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境的应急预案(实用19篇)

时间:2023-12-15 作者:笔舞

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包括应急机制、应急组织体系、应急预警机制和应急响应措施等。应急预案的成功编制与实施需要大量的前期调研和信息收集,以下是一些经典案例供大家参考。

企业环境的应急预案(实用19篇)篇一

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一起来看看食品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仅供大家参考!谢谢!

1、食品生产领域突发质量安全事件是指本县单个或多个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因较大质量问题,突发急性中毒,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

2、本预案适用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处理本县行政区域内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包括突发事件的报告、调查、分析、处理、以及事件的备案。

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工作方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依法处置的原则。

突发事件(预警)——报告县领导、市局或有关部门——事件现场应急处置——现场情况记录汇报——参与事件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报告存档备案——结案。

根据突发事件对人民群众的危害程度和危害范围,将突发事件分为一般事件、较大事件、重大事件,有下述情形之一发生即启动本预案。

1、一般事件: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食用后,一次造成1-5人食物急性中毒,或1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群体身体不适,但未出现人员死亡的突发事件。

2、较大事件: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食用后,一次造成5-10人急性中毒,或1-2人死亡的突发事件。

3、重大事件: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食用后一次造成10人以上急性中毒,或出现3人以上死亡的突发事件。

1、机构设置。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实行首长负责制,由大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事故调查组、有害食品追缴组、后勤保障组等三个应急处理小组,分别由综合管理股、监督稽查股、办公室等有关人员组成。综合管理股主要负责事故调查工作,监督稽查股主要负责有毒食品追缴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车辆调度、信息材料和后勤保障工作。

2、指挥部的主要职责:组织指挥检验机构、抢救队伍、事故发生单位等各方面力量对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落实领导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采取积极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

3、指挥长的主要职责: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4、副指挥长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1、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接警人应立即报告指挥长,指挥长在1小时内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市局领导,并根据情况通报公安、经贸、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

2、报告的内容有:

(1)事件发生单位名称、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件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3)发生事件的食品名称;

(4)事件类别;

(5)人员中毒、昏迷及死亡情况。

1、事故发生后,指挥部应在30分钟内完成召集事故现场处置有关人员并赶赴现场。

2、采取应急措施,协助进行人员施救、现场保护等工作,第一时间进行抽样检验或送检,及时保全有关证据,防止事故发生单位破坏毁灭。

3、责令造成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立即停产整顿,对事故发生现场的有关设施,要立即采取封闭措施,防止危害的继续产生和对环境、水源等的污染。

4、做好对有同样质量问题食品的追缴工作。责令生产者配合追回对已售出有质量问题的食品,并通知有关的经销商停止销售有毒食品,同时通报工商、卫生等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5、县局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保持通讯畅通、交通工具随时调用。

1、事故调查组据事故发生的区域、范围,部署对有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调查工作。

2、事故调查人员要深入事故发生现场,采取查阅有关材料、调查询问等方式进行认真、详细的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的伤害情况;查清事故发生的基本过程;查明事故涉及的食品范围;查明食品生产、销售和库存情况。

3、调查组要对库存的涉嫌食品、原料及生产设备依法进行封存或扣押,对企业及其产品展开全面检查和调查,并详细记录;对已售出的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食品,要责令企业限期追回,以防事故扩大。

4、按照技术要求和标准,对企业的工艺流程进行检查,对原材料、产品等进行抽样检验或送检,检测机构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有时间限制的除外),取得检验结论后及时报调查组;调查组根据搜集到的证据,整理案卷,将调查结论及时报指挥部。

5、在现场调查和取证的基础上,事故调查小组及时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并形成事故。

调查报告。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负责突发事件的对外信息报导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布尚未公开的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

2、突发事件依法处理完毕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将突发事件的总结书面报逞有关部门。

企业环境的应急预案(实用19篇)篇二

应急预案几大重要子系统为: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强有力的应急工程救援保障体系;综合协调、应对自如的相互支持系统;充分备灾的保障供应体系;体现综合救援的应急队伍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希望大家喜欢。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年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省环保厅《关于集中整治造纸企业环境问题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专项整治造纸行业,着力解决造纸行业突出的环境问题,推动规模大、工艺先进、污染小的企业做大做强,确保新建和技改造纸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认真开展造纸企业环境问题排查,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7号)要求,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淘汰造纸落后产能工作;严把项目准入关,不再审批属于“国发[20**]7号”文件要求淘汰的装置和生产线的环评文件。要制订倒排工作计划,制订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排查到位、监测到位、处理到位、整改到位。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按照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各县区环保局负责各自集中整治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并向政府汇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企业加强自律的工作机制”。

20**年是《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要求造纸企业执行水污染物新排放限值的最后时限,也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7号)要求淘汰造纸落后产能的最后限期。各县区环保局要充分认识本次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完成集中整治工作任务。

(二)认真开展清查,摸清造纸企业情况。对照污染源普查名单,组织对辖区内造纸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排查范围包括以植物(木材、秸杆、其他植物)或废纸为原料生产纸浆,以及以纸浆原料生产纸张、纸板等产品的企业或生产设施;排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环保手续履行情况、生产设备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等,认真填写《造纸企业排查情况汇兑表》。

(四)加快淘汰落后造纸产能。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7号)要求,20**年底前,淘汰年产3.4万吨以下草浆生产装置、年产1.7万吨以下化学制浆生产线,淘汰以废纸为原料、年产1万吨以下的造纸生产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要严把项目准入关,不再审批属于“国发[20**]7号”文件要求淘汰的装置和生产线的环评文件。

(五)加大整治造纸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造纸企业,要报请政府按照“吊销执照、拆除设备、移走原料”的要求予以取缔;对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批建不符、未履行“三同时”验收手续投入生产、长期以试生产名义上进行生产的,一律责令停止建设和生产,限期履行相关手续,并依法高限处罚;对超标排放的,依法处罚,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报请政府责令关闭;对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擅自停运的,限期整改,依法处罚。

20**年8月1日前已经投产或环评文件已通过审批的制浆造纸企业,虽能达标排放但不能达到《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表2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的,责令于20**年7月1日前整改完毕,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责令限期治理。

(六)各县区环保局须于20**年6月25日前完成排查和监督性监测工作,并将阶段性工作总结和相关表格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于20**年10月25日前将集中整治工作总结和淘汰落后造纸产能明细情况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

(七)加强整治,追究责任

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大集中整治造纸企业环境问题力度。完成年底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

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的;对不依法行使职权的相关负责人及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八)加强宣传和信息报告工作

根据集中整治造纸企业环境问题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各县区环保局要确定专人负责集中整治造纸企业环境问题信息报送工作,每月25日向市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一)集中排查和监督性监测阶段(6月份)

各县区环保局组织相关单位对辖区内造纸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排查和监督性监测,并将阶段情况报告市环保专项办公室。市环保专项办公室不定期对各县区集中整治造纸企业环境问题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8月、9月)

各县区环保局根据本辖区第一阶段排查和监测情况,对存在环境问题和不属于国家淘汰落后造纸产业政策的造纸产能企业或生产线,制订一厂一档,及相关整治方案,上报政府,同时也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7月20日前)

各县区环保局根据政府批示,开展造纸企业整治工作(9月30日前)。

(三)总结阶段(10月份)

各县区环保局单位要认真总结本次专项整治工作,20**年10月25日前将集中整治工作总结和淘汰落后造纸产能明细情况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对集中整治造纸企业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企业环境的应急预案(实用19篇)篇三

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v^水法》《^v^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处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等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社区实行属地管理,以各社区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书记负责制。处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社区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都亭街道办事处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防汛抗旱的各项工作。

指挥长:

党工委书记,负责全面指挥调度;

党工委副书记、主任负责全面指挥调度。

常务副指挥长:

党工委副书记(分管政法、安全、应急)协助全面指挥调度,并坐镇指挥部具体指挥;

党工委宣传^v^委员、副主任(分管农业农村、水利),协助全面指挥调度,对接上级部门防汛抗旱具体工作要求,需要时坐镇指挥部指挥调度。

副指挥长:

人大工委主任,负责指挥调度分管行业防汛抗旱工作;

党工委组织委员,负责指挥调度分管行业防汛抗旱工作;

办事处副主任,负责指挥调度分管行业防汛抗旱工作;

综治中心专职副主任,负责分管行业防汛抗旱工作。

成员单位:

企业环境的应急预案(实用19篇)篇四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一起来看看企业环境的应急预案,仅供大家参考!谢谢!

第一条 为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夯实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基础,根据《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环境应急预案,是指企业为了在应对各类事故、自然灾害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以下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指导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

(四)尾矿库企业,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企业;

(五)其他应当纳入适用范围的企业。

核与辐射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不适用本办法。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名录。

第四条 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鼓励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众性集会活动主办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第五条 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应当遵循规范准备、属地为主、统一备案、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有关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标准或指导性技术文件,结合实际指导企业确定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第七条 受理备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受理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的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

企业应当主动公开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等密切相关的环境应急预案信息。

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第八条 企业是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的责任主体,根据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需要,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对环境应急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负责。

企业可以自行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也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的,企业指定有关人员全程参与。

第九条 环境应急预案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信息报告、监测预警、不同情景下的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资源保障等内容。

经过评估确定为较大以上环境风险的企业,可以结合经营性质、规模、组织体系和环境风险状况、应急资源状况,按照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的模式建立环境应急预案体系。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体现战略性,环境应急专项预案体现战术性,环境应急现场处置预案体现操作性。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企业,编制分县域或者分管理单元的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条 企业按照以下步骤制定环境应急预案:

(一)成立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组,明确编制组组长和成员组成、工作任务、编制计划和经费预算。

(二)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环境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各类事故衍化规律、自然灾害影响程度,识别环境危害因素,分析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的关系,构建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应急资源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调查企业第一时间可调用的环境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可请求援助或协议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

(三)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要求,合理选择类别,确定内容,重点说明可能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下需要采取的处置措施、向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通报的内容与方式、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的内容与方式,以及与政府预案的衔接方式,形成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征求员工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代表的意见。

(四)评审和演练环境应急预案。企业组织专家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代表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开展演练进行检验。

评审专家一般应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人员、相关行业协会代表、具有相关领域经验的人员等。

(五)签署发布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经企业有关会议审议,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

第十一条 企业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启动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 企业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修订:

(一)面临的环境风险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

(二)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及报告机制、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对环境应急预案作出重大调整的;

(六)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况。

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重大修订的,修订工作参照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步骤进行。对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的,修订工作可适当简化。

第十三条 受理部门应当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依据、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文件目录、备案文件范例等在其办公场所或网站公示。

第十四条 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签署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较大和重大环境风险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重大的同时报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向沿线或跨域涉及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跨市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同时报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受理部门统一调整到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部门应及时将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企业环境应急预案首次备案,现场办理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三)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四)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五)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提交备案文件也可以通过信函、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进行。通过电子数据交换方式提交的,可以只提交电子文件。

第十六条 受理部门收到企业提交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文件齐全的,出具加盖行政机关印章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提交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不齐全的,受理部门应当责令企业补齐相关文件,并按期再次备案。再次备案的期限,由受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受理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文件。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制定的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修订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要求,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受理部门备案。

受理部门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将建设项目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修订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参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制定和备案。

第十八条 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有重大修订的,应当在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受理部门变更备案。变更备案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要求办理。

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需要告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应当在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告知原受理部门。

第十九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加重或者变相加重企业负担。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汇总、整理、归档,建立环境应急预案数据库,并将其作为制定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的重要基础。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抽查,指导企业持续改进环境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抽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可以采取档案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抽查可以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汇总分析抽查结果,提出环境应急预案问题清单,推荐环境应急预案范例,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指导性要求,加强备案指导。

第二十二条 企业未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备案环境应急预案,或者提供虚假文件备案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时,应当把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备案、日常管理及实施情况纳入调查处理范围。

第二十四条 受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其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备案文件齐全的不予备案或者拖延处理的;

(二)对备案文件不齐全的予以接受的;

(三)不按规定一次性告知企业须补齐的全部备案文件的。

第二十五条 环境应急预案需要报其他有关部门备案的,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关于企业预案管理的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附: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企业环境的应急预案(实用19篇)篇五

一、发现学校自来水,开水器的饮用水有异常现象(如有异味、有颜色等),按以下应急方案处置。

二、安全工作组织机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三、应急方案:

1、总务处每日巡视发现、教师职工、学生发现应立即报告总务处。总务处与校医、办公室专职安全员到场查看。如果属实,立即报告分管校长,启动应急方案。办公室向都成市教育局、公安局报告,校医向都成市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2、总务处配合办公室,立即封锁现场,等待主管部门处理。

3、校长立即主持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布置实施应急方案。

4、教育处通知各班;教务处通知各教研组;总务处通知食堂、学生公寓、教师宿舍、以及相关部门,停止使用饮用水。

5、学校各部门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方案,配合实施处理方案,直至恢复正常供应饮用水。

6、教育处立即组织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保持学校良好秩序。

7、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召集有关人员布置任务,迅速投入到抢险、救护和善后工作的处理等各工作之中。

8、由办公室负责及时向上级汇报突发事件的进展情况。接待媒体、学生家长和教职工家属,处理善后工作。

四、发生饮用水安全事故,如果有人员伤害时,按以下程序实施:

1、事发现场组织活动的负责人或任课老师要迅速组织学生自救互救,能到学校医务室治疗的,迅速送达,由校医诊治。

2、受伤学生、教职工不能移动或情况不明的,要立即通知校医迅速到达现场实施救治。根据病情及时拨打“120”请求医疗救助。

3、总务处筹措资金,安排车辆由校医护送到医院救治。

4、由办公室负责及时向上级汇报事件的进展情况,立即通知学生家长、教职工家属,接待媒体和学生家长、教职工家属。

五、学生撤离校舍安全事故现场以后,总务处配合安全保卫小组保护事故现场等待事故分析。

企业环境的应急预案(实用19篇)篇六

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对准备,指导和规范辖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急处置等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辖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工作原则。

(1)依法防控,科学应对。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作用,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2)预防为主,有效处置。

不断健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风险;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

(3)加强宣教,社会参与。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加快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知识普及,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对防控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二、应急组织管理。

1、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小组。

组长:___(负责医院全面工作)。

副组长:孙__(负责临床感控工作)。

张_(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王__(负责辖区内疫情上报、跟踪工作)。

成员:刘_(救护转运、预检分诊、传染病分诊、防控物资调配)。

林__(乡村医生防控指挥、流行病学调查)。

孙_(检验科)。

李__(药品供应)。

刘__(院内消杀)。

李__(放射科)。

2、应对准备。

2.1预案及方案制定。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总体预案并根据对疾病的认知情况及时调整防控对策,其他各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制订相应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和技术规范。

2.2定期定时群内上报。

动员乡村医生收集上报回乡人员,特别是重点地区人员回乡情况的收集上报,重点监控。

2.3妥善做好病例转运。

要做好人员、设备、设施、药品、防护物品等准备,做到及时、科学、规范洗消,工作人员按规定做好自身防护。要做好病例转运交接记录,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2.4宣传教育。

积极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工作的技术支持。

2.5督导与评估。

根据职责分工,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准备工作的自我评估与检查。

企业环境的应急预案(实用19篇)篇七

副总指挥:xx。

组员:xxx。

设备科--xx、电工、维修工值班人员(设备科确定);起重组---xx、xx;基建科---xx;行政科---xx、驾驶员;安环部-----全体安全员、保安队员;各科室---班组长。

在台风、汛期来临之前,要组织力量做好抢险物资的储备。并逐步按时到达船台应急位置。明确抢险到位的设备物资主要有:

1.卡吊一辆(制造部准备)。

2.应急汽车一辆(附带担架一副)行政科与安环部准备。

3.货车一辆、叉车二辆、翻斗车一辆;(制造部生产保障科准备)。

4.电焊机二台(制造部准备)。

5.电筒8盏(制造部准备6盏,安环部准备2盏)。

6.沙袋1000只(制造部生产保障科)。

7.对讲机公司内调整不少于8部(制造部4部安环部2部设备科2部,自用);

8.其他抗台防汛设备物资备足(仓库负责)。

1、根据突发事件的先兆立即启动本预案。

2、预案启动时,所有人员要立即上岗到位,所有负责人全力以赴,无条件自觉服从现场抢险指挥、调动。

3、一旦突发事件来临,公司由左总带队,制造部凌拥军、设备科xx、基建科xx、行政人事部xx、安环部xx、仓库xx组成的检查组对码头、船台等防台工作进行检查。各部门、科室按照责任区的划分各自组织防台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在台风来临前整改完成,同时要求对所有门窗、配电箱做好检查关闭工作,制造部要做好码头船舶的缆绳检查紧固工作和所有行车在台风来临前的锚定工作。

4、所有防台抗台领导小组人员和抢险小组人员在台风期间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

5、xx市防台防汛办公室热线电话:xx。

6、xx市第一人民医院xx,急救中心“120”

文档为doc格式。

企业环境的应急预案(实用19篇)篇八

为有效预防矿山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及时、合理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环境污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及正常生产、生活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突发环境事件控制和处置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以规范和强化矿山环境保护系统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为目标,以预防突发环境事件为重点,逐步完善矿山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处置及善后工作机制,建立矿区环境保护系统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统一协调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体系。

二、适用范围

矿区范围内发生的突发事件的控制和处置行为,具体包括:

1、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2、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3、因不可抗力(含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而造成危及环境安全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

4、其他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三、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

矿山环保应急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xxx 联系电话:xxxxxx

副组长:xxx 联系电话:xxxxxx

成 员:矿山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

1、宣传学习上级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对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的指示精神。

2、掌握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情报信息和时态变化情况。

3、负责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协调工作。

4、负责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工作进展情况,信息联络、传达、报送、新闻发布等工作。

5、提供和解决处置环境应急所需的人员、设备、车辆、物资等。

6、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

应急领导组下设应急现场指挥组、应急处置组。

四、基本原则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和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机制,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反映、及时控制。

2、按照“先控制后处理”的原则,迅速查明事件原因,果断提出处置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尽量减小污染范围。

3、以事实为依据,重视证据、重视技术手段,防止主观臆断。

4、制定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处置人员及周围群众的人生安全。

5、明确自身职责,妥善协调参与处置突发事件有关部门或人员的关系。

五、处置程序

1、迅速报告

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警后,值班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矿山环保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对重特大环境污染及破坏事故经认定后及时向上级政府和县环保局报告。

2、快速出警

接到指令后,应急现场指挥组率各应急小组携带环境应急专用设备,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事发现场。

3、现场控制

应急处置小组到达现场后,应迅速控制现场、划定紧急隔离区域、设置警告标志、制定处置措施,切断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扩散。

4、现场调查

应急处置小组应迅速展开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影响程度等;并负责与当地公安、消防等单位协调,共同进行现场勘验工作。

5、现场报告

各应急小组将现场调查情况、应急监测数据和现场处置情况,及时报告应急现场指挥组。

应急现场指挥组按6小时速报、24小时确报的要求,负责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动态情况。

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件影响范围、程度,决定是否增调有关专家、人员、设备、物资前往现场增援。

6、污染处置

各应急小组根据现场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并参考专家意见,向应急现场指挥组提出污染处置方案。

迅速联合当地环境监察人员对事故周围环境(居民住宅区、农田保护区、水流域、地形)和 人员反应初步调查。

企业环境的应急预案(实用19篇)篇九

为扎实做好我园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体教职工和小朋友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市教体局指示要求,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全园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我园的发生和蔓延,最终实现“零病例”、“零感染”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一)人员组成。

组长:园长____。

副组长:副园长____教务主任___后勤负责人___。

成员:各班班主任、生活老师。

(二)主要职责。

1.建立幼儿园、班级、老师、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随时关注幼儿健康状况。

4.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度:幼儿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开园工作方案;疫情报告制度,幼儿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等台账登记制度,复学证明查验制度,幼儿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防疫消毒制度,疫情防护健康教育制度。

7.开展校园隐患排查,实现供水、供电、消防安全的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

8.把握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做好相关舆情宣传引导工作,掌握师生中的舆情动态。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开园前的准备工作。

1.加强师生教育引导工作。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班级家长微信群等多种渠道普及防疫知识,引导幼儿和家长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人防护,减少疫情期间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会,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开学前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方案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疫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

2.提前告知具体开园时间。正式开园前,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电话等方式就延迟开园具体时间(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后另行通知),通知到每一位幼儿,并告知幼儿家长提前三天做好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的,要暂缓返校。

3.认真落实“日报告”制度。建立教职员工和幼儿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对本园教职员工和幼儿进行全覆盖排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教务处组织班主任每日了解幼儿健康状况、生活轨迹、家庭成员等相关情况;要求幼儿家长必须坚持日报告制度,没有异常的可以不报,如有异常必须及时报告;各班级要严格按要求,不得漏报、迟报、瞒报、错报。

4.做好师生行踪和健康监测。准确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在确定开园日期前三日内,通知教职工和幼儿家长填报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对有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教职员工、幼儿及家长,自离开疫情高发地区后,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天。

5.准备好应急物资与场所。教务处根据需要,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喷雾器、手持喷壶、消毒液、口罩等物品备用,在卫生保健室附近设置相对独立的观察室,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师生,并优化工作流程、做好环境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6.做好校园卫生防疫工作。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按照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集中清洁消毒,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开学前应按规范配齐配足食堂、公共卫生间等区域的水龙头数量,保证满足需求;在园内各公共卫生间配备充足的洗手液或肥皂,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正确洗手图示”,宣传指引幼儿学会正确洗手方法。

7.做好开园后后勤保障准备。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提前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开展安全操作培训,体检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加强校车安全卫生检查,重点对车内座椅、扶手、安全带、吊环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剂消毒后,应晾干并及时通风换气。

8.严密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后勤部门联系有资质机构对饮用水、电气设备、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安全,为师生返校做好准备。

9.认真做好教学准备工作。教务处做好教师教学任务下达,制定好班级课表和教师课表,检查教材及教师用书准备情况,检查与准备好教室桌椅与多媒体设备等,确保正常开园。

(二)入园当日工作计划。

1.入园当日家长及幼儿应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注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引导家长及幼儿有序入园,避免人员聚集。

2.严控入园管理,建立入园体温检测制度,填写健康卡。进入园区内的所有人员,均需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园;严禁家长随意进入教室。

3.对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幼儿,入园时要严格进行健康监测。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的幼儿,应由家长陪同主动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个人防护,不允许未解除医学观察幼儿入园。

4.通过多种方式,对家长和幼儿开展公共卫生健康知识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5.统一对教具、器械、玩具、寝具、餐(饮)具及环境进行消毒,保证教室空气流通及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6.幼儿园应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如发现可疑症状者,应及时上报,同时配合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等工作。

(三)开园后的工作安排。

1.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学校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学校,在校门口逢车必查,逢人必检。

2.实施师生体温监测制度。每天早上、中午开课前,幼儿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测量体温,结果经班主任汇总后报防控领导小组;当日有课教师自测体温报教务处。体温异常者及与其接触者立即隔离,并上报系领导和防控领导小组。

3.持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全面做好园区环境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卫生,设立废弃口罩专门回收点;制定日常消毒工作标准和细则,对教室、午睡室、专用活动室、图书室、食堂、办公室、卫生间等幼儿、教职工聚集场所和幼儿接触的各类物品每天定期清洁、消毒,定时通风换气(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认真做好记录。

4.抓好午餐饮食卫生管理。实行“分时、分区、分组”就餐制度,避免幼儿就餐聚集。食堂从业人员(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有关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应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餐具用品须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高温消毒。

5.做好幼儿健康宣传教育。各班主任针对疫情防控形势,做好健康宣传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时了解幼儿动态,建立工作台账并及时上报。

6.组织幼儿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体育课,开展好大课间活动,指导幼儿课余时间体育锻炼,努力增强幼儿体质,增强对“新冠”病毒肺炎的抵抗能力。

7.做好师生缺课缺勤登记。实施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因病或隔离缺课幼儿每日由家长向班主任报告病情和行踪;因病或隔离缺勤教师每日向本年级组长报告病情和行踪,并安排好调课。

8.暂取消学校集体性活动。疫情未解除,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如集会、演讲、比赛等;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学、科研等活动,不安排幼儿外出参加各类比赛活动。

四、几点工作要求。

1.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和任务,强化“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使命担当,同舟共济、科学防治。

2.落实责任、迅速行动,切实进入工作状态,加强各项工作落实;全园教职工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配合,确保完成好各项工作;党员同志要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疫情信息需要向外发布时,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园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4.全体教职工坚定信心,弘扬正气,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让我们强化使命担当、众志成城、全力以赴,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教学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企业环境的应急预案(实用19篇)篇十

面对严重的持续干旱,抗旱供水工作刻不容缓。xxx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我校认真贯彻xxx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制定我校抗旱供水应急预案。

一、成立抗旱供水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对抗旱供水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了以xxx为组长,xxx为副组长全校教师组成的抗旱供水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指导开展抗旱供水工作,根据学校工作职责,明确抗旱供水工作的具体责任。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督促、检查抗旱供水工作及任务落实情况。

二、应急措施。

随着夏季气温升高,耗水量不断上升,面对严峻的供水形势,学校研究制订了抗旱供水应急预案,全力确保学校师生的基本生活用水。学校充分利用集合、宣传栏、墙报等载体加大抗旱节水宣传力度,营造浓郁的抗旱节水氛围,引导师生进一步增强节水意识,做到节约用水、一水多用,把抗旱节水工作落实在行动上。我校储水池现有水量xx立方,还需xx立方即可装满,学校通过购买或联系上级部门供水解决此困难,保障师生上半年的基本生活用水。

xxx小学。

2013年x月x日。

企业环境的应急预案(实用19篇)篇十一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医院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创造良好就医环境。

2、管理、协调医院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体系相关资源、组织、指挥、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整体行动,规范医疗程序和工作行动。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3、抢险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4、职责

1)责任环保的主管院长负责应急现场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工作。 2)防保科、总务科负责识别本单位潜在环保事故和紧急情况并在发生事故时,协助主管院长负责现场协调工作,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抢险,同时在第一时间向区环保部门先行口头汇报。在事故处理结束再行书面汇报。

3)总务科负责提供竹梯、应急灯、潜水泵等应急物资且负应急责任相应设施的维护保养,使其处于完好状态。同时应联系落实抢险人员培训、演练。

4)全院各部门负责做好与本部门相关的潜在环境事故的预防并在紧急情况下积极响应领导的部署。

6、外面联系电话 区环保(白天|): 区环保(夜间): 环境热线:12369 消防队:119 救护医院:120 公安局:110 化工职业病防治所: 卫生计生委:

1)总务科负责污水处理设备的日常巡检管理工作。发现故障及时联系修理更换,保证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医院每年定期对关键岗位员工进行环境知识培训,应急救援小组演练,增强职工环境意识,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2)应急响应程序案环境突发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大四级。

如发生突发污染事故,总务科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启动应急预案,立即通报普陀区环保应急电话:

医院将配备个人防护设备,医疗救护药品箱等安全防护物品可以保证应急人员的安全处理。

3)应急后期处理

突发环境事件紧急处置完成后,产生有吸附液体原料后的废料,将作为危险废弃物处理,由总务科收储进危废仓库,请环保资源单位处置。如有高浓度原料废水暂时应急贮存的,可由总务科日后逐步少量添加到污水处理设施中,同时对处理后排水进行同步监测,达标后排放。

4)事故调查报告与报送

总务科将组织事故调查相关责任部门要对事故原因和紧急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材料。总务科将书面报告区环保局相关部门。

5)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分类、措施、责任部门

总务科应定期对应急设备、物资维护保养机制,每年的环保经费中拍一定的经费予以保障,用以宣传、培训和演习保障。

1、医院类型: 综合性医院

2、院区占地面积: 平方米

3、建筑面积: 平方米

4、在职职工: 人

5、年门急诊量: 万人左右

6、床位数: 张

1、污水处理设备一级

2、污水处理池 平方米,月处理量 m06

3、医用废弃物处理量 公斤,由 市康环公司回收

4、x光洗片液月处理量 公斤,由 真源公司回收

企业环境的应急预案(实用19篇)篇十二

按照《xx县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精神,为有效防范污染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能有效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事故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发生在本公司以内及其周边的污染物排放,交通运输和贮存过程中等因素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时,启用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

公司特成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李斌担任,副组长由副总经理李兴勇担任、组员由各部门领导组成。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加环境污染事故的排险、减害工作;根据现场情况,研究处置、具体做出排险减害(救助)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报告制度。

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并对事故的性质和危害作出适当的认定:

(1)凡属轻微环境染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补漏,及时清理污染源;

(2)凡属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除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外,应立即向县应急办及县相应主管部门报告。

四、本预案的实施。

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或即将使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受到或即将受到严重危害,财产受到严重损失,可能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时,实施本应急处理预案。其做法如下:

1、接到事发报告后,立即组织小组成员及相关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对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作出初步判断,同时报告县应急办及相应主管部门。

2、事故第一时间内除组织抢救外,应如实报告县应急办及相应主管部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和主要污染物以及危害程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污染源的处理。

3、对有可能污染的地方进行全面的检查,防患于未然。

4、对发生有毒物质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人员撤离。

5、查明原因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及当事人共同拟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措施。

6、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措施确定后,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7、危险或危害物排除后,召集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扫尾工作。

企业环境的应急预案(实用19篇)篇十三

为加强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理,减少环境污染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3职责。

3.1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制定各类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理预案,并协调落实。

3.2安全监督部:参与各类环境污染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与实施,及时将污染情况报主管副总经理。

3.3各单位负责人: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制定本单位环境污染应急处理措施,并定期组织进行演练。

3.4各单位安全员: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参与制定本单位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及演练,经常深入现场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确保清洁生产。

3.5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职工进行环境保护教育,自觉遵守上级有关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督促岗位人员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对本岗位的污染源及时进行治理,当污染源无法排除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向单位领导汇报。

3.6岗位员工:自觉遵守上级有关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接受单位的环境保护教育和应急演练,对本岗位的污染源心中清楚,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4.1在所管辖区出现环境污染,应按如下步骤进行现场应急处理:

环境污染——切断污染源——保护污染现场——汇报上级有关部门——到现场勘查,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应急处理措施——组织处理队伍——对污染现场进行应急处理(祥见附录1)。

4.2人员管理:。

4.2.1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现场负责人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向生产技术部报告。

4.2.2污染单位负责人应在污染区设置专门人员保护现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4.2.3生产技术部接到报告后,通知有关人员就位,严格按各自的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4.2.4环境污染处理人员要一切行动听指挥,不得单独行动。

4.2.5进入污染区的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劳保,佩带防护用具,只充许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不得到处走动。

4.2.6污染事故处理完毕,要做到工完料静场地清,安全监督部和事故单位应记录存档。

企业环境的应急预案(实用19篇)篇十四

为健全市、区环保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联动机制,建立统一指挥、综合有力、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以及《武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周边地区及跨流域的江河上游可能波及到武汉市行政区划范围造成较大以上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一般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适用于区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武汉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武汉市放射性污染应急预案》另行制定)。

(四)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隐患的排查及日常监测、监管工作,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及时督促整改和消除污染,有效预防污染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各区环保局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协同应对、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组织开展、落实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整合资源,加强演练。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发展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适时组织市区联合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升全市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科学决策、快速高效、分工明确的环境应急处置体系。

(一)组织机构

成立武汉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环境监测工作的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污染防治一处、污染防治二处、环境影响评价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自然生态保护处、政策法规处、局机关党委、财务处、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辐射和危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市环境信息中心、事发地或可能波及辖区区环保局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由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的副组长兼任主任,由市环境监察支队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承担环境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协调各区和社会化专业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组建现场处置组。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

(1)批准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2)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根据政府授权,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4)组建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组;

(5)批准对外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测信息;

2.应急办

(1)承担环境应急管理日常事务工作,经领导小组同意后下达应急工作指令;

(6)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7)组织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应急处置和评估工作;

(8)组织应急物质储备与调度。

3.现场处置组

根据应急专家组的建议,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成员单位

(1)局办公室负责与市相关部门的`联系衔接、综合协调等工作。

(2)污染防治一处:参与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的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水环境损害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

(3)污染防治二处: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环境空气污染损害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

(4)环境影响评价处:参与建设项目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提出处理建议。

(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参与土壤、化学品、重金属、持续性有机物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土壤环境损害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

(6)自然生态保护处:参与发生在湿地、森林、自然保护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负责组织专家组和污染防治一处、环境影响评价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等,拟定生态恢复和重建方案,报领导小组研讨和决策。

(7)政策法规处:负责指导对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命令等工作,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8)局负责行政监察职能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中环境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

(9)财务处:负责保障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防护装备与仪器设备采购、应急演练等相关工作经费。

(10)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负责编写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情况新闻通稿,协调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11)市环境信息中心:负责监控网络舆情,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局应急办;建立内部环境应急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局网站、微博等平台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

(12)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源排查,负责和组织突发环境事件(放射源、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除外)的调查、取证,组织对事发地周边敏感点、敏感企业进行调查,对市直管的事故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13)市环境监测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应急监测工作,确定污染物及污染范围,分析预测污染情况的动态发展,提出污染防控和初步处置建议;及时将环境应急监测信息报应急办;参与事件现场调查、取证和原因分析。

(14)市辐射和危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负责对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提出预警等级建议,初步判定危险废物的种类、危害程度、范围,提出区域隔离、人员撤离及其他防护建议;组织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处置工作;及时向应急办报送信息;配合对危险废物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15)各区环保局:编制本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辖区人民政府和市环保局备案;在发现或知晓本辖区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迅速赶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应急处置和环境监测工作。根据对应职责,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及时将相关信息分别报辖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应急办、并对辖区内管辖的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及时修订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领导小组交付的其他任务。

(一)接报

市环保局值班室人员24小时值守并确保值班电话xxxx、传真电话xxxx畅通,在接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如实记录接报时间、信息来源、事发时间、地点及现状等信息,立即通知发生地区环保局(自行报告的除外)进行核查。

应急突发事件发生地和所受污染影响地的区环保局在获知或接到市环保局值班室通知后,应立即组织环境应急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及突发环境事件等级初步评估结果回告。

突发环境事件初步评估结果在较大级别以上或发生地区环保局需要提供支援的,市局值班室应立即向应急办值班领导报告。应急办对事件等级做进一步评估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协助区环保局开展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二)应急预案的启动

应急办对突发环境事件等级评估结果在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以上的,报请领导小组宣布启动本预案。

预案启动后,应急办立即按照职责分工通知成员单位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携带必备的防护用具和仪器设备赶赴事故现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三)现场环境应急处置

环境应急人员赶赴现场后,应核实以下情况:发生事故的企业名称、地址、发生时间、类别、现场人员伤亡情况、环境影响范围及可控程度等,对发生地区环境应急现场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协助,并进一步提出科学、有效的处置建议。

根据现场需要,可向应急办建议成立现场指挥部,邀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专家赴现场参入、指导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指派现场处置组,携带救援物质和器材赶到事故现场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四)信息报告

相关区环保局、现场处置组应及时向应急办报告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的最新情况,应急办汇总后报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应急办向相关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同时协助市政府应急办对新闻媒体统一发布信息。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要求如下:

2.对初步认定为较大(iii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在30分钟内向市委、市政府和省环保厅应急办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对省环保厅要求核报的信息,电话反馈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要求书面反馈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在紧急情况下,在向市政府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可直接向省环保厅(87167390)报告情况。

3.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

4.报告采取初报、续报、处理结果报告三种形式。初报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上报,采用电话报告加书面补充报告的方式,主要内容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能判明的主要污染物和数量、能及时出具监测数据、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应急现场指挥员和联络员的联系方式等情况;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及时上报,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毕后上报,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事故的危害与损失,责任追究、查处等详细情况。

(五)应急终止

满足以下条件时,事发地区环保局商现场应急处置组可向应急办提出终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

1.现场环境应急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事故装置处于安全状态;

3.已制定和实施环境恢复计划,环境质量正处于恢复之中。

领导小组宣布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终止,应急办负责通知相关成员单位。相关成员单位在未接到通知以前,不得擅自停止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环境应急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六)信息发布

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应急办将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交由市环境宣教中心形成新闻通稿并协调新闻媒体对外发布,或通过网站、微博等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未经批准,任何参加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人员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对外传播和发布相关信息。

(七)工作总结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相关成员单位应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报应急办。

(一)值班制度

建立值班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并保持通讯畅通。值班表报应急办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重新报备。

(二)培训与演练

各成员单位应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应急监测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

(三)经费保障

市环境监察支队、市辐危中心和市环境监测中心应将相关环境应急处置经费纳入预算,及时购置、更新环境应急装备,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保证环境应急工作正常运行。

本预案经领导小组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应急办结合实际情况,适时组织预案的修订工作。

企业环境的应急预案(实用19篇)篇十五

洪水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是建立在企业面临的洪水风险之上的。所以,企业在制定洪水应急专项预案之前,应该对自身洪水风险进行辨识分析,在认清楚这些风险之后,再来制定洪水专项应急预案。

在预案完成之后,应该向所有员工进行公布,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只有这样,洪水专项应急预案才能有效的运转起来。

企业的预案应急组织一般由应急指挥部、抢险组、医疗组和通讯保障组等几个部分组成,应急指挥部要有企业的重要领导组成,负责全盘指挥;抢险组负责抢救员工和企业财产,医疗组负责对受伤员工进行紧急医疗和运输至医院治疗;通讯组需要保障信息的畅通,发布警报,对外联系等工作。

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雨季来临之前,就将应急物质准备充分。如,抽水机、沙袋、木板、应急照明设备等物质。应急物质的准备应该考虑到洪水灾害的特点,如,洪水可能导致大规模的电力中断,所以应该配备应急照明设备,抽水机最好使用柴油动力或汽油动力的抽水机。

应急预案的演练对企业而言是非常必要的。预案的演练不但可以让员工了解应该做什么,还可以在演练中发现应急预案的缺陷,并在演练之后对预案进行改善。演练的时间最好安排在雨季来临之前,员工不但可以感觉到此项预案的重要性,而且在真正的预案行动中更加熟练。

洪水专项应急预案中,应该设立专人接受政府部门发布的预警,并根据预警的等级决定是否启动预案。预案启动之后,还应该设立专人向上级部门及时报告灾情。若企业已经购买了保险,应该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损,以便保险公司快速的开展理赔工作,企业也可以尽快的拿到保险公司的赔付款。

随着各地降雨逐步增加,防洪防汛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程度。洪水专项应急预案是降低洪水灾害损失的有效手段之一,企业若能将此预案落实到实处,必将在很大程度上减少洪水灾害带来的损失。

企业环境的应急预案(实用19篇)篇十六

网络信息中心机房环境主要监控目标对象为:电力供应、火情、空调异常。监控对象表征为:ups可监控数据(包括输入、输出、负载等)、烟雾、环境温湿度值。

环境监控报警根据影响范围不同定为不同级别,予以不同处置,应急处置流程如下:

(一) 机房烟雾告警

1、 如消防系统已启动,立即通知相关区域同志撤离机房。

2、 如消防系统尚未启动,立刻调出该场地视频监控,确认是否有火情。一旦确认火情,立即疏散,并确认消防系统能正确启动。

3、 火警必须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中心主任、相关机房安全责任人、办公室主任和环境与设备工程师。

4、 按消防相关程序处置。

(二) ups输入掉电告警

1、 立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和相关机房负责人,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即刻响应并处理,通知机房负责人电池放电情况。

2、 相关机房负责人待命响应,根据需要按预定程序逐级安全关闭各类系统或设备,并通知相关部门及人员。

3、 如影响中心关键业务,由机房负责人作出判断,并立即通知业务所属责任部门。

(三) 机房地湿告警

立刻通知相关机房负责人和环境与设备工程师,现场查看空调底下是否有水管爆裂漏水。

备注:漏水事故影响不可轻忽,某些情况下会引起灾难性事故,请务必关注。

(四) ups输出故障

1、 立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和相关机房负责人,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即刻响应并处理,通知机房负责人影响范围。

2、 相关机房负责人立即响应,如影响中心关键业务,由机房负责人作出判断,并立即通知业务所属责任部门。

(一) 监控数据通信中断告警

发现监控数据通信中断告警,需要综合查看,首先排查是否网络原因,其次排查是否服务器原因。以下状况考虑环境因素:

如果同时有大面积的网络故障和服务器故障,很可能是ups输出故障,立即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运行部负责人和系统部负责人。

如果是单纯的数据数据通信中断,一般是监控设备死机,在工作时间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

1、 机房高温告警

立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如判断空调已失效,则需到现场处置。

备注:由于机柜上的温湿度仪因热通道和铁架的热传导作用使得感应温度偏高很多,只能做参考。因此,如夜间发现高温告警,可注意观察,如有持续异常升温则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

2、 冷冻水高温告警

发现冷冻水高温告警或空调进水高温告警,即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

3、 市电掉电告警

工作时间,立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非工作时间,如发生ups输入掉电告警,按前述流程处置。

其他机房环境监控告警,考虑都是设备故障或者部分功能异常,影响面有限,在工作时间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

企业环境的应急预案(实用19篇)篇十七

第一条:本预案所指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是指突然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火灾、人员伤亡、公共卫生事件、恐怖袭击或其他事件。

第二条:指导思想:各类企业的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救人第一”和“快速有效”的指导思想。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反映,处置得力的原则迅速启动,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控制事态发展,将人员伤亡、事故损失降到最低,并迅速恢复正常状态。

第三条:成立我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附后)

第四条: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掌握各类企业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情况,绘制安全事故分布图。

2、整合救援资源,合理组建专业救援队和社会救援组织,有效配置各类抢险仪器、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3、组织开展安全事故隐患,周围人员的.安全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识。

4、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根据现场情况,组成抢险救援机构,并组织、协调、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5、指导救援队伍和组织进行摸拟演练,并及时修订安全预案。

第五条: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报告

重特大事故(险情)发生后,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先采用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的企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判断、抢险救援的进展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和抢险处理的有关事宜。

第六条: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1、重特大事故(险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专业队伍和有关人员迅速开展抢救、处置工作,控制事故(险情)扩大,为后续救援抢救创造条件。

2、领导小组成员到达事故(险情)现场后,立即根据事故(险情)发生的地点的实际情况,按照应急救援责任分工,组成抢险救援机构,并向有关单位下达救援命令,组织各救援小组立即开展工作。

3、抢险救援结束后,在统一指挥下,有序撤离。

第七条:工作要求

负有抢险救援任务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政令畅通。

第八条:参加救援的单位:

汐子派出所、二龙派出所、汐子卫生院、二龙卫生院、汐子电信、二龙电信、汐子变电所。

企业环境的应急预案(实用19篇)篇十八

本公司为商贸经营企业,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按照长沙高新区安监局有关部门的要求,为维护公司人身安全,有效处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使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成立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我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应急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应急电话:xxx。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含公司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一、报告制度实行公司一把手负责制。

二、公司发生或接到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总经理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同时报区安委会和上级公司安全科。

公司本着“以人为本、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员工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公司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提交公司生产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纪律处分或视情节轻重追究法律责任。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发生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公司应指挥员工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报总经理、区消防大队、区安委会及上级公司安全科。

2、公司利用警报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员工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员工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组织员工参与救火,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打119、120请求援助。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严禁超速行驶和醉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指挥员工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报总经理、区交警大队、保险公司、区安委会及上级公司安全科。

2、公司要迅速抢救受伤员工,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员工送至救治,及时报打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公司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公司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将事故报总经理、县安委会及集团公司安全科。

3、公司要迅速组织员工抢救,及时报打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四、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公司要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完好情况,做好电梯操作工、电工的培训工作,适时进行资格证书的审查。

2、事故发生后,迅速将事故报总经理、区安委会及上级公司安全科,及时抢救受伤员工,并报打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五、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公司各部门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申报公司,经同意后方能实施,公司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要制定安全预防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2、事故发生后,应迅速抢救受伤员工,及时将事故信息报总经理及相关部门。

3、及时报打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六、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公司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公司者,公司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公司,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公司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打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员工及时救治。

七、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发生食物中毒安全事故,迅速将事故报总经理、卫生防疫部门、区安委会及上级公司安全科,及时报打110、120请求援助,并立即停止公司饮食摊点、食堂的就餐活动。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八、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公司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员工,应立即通知员工并将其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员工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员工,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回公司上班。

2、公司发现患有特殊传染病的员工,要迅速对其进行隔离,及时报打110、120电话请求援助,并通知患者的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公司对传染病所在地及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密切接触的员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并作好疫情的跟踪工作。

4、及时将发生的疫情上报公司,迅速将事故报总经理、卫生防疫部门、区安委会及上级公司安全科。

企业环境的应急预案(实用19篇)篇十九

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夯实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基础,根据《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应急预案,是指企业为了在应对各类事故、自然灾害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以下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指导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

(四)尾矿库企业,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企业;

(五)其他应当纳入适用范围的企业。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名录。

第四条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鼓励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众性集会活动主办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第五条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应当遵循规范准备、属地为主、统一备案、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有关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标准或指导性技术文件,结合实际指导企业确定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第七条受理备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受理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的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

企业应当主动公开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等密切相关的环境应急预案信息。

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第八条企业是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的责任主体,根据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需要,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对环境应急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负责。

企业可以自行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也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的,企业指定有关人员全程参与。

第九条环境应急预案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信息报告、监测预警、不同情景下的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资源保障等内容。

经过评估确定为较大以上环境风险的企业,可以结合经营性质、规模、组织体系和环境风险状况、应急资源状况,按照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的模式建立环境应急预案体系。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体现战略性,环境应急专项预案体现战术性,环境应急现场处置预案体现操作性。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企业,编制分县域或者分管理单元的环境应急预案。

(一)成立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组,明确编制组组长和成员组成、工作任务、编制计划和经费预算。

(二)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环境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各类事故衍化规律、自然灾害影响程度,识别环境危害因素,分析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的关系,构建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应急资源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调查企业第一时间可调用的环境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可请求援助或协议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

(三)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要求,合理选择类别,确定内容,重点说明可能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下需要采取的处置措施、向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通报的内容与方式、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的内容与方式,以及与政府预案的衔接方式,形成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征求员工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代表的意见。

(四)评审和演练环境应急预案。企业组织专家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代表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开展演练进行检验。

评审专家一般应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人员、相关行业协会代表、具有相关领域经验的人员等。

(五)签署发布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经企业有关会议审议,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

第十一条企业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启动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企业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修订:

(一)面临的环境风险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

(二)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及报告机制、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对环境应急预案作出重大调整的;

(六)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况。

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重大修订的,修订工作参照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步骤进行。对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的,修订工作可适当简化。

第十三条受理部门应当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依据、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文件目录、备案文件范例等在其办公场所或网站公示。

第十四条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签署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较大和重大环境风险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重大的同时报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向沿线或跨域涉及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跨市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同时报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受理部门统一调整到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部门应及时将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企业环境应急预案首次备案,现场办理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三)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四)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五)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提交备案文件也可以通过信函、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进行。通过电子数据交换方式提交的,可以只提交电子文件。

第十六条受理部门收到企业提交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文件齐全的,出具加盖行政机关印章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提交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不齐全的,受理部门应当责令企业补齐相关文件,并按期再次备案。再次备案的期限,由受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受理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文件。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制定的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修订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要求,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受理部门备案。

受理部门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将建设项目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修订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参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制定和备案。

第十八条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有重大修订的,应当在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受理部门变更备案。变更备案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要求办理。

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需要告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应当在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告知原受理部门。

第十九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加重或者变相加重企业负担。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汇总、整理、归档,建立环境应急预案数据库,并将其作为制定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的重要基础。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抽查,指导企业持续改进环境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抽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可以采取档案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抽查可以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汇总分析抽查结果,提出环境应急预案问题清单,推荐环境应急预案范例,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指导性要求,加强备案指导。

第二十二条企业未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备案环境应急预案,或者提供虚假文件备案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时,应当把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备案、日常管理及实施情况纳入调查处理范围。

第二十四条受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其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备案文件齐全的不予备案或者拖延处理的;

(二)对备案文件不齐全的予以接受的;

(三)不按规定一次性告知企业须补齐的全部备案文件的。

第二十五条环境应急预案需要报其他有关部门备案的,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关于企业预案管理的.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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