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执法工作报告(优秀17篇)

时间:2023-12-13 作者:ZS文王

撰写工作报告可以使我们更加全面地了解自己在工作中的表现和不足之处,进而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通过阅读这些范文,你可以了解到如何将复杂的工作内容和成果简洁明了地呈现给读者。

交通执法工作报告(优秀17篇)篇一

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经常性地召开专题会议,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明确了谁主管、谁负责,对公开的信息经主办部门负责人、保密部门、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层层审核合格后,方可公开,并报公开办备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内容:

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概况类3条,法规公文类信息39条,规划计划及业务工作类信息2条,民生领域服务信息1条。

2.公开形式:

(1)政府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公开信息。

(2)公共查阅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费情况。

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收费情况。

(四)咨询处理和社会调查情况。

受理12345热线709条,全部处理回复到位。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一是机构内容及计划总结更新的时效性还需加强。

二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公开的内容、格式还存在不规范的现象。

三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在管理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20xx年我局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将加强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规范公开信息格式、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三是着力做提升投诉件处置效率。

交通执法工作报告(优秀17篇)篇二

突出建设投融资创新,充分运用积极的财政政策,足额争取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和财政专项建设资金。进一步创新干线公路、换乘枢纽融资建设方式,拓宽土地收储和收费还贷政策渠道,积极争取社会投资,为交通运输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下面是unjs整理的关于交通运输局半年工作报告全文:

一、上半年全市交通运输工作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工作部署,紧扣全年目标任务,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各项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交通运输经济稳中有进。上半年交通运输继续加大有效投入,充分发挥了促进全市经济稳增长的积极作用。截至6月底,完成投资49.7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55.3%。交通运输经济总量继续保持增长,截至6月底,全市完成公路客运量5702万人次,同比增长1.8%;完成公路货运量5758万吨,同比增长6.38%;完成水路客运量12.81万人,同比增长1.7%;完成公共交通客运量(含公共汽车、出租车、地铁、有轨电车、轮渡)达100190万人次,同比增长9.6%,日均客运量达553.54万人次;完成港口货物吞吐量1.1亿吨,同比增长2%;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41.4万标箱,同比增长7.1%。

二是重点工程建设进展平稳。纬三路过江隧道顺利贯通,工程建设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全力协调122省道军产征地拆迁工作,推进宁高新通道、溧白线等工程扫尾,加快002省道浦口段、353省道六合段、338省道江宁段等续建项目建设。芜申线航道整治工程征地拆迁扫尾工作取得突破,为项目年内主线建成创造了条件。加强综合客运枢纽建设,马群公交停保场完成搬迁过渡,综合换乘中心及新建停保场工程规划方案获批,即将启动施工。精心组织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建设,新开工农路222公里,建成100公里,开工建设农路桥梁29座,建成21座。

三是公交服务水平有效改善。积极推进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公交都市创建工作计划,组织地铁三号线工程运营评审各项工作,于3月31日顺利开通运营,有效缓解了市民过江难。全力推进公共自行车发展,新增服务点154个,新增车辆5497辆,全市公共自行车日均使用量12万多人次。新辟公交线路14条,调整线路32条,延长服务时间24条。新建、续建改造公交场站37座,建成2座,完成了公交专用道规划方案编制及设计即将组织实施。下达公共汽车经营企业安全运营服务考核指标,进一步促进公交安全运营,提升公交服务水平。深化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研究,会同市物价局出台了优化运价政策,保持了出租汽车行业平稳运营。

四是航运物流发展全面提速。报请市政府印发了《推进港口物流快速健康发展的基本意见》,开展《南京港“十三五”发展规划》、《南京市内河港口总体规划》专项调整等规划研究,编制并实施《南京港口和航运工作要点》。推进港口项目加快建设,西坝港五期工程已完成水工码头建设,龙潭港四期工程6月底投入试运行。推动南京港集团与合肥、马鞍山、淮安、唐山、宜宾等港口开展合作,开通“宜宾-南京-唐山(环渤海湾)”、“宜宾-南京-日本、韩国”等集装箱班轮航线,将太仓港至日本航线上延至南京。协调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增强了龙潭港的竞争力。加快推进“国家共同配送示范城市”建设,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和甩挂运输,积极推动公、铁、水、航综合运输深度融合发展。

交通战备积极推进军区舟桥旅装备进出道路建设,开展过江通道战备运输适应性研究,园满完成省、市国动委赋予的民兵队伍组建任务。

六是党建文明创建持续加强。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局属单位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企业党委负责同志参加“三严三实”专题党课和培训,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全面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做好基层党建工作,印发《关于建立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制度的实施意见》,建设系统党代表工作室。组织表彰系统第八届十佳优秀青年,完成新一届局团委换届改选。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我局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审,保持了荣誉。牵头全市交通运输环节“文明旅游”工作,承办全市“文明礼让”座谈会,成立交通督导分团,广泛宣传和推动文明交通出行。加强交通志愿服务工作,温暖交通、慈善义工车队、关爱留守儿童等活动持续深入开展。离退休老干部工作有声有色,得到老同志及家属广泛赞誉。加强典型培树宣传,系统15人荣获全国、南京市劳动模范,14名职工入选“南京好市民”、“南京好人365”,12名职工被评为第三届“最美交通人”。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两个责任”,健全“一把手”负总责、“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到领导、任务量化到部门”的工作机制。注重惩防并举,深化反四风,开展系统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大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市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继续加大信访案件查处力度,上半年办理各类信访举报共26件,查处违法违纪案件4起。

在肯定上半年各项工作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建设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的困难以及我们自身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融资和拆迁、土地、环境等资源要素保障难仍然突出,完成今年交通运输建设投资计划压力巨大。二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尚待完善,枢纽场站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枢纽经济发展有待突破。三是交通运输公共管理服务还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畅达、舒适出行需求,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工作亟需加强,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稳定形势仍然严竣。四是面对全面从严治党和“三严三实”新形势、新要求,系统部分干部职工反“四风”还不够坚定,工作作风有待改进,廉政建设尚需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各单位、各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二、争转型升级之先,创枢纽经济之优,为建设新南京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强保障。

总书记在部署推进“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重大国家战略过程中,反复强调交通运输具有很强的先导作用,要把互联互通、交通一体化作为先行领域,加快形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总理在今年的中,明确提出了“使交通真正成为发展的.先行官”的要求。前不久交通运输部召开了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当好发展先行官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准确把握交通真正成为发展先行官的丰富内涵,深刻认识当好发展先行官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保持战略定力和工作韧劲,结合各地工作实际抓好推进落实,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动力、增强后劲。省交通运输厅贯彻此次会议精神,提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要着力在稳定经济增长、培育发展后劲,服务重大发展战略,促进区域和城乡一体化,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以及建设“信息高速公路”这五方面当好“先行官”。当前,我市上下正以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紧紧围绕建设“一带一路”节点城市、长江经济带门户城市、长三角区域中心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以及国家级南京江北新区的目标,深入发展创新型、服务型、枢纽型、开放型、生态型等“五型经济”,全力打造南京经济“升级版”。系统上下务必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全面认识、深刻把握形势任务,深刻领会、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坚定信心,提振精神,抢抓机遇,聚力攻坚,不仅要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先导作用,更要切实承担起大力发展枢纽型经济的重要使命,加快健全枢纽设施、完善枢纽功能、拓展枢纽空间,切实把综合交通枢纽优势转化为转型发展优势和产业竞争优势,努力使交通运输真正成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南京”的先行官。

下半年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加大建设投入,努力在实现经济稳增长中当好先行。

一是突出建设投融资创新。充分运用积极的财政政策,足额争取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和财政专项建设资金。进一步创新干线公路、换乘枢纽融资建设方式,拓宽土地收储和收费还贷政策渠道,积极争取社会投资,为交通运输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下半年要加快交通项目储备融资地块的运作步伐,力争马群狮子坝、秣陵互通西南侧、定向河东侧地块等一批地块上市回笼资金。二是突出重大项目建设。对计划完工项目,倒排工期,全速冲刺,确保纬三路过江通道、宁高新通道建成通车,芜申线航道整治工程交工通航。对于续建项目,全力以赴抓推进,加快宁高城际轨道二期土建工程、002省道、340省道等重点工程建设。尽快开工马群公交停保场及换乘枢纽,力争年内启动长江五桥、溧高高速公路、龙潭港疏港公路、104国道江北段和秦淮河航道先导段建设。三是突出城乡统筹发展。围绕农民集中居住点和发展乡村旅游,加快农村公路成网通畅工程,年内确保完成400公里农村公路及16座农路危桥改造目标任务。四是突出项目储备保障。加快宁马、宁合高速公路改扩建,126省道等一批高速、干线公路及长江大桥维修、龙潭港铁路专用线等项目前期工作,积极配合省厅开展高宣高速、浦仪高速、宁巢高速等前期研究。

交通执法工作报告(优秀17篇)篇三

第一条为了加强大队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做到行为规范、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廉洁高效,根据市局《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结合本大队实际,特制定大队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第二条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民道德行为规范,模范履行相关义务。

第二章队容风纪。

第三条工作时间须着制式服装,佩戴统一标志,保持容貌严整。非工作时间,一般不着制服。衣着必须整洁、配套,不得混穿,不得在制服外着便服。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等。应当规范缀钉、佩带帽徽、领花、肩牌与肩徽、胸章、臂章,不得佩带与身份或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戴帽子时骑车、乘车执行任务或队列时可使用松紧带,不使用时,松紧带应置于帽内,室内可脱帽,并放于固定位置。执勤或集体活动时,应着黑色、棕色皮鞋,不得赤脚,穿拖鞋和赤脚穿鞋。季节换装应当按统一要求整体换装,保持着装一致,有明显伤疾及女同志怀孕后体形发生明显变化时,应当着便装。

第四条仪表端庄、姿态良好。头发整洁,不染彩发。男队员不得留长发、大鬓角、烫卷发、剃光头和蓄胡须。着制式服装时,不浓装艳抹,不围围巾,不佩带饰品。不在外露的腰带上系饰物。不纹身、不染指甲、不留长指甲。

第五条着制式服装应精神饱满,举止文明。不背手、袖手、叉腰、插兜、勾肩搭背。不在公共场所或其它禁烟场所吸烟;不边走边吃东西;不嬉笑打闹、高声喧哗;不席地坐卧。在执勤车辆内也应保持良好姿态,精神振作。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执勤时不到被管理者处歇息、聊天、购物、用餐等。严格执行禁酒令。不得参与赌博、打架斗殴,不得参加封建迷信等违法违纪活动。站、坐、行、待人接物都要注意形象。在办公室、值班室、岗亭时,必须姿态端正,不得斜靠、倒卧、翘腿、聊天、打牌、下棋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参加集会或其他集体活动时,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有序入场,在指定的位置就坐。严格遵守会场秩序。有特殊情况要提前退场的,需经大队领导批准。散会时,依次退场,不得喧哗。

第三章执勤。

第六条执勤前要列队点名,整理着装,戴好胸章,检查装备,明确任务,提出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带齐有关执法证件、文书和票据。

第七条徒步执勤(外出)时,做好两人成行,三人成列。

第八条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驾驶或乘坐二轮、三轮摩托车值勤时要配戴专用头盔。

第九条遵章守纪,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细致、认真,严格执行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的有关法规。

第十条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纠正、处理违章时,一般情况下先敬礼、亮证,后纠违。做到行为文明,态度和蔼,严禁粗言秽语。

第十一条罚没款和暂扣物品按规定及时上交,不延误、挪用和擅自处理。

第十二条爱护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加强维护保养,不用执法车辆办私事,不使用通讯工具聊天。

第十三条执行公务需进入居民住宅或单位时,应主动出示证件,说明来意。

第四章礼节。

第十四条参加庆典、集会等重大活动升国旗时,着制服列队的人员应当自行立正、行注目礼,带队人员应当行举手礼;未列队的人员应当行注目礼。奏(唱)国歌时,应当自行立正。

第十五条晋见或者遇见上级领导时,着制服的人员应当行举手礼。

第十六条进入领导办公室前,应先喊报告,获准后方可进入。

第十七条列队行进间遇见领导时,带队人员应当行举手礼。

第十八条交接岗时,应当互相敬礼;不同单位的执法人员因公接触时,应当主动致意。

第五章接待。

第十九条接待用语应当文明、规范,讲普通话。

第二十条对群众的举报和来访,要耐心倾听,做好记录,及时处理。

第二十一条在上级领导视察、友邻单位来访、参观、调研讨,要热情迎、送,尽可能办好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六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应按级请假。请假一天以内的,队员由中队长批准并报大队部备案;一天以上的,报大队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得离岗。

因病请假一般情况下凭医院证明,待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请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续假,必须经过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超假。逾假不归作旷工论处。因工作需要,请、休假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归队。休假结束,应及时销假。

第二十三条严格报告制度,坚持一事一报和按级报告的原则,对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工作中未能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向分管领导请示,分管领导对请示的问题应及时研究答复。投送新闻稿件、报送信息须经大队领导阅批,不得越级上报。

第二十四条因工作变动,调离、退休、辞职或被辞退、开除公职时,必须将自己负责的工作情况和掌管的文件、材料、证件、标志等进行移交。移交工作应当在本人离开工作岗位前完成。因事暂时离开岗位时,应当将自己负责的工作向代理人员交代清楚。一般情况下应做好书面交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第二十五条严格执行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八不准四禁止”,即:不准敷衍了事;不准推诿扯皮;不准故意刁难;不准乱批乱罚;不准吃拿卡要;不准徇私舞弊;不准违法执法;不准粗暴执法。禁止执行公务前喝酒;禁止接受被管理单位的宴请和接收、索要钱、物;禁止为被管理单位代办审批和处罚手续;禁止从事与本职工作有关的第二职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范,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并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大队将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本规范与上级规定有违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规范由大队长室负责解释。

1.2016年机关工作人员文明礼貌行为规范。

2.市直机关工作人员文明行为规范。

3.2016年区级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4.2016年《审计局机关工作人员文明礼貌行为规范》。

5.《济源市机关工作人员文明服务行为规范》。

6.2016财政局机关文明行为规范。

7.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最新)。

8.2016年市政协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9.2016年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交通执法工作报告(优秀17篇)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县交通运输局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xxxx年纪检监察工作规划。

一、从狠抓作风建设着手。

在1月23日召开了全系统作风建设大会,明确了今年作风建设的任务和目标。一是注重建章立制,健全完善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第一,建立绩效考核双结合机制。实行月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将作风建设情况、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局对站所、科室的绩效考核,局党组对各站所、科室每月下达工作目标任务,再根据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作风建设情况,严格兑现月绩效工资和年度绩效工资。第二,强化督促检查机制。由局纪检组牵头,局办公室、政工科参与,采取明察暗访、走访座谈、电话查询、聘请政风行风评议员、接受媒体监督和举报投诉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各单位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和落实行业服务规范的情况。第三,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上班纪律、财务制度、值班制度、公务用车制度等,并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是开展作风建设系列活动,树立交通良好形象。第一,开展作风建设大讨论活动。以站所、科室为单位就如何开展好本单位、本部门作风建设进行讨论,并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就如何发展交通事业、提高工作水平、加强效能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第二,召开主题民主生活会。精心组织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社会公示等,重点查找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纪律、廉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

三是开展为民服务主题活动,切实帮助基层和群众排忧解难。第一,开辟政务服务大厅。开辟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大厅,整合交通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咨询投诉等为民服务职能,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和程序,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第二,开展为民服务主题活动。()广泛开展“春运便民”志愿服务活动、“结对帮扶”活动、“大走访送温暖”活动和“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同时结合群众工作站,深入联系村、帮扶村,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着力解决群众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帮助基层解决在转变发展方式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办几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

四是开展学习培训,提升廉洁自律意识和执法水平。第一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广大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党章》以及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具体要求,认真进行贯彻落实。同时要结合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在全系统干部职工中积极倡导“做事讲规范、讲原则、讲程序”的工作守则,大力发扬“工作上雷厉风行,作风上公道正派”的干事作风,努力营造“简单生活、快乐工作”的良好氛围。第二,开展执法培训。重点针对执法言行不标准、执法文书不规范、执法程序不合理等现象,采取案例分析、体验式教学等方法,全面开展法律法规、执法形象、服务礼仪、文书制作等专题培训,全面统一执法动作、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二、从狠抓廉洁自律着手。

建立单位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每个单位和个人岗位必须找出潜在风险点,采取相对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并作出廉政承诺,年底对照防范措施和承诺述职述廉,进行综合考评。

三、从重点监督交通建设工程着手。

进一步规范交通工程建设程序,凡是定价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必须公开招投标,纪检组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加强监督,凡是没有严格履行合同、存在安全隐患、质量没有达到设计要求的,一律不准支付工程款,谁签字,谁负责,尽量将不廉洁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着手。

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按交通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规定行使,坚持做到“八合法”(主体合法、身份合法、权限合法、依据合法、证据合法、决定合法、文书合法),统一着装、亮证执法、文明执法、罚缴分离,加强学习,提高水平,纪检组随时监督、抽查。努力实现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党员不违纪,干部不违法”,使廉洁成为每个人的工作生活习惯,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好地为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服务。

交通执法工作报告(优秀17篇)篇五

依法行政是党和政府对所有行政执法单位和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是依法治国的核心,而执法人性化是党和政府以及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人员提出的新要求、高标准,是依法行政的最高境界。20xx年,黄山区交警大队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的过程中,用人性化执法感动了皖北人,使得5个来自皖北的同乘一辆拼装农用三轮车,从安徽的最北端萧县来到安徽的最南端黄山区的农村妇女,在感受到了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交警忠于法律、忠于人民的真诚情怀,感受到了黄山区党员民警先进性的具体体现以后,由在交警大队的大院里“住”了两天,最后一致同意将车报废解体、返回原籍,并感动地和交警们一一握手,由衷地说:谢谢大兄弟!通过这个执法案例,使我们看到了交通警察执法人性化的威力,从而也引发了我们谈谈交通警察人性化执法的有关问题。

在公安队伍中,交通民警由于行政执法相对人几乎涉及所有交通参与人,是与群众接触最多的警种之一。压滤机滤布而在交通警察所有的行政执法活动中,路面执法与群众接触最直接,交通警察在路面执法的量占整个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的比例最高。因而交通管理路面执法程序的合法性,执法行为的合理性、执法行为的人性化与否直接关系到公安机关声誉和公安民警的形象,绝不可掉以轻心。但在实际的交通管理工作中,路面执法确实存在着一些距离人性化要求颇远的现象。

1、纠正交通违法执法无序。主要表现为或者是对过岗的交通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助长了交通参与人实施违法行为的侥幸心理;或者是坚持了违法不过岗,但是不注意时间、地点、场合,执法效果没有达到。诚然,见违必纠是我们应该长期坚持并大力提倡的,但在现实路面执法中,因纠正交通违法行为不注意时间、地点、场合而造成或顾此失彼、或得不偿失,警民对立的情况屡见不鲜。

2、重处罚轻教育。在路面执法中,重处罚轻教育的趋势比较明显,基本上是违法必罚,交通法规中的警告条款运用得很不够或者是基本上没运用;同时在路面执法中,罚款已交而交通违法照旧的现象突出,长此以往,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交警为了罚款而纠正交通违法的普遍认识,从而得不到公众的认可和支持。

3、路面执法情绪化。交警也是人,滤布是人就有情绪,作为交警应该控制其情绪,但个别民警在心情不好时,特别是长期在恶劣工作环境中工作时,火气大、情绪差,对驾驶员训斥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部分民警方式方法欠妥,语言不规范,说服不到位,造成不少驾驶员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无异义,但对交警的执法态度有看法。

4、路面执法中随意现象仍然存在。如在路面执法中或多或少地存在着特权车、关系车、熟人车不处罚或降格处罚的情况,同一种违法在不同民警中有不同的处理结果,容易造成执法的不公平和不公正现象。

5、执法水平不高。部分民警对相关的交通法规了解仅仅停留在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上,纠正交通违法在执法程序上、在法律文书的使用上存在着不少错误的认识,对于交通管理相关的其它法律法规如《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公路法》、《安全生产法》等、基本上没有什么概念,也很少涉及。

6、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人缺乏人性化关怀。主要表现为不自觉地把行政相对人当作自己的对立面,从而在人格上不尊重当事人、在处理上不考虑当事人的合理要求、在语言上不注意文明用语、在行动上处处体现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特权感和自我优越性。

1、路面交通管理应以人为本。《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经实施一年了,它有一个鲜明特点,就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因此,交通警察在日常交通管理工作中,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中心,一切交通管理措施都要适应以“生命至上”为最高目标,要通过人性化管理,体现整个社会对公民权益、生命安全的关注和重视,把思想、立场调整到保护和实现最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更好地树立队伍形象上来。

2、增强依法行政的观念。路面执法既要坚持依法办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更要讲究执法效率,讲求人性化执法,追求执法效果,坚决克服执法中的随意性。要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服务对象一律平等,对交通管理的各类对象一视同仁,与此同时,要注重自身法律意识的提高,法律知识的学习。

3、坚持执法人性化。作为交通警察,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要掌握适度,体谅群众。掌握适度,实际上也是《行政处罚法》对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提出的基本原则之一。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有三个问题必须掌握好。一是罚得对不对,二是罚得当不当,三是罚得是否承受得了。交通民警如何正确使用自己手中的处罚权,除了需要熟练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外,还要明确两点:第一,执罚者与受罚者都是“人”。除开那些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外,是人就有人性,也就是说人的本性都有崇善嫉恶的一面,绝大多数人主观愿望上不想违法,更不愿受到处罚和指责。第二,交通参与人的违法行为,多数都是人民内部矛盾,是可以通过调解消化处理的。所以,我们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一定要注意合法、适度、量情的原则。所谓“合法”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体现处罚法定原则。所谓“适度”就是根据当事人的违法情节在法律规定的处罚幅度内确定适当的处罚数量,不能轻违重罚,或者重违轻罚。所谓“量情”,就是作处罚决定时,一定要体察民情,不要超出他们承受不了的限度。所以,对于交通违法的初犯者和情节轻微者一般以教育为主,不施罚款。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当事人采取教育和处罚并举的方法,要让他们罚得心服口服。

4、热心助人为乐。要认真落实“有困难找警察”的承诺。交警部门的服务对象主要是车主、驾驶员及所有交通参与者。我们提出的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实际上是一个群众观念问题,说到底是一个人本理念问题。交通警察通过帮助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体现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根本宗旨,也可以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改善执法形象。

5、加强修养、提高心理素质。主要是在两个方面。一是在闻听群众过激言论时,要心胸袒荡,谅解群众。遇到这种情况,交通民警一定要头脑冷静,耐心教育,以理服人,不与他们计较。因为我们是警察,心胸要宽广。由于人的素质不齐,良莠并存,社会的落后面一下子不可能消除,自由主义、不服管理、或者希望法律只管别人,不管自己的人在一定时期还是存在的,但他们毕竟还是人民群众。所以,对待这些人,从情感上要谅解他们,从道义上要征服他们。遇到说不清,讲不明的情况,也不能操之过急。二是在遭遇不公正指责的时候,要勇于自责,理解群众。当前,我们的执法工作确实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再加上群众对改革不理解、对发展有看法、对政府工作有意见,往往会借题发挥。因而,交通警察常常会受到一些不公正的指责,有口难辨。怎么应对这种情况?首先要勇于自责,承认自己不足,然后再作解释,辨明真相,弄清是非。即使你本人做得很好,也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虚心接受意见,提高群众满意率。

交通执法工作报告(优秀17篇)篇六

根据局下发的文件精神,我所严格落实局党组关于加强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自查工作的重要指示,以构建和谐、高效、便民的交通执法环境为主线,以“奉献人民,服务社会”的工作总宗旨为出发点,围绕交通行政执法安全工作,在全所范围内大力开展了交通执法行为大检查,强化全体职工规范执法意识,并就交通执法检查内容及要求进行了逐条对照检查,加强全体人员的安全法制教育,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执法行为规范、合法,确保无公路“三乱”出现,确保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安全稳定。

近年来,我所认真贯彻落实局党组和稽查大队领导关于加强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指示精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加强对全体职工的规范交通执法行为的培养和自查工作,积极实施“依法治交通”的战略,立足工作实际,大力倡导规范化、人性化执法行为,使我们的交通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有力地打击了辖区内车辆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维持了运输市场的良好秩序,多年来未发生过一起执法过错、错案和公路“三乱”现象,得到了驻地政府和群众的肯定和好评。现将我所安全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交通执法行为是一项极为严肃的国家行政行为,是国家依法赋予交通部门的工作职能。如何把握和行使好这一职能,直接影响着交通部门的形象和发展。而提高行为人对交通行政执法的认识,是转变交通执法不规范等诸多问题的根本所在。

近年来,我所对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十分重视,自始至终把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和预防公路“三乱”现象的出现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风气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认真执行交通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对上路稽查等执法活动进行不定期自我检查,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宁可自己多受委屈,也不能引发群众的不满和怨愤。教育全体人员坚持以普法促执法,努力向群众宣传有关的法规政策,自觉做到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从而实现全年无一起执法过错、错案和群众投诉,无公路“三乱”现象的出现。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紧紧围绕“三个服务”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局党组关于规范执法的重要指示,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对交通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自我督查力度,积极开展执法人员岗位培训,有效预防违规执法和“三乱”现象的发生,为构建规范、有序、高效的交通执法工作而做出我们新的贡献。

交通执法工作报告(优秀17篇)篇七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实施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健全交通行政执法制度,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法律责任,提高执法水平,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是指本局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的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为保障法律、法规正确、有效的实施而建立的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承担行政执法责任的工作制度。

第四条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与执法人员层级负责相结合,执法责任与执法保障、执法监督相结合,执法奖励与过错追究相结合的制度。

第五条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行政执法必须做到合法、公正、廉洁、高效;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文书规范。

第六条本单位工作人员履行执法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年终工作考核、提拨使用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八条成立**伦春自治旗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财务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推进和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实施全面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工作,并对本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局长是行政执法第一责任人,对交通行政执法负全面责任,就承担的行政执法工作向旗人大、旗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副局长为本单位行政执法第二责任人,就分管的行政执法工作向局长负主管责任,负责协助局长组织、指导、协调全局的行政执法、法制建设工作。

第十条各承担交通行政执法职责的队、所、站的正职是本单位的直接执法责任人,就承担的执法工作向主管的局领导负责。

第十一条各执法岗位的执法人员是具体执行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就承担的执法任务向本单位执法负责人负责。

第十二条在执法活动中直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执法人员,是该行政行为的直接责任人;案件共同承办的,共同承办人为共同责任人;经审批作出的行政行为,审核人为审核责任人,批准人为批准责任人。

第三章行政执法职责。

第十三条**伦春自治旗交通运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市有关交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旗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工作和信息指导。

(二)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市重点和大中型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全旗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三)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全旗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的行业管理和运政管理;维护全旗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组织实施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运输。

(四)负责全旗公路路政和水路航政管理;组织、协调或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指导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五)负责全旗内河水上的安全监督、救助打捞管理工作;负责船舶检验和船舶防污监督工作;负责和指导全旗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旗车辆维修市场、机动车驾驶学校及驾驶员培训,()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及车站、营业性停车场的行业管理。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交通行业科技规划;指导并监督交通行业质量、技术、通信信息、环保、节能工作,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八)指导行业行政执法和行业体制改革。

(九)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组织、宣传、纪检、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及群团等工作。

(十)承办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伦春自治旗地方海事处、**伦春自治旗运输管理站、**伦春自治公路养护管理站当在法规授权范围内,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

第十五条**伦春自治旗运输管理站应当根据**伦春自治旗交通运输局的委托,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职责。

第四章行政执法程序。

第十六条交通行政执法程序是在进行行政执法过程中,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所应遵循的方法和步骤。实施行政执法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交通部《交通行政处罚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交通部《交通行政许可规定》所规定的执法程序进行。

第十七条交通行政执法包括交通行政许可、交通行政处罚和交通行政强制执行。

(一)交通行政许可是根据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申请,经审查依法赋予其从事交通行政法律规范所限制事项的权利和资格的行为。

(二)交通行政处罚是指交通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交通行政法律规范,由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追究其应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

(三)交通行政强制执行是指交通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履行其法定义务时,交通主管部门以强制方式促使其履行或实现与履行有同一状态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八条各种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具备合法有效的执法主体资格;

(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实事准确,证据确凿;

(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合法;

(四)使用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五)使用交通法律、法规、规章正确;

(六)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适当。

第十九条行政许可必须遵循合法、效率、服务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当事人的申请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二)当事人提出申请;

(三)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

(四)作出行政许可,批准或不批准;

(五)申请人对不予批准申请或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交通行政许可分别在局属执法单位窗口统一办理。在办理当事人的行政许可过程中必须遵循规定的公示制度、办事指南、办事程序、文明服务公约以及办结时限。

第二十条行政处罚必须遵循法定、公开、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原则以及监督、制约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本单位可以旗交通运输局的名义设定如下种类的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扣证照、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责令停产停业。实施行政处罚须遵循简易程序或一般程序。

(一)违法实事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使用简易程序,可以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按以下程序进行:

1.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2.向当事人说明检查事项;

3.告知当事人认定的违法实事、处罚的'理由和依据;

4.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权;

5.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6.作出处罚决定,填写处罚决定书,交付当事人;

7.告知当事人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8.处罚决定书备案。

(二)其他行政处罚使用一般程序,按如下程序进行:

1.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2.向当事人说明检查事项,进行调查取证;

3.制作《交通违法行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送负责人审查;

4.制作《违法违章行为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5.告知当事人有进行陈述申辩的权利,如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对公民处以一千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五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要求听证的其他行政处罚,还须告知其有要求组织听证的权利。

6.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符合条件听证的应按其要求组织听证;

7.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填写处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

8.告知当事人若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9.将行政处罚文书备案。

第二十二条交通行政强制执行必须遵循依法强制执行、合理强制执行、预先告诫的原则,可以由旗局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采用加罚、征收滞纳金或强行拆除的方法,执行过程须遵循以下程序:

(一)告诫;

(二)执行;

第五章行政执法过错及过错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过错行为,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因故意、过失违法行使职权,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是指对执法人员造成的执法过错进行调查、确定责任、决定处分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旗局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故意或者过失,给国家、集体、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过错责任。

第二十五条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处分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第二十六条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认定和追究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和集体负责制的原则,认定过错责任并决定过错责任人承担责任的方式。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错案投诉和对过错责任追究的具体执行。涉及党纪、政纪处分的,移交旗局纪委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过错责任:

(一)认定实事不清、证据不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

(二)错误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

(四)超越和滥用职权或者违法实施收费、罚款、许可和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的;

(五)行政执法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应当作为而不作为的;

(六)处理结果有悖于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

(七)违法实施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

第二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行政执法人员的过错责任:

(一)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而改变原行政行为的;

(二)由于管理相对人的过错或不可抗力造成执法错误的;

(三)行政执法人员所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

(四)执行上级或本级行政机关错误决定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追究行政执法人员责任的;

(六)其他不予追究的情形。

第二十九条行政过错责任的确定:

(一)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造成执法过错的,由行使职权的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二)两人以上共同行使职权造成行政执法过错的,主办人员承担主要责任,协办人员承担次要责任,共同主办的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三)鉴定人、勘验人故意或过失导致行政执法过错的,由相应鉴定人或堪验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行政执法行为因审核错误造成过错的,审核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行政执法行为经有关领导批准造成过错的,追究批准人的责任。有关领导错误批示造成过错的,由批示人承担全部责任。

(六)由于承办人员的过错造成行政机关做出错误决定或导致审核人、批准人工作失误的,由承办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执法过错责任人应从重处理:

(一)故意造成执法过错的;

(二)拒不纠正过错行为的;

(三)阻碍过错责任调查的;

(四)一年内连续二次以上发生执法过错的;

(五)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过错责任人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

(一)主动认识并自觉纠正执法过错的;

(二)情节轻微,或者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三)其他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的情形。

第三十二条对造成执法过错的责任人,应根据其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等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作如下处理:

(一)进行内部批评教育;

(二)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讨;

(三)责令承担赔偿费用;

(四)扣发年底奖金;

(五)取消当年评选先进或考核晋级、晋升资格;

(六)调离执法岗位;

(七)给予行政处分。

上列处理决定可以合并适用,执法过错责任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行政执法人员因执法过错造成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实施赔偿后,应依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追偿部分或全部国家赔偿费用。

第三十四条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根据以下线索进行调查并提出立案意见:

(一)上级机关或领导交办、批办的;

(二)有关部门转办的;

(三)群众举报、控告或来信来访的;

(四)执法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行为的;

(五)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撤销的行政行为。

经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批准立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查取证,并提出纠正意见或追究处理意见后再提交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查处执法过错责任,应自立案或决定调查之日起60天内处理完毕。重大复杂的案件,可延长30天。

第三十六条行政执法人员对领导小组做出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本单位申请复核。对行政处分不服的,可以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

复核和申诉期间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六章行政执法责任的考评与奖励。

第三十七条行政执法实行考评制度,作为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负有执法责任的工作人员在进行年度考核评议的同时,对履行执法责任的情况进行评议。由上一级执法责任人对具体执法责任人提出考评意见,作为对各岗位工作人员评优评先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考评工作由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十八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内容依照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试行办法的考核内容,采取自评与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群众评议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日常检查的计分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参考依据。在考核评议时,对各级执法责任人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方面,结合各岗位执法依据进行评议和考核。具体包括:

(一)岗位执法依据的学习、宣传情况;

(二)岗位执法依据、执法职责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

(三)贯彻执行岗位执法依据,履行岗位执法职责的情况。

第三十九条行政执法考评的结果应当公开,并作为评选先进工作人员的依据。

第四十条本单位在年终考评总结时,对落实执法责任制和依法行政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执法人员,参照有关奖励办法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一条执法人员发生错案或过错,依照本责任制第五章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第四十二条对经考评被评为先进的工作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给予表彰和相应的物质奖励。

第七章行政执法检查监督。

第四十三条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建立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制度,定期对各单位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的情况和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第四十四条各单位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对照有关规定加强对自己行政执法情况的自查。

第四十五条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十六条旗局应当主动接受市交通运输局、旗政府、旗人大、专门机关以及人民群众的监督。各单位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主动接受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监督。

第四十七条受检查监督的行政执法人员和单位应当接受检查监督意见,不得拒绝检查监督。

第四十八条本责任制以执法责任与岗位工作职责相结合,执法责任人应自觉以执法依据规范行政行为,履行执法职责。

第四十九条各执法职能单位应当依照本规定认真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执法责任,将各项执法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及每个工作人员,明确其执法依据、执法职责、责任范围和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办理行政许可的单位应当制定各项审批、监督检查以及办理手续(案件)的工作制度和程序并予以公开,以规范执法行为,使各项行政执法行为公开、公正、合法、廉洁。

第五十条对国家、省和市所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执法职能单位应在其颁布之日起四个月内向单位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提出贯彻实施方案,并在领导小组审批后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十一条执法人员执法前必须参加相应法律培训,取得相关执法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执法工作。各单位应当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政治理论、职业道德和法律、专业知识培训。

第五十二条执法人员履行执法任务时,必须出示交通部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或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在进行案件调查或现场执法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如与当事人由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制度由本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市交通运输局、旗政府有关制度负责解释、修改和补充。

第五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交通执法工作报告(优秀17篇)篇八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益政办电〔〕41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安政办明电〔2013〕24号)精神,我局对本单位近2年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权力来源及界定情况。

我局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职责职权明确,行政执法权限界定清楚,都在法定职权内或委托执法范围内执法,无一起超越法定职权或受委托范围外的执法现象发生。近2年,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依据无立、改、废情况。

二、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

我局行政执法行为符合法定权限和法定期限,程序合法,严格执行行政程序的受理、审查、决定、时效程序。所有行政执法行为证据收集确凿,事实界定清楚,依据合法,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准确,行政执法处理公正、适当;行政处罚严格按照《湖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执行,制定了《**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试行)》,所有行政收费及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所有行政执法决定都告之救济途径,全面实施听证制度,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局实际情况,成立国土资源听证制度领导小组,去年来,先后组织东茅公路征地拆迁、洛浙电力线路土地征收等3场听证会。

三、行政执法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

经县编委批准,我局设立了政务服务股等9个内设机构和**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等9个直属单位及24个乡镇国土资源所,明确了各单位职责,配备了相应人员。()其中**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县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为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县征地拆迁所为副科级经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目前,法制办与执法监察大队综合室合署办公,配备执法监察人员和法制工作人员共16人。

全局行政执法人员206人,全部参加换证培训并合格,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其中80人参加国土资源部组织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上岗培训并合格,取得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证。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四、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规范化情况。

我局行政执法文书全部采用国土资源部下发标准制式文书,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符合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政法决定书要素齐全,证据采信理由、依据选择理由和行政执法决定裁量权理由说明充分,行政执法文书送达规范。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的档案、卷宗按照一案一卷整理,做到科学规范、及时归档,建立了案卷的登记、保管、查阅等相关制度。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近年来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建设,先后成立了国土资源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土地可权属纠纷调处领导小组、国土资源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了《**县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制定了《**县国土资源依法行政责任制实施方案》、《**县国土资源系统有错无为问责实施细则》、《**县国土资源巡查工作实施细则》、《**县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制定《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地质环境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财务管理制度。通过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使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办事效率和质量不断提高,政务信息更加透明。

近年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抓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强国土资源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并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把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推向新的台阶。

交通执法工作报告(优秀17篇)篇九

近年来,我局以构建和谐、高效、便民的交通执法环境为主线,以“奉献人民,服务社会”的工作总宗旨为出发点,围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安全工作,在全局范围内大力开展了交通运输执法行为大检查,强化全体职工规范执法意识,并就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内容及要求进行了逐条对照检查,加强全体人员的安全法制教育,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执法行为规范、合法,确保无公路“三乱”出现,确保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安全稳定,现将我所安全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充分领会交通运输执法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执法自查工作。

近年来,我局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十分重视,自始至终把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和预防公路“三乱”现象的出现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风气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认真执行交通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对上路稽查等执法活动进行不定期自我检查,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做到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做到不越权、不滥用、不失职。把行政执法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认识和思想意识,做好日常的交通行政执法自查自检工作。

二,逐条对照,认真查找,切实将交通执法自查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一是执法程序方面。在执行检查任务时,做到完全符合程序要求处理执法事务。详细遵守了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所必须遵循的步骤、方式、时限、顺序,严肃了一系列执法程序,无违规违程情况出现。

二是执法文书方面。我们积极学习执法文书填写的有关规定和填写执法文书的'准确性,确保完全依照规范填写的。

三是执法用语方面。我们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遵纪守法,礼貌待人,文明服务,严格依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风气建设的标准执行执法工作。做到了无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的违法违纪行为和公路“三乱”的出现。

四是仪容风纪反面。能够坚决做到按规定着装,坚决执行着标志服的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自觉维护交通运输工作人员的形象。能够严格遵守有关仪容风纪的相关规定,自觉塑造良好的工作形象。

三,建立长效学习机制,强化岗位培训,切实加强全体职工的执法素质培养。

我局切实加强全体职工的执法素质培养,强化岗位培训,积极完善有关的奖惩廉政制度,建立长期有效的学习机制,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确保干部职工能准确、高效、及时的完成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力度,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对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自我督查力度,积极开展执法人员岗位培训,有效预防违规执法和“三乱”现象的发生,为构建规范、有序、高效的交通执法工作而做出我们新的贡献。

交通执法工作报告(优秀17篇)篇十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

为认真开展好市人防办xx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市人防办领导高度重视,结合市人防办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就检查的.组织形式、重点内容、实施方案等事项进行了统一安排,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整改提高。

(二)精心部署,认真评查。

1、对行政审批案卷的评查。对行政许可案卷在执法主体资格是否合法、许可项目是否有法定依据、许可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许可收费是否有合法依据、许可程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自查。xx年1-10月份,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61项,按时限办结率达100%,未发生群众投诉,我办在行政许可方面完全符合法定要求。人防办政务服务窗口,今年被评为“巾帼文明窗口”,并得到一次服务流动红旗。

2、对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xx年市人防(交战)办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共产生行政执法案卷3件,无举行听证的案件,无重大行政许可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无被依法认定为错案的案件。市人防办重点从执法主体和处罚程序的合法性、调查取证的真实性和正确性、适用法律的准确性、实施处罚的公正性和适当性、行政处罚文书的规范性5个方面进行了仔细的检查。通过自查,市人防办行政执法案卷文书格式规范,文字表述清楚,文书种类、印章使用正确,归档符合要求。评出3件优秀案卷。

二、总结经验、长效落实。

(一)机构健全,形成了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力量。我办设立了由秘书处、工程处、综合处为主要处室负责此项工作,成立了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为我办人防行政执法行为和案卷使用的监督提供了保证。

(二)强化责任,落实制度。坚持持证上岗,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年终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在贯彻《国务院全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有责必问,有错必纠。针对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罚、轻教育的情况,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和掌握文书的使用、具体案卷的制作,必须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xx年以来我办行政执法在调查取证、办案程序、适用法律方面进一步得到规范和提高。

(三)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市政务服务中心人防窗口工作人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得到了服务对象的好评,在服务中心的随机抽查中,满意度100%,多次得到流动红旗。严格按政务服务中心的规定,进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服务对象、政务中心监督。

三、存在问题。

评查与督促整改工作同步进行。对执法人员在案卷档案整理、文书制作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及时整改。

案件综合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案卷中“询问笔录”的格式有待进一步规范。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培训、集中组织学习。

(二)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开展好案卷评查工作,不断完善执法案件办理内部运行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健全执法档案等各项配套制度。

(三)加强对行政执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总结经验,充分利用省、市网站平台加强信息和经验交流,推动市人防(交战)办行政执法水平的总体提高。

交通执法工作报告(优秀17篇)篇十一

全市出租汽车司机朋友:

交通安全,人人有责。在社会高速发展、交通面貌日新月异,道路四通八达,车辆川流不息的今天,道路交通安全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很重要。而出租汽车作为展现城市形象的窗口,必须强化安全意识。平安是每个家庭的期盼,预防交通事故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然而不幸的是,就在20xx年2月9日,我州和龙市发生了5死13伤重大交通事故。血粼粼的事实,惨痛的教训再次给我们敲响了安全生产重于一切的警钟。为不再让亲友生离死别的场面再一次出现,不让交通事故无情地吞噬我们无辜的生命,尽最大可能降低交通事故发案率,切实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延吉市出租汽车行业工会联合会向全市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发出倡议:

一、积极倡导六大交通文明行为。即大力提倡礼让斑马线、有序排队通行、不在非指定地点停车、夜间文明使用车灯、行人机动车各行其道、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

二、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紧急车道、开车打手机、开车吸烟、向车外抛投垃圾、不系安全带等交通陋习。

三、坚决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及坚决抵制酒后驾驶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等危险驾驶行为。

四、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带动身边的人,如:家人、亲友、乘客等,参与到文明交通、安全交通活动中来,在社会上形成人人讲文明,人人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延吉市出租汽车行业工会联合会号召全市出租汽车驾驶员,及所有交通参与者,一定要努力提升自身素质、养成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行重于言。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细微小事做起。做文明人、走文明路、开文明车,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同时搞好车辆的内外环境,不开外观残损特别是市徽图案缺失,有碍城市流动风景线声誉,有损行业形象的车,用我们的实际行动为创建平安延吉、和谐延吉、魅力延吉做出积极贡献。

倡议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交通执法工作报告(优秀17篇)篇十二

娄底市正式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年罚权工作。为了保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案件制作质量,规范执法程序,市城管执法局成立了违法案件集中处罚中心,处罚中心成立后,对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审查把关,降低了因执法程序、违法事实认定不当等造成的复议、诉讼风险,维护了执法形象。在近半年的执法实践中,我们发现,由于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开展不久,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大家关注。

1、有部分城管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掌握不够熟练,适用法律有时出现混淆,将违则、罚则搞混。由其是《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中,代为履行或限期拆除的法律条文经常用错。

2、对违法主体的确认不够准确,存在案卷违法主体前后不一致、限期改正通知与案卷中的违法主体不相符合、该处罚个人的处罚单位该处罚单位的处罚个人等现象。如一门店存在违法行为,确认违法主体首先应查看其营业执照,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为个人,登记为法人或合伙企业等组织的违法主体为该法人或组织,还需查清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注明其职务。如查处违法建筑的违法主体,就必须根据“谁投资,谁建设,谁就是违法主体”来确认。

3、现场检查笔录对违法事实进行描述时不准确,出现大约、大概等词语,用词不严谨过于口语化,对已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的缺少第二份检查笔录(包括现场照片)。现场检查笔录是对案件的现场、物品进行调查所作的客观记录,必须具有现时性、准确性、客观性、真实性。

4、案由定性不够准确,如有的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了两部以上法律,案由就必须根据所依据的法律来定性。比如跨店经营,如适用《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案由就是“店外经营”;适用《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案由就是“侵占城市道路”。

5、询问笔录不够清楚,有的没有紧紧围绕违法事实进行询问,询问笔录中不能清楚地体现出违法事实。如查处户外广告案件中,就必须要问清楚广告牌的位置、规格、内容和设置的时间等。在询问时要查清这件事是否当事人干的,这件事是否违法,例:“位于某某地段的房屋是你(单位)出资建设的吗?”“某某路面被污染是你(单位)的施工车辆带泥造成的吗?”,在得到当事人的确认后再问清当事人违法的时间、地点、违法事实的具体情况。

6、询问笔录中对被询问人的身份不够明确,由其是违法主体是法人的,必须明确被询问人的身份,被询问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有出具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

7、对自由裁量权的把握不够恰当,有的在案件处理中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处罚显失公正,案件处理中没有结合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危害行为的后果给予过错责任相当的行政处罚。

8、有些案卷的证据不是很充分,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时,所采取的证据比较单一,不全面具体,比如制作规划类案卷时,有的缺少施工图纸、建筑单位与施工单位的.施工协议,这样就不利于计算罚款的额度和责任的划分。

根据上述存在的主要问题,娄底市城管局有的放矢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1至5月共办理一般程序行政执法案件586件,基本做到了件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量罚适当,并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所有案件无一件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数量、质量、执行率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1、加强法制培训。

城管执法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执法所涉及的又多是群众的切身利益。担负着8个部门、25部实体法的122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任务。执法范围涉及到市容环卫、城市规划、城市绿化、环境保护、工商管理、公安交通、市政管理、客运管理等。不仅执法内容多、任务重,而且还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就对城管执法人员如何依法、准确办案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城管执法人员只有首先熟悉自己所执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对自己的执法工作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一个全面的掌握之后,才能依据法律的规定,正确行使城管执法的职能。因此,娄底市城管局重点抓好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邀请省法制办专家和市法制办领导讲课,组织广大执法人员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尤其是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25部涉及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认真组织学习。使执法人员在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依照法定职权、法定程序行使城管执法的权力,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案。

2、规范执法行为。

处罚中心成立后,我们及时编写了《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手册》,对执法程序、执法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细化标准作了详细具体的规范。对同一类违法行为明确了统一的处罚标准,增加了案件处理的透明度,避免了处罚上的畸重畸轻和暗箱操作,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使自由裁量更加准确,减少了“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促进了依法行政。

3、中队设立法制员。

城管行政执法队伍组建不久,且来自市政、园林、客管等多个不同部门,队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各自所涉及的领域又不尽相同,我们从执法人员中选出一些文化素质高,法律意识强,执法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中队的法制员,围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通过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对法制员开展执法实务培训,提高法制员的业务素质和实际执法技能技巧。再通过法制员对执法人员的“传、帮、带”,使之起到一个以点带面的作用,逐步提高所有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执法能力,实现人人能办案,人人能办好案的良好局面。

4、与相关部门协调,完善取证手段。

在办案过程中,我们的执法人员经常遇到取证难的问题。例如在环保执法中,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和对噪声污染的检测,我们仅靠自己的力量,很难取证到位。一是没有检测设备,二是既使有检测设备,检测的结果也不能作为法定处罚的依据(必须要有检测资质的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才有法律效力)。我们主动与市法制办联系,由市法制办牵头,我们与环保、规划、市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了长期、便利、快捷的沟通机制。由城管执法局出具法律信函,各相关单位在接到信函后3个工作日内由指定衔接的工作部门出具我们所需的证明或依据。通过与相关部门的有效沟通,我们的取证手段得到不断完善,为案件的处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交通执法工作报告(优秀17篇)篇十三

一年来,我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实施对粮食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加强市场监管,规范自身行为,认真落实上级关于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目标要求,采取各种措施,切实抓好粮食普法工作。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加强自身的学习,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加强制度建设、严肃执法行为、规范文书档案管理四方面入手,狠抓了监督检查基础工作。认清形势、理清思路、明确职责,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理念,树立依法管粮的观念,尽快实现职能转变,为搞好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继续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实现了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坚持规范执法形象、言行和办事规则等执法行为,扩大了粮食行政执法的社会影响,粮食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1.加大执法力度扩大宣传面。

切实加大对粮食流通管理法规的宣传力度,张贴和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服务等方式,对粮食经营者开展贴近生活实际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我局组织了一次职工深入全县各乡镇发放宣传资料,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节前节后还进行粮食质量的专项检查活动。通过宣传和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了深刻的认识,提高了个体粮食经营者和广大群众的法律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粮食市场监管力度。

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落实责任,在人员少、资金紧张的情况下,积极开展粮食监督检查工作,20xx年我局开展粮食监督检查39次数,出动人员134人次,检查企业39个次。从检查情况看,没有发现通过不正常渠道收购粮食现象,其次检查粮食质量情况,在整个检查过程中要看有没有过期变黄、变质和霉变的粮食。在工作中定期和不定期的对粮食经营者的经营活动进行粮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着力在全县范围内对粮食市场的监管做到宣传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有力的为全县粮食市场逐渐走向规范化、法制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3.加强协调配合,营造良好环境。

为给粮食监管工作创造一个宽松,良好的环境,与各相关部门切实加强联系与配合,齐心协力,共同维护好粮食市场秩序。如主动积极与工商、质监、卫生、物价等部门密切配合,对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及地方储备粮执行情况等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定期沟通情况、交流信息,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20xx年粮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在州局的具体业务指导和县级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工作上有了新的起色,宣传上有了新的成效,有力地保护了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权益。今后工作中,将继续加强《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及粮食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推进粮食行政执法力度,保障粮食市场监管到位,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粮。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问题,力争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交通执法工作报告(优秀17篇)篇十四

人防办上半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今年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办坚持按照上级有关依法行政的指示精神,认真做好人防依法行政工作,使人防依法行政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搞好教育,夯实人防依法行政的思想基础。

行动从思想中来。做好人防依法行政工作,既要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规范执法行为,更要通过强化教育,把依法行政转化为全体人员的自觉行动,这是搞好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证。半年来,我办坚持把加强依法行政的教育学习作为加强人防建设一项重要工作,牢牢把握人防依法行政有关基本要求,定期开展依法行政教育工作,引导全体人员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主要通过“三个讲清”,排出思想障碍:一是针对部分同志对开展依法行政理解不够深刻问题,讲清依法行政的精神实质,使大家明确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针对有的同志存在依法行政“与己无关”的认识问题,讲清人防工作与依法行政的内在联系,使大家明确人防依法行政贯穿人防工作始终,涵盖人防建设方方面面,增强做好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三是针对有的同志在依法行政中有简单应付的不良倾向,讲清依法行政的基本内容、主要标准和具体要求,以及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大家做好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建章立制,规范正规工作秩序。

为深入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我办坚持把依法行政同人防实际工作相结合,采取得力措施,全面规范人防依法行政工作。首先是深入搞好调研。针对全区人防指挥通信建设、人防工程管理、平战结合、经费筹集等工作实际,用了7天时间,到街道、人防工事单位等相关部门进行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对人防依法行政的意见和建议,反复论证有关依法行政的可行性和实用性,对涉及面广、敏感性比较强的问题,不怕麻烦,主动与有关部门和人防设施单位协调,为依法行政制度的出台奠定良好基础。其次是健全制度。半年来,先后制定出台了人防依法行政职能、工作职能、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行为及其依据,行政执法的条件、程序、期限及公开方式等有关政策制度,确保人防行政执法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在此是搞好培训。依照行政执法的有关要求,坚持每月用2个半天时间,组织依法行政培训,组织大家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使全体人员做到全面掌握行政执法所必备的知识,提高了执法人员适用法律的准确程度,对法律培训中考试不合格的,坚决不予上岗执法。

三、加强监督,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为了做好人防行政执法工作,我们加强了对平时执法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实行了人防公务活动回执制度,防办人员到人防工事单位、警报设施单位、各街道以及与人防业务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从事公务活动时,必须按规定实行公务回执。开展了人防执法情况评估调查活动,印制人防行政执法评估调查表,由人防相关业务单位每季度对防办执法情况进行一次评价,同时对调查结果认真梳理,及时研究解决改进措施。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对行政执法组织领导、评议考核、投诉处理办法、过错责任追究等都作了相应要求,使人防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贯穿于人防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做到了决策监督和行政监督相统一,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保证整个执法活动始终处于监督之下,有效地防止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的发生,克服了人防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随意性,保证了执法质量。

半年来,我办在开展人防行政执法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人防相关法规政策尚不完备,可操作性不强,给人防执法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如明晰人防产权问题已成为当前人防工程使用管理的突出难点问题;再如对违法问题的处罚依据在现行人防法规条款中不够具体,明知违法,但不知如何处罚。二是执法队伍不够健全,区人防办在编人员少,难以组成执法队伍,制约着人防执法的开展和效率的提高。下一步,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和上级人防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总结经验、改进问题,采取得力措施,继续扎实抓好人防行政执法工作。

交通执法工作报告(优秀17篇)篇十五

今年我站的行政执法工作在局、处和站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水平,行政执法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现将今年我站的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行政执法对我们收费站来说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能够打击各种方式的逃费行为,优化我站的征费环境。为此我站成立了由王站长任组长的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站的行政执法工作的管理。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行政执法工作汇报,认真分析,及时解决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站职工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往往只停留在罚没款收入多少的问题上,而没看到行政执法所带来的改善征费环境、提高征费收入这样的长远利益。为此我站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多次为职工宣讲行政执法的重要性。通过打击一次违法逃缴通行费车辆,产生的震慑效果不仅仅只对当事人,而且会影响到其他有此类违法行为的车辆。

行政执法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因此要求我们的执法人员对每一起案件都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法律法规为准绳,做到证据翔实,充分,处罚依据准确,执法文书和执法程序规范。局、处领导多次到我站检查行政执法工作,查看案卷,给我们提出了不少的建议和良策,在这样的要求下今年我站所办30起案件,每件都是证据确凿,处罚合法合理,未出现任何投诉和当事人要求行政复议的情况。

今年1-10月我站共查处各种逃缴通行费行为30起,罚没款收入71830元,其中打击利用换卡逃缴通行费行为6起、使用假军牌逃费行为10起、利用假证逃费行为12起、套用内部免费车牌和假冒绿色通道车辆逃费各1起。今年我们行政执法的重点是打击是利用换卡和使用假军牌逃缴通行费的行为。

由于我站位于长沙的南大门,是进入省会的重要通道,进出车辆相对较多,征费环境复杂,有不少长期从事营运的车辆打起利用换卡逃缴通行费的主意。换卡逃费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不仔细检查很难发现其中的问题,但还是有规律可循,一般情况下利用换卡逃费车辆的交易信息会出现超时和车牌不符的特征。今年7月6日我们查处了一台湘k06730小车利用与其他车辆换卡逃费的案件,该车在我站的交易信息显示在入口站为雨花站情况下多次超时达20多小时,这明显不符合常理,经调查该车通过与其他车辆悬挂统一牌照,在雨花、娄底、水府庙和我站之间换卡逃费,最后我们按规定依法对其进行处罚,罚没收入达8000元。在对此类逃费车辆进行打击后,在我站利用换卡逃费的车辆急剧减少,这进一步优化了我站的征费环境。

在以前我站因经验不足很少查处利用假军牌逃费的案件,今年5月管理处组织我站执法人员到潭耒管理处学习这方面的经验,回来后我们加大了查处利用假军牌逃费逃费的力度,从5月份起我们已查处了10起假军牌逃费的案件,其中较有影响的是查处衡东味美思的wj18—09018使用假军牌逃费案件,该车多次在衡山与我站之间逃费,且在衡山也被查处过,但处理不下来。6月6日,该车被我站拦截,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当事人不得不接受处罚。通过处理这些假军牌逃费车辆,只要我们证据确凿,执法程序合法规范,就不用怕当事人一时的嚣张气焰。

由于交易信息只能保存15天,因此对一些日常发现的嫌疑车辆如不及时保存证据,过15天之后将很难追究。对此我们将一些例常检查中发现的嫌疑的车辆的抓拍和交易信息分别保存归档,日后只要查处此车,这些文件将是有力的证据。

回顾这一年来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自身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执法文书仍有不规范的地方,二是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在今后的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要努力克服这些不足,把我站的行政执法工作推向新的台阶。

交通执法工作报告(优秀17篇)篇十六

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和省、市公安、教育部门《关于开展校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贯彻落实泰兴市政府《关于做好组织接送中小学生车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增强安全工作责任,全面落实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各项措施,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人生安全,____________特与 ______________(单位或个人)签订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责任状如下:

1、充分认清当前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接送学生的交通安全工作,落实好车辆、驾驶人性能检查、安全教育、工作措施、防范设施等各项措施,落实好“谁收益、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驾驶、谁负责”的安全工作责任制。

2、接送学生车辆的驾驶人必须作风文明,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年龄在50周岁一下;无交通违法记分记录、无重大事故、未受到过治安、刑事处罚;熟知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禁酒后驾驶和超载超速行驶;不得私自聘用未经交巡警部门和教育部门审查合格的驾驶人。

3、按时做好车辆的定期检验工作,投保足额的第三责任险,并按照安全行车的要求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保证车辆的运行安全状况合格率达100%,消除事故隐患率达100%。凡达到报废标准、逾期未年检及隐患未消除的车辆,一律不准接送学生。

4、按时参加交巡警中队、政府部门和学校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不缺席、不早退,认真做好学习记载;针对各个季节的特性,做好安全运输工作,特别是恶劣气候条件上要强化安全措施,使预防事故的措施落实到位。

5、服从交巡警部门和教育部门的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考核。

6、严格安全隐患和事故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努力压降一般事故,确保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否则,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行政、刑事责任。

7、此安全责任状一式三份,一份政府、一份学校、一份车主(驾驶员)备存。

责任单位(车主签字):

驾驶人(签字): 管理单位(签章): 2011年9月16日

遵照上级有关指示精神,为确保学生在校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保障学生切身利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特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学生在上学、放学、乘车时应遵守:

1.行人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边行走。

2.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更不准到水坑边玩耍。

3.不准乘坐无牌、无照、无证的车辆。

4.不准乘坐超员超速违章驾驶的车辆。

5.横过马路时先看清是否有来车,不准在车辆临近时,横穿硬闯。

6.家长每次送孩子上下车,要及时关注送子车的安全运行情况,如发现送子车有违章违规问题,应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7.不要在出租车临近时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机动道路、人行横道线上招呼出租车。

8.认真学习《交通安全守则》,提高安全意识。

学生如违反以上条款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二、学校应做好如下工作:

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

2.班级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对不良交通行为及时教育。

3.加强落实住校学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落实责任措施。

4.做好与家长的联系工作。

5.完善各种交通安全制度和措施。

6.定期召开交通安全教育主题班会

三、本责任书有效期自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责任班主任(签字):

年 班 学生 :

学生家长(签字):

花园镇中心小学

2015年9月1日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关注学生健康成长的同时,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教育孩子交通安全常识,注重引导、培养和提高孩子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责任到位,确保交通安全。

学校方面:

3.放学后,学校安排值日教师把学生护送到大门外,学生自行回家;

4.教育、督促学生放学后按时回家。

家长方面:

2.对自发组织合伙租用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的社会车辆交通安全自行负责;

3.雨雪天家长要亲自接送学生上、放学;

4.学生年龄不满12周岁的,严禁骑自行车上、放学;

6.教育学生放学后按时回家。

本责任状自xx年 月 日至xx年 月 日有效。

年级 班 班主任签名:

家长签名:

为了落实源头监督管理责任,提高货运车辆驾驶人、企业管理人交通安全意识,使货运车辆依法、文明、安全行驶。特立此状: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文明驾驶、安全驾驶的意识,做到安全行车文明出行。

2、服从交-警指挥,不开斗气车、霸道车。

3、坚持车辆“三检”制度,行车前认真检查车辆技术状况,不开带病车;行驶中,时刻注意车辆技术状况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收车后认真保养车辆,确保车状况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4、严禁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闯红灯。

5、严禁驾驶无牌无证、无年检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车辆。

6、严禁遮挡号牌、未按规定喷涂放大号及粘贴反光标识。

7、严禁飘洒遗散载运物、违法停车,严禁占用快车道行驶。

8、严禁不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不按规定车道通行。

9、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驶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

10、严禁报废车上路行驶。严禁假牌假证、挪用其他车辆号牌。

11、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自觉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立状单位: 承状人: 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车牌号: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学校和家长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一、学校方面:

1、放学后,学校安排值日教师把学生护送到大门外,督促学生不乘坐“三无车辆”。

2、学校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规则。

3、学校教育学生放学后按时回家。

二、家长方面:

1、不让学生坐无牌、无证、报废、超员的车辆上、放学。

2、不让学生坐农用车上、放学。

3、雨雪天家长要亲自接送学生上、放学。

4、学生不能自己骑自行车或摩托车上、放学。

5、要教育学生放学后按时回家。

本责任状自2012年2月11日至2015年2月11日有效。 年级 班 班主任签名:

家长签名: 学生签名:

吉首市矮寨中学

2012年2月11日

为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常德市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xx区、(县)人民政府对各涉水乡镇及相关单位 签订本责任状。

一、各乡镇确保在本行政区域内达到以下目标: 

(一)各乡镇确保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指标为零。

(二)落实机构和保障。乡(镇)政府成立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乡(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安监站、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水利管理站等单位负责人、乡镇船舶管-理-员和各行政村负责人为成员;根据工作需要组建足够人数的船舶管-理-员队伍;村设水上交通安全专干;签单员。乡镇政府对本乡镇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三)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1、宣传贯彻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村委会、渡口管理人和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严格遵守水上交通安全法规,规章和规定。

3、对乡镇船舶和渡口以及水上漂流、旅游项目开展安全检查,纠正违章,对隐患作出报告。

5、督促辖区内乡镇船舶和船员办证办照,并组织船员培训;

7、负责渡口渡运和水上漂流、旅游安全的日常管理,维护客、渡运秩序,对赶集、庙会、赈酒、演出等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重大群众性活动和学生过渡,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安排专人在渡口轮流值守,制止超员、超载,制止人与剧毒、爆炸等危险品混载,制止在恶劣天气下强行渡运。

8、认真开展乡镇客渡船更新改造工作,积极组织客渡船舶、船员的年度检审工作,确保客渡船更新改造率达到100%,年度检审率达100%。

9、组织本辖区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协助海事机关调查处理乡镇运输船舶和渡口安全事故。

10、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取缔本行政区内无证无照船舶;禁止非客渡船舶载客运输,禁止客渡船舶渡载机动车辆。

11、组织抓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例会制度》、《安全宣传教育制度》、《船舶安全检查制度》、《渡口管理制度》、《渡工安全管理制度》、《学生渡运交接制度》、《重点时段安全值守制度》、《重大事故隐患立案报告和整改销案制度》,《客渡船泊签单发航制度》,并建立渡口,渡船台账。要严格按照上级精神具体落实。

二、县水上安全领导小组对各乡镇水上交通安全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并对各乡镇执行本责任状的情况进行考核。

三、对水上安全责任不落实,工作敷衍应付、失职、犊职、造成较大以上安全事故或因事故引发群体性涉稳事件发生的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本责任状责任期限从本次签订之日起至下次签订之日止。

县人民政府                    乡(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签名):               责任人(签名):

二0一二年  月   日

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特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我作为一名干部职工,坚决做到以下几点:

1.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文明的交通参与者;

2.没有驾驶证不开汽车、摩托车和拖拉机;

3.购买机动车及时办理牌证;

6.骑自行车不载人;

8.开车遇公安民-警叫停时,减速靠右停车接受检查,不冲关不逃避;

9.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超员超速、不闯红灯、不乱停乱放;

10.遇交通事故,积极主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立即打电话给120和110报警,不聚众闹-事,不参与抬尸堵路,抗尸不埋,一切依法行事。

干部职工签名 (按右手拇指)

单位主要领导: 见证

二0一二年 月 日

交通执法工作报告(优秀17篇)篇十七

广大交通参与者:

道路交通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活动,交通文明是城市文明的窗口,交通文明的程度取决市民的交通行为素质。共建文明的交通环境,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因此,我们向广大市民倡议:“文明交通,从我做起”。我们倡导“自我约束和文明礼让”的社会公德,自我约束是文明礼让的基础,文明礼让是和谐社会应有的道德品质,予人方便与己方便,每个人既要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也要对他人的安全负责。为了能在日常的交通行为中,体现出金华文明交通新风尚,在xx年新春来临之际,我们提出以下几条倡议:

一、从我做起,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和地下过街通道,不跨越交通护栏,不乱穿马路,不争道抢行,做到“绿灯走、红灯停、黄灯亮了等一等。”

二、从我做起,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追逐猛跑,不乘坐“摩的”和“残的”,不乘坐超载车、非法营运车。做到从机动车右侧上下车。

三、从我做起,非机动车不闯信号灯和驶入机动车道,不在人行道上骑行,不乱停放、不骑车带人、遇有停止信号时,不超过停止线;转弯前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突然猛拐。

四、从我做起,驾乘摩托车要戴好安全头盔,要走机动车道最右侧,不与其它机动车辆抢行,不闯红灯,不鸣喇叭,不超载人员,不超速飚车。

五、从我做起,驾驶机动车要按照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服从民警指挥,不争道、抢道、占道,不乱停乱放、乱掉头,不冲撞红灯,不开霸王车。

六、从我做起,机动车不超速超载、不违法鸣喇叭、不酒后驾驶,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安全头盔;行驶中不拨打、接听手机。

七、从我做起,驾驶机动车辆要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夜间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不向车外抛洒物品,不污染和破坏道路路面,爱护交通安全设施。

八、从我做起,随时提醒家人、亲戚、朋友和邻居,树立文明交通意识,注意交通安全,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守护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车辆驾驶员,更要以你的身体力行和率先垂范,为广大市民作出榜样,做守法模范、当文明交通的标兵。

道路交通是城市的一张名片,争作文明交通市民须从我做起。我们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全体民警愿和广大市民携手共进,用我们的实际行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金华的和谐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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