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汇报(通用21篇)

时间:2023-12-11 作者:书香墨

工作汇报是提升自己的机会,通过总结和概括工作成果,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的优势和不足,进一步提高自己。如果你正在为工作汇报感到困惑,不妨来看看以下这些范文,或许会给你带来新的思路和灵感。

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汇报(通用21篇)篇一

附件2:

二o一七年十一月日。

为贯彻《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关于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的要求,落实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xx政府与xx公司(集团、厂矿)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具体目标和要求如下:

一、明确责任主体。xx公司(集团、厂矿)对本企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承担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要承担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xx公司(集团、厂矿)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企业用地新增污染。

(一)排查及整改土壤污染隐患。

1、列入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

2、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在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重点对生产区以及原材料与废物堆存区、储放区、转运区、污染治理设施等及其运行管理开展排查。

2施可包括工程措施、管理措施和资金预算(如建立和完善土壤污染防治规章制度)。整改方案报政府环保部门备案,并定期报告整改措施进展情况。

4、按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原则上,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隐患;整改措施要在责任书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

5、建立隐患定期排查制度。企业每年要按照一定频次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档案,及时整治发现的隐患。有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要进行尾矿库环境安全的排查。

(二)防止新、改、扩建项目污染土壤。

新、改、扩建可能对土壤产生不利影响的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对土壤环境影响进行评价,提出预防或减缓不利影响的具体措施。

做好新、改、扩建项目所涉及建设用地的土壤环境本底调查,根据项目原辅材料、产品、可能排放的污染物等,确定监测指标。

(三)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

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xx环境保护局备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

(四)杜绝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

落实《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号),建立危险废物台账,严格危险废物管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对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明知他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五)防范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土壤。

完善本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补充完善防止土壤污染相关内容。在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突发环境事件涉及土壤污染的,要启动土壤污染防治应急措施;应急结束后,对需要开展治理与修复的污染地块,制定并落实污染土壤治理和修复方案。

(六)防止治理与修复工程造成二次污染。

xx公司(集团、厂矿)如需开展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污染土壤挖掘、堆存、转运等造成二次污染。防止修复后土壤的二次污染,需严格按照指定用途对修复后地块再开发利用,并严格遵守相应的风险管控制度,确保修复后土壤不会发生二次污染。

三、xx人民政府每年组织对xx公司(集团、厂矿)执行本责任书情况进行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xx公司(集团、厂矿)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一式两份,xxx人民政府和签订责任书的企业各保存一份。

xx人民政府。

公司(集团、厂矿)2017年11月日。

xx。

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汇报(通用21篇)篇二

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21.1%~98.9%,平均为68.0%,同比提高6.9个百分点。89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地表饮用水水源地558个,534个达标,占95.7%;地下饮用水水源地340个,296个达标,占87.1%。

这是环境保护部近日向媒体通报的2015年上半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的内容。成绩的背后,既有中央持续不断的治污决心,有生态文明建设的全局决策与部署,有各级政府及各部门卓有成效的齐抓共管,也有各级环保部门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在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不懈努力。

咬紧目标不放松,污染物排放总量逐渐下降。

污染物总量减排是环境质量改善的前提和重要手段,只有污染物排放下降到一定程度,环境质量才能明显改善。

根据201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4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目标分别是,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要减少2%左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要分别减少3%左右和5%左右。

为确保《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减排指标顺利实现,各地和中央企业2015年年度减排计划纷纷出台。

《山西省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明确今年减排目标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较2014年削减3%,氨氮排放总量同比削减3%,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同比削减3%,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同比削减4.5%。为此,山西规定全省严禁审批钢铁、水泥、电解铝等新增产能项目。

福建省已确定了2015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根据计划,今年,福建省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要比2014年下降0.2%、0.5%、1%,二氧化硫排放量与2014年持平。为此,福建采取了煤改、深化重点排污行业整治、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等一系列措施。

半年过去了,完成的成效如何?

7月2日,环境保护部召开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视频会议,安排部署2015年上半年总量减排核查核算工作和下半年污染减排工作要求。

经环境保护部总量司初步测算,2015年1月~6月,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2%、2%、3%、6%以上,均超过序时进度,今年的减排任务和“十二五”总任务有望超额完成。

总量减排对于有效遏制环境质量恶化功不可没。数据的背后是各地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进,是各地以环保为抓手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经济发展转型和结构调整。

然而目前,公众感受到的环境质量与公布的数据仍然有差距,将总量减排工作与环境质量改善有机结合,防止出现“两张皮”,是今后总量控制工作的方向。

另一方面,有业内人士认为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还不够。“十一五”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是两项,“十二五”是4项,这是国家当时具备的能力所限。而对大气影响比较大的烟尘、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目前还没有纳入总量控制范围。在水污染防治方面,控制了cod、氨氮,但是总磷、总氮等相关污染物还没有纳入进去。要想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这些污染物的控制尚有待加强。

着力打好三大战役,环境质量初步改善。

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上半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以“大气十条”和“水十条”的实施为载体,在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环境领域实施了一系列举措。

——深入落实“大气十条”,打好治气攻坚战。

“大气十条”实施两年以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初见成效。这背后是治污专项资金的支持,治污措施的严格落实,治污管理体系的不断健全。

2015年,中央财政拟划拨11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大气污染防治,截至目前,已分两批拨付106亿元,用于北京、河北、河南等11省市治污。

制定严格的排放标准。4月,环境保护部制定并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和《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等6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至此,“大气十条”要求制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25项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已全部完成。

5月,《2015年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印发,明确了34项任务,涉及20个部门,提出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要比2013年下降3%,重点区域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要比2013年下降7%。

6月,环境保护部联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发布《环保“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将制定环保“领跑者”指标,并对环保“领跑者”给予适当政策激励,推动环境管理模式从“底线约束”向“底线约束”与“先进带动”并重转变。

6月底,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了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研究处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反馈报告》。陈吉宁提出,下一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做好6方面工作:一要进一步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二要进一步推动重点行业综合整治;三要进一步严格监督考核;四要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五要进一步深化区域协作;六要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

种种举措之下,今年上半年,三大重点区域pm2.5平均浓度实现了大幅下降。其中,京津冀同比下降22%,长三角下降16.2%,珠三角下降20.5%,74个重点城市平均下降17.1%。

——深入落实“水十条”,打好治水攻坚战。

上半年,水污染防治领域的头等大事,莫过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编制完成并由国务院印发实施。

随后,为保障“水十条”的有效传达和落地,全方位宣传、解读“水十条”的报道相继推出,据统计,上半年,相关报道和文章达2.3万余篇。

为实施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5月,环境保护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对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操作流程做出明确规范。

5月28日,环境保护部召开水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研究布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水环境治理工作。

6月,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分别组织召开了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与“水十条”资金筹措方案讨论会,研究编制《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等文件。

根据“水十条”要求,环境保护部还积极开展了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分,研究建立了流域—水生态控制区—水环境控制单元三级分区管理体系,划分了365个控制区、1800个控制单元,梳理了1877个考核断面清单。

目前,各地也相继出台了地方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方案。

——“土十条”即将出台,治土攻坚战已经打响。

蓝天不能雾霾如盖,江河不得污水横流,大地亦不能厚藏污纳垢。继“大气十条”、“水十条”相继发布后,被称为“土十条”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将出台。

今年3月,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说,要解决土壤污染问题,主要要做好4方面工作,即要建立相应的法律制度和标准体系,让土壤污染治理做到有法可依;要加强工矿企业的环境监管,切断土壤污染的源头;要对污染的土地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避免这些污染扩散和扩大;要通过试点示范,建立适合我们国家自己的污染治理的技术体系。

1月,环境保护部公布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的修订草案《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土十条”的出台提供了技术保障。

针对我国耕地特点和复杂成因,在加强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方面,今年中央下达重金属专项资金36亿元,支持30个地市重点区域重金属治理和37个重金属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工程。

为突出重点,提高专项资金效益,5月,环境保护部联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开展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竞争性评审工作的通知,开展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竞争性评审。

此外,在去年发布《关于开展污染场地环境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上半年,环境保护部继续督促各省(市、区)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湖南、重庆、江苏等省(市)污染场地试点示范日常调度,推进试点地区加快建立污染场地全过程环境监管模式。

污染防治工作艰巨、复杂,尽管在改善大气、水等环境质量方面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但面对巨大的减排压力、严峻的环境治理形势,污染防治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只能加强,不能松懈。

——治污形势依然严峻。

经过考核,2014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中石油等8家中央企业均实现年度减排目标。然而与此同时,仍有少数地方和企业在总量减排中存在突出问题。

6月,环境保护部向媒体发布了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处罚情况。因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存在突出问题,环境保护部公开对秦皇岛等4市及中国化工集团等两家企业集团进行环评限批,对25家企业给予挂牌督办、追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费、扣减环保电价款等相应处罚。

此外,相关数据显示,2015年1~6月考核pm10的21个省中有10个省份pm10浓度不降上升;非重点区域省份大气治理工作进展相对缓慢;2014年度京津冀仅北京市完成了年度散煤清洁化治理任务;秸秆禁烧工作仍面临着重重困难。

根据治污进度和面临的问题,下半年污染防治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下半年,在污染防控方面,既要全面深入落实“大气十条”,确保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量化指标任务,也要督促重点区域按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协调做好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同时还要抓紧建立全国及重点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制定“水十条”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研究提出近期出台的配套政策措施清单。

——“十三五”环保规划正在制定。

治污是一场持久战,谋划新一轮治理成为下一步工作的又一重点。目前,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蓝图正在抓紧制定中。

5月上旬,环境保护部开展了“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编制好‘十三五’环保规划”大讨论。强调在编制“十三五”规划时,要紧紧扭住环境质量改善这个核心,按照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市场化、管理现代化思维做好顶层设计,切实提高污染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5月下旬,环境保护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环境规划院组织召开了“十三五”大气污染减排基本思路与技术路线研讨会,研究探讨“十三五”期间大气污染减排指标目标、控制思路、技术路线、途径模式、技术方法以及如何与环境质量改善紧密衔接等。

目前,环境保护部已起草完成了“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思路方案,初步提出了以环境质量改善为主线,实施环境质量和污染排放总量双控、协同控制,实施分区域、分行业差别化总量控制要求,加强污染物排放浓度、速率、总量的时空精细化减排管理的总体思路。其中纳入国家约束性指标的主要污染物和削减比例等内容,已作为“十三五”环保规划主要目标指标建设的内容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值得一提的是,照初步确定的在保留现有4项主要污染物的基础上,“十三五”环保规划有望将更多的污染物纳入国家约束性减排指标。同时,还将选择1~2个流域开展总氮、总磷总量控制试点。(记者史小静)。

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汇报(通用21篇)篇三

土壤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也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宝贵自然资源。保护土壤环境是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加强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制订本方案。

总体要求: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原则,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环境保障。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全省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2%;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1%。

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8%;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90%。

(一)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合理设置全省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2017年底前,建成全省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网络。根据工作需要,补充设置土壤环境质量省控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县(市、区)域全覆盖。(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参与,各市县区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市县区政府落实,不再另外说明)。

(二)深化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在现有土壤调查和例行监测及专项研究的基础上,制订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方案,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环境风险情况。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等参与)。

(三)提高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能力。利用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相关数据,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力争2018年底前建成全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加强数据共享,编制资源共享目录,明确共享权限和方式,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及趋势研究等方面的作用。(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林业厅等参与)。

二、严格执行土壤保护法律法规。

(四)严格依法治“土”。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土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有关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并实施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标准、技术规范。(省政府法制办、省质监局牵头,省环境保护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五)明确监管重点。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煤化工、化工、电镀等行业,产粮(油)大县(见附件1)以及各市建成区等区域。(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六)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环境监管网格作用,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安全监管局、省林业厅等参与)。

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七)组织农用地类别划定。根据国家有关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要求,以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按污染程度对农用地进行类别划定,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为重点确定优先保护区域,明确范围和面积,建立优先区域地块名册和土壤管理数据库。在关中灌区吨粮田产业带,渭北、陕北旱作高产玉米产业带,陕南油菜水稻一体化产业带和陕南、陕北高产高效马铃薯产业带等四大粮食功能区进行试点,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分类清单。试点区域2019年底前完成类别划定,其他地区2020年底前完成类别划定。划定结果报省政府审定后,数据上传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对陕南林地、陕北草地、关中地区园地等其他农用地逐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省农业厅、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八)开展基本农田划定。按照陕西省耕地生态红线,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周至县等16个县(见附件2)作为全省重点,由省级指导完成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其他县由各市负责完成划定工作。产粮(油)大县要制订土壤环境保护方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倾斜。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粮豆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督导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履行土壤环境保护的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省政府将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等参与)。

(九)加强优先保护类耕地监管。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土壤环境开展详细调查,建立例行监测制度。各县要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及其周边污染源进行排查,严格源头污染控制,强化风险管控;禁止在优先保护类耕地内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医药、焦化、电镀、铅蓄电池制造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农业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参与)。

(十)推进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渭南市潼关县、汉中市勉县、安康市汉滨区、岚皋县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订实施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通过农艺调控、种植业结构调整、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措施确保耕地安全利用,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到2020年,实现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达到48万亩。(省农业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参与)。

(十一)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对重度污染耕地要严格管制用途,依法将其划定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禁止种植粮食等农作物和牧草,制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有序开展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对威胁地下水和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有关县要制订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到2020年,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力争达到58万亩。(省农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十二)加强林草园地管理。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完善生物农药、引诱剂管理制度,加大使用推广力度。将重度污染的牧草地纳入禁牧休牧实施范围;加强对重度污染林地、园地产出食用农(林)产品的质量检测,发现超标的,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省农业厅、省林业厅负责)。

四、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十三)建立调查评估制度。自2017年起,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市、县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自2018年起,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所在市、县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按有关规定备案。(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计生委参与)。

(十四)明确管理措施。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严格用地准入。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地县级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参与)。

(十五)落实监管责任。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等,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各级城乡规划部门要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城乡用地评定标准》等,加强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为合理选择城乡发展用地提供依据。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建立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重点行业的企业用地达标率达到100%。(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负责)。

五、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

(十六)加强饮用水源地土壤保护。制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制度,各市应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土壤环境定期监测,在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陆域一级保护区内,开展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监测。调查水源地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及污染源情况,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参与)。

(十七)加强未利用地管理。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拟开发为农用地的,有关县政府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各市、县要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依法严查向沙漠、滩涂、盐碱地、沼泽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矿山、油田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推动盐碱地土壤改良,自2018年起,在陕北地区开展利用燃煤电厂脱硫石膏改良盐碱地试点。(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十八)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环境保护部门要做好监督管理工作。自2017年起,有关市、县政府要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省环境保护厅负责)。

(十九)强化空间布局管控。加强规划区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根据土壤等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扩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六、加强污染源监管。

(二十)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有关政策规定,对重点规划环评和有色金属、皮革制品、石油、煤化工、化工医药、铅蓄电池、采矿选矿、印刷、危险废物、加油站等可能对土壤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要将土壤环境影响评价作为环评的重要内容,并监测特征污染物的土壤环境质量本底值,防止新建项目对土壤造成新的污染。(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参与)。

(二十一)加强企业污染监管。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土壤环境和产生的污染物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各市、县环境保护部门要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监测,监测数据及时上传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监测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对全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要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和支持企业发展循环经济;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超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要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对治理后仍不能达标的企业要坚决关停。禁止工矿企业在废水、废气和废渣处置过程中将污染物向土壤环境转移。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省环境保护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二十二)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13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集中的区域(见附件3),自2017年起,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完善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隐患治理和闭库措施。有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要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加强对西安中核蓝天铀业有限公司和中核陕西铀浓缩公司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辐射安全监管,按规定频次、规定项目开展监测。(省环境保护厅、省安全监管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参与)。

(二十三)防控涉重金属行业污染。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对涉重金属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完善涉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建设项目。按计划逐步淘汰普通照明白炽灯,按照铅酸蓄电池等行业标准逐步淘汰落后产能。鼓励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技术。到2020年,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与2013年相比下降10%。(省环境保护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参与)。

(二十四)规范工业废物处置。制订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锰渣、冶炼渣、电石渣、铬渣、砷渣、汞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等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整治方案。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对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并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参与)。

(二十五)控制化肥农药污染。科学施用化肥,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禁止使用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管理规定,建立农药包装容器等废弃物回收制度。禁止在农业生产中使用含重金属、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的污水以及未经检验和安全处理的污水处理厂污泥、清淤底泥、尾矿等。到2020年,全省30%的产粮(油)大县和所有蔬菜产业重点县(见附件4),推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省农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供销合作社等参与)。

(二十六)回收利用废弃农膜。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行为。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鼓励废弃农膜回收和综合利用。在西安市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到2020年,关中地区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省农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供销合作社等参与)。

(二十七)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过量使用,促进源头减量。加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在咸阳市旬邑县、渭南市澄城县、延安市洛川县等生猪大县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试点。鼓励支持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以上。(省农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参与)。

(二十八)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开展灌溉水水质定期监测和评价。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对因长期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省水利厅牵头,省农业厅参与)。

(二十九)减少生活污染。不断提升废弃物资源综合循环利用水平,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提高收集、利用、处置的专业化、市场化、产业化程度。城乡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建筑垃圾实行集中收集、清运、定点堆放,合理再生利用,资源利用率达到30%以上。在咸阳、渭南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建设;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延安市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在咸阳市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鼓励将处理达标后的污泥资源化利用。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20年前,新增完成4200个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整治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强化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和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废物的安全处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等参与)。

七、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

(三十)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县级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与)。

(三十一)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年,以重污染工矿企业、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周边、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废弃物堆存场地等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按照先规划后实施、边调查边治理的原则,分级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确定治理与修复目标、优先区域、主要任务和进度安排,建立项目库。2017年底前,各市规划报省环境保护厅备案。(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参与)。

(三十二)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选择污染地块集中分布的典型区域,有计划、分步骤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2017年底前,开展10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2020年前,开展50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达到13万亩。(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牵头,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与)。

(三十三)强化工程监管。治理与修复工程原则上在原址进行,同时要防止污染土壤挖掘、堆存等造成二次污染。需要转运污染土壤的,有关责任单位要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最终处置措施等,提前向所在地和接收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工程施工期间,有关责任单位要设立公告牌,公开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及其防范措施;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要对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责任单位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参与)。

(三十四)强化目标任务落实。各市要定期向省环境保护厅报告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进展;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国家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各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进行综合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省环境保护厅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参与)。

(三十五)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研究。建设土壤污染防治实验室、科研基地,鼓励开展土壤修复与治理、生态恢复与综合开发、土壤污染与人群健康风险评价等方面基础研究,探索生活垃圾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新技术、新模式。在省重点研发计划中设立土壤污染防治科技重点专项,重点突破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土壤无害化处理等关键技术。引进土壤环境保护专家,多途径培养土壤环境监测学科带头人。(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林业厅、省科学院等参与)。

(三十六)加大科研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根据土壤修复与治理试点情况,对易推广、成本低、效果好的适用技术加大推广应用。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成果转化,建设成果转化平台。开展技术交流,引进土壤污染风险监测预警、土壤污染物快速检测、污染土壤修复再生开发和风险管控策略等先进管理模式和技术。(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林业厅、省科学院等参与)。

(三十七)促进产业发展。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土壤环境监测评估等活动。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产业化示范基地。规范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从业单位和人员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等参与)。

九、构建土壤环境管理体系。

(三十八)完善管理体制。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按照“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原则,建立完善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和跨市、县土壤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土壤环境保护。(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等参与)。

(三十九)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利用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积极开展土壤环境监测、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监督管理等工作。各级财政应统筹相关财政资金,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加大土壤污染防治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土壤污染防治涉重金属企业技术改造等重点项目和优先保护类耕地等重点区域;将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处置及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运行资金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形成长效的资金投入机制。(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等参与)。

(四十)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土壤环境监测、执法、应急能力等建设,建立土壤环境应急系统,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和技术培训,省级、各市每年分别至少开展1次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每3年开展1轮土壤环境执法人员培训。(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四十一)完善激励机制。研究制定相关激励政策,鼓励、扶持企业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清洁生产、农用资源综合利用、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项目。(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地方税务局、省供销合作社等参与)。

(四十二)开展先行区试点。2017年底前,潼关县启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试点,编制建设方案,在土壤污染源头预防、治理与修复、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先行探索,建设方案报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备案。各市可选择有条件的县自行开展试点。(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四十三)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促进多元融资,发挥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引导作用,为重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提供支持。鼓励和引导涉重金属等环境高风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陕西证监局、陕西保监局等参与)。

(四十四)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公众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网站、微博、微信平台等,对超标排放废水、废气,乱倒废渣、污泥等污染土壤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鼓励依法对污染土壤等环境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各地各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办理相关案件和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省环境保护厅、省检察院、省法院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四十五)开展宣传教育。制订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土壤环境保护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发挥“三秦环保世纪行”“秦风热线”等作用,支持环保志愿团体参与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树立保护土壤人人有责的意识,营造土壤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的生产生活方式。(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粮食局、省科协等参与)。

十、强化责任体系。

(四十六)明确政府主体责任。各市、县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监督管理,抓好工作落实。2016年底前,制订并公布本行政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明确责任主体;每年要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实施进度。(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四十七)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省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共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省环境保护厅要抓好统筹协调,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报省政府。(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四十八)落实企业责任。排污企业要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责任,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应承担损害监测与评估、治理与修复的法律责任。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企业行业自律机制,国有重点企业要带头落实。(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参与)。

(四十九)实行目标责任制。省政府与各市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分年度对各市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从2017年开始,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督查制度,每年度对各市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情况进行督查和评估;2020年对本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考核办、省审计厅参与)。

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省财政厅牵头,省环境保护厅参与)。

对年度评估结果较差或未通过考核的市,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前,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整改不到位的,约谈有关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明显下降、防治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约谈有关市、县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按照情节轻重,予以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调离、提拔或者退休的,也要终身追究责任。(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参与)。

各市(区)、省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地方履行属地责任、部门强化行业管理”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土壤环境目标如期实现。

在贯彻落实中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汇报(通用21篇)篇四

为确保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路政管理站站长、超限超载治理站站长、运输管理站站长为成员的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严格督查工作进度,解决具体问题,为该项工作提供了坚实的领导保障。结合相关站职能明确了各自分工,确定公路超限超载治理站牵头组织实施道路交通扬尘整治工作,确定公路路政管理站负责检查与水源保护区相邻事故多发公路路段防撞、污水收集等防护措施建设情况。公路运输管理站负责道路运输的单位及车辆的资质管理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二、分类抓好交通扬尘治理。

一是认真抓好汽车客运站扬尘治理。汽车客运站、公交公司和道路运输企业都制定了严格的防尘降尘制度,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增加了防尘、降尘设施,在餐厅烟筒安装了防尘网,对车站内的待班区、应班区及站前广场等重点地区的地面进行了硬化,减少了扬尘源;定期清洗和擦拭地面、车辆、公交车站台、站亭(含遮雨棚)等,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客运站禁止脏车进站应班和发班。局不定期对汽车客运站扬尘治理进行明查暗访,做到发现一处,查办一处,给旅客创造了一个站容整洁卫生、车辆洁净舒适的候车、乘车环境。二是认真抓好公路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今年,共派出人员70余人次,车辆20台次,洒水车14台次,清理路边堆积物12处。三是认真抓好临时停车场扬尘治理。

三、督促机动车维修企业做好汽车尾气排放达标工作一是分宣传、清理、整治和巩固四个阶段有序推动该项工作,做到层层深入,各有侧重。二是指导各维修业户建立了废油回收、废水排放等管理制度,完善了废油分离、回收设施(废油池、废油回收桶),并与有资质的废油回收企业签订合同,要求保留废油回收凭证备查,以确保废水达标排放。三是将有无沉淀池、尾气抽排放设备、绿化是否符合要求等作为质量信誉考核的标准之一,对企业进行严格考评,以评促改。

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汇报(通用21篇)篇五

教学。

目标。

(一)知识与技能。

初步了解环境污染的概念、分类、危害、污染源、全球化、防治对策等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过程与方法。

通过有关世界典型“公害事件”和我国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及上海苏州河污染治理等实例,用视频、文字、图片资料,让学生对环境污染和防治的相关知识有一定的了解。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通过本课教学,能对“环境污染”的严重危害性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激发树立“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环保意识。

环节二:环境污染的“肇事者”

1.生思考:当前的环境污染主要有哪些?

2.师介绍: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噪音污染。

环节三:环境污染的全球化。

1.生读课本图,说出污染物是怎样进行转移的。

2.生讨论:在南极与珠穆朗玛峰的冰雪中检测到污染物的存在,请分析原因?

1.生讨论:同学们身边有哪些污染环境的行为呢?flash动画播放。

2.班级调查:(1)乱扔垃圾情况调查。

(2)一次性筷子使用情况调查。

(3)废电池处理情况调查。

3.以小组为单位,设计环保广告语。

4.以班级为单位,拟定一份环保倡议书。

四、教学说明。

本课教学中针对教材内容,就环境污染与防治,与学生生活实际结合,使学生了解环境污染的危害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对于保护环境的教学,不能仅仅停留在“认知”的层面上,更要重视学生保护环境“观念”的形成和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行为和习惯的养成。

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汇报(通用21篇)篇六

摘要:随着我国土壤污染的总体形势日益严峻,土壤污染越来越收到人们的重视,本文分析了我国土壤污染的现状,按照作用对象的不同分别介绍了控制和消除污染源、控制和清除土壤中污染物、增加土壤容量三类防治土壤污染的方法,除了采取技术措施修复受污染土地外,同时应加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和环境的管理。

土壤污染是指当进入土壤的污染物的含量、速度和毒性超过了土壤的承受能力时,土壤自身无法消除这些污染物的影响,引起土壤质量恶化,进而对植物的生长起阻碍作用,并可能通过其产品危害人体健康的过程。

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农业集约化的快速发展,土壤开发强度越来越大,大量的污染物被转移到土壤中,土壤的污染问题变得日益严重。土壤污染会影响土壤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学性状,从而影响植物的生长和农产品品质,破坏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质,同时会导致大气污染、生态系统退化等其它次生生态环境问题,严重威胁人类的健康。目前,土壤污染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据初步统计,全国受污染的耕地约有1000万hm2,有机物污染农田达3600万hm2,主要农产品的农药残留超标率高达16%-20%;污水灌溉污染耕地216.7万hm2,固体废物堆存占地和毁田13.3万hm2.每年因土壤污染减产粮食超过1000万t,造成各种经济损失约200亿元[1]。

根据不同的标准,土壤污染有多种分类方式:根据污染源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点源污染和面源污染等;根据污染物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工业污染、农业污染和生物污染等;根据污染物的不同可以分为有机物污染、重金属污染、固体废物污染、放射性污染等。根据环境中的污染物的种类可以分为单一污染、符合污染和混合污染。我国土壤污染的总体形势已经从局部蔓延到区域,从城市郊区延伸到农村,从单一污染扩展到复合污染[2]。

相比其他环境污染,土壤污染具有更强的隐蔽性和滞后性,且一旦被污染将很难恢复[3],所以治理土壤污染的关键在于控制和消除土壤的污染源。目前土壤污染主要由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废渣以及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化学肥料、农药和农用地膜等造成,所以控制和消除土壤污染源需要控制和消除工业“三废”的排放,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3.2增加土壤容量,提高土壤净化能力。

对于已经受到污染的土壤,在避免其情况进一步恶化的同时,还需要清除土壤中的污染物或者控制土壤中的污染物的迁移转化。目前对于土壤中现存的污染物主要采用生物清除、改变耕作制度、客土深翻、施加抑制剂、控制氧化还原条件等方式等措施消除。近年来,利用生物来清除土壤中污染物的方法就是根据土壤中污染物的不同针对性种植相应植物,利用植物的生长吸收、转化、转移土壤中的有机污染物,与传统的物理、化学方法相比,这种方法更加经济、有效且对环境影响小,所以这种方法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此外,还可以采用工程措施治理土壤污染,工程措施最为彻底、稳定、治本的治理方法,但其投资大,所以仅适于小面积的重度污染区,常见的工程措施有隔离法、清洗法、热处理电化法等。近年来,其他工业领域污染治理技术的引入也为土壤污染治理开辟了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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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与讨论。

相比其他环境污染,土壤污染具有更强的隐蔽性和滞后性,且一旦被污染将很难恢复[6]。由于土壤环境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投入不足、全社会重视程度不足等原因,土壤污染的防治形势依然严峻,确保土地安全已成当务之急。土地污染的防治必须以防为主,在对已被污染的土地进行治理和修复同时,更应该加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和环境的管理,健全土壤保护的法制和管理体系、加强宣传、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加强科研力度等。

参考文献。

[1]熊严军.我国土壤污染现状及治理措施[j].现代农业科技,2010,08:294-295+297.[2]郭硕.生物修复技术在土壤污染治理上的应用[j].哈尔滨师范大学自然科学学报,2012,02:69-72.[3]顾远红.土壤污染治理方法[j].北京农业,2013,15:252.[4]陈德敏,薛婧媛.中国土壤污染现状与法律责任解读[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01:93-97.[5]廖治平.我国土壤污染问题及治理措施[j].河南科技,2011,08:4.[6]陈德敏,薛婧媛.我国土壤污染现状与法律责任问题初探[a].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兰州大学.环境法治与建设和谐社会——2007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第三册)[c].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兰州大学:,2007:5.

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汇报(通用21篇)篇七

xx年是防治大气污染极其重要的一年,也是实施三年蓝天防御计划的第一年。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领导召开了多次空气污染防治会议,对今年全县的空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部署。为了做好今年我县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我县空气办制定了《xx年xx县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规划》。该计划确定了今年的主要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严格控制散煤污染采取综合降煤措施,严格执行新煤耗项目的降煤置换,通过煤电煤气等清洁能源置换,实现煤耗总量负增长。坚持“有电用电,有气用气”的原则。xx将突出重点区域,加大替代力度,实现县城建成区燃煤零排放。到目前为止,辖区内已淘汰29台燃煤锅炉,到8月底将全部淘汰剩余燃煤锅炉,实现全县35吨/小时以下蒸汽锅炉“无煤”。在县城建成区内,查处取缔非法劣质散装煤销售点和无证经营点,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运输、储存、销售和使用散装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发现的散煤销售点进行调查处理。

(2)深化工业污染控制按照优质发展的要求,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迫使企业转型升级,优化县域产业布局加强对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来源的日常监管和综合控制,大力推进汽车维修:清洁服装,建筑涂料,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的整治,配备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施或回收装置,达不到要求将被关闭在xx年“分散污染”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我们将认真开展“回顾”和复查工作,实行库存管理,逐笔整改销售数量,确保10月底前取缔“分散污染”企业并妥善管理。建立乡镇和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党政领导”的监督体系。实行规范化管理,明确党政一把手,开展“三下”企业排查,落实责任。

(3)粉尘污染综合治理严格执行《xx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强化18项》,高标准达到6项“100%”进一步完善施工现场围挡和覆盖标准,督促相关责任单位严格执行标准,全面实现施工现场绿化和裸土覆盖的硬化加强建筑垃圾清运过程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及时清运、全封闭清运和合理处置,禁止随意乱扔加强县城建成区主次干道、街巷和人行道清扫保洁保洁;加强道路沿线各施工现场的土壤移动管理,严格执行防尘措施;县城建成区及周边重要干道路段的出入口每天至少清理一次。严厉打击非法倾倒渣土的行为,严惩不执行全面围堵措施、不按规定时间作业、无牌照、无手续、故意遮挡或污损牌照、沿途抛撒渣土、带泥行驶污染路面的渣土车辆。

(4)严格控制移动污染源加强实施黄色牌照货车禁止绕行的交通组织工作,禁止黄色牌照货车外出进城县城建成区内,不符合国家五项排放标准的拖拉机和渣土车一律禁止通行。所有成品油均符合六项国家标准,禁止销售普通汽油和柴油。加强对成品油经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和销售的监督管理成品油生产企业每半年抽查一次,成品油实际经营主体抽查覆盖率每年达到100%。完成淘汰旧机动车和旧机动车,完善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和维修网络,大力推进出租车电动化或新能源化。

(5)严格控制烟尘污染县城的建筑区不允许露天烧烤。将进入所有商店,并安装烟气净化设施。加强对餐饮经营单位油烟净化设备的检查,确保处理设施的高效运行全县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和杂草。严格落实“标准化”监管责任,实现辖区内秸秆焚烧的全面禁止:全覆盖、无缝监管、巡查,做到人员、责任、措施、奖惩到位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支持力度,提高秸秆肥料、资源和能源利用水平。

(6)改进空气监测系统加快大气环境监测与控制建设:预报、预警、指挥调度一体化综合信息平台,完善县、乡、村三级网格环境监测系统,实现各级网格和重点污染源的集中在线监测和全程监控5月底完成全县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和平行运行。到8月底,县级以上开发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将完成。全县所有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都建立了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全力确保国家和省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安全稳定运行,严厉打击人为干扰监测设施的违法行为。

(7)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完善环境保护:提高环境空气质量准确预测预报能力的气象咨询和判断机制修订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减排“一厂一策”制度,细化针对具体企业、施工现场和单位生产过程的减排措施,确保其能够被统计、监控和验证。严格执行应急响应级别和标准,根据情况及时调整预警级别,按上限启动响应措施或采取其他应急减排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高峰铸造厂(不含电炉、天然气炉)、砖窑等行业,除承担居民供热、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和危险废物等民生保障任务外,采暖期将在非生产高峰期,承担保障民生的任务,根据承诺任务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于每年9月底前报市政府备案在严重污染天气警报期间,铸造行业(不包括电炉和天然气炉)可能全部停产。钢铁、焦化等行业和工业燃煤锅炉,按照污染物排放性能水平,实行采暖期限产措施钢铁企业减排30%石化和制药企业采暖期生产法规的实施涉及原料药生产中制药企业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过程和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过程。在供暖期间,所有生产将暂停。因民生等特殊需要确需生产的,应当报市政府批准。对于没有完成改造任务,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将在采暖期停产。完善区域空气质量咨询和预测体系,完善区域预警响应协调,共同做好区域重污染天气响应工作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应急指挥调度机制,加强应急指挥和日常调度,及时发现、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问题、各级监管人员发现的问题、巡视检查问题、大气热点高值报警等问题,提高正常管理水平,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下一步是。

坚持把大气污染防治放在突出位置,积极推进能源压力:减煤、降尘、企业管理、车辆控制、消烟、增绿和监督各项任务的落实,加快推进燃煤和清洁能源替代,全面加强粉尘排放综合治理,坚持精细化管理,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同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场)要认清形势,摒弃应对意识,克服畏难情绪,强化政府监管责任、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和公众公民责任,痛下决心,增强信心,严格执法,采取有针对性的非常规措施,重拳出击,狠抓战术,坚决确保空气质量尽快得到改善。

[第2条]。

(1)严格控制非煤矿山空气污染。

1年对不符合有关文件要求:不符合环保审批要求,造成严重污染或生态破坏,具有严重环境安全隐患,不符合整改要求或治理不到位,不符合环境整治要求的所有矿山企业,采取断电、断网、停产措施。二是加强动态检查,巩固整治成果安排专人定期或不定期对停产整顿的矿山企业进行检查,并建立检查台帐。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企业整改到位,确保整改工作不反弹。

(2)港口和码头空气污染控制。

一是加强监管县航空局加强了对港口和码头的检查,并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措施监督港口和码头的空气污染控制。二是加强调度港口码头检查中发现的空气污染问题,由县航务办公室交办,县履约办公室监督,确保各项空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三)狠抓城市扬尘污染,首先是继续开展道路扬尘治理加大机械化清扫的力度,督促清扫公司按合同要求和次数做好道路洒水抑尘工作。在原有清扫车和高压洒水喷头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城市机械化道路清扫等低尘作业,进一步提高道路湿清扫率:机械清扫率,机械化清扫范围从主干道延伸到次主干道,严格按照清扫合同要求进行作业,持续开展洒水和清扫专项作业。每天对重点路段和重点区域进行不少于6次的清扫、洒水,洒水次数将根据天气情况适时增加。二是进一步规范建筑扬尘控制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工地拆除场地、停车场、道路和材料堆场的综合防尘工作。加快施工现场防尘标准化建设,严格实施标准化管理,全面落实项目封闭围封、道路硬化、材料堆放覆盖、车辆进出冲洗、立面围封等防尘抑尘措施。严格执行违章现场停工整治措施,凡不符合要求的,将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档案暂不开工的施工现场应及时清理并运走。堆放在露天的渣土应采取洒水保湿、播种草种、防尘覆盖等临时措施,减少粉尘排放。第三,加快绿色环保搅拌站建设。在原有改造的基础上,督促企业实施标准化改造,实现原料堆场覆盖及装车、配料、输送走廊、搅拌等生产过程的封闭运行。,加强进出运输车辆的整洁和溅、滴、滴的改造,合理进行厂区布局,有效划分办公、生活和生产区域,并在厂区周围实施围堵和封闭。主要道路和生产区必须用混凝土硬化,并设置一系列贯通的排水通道,实现污水和胶凝材料泥浆的处理和回用。未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的,要严格执行限制生产、停产等措施。

(4)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源控制一是加强对xx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企业各项污染控制设施高效运行:稳定运行,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二是积极开展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污染防治工作推进老企业污染治理工作,督促重点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任务,确保排放污染物的排气管和厂界双重标准;更新xx县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重点企业名单;新项目要从源头抓起,严格进行环境评价、验收和总量核查,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第三,继续实施清洁生产。推进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计划全年完成1个矿井改造项目、1个港口码头改造项目、10个建筑防尘项目、1个混凝土搅拌站防尘项目、45个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综合改造项目、11个餐饮油烟改造项目目前,所有项目都可以按时间顺序推进。

[第3条]。

1:大力发展油烟控制以环保监管“回望”为契机,对中心城区投诉率高的社区餐饮企业进行专项整治:要求公众意见大的餐饮企业有完整的油烟净化设施,符合排放标准。同时,结合旧住宅区改造工程,新建300多米的专用油烟管道和20多个防渗池。

2:全面实施户外烧烤今年上半年,我们对户外烧烤进行了说服和教育:夜市烧烤244次,禁止烧烤7次,非法排放油烟54次,乱扔垃圾和倾倒污水等。,而且都已经整改完毕。

2:加强道路、建筑和拆除现场的粉尘控制,推广机械化道路清扫覆盖。

1:。

加强施工现场粉尘控制,严厉打击运渣车:砂石车等运输不合格,因覆盖不密封造成抛掷遗漏。平均每天派出20多名执法人员和4辆执法车辆检查该地区的主要地区(包括建筑工地的出入口)和主要路段。到目前为止,已经调查和处理了总共14个不符合规定建筑标准的建筑工地和124辆因未密封而留下的大小车辆。会同市、区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5次专项整治。

2:。

3:。

我区目前有14个拆迁点。施工现场采用围栏和围栏完全封闭。建筑围墙有3000米:围墙有1000多米。

4:。

启动新一轮环境卫生市场化运作,启动全球环境卫生大检查,提高机械化作业率,实施机动机械化作业。目前,中心城区有17辆机械化清洗车:13辆水车,清洗面积356万平方米,每天在中心城区道路上喷洒不少于4次,全球清洗率为86:17%升级改造一个公共厕所和两个垃圾转运站,关闭两个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垃圾转运站,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道路增加到19条,实现中心城区生活垃圾100%无害化处理。

3:强化禁止焚烧垃圾和秸秆的控制机制。

[第4条]。

1:辖区环境空气质量。

2:工作进度。

(1)高度重视加强落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建立以区主要领导为首的检查巡视工作机制,深入一线检查工业企业烟气、建筑工地粉尘、码头和搅拌站粉尘等大气防治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的现场办公解决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效地推动了我区空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

(2)加强部门联动,形成联合整改区建设:城管、环保、交通、经济、交通等部门共同努力,实现多部门、多方向、多措施控制机制,严格控制工业企业烟尘、拆迁场地、道路扬尘、餐饮烟尘等方面。区城管局会同区环保局和其他部门发起了一场特别运动,以清理城市地区的餐饮烟雾污染和散落的煤炭。截至5月底,德冠路、北正街、工农街和玉林路等113家餐馆被要求安装烟气净化设施,有效遏制了排放超标和其他空气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

(3)采取更多措施,开展各种专项行动一是开展专项行动,禁止和限制烟花爆竹。自12月xx日起,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各区各部门已深入到所驻社区开展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在关键节假日,他们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对重要地点进行24小时检查。二是开展城市西部臭气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根据市环保局的统一安排,区环保局对城市西部的恶臭污染源进行了全面调查。目前,我区已有石莲、谭力、飞凯、晶晶、和圣晶彩、三喜等六家化工企业提交了处理方案。其中,三喜和晶晶两个企业完成了升级改造的主体工程,其他四个企业依次进行了治理工作。初步结果预计将于6月底公布。三是开展“散污散煤”专项整治行动。地区环境保护局会同地方部门开展了拉闸检查,以整顿和规范一批“分散”企业,并禁止关闭一批企业。到目前为止,已经调查了86家“分散”企业,25家已经完成整改。

(4)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市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发布的预警通知,及时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通知,并相应启动应急机制。实施一系列措施,如针对严重污染天气的工业企业的停产和限产措施,以及有效应对严重污染天气的车辆限行措施。

(五)省大气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根据《安徽省xx年大气污染防治与监管工作规划:安庆市xx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与管理办法》和《空气监管问题整改工作机制》的要求,区环保局及时对省市空气办公室交办的问题进行了“双向交办”,明确了整改牵头单位、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应对,加大推进整改工作力度到目前为止,我区已收到37个问题,由省空气污染防治监督,其中31个已被纠正,6个正在整改。一是整顿大局已经完成。目前已完成的31项省级空气监管任务包括建筑粉尘、道路粉尘、拆迁现场粉尘、码头改造、餐饮油烟、加油站、工业企业、“分散污染”企业等。区环保局共发出了20多项整改通知,并下令进行256次以上的整改。

10起案件,10起调查案件,5起查封案件,10起行政处罚案件,罚款7250万元二是正在整改的企业的基本情况,万能、中科的问题,市支队正在督促企业积极整改。安庆市xx区东一新建材公司已向区环保局立案调查,责令企业纠正违法行为,停止生产,并处以罚款。它要求立即实施道路硬化:材料覆盖、防尘等整改措施,并形成整改计划提交相关部门。整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安庆济钢白暨豚水泥厂要求安装车辆冲洗装置和防尘措施。目前,该厂已基本实现全喷雾,并通过了省大气检查组的“回望”。汽车自动冲洗装置的建设已完成90%以上。安徽省安庆港航有限公司港口分公司的环境整治已纳入环境保护部“第xx次废弃物清运作业”综合整治工作。安庆恒力叉车桥公司要求安装抛光工艺污染控制设施,并规范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的建设。目前,工厂已对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的建设进行了标准化,抛光工艺的污染控制设施正在采购中。程华昌的废塑料加工家庭属于典型的“脏乱”企业。区环保局已立案调查,查封了生产设备和电力系统,并处以罚款。目前,加工家庭正在搬运和清理其产品和原材料。对于以往检查中发现并纠正的问题,区环保委办公室将进一步完善数据,并对去年中央和省空气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顾”,现场核实整改,防止重复。

3:小于。

虽然我区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仍存在以下不足:。

(1)我区正处于棚户区改造和海绵城市道路改造的关键时期。我们区有许多拆迁点:我们区有许多海绵城市道路重建。拆除工作通常不用水进行,现场也没有有效的粉尘控制措施。拆迁现场和道路施工现场裸露场地未及时覆盖,运粪车车体未完全覆盖且未冲洗,道路取土现象未得到有效制止。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量大:覆盖面广,目标要求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环境保护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对管理水平和执法能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现有的监控监管能力无法完全满足,难以满足全时间、全方位、全覆盖的监管要求。环境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汇报(通用21篇)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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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有关部门,xx经开区:

按照xx年x月x日市政府环保重点工作调度会要求,区政府有关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区大气办于x月x日和x月x日组织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整改较好的单位。

xx镇xx搅拌站建设了物料存储车间,厂区内洒水频率符合要求,整改情况较好(责任单位:区住建委)。

xx小区对面工地建筑垃圾已覆盖、封堵,西部弃土已清运,整改情况较好(责任单位:xx经开区)。

(二)已整改但进度较慢的单位。

大道楼体装修工地已安装防尘网,但不完善(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小区部分建筑工地裸露地面已覆盖防尘网(责任单位:区住建委)。

3.老烟厂、xx路市府小学旁拆迁工程,部分场地已覆盖(区征收办)。

(三)未整改的单位。

1.xx码头及周边码头,皆未覆盖防尘网和地面未硬化(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2.xx镇xx搅拌站,大部分原料露天堆放,未覆盖防尘网(责任单位:区住建委)。

3.xx征迁工地南部空地有大量建筑垃圾,长期露天堆放,北部停车场地面未硬化(责任单位:区征收办)。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及工作分工,切实提高认识,加强整改力度,督促有关单位尽快解决遗留问题,确保在x月底前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的,区政府将予以问责。

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汇报(通用21篇)篇九

为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针对当前严峻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势,根据国家、省、市的文件精神,我县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将我县20xx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20xx年度工作进展报告如下: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xx年10月31日,我县召开了由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参加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动员大会,并在会上下发了《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明确了大气污染治理的总体思路。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0xx年365天我县空气质量达到或好于二级的天数为353天,其中一级天数为214天,二级天数为139天,三级天数为12天。20xx年1月1日到4月30日共120天中,空气质量达到或好于二级的天数为110天,其中一级天数为49天,二级天数为61天,三级天数为9天(其中一天仪器故障,未参与计算)。

(一)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加强。全面淘汰燃煤锅炉、整治小型燃煤设施。热力和燃气管网建设加快,通过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和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建设,严禁新建燃煤锅炉。20xx年我县建成区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8台;20xx年我县计划拆除锅炉10台,截止20xx年4月已经拆除4台。

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力度。20xx年县星火供热有限公司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程和马利食品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脱硫结转工程减少工业废气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260吨。20xx年县华盈热力有限公司将建设煤堆防尘网。加强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20xx年我县共治理建设工地扬尘39家,共计治理面积达到109万平方米。20xx年强制渣土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杜绝带泥土上路行驶,严禁道路遗撒和乱倾乱倒。加强城镇道路扬尘治理。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春、夏、秋(阴雨天除外)主要道路推行每天洒水,每周冲洗一次。20xx年我县机械化清扫率达到30%,预计20xx年机械化清扫率将达到40%。加大煤粉尘及矿山扬尘的整治力度。20xx年9月30日县政府发布了《关于对全县煤炭经营企业实施停业整顿的公告》,对国省道两侧、产业园区、城镇村庄周边的煤炭经营企业、市场加大关闭取缔力度。

20xx年环境敏感区周边的煤炭经营企业26家,取缔7家。加强餐饮业油烟治理。20xx年我县对非集中经营场所外18家烧烤点进行了查处,严禁城区露天烧烤。严格治理餐饮业油烟排污,20xx年县城建成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及单位食堂全部使用清洁能源,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削减农村炊事、采暖和设施用煤。20xx年是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基层建设年,结合省、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四清四化”综合整治要求,全县18个乡镇共清理垃圾7600多吨,清理杂物1000多吨,清理残垣断壁路障200多处共计7860立方米,清理庭院5400户,另外新建砖墙3214米、平整地面1500多平方米,新建垃圾处理池12个,购置垃圾箱68个、栽植各类树木12236株、安装路灯72盏、粉刷美化宣传墙9700平方米。加大罐装液化气供应和可再生能源炊事、采暖用能供应。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增长速度。20xx年机动车环保检测率达到60%以上。在20xx年底前,全面使用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预计20xx年底,全面使用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积极淘汰黄标车,20xx年淘汰黄标车1571辆;20xx年从公交入手,20辆红公交在六月底前全部更换。

强化审批和指标控制。发改、工信、环保、工商等部门建立联合准入机制,在重点行业立项、技改、环评审批中,各司其职,严把节能环保准入关。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创新环境监管机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建立网格化管理模式。20xx年10月31日县、乡(镇)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

县公安局于20xx年底成立环境安全保卫大队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20xx年11月18日召开的“省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利剑斩污’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部署开展全省各级公安、环保部门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0xx年4月18日召开的“省大气污染防治矿山环境治理攻坚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指出,矿山是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污染源,要“关闭一批,整顿一批,规范一批”矿山企业,特别是“三区两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人员集聚区、交通干线和河湖周边)的矿山企业要严肃查处。

(三)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20xx年5月县政府颁布《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开展了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预计到20xx年6月,完成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当重污染天气将要发生时,根据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引导公众做好卫生健康防护。提升环境监测监管能力,严格依法监督管理。20xx年底我县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预计到20xx年6月,完成空气6项污染物自动监测站建设,实现省市县联网。

(一)供热管道系统发展缓慢,集中供热覆盖面局限。旧城区尚未纳入集中供暖的小区、城区平房和农村多以低矮烟囱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形成面源污染。只有实行区域集中供热,以高效率的锅炉代替分散的低矮烟囱群,以高效率的锅炉代替分散的,才能有效防治大气污染。但我县只有和两家供热公司,供热公司能力不足,不能全面覆盖县城区。

(二)可替代的清洁能源利用空间小。按省、市要求,到2015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其他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到2017年,县城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区域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我县缺油少气的资源现状无法扭转,煤品燃料在能源结构中仍将长期占据主导地位。在集中供热未覆盖地区,如工业园区,在无其他清洁能源替代的情况下,只能使用燃煤锅炉进行生产和生活。

(三)环保资金短缺。油气回收治理是整个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一项具体任务。省委省政府印发的《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规定,到20xx年底,所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但是由于私营小型加油站规模小、利润空间少,同时环保资金一直划拨不到位,工程设计施工都需要大量经费,导致我县油气治理进度进展缓慢。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仍很艰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污染减排为中心,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努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建立和完善城乡大气联防联控机制。研究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城乡大气污染防治的重大问题。

(二)大力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快机动车排放控制标准的实施进程。加强在用车污染控制,实施全国统一的在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加快车用燃油低硫化进程,鼓励使用车用燃油清净剂,改善车用燃油品质。大力发展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生物柴油、燃料电池和混合动力等清洁能源车辆,提高清洁能源车辆使用比重。

(三)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和保障体系。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排污企业实行停产整治、挂牌督办、限期关闭等措施。完善重大污染违法案件移送司法及协同配合机制。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利用财政、税收、价格、信贷、保险等多种手段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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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汇报(通用21篇)篇十

大兴区环保局局长冯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大兴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报告,请予审议。

一、大气污染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

(一)涉及大气污染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颁布的五类大法分别从环境保护准入、环境保护、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以促进环境与经济协同发展、保护大气环境质量等方面,确立了大气污染防治保护工作的法律基础。

国务院通过并颁布的两项行政法规从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污染、破坏生态环境和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制定了管理条例。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并颁布的三项地方性法规分别确立了保护和改善北京市大气环境的地方法规,从加强市容环境卫生和绿化管理等方面对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进一步补充完善。北京市政府制定印发了环境保护文件规划和各年度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具体工作措施,细化了涉及施工现场及垃圾渣土的具体管理办法,确定了各部门各年度重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以上涉及大气污染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见附件。

(二)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按照以上大气污染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我区严格落实大气污染各项措施,积极做好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一是对存量各类大气污染源加大监察管控力度,深化污染治理,减少污染物产生。二是严格实施总量控制,将污染物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没有环境容量区域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三是提高环境准入标准,严格执行环境禁止建设项目名录,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不符合我区总体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严重或群众意见大的项目坚决不予批准。四是引导产业合理布局,引导企业向基础设施健全的工业园区聚集,从而提高能源的利用率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五是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以北京总体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为指导,逐步退出低附加、高消耗的劳动、资源密集型行业,发挥区域优势,积极引入、发展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促进产业高端化发展。六是优化能源结构,大力推广清洁能源,生产、生活节能与降耗并重,能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大气污染治理规划制定与实施情况。

20xx年,区政府研究制订了大兴区20xx–20xx年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实施方案,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特点,重点从强化工业污染治理、改善能源结构、实施燃煤总量控制、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实施绿色交通控制机动车污染、积极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加强生态建设增加环境容量等方面,通过构建大兴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体系,力争早日达到国家发布实施的新标准。按照市、区两级八年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实施方案,我区每年度制定并发布实施本年度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大兴区人民政府于20xx年3月21日印发实施了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xx年大兴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属地各级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区监察局和区环保局将对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督察。

三、空气质量现状与问题。

20xx年,随着新城建设、园区开发、经济建设发展、北京新机场落户等项目加快推进,大量人口将进入大兴,城市人口的增加、经济的增长直接导致能源消耗增长,区内大气污染源呈增长趋势,未来我区的大气污染治理难度将不断增大。

1.大兴区地处北京市下风向,平均海拔13.4-52米,位于北京市南部区域,西接房山,东临通州,地势较低,大气扩散条件较差,受季风作用,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的输入对我区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容忽视。

2.煤炭消耗量大,治理煤烟型污染任务艰巨。目前,大兴区还有相当数量的燃煤锅炉在运行,大兴区治理煤烟型污染的工作任务仍很沉重。

3.农村地区冬季取暖和炊事多使用散煤,原煤散烧问题现象依然存在,目前需要逐渐改变农村地区冬季取暖方式,解决农村地区燃煤污染问题。

4.清洁能源结构调整任重道远。目前全区工业企业和居民清洁能源利用水平还比较低,尤其是天然气的利用和普及受气源和管道建设的制约,还未成为全区主要的能源,建成区一些大型集中供暖锅炉房仍未使用天然气,能源结构调整任务艰巨。

5.扬尘污染治理仍是工作重点。各类建设工程遍布全区,造成的扬尘污染,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绿化工程、水务建设、交通建设、市政建设、在施工工地、道路等扬尘污染及车辆遗撒仍是控制重点。

6.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呈增加趋势。近年来,大兴区机动车数量迅猛增长,为控制二氧化氮污染排放增加了新的难度。

7.城市低空污染。城市中的大小规模餐饮企业,其油烟排放,及局部地区的烧烤、焚烧、小煤炉等带来低空污染不容忽视。

目前我区大气环境形势较为严峻,以细颗粒物为特征的复合型大气污染表现突出,年初受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本市今年1月先后出现了四次空气重3污染过程,污染严重程度为近年来同期罕见,重污染天气已经影响到人民群众对空气质量的日常感受,制约了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据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的数据统计,过去我区大气中首要污染物主要是可吸入颗粒物,它通常来自于城市建设施工过程、裸露土堆及道路中产生的二次扬尘,而当细颗粒物即pm2.5今年首度被纳入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后,它立刻成为了目前的首要污染物,pm2.5成分复杂,且在大气中的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传输可达几百直至上千公里,甚至能漂洋过海,这些特点导致治理pm2.5十分困难,需要创新新的防治模式,从系统整体角度出发,制定并实施针对细颗粒物的大气污染防治对策,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形成环境优化经济发展的传导机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区域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为切实推进全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我区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了对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20xx年,我区成立了大兴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区长担任,下设区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成员单位由区监察局、市政市容委、住建委、环保局、城管大队等8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二是制定规划及各年度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20xx年,为推动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我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围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大兴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发布了《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大兴区20xx年大气污染控制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以“优化发展、控制增量,协同减排、综合治理,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齐抓共管、落实责任”为原则,以治理细颗粒污染物为重点,重点从减排削减现有源、控制新增源、实施绿色交通、强化燃煤污染治理实施清洁能改造、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改善生态环境、加强大气污染源综合治理等多方面做好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八类三十七项具体措施,强化了属地管理与部门监管等具体工4作职责,明确了各部门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要求各责任单位要把控制大气污染工作列入今年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按照方案要求,严格完成时限,建立常态化控制机制,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方案明确了区环保局履行监督检查和统筹协调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注重统筹协调;区监察局要把全年控制大气污染工作列入监察台账,对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领导进行问责,进行专项督查。

(二)加强统筹管理,狠抓任务落实。

按照“统一计划、统一目标、统一任务、统一措施”的四统一原则,建立大兴区联防联控机制,明确职责,细化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同承担的防治工作格局。

1.控制燃煤总量,改善能源结构。

为了加快治理我区燃煤锅炉产生的污染,区政府采取四项措施做好防治工作:一是新建项目要采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我区不再新建、扩建使用煤、重油和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建设项目;二是通过加大资金投入,促进燃锅炉单位实现煤改气,20xx-20xx年,区政府共投入2300多万用于补助全区燃煤锅炉企业实施煤改气工程,20xx年政府将继续实施此项“以奖促治”政策,以积极推广清洁能源;三是进一步改善能源结构,制定实施《大兴区20xx年压减燃煤工作计划》,新城地区供暖以集中供热为主,采取高效率脱硫除尘脱硝设施,降低污染物排放,工业园区所有燃煤锅炉设施年底前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农村地区建设节能设施,完成农宅抗震节能改造,推广利用可再生能源,实施“阳光浴室”、“送气下乡”、“绿色燃气”等工程,加快城乡结合部地区低硫型煤替代,推广使用优质型煤,严格控制散小劣质型煤销售,逐步解决农村地区原煤散烧问题,通过实施工程和结构减排,逐步削减全区燃煤总量,确保20xx年燃煤总量同比去年降低5%。

2.实施绿色交通,控制机动车污染。

一是发展绿色公共交通,实施“公交优先”策略。区政府加大公共交通投入,建成完善了“城-街-镇”快速公共交通体系,进一步优化了公交线网布局,增加了本地公交运能及吸引力,同时推动混合动力大客车产业化运营,公交系统逐步推广使用了混合动力公交车,我区在20xx年购置132台新能源公交车的基础之上,今年计划再增加104辆燃气公交车、50辆电动公交车。为鼓励居民绿色出行,我区进一步改善了居民自行车出行条件,在去年已建成的61个公共自行车站点,投放1400辆公共自行车的基础上,今年再增建84个站点,再行投放1600辆公共自行车。

二是提高车用燃油质量与机动车排放水平。区工商分局对全区101家加油站开展全面检查,对未达到“京v”标准的经营行为,严格予以查处。20xx年共立案4件,结案4件,罚款达26.68万元,20xx年确定了重点检查企业,对以往受过行政处罚的民营加油站及规模大的加油站加大抽检频次和抽检力度,一季度,区工商分局对全区8家民营加油站进行了全面排查,对1家加油站进行了行政处罚,确保我区各加油站油品质量达到标准。我区榆垡和凤河营两进京检测站目前已经完成了远程监控网的安装,通过“在线监控”和“24小时工作制”,严把外地进京车辆环保关,区环保局在两进京口一季度查车达10.69万辆,对3165辆尾气排放超标车辆全部予以劝返。对辖区内两家机动车检测场做好巡查工作,每天巡查1遍,强化老旧车和柴油车检测过程管理,一季度,巡查机动车检测场94场次,抽查检测车辆2740辆,抽查验车档案130件。加强对上路行驶机动车尾气排放、环保标志的检查,一季度,检测车辆4.7万辆,处罚602辆。

三是加快淘汰老旧车辆,鼓励发展新能源汽车。20xx年我区力争淘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12100辆。为保证老旧车淘汰工作顺利开展,区环保局通过利用电视台、报纸等媒体,深入到全区500余个行政村、80余个居委会发放老旧车宣传材料,截止4月底,我区共淘汰老旧车7148辆,其中转出5765辆,报废1383辆。在发展新能源汽车方面,我区目前已建成了一家电动出租车充电站,前期试推广了100辆电动出租车,加快推动了纯电动乘用车的研发和示范运营,今年将再增投100辆。

3.完善联动管理机制,遏制扬尘污染。

我区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列入日常重点工作,以“控制扬尘污染,削减pm2.5”为核心,明确了各有关部门工作计划与任务安排,通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展开联合执法检查以及不定期抽查,切实加强扬尘污染监管,通过采取综合性控制措施,对建筑工地、道路遗撒、道路交通等进行控制,以达到区域平均降尘量稳步下降的目标。

一是按照《北京市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区住建委、城管大队分别采取施工工地系统检查、召开施工单位负责人座谈会、签订《施工自律书》等形式,明确施工单位责任,我区通过组织开展多部门综合检查、各部门专项检查等活动,一季度检查施工工地220余次,发现各类问题152起,其中停工4次,处罚工地6家,罚款9.6万元,全面开展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施工工地达标率不低于92%。

二是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规范管理,遏制建筑垃圾运输遗撒,对扬尘违法行为从严处罚。一季度城管公安、交通、市政市容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设立五处重点监控点,晚间20:00至次日3:00不定期展开联合夜查,严厉打击道路遗撒、运输车辆不符合要求等行为,开展联合夜查28次,出动720余人次,车辆240余车次,查处运输车辆泄露遗撒等违法行为198起,立案处罚39起,罚款8万元。加强对扬尘污染投诉举报电话“96310”的宣传,扬尘违法举报率同比减少15%。

三是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水平,逐步扩大“吸、扫、冲、收”组合式道路清洗新工艺应用范围。20xx年我区新城地区城市道路、车行道新工艺作业率已达到83.6%。农村地区主要道路和镇政府所在地道路清扫新工艺覆盖率较低,政府将加大资金投入,通过配置专业设备,增派清扫车辆,增加作业频次,提高农村地区环境卫生专业作业范围,控制区域道路扬尘污染。

7扬尘污染实行综合管理,预判北京新机场建设过程中可能带来的扬尘污染,严控拆迁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住建、市政、环保与城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属地镇政府严格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4.加强企业专项检查,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我区通过优化产业结构调整、退出高污染企业、逐步引导工业园区外企业向园区聚集发展、实施重点行业治理、加强重点企业专项检查、清理整治无证无照污染企业等方式,深化我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工作。

一是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调整,推进重点行业及高污染企业停产退出。20xx年以来,全区退出高污染企业41家,经核算,通过淘汰退出高污染企业,全年降低综合能耗2.4万吨标煤、减少废气排放1.25亿标立方米。20xx年我区将重点退出沥青、防水卷材等落后型生产工艺行业,同时,依据关停全区工业园区以外规模以下的化工、石灰膏、石材加工和砖瓦生产企业的要求,明确我区“xx”期间要停产退出267家企业,20xx年完成98家高污染企业停产退出工作,针对此项工作,区经信委组织各镇、街道、园区进行了动员部署,通过开展摸底调查,对通过拆迁、改造等已经退出的企业进行统计,经初步统计目前我区约有70家企业已经迁出或停产,下一步将结合本地区拆迁改造工作,研提企业退出措施和手段,完成高污染企业退出工作。

二是逐步引导位于园区外的工业企业搬迁进入工业园区,引导向园区聚集发展。目前区经信委已完成对园区外的工业企业情况和园区内工业用地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下一步将对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同时联合属地政府对企业情况及园区用地及基础设施情况进行核实,研究出台搬迁政策,以引导企业搬迁进入工业园区。同时进一步强化工业园区和产业基地规范管理,完善各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按照《北京市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我区3个市级以上工业开发区,均制定了项目服务手册及环保管理暂行规定,管委会对企业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20xx年,我区将对市环保局确定的重点企业开展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促进产业升级改造。

三是开展重点行业污染防治。20xx年组织对涉及挥发性有机物和无组织扬尘等重点行业进行污染治理,减少溶剂使用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和无组织扬尘污染。针对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通过开展产业结构调整,关停并转、停止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工序、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等手段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力争年内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达到700吨以上。针对无组织扬尘污染重点行业,通过开展建材、煤场等行业物了料储运系统密闭化改造,截至目前,我区建设封闭式储煤场25座,督促全区12家混凝土搅拌站企业完成封闭式料库建造,减少无组织扬尘排放。

四是分阶段加强重点企业专项检查。20xx-20xx年采暖期间,区环保局采取监察监测一体化执法模式,充分利用在线监测、日常巡查、夜间检查、节假日检查与临时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全区燃煤锅炉全面监察监测,依法查处燃煤锅炉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1160人次,监察燃煤锅炉353家次,监测燃煤锅炉271台次,对存在超标排放的31家单位依法处罚,处罚金额达54万元。同时对餐饮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加强末端排放控制,一季度区环保局出动执法人员420人次,检查餐饮企业161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8家单依法进行处罚或限期整改。下一阶段区环保局将对全区2家铸造企业、100余家汽车修理厂以及130家印刷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对排放不达标企业依法实施限期治理和关停,目前区环保局已出动46人次,检查印刷企业28家,对14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拟依法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夏秋季节城管部门将加大对露天烧烤及秸秆焚烧的监督检查频次。各镇及街道办事处通过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本辖区内道路保洁、垃圾焚烧及小型非法燃煤设施等各类大气综合污染源进行管理,强化属地管理与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五是清理整治无证无照污染行业企业,20xx年以来,工商部门出动执法人员8万人次,开展全区无证无照污染企业专项清理工作,通过开展综合治理,我区涉及污染行业的无证无照经营由原有的3671户,销账1232户,涉及食品生产、汽车修理、服装加工洗涤、砂石加工等12个行业,目前存量为2439户,20xx年我区通过工商部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模式,结合我区“村庄社9区化”和“网格化社会管理”等,在全区建立打击污染行业非法经营的立体化监管体系。

5.加强生态建设,增加环境容量。

一是按照市政府《关于实施平原地区百万亩造林工程的意见》,我区制定了五年平原地区造林工程工作计划,20xx年完成平原造林5.8万亩。根据工作计划,我区专门制定了《大兴区20xx年平原地区造林工程建设方案》,方案明确了总体思路、建设内容、项目与资金、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进一步将建设任务分解到各镇和具体单位,计划“五一”前完成100%造林任务。

二是抓好农村生态建设工作,20xx年底,我区已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镇3个,市级环境优美乡镇5个,市级生态村102个。今年,我区将继续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工作,以生态示范创建为抓手,积极组织各镇村开展环境保护生态创建工作,提升农村地区生态环境水平,力争再创国家级生态村1个,市级生态村12个。

6.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宣传力度。

为了提高企业自律,提升环保理念,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我区认真做好环保宣传工作,一是加强学校及社区环境教育,积极推动绿色“入学校、入社区”等宣传工作;二是引导环保志愿者和环保民间组织积极参与,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三是依托各新闻媒体,普及环保知识,推广环境文化;四是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倡导绿色消费等环保实践活动,逐步形成绿色生活和消费方式;五是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和社会舆论监督,形成全社会重视大气环境保护、参与环保建设的良好氛围,为控制大气污染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开展相应工作,确保各项措施和减排工程如期实施,有效落实。

(二)广开资金来源,加强资金保障。需要必要的资金保障,逐步增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投资财政预算,建立环保专项资金,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完成本方案中的各项环境保护和生态改善任务。

(三)完善和健全环保政策。为加速环境改善,对一些环境保护与建设项目在启动阶段要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其政策体现在经济支持、政策鼓励等方面。

(四)依靠科技,促进环保产业发展。加强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加速科技成果应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标准、质量和专利工作,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五)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监督和舆论导向作用,引导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改善空气质量工作,在全社会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通过这几年的工作,使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不是靠简单的一两个或几个部门就能做到的,它需要全社会都行动起来,共同参与进来,需要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和整个城市环境水平整体的提升。今后,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依然是优化产业升级,促进企业进一步转型,以降低工业企业gdp能耗,同时实施压煤、降尘、绿色交通、造林等综合性防治措施,以期改善和提升全区综合环境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汇报(通用21篇)篇十一

(一)立法背景。

目前,我国土地污染尤其是耕地污染形势相当严峻,据不完全调查,目前全国受污染的耕地约有1.6亿亩,全国约有十分之一的农业用地正在被矿业用地和工厂排放的砷以及其他重金属污染,每年因重金属污染而导致粮食减产达1000多万吨,直接经济损失数百亿元。粮食因土壤污染造成有害物质在农作物中积累,并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引发各种疾病,最终危害人体健康。

但是,现行的有关立法已经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制定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已势在必行。我国现行法律规范中已有一些关于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规定,如《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到《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然而,这些法律规定难以满足现代土壤污染防治的要求。一是上述法律法规分散且不系统。土壤与大气和水并列为人类环境的三大要素,几乎所有的污染都会通过某种途径进入土壤。因此,土壤污染防治需要整体、综合的法律保护对策。二是现行立法缺失基本的土壤污染防治制度,如缺失土壤污染区域分级、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土壤污染责任的认定、土壤污染整治费用的承担等,从而使得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无法有效展开。三是原有的法律法规缺乏针对性。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累积性、不可逆转性和难治理性等特点,现有规定并没有针对土壤污染的上述特点进行制度设计,从而使得这些规定在土壤污染防治效果上不尽人意。四是在土地污染防治工作中操作性低。如现行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条款只是原则性、概括性地指出要“防止土壤污染”、“改良土壤”,而对于如何保护土壤不受污染,如何对已污染的土壤进行整治、修复或改良,并未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使得这些条款无法得到具体实施。因此,有必要制定一部防治土壤污染的专门性法律,以满足现代土壤污染防治和保护耕地的需要。

(二)立法进度。

早在2006年,环境保护部即着手启动了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研究工作,并组织开展相关调研活动,编译了日本、德国、瑞士、加拿大、比利时、美国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土壤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召开了立法专题研讨会、专家讨论会和国际研讨会等。2013年,全国人大环资委委托环境保护部起草了《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议稿)》。

2015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陆浩表示,《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已启动了前期工作。陆浩介绍,《土壤污染防治法》在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之后,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已着手法律起草。目前,由环境保护部起草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议稿)已经基本形成,正在征求各方意见,并将于2015年年底上报给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由环资委组织协调各方意见后,再上交国务院法制办。

(一)土壤污染监测、评估和报告制度。土壤污染监测、报告和评估是了解土壤质量和土壤污染状况的依据,也是进行土壤污染整治的前提。

(二)土壤污染监督和管理权限制度。主要涉及土地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农业部门、环保局、质量监督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等对土壤污染都有监督管理权划分。

(三)土壤污染的整治和修复制度。如针对事故对土壤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或者对污染土壤焚烧和土壤置换措施。

(四)土壤污染治理经费制度。习惯做法是谁污染谁付费治理,但是在责任人无力承担或找不到责任人时则由政府买单。这是和农发行业务关联度最高的部分。

(五)土壤污染责任制度。主要涉及土壤污染与修复治理中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三、相关立法建议。

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了保护土地尤其是耕地的极端重要性,其中保护耕地不受污染与粮食安全是最为重要的。如何保证耕地资源安全,实现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高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增加粮食有效供给,是《土壤污染防治法》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从这个方面来说,《土壤污染防治法》立法与农发行密切相关。

具体来说,土壤污染治理的实践表明,足够的治理资金是污染土壤整治的保证。如果大气和水受到污染,切断水源后通过稀释和自净化作用就有可能使污染问题不断逆转,但是土壤一旦污染,仅仅依靠切断污染源的方法往往很难恢复,有时需要用换土、淋洗土壤等方法才能解决问题,其他治理技术可能见效较慢。因此,治理污染土壤通常成本较高,治理周期长。例如在美国,恢复一片污染场所的平均费用高达2900—3500万美元。农发行作为农业政策性银行,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尤其是农村耕地污染的治理是履职的需要。因此,农发行在土壤污染治理中的作用主要是提供政策性资金支持,围绕这一问题,我们提出相关立法建议如下:

土壤污染治理需要巨额资金,成本投入成为摆在各方面的一大难题。我国目前的土壤修复项目主要由国家财政买单,资金压力巨大。

建议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的“污染者付费”制度。污染者付费是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根本原则,同样也适用于土壤污染防治的情况,应确立具体适用的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的“污染者付费”制度。除此之外,为了弥补土壤污染治理的资金缺口,应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土壤污染治理。

(二)专门规定专项基金。

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来看,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土壤污染防治法都规定有专门的治理基金或者保险,如美国的超级基金、我国台湾地区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等。据相关专家分析,未来土壤污染整治基金可以考虑由以下来源组成:政府的财政支出、征收的排污费、污染责任者的赔偿金以及社会捐赠资金等。

建议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在《土壤污染防治法》中专门规定建立土壤污染治理基金。同时,考虑到耕地污染治理基金具有很强的公益性特征,与农业政策性银行的定位具有很强的关联度,有利于促进土壤污染防治、农业农村发展,建议将该基金设立在农发行。

(三)专门规定农业政策性银行提供政策性贷款支持。

据了解,德国复兴信贷银行专门有针对水污染、大气污染和土壤污染的政策性贷款,以促进性贷款的名义对土壤污染的治理提供政策性资金支持。建议借鉴德国立法经验,在《土壤污染防治法》中明确规定政策性金融机构可以对土壤污染治理提供政策性资金支持。

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汇报(通用21篇)篇十二

我们要处理好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的关系,努力抓好8项具体工作。

(一)抓好城市扬尘和油烟管控。制定和完善城市扬尘污染治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城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机制,强化建筑施工监管,各类工地达到“6个100%”(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除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监管,特别是建筑垃圾,出城后随意乱倒的问题较为严重,要通过制定具体的办法措施,甚至是人大立法等推动问题的有效解决。要落实好省制定的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重点整治烧烤和露天餐饮油烟污染,全面推行使用无烟烧烤炉具。现在接到最多的信访件、举报信和电话投诉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河流治理不到位,再一个是露天烧烤油烟污染问题。各县市要认真研究,结合“美丽县城”和特色小镇建设,把小吃烧烤规划到一个区域去,做到环保、卫生、规范。

(二)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到20xx年底基本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加大化工、有色金属、水泥等大气污染重点行业的脱硫、脱硝等技术改造,实现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现在环保要求很严,招商引资过程中,要明确向企业提出相关要求,同时过程中监管和服务要做到位。

(三)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在20xx年完成各县市城市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禁燃区范围,划定范围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禁燃区内禁止使用散煤等高污染燃料,逐步实现无煤化。全面开展锅炉整治,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使用,鼓励使用天然气、电力,实现煤炭消费量替代。全面推进城乡“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加快农村“以电代柴”、“以气代柴”改造,逐步提高天然气消费总量及比例。

(四)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以各县市县城为重点,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协作机制。重点加强多污染源综合防控,开展多污染物排放的协同控制。强化区域空气质量监测运行管理统一协调和信息互通共享,加快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系统建设,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预报能力。

(五)强化土壤污染管控、治理与修复。实施土壤环境质量详查及评估,到20xx年底前,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逐步建立分类管理清单,实现农用地的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摸清全州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的分布及其环境风险状况,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列入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实行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保障建设用地安全。

(六)开展重金属污染整治。以铅锌铜采选、冶炼集中区域,以及耕地重金属污染突出区域为重点,开展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严格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和转移审批,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行为。严控涉重项目选址,新建、改建、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的原则。强化对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的环境监管,督促涉重企业自行监测,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鼓励推行清洁生产,推动涉重金属企业实现全面达标排放,到20xx年,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xx年下降12%。

(七)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到20xx年,xx市主城区初步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因地制宜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基本完成全州范围内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对现有已经达到设计负荷的垃圾填埋场积极推行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或原位封场处置管理,实现所有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全覆盖。规范垃圾收集、运输过程,城市全面实行密封化收运,并逐步向农村推行。建立完善农村垃圾清运体系,以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快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八)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创建。以申报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州为重点,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到20xx年,省级生态文明县市创建比例达到80%以上,省级生态文明乡镇(街道)创建比例达到80%以上。启动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鼓励有创建基础的县市积极开展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大力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活动,不断把生态文明建设引向深入。

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汇报(通用21篇)篇十三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根本要求,是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的内在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现实要求。自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和市容环境不断改善。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这种成效仅仅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与全国文明城市的测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3月20日,中央文明办公布了20xx年度的测评成绩,我市的成绩为75.97分,位列113个地级提名城市的86位,成绩不容乐观,形势非常严峻。在生态环境保护和城市市容管理方面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城市精细化管理不够。市城区“门前五包”责任落实不到位,环境卫生整治不彻底。背街小巷垃圾清运不及时,跨门占道经营、流动商贩、露天烧烤、扬尘污染、油烟噪音扰民、违法建设、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正常生活和城乡结合部“脏乱差”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二是硬件基础设施滞后。市城区部分道路破损、盲道不通畅。部分公交站牌残缺、破损,个别广场、公园、街道公共坐椅、垃圾箱损坏较多,卫生间缺少无障碍设施。三是交通秩序整治不到位。车辆乱停,标识标线不清,行人、车辆不遵守交通规定,道路“肠梗阻”,秩序乱象还没得到根本治理。四是生态环境保护指标不稳定。中央文明办年度测评反馈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未达标。今年以来,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有所增加,市辖区个别断面水质需继续保持和巩固提升,完成省级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目标压力较大。五是宣传教育引导存在短板。创建宣传活动形式单一,群众知晓度、参与率低,部分市民公共意识、文明意识、法制意识淡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车窗抛物、污言秽语、乱停乱放、乱穿马路损坏公共设施等现象依然存在,有些还相当突出。以上这些问题,反映出成员单位思想认识不足、工作责任不实、工作效果不佳。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要求,坚决做到思想认识“紧”起来,履职尽责“动”起来,作风纪律“严”起来,全力以赴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细化工作举措,补齐创建短板。

一要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突出专项整治。住建部门要结合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实施城市“五化”行动,加快推进“五大公园”绿地建设,确保建成区绿地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稳定达到验收标准。水利部门要牵头抓好河湖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深入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和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确保建成区内的河湖无“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现象。生态环境部门要以城市扬尘、秸秆焚烧、烟花爆竹燃放、砂石商混堆场、砖瓦水泥、柴油货车和重型机械等污染整治为重点牵头打好蓝天保卫战,以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牵头打好碧水保卫战,确保完成省级大气、水环境质量年度考核目标,坚决守住环境质量底线,防止出现一票否决(负面清单)问题影响全市创建大局。二要围绕城市市容改善加强精细管理。在市容环境整治上,利州、昭化、朝天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城管执法、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要加强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严格督促“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坚持常态整治、常态监督、常态推进,确保环境卫生整治不留死角、不留空档。在基础设施建设上,住建部门要加大市政设施修葺完善工作,补齐市政设施短板,抓好盲道修复、美化亮化工作,主干道装灯率、亮灯率达到100%和99%以上。在交通乱象治理上,城管执法、公安部门要加强车辆静态停放的管理和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对乱停放、乱掉头、乱鸣笛、车窗抛物、不让行人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运管部门要集中开展对黑车载客、出租车拒载、车容不洁、随意拼客等行为的整治,坚决遏制运输客运市场乱象。三要围绕问卷调查强化宣传教育。要牢固树立“先塑文明人、再建文明城”理念,加强文明创建公益宣传,引导广大市民积极遵守《市民公约》和《市民“十不”行为规则》,进一步强化市民文明意识、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各主管部门要发挥好行业优势,开展多主题、多形式宣传教育活动。利州、昭化、朝天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主动作为,一方面要发动党员干部广泛开展进社区入户进行问卷调查,开展文明创建知识宣传,营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浓厚创建氛围;另一方面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解决好群众身边路不平、灯不亮、街不净等问题,用干部的责任感换得市民的信任感,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不断提高市民支持率和满意度。

三、加强工作保障,形成创建合力。

一要上下协调、全民参与。继续坚持市级领导牵头包抓、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有序投入、全体市民广泛参与,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进一步掀起“全民参与、齐抓共管、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创建热潮。二要夯实责任、齐抓共管。分指挥部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真正把各责任单位“统”起来。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创建责任,主要领导是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确定专人负责,全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主动谋划,积极作为,而非消极等待分指挥部的分派与安排,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对标发现问题,认真整改,完善提高。这既是工作态度问题,也是落实责任的问题。三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强化时效意识,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突出问题,要下大力气抓整改,坚决杜绝“突击式”、“一阵风”现象,坚决做到“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四要强化考核、动态管理。把督查考核作为创建工作的有力手段,按照“严、细、深、实”原则,严格落实考核、讲评、通报等制度,分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调度,每两周出一期工作简报,分指挥部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相关创建问题,定期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实、推进不力、效果不佳、在考核测评中丢分失分的部门和单位,要严肃予以追责问责,确保20xx年全市创建工作达标达效。

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汇报(通用21篇)篇十四

为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针对当前严峻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势,根据国家、省、市的文件精神,我县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将我县20xx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20xx年度工作进展报告如下: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xx年10月31日,我县召开了由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参加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动员大会,并在会上下发了《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明确了大气污染治理的总体思路。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0xx年365天我县空气质量达到或好于二级的天数为353天,其中一级天数为214天,二级天数为139天,三级天数为12天。20xx年1月1日到4月30日共120天中,空气质量达到或好于二级的天数为110天,其中一级天数为49天,二级天数为61天,三级天数为9天(其中一天仪器故障,未参与计算)。

(一)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加强。全面淘汰燃煤锅炉、整治小型燃煤设施。热力和燃气管网建设加快,通过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和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建设,严禁新建燃煤锅炉。20xx年我县建成区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8台;20xx年我县计划拆除锅炉10台,截止20xx年4月已经拆除4台。

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力度。20xx年县星火供热有限公司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程和马利食品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脱硫结转工程减少工业废气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260吨。20xx年县华盈热力有限公司将建设煤堆防尘网。加强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20xx年我县共治理建设工地扬尘39家,共计治理面积达到109万平方米。20xx年强制渣土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杜绝带泥土上路行驶,严禁道路遗撒和乱倾乱倒。加强城镇道路扬尘治理。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春、夏、秋(阴雨天除外)主要道路推行每天洒水,每周冲洗一次。20xx年我县机械化清扫率达到30%,预计20xx年机械化清扫率将达到40%。加大煤粉尘及矿山扬尘的整治力度。20xx年9月30日县政府发布了《关于对全县煤炭经营企业实施停业整顿的公告》,对国省道两侧、产业园区、城镇村庄周边的煤炭经营企业、市场加大关闭取缔力度。

20xx年环境敏感区周边的煤炭经营企业26家,取缔7家。加强餐饮业油烟治理。20xx年我县对非集中经营场所外18家烧烤点进行了查处,严禁城区露天烧烤。严格治理餐饮业油烟排污,20xx年县城建成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及单位食堂全部使用清洁能源,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削减农村炊事、采暖和设施用煤。20xx年是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基层建设年,结合省、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四清四化”综合整治要求,全县18个乡镇共清理垃圾7600多吨,清理杂物1000多吨,清理残垣断壁路障200多处共计7860立方米,清理庭院5400户,另外新建砖墙3214米、平整地面1500多平方米,新建垃圾处理池12个,购置垃圾箱68个、栽植各类树木12236株、安装路灯72盏、粉刷美化宣传墙9700平方米。加大罐装液化气供应和可再生能源炊事、采暖用能供应。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增长速度。20xx年机动车环保检测率达到60%以上。在20xx年底前,全面使用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预计20xx年底,全面使用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积极淘汰黄标车,20xx年淘汰黄标车1571辆;20xx年从公交入手,20辆红公交在六月底前全部更换。

强化审批和指标控制。发改、工信、环保、工商等部门建立联合准入机制,在重点行业立项、技改、环评审批中,各司其职,严把节能环保准入关。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创新环境监管机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建立网格化管理模式。20xx年10月31日县、乡(镇)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

县公安局于20xx年底成立环境安全保卫大队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20xx年11月18日召开的“省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利剑斩污’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部署开展全省各级公安、环保部门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0xx年4月18日召开的“省大气污染防治矿山环境治理攻坚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指出,矿山是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污染源,要“关闭一批,整顿一批,规范一批”矿山企业,特别是“三区两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人员集聚区、交通干线和河湖周边)的矿山企业要严肃查处。

(三)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20xx年5月县政府颁布《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开展了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预计到20xx年6月,完成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当重污染天气将要发生时,根据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引导公众做好卫生健康防护。提升环境监测监管能力,严格依法监督管理。20xx年底我县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预计到20xx年6月,完成空气6项污染物自动监测站建设,实现省市县联网。

(一)供热管道系统发展缓慢,集中供热覆盖面局限。旧城区尚未纳入集中供暖的小区、城区平房和农村多以低矮烟囱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形成面源污染。只有实行区域集中供热,以高效率的锅炉代替分散的低矮烟囱群,以高效率的锅炉代替分散的,才能有效防治大气污染。但我县只有和两家供热公司,供热公司能力不足,不能全面覆盖县城区。

(二)可替代的清洁能源利用空间小。按省、市要求,到20xx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其他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到20xx年,县城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区域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我县缺油少气的资源现状无法扭转,煤品燃料在能源结构中仍将长期占据主导地位。在集中供热未覆盖地区,如工业园区,在无其他清洁能源替代的情况下,只能使用燃煤锅炉进行生产和生活。

(三)环保资金短缺。油气回收治理是整个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一项具体任务。省委省政府印发的《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规定,到20xx年底,所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但是由于私营小型加油站规模小、利润空间少,同时环保资金一直划拨不到位,工程设计施工都需要大量经费,导致我县油气治理进度进展缓慢。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仍很艰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污染减排为中心,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努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建立和完善城乡大气联防联控机制。研究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城乡大气污染防治的重大问题。

(二)大力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快机动车排放控制标准的实施进程。加强在用车污染控制,实施全国统一的在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加快车用燃油低硫化进程,鼓励使用车用燃油清净剂,改善车用燃油品质。大力发展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生物柴油、燃料电池和混合动力等清洁能源车辆,提高清洁能源车辆使用比重。

(三)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和保障体系。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排污企业实行停产整治、挂牌督办、限期关闭等措施。完善重大污染违法案件移送司法及协同配合机制。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利用财政、税收、价格、信贷、保险等多种手段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汇报(通用21篇)篇十五

中央和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大部分都完成了整改,剩下的都是一些难啃的硬骨头,主要集中在4个方面:一是自然保护区保护。包括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厂矿、企业的关停退出、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的拆除、矿业权退出、生态修复、各类保护地重叠交叉等。二是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包括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城市和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三是散、乱、污企业整治。四是历史遗留砷渣无害化处理。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难中之难、坚中之坚问题的整改,各县市各部门主要领导对整改推进情况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继续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要求,坚决完成整改。

(一)坚决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0xx年,中央第一轮环境保护督察涉及我州的整改落实类问题23个、关注加强类问题2个,已完成整改落实类问题16个,达序时进度7个,关注加强类2个。达到序时进度的7个问题分别是: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等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矿企业、城市周边土壤污染排查与治理;自然保护区矿权退出;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开发行为整治;提高城乡规划水平,加强城乡环境整治;马关历史遗留砷渣无化处理。请各责任单位对标对表,加快推进,完成整改。

(二)坚决完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20xx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涉及我州的整改问题有13个,已完成整改7个,达到序时进度5个,未达序时进度1个。未达到时序进度的整改问题是永安环保公司环境违法问题,州生态环境局必须督促企业加快整改。达时序进度的5项整改问题,主要集中在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设施或建筑物的拆除与修复、有色金属行业小、散、污企业的整治、群众举报件未完成办理等,这些问题都是一些难啃的硬骨头,请各责任单位,要敢于碰硬,敢于斗争,加快整改。

(三)坚决完成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0xx年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州有31个需要整改落实的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达到序时进度15个,未达序时进度5个。未达到整改时序进度的问题,州政府已经约谈了相关责任单位,请按约谈要求加快进度。达到时序进度的15个问题,要进一步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加强督导,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

需要强调的是,由于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有些整改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会有相应的调整,各单位在职能确定,工作移交时要交待好,督察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生态环境局)要及时作好调整,确保整改不乱、工作不断。

(四)加快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是“水十条”规定的硬任务,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是落实任务的责任主体,各加油站业主单位是防渗改造工作的实施主体。全州有246座加油站,859个地下油罐需进行防渗改造。截止20xx年3月31日,已完成143座加油站502个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完成率58%。

20xx年一季度计划完成10座加油站30个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已完成22座加油站70个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总体进度还算可以,但存在的问题也不能忽视,要克服台帐资料不完整、施工队伍少、安全防护距离不足、迁建困难、部门联动不力等困难,按时间进度有序推进防渗改造工作。

(五)加快推进生态环境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是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1+6”框架方案的重要内容之一(“1+6”即:1个《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6个具体方案,包括《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方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建立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由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承担赔偿责任,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州委、州政府已经指定州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规划局、林业草原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和住建局作为赔偿的权利人。但是,此项工作推进不力,没有实质性的进展,请上述6个部门,要认真筛选案例,在今年内必须开展至少一例的案例实践,其他部门按规定履行职责,确保此项改革有实质性的推动。

同志们,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是我们党向人民、向历史作出的庄严承诺,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政治责任,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精准、精细、精确”施策,以对组织负责、对群众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攻坚克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这场硬仗,为全州人民群众建设一个绿色、洁净、秀美的家园。

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汇报(通用21篇)篇十六

20xx年,我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坚持以保障环境安全、改善大气质量为主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狠抓重点行业减排,强化工业污染治理,集中整治扬尘污染,确保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下降,大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全年pm2.5浓度较20xx年下降7%以上。

一是严控污染企业。严格落实环境准入制度,严控高污染、高耗能产业发展。对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能耗大、效益差的工业企业,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进行产业布局调整,实施搬迁、改造或关停。对废气治理难度较大或整治难以到位的企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大气污染的产生。

二是发展绿色产业。加速软件信息、金融服务、文化创意、科技服务等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集聚,全力推进y-msd、环球金融城、江广智慧城等项目建设,形成以信息产业基地为代表的一批生态产业示范园、低碳环保产业聚集区。同时,围绕湾头“玉器小镇”、沙头“乐活小镇”、头桥“三江小镇”等一批“主题特色小镇”,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

三是建设生态系统。开展成片造林绿化、农田林网绿化、城市景观绿化、重点路网绿化和河网水系绿化等工程,结合10平方公里的夹江生态中心建设,加强生态涵养修复,构建生态屏障,切实增强大气的自净能力,持续改善大气环境。

一是实施清洁生产监管。对翰森汽配等6个单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严控工业废气无组织排放。强化日常监管,继续做好区内4家油气回收加油站的定期检查工作。

二是实施燃煤锅炉整治。在20xx年拆除25台(套)燃煤锅炉的基础上,今年再拆除34台(套),确保年内完成禁燃区范围内所有燃煤锅炉的拆除、改造任务。

三是实施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按照省、市大气污染行动计划的工作要求,对大洋造船、暻泰车材等企业进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抓好工业企业燃料、原料、产品堆场扬尘控制,建立密闭料仓,露天堆放的一律加以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最大程度地降低大气污染。

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治理:

一是城区餐饮油烟治理。加强对城区餐饮油烟排放的监管,严格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的环保审批。在古城核心区全面取缔露天烧烤,针对旧城和城郊结合部位的露天烧烤,补贴置换带高效油烟净化装置的新型环保烤炉,对不安装的坚决予以取缔。

二是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对建筑工地和拆迁工地全面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扬尘严重的工地,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同时,依托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诚信考核平台,将扬尘整治考核结果与工程招投标、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挂钩。

三是秸秆焚烧污染治理。按照全市秸秆禁烧周期的统一要求,加大对秸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焚烧污染的防治,实行区、镇、村三级联动的焚烧污染应急处置措施,持续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处置焚烧行为。四是道路扬尘保洁治理。进一步扩大道路市场化保洁覆盖面,在主城区及乡镇园区主要道路安排18部机械扫路机,实行每日“两扫两保”。同时,配备7台洒水车,除雨天或气温在5度以下天气以外,对城区主要道路实施每日两次洒水降尘。

一是搭建专门班子。区政府成立环保、建设、城管等部门参加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部门协调配合,提高执法能力,加强对大气污染源的协调控制,严厉查处各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进度滞后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是强化法制宣传。通过“环保宣传进企业”活动,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措施,积极倡导企业清洁生产,不断增强企业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同时,培养公众环保意识,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

三是做好应急措施。参照青奥期间空气环境保障保准,根据市环保局、市气象局的预警,按照《扬州市大气重污染预警与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启动分级防控措施,严格实施“限产、停产、停工”等强制性措施,确保污染下降,防控到位,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汇报(通用21篇)篇十七

近年来,随着我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壤污染形势也越来越严峻,一是工业企业场地土壤污染急剧加快,二是农业耕地土壤污染也急速增长。我县辖区内工业企业土壤污染主要集中在工业园区锦世化工和富源化工两个无机盐制造企业,铬渣等重金属污染对场地造成的污染严重;农业耕地土壤污染涉及到全县农业用地,主要是化学肥料、农药的过度使用。长期过量而单纯施用化学肥料,会使土壤物理性质恶化,土壤酸化、胶体分散,土壤结构破坏,造成土地板结,并直接影响农业生产成本和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2010年,结合我县实际,县人民政府制定了“十二五”县域重金属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及年度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防控重点及主要工作任务。同时成立了县重金属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统一协调解决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报告。总体方案要求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一)、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完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根据县域实际情况,对相关企业提出强制性技术升级和从严的污染防治要求;对不符合城(镇)规划的涉重金属企业,要逐步关闭和搬迁。期间完成原铬盐厂的入园搬迁,同时对历史遗留铬渣处置问题进行了全面解决,2010年至2012年共完成30余万吨铬渣解毒任务。完成锦世化工铬渣厂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同时建成铬渣无害化处置生产工艺,冶炼铬铁合金,实现全面解毒工作。

(二)、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把入口关,控制新的重金属污染隐患的产生。对未经环评审批的在建项目或者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在环境敏感区域禁止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对重点防控企业逐步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三)、加强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在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中,除已关停的企业外,我县今年实施的有6家企业。目前,企业正在做相关评估报告。

(四)、强化污染治理,加快解决突出的重金属污染问题。一是加大整治力度。严肃查处企业违法建设、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强化达标排放整治,每年开展一次全县“整治重金属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依法关闭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重污染企业,限期治理一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停产整顿一批已经造成严重环境危害的企业,确保现有重金属排放企业的达标排放。二是妥善处置重金属类危险废物。对各类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对象实施无害化处置或实现达标排放,推进重金属危险废物的市场化规范运作,将重金属排放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法送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坚决取缔无证经营重金属危险废物处置行为。三是着力解决民乐县历史遗留铬渣污染土壤问题。2016年,我县积极争取中央土壤污染环保专项资金1.3亿元,全面修复原民乐县铬盐厂旧厂区及破山嘴铬渣堆场污染土壤约89万吨,目前县政府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细化实施方案,择期开展修复工程。

(五)、强化环境监管,严格防范重金属污染风险。严格规范企业环境管理,督促重点防控企业及时报告原料和产量的变化情况,建立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同时,针对该类企业,实行专人专管,一季一监测,一月一申报,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均要求建立相应的处理设施,对污染设施的运行情况,实行每月监察一次,并要求企业做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2016年,我县共对涉重金属行业进行了162人次的清理和检查,共对2家涉及铬盐生产行业的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其中一家予以处罚。

三、存在的问题(一)、土壤环境监管体系不完善。“十二五”期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以及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竣工监测工作中,除了生态类建设项目需要长期跟踪土壤污染以外,其他建设项目还没有较为详细的土壤环境管理规范及环境保护要求。近两年颁布的农药、制药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开始详细规定了建设项目土壤本底调查的要求,但除此以外的其他行业环评,土壤本底调查仍然较为主观。特别是早期立项的钢铁厂、水泥厂未开展详细的本底调查,随着矿物质长期燃烧,周边环境已被证实存在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富集现象。通过土壤污染调查发现,超标主要重金属在各类用地中均有分布,但其污染原因是属于本底水平高,还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往往缺少土地的背景值和土地使用历史状况说明。

(二)、土壤环境管理不规范。一是城市场地土壤污染管理办法有待完善。随着各地城市化进程,大量存在潜在污染风险的工业场地用途发生变化,场地被大批量转为商业、住宅用地。除了北京、南京、沈阳、重庆等部分地区制定了场地利用变化土壤监管办法,大部分地区仍以《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等进行场地调查,未明确要求开展土地性质变更环境质量评价,未能促进土壤环境质量与土地资产价值挂钩,尚未形成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管理的规范化。(三)、土壤污染责任的认定有待进一步明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避免土壤污染问题的发生、预防土壤污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未涉及土壤污染应有的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基本法没有明确规定土壤污染的责任者、污染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等问题,没有提供可操作的土壤污染责任追究、认定、赔偿程序。从近期土壤污染调查情况来看,当前全省典型土壤污染还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有些污染企业的责任主体属于“国有”,污染对象是“国有”性质的土地,土壤污染责任则无法追溯到具体的污染者或责任人。

(四)历史遗留土壤污染问题突出,治理任务艰巨。较早起步于乡镇的企业,作为一个地区的城镇化发展轨迹,代表中国改革以后工业化推进城镇化、经济社会迅速发展、民间活力得到充分释放的一种区域典型。虽然经过改革、改组、改制和改造,淘汰了小造纸、小化工、小印染、小冶炼、小电镀、土焦等高污染的行业,但这些乡镇企业遗留土壤污染问题尚未得到有效的解决:部分企业遗留污染场地责任主体灭失或难以查找。偿还历史形成的土壤污染治理欠帐任务相当艰巨。

四、下阶段工作任务1、组织开展关停企业场地、水体和底泥等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组织实施一批试点示范工程,集中解决一批危害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问题。2、4月底前完成省涉重金属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3、年底前,初步建立重金属污染防治体系。建立重金属排放企业日常环境管理制度。4、完成原铬盐厂场地及破山嘴堆存场土壤修复治理项目申报和环评开展工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在“十三五”期间完成场地修复工作。

总之,我县土壤污染正处在偿还历史旧账难、防治新污染压力大的关键阶段,全面解决土壤环境问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十三五”期间是治理土壤污染的关键时期,任务尤其艰巨。

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汇报(通用21篇)篇十八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局加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及进一步举措汇报如下。

(一)聚焦重点领域,抓好专项整治严格执法检查。

一方面规范化落实渣土运输监管。严把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关、建筑垃圾处置场地审批关,严控渣土运输“两点一线”,对出土场(进土场)冲洗平台设置、视频监控配置、道路硬质化等措施进行查验,确保各施工工地规范运输。在源头减少扬尘污染的同时,利用道路卡口ar监控,对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出现的未密闭运输、渣土沿途抛洒滴漏、车身不洁等行为进行智能识别、立案查处;另一方面常态化开展露天烧烤整治。深入推进夜间违规露天烧烤行为整治力度,对xxx等问题多发区域,加装高清视屏监控,形成高压管控态势。今年以来,办理渣土类案件xx件,罚款xx万元。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整治xx次,办理案件xx件。

(二)落实精细保洁,优化保洁模式实施尘量考核。

一是机械化提升路面清扫效率。全面优化“6+1”的多机联合作业、人机配合保洁作业模式,对主城区xx余条道路及附属设施全覆盖洗扫、无死角保洁,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xx%以上;二是精细化推进抑尘喷雾作业。围绕中心城区、xx片区、xx片区三个主要板块,针对xx、xx路、浦xx路、xx路、xx路等重点路段,实时循环不间断(9:00~17:00、19:00~23:00)喷雾抑尘作业,确保国控点、省控点以及重点施工区域周边道路全覆盖;三是科学化落实道路尘量考核。落实重点区域尘量考核,坚持“积尘称重、以克论净”,确保管控道路长效保洁,在全市道路尘量考核中,我区检测点位合格率xx%。

(三)依托专项整治,净化卫生环境修补扬尘盲点。

一方面依托全区环境整治行动,集中开展暴露垃圾及乱堆乱放清理,共清理卫生死角xx处、清运各类垃圾xx吨;另一方面把治理裸露黄土和搭建“公园城市”理念相结合,将xx、xx路与xx路交叉口街边、xx路与xx路交叉口绿地等xx余m2绿地改造成小而精的口袋公园。对xx大道等一批无主绿地进行亮化、绿化、硬化全要素品质提升,对xx街延伸段、欧式广场枯败苗木、破损设施进行功能化修复,共铺设草坪xx万m2,更换补植草花xx万株。

在前期工作开展基础上,结合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加强重点领域全流程执法。

按照“严查路面、盯牢两头”原则,继续铁面、铁腕开展渣土违规运输行为集中整治,杜绝车辆不密闭运输、带泥上路、运输沿途抛洒滴漏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渣土车停车场设置,实施停车场路面硬质化,配套车辆冲洗平台等系列措施。此外对占道经营的露天烧烤摊点坚决取缔,并针对问题多发区域,加装高清视屏监控,打造实时高压管控态势。

(二)提升环卫作业精细化水平。

推行“一日二洗三扫四冲”保洁作业模式,全方位、立体化提升环卫保洁效果。尤其针对国控点、省控点以及重点施工区域周边道路,强化作业标准、全时巡查,继续落实“积尘称重、以克论净”要求,国控点周边1公里道路积尘量小于3g/m2。

(三)推进闲置地块常态化治理。

依托环境整治行动,对闲置地块、垃圾堆场内暴露垃圾及乱堆乱放问题进行整治,全面消除点状扬尘污染源。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挖掘各类闲置空间和边角地块,扩大公共停车设施源头供给,以停车设施建设促闲置地块环境卫生整治。

(四)实施失管绿地系统化整治。

结合每月一办工作要求,进一步梳理排查区域内失管绿地,尤其是对存在裸露黄土的失管绿地,优先托管接管,通过“微整治”打造精品“口袋公园”,在提升城市环境品质的同时,杜绝城市扬尘盲点对大气环境影响。

(五)引导施工围挡规范化设置。

完善市政工程围挡标准规范,引导各建设主体广泛使用可擦洗的钢制围挡替代易附着灰尘的绿篱围挡。

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汇报(通用21篇)篇十九

同志们:

按照今天的会议议程,由我对今年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后面田书记还会对创城工作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创城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创城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创城工作,始终将其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市民文明素养、优化城市环境、造福人民群众的重要举措,紧抓不放,积极推进,全县掀起了上下协调、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创建热潮,为我县创城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取得的成绩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创建的诸多领域和环节,还存在许多困难和挑战。一是对照创建标准看,面临考核更严、标准更高的测评新要求。省文明委20xx年4月份下发的《河北省文明县城测评体系》,是在参考中央文明委20xx年11月颁发的《全国文明县城测评体系》基础上,加入了省委、省政府安排的特色工作,新的体系对测评的内容、形式、方法、要求作出了新的界定。在xx条测评标准中,有xx条标准有不同程度的调整,测评的内容更细、要求更高。新测评体系还增加调整了负面清单项目和评价意见,负面清单涉及9个项目,全部由省相关厅(局)进行认定。评价意见涉及xx个项目,由省级主管部门作出具体评价。对照新的标准,我们还有方方面面的工作需要调整完善、改进提升。去年负面清单扣了一分,导致我县全省排名后移3个名次,这就要求我们有关部门要与市、省级主管部门主动对接、经常对接,争取获得创建工作的更大支持。二是对照外围看,面临不进则退、慢进出局的竞争压力。在20xx年测评中,xx县总成绩分,位列全省xx个建制县第xx名,而其他县都是位置前移,阜城更是超越我县成为全市第1名。可以说是“前有强敌,后有追兵”,如果我们不付出加倍的努力,就很有可能被标兵甩远、被追兵超越,甚至被淘汰出局。三是对照自身看,面临基础薄弱、标准不高的工作差距。这既有硬件建设不到位的问题,也有软环境营造不够的问题,既有长期存在的老问题,也有近期产生的新问题。比如,认识不高,部分单位和部门主动性还不强,创建实招还不多,实效还不明显。硬件不足,特别是集贸市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城市社区等问题还比较突出。管理不精,一些县城管理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盲点弱项较多,网格化管理作用还没有发挥到位。教育不够,乱停乱放、乱行乱闯、乱扔乱吐、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堆乱倒等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市民的文明观念还没有充分养成。这些交通秩序、公共秩序、城乡环境等领域中的不文明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形象。这些现象的背后反映出我们有些干部还没有真正认识到文明城县创建为民、利民、惠民的意义,应付思想严重,不能做到常态化创建,不能与自己的本职业务相结合,不能切实担当历史赋予我们的重任。

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绝不是为了拿到一块牌子、争取一项荣誉,而是为了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知名度、扩大影响力。这就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刻认识创城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牢牢把握创城各项工作“争一流、上水平”的总基调,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创建工作,确保如期顺利实现创建目标。

二、全力提质达标,在做精做细做实上下真功夫。

创城工作三年一个周期,20xx年是布阵开局之年,20xx年是提质达标之年,20xx年就是攻坚决胜之年。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是一个动态的、长期的建设过程,是一项覆盖面广、关联度高的社会综合系统工程,更是一项民心工程。今年是提质达标年,也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这就要求各有关部门务必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积极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田书记关于创城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田书记的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对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二是要提高精准创建水平,加大问题整改力度。要对标省级文明县城测评体系,紧扣目标,强化问题导向,主攻薄弱环节,聚焦重点难点,精准施策、精准发力,加大整改力度,全面补齐创城短板,确保少失分、不失分、得高分。三是要坚决摒弃突击迎检心态,把工作做在日常、保持经常。本次会上印发了《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深入开展文明创建“十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提质提效、文明服务”创建竞赛活动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这些文件都是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的,对我县的创城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可操作性,《xx县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各单位任务清单》五一前下发,各单位会后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照本系统、本单位的创建任务、难点问题、薄弱环节要做到心中有数,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既要抓好阶段性整改,更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把创建责任明细化、具体化,每个节点干什么、每个月干什么、每个季度干什么,都要有周密细致的安排,形成常态化工作模式。

三、全力攻坚克难,全面提升县城文明品位。

要把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作为总抓手,扎实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努力将县城面貌和市民精神风貌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坚持科学规划、科学建设、科学管理“三位一体”,将文明创建成果固定下来。一要“创新”为先。创建文明县城,要求城市管理方式持续创新,城市治理体系不断成熟,要着力创新管理模式,坚持疏堵结合、破立并举,比如,在完善交通网络整治交通秩序方面,通过精心设置交通标识、护栏等设施,全面提高道路畅通水平;在解决占道经营、马路市场、乱停乱放等问题的同时,合理规划建设便民市场、停车场等,确保满足群众生活、出行等需求。二要“精细”为首。各单位都要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在今年的创建工作中,各单位要严格对照测评体系的标准要求,开展拉网式检查,尤其对城乡结合部、主要交通路段、背街小巷、人流密集场所等必查点位,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职责”措施,包干到底、强力整改,使各类点位都能经得起细查、严查。三要“克难”为要。坚持问题导向,敏于发现问题,敢于直面问题,善于解决问题,对存在的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不推诿。着力破解社区和生活小区、城郊结合部、街道交叉区域环境脏乱差,背街小巷和小餐饮店规范整治,学校和医院周边商贩占道经营、行人及非机动车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机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等县城文明创建顽疾,全面提升县城功能品位和整体形象。四要“参与”为重。文明县城创建的各项具体任务,都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都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在今年的创建工作中,要注重坚持以民为本,把人民群众参与创城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把工作的中心放到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上来,让人民群众通过创建得到更多实惠。要扎实做好街头随访和入户调查问卷的准备工作,让市民的知晓率、支持率更高,确保问卷调查项目得高分。要深入持续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文明交通劝导志愿行”、“访千楼万家共创文明城”以及“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创建等主题活动,拓宽市民参与的渠道和形式,不断提升市民参与率,真正把“要我创”转变为“我要创”,形成人人参与、共创共建的良好氛围。

四、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创城工作取得新成效。

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是县委、县政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各单位一定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决战意识,以更好的精神状态、更实的工作作风、更有效的工作措施,坚决打好今年的创城攻坚战。

创城工作已列入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督查事项和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这是硬任务,也是军令状。县创城办要与县委大督查办公室、两办督查室一起,坚持全面检查和专项督导相结合,针对创城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定时间、设红线,限时解决。各专业工作组要建立起各自的督查台帐,倒排工期,全程跟进落实。要严督严查,既强调属地管理责任制,又强化责任单位负责制,探索形成问题移交制度,对措施不力、推诿扯皮、行动迟缓,影响创城大局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向县委、县政府督查部门移交,严格落实惩戒措施。不管是哪个乡镇、哪个部门,也不管是哪一级干部,只要完不成交办的创城任务,影响了全县创城工作,就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同志们,时间表已确定,任务书已下达,路线图已指定,我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上下的共同努力下,省级文明县城创建目标一定会实现,让我们上下一心,团结奋斗,圆满完成今年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以优异的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汇报(通用21篇)篇二十

为全面提升环境质量,加快建设生态和谐宜居县城,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和要求,县经信委强化责任,协调配合,完成了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有关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省淘汰粘土砖瓦落后生产能力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和《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等文件精神,县经信委和城建委联合出台了《关于禁止使用粘土烧结砖的通知》,关闭了全县18家粘土砖瓦窑厂小企业,制砖制备、窑体、烟囱等相关生产线全部拆除,在全市率先实现“禁粘”。大力发展和推广预拌混凝土,目前全县共有预拌混凝土企业6家,全县所有建筑工地禁止了现场搅拌混凝土。

关闭淘汰落后水泥立窑生产线共计8条:

1、县何湾水泥厂1条2.5*8m立窑生产线,生产能力7万吨;。

3、县大全水泥有限公司1条3.2*12m立窑生产线,生产能力15万吨;。

4、县芜南水泥经营有限公司1条2.5*8.5m立窑生产线,生产能力7万吨;。

5、县水泥厂1条3*11m立窑生产线,生产能力10万吨;1条3*45m立窑生产线,生产能力15万吨,1条3.6*12m立窑生产线,生产能力15万吨。

认真贯彻落实《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全面促进我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三位一体发展,促进节能减排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发展绿色低碳经济。每年6月份举办节能与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使广大群众更加深入了解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在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优越性,使散装水泥的政策法规更加深入人心。近年来我县散装水泥快速发展,20xx年全县水泥散装率为70.1%,今年将出台在全县禁止现场搅拌预拌砂浆的政策文件。

“”期间我县积极推进矿山整治工作,20xx年全县矿山52家,其中露采矿山18家,井采矿山34家。目前全县矿山有44家,正常生产矿山只有2家,其余矿山多在技改整合或停产整合中。

20xx年整合关闭了县恒达矿业和县仙马矿业(仙仁冲铜矿)。

20xx年整合关闭了县家发镇麻桥村联合石厂和县南青方解石矿。

20xx年关闭了县精工石料厂和县鑫龙矿业。整合县老虎头磁铁矿、县工山镇西湖老虎头铜矿、县水岭铁矿三矿,项目核准已批复,正在办理整合相关工作。

目前县家发永林石灰石矿、县二兄弟石料厂、省县家发沸石矿、县飞腾矿业工贸有限公司4个矿山正在进行整合前期准备工作。

成林线路器材、雨田建材等企业充分利用我县大米加工企业多的优势,积极开展燃煤锅炉技术改造,淘汰燃煤锅炉,用稻壳替代燃煤,增设水处理系统和除尘系统,节约能源,实现清洁生产。用稻米壳糠采用后进料悬浮燃烧,加以助燃方式,配以燃烧风机、输料机、燃烧喷料嘴,使之充分燃烧,替代煤炭达到节能降耗,提高效益。通过对锅炉的改造结果表明,稻米壳糠均与悬浮于炉膛内充分燃烧,其集中温度高于煤集中燃烧温度量的30%,供汽质量及稳定性明显优于燃煤,并且不会产生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稻谷生长过程中吸收的二氧化碳正好抵消其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不会增加大气中导致气候变暖的温室气体。

镇吕山矿区位于镇吕山村和山泉村境内,面积2.97平方公里,现有采矿企业5家,其中白云岩开采企业共有4家。矿区内依托矿山资源建有炉料企业17家,其中规上企业12家,窑炉数43座。

4家白云岩采矿企业在采矿权300米安全距离范围内有炉料企业12家,炉窑32座,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9号令第十二条、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相邻的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应当大于300米,及周边300米范围内存在生产生活设施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对其进行审查和验收。

县镇白云石矿区共建有煅烧立窑约40余座,多建于20xx年至20xx年之间,大多没有合法手续,且全部为砖砌竖式,窑体不封闭,无任何烟气和粉尘处理装置。环境污染严重。

矿区周边有山泉、土塘等村庄,有居民300多户,由于所有炉窑均无任何烟气和粉尘处理结构和设备,敞开式排放,造成晴天烟尘弥漫,雨天污水横流。

产品粗放经济效益不高。绝大部分企业将白云岩直接煅烧销售到钢铁企业做造渣剂,由于工艺装备落后,导致能耗大,优质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经济效益不高。

为了保障周边群众生活质量,节能减排改善大气质量,推动采矿企业安全生产为目标,近期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计划关停矿区炉料企业,编制产业发展规划,设立产业园区,设定入园门槛,淘汰落后工艺和装备,建设符合国家政策、节能环保的新型炉窑,延伸产业链条,提高经济效益。

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汇报(通用21篇)篇二十一

自7月13日全区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会以来,光华路街道以加强环境保护、防治大气污染为目标,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的违法“三堆”、道路扬尘、垃圾及秸秆焚烧等污染问题,改善辖区空气质量。

成立以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办事处环保科、城管执法队、环卫所及基层组织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队伍;建立周一领任务、周五报进度、半月评比制度,定期分别召开街道,村、社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议,分析形势,掌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态,对近期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进行反馈及经验总结,通报各村、社区防治情况。

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下发告知通知书58份,悬挂条幅150条,设置社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题栏4个,加强舆论引导,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逐步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让保护环境从被动变成自觉行动,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宣传氛围,形成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的社会氛围。

一是加大裸露地面、道路扬尘治理力度。购买防尘网4000平方米对平安大道两侧13处土堆进行防尘网遮盖。安排洒水车对辖区道路的尘土进行冲洗,累计冲洗路面2余万平米,做到了重点道路、重点区域洒水除尘无死角。

二是对重点区域进行美化整治工作。对平安大道的街心游园、绿化带及路面进行整治,破损道牙进行更换,枯树死树重新栽种。其中,修剪整理绿化带1260米,修补路面620平方米,更换道牙110米,绿化栽种黄杨树23棵,栽种四季青200米。

三是开展垃圾、渣土清理工作。加大辖区内垃圾散点和卫生死角的巡查和清运力度,对光华、响水、程庄、辛北进行轮番集中整治。督促两村加大对村内道路的保洁力度,及时清运清理积存垃圾,监督各村做好日常垃圾清理与保洁。安排4名清洁工对平安大道南北两侧、许南路东西两侧进行专业保洁;动用铲车1台,挖掘机1台,拖拉机2台,15名清理人员,共清理建筑垃圾30车,生活垃圾18车。更新破损垃圾桶10个,整修损坏垃圾池5个。

四是强化污染源头治理。依法拆除程庄村违法锅炉1座,对在建工程东程花园进行停工整顿,辛北砖厂进行关停处理,许南路口废品收购站完成封闭围墙搭设要求,并要求当前停止收购,对原有物品进行处理,近期街道将组织力量对其进行取缔。

五是加强对秸秆焚烧污染的防治。对于秋季秸秆禁烧,每个村均在地头成立秸秆禁烧指挥部,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街道全部人员组成6班禁烧小组,全辖区进行巡逻,严防死守。

六是巩固“三堆”整治成果。在煤场车辆出入频繁的主要路口设置卡点4个,并雇人24小时看守。保证了辖区拉煤车辆只出不进,对待未及时清理的煤堆进行全部覆盖。并动用洒水车每天对煤场附近道路4次洒水,防止扬尘污染。对清理出的煤场空地进行平整绿化,撒种草籽1100余平方,在道路两侧种植女贞500株。对条件较好的5处地块进行项目包装招商,有1处已初步达成项目建设意向,改变土地用途,彻底杜绝煤场死灰复燃。

七是杜绝有烟烧烤。重点对八矿广场的夜市进行集中整治,派出专人负责夜市管理,盯死看牢,严防有烟烧烤摊位出现。对夜市摊点群进行规范整治,定制度,定标准,定期考核,确保夜市卫生安全,满足群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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