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情况报告(汇总15篇)

时间:2023-11-11 作者:文锋巡察整改情况报告(汇总15篇)

情况报告是一项需要综合能力和分析能力的任务,它要求我们能够从大量的信息中提取关键点。范文二:针对学生学习成绩下降的情况进行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的总结报告。

巡察整改情况报告(汇总15篇)篇一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xx年5月9日至5月31日,区委巡察二组对xx区残联党支部开展了巡察,并于xx年8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党的核心领导意识不强问题?

2.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问题?

3.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力度不够问题?

(二)党的建设方面??

4.组织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5.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6.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不严格问题?

一是切实抓好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转变机关干部作风,研究制定了《xx区残联请销假制度》加强机关考勤制度和上下班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促进各项工作的有序、高效开展。二是推进实施平时工作法落地,统筹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分解落实责任,督促大家走出机关、走出办公室,面向残疾人服务基层,把各个工作环节有序衔接起来,实现了由“要我服务”到“我要服务”,认真填写工作日志,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7.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研究制定《xx区残联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从岗位、股室、单位“三个层面”,认真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可能引发腐败的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相应防控措施。二是加强党建业务学习。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总体要求,清醒认识区委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三是完善廉政教育谈话制度。进行廉政谈话8人次。残联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谈话,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的各股室干部职工进行廉政谈话,一同分析工作中廉政风险点,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始终严守政治纪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努力克服“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时刻保持警钟常鸣。

(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8.津补贴清理规范不到位问题。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规范津补贴发放,对违规发放的慰问金误餐补贴8700元实施退缴,已清退6000元。尚余1700元未清退,系2015年2月发放给8个乡镇街道残疾人联络员的春节慰问金,其中1名联络员已去世,2人已离岗。

9.培训加班用餐管理不严问题。

严格培训会议费用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做到“三单”(就餐单、原始菜单和正式餐饮发票)齐全才予以报销,严格执行培训会议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参训人员。对超范围用餐6人,应清退餐费380元,已清退325.7元,尚余54.3元未清退,系离职的驾驶员。

10.公务接待管理不严问题。

严格按照《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元政办〔xx〕93号)文件要求,严格公务接待工作,杜绝无函同城接待。

11.差旅费管理及报销混乱问题。

严格按《xx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执行的差旅费一律不予报销。对2013的、2014年、xx年违规报销部分差旅费、公杂费、探亲费3646.8元。已清退2477.2元,尚余1169.6元未清退,其中529.6元系个别干部2013-2014年报销的市内交通费:按照xx年3月14日全区规范公务员津贴和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会上精神,市内交通费,按照《关于取消报销公交月票等事项的通知》(元财行[2015]14号)的规定执行,即2015年10月后继续报销的必须清退精神。400元系低保残疾人差旅补贴,240元系离岗驾驶员的差旅补贴。

12.办公经费支出违规问题。

严格执行办公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对违规列支香烟费用225元,已清退。

(五)其它方面。

3.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

严格按照区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的各项管理办法实施,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规避政府集中采购,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4.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残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残疾人民生项目与资金管理的通知》(明残联〔2015〕6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残疾人民生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主动性。二是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完善项目公示制和审核制,提高残疾人民生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残疾人民生项目资金的安全运行,杜绝结算不规范、擅自扩大支出范围。对项目资金的使用、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进行全过程、全覆盖的跟踪监督管理。

15.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

完善《xx区残疾人联合会内部控制制度》(修订),严格规范财务支出报销程序,做到手续完备、票据合规。对外借3万元“康复扶贫贷款”逾期7个月已收回,通过司法程序追缴逾期利息及违约金4103元。

16.“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完善问题。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新修订了《xx区残联“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民主,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同时,加强事后监督,残疾人享受惠残项目资金补贴,必须通过省、市残联网站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全会干部职工监督。

目前,我会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下一阶段我会将继续锲而不舍抓好整改成果的巩固,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更加自觉地接受区委巡察二组和纪检组的监督指导,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要增强学习意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残疾人政策法规学习,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要树牢宗旨意识。要加强与基层及残疾人联系,倾听他们的呼声,真正做到想残疾人之所想,急残疾人之所急,忙残疾人之所需。三要加强创新意识。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通过创新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成效。四要树立担当意识。落实敢想敢干,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提出新思路,新方案,拿出新举措,不断开创残疾人工作新局面。五要增强廉政意识。要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在资金管理使用等各方面做好廉洁自律。要始终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谨慎用权,自觉把党纪国法铭记在心头。

巡察整改情况报告(汇总15篇)篇二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村居组于202*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18日对街道和谐社区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22日,区委第三巡察村居组将巡察意见向我街道进行反馈,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指出我街道社区在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党建工作不扎实、社区财务管理不到位、民生问题关注不够等3个方面11项具体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建议。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区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区委第三巡察村居组反馈意见,态度端正,照单全收,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次重大党性考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引领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学深悟透区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收到巡察村居组反馈意见后,街道党工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对整改工作专题研究,成立了白云街道落实区委第二督导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同志任组长,办事处主任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具体责任科室、社区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纪工委书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街道召开了落实区委第三巡察村居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动员会,进一步统一街道上下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街道党工委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醒,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对11项具体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各责任领导会同责任社区、科室及时研究整改措施。以文件形式下发《街道落实区委第二督导组关于巡察街道社区等社区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街道落实区委第二督导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台账,对11项具体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整改”的要求,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街道党政领导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街道纪工委三个月整改期限内启动了两轮整改督查工作,针对各社区的不同问题依次开展整改督导工作,把整改工作放到第一位来布置,提要求、作部署,对照反馈意见清单逐一督促落实、销号,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社区各项建设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努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不能腐”的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对照区委第二督导组反馈的3个方面11项问题,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社区、责任人着力强化工作责任,按照逐一整改、对账销号的要求,确保整改措施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

(一)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1、“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街道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会议记录杜绝抄袭,并在以后的会议中真实完善各类台账;社区2017年“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记录已找到并规范存档,街道将在2020年严格按照流程召开各项会议。问题已整改。

2、党员管理不规范:发展党员不规范;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1)街道已对今年各社区新发展的党员严格按照流程进行资料收集、归档工作;(2)党费收缴明确专人管理,根据工资标准足额交纳党费,做好一人一缴一登记,确保党费收缴票据和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表一致。(3)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每个阶段、每个程序、每个环节情况,全过程进行详实记录,全程管控、全程监督,确保发展党员程序规范;(4)社区经查阅会议记录,申请入党时间为2018年1月6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为202*年4月23日;党员郭,在填写信息表的时候错写成郭,目前已更改完成,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有关程序和规定严格把关,避免类似情况发生。(5)一是上交街道办事处党组织党费和实际收纳党费有出入,是因为在2018年第四季度,有部分党员要外出,所以提前交纳了一个季度的党费,显示实际收党费数比上交上级党组织党费多。二是在2018年按照的是基本工资交的党费,从202*年至今开始按实际工资交党费。问题已整改。

3、监督机制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1)街道党工委、街道纪工委已对各社区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关于居务监督等事项的业务培训。(2)下一步将积极推进社区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履职、监督、评议等工作的开展。问题已整改。

4、居务公开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各社区均已设置了永久信息公开栏,对社区相关惠民政策、低保信息等进行公示,同时利用大屏幕、横幅、居民群等形式,多渠道发布确保信息畅通。问题已整改。

5、党组织生活有偿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各社区均已规范组织党组织生活,规范化管理,坚决抵制以物质奖励吸引参与组织生活的行为。问题已整改。

6、印章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各社区已确定专人负责印章使用管理、完善使用登记薄的、坚持“一印一登记”原则,确保印章使用的规范化。问题已整改。

7、去向告知牌不完整、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各社区已完善去向告知牌的干部岗位信息公示;并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更新工作。问题已整改。

(二)社区财务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8、财务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街道财政所已针对所涉问题召集各社区负责人及报账员召开了街道加强社区财务管理工作会议;同时街道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了各社区要严格执行财务规定,坚决杜绝白条下账,真正做到有据可查、运行规范。问题已整改。

(三)民生问题关注不够的问题。

9、社区控制“双违”工作不力。

整改情况:(1)社区经了解搭建的不是铁皮房,是楼顶漏水的防雨棚,此搭建行为也已上报有关部门,下一步工作,加强对小区双违的管控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坚决杜绝私搭乱建。(2)社区已进行调查核实,已将确属违建的问题报办事处“双违”办集中处理整治。问题已整改。

10、惠民政策宣传不到位。

整改情况:(1)社区辖区居民彭二麦老人在邮政小区居住,但是户口未迁移,按照规定60岁养老保险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后来在社区的政策宣传下,家人得知此情况,把户口迁移本辖区,社区即时为老人办理60岁养老保险业务。今后社区将加大惠民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2)社区辖区居民线材厂家属院南院属于国家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居民反映问题时已对居民做好解释工作,现道路毁坏、化粪设施老化下陷问题已解决。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责任意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3)白云街道在日后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将对各社区进行专项督查,着力解决漠视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对群众反映的急需解决的问题,能解决的必须及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在一定范围内创造条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问题已整改。

11、老旧小区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各社区已针对三无小区实行“一院一策”组织居民成立自治委员会、功能型党支部,积极发挥功能型党支部和居民自治委员会的作用,对老旧小区进行规范化管理。问题已整改。

巡察工作整改以来,全街道(社区)上下能立行立改,对号入座,逐条整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通过巡察整改,使全街道(社区)党员干部深切感受到了巡察监督是对街道党工委及各社区党(总)支部工作的一次政治体检,是对每名党员干部的真实关心和爱护。同时,也使街道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更严格、作风管理更规范,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和精神状态有了一个质的提高。下一步,我们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自觉抓好党工委及各社区党(总)支部各项工作。

(一)持续整改,确保整改落实效果。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重复出现。

(二)落实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二是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扎紧制度笼子。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等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

(三)注重实效,以整改促提升。街道党工委及各社区党(总)支部将继续坚持“以巡察促工作”的原则,把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树立主业意识,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将压力转化为加强街道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动力,实现“两促进两不误”,着力解决白云各项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推进街道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巡察整改情况报告(汇总15篇)篇三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xx年8月1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我镇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党委在执行政治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廉洁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印发区委第一巡察组的通知》(浦巡办[20xx]63号)文件要求,临港管委会党组、南汇新城镇党委高度重视,管镇联动,专项研究、专题部署,细化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党委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区委常委、临港管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陈杰同志明确指出,巡察整改既是适应临港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保护干部的需要,我们要举一反三、把巡察整改延伸至临港管委会。8月18日,南汇新城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吴晓华同志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吴晓华同志指出,巡察工作的开展,能够帮助我们更加准确地理解中央、市委和区委的方针政策,全面深入地贯彻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把这次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全面提高工作水平、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实现临港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契机。他指出,巡察整改好不好,关键看党委。党委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全力推进,切实增强巡察问题整改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会议决定成立巡察整改问题专项领导小组,区委常委、临港管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陈杰和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吴晓华任组长,管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弘,管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吴强,管委会党组成员、副巡视员陈永平,管委会党组成员、镇党委副书记张建芳和管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余献龙任副组长,其他相关班子领导为成员,组织落实、考核评价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张建芳兼任,余献龙、苗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徐惠安、郭根明、倪燕萍、王伟、钱辉、丁峰、朱林龙、俞雳、虞尧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负责问题整改的具体布置、检查和督促。

8月30日,南汇新城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部署会议,镇党委、政府、人大班子成员,镇政府各办、芦潮港社区、申港社区负责人参加。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吴晓华同志主持会议,会上听取了巡察整改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项目梳理清单》的汇报。吴晓华指出,对梳理出来的5个方面16个问题40个项目,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发挥示范作用,主动认领责任,分管领导带头负责;各部门各单位对问题“对号入座”,逐条梳理分析,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

9月5日,区委常委、临港管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陈杰同志主持召开临港管委会党组、南汇新城镇党委联席会议,专题听取并研究落实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管委会党组成员、新城镇党委书记吴晓华,管委会党组成员张弘、吴强、陈永平,管委会党组成员、新城镇党委委员张建芳,管委会党组成员张学英、汤文侃、陶明昌、余献龙,新城镇党委委员屠宏光、苗挺参加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巡察整改项目梳理清单》的汇报。会议决定9月12日召开巡察整改动员会议。陈杰指出,临港管委会、南汇新城镇班子成员要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责任分工抓好问题整改,把巡察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活动结合起来,推动当前工作。党组党委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要承担起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

9月12日,南汇新城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吴晓华同志主持召开临港管委会、南汇新城镇“做守纪律、讲规矩合格党员”警示教育月暨巡察整改动员会议,区委常委、临港管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陈杰同志讲话。陈杰指出,目前,巡察问题整改专项领导小组已经成立,任务已明确,下一步就要抓好落实。他指出,巡察整改要突出问题导向,抓住主要矛盾。要针对宗旨意识淡化、群众感情淡漠的问题,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使命意识和担当精神。

总之,要抓住这次巡察整改的契机,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府管理水平提上一个新台阶,为临港地区建设国际智能制造的主体承载区和南汇新城建设未来之城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和政治保障。吴晓华同志指出,要深入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切实落实整改,要将整改清单有关内容根据职责分工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由领导班子成员牵头,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逐条逐项拟定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工作制度,并由整改办公室把《巡察整改项目梳理清单》下发各部门、各单位,要求与9月20日前反馈整改措施。

9月28日,南汇新城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吴晓华同志主持召开镇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新城镇党委、政府、人大班子成员,镇政府各办、芦潮港社区、申港社区负责人参加。他指出,要分析研究各部门、各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督促各部门、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制定长效措施,办公室并在10月初形成建立长效机制意见方案,提交管委会、新城镇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审核。10月12日,吴晓华同志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新城镇党委、政府、人大班子成员参加。他指出,要切实把整改过程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的过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制度建设到位、检查问责到位。要巩固整改成果,要针对存在问题事项,梳理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保障整改长效。会后,要求各相关责任部门在10月底前形成建立长效机制意见方案,提交镇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审核。

10月18日,南汇新城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吴晓华同志主持召开镇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办公室、组织人事办、监察审计室、财政办、建设环保办、农村发展办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区委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决定报送区委第一巡察组。吴晓华同志强调:要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对已有各项制度,重点强化贯彻执行;对不够健全的制度,要进一步规范完善,通过制度建设来推进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谁分管谁负责,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要继续抓好未整改到位事项的整改工作,紧扣时间节点,逐条逐项抓落实,保证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特此报告。

巡察整改情况报告(汇总15篇)篇四

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落实2022年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希望大家喜欢。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xx年x月x日起县委第x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为期三个多月的集中巡察,x月xx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端正态度,把巡察整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为切实抓好整改工作,我局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了逐项整改,巡察组所反映的x类xx项问题均已基本整改完毕。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迅速开展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局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局长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局各股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抽调精干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

(二)制定整改方案。

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按照巡察要求,制定了《关于落实巡察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整改清单,并将xx项整改任务落实到每个股室和个人,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及整改期限。

局整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协调、督促,对整改措施一项一项狠抓落实,对整改的每个问题一条一条进行梳理,全力推动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全面抓好整改落实。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

策部署方面,涉及学习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不到位、党的全面领导缺失、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部署不坚决等五个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已将第一议题制度贯彻落实到局领导班子、党组会和支部会议上。第一议题制度将长期坚持贯彻落实。二是制定了《党组议事规则》,经征求意见、准备材料、个别酝酿等程序后再决策,保证了决策前酝酿时间,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相关制度,规范了会议记录,确保全面、客观反映会议研究的全过程。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工业园区环境执法监管力度,采用“白+黑”、“x+x”、双随机等工作模式,联合工业园管委会开展园区涉水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四是我局已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之一,并把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纳入日常环保执法检查中,继续深挖根治常治,建立长效机制。五是已定期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局党组已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六是更新了党支部的党员活动室有关上墙制度,在机关显眼的地方张贴海报,加强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文明公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的宣传。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涉及对审计问题整改不力、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财务管理部不规范等六个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报销手续,要求所有报销单据均由领导审批后再进行报销;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组织了财会相关人员和股室负责人进行专业知识集中学习;在经费支出时,对缺少原始资料要件时坚决不予报销。二是实施改造工程,将超出标准的办公室改造为单间办公室,对腾出来的办公室改为小会议室。三是健全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及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切实解决决策不民主、不规范和财务支出随意化、“一支笔”等问题。四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政廉政,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腐败。五是重新修订公车管理制度,并加强对公务用车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未发现有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公车改革,x辆执法车辆纳入公车平台统一管理,对尚未参加改革的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六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一步健全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坚决杜绝公款吃喝、超标接待和违规接待等问题。完善财务支出制度,杜绝不合规的支出行为发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涉及支部改选程序不当、管理制度不健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等七个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于机构改革,局党组没有正式成立,党支部未正式更名,暂未改选。二是已修缮局档案室,已妥善登记保存档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并安排专人登记收发文。三是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时间、参会人员、基本内容、遵循的原则和基本程序。四是xx月xx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五是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明确专人负责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的资料归档,切实加大单位人员的教育管理力度,做到警钟长鸣,接下来将加强述职述廉报告的审核把关,高度重视,切实把日常实际工作融入述职述廉报告中。六是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党费管理制度,年初进行党费测算,认真核定党费缴纳基数,足额缴纳党费;党费的收缴、管理情况纳入党务公开重要内容,定期通过党员大会、机关内部公示等形式予以公开。七是x月xx日成立了工会组织,保障了干部职工的合法利益。八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增强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凡是人事提拔任免或人事调整,都经过党组会或党组扩大会研究,正式行文,并做好考察任免材料的归档工作。

三、巩固整改成果,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继续抓好整改工作。

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从严治党活动,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对已经制定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提高规章制度执行力、约束力。

(三)强化督促检查。

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切实把巡视成果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的动力,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巡察整改情况报告(汇总15篇)篇五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本站的会员“闻花香”为你整理了这篇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重点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的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xx年8月9日至11月2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xx年1月3日将巡察意见向我局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整改要求。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我局党组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立马行动,夯实责任,真抓实改,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博罗县交通运输局党组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细表》,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并明确整改措施和下来方向。局党组班子全体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督促牵头部门和各责任部门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不力的问题,坚决“回炉”补课,直到整改到位为止,真正做到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针对“四个意识”不强,政治站位不高,落实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一是20xx年7月,我局通过党组研讨启动了《博罗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20xx-2035年)》工作,继续开展《博罗县新一轮县域公路网规划》、《博罗县公共交通线网规划及配套政策研究》等专项规划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学习制度,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机制。

2.针对“党组议事规则不清,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制定《博罗县交通运输局党组议事规则》。按照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议事要求推进局党组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二是坚决执行集体决策事前备案登记制度,每次召开党组会或行政班子会前,由局办公室对党组会拟提议事项提前进行备案登记,送党组主要领导审查通过后再提交党组会进行决策。三是制定《博罗县交通运输局会议制度》,认真处理好党组会议和行政会议的关系,并做好各项会议的记录工作,尤其是记录参会成员的个人意见和“一把手”末位表态情况等信息。

3.针对执行民主生活会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不严格,存在简单应付现象的问题。一是严肃民主生活会的政治性和原则性。切实把开好民主生活会当作是增进班子团结、提高班子凝聚力的重要手段,旗帜鲜明地在民主生活会中讲政治、讲原则。二是制定《博罗县交通运输局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高标准完成谈心谈话活动,避免形式化、空洞化,切实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及时了解和掌握全体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生活状况,解决实际问题,激发工作热情。三是制定“20xx年博罗县交通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纪律、学习强度和学习方式。四是强化主动意识,安排专人负责及时跟进学习进度,完善学习台账,做好学习记录,切实做到中心组学习台账、学习记录与党组会记录保持一致。

4.针对开拓创新和主动作为意识不强,攻坚破难和用于担当不足的问题。一是在班子内部旗帜鲜明地讲原则、讲纪律,坚决反对一切“好人主义”,强化制度刚性设计和制度执行力建设,切实用制度管住“人权事”。二是修订《博罗县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部门负责人及报账员召开财务管理“整改落实”会议,明确纳入“一支笔”的范围,严格开支审批流程。目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已严格按照报账、审批流程等要求进行报账。

5.针对局党组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目标不清晰的问题。一是制定《博罗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全局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深入部署,全力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二是制定《博罗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积极引导全体党员利用学习近平台进行学习,征订《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等书籍,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学习。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针对对群众关注的共性和热点问题重视不够、处置不力的问题。一是制定《博罗县交通运输局信访工作制度》,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对信访维稳工作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二是组织召开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上重点强调了要做好信访维稳的安全检查和处理工作。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针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一是召开党组会和局党务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计划、规范党组织设置等党内工作。二是积极开展党建自查工作,强化党务干部队伍的业务水平。三是强化对群团组织建设。四是组织到一线基层部门开展慰问活动。四是积极开展党建调研工作,下发《基层党组织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情况统计表》,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强化了党建监督检查力度。五是组织开展了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会议暨信息员培训班,增强了业务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2.针对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党支部头雁效应未能发挥的问题。一是选优配强党务干部队伍,优先把能力强、责任心强的干部选进党务干部队伍;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培训培养,全面提高党务干部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党员活动,建立党员活动工作台账,积极组织形式多样党员活动,做好各项活动工作安排,将党员参加的每次活动都编写工作简报,并上传官方网站进行宣传。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日常管理,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发挥党组织书记的“头雁”作用。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有差距。一是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定期向局机关各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及各级党组织印发《中央八项规定80条清单》等相关资料和文件。二是制订《博罗县交通运输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禁止事项执行清单》,进一步明确禁止事项,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项目开支把关嵌入局财务开支审批流程之中。三是制定《博罗县交通运输局督查与清理违规发放津补贴工作方案》。对全局进行一次全面梳理,以杜绝发放各类违规津贴、奖励金。

2.针对行业管理粗放,行政效能偏低,以罚代管现象突出的问题。制定了《博罗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行业执法整改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针对近5年内交通运输企业常见违法行为进行汇总,形成目录清单,及时跟踪处理,预防类似违法行为的发生。

3.针对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不严的问题。一是修订《博罗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博罗县交通运输局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落实责任倒查机制,压实各级主体责任。二是制定《博罗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建立了执法重大案件工作台账,登记跟踪重大案件的基本情况、集体讨论的会议纪要、签到表等,及时督促负责执法处理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案件进行处理。三是修订《博罗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和《博罗县交通运输局稽查和处罚工作管理规定》,切实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指导。组织执法人员召开工作会议,重点学习执法工作新流程,熟练掌握执法工作的规范化,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

4.针对履行机动车维修企业监管职责不力的问题。一是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围绕治理目标,深入机动车维修业户,迅速排查辖区内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业户)的情况,摸清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业户)的底数,对未有经营许可证的维修企业按相关要求对其进行查处。二是对已备案的维修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对未取得机动车经营备案,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或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由交通执法大队依法依规处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目前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下来会继续推进,全面落实好机动车维修市场的管理。

5.针对“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摆进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与党建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在党组会议上,组织学习违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案例,以案释纪,强化纪律意识。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传达布置巡视巡察有关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严格规范“八小时”以外自身行为。三是党组集中学习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及十二届市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开展了以“严守政治纪律,践行两个维护”为主题的廉政宣讲活动,通过观看警示片、主题宣讲等形式,促进全局党员干部强化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针对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工作不严格,请休假制度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全面提升考勤质量,实现考勤监督全覆盖、无死角。二是是全局干部职工严格按照《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审批表》和《博罗县交通运输局请假审批表》的要求,填写审批程序,审批表交由局人事教育股备案登记,对于其中不合格的审批表将退回重填。三是局人事教育股定期对全局请休假情况进行汇总,对于违规请休假的员工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进行通报。

2.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了《博罗县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制度》,为财务管理提供制度保障,要求按照制度执行。二是组织召开全局财务整改工作会议,全局财务人员参加了会议,重点讲解开支规定和报账相关的要求,规范财务管理审批的各项流程,进一步把好财务开支审批关。三是全面实行公务卡使用制度。四是修订《博罗县交通运输局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按照采购制度落实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针对以上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我局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全面抓落实,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强化党的核心领导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

下来,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我们要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重要动力和实际行动,要把落实整改的过程与具体职能工作相结合,着力推动我局工作再出新成绩。

巡察整改情况报告(汇总15篇)篇六

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三篇)我们要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各项快速健康发展。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18年12月26日至1月25日对原市国土局党组开展了政治巡察,并于2019年6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为认真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及时抓好问题整改工作,我局立即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意见整改组织情况(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整改组织领导。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党组书记全面压实第一责任,明确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班子成员、各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各科室负责同志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思想认识集中统一到局党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察整改精神上来,层层传递压力,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

(二)全程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局党组每半月针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调度,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注重。

总结。

经验,建立管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努力使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一)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存在的问题1.存在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存在学习“应景化”、学用“两张皮”问题,班子成员对自身要求不严、标准不高,理论与实践结合脱节。对待补充与改造耕地问题重视不够,没有充分理解习近平总书记“要坚决防止耕地占补平衡中出现的补充数量不到位,补充质量不到位问题,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的现象”的重要指示精神,造成此类问题久拖未决,至今仍有不符合要求的耕地28.76公顷;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虽制定了贯彻落实的措施,但措施不具体不全面,且缺少跟踪落实;政治理论学习效果打折扣,抽查副科级以上干部33人,19人说不清“三个推进”、“四个短板”等内容,占比59.1%。

实措施,压实责任,安排专人督察、督办,确保讲话精神落实到位。三是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牢固树立“三个推进”、“四个短板”,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是针对巡察组提出的“不符合要求的耕地28.76公顷问题”,为落实102线昌图绕城工程项目补充耕地,2015年昌图县政府承诺改造水田0.4263公顷;为落实铁岭至本溪高速公路(铁岭段)项目补充耕地,2015年西丰县政府承诺提升等级28.33公顷。在两县政府没有完成项目建设的情况下,经征求省厅同意,我局于2018年9月19日,向省厅提交了《关于申请核销部分补充耕地指标履行补改结合承诺的请示》(铁国土资发[2018]147号),申请省厅在补充耕地储备库中核减0.4263公顷水田和42499.5公斤粮食产能指标,以完成承诺任务。目前,省厅已向自然资源部提出核减指标申请,待部审核同意后予以核减,即可完成整改任务。

2.存在问题:贯彻执行土地管理重大决策部署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问题,2015年至2018年,土地储备中心共挂牌出让土地25宗,其中有两宗欠缴土地出让金;执行国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专项政策资金预算不严格,“土地出让金欠缴”和“土地闲置”等方面的问题反复发生,而且对问题的防范缺乏有力措施,成效不明显。

则及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抓落实。市局多次召开会议,加强部署,要求各地建表册、上图归档,加快推进整改工作。6月初成立4个督导组深入各地实地核查,并与各地签订整改任务书,要求各地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年底前完成15%的处置目标。三是对西丰县存在专项政策资金预算不严格问题,目前已经与西丰局沟通,要求西丰局立即做出具体整改。

3.存在问题: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主要领导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等问题时有发生;“三重一大”议事不规范。截至巡察结束,未能提供党组议事规则;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走过场,缺少网络负面舆情的发现和处置能力。2015年以来,市国土局党组共召开101次党组会,仅研究意识形态工作5次;对统战群团工作的领导弱化。对贯彻落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视程度不够。2018年,23次党组会均未研究部署统战群团工作。统战群团组织不健全,工会主席代管妇女工作,妇女工作经费未单独列支,开展妇女工作需占用工会经费。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防控机制。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完善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切实提高局党组议事决策水平和领导科学发展能力,制定了《中共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规范了议事决策的程序,加强决策和议定事项的落实,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会议记录中对“三重一大”事项研究讨论全过程进行及时、完整的记录。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三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针对四个意识不强、党管意识形态不到位等存在问题研究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在民主生活会中每名班子成员均认真查找意识形态方面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四是充分认识群团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局统战群团工作的领导,2019年已建立全局第一届工会委员会、第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和第一届女职工委员会。

(二)在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基本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存在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实。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主题不突出,有的甚至文不对题,有的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照搬照抄,内容空洞,与岗位结合不紧密,有的班子成员用批评的方式体现表扬的意图,用成绩掩盖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和缺点往往是三言两语轻描淡写,存在好人思想;“双重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有的班子成员很少参加所在支部活动;中心组学习存在不严不实的问题。存在学习记录日期不一致和学习人数虚报的问题;多数领导干部个人学习笔记字数不达标,个别领导干部笔记字迹不统一,甚至不提交学习笔记,且未能提供2015年班子成员个人学习笔记。

整改措施:一是充分认识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把准“查摆、批评、整改”三个环节,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纠正缺点、修正错误,切忌形式主义、切实达到“红脸、出汗、排毒”的效果。自我批评敢于正视问题、勇于揭短亮丑,相互批评坚持实事求是、真刀真枪。查摆出的问题深挖病源、立行立改,排出任务书、绘制时间表、明确责任人。二是局党组进一步坚持中心组学习的长效机制,落实落细2019年中心组学习计划。三是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认真开展学习活动并按时提交学习笔记。

2.存在问题:基层党建工作相对薄弱。“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年度“三会一课”记录缺内容、少次数。支委会作用弱化,普遍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有的支部存在未开展支委会议的问题。党支部记录不规范,一些支部会议记录存在补记、漏记、少记、涂改等现象,甚至召开党员大会仅用一句话记录;党费交纳不规范,机关二支部、高新分局支部和经营性用地中心存在按季度交纳党费现象,各支部普遍存在党费登记簿未签字或签字不全的问题,13个支部中的六个支部2016年度党费登记簿签字不全。

期组织检查,做好逐一指导,强化监督。二是严格按照党章和《辽宁省党费工作细则》要求,以党支部为单位,对每名党员党费缴纳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列出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对象,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强化制度约束,严格执行《铁岭市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组织党员在每月第一周周五党员活动日当天主动缴纳党费,党员按《党章》规定足额缴纳党费,党支部及时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收缴簿》。严格督查检查。建立党费季度督查通报制度,定期对各党支部党费收缴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存在问题:干部队伍管理混乱。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问题反映较多。通过测评发现,单位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规情况、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和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正之风三项好评率较低;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国土局“三定方案”内设机构职数为13个,增设职数6个,部分科级领导干部岗位调整后,编制仍在原单位;机关从事业单位抽调多名同志到机关各科室工作,2016年,国土局对开展的“事业单位干部借调机关工作”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直至今日仍未清退完毕;不动产中心存在“有编制的不干活,临时工在一线”的人浮于事的乱象。“临时工”待遇与责任不对等,岗位廉政风险较大;岗位空缺问题突出。土地增减挂钩办公室和康法地方煤矿管理办公室自2012年成立至今,始终未任命一把手。

政部门申请,努力增加一线窗口工作人员福利待遇。不断完善登记大厅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窗口人员岗位廉政风险教育。五是机构改革后土地增减挂钩办公室与征地服务处合并为建设用地服务科;康法地方煤矿管理办公室与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办公室合并为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保护服务科,岗位空缺问题已解决。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1.存在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有发生。在中央三令五申强调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大环境下,班子成员没有真正担负起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监督者的职责,甚至违反公车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时任主要负责同志因此受到党纪处分;存在滥发津补贴问题。窗口部门违反规定发放一站式补助,且随意制定补助标准。2017年4月,国土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在没有相关规定支持的情况下,因不动产和高新局补助费标准高,以全局补助费标准保持一致为由,随意将补助费提高到500元,土地监察支队2017年11月仍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副县级电话补助费,且存在超范围发放信访补助的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为了规范公务车管理和使用,杜绝违规情况,制定了《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铁自然资办发[2019]19号)。二是针对滥发津补贴问题,在巡察组巡察我局之前,窗口部门已经于2018年三月停止发放。市国土局和土地监察支队已退还明令取消的副县级电话补助费。

2.存在问题: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仍然多发。市国土系统2015年至2017年连续三年出现违纪违法问题,人数分别为3人、6人、9人,新发生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关键岗位廉洁风险较大,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腐败问题突出,不收敛不收手现象仍然存在,国土系统2015至2017连续三年均发生挪用公款的刑事案件;对已被查处的腐败案件警示教育力度不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不严不实,对腐败问题不自省,对违纪违法现象仍有发生的问题重视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形成风险台账,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及时约谈、及早提醒,将问题解决在苗头,消灭在萌芽。加强行政审批平台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政治监督,提高反腐倡廉的思想意识。二是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增强财务人员法律意识。加强与财政、审计、银行的联系和沟通,及时调帐、对帐、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加强日常监督,开展财务审计,定期自查自纠。三是严格落实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纪委领导讲话精神和实施方案的各项内容,坚持以案育人,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分析研判廉政风险点,增加反腐警示教育片的播放次数。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承担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3.存在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突出。往来账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且数额过大。存在国有资产损失的风险;存在挪用项目资金问题。2012年1月,擅自将土地整理项目资金出借调兵山市;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原始凭证无法找到;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不严格,市土地开发整治管理中心作为业主的土地整理项目超支超拨,截至巡察结束,仍未收回。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往来账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且数额过大问题,落实相关部门与人员进行沟通催还,制定具体催缴办法。二是针对挪用项目资金问题,继续进行催还,具体情况形成报告报市政府,沟通市财政局进行扣款。三是针对超支超拨问题,将从两方面进行整改,一方面是待西丰县柏榆乡鹿鸣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决算完毕支付工程尾款时,从应支付给昌图县昌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工程尾款中扣除超拨款。另一方面是待承担其他项目时计提业主管理费返还超拨款。

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列出整改时限的任务,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取得实效。二是注重建章立制,构建管用的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三是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组政治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四是不断加强对财务的监督管理,邀请审计事务所定期对财务进行审计。五是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工作成果。

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22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xx年8月14日至xx月1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五峰山街道进行了巡察。12月27日,区委巡察组向五峰山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3方面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我们照单全收,完全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举一反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将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三是适时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议,调度工作进展,掌握工作动态,研究具体问题,督促落实责任。

按照规定进行会议记录和考勤,党建办召开了专题会议,加强了对第一书记考勤和驻村时间的督导力度。

2.关于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方面问题扶贫项目操作程序存在问题。张庄浅水藕种植产业发展精准扶贫项目,葛条峪村,李店村部分资金没有履行招标程序,立即落实到村级,要求村级作出情况说明:由于当时对相关业务流程不熟悉,由村委会货比三家,选择相应厂家,当时未进行超标程序,要求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

集体账目不完善的问题。落实到李店村、葛条峪村,要求村级作出情况说明:因上一届村两委发票不全的等问题,没有及时与财政所沟通,导致产业扶贫项目没有及时入村集体账目。要求立即对集体账目进行补充完善,并在以后的资金使用中成立专账管理。

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在今后的扶贫资金使用中,使用一卡通支付,杜绝现金支付的情况,在今后的资金使用中,对同类情况举一反三,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避免出现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3.关于危房改造方面问题违反危房改造程序。存在危房修缮完工后再申请扶贫资金的现象。相关问题立即落实到住建部门、村级,已由村级作出相关说明:于2018年5月4日提出危房改造申请,并于2018年8月危房修缮动工。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危房改造程序进行,杜绝出现违反程序的问题。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五峰山街道一定以本次巡察反馈的问题为契机,吸取教训,认真反思自身在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落实责任。同时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不留后遗症,争取圆满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根据《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房管局巡察情况的反馈报告》相关内容,市房管局党组坚持把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与“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8大类21个具体问题,20个已整改完毕,1个正积极推进。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部署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和班子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五指山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股室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存在的3方面8大类21个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责任股室或个人,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整改落实(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问题一:“四个意识”树的还不够牢。

是1次,学得不够深入。在落实上,物业管理方面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多,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进度缓慢,没有在市委市政府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方面没有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增强党组政治意识,2019年,充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要求领导干部职工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做到明确学习要求、落实学习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全面系统、反复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2018年集中学习十九大精神3次,“4.13”讲话精神5次,中央12号文件2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次。截止2019年1月年对十九大精神、“4.13”讲话精神、中央12号文件等分别学习了1次。同时创新学习方式,在开展集中学习之前,明确通知参会人员相关的学习内容,要求参会人员围绕学习内容提前思考和准备讨论发言内容,在会上班子成员带头讨论,转变不积极讨论的观念。二是加强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领导对房地产行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相关文件,要求干部职工深入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全面贯彻落实。2019年采取每季度至少1次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的方式进行,如1月集中学习了《五指山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办法》、《关于做好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分别1次。在落实上,物业管理方面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协同物业管理协会加强规范管理,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多的小区及时督促物业企业进行整改,同时协会还成立了专家组,2019年积极配合解决物业纠纷3起,解决电话投诉2起,发挥着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

问题二: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制度执行不到位。

主要表现:一是“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所有事项进行集体讨论。2019年继续长期坚持。二是局党组切实提高了对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新情况新问题认识,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2019年2月25日召开班子会议组织开展了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会议,组织1次集中学习。主要是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问题三: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

主要表现:一是履行职责不到位。2013年,国家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任务150户,实际完成62户,完成率41.33%,未完成任务。二是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五指山市保障性住房居住小区二期工程、教师村公共租赁住房工程,两个项目开工日期均为2013年,工期一年,实际竣工时间为2017年,严重超期。三是房管局开展“三项”清理工作不到位。四是扶贫帮扶针对性不强,帮扶成效不明显。

泥。2018年经局帮扶建设基础设施共有9户,产业纯收入年达4000元的有12户。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问题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主要表现:一是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二是民主生活会开展的质量不高。三是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2017年以来已做进一步的完善和整改,2018年党支部组织委员已认真做好组织生活会的全过程记录和参会人员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记录。2019年继续长期坚持。二是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对即将召开的2018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求班子成员在对照检查材料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加大自我问题的剖析力度,追求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对于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党组要严格要求在当年的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上作深刻检讨,并能够在相互批评中指出要求高度重视吸取相关经验。2018年度无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三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2018年以来已加强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之间,股室负责人与各自股室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层层压实责任,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杜绝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切实把握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的实践要求。2018年全年进行谈话提醒共计14次。目前,我局做到谈话提醒每月至少1次,每季度至少3次。2019年继续长期坚持。

问题五:党建工作力度不够,开展学习教育不扎实。

主要表现:一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做好表率”专题活动“勇当先锋开展不到位。

体现为在扶贫工作中主动作为,经研究同意为局帮扶贫困户购买瓷砖及联系公司给予安装楼梯扶手,及时完成了五个直观任务;在解决网签备案历史遗留问题时,及时召开两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切实站在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上主动作为。“勇当先锋(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问题六: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主要表现:一是研究布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扎实。二是考勤制度不够严格。三是物业管理工作监管不力。四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不力。

收到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2018)琼96民辖终45号),驳回被告异议申请。目前该案件已审理终结。但于2018年12月10日文易平作为上诉人,上诉请求依法撤销原判决及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市房管局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已于2019年1月28日开庭审理。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二审判决。

问题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四风”问题屡禁不止。

主要表现:一是公务接待不规范,报销手续不齐全。二是充值油卡又夹带报销油票情况。三是违规购买土特产。

整改情况:一是因当时财务报账执行没那么严格规范,且为了房产去库存促销,常接待一些外地有销售影响力的客人及对我市房地产展销有所贡献的人员。将完善公务接待及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要求财务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海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账管理办法(试行)》来规范报账报销行为。二是因2013年经济房、公租房建设多,任务重,各分管责任人及工作人员下工地勘察次数多,油卡不能满足用油需求,因此经局班子讨论同意当时下工地人员在不使用油卡的情况下可以报销油票,以及下企业调查和物业管理等工作,可每季度用油各报销2000元。对于解释不清的情况已要求相关人员进行退款。三是针对2013年7月、8月违规购买茶叶、灵芝茶、蜂蜜的问题,因2013年7月25日—8月3日在石家庄、郑州等地区,开展“2013海南五指山城市形象推介会暨旅游养生地产展示会”活动,为了更好地推介五指山城市形象,宣传五指山旅游养生地产项目,达到预期的成果,购买了茶叶、灵芝茶、蜂蜜进行展销。针对2013年1月,购买节日慰问品野山鸡蛋12500元,无清单和领用人的问题,因当时临近春节,经局务会讨论决定,共购买125箱山鸡蛋,发放给自筹及聘用保障房调查工作人员43人,每人发2箱计86箱作为年终福利,其余39箱先后用于慰问困难群众、退休职工等,故未列明发放清单。

问题八:资金监管不够到位,财务制度执行不力。

主要表现:2013年全市经济适用房购房款余额48991753.61元未及时上缴;2014年7月,存在参加城市推介活动借用现金10万元用于食宿费用,而非使用公务卡;2017年违规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50.34万元挪作他用:其中误餐费支出4.35万元,扶贫支出11.7万元,办公用品支出34.29万元。2013年11月,发放廉租房租金补贴1278户,发放人数3619人,发放金额37.64万元。其中,违规发放245户,703人,违规发放金额7.31万元。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经济适用房购房款。经济适用房二期建设借用一期工程款187.07万元,即所收经济适用房一期购房款直接用于支付二期经济房勘察费、监理招标公证费、项目前期咨询服务费、设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未能执行收支两条线。

建设资金一到位后,及时退还了进行垫付的一期工程款,并已上缴国库,今后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要求。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通过对巡察组巡察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长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局各项工作。

巡察整改情况报告(汇总15篇)篇七

机关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六篇)机关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六篇)(篇一)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年4月9日至5月9日县委巡察组对县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年7月9日,县委巡察组向县统计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县统计局党组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建立整改清单。在巡察组和巡察办的精心指导下,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领导,直面问题明责任(一)精心谋划部署,精准推动落实。坚持把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建议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启动整改工作。多次召开党组会、班子会议,逐条对照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召开局机关干部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整改合力,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推进。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坚持把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局党组第一责任,高标准、严要求、加速推进。一是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县委巡察组的沟通协调,并做好反馈问题及意见整改期间的日常工作。二是制定整改方案,逐条列出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每一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三是建立台账,逐条销号整改。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所有整改问题列出时间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二)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责任落实。局党支部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各科室负责人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在整改工作中措施不力、贻误落实,甚至推诿扯皮的,做到有责必问、失责必究、追责必严。

(三)持续强化长效机制,坚持整改落实。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科学合理安排,个性问题立整立改,共性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

巡察整改情况报告(汇总15篇)篇八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6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财政局进行了综合巡察,7月1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问题明责任,整改落实成为财政工作核心任务。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局党组对此极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深化财政改革。

(一)压实领导责任。

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王春林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正容同志和纪检组长何欣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由陈正容、何欣同志分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3月份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0次、局务会议8次、干职工会议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抓实责任分解。

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以《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对财政局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为总揽,以红包礼金治理、专项资金规范、农开项目管理、特色县域经济项目绩效评价4个子方案为重点的整改框架;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科室(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

采用定期抽查、随机评价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干部绩效、科室(单位)目标3项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67个具体问题归纳为25项,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23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推进预算单位办理公务卡的2项问题正处整改推进中,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认识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抓责任履行不放松。严格职责分工,制定《县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级级有责任的机制体系。严肃政治规矩,分别于3月22日、5月19日组织全体干职工听取局党组书记讲授的《牢记为民理财,坚持廉洁从政》、《提振信心,深学敢为,奋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两次专题廉政党课,11月10日,组织班子成员、机关党委和支部成员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听取党组书记王春林同志专题解读;局班子成员作为普通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讲授了9堂党课。严行谈话警示,3月23日,时任党组书记谭启良同志组织班子成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6月22日,党组书记王春林同志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条例》、《准则》,并结合身边案例开展廉政警示谈话;班子成员与科室(单位)负责人、主要岗位业务人员之间逐一开展日常廉政和廉洁提醒谈话。截至目前,谈话对象达402人次。二抓教育创新不滞后。在“两学一做”及“三会一课”、专题民主生活会、道德讲堂、警示教育、集中学习等活动有序开展的同时,多角度、全方位充实教育元素,组织开展庆七一暨“讲道德、明是非、守纪律”主题展演,评选表彰财政系统爱岗敬业标兵、最美家庭、优秀党员42名,发挥身边榜样作用;举办财税系统男子篮球赛、财务人员趣味运动会,国地税、乡镇、部门单位40余家报名参与,在竞技拼搏中浓厚了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开辟廉政文化走廊和廉政宣传专栏,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廉政和作风建设提示短信;承办第三联组“廉政知识抢答赛”,我局原党组成员江志华家庭获县纪委授予的全县十佳“家风好家庭”荣誉;11月5日,组织48名局青年干部赴县国防教育基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三抓权责制衡不遮掩。扎实推进公共权力清查,7月上旬,5个科室先行先试,对职能职责范畴内各项公共权力的政策依据、规定标准、工作流程进行逐一剖析,进而查找薄弱环节、风险所在,形成较为全面、细致的模版后,9月份在全局科室(单位)中推开,目前已形成29个权力清单、196个责任清单;着力强化内部控制约束。结合《湖南省财政厅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湘财监〔2016〕10号)精神,在全面梳理科室职能、明确岗位职责、形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拟定了《宁乡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财政管理法律风险防控办法》、《预算编制风险防控办法》、《预算执行风险防控办法》、《政策制定风险防控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重点突出廉政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等级的评估、防控措施的制定,目前正在讨论阶段,力争在近期出台全部9个内部控制文件,形成“1+8”内部控制完整体系。

2.关于督促检查不实,考核评比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查不手软。注重加大责任追究、廉政纪律、作风建设、岗位管理等制度的执行力度,今年,开展领导交办件督查15次、作风建设督查22次,编发通报5期;二是考核不打折。注重完善《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和《机关支部和党员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两线并行”,将党风廉政工作纳入支部、科室(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范畴,纳入党员、干部年度绩效评价范畴,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实现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两不误,双促进。

3.关于过于强调团结和谐,直面问题力度不大,导致财政资金分配不公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预算公开有突破。针对2015年预算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出台预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从部门预算、决算的数据和说明,到上级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均实现了原文公开和资金公开到类、款、项,各业务科室对180家部门预算单位的公示情况进行了审核,铁纪把关、顶住压力,要求相关单位整改不打折扣。二是资金拨付更规范。制定《预算支出指标文件管理办法》,由局各业务科室在资金下拨时,向业务主管部门下达资金指标文件,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支出科目,并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资金的分配方案在官网公开。三是重点领域再掌控。在政府性投资项目申报、审批、结项等方面严格操作流程,做到公开透明;同时,制定与项目建设相匹配的财政性资金的申报、审批、结算等严格规范的操作办法。

4.关于党组履职不到位,原则性不强,导致项目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了科室(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责任。规范资金申报程序,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加强管理,对有关重点项目认真把关再进行申报,各部门单位、乡镇村(社区)向上争资申报文件,必须有所在乡镇出文、主管部门核定项目后才进入行文程序审批。局业务科室(单位)加大了核查监管力度,进项目查看现场,下单位查阅资料,确保监管环节不缺位,截止11月21日我局向上争资行文数量204个,较去年同期减少111个。

5.关于纪检组监督责任也有缺失,监督履职不主动、不大胆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主动作为。纪检组在局党组的支持下,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敢于坚持原则,大胆履职。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纪检组到三支部、五支部讲授了专题廉政党课;牵头组织开展局内作风建设督查22次;对于“三重一大”的问题中某些提议,纪检组只要认为不妥的都能及时发表不同意见,取得党组的支持。二是整合力量。针对发生的问题,局纪检组认真反思,整合监督检查、绩效管理等力量,形成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基本实现了财政监督的全覆盖。三是深入整顿。认真开展“雁过拔毛”式*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两项专项整治工作。今年4-11月共自查2013年至2015年的财政专项资金226.8亿元,下沉一级重点检查扶贫、水利等7项资金23.12亿元;6月中旬,在县纪委组织下,财政局积极参与配合,抽调86名财政干部作为检查组成员,选取林业类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为切入点开展乡镇(街道)之间的交叉检查,共计检查28个乡镇(街道),发现并移交县纪委问题线索30条;8月份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开展了区县之间的“雁过拔毛”专项整治交叉检查,目前行政处理立案1件,退缴违规资金4万元;10月份抽调15名财政干部配合县纪委开展村级财务清理和合村并帐工作。

6.关于纪检组执纪问责力度不大,震慑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廉政谈话,纪检组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职工,提醒制止,对存在问题的干职工,批评教育要求立即纠正,对屡教不改的干职工,对照机关制度规定严肃处理,对问题严重,违反纪律的一律按相关条例从严处理。今年3月至11月纪检组开展日常廉政谈话80人次(其中集体谈话3次);任前廉政谈话三批51人次;提醒谈话27人次,印发作风建设督查通报5期;年初对个别单位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评审价格失真的3名责任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取消评优和扣发绩效工资处理;配合县纪委对受到刑事强制措施的2名同志及时停发工资,做出了开除处理;10月份对交通肇事的一名干部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执行六大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自我剖析。按要求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党组民主生活会,并督促机关党委将组织生活会开到各支部。今年3月份召开了一次“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会前有请示、有通知,会议有方案,会后有总结,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了党组战斗力。二是坚持以上率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在各自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认真进行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都在所联系支部开展了“两学一做”专题学习党课讲授活动。

2.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个别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将6类重大决策、3类重要干部任免、3类重大项目安排、3类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全部纳入集体决策范围,对事项酝酿、决策、执行阶段提出了具体原则和要求,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做到了会前有方案,会议有记录。同时,明确二级单位内部的“三重一大”事项,涉及全局性的,必须报上级决定后实施。如:农开办办务会工作机制,集体研究制定项目申报计划,三重一大”原则研究并逐级上报,按照《宁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2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严格依规依程序办理,农开办提出立项建议,向上报批。

3.关于财政财务制衡机制不完善,监管出现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各项制度,以县政府办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2号),明确资金申报、审批、拨付的权限和责任,面向所有有申报资格的主体,做到全过程公开。在资金申报环节,规定项目申报的政策文件公示不少于3日,让项目单位(企业)对财政政策广泛知晓。在项目初审环节,由业务主管部门按照政策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项目申报情况,在上报截止日5日前提出项目申报计划,充分核实项目的资质、申报条件等情况。在资金审批环节,通过审批的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在各自门户网站或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公开监督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财政门户网设置预算公开专栏,截止目前已全面公开了2015、2016年1000多个上级专项资金指标文及分配情况。

4.关于执行组织纪律选人用人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干部交流。根据科室岗位业务需要及人员适岗情况,人力资源科对干职工任职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制定定期对干职工进行岗位调整交流方案,报局党组会议集体决定,同一岗位任中层干部满5年(含)必须交流、同一岗位任中层干部职满3年(含)适当交流;关键业务岗位干职工工作满5年(含)以上的应当交流;关键业务岗位干职工工作满3年(含)以上的适当交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5月份,对25个乡镇(街道)交流任免财政所长、副所长、总会计、单位会计等主要岗位和业务工作人员81人,目前在任的财政所长中连续4年在同一岗位的仅4名。8月份,经局党组会议议定,对部分科室(单位)进行了机构整合,包括中层副职、业务骨干和临聘人员在内的31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岗位交流调整。

一是修改和完善了财评中心工作制度。放开小额项目的评审,30万元以下的土建项目,5万元以下的设计、地勘、监理等费用项目可由政府采管备案;费用改为二审制,任务繁忙时,按照需要,委托中介机构一审,提高了评审效率。明确由2人以上查看现场,并明确评审员仅对表观工程量负责。二是完善了评审流程。落实对审签字制度,评审工作底稿上增加现场查看部分的内容,现场情况由建设、施工单位及评审员当场签字确认。深入推行联席会议制度,为解决评审中的争议问题,形成集体决策。推行了评审事项取证表制度和廉政回访制度。三是下一步将提请县委县政府修改宁政发〔2013〕年11号文件,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单位的行为。四是财评中心2016年获得了“省财评工作先进集体”、“县级青年文明号”、“项目服务先进单位”等荣誉,“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验收工作也将在12月份进行。

6.关于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不抓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改进会风,注重对各类会议决定落实不走样。局办公室强化对会议统筹力度,控制会议数量,对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改革会议形式,原则上能以通知、电话等方式部署的会议,不再召开会议。提高会议实效,严格实行会议请假、签到制度,安排监察室现场监督通报。截至11月,召开全局性大会6次,同比减少25%。二是改进文风,做到规范、精练。局办公室加强发文管理,着力精简各类发文。能以函的形式印发的,不以文件形式发文。减少文件数量,能通过电话、网站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截至11月,下发正式文51件,同比减少5件。三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局办公室联合监察室定期对领导交办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7.关于存在上班迟到早退、玩手机游戏现象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成立了考勤小组,局监察室不定期对工作人员上班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通报,将督查情况运用到干职工民主测评、科室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中。二是扎实推进财政业务能力素质提升工程,通过集中培训、干职工自学、上级跟班学习等多种途径,进一步提*职工的岗位专业水平和财政财务管理能力。

8.关于个别同志群众观念淡薄,存在权力寻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财政局结合财政局“雁过拔毛”式*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及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二是严肃执纪问责,灵活运用“四种形态”,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职工,提醒谈话制止,对存在问题的干职工,批评教育立即纠正,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干职工,严肃处理。

(三)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约束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预算。全面规范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程序,尽可能地做实做细编制前的相关工作,增强预算工作的刚性,规范预算指标调剂业务。二是加强年初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的安排与县主管领导对接汇报,做到项目更细化,支出更刚性。三是进一步加大乡镇(街道)预算管理的宣传培训力度,增强乡镇(街道)政府的预算管理意识和业务水平。在7月份开展的乡镇财政所长、村账代理会计培训中,设置了预算管理培训内容。

2.教育系统经费没有预算到各学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县财政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已经将预算编制工作布置到29个基地学校。二是29个基地学校也将2017年教育系统部门预算经费测算草案通知到每个学校,各学校都按统一标准进行预算经费测算和编报,同样执行“两上两下”预算编制流程。

3.关于存量资金管理不规范,暂存、暂付款以及对外借款规模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部门单位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8月份对各支付单位下达了《关于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及2016年度年终指标结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办〔2016〕34号),对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结余结转资金处理和2016年度指标结转明确了相关规定。二是规范财政出借资金的审批程序,所有财政资金出借均由借款单位提出申请,明确借款用途、归还渠道、还款时间、违约责任,按程序报批以后方能办理出借,严格控制财政资金出借的规模。1-11月份,财政出借资金总额为5.72亿元,目前已收回4.42亿元。最后两月,将进一步从严控制,积极催收,实现暂存款、暂付款余额下降的目标。三是及时清理财政往来资金,定期对出借资金进行函证,对到期出借资金采取催收、扣缴等方式,积极清收出借资金。今年已单独发函10次催收相关单位欠款,由于各载体单位资金偏紧,欠款催收的成效不太明显。

4.关于专项资金管理存在项目过多、使用分散,甚至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2号),对专项资金从申报到审批、分配、拨付等流程环节全部公开,做到“非涉密,全公开”。严格申报程序,对每笔专项资金进行建档公示,确保了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杜绝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跟踪检查,实施问效,对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开展专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试点工作。紧紧抓住资金申报这个“入口关”和“牛鼻子”,改变县内各单位向上争资各自为政的做法,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专项资金申报进行整合,增强县级统筹能力,集中财力办大事。三是要求各载体单位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明确申报业务主管部门责任,由申报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出具承诺函。

5.关于预算调整、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要求不严,程序随意问题的整改情况。

预算调整方面,进一步强化了预算执行约束力,加强了财政与人大财经工委在预算及调整预算程序方面的工作沟通,严格执行预算调整法定程序,严把预算刚性支出。政府采购方面,一是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宁财采购〔2016〕4号),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流程;退出发票审签环节,减少随意性,提高规范性。二是优化服务。上线并优化信息化管理平台;扩大加油定点范围,汽车维修将推行资质供应商备案制,并引入物价部门核价;逐步加大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竞价、网上询价等的适用范围,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进一步充实专家库,确保评标结果更科学公正。三是强化监管。加强对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和执行等环节的要求和监管,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检相结合,联合纪委和审计部门对重点单位和项目实行联检;充分发挥公众监管作用,加强社会监管和代理机构监管。资产管理方面,一是严格按照《宁乡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宁政办发〔2014〕11号),对资产配置严格审批,超标、超计划资产购置的原则上不予审批;使用资产(含出租、出借、担保、投资)、资产处置(土地、房屋、股权等)必须报县政府审批后再按程序公开处置。二是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实行“单位使用、财政统筹、政府调配”的模式管理,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资产所有权相分离的原则。三是整合闲置国有资产,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全年共调拨和划拨土地48280平方米,房屋118554平方米,金额9亿元;归集土地1567.5亩,房屋39561.2平方米;审批国有资产抵押担保贷款4个,抵押担保贷款10.08亿元,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6.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申报和使用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资金申报,完善资金申报的相关制度,对专项资金申报和分配坚持依程序办理,要求乡镇(街道)在争取上级政策和项目支持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主动与申报主管部门对接,由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盖章确认。二是加强项目申报环节的公示公开,杜绝暗箱操作、重复申报。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组织监督局、绩效科对2013-2015年首轮省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情况进行了调查评价。监督局对18家单位进行了机关运行经费专项检查,移送问题线索2条,并对存在的其他问题逐一整改落实。

7.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拨付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2号)文件规定,加快指标文件处理进度,规范资金拨付和审批环节流程。完善相关制度,要求上级指标文件在收到后7个工作日内下达到位,特殊情况的,在30日内下达指标,无划拨不及时的问题。如上级下达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经民政部门制定分配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直接拨付到受灾群众手中,确保了资金安全和有效。二是业务科室对专户资金的项目、来源、金额逐一清理,督促业务主管单位加快项目落地建设,加快资金的支付进度。截至9月,我县盘活存量资金工作进度在全省123个区县市中排名第41位,农业科专户从2016年开始资金只出不进,基建专户截至10月底,2015年之前上级专项资金仅余179万元。

8.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效益比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机制,逐步实现了预算与绩效同步,预算安排资金时即纳入绩效管理程序。项目完工后,财政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前往现场勘验和检查,听取项目用款单位资金使用情况汇报,查阅核实有关账务、相关文件、合同以及验收。

报告。

书等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基础资料和数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二是下发《关于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宁财办[2016]20号),在绩效管理全面推进、目标管理、绩效评价操作规程和结果应用等方面做出系列性规定。三是上线了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实施过程跟踪,项目自评和财政再评价等方面实行流程化管理。四是加强资金绩效监管,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项目10个,部门整体支出评价3家;计划开展财政再评价重点项目10个,目前完成2个;确定年度第二批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其中所有1000万元以上的财政支出项目都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9.关于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理顺对乡镇财政所“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和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交流,通过全县财税工作调度会、财政系统业务工作部署会、考核评估、约束制度等多种形式,齐抓共管,推动我县乡镇财政所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二是加强乡镇财务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5月份对花明楼、历经铺等25个乡镇(街道)交流任免财政所长、副所长、总会计、单位会计等主要岗位和业务工作人员81人,7月份对乡镇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在全面实施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的基础上,乡财局加强日常指导与检查,按季全面检查乡镇财政所总会计、单位会计业务,按季抽查每乡镇一个村的村账支出业务,登记并公布检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加强相互学习交流,财政监督检查局加强对乡镇财政的业务抽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处理。

10.关于全县部分单位财务支付行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督促,要求财务人员规范合理使用指标资金,根据项目进度及时申报用款计划,办理支付。二是加大报账宣传力度,在日常报账时,对报账人员进行业务宣传,提醒单位及时处理支付业务,尽量避免出现将支付报账业务积压至节假日。

11.关于公务卡使用比例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支付局加大宣传力度,业务人员在窗口做好耐心解释,并对强制目录内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予以拒付。二是对未办理公务卡的单位上门结合乡镇机关建设和集中支付业务办理工作进行宣传,释疑解惑,目前已上门至信访局、双凫铺财政所、白马桥财政所、城郊财政所、黄材财政所、喻家坳财政所、龙田财政所、东湖塘财政所、沩山财政所、沙田财政所、双江口财政所、坝塘财政所、夏铎铺财政所、历经铺街道财政所等单位进行走访宣传解释。三是借助银行考核座谈会的机会,要求每个委托代理银行对零余额开户单位进行提供上门办卡服务。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局纪检组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案件,促使我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篇二。

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建设局工作进行了巡察,2017年1月20日下午,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建设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建设局党委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局党委在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先后召开3次党委会、4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逐条逐项分析巡察组反馈意见,迅速制定整改。

方案。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由党委书记、局长负总责、党委成员按分工负责,各股室和各单位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局办公室具体实施的领导体制,细化分解整改事项为4方面15项27个问题,分别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切实落实整改责任。目前,25个问题已整改完毕,2个问题限期整改。

三是加强巡察督查。为保证整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局纪委除按《整改。

方案。

》的规定时间督办外,还进行明察暗访,跟踪督办。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制定了《建设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办法》、《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建设局市政工程精细化管理规定》。

(一)关于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一是严格“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建立健全了“一岗双责”责任追究制度。党委书记、局长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局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局党委制定“四分六包制”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完善了责任倒查机制,制定了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标准清单。目前,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局于2月中旬召开了7场次恳谈会,7人次提醒谈话,对1名中层领导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委学习带动作用,制定了2017年度党员干部培训。

计划。

每个党委委员亲自授课以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突出讲纪律、讲规矩结合城建工作实际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

三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恳谈会制度。年底,局党委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恳谈会,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二级单位进行多层次恳谈,恳谈内容涉及干部思想作风、党群干群关系、制度落实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四是制定考核。

计划。

加强考核问责。以此次巡察反馈意见为导向修订年度考核方案将履行党风。

廉政。

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班子个人廉洁自律及巡察工作整改情况等全部纳入考评内容。元月下旬组成两个考核组对局属各单位2016年度工作开展进行了综合考核。2017年,局党委决定把“两个责任”延伸到各支部,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和组织考试的形式对党风。

廉政。

2、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纪委“三转”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结合2016年度考核工作,选拔专职人员成立纪检监察室,加强纪检监察业务指导培训。

二是发挥好局纪委查处惩戒职责,对一般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通过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形式进行教育提醒和惩戒。加强违纪违规案件通报曝光制度的落实,形成震慑作用。针对“系统内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没有及时向县纪委报告,有关责任人没有受到责任追究”等问题,我局党委报县纪委,对一名中层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局领导对问题比较集中的4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恳谈;对3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三是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作风纪律教育。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除局党委班子成员轮流授课之外,还邀请县纪委、县检察院、县审计局等单位专业人士进行集中授课,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对发生在系统内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深刻剖析,将孔令晓中午饮酒、刘天增作为自来水公司经理挪用污水处理费专项资金的违纪案件作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给广大党员干部心灵触动。

四是组织召开工程建设领域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恳谈会。每项工程在建设前,局纪委根据工程安排涉及的单位和关键人物,逐单位逐人进行廉政风险防控恳谈。2017年3月14日—17日利用下午时间,先后与自来水公司、市政公司、质监站、园林处等四个承担工程建设任务的单位进行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恳谈,内容涉及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等。

(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方面的问题。

1、关于履行职责不力,工程管理混乱,廉政风险较高的问题。

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手续不完备,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我局在自查过程中,的确发现个别市政工程、绿化工程在手续和程序不完善的情况下开工建设。虽然受制于客观因素,关键还是急于完成任务,缺乏规矩意识。为此,局领导对市政公司、绿化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下一步将严格工程建设基本程序,从2017年起,所有新建项目在开工前必须完善立项、环评、勘察设计、预算评审、招投标等前期手续。对于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急、险”项目、季节性绿化工程以及按照规范程序无法按期完成的省、市重点工程,我们将积极报请县政府专题研究,根据县政府确定的建设方式进行施工。

针对巡察过程中发现“市政公司、绿化公司有违规转包、分包工程”现象,局纪委已介入调查,逐个约谈了相关单位负责人,就具体情况进行复核。通过复核,局纪委制定了违规转包、分包专项整治方案,对相关单位整改落实情况重点监控督办。对于“监理公司违规超资质范围多次对市政、绿化工程进行监理,监理人员超数额监理工程项目”的问题,监理公司已作出说明,向局纪委作出检查。局党委要求监理公司积极申报市政监理专项资质,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今后所有市政项目必须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标准规定配套项目监理人员。对于“有项目经理无资质、一人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经理”现象,经查,2013年4月28日—2013年7月28日,城区绿化工程第3标、5标两个标段同时使用张华的项目经理证件,违反了《河南省建筑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属于认识上不到位。缺乏对相关规定的学习和了解,在资质的使用管理上不够严谨,缺乏内部管理约束。为此,我局给予张华吊销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不再担任绿化公司项目经理。下一步,将加强项目经理资质使用管理,实行一事一批、统一协调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坚持专人监管,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对于“个别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在自查中,发现教育西路消防栓安装、填埋不规范,我局立即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了整改,对负责该工程的项目经理、监理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举一反三,我局又制定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有关规定》,联合土地、房管等单位,严厉打击转包、分包、出借资质行为。

针对“有干部职工在工程项目中谋取私利”现象,我局高度重视,要求每位党员干部自查自纠,并在全系统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制定了《建设局工作人员“三不准六禁止”规定》(即:三不准:不准工作日参加任何形式的饮酒活动;不准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不准进入足疗城、ktv娱乐城、高档会所等场所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六禁止:禁止与市政工程投资商、房地产开发商发生不正当的经济关系;禁止私自私下与自然人合作搞各种形式的融资活动;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非法利益;禁止以任何形式插手、干预工程或入股参与工程建设;禁止向施工企业销售、变卖建筑建材制成品、绿化苗木;禁止收受施工企业及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并下发到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并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若发现有干部职工利用职务干预工程建设、谋取私利现象,将依法严肃处理。

针对“部分工程预算存在廉政风险。2013年、2014年城区绿化工程等5个工程送审金额22751.47万元,财政评审金额15147.15万元,超出财政评审金额50.2%”的问题,经查,园林绿化公司承揽的工程在评审过程中确实存在,为此,局领导对园林处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在全系统开展项目管理专项治理活动。下一步将加强工程预算管理,建立完善技术评审制度和财政评审制度,委托有资质的预算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评审,实行大宗材料询价制度,提高工程资金使用效益。把工程预算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点,做到早发现、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政风险。

针对“bt模式运作不规范,对投资人监督制约不力。bt模式运作的部分工程,建设局与施工企业签订的合同约定第一次回购款支付额度、支付时间比较随意”的问题,经查,确实存在,原因是为减少回购款的利息支出,我局在与投资商所签订的bt合作协议可根据县财力状况允许的情况下,提前支付回购款。根据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1〕3号)精神,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涉及沥青路面的重大投资项目在主体工程基本完工的情况下,可以提前支付工程总额的25%,专项用于购买铺油用的沥青。下一步,我局严格按照ppp融资管理办法,规范项目支付资金程序,建立重点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台账,按照形象进度和回购期限报县政府批准后进行拨付,坚决杜绝随意拨付现象。

针对“个别二级单位做业主,指定下属公司施工,既当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失去有效监管的问题”,经过自查,该问题确实存在。我局已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决定从2017年起,所有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工程项目不再指定局属二级单位作业主,每项工程成立项目指挥部,主管领导任指挥长,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指挥部成员,按照相关规定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监理。目前,我局已先后成立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指挥部、灵山北路项目指挥部、迎宾大道周边区域景观建设指挥部。对于“部分施工合同签订不负责,存在承包人签名代签、工期计算错误”的现象,经局纪委核实,因相关人员疏忽造成。对此,局纪委已对相关人员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2、关于招投标方面违规违法多发问题。

针对“先施工后招标现象严重”的问题,经过自查,确实存在。近年来我局组织实施的部分“急、险”项目、季节性绿化工程及省市安排的重点工程,如:县衙周边道路改造工程、方山西路绿化工程、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等工程,由于工期有时限要求,按照正常程序根本无法如期完工,为此,我局报请县政府同意,采取边施工边完善手续的方式进行建设。下一步,将严格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实行工程分类管理,对于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急、险”工程、季节性绿化工程以及按照规范程序无法按期完成的省市重点工程,将及时报请县政府确定建设方式。同时限定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施工手续,对没有按时完善手续的单位将予以查处。

针对“部分工程监理应招标未招标,指定监理公司,个别工程肢解发包,规避招标”的问题,局纪委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园林处有类似行为。经调查,2016年5月,根据县双创指挥部的安排,我局报县政府相关领导批准同意后,由园林处对湍东水厂水源地院内进行绿化。2016年7月,县双创指挥部督查湍东水厂大门外脏乱差严重,当地群众私自种庄稼,影响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县双创办再次下发督办通知书要求硬化、绿化,我局安排绿化公司组织实施。两项工程均不超过30万元,这属于相近区域不同时期实施的两项小项目,不属于项目肢解、规避招标。根据国家招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监理费用在30万以上的工程将依法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监理费用在3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不进行招投标。对此,局党委已要求园林处作出情况说明。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公开招标确定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若发现有工程肢解发包、规避招标的行为,局纪委将认真查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针对“市政公司、绿化公司有串标、出借资质情况”的问题,经查,市政公司、绿化公司确实存在此种情况。对此,局纪委已介入调查,根据事实对分管领导和当事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杜绝出现类似现象和行为。

针对“少数工程评标过程中,评委专家有作弊嫌疑”的问题,局纪委已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严禁以各种方式影响评委专家评审。同时,我局将积极与县公共资源中心对接,严把评委专家资格关,严禁有不良行为的评委专家进入内乡市场参与评标活动。若发现或接到举报投诉后,将依法严厉打击评委专家作弊行为。属于违纪违法行为,将移交县纪委、检察院依纪依法处理。

3、关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针对“局机关和个别二级单位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且数额较大”的问题,经查,自来水公司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两项专项资金没有及时缴纳县财政局,根据自来水公司运营现状,局党委已要求自来水公司制定资金缴纳计划。目前自来水公司已缴纳100万元,剩余资金计划利用5年缴纳完毕。局纪委已对自来水公司经理刘天增做了党内警告处分。下一步,将加大专项资金征收力度,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及时足额上缴县财政局。同时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每项工程建立资金专账,资金拨付随项目走。

针对“有大额支出没有清单,苗木等原材料采购以批为单位,无数量、无单价,出具发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现象”,局党委已责成园林处迅速自查,并向局纪委写出检查。下一步,我局将以此为戒,对全系统财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制定出台《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定》,同时聘请专业人员每季度对局属各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指导,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财务支出手续。

(三)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反“作风”方面问题。

1、关于局机关和部分二级单位滥设名目,违规发放奖金补助的问题。我局已在全系统开展违规发放奖金补助专项治理活动,对违规发放奖金补助的局机关、园林处、监察大队进行通报批评,并写出深刻检查;局机关发放的奖金补助102340元、园林处发放的奖金补助38053元、监察大队发放的奖金补助21500元已收回并上缴县纪委。同时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从2017年起,全系统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政策发放奖金补助。生产性单位按照业绩发放绩效考评奖金。

2、局机关和部分二级单位违规接待问题比较严重。招待费严重超支,大额酒票入账,在定点饭店以外的饭店就餐等问题比较突出。严格规范“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县纪委要求,局属各单位于2月15日将定点就餐的饭店报局纪委备案,每半年局纪委将专项检查一次,对于违规者将严肃问责。

3、关于个别单位违规购买土特产问题。在全系统开展自查清理活动,对局机关、园林处违规购买土特产的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要求各单位严禁购买土特产,严禁相关票据入账。严格财务支出管理,确保财务管理规范运行。

4、关于局机关违规购买和使用车辆问题。对于我局使用建筑业协会购买的东风悦达起亚越野车问题,目前已退还给建筑业协会。并给予有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

5、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比较突出。

关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进展缓慢,被南阳市公开约谈通报”的问题,自我局被公开约谈后,2016年12月4日县政府安排我局作为临时业主全面接管该项目建设任务。按照县政府要求,我局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加班加点,昼夜施工,目前已如期完成建设任务。下一步,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四分六包”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局分管领导负责督促落实分管单位重点工作落实,各单位一把手为具体责任人。二是实行“两个清单”(职责清单和标准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台账管理制度。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在全系统予以通报。四是加强问责力度,发现有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将启动问责机制,甚至对单位一把手做组织处理。

关于“自来水水费征收率比较低”的问题,我局已要求自来水公司采取多种措施予以整改:一是成立普查小组。对城区用户进行一次全覆盖、拉网式大普查,并安排维修人员现场服务,发现漏点及时维修。二是列出霸王水用户名单,下发催缴通知书,限期补缴以往所欠水费。三是已和部分新建小区协调,准备采用磁卡水表进行计量。四是从3月份开始,邀请上海专业查漏公司对城区管网进行巡查。截止目前已查出dn100以上暗漏3处,dn100以下暗漏28处。

关于“墙改基金征收不到位,征收比例仅为71.15%”的问题,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墙改基金在征收过程中给予免收;二是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县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10%左右的保障性住房给予免收墙改资金;三是县政府出台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明确对部分招商引资项目减免征收墙改基金。为避免征收的随意性,局纪委对负责此项工作的施工股股长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墙改基金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大征收力度,严格按标准进行征收。同时,将与县财政部门沟通,执行征收返还规定,参照周边县市的做法,在征收时把应该返还的部分予以扣减。

(四)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问题。

1、“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不到位。局机关和二级单位部分大额资金使用、主要原材料采购,未经班子会研究,透明度不够。一是认真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凡是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资金调度和大宗原材料采购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在今年的推荐后备干部人选中,会前没有通风,会中充分酝酿,局长在听取大家意见后,末位发言。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民主理财的基础上,又制定《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定》,要求班子会议集体决策的事项将予以公示,接受监督。三是对于未经班子研究,擅自做决策的单位负责人,将启动问责机制。

2、擅设机构。未经县编制部门批准,成立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大队,违规执法。由于我县没有专门的城建执法监察队伍,2013年9月初,河南省住建厅行政执法考核组对我县建设行业行政执法进行检查考核时,认为我县建设行业行政执法不规范,执法主体不规范,要求尽快组建专门的行政执法队伍,理顺执法体制,限2013年10月底前整改到位并把整改情况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和住建厅。我局报县政府同意,从局属各单位选调15名具有执法资格工作人员临时组建城建监察大队,依法开展工作。由于种种原因,至今仍不规范。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此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以内建党【2017】12号文件形式撤销了城建监察大队。目前县编办以内编【2017】20号文件批准成立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大队,机构和人员正在组建中。

3、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部分二级单位超职数配备中层领导干部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消化超职数配备的有关规定,按照编委批准的领导职数,加强干部职数管理,落实好局属单位职数配备。将超指数的单位,根据2016年度考核,进行退减。二是在没有消化超职数的情况下,不再新提拔干部。单位出现职数空缺时,只从现有干部中进行调整使用。三是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向县编委申报增加园林处、绿化公司、质监站等单位人员编制指数。

4、关于事企不分,违规兼职。部分二级单位与下属企业管营不分。部分中层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的问题。一是结合全县机构改革,逐步实现企事分离、管干分离。二是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任用、调整党员干部。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对在企业兼职的中层干部进行调整。

5、人员管理不规范。局机关长期借调二级单位人员使用。对二级单位管理比较松散,干部职工长期不上班、内退、外出务工、停薪留职等现象比较普遍。

一是健全完善局机关借用人员管理制度。结合行政单位公车改革要求,对局机关借用的1名司机,已于2016年12月30日返回原单位工作。对现有借用人员加强管理,逐步完善借用手续。

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豫人社薪[2014]6号文件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有关工资待遇的通知》(宛人社薪[2016]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考勤和请假休假制度,工作人员请假、休假均严格按规定办理书面审批手续,并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三是对长期不上班、外出务工、停薪留职等人员,由原单位以书面函告的形式限于2017年3月底前回原单位上班,逾期不上班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目前绝大多数人员已回原单位上班,对于个别没有按期回原单位上班的人员,我局已要求相关单位与人劳局对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是实行分包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分包领导负责督促分管单位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单位一把手具体负责解决。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步工作。

(一)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盯紧巡察反馈问题,扭住整改不松懈,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常抓不懈、综合治理。

(二)持续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根本政治责任,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党委管党建、书记抓党建层层落实,进一步把党建工作抓深抓实抓具体。

(三)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从严选好干部、用好干部、管好干部。

(四)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把配合上级部门查办案件作为后续整改的重要抓手,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这一手不能软,重点抓好巡察组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加强源头防控,进一步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

(五)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精神。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严厉查处“作风”顶风违纪案件,深化拓展专项整治内容。

巡察组对村级巡察报告。

巡察整改情况报告(汇总15篇)篇九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xx年3月28日至20xx年6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财政局进行了综合巡察,7月1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问题明责任,整改落实成为财政工作核心任务。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局党组对此极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深化财政改革。

(一)压实领导责任。

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抓实责任分解。

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以《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对财政局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为总揽,以红包礼金治理、专项资金规范、农开项目管理、特色县域经济项目绩效评价4个子方案为重点的整改框架;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科室(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

采用定期抽查、随机评价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干部绩效、科室(单位)目标3项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67个具体问题归纳为25项,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23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推进预算单位办理公务卡的2项问题正处整改推进中,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认识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法》、《预算编制风险防控办法》、《预算执行风险防控办法》、《政策制定风险防控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重点突出廉政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等级的评估、防控措施的制定,目前正在讨论阶段,力争在近期出台全部9个内部控制文件,形成“1+8”内部控制完整体系。

2.关于督促检查不实,考核评比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查不手软。注重加大责任追究、廉政纪律、作风建设、岗位管理等制度的执行力度,今年,开展领导交办件督查15次、作风建设督查22次,编发通报5期;二是考核不打折。注重完善《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和《机关支部和党员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两线并行”,将党风廉政工作纳入支部、科室(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范畴,纳入党员、干部年度绩效评价范畴,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实现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两不误,双促进。

3.关于过于强调团结和谐,直面问题力度不大,导致财政资金分配不公问题的整改情况。

算支出指标文件管理办法》,由局各业务科室在资金下拨时,向业务主管部门下达资金指标文件,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支出科目,并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资金的分配方案在官网公开。三是重点领域再掌控。在政府性投资项目申报、审批、结项等方面严格操作流程,做到公开透明;同时,制定与项目建设相匹配的财政性资金的申报、审批、结算等严格规范的操作办法。

4.关于党组履职不到位,原则性不强,导致项目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了科室(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责任。规范资金申报程序,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加强管理,对有关重点项目认真把关再进行申报,各部门单位、乡镇村(社区)向上争资申报文件,必须有所在乡镇出文、主管部门核定项目后才进入行文程序审批。局业务科室(单位)加大了核查监管力度,进项目查看现场,下单位查阅资料,确保监管环节不缺位,截止11月21日我局向上争资行文数量204个,较去年同期减少111个。

5.关于纪检组监督责任也有缺失,监督履职不主动、不大胆问题的落实情况。

了专题廉政党课;牵头组织开展局内作风建设督查22次;对于“三重一大”的问题中某些提议,纪检组只要认为不妥的都能及时发表不同意见,取得党组的支持。二是整合力量。针对发生的问题,局纪检组认真反思,整合监督检查、绩效管理等力量,形成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基本实现了财政监督的全覆盖。三是深入整顿。认真开展“雁过拔毛”式*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两项专项整治工作。今年4-11月共自查20xx年至20xx年的财政专项资金226.8亿元,下沉一级重点检查扶贫、水利等7项资金23.12亿元;6月中旬,在县纪委组织下,财政局积极参与配合,抽调86名财政干部作为检查组成员,选取林业类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为切入点开展乡镇(街道)之间的交叉检查,共计检查28个乡镇(街道),发现并移交县纪委问题线索30条;8月份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开展了区县之间的“雁过拔毛”专项整治交叉检查,目前行政处理立案1件,退缴违规资金4万元;10月份抽调15名财政干部配合县纪委开展村级财务清理和合村并帐工作。

6.关于纪检组执纪问责力度不大,震慑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开展日常廉政谈话80人次(其中集体谈话3次);任前廉政谈话三批51人次;提醒谈话27人次,印发作风建设督查通报5期;年初对个别单位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评审价格失真的3名责任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取消评优和扣发绩效工资处理;配合县纪委对受到刑事强制措施的2名同志及时停发工资,做出了开除处理;10月份对交通肇事的一名干部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执行六大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自我剖析。按要求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党组民主生活会,并督促机关党委将组织生活会开到各支部。今年3月份召开了一次“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会前有请示、有通知,会议有方案,会后有总结,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了党组战斗力。二是坚持以上率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在各自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认真进行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都在所联系支部开展了“两学一做”专题学习党课讲授活动。

2.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个别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项全部纳入集体决策范围,对事项酝酿、决策、执行阶段提出了具体原则和要求,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做到了会前有方案,会议有记录。同时,明确二级单位内部的“三重一大”事项,涉及全局性的,必须报上级决定后实施。如:农开办办务会工作机制,集体研究制定项目申报计划,三重一大”原则研究并逐级上报,按照《宁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12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严格依规依程序办理,农开办提出立项建议,向上报批。

3.关于财政财务制衡机制不完善,监管出现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分别在各自门户网站或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公开监督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财政门户网设置预算公开专栏,截止目前已全面公开了20xx、20xx年1000多个上级专项资金指标文及分配情况。

4.关于执行组织纪律选人用人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干部交流。根据科室岗位业务需要及人员适岗情况,人力资源科对干职工任职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制定定期对干职工进行岗位调整交流方案,报局党组会议集体决定,同一岗位任中层干部满5年(含)必须交流、同一岗位任中层干部职满3年(含)适当交流;关键业务岗位干职工工作满5年(含)以上的应当交流;关键业务岗位干职工工作满3年(含)以上的适当交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5月份,对25个乡镇(街道)交流任免财政所长、副所长、总会计、单位会计等主要岗位和业务工作人员81人,目前在任的财政所长中连续4年在同一岗位的仅4名。8月份,经局党组会议议定,对部分科室(单位)进行了机构整合,包括中层副职、业务骨干和临聘人员在内的31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岗位交流调整。

一是修改和完善了财评中心工作制度。放开小额项目的评审,30万元以下的土建项目,5万元以下的设计、地勘、监理等费用项目可由政府采管备案;费用改为二审制,任务繁忙时,按照需要,委托中介机构一审,提高了评审效率。明确由2人以上查看现场,并明确评审员仅对表观工程量负责。二是完善了评审流程。落实对审签字制度,评审工作底稿上增加现场查看部分的内容,现场情况由建设、施工单位及评审员当场签字确认。深入推行联席会议制度,为解决评审中的争议问题,形成集体决策。推行了评审事项取证表制度和廉政回访制度。三是下一步将提请县委县政府修改宁政发〔20xx〕年11号文件,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单位的行为。四是财评中心20xx年获得了“省财评工作先进集体”、“县级青年文明号”、“项目服务先进单位”等荣誉,“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验收工作也将在12月份进行。

6.关于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不抓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风,做到规范、精练。局办公室加强发文管理,着力精简各类发文。能以函的形式印发的,不以文件形式发文。减少文件数量,能通过电话、网站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截至11月,下发正式文51件,同比减少5件。三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局办公室联合监察室定期对领导交办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7.关于存在上班迟到早退、玩手机游戏现象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成立了考勤小组,局监察室不定期对工作人员上班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通报,将督查情况运用到干职工民主测评、科室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中。二是扎实推进财政业务能力素质提升工程,通过集中培训、干职工自学、上级跟班学习等多种途径,进一步提*职工的岗位专业水平和财政财务管理能力。

8.关于个别同志群众观念淡薄,存在权力寻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财政局结合财政局“雁过拔毛”式*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及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二是严肃执纪问责,灵活运用“四种形态”,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职工,提醒谈话制止,对存在问题的干职工,批评教育立即纠正,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干职工,严肃处理。

(三)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约束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预算。全面规范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程序,尽可能地做实做细编制前的相关工作,增强预算工作的刚性,规范预算指标调剂业务。二是加强年初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的安排与县主管领导对接汇报,做到项目更细化,支出更刚性。三是进一步加大乡镇(街道)预算管理的宣传培训力度,增强乡镇(街道)政府的预算管理意识和业务水平。在7月份开展的乡镇财政所长、村账代理会计培训中,设置了预算管理培训内容。

2.教育系统经费没有预算到各学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县财政在20xx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已经将预算编制工作布置到29个基地学校。二是29个基地学校也将20xx年教育系统部门预算经费测算草案通知到每个学校,各学校都按统一标准进行预算经费测算和编报,同样执行“两上两下”预算编制流程。

3.关于存量资金管理不规范,暂存、暂付款以及对外借款规模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转资金处理和20xx年度指标结转明确了相关规定。二是规范财政出借资金的审批程序,所有财政资金出借均由借款单位提出申请,明确借款用途、归还渠道、还款时间、违约责任,按程序报批以后方能办理出借,严格控制财政资金出借的规模。1-11月份,财政出借资金总额为5.72亿元,目前已收回4.42亿元。最后两月,将进一步从严控制,积极催收,实现暂存款、暂付款余额下降的目标。三是及时清理财政往来资金,定期对出借资金进行函证,对到期出借资金采取催收、扣缴等方式,积极清收出借资金。今年已单独发函10次催收相关单位欠款,由于各载体单位资金偏紧,欠款催收的成效不太明显。

专项资金申报进行整合,增强县级统筹能力,集中财力办大事。三是要求各载体单位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明确申报业务主管部门责任,由申报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出具承诺函。

5.关于预算调整、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要求不严,程序随意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资产配置严格审批,超标、超计划资产购置的原则上不予审批;使用资产(含出租、出借、担保、投资)、资产处置(土地、房屋、股权等)必须报县政府审批后再按程序公开处置。二是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实行“单位使用、财政统筹、政府调配”的模式管理,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资产所有权相分离的原则。三是整合闲置国有资产,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全年共调拨和划拨土地48280平方米,房屋118554平方米,金额9亿元;归集土地1567.5亩,房屋39561.2平方米;审批国有资产抵押担保贷款4个,抵押担保贷款10.08亿元,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6.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申报和使用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的其他问题逐一整改落实。

7.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拨付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12号)文件规定,加快指标文件处理进度,规范资金拨付和审批环节流程。完善相关制度,要求上级指标文件在收到后7个工作日内下达到位,特殊情况的,在30日内下达指标,无划拨不及时的问题。如上级下达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经民政部门制定分配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直接拨付到受灾群众手中,确保了资金安全和有效。二是业务科室对专户资金的项目、来源、金额逐一清理,督促业务主管单位加快项目落地建设,加快资金的支付进度。截至9月,我县盘活存量资金工作进度在全省123个区县市中排名第41位,农业科专户从20xx年开始资金只出不进,基建专户截至10月底,20xx年之前上级专项资金仅余179万元。

8.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效益比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及验收报告书等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基础资料和数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二是下发《关于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宁财办[20xx]20号),在绩效管理全面推进、目标管理、绩效评价操作规程和结果应用等方面做出系列性规定。三是上线了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实施过程跟踪,项目自评和财政再评价等方面实行流程化管理。四是加强资金绩效监管,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项目10个,部门整体支出评价3家;计划开展财政再评价重点项目10个,目前完成2个;确定年度第二批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其中所有1000万元以上的财政支出项目都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9.关于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面检查乡镇财政所总会计、单位会计业务,按季抽查每乡镇一个村的村账支出业务,登记并公布检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加强相互学习交流,财政监督检查局加强对乡镇财政的业务抽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处理。

10.关于全县部分单位财务支付行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督促,要求财务人员规范合理使用指标资金,根据项目进度及时申报用款计划,办理支付。二是加大报账宣传力度,在日常报账时,对报账人员进行业务宣传,提醒单位及时处理支付业务,尽量避免出现将支付报账业务积压至节假日。

11.关于公务卡使用比例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行提供上门办卡服务。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局纪检组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案件,促使我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篇二。

20xx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建设局工作进行了巡察,20xx年1月20日下午,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建设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建设局党委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局党委在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先后召开3次党委会、4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逐条逐项分析巡察组反馈意见,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动员。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由党委书记、局长负总责、党。

委成员按分工负责,各股室和各单位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局办公室具体实施的领导体制,细化分解整改事项为4方面15项27个问题,分别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切实落实整改责任。目前,25个问题已整改完毕,2个问题限期整改。

三是加强巡察督查。为保证整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局纪委除按《整改方案》的规定时间督办外,还进行明察暗访,跟踪督办。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制定了《建设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办法》、《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建设局市政工程精细化管理规定》。

(一)关于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清单。目前,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局于2月中旬召开了7场次恳谈会,7人次提醒谈话,对1名中层领导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委学习带动作用,制定了20xx年度党员干部培训计划,每个党委委员亲自授课,以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突出讲纪律、讲规矩,结合城建工作实际,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

三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恳谈会制度。年底,局党委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恳谈会,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二级单位进行多层次恳谈,恳谈内容涉及干部思想作风、党群干群关系、制度落实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四是制定考核计划,加强考核问责。以此次巡察反馈意见为导向,修订年度考核方案,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班子个人廉洁自律及巡察工作整改情况等全部纳入考评内容。元月下旬组成两个考核组对局属各单位20xx年度工作开展进行了综合考核。20xx年,局党委决定把“两个责任”延伸到各支部,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和组织考试的形式对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2、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纪委“三转”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结合20xx年度考核工作,选拔专职人员成立纪检监察室,加强纪检监察业务指导培训。

二是发挥好局纪委查处惩戒职责,对一般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通过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形式进行教育提醒和惩戒。加强违纪违规案件通报曝光制度的落实,形成震慑作用。针对“系统内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没有及时向县纪委报告,有关责任人没有受到责任追究”等问题,我局党委报县纪委,对一名中层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局领导对问题比较集中的4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恳谈;对3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三是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作风纪律教育。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除局党委班子成员轮流授课之外,还邀请县纪委、县检察院、县审计局等单位专业人士进行集中授课,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对发生在系统内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深刻剖析,将孔令晓中午饮酒、刘天增作为自来水公司经理挪用污水处理费专项资金的违纪案件作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给广大党员干部心灵触动。

日—17日利用下午时间,先后与自来水公司、市政公司、质监站、园林处等四个承担工程建设任务的单位进行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恳谈,内容涉及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等。

(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方面的问题。

1、关于履行职责不力,工程管理混乱,廉政风险较高的问题。

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手续不完备,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我局在自查过程中,的确发现个别市政工程、绿化工程在手续和程序不完善的情况下开工建设。虽然受制于客观因素,关键还是急于完成任务,缺乏规矩意识。为此,局领导对市政公司、绿化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下一步将严格工程建设基本程序,从20xx年起,所有新建项目在开工前必须完善立项、环评、勘察设计、预算评审、招投标等前期手续。对于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急、险”项目、季节性绿化工程以及按照规范程序无法按期完成的省、市重点工程,我们将积极报请县政府专题研究,根据县政府确定的建设方式进行施工。

监控督办。对于“监理公司违规超资质范围多次对市政、绿化工程进行监理,监理人员超数额监理工程项目”的问题,监理公司已作出说明,向局纪委作出检查。局党委要求监理公司积极申报市政监理专项资质,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今后所有市政项目必须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标准规定配套项目监理人员。对于“有项目经理无资质、一人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经理”现象,经查,20xx年4月28日—20xx年7月28日,城区绿化工程第3标、5标两个标段同时使用张华的项目经理证件,违反了《河南省建筑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属于认识上不到位。缺乏对相关规定的学习和了解,在资质的使用管理上不够严谨,缺乏内部管理约束。为此,我局给予张华吊销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不再担任绿化公司项目经理。下一步,将加强项目经理资质使用管理,实行一事一批、统一协调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坚持专人监管,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对于“个别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在自查中,发现教育西路消防栓安装、填埋不规范,我局立即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了整改,对负责该工程的项目经理、监理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举一反三,我局又制定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有关规定》,联合土地、房管等单位,严厉打击转包、分包、出借资质行为。

习《中国*廉政准则》和《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同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制定了《建设局工作人员“三不准六禁止”规定》(即:三不准:不准工作日参加任何形式的饮酒活动;不准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不准进入足疗城、ktv娱乐城、高档会所等场所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六禁止:禁止与市政工程投资商、房地产开发商发生不正当的经济关系;禁止私自私下与自然人合作搞各种形式的融资活动;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非法利益;禁止以任何形式插手、干预工程或入股参与工程建设;禁止向施工企业销售、变卖建筑建材制成品、绿化苗木;禁止收受施工企业及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并下发到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并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若发现有干部职工利用职务干预工程建设、谋取私利现象,将依法严肃处理。

使用效益。把工程预算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点,做到早发现、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政风险。

针对“bt模式运作不规范,对投资人监督制约不力。bt模式运作的部分工程,建设局与施工企业签订的合同约定第一次回购款支付额度、支付时间比较随意”的问题,经查,确实存在,原因是为减少回购款的利息支出,我局在与投资商所签订的bt合作协议可根据县财力状况允许的情况下,提前支付回购款。根据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3号)精神,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涉及沥青路面的重大投资项目在主体工程基本完工的情况下,可以提前支付工程总额的25%,专项用于购买铺油用的沥青。下一步,我局严格按照ppp融资管理办法,规范项目支付资金程序,建立重点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台账,按照形象进度和回购期限报县政府批准后进行拨付,坚决杜绝随意拨付现象。

域景观建设指挥部。对于“部分施工合同签订不负责,存在承包人签名代签、工期计算错误”的现象,经局纪委核实,因相关人员疏忽造成。对此,局纪委已对相关人员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2、关于招投标方面违规违法多发问题。

针对“先施工后招标现象严重”的问题,经过自查,确实存在。近年来我局组织实施的部分“急、险”项目、季节性绿化工程及省市安排的重点工程,如:县衙周边道路改造工程、方山西路绿化工程、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等工程,由于工期有时限要求,按照正常程序根本无法如期完工,为此,我局报请县政府同意,采取边施工边完善手续的方式进行建设。下一步,将严格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实行工程分类管理,对于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急、险”工程、季节性绿化工程以及按照规范程序无法按期完成的省市重点工程,将及时报请县政府确定建设方式。同时限定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施工手续,对没有按时完善手续的单位将予以查处。

影响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县双创办再次下发督办通知书要求硬化、绿化,我局安排绿化公司组织实施。两项工程均不超过30万元,这属于相近区域不同时期实施的两项小项目,不属于项目肢解、规避招标。根据国家招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监理费用在30万以上的工程将依法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监理费用在3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不进行招投标。对此,局党委已要求园林处作出情况说明。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公开招标确定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若发现有工程肢解发包、规避招标的行为,局纪委将认真查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针对“市政公司、绿化公司有串标、出借资质情况”的问题,经查,市政公司、绿化公司确实存在此种情况。对此,局纪委已介入调查,根据事实对分管领导和当事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杜绝出现类似现象和行为。

针对“少数工程评标过程中,评委专家有作弊嫌疑”的问题,局纪委已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严禁以各种方式影响评委专家评审。同时,我局将积极与县公共资源中心对接,严把评委专家资格关,严禁有不良行为的评委专家进入内乡市场参与评标活动。若发现或接到举报投诉后,将依法严厉打击评委专家作弊行为。属于违纪违法行为,将移交县纪委、检察院依纪依法处理。

3、关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针对“局机关和个别二级单位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且数额较大”的问题,经查,自来水公司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两项专项资金没有及时缴纳县财政局,根据自来水公司运营现状,局党委已要求自来水公司制定资金缴纳计划。目前自来水公司已缴纳100万元,剩余资金计划利用5年缴纳完毕。局纪委已对自来水公司经理刘天增做了党内警告处分。下一步,将加大专项资金征收力度,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及时足额上缴县财政局。同时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每项工程建立资金专账,资金拨付随项目走。

针对“有大额支出没有清单,苗木等原材料采购以批为单位,无数量、无单价,出具发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现象”,局党委已责成园林处迅速自查,并向局纪委写出检查。下一步,我局将以此为戒,对全系统财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制定出台《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定》,同时聘请专业人员每季度对局属各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指导,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财务支出手续。

(三)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反“作风”方面问题。

1、关于局机关和部分二级单位滥设名目,违规发放奖金补助的问题。我局已在全系统开展违规发放奖金补助专项治理活动,对违规发放奖金补助的局机关、园林处、监察大队进行通报批评,并写出深刻检查;局机关发放的奖金补助102340元、园林处发放的奖金补助38053元、监察大队发放的奖金补助21500元已收回并上缴县纪委。同时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从20xx年起,全系统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政策发放奖金补助。生产性单位按照业绩发放绩效考评奖金。

2、局机关和部分二级单位违规接待问题比较严重。招待费严重超支,大额酒票入账,在定点饭店以外的饭店就餐等问题比较突出。严格规范“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县纪委要求,局属各单位于2月15日将定点就餐的饭店报局纪委备案,每半年局纪委将专项检查一次,对于违规者将严肃问责。

3、关于个别单位违规购买土特产问题。在全系统开展自查清理活动,对局机关、园林处违规购买土特产的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要求各单位严禁购买土特产,严禁相关票据入账。严格财务支出管理,确保财务管理规范运行。

4、关于局机关违规购买和使用车辆问题。对于我局使用建筑业协会购买的东风悦达起亚越野车问题,目前已退还给建筑业协会。并给予有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

5、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比较突出。

关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进展缓慢,被南阳市公开约谈通报”的问题,自我局被公开约谈后,20xx年12月4日县政府安排我局作为临时业主全面接管该项目建设任务。按照县政府要求,我局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加班加点,昼夜施工,目前已如期完成建设任务。下一步,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四分六包”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局分管领导负责督促落实分管单位重点工作落实,各单位一把手为具体责任人。二是实行“两个清单”(职责清单和标准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台账管理制度。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在全系统予以通报。四是加强问责力度,发现有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将启动问责机制,甚至对单位一把手做组织处理。

建小区协调,准备采用磁卡水表进行计量。四是从3月份开始,邀请上海专业查漏公司对城区管网进行巡查。截止目前已查出dn100以上暗漏3处,dn100以下暗漏28处。

关于“墙改基金征收不到位,征收比例仅为71.15%”的问题,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墙改基金在征收过程中给予免收;二是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县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10%左右的保障性住房给予免收墙改资金;三是县政府出台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明确对部分招商引资项目减免征收墙改基金。为避免征收的随意性,局纪委对负责此项工作的施工股股长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墙改基金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大征收力度,严格按标准进行征收。同时,将与县财政部门沟通,执行征收返还规定,参照周边县市的做法,在征收时把应该返还的部分予以扣减。

(四)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问题。

位发言。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民主理财的基础上,又制定《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定》,要求班子会议集体决策的事项将予以公示,接受监督。三是对于未经班子研究,擅自做决策的单位负责人,将启动问责机制。

2、擅设机构。未经县编制部门批准,成立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大队,违规执法。由于我县没有专门的城建执法监察队伍,20xx年9月初,河南省住建厅行政执法考核组对我县建设行业行政执法进行检查考核时,认为我县建设行业行政执法不规范,执法主体不规范,要求尽快组建专门的行政执法队伍,理顺执法体制,限20xx年10月底前整改到位并把整改情况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和住建厅。我局报县政府同意,从局属各单位选调15名具有执法资格工作人员临时组建城建监察大队,依法开展工作。由于种种原因,至今仍不规范。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此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以内建党【20xx】12号文件形式撤销了城建监察大队。目前县编办以内编【20xx】20号文件批准成立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大队,机构和人员正在组建中。

3、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部分二级单位超职数配备中层领导干部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消化超职数配备的有关规定,按照编委批准的领导职数,加强干部职数管理,落实好局属单位职数配备。将超指数的单位,根据20xx年度考核,进行退减。二是在没有消化超职数的情况下,不再新提拔干部。

单位出现职数空缺时,只从现有干部中进行调整使用。三是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向县编委申报增加园林处、绿化公司、质监站等单位人员编制指数。

4、关于事企不分,违规兼职。部分二级单位与下属企业管营不分。部分中层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的问题。一是结合全县机构改革,逐步实现企事分离、管干分离。二是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任用、调整党员干部。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对在企业兼职的中层干部进行调整。

5、人员管理不规范。局机关长期借调二级单位人员使用。对二级单位管理比较松散,干部职工长期不上班、内退、外出务工、停薪留职等现象比较普遍。

一是健全完善局机关借用人员管理制度。结合行政单位公车改革要求,对局机关借用的1名司机,已于20xx年12月30日返回原单位工作。对现有借用人员加强管理,逐步完善借用手续。

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豫人社薪[20xx]6号文件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有关工资待遇的通知》(宛人社薪[20xx]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考勤和请假休假制度,工作人员请假、休假均严格按规定办理书面审批手续,并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三是对长期不上班、外出务工、停薪留职等人员,由原单位以书面函告的形式限于20xx年3月底前回原单位上班,逾期不上班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目前绝大多数人员已回原单位上班,对于个别没有按期回原单位上班的人员,我局已要求相关单位与人劳局对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是实行分包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分包领导负责督促分管单位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单位一把手具体负责解决。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步工作。

(一)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盯紧巡察反馈问题,扭住整改不松懈,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常抓不懈、综合治理。

巡察整改情况报告(汇总15篇)篇十

2017年12月宿州市一级公路总监办与宿州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s303泗永路灵璧至宿城段改建工程进行巡查,针对这次巡查提出的若干问题,现将我部整改措施汇报一下:

一、合同管理及履约情况

存在问题:项目总工未按合同要求进场,施工技术力量薄弱。 整改措施:公司已安排总工人选,计划二月底到岗;同时公司已增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8名,现已到位3人,其他人员2月底前全部到位,增加s303灵璧项目施工技术力量。

二、内业资料

存在问题:试验检测资料填写不规范,存在错误现象;投标文件、合同文件未上报。

整改措施:对于试验检测资料填写不规范,存在错误现象。已按要求及规范对试验检测资料进行重新填写,并积极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业务水平、工作技能等培训学习;我部已上报投标文件、合同文件。

三、安全、环保工作开展情况

存在问题:安全巡查、检查、自检不到位,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未设置,安全生产警示牌、危险源发布牌、单元预警牌未设置,标志牌设置不规范,专职安全员不足,未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

整改措施:我部已加强全线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新增安全员2名;

加大安全巡查、检查、自检频率,杜绝安全问题的发生;并严格按照检查要求在项目部、胜利沟大桥处设置了安全生产警示牌、危险源发布牌、单元预警牌(后附照片);现已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

特此回复

附:整改照片

s303灵璧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2017年1月10日

区委第四巡察组:

今年以来,国资委紧紧抓住去年专项巡察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认真吸取巡察工作意见,围绕整改方案建机制、抓落实,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需整改的问题一:一些干部的思想比较活跃,想法比较多,有的影响到了队伍的精神状态,有的影响到了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不够及时和深入细致,发挥作用有待增强。

整改对策: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具体措施1:深入开展干部思想政治工作

清,保驾护航”辩论赛,同时委里也组织了一场机关青年干部的辩论赛,通过思想交锋促进思想统一;三是深化创先争优活动。1、落实创先争优工作要求,明确2011年度国资委重点工作目标,各处室细化制定季度重点工作并落实责任; 2、开展优秀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并进行表彰和宣传,其中马文洁的事迹入选新区机关党工委汇编的《我是共产党员》一书; 3、进一步做好党员双报到工作。四是深化机关作风建设。1、针对机关作风测评情况,积极整改落实,通过召开专题会和委机关作风建设推进会,部署落实2011年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2、结合国资委特点,制定了《国资委机关作风建设督查办法(试行)》并进行了试运行。

具体措施2:加大干部培养锻炼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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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情况报告(汇总15篇)篇十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xx年5月6日至6月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委办公室进行了巡察,20xx年9月1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委办公室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带头贯彻落实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不到位”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及时传达学习。高度重视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传达学习工作,通过干部职工大会、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多种方式,多途径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及时传达学习中省市县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确保第一时间把上级会议文件精神传达到每名干部。结合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9月30日召开干部职工会组织学习传达《中共大英县委印发〈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和监督责任双向互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大委发〔20xx〕2号)精神。二是扎实贯彻执行。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和上级决策部署,在各自分管领域坚持“县委工作推进到哪里、县委办公室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及时作出指示批示,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定期分析检查落实情况,及时跟踪调整改进,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二)关于“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坚持不到位”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领导重视,率先垂范。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对理论中心组学习负总责的制度,由领导班子主要领导亲自审定学习方案,亲自主持专题学习会,带头学习、带头撰写学习体会、带头研讨交流。同时,针对理论学习的长期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健全完善了《县委办公室理论学习制度》,对中心组学习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每次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确定两名班子成员作重点发言,其他班子补充发言。提前把学习内容、方法、个人自学准备、重点发言人员等通知每一位中心组成员,避免工学矛盾,做好学习准备。二是制定计划,严格执行。有计划的开展县委办公室中心组理论学习,做到合理布置,统筹安排,对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地点、重点发言人都做了明确规定。除集中学习外,中心组成员充分利用“八小时以外”的时间自觉开展自学,推动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截止目前,县委办公室理论学习中心组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十九届五中全会等主题开展学习研讨6次。

(三)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牵头揽总作用发挥不明显,履行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能不到位”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县委办公室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制度》,明确领导分工,针对中央和省委巡视、市委巡察等相关问题,及时督促反馈意见整改单位根据整改方案完成整改,并做好后续跟踪工作,每两月收集一次未整改完成相关责任单位的整改推进情况。二是定期督促检查。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加强整改工作日常监督。县委绩效办将整改情况纳入重要督查范围,县委巡察办将整改情况纳入巡察监督重要内容。针对所有上级党组织巡视巡察发现问题,分别对各整改责任单位进行督查,并制发督查通报,倒逼各单位将整改真正落到实处。

(四)关于“监督管理松懈,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健全完善费用报销“四级联审”机制,进一步强化了财务报销程序的把控。二是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进一步加强了现金支付管理,加强公务卡的推广和使用。三是修订完善了采购制度,认真组织学习有关规定要求,严密制定采购计划,规范采购流程。四是加强值班管理,严格执行机要值班排班签到制度。五是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组织各股室梳理形成股室工作操作手册,将差旅费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制度印发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提升了全体干部职工的财经纪律意识。

(五)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统筹谋划。制定《20xx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20xx年度党支部工作计划》《20xx年“三会一课”活动计划》,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着力增强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提升组织力。今年以来,共召开支委会13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党员大会5次、讲党课4次,民主生活会1次。二是建章立制。制定《县委机关党委工作制度》《县委办公室党支部工作制度》,进一步厘清党建工作思路,明确党建工作内容,确定工作重点,形成了思路清晰、任务明确的良好工作态势。三是深入问题整改。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查摆出的问题整改,县委办公室党支部和党员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立问题、任务和责任“三张清单”,明确牵头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逐一进行整改落实。四是逗硬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有关规定》,逗硬落实会议主题、程序、要求。9月24日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本着出以公心、出于真情、帮助提高的目的,开门见山,直面问题,互相提出批评意见24条。会议开出了“辣味”,让大家红了脸、出了汗、排了毒、治了病,达到了统一思想、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改进作风的目的。

(六)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做好统筹谋划。印发《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系统谋划年度工作任务,县委办公室主要领导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地落实。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制定《县委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内容。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制度,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汇报,班子成员每月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每半年听取分管股室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三是多形式开展廉政教育。坚持会前学法和每日学“习”制度,依托“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及违纪违法通报,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不断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利剑斩黑手 重拳除乱象》《越界》等,学习传达《中共大英县委印发〈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和监督责任双向互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大委发〔20xx〕2号)精神,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和法纪意识,做到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行动上自觉。

巡察整改情况报告(汇总15篇)篇十二

我们xx局窗口全体工作人员根据党组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首先,能够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经常教育引导窗口全体工作人员爱岗敬业,高标准、严要求,谨言慎行,事事处处用党性原则、工作职责对照落实到岗到人,使窗口全体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让大家正确处理荣誉、金钱、地位之间的关系,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兢兢业业工作,珍惜工作岗位,珍惜工作机会,用好手中的权力。

我们窗口还经常开展自励、自强、自警、自省学习活动,用反面事例;反面教材警示大家,让每一位同志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健康的肌体,良好的心态,不犯自由主义,不踏雷区,不闯红灯,不越高压线,练就清正廉洁、拒腐防变的免疫能力。

通过自查,我单位对调整的审批事项、项目全部到岗到位,无变相审批、无体外运作,无吃、拿、卡、要、报现象发生,无违规违纪、无违法行为。按照当前“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公务员素质”这项“二转二提”工作要求,履职尽责,争先创优,使窗口工作提速增效,方便群众,服务社会,宁可我们麻烦百次,不让群众麻烦一次,促使各项工作争一流,创第一,努力实现率先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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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情况报告(汇总15篇)篇十三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xx年3月28日至20xx年6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财政局进行了综合巡察,7月1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问题明责任,整改落实成为财政工作核心任务。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局党组对此极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深化财政改革。

(一)压实领导责任。

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王春林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正容同志和纪检组长何欣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由陈正容、何欣同志分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3月份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0次、局务会议8次、干职工会议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抓实责任分解。

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以《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对财政局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为总揽,以红包礼金治理、专项资金规范、农开项目管理、特色县域经济项目绩效评价4个子方案为重点的整改框架;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科室(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

采用定期抽查、随机评价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干部绩效、科室(单位)目标3项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67个具体问题归纳为25项,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23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推进预算单位办理公务卡的2项问题正处整改推进中,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认识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抓责任履行不放松。严格职责分工,制定《县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级级有责任的机制体系。严肃政治规矩,分别于3月22日、5月19日组织全体干职工听取局党组书记讲授的《牢记为民理财,坚持廉洁从政》、《提振信心,深学敢为,奋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两次专题廉政党课,11月10日,组织班子成员、机关党委和支部成员学习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听取党组书记王春林同志专题解读;局班子成员作为普通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讲授了9堂党课。严行谈话警示,3月23日,时任党组书记谭启良同志组织班子成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6月22日,党组书记王春林同志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条例》、《准则》,并结合身边案例开展廉政警示谈话;班子成员与科室(单位)负责人、主要岗位业务人员之间逐一开展日常廉政和廉洁提醒谈话。截至目前,谈话对象达402人次。二抓教育创新不滞后。在“。

两学一做。

”及“三会一课”、专题民主生活会、道德讲堂、警示教育、集中学习等活动有序开展的同时,多角度、全方位充实教育元素,组织开展庆七一暨“讲道德、明是非、守纪律”主题展演,评选表彰财政系统爱岗敬业标兵、最美家庭、优秀党员42名,发挥身边榜样作用;举办财税系统男子篮球赛、财务人员趣味运动会,国地税、乡镇、部门单位40余家报名参与,在竞技拼搏中浓厚了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开辟廉政文化走廊和廉政宣传专栏,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廉政和作风建设提示短信;承办第三联组“廉政知识抢答赛”,我局原党组成员江志华家庭获县纪委授予的全县十佳“家风好家庭”荣誉;11月5日,组织48名局青年干部赴县国防教育基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三抓权责制衡不遮掩。扎实推进公共权力清查,7月上旬,5个科室先行先试,对职能职责范畴内各项公共权力的政策依据、规定标准、工作流程进行逐一剖析,进而查找薄弱环节、风险所在,形成较为全面、细致的模版后,9月份在全局科室(单位)中推开,目前已形成29个权力清单、196个责任清单;着力强化内部控制约束。结合《湖南省财政厅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湘财监〔20xx〕10号)精神,在全面梳理科室职能、明确。

岗位职责。

形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拟定了《宁乡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财政管理法律风险防控办法》《预算编制风险防控办法》《预算执行风险防控办法》《政策制定风险防控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重点突出廉政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等级的评估防控措施的制定,目前正在讨论阶段,力争在近期出台全部9个内部控制文件,形成“1+8”内部控制完整体系。

2.关于督促检查不实,考核评比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查不手软。注重加大责任追究、廉政纪律、作风建设、岗位管理等制度的执行力度,今年,开展领导交办件督查15次、作风建设督查22次,编发通报5期;二是考核不打折。注重完善《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和《机关支部和党员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两线并行”,将党风廉政工作纳入支部、科室(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范畴,纳入党员、干部年度绩效评价范畴,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实现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两不误,双促进。

3.关于过于强调团结和谐,直面问题力度不大,导致财政资金分配不公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预算公开有突破。针对20xx年预算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出台预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从部门预算、决算的数据和说明,到上级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均实现了原文公开和资金公开到类、款、项,各业务科室对180家部门预算单位的公示情况进行了审核,铁纪把关、顶住压力,要求相关单位整改不打折扣。二是资金拨付更规范。制定《预算支出指标文件管理办法》,由局各业务科室在资金下拨时,向业务主管部门下达资金指标文件,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支出科目,并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资金的分配方案在官网公开。三是重点领域再掌控。在政府性投资项目申报、审批、结项等方面严格操作流程,做到公开透明;同时,制定与项目建设相匹配的财政性资金的申报、审批、结算等严格规范的操作办法。

4.关于党组履职不到位,原则性不强,导致项目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了科室(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责任。规范资金申报程序,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加强管理,对有关重点项目认真把关再进行申报,各部门单位、乡镇村(社区)向上争资申报文件,必须有所在乡镇出文、主管部门核定项目后才进入行文程序审批。局业务科室(单位)加大了核查监管力度,进项目查看现场,下单位查阅资料,确保监管环节不缺位,截止11月21日我局向上争资行文数量204个,较去年同期减少111个。

5.关于纪检组监督责任也有缺失,监督履职不主动、不大胆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主动作为。纪检组在局党组的支持下,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敢于坚持原则,大胆履职。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纪检组到三支部、五支部讲授了专题廉政党课;牵头组织开展局内作风建设督查22次;对于“三重一大”的问题中某些提议,纪检组只要认为不妥的都能及时发表不同意见,取得党组的支持。二是整合力量。针对发生的问题,局纪检组认真反思,整合监督检查、绩效管理等力量,形成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基本实现了财政监督的全覆盖。三是深入整顿。认真开展“雁过拔毛”式*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两项专项整治工作。今年4-11月共自查20xx年至20xx年的财政专项资金226.8亿元,下沉一级重点检查扶贫、水利等7项资金23.12亿元;6月中旬,在县纪委组织下,财政局积极参与配合,抽调86名财政干部作为检查组成员,选取林业类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为切入点开展乡镇(街道)之间的交叉检查,共计检查28个乡镇(街道),发现并移交县纪委问题线索30条;8月份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开展了区县之间的“雁过拔毛”专项整治交叉检查,目前行政处理立案1件,退缴违规资金4万元;10月份抽调15名财政干部配合县纪委开展村级财务清理和合村并帐工作。

6.关于纪检组执纪问责力度不大,震慑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廉政谈话,纪检组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职工,提醒制止,对存在问题的干职工,批评教育要求立即纠正,对屡教不改的干职工,对照机关制度规定严肃处理,对问题严重,违反纪律的一律按相关条例从严处理。今年3月至11月纪检组开展日常廉政谈话80人次(其中集体谈话3次);任前廉政谈话三批51人次;提醒谈话27人次,印发作风建设督查通报5期;年初对个别单位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评审价格失真的3名责任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取消评优和扣发绩效工资处理;配合县纪委对受到刑事强制措施的2名同志及时停发工资,做出了开除处理;10月份对交通肇事的一名干部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执行六大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自我剖析。按要求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党组民主生活会,并督促机关党委将组织生活会开到各支部。今年3月份召开了一次“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会前有请示、有通知,会议有方案,会后有总结,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了党组战斗力。二是坚持以上率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在各自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认真进行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都在所联系支部开展了“两学一做”专题学习党课讲授活动。

2.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个别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将6类重大决策、3类重要干部任免、3类重大项目安排、3类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全部纳入集体决策范围,对事项酝酿、决策、执行阶段提出了具体原则和要求,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做到了会前有方案,会议有记录。同时,明确二级单位内部的“三重一大”事项,涉及全局性的,必须报上级决定后实施。如:农开办办务会工作机制,集体研究制定项目申报计划,三重一大”原则研究并逐级上报,按照《宁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12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严格依规依程序办理,农开办提出立项建议,向上报批。

3.关于财政财务制衡机制不完善,监管出现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各项制度,以县政府办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12号),明确资金申报、审批、拨付的权限和责任,面向所有有申报资格的主体,做到全过程公开。在资金申报环节,规定项目申报的政策文件公示不少于3日,让项目单位(企业)对财政政策广泛知晓。在项目初审环节,由业务主管部门按照政策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项目申报情况,在上报截止日5日前提出项目申报计划,充分核实项目的资质、申报条件等情况。在资金审批环节,通过审批的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在各自门户网站或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公开监督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财政门户网设置预算公开专栏,截止目前已全面公开了20xx、20xx年1000多个上级专项资金指标文及分配情况。

4.关于执行组织纪律选人用人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干部交流。根据科室岗位业务需要及人员适岗情况,人力资源科对干职工任职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制定定期对干职工进行岗位调整交流方案,报局党组会议集体决定,同一岗位任中层干部满5年(含)必须交流、同一岗位任中层干部职满3年(含)适当交流;关键业务岗位干职工工作满5年(含)以上的应当交流;关键业务岗位干职工工作满3年(含)以上的适当交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5月份,对25个乡镇(街道)交流任免财政所长、副所长、总会计、单位会计等主要岗位和业务工作人员81人,目前在任的财政所长中连续4年在同一岗位的仅4名。8月份,经局党组会议议定,对部分科室(单位)进行了机构整合,包括中层副职、业务骨干和临聘人员在内的31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岗位交流调整。

一是修改和完善了财评中心工作制度。放开小额项目的评审,30万元以下的土建项目,5万元以下的设计、地勘、监理等费用项目可由政府采管备案;费用改为二审制,任务繁忙时,按照需要,委托中介机构一审,提高了评审效率。明确由2人以上查看现场,并明确评审员仅对表观工程量负责。二是完善了评审流程。落实对审签字制度,评审工作底稿上增加现场查看部分的内容,现场情况由建设、施工单位及评审员当场签字确认。深入推行联席会议制度,为解决评审中的争议问题,形成集体决策。推行了评审事项取证表制度和廉政回访制度。三是下一步将提请县委县政府修改宁政发〔20xx〕年11号文件,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单位的行为。四是财评中心20xx年获得了“省财评工作先进集体”、“县级青年文明号”、“项目服务先进单位”等荣誉,“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验收工作也将在12月份进行。

6.关于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不抓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改进会风,注重对各类会议决定落实不走样。局办公室强化对会议统筹力度,控制会议数量,对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改革会议形式,原则上能以通知、电话等方式部署的会议,不再召开会议。提高会议实效,严格实行会议请假、签到制度,安排监察室现场监督通报。截至11月,召开全局性大会6次,同比减少25%。二是改进文风,做到规范、精练。局办公室加强发文管理,着力精简各类发文。能以函的形式印发的,不以文件形式发文。减少文件数量,能通过电话、网站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截至11月,下发正式文51件,同比减少5件。三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局办公室联合监察室定期对领导交办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7.关于存在上班迟到早退、玩手机游戏现象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成立了考勤小组,局监察室不定期对工作人员上班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通报,将督查情况运用到干职工民主测评、科室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中。二是扎实推进财政业务能力素质提升工程,通过集中培训、干职工自学、上级跟班学习等多种途径,进一步提*职工的岗位专业水平和财政财务管理能力。

8.关于个别同志群众观念淡薄,存在权力寻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财政局结合财政局“雁过拔毛”式*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及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二是严肃执纪问责,灵活运用“四种形态”,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职工,提醒谈话制止,对存在问题的干职工,批评教育立即纠正,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干职工,严肃处理。

(三)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约束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预算。全面规范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程序,尽可能地做实做细编制前的相关工作,增强预算工作的刚性,规范预算指标调剂业务。二是加强年初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的安排与县主管领导对接汇报,做到项目更细化,支出更刚性。三是进一步加大乡镇(街道)预算管理的宣传培训力度,增强乡镇(街道)政府的预算管理意识和业务水平。在7月份开展的乡镇财政所长、村账代理会计培训中,设置了预算管理培训内容。

2.教育系统经费没有预算到各学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县财政在20xx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已经将预算编制工作布置到29个基地学校。二是29个基地学校也将20xx年教育系统部门预算经费测算草案通知到每个学校,各学校都按统一标准进行预算经费测算和编报,同样执行“两上两下”预算编制流程。

3.关于存量资金管理不规范,暂存、暂付款以及对外借款规模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部门单位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8月份对各支付单位下达了《关于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及20xx年度年终指标结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办〔20xx〕34号),对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结余结转资金处理和20xx年度指标结转明确了相关规定。二是规范财政出借资金的审批程序,所有财政资金出借均由借款单位提出申请,明确借款用途、归还渠道、还款时间、违约责任,按程序报批以后方能办理出借,严格控制财政资金出借的规模。1-11月份,财政出借资金总额为5.72亿元,目前已收回4.42亿元。最后两月,将进一步从严控制,积极催收,实现暂存款、暂付款余额下降的目标。三是及时清理财政往来资金,定期对出借资金进行函证,对到期出借资金采取催收、扣缴等方式,积极清收出借资金。今年已单独发函10次催收相关单位欠款,由于各载体单位资金偏紧,欠款催收的成效不太明显。

4.关于专项资金管理存在项目过多、使用分散,甚至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12号),对专项资金从申报到审批、分配、拨付等流程环节全部公开,做到“非涉密,全公开”。严格申报程序,对每笔专项资金进行建档公示,确保了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杜绝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跟踪检查,实施问效,对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开展专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试点工作。紧紧抓住资金申报这个“入口关”和“牛鼻子”,改变县内各单位向上争资各自为政的做法,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专项资金申报进行整合,增强县级统筹能力,集中财力办大事。三是要求各载体单位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明确申报业务主管部门责任,由申报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出具承诺函。

5.关于预算调整、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要求不严,程序随意问题的整改情况。

预算调整方面,进一步强化了预算执行约束力,加强了财政与人大财经工委在预算及调整预算程序方面的工作沟通,严格执行预算调整法定程序,严把预算刚性支出。政府采购方面,一是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宁财采购〔20xx〕4号),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流程;退出发票审签环节,减少随意性,提高规范性。二是优化服务。上线并优化信息化管理平台;扩大加油定点范围,汽车维修将推行资质供应商备案制,并引入物价部门核价;逐步加大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竞价、网上询价等的适用范围,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进一步充实专家库,确保评标结果更科学公正。三是强化监管。加强对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和执行等环节的要求和监管,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检相结合,联合纪委和审计部门对重点单位和项目实行联检;充分发挥公众监管作用,加强社会监管和代理机构监管。资产管理方面,一是严格按照《宁乡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宁政办发〔20xx〕11号),对资产配置严格审批,超标、超计划资产购置的原则上不予审批;使用资产(含出租、出借、担保、投资)、资产处置(土地、房屋、股权等)必须报县政府审批后再按程序公开处置。二是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实行“单位使用、财政统筹、政府调配”的模式管理,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资产所有权相分离的原则。三是整合闲置国有资产,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全年共调拨和划拨土地48280平方米,房屋118554平方米,金额9亿元;归集土地1567.5亩,房屋39561.2平方米;审批国有资产抵押担保贷款4个,抵押担保贷款10.08亿元,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6.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申报和使用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资金申报,完善资金申报的相关制度,对专项资金申报和分配坚持依程序办理,要求乡镇(街道)在争取上级政策和项目支持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主动与申报主管部门对接,由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盖章确认。二是加强项目申报环节的公示公开,杜绝暗箱操作、重复申报。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组织监督局、绩效科对20xx-20xx年首轮省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情况进行了调查评价。监督局对18家单位进行了机关运行经费专项检查,移送问题线索2条,并对存在的其他问题逐一整改落实。

7.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拨付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12号)文件规定,加快指标文件处理进度,规范资金拨付和审批环节流程。完善相关制度,要求上级指标文件在收到后7个工作日内下达到位,特殊情况的,在30日内下达指标,无划拨不及时的问题。如上级下达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经民政部门制定分配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直接拨付到受灾群众手中,确保了资金安全和有效。二是业务科室对专户资金的项目、来源、金额逐一清理,督促业务主管单位加快项目落地建设,加快资金的支付进度。截至9月,我县盘活存量资金工作进度在全省123个区县市中排名第41位,农业科专户从20xx年开始资金只出不进,基建专户截至10月底,20xx年之前上级专项资金仅余179万元。

8.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效益比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机制,逐步实现了预算与绩效同步,预算安排资金时即纳入绩效管理程序。项目完工后,财政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前往现场勘验和检查,听取项目用款单位资金使用情况汇报,查阅核实有关账务、相关文件、合同以及验收报告书等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基础资料和数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二是下发《关于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宁财办[20xx]20号),在绩效管理全面推进、目标管理、绩效评价操作规程和结果应用等方面做出系列性规定。三是上线了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实施过程跟踪,项目自评和财政再评价等方面实行流程化管理。四是加强资金绩效监管,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项目10个,部门整体支出评价3家;计划开展财政再评价重点项目10个,目前完成2个;确定年度第二批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其中所有1000万元以上的财政支出项目都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9.关于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理顺对乡镇财政所“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和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交流,通过全县财税工作调度会、财政系统业务工作部署会、考核评估、约束制度等多种形式,齐抓共管,推动我县乡镇财政所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二是加强乡镇财务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5月份对花明楼、历经铺等25个乡镇(街道)交流任免财政所长、副所长、总会计、单位会计等主要岗位和业务工作人员81人,7月份对乡镇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在全面实施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的基础上,乡财局加强日常指导与检查,按季全面检查乡镇财政所总会计、单位会计业务,按季抽查每乡镇一个村的村账支出业务,登记并公布检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加强相互学习交流,财政监督检查局加强对乡镇财政的业务抽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处理。

10.关于全县部分单位财务支付行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督促,要求财务人员规范合理使用指标资金,根据项目进度及时申报用款计划,办理支付。二是加大报账宣传力度,在日常报账时,对报账人员进行业务宣传,提醒单位及时处理支付业务,尽量避免出现将支付报账业务积压至节假日。

11.关于公务卡使用比例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支付局加大宣传力度,业务人员在窗口做好耐心解释,并对强制目录内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予以拒付。二是对未办理公务卡的单位上门结合乡镇机关建设和集中支付业务办理工作进行宣传,释疑解惑,目前已上门至信访局、双凫铺财政所、白马桥财政所、城郊财政所、黄材财政所、喻家坳财政所、龙田财政所、东湖塘财政所、沩山财政所、沙田财政所、双江口财政所、坝塘财政所、夏铎铺财政所、历经铺街道财政所等单位进行走访宣传解释。三是借助银行考核座谈会的机会,要求每个委托代理银行对零余额开户单位进行提供上门办卡服务。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局纪检组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案件,促使我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篇二。

20xx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建设局工作进行了巡察,20xx年1月20日下午,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建设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建设局党委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局党委在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先后召开3次党委会、4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逐条逐项分析巡察组反馈意见,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动员。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由党委书记、局长负总责、党委成员按分工负责,各股室和各单位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局办公室具体实施的领导体制,细化分解整改事项为4方面15项27个问题,分别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切实落实整改责任。目前,25个问题已整改完毕,2个问题限期整改。

三是加强巡察督查。为保证整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局纪委除按《整改方案》的规定时间督办外,还进行明察暗访,跟踪督办。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制定了《建设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办法》、《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建设局市政工程精细化管理规定》。

(一)关于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一是严格“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建立健全了“一岗双责”责任追究制度。党委书记、局长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局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局党委制定“四分六包制”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完善了责任倒查机制,制定了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标准清单。目前,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局于2月中旬召开了7场次恳谈会,7人次提醒谈话,对1名中层领导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委学习带动作用,制定了20xx年度党员干部培训计划,每个党委委员亲自授课,以xx大及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突出讲纪律、讲规矩,结合城建工作实际,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

三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恳谈会制度。年底,局党委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恳谈会,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二级单位进行多层次恳谈,恳谈内容涉及干部思想作风、党群干群关系、制度落实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四是制定考核计划,加强考核问责。以此次巡察反馈意见为导向,修订年度考核方案,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班子个人廉洁自律及巡察工作整改情况等全部纳入考评内容。元月下旬组成两个考核组对局属各单位20xx年度工作开展进行了综合考核。20xx年,局党委决定把“两个责任”延伸到各支部,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和组织考试的形式对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2、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纪委“三转”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结合20xx年度考核工作,选拔专职人员成立纪检监察室,加强纪检监察业务指导培训。

二是发挥好局纪委查处惩戒职责,对一般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通过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形式进行教育提醒和惩戒。加强违纪违规案件通报曝光制度的落实,形成震慑作用。针对“系统内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没有及时向县纪委报告,有关责任人没有受到责任追究”等问题,我局党委报县纪委,对一名中层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局领导对问题比较集中的4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恳谈;对3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三是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作风纪律教育。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除局党委班子成员轮流授课之外,还邀请县纪委、县检察院、县审计局等单位专业人士进行集中授课,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对发生在系统内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深刻剖析,将孔令晓中午饮酒、刘天增作为自来水公司经理挪用污水处理费专项资金的违纪案件作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给广大党员干部心灵触动。

四是组织召开工程建设领域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恳谈会。每项工程在建设前,局纪委根据工程安排涉及的单位和关键人物,逐单位逐人进行廉政风险防控恳谈。20xx年3月14日—17日利用下午时间,先后与自来水公司、市政公司、质监站、园林处等四个承担工程建设任务的单位进行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恳谈,内容涉及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法律法规和各种。

规章制度。

(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方面的问题。

1、关于履行职责不力,工程管理混乱,廉政风险较高的问题。

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手续不完备,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我局在自查过程中,的确发现个别市政工程、绿化工程在手续和程序不完善的情况下开工建设。虽然受制于客观因素,关键还是急于完成任务,缺乏规矩意识。为此,局领导对市政公司、绿化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下一步将严格工程建设基本程序,从20xx年起,所有新建项目在开工前必须完善立项、环评、勘察设计、预算评审、招投标等前期手续。对于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急、险”项目、季节性绿化工程以及按照规范程序无法按期完成的省、市重点工程,我们将积极报请县政府专题研究,根据县政府确定的建设方式进行施工。

针对巡察过程中发现“市政公司、绿化公司有违规转包、分包工程”现象,局纪委已介入调查,逐个约谈了相关单位负责人,就具体情况进行复核。通过复核,局纪委制定了违规转包、分包专项整治方案,对相关单位整改落实情况重点监控督办。对于“监理公司违规超资质范围多次对市政、绿化工程进行监理,监理人员超数额监理工程项目”的问题,监理公司已作出说明,向局纪委作出检查。局党委要求监理公司积极申报市政监理专项资质,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今后所有市政项目必须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标准规定配套项目监理人员。对于“有项目经理无资质、一人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经理”现象,经查,20xx年4月28日—20xx年7月28日,城区绿化工程第3标、5标两个标段同时使用张华的项目经理证件,违反了《河南省建筑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属于认识上不到位。缺乏对相关规定的学习和了解,在资质的使用管理上不够严谨,缺乏内部管理约束。为此,我局给予张华吊销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不再担任绿化公司项目经理。下一步,将加强项目经理资质使用管理,实行一事一批、统一协调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坚持专人监管,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对于“个别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在自查中,发现教育西路消防栓安装、填埋不规范,我局立即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了整改,对负责该工程的项目经理、监理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举一反三,我局又制定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有关规定》,联合土地、房管等单位,严厉打击转包、分包、出借资质行为。

针对“有干部职工在工程项目中谋取私利”现象,我局高度重视,要求每位党员干部自查自纠,并在全系统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制定了《建设局工作人员“三不准六禁止”规定》(即:三不准:不准工作日参加任何形式的饮酒活动;不准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不准进入足疗城、ktv娱乐城、高档会所等场所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六禁止:禁止与市政工程投资商、房地产开发商发生不正当的经济关系;禁止私自私下与自然人合作搞各种形式的融资活动;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非法利益;禁止以任何形式插手、干预工程或入股参与工程建设;禁止向施工企业销售、变卖建筑建材制成品、绿化苗木;禁止收受施工企业及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并下发到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并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若发现有干部职工利用职务干预工程建设、谋取私利现象,将依法严肃处理。

针对“部分工程预算存在廉政风险。20xx年、20xx年城区绿化工程等5个工程送审金额22751.47万元,财政评审金额15147.15万元,超出财政评审金额50.2%”的问题,经查,园林绿化公司承揽的工程在评审过程中确实存在,为此,局领导对园林处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在全系统开展项目管理专项治理活动。下一步将加强工程预算管理,建立完善技术评审制度和财政评审制度,委托有资质的预算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评审,实行大宗材料询价制度,提高工程资金使用效益。把工程预算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点,做到早发现、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政风险。

针对“bt模式运作不规范,对投资人监督制约不力。bt模式运作的部分工程,建设局与施工企业签订的合同约定第一次回购款支付额度、支付时间比较随意”的问题,经查,确实存在,原因是为减少回购款的利息支出,我局在与投资商所签订的bt合作协议可根据县财力状况允许的情况下,提前支付回购款。根据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xx〕3号)精神,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涉及沥青路面的重大投资项目在主体工程基本完工的情况下,可以提前支付工程总额的25%,专项用于购买铺油用的沥青。下一步,我局严格按照ppp融资管理办法,规范项目支付资金程序,建立重点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台账,按照形象进度和回购期限报县政府批准后进行拨付,坚决杜绝随意拨付现象。

针对“个别二级单位做业主,指定下属公司施工,既当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失去有效监管的问题”,经过自查,该问题确实存在。我局已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决定从20xx年起,所有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工程项目不再指定局属二级单位作业主,每项工程成立项目指挥部,主管领导任指挥长,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指挥部成员,按照相关规定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监理。目前,我局已先后成立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指挥部、灵山北路项目指挥部、迎宾大道周边区域景观建设指挥部。对于“部分。

施工合同。

签订不负责,存在承包人签名代签、工期计算错误”的现象,经局纪委核实,因相关人员疏忽造成。对此,局纪委已对相关人员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2、关于招投标方面违规违法多发问题。

针对“先施工后招标现象严重”的问题,经过自查,确实存在。近年来我局组织实施的部分“急、险”项目、季节性绿化工程及省市安排的重点工程,如:县衙周边道路改造工程、方山西路绿化工程、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等工程,由于工期有时限要求,按照正常程序根本无法如期完工,为此,我局报请县政府同意,采取边施工边完善手续的方式进行建设。下一步,将严格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实行工程分类管理,对于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急、险”工程、季节性绿化工程以及按照规范程序无法按期完成的省市重点工程,将及时报请县政府确定建设方式。同时限定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施工手续,对没有按时完善手续的单位将予以查处。

针对“部分工程监理应招标未招标,指定监理公司,个别工程肢解发包,规避招标”的问题,局纪委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园林处有类似行为。经调查,20xx年5月,根据县双创指挥部的安排,我局报县政府相关领导批准同意后,由园林处对湍东水厂水源地院内进行绿化。20xx年7月,县双创指挥部督查湍东水厂大门外脏乱差严重,当地群众私自种庄稼,影响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县双创办再次下发督办通知书要求硬化、绿化,我局安排绿化公司组织实施。两项工程均不超过30万元,这属于相近区域不同时期实施的两项小项目,不属于项目肢解、规避招标。根据国家招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监理费用在30万以上的工程将依法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监理费用在3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不进行招投标。对此,局党委已要求园林处作出情况说明。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公开招标确定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若发现有工程肢解发包、规避招标的行为,局纪委将认真查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针对“市政公司、绿化公司有串标、出借资质情况”的问题,经查,市政公司、绿化公司确实存在此种情况。对此,局纪委已介入调查,根据事实对分管领导和当事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杜绝出现类似现象和行为。

针对“少数工程评标过程中,评委专家有作弊嫌疑”的问题,局纪委已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严禁以各种方式影响评委专家评审。同时,我局将积极与县公共资源中心对接,严把评委专家资格关,严禁有不良行为的评委专家进入内乡市场参与评标活动。若发现或接到举报投诉后,将依法严厉打击评委专家作弊行为。属于违纪违法行为,将移交县纪委、检察院依纪依法处理。

3、关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针对“局机关和个别二级单位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且数额较大”的问题,经查,自来水公司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两项专项资金没有及时缴纳县财政局,根据自来水公司运营现状,局党委已要求自来水公司制定资金缴纳计划。目前自来水公司已缴纳100万元,剩余资金计划利用5年缴纳完毕。局纪委已对自来水公司经理刘天增做了党内警告处分。下一步,将加大专项资金征收力度,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及时足额上缴县财政局。同时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每项工程建立资金专账,资金拨付随项目走。

针对“有大额支出没有清单,苗木等原材料采购以批为单位,无数量、无单价,出具发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现象”,局党委已责成园林处迅速自查,并向局纪委写出检查。下一步,我局将以此为戒,对全系统财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制定出台《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定》,同时聘请专业人员每季度对局属各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指导,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财务支出手续。

(三)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反“作风”方面问题。

1、关于局机关和部分二级单位滥设名目,违规发放奖金补助的问题。我局已在全系统开展违规发放奖金补助专项治理活动,对违规发放奖金补助的局机关、园林处、监察大队进行通报批评,并写出深刻检查;局机关发放的奖金补助102340元、园林处发放的奖金补助38053元、监察大队发放的奖金补助21500元已收回并上缴县纪委。同时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从20xx年起,全系统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政策发放奖金补助。生产性单位按照业绩发放绩效考评奖金。

2、局机关和部分二级单位违规接待问题比较严重。招待费严重超支,大额酒票入账,在定点饭店以外的饭店就餐等问题比较突出。严格规范“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县纪委要求,局属各单位于2月15日将定点就餐的饭店报局纪委备案,每半年局纪委将专项检查一次,对于违规者将严肃问责。

3、关于个别单位违规购买土特产问题。在全系统开展自查清理活动,对局机关、园林处违规购买土特产的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要求各单位严禁购买土特产,严禁相关票据入账。严格财务支出管理,确保财务管理规范运行。

4、关于局机关违规购买和使用车辆问题。对于我局使用建筑业协会购买的东风悦达起亚越野车问题,目前已退还给建筑业协会。并给予有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

5、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比较突出。

关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进展缓慢,被南阳市公开约谈通报”的问题,自我局被公开约谈后,20xx年12月4日县政府安排我局作为临时业主全面接管该项目建设任务。按照县政府要求,我局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加班加点,昼夜施工,目前已如期完成建设任务。下一步,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四分六包”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局分管领导负责督促落实分管单位重点工作落实,各单位一把手为具体责任人。二是实行“两个清单”(职责清单和标准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台账管理制度。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在全系统予以通报。四是加强问责力度,发现有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将启动问责机制,甚至对单位一把手做组织处理。

关于“自来水水费征收率比较低”的问题,我局已要求自来水公司采取多种措施予以整改:一是成立普查小组。对城区用户进行一次全覆盖、拉网式大普查,并安排维修人员现场服务,发现漏点及时维修。二是列出霸王水用户名单,下发催缴通知书,限期补缴以往所欠水费。三是已和部分新建小区协调,准备采用磁卡水表进行计量。四是从3月份开始,邀请上海专业查漏公司对城区管网进行巡查。截止目前已查出dn100以上暗漏3处,dn100以下暗漏28处。

关于“墙改基金征收不到位,征收比例仅为71.15%”的问题,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墙改基金在征收过程中给予免收;二是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县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10%左右的保障性住房给予免收墙改资金;三是县政府出台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明确对部分招商引资项目减免征收墙改基金。为避免征收的随意性,局纪委对负责此项工作的施工股股长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墙改基金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大征收力度,严格按标准进行征收。同时,将与县财政部门沟通,执行征收返还规定,参照周边县市的做法,在征收时把应该返还的部分予以扣减。

(四)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问题。

1、“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不到位。局机关和二级单位部分大额资金使用、主要原材料采购,未经班子会研究,透明度不够。一是认真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凡是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资金调度和大宗原材料采购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在今年的推荐后备干部人选中,会前没有通风,会中充分酝酿,局长在听取大家意见后,末位发言。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民主理财的基础上,又制定《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定》,要求班子会议集体决策的事项将予以公示,接受监督。三是对于未经班子研究,擅自做决策的单位负责人,将启动问责机制。

2、擅设机构。未经县编制部门批准,成立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大队,违规执法。由于我县没有专门的城建执法监察队伍,20xx年9月初,河南省住建厅行政执法考核组对我县建设行业行政执法进行检查考核时,认为我县建设行业行政执法不规范,执法主体不规范,要求尽快组建专门的行政执法队伍,理顺执法体制,限20xx年10月底前整改到位并把整改情况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和住建厅。我局报县政府同意,从局属各单位选调15名具有执法资格工作人员临时组建城建监察大队,依法开展工作。由于种种原因,至今仍不规范。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此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以内建党【20xx】12号文件形式撤销了城建监察大队。目前县编办以内编【20xx】20号文件批准成立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大队,机构和人员正在组建中。

3、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部分二级单位超职数配备中层领导干部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消化超职数配备的有关规定,按照编委批准的领导职数,加强干部职数管理,落实好局属单位职数配备。将超指数的单位,根据20xx年度考核,进行退减。二是在没有消化超职数的情况下,不再新提拔干部。单位出现职数空缺时,只从现有干部中进行调整使用。三是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向县编委申报增加园林处、绿化公司、质监站等单位人员编制指数。

4、关于事企不分,违规兼职。部分二级单位与下属企业管营不分。部分中层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的问题。一是结合全县机构改革,逐步实现企事分离、管干分离。二是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任用、调整党员干部。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对在企业兼职的中层干部进行调整。

5、人员管理不规范。局机关长期借调二级单位人员使用。对二级单位管理比较松散,干部职工长期不上班、内退、外出务工、停薪留职等现象比较普遍。

一是健全完善局机关借用人员管理制度。结合行政单位公车改革要求,对局机关借用的1名司机,已于20xx年12月30日返回原单位工作。对现有借用人员加强管理,逐步完善借用手续。

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豫人社薪[20xx]6号文件20xx年工资制度改革后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有关工资待遇的通知》(宛人社薪[20xx]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考勤和请假休假制度,工作人员请假、休假均严格按规定办理书面审批手续,并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三是对长期不上班、外出务工、停薪留职等人员,由原单位以书面函告的形式限于20xx年3月底前回原单位上班,逾期不上班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解除。

劳动合同。

目前绝大多数人员已回原单位上班,对于个别没有按期回原单位上班的人员,我局已要求相关单位与人劳局对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是实行分包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分包领导负责督促分管单位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单位一把手具体负责解决。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步工作。

(一)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盯紧巡察反馈问题,扭住整改不松懈,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常抓不懈、综合治理。

(二)持续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根本政治责任,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党委管党建、书记抓党建层层落实,进一步把党建工作抓深抓实抓具体。

(三)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从严选好干部、用好干部、管好干部。

(四)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把配合上级部门查办案件作为后续整改的重要抓手,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这一手不能软,重点抓好巡察组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加强源头防控,进一步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

(五)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精神。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严厉查处“作风”顶风违纪案件,深化拓展专项整治内容。

巡察整改情况报告(汇总15篇)篇十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整改省委巡视、区委巡察及审计提出的相关问题,集团成立督查组对我公司进行内部督查,我公司高度重视并对督察组提出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对督察组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公司将督察整改工作为契机,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整改执行力度,巩固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注重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推动公司又好又快发展。

(一)持续落实主体责任。公司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集团督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集团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督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继续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抓好整改工作,对于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综合运用好督察整改成果,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持续跟踪推进,确保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持续整改。

巡察整改情况报告(汇总15篇)篇十五

2018年3月25日至5月2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归德街道进行了巡察。8月2日,区委巡察组向我街道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区委巡察组反馈的《归德街道问题清单》中指出存在3方面问题。我们完全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根据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街道党工委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深刻领会精神,对做好街道巡察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把整改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党工委把巡察整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巡察整改期间,召开调度会议,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多次提出明确意见,作出具体要求,强调负责部门要盯住问题、扫清盲区、不留死角,做到整改全覆盖,推动巡察整改工作顺利深入开展。。

三是明确目标责任。根据《归德街道问题清单》提出的具体问题,研究制定《关于区委第一巡查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方案》,建立整改清单,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部门,逐条逐项抓落实,保证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是认真督促检查。党工委时刻关注进展情况,对照整改台账,加强实时督导,逐一落实、逐项销号,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

五是强化成果运用。把整改任务落实情况,与年底部门考核、个人评优结合起来,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落实整改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加大扶贫攻坚调研力度。党委定期调研街道扶贫工作情况,摸透脱贫攻坚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定期研究上级的政策文件、会议精神。遇到扶贫重点工作时,召开扶贫专题会议,调度扶贫工作开展情况,督导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完善会议记录、会议照片等资料,记录规范、真实、全面。

(二)关于解决个别村第一书记长期不到岗到位问题。

严格规范第一书记考核管理。完善“第一书记”日常管理制度,驻村第一书记工作期间,因事因病外出或不能正常上班的,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一律以请假条为准,并存街道组织办公室和村委备查。特殊情况不能当时书面请假的,要先电话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病假须持区级及以上医院证明。未履行请销假手续而擅自离岗的,街道党工委上报区委组织部作出相应处理,作为选派干部工作考核、评选表彰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无故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超过30天,上报区委组织部门一律给予撤换。

(三)关于解决扶贫项目操作程序存在的问题。具体包括前刘村和唐李村玉米秸秆青贮产业发展精准扶贫项目未履行招投标程序,也没有签订合同;西李村洋葱种植产业发展精准扶贫项目未履行招投标程序。

1.对西李村等三村项目未招标情况开展调查。经调查,西李村2016年洋葱种植项目因是农业种植项目,所以未走招投标程序。2016年前刘村玉米青贮项目、2016年唐李村玉米青储项目因项目批复后,离项目运营时间较短,没有走招投标程序。

2.开展项目招投标情况全面摸底。经排查,2017、2018年需要招投标的项目,已全部走招投标程序。今后对新的扶贫项目,符合招投标的必须进行招投标,不须招投标自行实施的,要成立村级项目实施小组、项目监督小组,提前搞好备案。

(四)关于解决扶贫项目运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具体包括账目管理不规范,村级账务科目设置简单,大部分支出白条入账,其中前刘村、唐李村青贮项目部分资金没有支出明细及签认,资金支付的真实性无法确认。

1.规范扶贫资金和村级财务行为管理。对报销凭证要求、财务报账程序、原始票据报帐审核标准依照政策进一步规范。合理设置村里财务账目,通过参加培训和业务交流等多种方式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以便更好的适应财务管理工作的需求。

2、加强财务监管,定期专项检查。通过参加培训和业务交流等多种方式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以便更好的适应财务管理工作的需求。由纪工委牵头,审计办、财政所、经管站等部门参与,围绕扶贫资金使用、村财务管理两项工作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归纳、汇总,检查结果将予以通报,对管理不力、把关不严、问题突出的,进行约谈提醒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将进行责任追究,有效促进扶贫资金使用和村财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强化扶贫项目后续管理。把强化扶贫项目后续管理作为巩固和提升扶贫成效的基础性工作,光伏类项目与供电公司对接,每周检查发电量;农业类项目、投资类项目按照相关时间节点,定期检查项目收益;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整改。明确项目后续管理责任,对责任人积极开展项目后续管理培训,培训项目检查维护、项目运营技术规范、项目资产管理、项目收益管理等内容,,推进扶贫项目后续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保障项目资产保值增值。

(六)关于解决部分村存在违规发放扶贫项目收益问题。

1、强化项目分配管理。严格按照市、区管理扶贫资金的相关文件,做好监管工作。坚持“因地制宜、精准到户、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督查各村履行民主程序,坚持阳光操作,提高群众满意度;规范发放形式,将项目收益金及时足额发放到贫困户银行账户中,并留存好档案资料,及时记入脱贫手册。

2、集中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开展产业项目收益分配专题培训,组织涉及项目村的负责人、会计学习项目收益分配的相关程序、要求。对《济南市产业扶贫项目收益分配使用管理指导意见》(济扶贫组字〔2018〕18号)及其他文件进行细致讲解。

下一步,街道将继续按照区委第一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转变工作作风,确保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是持续狠抓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入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以“钉钉子”精神紧盯不放,长期坚持,一抓到底,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加强扶贫作风建设。不断加强扶贫干部培训力度,组织扶贫干部学习十九大精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各级有关脱贫攻坚工作的政策、方针等。坚持抓早抓小,切实加强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对扶贫干部的不规范行为予以谈话提醒教育。增强扶贫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这种自觉贯穿到脱贫攻坚工作中去,打造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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