的往事。曾经赏过的月色,幽雅中仍在风中诉说阴晴圆缺的故事,感动的泪滴,从那遥远的天际洒洒洋洋,坠落在你炽热的手心上,激荡翻滚,洛出殷殷血色。

风轻轻吹拂,我随风而动,我潜在风中抚摸你的脸颊,亲吻你的唇齿。我在风中偷听你与风的呢喃细语,你渴望天长地久,你希冀在我们步履蹒跚回首往事的时候,不枉活一生。你懂得人生过客多,真情只有一份,你感知爱的感觉是不可抗拒的。我听你的低语,暗暗思量,思考人生,感动人生。我不奢望能够朝朝暮暮,就是能相互常常想起,在想起的时候有份问候,有份惦念,有份愉悦滑过眼眸,趟过心底,甜甜的味道,弥漫心间。我不苛求,我知道你的心情,你的寸寸之心,缱绻爱恋。

风起风动,爱是不能忘记的,爱是天意,爱是四季里的写意和回忆,是心情的足迹和生机。保存好一份爱,是我们一生不可多得的精神财富。

我随风而行,看那柳韵疏影,看那潋滟碧水,水面上的波纹在月色的摇曳下,一遍一遍抒写它那被心跳激起的涟漪和无尽的相思。风声敲开宁静的夜色,摘取一缕月色,煮上一壶浊酒,在酒醉中你为我抚琴,我为你漫舞。在柔和的灯光下,我熟稔笔墨,在我的日记里写满你的主题,我们的传奇。

风的漫舞,席卷我的灵魂。我紧紧牵住风的纤手,轻触你的肌肤,轻嗅你的气息。我迎风而立,当风吹拂你的时候,让你知道,那是我对你温暖的拥抱,深情而温柔的吻。风吹过每一个日子的漫长,把我的思念和牵挂植入在以后岁月的长河里,在那慢慢长路上等你。风悠悠,爱悠悠,恨悠悠,情悠悠。风忧伤着时光,碾转我的思念,那份执着与固守,那份等待与期盼,随风摆动,随风清唱,我绾着风的柔软,在风中寻觅答案,在风中遥看一池青荷的翩翩起舞。

岁月如风,风的声响,追逐季节的步伐,演唱铿锵的音调,在抑扬顿挫中凸显刚柔分明的旋律。我们在风中一起牵手等待尘世的轮回,在等待中领悟生死离别,体会悲欢离合的滋味。为爱甘愿等待甘愿忍受,为爱甘愿付出甘愿伫立风中,任凭风的吹拂,任凭风的跌打,任凭风的斑驳,任凭风的渲染。为爱,风中等你,与你携手同行,为你梳理流年的风韵,为你抒写岁月清浅的韵脚。

树木葱茏,花草芊鲜,你看那一排排翠绿挺拔的大树,耸立风中的俊美,那一朵朵花开花落的声响,在风中洒尽芬芳。悠悠风声,吟唱一个又一个季节的青翠,眷恋每一个季节的沧桑。不堪回首的往事,谱写我们相遇重逢的前世前缘。人生若只如初见的美好,依然温润我们的心肺,跌宕我们的年华。我追逐风的细腻,我踏着风的气质与朝气,靠近,再靠近,最终贴近你的心,不离不弃。“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风轻轻吹拂过来,在流转的光阴中,我只想多看你的眼睛,在你的眼睛里,我会读懂那份刻骨铭心的爱,让我深情的感知,温润天地的明静与清心,让我痴痴之心,得以温存和寄托,而你如我一样都在风中享受尘世中的温情,在爱的国度里听风的声响,风的柔情,让我们曾经流离失所的灵魂不再漂泊。

写风中风中字篇六

每天穿梭于高楼林立之间,忙碌的工作,紧张的生活节奏,使人忘了时间的流逝。下班回家,不经意一瞬远望,让人懵然一惊。油菜花不知什么时候开满了山坡,大地早已披上了绿纱,树枝上也吐出了点点的叶芽,绿油油的、嫩嫩的,直让人想咬上一口,然后慢慢的品尝它的鲜嫩。春暖花开,才发现,冬天已悄然远去,春风一夜已经吹遍了人间;风轻轻从指间划过,握在手中是一段柔软的时光。

看着远山美丽的景色,心早已飞翔,往时的记忆也油然而生。那时的我,那时的你,是否也一样天真,无忧无虑,穿梭于茫茫花海忘了回家的路。内心一股激流涌上心头,我要带她去看春天。匆忙回到家,对爱人说春天来了,看花去了,你去不?爱人满怀惊喜的说:“早想去,只是你一直忙没时间”。看着爱人一脸的惊喜,一种说不出地愧疚悄然而生。紧紧抓住爱人的手,迫不及待的冲出了家门,清新的春风扑面而来,脚步不由自主更快了几分。想想工作是为了生活,可生活是什么呢,我说不清也道不明。此时此刻,我只想告诉最爱的人,我心中的答案--------生活就是用生命去陪伴。

骑着车,迎着风匆忙的前行,爱人静静的坐在后面抱着我,不时提醒我,别骑太快,注意安全。感受到她那默默的依靠和关心,突然心生感慨------爱不需要太多物质与金钱,而是给她一份心安,一份依靠。前行中,风慢慢的`吹干了额头地汗珠却渐渐湿润了双眼。真想就这样拉着心爱的人,迎着风一直走到永远。

爱人走进菜花间,轻轻地抚摸菜花,唯美的画面让人窒息。风吹动了花,吹起抚花人的发,也吹进了我的心田。美丽的画卷深深地铭刻在了我心中------花美,人美,情更美。

迎着风,不由自主慢慢地走进了花海,来到爱人身边,徜徉在花的怀抱,心也跟着慢慢的融化,仿佛化成了一朵花,一朵可以让爱人露出默然微笑的心灵之花;迎着她那深爱的目光,随风荡漾,以爱为圆心,以风为翅膀,画出最美的弧度。

写风中风中字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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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元,本名尚天福,生于1983年1月,甘肃泾川人,现居平凉。在《飞天》《海燕》《六盘山》发表中短篇小说数十篇。获甘肃省第七届黄河文学奖。甘肃省作协会员,鲁迅文学院甘肃省中青年作家文学创作培训班学员。

别人说我们青梅竹马

订下单程机票,海棠才告诉我她要出国的消息。没想到去的是山地小国尼泊尔。我说,还不如去西藏,一个在喜马拉雅山这边,一个在喜马拉雅山那边,环境上没多大差异,又冷又荒凉,还缺少氧气,常年吹风晒太阳,小心被弄成两个红脸蛋子。我是戏谑着对她说的。海棠望着我,像欣赏一只陌生的动物,足有十秒钟。当然,她有充分的理由做此选择:成都华锟公司来学校招聘,报名的人很多,大约十挑一的比例,而她正是那个幸运儿。

支教吗?我继续我的玩世不恭,据说尼泊尔语是世界上最难听懂的语言。

谁知道呢。她说,尼泊尔山区的孩子需要我的帮助。

我无奈地笑一笑,说,你有伟大的国际人道主义精神。她的眼神很无辜,当时,我确实从她的眼睛里发现了以前从未有过的东西,由此我想到她所描述的尼泊尔小孩应该就像她现在的样子。我说,你要想去,没人拦得住。

海棠的鼻子抽动了一下,可能是因为委屈、激动,也可能是在暗自哭泣。我把目光转向远方。说实话,我是心虚。这么随意一瞥,正好看到从绿岛驶来的3路公交巴士。海棠抱住我,我闻到她身上迷人的香气。她轻轻摩挲着我的背说,放心吧,两年之后我会回来的,先找个有意义的事情做着,别把自己废了。我的眼泪不知怎么就流了下来。两年时间,说得轻巧,如果我现在和她生个孩子,两年之后都能上街打酱油了。海棠的脸贴着我的心跳,安慰我说别这样了,都老大不小了,还是一副孩子气。我说,我不生气,就是舍不得你。

海棠的肩膀很瘦,我搂住她,像搂着一件空荡荡的衣服,看脚下芸芸众生的世界,一切都仿佛陷入静音。街道上的车很拥挤,3路公交巴士被困在一堆小汽车中间,一点一点蠕动。前方的挡风玻璃上有一行模糊的发光字,红色的。两侧应该还有喷绘广告,一侧是锦绣花园城的售房海报,一侧是仁爱医院治疗妇科疾病的热线号码。我猜。我一直看着那台公交汽车像一团绿色的雾瘴飘过桥下,才松开手。我说,回去吧。海棠说,好。她没有哭,只是头发有些凌乱。

那天,我走出花田庵的画室,和她约好在学院路的人行天桥上见面。街道两边全是楼,我们好像站在大地的裂缝里,头顶是“一线天”,蜂窝一样的窗户密不透风,人在街上行走要克服湿热空气的巨大阻力,像在沸水中游泳,连呼吸都要张大嘴巴。她穿着白色t恤,浅色牛仔裤,鞋子也是白的。我仿佛看到一只站在铁丝笼外的鸽子,一扑棱,就要飞走了。

分别是最好的情药。当晚,我们陷入了久违的二人世界。先是在学校门口一个音乐教授开的小酒馆里喝酒,喝的是498元一瓶的高价红酒莫兰汉尼。我知道比这个价钱高的酒多了去了,但作为毕业离校又未就业的穷学生来说,这已经是相当奢靡的消费。我们面对面坐在吊架上摆满绿萝的角落里,灯光昏暗而又暧昧,空气里弥散着女用香水的味道。穿着燕尾马甲的小青年十分卖力地拉着小提琴,演奏的是一首很耳熟但我一时半会叫不上名字的乐曲。舞池里没有人,大家都知趣地分散在各自的位子上,愉快地聊着天。这样的夜晚很适合谈情说爱,或者搞点小动作。但我和海棠例外,我们碰杯,喝酒。该说的话早就说了,我们仅仅是为了完成正式意义的告别。很快,我们就把那瓶酒喝得一滴不剩,由此引发的是脑袋像稻穗一样沉沉地垂下来。我快要睡着了,脑子转呀转,忽然发现自己是坐在酒吧里的,乍一下惊醒,看见海棠绯红的脸,像一颗成熟的果实。我说了声对不起(简直多余)。我闻到她嘴里的酒气,比美酒本身还要诱人。我看见她的唇像一颗草莓。她的身体发烫,一尺之外就感觉到温度。那会儿,我倒很想吻她诱人的嘴唇。

海棠问我去哪。我说,老张那里吧。老张的旅社住一晚上才二十块钱,有类似医院病号睡的那种床。我们在彼此需要的时候,曾经无数次去他那里过夜,加十元钱,还可以洗澡。然后进入也许只有四平米的小房间。夜里我们折騰得时间久了,老张会叫他女人站在门外咳嗽,以示警告。如果女人的办法不凑效,老张就出马了。老张总是穿一双木屐一样的人字拖,抬脚往门板上踢两下,开骂道:二十块钱,你把这里当成你家呀。年轻人,我像你这岁数,早都不放空枪了,我孩子都两三个了。要再这样搞,下回收你二十五,你往天亮里搞。

海棠的身体烫烫的,酒精在体内燃烧。她说,今晚去住酒店。我心里反感,到哪都一样。海棠说,不一样,今晚是用来告别的。我懂她的意思。我们拦了一辆出租车,报站说去市里最好的酒店。司机师傅没吭声。我们滚进后排座子,关上车门。司机师傅从后视镜里盯了我们一眼,摁下计价器,车子便窜了出去。我嗅见淡淡的花香向我袭来。

我和海棠是在一个大院里长大的。童年的时光走得慢,回忆起来像慢放的电影,走走停停,总也演不完。站在二十二岁的夏天往前看,这样的记忆占了一大半。那时候,我经常上她家玩。她家有件唐三彩的大陶马,有她爸爸收藏的集邮册,还有许多书,锁在一个橘红色的大衣柜里。有时候她偷了钥匙打开柜子叫我看,她家的书全是很厚的那种,密密麻麻的字。我便专挑有插画的书看热闹。四大名著是我最先从她那里听来的,她给我说林黛玉和贾宝玉,可我一点兴趣也没有。我喜欢听水泊梁山上的宋江,他杀了阎婆惜落草为寇当了英雄。

后来有一天,我再去她家时,衣柜上的镜子碎了,里面的书也不见了。我问她怎么回事,她说她爸爸和妈妈打架,把镜子砸烂了。我不关心镜子的事,只想知道那些书哪去了。她说是她爸爸亲手烧掉的,一张一张撕下来,边烧边哭,烧了整整一天。我说你爸真傻,书不要了可以拿去当废品卖,烧了多可惜呀。那个时候,她扎着马尾,年龄比我大,但个子比我矮,我们都在县城的纸坊街小学念三年级,对大人的事了解不多。她说你爸才傻呢,我爸好,我妈不要我了,我爸要我。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见过她妈。

海棠妈是我们县有名的大美女,大院里的人都知道她嫁给海棠爸是看上了人家有份稳定的工资。工人身份很吃香,海棠爸人长得不咋样,但天生有画画的好手艺。据说,他把市面上的东西看一眼,便立马能画出来,简直比真的还像。在照相技术尚不普及的八十年代,厂里有了这根顶梁柱子,便省却了很多产品研发的经费,有时候让他去外边转转,逛逛百货商店,海棠爸就能把看到的桌子、椅子、红木沙发拆成零件,画成图纸,然后指导厂里的工人仿制。后来到了1998年,木器厂倒闭,海棠爸下岗了。厂里的师傅有的去街上摆摊,有的开了小饭馆,还有的站在马路边上专给人装卸货物,都有了自己的营生。海棠爸仗着自己有手艺,和别人不一样,每天呆在家里抽烟,半年时间过去了,一事无成。海棠妈和海棠爸的关系就是在这个时候恶化的。那年海棠妈应该只有三十出头吧,少妇的妩媚刚到了火候上。我不知道他们离婚还有什么深层次的原因,但她的确扔下小海棠走了,海棠爸数日间头发全白,活活像顶了一朵大蘑菇。

海棠爸带着女儿生活,最先贩卖木头,过了几年开办了一家鞭炮厂。我上中学那会儿,她家情况好,海棠爸买了一辆枣红色桑塔纳开回来,停在大院里。院里的男生看稀罕,有的想上去摆弄摆弄,拽不开车门,就爬到引擎盖上。我围着车子转了几圈,最后把注意力放在两只长方形的大眼睛上。我觉得那眼睛一直盯着我。我对小伙伴们说,海棠爸娶了小老婆。伙伴们摇头,不信。我说,你们敢不敢喊,伙伴们说,喊什么。我说,等我想想。我想了几分钟,伙伴们开始催了。我说,你们就喊“老白老白白了头,娶了个媳妇才十九,买了个汽车溜墙走”。伙伴们都说好,纷纷喊起来。这时候,我跑到大院里的公用水龙头下,抓了两把稀泥,就把汽车的大眼睛给涂瞎了。

海棠爸姓白名勇。“老白”是我爸妈称呼的。海棠爸闻声跑出来,看见我们一帮孩子正拿他的汽车撒野,大喝一声。孙大头从引擎盖上跳下来,摔了一跤,我们边跑边笑,像一群麻雀飞了。海棠爸头发染得乌黑油亮,那时他已是我们县赫赫有名的暴发户,真可谓是鸟枪换大炮,旧貌换新颜啊。他围着汽车观察了一圈,猫腰把车灯上的黄泥捋掉,跺着脚骂。那骂声像鹰一样追过来,我们却一点都不怕,任由骂声在身上乱啄。

我心里正乐呵着,就看见了海棠。她站在爸爸身边,安安静静的,已是一副小淑女的样子。那种美,我平生首见,实在是惊心动魄。我的心里掠过一丝惭愧,以致多年后,每次回忆起这一幕,总感到自惭形秽。后来过了没多久,她家的鞭炮厂发生了大事故,爆炸掀翻了厂房,炸死了六个工人,伤者十几个。海棠爸戴上铁手铐,被警察押上警车,据当年的目击者称,海棠爸的头发乱如蓬草,黑是黑,黑得让人心生膈应。再看那张脸,白得只剩下一张人皮,在烈日高悬的盛夏之际,竟叫人不由连打了三个寒噤。

我和海棠的正式交往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那会儿,她家被索账要款和扬言报复的人盯上了,经常有人来砸门,喊打喊杀的。我母亲心善,便收留了这位小邻居。母亲给她穿我的衣服,为她办了休学手续,海棠每天就躲在我家的箍窑楼上。海棠恨她爸爸,海棠东躲西藏的处境不正是拜他所赐吗?况且,海棠恨他還有一个原因,白勇赚了钱之后找了个比自己小十几岁的女人。那女人给他生下个小崽子,也就是海棠同父异母的弟弟白小宝。跟所有功成名就的四十岁失偶的男人一样,海棠爸几乎把所有的关爱都献给了后来的母子,他们一家三口住在一起,小日子过得很甜蜜。海棠一个人住,她就是个独活虫。

一声爆炸响彻半个县城,炸死炸伤工人的同时,也把那位年轻的女人炸出了白勇的怀抱。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她的举动很好地诠释了这句话。一夜之间,海棠的生活判若两个世界。她失去学业,失去了名义上的家庭,人身安全无法保障。我母亲把她藏起来,叫我每天送饭,至此,时隔几年之后,我终于又有了和海棠单独接触的机会。

直白地说吧,我喜欢海棠。我对她的喜欢起于童年时代,再到少年时的钦慕与爱恋,她的恬静让我年轻的心骚动不安,而这时候,她像一个落难的公主,走到了我身边,与我朝夕相处,我觉得我是一个幸福的人。有一次,我用钥匙打开门,海棠就那样呆坐着。母亲为防止她出走,特意把门从外面上了锁。我事先准备好了开场的话。我说,你郁郁寡欢的样子像林黛玉。海棠不回答。我把饭放在她旁边的床头柜上,安慰她。别担心,你学习好,落下的功课用不了几天就能补上。没想到一说这话,海棠就哭了,眼泪从眼泉里溢出来,喷了花。我最怕见人哭,她一哭,我眼睛也酸。我说,吃饭吧,以后你住在我家,有我吃的,就有你吃的。

稀饭盛在白瓷碗里,冒着热气。家里来了客人,这碗才可示人,平时我妈把它当宝。那几年,四川的腌菜广受欢迎,街市的调味店里必有几个黑色的大坛子,每逢过年过节或者宾客上门,腌菜是必不可少的。我妈特意买了大头菜,蒸了馒头,一日三餐专为海棠做。可她并不理会我妈的苦心,满肚子伤心事,泪珠从面颊上滚下,砸在我家的水泥地上,摔成八瓣儿。情人眼里出西施,即使她哭的时候,我也觉得美。海棠边啜泣边说,她想见见爸爸。我说,你不能出去。海棠央求我帮帮忙,看在同班同学又在一个大院长大的份上,否则,她就绝食,饿死算了。

我心里难过极了。我说,只要你吃饭,什么条件我都答应你。果然,海棠的情绪好了很多,但以后的日子里我无时无刻不在想怎样完成她交给我的艰巨任务。作为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我对这个社会的规则和关系压根就摸不着门道,只能从大人那里听说一些爆炸事件的进展。

他们对海棠爸的指责满含惋惜:白勇这个人,也太狂妄了,以前木器厂的白工多攒劲呀,现在倒好了,手里攥了六条人命,可惜啊,他这条命也怕是保不住了。

很快就到了案件开庭审理的时间。我把这个消息告诉海棠,问她,愿不愿意去。那段时间海棠读了一些法律方面的书,说话也变得专业。她说,作为被告人的家属,有出庭的权利,恐怕这将是最后一次见爸爸的面了。我说,去了不能闹,法庭是个严肃的地方。海棠冷冷地瞅我一眼,没回答。

当年该案是我们县为数不多公开审理的案件,社会关注度高,舆论影响广泛,开庭当日,座无虚席。海棠爸被两名高个法警押上来,关进半截囚车一般的被告席。他的出现引起全场骚动,受害人的家属控制不住情绪,冲过去要揍他,被警察拦住。一位上了年纪的老太太一屁股跌坐在地,拍着大腿扯开嗓子哭,令人心酸。“狗日的黑心老板,我儿才二十岁,性命断送在你的手上,你去死呀,死了十殿阎罗收审问罪,扒皮抽筋点天灯。”稍微理智点的人,举起拳头喊口号,要求判处白勇死刑。场面一时混乱不堪。散布在场地四角的警察立刻上去制止,法官敲着木槌,警告说,谁要不遵守秩序就带出去。结果,人们都哑言了。突然,一个矿泉水瓶子划出优美的抛物线,从某个群众代表的手里飞出去,砸到了白勇的脑袋上。矿泉水瓶不是手榴弹,不会爆炸,但威力也不小。白勇挨了一下,把脖子挺直了。

全场人的目光都投向被告席。像是有一道无形的聚光灯照着,让海棠爸腐儒的形象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我这才发现,海棠爸的头发掉光了,脑壳秃秃的,像婴儿的屁股。当时,我和父母就坐在离他不远的地方,海棠和她年轻的继母坐在被告人家属的位子上,孤儿寡母的,难肠得很。我不关心案件审理的结果,只关心海棠,在气氛凝重庄严的法庭上,她愈发安静了,像一朵白色的花。

海棠爸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不出意料将会在监狱里了此残生。消息一经宣布,场面再次陷入混乱。人们认为,白勇判得太轻,一命换六命都便宜他了,竟然是死缓,如何对得起年轻的亡魂?海棠爸被两名法警架出半截囚车,匆匆押向他命运的归宿之地,此后,即使他千遍认错,万遍悔罪也改变不了残酷的事实,更别想和女儿见上一面。白勇快速走了几步,突然回过头来向人群张望,他没有去看那个给他生了儿子的年轻女人,而是一眼就找到了海棠。他的眼神透着一丝为父的仁慈与温柔,微微颔首,给了女儿一个比哭还要悲惨的微笑。海棠坐着一动不动,眼睛又大又明亮,保持着处子般的安静。在他们父女眼神的交流中,一切不快都将烟消云散,一切隔阂都将被思念所取代。此时的白勇,最放心不下的恐怕就是海棠了,这将成为他人生最大的遗憾。

海棠爸从两名警察的手里挣脱出来。大概警察知道他要干什么,没做过多阻拦。海棠爸双手合十,向那些骚动的人群低下头忏悔。他的眼泪已经流出来了,大声说,我对不起大家,这辈子欠你们的还不清了,下辈子变牛做马,任你们驱使打骂。人们安静下来。海棠爸失声嚎啕:冤有头债有主,我不敢祈求获得各位原谅,只希望你们能把这份仇恨记在我白勇的头上,莫要去骚扰我的家人。警察见状,知道不能再放纵下去,两边一用劲就把海棠爸提起来。海棠爸很懂规矩,立刻收住悲腔。但他甩了一下膀子,在女儿面前不能被人押着,作为男人这一点很重要。

两个法警追上去。那会儿,我觉得他很像个赴死的英雄。

我们住的那家宾馆叫洞山国际酒店。很多地方,只要冠名“国际”二字就一厢情愿地和世界接轨了。很牛,也很霸气,容易叫人产生非分之想。

我在淮南生活了四年,知道这座城市的历史。最早日本人开矿,把山凿了一个大洞,建起了全中国当时最早的现代化煤矿。后来我们自己搞城市建设,人们指着这座有洞的山说是洞山。好在日本人很注意保护生态环境,他们杀人如麻却对满山树木施以最大的仁慈,一棵也没有砍。现在的洞山林木苍翠,市里因地制宜,就把最好的宾馆建在了山脚下。

窗户外面满眼绿色,青藤从老旧的墙壁上攀爬上来,在玻璃后面开出一朵黄色的小花。我坐在单人椅上抽烟,酒喝得头晕,也有可能是昨晚消耗了太多精力所致。我已经穿好衣服,如此,对着镜子看起来更像人。海棠钻进淋浴房大约有一刻钟了,她把花洒开得很大,水流声撞来撞去,玻璃隔断雾气缭绕。她的胴影不停变换,像一只泡在福尔马林中活过来的动物标本。

七月的江淮地区,到了一年中最热的时候。太阳照在窗户上,白晃晃的,扎人眼球,時间还未到中午,就已经显示出巨大的威力。再过几天,进入了梅雨季节,空气又湿又热,像我这样的旱鸭子会长一身痱子。

海棠湿漉漉地走出来,拿毛巾挼搓头发上的水,一块毯子裹住中间部位。几点了?她问。我放下二郎腿,摁亮手机。十点半了,我说。下午三点的飞机,时间有点紧张,她说完,急急忙忙背过身去换装。我续上一根烟,眼睛不由瞟过去。海棠的身体在我眼前晃动,一览无余。她的腿有点内八字,小肚腩也出来了,一弯腰堆出几个肉褶子。我认为,女人脱了衣服是无比丑陋的,衣服会掩饰身材上的缺陷。我不喜欢她的裸体,女人一旦在你面前毫无羞耻地存在,那将是美好爱情的终结。从前,我喜欢她,是因为她带给我像探索桃花源一样神秘的过程,让我一步一步走进她心灵的最深处,而此时,无疑于她将整个山水置于我的眼前,那种感觉仿佛是以百米的速度撞在了一堵白色的肉墙上。太真实了,我感到眩晕,紧紧吸了一口烟。海棠丝毫没有意识到我对她赤身裸体的厌恶,她赶时间,担心飞机会扔下她飞去加德满都。除了这个,她完全可以将我忘掉,当我不存在。海棠穿上胸衣,扣好钩带,熟练地将一对乳房填进去,双手向上托了托,使两者达到最舒适的契合状态,然后套上一件青色的长裙。

女人不穿衣服真是大煞风景,我不堪说出丑陋这个词。海棠说,啥?我又说一遍,海棠说,你是看腻了,你们男人喜新厌旧。我说,你不应该在我眼前换衣服,尤其是今天。海棠坐在镜桌前化妆,噘着嘴涂唇彩。我说,真的,我突然就不喜欢你了。海棠说,你看着办。我说,你破坏了你在我心目中的美好形象,你原来也就那么回事。海棠说,我没工夫跟你讨论这个,以前你没见过我换衣服吗?我说,见过,但不像今天这样令人灰心丧气。海棠说,赶紧把房间检查一遍,卫生间有我的手机充电器,别落下了。

我的脑海里反复回放着她把乳房填进胸衣的画面,太粗鲁了,那么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她的呢?我想是当年她来到我家的那几个月吧。我们天天在一起,我给她送吃的喝的,传递外面的情报,和她并肩作战,对付我的父母。有一次,她让我打开门,放她出去。我坚决不同意,海棠说,你这叫非法拘禁,你们有什么权利关着我。我说,外面有危险,许多人找你爸报仇,见了你还不把你撕了。你再等等,我妈说了,到时候她会把你交给你小姨(白勇娶的那个年轻女人)。海棠说,那我情愿去死。

结果我还是抵挡不住海棠的软硬兼施,放走了她。那是她住进我家的第五天,我清楚记得她穿了一件黄色、蓝色、红色三种颜色的短衫。那时候,我们都穿校服,而她总是显得特立独行。我母亲是在做好午饭的时候发现她逃走的。我解释说海棠没有兑现承诺,她说会在三点之前返回。母亲急坏了,脸色一黑,我以为她会抽我,可她却说,你们这些瓜娃子,把自己照顾好就不错啦,指望你们给大人帮什么忙,还不快去找呀!

我骑上我爸的二八加重自行车在县城里找。我妈发动我爸也在找。那年头大人们的生活都不容易,我妈每天要去种植厂上班,采摘蘑菇,摆弄菌棒,干的都是体力活。我爸在厂里拨算盘子儿,是个点钞算账的会计。他们急疯了似的满街道乱窜,只为找一个跟自己没有半点血缘关系的小邻居。当时情况很紧急,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因为爆炸案发生后,一位受害人的兄弟从新疆回来,扬言要叫黑心老板一家血债血偿。眼下,黑心老板白勇已经被抓进了看守所,他的妻儿遁地出逃,不予示人,唯独能偿还血债的人就只剩下了海棠。况且,县城这么小,出去溜一圈,谁不认识谁呀。我骑着自行车满世界跑,找遍了河滩、田野和背人的小巷,连几个大型的垃圾堆都翻了。我越想越着急,天也黑了,突然下起了大雨。我推着自行车回到家,灯亮起来,我爸站在门口见我回来,“嘿”的惊叫一声。他说,羊啃麦青派牛犊儿追,这下两个可都回来啦。我听出他话里的意思,问,海棠呢?我爸指着二楼的箍窑说,在上面呢,你妈也在。

我爬上楼梯,一把推开门。那一刻,我看到了令我毕生难忘的一幕:海棠尚未发育成熟的乳房,尖尖的,像两只洁白的桃子。惊鸿一瞥,我的脸开始发烫,就怔在了那里。海棠仿佛受到惊吓的小鹿,身体微微颤抖,她没有刻意躲闪,而是慌慌张张地将我的白色t恤从头上套下去,露出两条细长的胳膊。我妈呵斥道:出去!我反应过来,意识到自己窥见了伊甸园里的秘密。如此,竟惶惶不安起来,一闭上眼睛,就是海棠那两只尖尖的乳房。我嗅见了淡淡的芬芳。我已经迫不及待地喜欢上她了。

海棠是在通往省城的312国道上被我母亲拽回来的。她孤独地走着,一个花季少女,将所有的绝望都抛到了身后的县城。母亲招手拦了一辆拉煤卡车,追上海棠时她已经走出了十公里远,她的样子很像一只从水里捞出来抖着绒毛的小鸡仔。母亲跳下车,半路拦截。母亲拽住她说,海棠,你要去哪?海棠说,你管不着。母亲说,我是管不着,可你爸你妈管不上你,就是一个陌生人,也不会睁着眼看你走错路——快,跟我回去。海棠说,我就不回去。这时候我妈心软了,说,我也是一个做母亲的人,你爸的事我们看得明白,这和你没关系。等你家的事有了定数,你请我管,我都不管了。雨似乎在那一刻下得更大了,黑沉沉的天空像一只巨大的筛子,密集的雨豆子筛落下来。此刻,无论是谁,都会被这样的场景感动。母亲捋着脸上的雨水,拖起海棠往回走,路面上起了水泡,拉煤卡车在雨幕中亮着两只红色的眼睛。司机师傅喊,你们还走不走啦!母亲说,谢谢师傅,我把我女儿找回来了。

他最后看到那束蓝光

罗东明的店关得早。每天晚上九点,最后一班3路公交车停在门外的站牌下,车门弹开,有时跳下来几个行色匆匆的男女,有时虚晃一枪,例行公事一般。这声音传进店里,罗东明就会丢下手里的活儿。活儿是一把美工刀,一瓶强力胶水,或者是电脑软件上的画笔,用他自己的话说,咱也给他下班了。这时候罗东明会打发学徒球墩去买宵夜。球墩是个很胖的男孩,不到二十岁,脑壳圆圆的,戴一副黑框眼镜,镜框深深陷入面团一样的细皮嫩肉里,一笑,镜片后面的那双小眼就眯成了脚趾头缝,让人觉得他真的是开心了。罗东明的宵夜很简单,一把鱿鱼烤串,或者半份酸辣猪肚。吃什么完全取决于球墩临场的置办,反正都是十块钱,他从来没有意见。

球墩去买宵夜,站在摊铺前不说话,伙计问他要什么,球墩就用下巴胡乱指一下。伙计从滋滋流油的铁砧板上抓起一撮事先烹饪好的食货,塞进牛皮纸包,再套上塑料袋,插上竹签,球墩便拎着慢慢悠悠走回去。罗东明吃着肉串还要喝酒。喝酒是对付失眠症的好办法,不需人陪,每天晚上一杯。他用啤酒杯喝白酒,等把胃腹款待舒服了,才把店交给球墩,然后带着微微的眩晕回家。但今晚注定要出事,罗东明心情很差,喝酒没有节制,半瓶酒喝完了,也没有离开的意思。罗东明看球墩的眼神有点歪,涨红着脸说,徒弟,今晚师傅和你一起挤店里,不要嫌师傅打鼾的声音响,凑合一下。球墩一听这话急了,哼唧著说,师傅,你每天都回家里和我婶子一起睡呀。罗东明说,今晚不回去了,我喝多了,你就照顾师傅一晚上吧。

不行!球墩坚决地回答。

罗东明有点生气。照顾师傅一晚上,这个要求不过分吧。况且店是他的,难道他说了还能不算?球墩说,除非叫我玩游戏,我和别人约好今晚上华山寻玄女圣剑。罗东明说,那就更不行了。

球墩玩电脑游戏上瘾,按理说罗东明是不该管的,但他觉得对不住球墩的父亲茶蛋——怎么说呢,到了这时候他不该再叫老朋友茶蛋,而应该恭恭敬敬叫一声李总。可是,老子英雄儿子不争气,球墩高中没毕业就被学校开除了。老师暗示球墩性格有缺陷,狂躁症,别看平时憨厚无话,一生气啥事都能干出来。老师没有直说,反正球墩脑子里差了根弦,有次打一个女生,扑上去用大拳头砸她的头。同学们害怕了,什么深仇大恨,非要致人家于死地,原来不过是那女孩说她身上有股馊味,打完篮球不洗澡。李总来学校协商解决问题,他的一句话触犯了师生众怒。他说,球墩念不下书没关系,只要学会数钱就行,因为老子挣的钱几辈人都花不完。

球墩退学后李总让他跟着罗东明在美工店里学手艺。李茶蛋十万个放心罗东明为师的品行,他想球墩吃吃苦也好,免得把钱当成草纸,一伸手就向家里要。可他的想法还是落空了,自从球墩给罗东明当徒弟,每天除了通宵打游戏,其他啥事情都不干,唯一能做的就是买宵夜。

今晚早点睡,要是再打游戏,我就告诉你爸。

球墩怔了一下,眼神中写满意外。罗东明还想再教训几句,思忖还是算了吧,毕竟是朋友的儿子,隔着一层关系。罗东明暗中观察球墩的反应。他用一枚长铁钩把钢皮门钩下来,立刻就把流光溢彩的街市隔在了外面。狭小的空间里,他看见球墩坐在电脑桌前,拿着一枚啤酒瓶的盖子,复仇似的,在胡桃木桌面上拉出一道白色的印子。罗东明一下子火了,现在的孩子都是怎么了,要是自己的儿子,肯定扇他几个耳刮子。罗东明头晕脑涨,加上空气闷热,尽管吊扇在头顶呜呜旋转,但丝毫没有给他一腔怒火降温。他冲过去夺了瓶盖扔在地上,指着挂了锁的店门说,滚出去,瞧你那没出息的样儿,游戏里面有你爹还是你娘,不让你玩,手痒得要捉只蝎子。罗东明的怒气撒到一半,心里就后悔了,他不该这样骂朋友的儿子。他闭了嘴。他真没有让球墩滚的意思,这小子要是滚了,那可是做师傅的责任。罗东明呼呼喘着气,热汗从脖子上流下,脊背上水滋滋的。他一把拍灭顶灯,唯一亮着的电脑显示屏就成了狭小空间里最大的光源,照着球墩肉乎乎的脸,那两枚眼镜片里就有了电脑的屏幕。那是一只翱翔的老鹰。

罗东明走进里屋,关门之前回头看了一眼不明事理的徒弟。球墩一点儿变化也没有,还像刚才那样窝在椅子上,好似罗东明的生气发火是一个人的表演,与他没有任何关系。罗东明的身体被酒精控制着,脑子里有一丝明亮,他感到天旋地转,脸上浮上一层嘲讽的微笑,自己的事情搞得一团糟,还要充面子,给别人当师傅,管教人家的生活。罗东明在心里狠狠地把自个鄙视了一番。

他开始睡觉,佯装也罢,把自己丢到床上,床就变成了一只大转盘。他喜欢这感觉,人的一生不堪多想,活得太明白了徒增烦恼。可是这会儿,自己跟自己作对似的,脑窟窿里冒出无限多的想法,越是堵越是强烈越是清晰,反抗着他的意志。罗东明是自己精神空间的领主,可年轻女孩张璐从黑暗中跳出来,幽灵一般把他缠紧了。“罗叔,罗叔。”张璐跟他解释。罗东明一巴掌就打在她脸上。“贱人!”罗东明骂张璐的时候自己的心先疼了,真是辜负了这些年来的疼爱,一个女孩子怎么可以这样轻贱自己。张璐的面容变得模糊,仿佛打碎了春水里的倒影。罗东明调动所有记忆去寻找张璐,偏偏什么也想不起,那张脸仿佛一张白纸、一缕轻纱,没有了具体形象。亦真亦幻间,他又想张璐要和傻瓜徒弟球墩结婚了,老朋友茶蛋开着奔驰车来娶亲,吹吹打打的人群簇拥在店门口。球墩儿胖得像只大皮球,裹着黑色西装,手握廉价的塑料玫瑰。他大声说不行不行,这时候张璐的样子十分清晰地呈现出来:挽着发髻,两腮红粉,身材臃肿,仿佛生儿育女的妇人。她的脸上生动起来,长长的假睫毛,两只眼睛扑闪扑闪。店里不知怎么会有一只鹰,张嘴说话的时候变成了嘴巴弯弯的墨西哥金刚鹦鹉。鹦鹉说:欢迎李总,欢迎李总。罗东明憋了一肚子气,拿起钩卷帘门的铁钩打过去,没打中却砸坏了桌上的电脑。他威胁鹦鹉:连你们这些畜生都喜欢拍有钱人的马屁,他是茶蛋他是茶蛋,再乱叫就用万能胶粘住你的嘴。这时候礼炮响起来,那声音轰隆隆的像打雷,又仿佛是搅动的辘轳,有点儿熟悉。声音是从他体内发出的,巨大的鼾声把罗东明吵醒了。

球墩,打啥游戏?这样喊过几句,他又睡着了。

后来罗东明再次被自己的鼾声吵醒,他依然看到那抹彩色的光。他想那可能是街对面的音乐餐吧的广告在闪烁,这个夜晚真是太漫长了。他迷迷糊糊发出警告,球墩没有理他,反倒显得他像那只多嘴多舌的鹦鹉。有一阵子,愤怒的火焰陡然升腾,他从床上跃起,梦游一般冲出去。店里的情况他太清楚了,当罗东明拔掉电源时,黑暗像一座山把他压在了下面。

最后他又梦见张璐对他讲,那只鹰生活在尼泊尔,从万米高空俯冲下来能抓碎一匹狼的脑袋。他在梦里问张璐,为什么喜欢鹰,一个女孩子应该喜欢猫啊狗啊温顺的动物。张璐说,鹰要飞到远方去生活。

梦境断断续续,毫无现实的逻辑。罗东明感觉自己掉进了一片汪洋大海中,憋得肺都要炸裂。睁开眼,才发现自己的双手正死死攥着球墩的腕子。

他用力地咳了几声,那彩色的光变冷,像月光,又像一枚寒光闪闪的刀子,又青又白,杀气腾腾。球墩立在床边,恶恶地说,为啥关我的游戏,我马上就要把宝剑搞到手了。

球墩学着电视里他的台词说,谁要阻止我打游戏都得死。

罗东明告饶,快把灯打开,叔受伤了。

球墩说,我不管。

血腥味立刻弥散开来。罗东明感到自己捂住了一眼泉,捂不住了,热热的黏稠液体汹涌出来。脊背开始发冷,呼吸变得困难,他想说话却仿佛被人扼住了喉咙。他想说的是,球墩,快叫救护车,救救叔。可一张嘴,气流就从指头缝里往外窜,仿佛手里抓着一把泥鳅。

罗东明后悔了,跌跌撞撞往外走。他看到了不停变幻的霓虹定格为蓝色,女孩张璐的脸异常清晰起来。他想,他不能死,不能死。

洞山脚下有很多树。舜耕街两边的梧桐成了精,管城市的人便将它们断肢枭首,结果树们不但不听话,反倒更加飞扬跋扈,对过往的车和行人张牙舞爪,摆出各种奇异古怪的姿势。街的尽头是一个隆起的小山丘,路从两边绕着走了,留下一座“孤岛”,人们便把这地方叫做绿岛。罗东明的美工店就在绿岛下面挨着马路的地方。天刚亮的时候,练了二十年太极的张工背着宝剑准备上岛打拳,走到美工店门口发现暗红的血流像一条蛇从门脚下爬出来,此时血已结痂,一直到马路牙子上才盘成一团。张工心一紧,随即又和自己辩驳,不会是杀了人吧。因为急着要去打拳,他便跳过那条血迹走了。直到两个小时后,天已大亮,耳听着岛下马路上的汽车吵起来,他才像往常一样返家。那条红色的痕迹挡住了路,张工凭借六十年的生活经验果断报了警。

警察是在十五分钟后到达现场的。一辆警车上跳下来七八个人,警戒现场,把从梧桐树到卷帘门之间的人行道都封了起来。吴警官蹲下来察看血迹,在他的判断里,无疑门后面藏着一个可怖的凶杀现场。锁子很快被砸废了,卷帘门像狗舌头一样缩上去,露出黑洞洞的钛合金玻璃门。

罗东明的尸体横躺在地上,像一条弯曲的大虾,侧仰着脸,双目怒视着天花顶,眼球上醮着一块血斑,也许在他生命最后一刻看到了那束蓝光。周围一片狼藉,血喷淋得到处都是,有种鱼干发霉了的苦腥味。吴警官从没见到过这么血腥的场面,一个人的血流干了,衣服被污血凝固成了盔甲。年轻的警察咧了咧嘴,从兜里掏出口罩,抖開来戴上。吴警官让他们仔细勘验现场,随即咳嗽了几声。

他的心情倒也不差,歪头看了一眼说,瞎多嘴,警察上门没好事,你个傻鸟。吴警官这时候才看见球墩,那家伙精赤着上身,光着脚蹲在旋转椅上,脖子伸得老长,面无表情地对着电脑屏幕快速点击鼠标。桌上的小风扇拼命摇头,铁罐子里的烟头还未熄灭,一缕蓝色的烟游魂般飘渺游荡。

吴警官大声质问,你是谁,在这里干什么,叫了半天为什么不开门。

有人打开灯,大白天的,不见得起作用。几个警察迅速冲上来,有一个携枪的家伙摸摸大胯上的皮匣子,做出最坏的打算。球墩摆摆手说,等一下就好。他似乎是在完成一个保存游戏的操作之后才从椅子上下来,穿好拖鞋。

吴警官发现他还是个孩子,思想上有点松懈。死人了,你不知道吗?

球墩说,跟我有什么关系。

球墩瓮声瓮气地说,人不是我杀的。

吴警官追问,不是你杀的会是谁,昨天晚上这里有第三个人吗?

球墩脸上闪现出一丝难以察觉的微笑说。我说了你们不信,我倒希望他死呢,死了才好。

警察的办案是有一套程序的。球墩被带走了,目前他是最大的嫌疑人。命案必破,刻不容缓。况且光天化日之下,大街店铺门口摆着个蒙白布的死尸,血流得像小河,社会影响恶劣。所以对球墩以及罗东明的调查随即展开。

我叔是个好人,每天晚上都喝酒。他白天干活太累了,晚上喝酒才能放松下来。这是我叔亲口告诉我的,他就是靠酒精支撑的,所以我才愿意每天去给他买宵夜,没有酒他什么都干不了。昨天晚上,他喝醉了,他是故意喝那么多的。他不让我玩游戏,我又不是他儿子,干嘛啥事都得听他的。他是怀疑我姐跟我好,所以才处处管着我。

吴警官打断他问,你说的你叔和你姐是谁,请准确表述。

我姐就是我姐。球墩气愤地说。我姐叫张璐,在学院路那边的师院读大学,是我叔的干女儿,有时候在店里做事。我叔罗东明疼爱她,想送她出国,她不同意,坚持要留下来。昨天在店里我姐跟我开玩笑,说要给我当小姨,问我想过没有。我才不关心这些,我只对电脑游戏感兴趣。这时候我叔回来了,他中午一般都会去西门坡下的老柳家吃炒粉,然后回来换我们出去吃,可他好像路上遇见了熟人,要回来拿样图。他进店时一点声音都没有,那个该死的鹦鹉也没叫一声“欢迎光临”。我们在里屋,我姐拧我的胳膊,我叔就回来了。

我叔很生气,脸都成了绿的,嘴唇上起一层干皮,看起来像几天没吃东西的饿汉。他把我抓开,甩了张璐一个耳刮子。我敢保证,我叔之前从来没打过张璐,去年有一次我姐夜里没回寝室,正好被学校的宿管科抓到了,电话打到我叔手机上。我叔急得头上冒汗,和我一起在大街上找,在学校门口的小旅馆查人家的登记本,结果正好在绿岛下面的小路上碰见了。张璐喝醉了,被一个男的背着,说是去岛上看星空,英仙座流星雨。那次我叔很生气,我看出来了,他看那男的眼神充满了敌意。

不认识,好像是张璐的老乡,甘肃那边的,好远。

说说昨天晚上在死者罗东明的美工店里发生了什么,不要说我叔,直接说罗东明。

我叔,不,罗东明是个好人,但我不喜欢他。昨天晚上他跟我发生了点不愉快,一张破桌子,划烂了买张新的,他那么激动干什么。我爸送他一个店,一张桌子他都跟我急。他睡着了打鼾磨牙,我踢一下桌子声音就小了,一会儿又像打雷似的,一惊一乍,还梦里跟我说话,吵得人心烦,戴上耳机都能听到。他吃错药了似的,夜里起来拔电源开关,我顺手拿起美工刀叫他把我杀了,他说他杀我做什么,他杀自己。他喝了太多酒,那会正醉着呢。罗东明过来夺刀,我便把刀给了他,我想你要死就死,挺讨厌这种喝酒撒疯的人,我就不信他能把自个over了。

我叔关了电源又去睡觉,电脑突然黑屏,游戏也没保存,我简直快要气炸了。黑暗中我点燃了一根香烟,静静坐了一会儿。我讨厌他,每天对我指手画脚,嫌这嫌那的,当时真是想杀他的心都有了。那会儿他的鼻鼾又续上了,真他妈吵,我一气之下就冲了上去,想把他掐死。我刚走到床边他就醒了,一把抓住我的手。我怀疑他根本就没睡,他说没人能把张璐带走。我不知道当时他手里握着那把刀,他哈哈大笑,说年轻人,你们太年轻,人生的痛苦还尝不到。他像僵尸一样坐起来,把我掀翻在地,一个劲地笑,笑得我头皮发麻。简直是神经病嘛。他骂这个社会,骂了一会我都烦了,他说张璐是个婊子。我吃了一惊,罗东明从来不会这样骂我姐。我看到他哭了,当时有一道光,把他的眼睛照得像两颗大钻石。然后他又骂我爸李金牛,说我爸是个无耻之徒,有几个臭钱了不起啊。我都没看见他是怎么抹断脖子的,他让我帮他,我说我不管。其实那时候,我是希望他死的。

店里有只多嘴的鹦鹉

男人的“妻管严”是出了名的,每天晚上必须回家,这是妻子小瑛定的规矩。如果迟一点时间,她就要闹,问他到底干什么去了,和哪个野女人约会。罗东明解释说手头的活紧,女人不信,即使活再紧也紧不过她的心眼。五天前,他们刚爆发过一场战争。小瑛在家找到了一根三十厘米蜷曲的黄发,便认为家里来了女人。她的头发是剪短了的,又黑又直,简直就是铁证如山。小瑛气势汹汹地来店里抓奸,她的目标很明确,就是张璐。店里边有一间小仓库,兼做休息室,每天因为要制作各种锦旗挽幛、发光字、宣传牌之类的东西,场面显得凌乱不堪。小瑛像一只母猫四处嗅嗅,罗东明也不理她,坚信身正不怕影子斜。最后女人没有找到想要的东西,捏着一根十五厘米的黑发比较了又比较,然后才向罗东明摊牌。小瑛两个大如西瓜的胸脯起伏难定,脸变成罗东明下酒的猪肝。她的大胸脯简直就是她与男人对战的砝码,两人争执在一起,她便觉得瘦小的罗东明简直不堪一击。她的乳房配上一米七的身高和压垮一顶轿子的体重倒也相得益彰,唯一的苦恼是洗澡的时候,乳房會垂到脚面,这时候她便把那东西双双掀到肩膀后面,方感到负担小了一些。

那天张璐恰好不在店里,男友过生日,她请了半天假。小瑛问罗东明把张璐藏哪了,叫她出来拔根头发看看。罗东明气得两眼冒火,说巴掌大的店你自己找啊,人家张璐清清爽爽的怎么会是黄头发。罗东明想起五月份的时候,女人参加广场舞大赛,头发烫过一回,整个人像金毛狮王。现场还接受了电视采访,节目播出之后,小瑛看到自己的形象,恼得直骂记者。她总算认清了自己,最后又把头发染成了黑色。妈生下来黑毛就是黑毛,学人家城里人,脑子全用在争风吃醋上,健忘了,竟然来兴师问罪。

他说你个母老虎母狮子,整天疑神疑鬼的,哪根神经错乱了,忘了电视里的鬼样子,能吓死人。

小瑛大概也知道自己是在无理取闹,但越是这样越要找到闹的理由。她扔桌上的东西,说罗东明嫌他丑,结婚那时候怎么不说,想离婚没门。

每次走到这个套路,罗东明都会闭嘴。他跟女人的正面交锋从来没赢过。他担心这样闹会影响左邻右舍,便主动退避三舍。砸吧,旧东西砸坏了买新的,日子过到这份上,谁还疼那几个钱。只求个耳根清净罢了。

他心里想着张璐。这世上就有一些不清不楚的关系,受人猜忌,遭人白眼,空负岁月韶华,即使最后什么也得不到。罗东明跟妻子的隔阂很多都是因她而起。

不得不从十多年前说起。那会儿罗东明受到老乡李金牛的资助,在学院路开了一家广告店。大学里的青年成双成对,光天化日之下,拥抱、接吻,相互喂饭,仿佛相濡以沫的夫妻。罗东明是个心思细腻的男人,思忖人生的遗憾,缺少一场真正意义的爱恋。年轻时什么都不懂,他和小瑛的婚姻完全是受了媒妁之言的蛊惑,稀里糊涂的,两个人就睡到了一张床上。结了婚才发现,小瑛不会生养,而且脾气坏,恨不得把男人拴在裤腰带上,稍有不顺心的事,就摔碟子摔碗,整个一个母夜叉。这种女人搁在老家不把房顶掀了?罗东明带了她出来闯荡。他喜欢写毛笔字,有次买了两只湖州狼毫,没征询小瑛同意,女人问他花几十块钱买两根笔能吃还是能喝。这是最令他反感的,事事都用吃喝衡量,这世上比吃喝重要的事多了,但女人的心胸眼界就这么窄。罗东明对妻子的感情就像秋日里的一株银杏树,在生活的风雨里掉光了叶子,秃秃的枝干,毫无生机可言。但树还时刻扎在那,死了的爱情,迎不来第二个春天。

生活兵荒马乱。一个偶然的机会,他看到了那个女孩的照片。

大约是在深秋,女孩蹲在马路边写作业,旁边摆着一筐鱼。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在旁边低头玩耍,腰里系着绳子,绳子的另一头拴在女孩写字的四方板凳上。女孩十四五岁的样子,穿着绿格子外套,抬头凝望的瞬间被人拍了下来,照片发在《淮河早报》上。标题是:卖了这筐鱼就是学费。

罗东明好像被什么东西击中了,从那以后,他无时无刻不想着那女孩的下落,有没有将一筐子鱼卖掉?十四五岁的年纪,既要照顾弟弟,又要赚学费,生活的担子怎么会压在她瘦小的肩膀上。罗东明感到难过,又被女孩的容貌吸引,圆脸,尖颌,眼神清澈,眉梢有痣,如果再长大一些,完全符合他对一个女人热爱的标准。

罗东明决定去打听她的消息。他先找到报社,编辑果有其人。又通过编辑找到了照片的作者。那是个六十多岁的退休老教授,住在一幢贴满城市小广告的旧家属楼里。几年前老伴患癌去世,他独自待在家嫌闷,便一年四季在外面跑。他家里有七台索尼相机,十几个大小长短不一的镜头。他一个人的相机便是整个索尼公司的发展史。老者主要拍鸟,有次在去青海湖的路上,经过一个县城时遇到了卖鱼的姑娘。他远远站住,为她拍照,仿佛她是一只白鹭,一点动静都能把她惊飞。他拍了很多张照片,本想着给照片取名渔家女,但写着“鲜鱼”字样的牌子刺痛了他。干旱少雨的黄土地上,盛在筐子里的鱼怎么还能算作鲜鱼?老者走过去问女孩鱼怎么卖,他是想把鱼买下来,女孩便说了后来他做图片标题的话。老者连鱼带筐全拿走了,他告诉女孩会寄照片给她。

当然,他不会千里迢迢带回来一筐子死鱼。他把鱼撒在路边喂鸟,结果没有一只鸟飞过。老者哭了,他搞了一辈子摄影,行走了大半个中国,最好的照片是在他六十岁的时候上天赐给他的。那不是一只鸟,而是一个像鸟一样渴望飞翔的灵魂。

老者把故事讲完了。后来,他再也不拍鸟了。

罗东明有点晕,他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恍如从梦中醒来。他几乎快要绝望了。老者说,寄照片是我们这行的规矩,她也应该收到了我的作品。

之后的好几天里,罗东明都在犹豫要不要给女孩写信,为了一个本不相干的人而牵肠挂肚。终于,他联系上了那女孩的父亲,谎称自己是慈善人士,愿意资助一笔钱,直到女孩大学毕业。女孩的父亲开始以为他是个骗子,后来又打电话过来表示自己无力承担女孩上学的费用,千恩万谢之后诉了一肚子苦水。

那是一个破碎的家庭,贫困的根源在于他爱上了一个给他带来厄运的女人。女人比他大三岁,带着两个孩子,嫁过来的第三天,五个鱼塘的鱼全死光了。虽然警察破案后宣布那是一起投毒的恶性案件,凶手也已绳之以法,但对女人的芥蒂从此深深埋在了他的心里。这只是个不祥之兆,随后他又在外出拉运水产的途中遭遇車祸,失去了一条腿。他的脾气很坏,无法原谅她带给他的一系列变故,他把这一切归罪于她的败夫之命。他希望她内疚,可她一点儿也没有,反而变得更加自私和贪婪,他始终没有得到任何感情上的补偿。这一度让他很崩溃,可他爱着她,为什么?因为女人长得漂亮,而他只不过是个为生活所迫的养鱼人。

这一席话是不可能随口编造出来的,如果电话那头是个骗子,那他一定有大智慧。

女孩名叫张璐,每个学期罗东明都会寄给她两千块钱,鼓励她好好学习。女孩属于认真刻苦却成绩平平的学生,她对罗东明很信任,愿与他倾诉成长中的秘密。高考结束的那个假期,张璐突然来找罗东明,令他措手不及。

那是个闷热的午后,一个开菜馆的四川男人要做门头上的发光字,正在店里喋喋不休。张璐出现在门口,守门的鹦鹉说“欢迎光临”,罗东明才注意到来人。女孩孤身一人,穿着紧身的牛仔裤和宽大的体恤衫,头发有点乱,脸上灰扑扑的,嘴皮干裂,额头上几个青春痘在流血。这一切都在告诉罗东明,她是坐了二十多个小时的火车长途跋涉来找他的。

四川人的双手还在飞舞,罗东明一眼就认出了她,惊叫道:“张璐!”

罗东明讪讪一笑。以前他们用qq聊天,他告诉张璐他是个生意人,每天都能看到大学里出出进进的青年。他把大学说得像天堂一样美好,当然这一切都暗示着他的成功与辉煌。现在张璐来了,谎言像气泡不戳即破。他没有那样好,四川人为了三百块钱的生意和他讨价还价,说了快一个小时了,他要表现得和颜悦色,尽量说服人家买他的账。他们的生意最后以二百六十元成交,大大小小一共二十六个泡沫字,做好,还要粘上去,最多也就一百块钱的利润。

打发走四川人,罗东明让她坐在会客的藤椅上。店里太乱了,这里算是一方净土。张璐坐得很拘谨,两只手搁在膝盖上,罗东明问她要不要来杯水,张璐摇头说她带了。随即从手提袋里摸出半瓶饮料。她的行李也就一个简陋的袋子,别无他物。罗东明不忍心他千里迢迢过来不喝一口水,又问她要不要吃颗苹果。张璐没有表示,低下头,手在眼睛上抹一抹,再次抬起头来时,已是泪眼喷花。十八岁的张璐投奔与他,内心酝酿着一场狂风暴雨,找到了宣泄的山林。

羅东明坐下来,抓起一个苹果削皮,他们中间隔着藤条茶几。

你父母亲知道你来找我吗?

不知道。

你是一个人跑出来的,离家出走?

也许吧,也许是离家出逃。张璐哭了,声音在颤抖。他们把我关起来,半夜里我爬出窗户,掉在一堆煤块上,差点摔死了。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你,在这个世上我已经也没有亲人了。

你来之前应该说一声,我以为你在开玩笑,没想到你真的来了。罗东明递给她苹果,叫她稳一稳情绪。他想知道在这个女孩子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家里的情况你也知道,我那个一条腿的父亲简直不是个人。我受够了。有些话我只想对你说,可是我又怕。我想留在这座城市,想在你的身边,你是我的恩人。张璐泣不成声。

别难过了。罗东明看着张璐把一枚晶莹剔透的苹果吃的干干净净,只剩下一枚精瘦的果核。他想她是个好姑娘,只有好姑娘才懂得节俭的意义。

张璐在罗东明的店里住了下来,帮他打打杂。她的想法几个月后变成了现实,学院路上的大学录取了她,与其说是选择了心仪的学校,还不如说她是冲着罗东明这个人来的。

起初,他们的关系普普通通,但当这个假期过完,情况就有了变化。张璐成了大学生,烫了头发,买了几件像样的衣服,俨然是罗东明心中爱慕的对象。他热爱年轻自由的灵魂,爱她们身上散发出的特有的青春气息。大三下学期,罗东明发现张璐交了男朋友,心里拧了个疙瘩。他是恨铁不成钢,又挑不出毛病。

有天晚上,学校宿管科打来电话,楼管阿姨晚上突击检查宿舍时发现张璐的床铺是空的。学校禁止学生夜不归宿,现在这年头,大学生外出同居,包夜打游戏,令学校头疼不已。前几日警察在校园里带走了一家副食店的小老板,好家伙,原来是个杀人犯,二十几年前在东北犯了事,手里有三条人命,现在竟然躲到了大学里。有的同学表示经常去他那里买水果,老板人挺不错,看不出是个坏人。这件事把学校吓得够呛,于是颁布法令,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学生外出,必须给辅导员请假,否则严惩不怠。

辅导员知道张璐在罗东明的店里打工。宿管科的电话打过来,罗东明正悬在舜耕街最大的广告牌上换标语。明天市里举办省运动会开幕式,各处都在营造氛围。今天管城市的人来检查,牌面上的一句话弄错了,少了个“的”字。句子读起来通顺,也没有语法上的毛病,但管城市的人说这不是市长的原话,犯了政治性错误,指示连夜更换,确保明天运动员的车队经过时,要看到“预祝在省运会中江淮健儿取得优异的成绩。”罗东明吊在空中,离地面15米的广告牌像一堵悬空的墙,上不着天下不着地,橘红色的灯光照着,他看起来像只爬在墙上觅食的壁虎。夜风送爽,罗东明的身体微微摆动,一股凉意浸透脊背。低处的人说,老罗,电话,响了好一会儿了。罗东明在空中挂着,回头说,莫管它,干活!这活他干了十几年,轻车熟路,就像给崽子穿衣服,或者包一个礼品盒。说不定过几天,一个电话又得更换。低处的人说,七个未接电话了,说不定是哪个大老板照顾你的生意,莫错过了。罗东明说,谁打的,看不见我没手吗?替我接上。低处的人握着亮晃晃的手机给他看。陌生号码,我们可不敢接,说不定是店里的女学生晚上想你了。

罗东明想到了张璐,让人把他从半空中降下来,站稳后拍拍手掌的灰尘,接过手机。那边又打过来了,很客气地问他是不是罗东明,张璐晚上没回宿舍,这事跟他说可以吗?罗东明连忙说是,可以,他真不知道为什么要答应辅导员对张璐严加管教,好像他就该对她负责。

绿岛距离学院有一千米远,他把活交代给打下手的人,一路小跑过去,顺路进店喊了球墩一起去。球墩说,叔,我买了宵夜等你回来,干嘛这么急呀,这个城市我姐比你熟,急啥呀,急也没用。罗东明心里窝火,说你知道个屁,一个女孩子,万一遇上坏人咋办,电话打不通,你要不想去,拉倒。球墩就跟着罗东明出门找张璐。他们先去学院路的小饭馆找,午夜时分,大部分门店都已打烊。他们又去ktv,球墩说,张璐不爱唱歌,肯定不会去这种地方。罗东明不信,掀开一个鬼哭狼嚎的包厢,撞在一个胖子身上。胖子的身体像一只啤酒桶,冲上来要揍他。罗东明不得不拿出一副好脾性赔礼道歉。他们把学院路上十多家ktv找了个遍,也没找到张璐。罗东明有点灰心,问球墩咋办。

球墩打了个哈欠说,叔,两点了,回吧。

他们走在大街上,一群约有五六只野狗从草丛里窜出来,为首的是条杂毛犬,被吓到了,退后几步朝他们狂吠。一群狗昂首挺胸都叫了起来。罗东明趿拉着脚,两条腿软绵绵的。后来,他们往绿岛的方向走,罗东明看到一颗大星星掉下来,接着好几颗划过黑夜,一闪而逝。

夜色抖了抖。他远远看见一个黑影摇摇晃晃向他走来。近了,原来是一对情侣。男孩身材矮小,背着女孩,双手托住她的屁股,走得很吃力。女孩喝醉了,头枕在男孩的肩膀上,头发垂下来,铺在男孩胸口,两只脚横在前面。绿岛下的小径旁有灯柱,光线正好镀在她洁白的脚踝上。罗东明看到小巧的蝴蝶纹身,先前复杂的情绪一股脑儿转化成愠怒,他很想揍那个男孩一拳。

张璐!他抓住女孩的胳膊。

你们干什么?男孩吃了一惊,身体剧烈摆动。罗东明确信她是张璐。为这个纹身,他曾批评过她,说女孩子纹身很不好,古代流放囚犯才在他们身上刺字。张璐反驳说很多女生都有纹身,很时尚。他们第一次发生争吵,罗东明扮演了父亲的角色,说,你就不能学点好的。张璐说他是老古董,女孩子纹身怎么了,他管不着。现在这个纹身,让他认出了她。

带她去哪了?罗东明问。

喝酒。

男孩把张璐放下来,扶她站住,说,我带她去岛上看流星,英仙座的流星雨。我们等了大半夜,结果张璐喝多了。

罗东明看那男孩,一张年轻的脸,下巴上蓄着一簇浓密的小胡子,头发很长,一副少年老成的样子。他想也许男孩没有撒谎。

这时候张璐“哇”的一声,弯下腰在路边吐起来,很难受的样子。后来,她干脆蹲下去,两手抱住脑袋,一句话也不说。罗东明心疼她,由着她醒酒,可免不了要多说几句。一个女孩子,喝的啥酒,夜不归宿,学校的电话都打到我这里来了。

張璐醉醺醺的,问他,女孩子怎么了?

罗东明说,女孩子不该像你这样。

张璐站起来,把几丝头发撩到耳后。因为喝酒,她的脸有了几分风尘色。灯下看美人,更加妩媚动人。这显然是一次精心准备的赴约,化了妆后脸显瘦,假睫毛又弯又长,眼睛水汪汪的,唇彩是点睛之笔,在白皙的脸上留下一抹红色的魅惑。大学是最好的美容院,这时候的张璐已经从三年前的高中暑假脱胎而出了。

张璐说,叔,我求求你,以后别管我了,我承受不起。

罗东明把这句话搁在了心上,一有空就想。到底是他哪里做过了,让她承受不起。

大四寒假,这座城市落下一场薄雪。她很久都没见过雪了。她想起,故乡的冬天漫天飞雪,一下就是好几天,能把汽车的轮子陷进去。她的那位热爱美术的父亲,会给她做一架简易的雪橇,用围巾牵引着她在雪地里奔跑。校园里的学生像候鸟,天气一冷,差不多都回家了。这个在淮河边上的城市,气候一点都不宜人。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处在中国南北的分界线上,两边的便宜都沾不到。零下七摄氏度,宿舍里没有任何取暖设施,空气冰冷潮湿,被子能拧出水来。

大街上张灯结彩,节日喜庆的气氛热烈起来。张璐看见精品店里卖一种毛绒鹦鹉,会讲各种讨人开心的台词:新年愉快,大吉大利,欢迎光临,等等。随便顾客挑选。她挑了一只“欢迎光临”挂在店门口,只要有人光顾,就会发出委婉的问候。店里的暖风机坏了,吹着冷气,空调开着,但温度总是上不去,气温差不多只有十五度吧。张璐后来想,那天她为什么要问一句没头没脑的话。她说,罗叔,罗阿姨不知道咱俩的关系吧。

空气变得闷热。他俩是什么关系呢?

罗东明想不透了,总失眠,每天晚上喝点酒才能入睡,或者叫借酒浇愁,也不一定吧。

那人衔着一颗昂贵的假牙

海棠跟着继母走了。分析这个苦命女孩的经历就会发现,她五岁时母亲与人私奔,十二岁时亲生父亲劳改入狱,只剩下同父异母的弟弟白小宝与她相依为伴,是她最亲的人。她的继母后来同我们县一位开塘养鱼的人同居,她和弟弟被迫改名换姓,也就是说,叫爹叫娘朝夕相处的那两个人其实跟她没有半点血缘关系。这个情况勿再赘述,当那个男人从两条腿变成一条腿再坐上轮椅的时候,继母就开始了一贯的放荡生活。说白了,她就是个贪财好色的女人。当初嫁给大她二十岁的暴发户白勇是为了钱,后来又和养鱼人纠缠不清,是想在失败的婚姻里找回真爱,可惜失败了。她这样的女人会赢得什么样的真爱呢。据说她和养鱼人有过一段人尽皆知的早恋史,现在在一起了,却横着多出两个冒着鼻泡的拖油瓶,而那个爱她的男人也摔成了残废。

继母与养父的战争日益频繁,那个女人十分热衷化妆打扮,整日把精力全用在了涂脂抹粉上。在败掉两个男人之后,她的风骚依旧不减,裙子短得只能勉强包住半个屁股。有老奶奶就说了,她用的抹布都比那块料子大很多。还有,她的高跟鞋的鞋跟有半尺高,个子矮,所以要靠脚上的玄机解决身材的缺憾。有老婶婶说,她穿鞋就像踩着高跷,两扇屁股夹得紧紧的,活像刚拔了屌的发情的母狗。一个初谙人事的少年在跟踪了她一天之后,公然向众人宣称,这个风骚女人穿着一条红色的内裤。大小嘛,竟然像女生扎头发用的花皮筋。

写风中风中字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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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说我们那个村子呢,我要说她是一个美丽的村庄,显然有些夸大事实。但若是我告诉你村子里的那些事物,空气香甜澄明,亮晃晃金灿灿的阳光,新盖起的房屋红瓦白墙,蹲在墙根晒暖阳儿的老人和狗,奔跑着的男孩女孩,道边栽种不久的果树,树木开着各色的花或者沉甸甸地挂满果子,雨后的叶子碧绿鲜亮……你是不是觉得很向往呢?真实的情况是,一整个村庄都找不见一棵大树。一个没有大树的村庄,总是有那么一点虚张声势、底气不足。许多新盖起的房屋都空着,院子里荒草丛生,院门也被荒草所包围。偶尔遇见一只狗,也是怯生生地夹着尾巴,好像随时准备着挨打的样子。

其實这并不是一个荒废的村庄,像绝大多数村庄一样,村里的年轻人大多都到城里打工去了,老人留在屋里看家。说是老人,到底有多老呢?也就四五十、五六十岁吧,当然还有更老的。这些人要么年轻的时候在城里用命换钱,得了各种各样治不好的疾病,再也跑不动了;要么是上有老下有小,拽住腿走不出去了。

前些年,在城里打工的年轻夫妻还会把孩子送回来。后来全国上下都在声讨“留守儿童”什么的,弄得政府和农民工两处都不显好,把孩子送回来的也越来越少了。一个村庄,没有年轻人,没有孩子,也没有猪牛羊,怎么看怎么不地道。街道寂寞而肮脏,到处是狗屎和塑料袋,风一吹,尘土就飞起来眯了人的眼睛。耕种过的庄稼地也不再齐齐整整,有些土地还荒着,举目望去,倒很像南方人说的那种瘌痢头。很少有人家种瓜果蔬菜了,太操心,也太费工费力。于是,他们像城里人一样赶集买菜。后来因为人越来越少,集市也撑持不住,散了。超市取代了市场,开超市的去城里买菜,然后再卖给村庄里不再种菜的农人。

爱惜土地的老人都逐渐死去,他们埋在地下,成为最后一批土地守护者。剩下的这些男人和女人,怎么说呢,他们都生在新时代,都随时代改变了心性。男人不再热衷于种地,也不再热爱土地,他们宁可到城里做一些又脏又累的活儿。虽然出了苦力,但来钱快,麻烦事也少。女人也不再做针线,她们到集市上购买衣服和鞋袜,又省力又好看,比自己做的还划算。

我妈就是那些个赶集的队伍里最积极的一个。

我妈活了五十岁了,在人烟越来越稀少的村子里,她的的确确算是一个老人了。她宁愿相信她是一个老人,因为她的父母,她父母的父母,都是在这个年岁上成为老人的。她不信主,谁都不信,什么都不信。或者说,她不知道该信谁。婆婆在的时候,她信婆婆的。婆婆死了,她信老公的。老公也死了,她就无人可信了。别的女人信了主,或者信佛。主也好,佛也罢,离她那么远,怎么好相信呢?她就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说这么做的。有时候,信主的一拨来拉她,她一脸迷茫地看着人家,突然口出惊人地说,你信主,你能不能让主跟我说句话我听听?信佛的那一拨过来,她也是这样,慢悠悠地问人家。她不是讽刺这些人,她根本不会讽刺人。她脑子里就是这么想的。

我妈就钦佩地看着我,笑。我觉得她现在只信我。

我奶奶死的时候我还不省事。我爸是我奶奶寡妇熬儿养大的独苗。我爸说我奶奶可是个过日子的好手,麸皮子掺野菜,她都能在锅里炕出味道鲜美的饼子。我奶奶最拿手的就是做茄子面片儿。把茄子切成一寸见方的薄片,拌上面,放在地锅里干炕,不放油,就那么三翻两翻,待两面焦黄,放上葱花姜末儿,加水。稍等片刻,滚出汤味,再把擀好的面片切成菱形放入锅,待起锅时点几滴香油,再放一把荆芥叶,能香半条街。周围邻居还以为咱家天天吃肉呢!

然后每次他都把我奶奶做饭的流程,细细给我讲来。我不记得吃过我奶奶做的面,但爸爸说的那个过程,色香味俱全,听一听都好像含在嘴里,香得流口水。

但他从来不讲给我妈,因为他知道那没用。我奶奶见我妈第一面,还没说上三句话,就知道是个中看不中用的。我奶奶觉得娶个这样的媳妇,太不值,吃了大亏。因为我妈在十里八乡长得出了名的好看,娶我妈花了比别人家多一倍的钱。但奶奶没办法,我爸死活愿意娶她。我爸从小到大都听我奶奶的,但在娶不娶我妈的问题上,他说了过天话。他说,要不让娶她,我就让洪家断子绝孙!我家姓洪。

我奶奶看着这根独苗儿,妥协了。

媳妇娶到家没几天,我爸就跟我奶奶说,他要出去找活干。他兑现了求娶我妈时的谈判条件,挣的钱都交给奶奶。

我奶奶忧心忡忡地看着儿子,说,缘分这东西,会弄死人哩!

奶奶答应了我爸娶我妈,觉得我爸我妈都欠着她。所以奶奶活着的时候,一家大小吃什么穿什么用什么,都得由她说了算。我爸挣多少钱,给谁了,怎么花了,我妈问都不问一句。时间长了,再比比左邻右舍,我奶奶觉得这个媳妇也不算差,省心。邻居家的婆媳之间就没见消停过,整日斗得鸡飞狗跳。有婆媳见天不说话的,也有过不下去干脆上吊死了的。婆婆吊死了,就若无其事地埋掉,儿子和媳妇照样过生活。要是媳妇吊死了,家里就会折腾一阵子。娘家人来闹事,有大打出手的,也有闹得倾家荡产的。有的娘家人门户小,不敢来闹事儿。男人就会跟自己的亲娘闹,找个女人容易吗?不闹一闹,心里的气儿出不来。有时候闹得当娘的也活不下去了,一根绳吊在梁上,死了,事情才算有个了结。

农村就这点子事儿。被这些事儿热闹着,倒也显得不那么萧索。

我爸说,他找了我妈,几处省心。我妈省心,我奶奶省心,我爸也省心。我爸说,你呢?你不省心吗?从小到大你妈没动过你一指头,没骂过你一句。

我爸说这话倒是真的。我妈从来不和我爸生气,更不跟我奶奶生气。我奶奶说往东,我妈绝对不往西;我奶奶说赶猪,我妈绝不撵鸡。我妈不爱操闲杂心,话都不多说。我奶奶觉得娶来个媳妇,就像在院子里栽棵树一样,让开花就开花,让结果就结果。不赶刮风下雨,连个动静都没有。

我奶奶还不算老,家里地里的活都做得动。我妈说我奶奶身体好得很,直到有一天,做饭的时候一头栽在灶台边死掉了。那天好像是刮大风。我妈说,刮风天多了,也没见刮死过人,但我奶奶硬是被风刮死了。

我奶奶死的消息很快就传开了,毕竟她的死有点出乎大家的意料。一家人,没吵过,没闹过,不缺吃也不缺穿,怎么说死就死呢?村里人都跑到我家看热闹,大家都盼着有点故事。我妈胆儿小,我奶奶死了她一眼都没敢看。对于奶奶的死,她比村里人更加错愕。她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她更没想过,我奶奶死了她该怎么处置?看热闹的人都笑我妈,说她不精细,婆婆死了哭都不会。在农村,哭婆婆可是一件技術活儿。

但终究死了就死了,人真正躺在那里,脸上蒙着黄表纸,大家指指点点热闹一会儿,也就没人说什么了。一把火烧了,前几天还擀面条的奶奶,被装在一个小盒子里,再买一口棺材,埋在自家的麦地里。我爸撇下我妈和我,又出门打工去了。

我妈长长地出了口气,好像重新托生了似的。但她也从此觉得生活过得更没意思了,没个人管她,她也没任何人可管,等于没个依靠,没个抓手。

后来我生了儿子,想想都有点后怕,我压根不知道我是怎么长大的,我妈一辈子连一顿像样的饭都没给我做过,更不要说教我做饭了。她老是买一筐馒头,放那儿干着,每天咸菜就干馒头,哪天高兴了还会烧点开水,放点盐,滴几滴香油,算是有点汤水了。要是遇到冬天,我们家不会吃一根青菜。她会去买人家腌好的咸菜疙瘩,切开让我们吃。我小小年纪就便秘,好几天不解一次大手。到了春夏就好了,我妈最会做的菜就是凉拌菜。拌黄瓜、拌水煮的青菜叶子,别人家拌黄瓜青菜都弄个蒜汁什么的搅拌一下。我妈就直接撒点盐放点香油,她懒得捣弄蒜汁,麻烦。哪一天她高兴了,西红柿切一切,撒一把白糖,好吃到我连碗底子的汁水都舔得干干净净。

后来我跟着她啃干馒头啃厌烦了,一点点大就会自己泡方便面吃。有时候懒得泡,把一包方便面拍碎了,装在书包里当零食吃,其实也是当主食吃。二十多块钱一箱的方便面,我爸每一次从城里回来都给我买上几箱。

有时候我爸从工地上回来,想吃家里煮的面条。我觉得那是我爸对老家唯一的念想了。那时候虽然我爸老是跟我讲奶奶做饭的故事,但我还不会做。我妈也不会,她就到面条铺里换二斤面。水烧开,就把面条和一捆洗好的菜叶一起放进去煮。我爸要是说咸了或者淡了,她就把我爸的碗接过来倒进锅里,淡了撒一把盐,咸了添一瓢水。有了我弟弟后,我爸越来越不愿意回家了,在城里挣一点吃一点,睡涵洞都不回来。我爸曾经骑着他的旧摩托车载我到城里去过几趟。城里人多车多,热闹得我透不过气来。城里的树木草地和画上电视上的一模一样,高楼像山一样高,山上那么多屋子,都空着,楼道里也空空荡荡的。我爸说,这楼还没盖好,等装修好了人就多了。我觉得那没盖好的楼也比农村强,怎么就没人住呢?我爸他们也不住,他和那些农民工夹着破旧的铺盖卷儿,就住在工地附近的涵洞里。夏天还好将就,冬天就像躺在冰窖里。我爸说一大片人挤在一起不怕冷。休息的时候,他就带着我到处游逛,给我买好吃的热乎乎的食物。我喜欢城里的食物。那时候我就想,等我长大一点也到城里打工,只要别让我住涵洞,什么活我都干。

要是手上有了点钱,我妈会一个人去逛市场,买好看的衣服。她很会给自己挑选衣服。村里女人都笑话她,说她买得又贵又不实用。但我觉得好看,我妈是我们村子里最好看的女人。有时候,我妈也会给我买条花裙子。我上了村里的小学,我很瘦,瘦白瘦白的,穿上城里孩子才穿的花裙子和皮凉鞋,老师和同学都很羡慕。但我总是饿着,连嘴唇都发白。

我妈二十岁生了我,三十二岁生了我弟,我和我弟一个属相。我妈生了我弟弟,就完全不干家务事了。那一年过春节,我爸割了一大块肉回来——工地上发了点钱,再加上老婆生了儿子,于是就割了肉。我们父女俩把肉洗了,放在水里煮了整整两个小时,就为了闻那味儿。肉香得把我妈的馋虫都勾出来了,她前后到厨房看了三回。

我爸毕竟在工地上干过,见过世面。他给我二十块钱,让我去小卖店买了一棵白菜两棵葱、二斤豆腐、一捆粉条。我们把所有的东西都放在肉锅里一起煮。我爸说,他们在工地上天天都吃这。我没吭气儿,只顾低着头吃。我去过我爸那里几次,反正一次都没吃过。那天我吃了三碗,我妈吃了四碗。

我长到十二岁第一次吃这么好吃的烩菜,好吃得都快哭了。我妈怎么不这么做呢?她难道真的是不会做吗?我的亲妈,她从来没给我,也没给我后来出生的弟弟做过一顿像样的饭菜。好在农村的孩子不金贵,吃啥都能长大。虽然我在我妈的凑合中长大,但长得像模像样的。村子里的人都说,模子好。

我妈就只会给我弟弟喂奶,其他什么都不干了。我爸于是决定不让我上学了,他说,你闺女家,反正长大也是在村里寻个人嫁了,念书也没啥用处。再说了,你弟得有人看,你上学走了,把这一摊子扔家,谁洗衣服谁做饭呢?我看看我妈。我妈像没事人一样。于是,我爸的决定就这样落实了。其实我爸早就看透了。只是没说而已。家里有个女人,能给他生儿育女,他就很知足了。

其实我也挺高兴的,我跟着我妈啃干馒头啃怕了,听说做饭的事由我当家做主,就两眼放光。与不上学比起来,这更加实惠,不上就不上吧!那学也确实没什么可上的,况且就现在为止,我也比我妈识字多,也比她会算账。

我那年十二岁,由于对吃的恐惧和渴望,我很快就长了不少本事。我会熬米汤、蒸馍、炒菜,虽然没有学会像奶奶擀一手好面条,但顿顿能吃上炒菜,也是一步登天了。其实炒菜也没什么难的,小卖店里什么都有,一桶油、一瓶生抽,一盒十三香,就解决了所有问题。萝卜西红柿、豆腐大白菜、鸡蛋香椿叶,我能弄出好几样炒菜。我爸最爱吃我做的大烩菜,说我比他那次做得好吃多了。

吃饱了肚子,一切皆好。什么我都不觉得苦,冬天洗衣服,手上裂的都是大口子,我没有丝毫怨言。看看那些上学的孩子吧,他们更苦恼,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去学校,冬天的寒风把腔子吹得冰凉冰凉,夏天的太阳把头发晒得焦黄。迟到了要挨老师骂,考试不好要挨爸妈打。那是什么样的日子啊?想想就后怕。幸亏我退学了。我妈又不操心不管事儿,一天吃几顿,吃什么,什么时候吃,一切皆由我做主。我在小村庄里欢快地自由穿行,活得比满坡的苹果树都自在。我们村子里那几年时兴种苹果,家家都种苹果。那时还没有网购,开始的时候人家还来收,后来种的多了,苹果卖不出去都烂掉了。于是村子里的女孩子们都学我,上着上着都退学了,拉着架子车,满世界卖苹果。后来苹果树也砍掉了,我们就跟着男人们进城打工。

但有一次要钱,却不是弟弟的事儿。我妈说,你爸在工地上从脚手架上掉下来了,头撞在墙上,肋巴骨也摔断了几根。包工头躲起来不见面,不交钱医院就不收。

只要是跟我要钱,我妈表达得很清晰也很有条理,一点不像个糊涂人。但她每次跟我说这事儿,没等她说完我就问,多少钱?然后就把钱给她打卡上。这次说到我爸,开始我也没在意。听完才觉得不对头,就问她,我爸?我爸怎么了?她说,你爸在工地上摔下来了,死了。我的天!我爸死了她还这样跟我说话,像没事人一样!我放下电话就往家赶。

我爸确实死了,跟着一家装修公司打工,安装一块户外广告时,突然一阵狂风,把广告牌刮倒了,砸在梯子上。我爸连人带梯子从上面摔下来。颅内出血,因为没人交费耽误了救治,死了。

大家说说笑笑的像看戏一样,他们说这些我已经见惯不惊了。现在农村都是这样,死了人有跳脱衣舞的,结婚也有大打出手的。反正是丧事当喜事办,喜事当丧事办。

管事儿的领着工头来了。工头提着一个袋子,看见我妈,刺啦一声把袋子拉开,里面是一捆一捆的钱,整整十万块。我妈没见过那么多钱,看了一眼,赶紧把目光移开,求助似的看着我。我走过去要跟工头讲理,被我妈死死拉住了。她是怕我得罪工头,这钱就没有了。

工头指着我说,开工之前就说好了,出了事故我们不管。然后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沓纸,在另一只手上摔打着,干一天活发一天工资,你们自己不小心摔死了,按理我们不该给你们一分钱!他又转头对着我妈,出其不意地笑了一下。那笑把我妈吓住了,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工头说,我是可怜你们母女俩。你还这么年轻,你要是愿意啊,可以来工地上给大伙儿做做饭,挣得保证比你男人都多!

包工头可真错看我妈了,他是高看她了,我妈她哪有讹人的心计?

我十五岁出门打工,端盘子洗碗家政服务员什么都干过。我遗传了我妈的长相,村里人都说我比我妈长得还好看。女子长得美,多喝半盏水。同样是打工,老板总会多赏我一点。其实也不光拼的颜值,我干活麻利,在餐馆里洗盘子洗得又快又干净。和我一起干活的女孩喜欢偷懒,后来俩人的活我一个人都干了。本来洗一天八十块,老板喜欢我踏实,干脆把另一个人辞了,一天给我一百。客人剩下的饭菜,他们让我随便吃。我是个不生事的,我和我妈一样话不多,稳稳当当倒像个有知识有家教的女孩。我有时被家政公司的人带着去人家家里搞清洁什么的,也都尽职尽责,干完后地缝里都找不到一丝灰尘。我从不打碎东西,主人给什么吃的我也不嫌弃,安安详详地吃。

有位阿姨很喜欢我,这个阿姨好像很有学问,家里到处都是书。零用钱就在窗台上随便放着,她一点不防备我会拿。那天干完活儿,我离开的时候阿姨要了我的电话号码。晚上下了班她来接我,非要请我出去吃饭。我一句都没问为什么,毫不犹豫就跟她上了车。路上阿姨说,我就喜欢这样大大方方的孩子,不扭捏。我没说话,她又问我,愿不愿意在她家里做事?我说,愿意!

阿姨扭头温和地看着我笑笑,问:“为什么愿意?”

这倒是把我问住了,刚才答应她的时候,我想都没想。其实我想说,您看着就像个好人。但是我说不出口。

我后来在这个阿姨家里做了两年,吃住都在她家里。她一个月给我两千块钱,还给我买一年四季的衣服。那衣服可比我妈给我买的质量好太多了,就是我自己也没舍得买过那么贵的衣服。一条裙子几百块,一双鞋也是几百。我刚进城的时候赶时髦,跟着女孩子们把头发烫了染了,头发乱得像个草窝。阿姨亲自送我去理发店,我在店里待了一下午,做了营养发油,剪了个齐刘海的短发,整得像个城里的高中生。阿姨看了高兴地说,我还真是没看错人!

阿姨家就她一个人,她在家我就做两个人的饭。但她常常出去吃饭,说是应酬。她有时也带我出去吃饭,跟她的朋友介绍说,这是我女儿。大家都拍了手笑,说还真是长得像。除了公务活动,阿姨做什么都带着我,吃饭逛街做头发蒸桑拿。我有时候睡觉睡糊涂了,真的觉得我就是这个阿姨的孩子,我做梦都想有个阿姨这样的妈妈。

但她毕竟不是我妈。我有妈,我妈住在我们的村子里,她每个月都要等我寄钱回去。我妈只要知道我还活着,她从来都不想知道我是怎么活的。我干什么在哪里干,我妈好像从来没问过。

好日子总是不长久的。阿姨要调走了,她的丈夫在深圳,她要到深圳找她丈夫团聚去了。走之前她说,孩子,要不你跟我一起去深圳吧?深圳?我没去过深圳,在电视上看到深圳,就觉得远得我这一辈子也走不到。所以我很高兴,毫不犹豫就答应了。那天我跟阿姨说,我要回去告诉我妈这件事。可是走着走着,我却犯了愁。我走了,我妈和我弟怎么办?主要是我妈怎么办?于是,走到半道我又回来了,我告诉阿姨,我不想去了。我不想去那么遠的地方,我不喜欢。

在阿姨家干了两年,我跟她学了许多东西。我吃过日本牛排和三文鱼刺身,我穿过几百块钱的衣服和鞋子。最重要的是,我还跟着阿姨,坐飞机去过海南,在天涯海角照过相。我穿着短裙站在南国椰子树下的那些照片,在我们村子里曾经成为一个炽热的话题。村子里没有比我更见过世面的女孩子了。

阿姨走了,走时给我留下很多东西,许久我都没舍得打开用。我知道那是我最后的幸福,我偷偷哭了好几个晚上,我觉得我再没有好日子过了。

我越来越和我爸一样,在城里干什么活都行,就是不愿意回村里去。我在城里挣钱,我挣的钱除了自己简单的生活费,都用来养我妈和我弟弟了。我妈不爱操心管事,没有我爸了还有我。家里缺了钱她就管我要,反正我总能挣到钱。我妈觉得我养她和弟弟,是天经地义的。

后来阴差阳错,我到了小牛家的洗浴中心做了大堂接待。洗浴中心不大,是小牛家的一栋旧房子改建的。因为是在市场边上,生意倒是挺好的。我长得好看,举止得体,很受客人欢迎。老板娘就是小牛的妈。那次是去洗浴中心做保洁,小牛的妈觉得我干活踏实,人长得又好,当保洁工可惜了,就让我留下来在门口做接待。

在那里干了一段时间,我觉得小牛的妈是看上我了。她跟人家夸我说,我虽然文化低点,但见识却不低。关键是人长得好,性格也好。我觉得他们家小牛也不错,除了长得不好,其他都好。小牛头大个子矮,人倒精明得很,眼睛小,目光贼亮。小牛知道了他妈的意思,或者说他把对我的意思,变成了他妈的意思。反正他们俩都喜欢我。就这么撮合撮合,我们就经常在一起了。后来小牛还给我买了一条施华洛世奇的钻石项链。他很有眼光,项链比真的钻石都漂亮。我戴上项链穿上新裙子,大家都说这姑娘像是从画上走出来的。

我不知道小牛家有多少钱,他家是城中村的拆迁户,家里做着好几门子生意。小牛的妈很会做饭,家里有保姆,她也亲自下厨。小牛的爸只吃他老婆做的饭。每顿饭都有好多个菜,汤水齐全。

每天晚上下了班,小牛就带我出去吃烤肉或者涮肉。他头上打了彩色发蜡,脖子上戴着大金链子,即使只我们俩,他也点一桌子菜,看着就像一个大老板。他点的菜简直要把人的肚皮撑破了,吃得我眼泪汪汪的。我觉得跟着小牛吃这么好,就是真正的幸福。他会娶我吗?真有这样的好事,能嫁到城里吃香的喝辣的?后来小牛问我愿不愿意嫁给他。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这事儿我不用征求我妈的意见。我妈不会管我的任何事儿,她也不知道该怎么管。反正闺女大了要嫁人,至于嫁到哪里,她不会管。其实我妈不是个贪心的人,她不懂得嫁女儿是可以要彩礼的。这一点让我婆婆很意外,她因而对我们母女两个更加另眼相看了。

我妈二十岁生了我,我二十岁生了我儿子。我婆婆生意上的事顾不过来,非让我把我妈接过来。我妈来了,还带着我弟弟。我弟弟初中没上完就不上了,整天和一帮小混混在一起耍。反正他也不缺钱,我挣的工资都是给他花的。我弟弟跟我一样,长得都随我妈,生得面皮白净,看起来文文气气的,穿的戴的像个有钱人家的公子。

我婆婆人不错,对我妈和我弟弟都很好。可是我妈过来能干什么呢?我把困惑告诉了我婆婆。我婆婆说,看你妈生得好模样,利利索索一个人。乡下的女人又没啥事,怎么不会做饭呢?你们这俩孩子怎么养大的,能帮我给你做做家常饭也好啊。

我羞愧难当,无法为我妈辩解。我妈倒没觉得有什么,理直气壮地辩解说,如今乡下的女人都不怎么会做饭,村里有小饭馆,男人在外头打工,女人就在家打牌,输了回家啃干馒头,赢了就下馆子吃饺子。

哦。怪不得呢!我婆婆说了这句意味深长的话,就没再说什么。她也是从乡下嫁过来的,她小时候在娘家,小牛他姥姥擀面条蒸馒头烙油饼塌菜馍做疙瘩汤,几乎样样都会。结婚之前她就跟着母亲一样样地学,把全套手艺都学到了手。

晚上我把我婆婆的经历说给我妈。我妈说,都怪现在的风气,怎么都出去打工啊?你姥姥也是什么都会做,那时候不兴打工,男人种庄稼,女人就做饭,一大家子人顿顿都不能将就。轮到我嫁你爸,农村男人都出去干活了,剩下老的少的吃饭不讲究,做熟就行,所以我就什么都没学会。我也没法指责我妈,就随口说了一句,你说农村人现在连家常饭都不会做了,这乡村不就毁了吗?我妈一脸迷茫地说,毁了?毁什么,我觉得还怪好哩!

我婆婆人真不错,尽管我妈什么都不会干,她还是留下了她。我生了儿子,给婆婆家长了脸。小牛他们家亲戚,没一个能生儿子的,要么一水儿都是女儿,要么不会生。婆婆让我给我妈里里外外都换上了时尚的新衣服。我妈虽然从来没离开过农村,但是她没干过农活,家务也不做。不操心的女人有一样好处,就是活得轻松,活得年轻。她换上新衣服,很像个样子,跟城里人也没啥差别。她不爱说话,忽闪着天真的大眼睛。别人说话她就安安静静地听,看上去心里蛮有数的样子。

我婆婆晚上去跳广场舞也带上她,大家都夸亲家母又年轻又好看。我妈也真是个人模子,她上辈子难不成是个跳舞的?百八十人的舞群,人乌泱乌泱的,我妈跳了两三天,就出了头,比人家跳三个月甚至跳三年都好。跳着跳着,她从最后一排跳到第一排。领舞的也不领了,立在旁边看她跳。舞曲一响,我妈就不是她自己了,好像她是上天派下来专门跳舞的,多高难度的动作都不是个事儿。她好像完全变了一个人,顾盼生辉,嬉笑盈盈,完全没有了惯常的生涩。河岸上香风吹荡,杨柳摇曳。可那怎么比得了我妈的腰肢!它摇得比杨柳都柔软,比白云都飘逸。连我都吓到了,难不成我妈的春天来了?她怕是要开窍了。有一次,她跳得实在太起劲了,连着跳了两场也不休息。我过去喊她,她好像没听见似的,沉浸在音乐里。我去拉她,她对我打断她的舞蹈怒不可遏,狠狠地朝我手上打了一巴掌。那一巴掌,让我疼得差点跪倒。那是我第一次见她发怒,我吓坏了,赶紧逃到一边,迷迷糊糊地等着她跳完。

跳了一段时间广场舞,有一个人看上了我妈。他是小牛这个村的坐地户,比我妈大十来岁。老伴儿去世了,有一个女儿在别的城市生活。人家倒不嫌弃我母亲带着兒子,通过我婆婆,常常带我妈她们去吃馆子。开始我妈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待明白了,就想拒绝。我婆婆笑着说,城里人都这样。人家也不吃你,你不吃白不吃。后来那人就直接请我妈了。我婆婆觉得这是一门好亲事,就竭力撮合,反复跟我说,你妈要是能嫁到城里来,你弟弟可不有着落了?咱们离得也近,互相还有个照应。

后来那人要带我妈到他家里去看看。我妈不想去,但禁不住我婆婆可劲劝诱。我婆婆说:“事情还是你说了算,你去看看他能黏住你?”那人住得离我们不远,也在村子刚刚开发的小区里面。两室一厅的房子,一个人住着,收拾得还挺干净。那人跟我婆婆说,他也没什么要求,一是看我妈长得有模样,带出去不丢人。二是能有个人做做饭说说话,比找个保姆强。

我妈勉强去了几次,每次回来都绷着脸说,累得骨头都散架了。我婆婆说,人家让你扛麻袋还是搬砖了?我妈脸上愁得能拧出水来,那倒是没有,我就是做不来饭。我婆婆说,嗨!那还算是事儿?我现教你。小葱炒鸡蛋,醋熘土豆丝,小白菜炖豆腐,肉丝青椒……先学会一样是一样吧。做饭对我妈可真不是个轻松活,再怎么教,不是咸了就是淡了,青菜弄得皮焦骨头生。做顿饭手忙脚乱,把个厨房弄得跟个事故现场似的。

那人也算个好说话的,说做不好饭就不做吧,咱们天天买着吃,又不是没钱。他让我妈坐下聊天。那人让她坐哪就坐哪,半天也没个动静,动都不动一下。她也不会聊个什么天,话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人家问一句她嗯一声,拘束得像根木头。

那一段时间,我妈哪儿也不去了,吃完饭就打扮得干干净净的,坐在家里等着人家约她,好像那是一件必须要办的事儿似的。可是那人再也没约过我妈,他跟我婆婆说,你亲家空长了一副好皮囊,是不是脑子不够数?我婆婆便回来开导我妈,怕她心里不舒服。哪知道我妈得了婆婆的话,一下子松弛下来,就像解开了捆绑一身的绳子,高兴得跟个孩子似的。从此再不肯和人家见面了。

我妈是有可能改变身份,变成城里人的。但她错过了。其实错过了是我和婆婆的遗憾,她好像并不觉得。我用我的私房钱给我弟弟买了个车跑出租,虽然他挣的钱还不够自己花的,但毕竟是进了城。我妈害怕我婆婆再张罗着给她介绍男人,死活非要一个人回村里待着。村子里修了路,安了自来水,街道上还安了几盏高高的路灯。她一个人在家里,想吃吃,想睡睡,也蛮自在的。后来我又生了龍凤胎,可把我公公婆婆和小牛高兴坏了,天天笑得合不拢嘴。我婆婆恨不得把我供起来。我给我妈和我弟弟花那点钱,她也根本不在意。

我妈现在独自一人住在村子里,她和村里的妇女在一起,明显比在城里舒坦。我妈在城里见了世面,又学会了跳广场舞。跟大家伙儿说起来,人家都撺掇着她教跳舞。她从城里回来时我婆婆送了她一个小播放器,有好几十种广场舞曲。她就教村里的妇女们跳广场舞。我妈穿得洋气,身材越跳越苗条。村里的干部表扬她,说她丰富了乡村文化,还作为成绩上报到乡里。乡里书记乡长带着人来观摩了,表扬了村里,奖励了一套音响,号召外村的人也来学习。

我妈可找到自己喜欢的事情做了,天天教人家跳舞,很快在乡里成了远近闻名的能人。乡里管文化的副乡长亲自到我们家,亲切地接见了我妈。副乡长要和我妈握手,我妈连忙把手背在身后,羞怯地说我不会,我不会。大家都笑起来。副乡长也笑了,他说,现在新农村建这么好,村里妇女要是都像你这样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跳跳舞,唱唱歌,新农村建设可不就有新内涵、新发展、新气象了嘛!

后来县里要在我们村开现场会,说是乡村文化建设搞得扎实有效,值得在全县推广。乡里领导决定让我妈参加会议,代表村里发言。还专门安排一个人写好稿子,让我妈背下来。我妈高兴得不得了,她一辈子都没有这么兴奋过,天天拿着稿子,吃完饭就站在屋子后面的空地上,好像面对着无数听众。甚至有时候还学着电视上的女人把一只手抹在腰上,另一只手挥舞着,蛮像一个真正的女演员。

终于到了会议召开的时刻,我妈抹了粉底子和口红,换上了她最喜欢的衣服盛装出席。一进会场,看着西装革履的那么多人,都坐在下面,大眼瞪小眼地看着台上的人,心里就发了怵。当大会主持人宣布她发言时,她突然感觉胃疼,疼得浑身打哆嗦,然后扩展到全身疼,胳膊腿都动弹不得,嘴也好像打了胶似的。她眼睛一闭就倒在地上,任谁也喊不应她。到底也没发成言,闹了个大笑话。

从此之后,我妈的广场舞再也不跳了。

村子里信主信佛的人还是常常来找她。但在我母亲看来,那些信了主信了佛的人,生活过得大多都不如她。她们干了家里的活儿就去忙地里的活儿。吃得也很差,喝一碗面条也要祷告半天。辛苦不值得嘛!即使有儿女在城里打工,也很少给她们钱。如果有个没结婚的儿子,那简直就不是人过的日子了。过去娶媳妇,人家要十万块钱彩礼,农村人觉得比老天爷都大。现在娶媳妇可好,要修屋盖房,要买辆车,还得外加三斤六两一百元老头票。老天爷,即使是新崭崭的票子,也得十五六万哪!娶个媳妇累死爹娘,可不是闹着玩儿的!你想想,她们不信主,信谁?信了主,大家的苦乐都在一起比对着,上下也都差不了多少,比着比着就想通了,好歹也算有个安慰。

我妈觉得她在村里是过得比较好的。闺女常常寄钱回家,手里没缺过活便钱。亲家也答应了,等小牛自己的公司做大了,就让我弟弟跟着他,不用再开着车满世界找客人了。她还想什么呢?她越来越懒得动,竟然一天天胖起来,像一个羊脂球。有时候实在找不到打牌的人,她就满村子转。路过村文化广场,看着那些穿得花花绿绿跳广场舞的女人们,她也会坐在路边的台阶上看半天。那里面很多都是她教会跳舞的,都是她的学生。她内心骄傲着,这些人没一个有她跳得好的,可跳得好又如何呢?什么都改变不了。想想自己,想想那些曾经风光的日子,想想她那次开会发言所遭到的羞辱,竞觉得世道混沌无常,恍若有隔世之感。

我想起奶奶,想起我爸,他们都是在风中死的。心里也莫名地难受起来,但没紧张。我觉得我母亲这么从容的人,是不会被风刮死的。不过也不好说,她这一辈子,虽然从来没有坚强过,但也从来没有如此软弱过。我说:快!赶紧回家,到家再给我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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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风中风中字篇九

冬天,凉风习习,不像别的季节一样,遍地开花,芬芳迷人,充满生的气息。但我外婆家的小院里,却有一盆这样的野菊花开着:它小小的,很不起眼,是外公随意埋下的,现在却成了小院里唯一盛开的花儿,顶着迎面吹来的寒风向我们绽开笑脸。

这盆菊花和别的菊花不太一样,不像别的菊花一样美丽、娇艳。它的花瓣很小,千片万片地包住花蕊,就像一个淡黄的小球儿,散发着清香,和旁边快枯黄的灌木比,显得很耀眼。

傍晚,野菊花更加醒目,远看,像天上的星星,一眨一眨,一闪一闪;近看,又像一个个小娃娃,调皮地摇着脑袋。

我好佩服野菊花啊,在这寒冷的冬天里,我都穿上小棉袄了,而野菊花那么嫩的花瓣,还在和冷风搏斗,向我们怒放。多么顽强的生命!

野菊花还能入药、入茶,有清热解毒、解暑的功能。野菊花好厉害呀!

外婆家的野菊花虽然普通,但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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