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选人用人工作专题报告存在问题(通用7篇)

时间:2023-09-24 作者:翰墨最新选人用人工作专题报告存在问题(通用7篇)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掌握报告的写作技巧和方法对于个人和组织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选人用人工作专题报告存在问题篇一

(一)认真学习贯彻州局(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县局(分公司)高度重视《办法》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工作,不断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教育培训。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练好基本功,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认真带头学习《办法》,熟悉《办法》的基本内容,熟练攀握选拔考察干部的方法、步骤和各个关健环节。办公室同志更是认真学习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和程序,结合工作实际,将重要的规定和条文熟记于心,做干部工作的“明白人”。二是加强宣传。让广大干部员工了解《办法》,知道内设中干工作的要求和程序,形成了有利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质量、有效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抓好贯彻执行。在干部选任工作中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原刚、标准、程序和要求执 行。

(二)严格执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选准用好干部

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切 实落实员工、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确保选准用好干部。一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根据《办法》规定,制定了竞争上岗、任前公示和试用等一系列制度,做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严格考察。干部任用的考察工作由党总支负责,在考察中充分听取干部员工对考察对象的意见,尽量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在考察方式上,采取个别谈话、集体谈话方式进行。间时认真做好谈话记录,力求客观真实地反映干部个人情况。三是实施有效监督。选人用人重要环节邀请州局(公司)人劳科参与,并进行指导,对选拔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四是实行任前公示制。凡提拔中层干部在正式任职前,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为期3-7天的公示,坚持有反映意见必查证,对查实的问题,影响干部任用的,一律不予任用。

(三)遵守千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防止人事工作中的 不正之风。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县局(分公司)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领导班子率先季范、以身作则,在干部任用中坚持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几年来,我们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坚持“五公开”(职位公开、岗位职责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符合基本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落实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四权”(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干部任用工作得到广大员工的认同和肯定。

(四)严格选拔任用。在选人用人过程中,我们严格遵 循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一是紧紧把握干部工作中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等重要环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公正公开,按受监督;二是严格坚持干部任职资格条件,严格把握选人 用人标准,真正把政治素质强、敬业精神强、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到合适岗位上来;三是严格 按照干部职数配备干部。目前县局部分岗位存在中层干部空 编现象;四是选人用人充分发扬民主,严格经过讨论提名、推荐、考察、谈话、任用等程序,每个环节都提前预告或公 示,没有临时动议情况。

二、民主评议情况

2016年8月10日,县局(分公司)对2015年新选拔3名内设中层干部及选拔作用中层干部工作进行经过民主测评,民主评议表发出36张,收回36张,一是对新选拔的三名内设中干,满意33票,占92%,基本满意3票,占8%;二是对选拔作用中层干部工作,满意30票,占83%,基本满意6票,占17%。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县局(分公司)在扩大民主和改进干部工作上做了一些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与行业新的要求、方向是一致的,在内容上是一脉相承的,但在实践过程中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干部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对德的考察环节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素质培训;四是在政策允许情况下,为基层充实新鲜力量,如增配新进大学生。

四、下一步打算

县局(分公司)将以此次选人用人自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竞争上岗和差额选举等制度,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断总结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所取得的经验,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干部,为xx烟草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选人用人工作专题报告存在问题篇二

按省、州治庸办通知和县整治办的要求,县司法局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对我局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做好干部职工竞争上岗工作 二、做好干部轮岗交流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机关各部门干部职工配置,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按照加强业务部门、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干部轮岗锻炼、确保业务工作连续性的原则,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实施干部职工轮岗交流,优化部门队伍结构。在深入交心谈心,充分了解本人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工作需要,在股室与股室之间,不同业务岗位之间进行轮岗交流。

三、大力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

一是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实行工作谈话、廉政谈话、勤政谈话等制度。 二是以政风行风建设为切入点促进廉政建设,制定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狠抓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作风建设,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管理。

三是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

四是切实履行协管职能,加大了对县司法局领导班子配备人员的考察力度,保证进人严格按程序办,对县司法局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落实到位。

四、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完善

州委组织部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会议之后,我县高度重视,庚即组织召开了甘孜县庸懒散浮拖暨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省、州委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有关会议精神,明确了整治工作方向。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认真开展了自查,切实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下发了《甘孜县开展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选人用人不正之风7+3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整治工作重点,并全面启动庸懒散浮拖及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工作。截止5月30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10项工作在为期一个月的时间内稳步推进,扎实开展,取得一定成效。

二、主要措施

为了进一步增强整治工作的操作性,县委明确提出了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重实际的整改措施,有序稳步推进整治工作。(一)着力整治拉票贿选问题。一是在全县范围内发放新修订《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干部政策文件,集中开展对干部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开展警示教育。二是利用组工外网和甘孜县有线电视台,设立举报电话,收集拉票贿选的线索和问题,汇总研判,对问题具体、线索清楚的反映,核查清楚。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拉票贿选责任追究办法,设立违规违纪工作台账,实行台账记载管理。

(二)着力整治违规选用干部问题。一是向全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一把手发放《条例》,并通知做好学习贯彻。二是认真落实州委五位一体干部选任体系,全面规范干部选任程序、标准和条件。三是认真执行五位一体干部选任监督体系。四是认真执行干部任前资格、条件审核,组织专人规范换届以来干部选任文书档案。

(三)着力整治跑官要官问题。一是建立跑要、拖情记录在案制度,对跑要、拖情的不列为考察和提拔对象。二是加强自身建设,重申纪律要求,签订承诺书,坚决整治封官许愿、牵线搭桥等问题,从严治部,从严管理,着力建设模范组织部门。三是建立预警机制,利用12380举报平台等,收集跑官要官线索,对反映较多的单位,及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五)着力整治三超两乱问题。一是认真落实省、州委组织部关于地方性干部人事政策的执行要求。二是建立干部选任编制职数预审制度。三是完善干部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做好干部思想教育引导和矛盾化解工作。四是切实抓好三超两乱清理和整改消化工作。截止2015年1月,我县超职数配备干部共计56人,其中:超配领导职数3个,超配非领导职数53个,计划于2017年9月前整改消化。(六)着力整治防止和清理选用两面人问题。一是要求每名副科级领导干部报送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二是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重点突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质的考察;有意识的安排重点培养对象到困难矛盾突出的基层一线和反分维稳前沿去开展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考察其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质。三是建立新提拔领导干部任职承诺制度,就遵守政治立场、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做出公开承诺。四是设立防止和清理两面人举报电话,呼吁广大干部群众反映两面人有关情况,组织部根据反映情况进行核查,对确有相关情况的视情节轻重进行组织处理。五是建立考察失察失误责任追究机制。六是加强定期分析研判机制。

(七)着力整治干部违规兼职问题。今年8月,清理规范14名在企业兼(任)职的干部职工。同时,对干部职工在企业兼(任)职务期间是否存在违规在企业领取薪酬的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经调查,我县14名干部职工在企业兼职(任职)期间均未违规领取薪酬。同时对前期清理违规兼职工作进行自查,防止漏报、漏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企业兼职有关规定,坚决防止反弹。

(八)着力整治长期在编不在岗问题。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和中央、省、州、县委工作要求,及时下发文件各全县各单位,要求严格开展自查。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我县纪检、组织、人社、编制等部门组建联合工作组,对全县各单位按照清理范围中确定的情况进行督察,对虚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实,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并将举报电话在甘孜县组工外网和甘孜有线电视台进行公示,确保清理工作监督到位。(九)着力整治违规抽借调干部问题。县委组织部对全县抽借调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并要求违规抽借调干部职工无条件一律在规定时间内回原单位上班,逾期未归的视为旷工,并按相关规定处理。为固化成果,进一步严肃干部管理,稳定基层干部队伍,县委组织部庚即下发《关于进一步严肃干部抽借调程序的通知》(甘孜委组发〔2016〕42号),从制度层面规范干部管理。

(十)着力整治干部职工档案信息审核问题。根据我县干部职工档案信息审核工作实际,严格按照州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甘组通〔2016〕139号)文件精神,制定专项审核工作方案,细化审核范围、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等,及时安排专人对干部档案信息进行集中整治处理。

三、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至今,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个别单位认为此次的专项整治工作是走形式,开不开展一个样,重视程度不够。二是虽将各项干部政策法规下发给各单位,但宣传落实力度差。三是各单位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有效的创新办法不多。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狠抓在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监督检查,构筑及时发现、有效预防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预警机制。二是加大对干部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三是严肃查处,增强对用人上不正之风的纪律威慑。

选人用人工作专题报告存在问题篇三

根据一报两评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选人工作报告如下:

我局直属单位17个,机关部门23个,科级干部153人。根据上级职务的要求,我局科级干部职务180人,缺27人。近年来,由于林区改革发展的需要和上级的相关要求,我局从2013年1月至2017年底只调整了科级干部一次,涉及5人,严格执行了动议、民主推荐、调查、讨论决策等程序,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纪录片办法。2018年没有做干部调整工作。

综上所述,我局系统内没有超职配备领导干部,也没有机构编制管理的三超两乱问题。

1、认真研究新修订的《干部任命条例》。我局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作为加强领导小组自身建设的紧迫任务,采取党委中央小组集中学习、会议宣传、文件传达形式学习贯彻干部任命条例,提高全体干部深入学习干部任命条例的热情和主动性。通过学习,加深了干部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和监督的理解,使领导小组成员、组织、人事干部了解《干部任用条例》,统一思想理解。

2、坚持党管理干部的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和检查作用。我局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管理干部作为干部工作的基本原则,正确把握党管理干部与发扬民主的辩证关系,充分发扬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提高选拔任用的信誉。同时,党管理干部的原则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整个过程。严格遵循党委常委会、三重一大等议事规则,准确掌握干部工作政策,科学制定干部选拔任用计划,确保选拔任用各环节的组织原则和科学。

3、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着力解决选人用人中的唯票、唯分、唯年龄问题。局党委切实履行起党管人才的责任,做到“一把手”亲自抓“第一资源”,定期研究人才工作,制定了出台了《**局党委、**2018—2020年人才培养发展规划》、《**局2018年度人才工作计划》、《金河林局2014—2018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修订了《**局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暂行办法》。按照党群、行政管理、生态保护与建设、产业发展四大类别,分别建立了人才发展数据库,采取分类管理和动态调整的方式,加强后备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其中党群类人才38人,行政管理类人才46人,生态保护与建设类人才217人,产业发展类人才27人。为选准、用好政治上合格、综合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勤政廉洁的干部奠定基础。

一是对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宣传学习力度不足,干部职工对新条例还不够精通,认识上还存在一定偏差。二是组工干部队伍人员配备不足,忙于日常性事务比较繁重,对选人用人相关文件精神的掌握和理解及程序要求等欠透彻,有时对工作造成一定影响。三是档案资料归档管理有待加强。

一是要严格规范程序。制定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改方案,严格执行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干部考核程序进行全程纪实,坚决杜绝干部任用违规现象的发生。

二是在今后干部调整工作中,严格落实“凡提四必”的工作机制,坚决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四是在今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五是今后严格执行干部工作问责制度,将干部提名、考核、监督、管理纳入问责内容。

六是凡涉及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统一由编委会审核,报请上级审批。坚决杜绝超编制超职数配备人员。

七是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集中排查审核,并按照专项审核工作要求进行整改完善,形成长效机制。

2018年根据巡视反馈关于“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治的要求,**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照选人用人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整治重点、方法步骤的主要内容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专项整治。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学习教育,形成良好的选人用人工作氛围。林业局党委高度重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有关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将此项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议事日程。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纪委、组织部门分工负责,全面把握《条例》和监督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中心组学习、科级干部培训班来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今后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我局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公开透明,职工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印发《**局干部任前考察档案审核暂行办法》,建立选人用人整改台账,**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有效的防止违反干部任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

三是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我们坚决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选拔任用程序,自觉遵守干部任免纪律,坚持职工群众民主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按照干部任免权限履行党委动议、民主推荐,确定选人、发布考察预告、组织考察、个别酝酿、讨论决定、公示、任用等程序和全程纪实。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选人用人工作专题报告存在问题篇四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xx年度市管领导班子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宁组通〔20xx〕58号)文件要求,我局党组对局系统20xx年度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认真回顾,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选拔任用干部总体情况

为更好地适应日益繁重复杂的民族宗教工作形势需求,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干部推到重要岗位,20xx年局党组在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在编干部队伍中开展了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工作。20xx年3月,我局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提拔使用干部11人,其中局机关6人(调研员1人,副处长2人,副调研员3人),团体在编干部5人(团体办公室主任2人,副调研员3人);9月,开展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调整了4个处室的负责人;10月对部分干部进行了处室调整。通过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配强配优了局系统中层干部队伍,为我局完成各项重大任务提供了人才保障;通过内部轮岗、交流使用等举措,使民宗干部在多个岗位上得到锻炼,增强对民宗工作全面深入了解,熟悉各条口工作性质,提高机关干部的总体业务工作能力。

二、选人用人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平台,能干事的人有机会。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局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选人用人原则,在干部素质标准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在干部能力要求上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在选拔干部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

(二)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20xx年初,局党组根据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实际工作需要,经过充分酝酿,提出启动局机关及团体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局办公室(人教处)对局机关及团体在编干部队伍情况进行分析梳理,结合处级职位和干部队伍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和《南京市宗教团体(基督教青年会)在编干部副处级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同意,于20xx年3月在局机关和团休在编干部中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召开干部大会公开岗位和职数,规范个人申请报名、资格审核、竞职演讲、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示的各个环节。选拔过程中紧紧把握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等重要环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公正公开,接受监督,切实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

(三)严格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前,我局对职数情况进行分析,根据《条例》规定,对照干部任职资格,对干部队伍情况进行梳理统计。为更加有效合理地确定职数职位,局党组进行充分酝酿、规划布局,并多次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征求指导意见,在核定的处级职数范围内能限度地调整使用干部,真正把能力强、素质好、作风硬,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20xx年我局3次调整使用干部,均未出现超职数配备的现象。

(四)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局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局党组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工作中我局坚持做到职位职数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竞聘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等,坚决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我局干部任用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可和肯定。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xx年,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圆满完成,但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够开阔。由于编制受限,近些年我局只能通过接收转业干部的方式充实工作队伍,单一的进人渠道造成了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大,人员梯次不合理。在选拔干部的过程中个别岗位还存在着论资排辈的现象。在今后选拔任用干部中,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提拔使用有能力、有担当的年轻干部,在营造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氛围上下功夫,着力激发干部动力、活力、创造力,培养干部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全面素质,形成人人思发展、人人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今后,我局还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断总结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所取得的经验,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干部。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要“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的新要求。吉林省委从落实十七大报告精神出发,结合“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在9个试点县市中对这一工作进行了大量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也应当看到,由于这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如何运用全委会的工作性质与特点,更好地服务于选人用人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修订和完善。

一、当前开展此项工作的基本情况

当前运用党委全委会的工作职能应用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主要集中在三个环节。

(一)提名推荐。在全委会委员中提名推荐拟考察人选。在提名推荐方式上主要有两种:一是不提供参考人选的“海推”。组织部门公布空缺岗位和任职资格条件,由委员自行推荐自己满意的的人选;二是提供参考人选的“差额推荐”。组织部门综合各单位和领导干部初始提名推荐的基本情况,结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需要,经书记审核提出3-5名参考人选,供委员们进行推荐。委员也可以在提供的参考人选之外,结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提名推荐其他人选。在提名推荐对象上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针对党、政正职的提名推荐;二是在大规模调整干部时提名推荐,如换届时的推荐;三是所有干部调整均在全委会上进行提名推荐。

(二)讨论决定。人员任免由全委会讨论决定。在讨论决定的任免对象上有两种:一是党委和政府职能部门正职的任免在全委会上表决,其他人员则在党委常委会上表决;二是所有干部的任免均在全委会上表决。提供给全委会表决的人选来源上有两种:一是经书记碰头会研究产生,向全委会提名推荐;二是经常委会研究产生,向全委会提名推荐。全委会的表决方式也有两种:一是差额票决;二是等额票决。

(三)评议监督。在全委会上对选人用人的政策运用情况和对被调整干部的适岗履职情况进行测评和评议。在测评的时机上有两种方式:一是定期测评。利用年度干部工作汇报,对一年来所有调整的干部进行测评,对所适用的干部政策运用情况进行评议;二是适时测评。具体就某次干部调整的具体做法进行评议和在一定时期内对所调整的干部适岗履职情况进行测评。

二、当前开展此项工作应引起重点关注的问题

从当前全委会在干部工作中实际运行效果上看,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努力的方向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活动组织上,存在事前工作准备不足的问题。提名推荐工作中,一是对提名推荐参考人选的介绍、推介不足,推荐人对提名参考人选不熟悉、不了解,无法推荐;二是没有向推荐人准备所有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人选名单,不能让推荐人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三是提名推荐参考人选的排序没有作出相应的说明,容易误导推荐人;四是没有做好二次推荐的预案,当参考提名推荐人选没有过半时,不能取得票简单多数的人选进行二次推荐。讨论决定工作中,一是拟任人选的情况逐一介绍不足,讨论时间不够,委员对拟任人选无法做出正确判断;二是划票时,委员之间保持的距离不够,投票受到干扰;三是计票和唱票的工作人员相互间缺乏监督制约机制,投票结果容易受到质疑。在评议监督环节,一是不能事前提供评议的材料,委员们在短时间内,无法评议;二是评议的发言顺序没在规范,当主要领导发完言、定完调子后,不敢评议;三是评议本次议题之前,没有通报上次评议结果的落实整改情况,不想评议。

(二)在工作衔接上,存在工作研究不到位的问题。干部调整工作与全委会召开时机上有冲突。干部调整工作一个明显的特点是要立足适时应需,即因工作需要,条件成熟时,就应适时进行干部调整,以免贻误工作开展。而全委会召集的次数根据相关规定,每年一般不会超过4-5次。这就使履行干部选任程序与实际召集频次形成冲突,不可能每次提名推荐工作或干部调整工作,都会在全委会上履行相关程序。全委会职能与干部工作性质有冲突。全委会的工作职能在党组织生活中是仅次于党代会的机构,是抓大事、议大事的机构,在其下面还有党委常委会、书记碰头会及部、委、室、局等议事、办事机构,不可能所有的干部议题都在全委会履行其职能。而对干部选任工作而言,无论岗位高低、职位大小,都必须履行相应程序,任一环节的缺失,都会导致结果的失真、失实,失去其效用。

(三)在队伍建设上,存在管理机制相对滞后的问题。一是针对委员们充分履行自身职责方面,缺乏保障机制。委员们在干部工作中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就需要掌握和运用相关的干部政策、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以及遵守相关的组织程序等。实际工作中,要求委员“做”的多,但在如何提高“做”的能力和水平上的保障措施不足。二是针对委员们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方面,缺乏制约机制。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委员认为事不关已,履行职责时马马虎虎,凭意气用事;有些委员依据个人好恶,履行职责时失去理性,凭感情用事;有些委员拿原则当交易,履行职责时被人利用,凭好处办事。对这些情况缺乏监督制约机制。三是针对委员们放心履行自身职责方面,缺乏保护机制。主要是委员们在质询党委干部工作、评议干部个人履职适岗情况方面,不敢公开发表意见,不敢大胆表达想法,怕穿小鞋、怕遭报复,缺乏免责机制、缺乏保护制度。

(四)在制度建设上,存在开展工作无章可循的问题。一是在会议的召集上,随意性较大。什么样的会议,才能召集全委会;由谁来召集;在什么时间召集等问题,没有统一的规定,基本上由书记说了算。二是会议议题的选定上,没有明确的规范。什么样的会议议题,才能提交给全委会;谁来提交;用什么样的方式来提交等问题,没有依据。三是会议结果的执行落实上,缺乏责任追究机制。对全委会的决策意见,由谁来监督落实;落实结果如何反馈和评价;不按整改要求落实时,如何追究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由谁来追究等问题,不清晰、不明朗,容易不了了之。

三、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充分发挥全委会作用的几点建议

履行好、发挥好全委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职能和作用,必须结合全委会的工作性质,从实际干部工作出发,加强制度建设,注重细节研究,把这项全新的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一)正确理解和认识全委会在选人用人工作上的职责。综合《党章》和党内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地方党委全委会的功能主要集中在长远问题的规划决策;重大问题讨论决定;重点工作的审议监督三个方面。因此,全委会的干部工作的职责,也限于一些重要和重大事项,防止事务性工作上会讨论。主要工作职能体现在:推荐、讨论工作中,一是在换届或大批量调整干部时,才召集全委会开展工作;二是推荐、讨论决定的对象是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的党政正职,而不是所有岗位的正职和所有党委、政府部门的副职。审议、评议工作中,主要体现在党委常委会提出的会议议题或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联名提出的议题,才能提交全委会讨论决定。

(二)进一步做好细节处理。“细节决定成败”。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把方案做细、做全,防止个别环节的缺失,导致整体工作达不到效果。

在推荐提名工作中,一是提前公布任职资格条件。公开空缺岗位的同时及时公布任职资格条件,使全委会委员有针对性地进行提名推荐,特别是在无参考人选的情况下,更要强调任职资格条件,否则推荐结果可能高度分散,失去推荐价值。二是选好参考人选并注意排序。在提名推荐工作中每个岗位提出的3-5名提名参考人选相互之间应有可比性,切忌“陪榜”。在参考人选的排序上,要按姓氏笔划为序,并要具体说明,以免在推荐时造成误导。三是准备好符合条件的干部名册。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干部名册发给全体委员,有利于第一轮推荐人选比较分散时,对得票相对靠前的人选进行二次推荐。四是要以恰当的方式适时公布提名推荐结果。一般情况下,要当场公布提名推荐结果,对得票相对集中的人选,可以直接宣布考察人选。对得票相对接近的,应同时确定为考察对象,实行差额考察。

在讨论决定工作中,一是采取组织推介会或自我介绍等适当形式,让各位拟任人选充分“亮象”,使各位委员对提名人选有基本的感官印象。二是涉及人事任免的事项,一律采取无记名表决的方式,条件许可,可单独辟出划票室进行划票。

在评议工作中,一是要把握好评议的时间尺度。如对某次选人用人干部政策的评议,则要安排在讨论决定当时或稍后进行,时间过长,就失去了评判的准确性。对被调整干部适岗履职情况的测评,则要给新调整干部充分发挥作用的时间,用实际工作成绩来诠释自身能力的机会,这个时间一般以半年至一年为宜。二是要及时进行反馈。对干部的测评结果,一般要当场进行反馈,如需要经过综合分析再反馈的,一般也要以一个月为限。不反馈或长时间不反馈,会在委员心中产生抵触情绪。

(三)做好配套制度建设。一是健全人选来源相关制度建设。在提名推荐工作中,为把握好提名推荐对象的人选来源和质量,防止提名推荐结果的高度分散,应建立相应的人选储备制度,使其在一个既定的目标范围内选人。如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为提拔调整人选建立准入制度;建立平行调整人选资料库,为平行调整对象划定范围等。二是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建立全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工作制度,规定好讨论表决的对象、讨论表决的注意事项、讨论表决的程序等,使全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工作在一个规范的轨道上运行。三是建立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即在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和客观总结一定时期内干部工作的基础上,由党委书记代表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工作,接受质询和评判的制度。使全委会委员能全面、真实了解干部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做出准确的判断。四是完善结果反馈机制。在落实干部工作责任中,对在全委会评议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意见、建议和评价结果反映出的问题,需要建立相应的信息反馈、评估、落实和人员责任追究制度,把全委会的干部监督工作职能落到实处。

选人用人工作专题报告存在问题篇五

按照区委巡察组关于巡察工作部署要求,现就集团公司选人用人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集团公司成立于xx年xx月xx日,共设立xx个部室。现管理企业xx家,代管事业单位xx家,现有员工xx人,其中:正处级xx人,副处级xx人,科级干部xx人(正科级含享受待遇xx人,副科级含享受待遇xx人,事业身份副科级xx人),企业员工xx人,事业人员xx人。集团公司党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自xx年xx月以来,集团公司党委共选拔任用干部xx名,正科级xx人,副科级xx人,其中:xx名副科级延长试用期任职,xx名按照原职级安排工作。

在坚持干部任用基本条件,同时根据不同岗位特点,按照不同职务干部职责要求,综合考虑干部的专业、经历、性格、能力与岗位匹配度,增强选人用人的准确度;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注意掌握干部的一贯表现和群众口碑,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尊重了解情况的少数人的意见。保证选人用人工作的纪律性、规范性、严肃性。

(一)坚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集团公司党委在干部选拔作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选人用人原则,在干部素质标准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在干部能力要求上坚持注重实际、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干部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

(二)建立干部管理有效机制。

按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发挥集团公司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组织原则和决策程序,选拔任用工作均经过党委会议进行研究决定。充分发挥人力资源部门职能作用,理顺干部管理的体制机制。积极与区委组织部、区国资委沟通协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时报送了干部队伍现状情况报告、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等。

(三)严格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和入口关。

在制度执行过程中,把工作重心放在严把入口关上,把握重要流程节点,在严把推荐关、考察关、决策关、任职关的同时,坚持高标准原则,党委就根据试用期满考核情况,结合年度考核、日常表现等情况,经综合分析研判,对xx名副科级干部做出延长试用期半年,其中xx名终止试用期按原职务职级安排工作的决定。专门进行干部任职前谈话,明确工作使命和责任,以及自身缺点和不足,提出工作标准和廉政要求,切实提升新提拔干部的大局意识强化宗旨意识,增强责任意识,筑牢廉政意识。

(四)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

集团公司党委认真贯彻落实组织人事纪律,带头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法规,深入开展了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未出现跑官、买官、卖官、突击提拔、“带病上岗”、任人唯亲、弄虚作假等情况。

(五)严格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归档,确保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一是按选拔任用程序和类别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形成的文书档案及时归档。

二是集团公司党委按照区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和学历学位真实性比对排查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审核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历时六个月完成xx余份档案的审核及学历学位比对工作,对发现的xx名学历学位有问题情况经党委审核后均按规定及时进行了上报。

集团公司党委选人用人工作中,尽管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区委的要求,同干部群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许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选人用人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虽然集团公司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能够认真贯彻执行选拔任用有关规定,规范了选人用人的程序和方法,但在中层干部教育培养、考核评价、监督约束等方面的配套制度还有欠缺,还不够完善。

二是对干部的教育管理还不够到位。集团公司由多个部门企业整合到一起,各企业从事行业领域较多,人员素质结构复杂,部分干部工作热情不高,主动意识不强,拈轻怕重,安于现状,有“等靠要”的思想。在个别干部身上还不同存在没有把全部精力放在干事创业上,不积极努力开拓市场,着力提升企业效益,而一味守摊子、挨日子、吃老本。对上级安排布置的工作敷衍应付,对上级提出的问题建议有抵触情绪、思想散漫、行为慵懒的现象。

三是对职工树立正确的好人思想办法不够多。特别是在干部组织考察个别谈话环节中,当考察组问询考察对象的主要缺点和不足问题时,被谈话人多存在好人主义倾向,不说缺点,即使有缺点、有问题也不愿说、不敢说,有怕得罪人的思想,或回避缺点不足,或蜻蜓点水,或无关痛痒,多以不了解、没发现、加强政治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等答复,不能完全公正客观评价干部,不利于真正选拔出来政治思想合格、工作作风过硬、能力素质强的干部。

四是干部交流缺乏常态化、制度化。集团公司成立至今,适逢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出让,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对干部提拔任用、交流和调动等进行严格审批,一定程度造成干部交流不畅,形成了部分企业班子配备不够齐整,年龄、专业结构、梯次配备不合理等现象。不仅削弱了干部的进取精神,也影响到班子的整体合力和工作效率。

五是年轻干部人才储备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中层的平均年龄不断增长,对于专业岗位年轻干部的锻炼培养和人才储备需要不断充实和加强。从数量上看,与形势发展要求有一定差距;从结构上看,专业结构不尽合理,高层次专业人才特别是熟悉现代经济管理、城市规划、园林设计、财务及法律业务的干部较为紧缺,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比例偏低。对后备干部储备和培养渠道不够多、方法不够新,力度不够大,缺少实实在在、有针对性的科学方法。

六是选人用人思想不够解放。从用人观念上看,还存在思想不够解放的问题。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把破除论资排辈、营造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环境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但在实际工作中,还没有完全处理好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与调动不同年龄段干部积极性的关系,还没有完全冲破论资排辈、迁就照顾等思想障碍,大胆使用年轻干部上力度还不够强,步子迈的还不够大,与干部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同时,在选拔干部过程中还有求全责备的思想,容易失去用人的最佳时机,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领导干部队伍相对老化和活力不足。

七是对干部能力素质有待提高。集团公司整合后形成的干部队伍结构配比不尽合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集团公司干部整体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理论素质不高,工作中往往就事论事,不注意从政治和全局观察事物;专业知识能力素质欠缺,不善于学习思考;能力素质欠缺,领导水平不高;岗位教育、企业任职的意识缺乏,且工作中切实发挥作用不明显。整合后集团公司党委有针对性的对干部进行交流使用,开展了专题党课等培训引导工作,着力提高和培养干部的素质,收到一定成效。

集团公司党委将从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着手,努力提升企业融合度,增加归属感,着力提升干部整体素质,着力提升干部“四个意识”,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认真总结干部选拔任用所取得的经验,加强组织人事干部专项培训。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干部,为提高集团公司党委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奠定基础。

一是抓好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党委中心组和党政干部培训内容,通过采取专题辅导、交流研讨、开辟专栏、印发材料等多种形式,切实将学习范围覆盖到集团公司所有干部群众,促使两级领导干部熟悉和带头遵守《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和严格执行《条例》,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和广泛监督《条例》。进一步加强干部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干部干事创业取得新成效,把干部学习教育当做重点来抓。

二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着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把好选人用人关,大胆培养大胆使用忠诚干净担当、谋改革促发展实效突出的干部。严格执行干部问责制度,切实做到有权就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进一步加大干部管理力度,着力加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力度,不断提高党员道德修养的自觉性。通过学习教育和自省自律强化党员的道德自律意识,引导干部努力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加强党性锻炼,增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自觉性,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立干部轮岗交流机制,加大干部交流和队伍融合力度,增强干部队伍素质。切实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坚决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形成制度管权、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

三是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认真落实国资委对领导班子的考核工作。严格执行对各子公司领导班子考核,确保考核结果真正反映出各班子的工作成效、做事热情、责任担当,使优秀班子能脱颖而出。将考核触角延伸到集团公司各个层次,针对“一把手”、副职干部、中层干部、普通办事员等不同层次的对象,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用不同的尺子量不同的人,以差异化考核体现出考核的公平合理,以分层分类的量化考核排名让同类干部在同一赛场上“赛跑”,触动和激发干部分发向上,逐步改变慵懒无为的状况。与此同时,强化考评结果运用,逐步建立干部激励机制、奖励机制,切实让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切实激发干部工作热情。实现及时选拔使用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真正通过考核实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将干部放在合适的位置上。

四是积极营造良好选人用人氛围。要在党员干部适应新常态,抢抓新机遇,谋求新作为,争创新业绩,促进新发展,树立脚踏实地、求真务实、以民为本的新政绩观上下功夫,努力破除阵风论、过头论、阻碍论等错误论调,树立风清气正、健康发展的新环境;逐步建立容错机制,在引导干部严以用权,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提升执政能力和水平的同时,让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敢想、敢做。努力破除为官不为、站位不为、碌碌无为等不良现象,树立干事创业、勇于担当、廉洁从政新气象。以上是集团公司党委选人用人专项报告,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选人用人工作专题报告存在问题篇六

主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九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十次全会精神,总结20**年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年任务。

(一)努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执行任务清单、签字背书、廉政谈话和约谈等制度。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常态化督查考核,实行“一案双查”。全市共查处“两个责任”案件434起,追究主体责任793人、监督责任70人。

(二)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发挥“三支队伍”“五项机制”作用,建立413人的督察员、监督员和信息员队伍,构建用好定期会商研判、针对问题集中督察、典型通报曝光、群众有奖举报和问责追责“五项机制”。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四风”问题3780起,公开曝光典型问题107起、320人。

(三)着力加强基层党风政风建设。突出抓好“四个一”,即:创新抓好一项机制落实,着力加强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积极发挥一个阵地作用,全市195个乡镇全部建成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村务监督服务中心、速查快办中心、基层廉政远程教育中心和乡镇纪委书记短信举报平台;集中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排查出损害群众利益方面突出问题4类80个;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排查基层“四风”及侵害群众利益问题3254个,查处1799起。

(四)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重点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查处。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730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110件,立案1771件;党政纪处分178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6人、乡科级干部308人。

(五)探索推进巡察监督。紧扣“六项纪律”,深化“四个着力”,市委巡察组开展3轮巡察,实现对县区及市管管理区、开发区全覆盖,市县两级共巡察134个单位,发现并反馈“四个着力”方面的问题2050个,移交问题线索854件。

(六)积极推进教育预防。持续擦亮“清风信阳”廉政教育品牌,推进“一县一品、一域一色”廉政文化建设。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和任前廉政考试。编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口袋书、婚丧嫁娶和公务接待“四严禁八不准”等;开展党纪条规测试、纪律大讲堂、微博问廉、廉政微访谈等活动;强化以案明纪警示教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56场(次)。

(七)注重锻造过硬队伍。组织学习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的新理论新要求;分3期对全市654名办案人员进行了封闭式培训;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出台县区、市纪委派驻机构、市管企业和高校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坚持零容忍查处违纪行为,共处分纪检监察干部21人,谈话诫勉13人。

20**年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市委十次全会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持尊崇党章、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德规相依、深化标本兼治,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执纪审查,强化巡察监督,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问题,坚决遏制腐`蔓延势头,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新成效。

(一)坚决依规治党,持续严明党规党纪

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

严明组织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市县乡三级党委、纪委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按规定请示报告、不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档案造假、违规选人用人等问题。

严格制度执行,确保刚性约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使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各级纪委要以“六项纪律”为尺子,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二)坚持寸土不让,持续严防“四风”反弹

保持定力韧劲。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从解决领导干部不严`实问题入手,使党的作风持续好转。

加大纠治力度。充分发挥“三支队伍”“五项机制”作用,坚持看住重要时间节点,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紧盯“四风”新情况新变化,对隐形变异的“四风”越往后执纪越严。畅通监督渠道,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

倡导新风正气。发挥媒体作用,加强思想理论、形势任务、党规党纪、文化传统、正反典型的宣传。把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良好家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挖掘信阳历史文化资源,打造一批优秀廉政文化作品。

(三)实践“四种形态”,持续保持惩治腐`高压态势

紧盯遏制目标。把握“四种形态”,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坚决把存量减下来;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把增量遏制住。突出惩治重点,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三种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

突出执纪特点。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执纪审理,都要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对巡视巡察、司法、审计、信访发现的问题,要加强分析研判,对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对指向性明确的问题要扎实做好初核。

严明审查纪律。严格执行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审查各项制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强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加快审查场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审查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审查人员零违纪、审查安全零事故。

(四)不断深化提升,持续加强基层党风政风建设

强化责任落实。要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到基层,加强管理监督,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纪检监察机关要分级负责,市级负责排查督办、县级负责直接查办,层层抓好工作落实。

突出查处重点。紧盯“小微权力”,开展基层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流转、强农惠农补贴、低保医保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挪用等问题。尤其要把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作为政治任务,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扶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健全工作机制。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完善常态化通报制度,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要通报曝光。总结基层党风政风建设“四个一”经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五)保持震慑常在,持续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加大巡察力度。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是否维护党章权威、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督促其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用好巡察成果。各级党组织要健全完善成果运用机制,派出巡察组的党组织要提出明确整改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整改情况要公开发布、接受监督。

加强巡察领导。县区党委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市委巡察机构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指导,真正形成全市巡察“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六)强力夯实责任,持续传导压力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省委“主体责任深化年”的要求,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到“五位一体”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严格责任追究。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察整改不落实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

(七)切实深化“三转”,持续加强队伍建设

聚焦职能定位。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实践“四种形态”,持续深化“三转”。建设覆盖全市的纪检监察信息平台,建立情况明、数字准、可监控的数据库。

从严选人用人。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安排,在党委的领导下做好纪委换届工作。纪委委员要明确纪委委员职责,各级纪委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制度,公开选拔,择优录用。

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推进派驻监督全面覆盖。要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驻在部门和归口监督单位领导班子、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制度。上一级纪委要加强对上报情况的综合分析和监督指导。

强化监督管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要严格工作程序,执行好回避、保密和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选人用人工作专题报告存在问题篇七

主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九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十次全会精神,总结20xx年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xx年任务。

(一)努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执行任务清单、签字背书、廉政谈话和约谈等制度。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常态化督查考核,实行“一案双查”。全市共查处“两个责任”案件434起,追究主体责任793人、监督责任70人。

(二)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发挥“三支队伍”“五项机制”作用,建立413人的督察员、监督员和信息员队伍,构建用好定期会商研判、针对问题集中督察、典型通报曝光、群众有奖举报和问责追责“五项机制”。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四风”问题3780起,公开曝光典型问题107起、320人。

(三)着力加强基层党风政风建设。突出抓好“四个一”,即:创新抓好一项机制落实,着力加强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积极发挥一个阵地作用,全市195个乡镇全部建成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村务监督服务中心、速查快办中心、基层廉政远程教育中心和乡镇纪委书记短信举报平台;集中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排查出损害群众利益方面突出问题4类80个;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排查基层“四风”及侵害群众利益问题3254个,查处1799起。

(四)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重点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查处。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730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110件,立案1771件;党政纪处分178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6人、乡科级干部308人。

(五)探索推进巡察监督。紧扣“六项纪律”,深化“四个着力”,市委巡察组开展3轮巡察,实现对县区及市管管理区、开发区全覆盖,市县两级共巡察134个单位,发现并反馈“四个着力”方面的问题2050个,移交问题线索854件。

(六)积极推进教育预防。持续擦亮“清风信阳”廉政教育品牌,推进“一县一品、一域一色”廉政文化建设。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和任前廉政考试。编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口袋书、婚丧嫁娶和公务接待“四严禁八不准”等;开展党纪条规测试、纪律大讲堂、微博问廉、廉政微访谈等活动;强化以案明纪警示教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56场(次)。

(七)注重锻造过硬队伍。组织学习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的新理论新要求;分3期对全市654名办案人员进行了封闭式培训;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出台县区、市纪委派驻机构、市管企业和高校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坚持零容忍查处违纪行为,共处分纪检监察干部21人,谈话诫勉13人。

20xx年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市委十次全会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持尊崇党章、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德规相依、深化标本兼治,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执纪审查,强化巡察监督,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问题,坚决遏制腐`蔓延势头,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新成效。

(一)坚决依规治党,持续严明党规党纪

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

严明组织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市县乡三级党委、纪委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按规定请示报告、不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档案造假、违规选人用人等问题。

严格制度执行,确保刚性约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使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各级纪委要以“六项纪律”为尺子,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二)坚持寸土不让,持续严防“四风”反弹

保持定力韧劲。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从解决领导干部不严`实问题入手,使党的作风持续好转。

加大纠治力度。充分发挥“三支队伍”“五项机制”作用,坚持看住重要时间节点,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紧盯“四风”新情况新变化,对隐形变异的“四风”越往后执纪越严。畅通监督渠道,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

倡导新风正气。发挥媒体作用,加强思想理论、形势任务、党规党纪、文化传统、正反典型的宣传。把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良好家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挖掘信阳历史文化资源,打造一批优秀廉政文化作品。

(三)实践“四种形态”,持续保持惩治腐`高压态势

紧盯遏制目标。把握“四种形态”,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坚决把存量减下来;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把增量遏制住。突出惩治重点,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三种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

突出执纪特点。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执纪审理,都要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对巡视巡察、司法、审计、信访发现的问题,要加强分析研判,对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对指向性明确的问题要扎实做好初核。

严明审查纪律。严格执行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审查各项制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强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加快审查场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审查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审查人员零违纪、审查安全零事故。

(四)不断深化提升,持续加强基层党风政风建设

强化责任落实。要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到基层,加强管理监督,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纪检监察机关要分级负责,市级负责排查督办、县级负责直接查办,层层抓好工作落实。

突出查处重点。紧盯“小微权力”,开展基层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流转、强农惠农补贴、低保医保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挪用等问题。尤其要把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作为政治任务,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扶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健全工作机制。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完善常态化通报制度,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要通报曝光。总结基层党风政风建设“四个一”经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五)保持震慑常在,持续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加大巡察力度。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是否维护党章权威、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督促其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用好巡察成果。各级党组织要健全完善成果运用机制,派出巡察组的党组织要提出明确整改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整改情况要公开发布、接受监督。

加强巡察领导。县区党委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市委巡察机构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指导,真正形成全市巡察“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六)强力夯实责任,持续传导压力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省委“主体责任深化年”的要求,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到“五位一体”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严格责任追究。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察整改不落实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

(七)切实深化“三转”,持续加强队伍建设

聚焦职能定位。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实践“四种形态”,持续深化“三转”。建设覆盖全市的纪检监察信息平台,建立情况明、数字准、可监控的数据库。

从严选人用人。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安排,在党委的领导下做好纪委换届工作。纪委委员要明确纪委委员职责,各级纪委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制度,公开选拔,择优录用。

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推进派驻监督全面覆盖。要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驻在部门和归口监督单位领导班子、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制度。上一级纪委要加强对上报情况的综合分析和监督指导。

强化监督管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要严格工作程序,执行好回避、保密和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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