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4篇)

时间:2023-11-14 作者:雁落霞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4篇)

规章制度是组织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可以引导人们按照既定的规则行事。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需要全员参与,共同营造良好的组织环境和氛围。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4篇)篇一

要改善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必须确立其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首先应当在现行消防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由公安部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联合出台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部门规章,进一步明确物业企业应负担的消防安全职责,更重要的是,对其怠于履职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明确。

其次,物业服务企业要将消防安全管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日常管理中去,按照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符合管理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物业服务企业应主动同县镇、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及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动,当发现难以解决的火灾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职能部门,尽量将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2形成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的合力。

住建(房管)部门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履行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审批、管理职责,将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能力纳入企业资质审查的内容,形成物业企业消防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建立物业管理人员消防资质培训体系,在“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统一考试”的培训内容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业务培训。

其次,房管部门应当建立联合执法和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会同消防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等有关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全方位的监督指导,使其充分确立责任意识。

此外,要由政府出面,指导加强业主自治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监督、维权和协调的作用,保证业主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秩序,可以更好地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消防机构对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消防安全重任应引起足够重视,转变监管思路,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消防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要将负责管理高层、地下、人员密集场所并设置有自动消防设施的物业服务企业纳入抽查重点,派出所要负责对多层住宅、无自动消防设施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检查,积极主动介入,引导物业管理人员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结合实际情况,督促其尽快加以改善、解决;同时,还应积极地指导物业管理层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安全管理措施。

此外,消防机构要对物业服务企业消防违法行为从严查处,特别是对其擅自关停消防设施、擅自改变或同意改变建筑物和场所使用性质的,要责令改正并依法严格处罚。

同时,对于物业服务企业在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秩序中遇到的业主无理阻挠、拒不配合行为,消防机构及派出所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罚,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与管理。

3.4保障公共消防设施维护资金的使用。

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明确物业消防管理费用的收取、列支和管理办法,在物业服务收费中单列消防日常维护管理费用,明确消防管理开支的范围、条件、程序和标准,当出现消防设施瘫痪、严重故障等紧急情况时,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简化专项维修资金支出程序和环节,保证公共消防设施及时恢复功能,确保公共消防安全。

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发挥日常物管工作的优势,利用宣传栏、张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向业主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提高广业主的自防自救能力,使物业管理中的消防安全工作能够得到业主的理解和支持,使业主能够自觉履行相关消防义务,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参考文献。

[4]刘磊.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管理论坛,2013(350):58.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4篇)篇二

餐厅(厨房)是重点防火安全部门,人员集中流量大,为了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制度。

一、定期对厨房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所配灭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所有厨房员工上岗前务必进行《燃气使用操作规程》,《餐厅(厨房)消防安全制度》培训合格,严格按照餐厅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岗位操作。

二、餐厅(厨房)要配备有合格上岗证的电、水、煤气的维修工,经常对餐厅(厨房)的。水、电、煤气管道、阀门及炉具进行检查,非专业人员不准擅自接、改拆电线、煤气管道和电源、气源。

三、消防器材配备足够,完好有效,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醒目。

四、进入厨房人员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厨房内进行非食品生产及危害食品安全的操作。

五、不准在餐厅(厨房)内乱扔烟头、火柴棒,工作人员不准在库房、操作间区域吸烟。

六、每次开炉前,务必按《燃气操作规程》,先检查厨房所有燃气阀门,确认全部关掉无误后,与交班记录核对,查看厨房(包括明档)区域无异常状况后;再按操作规范使用。

七、厨房工作人员下班时,要认真检查厨房区域安全状况,关掉门窗;切断不用电源;拔出厨房机械、电器插头(雪柜除外);全部煤气阀门,并做下班安检记录。

八、厨房员工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明火,每班上、下班时都要对全部煤气管道、管道阀门、炉具开关、净化排风系统电源箱检查一次并做安检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汇报。

九、厨房工程施工需要使用明火、用电时,务必经过严格的申报审批程序,有专人负责安全的监控下使用。

十、每一天专人进行安全巡查,每周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每月25日前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大检查。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4篇)篇三

为了预防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为业主/住户提供安全环境,保障住户生命及财产安全。

2.0适用范围。

3.0职责。

3.1公司礼宾部经理负责消防安全检查机构的建立和消防工作的组织及安排。

3.2项目经理负责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3项目礼宾部主管制定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方案并组织演练。

3.4礼宾部领班负责组织对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和排查消防隐患。

4.0方法和过控制。

4.1安全宣传。

4.1.1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案例,找出辖区安全防范弱点和存在的问题。

4.1.2结合辖区安全防范实际,编拟宣传材料。

4.1.3每季度印发一次《安全简报》,在辖区告示栏及楼栋门口告示栏张贴。

4.1.4如属具体针对性的材料,应分发到户。

4.1.5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材料,应分发到户。

4.1.6关于小区安全防范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应分发到户。

4.2安全检查。

4.8.1每月末对内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填写《消防设施检查录》。

4.8.2节日前或有重大活动的前一天,对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4.8.3检查工作由项目消防安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参与。

4.8.4检查项目所有消防灭火器材、消防栓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检查配电房、风机房、电梯机房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规定,门锁是否完好。

4.8.5检查各层走廊、电梯厅、楼梯是否畅通,烟感探测器、指示灯是否正常。

4.8.6检查设备层所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4.8.7检查各机房、电房设备是否运转正常。

4.8.8检查防火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灯及报警系统是否正常。

4.8.9检查是否有违反消防安全条例的事项。

4.8.10检查防火卷帘门能否正常使用。

4.8.11消防标识是否清晰完好。

4.8.12检查中发现设施设备有异常,或其他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4.3消防栓的检查。

4.3.1消防栓每周检查一次,检查是否有水,压力是否正常。

4.3.2栓体情况:消火栓是否被埋压、圈占、消火栓是否漏水,消火栓帽是否遗失。

4.3.3开关情况:消火栓是否能快速打开,正常输水。

4.3.4标识牌:是否遗失、干净。

4.3.5消火栓点水压能否达到要求,远距离控制能否在要求的时间达到所要求的压力。

4.3.6栓外检查:检查栓门关闭是否良好,锁、玻璃有无损坏,栓门封条是否完好。

4.3.7随机抽取灭火栓总数的10%测试,按消火栓报警按钮,监控中心应有正确报警显示。

4.3.8检查箱内元件是否良好,有无脱落,栓内水龙头有无渗漏。

4.3.9开栓门取出水带,仔细检查有无破损,如有应立即修补或替换。

4.3.10检查水带有无发黑、发霉,如有,应取出刷净、晾干。

4.3.11将水带交换摺边或翻动一次。

4.3.12检查水枪、水带接头联接是否方便牢固、有无缺损,如有,立即修复,然后擦净在栓内放好。

4.3.13检查接口垫圈是否完好无缺,替换阀门老化的皮垫。

4.3.14检查修整全部支架,掉漆部位应重新补刷。

4.3.15将箱内清扫干净,部件存放整齐后,锁上栓门,贴上封条。

4.4灭火器的检查。

4.4.1摆放位置是否摆放在阴凉、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不得受到烈日的暴晒,不得接近热源或受剧烈震动。

4.4.2灭火器器材周围2米内不得堆放杂物。

4.4.3检查灭火器的瓶体、保险销是否完好无损,器材是否擦拭干净,灭火器药液是否减少、被动用过。

4.4.4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疏通)。

4.4.5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在红色区域要检查原因,检查后要重新灌装)。

4.4.6零部件是否完整(有无松动、变形、锈蚀、损坏)。

4.4.7可见部位反腐层是否完好(轻度脱落要及时补好,明显腐蚀应送专业部门维修及进行耐压试验)。

4.4.8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启,必须按规定再行充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

4.4.9按时进行定期检查、保养:每月检查一次喷嘴和喷射管是否堵塞、腐蚀损坏。

4.5消防装备检查。

4.5.1水带、水枪、分水器等设备是否完好,水带接口、设备是否正常。

4.5.2消防二节拉梯:拉梯牢固程度如何,拉绳是否完好,是否能正常使用。

4.5.3防火服、消防斧、消防绳是否完好。

4.6装修现场的检查。

4.6.1有没有配置足量、适用的灭火器材。

4.6.2有没有违章使用电炉,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的行为。

4.6.3有没有乱拉电线和电源接头用裸丝代替插头的行为。

4.6.4装修用电器机具和临时照明灯具,有没有按照要求采用橡皮电缆线路。

4.6.5有没有违反规定使用易受损坏的花线以及典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4.6.6有没有违反规定,在施工现场生火、焚烧、抽烟等。

4.6.7有没有未经许可,动用氧、电焊以及其它明火作业行为,有没有足够的防火措施等。

4.7安全通道的检查。

4.7.1通道是否畅通、有无杂物堆放、车辆堵塞,是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7.2疏散标志是否完好。处于明显处、便于确认处;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被遮挡、损坏、紧急情况下能否照明等。

4.7.3通道照明是否完好正常照明。

4.7.4发现装修中有安全隐患存在,须向装修户/施工队开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4.8消防演练。

4.8.1演练频次。

项目所辖区域的消防演。

练每半年至少一次,特殊情况下经防火总负责人批准可增加演习次数。

4.8.2参加消防演练的成员。

分管领导、公司礼宾部经理、项目经理、项目礼宾部及其他要求或邀请参加人员。

4.8.3演练的组织。

4.3.1项目所辖区域的消防演练计划由礼宾队主管负责组织制定,并将《消防演习方案》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4.3.2消防礼宾主管应现场指导,使所有参加人员能熟练掌握各种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3.3确定演练方案、演练日期和时间后,提前一周由礼宾队主管通知各参加部门及小区业主。

4.5消防演习过程。

4.5.1后勤保障。

由保洁绿化部员工负责消防后勤保障,主要负责演练结束后的场地清扫工作。

4.5.2人员疏散。

由服务中心员工负责对人员的疏散以及做好业主的解释工作。

4.5.3组织灭火、安全警戒。

由礼宾主管负责组织灭火,并做好现场安全警戒工作。

4.5.4物资抢救。

由工程部负责断电、供水并负责火灾现场的物资抢救工作。

4.6总结消防演习的效果。

每次消防演习结束后,项目礼宾主管/公司礼宾部应总结演习效果和经验教训;同时收集各方面对演习的反馈意见;将以上两份汇总后,填写《消防演习报告》并以书面形式呈报防火总负责人审阅后存档。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4篇)篇四

随着房地产业的不断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物业管理作为一种和现代化房产开发相配套的综合管理体系,已经成为城市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摸索,物业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近年来因物业未尽到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导致业主利益受损的民事诉讼案件日益增多,涉及堵塞消防车通道、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私搭乱建等内容的举报投诉也日益增多,这些均与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息息相关,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暴露出的一些问题不容忽视、亟待解决,鉴于此,笔者将针对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谈一些粗浅的认识。

《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版)中第二条对“物业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其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物业管理是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建立起来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通过物业服务合同进行约定,目的是维护和改善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其次,物业管理是一种经营型服务,物业企业在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的基础上,以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为目的。

第三,国家行政法律法规赋予物业企业以管理职能,其中消防安全管理职能尤为重要,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由上述特点可以看出,物业企业既承担民事责任,又担负行政职责,只有协调好同业主、承租户、业主委员会、政府主管部门等主体的关系,才能促进企业经营的良性发展。

目前我国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迅速,根据服务或管理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居住物业、商业物业、工业物业等,涉及多层住宅、高层住宅、写字楼、工业区、政府机关办公楼、医院、学校、车站、码头、宾馆、商场商业街和农民房等众多领域,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居住物业和商业物业。

目前,尤其是社会化服务程度欠发达地区的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不容乐观,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以及消防培训演练方面均存在着诸多问题,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物业与开发商交接不规范。

《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实行“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物业服务企业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全面而细致的查验,理清关系,分清职责。

但现实中,大多物业企业是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衍生出来的,物业企业的现场查验工作成为“走过场”,形同虚设,可能在存在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室外消火栓管网没有建设到位等等先天火灾隐患的情况就接手物业,对开发商应移交的有关消防手续也把关不严,埋下先天隐患,极易同开发商推诿扯皮,损坏业主合法权益。

物业服务企业既承担民事责任,又担负行政职责,具体到消防安全职责,一是以行政法律法规形式明确的行政职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版)第十八条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第十条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进行了详细列举;二是以民事合同形式明确的民事责任,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明确的消防安全管理事项。

可以看出,物业消防安全职责的界定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消防法律法规对物业担负消防安全责任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不全面,《消防法》中仅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企业消防安全职责进行了规定,关于商住楼、综合楼的物业企业并未提及。

公安部61号令自5月1日实施以来一直未进行修订,其将除居民住宅区以外的其他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交由物业和业主以民事委托管理范围的办法来确定。

在消防机构执法实践过程中,很多设置在综合楼中的社会单位、公众聚集场所存在的难以消除、屡改屡犯的'火灾隐患均与物业存在密不可分的联系,商业物业在维护社会消防安全方面承担着十分重要的责任,而《消防法》却仅局限于住宅物业,不能不说是立法上的一个重要缺失;二是行政职责同民事职责往往是不相对应的,一些物业企业仅将职责局限于合同中写明的民事职责,从而导致行政职责不明晰,落实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20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将“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强调更多的是业主自治管理和物业服务,但有的物业企业过分强调对业主的服务,疏于日常管理。

从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可见,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的消防违法行为可以采取“劝阻”、“制止”的方式责令其改正,但事实上效果欠佳,物业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多数更不会向消防机构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中虽然也提到对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可以对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的催改方式,但是实际情况下,物业轻易不会采取这种手段。

物业对消防违法行为管理的“无力”致使其负责区域内的消防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2.4设施维护保养资金不到位。

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经费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业主们交纳的物业服务费,二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我们发现,对于综合楼等商业物业来讲,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费用仅来源于物业服务费,物业费是否能够足额按时交纳直接影响着物业服务管理的水平。

对于住宅物业来讲,虽然按照财政部和建设部共同出台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专项维修资金可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但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共同所有,复杂的使用条件和程序往往使得专项维修资金很难动用。

此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而哪些情形属于物业应当承担的、哪些情形可以动用专项维修资金,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和标准,执行困难很大。

2.5物业从业人员素质较低。

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还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但是在物业服务企业中,从事消防安全管理的人员主要涉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以及水电维修人员,其中只有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必须经消防专门培训后才能持证上岗,其余人员均不需要经消防专门培训。

这就造成了从事消防安全管理的人员整体素质较低,大多不懂得消防安全基本常识,不学习消防法律法规,更不懂得建筑消防设施的基本原理及日常维护,不会发现消除火灾隐患,使得防火管理盲区较多,基本处于失控漏管的状态。

2.6消防机构监管存在盲区。

从消防机构监管角度来讲,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消防机构将日常监管的重点放在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公众聚集场所以及人员密集场所,侧重于对一个个社会单位的监督检查,而对于居民住宅区、商住楼、综合楼这样的综合体的监管相对而言要少得多,并且对肩负这类场所安全重任的物业企业也管理较少;二是消防机构对物业未履职行为没有有效的惩罚手段,不能督促物业发挥其作用;三是直接管理业主力不从心。

若物业怠于履职,将责任、困难和矛盾交由消防机构予以解决,事实上消防机构警力有限,根本管不过来。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4篇)篇五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提高所有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消防安全工作由项目经理孙永平全面负责。

2、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孙永平担任,副组长分别为杨奇峰、王瑞江、何仁清担任,成员由专职谢远征、范东旭、孙战军、高树海、鹿波、杨赛波、王喜兵、郭银杰、朱延龙。

3、项目部所有人员均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责任。

4、组织项目部人员适时开展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

1、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一)结合实际,对项目部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不定期向项目部人员宣传消防知识,警醒项目部人员提高消防意识,深切理解“消防工作重于泰山”的重大意义。

(二)对项目部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不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2、组织消防检查

(一)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经理部和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或局部的防火检查,主要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整;消防器材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内;消防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火灾隐患是否存在等,并写出检查情况书面通报。

(二)通过检查,如发现有的未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存在火灾隐患时,应通知责令其限期整改。

1、各工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其工区的防火安全工作,专职安全员应积极督促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应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施工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6、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7、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和加强值班巡逻。

8、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路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9、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0、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安全防护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1、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2、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3、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查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少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在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规程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每30平方应配置两具灭火级别不少于4b的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项目经理部防火工作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全体人员共同配合。

2、项目经理部严禁烧电炉,热得快等电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项目经理部每50m2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少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其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专职安全员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挂设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时人责任。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修理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领导小组汇报,及时更新。

为了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工程项目部成立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的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能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定以下训练计划。

1、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观看录象等。

2、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长负责安排,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4篇)篇六

一、消防控制中心实行全天24小时专人轮流值班制。

二、控制中心的轮值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警觉性和高度的责任心,能熟练操作设备。

三、值班人员在控制中心不准吸烟、喝酒、会客,不准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应由其他轮值人员顶替方可离开。

五、控制中心各操作手柄(按钮)每日作一次手动操作检查。

六、消防控制中心的设备外观以不附有灰尘为合格。

七、控制中心的设备出现故障当班人员无法排除时,应第一时间报告服务中心主管,联系技术人员前往维修。

八、控制中心出现报警信号,首先打电话至报警部位查明情况,如若误报,立即消除,如发现异常情况或火警,先通知值班保安,同时报告服务中心主管,事故处理完毕后,填写信号发生的时间、地点、真假、结论等记录。

九、每班当值人员都要填写设备的运行记录、过程中发现误报应填写其时间、地点等,以方便查明原因。

十、控制中心的记录材料属设备档案资料,应长期保存。

十一、每月控制中心以书面形式将本月的设备运行情况报告服务中心主管并存档。

一、消防、闭路中心不准打与业务无关的电话,非保卫,消防人员不得进入,任何人不准在消防监控中心,闭路电视房会客和聊天。

二、消防监控中心、闭路电视房,遇到报警时应沉着冷静,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或值班领导报告,不准错报。消防闭路中心值班人员不准离开控制室。

三、值班人员必须经常打扫卫生,值班室保持干净,整齐,各类控制台(如报警器,水泵控制台、闭路电视房等)保持无灰尘。

四、值班时间不准喝酒、吸烟、睡觉、看小说等,如发现一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直至除名。

五、交接班要交接清楚各种设备情况,交接要详细填写值班记录,领班每天必须进行详细检查记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六、各部门播放音乐时间要按时播放,切记音量适中,切勿声音过大骚扰住户。消防中心各种设施要爱惜使用。

七、消防监控中心实行专职人员全日值班负责制。

八、消防值班员每天检查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如不正常应立即查清原因,上报消防主管,遇到重大问题迅速上报消防责任人。

九、消防监控中心出现报警信号,应立即核实信号真伪情况,如属火灾报警,按《消防工作手册》中的“消防应急措施”处理;如属误报应进行复位,并记录在《水电、消防值班记录表》中。

十、消防监控系统在正常情况下应处于自动状态,每半月进行一次自动,手动的操作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并将检查记录在《水电、消防值班记录表》中。

十一、消防设备出现故障时,值班员应填写《设备维修申报单》,立即通知机电运行部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十二、消防监控中心的电话属专用报警联系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影响消防联络。

十三、消防监控中心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消防监控中心内应备用便携式灭火器和常用灭火器具。

十四、严禁外人进入消防监控中心,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消防主管批准。

消防值班制度执行标准。

一、消防值班实行24小时全天值班制度。

二、凡在值班岗位工作的员工,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

三、发生火警、火灾警报时,迅速按报警程序报警。

四、值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解决,不得延误。

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和操作规程,因违法规程引起的一。

切后果,其责任均由值班人员自负。

六、当接班时间已到,但接班人尚未来时,不得离岗。

七、每天值班情况逐项认真记录,交接双方共同签字。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4篇)篇七

1.安全布局。

2.消防给水。

计设与划规防消。

3.消防通道。

4.消防通信。

5.消防设备。

6.消防站点。

7.职责:实行严格管理,放置防火标志,制作防火档案,确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严格履行每日防火巡查;对物业消防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对业主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确定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

1.布局设计注意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等。

2.考虑建筑的耐火等级及火灾危险性类别。

3.注意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5.完备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

6.注意消防电源及其配电装置。

7.设置应急广播和紧急指示标志。

8.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灯。

9.注意建筑内部的防火设计。

10.配备建筑灭火器装置,建立并完善消防控制系统。

1.保安员每天巡逻查看消防设备,一经发现有损坏现象,马上向直属上级报告。

2.保安部定期检查消火栓和消防器械,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保养。

3.保安部每季度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记录和保存检查结果,并将结果进行总结报告。

4.消控员也要对消防设备设施作严格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汇报物业部予以解决。

5.消控员巡查时发现消防设备设施出现非正常现象,要填写“消防设备设施巡查表”,并及时进行汇报处理,或通知物业部。

6.消控员在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保养的基础上要爱护所有设备,保持设备的清洁度。

7.消防设施设备由消控专业人员操作使用,特殊情况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动用。

8.保安员与消控员在日常的工作中,要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通知物业部进行处理或维修。

住宅物业。

1.确认机电设备、空调系统、供水系统、供电系统、电信系统、公用设施等处于良好的使用和工作状态中,经常进行维修和保养。

2.认真做好物业范围内的安全、警戒、消防等工作,建立完善和执行消防责任制度,加强消防队伍的管理等。

3.消控人员要熟悉掌握消防设备设施的方位和性能,经常检查和测试各种消防用具及报警系统。

4.适时检查消防应急通道是否畅通无阻。

5.对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消防知识宣传和教育,指导使其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对于存放易燃、易爆材料的区域,要特别设置防火标识,配置消防器具。

7.建立物业消防管理档案,随时掌握消防状况,维护住宅物业的消防安全。

商业物业。

1.配置完备的消防器材、消防水源。

2.在重点地带设置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设备和消防标志等。

3.疏通消防通道、楼梯出口或其他安全应急通道,确保畅通无阻。

4.告诫商户勿把烟头及其他带火物品投向户外,或投入垃圾箱内。

5.提示商户不要在物业范围内贮存爆竹、炸药、雷管等各类易燃、易爆、不耐高温物品。

6.提醒商户不要超负荷使用电器,随时关闭电源。

7.杜绝商户未经审批进行室内装修,装修户须适当配备灭火器。

8.提醒商户不要擅自更改、连接用电线路,增设电器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禁止乱拉、乱接电器。

9.领导商户熟悉消防器材存放位置及消火栓位置,熟悉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

10.建立完备的消防控制系统,如安装闭路监控系统、报警系统等,的业理防物管消同不实时监控或指挥消防作业。

11.发生火灾时,必须迅速汇报物业公司或报火警,配合消防机关施展工作。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4篇)篇八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4篇)篇九

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协调开展小区消防工作;将小区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内容;制定小区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小区消防工作会议。

二、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物业管理企业、小区单位、居委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组织进行考核评比。

三、组织开展小区消防宣传教育,开设小区消防宣传阵地,不断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认真处理群众消防举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五、指导、督促小区消防工作站、物业管理企业开展小区消防工作。

七、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实火灾损失。

八、积极开展以安装简易水喷淋、逃生设施、疏通楼道、改造灶间和老化电线为主的老式居民住宅楼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4篇)篇十

在当今世界发生的各类自然灾害中,火灾是发生频率较高的灾害。我国每年要发生数万起火灾,其中电影院、舞厅、影院等公共娱乐场所火灾事故频发,教训极为深刻。加强电影院的消防安全管理不仅非常重要,而且刻不容缓。下面就结合环球影业多年的影院建设管理经验及工作实践,谈谈如何加强电影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的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追求也越来越高。为了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社会上各类电影院随之诞生。电影院由于为公共娱乐场所,这些公共娱乐场所给人们带来欢乐的同时,也潜伏了越来越多的火灾隐患。

电影院大多结构复杂、内部装修豪华、道具幕布等可燃物多、用电设备多,加之人员集中,火灾危险性极大,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疏散、扑救困难,往往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教训极为深刻。

1、电影院内装修、装饰使用大量可燃材料。

电影院内的舞台地面、幕布、道具、布景可燃物集中。且电影院内舞台、观众席区域为了满足声光、音响等效果,大多采用可燃材料。上述情况增加了火灾负载,增加了火灾的机率和危害。

2、电影院内用电设备多。

电影院内多种灯光照明和各类音响设备、舞台机械设备、led显示屏,这些用电设备数量多、功率大。如果这些设备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局部过载、短路等而引发火灾。有的灯具表面温度高,若与幕布、布景、道具等可燃物接近很容易引发火灾。电影院内由于电器设备多,连接的电气线路也多,如台面、马道等电器线路纵横交错,若安装、使用不当很容易引发火灾。有的电影院在演出过程中为了演出效果,使用冷烟火、明火和热源如使用不当也容易引发火灾。

3、人员集中、疏散困难、易造成人员重大伤亡。

电影院内一旦发生火灾,由于人员众多,疏散非常困难。有时即便是发生小的事故,也会导致观众惊慌失措、争先逃生、互相拥挤。若不能及时有效的组织疏散容易造成重大的伤亡事故。

4、火灾蔓延快、扑救困难。

电影院内发生火灾由于电影院内空间大、建筑物的跨度大、空气流通、火灾发展迅猛,若扑救不及时极易造成房屋倒塌等此生灾害事故,给扑救带来很大困难。

1、电气设备故障或线路短路、电气线路连接不好引发火灾。

电影院的演出在装台的过程中,为了讲求效益和效果,擅自加装用电设备,有些线路连接松动,有的超负荷使用,这些都会出现问题。

2、违禁使用可燃气体、液体。如汽油、酒精、煤油等物质进入电影院,给电影院埋下了潜在的隐患。

3、随意性吸烟。

电影院为公共娱乐场所,均为无烟场所,绝对禁止人员在电影院吸烟。

4、演出灯具离道具、幕布太近。是很多电影院发生火灾的原因。

5、明火作业。

电影院舞台、观众席和其它演出用房可燃物多,如果在这些区域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极易引发大面积火灾。

电影院在日常的消防管理中,要制定消防检查制度、电影院演出的消防管理制度等,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制度消除火灾隐患,保证电影院演出的安全。除要做好电影院演出期间的消防管理外,还要加强电影院在装台、拆台期间的管理,在装台时就要把各种隐患拒之门外,在拆台时严禁有麻痹思想,做到有始有终。

2、加强人员的消防培训和演习。

电影院内每年组织所有的工作人员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消防培训和消防演习,提高电影院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电影院安全管理人员的协调配合能力。通过培训使工作人员了解防范火灾、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通过演习提高电影院整体的防灭火能力。

定期组织人员对电影院内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实验,做到日巡、月查、年检,保证消防设施的完整好用,使之在发生火灾时第一时间起到最大的灭火效果,把火灾控制在初级阶段。

4、疏散通道的管理。

电影院是公共娱乐场所,人员集中,一场演出有几百甚至上千人,由此可想消防疏散设施的重要性,在电影院日常工作中必须要保证电影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保证各类疏散设施的完好。不得以任何理由堵塞、占压消防疏散通道。

只有这样才能在火灾发生的第一时间使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保证观众的安全。

在演出前,可以利用各种形式对观众进行消防安全宣传,让观众了解电影院内消防的基本情况和火灾时逃生的途径,提高观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4篇)篇十一

一、积极开展小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居民群众自觉遵守居民防火公约,重点做好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弱势人员的消防安全工作,主动上门宣传教育,落实消防监护人和监护措施。

二、对居民住宅楼和小区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清理公共走道、楼梯上的堆物,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三、积极做好公共消防设施和灭火点上的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完好有效。

四、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宣传和灭火逃生演练等群众性消防活动。

五、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维护火场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六、建立由物业管理企业、小区单位和居民代表参加的义务消防队,开展小区消防宣传、扑救初期火灾。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二、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建立检查记录。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查、维护管理区域内公用部位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保障其完好有效。

五、制定灭火和火灾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居民和小区内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演练。

六、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落实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承担消防安全检查、宣传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的职责,做好义务消防消防队的日常工作。

八、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灭初期火灾,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开展火灾原因调查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4篇)篇十二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甘肃中医学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网络中心负责人是网络中心消防工作的主要领导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网络中心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指派人员担任消防安全管理员。

二、网络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中心重要安全制度之一,它的制定和落实是关系到校园网设备和机房工作人员生命安全的大事。机房管理人员和机房工作人员不可粗心大意。

三、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增强全体教工的消防意识,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提高火灾处理能力。

四、定期对消防报警,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及时更换过期和损坏的消防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五,在未发生火警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遮挡消火栓。

六、主机房内及主要防范区域内严禁吸烟,因吸烟引起火灾,由肇事者负全部责任。

七、使用电器设备不得超过设计负荷,不得使用电炉。

八、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主机房及主要防范区域。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九、应熟记火灾报警电话:119及报警方法。

十、应熟悉发生一般火情处理方案和发生大火的应急处理方案,掌握消防设备性能,严格按规定程序实施操作。

十一、消防安全管理员应结合网络信息安全建立值班日志,记录每天的安全状况。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4篇)篇十三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

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1.目的

2.适用于正式接管的小区防火工作

3.职责

3.1 总经理为公司第一防火责任人,对公司的防火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3.2 管理处经理为防火管理直接责任人,对防火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3.3 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对防火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

3.4 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消防员负责对防火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4.程序要点

4.1 防火管理委员会

4.1.1 组织架构图

4.1.2 管理职责:

a)防火管理委员会:

——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研究整改火险隐患,改善消防设施设备条件; ——督促整改本部门存在的消防隐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必要的消防安全教育; ——遇有火灾必须亲临火场组织指挥扑救。

b)防火总指挥(总经理):

——对外个公安消防局鉴定《小区防火安全责任书》;

——领导消防管理中心工作;

——审批各种消防安装工程经费开支。

c)主管经理:

——督促落实消防管理中心各项工作的开展;

——审议消防管理中心各类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及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审核消防管理中心年度经费预算,消防器材购置计划,维修计划和消防经费开支; ——代表消防管理中心同分公司各部门签定《小区区域内防火安全责任书》; ——遇有火灾亲临现场组织指挥、调度相关人员参加扑救。 d)消防管理中心主管:

——指导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负责对住宅小区重点防火部位的管理;

——监督火险隐患的整改,制止违章作业;

——编制消防安全工作计划,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方法;

——及时完成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火灾事故统计汇总上报; ——同公安消-防-队沟通与连络。

e)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

——对消防中心值班监控的管理和住宅小区防火巡检;

——监督消防员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不安全行为;

——合理配置灭火器材及保管;

——按本规程4.4.1的要点进行防火巡查。

f)消防中心消防员:按《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相关要点进行监控管理。

4.2 防火基本原则

4.2.1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受公司总经理的委托,对公司的防火管理负主要负责,起监督、检查、督导作用。

4.2.2 坚持“专门机关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消防管理中心是公司消防管理的专门机构,在行使防火管理工作中具有最高权利力,积极发挥消防督导作用,走“群防群治”的心肝路线。

4.2.3 “时效制”原则。对消防设施、设备,应定时检查和维修保养;对重点防火部位及火险隐患的地方应经常检查,及时整改;对出现的火警、火灾应在第一时间没赶赴现场处置。

4.2.4 服从“统一指挥”的原则。消防管理中心对防火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各部门应遵守和服从,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4.2.5 法制原则。防火管理应坚持“依法治火,依法管火”的法制原则,建立完善各种防火管理规章制度。

4.3 防火业务建设

4.3.1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各类防火技术规范。

4.3.2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到防患于未然。

4.3.3 建立以秩序维护部全体安全员员为主的义务消-防-队,组织培训义务消-防-队伍,健全义务消-防-队管理制度。

4.3.4 制定各种防火管理制度和各种防火安全管理计划,完善消防培训制度,提高消-防-队员业务技能素质。

4.3.5 制定一日防火检查制度,不定期对消防系统设备进行维修,检查和保养,确保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落到实处。

4.3.6 制定重点防火部位灭火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重点检查和防范。

4.4 日常检查

4.4.1 巡检内容:

a)自动报警(灭火)系统的检查:

——打开消防主机门检查线路,接口有无松动、脱落,信号灯显示是否正常;

——火灾探测器探头应无灰尘,无污染,接收效果好,指示灯闪亮;

——紧急按扭和启动键完好无损。

b)安全疏散出口的检查:

——楼梯间、消防走火通道、电梯前室、疏散出口均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堆放任何杂物;

——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自动启闭的门应有手动开启装置;

——当门开启后,门扇不应影响疏散走道和平台的宽度;

——太平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

——疏散出口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识。

c)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检查:

——检查出口指示灯安装是否牢固;

——针对检查中出现的缺陷取下来进行修复,再装回原位。

d)室内消防栓检查:

——检查箱上手动报警合,弹片是否松动、损坏,测试时消防中心有无报警信号显示。清洁箱内器材时应小心,不得碰动报警器,以免弹片松动报警,引起住客不安; ——检查报警按扭,指示灯及报警控制线路功能是否正常、无故障。

e)灭火器配置检查:

——检查发现重量减轻10%时,应及时更换充气。

f)机房检查:

——对配电箱柜、配电室、高压开关柜室、中央空调房、水泵房、电梯机房等应重点检查;

——检查机房内有无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堆放,严禁烟火;

——检查机房内推式灭火器的放置位置、重量以及保养情况。发现损坏,重量减轻漏气应及时更换充气。

h)楼层检查:

i)电气线路检查:

——检查电气线路,防止漏电、短路、过负荷、接触电阻过大,电火花,电弧等引起火灾;

——检查电气线路应防老化、破损、断落、碰线等,发现及时通知电工维修;

——开关、插座之底盒应为铁盒或阻燃塑料盒,来线应套蛇皮管或阻燃塑料管,接线头外应套黄腊管。

j)防排烟系统检查:对于高层或超高层建筑的防排烟系统,应定期清洗送风管道、排风管道、排烟口、防火阀和正压送风口,避免烟气堵塞或管道不通。

4.4.2 巡检要求:

c)每周由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组织对公共娱乐场所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f)每两个月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组织对高层、超高层建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4.4.3 隐患与处置:

c)对违章施工人员违反操作安全规程的,应立即令其停止施工。不办理证而擅自动火的,发现后除责成其补办动火证外,并对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理。

4.4.4 复查:

b)对重点防火部位(会所、高层、机房、电房、配电箱柜)应经常复查,将复查结果进行整理归档,建立防火档案。

4.5.1 队务工作:

a)消防管理中心实行24小时监控。分早、中、晚三班,班组长跟班轮值巡查; b) 交接时由班组长整队结合,并对值班情况进行讲评。

c) 具体的交接-班管理按《秩序维护部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相关内容执行。

4.5.2 排班

a) 每周星期五按时倒班(特殊情况除外);

b) 排班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根据每个消防控制中心的设备及监控情况合理配置消防员值班。

4.5.3 消防文书:

c)各类记录表归档管理的保存期为3年。

4.5.4 队务会议:消防管理中心主管每周星期二定时召开队务会,总结每周消防员的值班防火检查、日常工作等情况,并对值班过程中出现的违纪和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整改及纠正。

4.5.5 奖惩制度:消防管理中心每月应进行评比,对工作表现突出,业务知识和技能熟练的消防员进行申报嘉奖,对违纪现象及工作较差的给予纠正,限期整改。不能改正的给予辞退处理。

4.5.6 内务管理:内务管理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按《安全员员、消防员内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内容执行。

4.6 动火安全管理

4.6.1 在重点部位动火,必须由消防主管经理会同消防管理中心主管会审,无异议才能动火,动火后要认真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而引燃着火。

4.6.2 动火前必须做到“八不、四要、一清”标准:

a)“八不”:

——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未配备有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b)“四要”

——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发生火灾、燃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c)“一清”动火人员和现场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才能离开现场。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 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创建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社区消防建设要按照“基础工作社区化、消防建设 社会化”的总要求,大力加强社区消防组织、消防设施、消防教育、防火管理等方面的功能,逐步实现社区消防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

第三条

第四条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立足现有社区组织机构,发 城市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和居民 挥管理和服务功能,发动和依靠群众,实行群防群治。 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指导下,按照本规定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 各区政府财政部门应将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经费列入

第二章 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条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街道办事 处、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的主要领导对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安全 1 财政预算,并实行专款专用。

工作。公安派出所具体履行所辖社区的消防安全监督行政职能。

第七条 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由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 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驻社区单位负责人和居民代表共同组成的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本辖区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

第八条

第九条

责:

(一) 将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作为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的内容,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组织、督促、协调社区消防工作的开展。

(二) 督促指导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定期开展社区 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受理群众举报,开展消防咨询服务。

(三) 负责社区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定期开展消防安全 检查。

(四) 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 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 负责社区消防宣传阵地建设和公用消防器材维护、 管理的监督指导,督促社区内物业管理单位按要求设置消防宣传板报,配备、维护和保养楼栋内的消防器材。

(六) 组织、督促和指导建立社区义务消-防-队。

(七) 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2 每个生活小区都应当建立由社区志愿者和社区安全 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 保卫人员等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并开展定期演练。

和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组织年度考评,落实奖惩措施。

(八) 建立健全社区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完善社区消防档 案。

(九) 参与组织辖区火灾扑救,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 现场,配合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第十条

职责:

(一) 按照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辖区的消 防安全工作,维护辖区消防安全。

(二) 对居民住宅楼院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巡逻,发现 和纠正消防违章行为。

(三) 负责住宅楼院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维护和保养, 确保完整好用。

(四) 组织建立义务消-防-队。

(五) 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安全档案。

(六) 制订居民防火公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 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材料,为辖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七) 辖区发生火灾,及时疏散周围群众,组织人员扑救 初期火灾。火灾扑灭后,应协助公安消防机构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第十一条 公安派出所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 下列职责:

3 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

(一) 确定专(兼)职消防民-警,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的监督和指导。

(二) 加强对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消防业务 指导。

(三) 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对社区消防管理人员进行消防 专业培训。

(四) 帮助社区消防组织建立健全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完 善消防业务档案。

(五) 指导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社区 消防安全工作经验。

(六) 把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列为社区民-警职责,作为评比 考核内容。

第三章 消防安全检查

第十二条 街道办事处每季度应当对管理单位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一) 火灾隐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 单位、部位或场所施工、使用或开业前,有关 消防审核、验收或者检查手续是否完备。

(三)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 单位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培训情况。

(五) 灭火器材的配备和维护情况。

(六) 燃气、火源、电源的管理情况。

第十三条 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对辖区消防设施、 4

消防器材的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居民住宅的楼院、通道的消防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居民家庭随时进行防火提示。

第十四条 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时发现问题应及时督促单位整改。

第十五条 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应当建立消防巡查制度。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 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二) 小区消防车道或住宅楼通道是否畅通。

(三) 消防火灾险情,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利用现有灭火器 材,实施有效处置。

巡查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记录巡查的内容、部位、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并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督促纠正。

第四章 火灾隐患整改

第十六条 社区单位、居民家庭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第十七条 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或单位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 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吸烟、 使用明火的;

(二) 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

(三) 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 散通道畅通的;

(四) 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 消防设施管理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六) 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十八条 对于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检查人员要对整改期限予以明确。

第十九条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检查人员应当督促社区单位或居民家庭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对于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社区单位要立即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 对于社区单位涉及规划布局等原因而不能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五章 基础设施、档案建设

第二十一条 社区消防要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加强社区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十二条 新建住宅楼除按照《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设置固定消防设施外,还应配备以下消防器材:

每户配置自救滑绳1副。

第二十三条 各个社区要依托社区警务室、保卫室和值班

室等设置消防服务室,安装报警电话,设置消防器材箱,配备灭火器、水带、水枪、消防斧、救生绳、应急照明等工具,随时接受居民群众的求助。

第二十四条 物业管理单位开展消防工作不得向居民额外收取各种费用。

第二十五条 街道办事处应设消防工作业务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 社区基本情况档案。

(二) 辖区重点单位名册和基本情况档案。

(三) 火灾隐患档案。

(四) 火灾统计档案。

(五) 防火检查档案。

(六) 消防宣传培训档案。

(七) 消防会议记录。

(八) 街道办事处与辖区单位、社区居委会签订的《消防安 全责任书》档案。

(九) 其他有关档案。

第二十六条 社区居委会应当建立下列消防业务档案:

(一) 社区居委会基本情况档案。

(二) 防火检查档案。

(三) 消防巡查档案。

(四) 消防器材配备档案。

(五) 居委会与各居民签订的《居民防火公约》档案。

(六) 消防宣传活动档案。

(七) 消防会议记录。

(八) 其他有关档案。

第六章 消防宣传培训

第二十七条 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要建立社区消防宣传阵地,设置固定宣传设施:

(一) 在社区内主要道路两侧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

(二) 在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橱窗;

(三) 在每个居民楼旁设置消防宣传栏;

(四) 在居民楼道设置消防警示牌;

(五) 有条件的社区可建立有线广播网络,负责平时的消防 宣传和火灾时的报警及疏散指示。

第二十八条 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对有关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按照部署组织好本辖区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活动。

第二十九条 社区应当根据季节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学生放假期间,加强对辖区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材料,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第三十条 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应当定期组织群众到消防站参观,开展火场逃生演练,提高群众 的消防素质。

第三十一条 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辖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培训。

第七章 奖惩

第三十二条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作为社区年度综合检查、考核、评比的内容。对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因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失职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依法设立社区居委会的乡、镇,其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xx小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8、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9、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小区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小区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10、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11、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小区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12、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13、小区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14、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15、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

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16、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17、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18、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19、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20、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21、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公司主管部门组织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22、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消防器材安保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北京君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4篇)篇十四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

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ft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

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xx小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8、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9、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小区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小区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10、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11、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小区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12、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13、小区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14、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15、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

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16、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17、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18、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19、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20、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21、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公司主管部门组织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22、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消防器材安保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北京君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山海天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公司及物业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

行政强制性规定及行业规范,结合本公司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及公司管理物业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 公司全体员工应当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严格贯

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履行消防职责,确实保障公司消防安全及管理区域的公共消防工作。

第二章 消防组织与安全责任

第四条 公司建立以各物业项目骨干为主,其他员工为辅助的消-防-队伍。

公司全体员工为消防工作的义务消防员,公司各管理处班组长以上安保人员及维修人员为公司的兼职消防员。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公司总经理以下的副

总经理及各部门主任/主管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以下各部/处及岗位员工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

任制。

第七条 各物业区域的公司项目管理处主任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其他责任区域应

当根据情况确定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责任区域的公共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

第八条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公司及管理区域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

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计划。 3、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兼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本公司及物业区域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九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物业区域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 维护保养、确保其

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专职或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的实施和演练。

8、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管理工作。

第十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

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施行职能部门对口监督管理的消防管理模式

1、安全管理部负责对物业区域的公共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2、工程中心负责对物业区域机电设备、施工与装修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3、客户服务部负责对物业区域的消防宣传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4、办公室负责消防经费、物资装备的保障工作、消防安全制度的组织评议及备档工作。 第十二条 公司依据职能对口的管理模式,各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职能与专业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通过组织评议后发布实施。

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兼职或义务消-防-队伍的组织管理、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防火巡查与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器材设施管理,火灾隐患整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用电与用电安全管理,机电燃气设备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装饰装修防火及动用明火管理,警示标识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第十三条 公司实行消防安全预防管理制度

(一)建立由总经理任组长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对公司及物业区域消防工作全面负责,规划安全管理片区,责任落实到责任人,实行分片管理。

(二)要害部位要标明“严禁烟火”或“危险区域”,标志要醒目,无关人员不得入内,特殊情况必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入内并做好记录。

(三)组织季度和重大节日(如五一、国庆节、春节)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安全问题的整改。

第十四条 公司选拔建立的骨干消-防-队伍要熟练消防器材的分布情况和灭火作战方案,做好防火、灭火工作、每月定期进行消防设备器材的配备与维护保养,消-防-队伍要服从指挥、纪律严明、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第十五条 商业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工作按照“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出租人应当确保出租房屋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并在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四章 消防安全检查

第十六条 各级消防管理人应当定期进行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内容应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消防设施、器材(灭火器、水带、扳手)是否在位、完整。

3、 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楼梯间、小区消防)是否畅通。

4、主要机电设备的安全情况。

5、业主家装及施工否严格按照动火用电管理规范。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理时、应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立即报警并及时补救。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1、用电用火有无违章情况。

2、消防通道畅通情况,室内外消防栓、消防水源充足情况。

3、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情况。

4、消防安全设施消火栓、灭火器材等布局、配置的合理性及完好情况。

5、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培训和防火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8、防火巡查情况。

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防火检查应当签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建立以物业项目为单位的下列消防管理档案

1、 物业项目消防规划审批及验收资料(复印件)。

2、 物业项目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配置(图)情况。

3、 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维护、保养情况。

4、 日常和定期的巡查检查记录。

5、 消防组织及消防安全制度。

6、 消防培训记录

第十九条 各管理处须指定维修工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进行维护和保养,维护、保养应当符合《消防设施管理、维护、保养标准要求》(见附件)。

第二十条 消防设施的维修、更新、添置应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亟待维修、更新、添置的消防设施,可先告知业委会后由公司垫付,再通过维修基金的行政规定和程序。

第五章 火灾隐患整改

灾隐患向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第二十三条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责任人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

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

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整顿。

第二十四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二十五条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由对口监管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六章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六条 各管理处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公司每年由客服部与安保部联合开展不底于两次集中宣传活动。

第二十七条 新员工上岗前须进行消防知识安全教育,公司员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具体内容应该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消防科普知识

3、本公司、本部门、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4、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办法。

5、 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疏散或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6、火灾案例培训。

第二十八条 建立消防演练制度,各管理处每月组织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模拟消防演练,公司安保部每年负责组织不底于三次的实战消防演练。

第七章 住宅装饰装修消防管理

第二十九条 从装修审查与审批上加强对装修施工单位的消防管理,在装修管理服务合同上明确权利和义务,严格用火用电审批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消防灭火器配置、人员安全行为规范等。

第三十条 加强装修期间的管理,门岗严格审查易燃易爆装饰材料的进场,房屋管-理-员每天进行,发现违规现象,及时给予停顿整改。巡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 擅自动用明火作业和进行焊接作业等违规用火用电行为。

2、 是否配置消防灭火器。

3、 不得影响原有的防火分隔。

4、 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拆除、挪用、停用消防设施或者器材。

5、 不得遮挡消防设施和疏散指示标志。

6、 不得占用、堵塞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

7、 装饰油漆等易燃液体是否使用、乘放规范。

8、 施工作业人员行为是否规范。

具体的住宅装饰装修消防管理由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另行规定。

第八章 电气及机电设备防火管理

第三十一条 加强各物业项目主要电气及机电设备的防火管理,例如:变压器、配电盘、配电箱、电动机等(特别是充油电器)及燃气转供站,须落实专人进行检查、维护、管理。具体的电气及机电设备防火管理由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另行规定。

第九章 火灾处理

第三十二条 火灾发生后,第一发现人首先要向本区域第一消防管理人报警,对于火势明显可直接拨打“119”向公安消防站报警,报警后,消防管理人须派人到路口接应。报警的主要内容是:

1、发生火灾的单位及地址

2、起火物

3、火势情况

4、报警人姓名及所用电话

第三十三条 火灾的发生后,在保障个人安全并在消防管理人的组织下,遵循“救人第一、集中兵力”,“先控制、后消灭”,“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实施疏散和扑救。

第三十四条 在火灾周围组织现场安全警戒,维持人员交通秩序,防止人为破坏现场,防止爆炸伤人、中毒伤人、建筑构件物下坠伤人,保障撤除物资的安全。

第三十五条 当公安消防指挥员到现场后,现场的指挥权移交消防指挥员,公司全员应当全力配合消防扑救工作,火灾过后,配合公安机关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第三十六条 在发现火灾后,为了使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可采取紧急避险,例如破窗门,使用业主的物品等,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火灾危险正在发生;

2、公共利益、人身、财产面临现实危险;

3、出于不得已而损害另一合法权益;

4、具有避险意识;

5、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第十章 奖惩

第三十七条 公司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消防安全实行“一项否决”制,对消防安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八条 对未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公司消防安全规定制度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情况严重的予以辞退直至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三十九条消防设施因人为因素损坏的,其维修、更新费用由行为人承担,并给予一倍等值罚款。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消防设施管理、维护、保养要求

一、消防设施是指用于防火和灭火的器材、设施和设备,包括水带、水枪、水喉、水泵接合器、灭火器、防火门、自救逃生器、逃生绳、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电梯、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含简易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等。

二、 维护管理人员应当熟悉消防设施的原理、性能和操作规程,并建立值班记录和设施运行、检查记录。

三、 消防设施发生故障,需停水、停电进行修理前,应当取得公司总经理的同意,并临场监督,加强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修理结束后,应及时恢复供水、供电。

四、灭火器的管理与维护

(一) 日常管理。

1、检查灭火器的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一经开启即使喷射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再充装,充装后应作密封试验,并重新铅封。

2、检查可见部位防腐层的完好程度。

3、检查灭火器可见零部位是否完整,有无松动、变形、锈蚀损坏、装配是否合理。

4、检查贮存式灭火器的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指针在红色区域,应查明原因,检修后重新灌装。

5、检查灭火器的喷嘴是否畅通,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检查干粉灭火器喷嘴的防潮堵是否完好,喷枪零件是否完备。

(三)检修、灭火剂再充装:

灭火器的检修以及再充装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人进行。灭火器经检修后,其性能要求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在灭火器的明显部位贴上(或附上)不易脱落的标记,标明维修或再充装的日期、维修单位名称和地址。

(四)灭火器的存放位置:位置固定,有存放箱的许上锁,未经直接管理责任人审批,不得私自挪动或挪作他用,存放的高度不得过1.5米,一个存放点视情况存放2~5个,覆盖半径15~25米。

五、消防栓的管理与维护

(一)室内消防栓的维护保养要求

室内消防栓是建筑物内的一种固定灭火供水设备,它包括消火栓、消火栓箱、箱内水带、水枪等。室内消火栓应加强平时保养维护,确保随时好用,具体要求是:

试验,试验后及时擦干,在消火栓阀杆上加润滑油。

带转盘框架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更换和修理。

是否启动的办法检查,但消防泵房内必须有人,并保持上下联络,防止设备损坏。

(二)室外消火栓的维护保养要求:

室外消火栓主要有地上消火栓和地下消火栓两种。其中最常用的是地上消火栓,它由弯座(直接安装于供水管网上)、阀座、排水阀、法兰接管、启动杆、本体和大小出水口等组成。地上消火栓易损坏,因此要加强平时的保养和维护,具体要求是:

1、 每月或重大节日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积的灰尘和污渍,在消火栓轴心上加上润滑油,大小出口上加上牛油,并根据外表保护需要进行油漆。

影响消火栓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

火栓大出口必须朝向马路,其本体离马路边则石一般为0.5—1m;因基础设施改造需要搬迁、拆除的应报请有关消防机构审批。

5、 消火栓上所有部件必须保持良好,平时应做到无漏水、无锈蚀、开启方便、操作灵活。

(三)消火栓箱管理:

1、消火栓箱用玻璃门时,须采取加锁措施,防止水带、水枪被盗。

2、消火栓箱不得随意开启,水带、水枪除了演练和实战使用时,任何人无权审批借用或挪用。

六、消防设施的时间检查规范。

(一)对以下消防设施,应当每日进行检查:

1、检查火灾报警器的功能是否正常、指示灯有无损坏;

2、检查消防泵房内的阀门、报警阀组、管道压力、供电是否正常;

3、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防火门是否完好,常闭防火门是否处于正常 状态。

(二)对以下消防设施,应当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或试验:

2、检查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是否完好,有无渗漏、闷盖是否齐全;

3、检查屋顶供水水箱的储水水位和保证消防用水不作他用;

4、检查消防泵房间的防火门是否完好。

(三)对以下消防设施,应当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或试验:

2、进行消防电梯强制停于首层试验;

4、检查喷头外观,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应及时更换,当喷头上有异物时应及时清除;

7、检查防排烟系统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四)对以下消防设施,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或试验:

2、检查安装在公共部位的自救逃生器、逃生绳是否正常、是否有效、是否破损;

3、检查灭火器的压力是否达到要求、是否过期失效、是否生锈、是否无法启用。

(五)对安装的探测器,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试验,并对全部报警控制装置进行一次试验;火灾探测器投入运行2年后,应每隔3年全部清洗一次,不合格的应当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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