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法典进村宣传标语通用(3篇)

时间:2023-04-09 作者:储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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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进村宣传标语篇一

保障人民需求和权益是民法典的立法目标。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民法典特点就是体现了“人民性”,涵盖了人们从生老病死到衣食住行、从婚姻家庭到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内容,众多条款都凸显了对人民美好生活的化保障。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民法典追求的是“以人为本”的价值认同,以保护民事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民生关键问题给与多角度、全方位的回应,必将成为保障人民需求和权益的重要法治保证和有效的法律利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民法典的立法原则。民法典对我国现行民事法律规范进行了系统性整合、修改和完善,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囊括了全部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在社会生活中所涉及的方方面面,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保护公民诸项民事权利,字里行间呼应着社会现实。可以说,一个人从摇篮到坟墓,一生各阶段的权利,都可以在这部民法典中找到答案,而且围绕着“人”做出了周全的利益保障。

坚持开门立法、广纳民意是民法典的运作形式。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经过5年多工作,民法典终于颁布实施。据悉,这部民法典(草案)各编10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10次并收到102万条意见,这些数据的背后恰恰是民法典集民智、映民意、应关切的充分证明。不难看出,通过广开言路的形式,吸引更多的公民和机构参与立法,充分考量和吸纳民意,实现公共利益化,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而群众意见的接受和采纳,更是与民心民意达成共识的证明,充分体现了“人民至上”的立法精神。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未来,民法典的实施将是我国法治建设领域中的一件大事,不仅体现在立法、司法、执法等环节和程序中,也需要每一位公民、每一个民事法律主体参与其中。我们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引导人民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我们相信,在依法治国的路上,只要我们共同努力,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就一定能发挥效用。

民法典进村宣传标语篇二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月29日,中国政治局举行第十二次集体学习,充分肯定了《民法典》的地位和意义也对民法典的宣传实施和研究提出了明确的指示和要求。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世之仪表也”。无法则无安,这部关系每一人一生的“百科全书”已经开启“阅读模式”,各级党政部门和司法部门必须占领法治制高点,在党的领导下,立体布局全面落实民法典精神,更好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幸福感。

经过党支部党课的学习,《民法典》中的“民”字代表着“人民至上”,我们不仅要细细体会和思考背后的含义,更要时时去领悟和践行其中的真谛。

人民利益至上,举起法律武器维护人民利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民法典》增强了民事权力种类,确认和保障民事权力,完善了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加强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回应了人民群众需求,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人民需求至上,建德治屏障增进人民福祉。公平正义是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前提。新时代下,人民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后,必然对公平正义有更好层次的需求。要顺应人民的需求,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民法典》确立了法人制度代理制度 物权制度及合同制度等相关民事法律制度,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切实维护社会主义公平正义。

让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让《民法典》的精神内化于心 外践于行,融入日常生活,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这部具有着中国特色 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志的《民法典》必将助推“中国之治”跃上更高境界。

民法典进村宣传标语篇三

民法是万法之母。孟德斯鸠说,“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其重要性可见一斑。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能够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是公民权利的宣言书。民法典为保障个人合法权利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也为随着社会发展出现的新兴权利、新型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我国之所以要编纂一部统一的民法典,是因为从建国至今,我国颁布了大量的民法单行法规,这些法规内容庞杂,分散广泛,不仅存在一些法规相互之间不够协调的问题,而且老百姓使用起来也不是很方便。

民法典弥补体系缺漏、去除体系重复、消解体系冲突。民法典进一步完善了民商事领域的基本法律制度和行为规则,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和市场秩序、促进公平正当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民法典问世,意味着我们国家形成了完备的民事权利体系,规范的民事行为准则,完善的权利保护机制和有效的权利救济规则——我国法制的体例框架由此丰实延展、枝繁叶茂。

民法典充分反映人民意志,提高依法治国水平。民法典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落实到民事法治领域,充分赋予民事权利,保障权利不受限缩、不被侵犯。民法典聚焦民生发展问题,处处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正所谓“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体现出我们国家以良法促进发展、保证善治。民法典草案对于民事权利类型规定更丰富,行使权利规则更清晰,权利保障更完善。“民法典对公民权利类型及其行使方式规定得越丰富、越精细,就越能限制公权力的滥用,越能起到规范公权力的作用。”民法典的出台为政府提高治理能力、提高依法治国水平提供了法律保障,对行使公权提出了边界限制。同时,还将切实影响人民生命利益,解决现代社会困扰人们的问题,在私权保障上更进一步。“这最终将促成相关部门更积极施政,公民更遵守法律。”

“法者,治之端也。”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法治是最重要的逻辑起点之一。民法典的颁布蕴含了民事权利保障、法律义务强化、社会秩序稳定等多重价值,是以良法推进善治的重要抓手,自然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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