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日活动 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汇总10篇)

时间:2023-09-28 作者:文轩文化遗产日活动 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汇总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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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日活动篇一

全校各单位:

今年 6 月 11 日,是我国第十一个“文化遗产日”。为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意识,充分展示近年来非遗保护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推动商丘优秀传统文化在校园普及和传承。我校决定与商丘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商丘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联合举办第十一个“文化遗产日”非遗进校园展演、展览等活动。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旨在让大学生在感知、体验中了解商丘本地的历史文化,激发爱国爱家乡的热情,在传统民间文化的滋养中,培养对传统民间文化的兴趣,提升文化自豪感和自信心,也是为了让多种民间艺术走进校园,将不同的艺术精品和非遗保护成果展现在广大师生面前,突出民俗,突出特色,突出原生态,展示商丘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最新成果,让广大师生在不同文化元素的融汇、交流中,得到艺术的熏陶和美的享受。

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展示,普及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增强全社会的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共同参与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为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质、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增强文化的自觉、自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1、主题:让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

2、口号:保护文化遗产,创造美好生活;为文保员点赞,向守护者致敬;文化遗产无价宝,需要你我呵护好。

党政工作综合办公室、公共艺术教学部、团学活动发展中心

1、非遗成果展

以图文方式介绍和展示我市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让广大学生进一步了解我市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文化。

时 间:6月12日-14日

地 点:智博广场

责任单位:党政工作综合办公室、公共艺术教学部

2、传统美术类—剪纸展览

征集我市省、市、县传统美术类-剪纸项目作品,充分展现我市剪纸艺人所表现的民间民俗情趣、艺术特色以及剪纸所传达出传统文化的内涵和本质。

时 间:6月12日-14日

地 点:勤政苑一楼展厅

责任单位:党政工作综合办公室、公共艺术教学部

3、泥塑、剪纸、面塑、玉雕、刘腾龙毛笔传统制作技艺、冷谷红葡萄酒传统酿造技艺等部分非遗项目现场技艺展示使广大青少年零距离、亲身参与、亲眼观看感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从而引导广大青少年认识非遗、参与非遗保护,加深他们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了解。

地 点:智博广场

责任单位:党政工作综合办公室、公共艺术教学部

4、豫东坠子展演

现场演唱,让学生欣赏和感受我市传统文化的魅力。

时 间:6月12日下午3:00-6:00

地 点:明德讲堂

责任单位:团学活动发展中心、公共艺术教学部

5、皮影戏展演

呈现商丘独具特色的皮影艺术,增强群众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

时 间:6月12 日晚上7:30-9:00

地 点:大学生生活区广场

责任单位:团学活动发展中心、公共艺术教学部

1、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有关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文化遗产日宣传工作,确保文化遗产日活动安全顺利开展,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基础上,尽可能的号召全校师生广泛参与,感知、体验文化遗产的魅力。

2、传播理念,积极引导。各有关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文化遗产宣传平台,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传播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努力使文化遗产日主题和文化遗产保护理念深入人心,激励公众自觉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实践。

文化遗产日活动篇二

纪念第六个文化遗产日。主题是:依法保护,重在传承。

(一)广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宣传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自20xx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要重点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宣传活动。

1、在文化馆大楼、主要街道(乡镇)的显要位置悬挂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贯彻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宣传标语。

2、举办学习座谈会。组织工作人员、项目传承人以及社会各界人士深入学习讨论、座谈,深刻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学习领会《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主要精神,深入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全面推进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3、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并通过印发宣传材料、粘贴宣传海报、宣传车等方式,集中、全面、深入的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珍爱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觉参与依法保护工作。

(二)开展各类形式活动纪念文化遗产日。

1.6月11日在文化广场举办纪念第六个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组织宣传、文广系统,教师、学生、老干部、群众代表参加。邀请县级领导讲话,邀请新闻媒体采访。

2.6月11日组织以“依法保护,重在传承”为主题的群众签名活动,让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融入我们日常生活。

3.6月11日—6月15日全天对外免费开放“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列厅”让广大v视台、《新会昌周刊》、宣传栏、宣传车宣传有关文化遗产知识,公布省、市、县三级的保护名录,提高全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形成“人人了解非遗,人人参与非遗保护”的氛围。

4.6月11日—6月15日在文化广场、举行文化遗产图文展。

5.6月9日—10日举行部分非遗项目传承人授课活动。

为了顺利、有序开展好第六个“文化遗产日”活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活动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做好活动的具体工作:

1.综合协调组:xxx。

负责协调有关文化遗产日活动工作。

2.宣传资料组:xxx。负责收集、整理宣传资料,组织宣传计划。

3.展览组:xxx。负责展出图文并茂的宣传版画。

4.广场宣传组:xxx。

负责组织好文化广场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好教师、学生干部、群众代表参加。准备好音响,撰写县级领导讲话,接待新闻媒体采访。

5.后勤组:xxx。负责后勤工作。

文化遗产日活动篇三

20xx年6月13日是我国第x个“文化遗产日”。为切实做好各项宣传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展示活动,普及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增强全社会的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共同参与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为提高全民族的文化自觉、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今年文化遗产日活动的主题是:“保护文化遗产,促进科学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民族艺术,延续中华文脉”。

20xx年6月9日至6月20日

(一)召开市文博考古学会年会和全市从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30年老同志座谈会。

时间:6月9日-10日

地点:市会议中心会议室、市阳光大厦五楼会议室

内容:开展学术研讨和学会换届会员会议,颁发荣誉证书,回顾总结座谈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二)举办焦作市庆祝第10个全国“文化遗产日”暨全市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仪式。

时间:6月13日上午8:30

地点:东方红广场中心舞台

内容:拟请市领导颁发第二批国家级、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匾牌和第二批国家级、第一批省级、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奖牌及证书。仪式前组织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演。各县市区主管领导,文化局局长、分管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副局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等参加仪式。在东方红广场西侧举行焦作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展(现场发放宣传单、咨询)。

(三)举办第x个全国“文化遗产日”文物陈列及图片展览。

时间:6月13日至13日(9:00—17:00)

地点:市博物馆及各县市开放博物馆、纪念馆。

内容:组织观众参观“配合基本建设出土文物精品展”;发放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品;开展文物鉴定项目服务活动,由市博物馆负责组织文物专家免费对文物进行鉴定,增强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四)召开庆祝全国第x个“文化遗产日”暨表彰xx年度焦作市区优秀业余文物保护小组、优秀业余文物保护员大会。

时间:6月13日上午9:30—12:00

地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老君庙戏楼。

(五)召开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现场会。

时间:6月13日上午10:00

地点:武陟县大封镇驾部村

内容:总结前段时间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武陟县和驾部村做典型发言。与会人员观看驾部村文艺演出。各县(市)区文化局主管副局长、文化馆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参加。

(六)全市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有条件开放的文化遗产景区优惠或免费开放。

时间:6月13日至13日

内容:焦作市博物馆《文物精品展》及石刻艺术展、沁阳市博物馆、朱载堉纪念馆免费开放;武陟县嘉应观、孟州市韩园、博爱县月山寺、市区药王庙等将对社会优惠或免费开放。

(七)启动高新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田野调查工作。

(八)启动省保单位许衡墓、北朱村民居维修保护工作。

(九)会同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省文物局、陕西省古迹遗址保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家重走焦作大运河段,考察勘察编制规划。

(十)在《焦作日报》开辟文化遗产、“文物普查成果”或“大运河申遗考古新发现”专栏,采取发表署名文章、答记者问等一系列方式进行宣传。

(十一)出动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

印制彩色宣传册和宣传资料;制作宣传版面和宣传标语。

(一)各县市文化(文物)局、市直文博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宣传活动的领导,结合新中国成立60周年纪念活动,认真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方案,并有效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各县市文化(文物)局、市直文博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开展特色突出、形式新颖的宣传活动。要加强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不断增强文化遗产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进一步调动地方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参与文化遗产日活动的积极性。各级文化、文物系统干部职工要尽职尽责,以高涨的热情和务实的作风,扎实开展好各项活动。

(三)各县市文化(文物)局、市直文博单位要高度重视“文化遗产日”期间文物安全保卫工作,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活动期间群众人身安全和文物安全。

(四)各县市文化(文物)局要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将活动情况分别上报市文物局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文化遗产日活动篇四

今年6月11日,是我国第xx个“文化遗产日”。根据市文广新局的安排部署,为庆祝我国第xx个文化遗产日,组织开展好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特制定我县的宣传活动方案。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围绕“文物保护:时代共进人民共享”的主题,切实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着力提高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充分发挥文化遗产在传承民族文化,增强民族凝聚力,促进先进文化和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

以“文化遗产日”为契机,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文化遗产保护、文物保护在社会公众中的影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强化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影响力。

第xx个“文化遗产日”主题:文物保护:时代共进人民共享

时间:6月11日

图片的形式立体地展示我县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在全县各个乡镇悬挂文物保护条幅,在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悬挂相关条幅,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文物保护意识。

(二)文字资料宣传:活动日期间在东环广场现场向群众发放文化遗产宣传资料1000份,让群众了解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知识。

(一)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切实加强领导,制定“6.11”文化遗产日宣传方案,有效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紧紧围绕“文物保护:时代共进人民共享”这一主题,引导公众关注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紧密结合实际,突出我县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喜人局面。

(三)面向社会,形成声势。充分利用电视等大众媒体,专栏、专版等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

(四)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加强与媒体的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宣传报道活动事项和工作进程,提高社会舆论,增强群众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和自觉意识。

文化遗产日活动篇五

各市文广新局、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今年6月xx日是我国第11个“文化遗产日”。今年“文化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主题是“非遗保护与城镇化同行”,主题口号为“非遗传承,人人参与”。为推进非遗保护和传承,大力弘扬我省优秀的传统文化,充分展示近年来我省非遗保护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促进城镇化进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广大社区和民众中更好地传承发展,现就组织好xx年“文化遗产日”非遗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文化遗产日”期间,省文化厅将举办一系列非遗宣传展示活动,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社区;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xx年度山东省非遗保护十大亮点工作、十大模范传承人颁证授牌;系列展演展示活动;专家讲座等。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要根据省里的通知要求,积极做好参加省文化厅组织的各项调演活动的准备工作。相关活动方案另行通知。

“文化遗产日”期间,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要以宣传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为重点,围绕“非遗保护与城镇化同行”的主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精心谋划,创新方式,积极发动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机构、保护机构及文艺表演团体,举办形式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演、论坛、讲座、咨询等活动,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并通过印发宣传材料、粘贴宣传海报等方式,集中、全面、深入地宣传非遗保护与城镇化的密切关系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让人民群众了解、认知我省瑰丽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觉参与非遗保护工作。

各地组织“文化遗产日”相关活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好相关工作方案;要突出主题,注重效果,充分发挥各级代表性传承人和社会组织、民间团体、广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增强群众的广泛参与性;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活动安全开展。

为做好今年“文化遗产日”的宣传工作,请各市文广新局于5月15日前将本市“文化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活动总体方案及活动情况(见附件)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省里将对各市活动进行梳理,对重点活动将通过《大众日报》等主流媒体进行发布、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文化遗产日活动篇六

为文化遗产日,按照国家文物局要求,展开以“让文化遗产活起来”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住建部、文化部、财政部、国家文物局等中央各部门和市政协等最近一直在关注和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宣传活动以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为重点。

保护遗产留住乡愁。

主会场设在房山区水峪村(新公布的全国历史文化名村)。

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协文史学习委、市文物局、市文化局、市旅游委、市农委、市规划委、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档案局、房山区政府等。

协办单位:北京市文物保护协会;

各区县文化委员会;

各世界文化遗产地。

协办媒体:中国文物报、北京日报、北京晚报等。

主会场约100人

拟邀请国家文物局、市政府、市政协文史委、市委宣传部等领导出席,邀请市属相关委办局及区县文化委员会、传统村落负责人(届时请市农委代为通知)、房山区有关领导和部门(届时请房山区文化委员会代为通知)、新闻媒体。活动主要内容为:

1、水峪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女子中幡”展示;

2、展示北京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成果;

3、启动北京市传统村落公益摄影大赛;

4、展示传统村落书画家作品和水峪村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感人故事;

5、北京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程启动;(宣布领导小组专家组成立,宣布水峪村修缮工程开工)

(活动后,交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经验,组织与会人员和各郊区县实地考察交流水峪村保护利用情况)

1、联合北京市文物保护协会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活动主要内容为专题讲座、文物鉴定等。

2、组织全市各区县文委和有关文博单位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张贴、悬挂相关宣传旗帜、标语、海报等,免费发放宣传材料,举办专题展览、讲座等宣传咨询活动,鼓励社会各界了解文化遗产、关心文化遗产。

3、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联合中国文物报等开设遗产日宣传专栏,联合xx日报、xx晚报设立宣传专版。

文化遗产日活动篇七

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文化遗产日”,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保护文化遗产的高度重视和战略远见,有助于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文化遗产日,为中国大陆文化建设重要主题之一,目的是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提高公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关注和保护文化遗产。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在漫长的岁月中,我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宝贵的文化财富,包括以物质形态存在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以及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等;也包括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世代口头传说、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礼仪节庆和手工技艺等,其种类繁多、形式之多样、内容之丰富,为世界少有。中华民族的这些文化遗产以独特的方式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各族人民的思想观念,以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和激扬向上的活力维系着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历史绵延不断,这是中国文化之魂,是民族精神之根,是我国的世界上引以为荣的宝贵财富,所以我们应当视其为传家宝,世世代代传承并光大下去。

为了让我校同学认识和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领悟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成为自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公民,以“宣传、认识、保护、弘扬”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以提高当代大学生自身素质为目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校园”系列活动,掀起我校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潮。

1、文化遗产教育青年:强调它的精神意义,设法使公众成为这一天的主人,成为主动的参与者,使国家文化遗产日成为全民的文化遗产日,使国家举措转化为每一公民自觉的文化行为。

2、遗产日是一个纯文化的主题日,所有活动都应是公益活动。文化机构的工作要在遗产日充分发挥作用,积极进行遗产内涵与保护意识的普及工作。教育界利用这一天,培养下一代人的中华文化的`情怀。

“让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

1、多媒体教室一间,文化遗产知识的光碟及多媒体。

2、桌椅若干张、宣传板、横幅若干(尽量多),音响两个、麦克风两个、瓶装饮水一箱(招待重要人士)

以海报、图片展览及学校广播等形式进行宣传。

1、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讲座

讲座内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溯源、历史的发展兴衰,不同地方的风俗习惯形成的不同以及当代大学生如何宣传、认识、保护、弘扬民族民间文化艺术。

讲座时间:6月6日上午10点

讲座地点:a302

讲座对象:全专业学生,欢迎更多爱好者前来。

2、问卷调查

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当代大学生对文化遗产是否有了解和认识。

文化遗产日活动篇八

今年6月11日是我国第xx个“文化遗产日”,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宣传xx文化遗产,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我们将举办xx区20xx年“中国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文物保护:时代共进人民共享

20xx年5月18日——7月15日

全区各镇、街、场、区级相关文化部门

(一)“守望家园“xx区20xx非物质文化进校园启动仪式

时间:20xx年6月1日

地点:xx区楼塔镇岩山小学

(二)跨湖桥文化“十大之最”图片展

时间:20xx年6月1日——6月5日

地点:xx跨湖桥遗址博物馆一楼大厅

(三)《探秘彩陶王国——新石器时期马家窑文化珍品展》开幕式

时间:20xx年6月6日上午10:00整

地点:xx跨湖桥遗址博物馆

(二)《探秘彩陶王国——新石器时期马家窑文化珍品展》

时间:20xx年6月6日——9月6日;

地点:xx跨湖桥遗址博物馆

(三)专题讲座

坎座名称:《青海彩陶赏析》

主讲:中国青海柳湾彩陶博物馆馆长、研究员王国林

时间:20xx年6月6下午2:30时

地点:xx跨湖桥遗址博物馆二楼报告厅

(四)专题讲座

坎座名称:《原始瓷》

主讲:浙江省考古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陈元甫

时间:20xx年6月9下午2:30时

地点:xx博物馆一楼报告厅

(六)《山栖越魂——柴岭山商周土墩墓考古发掘成果展》暨考古报告首发式

时间:20xx年6月9日上午10:00时

地点:xx博物馆

(七)xx区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成果图版展、博物馆馆藏精品图版展、馆藏钱币展

时间:20xx年6月9日——7月8日

地点:xx博物馆

(九)《舟行天下——中国古代船舶知识图片展》

时间:20xx年6月6日——7月6日

地点:xx跨湖桥遗址博物馆一楼

(十)义务鉴定文物、文物咨询、有奖知识问答等系列宣传活动

时间:20xx年6月9日10:00—15:00时

地点:xx博物馆

整个活动全部对外免费开放,欢迎社会各界、市民群众前往参观。

文化遗产日活动篇九

“文化遗产日”期间,省文化厅将举办一系列非遗宣传展示活动,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社区;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xx年度山东省非遗保护十大亮点工作、十大模范传承人颁证授牌;系列展演展示活动;专家讲座等。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要根据省里的通知要求,积极做好参加省文化厅组织的各项调演活动的准备工作。相关活动方案另行通知。

“文化遗产日”期间,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要以宣传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为重点,围绕“非遗保护与城镇化同行”的主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精心谋划,创新方式,积极发动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机构、保护机构及文艺表演团体,举办形式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演、论坛、讲座、咨询等活动,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并通过印发宣传材料、粘贴宣传海报等方式,集中、全面、深入地宣传非遗保护与城镇化的密切关系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让人民群众了解、认知我省瑰丽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觉参与非遗保护工作。

各地组织“文化遗产日”相关活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好相关工作方案;要突出主题,注重效果,充分发挥各级代表性传承人和社会组织、民间团体、广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增强群众的。广泛参与性;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活动安全开展。

为做好今年“文化遗产日”的宣传工作,请各市文广新局于5月15日前将本市“文化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活动总体方案及活动情况(见附件)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省里将对各市活动进行梳理,对重点活动将通过《大众日报》等主流媒体进行发布、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文化遗产日活动篇十

以下是由本站pq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出来的2019年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各市文广新局、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今年6月xx日是我国第11个“文化遗产日”。 今年“文化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主题是“非遗保护与城镇化同行”,主题口号为“非遗传承,人人参与”。为推进非遗保护和传承,大力弘扬我省优秀的传统文化,充分展示近年来我省非遗保护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促进城镇化进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广大社区和民众中更好地传承发展,现就组织好2019年“文化遗产日”非遗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文化遗产日”期间,省文化厅将举办一系列非遗宣传展示活动,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社区;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2019年度山东省非遗保护十大亮点工作、十大模范传承人颁证授牌;系列展演展示活动;专家讲座等。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要根据省里的通知要求,积极做好参加省文化厅组织的各项调演活动的准备工作。相关活动方案另行通知。

“文化遗产日”期间,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要以宣传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为重点,围绕“非遗保护与城镇化同行”的主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精心谋划,创新方式,积极发动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机构、保护机构及文艺表演团体,举办形式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演、论坛、讲座、咨询等活动,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并通过印发宣传材料、粘贴宣传海报等方式,集中、全面、深入地宣传非遗保护与城镇化的密切关系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让人民群众了解、认知我省瑰丽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觉参与非遗保护工作。

各地组织“文化遗产日”相关活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好相关工作方案;要突出主题,注重效果,充分发挥各级代表性传承人和社会组织、民间团体、广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增强群众的广泛参与性;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活动安全开展。

为做好今年“文化遗产日”的宣传工作,请各市文广新局于5月15日前将本市“文化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活动总体方案及活动情况(见附件)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省里将对各市活动进行梳理,对重点活动将通过《大众日报》等主流媒体进行发布、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 编:m

各市、县(区)文化局,厅直属有关单位:

2019年6月11日是我国第11个文化遗产日。为在全社会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宣传,倡导文化遗产保护理念,提高全民参与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按照《文化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文化遗产日前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x非遗函〔2019〕x号)和《国家文物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文化遗产日活动的通知》(办政函〔2019〕482号)要求,现就我区开展2019年文化遗产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振兴传统工艺 让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

(一)适时组织参加文化部主办的全国文化遗产日有关宣传展演活动。

(二)举办主场活动。2019年6月11日上午,自治区文化厅、固原市人民政府主办,固原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承办,在固原市区博物馆广场举办全区2019年文化遗产日主场活动,活动主要内容有:对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督查情况进行通报;表彰非遗保护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资助优秀传承人和传承基地;固原市级非遗传承人授牌及发放以奖代补经费;文化遗产特色艺术演出;文化遗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7号)的宣传、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图片展;代表性传承人技艺表演展示;文物基础知识讲解、品鉴等。

(三)举办分场活动。各市、县(区)文化局,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博物馆、固原博物馆等单位,要根据行业特点和区域特色,在文化遗产日期间设立活动分场,认真组织开展宣传、展演、讲座、咨询、走访调研等系列活动。

(一)固原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和其他市、县(区)文化局要紧扣本次文化遗产日主题,结合实际,创新方式,分别制定并实施好主场和分场活动方案。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充分发挥社会文化组织和文化志愿者的积极作用,严格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请固原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于6月3日前分别将主场活动方案报自治区文化厅公共文化与非遗处和自治区文物局。

(二)请五市文广局分别推荐4名非遗保护先进工作者,2个先进保护单位(文化馆、非遗中心),2个优秀传承基地(自治区级),于6月3日前将推荐表报自治区文化厅公共文化与非遗处。

(三)各市、县(区)要把文化遗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宣传作为文化遗产日活动的重要内容,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开设专栏、制播专题片、采访报道、印发资料、传送信息等方式做好宣传工作。

(四)请各市、县(区)文化局,文化馆、博物馆、固原博物馆、考古研究所、岩画中心于5月27日前将确定的活动统计表分别报文化厅公共文化与非遗处、自治区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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