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优秀15篇)

时间:2023-12-15 作者: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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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优秀15篇)篇一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吸取教训;深入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房屋倒塌的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用3年左右时间,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隐患,确保我镇农村房屋不发生倒塌等事故,千方百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1.排查范围。对全镇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含镇人民xx驻地的行政村、社区和下辖的行政村范围内的房屋),独立工矿企业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不纳入排查范围,排查的房屋信息要全部纳入农村房屋综合信息xx台和手机app。

2.排查重点。重点是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3层及以上的农村自建房和使用空心水泥砖或易燃夹心彩钢板建设的房屋,消防隐患突出的木结构房屋、土坯房和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农村危险房屋,要确保覆盖全部,不留死角。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饭旅店等居住使用人员密集场所更要作为重点排查对象。

3.排查时间。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镇农村用于经营性的.房屋和医院、学校、村级公共建筑、幼儿园、养老院、饭旅店等居住使用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20xx年6月底前,完成全镇所有农村房屋的安全性排查。

4.排查程序。充分发动产权人(使用人)自查自报;镇xx和行政村(社区)组织普查,完成信息采集和安全隐患初步判定,并将初步判定为c、d级的房屋形成台帐后上报区工作专班;区人民xx工作专班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开展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录入信息。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发动行业监管范围内产权人(使用人)对其房屋进行普查,完成信息采集和安全隐患初步判定,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可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农村防火规范》、《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以及简易鉴定规则进行。

5.排查内容。具体排查内容为:

(1)对房屋外观及变形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房屋外墙、大角、承重墙体、梁柱板等部位有无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有无脱落,地基、基础是否有沉降;主体结构是否有倾斜;永久建筑边坡及有无防护措施山体是否存在裂缝、沉降、倾斜,或者变形等。

(2)对房屋周边环境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房屋周边场地有无沉降、开裂等现象,特别要检查房屋及周边永久性建筑边坡排水系统是否正常。

(3)对房屋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检查是否有渗漏水现象,房屋装修是否改动结构,永久建筑边坡坡顶、坡脚是否有危及其安全的现象和行为。

(4)房屋安全隐患处理情况。要全面排查房屋是否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有隐患的是否已采取日常监测措施,是否采取可靠措施排除隐患,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是否已组织人员撤离,人员撤离后是否进行妥善防护、准备拆除等。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一)建立整治台账制定整治维修方案并告知公布。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分等级、分类别及时认真制定整治台账和整治维修方案,并及时在有关媒体、镇(村)政务公开栏公布相关信息。特别是对鉴定出来的c、d级危房,要告知产权人(使用人)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分类推进实施。对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投诉的隐患,要第一时间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危险房屋和产权明确的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饭旅店等居住使用人员密集场所,各产权责任单位要果断采取措施,该停用的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从根本上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对鉴定为c、d级农村自建房,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要及时纳入危房改造,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各村(社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监管和监测,确保人不住危房。全镇要按照上级要求,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整治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要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xx。制定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应出具安全鉴定报告的管理规定,实现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有章可循。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制,下沉监管力量,确保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承担。建立和完善村级建房理事会和村级建房协管员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建筑工匠制度,扩大农村建筑工匠队伍,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提高工匠施工质量和水xx。严格既有房屋改扩建管理。加快推进空心房中的危房拆除力度。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30日前)。

第二阶段:分类分级排查(20xx年12月—20xx年6月底)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村(社区)要优先排查用作经营的农房和人员密集、年代较长、建筑标准较低、失修严重的危险房屋,到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辖区内所有危险房屋的排查建档工作。对于其他农房的排查工作要整村整组开展排查,不漏一栋,确保在20xx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

第三阶段:隐患鉴定整治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1月)。对排查出的经营性住房有安全隐患的,各相关责任单位和产权人(使用人)20xx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对排查出的其他房屋,要分轻重缓急稳步推进,力争三年内全部完成整治。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农村危险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领导,镇人民xx成立沧水铺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由分管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副镇长担任副组长,镇直驻镇相关单位及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详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具体负责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各村(社区)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村(社区)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规定,将应当纳入本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并加强监管。镇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xx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质灾害风险排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基层xx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对用作经营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责令办理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党建组织部门负责指导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社会事物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负责指导水利设施附属用房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社会事物办公室(文化)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院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社会事物办公室(卫健)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负责督促落实农村房屋安全监管职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审判机关负责对涉诉案件依法立案、审判、执行,对需要改进的工作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司法所负责配合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制保障,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矛盾化解;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xx)负责指导排查整治工作中的xx问题处理;农电站和自来水公司等单位要在有关部门的主导下对用作经营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及时断水断电。各部门、村(社区)要落实属地责任,负责相应范围内危险房屋的安全管理,做好危险房屋的调查、巡查、排查。经专业鉴定机构鉴定为危房的,要督促相关房屋产权人按鉴定结论予以整改,及时进行加固或拆除。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村(社区)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要提高风险意识,及时了解掌握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及时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严肃执纪问责。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村(社区)要认真做好农村危险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缓慢或未按时限要求开展工作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发生房屋垮塌造xx员伤亡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依法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国土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由李国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负责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张安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各行业部门和行政村(社区)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分别明确一位具体工作人员为联络员。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优秀15篇)篇二

根据《金安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要求,为扎实做好我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把农村房屋安全落到实处。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点排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善和落实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各村(社区)对农村房屋安全性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有序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集中整治,做到有患必治、有患必除,干净彻底地消除隐患,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动员部署。召开排查整治工作动员培训会,部署安排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对排查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排查工作人员排查房屋安全隐患的业务技能。

(二)摸底排查。各村(社区)要对本辖区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以村(社区)为单位按房屋所属行政区域开展,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重点排查。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或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力争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2、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村(社区)要组织人员结合实际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力争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三)重点整治。村(社区)要以排查发展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力争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制定方案。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做好登记,建立台账,责成产权人落实整改方案和明确责任人,及时采取维修、加固、拆除和停止使用等措施,对于不适宜开展生产、经营性活动的房屋一律停止使用。

2、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及时组织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邀请区房产中心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对于排查出的农村房屋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对于经鉴定属于c级的要进行修缮加固,属于d级的要拆除重建。

3、落实主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对于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要第一时间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危险房屋,要果断采取措施,该停用的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从根本上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发生。

4、建立台账。镇、村(社区)二级建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落实包保责任人,明确整治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四)全面整治。各村(社区)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

(一)成立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要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进度安排,切实做好排查整治各项工作。

(二)强化工作保障。镇会议牵头要在20xx年11月底前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动员培训,各村(社区)要统筹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房建设管理工作。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涉及面广、范围大、户数多,时间跨度长,财政将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加大保障力度。

(三)加强督促指导。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

(四)做好宣传引导。要通过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优秀15篇)篇三

为贯彻落实全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岳阳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文件《关于开展全县农村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华消安【20xx】18号)要求,认真做好全镇农村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村(居)要结合实际,根据省、市、县安委会下发的文件精神,明确农村房屋消防安全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利用农村房屋进行经营性活动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监管。消防救援大队要按照“应列尽列”要求,将辖区现有利用农村房屋进行经营性活动的人员密集场所列入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单位库。要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充分发动镇、街道基层组织和公安派出所,以农家乐、民宿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夹心彩钢板搭建或木结构的房屋、上店下宅或前店后宅房屋、“多合一”场所、文物古建筑、电商网点为重点,迅速开展农村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20xx年12月20日前完成摸底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建立工作台账。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严管严控措施。对涉及农村房屋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严格按照“一单四制”制度逐一进行交办、销号。确保20xx年6月20日前火灾隐患全部消除。

一是要积极推动农村“路改”“电改”“水改”等工程,因地制宜地推进农村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器材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解决农村房屋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等问题,利用河流、湖泊、水渠等天然水源设置消防取水点、消防水池等取水设施,提升农村消防安全水平。二是要通过发布通告、召开农家乐(民宿)等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等形式,动员督促场所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及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对工作开展滞后,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单位进行曝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逐步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自我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机制。三是要推动加强我镇专职消防队和村志愿消防队建设,尽快填补农村消防力量空白点;定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并强化与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的联勤联动,最大程度地发挥好“就近救援”“打早打小”的作用。

要督促村民委员会制定适合当地的防火公约,广泛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栏、标语海报等,开展贴近农村实际和农民生活的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要通过印发宣传手册以及设立消防宣传牌、张贴消防宣传标语等形式,对农村房屋商家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针对农村独居老年人、留守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要组织宣传服务队或志愿者开展上门入户宣传培训,切实提升民众消防安全意识。同时要发动群众自防自救的力量,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加入消防志愿者队伍,共同承担起消防巡护工作。

各村(居)及相关单位于20xx年12月20日和20xx年6月20日前分别将农村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摸底排查统计表和隐患整改工作台账报镇应急办公室,联系人:xx,电话:xxx。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优秀15篇)篇四

法规,汉语词汇,拼音解读严肃、简洁整洁有序。整改和管理。手柄手柄惩罚会让你受苦。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学习传达近期省市关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要求和精神,确保全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顺利开展,12月3日下午,纪南文旅区召开全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题会议。

会上,区住建局负责人传达近期省市关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并汇报我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思路,会议就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会议要求,此次排查整治工作由区住建局牵头,区直各相关部门按照行业分工配合开展整治工作,统筹镇(街道)、村力量,作为排查和整治责任主体,按照全面排查、重点复核、重点整治和全面整治四个阶段的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坚决筑牢农村房屋领域安全生产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纪南镇、凤凰街道及区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一)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二)依据。

(三)指导思想。

按照“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总体要求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全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用2年时间,消除城乡房屋安全隐患,完善城乡房屋建设常态化管理制度,实现城乡房屋数据化管理,坚决守住房屋安全底线红线,为我县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来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目标任务。

对全县城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消除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同步建立和完善全县房屋建筑基本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标准规范。

到2020年底,在农村重点完成对用作经营的房屋和人员密集场所等两类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在城市重点完成对经营场所(特别是住宅改门店,城中村、城边村、学校周边的经营房屋,“小饭桌”等)、人员密集场所、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老旧小区(含各类棚户区、危旧直管公房)等四类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此6类重点房屋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立查立改,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相关制度、标准。

到2021年6月底,完成六类重点房屋的安全隐患整治,完成对六类重点房屋之外的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摸清全县城乡房屋基本情况,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完善城市数字房产数据库。

到2022年底,基本完成全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完善城乡房屋建设地方性法规、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建成城乡房屋数据平台,实现全县房屋数据化管理,加快推动基于bim、cim的智慧城市建设。

(二)职责分工。

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城乡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和城市房屋数据平台;县房地产服务中心负责老旧小区(含各类棚户区、危旧直管公房)等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县市容环卫服务中心负责县城集贸市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县应急局负责指导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行业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含煤矿矿井工程以外的工矿商贸企业房屋建筑);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和房屋选址安全,以及房屋加建、改建、扩建、改变用途行为的审批和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房屋的排查整治,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整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县市质局负责指导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县消防大队负责指导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县统战部负责指导所属宗教场所的安全排查整治;县教育局负责学校的安全排查整治;县民政局负责养老机构的安全排查整治;县文旅局负责旅游景点的安全排查整治;县卫体局负责医疗机构的安全排查整治;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县司法局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制保障。

县社区办为县城建成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主体,各相关职能部门为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排查责任主体。

(一)措施步骤。

1、重点排查(2020年10月-12月)。对六类重点房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和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相关制度、标准。

2、重点整治(2020年10月-2021年6月)。对六类重点房屋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全部完成整治。

3、全面排查(2021年1月-2021年6月)。全面排查六类重点房屋之外的城乡房屋安全隐患,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管理平台,完善城市数字房产数据库。

4、全面整治(2021年1月-2022年12月)。基本完成全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加快bim、cim应用,建成全县城乡房屋数据平台。

5、强化督促指导。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负责对全县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各有关部门要于11月20日前,将本部门工作方案报送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办公室;自2020年11月起,于每月5日、2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办公室。

6、落实人员和资金保障。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成立工作专班,负责排查整治日常工作。县财政将城乡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预算,保障排查人员培训、必要的房屋鉴定、技术服务、日常办公等工作。

7、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广泛宣传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增强房屋安全意识,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工作,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二)工作要求。

到2022年底,基本完成全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完善城乡房屋建设地方性法规、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建成城乡房屋数据平台,实现全县房屋数据化管理,加快推动基于bim、cim的智慧城市建设。

(一)关键词、专业术语以及社会公众可能误解、质疑的内容解释。

1.关键词解释。

农村自建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由农民个人自行组织出资建设或委托建筑工匠、施工队伍建造的房屋。

农村非自建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法人机构出资建造的房屋。

2.专业术语解释。

结构类型—砖石结构(预制板):由砖、石、砌块砌筑墙体承重,预制板作为楼(屋)面板的房屋。预制板指钢筋混凝土预制板,包括空心预制板、实心预制板或槽形板等。

3.社会公众可能误解、质疑的内容解释。

存在风险:房屋存在“歪、裂、扭、斜”等变形损伤和质量缺陷,如墙体裂缝、墙柱倾斜、木构件腐朽或变形、地基沉降、屋面塌陷、楼板开裂变形等,或自建房进行过改扩建、改变用途为人员聚集经营类用房、采用预制楼板。

(四)本级政策措施的特点和创新点。

深刻汲取“8·29”事故教训,持续扎实开展“三零”单位创建,聚焦本质安全抓安全。

按照《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文旅行业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思想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用作经营的农村文旅场所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文旅行业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安全运营。

区文化和旅游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原各乡(镇、街道)文化站长为成员的全区文旅行业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文化科,负责全区文旅行业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一)工作范围。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主要是a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乡镇综合文化站、乡村博物馆、网吧、ktv等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工作。

(二)工作重点。一是全面摸清农村文旅场所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基本情况,按要求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及时录入全国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二是重点排查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跨度大于6米的房屋等。三是排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四是建立健全农村文旅场所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对房屋安全进行定期巡检,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进行处理。五是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形成管理闭环,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0年11月30日前)。结合实际,明确职责任务,逐级做好工作部署,推进工作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6月20日)。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对用作经营的农村文旅场所自建房摸底排查工作。2021年6月中旬前全面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文旅场所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同时完成农村文旅场所房屋的全面摸底排查工作。

(三)工作验收阶段(2021年6月21日至6月30日)。对文旅行业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验收,进一步查找安全隐患,堵塞工作漏洞,强化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文旅行业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成立组织机构,压实工作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工作指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强化督促检查。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并严肃督导问责。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形成工作合力。

为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xx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府发〔20xx〕7号)和《青白江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转发成都市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青防〔20xx〕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组长:杨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杜文钲镇长助理。

兰辉镇党委委员、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党政办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项目推进办公室综治办。

社会事务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大同派出所大同供电所。

一心社区红光社区。

新峰社区同福村。

界牌村青龙村。

五里村西林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任洪文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要求,进一步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遏制重大火灾,减少一般火灾,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我镇火灾形势稳定和社会和谐。

(一)排查治理范围内各类场所存在的消防隐患底数清,情况明;。

(三)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力争不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从即日起至20xx年4月15日。

(一)人员密集场所。

3.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4.其他人员密集场所。

(二)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四)文物古建筑:列入国家、省、市、县(区)政府保护的文物古建筑;。

(五)使用功能复杂,涉及多家产权单位,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商住楼、综合楼;。

(六)综合楼内违章设置的幼儿园、少儿培训机构;。

(七)“六小”场所:小门店、小作坊及出租屋(住人场所)、小网吧、小旅馆、小餐厅、小影视厅。

全面排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

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公共场所室内装修、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具体包括: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

(六)在公众聚集场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八)六小场所重点从以下方面排查:

4.小网吧主要清查是否已经消防安全检查,强调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8.商住楼内是否违规设置仓库;是否擅自变更使用性质;。

9.公众聚集场所内装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1.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二)在公众聚集场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三)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缺少、损坏或标识错误;。

(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损坏、瘫痪,不能正常使用;。

(六)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七)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八)营业期间违法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维修作业;。

(九)在建筑物周围违规搭建,堵塞消防通道,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

(十)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无证上岗或脱岗;。

(十一)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村(社区)、驻镇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要认真汲取近期国内发生的多起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严防失控漏管,采取过硬措施,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认真排查,坚决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各村(社区)、驻镇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要立即联合执法部门对所辖范围内场所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对查处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查处。

(三)全面发动,严格督促业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各村(社区)、驻镇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要组织召开工作会议,集中进行消防法制宣传教育,明确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求,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诚信承诺活动,教育、引导和督促社会单位和业主自觉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演练等消防安全制度。要大力推动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进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提高社会单位防控火灾能力。

(四)加强信息反馈。

各单位要按照方案内容,认真排查本辖区内消防安全隐患,并于20xx年4月8日前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和相关统计表报镇安全委员会。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优秀15篇)篇五

根据淮府(20xx)67号文件精神,由市房管局全面负责管理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下放给各区房管部门管理。为了更好地宣传做好这一文件精神,20xx年春节上班后(年初九),在我区鑫马宾馆六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市房屋租赁工作研讨会,市房产局陈锦岭局长、刘福勤副局长、产权产籍和市场管理处马传利主任、王瑞西副主任及六区一县的房地产管理局(所)长参加了会议。会上各县区房管部门的负责人分别阐明了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的意义及工作思路,马传利和王瑞西两位同志重点说明了房屋登记备案的合法程序,依法管理以及租赁管理的.重点难点和关键之处。刘局长布置了几点工作要求,陈局长就如何开展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做了重要指示。最后由我区分管区长袁先进同志就怎样搞好潘集区的房屋租赁工作做了几点要求。

根据淮府(20xx)67号文件精神和20xx年2月15日的全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潘集实际,制订潘集区房屋租赁工作实施方案(草)。

为了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规范房屋租赁市场行为,维护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制止不法分子在租赁房屋内所从事的制假、xx、卖淫、聚众赌博、超胎生育等违法违纪行为,增加财政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1、成立组织

(1)成立以分管区长为组长,由房管、xx、工商、税务、城管、街道、计生等部门的主要或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潘集区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的领导小组。

(2)成员单位各抽一人房管部门抽3人业务能力强、工作魅力大的同志为办公室成员,成立潘集区房地产市场稽查大队和潘集区租赁管理办公室。

2、落实办公地点及办公经费

由区房地产管理所抽出一间办公室专门办公。房管所支付20xx元为启动资金。

3、加大宣传力度

(1)与市局及其他几个区一起在市电台、新安晚报、淮河早报、淮南日报作一个月的连续宣传。

(2)用宣传车(能否争取市局支持、给各区统一配备一辆淮南市房地产市场稽查专业车)在袁庄地区及几个镇流动宣传半个月。

(3)在潘集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潘一电视台宣传半个月。

(4)印发宣传材料,印挂过街横幅进行宣传。

(5)在袁庄商场、财富时代门前组织宣传活动。

1、上门逐户摸底登记

2、利用工商部门单位或个人年审时一并登记

3、与派出所掌握的租赁户共同登记

4、对单位召开会议集中登记

5、奖勤惩懒,制定“三定”措施,定指标、定时间、定效益

6、采取错案追究制,依法登记、依法收费、依法处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安徽省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3、《淮府[20xx]11号文件通知》

4、《淮府(20xx)67号文件》

房屋租赁税收金额上交区xx、适当返还部分为办公经费,凡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门面房、办公房出租所得一律收缴区财政。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优秀15篇)篇六

我局及时要求各施工企业认真开展了自查、整改自治县建设局从1月30日—2月1日历时三天组织相关人员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重点抽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家投资28个,职工集资建房6个,房开项目12个,私人建设项目2个。对每个工地都进行了认真仔细检查,发现不合格工地23个,14个基本合格,11个合格。所检查的建设工程项目全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安全隐患问题,为此,我局分别对48个在建工程项目和7个拆除工程作出相应的处理,在建工程项目发放停工整改通知23份,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14份,发放检查记录及提出整改意见书11份;7个拆除工程因未办理安全监督、拆除备案及拆除许可等手续,全部停工整改。其中,镇原办公楼拆除工程已补办相关手续,已恢复拆除作业。

通过这次建筑施工拆除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建筑市场的质量安全问题形势严峻,严重影响建筑市场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具体表现在:政策方面:

1、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不落实。虽然已委托县质监站对建筑安全生产实行监管,但因在建工程项目点多面广,加之人手不足,难以监管到位,出现经常性工作较少,突出性工作走马观花,使安全生产工作说起来重要,想起来次要,做起来不要,出了问题就乱跳。

2、工程造价偏低,特别是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卫生建设工程项目。由于工程造价低,施工单位无力投入安全资金购置安全生产施工机械、安全防护装置等设备,普遍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3、“黑工程”、“黑工地”还普遍存在,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卫生建设工程项目、当地政府职工住宅楼和办公楼及新业幼儿园等工程项目不按建设程序申办建设法定手续,就擅自指定施工单位放线开工。

4、清欠工作任重道远,新的拖欠工程款、农民工资现象仍然存在。比如罗场乡办公楼到位资金才6万元左右,已完成投资15万元,据农民工反映已经有3个月没有领到工资。

5、招投标工作在贯彻省府88号令存在差距,乡职工住宅楼、罗场乡办公楼和木黄卫生院职工住宅楼没有实行招投标就直接发包给施工单位;卫生院工程项目还出现中标的外地施工单位将工程转包给本地“三无”人员或本地建筑企业的项目经理。

6、局属相关站室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顾大局、不识大体,只顾部门利益,出现未办理施工许可或规划许可的工程项目,也进行质监或出具设计施工图文,擅自放行,造成建筑施工拆除安全隐患严重,纳入监管难度加大。施工现场管理方面:

等防护设施更没有做好“三保四口”的防护。

2、施工用电极不规范,未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原则配电,配电线路混乱,甚至出现裸线直接连接。

3、施工支架的架设不规范,采用的材料是破损腐烂的木材,施工撑木架设达不到要求,出现不牢固、不稳定现象,留下安全隐患。临边防护措施不力,实行xxxx施工,永义乡卫生院出现干砖堆砌作支撑的现象。

4、吊装设备陈旧,使用落后的、淘汰的少先吊与胡芦箱,极不安全,施工通道无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5、施工工地有朝天钉板未及时清理。

6、持证上岗率较低,部分上岗人员没有经过安全培训。

7、项目经理、“三员”等施工相关人员多数不到现场且身兼数个工地的职务,何谈技术交底和现场指导管理。

8、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实行巡监,没有实行旁站监理,现场控制能力较差且多数没有监理方面从业资格,造成不懂或不敢提出质量安全方面的整改意见。

10、施工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外架没有剪力撑和固定基座及护拦;施工技术方面:

1、建材检测措施不严,沙、石无检验报告。

2、砼、砂浆配合比无标牌,现浇板保护层不够。

3、构造柱内箍筋间距不足且捆扎不紧,与墙体之间没有连接筋,柱升到屋面时普遍出现没有箍筋,施工人员擅自将钢筋换小,从直径14毫米改为直径10毫米,没有按图要求的尺寸施工。

4、构造柱或现浇板的钢筋混泥土不密实,出现麻面和空洞现象,有的在构造柱内出现填埋小砖头、石块等影响柱的结构,有的将板镶入柱中影响柱的断面。

5、现浇楼梯没有按规范施工,有的现浇楼梯间梯步板的施工缝没有留在梯步的1/3处,从而影响楼梯的结构。

6、砖砌体未严格执行“十六”字操作规程施工,沙浆不饱满,转角搭接不嵌连。

7、施工单位擅自改变施工图,未到建设部门办理手续就加层。

8、预制板搭接在圈梁或承重墙的长度达不到要求,有的只有4—5公分。

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严格“准入”、“清出”制度,把好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关。重点整顿和规范监理、施工单位的从业人员。

严肃查处违法转包行为,特别是中标企业的转包行为和本地“三无”人员的挂靠行为。从而遏制一流企业中标,二流企业进场,三流企业或“三无人员”施工的现象。

强化内部工作协调,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严禁出现违规操作或乱开口,擅自代表建设部门履行监督职能。严禁出现建设工程项目未办理规划手续、施工图文设计或审查及报建就进入招投标程序;严禁出现建设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质监部门就介入工程质监等行为发生。

督促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等五方面主体尽快整改,并组织专业督促队伍进行巡查,直到达到整改要求,才能复工。

加强施工企业的“三员”,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培训工作,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现场控制能力。进一步强化施工人员的安排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企业信用档案,严格兑现奖惩。

规范招投标行为,加强招投标监管,严格执行竣工验收备案制。

希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接到通报后,认真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对照整改通知书或整改意见书中提出的整改措施加以整改,整改结束后按规定完善手续并报自治县建设局备案,待验收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否则,自治县建设局将按《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惩不怠,决不手软。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优秀15篇)篇七

根据淮府(20xx)67号文件精神,由市房管局全面负责管理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下放给各区房管部门管理。为了更好地宣传做好这一文件精神,20xx年春节上班后(年初九),在我区鑫马宾馆六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市房屋租赁工作研讨会,市房产局陈锦岭局长、刘福勤副局长、产权产籍和市场管理处马传利主任、王瑞西副主任及六区一县的房地产管理局(所)长参加了会议。会上各县区房管部门的负责人分别阐明了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的意义及工作思路,马传利和王瑞西两位同志重点说明了房屋登记备案的合法程序,依法管理以及租赁管理的重点难点和关键之处。刘局长布置了几点工作要求,陈局长就如何开展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做了重要指示。最后由我区分管区长袁先进同志就怎样搞好潘集区的房屋租赁工作做了几点要求。

根据淮府(20xx)67号文件精神和20xx年2月15日的'全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潘集实际,制订潘集区房屋租赁工作实施方案(草)。

为了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规范房屋租赁市场行为,维护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制止不法分子在租赁房屋内所从事的制假、贩毒、卖淫、聚众赌博、超胎生育等违法违纪行为,增加财政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1、成立组织。

(1)成立以分管区长为组长,由房管、公安、工商、税务、城管、街道、计生等部门的主要或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潘集区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的领导小组。

(2)成员单位各抽一人房管部门抽3人业务能力强、工作魅力大的同志为办公室成员,成立潘集区房地产市场稽查大队和潘集区租赁管理办公室。

2、落实办公地点及办公经费。

由区房地产管理所抽出一间办公室专门办公。房管所支付2000元为启动资金。

3、加大宣传力度。

(1)与市局及其他几个区一起在市电台、新安晚报、淮河早报、淮南日报作一个月的连续宣传。

(2)用宣传车(能否争取市局支持、给各区统一配备一辆淮南市房地产市场稽查专业车)在袁庄地区及几个镇流动宣传半个月。

(3)在潘集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潘一电视台宣传半个月。

(4)印发宣传材料,印挂过街横幅进行宣传。

(5)在袁庄商场、财富时代门前组织宣传活动。

1、上门逐户摸底登记。

2、利用工商部门单位或个人年审时一并登记。

3、与派出所掌握的租赁户共同登记。

4、对单位召开会议集中登记。

5、奖勤惩懒,制定“三定”措施,定指标、定时间、定效益。

6、采取错案追究制,依法登记、依法收费、依法处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安徽省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3、《淮府[20xx]11号文件通知》。

4、《淮府(20xx)67号文件》。

房屋租赁税收金额上交区政府、适当返还部分为办公经费,凡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门面房、办公房出租所得一律收缴区财政。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优秀15篇)篇八

深刻汲取一些地方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按照边排查边整改,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原则,以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为重点,加强老旧农村住房安全长效管理,以“不住危房、不用危房”为标准,实现农村房屋安全有保障。

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对用作经营农村房屋的重点排查;20xx年6月底前,在重点排查的基础上,基本完成对农村房屋的全面排查和对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的重点整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对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目标任务。同时建立“数字农房”信息管理xx台,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xx,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按照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自查、各村两委排查、安全隐患评估(鉴定)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分类集中整治的程序,扎实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开展排查摸底。注重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自住和经营两种使用方式,充分运用排查整治app,全面摸清本村内的所有房屋基本情况(见附件2和附件3),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xx台。对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1.分类登记统计。各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要摸清区域内房屋底数及房屋责任主体、类别(自建房、非自建房及是否用作经营等)。在20xx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

2.集中重点排查。镇建管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专业机构参与,重点对辖区内农村房屋开设的住宿、饭店、茶馆、商铺、仓库等人员聚集使用的经营性房屋进行排查,重点排查内容:一是建设年限长、标准低、质量差且明显年久失修的房屋;二是经加层、改建、扩建的房屋;三是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乱的房屋;四是使用预制板的房屋;五是采用易燃材料彩钢棚搭建、消防设备不足、消防通道堵塞等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房屋;六是位于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房屋;七是位于河道、泄洪通道等洪水灾害隐患点的房屋。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3.开展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村(社区)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初步登记统计情况,结合实际,按属地行业、按类别确定各类房屋排查牵头责任人,对辖区内未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房屋结构安全、房屋使用安全、地质情况及周边环境安全等。各部门、单位根据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加强排查组织、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指导培训,确保排查全覆盖。20xx年6月中旬完成。

(二)安全评估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镇建管部门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立即开展对该房屋安全性等级评定(见附件4)。可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技术专家等专业性较强的部门开展住房评(鉴)定。重点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非经营性且人员密集使用的农村房屋进行安全性评估(鉴定),形成排查结果。

(三)分类集中整治。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是房屋安全的责任主体,镇建管部门、应急办负责本辖区内房屋安全管理,各行业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监督指导行业安全生产,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1.分类制定处置措施。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果断采取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予以拆除,该加固的及时加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特别是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或者使用功能的,如: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采用彩钢板等易燃材料搭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要及时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且经常使用的房屋,要及时指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长期无人管护或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志等安全防范措施;对有保护价值且存在安全隐患的传统建筑和民居,要经文物部门和住建部门会商评估,暂时无法完成整治的,可先进行安全警示和挂牌保护,条件允许后再进行维修加固或修缮。不能搞“一刀切”式简单拆除;对于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地质灾害隐患和洪水灾害隐患的房屋,报区级相关主管部门。同时要认真分析原因,按照先急后缓、远近结合的原则,逐个进行排查整治。

2.抓好重点整治。要将排查的安全隐患作为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的重点开展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力量组织、工作经费等。同时落实房屋产权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进行整治的主体责任,镇建管部门、村两委、行业部门要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3.实行全面管理。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指导责任,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统筹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制定整治计划,建立整治台账,有序推动整治工作,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镇建管部门从20xx年11月起,每半月将排查整治情况书面报送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集中整治和建章立制相结合,同时要结合实际情况,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充实技术力量。健全农村房屋建设规范标准,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拆除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加快建立“数字农房”信息管理xx台,切实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xx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决定成立大罗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见附件1),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建管部门、应急管理办、国土所、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部门、水利部门、文广部门、司法所负责人及各村支部xx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建管部门,罗成文同志负责统筹本次排查日常工作。同时落实“镇级统筹,各村(社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村(社区)两委是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迅速启动排查整治工作。

(二)强化部门指导。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压实压紧各部门责任,形成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合力。镇级各行业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进一步强化监管,与各村(社区)形成联动机制。

1.镇建管部门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配合上级部门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xx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xx,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2.镇应急管理办负责督促指导农村范围的工贸企业房屋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指导农村房屋和人员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工作。

3.镇国土所负责督促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指导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房安全的灾害风险排查整治工作。

4.镇水管部门负责对房屋选址是否位于洪水灾害隐患点及周边防汛安全情况进行排查。

5.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督促指导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安全排查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

6.镇市场监督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

8.镇民政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

9.镇司法所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

10.镇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xx预算。

11.镇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

12.镇卫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所有涉及部门要加强对村(社区)业务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指导工作,强化技术保障。

(三)强化政策宣传。各村(社区)要加强政策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通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农村移动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相关要求及方案,增强广大农户对农村房屋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农户自我防范意识,切实筑牢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群众基础。

(四)强化督查检查。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将加强对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移交纪委监委严肃问责。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优秀15篇)篇九

]80号)的要求,我校对今年防汛工作非常重视。由于近期大范围的强降雨过程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学校大力开展防汛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使校园内外排水畅通,院内无积水,房屋不漏雨,室外电器设施坚固完备不漏电等等,切实做好学校防汛抗旱排查工作。近期我校安全管理小组对整个校园的校舍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排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校高度重视防汛排查工作,保持清醒的认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防为主的。

思想。

确保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克服麻痹松懈和侥幸心理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增强做好防汛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落实各项防汛措施确保汛期安全。

组长:赵佩志(负责人;电话:13832645683)。

副组长:祁贺明。

成员:王海侠。

张庆芳陈晓红马立敏张红玲李俊英刘兆军赵广亮。

立足于防大汛,确保学校财产等不受损失。

我校接到文件后,立即按照文件指示,由小组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一次拉。

式的排查。重点检查了校舍、校内场地及周边场地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校园内、外排水沟是否存在开裂渗漏等安全隐患,检查做到了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立即修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取保校园及师生安全。

1、排查了各处房屋屋顶和门窗,各房屋屋顶防水处理完好,无漏雨现象;各房屋门窗也完好,无隐患。

2、排查了学校用电设施、电源以及教室、功能室内外的电器线路,结果都完好无损,无安全隐患。

3、排查校园内外的泄水通道,对泄水通道都进行了清理,排除了汛情隐患。

2、组织动员教师自己动手,疏通校内及学校周围的排水沟,保证汛期排水畅通。

3、防汛小组成员要做到手机不关机,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联系,每当遇到特大暴雨,注意观察学校校舍及周边的安全情况。

4、及时掌握险情,随时注意观察天气变化,决不能掉以轻心,

麻痹大意。一旦学校发生洪涝灾害,并将学校的情况及时上报。

成立校防汛小组,具体负责本校的防洪工作,做好防汛宣传工作,提高全体师生的防汛意识,防汛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班子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通讯畅通,坚持随时监测、巡查、排查制度,发生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汛期确保与防汛部门的联络,做到及时准确传达和上报防汛信息。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优秀15篇)篇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完成榆林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函〔20xx〕22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我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落实整治责任,及时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技术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四个原则要求,有序推进我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清农村房屋底数。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对本区域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要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切实做好农村房屋基础信息的填报工作,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房屋底数清单、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二)排查房屋安全隐患。

1.重点排查(20xx年12月15日前基本完成)。依据已建立的农村房屋底数清单,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和县住建局按照职责分工,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组织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初判情况填报工作,建立重点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可结合农村自建房结构类型细化排查内容和排查重点。

2.全面排查(20xx年6月10日前基本完成)。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对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建立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清单。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做出初步判断。

(三)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由县住建局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机构进行农村房屋结构、使用、地质和周边环境等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建立农村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清单。

(四)农房安全隐患整治。农村房屋经安全性评估或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由县住建局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制定整治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农村房屋安全重点整治方案和全面整治方案,在县住建局的指导下,明确整治重点,确定工作程序,调配工作力量,提出时限要求。

2.落实政治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镇村属地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3.建立整治台账。县住建局、镇、村要分别建立重点和全面整治台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4.完成整治任务。重点整治力争20xx年6月20日前基本完成,全面整治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同时,根据实际,力争3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存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整治。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落实属地责任,县住建局要落实行业监管部门,根据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加快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要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用途变更等全过程管理制度。要健全乡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县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领导、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本乡镇实施方案,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组织各村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各项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夯实部门责任。县住建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等工作;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县统战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县教体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县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县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县司法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完善,强化法治保障;县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县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县财政部门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三)落实“四清一责任”机制。县住建局和镇村要围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摸底、排查、鉴定、整治4个关键环节,建立完善房屋底数、隐患排查、评估鉴定、问题整治四个“清单”,签字背书,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责任分明的工作闭环。

(四)加强综合保障。县住建局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评估鉴定工作。县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的法律咨询、法律调解等工作,指导依法依规处理农村违法用地、违规建房问题。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房建设管理工作统筹考虑。

(五)加大督促指导。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联合实地督导,避免多头检查,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报县纪委监委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

(六)做好宣传引导。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掌握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于20xx年12月7日前,将本乡镇工作实施方案报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自20xx年12月1日起,工作进展情况每半月报送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优秀15篇)篇十一

为贯彻落实国、省、市、县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仪陇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仪府办函〔20xx〕107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一些地方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严格执行《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以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为重点,坚持边排查边整治,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强老旧农村住房安全长效管理,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对用作经营性农村房屋的重点排查。20xx年6月底前,在重点排查的基础上,基本完成对农村房屋的全面排查;同时,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的重点整治。20xx年至20xx年底,基本完成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目标任务;同时,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和规范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平。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居)加强对辖区内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判和上报农村经营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表(附件1),推动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2.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房屋安全主体责任,特别是要认真落实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

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监管责任,形成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合力,共同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工作任务。

按照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自查、村两委排查、安全隐患评估或鉴定、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分类集中整治的程序,压茬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认真摸底调查。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并按照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自住和经营、公共建筑和非公共建筑等类型分别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做到排查一处、登记一处。同时,坚持重点排查和全面排查相结合,细化排查内容、明确排查标准、科学组织排查。

(二)安全评估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可因地制宜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组或质量安全联合工作组等多种方式,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扎实开展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村建环卫中心负责指导房屋结构安全评估或鉴定;对初步不能判断是否为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及时上报县住建局;对于房屋使用安全,地质、洪水和周边环境安全,根据行业管理需要,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安全评估或鉴定。

(三)分类集中整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进行整治的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给予技术指导。要根据整治重点和房屋评估鉴定情况,建立分级整治工作台账,分类制定整治措施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综合采用拆、改、停等方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采用彩钢板等易可燃材料搭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要及时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且经常性使用的房屋,要指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长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防范措施;对于有保护价值且存在安全隐患的传统建筑和民居,要经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和住建部门会商评估,暂时无法完成整治的,可先进行安全警示和挂牌保护,条件允许后再进行维修加固或修缮,不能搞“一刀切”式简单拆除;对于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地质灾害隐患和洪水灾害隐患的房屋,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指导隐患防范治理工作。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集中整治和建章立制相结合,加快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积极对接使用省住建厅“数字农房”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农房建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三、工作步骤。

(一)重点排查阶段(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对利用农村房屋开设农家乐、民宿、饭店、茶楼、商铺、仓储作坊等涉及人员聚集使用的经营性农房重点排查任务。重点排查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建设年限长、标准低、质量差,且明显年久失修的房屋;二是经加层、改建扩建的房屋;三是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房屋;四是使用预制板的房屋;五是存在采用易燃材料彩钢板搭建、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房屋;六是位于滑坡、泥石流、矿区采空区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房屋;七是河道、泄洪通道等洪水灾害隐患点的房屋。

(二)全面排查和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农村房屋的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的重点整治,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确保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三)全面整治阶段(20xx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目标任务。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指导责任,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分类分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制定整治计划,建立整治台账,有序推动整治工作。同时,要建立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保障群众合理建房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召开党委会议,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马鞍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附件1),由党委副书记、镇长宋刚同志任组长,亲自部署、狠抓落实,由党委副书记王正俊同志任执行副组长制定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蔡文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日常工作。

(二)细化责任分工。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紧压实各部门责任,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进一步强化监管。镇政府城建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平,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镇应急办负责指导农村范围内的工矿企业房屋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农村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镇自规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镇宅基地审批办负责指导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安全排查,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镇市监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镇综治办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镇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镇民政所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镇司法所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镇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镇人社所负责指导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镇水保站负责对房屋选址是否位于洪水灾害隐患点及周边防汛安全情况进行排查;镇文化站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镇卫计办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其他相关镇属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关工作。

(三)严肃督导问责。由镇纪委办牵头,组建工作督导专班,分行业加强工作督促指导,进一步传导工作压力、推进工作落实;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居)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等各种宣传手段,定期宣传通报整治情况,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全镇人民共同参与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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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优秀15篇)篇十二

为贯彻集团开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专项火灾治理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减少安全隐患,公司决定开展以下治理方案:

通过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政策,加强火灾预防工作,着力构建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为切实开展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公司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为确保行动措施具体落实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兼职消防队:

消防队员:

义务消防员:各部门工作人员。

1、采取单位自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的形式,紧紧围绕变电所、煤场、锅炉房及仓库、油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突出排查灭火器战备情况,防灭火措施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2、排查办公楼、员工宿舍、食堂、等部位防火情况,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情况。

3、做好消防器材、设施的日常检查工作,做好月查季检记录,并排查灭火器材有无失效或超期服役等情况。对失效、损坏的灭火器材及时更换,并及时更新消防器材分布明细表及分布图。

4、对消防器材、设施实行定置管理的执行情况,做到拿取方便。

5、做好报废灭火器材收集工作,不得将报废器材投入使用。

1、公司专门下发通知,首先做好宣传发动,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防火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要求全员从自身做起,从日常行为的每一个细节做起,切实维护好公司安全生产形势。

2、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坚持查严、查实、查细的原则,采取拉网式大排查的方式进行,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任何一个部位都要排查治理到位,决不准出现漏查漏检现象。

3、要求各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火灾隐患排查,要大胆暴露问题,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或苗头,要立即整改到位。

4、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一把手负责组织整改,领导小组择日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对该单位一把手严肃处理。

5、保卫处组织义务消防员参加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组织一次扑救初级火灾的演练,使广大职工深刻领会消防安全的重要意义,熟练掌握使用灭火器的方法。

6、领导小组组织成员不定期对各部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对整改情况,井上由保卫处负责监督落实,井下由通防处负责监督落实。

7、凡对隐患排查不重视、自查不细致、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或个人,公司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认真排查隐患,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进一步巩固公司良好的消防安全形势,切实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确保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长治久安。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优秀15篇)篇十三

通过专项排查整治,实现全新区养老机构隐患排查建档率100%,疫情防控得力,消防安全设施实体功能运转正常,食品经营许可达标,环境安全显著改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养老机构,限期整改到位,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有力保障养老机构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排查整治时间:2022年2月10日-2022年4月30日。

排查整治范围:全新区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公办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公建民营和民办养老机构等。

(一)以压实养老机构主体责任为重点,加强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工作,重点排查整治以下情形:

1.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重点排查是否按照民政部下发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指南和省、市、县联防联控要求,及时调整防控策略,落实组织领导、出入管理、心理慰藉、老年人防护、内部管控、疫情处置等防控措施;是否落实“五有”措施,即有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的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

2.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情况。重点排查是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制定和完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是否做好防疫物资及重要护理用品、生活必需品的日常储备工作。

3.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情况。是否按照省、市、县文件部署,对养老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包括行政管理、职工、医护等工作人员以及保洁、保安、司机、后勤、餐饮等服务保障人员),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4.疫苗接种情况。是否按照县联防联控机制要求,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应接尽接。

(二)以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压实主要负责人责任,重点排查整治以下情形:

1.养老机构法人登记及备案情况。重点排查养老机构是否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依法办理相关注册登记手续,并向民政局备案。

2.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是否组织职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是否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底数,是否掌握隐患整改情况,是否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措施。

3.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重点排查养老机构是否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否科学规范、内容详实、切合实际、可操作可执行;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和一线作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4.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是否组织全体职工参与对养老机构存在的风险进行辨识并分级管理;是否建立风险警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是否对养老院公共区域进行全方位监控或实行24小时巡查。

5.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排查年度培训计划是否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制定并组织实施;在岗人员是否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是否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6.组织职工全员参加隐患自查自纠情况。重点排查是否针对同行业领域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汲取事故教训;是否建立隐患线索搜集、职工排查隐患奖励制度并有效执行;对于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是否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存在的重大隐患是否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7.应急准备情况。是否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是否依法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实战化演练并及时评估演练效果、改进应急措施、修订应急预案;是否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相关岗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和熟练使用特殊防护装备。

(三)以排查养老机构安全隐患为重点,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整治以下情形:

1.消防安全。是否依法取得消防安全相关手续;是否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按规定建立微型消防站、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处置要在三分钟”要求;是否落实在人员住宿和主要活动场所严禁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严禁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有人居住或者活动的建筑的要求;对不需要设置自动消防系统的建筑,在人员住宿和主要活动场所是否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是否配备应急照明和灭火器材;是否制定消防演练、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且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是否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是否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完好,保证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是否设立吸烟室,人员住宿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2.用电用气安全。是否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及时整改电气火灾隐患;燃气安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否定期维护保养燃气设施设备;燃气设施使用是否正确;是否无私自拆、移、改动燃气装置,无私自使用燃气热水器、取暖器和其他燃气器具等行为;燃气设施是否清洁干净卫生,周围无可燃物品和其他杂物堆放;购置、使用和更换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是否对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修保养,定期自检;是否指定(有资质)机构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有检查报告并备案。

3.食品药品安全。提供餐饮服务的养老院,是否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人员,是否经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上岗;在养老院内开展服务的医生、护士等依法需要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持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食品、药品管理是否符合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4.服务秩序安全。是否对老年人进行入院评估,根据老年人需求特点提供服务;是否在老年人确认入住后签署入住合同;是否对入住老年人定期开展评估;是否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或考核,无虐老、欺老现象;委托第三方服务的是否签订外包合同;老年人能接触到的各种设备是否无尖角凸出部分,地面做防滑处理;老年人床头、使用的厕所是否安装呼叫装置;是否提供24小时当班、值班服务,并做好记录和交接班;是否建立出入、探视、请销假等制度,防止老年人走失;是否建立突发事件处理的应急预案,对自伤、伤人、跌倒、坠床、噎食、误吸、走失、烫伤、食物中毒等事件有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报告制度。

5.房屋安全。是否符合《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要求;是否通过房屋安全质量监测部门鉴定。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2月28日前)。2022年2月15日前,各养老机构要罗列问题清单和整治措施;对于整治没有完成的,要书面说明理由并盖章后报送高铁新区社会事务办。各养老机构要对今年以来安全督查、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养老机构安全排查整治发现的隐患问题和整治情况进行梳理。针对养老机构存在的共性隐患主动展开自查自纠。新区工作人员要对辖区内所有养老机构要全面进行核查验收,重点围绕疫情防控、房屋安全、电器使用、防寒设施设备、消防器材、食堂食品卫生、医疗用药、出入登记和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排查整治,严防事故的发生。对排查出的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边查边改、即时整改,对需要持续整改的,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2月23日前,新区内养老机构要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检查结果,报送高铁新区社会事务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3月1日至20日)。在养老机构自查自纠基础上,新区工作人员要对所有养老机构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养老机构限时整改,持续跟踪整改情况,根据排查整治结果,加强分析研判,对普遍性问题统一部署研究解决,对个性化问题一院一策解决,确保全程跟踪、全面整改、全部销案。县民政局将联合消防、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查找养老机构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在排查整治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效机制,强化监督执法和隐患督改,集中消除重点隐患,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单位,关停排查整治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机构,确保各类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新区内的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要积极协同消防、市场监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落实具体责任人员,认真抓好自身安全隐患整治的具体实施工作,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安全有序运行。

各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机构安全管理全面工作。

(三)督查验收阶段(2022年3月21日至4月10日)。

高铁新区社会事务办成立以新区党工委书记西光号同志为组长,党工委委员张建同志为副组长,社会事务办主任朱亚,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何红梅、赵青为组员。对全新区各养老机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自查自纠阶段及集中整治阶段的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开展整改核查,对整改到位的进行销号,对整改不到位的持续督办,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安全有序运行。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4月11日至30日)。各镇(园区)对专项行动开展“回头看”,形成自查自评书面报告,制定针对性防控对策和源头管制措施。养老机构巩固排查整治行动成果,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建设,提升安全质量管理水平。

(一)加强教育培训。各养老机构要提高机构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养老机构要通过观看警示片、现身说法、专家授课等方式,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确保安全知识、安全理念、安全技能应知应会、入脑入心。

(二)完善排查制度。高铁新区社会事务办要对所有养老机构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检查排查,确保一处不落、全部覆盖。养老机构要积极发动全体职工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奖励制度,奖励情况作为政府部门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

(三)及时整改上报。严格落实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养老机构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台账、及时整改、形成自查整改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确认签字后,及时上报县级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

(四)实施全面监管。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高铁新区社会事务办对新区每个养老机构都要落实安全生产行业主管责任,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履行对养老机构消防、专用设备、食品药品等安全管理职责,决不能失管漏管。

(五)依法严厉惩处。对单位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依法从严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一律停业整顿直至关闭。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责任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此次养老机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由县民政局牵头,各相关部门积极协同,高铁新区社会事务办分管领导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强化工作措施和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专项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二)形成合力,消除隐患。县民政局牵头成立由消防、市场监管、卫健、住建局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暗访督查、回头看等全方位排查整治。对于不符合和拒绝整改的给与停业整顿。

(三)依托媒体,营造宣传攻势。在高铁新区网站开设专栏、刊播安全排查整治动态和安全常识、老年人安全提示和公益广告,要加大舆论和社会监督力度,加大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曝光力度,对排查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安全、关心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优秀15篇)篇十四

为加强街道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全区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排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决定自即日起到今年年底,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群众反应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群租房为重点,在街道集中组织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规范房屋租赁,强化治安、消防安全措施,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涉及出租房屋的暴恐案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为推动“三大建设”,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摸清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底数,全面、及时、准确采集登记信息,执法管理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整改、查处房屋违法租赁行为,房屋租赁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三)切实解决出租房屋治安、消防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出租房屋安全隐患得到全面彻底整治。

(四)明晰部门管理职责,充实出租房屋管理力量,建立执法联动、信息共享制度,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整治重点。

(一)人均租住面积低于当地政府规定最低标准或者居住人数10人以上(含),存在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

(二)属于违法建筑或者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出租房屋。

(三)没有依法依规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或未签订治安责任书的出租房屋。

(四)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出租房屋。

(五)居住与生产、储存、经营混合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三合一”等租赁场所。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8月)。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明确排查重点和标准,全面部署出租房屋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深入宣传,广泛发动,积极营造集中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组织人员开展“拉网式”实地走访调查,全面排摸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情况,采集登记信息,查清风险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至10月)。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排查发现的出租房屋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彻底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三)总结巩固阶段(11月至12月中旬)。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自查自评,并建立工作台账,总结推广出租房屋管理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社区(居)、各单位要结合深化“三进三帮”大走访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整治工作宣传,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出租房屋管理规定,主动抵制违法租赁行为,积极举报出租房屋各类安全隐患和藏匿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强有力的宣传发动,动员广大群众和平安志愿者等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采取进村入户等多种方式,利用各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做到家喻户晓。

(二)全面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工作以社区(居)为基本单元,统一组织力量,深入社区村组和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调查摸底,确保实现不漏房、不漏人。调查摸底工作要做到“五个清楚”:一是出租房屋底数清楚,全面掌握并逐一登记各种类型的出租房屋;二是居住人员情况清楚,逐人采集登记信息,对可疑情况第一时间核查处置;三是群租房结构清楚,对每个出租房间结构和居住人员逐一编号、标注、登记;四是违法租赁房屋底数清楚,对发现的违法租赁房屋分类建立台账并明确整改措施;五是安全风险隐患情况清楚,按照“一房一策”的要求,逐一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改隐患。对调查摸底发现的各类问题,特别是安全隐患,在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的基础上,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督促整改到位。对属于违法建筑,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出租房屋,要责令限期改正,依法予以处罚。对排查发现居住出租房屋的精神病人以及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人员,要及时纳入视线,落实帮扶和管控措施。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落实化解措施,防止升级恶化,酿成重大案事件。对存在消防隐患的群租房,要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坚决依法处理。对非法房屋中介机构以及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行为,要及时查处取缔。对违规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房屋中介机构,要限期整改。对涉及出租房屋的违法犯罪活动,要加大打击力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督促落实企业和用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积极发挥房屋中介和物业管理等各方资源的作用,推动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街道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为副组长,具体部署和安排;综治办、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司法所及各社区(居)为成员单位,具体抓好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派出所。

(二)明确职责分工。综治办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组织部署、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估。派出所负责居住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登记管理,与出租房主签订治安责任书,督促整改出租房屋治安隐患,依法查处涉及出租房屋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严格督促其整改火灾隐患,坚决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相关工作,详实掌握出租房屋底数和基本情况。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负责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行为。司法所负责涉及房屋租赁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

(三)严格考核奖惩。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层层分解集中整治任务,把压力传导到具体岗位,把责任明确到具体人员,确保整治措施落地见效。要强化集中整治工作检查考核,将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考核体系,评估工作质态,落实奖惩措施。对因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工作不实,导致发生重大影响的案事件、事故的,将严格的问责、追责。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优秀15篇)篇十五

为加强农村房屋建筑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农民群众居住及公共活动安全。按照《平顶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农村的通知》(平建办〔2020〕100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以村(社区)为主体,全面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农村房屋安全问题导向,有力有效排查整治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农村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通过开展为期5个月的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摸底排查、处置整治;2个月内整治、化解一批重大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5个月内基本消除重点区域的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

(一)动员部署(2020年10月9日前完成)。

各村(社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安全建房和安全用房意识。

(二)摸底排查(2020年10月10日-11月10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业主自查,各村排查,对全镇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开展全覆盖集中排查。

1.排查重点。

排查重点是农家乐、宾馆、饭店、酒店、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大型集会、庆典、展览、展销等密集场所。未经审批、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用于经营的自建房。

在排查过程中,坚持九个重点“不放过”。

(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的房屋;

(2)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三层及以上房屋;

(3)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7)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

(8)处于地震断裂带上未按照抗震要求设计建造的房屋;

(9)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2.排查步骤。

(1)业主自查。业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村委会要组织业主对照排查标准(可参照农村危房相关技术标准)进行自查,填报相关信息,整改自查发现的隐患,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和自查表报告乡镇。

(2)各村(社区)排查。排查与业主自查自纠工作同步开展,要逐幢对房屋是否经过专业的设计、施工,是否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一房。

(三)处置整治(2020年11月11日至2021年1月31日)。

1.按照有安全隐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着“急的先查先治”原则,各地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要抓紧彻底整治。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悬挂相应标示,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2.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的、砖混的、大跨度建筑物(构筑物)和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的房屋,要边查边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证明的,要及时责成业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及时排除隐患。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村(社区)要责令业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对业主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各村(社区)要耐心细致的做好思想工作,引导群众提高安全意识,要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及时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导疏导撤离。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工作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监督检查各村(社区)工作落实情况;组长由潘延杰担任,副组长李会彬担任,成员由姚浩彬、刘宗武、郭灵灵、王园园、王旻昊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郭灵灵兼任。

(二)加强工作保障各村(社区)要做好人员和经费保障,及时研究解决排查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督促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检查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可以聘请专家、有经验的退休干部参加。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和进展缓慢的村(社区)由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行挂牌督办,对重点隐患实行清单式管理,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清零。

(四)强化长效管理坚持疏堵结合,建立健全网格化巡查、规划设计引导、建材管控、工匠培训等制度,加强源头防范。加强农村建筑包括建筑风貌进行引导管控,严格执行无规划不建设、无许可不建设。

(五)落实整治责任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排查整治责任;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做到排查整治机构人员到位、工作责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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